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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方法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2 17: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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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方法

篇1

(一)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联合行动,普查建档,分类整治。要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加强巡查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和对产品质量以及食品安全全过程的监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规范管理与帮扶发展相结合,使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把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认识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高度认识其重要性。要按照国家和省质量工作会议要求,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专项整治行动。

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领导、做好人、财、物的保障工作,加大执法装备、整治经费和抽检经费的投入,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全方位支持。各级监管部门要主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监管,进一步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加大震慑力度。

(三)分类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集中精力,讲究方法,拿出举措,把握节奏,提高工作的有效性,打出声势,打出气势。要用足法律法规,确保国务院提出的3大重点、8项任务、25项量化指标、12个100%目标的实现。

对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要坚决取缔;涉嫌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证照不齐全的或虽有证照但达不到生产条件的,要责令立即停业整顿,限期整改;证照不齐全或经整改验收不合格的,要吊销相关证照并予以取缔。对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原材料和半成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产品,产品存在危及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的,要责令召回产品,并依法严厉查处。

(四)依法行政。

各级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业主立即停业整改或退出生产经营。依法打击各种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对具有不良记录的生产经营者,要加强巡查抽检的力度和频次,并向社会公布;对群众举报、投诉,上级交办和相关部门书面通知或移交办理的事项,应立即处理,不得推诿,形成专项整治合力,保持高压态势。要通过专项整治,指导和帮扶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小作坊全面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改进工艺技术,健全管理制度,提高产品质量。对于以解决就业、满足当地群众日常需要为主的小企业、小作坊,各级人民政府可通过集中生产、统一管理、建立工业园等方式加以引导和规范,也可通过委托加工等方式,鼓励大企业指导小企业、小作坊提高生产经营水平。

(五)加强监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的检查和督促落实,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行动不力、相互推诿、人财物保障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产品安全事故频发、区域性制假问题、行业性质量问题长期不能解决,或是发生恶性质量安全事件的县(市、区)、街道、乡镇,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行动中失职渎职、搞地方保护主义、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政府工作人员及其领导,要坚决严肃查处,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降级或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主要任务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农业局牵头)

1、主要任务: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全面开展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用药检查;查处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查处蔬菜、茶叶、水果等种植环节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等行为;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

(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品种、范围和频次,及时对当地生产、销售的大宗农产品和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和现场检查。

(3)对全市水产品养殖企业进行地毯式清查,加强对“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监测,督促水产品批发市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4)对全市养殖场进行全面清查,严查使用含“苏丹红”等工业色素的饲料养鸭产“红心鸭蛋”的违法行为。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蔬菜、水果、生猪、鸡肉、鸭蛋和其他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农产品;农药、兽药、饲料和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菜篮子”工程主要品种的农产品。

重点单位:重要农产品(含水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科技示范区,以及农产品种养企业、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清城区、连州市、英德市、清新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药、兽药、饲料和肥料、种子等农资生产、经营场所,特别是近年来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农资品种和生产经营场所。

重点区域:主要农产品(含水产品)产区,农产品消费和集散地。

3、工作目标:

到今年12月20日止,清城区、连州市、英德市、清新县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并稳定在90%以上;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

1、主要任务:

(1)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在重大节日和“十七大”会议期间开展重点食品整治。

(2)坚决查处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违法加工企业,彻底消除全市范围内无证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灭菌乳、巴氏杀菌乳、小麦粉、葡萄糖、啤酒、饮料、酱油、食醋、味精、速冻米面制品、罐头、冷冻饮品、糖、饼干、方便面等16类食品的现象;继续开展对土榨花生油整治。

(3)加强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不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不再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继续从事生产加工的违法行为的查处。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开业歇业登记报告制度。

(4)开展对食品小作坊的质量整顿。地处乡镇以下农村,固定从业人员较少,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的大米、花生油、豆腐等豆制品、茶叶、糕点、腊肉、米酒等7类已取得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暂时不能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可以保留,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米酒是指以转化饲料为主、生产米酒为辅,不包括勾兑白酒。但不得以生产米酒为经营目的,生产的米酒不得直接销售)。

(5)强化日常监管,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完善区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2、重点整治:

重点产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花生油、豆制品、凉果、白酒和糕点、糖等高风险和问题较多的产品。

重点区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区域,行业比较集中、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区域。

3、工作目标:

到今年12月20日止,食品生产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饮料等问题。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

1、主要任务:

(1)大力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并加大对问题食品的查处力度。

(2)严格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坚决查处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3)继续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以重大节日和“十七大”会议期间为重点,查处无证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4)严格规范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处无检验报告销售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确保农村市场消费安全。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饮料、食用油、奶制品、豆制品、糕点、糖果、饼干、酒等。

重点单位: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以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等。

重点区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食品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照和超范围生产经营问题突出和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3、工作目标:

到今年12月20日止,县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有固定经营场所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无证照经营问题。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由市卫生局牵头)

1、主要任务:

(1)全面开展餐饮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清查,规范餐饮业食品卫生许可程序,并对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管的力度。

(2)全面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卫生许可证清查,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者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3)对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工厂饭堂、快餐店的食品原料使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使用无证产品、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用油、肉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过期重复使用原料、滥用添加剂、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等行为。

(4)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检查餐饮单位的餐具消毒情况,对餐具集中消毒配送单位的餐具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餐饮业卫生条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条件、餐具消毒、原料采购等。

重点单位:小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工厂饭堂、食品加工小作坊。

重点区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乡结合部和厂矿企业比较集中的区域。

3、工作目标:

到今年12月20日止,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问题,食品加工小作坊无证和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加工食品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学校食堂100%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

1、主要任务:

(1)在药械注册环节,全面开展药械批准文号清查和现注册工作,打击虚假申报行为,严格审评审批重点品种。

(2)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环节,开展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逐步扩大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在药械流通环节,重点规范经营主体行为,进一步完善特殊药品监管信息网络。

(4)在药品使用环节,重点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再评价。

(5)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大容量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注射剂、生物制品、特殊药品、植入医疗器械、等高风险品种。

重点单位:高风险品种的生产、经营企业。

重点区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高发地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

3、工作目标:

到今年12月20日止,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建成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由市经贸局牵头)

1、主要任务:

(1)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坚决清理非定点屠宰场(点),清理关闭不符合条件的手工定点屠宰场(点)。

(2)强化定点屠宰企业的肉制品品质检验制度,有效打击和遏止私屠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3)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肉品流通秩序。

(4)严格猪肉市场准入,采取驻场检查、定点检查等方式对猪肉批发市场进行重点监管,把好猪肉进货质量关。

2、整治重点:

重点单位:手工屠宰场(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和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小肉制品作坊等。

重点区域:县城以上城市结合部,城中村,连州市和清新县较集中的腊肉生产加工区域。

3、工作目标:

到今年12月20日止,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

1、主要任务:

(1)全面普查家电等14类产品生产企业情况,建立质量档案,加强对企业生产条件、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的检查,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进行生产销售以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2)多管齐下,大力整治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中小企业,努力消灭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原料进厂无把关、产品生产无标准、产品出厂无检验的“三无”现象。

(3)扩大监督覆盖面,加大后期处理工作力度。探索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及时对存在质量隐患的产品的查处力度;加大抽查频次,严格执行公告、曝光、整改、处罚、收回等后续处理措施。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4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

重点单位:中小企业、质量不稳定企业、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的企业、有过违法记录的企业。

重点区域:产业比较集中的区域、监督抽查合格率低的地区、制售假冒伪劣比较严重的区域。

3、工作目标:

到今年12月20日止,家用电器、儿童玩具等上述14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对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3C认证的企业,持证率基本达到100%;加强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监督抽查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合格率达到80%以上。

(八)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清远检验检疫局牵头)

1、主要任务:

(1)全面清查出口食品特别是水产品原料基地、蔬菜基地、家禽养殖基地,对存在违规问题较多的种养殖场,吊销其备案资格;全面清查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严格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后续处理措施。

(2)加强对进出口水果、大豆、饲料、种子苗木、活动物等高风险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严格出口农产品产地检验检疫责任制,全面实施对出口水果、饲料(含原料)、种子苗木、水生动物、蔬菜的注册登记制度,加强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存放、运输过程的监管;加强对进口农产品的查验,严禁疫区产品和带土苗木入境。

(3)强化玩具、服装、灯具、小家电、摩托车、沙滩车等高风险敏感产品的进出口检验监管,加大对实施出口质量许可商品的监管力度。

(4)严厉打击出口食品逃检行为,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制度,制止买卖单证、瞒报、调换、夹带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等敏感货物的行为。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进出口肉类、废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水果、大豆、饲料、种子苗木、活动物;进出口玩具、服装、灯具、小家电、摩托车、沙滩车、童装、家具等高风险敏感产品。

重点单位:有过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行为,遭受国外通报和国家质检总局、省检验检疫局通报及国内外媒体曝光过的收发货人、出口生产企业和报检单位。

重点区域: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案发比较集中的地区,大宗、敏感、易出问题的出口商品生产、加工比较集中的地区,有过废旧物质焚烧的地区,以及出口食品原料生产比较集中的地区。

3、工作目标:

到今年12月20日止,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4日至10月29日):全市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逐级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提出工作方案,并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

篇2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的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第八条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

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许可。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告知开发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送达开发企业。

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不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印章。

(四)公示。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第九条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人办理。委托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第十一条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十四条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十五条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并处3万元罚款。

