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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规划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2 17:41:57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土地的规划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土地的规划

篇1

1 土地测绘工作信息化的现状

随着信息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各个方面逐渐走向信息化的发展方向,因此,在土地的整理工作中,测绘技术水平也逐渐实现信息化。一般情况下,为了操作的方便和精确,我们可以用GPS全球定位系统集野外数据,以卫星为基础的无线电卫星导航定位系统,这种方式在土地测绘工作中具有全能性、全天候、连续性和实时性等特点,操作十分方便安全,并进一步提高了测绘技术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土地整理工作。 在土地的调查预测到开发整理,整个工程够需要测绘工作的应用,测绘方法在不同的开发阶段具体有区分,测绘方法在不同阶段的应用意义不同,土地的测绘工作在土地资源管理中能够提供一个科学的数据依据,为每个阶段的科学性决策提供数据,测绘工作在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中提供数据支持,测绘工作在土地资源的应用中意义十分重大。

在发展过程的不断进行中,经济建设也在不断的发展,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测绘工作中融入了计算机技术和测绘技术,并且随着科学的应用发展测绘技术逐渐向一体化、自动化和数字化的方向快速发展,信息化测绘对当前测绘工程来说是一个未来的发展方向,与传统的测绘方式相比,信息化测绘很大程度地提高了测绘的效率和测绘准确度,随着测绘技术人员素质的不断提升,在测绘信息化工程上测绘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和完善。

随着技术的发展信息化技术在各个领域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土地开发和整理逐渐实现了信息化,信息化的测绘方式把传统的测绘方式提高到更为科学、规范和精确,并且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工程人员的负担,工程人员不用翻山越岭进行室外的实地测绘,提高了工作效率解放了人力,土地管理部门为了对土地更为有效的开发利用就需要进行土地的开发和整理,从而保证土地资源满足规划基本需求,为土地资源的后续利用提供基础,土地测绘技术在土地开发整理中的作用主要是,第一,在土地开发整理中必须使用测绘图,而测绘图就需要根据信息化测绘技术来完成,第二,在测绘工作中的数据也是通过测绘的信息化来得到的,在技术支持下测绘工作利用定位系统或者其他先进系统提高了工作效率,能够精确便捷的为测绘工作提供数据支持,信息化测绘技术在整个土地资源的管理和整理过程中都尤为重要,促进了土地资源整理的合理的规范化,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也要充分利用先进测绘仪器,搭建数据平台,不断完善土地资源数据库,实现土地资源数据的共享,从而对土地资源工作开发和整理。

2 土地测绘信息化在土地规划中的应用

2.1 调查 土地测绘信息化的应用之一就是土地的更新调查,这种更新调查是根据之前的土地调查数据利用现有的技术,例如卫星和航空影响等方式,严格遵守相关规范,运用国家基本标准采取新土地的分类系统,从而高效的对调查区土地进行全面实时的调查,其中常用的工具有RS快捷、实时、高效地获取土地利用变化信息;GPS快速准确采集土地利用变化图斑的空间位置;GIS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编辑实现数据管理自动化。建设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与影像数据库,采用现代遥感技术通过遥感影像和外业进行实地调查;实现调查数据的管理和更新机制的建设;逐步建立起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体系。

2.2 勘测定界 土地的勘测定界包括很多方面,土地勘测定界要以土地征收、征用、划拨、出让、农用地转用、土地利用规划及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工作为基础,对土地的使用范围和利用现状进行实地界定,对于用地面积以及权属调查、土地测绘等都要详细进行,并且在勘测结束之后编写勘测界定报告以a提供数据资料,具体的勘测定界有很多步骤,其中有外业调查、测量、整理汇总等主要阶段。在土地勘测界定中要积极使用信息化的测绘技术,在土地勘测定界的工作中可以使用GPSRTK技术进行定位,通过相对定位原理实时计算出流动站的三维坐标及其精度。采用GIS与数据库技术相结合实现内业数据处理的自动化,保证数据统计的准确性以及方便数据的查询。

2.3 开发整理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进行,越来越多的进行迁村并点,促进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逐步推进农民住宅的集中和搬迁,还有乡镇企业的集中迁向工业园区的工程,对零散地块进行归并,农田实行集中经营的策略,采取退宅还耕的措施进行土地资源的有效整理,通过实施村镇规划增加耕地面积。通过挖掘城市存量潜力,解决城市建设用地,实施盘整闲置土地开发整理。矿区土地开发整理。通过对工矿生产、建设形成的废弃土地,进行复垦整治,增加农用地或建设用地,改善生态环境。灾区土地开发整理。结合灾后重建对水毁农田整理,兴修水利和移民建镇,对移民后旧宅基退宅还耕整理。

土地复垦规划是土地复垦工作的主要依据,搞好土地复垦规划, 对于科学指导土地复垦活动、合理安排土地整理开发项目、保障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2.4 规划设计 在土地利用的规划工作中需要大量的测绘信息,对于土地的基本信息充分了解才能科学合理的进行土地的利用规划工作,其中土地信息包括了土地的具体区域位置、数量,土地基本质量情况以及价值等,在规划设计工作开始之前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对土地以上的相关信息进行详细的调查收集和整理,并且做出初步分析和判断,在规划设计中土地的信息化测绘很大程度了凸显了它的优势,信息化测绘技术在土地信息收集方面具有实时性、准确性、自动化和高效的特点。通过RS直接获取土地信息,通过遥感的数据处理,可以直接得到理想的图片及数字结果,利用GIS强大的分析和处理功能,可以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分析评价并自动生成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数据库,利用GIS的可视化功能,结合规划设计中的各种应用模型,还可以实现对规划设计的结果进行模拟显示和分析。

3 结语

搭建统一的土地信息开发管理平台,提高土地测绘信息资源的共享水平,是实现土地测绘资料公益性、基础性、权威性和准确性的主要途径。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完善土地信息管理技术和平台开发,最终更好的实现土地测绘和规划的信息化应用。

参考文献:

篇2

[中图分类号] S29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5)-9-248-1

0前言

土地是有限的,一个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土地资源。当前,随着我国人口的不断增多,加上资源紧缺,土地资源的珍贵程度变得更加突出,科学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才能够确保我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是践行我国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对保护我国现有资源和保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笔者从事相关工作,对此有着较为深刻的认识,就土地规划中土地测量的应用,谈谈自身一些看法。

1土地测量的涵义和发展历程

1.1土地测量技术涵义

现代的土地测量技术是指使用以计算机技术、光电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空间科学、信息科学为基础,以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为技术核心,将地面已有的特征点和界线,通过测量手段获得反映地面现状的图形和位子信息,供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和行政管理之用,在国民生产的很多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土地测量是一项工作周期长、基础性强并且技术含量高的运用测量学和遥感技术方法对各类土地的数量、分布、地形等特征进行测量、绘图的工作。包括地形测量、地籍测量、土地平整测量、土地利用现状测量、荒山荒地等后备资源调查等内容。

1.2土地测量技术特点及发展趋势

土地测量内外作业一体、数据获取及处理的自动化、测量过程控制可系统行为的智能性、测量成果和产品的数字化、信息共享和传播网络化、测量信息管理的可视化是土地测量技术的六大主要特点,精确、快速、可靠、实时、遥测、集成、简便和安全是土地测量在土地规划应用中的主要优势。未来现代测量技术的发展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1)以测量机器人为代表的智能和自动化系统的广泛应用;(2)基于知识和数据挖掘的工程信息系统;(3)从土木工程测量和三维工业到人体医学测量;(4)多传感器的集成和混合系统;(5)GPS、GIS、RS、TPS和激光扫描系统等多技术集成融合;(6)大面积空间数据的快速采集及处理;(7)精密数据处理和海量数据处理方面的数学物理建模;(8)信息服务的网络化和可视化。

