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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相对应的范畴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2 17: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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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第一产业,是与工业和服务业相对应而存在的经济产业,属于市场经济学范畴,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国加入 WTO 的时代背景下,其发展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在实现农业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市场是基础性的工具和手段,政府扮演的是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者角色。

我国农业发展所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市场性不足的问题。最显著的矛盾是落后的农业生产力和不断提高的城乡居民农产品消费水平之间的矛盾。具体来讲,上述问题表现为:[2]34 -39一是生产环节上的产业化、规模化和机械化发展力度不足,农业社会投入积极性不高,农业生产者的科学文化水平不高,标准化生产普及程度过低,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高,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和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等; 二是流通环节上的现代农产品物流设施设备水平不高,产品辐射半径过小,现代化的物流网络建设不完善,城乡物流体系不能实现无缝衔接,农产品物流成本占比过高; 三是农产品销售环节上的现代化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体系建设不足,市场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基础性农产品价格受政府稳定物价水平的行政手段影响较大,又因 WTO 农业协议对价格补贴的限制以及各级政府对农业补贴的重视力度不足等各种因素而致使该部分农产品不能获得市场合理价格水平补偿。上述问题或矛盾,靠农业自身的发展来解决存在一定的困难,亟需政府的合理干预,来引导社会人力资源、科技资源和资本向农业适当集中,提高农业产业、产品结构面向市场的适应能力和优化升级能力。

在实现政府对农业合理干预的过程中,公共财政至关重要,通过财政收支行为,可以引导或影响农业资源的配置过程,实现政府干预。但是,政府财政对农业资源配置过程的影响,应当遵循和利用价值规律等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以提高农业市场活力,提升农业资本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为目的。基于上述认识,公共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应该是以辅的扶持为主,以资本注入式为主要扶持方式。资本,是指用来生产或经营以求牟利的生产资料或货币。公共财政对农业投入应以资本注入式为主,遵循生产、流通和销售的市场经济规律,以提升农业资本盈利能力为核心,具体来讲包括向农业企业注入生产资料或者货币资本来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或充分利用 WTO “绿箱”政策,通过公共投入来普遍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和资源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从而反方向提升企业自有资本的盈利能力。

上述公共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可以简称为农业财政,与不分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传统农业财政不同的是,其具体指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遵循政府与市场的合理分工原则,围绕提升农业产业的资本竞争能力,而对农业产业发展提供的财政收支行为。

二、农村和农村财政支农政策

农村是具有社会学和地理学性质的概念,是根据人口集聚程度等标准对人类居住地区的划分,其逻辑上相对应的是城市。农村产生的直接动力是人类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农村的出现反映了人类先祖在战胜自然灾难,谋求生存的过程中累积的经验和知识,同样农村的发展也必然会随着社会生产力,尤其是农村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而向着更高形式的群居形态———城镇演进,这既是历史上城市产生的根本原因,也是现实中推进农村地区城镇化的理论依据,是人类社会进步必然要求。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城市化是个相对的、动态的和历史的概念,不应囿于工业时代的,以机器、厂房和大烟囱为标志的城市化概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人类进入了信息化时代,伴随信息流通网络和现实交通网络的便捷化和快速化发展,以及信息和现实交通资源的可达性和城乡对称性的不断提升,都使人类社会逐渐失去了在拥挤不堪的城市群居的必要性。日新月异的新能源、新科技和新劳动工具的出现在解放农村地区劳动力的同时也在解放城市地区的劳动力,使得农村与城市一起向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方向前进。

在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环境下,农村的发展需要城市的反哺和支持已经是各界共识。但是对支持农村发展的方向和途径却缺少深入的探讨,在实践中也缺乏反思和规划。虽然农村发展的短期目标是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以及居住地的适当集中和改造,但是农村发展的长期目标是城乡社会一体化发展,而不是纯粹的演变成现在的城市模式,上述问题对于已经初步具有较高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都市农业地区来讲,则更需注意。但是,无论是短期目标还是长期目标,我国农村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矛盾都是落后的农村社会生存环境与提高和保障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之间的矛盾。