第十六条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篇3

一、引言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出现,而且影响也越来越大。食品安全不仅是一个生物、化学、技术和管理问题,更是一个经济问题,其本质是食品原料生产者、食品加工企业、食品营销者、食品物流企业、政府监管部门及食品消费者等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同时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问题,其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制衡、信任管理和风险监管体系等并不是孤立的,而应该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化的有机整体。但是,目前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经济学研究和系统管理理论研究严重不足。事实上,近5年我国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并不是我国的基础技术落后,主要是因为食品安全的外部监管、服务体系缺失造成的。当前我国食品不安全因素贯穿于食品供应的全过程,各大类食品均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安全管理体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等方面均存在着严重问题,同时,食品安全的诸多环节的监管不到位、利益博弈不均衡、信任缺失、法规条文不统一,导致食品链条成本和系统风险大幅增加,食品行业道德水平大幅下降,国民对政府和食品行业的信任度急剧下降,食品消费者时时处于担忧和恐惧环境中。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合理有效的解决,整个社会就无法和谐,经济发展将会受到严重制约。目前国内学诸多学着从不同的角度,利用不同的方法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广泛研究,本文将目前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从经济学视角出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信任关系和食品安全问题的系统管理等三个方面研究进行了回顾和综述,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

二、食品安全的利益演化博弈研究

利益是社会主体在经济、政治、文化的外部条件约束和保障下进行存续、发展、实现自我的一种必要追求,是一切人类活动的核心。“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对利益追求和动机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也是人们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降低能源消耗和编织全球经济共同体蓝图的根本动力。可以说,没有人们对利益的需求和追逐,就没有了社会的一切。正是利益的存在,导致了利益问题的研究成为社会科学研究最重要的研究对象之一。它反映着人与其周围世界中对其发展有意义的各种事物和现象的积极关系,赋予了人们行为的目的性和内在动力。而也恰恰是利益,导致了社会各类事物之间具有着复杂性、统一性和矛盾性等特征。

在整个食品安全问题中,利益始终占据着绝对的主要地位和作用,它是整个食品链条的剂,也是整个食品链条发展和延续的源泉,更是各类问题和矛盾的聚集体。各种利益主体在谋利活动中,都会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并运用各种手段尽可能地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强弱双方会不断为各自的利益博弈,在这种利益博弈中,经济冲突和矛盾行为就产生了。有学者认为在这种利益矛盾和冲突中,消费者处于信息弱势地位,且对食品需求弹性小,总体上只能属于被动接受者,其对食品市场的影响微乎其微。而王虎、李长健认为这种看法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他们认为整个食品供应链的终端,对食品安全存在天然的利益动力,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度最为强烈。在食品安全领域中存在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对立和冲突,由此产生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监管者与生产者、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的利益博弈现象。但是,由于整个市场信息和个人信息的不对等性和非完全性、政府监管不到位及行政和链条中间环节信任的缺失等,在利益需求的实现过程中,不同的社会群体和利益相关集团或个人会存在着具有差别性的动机和实现路径。在其路径的实现过程中,道德风险、逆向选择、机会主义等行为应运而生。根据Akerlof和Arrow的研究结果,信息不对称会产生食品市场上的“逆向选择”——安全性差的食品把安全性好的食品驱逐出市场和“道德风险”——生产者隐藏或歪曲和误导食品安全信息等机会主义行为问题。在市场信息模糊不透明和市场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食品链条中的各方的逆向选择、不道德行为和投机行为会随着各方追逐利益预期的增加而增加,最终会导致市场失灵、监管部门失信、国民恐慌和社会动荡。事实上,导致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人为因素实质就是利益追逐的结果,生产者明知是有毒有害物质,却为了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仍用于食品生产。回顾近几年来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绝大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道德风险严重。相比之下,西方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是自然因素引起。因此,对于食品链条中的利益分配和行为监控等急需监管部门予以重视。王虎、李长健认为食品安全中存在的复杂的利益矛盾运动态势主要表现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生产者与监管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为了实现食品领域的利益均衡与和谐局面必须重视对食品领域利益矛盾运动的分析并有效构建该领域的利益冲突与制衡机制、利益产生与分配机制、利益代表与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协调与利益保障机制,实现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向政府、第三部门、法庭与私人多元共同参与的变迁。食品链条上的利益分配机制、利益制衡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利益保障机制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影响着食品安全中利益矛盾运动态势和市场均衡的变迁,影响着食品链条的有序性和可持续性。食品安全领域的利益追求不应该只是单个个体或群体一方利益的最大化,而是整个食品链条中所有群体和个人集体的利益最大化,这种利益的需求虽无法使个别个体或群体的利益最优,但能保障整个食品链条利益最优,使得食品链条的发展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食品安全问题的发展状况如何,主要取决于各方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结果。食品安全问题中的利益博弈及其路径选择,反映了一个国家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性,反映了一个国家国民的素质、道德水平和政府对国民生命安全的关注程度和对人民的热爱程度。食品安全中的利益博弈及其演化路径、方向选择和监控机制关系着食品行业的未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关系着国家的未来。因此,对于食品安全的利益关系分析及其机制设计至关重要,既能为降低食品链条的各种成本和交易费用提供指导,也能为国家行政监管提供理论借鉴。

三、食品安全的群体信任关系研究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消费者、食品企业和政府部门的一个重要问题。信任是食品安全链条中的关键影响因素,食品安全中的信任关系会影响消费者购买意愿。关于信任,不同的学者对其定义不同,尼克拉斯·卢曼把信任理解为“对产生风险的外部条件的一种纯粹的内心估价”,他认为信任是一种简化机制,是一个对未来的期望,通过信任机制能降低特定情况下的复杂性,最重要的信任因素是个人已取得的正向经验、在获取正向经验过程中形成的人际关系以及作为人际关系桥梁的沟通因素。Doney和Cannon在综合社会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以及市场营销学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信任发展的五大认知过程:计算过程、预测过程、能力过程、动机过程、传递过程。在这些过程中,信任的感知和认可程度将影响着信任关系演化的方向、路径和演变结果。信任作为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认知过程,它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组织间信任是组织间成功合作的不可缺少的前提,这种关系已被许多研究所证实。

在人与人之间利益获取的过程中,个体的信任感知将左右个体的认知或感知结果,影响个体行为和双方合作的可持续性。信任不仅能带来双方的利益分享和价值实现,也能带来资源的最优整合,促进整体利益和资源价值最大化。良好的信任关系,将会节省利益相关主体的时间和交易成本、降低心理风险,进而增加双方的合作意愿,获取更大的利益价值。

四、食品安全的系统管理规制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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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责任,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对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确定各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园长)是直接责任人,食堂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员是责任执行人,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调整充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网络,并切实发挥作用,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细化责任,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性公共食品安全事件。

二、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各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我区各学校(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总体状况良好,基本都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操作规程执行,但也有极少数学校(幼儿园)在思想上重视不够、制度上执行不严、管理上措施不到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安全无小事,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逐级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各环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把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措施落实到具体岗位,明确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责任;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贮存、加工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加强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与此同时,加强学生的食品饮食安全等卫生健康知识的教育,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和自我防范能力。

三、强化管理,切实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一要强化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验收登记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执行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要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采购、索证、验收以及台帐记录等工作,做好供应商的资格审核,索取供应商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并经供应商签字或盖章。做到所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均能溯源(有相应的购货凭证或销售清单等)。各学校(幼儿园)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是预包装食品(鲜活、水产品、蔬菜、水果除外)。采购猪肉时要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严禁采购、使用私屠滥宰病死猪肉,严禁各学校私自养殖畜禽、私自屠宰猪肉。采购的食品必须经专人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或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库存和使用,并认真做好进货验收登记工作。

二要强化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当前,全国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事件时有发生,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好蔬菜浸泡及清洗工作,有条件的学校要配备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没有条件的学校至少要配备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试纸,并及时做好快速检测工作,确保学生食用蔬菜食品安全。

三要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食堂从业人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加工食品;接触或盛装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等工具及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防止交叉污染;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置放于专用保洁柜内,绝对禁止供应上餐剩余食品。严格执行每餐食品(包括主食)留样制度。

四要加强食堂使用的食用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各学校(幼儿园)食堂食用油进货查验记录合格率要达100%。要使用预包装食用油,不得使用散装食用油,以便杜绝使用掺杂掺假的食用油现象的发生。各学校(幼儿园)要按要求建立“泔水油”、“地沟油”等餐厨废弃物销售登记台帐,实现“泔水油”、“地沟油”等餐厨废弃物流向有追溯,有效防止将“泔水油”、“地沟油”等餐厨废弃物回炼当作食用油使用的不法行为。

五要强化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体检、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并做好晨检记录;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习惯养成,严格遵守个人卫生基本要求。

六要推行餐具热力消毒。目前没有使用餐具热力消毒的学校(幼儿园),应尽快配备与餐饮具消毒量相适应的蒸汽消毒柜、热风循环消毒柜、红外消毒柜等热力消毒设备设施,年内全部推行使用餐具热力消毒方法。

七要加强食堂饮用水安全管理。各学校(幼儿园)食堂严禁使用自备水源,凡是有自备水源的学校要立即拆除,确保使用合格的生活饮用水。

八要全面实施远程网络监管。按省市要求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远程网络监管工作,加强对食品原料、餐饮加工、食品添加剂、消毒、废弃油脂及餐厨垃圾等的信息化监管。

九要积极推进“7S”管理方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7S”管理具有原理简单、经济适用的优点,是一种标本兼治、效果显著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学管理方法。各学校要积极探索,制定时间表,推进“7S”管理的实施,建立起校园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高我区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整体管理水平。

十要积极参加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创建。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创建第二周期工作要求,积极争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根据区政府目标责任要求,今年要有4所学校建成省、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供餐人数300人以上学校食堂全部达到A级。