2土地测量在土地规划中的应用分析

2.1在土地利用调查中的应用

土地利用调查亦称土地资源数量调查。即通过勘测调查手段,查清一个国家、地区各种土地利用分类面积、土地利用状况及其空间分布特点,编制土地利用现状图,了解土地利用存在问题,总结开发利用经验教训,提出合理利用土地的意见,为进行土地利用分类和研究,制订国民经济计划和土地政策,开展国土整治、土地规划、科学管理土地等工作服务。是一项政策性、科学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如今,RS、GIS、GPS等土地测量技术为土地利用调查提供了近乎完美的技术支撑,实现了对土地利用调查的数据采集、处理、分析、输出以及更新的系统的建设。RS快捷、实时、高效地获取土地利用变化信息;GPS快速准确采集土地利用变化图斑的空间位置;GIS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编辑实现数据管理自动化, 这些技术使土地调查中工作量大、工序多、工作效益低、精度底、数据分析难度大、成果输出不方便等问题迎刃而解。

2.2在土地勘测定界中的应用

土地测量技术在土地勘测定界中的运用可以更为合理的对土地进行开发、复垦和转让。首先,勘测土地的使用范围来获取准确的土地使用情况信息和土地的实际面积等可以作为我国国有土地在审批和相关地籍情况方面的有效的数据。其次,土地测量技术在勘测定界方面的运用也将为我们土地的测绘和勘测报告的编写方面提供有力的支持。最重要的是,可以随时了解我国国有土地资源的情况,方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及时调整不合理的方面。在勘测定界的过程中有两种方法。第一种先使用GPS―RTK技术定位,然后通过相关的基站将捕捉到的信息反馈给流动站,最后由流动站对信息进行采集、分析和计算。第二种是利用GIS技术和数据库完成对土地的勘测界定测量、或对土地征收数据进行管理。不论何种方法,我们都应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保证土地勘测定界能真实高效的进行。

2.3在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中的应用

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的目的是准确快速的发现土地利用状况的变化并收集变化的数据。在以往,我们在真实了解一个土地的具体利用现状的时候还是十分被动的,而且收集到的数据较为粗糙,真实性也低,在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计算后得到的结果与现实差异较大。目前,我们利用土地测量技术进行相关土地利用的动态监测,充分发挥遥感卫星中对矢量数据处理和GPS数据精确定位的优势,最终通过GIS实现土地的可视化管理,大大提高了土地相关信息的时效性和数据的准确性。

2.4在土地执法监察中的应用

土地测量技术还简化了土地执法部门的流程:首先将遥感监测技术和土地执法动态巡查相结合,对土地利用进行排查,尽可能的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再通过便携式GPS接收设备和GIS提供的电子地图,快速准确的发现并到达疑似违法用地的现场。近些年来,土地测量技术已经成功的运用于土地执法监察中,科技与人力相结合,使土地违法利用的行为显著减少。

3结束语

总而言之,土地测量技术在我国已经有了一段时间的发展历程,土地规划和管理的工作更具科学性、真实性和可操作性,为提高我国土地规划与管理的 效率提供了有益的措施,为我国土地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不过,土地测量技术还有待完善,我们还应该加大在科技领域的投入,完善或创新测量技术,为土地的规划和管理作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石利军.GPSRTK技术在土地勘测定界中的应用[ J]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 26(1):102, 104.

篇3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现行的国民经济发展体系中,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分别由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编制。两大主管部门在行政级别上旗鼓相当,有各自独立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样的分管体制造成两个主管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各行其是,这使得两种规划相互间不协调、存在很大的差异性,产生严重的脱节现象。一方面,有的地方偏重于城市规划忽略土地规划,导致城市用地不合理,城市用地吃紧,土地价格波动,城市出现畸形发展。另一方面,有的地方特别注重土地规划看轻城市规划,从城市发展局部出发,惜土如金,该发展住宅用地的都用来发展商业,无视城市发展的总体布局,使得土地的规划脱离城市规划,相互间格格不入的困境。1 统筹两种规划的整体思路

区域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深化,而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又是区域规划必不可少的两个方面。在时间上,两个规划要统筹编制,城市规划的编制要兼顾土地规划,因为土地规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城市总体发展,土地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土地规划也要兼顾城市规划,城市的土地规划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符合城市发展的总体标准。在空间上,两个规划要互补互利,在城市区域的发展中,必须要坚持城市规划指导与土地规划,必须要坚持土地规划服务于城市规划,即前者的发展是为后者的发展做铺垫,后者的发展是为了前者的更进一步发展。为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1做到弹性规划。无论是城市规划,抑或土地规划都要具有可量化性,要留有一定的空间。而弹性规划能够有效适应变化的市场环境,根据不同地点、不同时期做出适时调整,避免规划失灵以及出现重复规划。

1.2做到协调规划。在整个城市区域规划中,不能片面强调城市规划,也不能一贯重视城市规划。两个规划不是彼此独立的,城市规划必须要做好土地规划,土地规划的好坏又取决于城市规划大局,在城市发展中必须注重二者的协调关系,实现互助发展。

1.3做到多元规划。规划的目标不是单一的,在两个规划的具体编制中,对规划的目标要明确,不能只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还要注重环境效应和社会效应,最终实现多重效应叠加,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

1.4做到效益规划。没有价值的规划是没有意义的规划,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效益高低决定市场成败,为此,在两个规划的编制中,一定要注重规划的效益性,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大一统。

1.5做到整体规划。在两个规划的实施中必须从国民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从城市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做好整体布局,既要搞好物质方面的规划,也要搞好非物质方面的规划,既要做好整体规划,又要做好局部规划。

1.6做到实用规划。任何规划都是用来指导发展实践的,所以在两个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要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 和实用性,使得制定的规划能够落实到城市经济发展中去,为城市的发展搞好理论铺垫。

2 统筹两个规划的发展途径

两个规划受制于不同行政主管部门,这种分离的管理体制使得两个规划的侧重点、标准、目标往往出现较大差距,两个主管部门不能及时进行相关信息的交流,以及在规划过程中相互借鉴、相互吸收、共同发展。

3统筹两个规划,做到制度创新

从法律制度上讲,就目前的法律体系而言,城市规划已有相关领域的法规——《城市规划法》作保障,而我国到现在都还没有为土地规划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就导致在规划的实施进程中城市规划比土地规划更加严肃、更加科学、更有可操作性。而从管理角度看,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分别由两个行政级别对等的管理部门加以编制,这必然导致两个部门各行其是,缺乏有效的沟通,行政指令措施无法进行统一,效率低下、浪费资源。另外,我国已经是市场经济国家,规划的行政属性 还相当浓厚,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中 常常忽略市场经济规律, 不考虑客观的供求状况,主观行事,造成规划与经济规律不服,与市场经济脱轨的严重后果。基于以上的种种制度诟病,要统筹两个规划必须进行制度创新。

3.1要创新法律制度,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特别是要尽快制定《土地规划法》来为土地的实际规划保驾护航,使得两个规划都有相关法律制度的庇护,为统筹战略提供法律 保障。

3.2要创新管理制度,将两个制定规划的部门合二为一,统一政令,增强规划的执行力度和社会经济效应,为统筹战略提供管理保障。

3.3要创新环境制度,要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行政主导,市场为次的管理方法,坚持市场运行为基础行政干预为辅助的管理,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尊重市场规律,为统筹战略提供环境保障。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虽然在概念上各不相同,但是,站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上,而这却是可以统筹的,它们是相互弥补、相互促进的,土地规划也离不开城市规划,前者需要以后者作为坐标,为其前进明确方向。在发展途径、制度创新上,都要进行行之有效的改革,将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共同纳入城市经济的发展中,城市规划兼顾土地规划,土地规划参照城市规划。统筹两种规划才能提高经济效益,才能提高社会效益,才能提高环境效益。

参考文献:

[1] 萧昌东.“两规”关系探讨[J].城市规划会刊,1998,(1):29-33.