政府和市场在促进农村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对农业发展所起的作用不同。在农村发展过程中,政府是主导力量,其首要职责是保障社会公平,保障农村享有与城市同等甚至是优先的发展权,市场手段的引入是在特定社会环境下促进农村发展的手段和工具,以完善农村生活和生产环境为主要目的。

公共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可以简称为农村财政。农村财政是对农村发展提供或增加农村社会公共资产的投入,属于社会建设性财政支出,其主要投入方式是资产注入式。资产,又称为财产,分为有形和无形两种形态。农村社会公共资产的一定积累,是实现农村居民享有一定生活水平的基本保障,也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本前提。在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很难依靠系统内自身的资金积累和投入而发展到与城市相对一致的发展水平,因此,由政府主导的对农村的公共财政投入则显得十分必要。

三、农民和农民财政支农政策

农民有多重、多种含义,但目前比较统一的认识是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如果从这个意义出发,那么,我国现行的关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 “三农”政策和相关理论则有明显的缺陷和漏洞。显然,政府在社会人和国家公民的层面上,其最基本的职责就是保障所有公民享有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尤其是对于没有生产劳动能力的弱势群体更有不可懈怠的责任,而目前的 “三农”概念中农民的范畴则恰恰是筛除了农村地区没有农业生产能力的弱势群体,则其 “三农”理论,无论在实践中是否有相关的职责履行或政策执行,在理论上都有了不完善之处。

对上述对农民概念的定义,本文持不同意见。如果将农民定义为在农村地区从事农业的劳动者,那么与其相对应的概念将有多个,从而带来逻辑上的混乱。例如: 在城市地区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 ( 例如都市农业生产者) ,在农村地区从事工业和服务业生产的劳动者 ( 例如农村地区企业工人和农村副业从业人员) 等。本文认为参照农村和城市的逻辑关系,农民应该定义为在农村地区居住的公民,与在城市地区居住的公民,即市民相对应。将公民按居住地的属性划分为农民与市民,同样纳入人类社会学的概念范畴,是对公民实现全覆盖的分类标准。将农民定义为在农村地区居住的公民,可以使我国 “三农”理论体系更加完备,使 “三农”政策中对农民的政策更具有针对性和公平性,也更容易划定清晰的政策界限,避免将对农业和对农民不同范畴的财政支农政策混淆。

公共财政对农民的投入,可以简称为农民财政。与在理论研究领域和实践领域都被广泛提及的农业财政和农村财政不同的是,至今为止,仍然没有任何关于农民财政的文献和报道。

问题在于提出农民财政究竟有没有意义? 本文认为,有针对性的提出农民财政,有助于理清对传统财政支农政策中对农民投入的认识误区,也有助于财政支农理论体系的完整和齐备。在现有的传统财政支农政策中,谈及对农民的支农资金投入,首先提及的就是对农民的 “四项直接补贴” ( 即: 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良种补贴) 以及对农民的农业技术推广培训等支出。然而,以上述四项直接补贴为例,从表面上来讲该补贴造成了部分农村居民的增收,但从本质上来讲,其实际上仍然是在农业生成环节,以农业生产为核心的农业产业扶持政策,并不是在农村公民层面上的政府财政普惠性投入,原因是其政策执行的效果是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的成本性净支出的降低,刺激的是农业生产积极性和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形成的是农业产出物质的提升和量的增加,以及农业生产工具的升级。如果长期将上述投入计入对农民的普惠性投入,则实际上是对农村丧失劳动能力者等农民弱势群体营造了更大的不公平。由此可以看出,理清公共财政对农民政策的边界和内容,对完善政府管理和体现社会公平意义重大。

