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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与对策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2 17: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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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与对策

篇1

一、我国互联网食品行业发展的现状

自互联网寒冬过后,以淘宝网为代表的电商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当下互联网食品行业已成为网售市场份额的增长极之一。消费者经常使用的淘宝、天猫、当当、一号店、美团等食品电商平台互联网食品行业销售额正迅速成长和扩张。以生鲜电商的发展为例,2016年我国这一领域的销量实现了翻倍增长,国内整体交易额约为913亿元,比2015年的542亿元增长了80%。近来在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中,“饿了吗”模式的网售快餐以更贴合中国人饭来张口的习惯而异军突起。总之,当下国内互联网食品行业发展迅猛,呈现多种经济业态,具体来看呈现四大特点:交易便捷性;交易成本大幅降低;产品质量差别大;跨境电商网售食品日趋活跃。

二、互联网食品行业监管现状

很多网店一个电脑就可以注册网店进行食品加工、销售,甚至不需要有实体门店,可谓门槛极低,同时大部分网店均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因此生产出的产品也就成为了无生产许可证编号、无产品保质期等有效信息的三无产品。网店的隐蔽性和流动性直接增加了监管的难度。目前我国互联网食品行业监管的现状总结起来如下:一是食品网店数量激增,监管人员数量有限,很难做到及时跟进。二是网络食品监管平台较少,监管方法落后,很难适应当下快速发展的市场环境。三是网络食品多采用快递送货上门方式,食品从发货到配送环节过多,监管难度大。四是消费者收到不合格产品时因缺乏有效的投诉平台,导致有些违法行为不能被及时发现和纠正,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一些不法分子。五是新的食品安全法出台不久,各方面磨合不畅,“多龙治水”一定程度上人为制造了监管真空。

三、网售食品存在的问题

1.网购有别于传统的面对面经销方式,消费者在选购时只能通过拍摄的照片或者视频或文字介绍等方式了解商品,无法用手触摸,即便眼睛看到的也未必是真实的,因此消费者与经营者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对于快餐类以及自制食品生产环境如何,是否达到卫生要求则无法保证,即便一些卖家上传了制作照片,但这种方式可靠性也不能保证,当下花钱刷好评,刷信誉早已经就是屡见不鲜的事情了。在自制的一些食品中不乏一些商家单纯为追求口感使用过量或禁止的食品添加剂,消费者一旦出现腹泻或其他急性症状,商家往往以返还金额了事,被爆出的“饿了么”事件,出现问题后先删除客户的订餐信息以毁灭证据的行为已经敲响了警钟。

2.很多网售食品尤其是快餐类都是家庭作坊式生产,无证经营现象非常普遍,更无法提供发票等有法律效力的凭据,一旦被爆出质量问题后,消费者举证困难,大部分人选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式。同时,鉴于我国食品监管采用的是属地管辖的法规,而网售食品狠多都是跨地区甚至跨境进行交易的,无疑加大了监管的难度。同时食品行业有其自身规律,很容易变质,涉及到运输、储存等多方面,这也为卖家开拓理由提供了土壤,无疑增加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例如微信朋友圈售卖的东西多是熟人购买,一些人即便发现有质量问题,也碍于情面,忍气吞声。

3.网售食品多是要通过快递传送,我国快递行业同时处于快速爆发期,乱象频发。现行法律未明确规定快递企业需要对所揽收的食品在贮存、运输、配送过程中所要承担的相应责任。同时快递企业缺乏食品安全概念,也缺乏必要的责任心,而仅将食品视为普通物品进行贮存、运输和配送,忽略了食品作为特殊商品需要的特殊处置,很容易导致食品变质。网售食品种类繁多,快递商家也很难做到逐一处置,法律法规也未对此进行相应规定。因此快递行业置身于监管体系外无疑增加了网售食品的监管难度。

4.长期以来,政府监管秉持问题导向,主要以事后监管为主,随着互联网经济不断发展,网售食品曝光的食品问题越来越突出,政府监管人员往往难以满足现实需求。同时政府监管人员的认知并不比企业的可靠,此时盲目加大监管力度,效果是很微小的。我国政府长期采用的多部门监管方式,很容易形成监管真空地带,以新组建的食药监部门为例,其与其他监管部门间均可能存在职能交叉重叠或权限模糊的地带。面对食品安全问题,“碎片化”的分散监管结构,使得没有任何一个机构能够代表政府发出指令、配置资源、应对危机,也没有一个机构能够对所有的食品安全问题负责,职责不清造成相互扯皮,最终导致问责困难,同时进一步加剧监管的无效与低效。

四、我国互联网食品优化的对策

目前食品线上营销已经是大势所趋,政府部门应该理性看待,顺时而动,既需要继续保持网售食品方便快捷的特性,避免“一管死”;又需要加强网售食品安全监管,让网络食品重回政府监管织就的法网之下。一是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要求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推行严格的个人信息网上登记备案制度。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针对第三方平台监管缺失和监管漏洞要求第三方平台须对入网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的审查,其个人信息必须详细如: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地址、联系方式等等。二是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技术水平。目前受整体科学技术水平的影响,我国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行业标准与国外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必须下力气培植专业性较强的食品检测机构和高素质的食品监管技术人才。完善我国食品安全预警数据分析方法,将事后监管提升到事前、事中监管。三是推行食品安全保险制度。食品安全保险制度在我国《食品安全法》和《保险法》领域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处理好这一问题应该借鉴国外的成熟制度和经验。一方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属于食品安全法律范畴,是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又具有保险的特点和独立性。在构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时,除了遵循《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之外,还必须符合《保险法》的规范要求和内在规律。如此,在网售食品领域发生侵权事件,食品安全的责任保险的保险赔偿应是主要部分,惩罚性赔偿、政府和社会保障补救方式应为辅助手段。四是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解决食品安全公共治理失灵,需要加快构建监管者的监管力度、生产经营者违规超额收益和消费者支付水平三者之间的动态平衡机制。当下我国针对网售食品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对如何平衡市场监管、生产经营者违规超额收益、消费者支付水平的动态平衡机制研究还不够深入,对于微信朋友圈售卖食品行为,是属于第三方交易平台还是个体化的网络交易,尚存在争议。因此,政府部门需要加快网售食品的机制探究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微信等第三方平台、无实体门店商家、跨境食品电子商务等的商业行为。

五、结论

互联网销售食品问题同时包含了互联网行业和食品行业,而食品行业又包含了食品制作和食品销售,因此监管的制度安排需全面予以回应。为了实现新经济业态下的食品安全,实现食品安全问题由事后处罚到事前预防的转型,必须着力在市场准入、技术手段等方面进行优化,积极探索试点食品安全保险制度,通过制度的改进和创新来促进食品安全得到更有效率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刘鹏.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基于体制变迁与绩效评估的实证研究[J].公共管理学报,2010(7)

篇2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关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秦皇岛市现有高等院校13所、中职院校29所、中学170所、小学464所,各类在校生约49万人1。近年来,通过政府和各部门的齐抓共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但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保障食品安全任务仍然艰巨。本课题组深入秦皇岛市10所各类学校(高校5所,中学3所,小学2所)及周边进行调查研究,发放调查问卷400份,回收376份,回收率94%,其中有效问卷370份。并通过现场观察、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对目前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现状有了深入的了解,对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和梳理。

一、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单位设施设备投入不足,食品卫生状况有待改善

在对校园内食堂、超市、小卖店和摊位等经营单位调查走访中了解到,由于经营单位私营化、商业化现象严重,一些业主以赢利为目的追求利益最大化,在运行中尽量减少有关设施设备的投入,降低成本,导致食品卫生条件难以达标。如食堂经营方面,食品加工操作间数量普遍不够,且面积狭小;洗碗池、洗菜池不分,污水排放渠道较为混乱;有些没配专门的消毒橱柜,餐具经工作人员简单清洗后重复利用,有些没有防蚊虫设施等。问卷调查中,34%的学生认为校园食品卫生状况一般,有待进一步改善。而校园周边的早市、夜市饮食摊点多在马路边经营,流动操作,没有固定清洗消毒设施,餐厨废弃物随意处理,无基本的卫生防护设施,食品安全隐患尤其突出。