篇4

中图分类号: G322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对土地进行规划与管理既能够增强土地利用效率,还能够更加高效地开展城市建设,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城镇化建设是我国经济改革和行政管理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城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在土地规划管理的基础上推动城乡建设的统筹与调控,制定科学的规划与管理方案,在确保城乡经济发展的通知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

一、土地规划管理作用分析

(一)确保土地得到充分利用

对国有土地进行固化可在空间结构和经济结构范围内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可增进地区与产业之间的协调性,实现人、土地、经济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通过土地规划与管理,既可以保护基本农田的使用面积,还能够创造良好的社会发展条件,形成可持续的、生态化的土地利用环境。科学、规范的土地规划与管理还能够进一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经济结构的合理性,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

(二)加强土地用途管制

土地资源是有限的,而人均土地面积少又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对土地用途进行管制可以在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条例的约束下按照经济发展需求对土地性质进行分类,如将土地资源分为农田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环境保护用地等。这样能够限制和引导不同类型土地资源的利用,在经济建设、耕地保护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三者之间建立平衡点,达到既保护又发展的目的。

(三)促进土地规划与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创新

土地规划需要经过较长的时期才能够体现出效果,且其受投资、人口、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不同地区和不同方案之间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对土地进行规划管理可以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当前经验,指导后续使用的进一步完善和土地规划手段的进一步创新。

二、城乡规划的价值

(一)对空间布局的利用

城乡规划的重心就是通过对城乡的空间布局进行一个合理有效的利用。通过对实际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分析,然后对每个地区作出详细的规划,看哪个地方有利于发展经济,哪个地区适宜人类的居住,通过对布局进行合理的设置,从而对土地有一个合理的应用。土地之源的合理开发作为城乡规划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不仅对于人们生活环境的改善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能够为人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氛围。并且通过城乡规划,可以协调城市和乡村之间的格局,促进地方经济的向前发展。在城市规划中,生态环境的建设也是一个重要的内容,通过完善人们的生存环境,从而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二)缓解城乡两极分化

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指的是通过对城市与乡村的有限条件进行一个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从而促进城市与乡村的不断融合,适应社会发展的潮流。在城乡规划中,主要是通过对农村进行改造,充分利用农村中的土地资源,对外进行招商引资,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同时,通过对农村土地的征用,发展经济项目,然后再根据相关的实施细则给农村的人们分配城市用房,并且鼓励他们进行自主创业,政府通过提出鼓励和优惠政策,来支持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农村进行招商引资,还可以通过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有效的分担,政府对其加强教育力度,提升他们的文化水平,传授他们农作物的种植管理水平,通过开展培训等,发展林业、畜牧业、种植业,从而拉动农村的整体的经济水平,有效的缓解城乡的两极分化现象。

(三)有利于宏观调控

政府对于城乡规划的建设可以通过宏观调控的方式来进行,宏观调控作为政府发展经济的重要政策,具有重要的作用。政府以城乡规划的表现形式来进行城乡规划,从而使城乡经济能够保证协调、平稳的运行。自从《城乡规划法》出台并实施之后,各个地区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都制定了相关的城乡规划政策,以期通过政府对城乡规划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实施,对城乡的经济发展不断存进,从而使其能够与我国的经济发展相适应。

三、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之间的关系

(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城镇建设用地有序扩张

加强两规的衔接和互通的关系,两者之间既不是明确的制约关系也不是具体的平行关系,要想较好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应建立符合实际的管理办法。要把合理用地和保护耕地作为指导方针,城乡规划中的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规划应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且在城市建设设中可分为新区扩张和旧城改造两种方式,分别对新增建设用地和旧城改造用地进行合理的利用,在开发区和小城镇要以新区扩张为主,旧城改造为辅建设良好的大中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都是以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为基础的。

(二)拓展土地规划的深度,在规划与实施之间搭建桥梁

由于土地利用规划与城乡规划的实施和编制分属于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在土地利用和土地的利用规模等原则性的问题上存在差异,导致“两规”在相互结合的过程中不能够有效的衔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都是由地方政府组织的,由于地方经济的发展规模和速度追求太快导致城乡规划不能顺利的进行。地方政府追求形式上的发展盲目的扩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以满足各类建设用地的需求。土地利用规划是从土地的结构均衡分配,对城乡空间增长的控制和对土地资源的布局和空间结构进行合理的布局,“两规”自身存在的差异性不利于城市空间的有序增长,甚至在城乡规划当中出现又相互制约的局面。城乡空间的扩大常常具有一定的主观性,扩张没有一定的规律,通常产生跳跃性和无序性的增长。

(三)以土地管理为核心,推动城乡规划的科学发展

为了能够与经济体制的增长相适应,规划管理部门通过积极的探索新的规划方式,使得区域协调与城乡规划相一致,并发展处一系列的新规划。通过这种特殊的方式来逐步建立和完善“两规”,使其能够协调稳步的发展,从而建立一个环节制度化与沟通信息化的信息交流平台。

为确保两个“规划”在工作中的协调一致性可采取以下措施: (1)建区内的建设项目要以审批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为前提;(2)城市是弥补人们精神资源和人文资源的核心地区,地质灾害严重和珍贵的水源保护地带要做好保护措施,限制建设城市规划区划定;(3)限制建立区应该充分考虑乡镇和你农村土地归属权的单位做好各部门之间的沟通;(4)将限制建立区划定和管理条例上升为由当地政府令,制定相应的配套方案,提高社会保护生态资源的积极性。

结束语

城乡规划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通过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之间的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从而使得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良好的发展,因此,必须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是我国当前土地领域的一个研究热点,在土地规划指标分解缺乏科学性、城乡规划实施困难的情况下如何在两者之间建立有效联系,以审批为前提,以保护为手段,以沟通为桥梁,以保护生态资源为根本,制定科学、合理的执行策略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城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篇5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各项建设项目的土地需求量日益增加,尤其是耕地面积的迅速减少,使土地利用的供需矛盾与结构性矛盾显得更加突出。为了加强对新经济形势下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科学、可行的修编,土地管理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先后部署并开展了两轮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土地规划在用地分类、编制体系及审批权限几方面都存在着很大差别,两者衔接的核心工作是做到用地布局与建设用地规模两方面的衔接。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差异

1. 指导思想的差异。

自1986年至今,我国先后开展了两轮关于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土地资源供给为出发点,依照上级所下达的对建设用地的控制指标为限制,按计划进行的土地规划编制,其指导思想是制约供给和引导需求,重点在于对土地利用的控制上。城镇规划是对社会发展、经济状况、产业政策及人文因素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依据市场经济下城镇的客观发展规律与社会需求进行编制的规划,其指导思想是以满足需求和方便生活为出发点,重在发展。

2. 规划目标的差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规划期的耕地和其他主要农用地的保有量、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数量及控制规模、土地的开发,整理及复垦规模、总体布局要求及土地利用率与产出率的提高等方面为主要目标。城镇规划则主要目标则是在城镇的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确立的条件下,对城镇的规划区范围及拟定分期建设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进行确定。

3. 规划部门的差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分别由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和土地规划建设部门来编制实施。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的土地资源也从过去的无偿使用发展为有偿使用,这同时就客观造成了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与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间的矛盾。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衔接的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衔接应遵从以下原则:第一,从全局出发的整体性原则,要求以提高土地的总体利用效益为基础,对不同区域、用地部门及产业之间用地的需求进行全面考虑,协调好各区域、部门及产业间的用地矛盾。第二,保护与保障并行原则,在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上,推进耕地保护从重数量向数量、质量及生态建设的全面平衡转变。加强对土地的整理力度,控制建设用地占地规模,建立保护耕地的激励机制,才能使耕地保护与经济建设和谐发展。第三,可持续的土地利用原则,在规划建设中要将土地的开发、整理、利用及保护结合起来,重视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对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进行合理安排,使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统一协调,实现对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的衔接方式

1. 强化土地管理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间的协作。

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建设规划部门都要对城市用地进行统一的管理,严格土地审批制度,切实做到土地规划、征地、开发、建设的统一管理。同时要强化实施两个规划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违法用地和建设的案件要严肃查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衔接的重点是城镇建设用地的范围和界限,而建设用地区的土地利用则按照城镇建设规划进行。

2. 城镇规划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城镇规划制定的发展用地的规模及控制范围不可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控制指标。同时,城镇建设用地要严格符合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要求及土地用途的管制要求,努力提高耕地的质量。对于不合理的建设用地,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具体要求进行局部调整,做到科学、合理地用地。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与个人的建设用地都不得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建设规划的要求。

3. 走集约型的城镇建设道路。

城镇建设规划应从过去的粗放式建设方式转变为充分发挥城镇可利用空间的集约型建设方式。城镇规划要树立建设用地紧张的观念,对土地进行更加科学、精密、详尽的安排规划,对城镇空间充分利用,适当提高建筑的密度、高度及容积率。当前许多城镇建筑的密度与容积率都比较低,有着很大的开发改造潜力。同时也可通过加强旧城改造,提高旧城用地在布局、结构及功能方面的紧促性与合理性来提高旧城土地的利用效率。另外还可以土地置换的方式,压缩农村的居民点及村镇企业用地,以达到节约用地的目标。

参考文献:

[1]丁祥伟.浅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的衔接[J].城市建设,2011(13).