篇5

一、 引言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出现,而且影响也越来越大。食品安全不仅是一个生物、化学、技术和管理问题,更是一个经济问题,其本质是食品原料生产者、食品加工企业、食品营销者、食品物流企业、政府监管部门及食品消费者等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同时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问题,其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制衡、信任管理和风险监管体系等并不是孤立的,而应该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化的有机整体。但是,目前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经济学研究和系统管理理论研究严重不足。事实上,近5年我国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并不是我国的基础技术落后,主要是因为食品安全的外部监管、服务体系缺失造成的。当前我国食品不安全因素贯穿于食品供应的全过程,各大类食品均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安全管理体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等方面均存在着严重问题,同时,食品安全的诸多环节的监管不到位、利益博弈不均衡、信任缺失、法规条文不统一,导致食品链条成本和系统风险大幅增加,食品行业道德水平大幅下降,国民对政府和食品行业的信任度急剧下降,食品消费者时时处于担忧和恐惧环境中。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合理有效的解决,整个社会就无法和谐,经济发展将会受到严重制约。目前国内学诸多学着从不同的角度,利用不同的方法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广泛研究,本文将目前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从经济学视角出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信任关系和食品安全问题的系统管理等三个方面研究进行了回顾和综述,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

二、 食品安全的利益演化博弈研究

利益是社会主体在经济、政治、文化的外部条件约束和保障下进行存续、发展、实现自我的一种必要追求,是一切人类活动的核心。“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对利益追求和动机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也是人们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降低能源消耗和编织全球经济共同体蓝图的根本动力。可以说,没有人们对利益的需求和追逐,就没有了社会的一切。正是利益的存在,导致了利益问题的研究成为社会科学研究最重要的研究对象之一。它反映着人与其周围世界中对其发展有意义的各种事物和现象的积极关系,赋予了人们行为的目的性和内在动力。而也恰恰是利益,导致了社会各类事物之间具有着复杂性、统一性和矛盾性等特征。

在整个食品安全问题中,利益始终占据着绝对的主要地位和作用,它是整个食品链条的剂,也是整个食品链条发展和延续的源泉,更是各类问题和矛盾的聚集体。各种利益主体在谋利活动中,都会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并运用各种手段尽可能地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强弱双方会不断为各自的利益博弈,在这种利益博弈中,经济冲突和矛盾行为就产生了。有学者认为在这种利益矛盾和冲突中,消费者处于信息弱势地位,且对食品需求弹性小,总体上只能属于被动接受者,其对食品市场的影响微乎其微。而王虎、李长健认为这种看法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他们认为整个食品供应链的终端,对食品安全存在天然的利益动力,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度最为强烈。在食品安全领域中存在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对立和冲突,由此产生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监管者与生产者、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的利益博弈现象。但是,由于整个市场信息和个人信息的不对等性和非完全性、政府监管不到位及行政和链条中间环节信任的缺失等,在利益需求的实现过程中,不同的社会群体和利益相关集团或个人会存在着具有差别性的动机和实现路径。在其路径的实现过程中,道德风险、逆向选择、机会主义等行为应运而生。根据Akerlof和Arrow的研究结果,信息不对称会产生食品市场上的“逆向选择”——安全性差的食品把安全性好的食品驱逐出市场和“道德风险”——生产者隐藏或歪曲和误导食品安全信息等机会主义行为问题。在市场信息模糊不透明和市场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食品链条中的各方的逆向选择、不道德行为和投机行为会随着各方追逐利益预期的增加而增加,最终会导致市场失灵、监管部门失信、国民恐慌和社会动荡。事实上,导致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人为因素实质就是利益追逐的结果,生产者明知是有毒有害物质,却为了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仍用于食品生产。回顾近几年来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绝大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道德风险严重。相比之下,西方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是自然因素引起。因此,对于食品链条中的利益分配和行为监控等急需监管部门予以重视。王虎、李长健认为食品安全中存在的复杂的利益矛盾运动态势主要表现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生产者与监管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为了实现食品领域的利益均衡与和谐局面必须重视对食品领域利益矛盾运动的分析并有效构建该领域的利益冲突与制衡机制、利益产生与分配机制、利益代表与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协调与利益保障机制,实现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向政府、第三部门、法庭与私人多元共同参与的变迁。食品链条上的利益分配机制、利益制衡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利益保障机制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影响着食品安全中利益矛盾运动态势和市场均衡的变迁,影响着食品链条的有序性和可持续性。食品安全领域的利益追求不应该只是单个个体或群体一方利益的最大化,而是整个食品链条中所有群体和个人集体的利益最大化,这种利益的需求虽无法使个别个体或群体的利益最优,但能保障整个食品链条利益最优,使得食品链条的发展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食品安全问题的发展状况如何,主要取决于各方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结果。食品安全问题中的利益博弈及其路径选择,反映了一个国家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性,反映了一个国家国民的素质、道德水平和政府对国民生命安全的关注程度和对人民的热爱程度。食品安全中的利益博弈及其演化路径、方向选择和监控机制关系着食品行业的未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关系着国家的未来。因此,对于食品安全的利益关系分析及其机制设计至关重要,既能为降低食品链条的各种成本和交易费用提供指导,也能为国家行政监管提供理论借鉴。

三、 食品安全的群体信任关系研究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消费者、食品企业和政府部门的一个重要问题。信任是食品安全链条中的关键影响因素,食品安全中的信任关系会影响消费者购买意愿。关于信任,不同的学者对其定义不同,尼克拉斯·卢曼把信任理解为“对产生风险的外部条件的一种纯粹的内心估价”,他认为信任是一种简化机制,是一个对未来的期望,通过信任机制能降低特定情况下的复杂性,最重要的信任因素是个人已取得的正向经验、在获取正向经验过程中形成的人际关系以及作为人际关系桥梁的沟通因素。Doney和Cannon在综合社会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以及市场营销学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信任发展的五大认知过程:计算过程、预测过程、能力过程、动机过程、传递过程。在这些过程中,信任的感知和认可程度将影响着信任关系演化的方向、路径和演变结果。信任作为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认知过程,它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组织间信任是组织间成功合作的不可缺少的前提,这种关系已被许多研究所证实。

在人与人之间利益获取的过程中,个体的信任感知将左右个体的认知或感知结果,影响个体行为和双方合作的可持续性。信任不仅能带来双方的利益分享和价值实现,也能带来资源的最优整合,促进整体利益和资源价值最大化。良好的信任关系,将会节省利益相关主体的时间和交易成本、降低心理风险,进而增加双方的合作意愿,获取更大的利益价值。

四、 食品安全的系统管理规制与模式

国内外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领域:食品安全影响因素研究;食品安全管制的必要性及政府管制行为研究;食品生产者(供应商)行为研究;消费者食品安全行为研究;食品安全对国际贸易的影响;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研究;食品安全管理理论与政策研究;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比较研究等等,但对食品安全的系统管理和模式探索研究较少。食品安全问题具有市场信息不对称、外部不经济以及公共产品的特性,因此,需要政府来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需要政府介入建立有效的信息制度和监管机制。Alan Stone认为管制是“政府通过法律的威慑来限制个体和组织的自由选择”,其目的在于限制经济主体的决策行为。企业食品安全行为、消费者食品安全行为与政府监管关系密切,政府监管法律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有效实施是基于对企业和消费者等微观主体行为的有效认知。研究表明,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应采取的监管方式主要有:诉讼;消费者安全教育和信息提供;发放各类生产许可证;行政法规和命令;进行处罚和奖励。我国国内对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国外经验的介绍和比较方面。朱允卫介绍了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管理3种模式——美国模式、英国模式和加拿大模式,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体系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并提出了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体系的构想。韩俊分析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国际现状,按照WHO的分类方法,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大体可以分为多机构食品监管体系、单一机构食品监管体系、综合食品监管体系三种类型。分析了分散管理模式和集中管理模式的利弊,结论指出:就中国而言,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宜少不宜多,应尽快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行整合。当前实行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造成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效率低下,资源浪费、职责难以分清以致监管重复和监管空白均有表现的原因之一。当前国内外对食品安全的管理体制研究文献较多,但对于其系统管理方法和模式的研究文献较少。我国的实践证明,食品安全管理需要一种系统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当前我国分部门和分级管理导致不同部门之间的规则和文件条款冲突,利益矛盾严重,往往各个部门为了各自的利益,削弱了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因此,当前我国急需对食品安全管理进行统一,管理方法和模式需要系统化,法律法规需要高度的一致性。(下转第87页)

五、 结论

经过对国内外经典文献的梳理,发现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管理规制已经严重削弱了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当前食品安全中的利益问题、信任关系及系统管理模式等急需要迫切解决,研究需要进一步以下三个经济学领域深入:食品安全中利益演化和规制设计、食品安全中利益主体之间信任关系与信任机制、食品安全的系统管理规制和模式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三个领域是当前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三个关键点,也是保障食品安全和社会安全和谐的理论前提。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82.

2. 李卓.利益语境下经济法的价值分析.当代法学,2006,(5):119.

3. 王虎,李长健.利益多元化语境下的食品安全规制研究——以利益博弈为视角.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5(3):144-152.

4. Akerlof, G. A. The Market for Lemons: Qualitative Uncertainty and the Market Mechanism.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70,84(3):488-500.

5. Arrow K. J. Essays in the Theory of risk-Bearing. Chicago: Markham Pub. Co.,1971.

6. 王虎,李长健.利益矛盾论视野下食品安全治理的一种模式变迁.经济体制改革,2008,(5):19-25.

7. 尼克拉斯·卢曼.信任:一个社会复杂性的简化机制.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2:55.