(二)无证无照经营依然存在,取缔工作存在困难

一是校内食堂、小卖部和摊位存在证照不齐的情况,且这些经营单位大多为学校职工亲属经营,与学校也存在复杂关系,不符合安全卫生条件但又难以管理;二是校园周边无证照流动经营摊贩屡禁不绝。这些经营者多数是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低收入群体,经济条件差,往往靠经营小吃或食品摊点维持生计,虽经工商部门多次说服和引导,但仍无力达到获得证照的条件;三是无证照经营主体随意性、流动性较大,监管面临很大挑战。校园周边摊点食品经营时间基本是在学生上学前和放学后,此时也是执法单位未上班或下班的时间。若安排固定人员每天现场巡查,基层人力单薄难以实现,而临时性的突击检查只能起到短期效果,再加之流动摊贩设施简易,来去迅速,善于跟执法人员“打游击”,给监管执法工作带来很大难题。

(三)进货渠道存在混乱,食品质量令人担忧

调查中发现,学校自有食堂整体上能够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配送制度,确保食材来源的公开、透明和严格准入。但校内私营食堂和小吃摊位的经营者由于缺乏有力的监管,在进货过程中往往只考虑价格因素,不注重对食品质量和生产者资质条件的审查,只要便宜就收,有利就卖,食品质量难保证;二是校园周边的食品摊点,由于流动经营的比较多,食品原材料来源、生产加工过程等情况难以掌握,生产日期、厂家、保质期等基本信息很难判断,容易发生食物中毒和产生食源性疾病;三是校园和周边的超市、小卖部和食品摊位由于经营规模较小,有的食品存放无序、堆码随意,存在交叉污染,同时,许多包装食品经常露天摆放,风吹日晒使食品在保质期内就已经变质,很难发现。

(四)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薄弱,学生消费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调查发现,90%的经营者属初中及以下学历,文化水平较低,未经过专门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缺乏食品安全意识。如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大多经营油炸食品、麻辣烫、烧烤、奶茶等,经营者由于缺乏食品安全知识,以为食品加工出来只要口味好就可以了,根本不在乎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等环节的操作。而部分学生自制力较弱,食品安全意识不高,贪图便宜和好奇心重,对食品的选择只凭借个人喜好、感官感受,忽视了产品的内在质量,对食品安全识别的程度较低,极易受到不合格食品的侵害。调查中,有46.1%的学生明知校外食品安全较校内难以保证,仍然每周要在校外就餐3次以上,此外,有22.8%的学生在校外就餐时曾出现过身体不适现象。

(五)各部门监管职责不明确,监管力量不足

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负有职责的部门较多,涉及农业、工商、卫生、质检、城管、食品药品等部门,如农业部门负责监管种养殖业,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监管,卫生部门对餐饮、饭店等现做现卖商品类进行监管,质检部门从生产领域源头把关,城管部门只负责是否占道经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等。但从分段监管角度看,对食品摊贩的管理至今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食品监管体制和监管网络没有健全,监管存在很多盲区和薄弱环节,存在职权交叉或者相互推诿责任的问题。同时各部门监管人员有限,难以及时巡查到位,监管上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一)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

一是详细调查摸底,对校园及周边的各类食杂店、饮食店等进行全面清理,严格审查校园周边地区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做到情况实、数字准、经济户口资料齐、真实有效;二是采取疏导和取缔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对具备前置审批资质的无照经营户,发放办照通知书、并说明办照的相关手续,令其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另一方面对不具备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户,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按照前置审批要求整改取得相关证照方可继续经营;三是督促各学校进一步改善食堂硬件设施,增强防范问题食品的技术支撑,购入专业的检测设备,对进校食品进行有效的安全检测,提高学校抵御问题食品的能力;四是对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点的规范。建议从实际出发,建设食品摊点统一市场,建立流动食品摊点的简易许可制度和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的管理制度,构建流动摊点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等。

(二)健全各项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一是要建立食品购销台账制度。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购销台帐,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并对校园食品所处状态进行更有效监管;二是要建立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制度。并要继续跟踪检查,防止不合格商品回流,经营者在销售中发现过期、霉烂变质食品,自觉做下架退市;三是要建立食品查验制度。一方面,查验食品生产者、供货商合法证照及相关证件,并对索要的材料进行逐项登记,对食品质量进行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查验经营者所购食品的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基本信息,查看凭证是否齐全、包装是否符合规定、检验检疫是否符合要求,对食品质量进行实质性审查。

(三)加强经营者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药品管理部门可定期组织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以如何建立和执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保证食品安全为重点,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大力开展诚信自律教育,增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不断提高经营者的素质。培训结束时,进行资格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食品经营者培训证书》。

(四)加大校园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升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水平

通过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专题知识竞赛、校园广播、校园网、宣传栏、校报以及食品药品执法人员走进校园等形式进行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宣传活动。通过食品科学常识、食品卫生与安全知识、食品质量识别办法、食品营养知识的介绍和向学生展示假冒伪劣食品,提高学生鉴别能力,指导学生科学饮食、理性消费,自觉抵制不合格商品。并提醒学生购买时一定要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有无QS标志等,在发现经营户销售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或者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投诉或举报,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消费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强化执法监督,形成社会监管合力

一是建议由政府牵头,组建由综治、食监、工商、卫生、质检、教育、城管、公安、文化等多部门参与的校园周边综合监管机构,克服政出多门、各自为战的局面,赋予其更高的权威,开展联合统一执法,全过程负责食品质量监管,维护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二是探索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义务监督机制,聘请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负责对校园内及周边食品流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违法经营情况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及时消除食品消费安全隐患,有效解决食品药品监管的薄弱环节;三是借用社会力量,完善举报机制。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舆论曝光度,充分发挥12315综合执法网络平台作用2,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公示奖励标准和奖励办法。一旦发现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共同维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使问题食品不留死角。

总之,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关师生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只有全社会都高度重视,达成共识,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食品安全问题才能真正的解决,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才有了充分的保障。(作者单位:1.燕山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燕山大学党委办公室;3、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秦皇岛市2013年度社会科学重点应用性研究课题(201306090 )阶段成果;秦皇岛市第二届“食品药品安全”主题征文(12SY207)成果。

篇3

一、引论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食品是关系到人类在社会上生存繁衍、国家安危、政治稳定、社会发展的基本生活必需品。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人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多数家庭已经摆脱贫困进入小康水平,随之对基本的生存物质要求更多更为讲究。人们要求的不仅仅是能够吃得饱、吃得好,现在更为关心的是吃得健康、吃得安心。为了规避食品风险,即使在食物供应及其贫乏的远古时代,人们也不会主动使用对自己身体健康有不良影响的含有毒素抑或其他有害物质的食品。但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频频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例如英国的“疯牛病”、比利时的“二恶英”、日本的“雪印”牛奶等大规模食品中毒事件,给世界各国敲响了一个警钟,同时也让人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食品质量安全制度以及体系建设的加强和健全是多么的重要。

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层出不穷的出现,表明了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到了很严重的地步。中国的食品问题急需解决,加强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迫在眉睫。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市场的有序进行,食品安全的发展离不开政府职能的发挥和监管手段的进行。比如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的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职能,充分发挥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的职能等。但是现阶段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还有不足之处,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监管体制不适应开放的市场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政府监管食品安全的手段也需要多元化和法制化。这需要改变政府职能,有强制性走向服务性。但现实中,政府部门在食品监管往往是:“十个‘婆婆’管不了一个食品” 。按照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我国的食品监管主要有相应的部门进行监管,主体多元化,存在监管工作交叉重复,加之随着市场的发展,很多新的食品涌入,这都需要政府职能、监管手段的改变和不断的更新。而我国的监管体制还处于原先的水平,设备陈旧、检测体系和标准体系落后、监管手段老化,监管机构设置不合理,这种监管体制已经不适应目前越来越开放的市场,不仅增加了部门、增加了人员,同时带来了一个最大的恶果:有利的事情大家上,无利的事情大家躲,使得食品监管权威性降低。