[2]王开杨.大型复杂桥梁施工监控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2011(28).

篇6

中图分类号:F301.23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3)08-(页码)-页数

1.禄丰县统筹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整体思路

区域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深化,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又是区域规划必不可分。两个规划要统筹编制,一方面,土地规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城市总体发展,土地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城市的土地规划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符合禄丰县城市发展的总体标准。在城市区域的发展中,必须要坚持城市规划指导与土地规划,必须要坚持土地规划服务于城市规划。为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做到弹性规划。弹性规划能够有效适应变化的市场环境,根据不同地点、不同时期做出适时调整,避免规划失灵以及出现重复规划。第二,做到协调禄丰县的整体城市规划。在城市区域规划中,城市规划必须要做好土地规划,土地规划的好坏又取 决于城市规划大局,在城市发展中必须注重二者的协调关系,实现互助发展。第三,做到效益规划。没有价值的规划是没有 意义的规划,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效益高低决定市场成败。第四, 做到整体规划。在两个规划的实施中必须从国民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从城市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做好整体布局,既要搞好物质方面的规划,也要搞好非物质方面 的规划,既要做好整体规划,又要做好局部规划。使得制定的规划能够落实到城市经济发展中去,为城市的发展搞好理论铺垫。

2.结合禄丰县地域特点统筹两个规划的发展途径

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两个规划受制于不同行政主管部门,这种分离的管理体制使得两个规划的侧重点、标准、目标往往出现较大差距,两个主管部门不能及时进行相关信息的交流,以及在规划过程中相互借鉴、相互吸收、共同发展。这对这一现状,要统筹两个规划,必须将两个部门进行合并,制定统一的规划,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规划管理 体制。这种管理体制能够充分体现城市体系规划是一种基于整体利益的协调规划的实质,能够较好地统一行政指令,加强规划的实施效果;也能够充分考虑地方区域 发展实际,立足于区域发展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广泛征求各利益主体意见后的综合协调;也有利于规划管理体制从上级的集权制转化为公平合理的民主制。 这样制定出的规划更能适应城市发展实际,更能为解决规划问题献计献策,这样的规划透明度高、可信度强、可满足全社会的发展愿望。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双向 结合有以下优势:首先,从国民经济发展总体出发,统筹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避免在两个规划的编制过程中相互脱节、各自为战的现象。其次,这样的结合既能够 满足上级规划实施的执行力,加快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也能充分发挥地方优势,利用特色资源。再次,这种结合对于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可以进行 及时纠正和处理,避免出现重复建设造成资源的浪费。最后,这种结合途径既兼顾了城市经济发展的大局,有考虑了局部土地的优化利用,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益 。

3.统筹两个规划,做到制度创新

我国已经是市场经济国家,但是规划的行政属性还相当浓厚,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中,常常忽略市场经济规律,不考虑客观的供求状况,造成规划与经济规律不符。为此,要统筹两个规划必须进行制度创新。一、要创新相关制度,完善相关制度来为土地的规划保驾护航,使得两个规划都有相关制度来为统筹战略提供保障。二、要创新管理制度,增强规划的执行力度和社会经济效应,为统筹战略提供管理保障。三、要创新环境制度,要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行政主导,市场为次的管理方法,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尊重市场规律,为统筹战略提供环境保障。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虽然在概念上各不相同,但是,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上,是可以统筹的,它们是相互弥补、相互促进的,城市规划离不开土地规划,后者是前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规划也离不开城市规划,前者需要以后者作为坐标,为其前进明确方向。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为了更好地统筹两个规划,不论是在发展思路上,还是在发展途径、制度创新上,都要进行行之有效的改革,将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共同纳入城市经济的发展中,城市规划兼顾土地规划,土地规划参照城市规划。统筹两种规划才能提高经济效益,才能提高社会效益,才能提高环境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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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发展背景下,房地产行业一派繁荣,寸土寸金形容当前城市土地资源也不夸张。大量城市人口和城市规划及土地规划利用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影响了我国经济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这种形势下,城市规划与土地资源如何实现统筹发展成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应不断强化城市规划部门和土地规划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到密切,使城市发展满足人们和社会需求。

一、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当前工作现状

在我国现行的国民经济发展体系中,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分别由不同行政部门负责管理。两大行政在行政级别上属于同级,各行其是,甚少沟通交流,加剧了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之间不可协调性,甚至出现脱节迹象,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不协调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部分地区重视城市规划、轻视土地规划,导致城市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土地价格波动较为频繁,形成不了较为稳定的房地产市场;第二个方面,部分地区重视土地规划、轻视城市规划。由于比较重视土地规划,导致惜土如金,本应建设住宅区的土地却用来建设商业区,以致于和城市规划相背离,使得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格格不入;第三个方面,城市规划主要讲究安全、经济和美学,但是我国城市规划中老城区夹杂新城区、工业区夹杂居民区,使得城市布局十分不合理,降低了城市土地资源利用率,不利于城市协调发展。因此,城市现代化建设中必须统筹编制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才能有效提升城市土地资源利用率,推动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统筹发展的基本思路

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作为区域规划的重要内容,二者应做到统筹发展。从时间角度考虑,土地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其规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城市总体发展,因而城市规划中必须兼顾土地规划。同样,土地规划中也要兼顾城市规划,否者会影响城市的整体发展;从空间角度考虑,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应互补互利。区域规划中必须坚持用城市规划指导土地规划,坚持用土地规划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使土地规划充分发挥自身对城市规划的补充作用。

为了做到这一点,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编制中应坚持以下原则。第一,弹性原则。无论城市规划还是土地规划都必须坚持弹性原则,为后续发展建设留有一定空间,才能适应城市化快速发展要求,才能避免规划失灵或规划重复问题;第二,坚持协调原则。城市全面发展过程中,不能偏重于某一方面规划编制,一味重视城市规划或土地规划并不利于城市的整体发展;第三,多元化原则。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目标并不是单一的,不仅要重视经济效益,更要重视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多种效益叠加,进而实现城市化发展目标;第四,效益原则。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没有效益的规划是没有意义的,为此,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中需要坚持效益原则;第五,整体原则。为了实现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统筹发展,必须坚持整体原则,既要做好城市整体规划也要做好局部规划,满足国民经济的发展需求。

三、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统筹发展的有效途径

由于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分属不同行政部门,导致相关信息的沟通交流滞后,区域规划中做不到相互借鉴和相互吸收。针对这一现状,应加强两个部门之间的合作交流,及时沟通信息、共同发展,逐渐形成一种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规划管理体系,统一规划管理城市建设。为了强化该种规划体系效果,规划过程中应立足于区域发展实际情况,深入社会广泛征求各方利益,以便全面分析和统筹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一旦形成这种统筹发展途径,不仅有利于避免二者规划时的脱节、不合理问题,更有利于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减少规划重复、规划失灵问题,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城市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和价值。

四、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统筹发展的制度创新

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统筹发展要想取得重大效果,要有强有力的、有效的制度做以保障。从法律制度角度考虑,城市规划已有《城市规划法》作为保障,但土地规划方面却欠缺法律制度,导致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相比更加松懈,操作性和科学性不高;从管理制度角度考虑,分属不同行政部门的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由于两个部门各项其是、分别编制,土地资源利用率必然不高、相关政策指令得不到统一落实;从环境角度分析,城市发展规划具有一定程度的行政属性,以致于在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比较容易忽视市场经济规律。这种情况下,由于制度上有所欠缺,应不断进行制度创新,使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更能满足于统筹发展的需要。