以农民是在农村地区居住的公民为理论和政策实践的基础,本文认为农民问题的核心是保障农民基本收入水平,保障农民个体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问题,上述问题体现在财政支农过程中的政府上,就是提供一定水平的农民低保,农民医疗、教育和卫生等社会保障的政策措施。农民发展的问题是人的综合发展问题,其直接影响着农村社会的整体进步。

篇2

1.下列不属于市场失灵表现的是(D)

A.收入分配不公B.防治传染性疾病

C.国防科技研究D.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2.以下不属于造成垄断的原因的是(D)

A.成本递减B.规模报酬递增

C.产品之间的差别D.行业内的厂商很少

3.财政分配的主体是(C)

A.家庭B.社会团体与组织C.政府D.企业

4.财政分配区别于其他分配范畴的基本特征是(A)

三、名词解释

1.市场失灵

2.垄断

3.外部性

4.财政

5.财政职能

6.资源配置职能

7.收入分配职能

8.经济稳定

四、简答题

1.什么是市场失灵?其主要表现是什么?

2.简述财政的基本特征。

3.如何理解资源配置?

4.简述资源配置的主要内容。

5.简述财政实现资源配置职能的手段和机制。

6.财政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原因是什么?

7.简述财政实现收入分配职能的手段和机制。

五、论述题

1.试论述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

2.试论述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

3.试论述财政的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

A.财政分配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B.分配的对象是社会产品与服务

C.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D.分配具有历史性

5.财政分配的目的是(D)

A.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强大国家B.为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C.为了实现国家政治经济职能D.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6.下列哪种观点主张“财政活动体现的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的分配关系”(A)

A.国家分配论B.价值分配论C.国家资金运动论D.社会共同需要论

7.财政是一个A,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活动。

A.经济范畴B.政治范畴C.社会范畴D.法律范畴

8.运用有限的资源能形成的资产结构、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和地区结构,达到优化资源结构的目的,属于财政职能中的(B)

A.收入分配B.资源配置C.物价稳定D.经济稳定和发展

9.当前,各国普遍使用的公平收入分配的指标是(C)

A.恩格尔系数B.收入弹性系数C.基尼系数D.价格指数

10.以下属于财政资源配置功能的是(C)

A.征收个人所得税B.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C.公共投资D.控制货币供应量

11.作为市场人的企业,与其纳税责任相对应的权利是(C)。

A.产品和服务定价B.销售产品和服务收费

C.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D.自主选择投资

12.通货膨胀是属于下列哪项因市场失灵而导致的宏观经济问题(D)。

A.公共产品供给“搭便车”B.资源配置失衡

C.收入分配不公D.经济波动与失衡

13.关于混合经济,下列哪项理解是错误的(D)。

A.企业和个人提品和服务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

B.企业和个人提品和服务受政府财税政策影响

C.政府提供服务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

D.政府提供服务是公共选择的结果

14.关于资源配置效率,下列理解不正确的是(B)。

A.资源的组合B.基本生活品产出化

C.社会福利D.资源配置结果均衡

15.下列哪项不属于政府财政职能手段(D)。

A.税收制度B.社会保障制度

C.企业节能减排的财政补贴D.企业自主创新投入

16.下列关于经济发展的理解正确的有(D)。

A.经济增长B.GDP增长C.国民收入增长.D.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进步

17.下列哪项不属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A)。

A.比例所得税B.累进所得税C.社会保障制度D.养老保险制度

二、判断题

1.完整的市场体系是由家庭、企业和政府三个相对独立的主体组成的,政府可以通过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手段,“凌驾”于市场之上介入和干预市场。(T)

2.一般认为,基尼系数处于0.4~0.5之间被视为合理区间,基尼系数越小越趋于公平。(F)

3.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越多越好。(F)

4.收入分配的核心问题是实现公平分配,因而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所要研究的问题,主要是确定显示公平分配的标准和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特殊机制和手段。(T)

5.经济发展一定包含着经济增长,但经济增长不一定是经济发展。(T)

6.财政是一种经济行为或经济现象,这种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的主体是企业。(F)

7.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起资源配置主导作用的仍然是计划方式。(F)

8.充分就业是指全社会所有成年人就业。(F)

9.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一个经济部门,直接执行政府的政治职能、社会职能和经济职能。(F)

10.单靠市场机制不可能解决收入分配的公平问题。(T)

三、名词解释

1.市场失灵

2.垄断

3.外部性

4.财政

5.财政职能

6.资源配置职能

7.收入分配职能

8.经济稳定

四、简答题

1.什么是市场失灵?其主要表现是什么?