(二)监督检查在食品安全事件之后

近几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中,无一例外体现出了政府监管职能的缺位和缺失。最近一两年发生的“苏丹红”、“孔雀石绿”、“陈化粮事件”等等,无不是在“上榜”后,迅速引起媒体高度关注,随后相关部门才奔赴市场,各施拳脚,展开检查。结果自然是战果丰硕。但是,这种补救式的检查难以应对目前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亡羊补牢”的做法根本不能从源头上防止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

(三)现行的检测标准滞后

近年来频频发生与“洋快餐”有关的食品安全事件,我国相关标准制定的滞后,使得一些国外企业得以在我国实行与发达国家不同的食品安全标准。“客观存在的检测标准滞后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一大原因。”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称,目前,消费者评判食品安全往往参照欧美标准,但我国实行的标准往往低于欧美标准,自然引起消费者不满。

(四)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之间监管协调较难

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由包括农业、卫生、工商、质监、商务、畜牧水产、海关等多个政府部门承担,由于分工过细、职能重叠、各部门自成一体,相互之间协调工作难度较大,很难有效配合。

三、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不完善

篇4

高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到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高校教学秩序的稳定,关系到高校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各高校食堂的基础条件、食品卫生安全状况均得到了改善。但在改革过程中形成的道德、技术、环境和消费观念等风险也使得高校食品安全风险加大。同时,原有的食品卫生安全理念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已经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因此,正确审视目前高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以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对于保证高校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校园秩序的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现状及问题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的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模式的转变,大多数的高校后勤服务实行了社会化管理,高校食堂食品卫生的管理机制和经营机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种改革虽然有其积极的一面,但在食品卫生安全方面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自身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加工流程布局不合理,交叉感染的现象较为严重;食堂建筑布局不合理,消毒保洁等卫生设施较少;食品的库存不安全,食品采购缺乏完整索证备查;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淡薄,健康合格证的持有率低等。这表明高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着突出问题,一般表现为:

(一)高校食堂经营者过于注重利益的获取

在高校中,食堂一般采取的都是个人承包政策,将食堂的经营权限承包给个人或团体。这样一来,在食堂经营的过程中,承包者就会通过各种方式尽可能地压缩成本,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导致管理混乱、卫生堪忧。由于监管困难,且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食堂承包人只考虑眼前利益,极少更新、添置设备和改善卫生条件。劳动法施行后,为了降低人工成本,一些食堂聘用文化层次较低、卫生意识淡薄的临时人员。由于员工工作强度大,薪酬待遇偏低,导致食堂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人员更换频繁。部分高校食堂新聘人员缺乏食品安全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有效培训,甚至未经培训就直接上岗。

(二)食品安全监管流于形式

在实际管理过程中,部分高校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管理理念落后。缺少企业化管理的经验,缺乏对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和细节引导,相关制度的执行流于形式,管理松懈。部分高校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够。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分工不够细,没有层层落实到个人等问题,在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垃圾排放等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管。

(三)食品安全预警机制与应急机制不健全

尤其在食物中毒高发的季节,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往往存在涉及人数多、发病快等特点,但由于很多高校缺乏有效的预警机制与应急机制,没有在事发前启动预警机制,事发后的应急机制很不到位,往往手忙脚乱,仓促应对,影响处置的效果。同时,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一些高校对于事件发生的原因、教训等方面反思不够,不能有效地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高校食堂食品安全机制的优化对策

引入新的管理理念,健全管理组织与制度,是高校解决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的必由之路。

(一)建立健全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须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进行逐级明确分工,并签署《食品安全保障责任书》,对各层组织的人员配置采取公布岗位标准、自愿报名、群众推荐、组织批准、竞聘上岗的方式。采购供应部、质量监控部、各食堂的经理必须具备2年以上饮食工作经验、丰富的食品安全知识以及商品流通基本常识,有较强的食品安全意识。只有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才有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学校饮食经营准入制度

学校食堂经营部门要建立餐饮经营准入制度。全面审核投资方面的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投资能力、资质信誉以及道德素质。从业人员的素质及健康状况并择优选定,坚决杜绝有其他不正之风发生。明确质量要求和处理处罚办法,严把卫生准入关。学校食堂在采购正常使用的主副食品时,必须要到合法的经营单位采购饮食物资。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对大宗饮食物资要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制度。对零星饮食物资也要实行集中定点采购。选择的定点供货单位及采购品种应报学校后勤管理机构或饮食服务实体等有关部门备案。

2.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建设

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需要卫生监督部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消费者等各个方面的密切配合,尤其是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自律至关重要。为提高全体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以食品卫生监督量化评分为样本,制定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工作预案,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做到所有部门有制度、所有工序有规范、所有岗位有规定。

3.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素质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食品生产人员除应健康状况合格外,更重要的是必须具备相应的食品卫生知识、食品营养知识以及相关法律知识。为使食品从业人员自觉达到食品卫生的良好水平,每年安排食堂全体员工培训,邀请食品卫生专家和卫生监督人员为从业人员讲授食品卫生法规、食品安全基本常识,从思想上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

4.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自身监查管理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尤其在高校更为敏感。在制度上着重对各个工序间关连点的控制突出各个工序间关连点的制约关系。采用食品安全保障责任书的形式,分别与供应商、监控部、中心仓库、各伙食单位建立食品安全保障责任关联体系。对食品保管、领料、加工、销售各环节,明确责任和处理权限,列出高额的奖罚措施和责任追究程序,使各个部门、各个环节认真履行验收程序,把制约机制落在实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执行措施,为高校食堂食品安全构筑牢固防线。

参考文献:

[1]李怀,赵万里.中国食品安全规制问题及规制政策转变研究[J].首都经贸大学学报,2010(2).

[2]崔莹.浅谈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J].中国卫生产业,2012(2).

篇5

目前,对于鱼类休闲食品这个新兴产业存在着一些安全问题。首先,养殖过程中原材料的污染是主要污染。其次,加工过程的漏洞,包括灭菌设备不到位、防腐剂添加超标等。这些安全问题严重影响着该区域鱼类休闲食品的产品质量,制约了该产业链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必须科学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建议。鱼类休闲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对策也要从养殖和加工两方面来考虑。

一、鱼类休闲食品原材料养殖过程安全问题的改善措施

加工的原材料得到了保证,其加工出来的产品才能有效的保证质量。因此养殖方面所造成的安全问题需要第一时间得到控制。针对养殖安全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改进方案。

(一)水体富营养化的防治及对策

过量的投放饵料会引起水体中一些值的变化,比如pH值、总磷值等,在水体自身净化能力超负荷的时候,就产生了富营养化污染。因而要采用科学的投饵方式有效的缓解水体富营养化。

在养殖淡水鱼的过程中,应该选择优质、安全的喂养饲料,采取科学、有效的喂养方式,从而可均衡水中的氮磷比例,以及达到较理想的pH值水体,这样的环境可以不断的加强鱼体自身的免疫力和对病害的抵抗力。第一,要把好饲料选择关。应多方面收集资料,了解饲料中的成分(如蛋白质含量、氨基酸含量等),以及最适宜的添加量;第二,要把好投放关。不宜再过度投肥,严格控制水体中多余的食品类物质;第三,在鱼类发病时,一定要适宜的投喂药饵,但是要注意减少投喂量,适宜即可。

(二)水体重金属污染的防治方法及对策

1、及时控制工业"三废"的污染。

首先,企业有必要改革加工工艺,在生产环节中可增加处理程序,使工业"三废"在生产过程中被消除,这样不仅可提高效率还可降低成本。其次,环保部门加强环境分析和检测工作的力度,让养殖户能及时的知晓水域的污染情况。

2、对农药使用的管理要加强,停止使用汞、砷制剂农药。

首先,要鼓励养殖户选择高效低残留的农药,禁止使用重金属含量偏高的农药,鼓励相关研究人员开发出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供养殖户使用,从而减少鱼类的药物残留量和重金属富集量。