在法律制度上,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比如,加紧出台和修订与土地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使土地规划编著工作更加完备、科学与合理;在管理制度上,加强两个部门合作、沟通,如果可能的话还可将两个部门合并进行统一管理,强化城市建设统筹规划的效果,提升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之间的可协调性;在环境上,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应充分考虑市场因素,相对降低其行政属性,是规划编制和实施更能满足城市现代化发展需要。

五、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统筹发展的具体策略

(一)实施总体规划、优化土地资源利用的策略

城市建设发展中离不开房产事业的蓬勃发展,为了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城市建设规划应重视城市整体规划,并以优化土地资源利用为目的科学合理编制城市发展的计划。要想做到这一点、提升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之间的可协调性,政府部门必须加强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同时加强规划的审批力度,减少重复规划、规划失灵情况的发生。更为重要的是,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加快修改与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不相符的政策,使其跟得上时展步伐。除此之外,应坚持工业区、居民区及服务区互相分离原则布置城市空间,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倘若审批过程中出现不符合布局的规划应一律驳回,直到与城市整体发展计划相符才可通过。

(二)积极推进老城区改革,建设新城区

城市发展中,老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已经成为了其规划编制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在改造和新建过程中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应站在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双层角度上考虑土地利用问题,并尽量利用老城区资源,使其各项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才能为土地资源节约打下坚实基础。另外,由于地下土地资源开发相对较少,还可积极开发地下资源,建设地下商场、地下轻铁等建筑,提高城市服务功能。

六、结论

城市规划离不开土地规划,在于土地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土地规划离不开城市规划,在于城市规划是土地规划的编制依据。为此,尽管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分别属于不同领域的规划内容,但在城市建设中二者应统筹发展,才会有利于城市的整体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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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y in China and the urbanization process of the speed up day by day,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the land demand has increased,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supply and demand of land use and structural contradictions appear more outstanding. Must be in sight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o a correct view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wo, in the concrete implementation to do on both effective coordination and cohesion.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general land use planning and the urban planning difference contrast, puts forward the way of cohesion.

Keywords: general land use planning; Town planning; cohesion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各项建设项目的土地需求量日益增加,尤其是耕地面积的迅速减少,使土地利用的供需矛盾与结构性矛盾显得更加突出。为了加强对新经济形势下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科学、可行的修编,土地管理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先后部署并开展了两轮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土地规划在用地分类、编制体系及审批权限几方面都存在着很大差别,两者衔接的核心工作是做到用地布局与建设用地规模两方面的衔接。如果建设用地与基本农田的布局不能做到充分的衔接,则规划实施中必然要对两个规划进行频繁调整。可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有着很高的关联度,必须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来正确看待两者的关系,在具体实施中要做到对两者有效的协调与衔接,为两个规划各自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差异

1、指导思想的差异

自1986年至今,我国先后开展了两轮关于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土地资源供给为出发点,依照上级所下达的对建设用地的控制指标为限制,按计划进行的土地规划编制,其指导思想是制约供给和引导需求,重点在于对土地利用的控制上。城镇规划是对社会发展、经济状况、产业政策及人文因素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依据市场经济下城镇的客观发展规律与社会需求进行编制的规划,其指导思想是以满足需求和方便生活为出发点,重在发展。

规划目标的差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规划期的耕地和其他主要农用地的保有量、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数量及控制规模、土地的开发,整理及复垦规模、总体布局要求及土地利用率与产出率的提高等方面为主要目标。城镇规划则主要目标则是在城镇的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确立的条件下,对城镇的规划区范围及拟定分期建设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进行确定。

规划部门的差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分别由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和土地规划建设部门来编制实施。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的土地资源也从过去的无偿使用发展为有偿使用,这同时就客观造成了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与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间的矛盾。

规划时间、层次及人口统计口径差异造成的矛盾

土地利用规划有一个重要原则,即“一保吃饭、二保建设、三保环境”,而事实上很多城镇却是先有城市规划后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这种现象导致总体规划反而服从城镇规划的结果。城镇人口的统计途径和统计范围方面也存在着差异,有些按行政区域进行统计,有些则按非农业人口数量确定人口规模。这种“以地定人”的城镇规划和“以人圈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是导致不同矛盾的根源。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衔接的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衔接应遵从以下原则:第一,从全局出发的整体性原则,要求以提高土地的总体利用效益为基础,对不同区域、用地部门及产业之间用地的需求进行全面考虑,协调好各区域、部门及产业间的用地矛盾。第二,保护与保障并行原则,在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上,推进耕地保护从重数量向数量、质量及生态建设的全面平衡转变。加强对土地的整理力度,控制建设用地占地规模,建立保护耕地的激励机制,才能使耕地保护与经济建设和谐发展。第三,可持续的土地利用原则,在规划建设中要将土地的开发、整理、利用及保护结合起来,重视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对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进行合理安排,使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统一协调,实现对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的衔接方式

1、强化土地管理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间的协作

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建设规划部门都要对城市用地进行统一的管理,严格土地审批制度,切实做到土地规划、征地、开发、建设的统一管理。同时要强化实施两个规划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违法用地和建设的案件要严肃查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衔接的重点是城镇建设用地的范围和界限,而建设用地区的土地利用则按照城镇建设规划进行。

城镇规划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城镇规划制定的发展用地的规模及控制范围不可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控制指标。同时,城镇建设用地要严格符合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要求及土地用途的管制要求,努力提高耕地的质量。对于不合理的建设用地,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具体要求进行局部调整,做到科学、合理地用地。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与个人的建设用地都不得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建设规划的要求。

走集约型的城镇建设道路

城镇建设规划应从过去的粗放式建设方式转变为充分发挥城镇可利用空间的集约型建设方式。城镇规划要树立建设用地紧张的观念,对土地进行更加科学、精密、详尽的安排规划,对城镇空间充分利用,适当提高建筑的密度、高度及容积率。当前许多城镇建筑的密度与容积率都比较低,有着很大的开发改造潜力。同时也可通过加强旧城改造,提高旧城用地在布局、结构及功能方面的紧促性与合理性来提高旧城土地的利用效率。另外还可以土地置换的方式,压缩农村的居民点及村镇企业用地,以达到节约用地的目标。

参考文献:

[1]丁祥伟.浅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的衔接[J].城市建设,2011(13).

[2]王开杨.大型复杂桥梁施工监控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2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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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各项建设项目的土地需求量日益增加,尤其是耕地面积的迅速减少,使土地利用的供需矛盾与结构性矛盾显得更加突出。为了加强对新经济形势下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科学、可行的修编,土地管理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先后部署并开展了两轮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土地规划在用地分类、编制体系及审批权限几方面都存在着很大差别,两者衔接的核心工作是做到用地布局与建设用地规模两方面的衔接。如果建设用地与基本农田的布局不能做到充分的衔接,则规划实施中必然要对两个规划进行频繁调整。可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有着很高的关联度,必须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来正确看待两者的关系,在具体实施中要做到对两者有效的协调与衔接,为两个规划各自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差异

1、指导思想的差异

自1986年至今,我国先后开展了两轮关于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土地资源供给为出发点,依照上级所下达的对建设用地的控制指标为限制,按计划进行的土地规划编制,其指导思想是制约供给和引导需求,重点在于对土地利用的控制上。城镇规划是对社会发展、经济状况、产业政策及人文因素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依据市场经济下城镇的客观发展规律与社会需求进行编制的规划,其指导思想是以满足需求和方便生活为出发点,重在发展。

规划目标的差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规划期的耕地和其他主要农用地的保有量、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数量及控制规模、土地的开发,整理及复垦规模、总体布局要求及土地利用率与产出率的提高等方面为主要目标。城镇规划则主要目标则是在城镇的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确立的条件下,对城镇的规划区范围及拟定分期建设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进行确定。

规划部门的差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分别由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和土地规划建设部门来编制实施。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的土地资源也从过去的无偿使用发展为有偿使用,这同时就客观造成了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与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间的矛盾。