2.简述财政的基本特征。

3.如何理解资源配置?

4.简述资源配置的主要内容。

5.简述财政实现资源配置职能的手段和机制。

6.财政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原因是什么?

7.简述财政实现收入分配职能的手段和机制。

五、论述题

篇3

由于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商法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是法律部门相独立在民法中存在的。社会的不断进步,民商法的社会化以及现代化也在进一步的加强,而经济法具有着相对比较独立的形态,在其特有的领域中对其法律关系进行调整。因此,民商法和经济法这两者之间不仅有着密切联系,同时也有着相对比较明显的区别。

 

一、民商法以及经济法这两者之间的联系

 

1.调整范围交叉

 

在当代市场经济中,市场和国家在一定程度上有着同样重要的作用。市场调节以及国家干预过程中,其覆盖面会对全社会进行涉及,也就是说市场调节以及国家干预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及于整个市场,因此,和市场调节能够相对应的民商法以及国家干预发所对应的经济法,在调整的过程中,其范围必然会有一个交叉。也就是民商法对微观经济关系进行调整,经济法不仅对微观经济进行调整,同时也能够对其宏观经济关系进行调整。

 

2.取向相对来说比较趋同

 

针对民商法来说,它的社会利益原则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是由私法走向公法契机,同时也是私法以及公法之间的一条界限。例如:合同在签订以及履行的过程中,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一些条款对活动的主体进行规范。另外,民商法对实质正义的追求进行强调,在经济上给予弱者一定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国家公共目的而进行征税的个人财产权利。这些都进一步的说明,民商法的现代化不仅朝着社会化的方向发展,同时也朝着公法化的方向发展。在这个意义上,说明经济法就是在超越民商法界限的地方所开始的。它表明,民商法现代化以及社会化和经济法不仅具有着同质性,还具有共生性。

 

3.职能能够互补,要素通用

 

针对民商法而言,它是市场经济常态性法律,它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其任意性的规范,对无形之手的要求进行体现,对市场机制的内部化进行不断的强调,市场主体的能动性进行充分的发挥,同时也具有一些强行性规范,对市场主体进行导向,并且能够对市场规则自觉的遵守,不仅能够对市场的竞争有促进的作用,同时还能够追求经济效益。经济法它属于市场经济非常态的法律,一般情况下,能够通过强行性规范,对市场机制的外在化进行不断的强调,在一定程度上提供具有干预性规则、整体性规则以及政策性规则等,对市场的失灵进行有效的解决,对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起着促进的作用。在民商法以及经济法中,有些要素不仅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通用,同时还能够在一定条件下通用。

 

二、民商法和经济法之间区别

 

1.民商法主要强调的是意思自治,经济法主要强调的是限制意思自治

 

针对民商法而言,作为私法进一步的要求任何市场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只能按照自己个人意志对行为内容进行决定,对任何形式下的意志强制进行有效的排除。例如: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识对法律进行选择,看其适用于否。在进行诉讼提起以及责任追究的过程中,是需要当事人对权利进行主动行驶才能够实现的。而针对经济法来说,它主要是从社会公共利益进行出发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以社会整体平衡以及收入分配公平这些公共利益的体现作为调整的主要目的。

 

2.民商法稳定性强,经济法稳定性比较弱

 