3、积极开展淡水鱼污染和残留毒的各项检测工作。定时检测各淡水鱼水池和鱼类的重金属含量,如有少量超过则及时控制,若严重超标则应立刻规定严禁捕捞和食用。

(三)病虫害频发的防治及对策

引起鱼类发病的原因颇多,环境因素是造成爆发性鱼病的重要因素。病虫害的发生不能避免,但是可以减少,比如重视池水的清理,定时对水体进行消毒,尽可能的减少池水中有害菌的生长繁殖;在购进新的鱼苗进行饲养时,应认真检疫、消毒处理后再放养在池塘中;科学的选择健康饲料很重要;另外每年都会有鱼病高发的季节,做好预防很关键,可以适当的使用预防药物等。

(四)养殖密度过大的防治及对策

在这个追求高利润的时代,很多养殖户都选择了高密度养殖。水体中的溶解氧含量有限,以及水体自身的净化能力也是有一定的负荷量,高密度养殖,会增加水体自身净化的负荷,不仅影响了鱼的生长发育,还导致了该养殖池塘卫生指标下降,从而影响食用者的健康。针对这一情况,最重要的是由政府部门多宣传教育合适的投养比例,将安全喂养的理念灌输于各养殖户。

二、 鱼类休闲食品加工过程安全问题的改进方案

(一)加强监管力度,将安全隐患宣传于生活中

随着目前食品监管体制的改革,针对鱼类休闲食品的监管应紧随国家政策的步伐,扎实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因借鉴他国的法律制度,加强处罚力度,让法律把好食品安全的大门。鱼类休闲食品加工的小作坊、部分作坊没有生产许可等此类问题,相关执法部门更应该采取措施进行取缔,严格控制此类作坊的生产。质监部门应不定期检查,这样方可保障自己管辖区域工厂加工产品的质量合格。

(二)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将安全隐患扼杀于摇篮里

1、提升生产者安全意识

目前鱼类休闲食品卫生指标超标的多为防腐剂和甜味剂,如若生产者有较高的食品安全意识,这一超标现象就能扼杀于摇篮里。另外,许多经营者为了更多的谋取利益,用较低的价钱购买一些指标不合格的产品,这也是部分检品中微生物指标超标的原因所在。因此,除了要提升生产商的安全意识,也要提升经营者的安全意识,要让检验合格的产品流通于市场上,这样就给鱼类休闲食品又加了一层保护膜。

2、提升消费者安全意识

目前,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比较弱,因此政府机关以及消费者协会都应该积极加大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让消费者更加深刻的熟知这些保护自己的武器。另外,现在互联网很发达,消费者协会可建立相关的网站、平台,供消费者学习、交流、投诉等。消费者保护自己的安全意识强了,自然会拒绝消费不合格产品,也因而遏制了不合格产品的生产。

(三)提升加工技术水平,将安全隐患控制于无形中

1、严格按操作要求处理原材料

原材料的处理很重要,第一步就是灭菌,鱼类在水中沾染的病菌会存在体表和体内,需要采取一些化学手段进行杀菌。例如,在生产腌制鱼时,会大量的使用食盐,食盐的比例一方面影响鱼类休闲食品的水分含量,另一方面还影响产品的货架寿命。因此,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各种试验(包括感官评价、微生物检验、生化分析)找出适宜的加工参数来争取反应腌制鱼的鲜度,还可利用统计分析学来研究品质、温度、货架期的关系,优化加工参数。

2、技术基础的完善

为了进一步改善鱼类休闲食品的生产技术条件和设施环境,严格执行操作规定并按要求处理原材料;完善技术基础设施,从提升加工设备及加工环境着手改善;配备专业技术人才,全方位提升加工技术水平;给鱼类休闲食品的加工提供一个安全的场所,也尽可能的避免加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就调查分析发现,鱼类休闲食品的安全存在规范性问题,即检验标准不统一、标准间不协调、同类产品的同种指标有矛盾等。针对这些问题,可采取如下几点措施:首先,需要出台统一的标准,随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成立,这一点应该很快就能落实;第二,国家标准应重点制定并确定其强制性,完善基础性标准;第三,在以国标为基准的条件下,鼓励企业建立优质的企业技术标准。

3、提升产业科技含量

我国存在淡水鱼加工业使用的设备滞后,技术投资少,行业内良莠不齐等现象。这就更需要及时建立产学研合作的水产食品研发中心,增加企业的技改投入,加强开发能力,提升整体安全认证要求,把企业技术改造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改造传统的淡水鱼加工企业。另外主管部门应提供学习的环境和氛围,将新的技术、新的专业知识引进来,多举办培训班,使生产人员具备科学、专业的人员素质,产品生产用上一流的生产线。监管部门还应定期组织管理者培训,加大宣传教育,要求企业在生产的同时要保证产品的品质,时刻将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摆在首位。只有生产者、管理者都具备安全生产的理念,才能生产出消费者放心的健康、无公害食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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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在全球化的今天成为国内外普遍关注的问题,不管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不可避免地面临食品安全危机的严峻局面。我国也爆出过如“地沟油”、“毒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有些事件已造成公众危机,降低广大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严重影响政府形象,所以,该如何提高我国政府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已成为急需解决的课题之一。

一、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概述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即严重损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重大食品事故,该类事件具有多样性、突发性、不确定性等特征,会产生相应的社会影响,需政府采取紧急处理行动避免事态的扩大,为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应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维护国家社会持续和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应急管理是治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它涉及多个层面,如从突发事件的最初预警,分析事故原因,组织解决事故计划,调配相关部门人员及后期群众安抚处理等。上述步骤中后期群众安抚处理是整个应急管理的核心,尤其在事件发生后会逐渐显露突发事件的各种表现形式,所以就要求对突发事件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和整理,并对该事件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最后给予解决措施。

二、我国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问题

1.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

目前多数食品安全危机应急管理所设立的法律缺乏可操作性。如《食品安全法》中虽然规定了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程序、职责等必要内容,然而在规定内容上则缺乏具体的实施实则,较为抽象,尤其严重缺乏应急情况下的行政程序法律规范。通常大部分食品安全危机应急管理的立法忽视了对应急处置权利的控制及因应急权利造成的损伤。此外,没有严格执行现有的食品应急管理法律规范,主要表现为行政不作为、有法不依及执法不严等。如千方百计的隐瞒重大食品安全危机事故的死亡人数,没有及时将食品安全危机事件信息公布于众,难以落实和实现法律规定的危机期间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公民救济的权利。由于缺乏法律保障体系,政府常在发生食品安全危机不是借助法律层面操作,则惯性的采用行政命令方式,一定程度影响了行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应急管理预警机制不完善

食品安全预警是根据食品安全隐患建立的有针对性的功能体系,它包括量化分析、监测、追踪及信息通报,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发出警报,提醒相关管理人员对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早期控制与预防。目前我国存在的一个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则是没有科学评估新涌现的食品加工技术及新原料对食品安全危害、影响的风险,仅仅把监管对象局限于已知的有毒有害食品原料。此外,我国的监管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公布食品安全信息,然而各职能部门没有有效整合和统一分析食品安全信息,缺乏足够的信息互通,一定程度上很难发挥其在预警机制中的作用。

3.缺乏信息公开与沟通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公众获取各类政务信息的主要渠道为网络,但在信息公开与沟通方面却普遍落后。主要表现在:⑴食品安全信息质量不高,过多的披露政策性信息。⑵缺乏单独的食品安全信息专栏,公众无法获得准确及完整的食品安全信息。⑶缺乏食品安全信息资源检索能力。再加上政府网站缺乏合作协调机制,根本无法形成信息资源共享,影响信息力度。

三、加强我国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对策

1.加强立法保障,健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法律体系

我国应根据食品安全危机应急管理的需求和基于突发事件和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具体有以下方面:首先修改和完善现有涉及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前提建立在遵照法制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原则的基础上,使其减少交叉,相互衔接。对于在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在应急管理实践中有效的,但在行政法规中没有形成明确的管理制度,应根据上述要求逐渐形成法律,进而提高法律效力。其次在立法过程中要维护法律的普遍适用性和公正性,最大限度地体现民意,要尽快研究分析没有得到规范的盲点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要对应急管理的社会环境条件进行改善,以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提高公众的认同度和配合度。