规划时间、层次及人口统计口径差异造成的矛盾

土地利用规划有一个重要原则,即“一保吃饭、二保建设、三保环境”,而事实上很多城镇却是先有城市规划后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这种现象导致总体规划反而服从城镇规划的结果。城镇人口的统计途径和统计范围方面也存在着差异,有些按行政区域进行统计,有些则按非农业人口数量确定人口规模。这种“以地定人”的城镇规划和“以人圈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是导致不同矛盾的根源。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衔接的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衔接应遵从以下原则:第一,从全局出发的整体性原则,要求以提高土地的总体利用效益为基础,对不同区域、用地部门及产业之间用地的需求进行全面考虑,协调好各区域、部门及产业间的用地矛盾。第二,保护与保障并行原则,在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上,推进耕地保护从重数量向数量、质量及生态建设的全面平衡转变。加强对土地的整理力度,控制建设用地占地规模,建立保护耕地的激励机制,才能使耕地保护与经济建设和谐发展。第三,可持续的土地利用原则,在规划建设中要将土地的开发、整理、利用及保护结合起来,重视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对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进行合理安排,使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统一协调,实现对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转贴于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的衔接方式

1、强化土地管理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间的协作

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建设规划部门都要对城市用地进行统一的管理,严格土地审批制度,切实做到土地规划、征地、开发、建设的统一管理。同时要强化实施两个规划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违法用地和建设的案件要严肃查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衔接的重点是城镇建设用地的范围和界限,而建设用地区的土地利用则按照城镇建设规划进行。

城镇规划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城镇规划制定的发展用地的规模及控制范围不可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控制指标。同时,城镇建设用地要严格符合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要求及土地用途的管制要求,努力提高耕地的质量。对于不合理的建设用地,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具体要求进行局部调整,做到科学、合理地用地。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与个人的建设用地都不得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建设规划的要求。

走集约型的城镇建设道路

城镇建设规划应从过去的粗放式建设方式转变为充分发挥城镇可利用空间的集约型建设方式。城镇规划要树立建设用地紧张的观念,对土地进行更加科学、精密、详尽的安排规划,对城镇空间充分利用,适当提高建筑的密度、高度及容积率。当前许多城镇建筑的密度与容积率都比较低,有着很大的开发改造潜力。同时也可通过加强旧城改造,提高旧城用地在布局、结构及功能方面的紧促性与合理性来提高旧城土地的利用效率。另外还可以土地置换的方式,压缩农村的居民点及村镇企业用地,以达到节约用地的目标。

参考文献:

[1]丁祥伟.浅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的衔接[J].城市建设,2011(13).

[2]王开杨.大型复杂桥梁施工监控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2011(28).

篇10

中图分类号:TU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村镇规划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技术与艺术等多个方面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它是根据一定时期社会和村镇的经济发展状况及目标,确定村镇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地利用村镇土地,协调村镇空间功能布局及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村镇规划是村镇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是村镇发展和建设的“龙头”,也是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框架。土地规划又对村镇规划起着基础和制约作用,只有注重村镇规划中土地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才能更好地实现村镇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1. 村镇规划和土地规划的内涵

1.1村镇规划是乡、镇人民政府为实现村镇的经济的社会发展目标,确定村镇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协调村镇布局和各项建设而制订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现代村镇规划是运用规划学、策划学、市场经济学、现代行为科学、环境美学等理论方法,以社会效益为中心,以资源、人力、物质、信息的最优分配和利用为手段,以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需要为导向,为建立一个人口、资源、科技、环境及区域定位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所做出的总体的最优规划,是村镇未来发展的蓝图和时空连续的依据,是管理的准则和法律。

1.2土地规划是指一国或一定地区范围内,按照经济发展的前景和需要,对土地的合理使用所作出的长期安排。旨在保证土地的利用能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按比例发展的要求。规划的依据是现有自然资源、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分布和配置状况,务使土地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而不因人为的原因造成浪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和布局。

2. 村镇规划存在的问题

2.1目前村镇规划中,普遍存在重视居民点建设规划而忽视村镇体系规划的现象,这就导致了“以镇论镇,以村论村”现象的发生,割裂了镇域范围内各村之间的联系,也割裂了村庄与镇区之间的联系。使各居民点建设规划存在着许多盲目性,无法在镇域范围内统一配置各种服务设施,重复建设严重,造成资金浪费。

2.2村镇人口规模的增加要求相应的用地规模也随之增加,依托旧区向周围拓展用地己成为建设规划的普遍方式,而我国的常规规划方法也仅以人口规模和入均用地指标来划定用地,这一做法无疑侵占了村镇周围的良田、吞食耕地,从而使人均耕地减少,这是村镇规模简单化增加的必然结果。

2.3目前,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之间的联系不够密切,村镇规划存在着短命性现象,往往是换一届领导就要换一轮规划,使原规划很难连续实施,再加上村镇规划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较低,规划意识淡薄,执法水平不高,管理方式粗放,更加剧了村镇规划与管理的脱节现象,使村镇规划无法正确指导村镇建设,造成了村镇建设的混乱无序性。

3.土地规划存在的问题

3.1土地规划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土地利用混乱,功能分区不明确。其造成原因是由于村镇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的规划管理和控制,导致土地利用散乱、破碎、无序、功能不明确,布局零散。工业、居住、商业、行政等各类用地相互穿插交错,相互影响和干扰。如大量工业用地穿插在居住用地之内,甚至包围居住用地。这样的建设景观差,而且使环境落后恶化,给今后的继续发展留下了许多隐患。

3.2土地开发集约化程度低,规模效益低下。由于农村现有土地开发大多以乡村为单位,形成独特的“出租土地、出租厂房、收取租金”的农村工业房地产模式及农村以宅基地为基础的乡村私宅开发模式。导致土地开发不经济、零乱及水平层次较低,使土地占有率高,利用率低,产出率更低,形成不了开发的规模效益,破坏了村镇土地利用的整体性。造成土地资源严重浪费,使村镇在规模扩大时只能在外延空间寻找新的土地资源。对发展较好的地区开发过度,大量占用耕地。这样一来则出现了镇区中的不少“城中村”,造成村镇未发展已无用地,同时又形成较多旧城(村)改造工程工作的难点地区。

3.3土地管理混乱,投放量过大。由于村镇土地的多级管理,有的出于追求经济利益的目的,各村争相卖地批地,大搞圈地运动。几乎都有自己的工业区,造成“家家点火,村村冒烟”的现象,私宅建设普遍超标。由于土地投放量过大,使有限的土地资源流失和贬值,丧失了发展空间与潜力,从而阻碍了村镇的可持续发展。推平未建的闲置土地多、土地浪费严重。近几年由于受国家经济宏观调控的影响,加上土地管理体制不完善。很多已推平土地不能如期开发建设,产生大量闲置土地,造成资金和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

4.解决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矛之间的矛盾

4.1加强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创新农村建设用地政策,加强宅基地管理

首先是积极通过高一层次的规划(如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或者高一层次的行政领导机构等有效渠道,指导乡镇一级两规(村镇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加强规划之间的配套衔接,综合两规的制定,科学合理地划定“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村镇规划建设区)。使两者找到有机的结合点,避免各自为政,确保合理必需的建设用地空间。

4.2其次要认真研究土地政策,制定村镇建设用地调整政策,建立灵活的流转机制,保证村镇规划建设用地,确保规划得以实施。要大力推行农村集体土地有偿使用政策,严格农村建房审批。对于位置优良的地段和空闲地,村集体可组织有资格申请宅基地的农户公开招标,由中标人优先选择宅基地。净收益出让金全额返还用于村镇配套建设,拓宽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要设法打破用地属性限制,研究政策推进村民跨村跨组建房,以利规划的实施。目前,农村中以村组(生产队)为单位的封闭观念和绝大多数农民的恋土意识仍十分强烈,制约了土地的跨村、组调整;加之农村土地二轮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和土地条件的差异,土地的跨村、组调整难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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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一、土地规划管理作用分析

1.确保土地得到充分使用。对国有土地进行固化可在罕间结构和经济结构范围内对土地进行合理使用,可增进区域与工业之间的协调性买现人、土地、经济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经过土地规划与管理既可以维护基本农田的使用面积,还可以创造良好的社会发展条件构成可继续的、生态化的土地使用环境科学、标准的土地规划与管理还可以进一步进步土地的使用率和经济结构的合理性防止土地资源的。