民商法在一定程度上把市场经济中最一般的要求对市场经济活动中较为基本的主体民事主体的资格以及身份进行确定,对民事主体基本权利范畴进行有效的确定,并且以法律的形式进行确定,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经济法中的大多数内容,例如:鼓励外商进行投资的法等,对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进行预测,对计划法进行引导,国家并且以法律强行的手段对原有私法财产进行改变,如:国有化法等,但是在一定程度上都不具有长期的稳定性。

 

3.效率价值两者的表现是不同的

 

效益在一定程度上是效率的低级层次,效益以及效率这两者之间不仅有个体之分,同时也有整体之分,民商法进行保证的主体驱利性,在一定程度上是低层次的效益追求,是个体效益和个体效率,但是它们的追求不一定就会对整体的效益以及效率进行提高,在经济法中的效率价值主要就是整体效益和效率。

 

4.民商法对所有市场主体平等保护,经济法对部分市场主体偏重保护

 

针对民商法而言,其主要的基本原则就是对各主体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强调相互平等,各种法律关系也在平等主体上发生的。对不同市场之间的主体强弱关系不进行考虑,同等力度保护各种不同的市场主体,对每个人的权利赋予都是相同的,设置相同的义务,法律对人格几乎是不进行程度的识别。但是在行为能力制度以及监护制度上,对未成年以及精神病人给他们一些最低限度的保护以及限制。经济法在一般情况下,都会结合市场主体实例等不同的因素,给市场不同的主体给予不同的保护力度,做出不同权利义务的设定。

 

5.公平产生的基础是不同的

 

针对民商法而言,其公平主要是商品经济的产物,主要有商品经济就会有民商法,早期的交换活动通过了所有权规则等对自己的法律制度进行有效的确定,但是此时公平强调的是市民社会的私权保护,虽然不同于国家,但是也不独立于国家,把政治权利和民事权利这两者之间进行分离,此时公平所进行保障的主要是私人利益最大化为主导,经济法之公平观产生在资本主义市场失灵所导致的不公平,是商品经济在高度发达过程中所产生的。

 

三、总结

 

篇4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7)04-0089-02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体框架以初步搭建完成,成功且有序的由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成功地挣脱了行政指令对于经济发展的限制,与此同时,也产生了种种弊端,若不对弊端加以整治、革除,可能会影响中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科学健康的发展。在税收方面,存在着大量的不规范行为,偷漏税的现象屡禁不止,走私贩私愈发猖獗。个别地方政府,对税务单位的税收工作横加干涉,设置障碍,片面地保护地方利益,而个别税务人员工作不够认真负责,相关的税收政策得不到贯彻落实。有关部门对于税务工作不配合,甚至对税收人员的执法行为加以阻挠。上述的种种行为是对中国税收政策的严重破坏,扰乱了经济秩序,不利于市场的公平竞争,给税收的健康有序发展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进而威胁到了中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税收是调节国家社会经济的重要方法,税收是否健康有序,间接影响到国家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税收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于税收的规范整顿,迫在眉睫。

一、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化的重要性

财务会计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以完成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为主要方向,在会计工作中既要满足事业单位内部的管理需要,又要注意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无论是何种形式的事业单位,所有的会计工作都要遵循相关的管理规范,唯有如此,才能使事业单位的汇总信息得到有效的保障,为事业单位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财务工作要在事业单位的会计规范下进行,保证事业单位的财务资料的内容具有真实性,不虚构财务资料内容,做到诚实守信,只有这样,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才能走到时代的前沿,对于财务会计的规范才能得到合理有序的开展。

作为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之一,在财务会计工作的实际工作过程中,要以市场经济发展为基础。一方面,要符合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另一方面,也要为国家的宏观经济发展服务。无论是什么形式的事业单位,对于财务会计的工作流程,都必须严格的依照事业单位或是税收征管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标准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规范,事业单位的相关人员,要严格地加以贯彻落实,其有.利于事业单位的良性发展;有力地保障了事业单位财务资料准确性、真实性与时效性,在促使中国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的同时,也顺应了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必须得到严格的贯彻与落实。

