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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安全知识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2 17:42:11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膳食安全知识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膳食安全知识

篇1

推进工业集群化。着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全力支持鞍钢等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支持鞍钢调整产品结构,扩大新矿山开发,推动鞍钢早日建成世界级钢铁龙头企业。依托鞍钢继续发展钢铁深加工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重点发展精特钢、板材深加工、钢结构、管材深加工、线材深加工等产业集群。推进服务业集聚化。

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稳妥推进海城综合配套改革。切实搞好行政区划调整。深化干部人事、分配制度、行政审批、财税体制、建设用地特别是农村土地流转等改革,打造重点突出、区划明晰、体制顺畅、机制灵活、产业坚实的新型城镇化改革发展新模式。力争用五年时间把海城打造成百万人口、百平方公里现代化新兴城市。城镇化率达到75%。

有序推进新城新市镇建设。推动达道湾新城、海西新城、八角台新城、玉都新城、腾鳌新城、析木新城、牛庄新市镇建设。按照“产城融合、区域—体、生态宣居”的要求,确定新城主导产业和经济发展规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不断增强新城新市镇的吸引力。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实施青山工程。加快推进市区周边以及海城、岫岩等矿山景观生态治理,切实做好“小开荒”清退、超坡地还林、围栏封育工作,实现青山资源合理开发、依法恢复、科学保护的良性循环。实施碧水工程。继续实施辽河生态恢复工程,推动万水河等6条城镇水系景观建设工程,加快推动莲花湖公园等3个水系公园建设,不断改善景观环境。

实施蓝天工程。大力发展集中供热,重点推进热电联产项目,加快区域一体高效热源建设。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推进气化鞍山项目,全面实施机动车气化工程。实施净土工程。规划建设循环经济环保产业园,做好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垃圾、市政污泥的有效处理和资源再利用。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全民创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做好大学毕业生、新生劳动力和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工作。着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实现各类保障对象“应保尽保”,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清做实率、个人账户上解率、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100%。

着力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实施基础教育强县区工程,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创建全国职业教育示范区。着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篇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考评,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执法工作,打击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稳定、安全、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工作重点:围绕“安全生产年”这一主线,突出抓好全市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考评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证工作。

工作目标:

1.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覆盖面100%,一般隐患整改率95%以上,重大隐患备案率100%,重大隐患在限时整改期限内整改率100%。

2.对全市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

3.非煤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复训率100%,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100%,全员复训率100%。

4.通过对非煤矿山企业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前的督查、指导,促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更进一步。

5.依法关闭证照不全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6.杜绝非煤矿山企业较大及有影响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

1.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各企业要按照省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各项有效措施,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把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加督促检查与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直至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

2.大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乡镇要按照“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广泛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通过文件、会议、培训等各种形式,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生产条件。

3.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考评。各乡镇要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苏安监〔*〕54号)要求,把推行安全标准化考评活动当作当前及今后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督促砖瓦企业按照《泰州市砖瓦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加强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保证安全生产。

4.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各乡镇要积极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强调今年实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普遍增强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高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

5.认真做好许可证换发工作。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要抓住砖瓦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这一契机,督促企业对照申报要求,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要加大材料审查、现场条件审核的力度,促使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上台阶。

篇3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哈密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大局,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哈密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企业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确认制度,进一步提高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通过整治使非煤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最大限度减少企业伤亡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根本好转。

(三)、认真按照非煤矿山“六个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1.规范矿容矿貌。要有明显的企业名称标牌,在施工现场及危险区域内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上墙,并悬挂整齐。生活垃圾定点填埋。

2.规范安全教育。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基本内容:矿长培训、持证情况;特种工培训、持证情况;三级安全教育提纲(计划);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实行一人一卡制,如实记录职工学习的时间、内容、考核成绩、生产班组安全台帐等。

3.规范矿山开采设计。矿山企业必须具备规范性的开采设计方案。开采设计方案必须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4.规范危险化学品、火工品管理。使用危险化学品、火工品的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火工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火工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专人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储存、使用装置、设施安全评价;办理登记手续。

5.规范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建立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按规定给职工发放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建立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记录卡。

6.规范隐患治理。宽山企业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治理台帐,对检查单位和自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主义登记,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限期整改要求和时间、整改完成程度等。

(四)全面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评价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程度,减少和控制非煤矿山基建、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安全生产风险,预防事故发生。年底基建、生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率达到100%。

三、 整治重点

(一) 积极推进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和认证工作,坚持先进行安全评价,后进行认证

的原则,严把关口。依法取缔无证开采的非法矿山:依法关闭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小矿山及粘土矿、砂石场;严厉查处“明停暗建、明停暗采、以建代产”矿山,对以关闭的矿井(采场)又私自恢复生产的,要坚决依法取缔。

(二) 非煤矿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压案不报、私自处理事故的,安监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严惩。同时要建立举报机制。

(三) 对新建、改建、扩建矿山要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予以施工建设,对不按照“三同时”设计施工的矿山,存在安全隐患坚决不予以验收,并根据《矿山安全法》予以必要的处罚。

(四) 由于冬季停产,农民工返乡,企业春季开工后,企业要对矿山职工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必须保证每位员工熟悉掌握各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特种工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一经查出有无证上岗情况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

(五) 哈密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重点矿区,黄山矿区、M 1033、1044、M1053、

M1037、金贵铁矿、金窝子矿区、大青山矿区、开山公司磁南铁矿、南戈壁

各金矿点、阿拉塔格矿区列为重点整治矿区。

四、 专项整治工作方法和步骤

哈密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

市安监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实施,哈密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孙发员(市安监局局长)兼任,成员从市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安监局等部门各抽调组成。

专项整治工作由2004年元3月1起至11月30日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6月30日),各主要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要意义、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二)排查、治理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对市属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摸底、排查,找出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排查结果,对存在事故隐患的矿山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做出停止作业,停止使用、关闭等行政处罚。

(三)总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相互配合、分工协作、职责明确、联手互动、重拳出击”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验收工作,对验收不合格的非煤矿山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项整治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市非煤矿山点多面广,安全基础薄弱,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因此,各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要从保障矿区安全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增强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抓基础,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

各相关部门,有关乡镇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

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在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加大安全生产和防范安全事故先进典型的宣传,用典型事例进行暴光,形成从讲安全、从抓安全的氛围。同时举办结合实际各类矿山安全知识培训班,加大对特种工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对职工要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努力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各类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篇4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切实减少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全面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确保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登记档案,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严防中毒窒息、火灾、透水、爆炸、坠罐跑车、冒顶坍塌、边坡垮塌、尾矿库溃坝、井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等九类事故,保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态势;二是加大全县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和砂石土矿山清理整顿工作推进力度。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严防九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及小型露天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非煤矿山科),负责全州严防九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及小型露天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严防九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及小型露天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日常具体事务。