2.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土地资源是有限的,而人均土地面积少又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对土地用途进行管制。可以在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条例的约束下,按照经济发展需求对土地性质进行分类如将土地资源分为农田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环境保护用地等。这样能够限制和引导不同类型土地资源的利用在经济建设、耕地保护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三者之间建立平衡点达到既保护又发展的目的。

3.促进土地规划与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土地规划需要经过较长的时期才能够体现出效果,且其受投资、人口、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不同地区和不同万案之间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对土地进行规划管理可以在买施过程中不断总结当前经验指导后续使用的进一步完善和土地规划手段的进一步创新。

二、实施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城市规划不合理的使用土地,会对规划的实施造成影响。一方面,现有的土地无法满足建设的需要,农村耕地面积不断的减少,但是建设面积却是一直在扩大。很难控制村庄、城镇和其他非农业用地的情况。另一方面在现行土地的规划上还存在很多的不足。普遍的存在征用土地的行为,对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远远低于土地本省的价值,导致土地的收益上存在不足,让农民的利益受到破坏。土地在市场中的价格和征用的价格存在很大的悬殊,使得土地不规范的流失,土地的使用权也变的模糊不清,导致土地无法得到有效的利用。伴随社会的发展,物价在持续上升,很多的农民不得不进城务工,农村的土地得不到利用无法发挥其价值。城乡规划不仅能够带动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还能帮助区域人民发家致富。现在土地竞拍的方法给房地产开发商们有目的的抬高土地价格提供了机会,建筑商们也是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没有合理规范的使用土地,这样的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之间就会产生矛盾,阻碍了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三、“两规”的差异

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不管是在编制还是在实施上都是分别属于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并且在一些原则问题上也存在矛盾,比如土地利用和土地利用规模等。“两规”在实施时既要相互结合但是由于之间的差异很难有效的衔接。一般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都是当地政府进行组织,一些地方的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过快,导致城乡规划无法顺利实施。当地政府为了表面上的发展,没有计划的进行城乡建设,降低土地利用率。一般会有两方面的原因造成土地利用规模不能满足城乡规划的发展:一是两方面没有良好的协调性,不能直接有效的控制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第二两者在工作思路和管理方法上存在不同,造成土地规模不能满足城乡规划的用地需要,当地政府有没有进行协调处理,最后只能造成耕地的破坏。

四、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之间的关系

1.以土地管理为核心,推动城乡规划的科学发展。增减挂钩政策是村镇建设项目中用地规划中的一种有效方式,能够帮助调整城乡结构,提升城乡经济发展。在城乡建设中在用地中增加挂钩能够增加农村土地利用率,将农民的居住情况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将城乡布局进行优化,在保障耕地正常的情况下缓解城乡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中可能和一些农民的意见出现冲突,为了化解冲突就必须建立土地规划和管理的政策,对增减挂钩政策的效能进行明确,也让土地使用和城乡规划更加有序的开展。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对土地的用途定位和产业发展定位进行适当的调整,保护耕地不被破坏,保障农村劳动力合理的转移,加强城乡规划的可实施性。

2.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城镇建设用地有序扩张。目前的土地规划有新区扩张和旧城改造两种模式。对城市扩张进行控制加强土地利用率。像是开发区、小城镇可以通过扩张的方法进行城乡规划,在大中城市土地资源缺少在使用上要进行控制,对新区扩张和旧城改造进行协调,对当地城乡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控制建设用地量,对规划方案中的经济结构和土地用途进行重点研究,在实施规划之前对发展的重点和用地的类型进行区分,落实集中产业和集中居住等方案实施情况。

3.拓展土地规划的深度,在规划与实施之间搭建桥梁。对于一些不完善不合理的土地规划方案会影响城乡规划的发展,造成城乡建设和土地储备方面的战略性和欠缺性,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基础设施不足,降低城市功能,对城市生态进行破坏等情况。为了有效的提升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的实施效果和整体质量,需要制定完善的土地管理规划,最大程度的发挥土地储备的引导作用和调控作用,加强土地调控在宏观层面上的意义。将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之间的联系为中心,将功能作为依据促进城乡规划的实施。土地规划的合理性需要有完善的政治、明确的用途、详细的内容,这样才能保证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当然有了合理的土地规划还需要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手段,提高土地规划的运用效果,节约资源降低投入成本。政府和社会要加强对土地规划方案的评估,用更加先进的理念将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之间的关系进行统一协调。4.“两规”协调性发展。伴随经济体制的不断增长,规划管理部门需要认真研究出新的规划方式来适应目前的形势。这样也就应运而生了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规划等新型的规划方式。在这种特殊的经济体制下需要建立“两规”发展机制,并且在实施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建立起环节制度化和沟通信息化的模式。为了保障两个规划在实施中的协调统一,可以采用一下措施:(1)建设区内的建设项目需要在审批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为前提的情况下进行。(2)城市不仅是人们的居住和活动场所,也是丰富人们精神文明和弥补人们人文资源的重要地区,有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和大量的水资源保护地带在土地利用中都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对城市规划建设区进行限定。(3)在进行限制建设区需要和乡镇和农村管理土地归属权的单位部门进行事先的沟通,达成共同协议。(4)将限制建设区的划定和管理条例直接上升为当地政府的条令,并制定对应的实施方案,提高各类开发商保护生态资源的意识。

结束语

总而言之,城乡规划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是非常具有战略意义的,有助于提升社会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而土地的管理和利用是城乡规划的重要部分,两者之间的关系必须要协调统一是保障城乡规划顺利进行的前提。为了促进城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就要在土地管理的基础上加强城乡建设的调控和统筹,制定合理的规划方案和管理方法,提升土地利用率,确保城乡规划顺利实施。

篇12

[中图分类号] F30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10-0026-01

当前,我国农村正在发生深刻的变革,已进入了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特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一、 推进土地流转和规划建设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我们把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优化资源要素配置,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出台工作意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组织引导农民在自愿、民主的基础上发展农村专业全作社,并且做好住房与农业发展的规划,为这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指导保证。

2.明确政策,大力扶持

近年来,为顺应现代农业建设的需要,全县各级党委、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政策措施,并不断加以完善。

3.培育主体,创新形式

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大力引导和支持农村种养大户、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或个人受让农户流转的土地,建立农产品基地,开展规模经营。

4.健全机制,强化服务

一是健全土地流转农户的社会保障机制。我县已基本建立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重点、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就业促进体系,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并对全部承包土地剩余期限内的经营权委托镇、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流转的农户,有县政府给予一定的养老保险补助。二是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指导机制。根据不同产业不同片区提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价格,通过招投标、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某一地块的土地流转价格,确保同一区块流转价格基本稳定,避免土地流转秩序的混乱。三是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制。

二、推进土地流转和土地规划

1.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现代农业区域化布局打下基础。随着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速度的加快,土地规划更加科学,更加合理,并呈现出粮食与经济作物并重的农业产业体系。

2.实现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为现代农业集约化经营提供了保证。提高了农业的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程度。

3.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为现代农业组织化建设搭建平台。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我县形成了一大批具有规模特色农产品基地,为农业龙头企业提供了充裕的加工原料。

4.推动了科技兴农战略实施,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实践证明,作为规模经营主体的经营农户、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与一般农户相比,更愿意,更有能力接受,也更迫切需要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和新农机,成为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生力军,规模基地也有利于设施化水平提高。

三、进一步推进土地流转和土地规划的对策

我县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规划工作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总体上与我县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仍有不少差距,还存在着流转期限偏短、流转手续不够规范、流转信息不够畅通、经营主体经营规模偏小、层次偏低、流转难度不断增大等问题。

1.进一步加强城乡统筹就业促进体系建设。要进一步落实党委、政府已明确的各项促进土地流转农户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城乡统筹培训体系建设,加快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步伐,为进一步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2.大力实施新型农民培育工程。鼓励大中专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有条件的县给予创业经费补助,加大优秀农民进高校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农民的培养,造就更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并把新型农民培育工程列入“转移就业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进一步优化信贷环境。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大力拓展规模经营主体融资渠道,全面推广农户信用贷款、联保贷款,探索发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质)押贷款,扩大农户和农村企业申请贷款担保的财产范围,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小额贷款组织在规范的基础上稳健发展,保障经营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农业贷款担保组织。

参考文献

[1]王忠林.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1.