2.加强食品安全预警制度建设

应急管理的首要条件为预警,目的在于有效避免和预防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降低危害损失。是预防和应急相结合的管理原则上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管理。首先制定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要以预警机制为基础,进一步保证食品安全预警工作的开展。其次,政府部门应建立包括预警信息管理、收集及监测的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平台,主要在于向有关部门和消费者通报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3.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信息透明制度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危机,公众的生命安全则被摆在首位,所以要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政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协调政府、社会力量及公众之间的关系,将社会公众对危机舆论转到正常方向,缓解社会紧张情绪。

四、结语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管理内容,应给予全方面和多层次的探究分析。该如何掌控食品安全危机的发生体现了政府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在制定其对策时,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加强立法保障和食品安全预警制度建设,提高应急管理信息透明度,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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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The frequent occurrence of food safety issues has drawn increasing attention. Most of the enterprises in the food industry are small and medium – sized(SME) food companies, so it is imminent to research on the SME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This paper gives suggestions on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in SME food companies .

key words:small and medium – sized(SME) food companies,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中图分类号: TS201.6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近年来,食品安全已经成为社会公众最为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从瘦肉精到阜阳奶粉到三鹿奶粉、从皮革奶粉到染色馒头等一系列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出现,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忧虑。中小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不完善,造成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其中70%以上是中小食品企业。对于中小食品企业而言,更是一家出事,全行业“连坐”。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生产加企业对食品安全负首要主体责任。中小食品企业是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体系的重要主体,如果中小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不能有效实施,那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就无从谈起。

一、中小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现状

根据我国2007年的《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截止2007年上半年我国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4.8万家,其中规模以下企业占42.2万家,占食品工业企业总数的98.7%。

但是由于我国中小食品企业经营分散、设备简陋、工艺水平低,与规模以上企业相比,质量管理水平以及质量保证能力差,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基础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其一,食品安全市场准入获证少。我国《食品安全法》第27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广西为例,推行的10多类食品市场准入范围中,广西1.2万多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仅有345家企业获得市场准入,我国中小食品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获证情况并不理想。

其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少。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主要包括ISO22000以及HACCP认证。截止2012年11月,我国企业获得ISO22000以及HACCP认证证书的数量分别为7436和4414,在我国食品生产企业中所占比例甚小。

二、影响中小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已经第一时间将国际标准ISO22000转化为国家标准,然而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尤其是在中小食品企业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的研究还处于空白。我国建立中小食品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中小食品企业资源基础薄弱

较之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中小食品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低,质量保证能力差,是构成目前食品安全隐患的重要根源。

(1)中小食品企业管理者质量安全意识不强。质量意识是质量管理的前提,而管理者的质量意识直接关系到企业质量管理的成败。

(2)中小食品企业的生产设施基础薄弱。我国中小食品企业生产条件落后,缺乏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必要的出厂检验设备,往往会造成生产不合格的产品直接流向食品市场。

2、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完善

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法律法规应该反映出整个食品链条。我国《食品安全法》在制定过程中并未将相关执法部门全部纳入,例如,对养殖业的水环境起主要监管作用的环保部门等。对于养殖业而言,法律仅明确表示在养殖过程中不允许加入“瘦肉精”,检验检疫主要是针对疫病以及传染病,而屠宰和销售过程并未将有毒、有害物质纳入强检范围。

法律法规的缺失造成很大的监管盲区,不仅难以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在出现问题后难以追求企业责任。

另外,我国食品法律的处罚力度过小。我国《食品安全法》中并没有明确的经济惩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只对伪造证书的企业、个人、检测机构进行处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最高处罚仅为 10 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仅为 3 万元,这对有些企业而言惩罚过轻,并不能引起其对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视,也是造成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3、政府对中小食品企业的监管力度不够

近年来,我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模式不断进行积极的探索和研究,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滞后的管理模式。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然而食品质量安全监察人员,对生产过程的产品抽查,往往只是抽查由企业预先准备好的“样品”,并不能真实反映食品生产过程的状态。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与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猫和老鼠”的关系,还是以抽查、事后监管、惩罚为主,并不能从根本上提升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此外,由于缺乏完善的针对中小食品企业的法律法规,也缺乏针对中小食品企业监督的专门机构,往往造成多头管理。例如,对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标志要求不同,生产监管部门认为合格的产品,在市场流通领域又会被工商部门查出不合格,无形中增加了中小食品企业的生存压力。

4、我国食品标准体系混乱

(1)食品标准的制修订受到我国国情限制

以我国乳品标准为例,我国乳制品标准很多达不到国际标准水平,我国制定的乳制品标准大多都迁就于企业的实际情况而降低标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今年7月4日的消息,联合国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牛奶三聚氰胺含量设定了新标准,今后每公斤液态牛奶中三聚氰胺含量不得超过0.15毫克。目前我国关于三聚氰胺的标准是:婴儿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毫克/kg,其他食品的限量为2.5毫克/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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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随着社会经济市场化的推进,国际贸易频繁化,食品质量安全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不少商家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增加低成本化学物质,有些商家甚至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物质,导致许多恶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严重威胁了人们群众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这些现象的出现也反映了我国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中存在一些问题。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我国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必须快速调整,解决在食品生产各个环节中可能出现影响食品安全质量的问题,加强质量检测和监督。本文总结了食品安全检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关改善现状的对策和建议。

1食品安全检测环节存在的问题

食品检测体系是指执法机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或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国家现行食品安全标准及该类食品的行业标准为依据,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作为工具,在科学的条件下对于食品的生产加工环节和食品安全进行监测、鉴定、评价的技术体系。由此可知,食品质量是个多环节的系统工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食品的安全。下面主要论述食品安全检测中出现的问题。

1.1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和设备落后

虽然国家食品安全部门已经意识到食品安全检测的重要性,并且强调科研技术对食品安全的支撑作用,以及先进科学仪器设备对食品安全检测的重要性,但由于食品加工制造企业的资金问题或者为了私利,并没有引进先进的检测技术,而是仍延用陈旧的检测设备,致使无法进行有效的检测,无法保障食品的安全质量。检测机构也没有对新检测技术的研发投入更多多精力,所以导致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检测手段并不理想。

1.2食品安全检测标准体系不完备

首先,我国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体系还不健全,较外国相比惩罚力度不够,一些企业为了自己盈利不惜违反法律,并且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检测标准都是各类食品的行业标准,不仅不能涵盖所有食品行业,还缺乏相应的国家标准的支撑。同时,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有的食品有两套执行标准,统一性较差,不能提高食品安全检测的操作性。同时现有的标准都比较落后,不能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没有起到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的作用[1]。

1.3食品检测机构的设置问题

食品检测工作要经历从原材料到批量生产加工再到人们餐桌,这是个历时长,且繁复的工作,应有完备的机构设置进行支撑。虽然如今我国逐步形成由多个部门对食品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安全质量检测的系统雏形,但有的检测机构重复设置甚至有的机构只是简单的复制,造成监管责任不明确,并且浪费检测资源、资金和人力,影响了食品质量安全的检测技术的提升[2]。目前来看,我国政府对整个机构的各方面投入和管理还是欠缺的,距离完备的食品安全质量检测机构体系还有一段距离。

2食品安全质量检测的对策

2.1及时更新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和设备

目前,我国的食品加工产业中相关企业虽数量众多,但极为分散且都不具备相当规模,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一些企业法人及管理者的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薄弱,因此政府应当在相应的统筹监督管理中加大经费投入,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和人员素质,并且积极引入或自行创新发明新的可靠的检测设备,取代陈旧不达标的检测仪器,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安排尽量全面的检测项目,逐步完成全方位,高技术含量的食品安全质量检测体系。