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和税收征纳之间存在的差异

(一)在收支确认上存在差异

当事业单位产生了应税业务与非应税业务,应根据税务征纳的相关法律规定,以权责发生制为依托:开始进行收支确认的工作。但是在目前,如果a生了上述的情况,事业单位的收支确认原则却是收付实现制,并以此进行财务会计工作。这种现象导致在进行与处理相关的业务时展现出了差异化,通过财务工作的具体实践,我们可以看出,事业单位为了避免将财务工作复杂化,在大多数情况下,采用非应税业务的收支确认原则,来完成应税业务的财务会计工作,其业务的方方面面都在使用收付实现制。

(二)在费用扣除上存在差异

根据税收征缴的相关法律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的计税工资分别按照相应的百分比,进行征缴,但是原有的相关费用属于直接列支,在财务会计计算应税所得额时,不在扣除的范围之内。在财务会计的费用扣除中,职工福利费用如果被扣除,那么医疗基金就不在扣除范围之内,几乎所有的企业与事业单位,都以此为规范,进行相关费用的扣除。但是在财务部门做账时,大多数是根据国家财务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费用的扣除。这就造成了职工福利待遇扣除出现了差异化的情况,所有的费用扣除通过事业支出的方式,来完成对该业务的处理。

(三)资产处理的方式存在差异

根据税收征纳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对事业单位进行税收征缴的工作过程中,其征缴标准要做到严格、规范。但是,就当前来看,这类法律法规不能得到贯彻落实,实际上,事业单位依照的财务会计规范,在对于资产处理与计算的手段上与税务征纳的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首先,在固定资产方面,确认标准存在差异性。税务征缴的相关法律法规显示:使用一年以上且应用于生产经营或是使用两年以上,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的,不应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施的物品可以作为固定资产。但是,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依照的规范内容与税法相对比,其在定义上就存在差异性。另外,对于固定资产的购买与支出,其在处理方式上也显现出差异化的特征,根据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规范,对于固定资产的购买所需的费用,可以将其纳入支出类的范畴。但是根据税务征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固定资产的购买,其支出的计算,应包括在所得税的范畴之内,因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购买置办可以计人资本。可以明显的看出,两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四)在无形资产的处理上存在差异性

依据事业单位的相关财务会计规范,将无形资产的处理手段分为以下两种:一是事业单位内部如果没有进行过成本核算,对于这种事业单位,进行无形资产处理时,主要采取的是一次性摊销的手段在财务工作中,将其纳人事业支出的范畴内。二是存在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可以在收益期内,完成对成本的摊销,在财务工作中通过分期记录的方式,将其纳入,经营支出的范畴。但是在税务征缴的法律中存在差异,即要求使用直线摊销法,不考虑实际现状,在收益期将无形资产的成本进行摊销。

三、对于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与税收征纳之间影响的具体论述

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过程中,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的相关标准与税务征纳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而这种差异会对事业单位的所得税计算产生较大的影响,使得事业单位在M行所得税计算时出现困扰,给事业单位的涉税业务有序开展带来了挑战,在大多数的事业单位的发展与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应税业务与非应税业务两种形式,而对于这两种形式的业务,收入费用的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就需要具体分析,不同的收入应与不同的费用扣除情况相对应,其划分要做到科学、合理与规范,使得税务征缴得以健康有序的开展,征缴税款的额度具有准确性,另外,在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在开展计算收人与支出的工作过程中,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的工作量就会非常的繁重,进而,造成财务会计在进行计算时,并不是按照税务征纳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进行计算,其计算方式和收支确定方式也不能依据税法的相关规定。

国家的税务主管部门面对这种充满差异化的,不符合规范的处理方式,进一步了明确了管理规范制度,以规范条文的形式,对事业单位的税务征缴,加以科学的规范,使得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的工作得以规范化,税务征缴的收缴金额准确化,从本质上对事业单位的税收征纳现状和影响,有着一定的把握与了解,在进行税务征缴工作的相关问题时,可以做到有的放矢,进而在面对相关问题时,不会手足无措,可以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篇5