8. Doney, P. M., Cannon, J. P., Mullen, M. R.. Understanding the influence of national culture on the development of trust.Acade2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98,(3):601-620.

9. Morgan R., Shelby D. H.. The Commitment- Trust Theory of Relationship Marketing. Journal of Marketing,1994,58(7):20-38.

篇6

人以“食”为天,饮食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关系党计民生。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关系着全校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学校食堂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是各级领导最重视的工作之一,也是社会、家长最关注的问题之一,还是广大教师、学生最关心的事情之一。

一、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向“制度”要安全

要建立学校食堂各种管理制度,首先要深入学习、掌握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食品安全法》,它是我国有关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律,是制定食品安全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级各类规章制度的主要依据。它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同时,要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作为学校食堂,就要对加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学校负责,对教师和学生的饮食安全负责,就要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监督,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学校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各种管理制度。如学校食堂组织管理机构制度,餐饮服务许可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制度,食品原料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饮用具洗涤、消毒制度,操作间冷热、生熟食品加工流程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档案建设及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应急演练制度等等。学校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督查,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各项制度的正确执行和全面落实,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日常管理,向“管理”要安全

学校食堂的日常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学校在依法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外,首先要成立一个由学校法人、家长代表、社会公众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合理配置一名懂得法律法规、受过专业培训、会经营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次要配置适量从业人员,即从事食品原材料的采购、保管、加工、清洗消毒、记录建档等的工作人员。再次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配置便于操作、坚固、易清洗、通风利水的基础设施。

只有建立有效的管理链条,才能达到有效的管理效果,才能实现食品安全事故的零发生。要达到有效的管理效果,就要从学校食堂的日常管理着手。科学的管理方法、严格的管理手段是食品安全的有力保障。

1、及时清理整顿。对操作间或库房要及时清理,有用的或无用的,耐久的或易变质的,过期的或有效的,该上架的上架,该归位的归位,该处理的处理。做到定位、定量、明确标志、摆放整齐、一目了然。解决一个“乱”字。

2、每餐清洁、消毒。包括对环境、物品、仪器、设备、实施的清洁消毒,还包括用餐器具的清洁消毒。做到时刻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卫生、个人卫生和设施器具的干净卫生。解决一个“脏”字。

3、坚持事不过夜。当天的事情当天处理完成,绝不推后。包括出入库记录,消毒、留样记录,废品剩渣处理、票据归档等。解决一个“拖”字。

4、加强督导检查。在要求工作人员努力完成工作任务,把规范操作变成自觉行为,并养成良好习惯的同时,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制,迫使每个工作人员加强自身的约束,克服不良习惯,摒弃工作随意性,从而提升工作人员素质,杜绝操作事故发生,保障食品安全。解决一个“差”字。

5、发扬团队精神。学校食堂是一个相对独立的部门,每个工作人员在按照日常分工,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应牢固树立集体意识。只有保持良好的操作习惯和行为规范,改善人际关系,加强团队意识,才能更好的发挥自我,更好的保证食品安全。解决一个“散”字。

三、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向“人”要安全

学校食堂的安全管理,无外乎是对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场所和设施、加工过程的管理等几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人的管理。

篇7

前言

众所周知,我国人口基数大,是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作为与人们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食品行业,在体现我国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的重要产业,也是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行业之一,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食品行业具有很大的独特性,是支撑人们生产生活等一系列活动的关键元素。然而,矛盾是对立统一的,矛盾具有两面性,要辩证的看待问题。目前我国食品行业的总体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存在产品结构不合理、生产技术水平低、等问题,不能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在极大程度上给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要建立完善健全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1 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现阶段,我国食品行业只是单一地重视食品供应体系,高度关注食品供给量问题,而没有意识到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相关食品质量管理人员没有投入大量的精力进行食品安全检测,在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中的原料供给、生产环境,以及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没有按照相关安全检测标准体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验收,导致食品中可能含有的有害物质没有检测出来,从而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埋下隐患,甚至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现阶段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食物安全问题时刻威胁着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致使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受到严重损害,甚至已经达到谈食品色变的程度。食品安全问题是近年来全社会人们重点关注的热点话题,关系着人们群众的生理以及心理健康,是人们得以生存的最基本的保障,如果食品安全没有得到保障,那么人们的生命安全以及身体健康就没有保障,一旦食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就会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更严重的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总而言之,质量管理是食品行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其他管理方法得以实施的前提与基础。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加强质量管理是食品行业的永恒课题。

2 食品质量管理的意义和作用

2.1 搞好食品质量管理有助于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

随着高新科技的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食品质量管理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对食品质量采取有效的管理方法不仅能够保证我国食品行业的稳定,同时也能够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资源。食品质量管理管理是一项相对复杂的工作,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同时还需要科学的管理方法。加强质量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有效手段,可以减少食品中的有害物质,预防食物中毒或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提高食品安全质量,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因此,搞好食品质量管理有助于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

2.2 搞好食品质量管理是提高食品工业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综合国力得到了不断的提升,市场经济竞争也随之加大,食品行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就要做好食品质量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创新管理模式,为食品质量提供安全保障,进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兴趣,这是体现食品工业产品凝聚力与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2.3 搞好食品质量管理有助于提高食品企业的经济效益

科学健全的食品质量管理对于食品行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施具有巨大的作用,所以要想促进食品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就必须做好食品质量管理工作,在食品加工生产的环节中加强质量管理可以有效节约生产成本及劳动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生产失误,以免加工环节不符合要求,以致于返工,从而浪费大量的资源。另外,加大力度对食品运输销售环节进行管理,可以缩短销售时间以及储存时间,加快了资金的运转速度,从而在最大程度上提高食品企业的经济效益,最终对食品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起推动的作用。

2.4 食品质量管理与国际贸易的相关性

近年来,我国的国际贸易发展水平越来越高,为食品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发展的契机,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加强食品质量管理可以提高产品的质量,使其达到国际化标准,继而使我国的食品顺利出口,增加我国的经济效益,提高生产总值。除了加强食品质量管理水平之外,还要提升食品检测检验标准,严格把好食品生产加工验收关,在根源上保障食品质量的安全性,为海内外的消费者提供放心健康的食品,从而推动我国食品出口。

3 食品质量管理的发展趋势及措施

现阶段,我国在针对食品质量管理问题,还没有完全的重视起来,具有以食品卫生管理代替质量管理的发展趋势。

(1)在食品加工生产的过程中,高度重视食品的卫生安全,制定多种多样的食品卫生安全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卫生管理机制,通过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来提高食品行业的竞争力。积极引进先进理念更新食品质量卫生安全认证机构,不断开展以绿色为标志的食品的认证工作。不断对现有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更新和完善,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水平,为食品的卫生安全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2)随着科学信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信息技术元素被迅速应用于各行各业中,在进行食品加工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对于不适应现代化食品行业发展的食品供求交易体系进行改革,加大食品运输供给的覆盖面,提高食品的时效性,在食品出厂之前进行严格的检验和验收,对于食品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预防,提高食品安全质量,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保障机制。此外,安全设施作为食品生产基本设施,要定期对其进行养护和更新,保障食品加工速率,延长食品安全设施的使用寿命。

(3)食品安全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资源,因此,要发动广大人们群众的力量,共同为提高食品安全做出努力。食品管理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是食品安全卫生意识深入内心,使人们了解到食品安全卫生对他们自身的意义和作用,从而为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 结束语

食品质量工作人员是食品行业发展的核心力量,特别是质量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但是目前我国食品质量管理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缺乏食品质量管理的相关经验。因此,要想食品行业具有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及凝聚力,就要定期组织相关相关人员进行食品知识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的同时,还要不断进行食品质量管理观念的创新,实现创新管理方法和技术的目标。质量管理在食品安全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不仅能够提升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还可以增加食品行业的经济效益,有助于食品企业树立良好的品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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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安全与广大群众的直接关系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同其他国家一样,目前,由致病微生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引起的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是给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构成威胁的最主要的因素。特别是近年来,一些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惟利是图,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不按标准生产,偷工减料,以假充真,滥用添加剂,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致使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屡有发生,直接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严重地打击了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国家形象和声誉受到了损害。在一段时间里,人们对食品谈之色变,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了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是老百姓生存的最基本的要求,食品质量安全没有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就没有保证,和谐社会也就无从谈起。

二、质量管理

食品安全指的是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或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担保;食品卫生则指为确保食品安全性和适合性,在食物链的所有阶段必须采取的一切条件和措施。引发食品安全问题通常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食品自身因素(如毒蕈),另一个是人为因素,后者为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因素。食品质量管理就是为保证和提高食品生产的产品质量或工程质量所进行的调查、计划、组织、协调、控制、检查、处理及信息反馈等各项活动的总称,是食品工业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食品质量管理是全面提高和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是一种被广泛认可的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具有全面性、系统性、长期性和科学性的特点。

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在食品生产企业中,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出口企业的出口食品卫生备案制度等官方要求,在企业申请准入和备案的过程中,企业同时建立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卫生质量体系、HACCP体系等,同时运行两套或三套体系文件,企业的各个管理体系相互独立,互不衔接,程序文件不能相互引用,造成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成本的增加。食品加工企业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最终要保证所生产的产品是安全和卫生的。食品的安全卫生指标是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合格的产品不仅是数量、规格、外观和包装合格,更重要的是产品的安全、卫生及质量合格。所以,管理体系的融合是食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一项首要内容。但是,管理文件的融合还只是管理体系融合的开始,重要的是通过各过程的衔接和程序文件、三级文件的共用、质量记录的通用等,形成方便适用、控制有效、满足多个标准的程序文件,使管理人员充分了解相关体系的联系和区别,使操作人员方便使用各种质量记录,从而达到体系的高度融合。