2.2健全食品安全质量检测标准

国家食品安全部门应该加强对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的重视,并且完善相应的检测和评价体系,从标准的完善来达到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目的。为了加强对食品生产每个环节的把控,全方位保障食品安全,我们应该制定统一的国家标准,对现行标准进行优化,并加以创新,适应时展的要求,有针对性并且覆盖食品加工生产各个环节,从而保证食品安全检测更加高效、高质。同时还要加大对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标准化的研究力度,加快食品认证体系的建设,从更多方面保证食品的安全质量。

2.3完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的建设

我国目前食品检测部门的设立要进行有效调整,撤除冗余的检测部门,实现部门管理的精优化,排出责任重叠导致办事效率低的问题,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部门检测水平。我们不仅要在现有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的基础上合理整合,优化资源配置,还要鼓励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的发展,政府应该完善对其的监管政策,并适当放开其权限,提升其公信力,共同服务于人们和社会。

作者:王金梅 单位:赤峰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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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问 题

(一)执法机构不健全 广安区虽按兽医体制改革要求设有动物卫生监督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增挂XX 乡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牌子),多数股室未按核定编制人数补充人员,如遇牧政执法办案或监督检查,就在相关股室抽几个人组成监督检查队伍。

(二)经费投入不足 由于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等瘦肉精和奶牛三聚氰胺的快速检测卡成本较高,2012 年广安区出栏生猪92 万头,如按行业规定(生猪存栏量或出栏量或屠宰量的1% ~ 2%)要求抽检,所需检测试剂经费及监管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三)监测手段单一 目前,基层对违禁药物的监测主要是通过快速检测卡初步筛选,对违禁药物和滥用兽药等残留超标等定性检测要在实验室进行,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尚未真正投入运行。

(四)社会监督缺乏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管,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仅有监管部门的监管而没有社会群众的监督是不能取得监管实效的。

(五)追溯体系不健全 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自动化处理平台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投入品购销台帐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不健全,基层人员素质和设施设备差,致使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慢。

1. 溯源信息化推进难。由于广安区基层兽医人员多数是初中及以下文化、年龄偏大,智能识读器使用率低,兽医人员录入的动物防疫和检疫信息少,一旦发生动物重大疫病很难溯源。

2. 投入品购销台帐制度不健全。一些投入品经营者为了规避监管,想方设法不建购销台帐、不开据发票和销售清单。养殖企业不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和不坚持索证索票。3. 追溯系统设施设备未全面配备。动物及其产品检疫联网电子出证设备未全面配备,地方政府因财力差未全面解决设备经费,这严重影响了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

(六)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 质量管理是养殖企业或投入品经营企业的生命,业主自身不加强质量管理主要表现在:

1. 不执行质量管理体系。养殖企业不执行畜禽健康养殖标准,滥用抗生素和不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养殖场环境卫生不达标。

2. 标识不规范。无公害养殖企业对无公害和绿色畜产品外包装标识不重视,存在标识混乱和不规范等问题。

3.兽药经营不规范。个别达到GSP 标准或GSP 连锁经营企业不严格按规范管理经营,一些非GSP 连锁经营企业未申请GSP 连锁达标验收而从事兽药经营。

(七)监管体系不健全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健全,监管责任和监管制度未全面落实,市场管理不严格,主要表现在:

1. 监管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不健全。监管部门未逐级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基层监管部门与生产经营主体未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

2. 监管制度不健全。未全面建立养殖场(户)巡查制度和禁止在饲料或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告知制度,未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和定期通报等管理制度。

3. 市场准入不严格。一些兽药GSP 企业销售未备案的兽药,个别未取得无公害和绿色畜产品基地资格畜禽产品进入超市。

(八)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存在 广安区是现代畜牧业大区,投入品经营企业和养殖企业较多,很难真正做到无缝监管,监管盲区主要表现在:

1. 投入品经营环节存在安全隐患。投入品经营企业销售假冒、过期、违禁饲料、兽药等时有发生;还有个别经营企业的销售人员受利益驱动的影响,到当地销售前不申报备案,不设立门市经营而直接送货到基层用户;再有投入品购入渠道广,个别养殖企业直接从成都等地兽药经营企业购进兽药或含量超过70%的原料兽药等,这些易形成监管盲区。

2. 投入品使用环节存在安全隐患。一些养殖企业未配备具有处方权的执业兽医师,业主缺乏兽药知识,滥用抗生素和不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就出栏畜禽的现象广泛存在。

3. 畜产品流通市场存在安全隐患。病死畜禽和未经畜牧部门检疫的畜禽及其产品非法流入市场,还有从区境外流入广安区的畜禽及其产品存在安全隐患。

二 对 策

在广安区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笔者认为:只有利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和社会监督等手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市场有效供给和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监管为重点,才能实现动物从饲养到屠宰的全过程监控,才能实现全区畜产品100% 达到无公害标准和建立可追溯体系,才能满足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具体工作中,要建立健全“体系”。

(一)健全执法体系 进一步完善区、乡两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按核定编制配齐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升监督管理能力。要积极配合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并和工商、贸易、质监、公安、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组成执法队伍,不定期地开展联合执法。

(二)健全保障体系 在加大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投入、充实完善设施设备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体系,政府只有落实了这些经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创建才能有保障。

1. 保障监测经费。建议政府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经费、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等)及奶牛三聚氰胺快速检测卡费纳入预算。同时保障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实验室监测试剂和运转经费。

2. 保障创建奖励补助经费。建议政府加大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奖励补助力度。继续对申报无公害、绿色畜产品基地实行奖励,从财力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

3. 保障扑杀补助经费。建议政府把重大动物疫病、奶牛结核病等扑杀补助经费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一并纳入预算。

(三)健全监测体系 监测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手段,只有把检测站基础设施建设好,提高监测范围和频率,才能真正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1.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配齐检验人员与配置检测仪器设备,提高检测能力与水平,并申请“双认证”。

2. 完善投入品监测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抽查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跟踪企业加大监督抽检的范围和频率。

3. 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根据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测情况,适时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信息。制定突发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专业队伍,加强应急演练。

(四)健全监督网络体系 要充分发挥畜牧系统内部疫情监测网络人员(兽医人员和村级疫情监测员)的监督作用,对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聘请社会人士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利用网络等各种舆论工具,加强宣传,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机制。

(五)健全疫病防控体系 建立健全国家要求的兽医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三大体系,进一步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官方兽医检疫制度,推行执业兽医师驻规模养殖场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奶牛结核病等扑杀补助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机制,强化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学及其免疫抗体监测,严防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保障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六)健全可追溯体系 加大投入力度,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统一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自动化处理平台,实现各环节间有机链接,动态监管。

1. 企业建立可追溯制度。进一步督促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等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购销台帐制度、索证索票等规章制度,与有关部门共同督促生产、经营企业逐步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2. 建立追溯信息平台。建立以畜禽标识、养殖档案、电子检疫证明为基础的畜产品可追溯体系,实现对畜禽及其产品的全程可追溯管理。加快检疫信息化进程,加快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系统建设,并与省市追溯信息平台对接。可以运用网络、视频监控和计算机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实现动物从饲养到屠宰的全过程监控,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3. 推行畜产品召回制度。对企业生产加工后进入市场和消费环节的问题畜产品及时进行召回处理。

(七)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是养殖企业或投入品经营企业的生命,一旦出现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企业就可能面临破产或倒闭。

1.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养殖企业或投入品经营企业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面均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制度符合规范。

2.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诚信制度。养殖企业或投入品经营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诚信制度,监管部门规范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黑名单”。推进法人单位诚信档案建设,将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经营和畜禽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企业纳入诚信体系建设。

3. 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养殖企业或投入品经营企业自身加强质量管理,保证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出厂。养殖企业严格执行畜禽健康养殖标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饮水清洁和粪污处理达标,不滥用抗生素和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兽药经营企业全部达到GSP标准或GSP 连锁经营。

(八)健全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只有逐级落实了监管责任和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严格市场准入,严惩危害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才能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到位。

1. 完善监管责任制。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推行监管部门逐级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基层监管部门与生产经营主体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

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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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青青.关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分析及政府监管对策研究[J].商品与质量,2012(3).