财政融投资就是具有财政忭质的金融投资,它既具有财政投资的某些性质,也具有金融投资的某些性质,是“中介”T财政投资和金融投资之间的一种新型的宏观调控国民经济的国家投资方式。笔者认为,在我国建立财政融投资体系,是转变财政职能作用的重要措施;是推进专业银行企业化改革的必要条件;是衔接协调价格、财政、金融配套改革的关键环节;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新秩序,及时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的客观需要。总之,实施财政融投资改革,可收一石数鸟之功效,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对策。

 

一、系统论是设计配套改革方案的一个重要原则

 

改革需要配套运行,这是众所周知的,但是,对改革如何配套运行,则是见仁见智。笔者认为,从认识论方法论的角度看,系统论的相关性理论是设计配套改革方案的一个重要原则。

 

产业结构不合理是我国经济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是宏观经济效益难以提高的重要原因;欲优丨k配置资源提高国民经济宏观经济效益,必须及时地调整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实施有效的价格、财政、金融配套改革工程,调整不合理的产业结构,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任务;能否实现调整不合理产业结构的目标,则是对价格、财政、金融配套改革方案自身是否科学的严峻考验。

 

价格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调整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必须要深化价格改革。但是,价格改革不是孤立的,它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巨系统”之中的一个“子系统”。根据系统论的相关性理论,系统内具有重要基础意义“子系统”的不同行为选择,必然会引发系统内其它“子系统”的不同行为。也就是说,不同的价格改革战略选择及其运行,必然会引发与之相关联的其它经济杠杆(主要指财政投资和金融投资)采取相应的不同改革措施与之配套运行。否则,必然导致系统运行出现结构性紊乱,各项改革措施互不配套,运行功能互相抵消。目前,我们面临着两种继续推进价格改革的战略选择:第一种选择,是采取“放开价格、一步到位、敢冒风险,奋力闯关”的价格改革激进战略;第二种选择,是采取“稳步推进、调放结合”的价格改革稳进战略。

 

二、价格改革激进战略的选择及其理想化的配套改革设想

 

我们假定“一步到位”的价格改革激进战略可以在短期完成并投入运行,并以此假定作为前提条件重点分析价格改革激进战略与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财政投资、金融(信贷)投资配套改革的相关联系和特征。

 

经过“一步到位”的“奋力闯关”,价格改革激进战略在短期完成并投入运行,标志着我国的价格体系已经从价格结构畸型和比价、差价很不合理转变为建立了合理的价格结构和比价、差价关系;标志着我国的价格结构已经不是人为意志的产物,而是反映了价值和供求关系,反映了资源的稀缺程度,已经从行政定价体制转换为市场定价体制。

 

在上述假定的前提条件下,价格改革激进战略与产业结构调整的联系特征是:市场定价体制中的价格是放开的,价格反映供求状况。短线产业的产品价格上升,需求必然减少,以利益导向为动力机制的生产者增加生产,供给必然增加。长线产业正好相反,产品价格下跌,价格下跌使生产者减少生产,消费者增加需求。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也要生产短线产品,这不仅对它有利,首先是对全社会有利。这样,一个企业的局部利益通过市场和全社会利益联结起来,结果是长线压短,短线拉长,产业结构实现了优化配置。也就是说,在这种假定的条件下,价格改革激进战略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紧迫需求是一致的,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矛盾,价值规律可以通过价格及其运动,充分发挥市场导向型产业结构政策的有效作用。

 