三、整治工作重点和具体内容

(一)整治工作的重点。

整治工作重点是严防九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小型露天矿山治理整顿工作。

(二)整治的内容。

1、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严防十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见附件)要求,针对中毒窒息、火灾、透水、爆炸、坠罐跑车、冒顶坍塌、边坡垮塌、尾矿库溃坝、井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等九类事故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全面自查各类事故隐患,把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所有从业人员,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严格按开采规范开采,确保安全生产。

2、地下矿山:开展通风系统、消防系统、排水系统、爆破管理、顶板管理、废井矿道、监测监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专项治理,检查日常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对隐患的全面整改落实,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露天矿山:一是对全县风露天非煤矿山企业开采方式、采面是否按照开采方案设计自上而下成台阶开采、边坡管理、监测监控、排土场、爆破管理等开展专项治理,对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教育培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尾矿库:深入开展安全管理制度、坝体设计建设、日常运行管理、监测监控及汛前安全管理等情况的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危库、病库、“三边库”、“头顶库”隐患排查治理。

四、实施步骤(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4年7月25日-8月15日)

1、宣传准备阶段(2014年7月下旬)

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严防九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小型露天矿山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时限、计划。

2、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7月25日-8月5日)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组织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严格按照《非煤矿山事故防范措施专项检查表》,全面开展自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把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所有从业人员,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并建立事故防范措施专项检查整治档案。

(二)第二阶段。(2014年8月6日至2014年8月31日)

县安监局在各非煤矿山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认真按照《非煤矿山事故防范措施专项检查表》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逐一进行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整改措施。

(三)第三阶段。(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15日)

县安监局对矿山存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产整顿;对停产整顿后,经治理仍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将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局各股室、大队和非煤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履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按照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全面按时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员工认真学习,让每一位从业人员知晓明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严防十类非煤矿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内容,认真贯彻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7号)等各项要求,真正把事故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严防九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逐项登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发现不按设计或开采方案自上而下(分层)开采、违规一面墙开采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责令停工停产整顿,一律按上限处罚,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或生产现场无法按设计或开采方案作业的,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落实关闭。

2、地下矿山企业未认真执行机械通风规定,未设置两个安全出口或出口不畅,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范中毒窒息、火灾、透水、爆炸、坠罐跑车、冒顶坍塌等事故,以及未按设计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采空区坍塌的,按“四个一律”要求从严从重处理。

篇5

    (一)超能力生产与设备老化

    年我国煤炭产量为19.56 亿吨,但其中有安全保障能力的只有12 亿吨,其余将近8 亿吨的煤炭是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生产出来的。 年我国原煤产量可能按近22亿吨,没有安全保障的煤炭产量将会更高。什么是有安全保障的煤矿生产能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研究中心的《全国国有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调研报告》将此定义为:一是生产具有合法性,证照齐全;二是安全管理体系完整有效;三是矿井生产系统协调、合理;四是矿井灾害防治系统健全,安全技术措施完备;五是应急救援体系完整有效。按照此标准,许多国有煤矿在某些方面都难以达标。

    当前,煤炭价格大幅上扬,受行情看好与高额利润刺激,煤炭行业超设计能力生产与频繁“扩能改造”现象成风,许多煤矿纷纷挑战生产能力的“极限”,这不仅造成大量资源浪费和加速煤炭资源枯竭,更成为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祸首”。

    据统计,在全国27 个产煤省区中,有20 个省区超产,其中19 个省区超产10%以上,有些甚至达到了50%。据国务院安委会煤矿安全检查组对某省四大煤业集团进行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显示,这些煤炭企业 年超产情祝十分严重,最多的超产达800 万吨,最少的超产也达400 万吨以上,而在这些企业的 年生产计划中仍表现出了相当严重的超产倾向,这都将为煤矿的安全生产带来极大的隐患。超能力生产另一个突出表现是严重的超通风能力生产。据某煤业集团提供的资料,该集团目前所属的四个矿井都存在超通风能力生产情祝,超产范围在20%~32%。在当前煤炭如此紧俏的形势下,全国其他煤炭集团所属矿井平均超通风能力也基本在20%左右。然而,由于我国煤炭赋存和开采条件差,95%以上都是井下开采,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按近一半,因此煤矿通风能力是安全生产的前提,对此国家早就提出“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方针。如果煤炭生产企业将通风能力置于不顾,势必给安全生产埋下极大隐患。

    谈到煤矿的安全生产能力,让我们追溯历史,不难发现其中诸多历史的深层次原因。自上世纪80 年代初起,由于国家实行“有水快流”政策,小煤矿滥采乱挖现象十分严重,煤炭生产逐渐出现供大于求局面而到了1993 年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煤炭市场则呈现萧条景象。加之1997 年亚洲金融危机,到1998 年煤炭市场陷入历史最低潮。20 多年来,煤炭工业满足了国民经济发展对煤炭的需求,但十几万煤矿工人为此付出了生命代价。目前,1/4 的矿井通风压力偏大或通风困难,只有60%的国有煤矿建有集中监测监控系统,国有煤矿高瓦斯矿井只有60%建立了瓦斯抽放系统,而且主要是原国有重点煤矿。1/3 的煤矿存在防尘设施不足、老化的问题,部分国有煤矿机电设备超期服役。根据对某省四大矿业集团的调查,其主要设备超期服役率高达40%,其中上世纪50 年代的设备占30%,机电固定设备新度系数仅为0.5。各地煤矿的防灾减灾能力很难令人满意。近年来,国家在煤炭的安全生产上不论从财力物力人力上,都下了大功大,使了大力气。 年到 年国有煤矿安全资金投入总计124.14 亿元,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远远没有满足产量猛增的需要。

    (二)安全管理与监督不到位

    长期以来,原国家劳动部一直是国家职业安全监察的执法主体。1998 年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之后,新成立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不再履行这一管理职能,煤矿安全监察及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能,交由国家经贸委新设立的安全生产局承担。由于煤矿事故频发,1999 年12 月30 日,国务院批准了《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设立一个专门机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履行全国煤矿行业安全监察职能。初,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基础上成立,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归国家经贸委管理,但涉及煤矿安全监察方面的工作,仍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名义实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体制不变,煤矿安全监察实行垂直管理,分级监察的管理体制。

    在安监局成立后的4 年时间里,煤矿安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 基本格局确定,但在实践当中出现了一些不完善的问题,主要表现是,如何把国家监察与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如何提高安全监察执法的权威性,如何发挥地方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等诸多问题。一位从事煤矿安全工作的资深人士评论说,“管生产的管安全,把己经与国际按轨的由劳动部门作为第二方进行监督的安全生产体制,改得反而缺乏