篇1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近些年来我国出现了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如"三聚氰胺事件"、"地沟油"、"毒胶囊"等事件的曝光,使得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产生了严重的信任危机。食品安全问题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严重威胁到了人们的生命健康,影响到了食品的出口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食品安全已成为目前公共健康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甚至还关系到公民对社会和政府的信赖问题。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途径,因此必须受到大家的重视。因此,分析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是目前的当务之急。

1 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主要从以下几点体现。

1.1环境污染严重 环境污染对我国的食品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当有害物质通过食物到达人体后,就会引起人类身体的病变或者中毒,严重威胁到了人们的生命健康。

1.2微生物污染食品 微生物污染造成的食源性疾病问题,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方面。

1.3农产品当中的农药残留 市场上的蔬菜、水果等含有的农药、化肥、抗生素、激素等有害物质,也会影响食品安全。

1.4新技术、新资源的研发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霉制菌、益生菌等技术在食品当中的应用,转基因食品的开发,已经成为目前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

1.5产假作伪现象严重 一些食品工厂在制作食品时,利用病死畜肉品、过期产品、变质产品,或者非法添加非食用产品,比如甲醛泡制海产品、用硫磺熏制白馒头,过量使用色素、防腐剂等等[1],这些都严重影响着我国的食品安全。

2 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2.1中国食品安全的标准制定工作滞后 目前,国际通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是CAC,它主要是对数量繁多的农药、兽药、食品添加剂和食物污染物进行评估所制定的标准。目前,国际上的许多发达国家,采用国家标准达标度都在80%以上,而我国执行的标准大概在40%左右,和国际上的许多国家依然存在较大差距。

2.2食品安全管理执法力度偏低 我国目前执行的和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法》,这两部法律对于违反食品规定的处罚都不够严格,例如,《食品卫生法》中有这样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责令其停止生产,没收其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这些都说明,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管理执法力度太低,为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

2.3执行过程缺乏规范性、连贯性 目前,我国在打击假冒伪劣食品时,往往是在出现了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后,再进行检查和处理,整个执法活动显得缺乏规范性和连贯性。当执法活动结束后,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重新泛滥,这种缺乏规范性和连贯性的执行方式[2],使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

3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需要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和消费者三方面的努力。首先,卫生部门应该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安全评测标准,加大对食品市场的监督,减轻食品安全问题对消费者的影响;其次,食品企业要采用合适的食品加工工艺和技术,进行食品加工;最后,应加对加工人员的强宣传教育,确保消费者食品贮存和烹饪过程的卫生,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3.1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和流通的相关标准 相关转基因食品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难点。国家应该加强对相关转基因食品研究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我国目前放射性食品生产的条例,制定国家转基因食品标准。在转基因食品放入市场进行流通时,相关流通单位应该注明其是转基因食品。

3.2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管理,有着明显的短期,这是国家多次强调,食品安全问题依然泛滥的重要原因。国家相关部门,如卫生组织部门、国家质检部门、工商部门和农业单位,应该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且隶属国家食品安全管理,通过长期规范,从源头上遏止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促进食品安全。

3.3构建联合执法协调机制 食品部门应该加强和各司法部门的组织协调与配合工作,提高食品安全部门的执法能力,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相关执法部门,应该加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执法力度,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保证国家的食品安全。

3.4加强对农药的管理 农药,尤其是剧毒农药,往往是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来源。而加强农药的管理,可以从两方面着手:第一个各方面是,加强对农药生产过程和流通渠道的管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站的作用,坚决抵制一些剧毒农药的生产和流通;第二个方面是,加强对农民的科学教育,向农民普及农药知识,提高农民对农药的鉴别能力,让农民安全的使用农药。

3.5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首先,要加强和工商、技术监测、兽医卫生监督等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以提高城乡集市贸易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其次,要注重和水产、农业、海洋环境监测部门的合作,加强对蔬菜、禽畜、水产品的卫生质量监测,进而保证食品安全[3]。再者,要注重发挥消费者在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作用。食品卫生部门要注重创设有效的奖励机制,使消费者在消费了假冒伪劣食品之后,敢于举报,共同保证我国的食品安全质量。

3.6加强《食品安全法》的普法教育 相关部门应该加强《食品安全法》的普法教育,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咨询和专业讲座,向社会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保健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保健素养。

4 结论

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人民生命健康、制约食品出口、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针对目前食品安全问题,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和流通标准,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构建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并且注重加强对农药的管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加强《食品安全法》的普法教育,进而促进我国食品的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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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近几年来,面对高校食品安全问题,国家并非没有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与此同时,我国农业的生产方式不断在变化,食品生产经营行业也不断在更新,这使得很多新问题不断出现,高校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法律的滞后性决定了对这些新问题的处理必然滞后,需要时间加以完善规制。为此,我国政府机关应该时刻保持警觉性,以尽快的对新问题进行处理,以更多的法规来规范。

1.高校食品安全机制建立的意义

如今,高校频频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这给学校后勤部门以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带来了很大的难题,因此建立高校的食品安全机制十分迫切。维护高校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要打造一个健康的高校食品经营环境,需要校方、后勤部门的努力,同时也离不开政府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只有举全社会之力,才能够构建起一套完善的高校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才能为青少年在校的健康提供最大的保障。

2.影响高校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

现今社会的高校食堂,已经掺入很多的社会性因素,因为它们的成立方法就有社会元素的参杂。一般情况下,它们会以两种方式存在,一种是学校建立食堂,并提供一些设备,然后由社会人员进行经营,它们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经营,也可以通过承包的方式,或者就是学校招募人员来经营。第二种情况就是将食堂直接交由学校的后勤部门进行管理,当然,在里面工作的人员仍然是在社会中招募过来的。在这些社会因素的介入下,虽然效率提高了,食品的价格也降低了,但是对食品的安全管理措施就减少了,也就不能满足高校的要求和学生的健康要求了。

2.1员工素质有待提高

现在有些高校食堂虽然会花大成本请高级厨师来掌勺,但是这些厨师只注重饭菜的口味,对于食品是否安全却全然不顾,或许在他们的理念里只需要做出好吃的菜,而不是安全又好吃的菜。有些食堂更离谱,只要有人愿意来承包、价钱合适就同意,完全不顾他们是否有相关的技术,有没有一套安全的制作食品的措施。

2.2对食品的安全卫生意识不强

食品安全问题日趋严重,和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不强有着很大关系,首先食堂对食品的安全问题不重视,他们只为追求利益,保证不出人命是他们的底线。其次,学生对食品的安全问题不重视,维权观念比较淡薄,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大部分人都选择忍气吞声。最后,高等院校从后勤到领导层都对食品安全问题重视不够。后勤大多的抱着放水养鱼的态度,只要学生都有饭吃,就可以了。而领导们更多的是关注饭菜的价钱有没有涨,有没有做得更好吃。至于其中隐藏着的安全问题,他们似乎忽略掉了。在这样一个大家都不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况下,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就不足为奇了。

2.3食品加工和保存不当

某高校就曾经因为不重视,发生两次食物中毒的不良事件:一次是对于冬季所购买的大棚四季豆的烹调加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四季豆本身含有红细胞凝集素和皂素两种毒素,进入人体后对胃肠道有刺激性作用,会使人体红细胞发生凝集和溶血。如果加热不彻底,留存的毒素易导致食物中毒。另一次是从集贸市场买回了卫生安全指标不合格的熟牛肉,且供应前的熟牛肉未进行进一步的处理,熟牛肉上的致病微生物致使许多教师和学生食用后发生食品中毒。

2.4其他原因

除了上述原因外,还存在其他一些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比如食堂使用的餐具问题,很多食堂对于使用过的餐具,都只是清洗一遍,而不会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消毒工作,长此以往,必然危害学生的健康。而且食堂在进货的过程中,也有不少问题,对于一些原料或者菜,他们往往会挑便宜的买,但便宜无好货,这些原料往往是不合格产品,或者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还有,食堂的很多承包商都不是签订了长期的合同,所以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往往并没有惩罚的措施可约束,这样也就给了这些承包商可乘之机。