四、加强安全的保障体系建设

我国目前法律的不完善、执行不力和执法不严是造成食品安全恶化态势的重要因素。为了加快我国食品工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于食品安全生产企业和广大消费者,营造食品安全放心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对安全放心食品的消费信心,让人民群众真正能够买到放心的食品,国家立法部门、行政部门应借鉴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具体的标准用鉴管程序,积极探索既符合我国国情又和国际接轨的完善的食品安全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进行严格监管,把好食品安全的关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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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6-0104-02

一、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在中国,目前食品安全已成为社会发展的战略议题,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而在“苏丹红事件”、“阜阳毒奶粉事件”以及最近沸沸扬扬的“三聚氰胺问题奶粉事件”等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件出现的背后,暴露了中国食品安全的风险管理体系中存在的许许多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不仅会对国内民众的健康有极大的不利影响,还会对中国的食品对外食品贸易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WTO国际贸易体系建立后,WTO有一系列的规则来保障食品贸易的安全,WTO各成员方也纷纷制定、完善国内的食品安全法规以及各项相关制度。其中,欧盟于2003年建立了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同年,日本政府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美国FDA也于2004年出台了扣留进口食品的行政程序。而中国入关以后,在这方面的工作做的还远远不够,要想融入新的国际贸易体系,就必须加强食品安全相关的立法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二、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概述

高效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系统是当代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这是基于科学的风险评估、基于政策的风险管理和基于信息传播的风险交流三位一体的过程。

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在WTO体制下又称作“风险分析”,“风险分析”(risk analysis)最初由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提出,近十余年来用于WTO/SPS、食品安全及其他公共危机事件。

1.风险评估:它是科学家对某一种食品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评估的过程。比如,专家对三聚氰胺污染的乳制品进行评估,对儿童和成人摄入多少会造成多大程度的危害等问题作出回答。在食品安全的利益相关者――管理者、生产者、消费者之间,科技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这特别体现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以科学为基础对食品可能存在的危害进行界定、特征描述、暴露量评估和描述的过程,其科学理论基础是毒理学“剂量导致毒性”,即“剂量增加导致毒理效应出现并且加强”的这一基本原理。

2.风险管理:政府决策者根据风险性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对策和管理措施,作为立法或监督部门的工作,这包括制定和实施国家法律、标准以及相关监管措施,其受各国的政治、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习惯的影响。

3.风险交流:科学家(风险评估者)与政府官员(风险管理者)之间要有双向的交流,同时,政府和专家还要在采取管理措施的同时向消费者、媒体等利益相关方进行交流。

三、中国食品安全管理的现状分析

1.食品安全多头监管

在中国,食品安全是由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商务部共同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在国家层面加以协调,科技部组织设立、管理相关科研项目。而从世界范围看,WTO成员方的食品管理体系大多至少有多元管理机构体系、单一管理机构体系,以及统一管理机构体系三种组织方式,其中,统一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正在成为一些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改革的目标。相比较而言,中国的食品安全管理涉及部门太多,多头监管现像比较严重,某种程度上严重影响了食品安全管理的效率,而尚在审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中食品安全多头监管的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其执法主体仍然涉及多个部门。

2.缺乏科学风险评估工作

一直以来,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对象仅限于已确知有毒有害的食品以及食品原料,食品召回也针对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以及对人体健康造成危险的食品。而对不断涌现的新食品、食品原料的安全性,以及新涌现的生物、物理、化学因素、食品加工技术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和危害,没有开展科学风险评估。

3.风险评估与管理“一肩挑”

中国目前所开展的风险评估主要在卫生部下属的食品卫生标准委员会中进行,由同一组专家既进行风险评估、又进行风险管理(如起草标准)。这是由于专家资源不足而采取的权宜之计,不符合“风险分析”中“评估”与“管理”相对独立以确保其过程科学的原则。

4.科技人才严重匮乏

中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涵盖中央、省级、地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但作为食品生产的源头和消费基地的县级区划亟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现在中国各相关机构拥有最先进、完善的检测仪器,但招收具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意识和操作能力的研究生尚且不易,很难相信这些仪器能在合格的操作者手中得到充分使用――科技人才缺乏的问题,正是评估工作的“软肋”。

以上存在的问题可以看出,中国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与国际水平的“风险分析”原则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很多环节都需完善,但可喜的是,中国政府在入关后的几年中,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符合WTO要求的法律法规,其中也包括许多与食品安全、食品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使得中国在立法上逐渐融入以WTO为主导的国际贸易法律体系,特别是近期在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中,也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①这是中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向国际接轨以后的重要开始。

四、对构建中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的设想

1.建立专门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国家级机构

从美国和欧盟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可以看出,当今国际上共同的趋势是设立一个部门负责风险评估和风险交流。而中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弊端决定了中国需要建立一个国家级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一改多头监管的混乱局面,无论是评估还是交流,都应该由这个国家级机构来负责,评估和交流作为这个机构的两个子机构,各司其职。

对于风险评估,中国人大常委会三审“国家食品安全法草案”中也增加了两款关于风险评估的规定,由此明确了“风险评估”在行政管理和执法中的法律基础。但与国际水平相比,中国食品安全领域开展风险评估尚处在需要大量实践的阶段,技术手段和专家资源都集中在国家级业务机构中,在现有基础上建立国家级的评估机构,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的资源,还可以避免不同地区各自的评估冲突、不同部门分阶段评估导致方法不统一、结果不同等混乱局面。

对于风险交流,食品安全信息需要国家有统一的渠道予以和解释。食品安全信息是国家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的基础,也是现代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风险管理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关系到社会稳定和食品行业的发展。在食品安全事件中,公众主要依靠政府提供权威而专业的信息,中国有必要加强对媒体、对公众提供针对事件特定内容的信息服务,而最有效的方式就是通过政府的机构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建立国家级的统一的风险交流机构,无疑会有利于这方面工作的开展。

建立这样一个国家级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会更有效地处理种类食品安全事件,也使得中国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2.建立科学、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化体系

由于中国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顺,机制不健全,加之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以至于缺乏统一的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测标准,部门之间标准不一致,各自为政,甚至相悖,同时也由于标准不统一,弱化了企业的市场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在国内外市场经济活动中也常常出现纠纷和摩擦,“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法律责任难以界定,执法力度严重萎缩。所以,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立科学、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测标准体系,使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就成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和食品工业现代化、高科技化的当务之急。

3.建立科学、统一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是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它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和管理政策依据。目前,中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基础框架虽然已经初步形成,但是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制、设施、技术力量和手段等还不够完善,食品安全风险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还需要不断加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质监、卫生、农业等部门往往按照本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测的结果比较独立,部门与部门之间缺乏良好的共享和互认机制。检测结果部门间差异较大,影响检验体系整体作用的发挥。由此可以看出,建立科学、统一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强化技术监管,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保证。

4.尽快启动食品安全风险评价体系建设

就风险评估技术和有关数据资料与发达国家加强交流,及时获取来自其他国家的危险性评价资料。同时,必须对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加工技术、影响因素开展前瞻性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价,为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提供科学依据,也为食品安全预警预报提供信息,以便对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作出及时有效的预报和处理,也为食品是否召回、召回级别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沈忠泉,曹海涛.SPS协议对我国食品贸易的影响及对策[J].国际经贸探索,2002,(2):56-59.

[2]马随军.食品安全与SPS措施[J].中国标准化,2005,(6):7-11.

[3]威亚梅,韩嘉媛.美国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的运作[J].农业质量标准,2007,(增刊):12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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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Food safety is directly related to people's health. Current, our country food source to safety and health status and food processing, production safety situation is worrying.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reasons, it is the main investment goods, agricultural products processing and sales link exists potential safety hazard; food safety standards, inspection system has not adapted to the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is not perfect. Food safety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methods and suggestions, to improve consumer awareness of food safety; to perfect construction of complete and effective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Key words: food safety; present situation analysis; control strategy

中图分类号:TS201.6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满足数量需求,解决温饱问题,随着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随之凸现,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生长激素滥用和使用违禁药物及水产品药物残留和贝类产品的污染等问题,已成为食品安全的重大隐患,不但影响人民的身心健康,还直接影响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和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因此,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已刻不容缓。

1.食品质量安全现状。

1.1食品源头安全现状令人堪忧农药、化肥的大量和不科学使用,造成了农药、化肥等有害物质在农产品中超量残留;兽药、复合饲料的滥用,造成抗生素、激素及其他有害物质在禽、畜的体内及乳制品、水产品中残留;重金属在农禽产品中超标、超量残留。化学性中毒已占我国重大中毒性事件的40%以上,如有机磷农药中毒、毒鼠强中毒、瘦肉精中毒等。

1.2食品加工、生产的安全状况令人堪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劣质原料,如用病死、毒死畜禽加工食品;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如超限量使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防腐剂“苯甲酸”及甜味剂等;非法使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学添加物,如二氧化硫、甲醇、吊白块、三聚氰胺等;人为造假,牟取暴利。

2.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因素的分析。

2.1微生物污染、食品生产新技术、新资源的应用影响食品安全和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导致的中毒人数最多,是影响食品卫生和安全的最主要因素。随着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大量食品新资源、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新型包装材料、新工艺以及现代生物技术、酶制剂等新技术不断出现,造成直接应用于食品及间接与食品接触的化学物质日益增多,已成为亟待重视和研究的问题。