    第二方监督了,大批安全工作者无奈离去或者改行”。而直接主管安全监察工作的地方政府也设有类似机构,主要监管地方国有煤矿、或者私有的小煤矿。然而,有关专家指出,当前地方机构存在一个普遍性的问题是,对这些属于当地政府税收来源的煤矿企业,地方政府的“保护情结”依然严重,很难真正起到第二方监督的作用,直接关系中国煤矿职业安全的第二方监管还面临相当大的挑战。

    (三)煤炭高素质人才严重缺乏

    煤炭人才紧缺是矿难频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由于煤炭行业技术人才多年流失,缺乏补充,各地煤矿人力资源青黄不接,处于“断档”状态。这不仅制约了煤炭产能提高,还严重影响到煤矿安全生产,使煤矿陷入“扩产一事故一减产”的怪圈,成为我国能源安全问题的一个“瓶颈”。某省一位安全监察局局长说,几乎每一起矿难的背后都可以找到煤矿人才缺乏的身影。大部分煤矿事故都与井下没有专职技术员、矿工不懂安全规程违规操作有关。国家总局副局长王显政在通报辽宁阜新“2·14”特大瓦斯事故调查处理结果时指出,这起事故的直按原因就是由于工人违章带电检修,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煤矿人才紧缺直接导致安全生产无人落实。煤矿采区技术员在处理突发事件、确保井下安全生产中不可或缺,以前每个采区一般有2~3 名技术员,但现在很多煤矿采区没有了技术员,仅有的几个懂安全、通风和机电的,都集中到生产科去了。

    没有专业的技术员,生产方案拿不出来,安全措施制定不了,制定了也落实不上去,有重大危险源无法识别,有效的安全装置不会使用,很多不该发生的事故就发生了。比如,近年来,各地都加大了安全生产投入,很多煤矿都装上了“瓦斯报警断电仪”,这本来可以有效减少瓦斯爆炸事故,可是由于没有技术人员及时调试,这些昂贵的仪器就像聋子的耳朵一样形同虚设。不仅如此,煤矿人才紧缺还使得产能难以提高。由于基层矿井没有技术员,很多原来由技术员把关的采掘方案都交给了总工程师,不少工程由于人手紧缺,造成采掘接替脱节,不得不中途停工。关于煤矿人才紧缺的原因,恐怕是众所周知的。上个世纪90 年代煤炭专业毕业生就业难,煤炭行业艰苦、高危,煤校招生困难,不得不压缩甚至取消煤炭类专业。

    目前,全国煤炭行业原有的10 余所煤炭专业院校在大学生就业政策由包分配改为双向选择后,为适应市场需求纷纷改名换姓,脱去了“煤炭”、“矿业”的外衣,其煤炭类专业的学生比例由原来的70%下降到不足10%,造成全国煤炭企业采矿、机电、通风等专业人才只出难进,普遍出现了技术人才紧缺问题,有的煤矿甚至十几年没进过一个大学生而陷入“人才断档危机”。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主要能源,国家应站在维护能源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煤矿人才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在加大对煤炭产业扶持力度,增强煤炭产业竞争力、吸引力的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出台优惠政策,创新培养模式,使更多的学生就读煤炭专业、就业煤炭行业。只有这样,才能切实解决煤炭生产与安全的瓶颈问题,才能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当然,我国煤矿事故频发的原因远远不止这些,造成矿难的原因是复杂的和多方面的,有历史的深层次原因,也有当前煤炭供求关系的影响。因此,治理煤矿事故要多管齐下,既要治标,又要治本。只有标本兼治,才能真正从源头上杜绝矿难的发生。

    二:煤矿监察健全制度安全管理

    1 问题的提出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五条规定:“煤矿安全监察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实行煤矿安全监察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这是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进监察工作中必须遵循的方针,所以,探讨如何实现煤矿安全监察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是搞好安全监察,从根本上提高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根本出路。

篇6

中图分类号:F54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公路桥梁施工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

在山区施工中,由于地形的限制,高墩大跨桥梁凭借其适应性强应用较为普遍。而跨越深谷的桥梁,由于深谷本身的自然深度,桥面与地面的距离往往高达几百米。深沟悬崖地区,往往出现由于施工场地狭窄,而导致上下交叉作业较多,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的几率较大。工程事故往往是多种原因引起的,通过采用系统工程学的原理,分析出基本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单位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安全管理不到位。工程事故中有90%都不是因为技术解决不了造成的,而是违章所致,施工单位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缺乏安全技术知识、不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是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2)设计不合理与缺陷。据欧共体统计分析,63%的安全事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和使用过程的安全事故)是因为前期工程项目设计策划和施工准备阶段就存在缺陷,因此,许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是设计原因造成的。设计原因主要包括:不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导致设计不合理;未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涉及文件中未注明,未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等。

(3)勘察文件有误。勘察单位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或勘察时钻孔布置、深度等不符合规定要求,勘察文件或报告不详细、不准确、不能真是全面地反映实际的地下情况等,会导致基础、主体结构的设计错误,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4)使用不合格的安全材料、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许多建设工程己发生的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就是施工现场使用劣质、不合格的安全材料,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造成的。

(5)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长期以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置安全生产不顾,挤占安全生产费用,致使在工程投入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过少,不能保证正常安全生产措施的需要,这也是导致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

(6)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制度不健全。施工单位及其施工现场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落实应急救援人员、设器材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得不到及时救助和处理。

(7)违法违规行为。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无证设计(施工)、越级设计(施工)、边设计边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擅自修改设计等,将会引发大量的安全事故。

2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点因素

综合分析各类型安全事故,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因素主要有如下几个:

(1)人为因素。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如未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未穿安全鞋等;施工现场安保设备不齐全,如高空作业未设置安全网、防坠网等;未制订紧急事故处理措施,如人员落水急救等;未设定明显安全标志,如通航标志,防坠落、防触电标志;未及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等。

(2)物的因素。施工机械故障和技术方案不安全等。如支架等承载力、安全宽度不够等;技术措施不及时,如基坑处理不及时等;施工操作不规范,如清孔排水过快等。

(3)管理因素。对人员和机械的管理不到位等。

3 加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措施与对策

山区地形复杂,桥梁施工过程中,受地形限制,很多平原区施工可使用的大型的自动化程度高的机械无用武之地。而更多的是以一种人员围绕机械形式进行的半机械化作业,这种劳动形式的事故率高于纯手工作业和高度机械化、自动化的作业。

(1)合理利用施工人员心理特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在日常管理中,安全管理人员应深入施工队伍之中,了解现场施工人员心理状态,及时发现心理发展动向,力求用低额的经济投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防止过劳,提高生产安全性。

①提高作业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是减少施工人员、提高劳动生产率、减轻人员疲劳、提高生产安全水平的有力措施。