3.对食品安全问题的保障措施

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制止,对于食品的来源不安全的问题,可以建立一个食品安全的监管制度,这一制度的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求所有的领导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如何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其中要有学生代表参加,以及时的反映学校相关食品的动态。二是对于食品安全问题要明确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个人,同时建立可追溯的机制,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对于相关的责任人员进行惩罚;如果是供货商的责任,也要先对内部接受货物的工作人员先进行惩罚,然后再由其代表学校向供货商追偿,直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1近些年,我国发生了很多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比较典型的就是前几年闹得人心惶惶的三鹿奶粉事件,由于人们对老产品一直都比较信赖,加之社会的应急机制不健全,使得这一事件波及面广,给很多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痛。这些突发性的食品安全问题都在警示我们,要对高校食品安全问题保持高度的重视,建立一个有效的反应机制。这个反应机制可以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首先,建立一个信息反馈机制,在学校设立食品安全意见本,如果学生发现有食品安全问题,即可以马上反应到本子上,这个意见本要在每个食堂都设立;其次,可以设立领导投诉举报信箱,对于一些食品安全问题或者学校的其他问题,学生可以通过写信、邮件等方式向领导反应;第三,要预先制定好一个应急方案,并且将这个方案的内容向学生传达,并组织演练,以便高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可以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理。

3.2对于高校食品安全问题的相关对策

我国食品安全法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分配了监管部门进行监管,但是这种分配只是粗放式的分配,并没有将每个部门的职责进行细化,只是单纯的规定哪些部门有监管的权利。因此这些监管部门便见缝插针,凡是有好处的地方就马上进行监管,对一些涉及监管责任又没有好处的食品安全问题就“踢皮球”,以至于很多食品安全问题都没有人监管,各部门相互推脱。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立法机关应该尽快明确相关部门各自的监管范围,实施问责制度,尽快各司其责,以安抚民心,特别是对于高校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更要加强监管,否则,将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如果监管部门不能很好的完成监管工作,就应该对其采取相应的处分手段,以促使其能够积极的行使其职权,不拖沓、不推辞,以提高解决高校食品安全问题的效率。

3.3虽然我国已经制定出了《食品安全法》,但这部法律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并不能很好的解决食品的安全问题,对于高校的食品安全问题,更是没有具体的法规来监管,所以国家立法机关应着手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方面的立法,将食品安全问题细化,同时可以借鉴国内外的一些先进的法律条文,持更加开放的态度接受外来文化,使得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得到质的飞跃,使高校的食品安全问题真正得到有法可依。

3.4针对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对人们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各高校应聘请食品安全方面的专家到学校进行讲座。学校的宣传栏也应该多宣传一些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各大高校的学生组织也应该多组织一些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活动。通过这些形式,必定能够引起大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同时也可以学到很多食品安全问题方面的知识,从而提高广大师生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法律意识。

3.5我国《食品安全法》对于造成食品安全问题人员的处罚并不重,这也是造成那些投机分子肆无忌惮的原因之一。相比之下,国外对于那些犯罪分子的惩罚力度就很强,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就有可能使犯罪分子身败名裂并且倾家荡产。对于造成人员伤亡比较严重的犯罪分子,还很可能处于死刑,或终生不能生产经营食品行业,在这种情况下,食品生产经营者自然就会十分重视食品的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隐患也就随之减少了。为此,建议立法机关应根据我国国情,并参照发达地区和国家的做法,制定适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尽快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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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食品安全已经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最近频频曝光的事件令老百姓触目惊心,手足无措,并且已经对相关行业产生了非常不好的影响。那么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本文就此展开讨论,首先分析了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危害,最后提出了具体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 食品安全;影响;危害;措施

0 前言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必需品。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产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各种新型食品层出不穷,食品产业已经在国家众多产业中占支柱地位。在食品的三要素中(安全、营养、食欲),安全是消费者选择食品的首要标准。近几年来,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出现了食品的安全事件,如英国“疯牛病”和“口蹄疫”事件、国内的苏丹红、吊白块、毒米、毒油、孔雀石绿、瘦肉精、三聚氰胺等事件,使得我国乃至全球的食品安全问题形势十分严峻。日益加剧的环境污染和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对人们的健康和生命造成了巨大的威胁,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1 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1)现存法律的处罚力度不够:从事食品安全违法经营者,获得的往往是几倍、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的暴利,而在现实法律法规中这方面的处罚力度不够,起不到惩戒的震慑作用。

2)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现行的有关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比较落后,面对日益复杂的市场经济,不能解决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问题。

3)多头的监督体系,监督管理混乱:目前技术监督、工商、药监、卫生等多个部门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监管的部门多了,最终导致坏事谁也不管,好事大家一起管。一旦出现食品安全监管不力的问题,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都不愿意承担责任。监管局面混乱,使得监管的效率大打折扣。

4)经济利益驱使:食品安全问题之所以泛滥,屡禁不止,经济利益驱使是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食品生产者所选用的原材料往往是一些过期变质、价格低廉的原材料或非食品原料、添加剂,然后再使用一些成本很小的违禁品对食品进行再加工,这样加工出来的食品,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但价格低廉,很多不法商贩往往就选择这些食品,从中获取暴利。

5)检测标准在行业普及率较低,检测手段落后:目前国际上通用的食品标准为联合国粮农组织所颁布的CAC标准。而目前我国也只有大约40%左右的食品企业使用了CAC标准用于检测,这个行业普及率相对于欧美发达国家实在是太低了。除此之外,在检测手段更新升级的速度与效率方面,国外的食品行业也是远远快于、高于国内。而我国大部分大多数企业却还是沿用十几年甚至更早时候的检测手段,面临日益丰富与纷繁复杂的我国食品市场,既无法完全满足检测需求,更无法高质量地完成检测工作。

2 食品安全问题的危害

1)严重威胁民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如今频频暴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已不是老百姓茶余饭后闲侃的小问题,早已能让人触目惊心,令人倍感担忧的大问题。对于老百姓来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件件与食品有关,食品安全问题每个人都无法回避。那些表面看起来光鲜,实则暗藏杀机,轻则有害健康,重则要人性命的问题食品,实在成为潜伏在我们身边的定时炸弹。饱含三聚氰胺的三鹿问题奶粉、导致大头娃娃的阜阳问题奶粉又令多少家长神伤;可以这样说,这些平日里我们经常会见到、吃到的食品,一旦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

2)危及食品工业乃至整个经济的发展:一些假冒伪劣食品的出现,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整个相关食品行业的利益。牛奶“三聚氰胺”事件曝光后,很多家长对国产奶粉失去了信任,纷纷选择国外品牌奶粉,即使国外奶粉纷纷涨价,面对相对便宜的国产奶粉,人们也无动于衷,这对我国整个奶制品行业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

3)降低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食品发生安全问题时,说明政府监管缺失或监管不到位。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后,若政府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采取了错误的措施,没有将食品安全问题妥善处理,公众对政府不满意,从而对政府产生信任危机。

3 食品安全问题的防范措施

1)加强监督力度,由专门的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加大对监督部门资金和人手的投入,保证从监督环节上杜绝假冒伪劣食品的再生产、再加工;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监督主体的职能,避免职权的交叉和真空。

2)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 加大处罚力度,以违法经营者所获得的收入为基础,处以几倍甚至几十倍的罚款,以此来增加罚金的金额。增加犯罪成本。对涉及刑事问题的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3)完善食品检测标准和技术:重视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工作,借鉴国外先进的检测技术。不断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水平,以达到最终符合CAC的国际标准。

4)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如可以借鉴欧盟的溯源制度。面对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危机,欧盟于2002年首次对食品生产提出了“可溯性”概念,为每份食品“建档案” ,严格监测食品生产和销售的各个环节,以法规形式对食品、饲料等关系公众健康的产品强制实行从生产、加工到流通等各阶段的溯源制度。

5)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当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利益。同时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增强公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6)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深化。将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和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执法,对违反《食品卫生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坑害消费者的不法生产经营者坚决查处,有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4 结语

我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制度正在日趋完善,食品安全还面临着许多机遇和挑战。我们切实担负起保障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法宣传力度,继续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巩固和深化食品专项打假斗争的成果,努力开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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