2.2投入品供给、农产品生产加工以及销售等环节存在着安全隐患从投入品供给看,滥用或不当使用农药、兽药等农药投入品,致使农产品药物残留及有害物质超标,是导致不安全的重要因素。一方面,一些不法分子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掺假制假,影响恶劣,像三鹿奶粉事件、“苏丹红”事件等;另一方面,我国现有食品行业整体素质仍处于较低水平,卫生保证能力差的手工及家庭加工方式在食品加工中占相当大的比例,有的从业人员甚至未经健康体检,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屡禁不止,给食品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2.3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检测体系等方面存在不适应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与卫生标准体系不适应,许多食品安全的制度都没有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亟待提高,绝大多数食品标准还属于非常具体的质量标准与卫生安全指标相混合的食品标准,造成监督困难,消费者也缺乏判断依据。传统式、突击式和运动式的抽查较多,监管检测工作不能全程化、日常化,检验检测的环节、对象和地域范围有限。检测机构数量多,分属农业、卫生、工商、质检等不同部门,缺乏统一的规划,监测数据不能共享,部门之间差异较大,影响检验体系整体作用的发挥。

2.4食品安全管理体制不完善,近年来,我国食品管理和法规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然不够完善。我国对食品企业的行政执法,主要涉及三个行政执法部门,即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实施食品卫生质量抽检方面,三家行政执法部门都有权依据法律的规定,各自实施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进行食品卫生质量的抽检;在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方面,对同一违法行为,三家行政部门都能分别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造成基层工作职责不清、政出多门、相互矛盾、管理重叠和管理缺位现象突出,严重影响了监督执法的权威性。

3.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3.1食品安全首要在于建立健全依法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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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食品安全性问题最早由英国的普庇泰教授提出。他在研究中提到,幼鼠在食用转基因土豆后其免疫系统受到破坏,这一结论引起科学界的极大关注,英国皇家学会也对此进行了审查。虽然皇家学会宣布这项研究证据不足并充满漏洞,但由此引发了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热烈探讨。转基因技术作为一种新型生物技术,很可能由于谬用或生物意外而造成难以估量的灾难。有研究表明,有的新型遗传基因链很难成功转移至靶细胞,而外源基因转移到靶生物DNA链的错误部位、或者转移后抑制了正常功能的基因、或激活了正常情况下失活的基因等意外,都可能出现突变,使得转基因食品可能会出现毒性、致癌性、抗生素抗性等,而这些改变所产生的影响超出了目前科学的预测能力。虽然目前没有发生过由于食用转基因食品而出现重大伤亡事故,但转基因食品用于人们消费仍须要谨慎。

1.2国外监管现状

受科技发展水平的限制,目前难以准确预测外源基因在受体生物遗传中将如何表达,因此各国采取一系列措施对该项生物技术从实验研究到商品化生产进行全程安全性评价和监控管理,已建立起一系列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程序和规范。联合国粮农组织以及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研制出的新食物应根据“实质等同性”原则来进行安全评价。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AD)于1992年颁布了食品安全和管理指南,对通过现代生物技术生产的食品和食物进行管理;并在1997年公布了转基因食品咨询程序指南,要求开发商提交基于实验数据的安全性和营养性的评估报告,与未经转基因化的同类产品在成分、特性以及营养成分、毒性方面进行比较后,组织企业与专家讨论实验数据和信息,以支持评估报告的结论。另外,FDA强调管理方针必须有足够的灵活性,以便允许随技术革新做出必要的修改。欧盟委员会认为,对于新生物技术食品需要执行更严格的审批程序,并对其评估、监管做出严格的法律规定。“欧盟议会和委员会新食品和食物成分管理条例”规定新食品和食物不能误导消费者,更不应给消费者带来危险。同时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欧盟要求新生物食品必须贴有标签。加拿大食品管理局制定的《新食品管理条例》和《新食品安全评价准则》要求生产商在销售和广告前应就新食品的研制和生产过程、使用及估计食用量等方面提交书面报告。此外,对于提出申请的生物技术食品进行评估,在批准前要提供详细的监测报告,包括对环境长期影响的风险评估。法国政府早在1997年就规定,禁止除玉米以外的其他转基因农产品的种植,并要求从美国进口的农产品必须明确标志是否为转基因产品。英国政府虽然支持生物科技的发展,但对转基因食品明确立法规定,在开展新生物技术食品之前,必须对其是否对环境、其他植物有害进行评估。

1.3国内监管现状

我国政府同样十分重视转基因食物和食品的安全监管,相继出台了许多管理办法。1990年国家卫生部出台《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方法》,对新资源食品的定义及其管理范围做出明确规定。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进行规范。1993年科技部制定《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000年出台《中国国家生物安全框架》,2001年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对转基因食品的生产许可制度、安全评价制度以及经营许可制度、进出口贸易等方面做了规定。2002年,农业部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示办法》这一规章进行细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对转基因食品及农作物实行安全评价标志申报、审批制度;同年7月,卫生部出台《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要标注含有基因修饰有机体或产物的食品产品,并按照新资源食品对转基因食品进行管理。2003年我国“绿宝牌大豆色拉油”明确标示其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2009年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转基因食品的安全管理优先适用于其他的相关法律,并强调转基因食品应以品种管理为主。另外,为推进我国新技术生物食品的规范化管理,我国加入了《联合国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总的来说,我国对转基因生物持审慎态度,积极引导以确保转基因技术的平稳发展和应用。

2我国转基因食品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转基因食品具有特殊性,其安全性问题的管理相对于一般食品更为复杂。目前我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较为合理谨慎,也正在完善相应的法规标准,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缺乏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统一标准;二是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监测分析及评估缺乏完整系统的检验技术,目前监测技术远不能满足新产品研发及增长的需要;三是转基因食品标示制度落实不到位,消费者的知情权得不到保证。

3转基因食品管理的对策

首先,完善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体系,建立长久的评估和生物监测预警系统。机构完善且分工协作的有机管理机构,是统一规范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方法之一。其次,加大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监测的基础性研究工作。目前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监测技术较弱,应加大研究力度,加大科技人员培养投入,研究出更为高效经济的监测和评估技术。最后,建立规范的转基因产品标志体系。因为转基因食品存在不确定性,部分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持否定态度,因此有必要让消费者清楚了解转基因食品的制作过程、性能等准确真实的信息,供消费者自主选择,确保消费者知情权的实现。

篇12

(一)FDA的《食品保护计划》和2009年《美国食品安全加强法案》

2007年11月,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推出了《食品保护计划:国家食品供应综合保护战略 》。该计划从保护国家食品供应安全的战略高度,提出了一系列有关食品安全和食品防护监管的新举措和构思,具体包括加强对境外食品企业的监管职能,考虑认可高资质的第三方食品检查机构,计划对高风险企业货物要求提供进口电子证书,拟提高对不合格企业和产品复检和查验的收费标准等。2009年美国又通过了《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和2007年的《食品保护计划》相比,该法案有以下变化:

1. 提高了FDA的权限。包括给予FDA制定农产品和其他特定初级农产品生产和安全标准的权利,强制回收受污染食品、扣留不安全食品、限制或禁止来自某个地区的不安全食品流通,以及就可能违规情况索取相关数据等新权限,甚至要求FDA应发展一套能够完善追查食物污染来源的追溯系统。在进口食品方面,从预防角度提出,FDA被赋予制订适用于食品进口的相关指导原则;从干预角度提出,FDA要干预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在州以及地方层面上提升食品安全和防护能力;从反应角度,强调了行政扣留、禁止或限制食品移运的授权、行政处罚、民事处罚等措施以及不适当的入境申报食品有关信息的提交不正确或不完整、未能提交禁止进口等。

2. 对食品生产、加工制造和贸易企业管理更加严格。包括:(1)修正厂商登记制度。要求所有在美国营运的食品加工商、进口商以及其它食品相关企业,必须每年就其食品加工工厂、仓库等设施向FDA注册登记,且每处设施每年必须缴付500美元的注册费,进口商注册后会取得唯一的识别码。FDA部长可以专设国外检查人员专门检查国外的食品设施。(2)增加设施查验次数。要求被列为高风险的企业必须至少每6至12个月接受FDA一次检查,而低风险设施则可每18个月至3年内随机抽查一次。(3)要求厂商建立详细的食品安全计划。对于进口到美国的食品,需达到与国内食品生产者相同之标准,且进口商与每个境外加工和包装设备必须经过认证与定期检查,倘若相关设施之厂商或国家拒绝或阻碍FDA进行检查工作,则FDA将有权禁止该厂商或国家任何工厂或仓库之生产、加工、包装或存放食品进入美国。此外,在食品进口方面,自法案公布三年后出口到美国的特定食品,或者具备FDA部长所要求的美国认可发证机构颁发的进口货物证书,或者提供其认可的机构或部门关于出口美国的食品安全性声明文件。该法案还要求原产地标示,所有加工食品必须标示最后加工国家之名称,而所有非加工食品必须标示其原产地。只要FDA有理由相信某种食品是掺杂、错误标签的,就可以对食品进行行政扣留,扣留最长期限从30天增加到60天。

(二)美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技术的发展情况

1. 进口食品预申报和入境要求 。2002年公布的《公共卫生安全与生物恐怖预防应对法》(反生物恐怖法),要求从2003年12月12日起进口到美国的食品须向FDA进行预申报。现在则要求这些预申报信息在进口食品抵达美国之前提供,FDA将使用提前获得的信息去审查、评估、评价这些资料,并且决定是否检查这些进口食品。进口食品入境时食品进口商或商必须向美国海关服务部提交货物拟入境通知并缴纳入境货物保证金。FDA与海关关于入境货物密切合作,海关会把入境货物信息通知FDA,FDA可以决定入境货物是否抽检。进口食品预申报的时间为在进口食品到达之前5日之内,以电子方式接收并确认预申报信息。适用预申报制度的食品在美国FDA进口食品预申报最终法规(暂行)中有规定,包括在美国使用、储存或者分销,并且包括礼品、贸易样品和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样品,以及通过美国转口到另一国家的食品,进一步出口的食品,在美国国外贸易区使用的食品。进口或拟进口的食品如果预申报信息不完整,将被拒收,并被扣留在港口或安全的仓库。