②合理地确定作业休息制度,根据施工时的劳动强度,在施工过程中插入必要的休息时间。

③根据工作强度、工作方式合理设计休息方式。

④尽可能减少轮班工作制度。轮班工作后,给予施工人员充分的休息时间。

(3)加强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培训后应经劳动部门或有关部门考核颁发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坚决杜绝无证作业和持超过复审期的作业证件操作机械。针对所操作机械设备的特点、大小难度、技术含量、作业环境选择合适的操作人员。技术含量高、结构复杂的机械设备应选择文化水平高的专业人才,以便容易掌握设备结构性能,实施安全操作。

4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性控制

(1)机械设备的正确选用与保养。任何一种机械设备由于自身的性能、结构等特性,都有一定的使用技术要求。如能严格地按规定合理使用机械,就能充分发挥机械效率,降低使用成本,减少机械磨损,延长使用寿命。因此,在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要使工程项目与机械设备的使用规范相适应。防止大机小用、小马拉大车等不合理使用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的日常检查对机械的正常使用非常重要,可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避免大的故障发生。

(2)老旧设备的淘汰。随着施工任务的增长,机械设备使用时间的增多,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越来越短,这时就要及时的引进新设备,淘汰旧设备。对那些,以及因事故等原因设备主要结构性能损坏严重,无修复可能或修复费用超过更新设备价60%的,能耗高、功率低、污染严重、经济效益差,技术改造又不经济的机械设备,都要坚决予以淘汰。

(3)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测。特种设备就是与人身、财产安全,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承压和载人设备的总成,在生产过程中,比一般性生产设备具有更大的潜在危险性。特种设备必须经技术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投入使用,对未取得检测合格证的特种设备立即停止使用,需要继续使用的必须立即进行检测,取得合格证后才能继续投入使用,不合格的清退出场。对那些已经超过使用期限,又无法检测合格的设备强制报废。

5管理的安全性控制

管理的原因即事故产生的间接原因,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得以存在的条件。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标,进行安全管理的主要手段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方式:

(1)法律手段:是指国家通过法律来规范施工安全管理活动,体现国家的意志,保证施工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包括制定法律和制度以及确保法律和制度得到执行和遵守两个方面。

(2)经济手段:是指政府根据施工安全的经济属性和经济规律,运用价格、信贷、税费等经济杠杆来达到促进建筑安全目标的各种具体方式的总称。

(3)文化手段:安全文化是指对安全的理解和态度或是处理与风险相关问题的模式和规则。

(4)科技手段:桥梁施工安全科学和技术的进步可以提高政府安全管理效率和效果,从而更有效地控制建设过程中发生损害的可能性。

6结束语

本文针对山区桥梁施工安全管理与控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施工参与的各方之间管理的协调性、有效性,研究如何确保这个管理系统的环境适应性,以提升山区公路桥梁建设安全管理新理念,解决山区公路桥梁建设安全控制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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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R 179 G 47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9817(2007)04-0297-02

1 对象与方法

抽取昆山市小学五、六年级,初中一、二年级,高中一、二年级及部分在校大学生为调查对象,应用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进行调查。统一指导语,由调查员向学生讲明调查的目的、意义和注意事项,采用不记名调查方式填写,由学生自己独立完成,问卷当场收回。共收回有效问卷1 649份,有效回收率为91.61%,其中男生765名,女生884名;小学生375名,初中生274名,高中生549名,大学生451名。将原始数据输入计算机,用SPSS 10.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火灾安全知识及急救常识 火灾安全知识方面,学生对泡沫灭火器适用火灾的回答正确率仅为18.8%;大火封门无路可走时的对策,回答正确率为41.0%;使用燃气时寻找漏气点的办法、怎样扑灭油锅起火、煤气泄露时的对策、楼内失火时的逃离方法等问题回答正确率分别为65.1%,93.8%,96.0%和97.5%;对进入公共场所能观察疏散方向、疏散通道位置、安全指示标志的分别占28.9%,43.5%和62.5%。急救常识方面,对于触电的紧急处理、扭伤关节、地震时的自救知识、骨折、煤气中毒以及急性腹痛的知晓率分别为53.5%,58.3%,78.3%,91.9%,98.2%和99.9%。

对火灾知识、急救常识相关题目赋分,火灾知识与急救常识满分分别为19分和15分。结果学生火灾知识平均得分为13.55分,急救常识平均得分为10.37分,正确率分别为71.31%和69.13%。男女生的急救知识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女生得分高于男生;不同学段学生的火灾知识得分和急救常识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火灾知识得分以高中组最高,初中组最低,急救常识得分以小学组最高,大学组最低。见表1。

2.2 学生安全知识知晓情况 表2所示,学生对地震、洪水方面知识选择“知道”和“知道一点”的分别占96.1%和94.8%;对海啸知识、放射性防护知识知晓的分别占88.5%和81.7%;飓风知识、核武器防护知识知晓情况相对较差。

2.3 学生安全知识来源 表3所示,学生安全知识的主要来源都是书本。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知识来源第2至第5位的依次为学校老师、家长、其他途径(包括电视、报纸和网络等来源)和同学;大学生知识来源第2至第5位的依次为其他、学校老师、家长和同学。随着年级的增长,来源于书本、学校老师、家长和同学的安全知识在不断减少,但来源于其他途径(包括电视、报纸和网络等来源)的知识却不断增多。

3 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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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鉴定打赢种子侵权官司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现高密裕丰种业有限公司和高密市种子公司生产、销售的“3119”玉米杂交种实际为自己拥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登海9号”,并提出鉴定申请。

经DNA技术鉴定,证明被控侵权品种中有32%的子粒与授权品种完全一样,有41.5%的子粒与授权品种母本相同,有1.5%的子粒与授权品种的父本相同,两者是同一品种。济南中院审理认为,两被告生产、销售与授权品种登海9号玉米的繁殖材料相同的玉米杂交种,其行为侵犯了原告对登海9号玉米依法享有的植物新品种权。

冒名“金色童年”栽了

1999年,山东金色童年有限公司注册了“金色童年”商标。被告周某于2001年9月29日经滕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开办了“滕州市北辛金色童年摄影城”,其在店面宣传、业务人员的名片及摄影城对外的单证上突出使用了“金色童年”四个字。

临沂中院审理认为,原告的“金色童年”商标专用权应受法律保护。被告将与原告“金色童年”商标相同的文字登记为字号,使他人产生被告与原告存有某种联系的错误认识,构成混淆,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

仙霞打败了“新霞”

山东仙霞集团有限公司诉宋某某侵犯商标权、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和驰名商标认定案,经潍坊中院审理后,判决:原告仙霞集团的“仙霞牌”西服商标为驰名商标;被告宋某某立即停止使用其与原告“仙霞牌”西服商标在字体、读音、含义、图形上相近似的“新霞”商标,停止使用其侵权的“新霞”商标标识和衣架,并销毁其库存的侵权商标标识,删除其库存衣架上涉及侵权的内容,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10万元。该案是我省首例通过司法途径认定驰名商标案。