[2]杜海燕.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与对策研究[D].安徽大学,2010.

篇13

中图分类号:D65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前言

土地储备工作对于城市政府引导城市发展、促进规划实施、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高效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自200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要求“用地试行收购储备制度”起,土地储备工作在全国各地迅速展开。部分城市更开始编制土地储备规划,以指导土地储备工作的开展。

广州是土地储备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最早的城市之一,并对其进行了长期有益的探索。从广州近十年的编制实践看,土地储备规划应该构建起与城市规划相衔接的规划体系。其中,总规层面的土地储备规划是全市土地储备工作开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从整体层面引领全市土地储备工作的开展,指导下层次储备规划编制具有全局性的作用。

2 相关研究综述

由于国内土地储备及其规划工作开展相对较晚,对其规划的理论研究并不多。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结合具体城市编制实践,对土地储备的概念、定位、范畴、目的、原则、思路与技术路线等进行探讨。这些研究对土地储备规划编制实践进行了很好的总结,但具体城市实证研究多集中于中微观层面的土地储备规划,对宏观的总规层面土地储备规划的研究甚少。

3 广州总规层面的土地储备规划编制概况

2004年至今,广州共编制了两轮总规层面的土地储备规划,分别为2004年的《广州市经营性土地储备规划(2005-2010)》(以下简称“04版土储总规”)和2012年的《广州市土地储备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12版土储总规”)。04版土储总规是国内首个全市层面的土地储备规划,为总规层面土地储备规划编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12版土储总规是在04版土储总规的基础上,结合新一轮城市总规编制要求,对与城市总规相衔接的土地储备规划编制进行的新的探索,其核心内容已纳入《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4 广州两轮总规层面土地储备规划对比分析

4.1 在规划目的上,从“信息支持”到“行动纲领”

04版土储总规的主要目的在于结合城市规划,为将来经营性土地储备工作提供有关可储备经营性土地的信息,以便将来再根据土地市场、土地储备政策等因素具体制订经营性土地储备实施计划。将来真正储备经营性土地只是规划确定的“可储备经营性土地”中的一部分。

12版土储总规的主要目的在于确定全市土地实物储备的规模、功能结构和布局,制定全市空间的土地储备区划和指引,并进行经济测算,真正从宏观层面指导全市土地储备工作的开展。该规划确定的储备规模即为规划期限内政府应该完成储备的规模。

04版土储总规侧重于为土地储备提供信息支持,12版土储总规则是土地储备工作开展的行动纲领。

4.2 在规划对象上,从“经营性土地”到“全部城市建设用地”

04版土储总规的规划对象为经营性用地,限定为居住、行政办公、商业金融业、文化娱乐以及物流五类用地。上述五类用地中仍然包括了一部分公益性土地。

12版土储总规的规划对象除包括居住、商服和工业(含仓储)等经营性用地外,还包括行政办公、文化设施、体育医疗、教育科研、市政设施、大型绿地等非经营性用地。

12版土储总规规划对象比04版土储总规更加广,除特殊用地和区域通用地外,基本涵盖了城市建设所需的用地类型。

4.3 在规划层次上,从“找地块”到“定空间”

04版土储总规通过对城市总规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的对比分析,得出可储备经营性土地的规模、空间分布。规划的重点在于确定远期和近期可用于储备的经营性地块。

12版土储总规根据城市总规确定的空间发展策略、空间结构、基本生态控制、产业发展与布局、综合交通规划等进行土地储备空间区划,并进一步确定土地储备的规模及其空间布局等。规划除需确定总体储备规模外,还需要在划定全市域空间储备区划的基础上,把规划总储备规模分解到各区(县)。

04版土储总规侧重于确定可储备的经营性地块,12版土储总规侧重于确定总体储备空间及规模的空间分布。

5 总结与思考

5.1 总规层面土地储备规划的定位及作用

总规层面的土地储备规划是土地储备规划体系中最顶层、最宏观的规划,其主要作用应该从整体层面引领全市土地储备工作的开展,指导下层次土地储备规划的编制。

5.2总规层面土地储备规划的特点

为充分发挥总规层面土地储备规划的作用,其编制应重点体现以下几个特性:

5.2.1 宏观性

总规层面土地储备规划应从全市层面谋划一定时期内土地储备的规模、结构、空间布局、时序和资金安排,是全市土地储备工作开展的纲领性文件。

5.2.2 全面性

总规层面土地储备规划在规划对象及内容上应涵盖土地储备工作开展所涉及的对象及所面临的问题。在规划对象上,应涵盖所有的城市建设用地类型,包括经营性土地和非经营性土地。在规划内容上,应包括土地储备的规模、结构、空间布局、时序和资金安排。

5.2.3 空间性

总规层面土地储备规划必须体现其对全市域空间储备策略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计划,主要体现在空间储备区划和规模空间布局两个方面。储备区划是对全市域空间土地策略区域的划分,并进行分类指导;规模空间分布是把总体规模分解落实到各分区,以进一步指导各区土地储备及其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

5.2.4 实施指导性

总规层面土地储备规划应充分体现其对土地储备工作的指导作用。因此,该规划不能停留在信息储备阶段,仅对土地储备工作提供信息支撑;而是必须对完成实物储备的规模、空间、时序、资金等作出具体的规划安排。

5.3 总规层面土地储备规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总规层面土地储备规划的作用及特点要求,该规划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规模、空间、时序和经济测算四大方面。

5.3.1 储备规模

储备规划应该为实际完成实物储备的规模。该规模根据土地需求确定。为体现土地储备的提前性,发挥土地储备的调控作用,土地储备规模应大于实际需求规模。土地需求规模可通过建立需求规模与人口、经济发展目标等的数理模型进行预测,并和历史需求情况、储备资金安排、规划用地规模等进行校核。在确定土地储备规模后,需统筹考虑整体储备空间区划、历史需求情况、城市发展空间结构、土地利用规划、重点发展区域等,把总体规模分解落实到各分区,确定各分区的土地储备规模。

5.3.2 储备区划

土地储备空间区划根据城市总规确定的城市空间发展策略、空间结构、基本生态控制、重点发展区域及综合交通规划等划定。根据12版土储总规的实践,可把全市空间划分为重点储备区、策略储备区、一般储备区和已完成储备区。重点储备区为城市副中心地区、新城区、重点产业功能区、交通枢纽地区等承载城市重要功能的地区;策略储备区为重点储备区外具有较高土地储备价值的地区,包括景观条件较好的“山边”和“水边”地区以及交通条件较好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周边和轨道站点周边地区。重点储备区和策略储备区均不包含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地域。一般储备区为除已完成储备区、重点储备区及策略储备区以外的地区。

5.3.3 储备时序

储备时序包括了规模及空间上的时序安排。储备规模时序应与总体储备规模目标相统一,且与资金安排相一致。既要提高政府土地储备和土地市场调控的能力,又要在可支配的土地储备资金下进行,年度储备规模宜逐年提高。储备时序空间安排应与城市总规确定的实施时序相一致,尤其需要落实近期重点建设项目,满足其用地需求。

5.3.4 经济测算

土地储备经济测算包括土地投入和产出的测算。总规层面土地储备规划是宏观性规划,涉及土地储备规模大、范围广,而且土地储备和出让之间存在着规模上的滞后性,很难进行过于详细的经济测算。该层次规划的土地投入可分别计算各分区土地储备成本后再相加得出;土地产出可由各分区平均楼面地价乘于建设量算出各分区产出后再相加得出。

6 进一步工作展望

本文在对广州编制的两轮总规层面土地储备规划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对总规层面土地储备规划编制的定位、作用、特点及主要内容进行初步的探索。但由于对具体实践的认识有限,研究深度尚浅,且仍缺乏对总规层面土地储备规划编制技术方法等的研究。希望日后能结合更多的编制实践,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弥补现有研究的不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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