2. FDA强化对进口食品的检测手段。2009年以前FDA运用OASIS(进口支持与操作系统)与美国海关合作,提供进口产品及进口地点等数据,并提供有关进口的相符的信息。FDA要求进口商对进口产品是否在HACCP体系下生产和是否符合美国的标准进行验证,如果OASIS显示进口商没有验证批准文件,则需要进行屏幕审查,FDA将决定进口放行前是否进行抽样或审查验证证明,在这种情况下,FDA将增加抽样及审查的密度。2010年4月, FDA正式采用新的电子筛查系统保障进口食品安全。该系统称作“规范进口货物动态风险评估预测系统(Predictive Risk-Based Evaluation for Dynamic Import Compliance Targeting: 简称PREDICT系统)”。PREDICT系统会自动对FDA几百个数据库中的现有数据进行风险筛查,为相关进口货物的“自动放行”或“扣留、抽样检测”决策提供参考建议。进口食品筛查系统同时会考虑风险结构及其他相关因素。

3. 在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模型技术基础上制定食品标准。美国近年来比较关注食品微生物病原菌有关的风险分析,并且建立了首例食品微生物风险评价模型,即蛋和蛋制品中沙门氏菌的风险分析。美国还正在开展各种即食食品中的李氏杆菌的风险分析。在风险评估模型应用方面,目前美国有随机人群暴露剂量系统(SHEDS)、膳食暴露评价模型(DEEM)、累计总量风险评估系统(CARES)等。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有助于提高包括进口食品在内的食品安全事前管理。

二、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国内连续出现的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等食品安全事故,直接导致了消费者对国产食品的信任感降低,在我国东南沿海省份的主要大城市出现进口食品增加,随之而来被检出不合格的进口食品批次增加。2009年我国《食品安全法》出台,第六章为食品进出口部分。2010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又起草了《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涉及进口食品管理的主要有:(1)第4条规定,对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商实施备案管理,对进出口食品实施分类管理,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诚信管理;(2)第11条规定,对进口的高风险食品实行指定口岸入境;(3)第20条规定,进口食品的收货人应当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4)第21条规定,质检总局对进口食品实行风险监测制度,组织制定和实施年度进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美国相比,我国在进口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进口食品安全法规出台晚,有待进一步健全

美国的《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是对《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的修订。该法案条款规定得非常细致,分别从预防、干预、反应三大部分阐述食品安全问题,并且对条款涉及的基本概念作了严格界定,同时指出了新法案对原来所做出的具体修订细节。我国2009年《食品安全法》强调了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思想,但在具体操作和执行方面还需要更多的法规来配套。

(二)进口食品安全管理操作中信息沟通有待改进

就进口食品安全管理而言,美国FDA非常注重与海关的合作。为实现此目标,投入资源开发各类进口支持与操作系统,促进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各部门的信息沟通与交流,从而获得快速反应能力和科学的决策结果。在促进进口食品信息共享和交流方面,美国政府积极支持并鼓励企业等机构进行投资。2010年6月,包括NSI公司(Natural Selection, Inc.)全体员工在内的企业项目发展团体因其在美国PREDICT系统开发中所做的贡献而赢得了“2010年FDA荣誉奖”。我国进口食品检验检疫信息目前主要在检验检疫部门内部以及检验检疫部门与食品相关企业之间传递,进境不合格食品信息会定期公布,但检验检疫部门与海关之间除了商检证书外,其他方面的信息共享有限,进口食品监管的电子信息化程度较低,监管效率较低。

(三)缺乏对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估

2009年11月,HKTDC(香港贸发局)了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GAO)介绍美国进口食品安全机制改进的文章。文中,GAO一方面肯定了CBP(美国海关边防总署)、FDA 和FSIS(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这些机构在确保美国进口食品安全所做出的成绩,另一方面还指出了这些机构监管中的不足,如CBP的进口监测信息不能及时传递给FDA和FSIS,FDA限制了确保食品进口商遵从其监管一致性的权威,CBP和FDA仍不能用单一的代号来识别进口商,CBP面临未完税食品管理的挑战,FDA的信息共享有限等。而我国尚没有这样的评价机制。如何来评价我国进口食品安全机制的有效性及不足值得我们有关部门思考。

(四)进口食品口岸检验检疫工作有待完善

以水产品进口为例。在美国联邦法规21 CFR Part 123中规定了进口水产品的特殊要求进口商进口水产品必须具备以下二者其一:一是所进口的水产品是来自与FDA已签署了谅解备忘录(MOU)或类似协议的国家;二是拥有且实施了书面的验证程序,以确保进口到美国的水产品按其规定所要求的程序进行加工。中国水产品企业必须首先通过国家检验检疫机构的评审,取得输美水产品HACCP验证证书,并经美国FDA备案后,才能进入美国市场。我国水产品的进出口检验,主要依据卫生部颁布的《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经检验合格的进境水产品必须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样品进行感官、理化、微生物实验室检测,并根据进境水产品的风险程度确定具体的检测项目。口岸管理方面的差异可通过两国同期的限制食品进口的原因比较体现出来。

对上述数据比较,我们能发现,仅水产品一项,美国进口水产品的检测项目、监管内容要比我国进口水产品多,而且“进口程序不符合规定”已成为进口食品不合格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在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的项目和要求方面,我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提升检测技术等。

三、强化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的措施

第一,完善进口食品管理法规。国际食品贸易的发展使得一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威胁到其他国家国民的健康,而进口食品的安全则直接影响我国的国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于保障进口安全的超高食品标准以及检验检疫措施和程序等各种因素更多地体现在本国的国内法律法规中,并向其他贸易伙伴国通报。这种做法在许多国家存在。为此,我国也要强化有关进出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包括在科学的风险分析与评估技术基础上修改和颁布进口食品安全标准,强化进出口检验检疫法规等,以确保进口食品安全。

第二,加强对进口食品相关企业的管理。最重要的是要实施进口食品风险分析制度,对存在动植物疫情传播风险的进口动植物源性食品实施检疫审批制度,进口食品收货人如实登记货物流向,确保在发生不合格情况时可追溯、可召回;实行标签明示制度;所有被检出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均依法作销毁、退货、标签整改、除害、改变用途等处理,确保进入消费市场的进口食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非法进口。国家质检总局与海关总署建立关检合作机制,联合打击非法进口食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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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校餐饮;“6T”实务管理;食品安全

0引言

高校的改革发展使得高校餐饮行业发展迅速,高校餐饮的服务对象特殊、用餐规模大、供餐时间集中、社会影响深而有别于社会餐饮企业,高校餐饮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餐饮质量、办伙食成本和食品安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高校师生对学校的餐饮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管理理念和措施已不能满足当前高校餐饮发展的需要,因此,正确审视目前高校餐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引入新的管理理念、改进餐饮管理模式、提高餐饮管理水平是确保高校餐饮质量、降低办伙食成本和提高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对于保证高校师生身体健康,维护高校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高校餐饮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1员工流动性大、整体素质不高

在计划经济时代,高校餐饮从业人员基本上是事业编制内员工,人员比较固定,长期在食堂工作,经历过多次食品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培训,具有一定的操作技能和食品安全加工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管理和服务经验。随着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深入,后勤“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事业编制内员工只退不进的人事政策,事业编制人员逐年退休,高校餐饮从业人员以事业编制人员为主的用工模式被彻底改变,目前高校餐饮从业人员大多数是非事业编制外员工,非事业编制人员已成为高校餐饮业的主力军,由于高校餐饮人员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食堂经营者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员工的薪资待遇较低,非事业编制员工“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障待遇落实不到位,导致非事业编制员工没有归宿感,有临时工作的思想,队伍不稳定,员工流动性强,人员变化较频繁,大部分员工受教育程度低,参与食品安全培训次数少,员工缺乏卫生安全知识和意识,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不够,整体素质较差[1]。

1.2库房管理不规范导致办伙食成本增加和食品安全隐患

库房是高校餐饮存储和保管食堂原材料的重要场所,是食品供应链管理中的一个基础环节,餐饮原材料具有种类众多、保质期短、过期不能使用的特点,因此,规范、适用的库房管理是降低办伙食成本,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2]。有的高校餐饮管理部门对库房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库房管理混乱;有的高校餐饮部门虽然引入了先进的管理办法,但由于管理方法繁琐,对餐饮库房管理的针对性不强,制度难以落实到位。原材料随意堆放,取用无序,责任不明,容器大小与食堂的用量不匹配,存储时间过长,原材料采购过多,库存量很大,保质期内难以用完,造成原材料大量浪费,盘库工作量较大,增加办伙食成本,过期原材料容易被误用,造成食品安全隐患。

1.3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使食堂脏乱差现象严重

高校相对于社会而言,消费群体比较固定,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师生员工生活在校园,每天都有一个巨大的就餐群体,高校餐饮基本上是垄断经营。食堂经营者没有竞争压力,对食堂现场管理缺乏有效的措施,忽视食堂的卫生,食堂操作间设施无标识、标牌,物品随意摆放,地面积水现象严重,冰箱、墙壁、顶棚、抽油烟管道污渍长期不进行清理,高校食堂由于抽油烟管道着火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海鲜、肉类、蔬菜清洗池混用,生熟混放,加工分区不明确,容易造成食品污染;有的食堂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食堂员工没有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安全卫生意识淡薄[3];当食品安全卫生和经营者的利益发生冲突时,经营者往往把自己的经济利益放在首位,没有规范的操作流程来确保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存在严重的卫生安全隐患,食堂工作场地脏、乱、差现象严重。