“白雪”牌复读机——侵权

“白雪SNOWHITE(苹果图案)”商标一直是原告青岛昌隆文具有限公司在文具及其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2002年10月,原告在青岛市场上购得由被告青岛亘豪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被告李伟利生产的“白雪SNOWHITE(苹果图案)”牌复读机,该复读机上的商标标识与原告的注册商标一模一样。青岛中院审理认为,综合考虑,原告在其产品上所使用的“白雪SNOWHITE”商标符合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条件。被告李伟利复制原告“白雪SNOWHITE”商标在其生产的复读机上进行使用的行为构成对原告商标权的侵犯。

饺子村悬挂革命老人照片侵了权

原告申照亮系摄影师,自1998年起自费拍摄沂蒙革命老人人物摄影作品。被告临沂朱老大食品有限公司在装饰其三楼朱老大饺子村时,未经原告允许,将其拍摄的革命老人王左忠等21幅摄影作品及文字扫描放大后在饺子村的走廊及营业单间内悬挂。

临沂中院审理认为,原告对其拍摄的系列革命老人照片和《穿过硝烟》摄影集中的文字说明部分享有著作权,被告未经许可,亦未向原告支付报酬,擅自使用原告的21幅摄影作品及相关文字说明,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地毯图案未经许可——侵权

原告美国复兴地毯公司系在美国登记注册主要生产经营地毯的公司,从1995年起,陆续将其14幅中世纪风格的地毯图案向美国国家版权局申请版权登记,并获得版权登记证书。被告山东省特艺品进出口公司未经许可,在其产品上使用了与原告上述地毯图案相同的图案。青岛中院审理认为,根据《伯尔尼公约》和我国著作权法,原告在美国发表的地毯设计图案应作为美术作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原告对其14幅作品享有著作权,被告的复制、销售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盗版《游园惊梦》被判赔3万

原告香港华纳唱片有限公司于1999至2002年间出版了由歌手郭富城演唱的《游园惊梦》等专辑,被告青岛永邦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销售了由珠海特区音像出版社等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上述歌曲专辑。

青岛中院审理认为,原告对《游园惊梦》等录音制品享有录音制作者权。被告所销售的录音制品系未经原告许可而复制的侵权录音制品,其行为侵犯了原告作为录音制作者对其录音制品享有的发行权。判决: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的录音制品,在《青岛日报》上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损失3万元。

抄袭版《成语故事》赔了

原告济南中迪公司于1998年6月制作完成《中国成语故事大全》音像制品,并于2001年6月在山东省版权局进行了版权登记。原告在被告山东爱书人音像图书有限公司购买《卡通中国成语故事1-8》后,发现其内容完全是从《中国成语故事大全》中抄袭来的,遂起诉请求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南中院审理后,判决:陕西音像停止出版发行、茂名佳和停止复制、广东金图停止销售、山东爱书人停止销售侵权的《卡通中国成语故事1-8》,陕西音像赔偿济南中迪公司经济损失16万元。

两家“龙口粉丝”均合法

2001年7月,龙大公司以鲁花公司所使用的龙口粉丝的包装袋和其龙口粉丝包装袋相似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烟台中院一审判决驳回龙大公司的诉讼请求,龙大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经省法院二审审理认为,通过对比观察,两包装中除“龙口粉丝”四个字基本相同之外,其他构成要素包括文字、图案和色彩及排列组合之间区别明显。由于龙口粉丝是通用名称的缘故,再加上装潢中其他构成要素的影响,并没有达到使消费者看到“龙口粉丝”四个字即认为是龙大公司商品的程度,所以不会发生混淆,鲁花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判决驳回龙大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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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非煤矿山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源头治理,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强力推进“清单制”管理落实,抓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落实完善管理工作

1.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完善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清单制管理、安全生产承诺、诚信体系建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推进重点企业通过内部培养和引入市场机制等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

2.强化资源管理,践行绿色发展。认真落实《XX市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利用我镇石材资源,做到开发与保护并行,进一步加强资源勘查,摸清资源家底。规范矿山管理,持续推进矿山经营规范化、矿山开采标准化、矿渣综合利用化“三化”模式,打造绿色矿山,支持企业科学开采,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二)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提高非煤矿山安全开采的总体意识,消除矿山开采安全的先天不足。在矿山建设项目相关审批时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资源赋存状态、技术经济条件、矿山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矿山生产活动对周边设施影响等因素,合理布局科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矿山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1.守好准入门槛。严格按照县部门要求的非煤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把控准入门槛。

2.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将不符合国家或XX省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提请县政府作为重点关闭对象。

(三)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施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重大风险管控清单》等为基础,推动企业制定和实施“3+N”清单制管理模式,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不同特点,制定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有效防止企业各层级人员职责出现真空地带。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监督执法检查力度,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质量。根据应急管理部新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督促矿山企业完善三级标准化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加强日常管理,推动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促进达标升级,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3.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进企业实施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配备足够的从业人员,特别要配齐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强化考试管理,推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提升。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

4.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按照应急管理部即将出台的推进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并优先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

(四)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清单制管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会诊意见,明确整改措施,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将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按照县级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逐项严格检查各非煤矿山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上报。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8月)。按照县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细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我镇对相关企业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排查,建立含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在内的清单制管理体系,并及时上报。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清单制管理体系中各类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制管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落实县级部门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内容,细化目标任务与工作措施,统筹推进。要定期分析整治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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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生活、工作的各个区域,都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对人们的生命带来威胁。在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企业事故不断发生,尤其是矿山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在生产出现了很多安全事故,因此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刻不容缓。

1 建立矿山安全生产的必要性

当前矿山生产的基础设备不够完善,安全措施不能够满足人们对安全需求,导致矿工的安全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很多矿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没有落实,为了企业的效益而不重视安全设备的投入,这样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不同的矿产企业对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也形成了较大的安全生产差距。我国的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但矿工安全意识仍不强。随着矿山开采的范围、深度不断扩大,矿产作业环境越来越复杂,带来了更多的安全隐患,众多因素决定了建立矿山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 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1 矿山开采秩序不规范

随着人们对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很多企业在利益驱动下进行不合法的开采,乱采现象严重,且他们招的都是素质不高的矿工,矿工的自我维权意识不高。这种矿山开采的现象恶性循环,导致了开采秩序混乱,置安全生产而不顾。

2.2 矿山安全责任制度不全面

安全管理应当是矿产企业的重要问题,但现实中仍有很多企业在矿产安全上的制度不够完善,导致安全管理不能够有效实施。安全设备是保证安全的重要环节,一些企业在追求利益时,却不愿意投入安全设备,导致安全设备不能发挥到保护矿工的作用。虽然在矿山生产的地方加强了宣传制度,但这些制度大多成为摆设,没有深入矿工的意识中,导致安全生产归于形式。很多企业安全检测不合格,仍不按照安全生产进行,有时候超负荷生产,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2.3 惩治力度不够强

非法采矿能够为一些矿主带来丰厚的利益,因此很多人都宁愿违法也进行生产。在对一些矿产安全事故的惩罚上不够严格,一方面有的矿主得到钱后便逃之夭夭,不服安全责任,把后果留给政府;另一方面,地方的安全监督不够严格,企业与政府之间存在着利益关系,导致监督制度不能够有效执行。一般矿产企业都建立了矿产安全监督,但由于他们大多盲目为企业当前利益办事,管理人员素质不强,安全资金不充足,因此安全生产难以实现。

3 有效建立矿山安全生产长期机制

安全生产长期机制是保障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各个部门及单位,相互制约,共同促进企业的经济生产良性循环。矿山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要从每个环节着手,把安全作为主导,增强矿产企业的风险意识,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效益。

3.1 建立矿工安全生产劳动制度

在矿工进行工作前,要签订严格的劳动合同,从而保障矿工的基本利益。由于矿产工作是一项高危行业,因此让矿工作业前,需要严格培训安全操作的相关事项。首先,对矿工的素质有一定的要求,对于体力虚弱的人不建议从事矿产行业。实施矿工安全培训,加强矿工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从而形成“安全第一”的生产意识。其次,对管理人员实施责任制,严格将责任分配到部门,细化到个人,从而加强了安全管理意识。接下来,建立完善的用人机制,在安全生产许可及具备招聘资格后,还要严格按照法律条例进行招聘。而且要为自己招聘的矿工购买保险,维护矿工的利益,建立好矿工权利维护中心,充分发挥监督机制的作用,为矿工安全生产提供制度保障。

3.2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矿产生产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在生产中,将安全生产的责任明确化,只有责任清晰了才能够更好的实施安全活动,对不安全生产则实施严格的惩处,加强了相关责任人的风险意识。首先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矿业生产相关法则,确定相关安全责任人,把各个有可能涉及到安全隐患的地方细化,将责任分配更加具体,从而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其次要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根据每个部门的责任,制度生产目标及安全考核,并且将安全作为考核的关键因素,各个部门相互监督,建立安全专项资金,对安全生产的给予奖励,不安全生产的实施惩罚;在责任制度中,还要严格追究不安全生产的相关人员,对违背本职责,且置安全不顾并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并与上级部门利益挂钩。最后还需要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经常对生产基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相关安全宣传,防治安全事故发生。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好记录,并及时维修,如果检测到安全事故,应立即为停止生产,保障矿工生产安全。

3.3 加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需要企业、相关部门的有效配合,从而促进工作安全进行。因此矿山安全生产需要建立当地政府的正确引导,相关部门充分发挥监督机制,由矿产企业全权负责,人们群众共同监督的安全生产体系。一方面发挥政府的作用,只有在企业完全符合矿山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才能够统一生产,矿产企业也是本地经济发展的重要部门,要站在人民群众的利益上,正确引导矿山企业的价值取向,将政策妥善落实。监管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实施本部门的职责,对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要监督到位,加强监督力度,保证矿山企业合法、安全生产。对于矿山企业,更要加强生产安全责任制,因此要建设好安全基础设施,完善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将各部门安全事情做到实处,避免安全事故,为本企业长远利益做出努力。矿山生产与人们的利益分不开,安全生产时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需要加强群众监督的力量,并提出监管的建议,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构建珍爱生命、促进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4 结语

建设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矿产企业刻不容缓的任务,要从以往安全事故中吸取经验,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为矿工的生命利益着想,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相关部门要发挥自身的管理和监督作用,把安全生产做到实处,保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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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1、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目前颁布的关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多达几百部,最主要有《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等等。其中,《农产品质量法》仅仅对例举的100多种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量的限额作出规定,但国际食品法典涉及到的农产品有300多种,超出了我国立法范围之外很多很多,而《农产品质量法》并未对超出的200多种农产品作出相关规定,可以说是无据可查,这就为食品安全监管留下了缝隙。由此可见,虽然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数量庞大,可这些法律法规是采用分段立法,立法时又缺少沟通和协调,所以调整范围非常的较窄。

2、检测体系相对落后

我国食品检测仪器精密程度较低,检测水平有限。在我国己经制定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2319项中,只有少部分农药配有相关的检测方法,而且这些检测方法操作步骤费时费力,对劣质的食品辨别能力也比较弱。检测设备老化,技术落后,专业人才缺失等问题,导致很难检测出食品中农药、食品添加剂、铅、汞、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而大部分的食品工业企业自检能力不足,检测设备价格又很昂贵,企业为节约成本也不愿意购买检测设备进行自检。很多地方甚至连检测设备也不具备,大量的食品未经检测就流入了市场,食品的安全根本无法保障。

3、监管体制不健全

方舟子认为,“食品安全领域的问题不在于是否有法可依,而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力,甚至根本就无意执法。”而政府监管方面存在制约因素,监管部门分工不明确,法律法规不配套,亦是食品安全执法的重要障碍。例如:其一,我国对食品的监管有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等部门一起运作,各个部门执法标准不相同,部门之间也存在着利益冲突,多个监管部门重复管理一个企业,增加了企业负担的同时,对于群众所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很多部门又会相互推诿。其二,一些地方对旅游景点区域等出台的“保护”政策,限制了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其三,监管没有从食品源头展开,对食品的生产过程及生产方法重视不够,很多食品在这个环节已经被污染。这些都是执法不能完全到位的重要原因。

4、惩罚力度较轻

一些发达国家,法律对危机食品安全的生产经营者处罚力度非常严厉,罚款和量刑方面都很重,这就使得生产经营者不敢轻易以身试法。但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对于违法者的处罚力度相比之下要轻很多,规定受害人数,并主要以罚款为主,这样法律责任不大,制裁措施不重,违法成本也不高,生产经营者往往觉得违法后果也不严重,因为法律缺乏威慑力,很多生产经营者为了自身的利益,敢于以身试法。这就难以打击猖獗的食品违法犯罪。

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建议

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关于食品安全立法方面种类繁多,以部门法为主,法律法规缺乏沟通与协调,为执法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没有一部能贯彻所有有关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体系,其实,主要发达国家也没有这样的法律法规。所以,在向这方面努力的同时,通过制定多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食品生产和流通的不同环节进行管理,也要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断补充,并及时修订,对一些落后的、不合理的法律法规进行废止或者整合,尽可能地形成一套整体的统一的食品安全基本法律,内容要贯穿到整个食品安全过程之中。

2、提高相配套的技术及标准

一方面,要统一食品标准体系,对现有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整合,解决现行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对于不利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标准必须全面清理,不与国际接轨的标准进行借鉴修改,同时还要扩大食品标准的覆盖面,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另一方面,检测工作也需要紧随标准的修订不断完善,检测技术也要不断跟进与提高。这就需要加快检测技术研究的投入,更新设备,提高技术,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