1.4部分高校食堂硬件设施配置不合理不符合食品加工流程

随着高校的改革发展,许多高校食堂的硬件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特别是一些高校新建校区的食堂硬件设施配置较好,食堂后厨分区合理、流程规范,但高校的部分学生食堂由于建设时间较早,使用年代较长,是按照当时的办学规模、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发展状况、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卫生条件来设计和建造的,设施残缺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没有按现在的卫生量化管理的要求划分仓储、粗加工、清洗、切配、烹饪、消毒和售卖等功能分区,防鼠、防蝇、防尘设施不全[4],卫生措施不到位,不符合食品加工流程,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2“6T”实务管理在云南省某高校餐饮现场管理中的应用分析

2.1“6T”实务管理的概念

“6T”实务是餐饮单位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一种现场精细化管理方法和理念。“6T”实务管理是一项综合化、人性化的管理方法,是根据餐饮业员工文化程度低、流动性大的特殊性,借鉴日本的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和香港的5常法(常整理、常整顿、常清扫、常清洁、常自律)的管理模式而发展出来的餐饮业的科学、实用的餐饮管理方案,全称为卓越现场管理[5]。一些高校在餐饮业引入了国际上流行的不同种类的企业管理系统,但都由于太过复杂或太过抽象,实施效果不理想而没能坚持。“6T”实务管理是一种简单易行、直观的现场操作方法,使餐饮业的一线员工一看就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怎么做,适合高校食堂的管理需求,帮助高校食堂整合资源、降低成本,塑造高校餐饮安全、卫生、效率、品质、形象,改变员工固化的思维方式,使员工养成良好的主动性和自律性。T代表天(tian)字拼音的第一个字母,“6T”是指6个天天都要做到: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云南某高校通过引入“6T”实务管理,实现餐饮工作现场管理精细化。

2.2引入“6T”管理的具体措施

①方案制定。“6T”实务管理的实行必须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相衔接,与高校餐饮加工工艺流程相结合,才能发挥“6T”实务管理在餐饮现场管理的先进性。以《食品安全法》为基础,把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与6T实务管理的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制定适合本校校情的实施细则、检查内容、评分办法。②完善硬件实施。“6T”实务管理的目标是提高餐饮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实现食品卫生安全[6]。对残缺的设施进行补充完善;对建设年代早,使用年限较长的食堂,投入专项经费进行改造,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划分仓储、粗加工、清洗、切配、烹饪、消毒和售卖等功能分区;增加防鼠、防蝇、防尘设施,使后厨符合食品加工流程和食品卫生要求,为实施“6T”实务管理创造条件和基础。③开展员工培训、使“6T”实务管理理念深入人心。“6T”实务管理是一项科学、直观、简易、适用、操作性强的餐饮现场管理方法。只有全体员工都理解并掌握了“6T”实务管理的执行要领,才能使“6T”管理发挥其先进的作用。云南省某高校为成功推进“6T”实务管理,邀请专家进校对全体餐饮员工集中进行理论培训,从思想上重视施行“6T”实务管理的必要性,理解掌握“6T”实务管理的内涵和具体内容;组织餐饮负责人、管理人员、员工骨干到实施“6T”实务管理先进的高校餐饮部门参观学习,进一步理解和学习“6T”实务管理具体的操作方法,现场感受“6T”实务管理的实施效果。④示范引领、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引入新的管理模式,要有合适的办法去推进,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7]。云南省某高校为成功推进“6T”实务管理,结合学校餐饮管理的实际情况,采取示范引领、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方法,充分尊重食堂主任和职工的意愿,在食堂主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选择一个整体条件较好的食堂先行试点,建设“6T”实务管理示范食堂,给予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支持,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在实施的过程中,管理人员带头推进,通过管理人员的以身作则来带动一线员工;划分责任区域,对食堂的设施、设备和责任区明确责任人,粘贴标签,设施设备定期保养、长期不用或多余的物品清除现场、设施设备和物品按标识规范摆放,物品使用后及时归位,实现“6T”实务管理的天天清理和天天整顿的要求;下班前对责任区、工作台、油烟机等设施设备进行卫生清理,达到天天清扫的要求;员工自查、相互检查、班组长和管理层检查,达到要求才下班,养成天天检查的习惯;通过视觉管理、看板管理、颜色管理等,形成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一目了然的现场管理方法,每个员工都明白自己的工作责任,全天保持地面无水迹、无垃圾、物品摆放整齐、食品加工符合食品卫生制度要求,工作过程天天规范;6T实务管理的核心是让管理者和一线员工全程参与,共同发现操作流程中的问题并寻找可行性措施,对“6T”实务管理内容进行及时修改和完善,不断提高“6T“实务管理运行的效率和效果,通过天天改进,不断提升食堂的管理水平[8]。在示范食堂取得成功后,在全校所有食堂全面推行6T实务管理工作,示范食堂深深的影响着其他食堂的管理者和员工并产生激励效应,使其他食堂的管理者和员工学有榜样,赶有标尺,行有方向;引导员工学会分析工作现场状况、工作现场物品分类,思考科学的原材料储存方法;激励广大员工向标杆看齐,形成以点带面的工作格局,推动“6T”实务管理不断创新发展。⑤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促进“6T”实务管理常态化。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是促进“6T”实务管理常态化的关键。云南省某高校按照“6T”实务管理责任清、制度实、效率高、持续性的要求,将“6T”实务管理的内容进行量化,形成量化考核工具,根据不同的岗位类别,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能力、行为、工作状况和适应性,对员工进行定期的、有组织的实事求是的业绩评价,将员工的个人工作表现状况与“6T”实务管理的目标紧密结合起来,使员工清楚所从事岗位的职责、标准、应达到的要求和完成时间,达到目标可以得到什么奖励,达不到目标会受到什么处罚,让每个员工都自觉执行“6T”实务管理的要求,培养员工参与感与责任心,激励员工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效率,形成有序的工作环境,促使员工自律地、持续地执行规范标准,实现“6T”实务管理常态化。

2.3“6T”管理取得的成效

云南省某高校在餐饮现场管理中,通过推行“6T”实务管理,餐饮部门员工队伍稳定、素质普遍提高,卫生状况、生产效率有了较大提高,成本支出减少,食品安全得到保障。①员工队伍稳定、素质普遍提高。推行“6T”实务管理,为所有非事业编制员工购买“五险”,员工激励机制的落实,增强了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员工的流动率由执行“6T”实务管理前的40%降低到执行后的5%;开展全员培训、组织参观示范食堂等方式让员工认识推行“6T”实务管理的必要性,通过“6T”实务管理执行前后的现场图片效果对比来增进员工对“6T”实务管理成效的认识;员工通过反复执行正确的操作而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讲次序、爱清洁、负责任、遵守规章制度已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员工素质普遍提高。②效率提高、成本降低。“6T”实务管理将现场所有设施和物品粘贴标签,“有名有家”,采用视觉和颜色管理,所有物品“一目了然”,员工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能找到需要的物品,在设备上表明操作流程,故障P牌,即使是新员工也能准确操作,管理者和员工的工作效率大为提高[9];原材料先进先出(先采购的先使用),杜绝了由于一时找不到物品而重复采购和原材料过期造成浪费的现象,原材料采购成本降低;由于“6T”实务管理工作责任到人,实现“事事有人管”,灯光按照明需求开启,地面冲洗次数减少,水电费支出由执行“6T”实务管理前的占营业额的3%降低到执行后的1.8%,成本支出降低。③食堂卫生整洁、食品安全得到保障。“6T”实务管理将现场长期无用的物品清除或归到仓库,就餐场所和工作现场全天保持无垃圾、无污垢,工作台面随时清理,所有物品定位摆放,使现场规范有序、井井有条、干净明亮,脏乱差的现象得到彻底改变;各种功能水池标签明确、互不混用,物品存放规范有序、生熟分放,库房规范管理保证了食材在保质期内使用,食品在原材料储存、清洗、加工、烹饪、留样、售卖等环节都按标准操作,防止不合格产品的出现,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3结语

引入新的管理理念,创新高校餐饮现场管理,是高校餐饮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高校餐饮食品安全的需要[10]。“6T”实务管理是高校提高餐饮管理水平,实现从粗放型、经验型管理迈入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有效途径。“6T”实务管理在高校餐饮业的实施,使高校餐饮工作管理有程序、行为有规范、工作有标准,食堂环境优美、卫生整洁,服务质量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得到保障,师生员工对餐饮工作的满意度越来越高。

作者: 张瑞琦 单位:昆明理工大学后勤保障处 昆明理工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参考文献:

[1],杨玉宇,刘家强.高等学校阳光食堂体系标准化管理研究[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2016(4):122-133.

[2]李佳,胡江华.论高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与对策[J].南华大学学报,2010(6):56-58.

[3]裴双成,赵雄伟.高校食堂饮食卫生安全问题初探[J].学理论,2012(33):221-222.

[4]饶燕平.加强与完善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探讨[J].科技信息,2012(20):467-468.

[5]杨丰.关于食品安全与餐饮管理[J].科技致富向导,2013(15):160,192.

[6]何新刚,韩宏伟.“六T”实务管理引领高校餐饮走向规范化[J].黑龙江教育,2016(5):72-73.

[7]王斌,高校食堂实施“6T”管理初探[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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