3、健全监管体制

我国在法律制度上已经建立了食品安全的全程监管制度,但从我国食品监管现状看,仅有制度还不够,对具体如何实施没有细化,这就使得制度实施的效果不够明显,若要真正实现有效的食品监督管理,还需要完善执法程序体制。对政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进行合理分工,细化各监管机关的职责,明确监管手段,使其有责有权。还要建立企业与消费者间相互沟通的机制,因为食品是如何生产出来的,消费者并不知道,所以,建立企业与消费者和政府间相互沟通的机制势在必行。

4、加大法律责任制度

我国的食品安全法中的违法责任主要以多少倍的赔偿为主,这并不能有效的阻止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发生。发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处罚往往很重,例如美国,最高罚款金额可高达500美元和5年以上的监禁。所以,我国应该借鉴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对于食品安全犯罪的处罚,进一步增加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的处罚力度,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者的罚款数额,允许消费者提起食品安全事故损害的精神赔偿请求。还要对违法企业进行曝光和监管,增加抽查的次数。在刑事责任方面,应该增加刑法中食品安全法律部分责任的修订。

三、结束语

食品安全作为一个国际性的问题,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应当引起我们的足够关注和反思。完善食品安全法律规制,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的当务之急。因此,我们要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进程,与国际接轨,提高相配套的技术及标准,对食品的源料、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扩大责任追究范围,增加罚责力度,确保整个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能够有序运转,来保证我国的食品都能让群众放心安心。

【参考文献】

[1]朱坚.食品安全与控制导论[M].化学工业出版社,2009.

[2]郭学道.《食品安全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1(5).

[3]杨华.论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完善[J].邢台学院学报,2011(3).

[4]王艳林.我国《食品安全法》中的消费者保护[J].东方法学,2009(2).

[5]徐楠轩.欧美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现状及借鉴[J].法制与社会,2007(5).

篇12

引言:

我国的煤炭总储量居全球第一,由于煤炭是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必备能源,我国对煤炭资源的开采力度相对较大,但在煤炭开采过程中安全事故一直未曾得到有效遏制,与美国、南非、印度等煤采大国相比,我国的百万吨死亡率数字较大。随着技术的发展,我国的安全事故虽然得到有效控制,但未根本上发生扭转,安全生产的形式依然严峻。煤矿安全事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伤害,破坏了社会稳定和谐。

1 国外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与安全管理水平

1.1 国外煤矿先进的安全监察制度

美国注重在煤炭安全生产中的立法工作,首先在1910年设立矿业局,接着在1913年成立劳工部,到了20世纪40年代颁布了第一联邦煤矿安全法规,到70年代,出台《联邦矿山安全与健康法》,这些法律法规为保证煤矿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波兰是世界煤采技术较为成熟的国家,在上世纪的八十年代其百万吨死亡率已低于0.125,这得益于矿山安全监察局对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视。德国在保证矿山安全上的法律法规也是十分到位的。《煤炭安全法》纳入了联邦宪法之内,各个州根据自己的实际状况还制定了更加详细的法律。在煤矿的安全监察中的力度也是相对较大,安全监察队伍和工伤事故投保联合会会对矿井的建设进行不定期抽查,井下管理人员全天对矿井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最大程度的保证了矿井的安全性。

1.2重视安全管理

发达国家普遍认为安全管理是减少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英国连续多年保持煤矿工人死亡率为0,美国百万吨死亡率在0.03以下,在澳大利亚,煤矿安全管理措施一直保持先进水平,其百万吨死亡率最少仅为0.014。总结以上国家经验,其安全生产得于保证主要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在英国,不是仅有技能就能上岗的,安全管理人员还必须通过国家严格资质审核和考试,并且还要求其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才能担任矿山上的重要管理者职务。

二是注重员工安全培训。在美国,每个矿山单位都与一套完善的员工安全培训制度,由专门人才免费对煤炭职工定期培训。矿业安全与卫生局利用网络优势,开放网上图书馆,将矿难的分析报告上传网上供员工们学习和总结,是工矿员工深刻认识到,安全事故的主要诱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利人利己。

三是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在英国,为了切实监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政府给每个部门都安排了一名安全巡视人员。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煤矿鼓励员工创新,主动查找、报告安全隐患,并且对新的环境、设备都得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结果做出完整的防范预案,有效遏制了事故的发生。

1.3国外煤矿安全技术体系

矿山安全事故在世界发达国家得到了有效控制,这得益于专业化的技术支撑机构,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设置国家级的技术支撑机构,负责矿山安全中技术的研发,为矿物开采提供最新的技术支持;

二是煤矿企业注重技术创新,自己研发实用性新技术。例如日本的太平洋矿采用了现代化的通风技术来稀释煤井中的瓦斯,成功研制了高瓦斯长臂工作面顶板打水平长转孔抽放采空区瓦斯的技术和相应设备;

三是国家、企业投入大量资金开发新产品、新设备。发达国家非常重视预防投资,日本的瓦斯抽放机械和其他施工费用都是国家给予全部报销的,所用安全的预防投资占日本GDP的4%左右。

2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现状

一些国有大中型国有煤炭企业积极吸取了新技术,提高了生产水平,降低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率,然而仍然存在着结构失调、环境治理滞后等诸多历史问题。

一是体制不严,监管监察存在漏洞。虽然我国的立法程度较为完善,保证了对煤矿企业的监督检查,但任然有一些不足之处,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首先是煤监部门工作只是例行公事、流于形式。其次是地方执法单位与煤炭企业有一定利害关系,使得执法单位掩盖、从容、包庇、煤炭企业的不法行为。还有是检查队伍中存在贪污受贿官员,阻碍了执法的公正性。

二是煤矿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薄弱。首先是安全投入不足,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总局调查显示,全国40%的煤矿没有完善的瓦斯抽放系统,很多煤矿只是具有检测瓦斯浓度的能力,而欠缺对瓦斯的有效控制。很多企业存在通风机老化、通风断面小的问题,一些乡镇小煤矿问题更是严重。瓦斯爆炸是煤矿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该采用更加安全的技术标准,严格控制井下瓦斯浓度。

其次是管理混乱,责任落实不到位。大多数企业的安全管理只是“雷声大雨点小”管理制度为得到严格落实,安全总是给效益让路,导致责任难以落实加大了安检难度。

再次是煤矿技术及管理人才匮乏。由于没有引进称职人才或是对人才不够重用,煤炭安全管理缺乏技术保障。统计显示,由于矿山危险系数高、工资待遇低,我国每年矿山安全专业毕业生只有四分之一从事煤炭安全工作,于此相反,安全管理人员冗余,非煤炭主体专业的人员从事煤炭企业的管理,致使管理者缺乏一定的专业性。

还有一点就是从业人员培训走过场。多数安全培训全是走过场,疲于取证,只是通过一些小伎俩应付检查,使得基层员工并未学到多少安全知识,没有改变煤炭行业从事人员素质偏低、安全意识淡薄的现状,这给今后的安全生产带来巨大隐患。

三是自然条件恶劣,技术更新滞后。随着煤炭开采力度和深度不断加大,水、火、煤尘、瓦斯、顶板、冲击地压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的威胁愈加严重,生产过程中诸如低透气性煤层瓦斯抽放、深部煤层冲击地压等很多技术难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事故出现征兆的预知性、可控性无法准确把握。

四是信息化程度低。虽然我国的煤炭信息假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站在国际视角来看,我国的信息化建设仍然较为落后,煤炭企业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和应用绝大部分仍然停留在重复的单向开发和单向应用的水平上,现代主流信息技术和信息设施还缺乏广泛应用。

3 我国矿山安全生产的改进办法

3.1完善《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矿山安全法》是我国在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制定的,当时政府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来管理企业,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国家管理企业已经由以前的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这种环境下的《矿山安全法》和《实施条例》已经出现一定的落后性,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作为保证矿山安全生产的《矿山安全法》应尽快修改。另一方面,由于矿山相应法律之间缺乏协调性,因此,处理完善《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着两部基本法律之外,还需及时梳理其他相关法律。

3.2 加强对矿山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人的不安全因素引起的,必需要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组织方式,由市矿山安检部门领导,由矿山企业工会组织人员参加。第二,培训对象,要求新老员工必须全部参与,新员工积累经验、老员工进修培训。第三,培训内容,讲述典型问题,例如瓦斯监测、矿车操作、逃生救急措施。第四,考试培训,检测员工的技术是否成熟,要注重技术的考核。

3.3 建立奖惩分明的工作激励机制

为了能充分发挥矿山安全监察员的作用,实现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那就必须对矿山安全监察员进行激励,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小的投入,获得大的产出。未尽职尽责,,致使辖区的安全情况恶化的监察员,要承担对等的风险,扣除奖金、追究纪律责任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4结语

我国是世界上资源大国,矿藏量较为丰富,矿山安全关乎着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国出台了相应的法律和政策,对矿山安全生产已经加大了重视,改善了矿山安全生产状况。但由于诸多原因,我国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依然是时有发生,从国外经验来看,要想彻底改善矿山安全生产现状,国家必须加强立法,同时加强监督监管,企业自身要实行安全培训,加大安全预防资金的投入,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保证员工的合法切身利益。

参考文献:

篇13

一、设立专项工作组

为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日常监管和加快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根据校园安全工作重点任务和部门职责,决定在区校安委下设防溺水、心理健康安全、交通安全、环境整治、校园安全督导等五个专项工作组。

1. 防溺水工作组。由区教科体局局长助理XX任组长,区教科体局安全办负责人XX、区委政法委副科级干部XX、区水利局河长办负责人XX、区自然资源分局法规股股长XX、区住建局质监站长XX、区交通局干部XX、区文广新旅局文化稽查队干部XX、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XX等为成员。

2. 心理健康安全工作组。由区卫健委副主任XX任组长,区卫健委健康教育所干部XX、区教科体局安全办负责人XX、区公安局团委书记(政工室)XX、团区委学少部部长XX、区妇联办公室主任XX等为成员。

3. 交通安全工作组。由区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管理大队长XX任组长,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科负责人XX、区教科体局安全办负责人XX、区交通局干部XX、团区委学少部部长XX等为成员。

4. 环境整治工作组。由区教科体局局长助理XX任组长,区教科体局安全办负责人XX、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XX、区委政法委副科级干部XX、区消防大队参谋XX、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股股长XX、区城管局城管大队负责人XX、区文广新旅局文化稽查队干部XX、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股股长XX等为成员。

5. 校园安全督导工作组。由区教科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XX任组长,区教科体局安全办负责人XX、区卫健委健康教育所干部XX、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XX、区水利局河长办负责人XX、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股股长XX、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股股长XX等为成员。

五个工作组实行调派制,坚持每天调度。建立常态化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学校安全问题,立即由督导组和归口的工作组联合派人到现场调查分析处置。区校安委将不定期组织各个组的组长研判调度归口工作。

二、建立约谈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督促各部门、各校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从即日起,发生1例学生死亡的责任事故,由乡级层面开展调查,并由分管副乡(镇)长约谈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区教科体局长约谈校(园)长;发生2例学生死亡的责任事故,由区级层面开展调查,并由副区长约谈乡镇分管领导,区教科体局局长约谈中小学校(园)长,区校安委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发生3例学生死亡的责任事故,由区长约谈乡(镇)长。如果是责任事故,将启动倒查问责机制,严肃处理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各乡镇(部门)、各校要建立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履职尽责,坚决防范校园安全事故。

约谈前,由约谈人签发《校园安全监管约谈通知书》(附件1),送达被约谈单位或被约谈人处,告知约谈的时间、地点及内容,约谈对象应按规定接受约谈。约谈后5个工作日,由约谈部门将加盖公章的《校园安全监管约谈纪要》(附件2)报市、区校安委办公室备案。被约谈单位应就被约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限期整改到位。约谈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坚持适时、适度、从严掌握原则,不得随意约谈,更不得无原则约谈,确保约谈的严肃性。

三、建立奖惩制度

对没有出现1例学生安全事故的乡镇、学校(幼儿园),将在教育等方面的项目、资金、政策等统筹安排上进行重点倾斜,评优评先优先考虑。对出现多例安全事故的乡镇、学校(幼儿园),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和调减教育等方面的项目、资金、政策安排。

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加强信息报送,校园安全工作实施“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校要随时掌握和调度各类重要紧急情况,重要情况或重要信息第一时间报告,每天16点前须将全天综合情况报送至区校安委办公室(区教科体局安全办),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各校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舆情管控,发生安全事故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迟报、漏报、瞒报及造成网络舆情等不良影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严肃问责。

各乡镇(部门)、各校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家庭监护责任,切实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XX区校安委将进一步细化完善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工作机制,参照市校安委成立以上五个区级工作组和建立约谈、奖惩、信息报送制度,加强统筹调度,形成工作合力。

附件:1. 校园安全监管约谈通知书

2. 校园安全监管约谈纪要

附件1

年校园安全监管约谈通知书

约谈人

约谈单位

被约谈人

被约谈单位

约谈时间

年  月  日  时

约谈地点

约   谈   事   项

(约谈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年校园安全监管约谈纪要

[       ]      号

约谈人

约谈单位

被约谈人

被约谈单位

记录人

约谈时间

年  月  日  时

约谈地点

约谈事项

约谈记录:

(约谈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被约谈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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