由于价格改革激进战略可以在短期完成,金融(主要指银行信贷投资系统)改革的战略思路就明朗化了。除了中央银行作为国家机关行使货币政策调控职能外,其它专业银行都应该实行企业化改革,把专业银行真正办成国际通常意义上的商业银行,使专业银行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国家对专业银行必不可少的政策性要求,可以具体体现在法律和法规之中。由于价格改革激进战略己在短期完成,能源、原材料、农业、交通等产业同样能获得资金平均利润率,各产业、企业可以在平等的基础上展开竞争。专业银行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可以完全根据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的原则,在国民经济各产业、企业之间合理配置信贷投资结构,并通过信贷投资的合理配置引导国民经济其它资源的合理配置。在专业银行成为经济实体的基础上,中央银行才有可能运用“三大法宝”,根据国民经济运行的具体情况,通过放松银根和紧缩银根的措施,影响企业化专业银行的利率水平和利润水平,并通过专业银行信贷量的多寡和信贷利率的高低,在宏观上间接调控国民经济,充分发挥银行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

 

由于价格改革激进战略已在短期完成,己经没有因价格因素导致利润偏低而难以发展的所谓重点产业,因此,也就不需要财政承担所谓的重点建设投资。只有在这种经济运行机制的基础上,财政退出物质生产领域,用银行信贷投资代替财政在扩大再生产过程中的投资职能才是顺理成章的。也就是说,只有在价格改革激进战略可以短期完成的条件下,“小财政、大银行”、“财政管吃饭,银行管建设”的观点才有一定的实践意义,“公共消费财政论”才有立足的基础。

 

三、价格改革稳进战略的选择与专业银行企业化改革的矛盾

 

许多经济学家认为.上述一步到位的价格改革激进战略不适合中国的囯情,在实践中无法实际操作。价格改革涉及范围很广,大体上是同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同步推进的,试图在短期内奋力“闯价格关”,不可避免地会引发通货膨胀、比价复归和其它社会弊病。没有一、二十年的努力,价格改革的目标模式难以取得最后成功。

 

如果我们不可避免地选择价格改革稳进战略,那么,在两种价格模式转换的较长过渡时期内,价格改革稳进战略所决定的价格结构现状与产业结构调整紧迫性之间必然存在重大矛盾。价格改革稳进战略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矛盾,必然演化成为二元价格结构与专业银行企业化改革的矛盾。也就是说,采取稳进战略的价格改革和以专业银行企业化为主要内容的金融改革必然产生矛盾。

 

众所周知.在价格结构不合理和僵化的行政定价体制情况下,价值规律很难通过价格及其运动发挥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价值规律甚至会通过扭曲的价格信号发生“逆向调节”作用。由于价格改革稳进战略采取的是“稳步推进”的策略,因此,通过稳进战略实现价格改革的目标模式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过程。由于价格改革稳进战略采取“调放结合”的改革策略,这意味着在相当长的一个时间过程内,国家仍然要把一部分物质产品和劳务的价格控制在行政定价体制内调整,而把另一部分物质产品和劳务的价格“放”到市场中去,由价值规律和市场供求关系自动定价。也就是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必须实行市场定价和行政定价相结合的双重混合定价体制。由于国家控制一部分价格而放开另一部分价格,因此,我国的价格体系结构仍然处于一种相对扭曲状态,社会物质产品和劳务的比价、差价难以匀衡合理。所以,在这个时间过程内,因价格结构不合理而导致产业结构不合理的因素始终存在。价格改革可以在一、二十年或更长的时间内稳步推进,而现存扭曲的产业结构却不能等到一、二十年价格结构合理后再进行调整,价格改革可以稳步缓慢推进,而调整扭曲的产业结构却是当务之急,具有很强的紧迫性。这就是价格改革稳进战略与产业结构调整紧迫性之间的矛盾。

 

在这个相当长的时间过程内,价格改革稳进战略决定了我国必须实行双重定价体制,双重定价体制则决定了我国的价格结构是一种二元价格结构。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过程内,我们必须把我囯的价格结构划分为两部分.分别进行研究。一般来说,由市场定价体制形成的那部分价格的结构是相对合理的,其量的发展趋势是逐渐增多;由行政定价体制形成的另一部分价格的结构是相对不合理的,其量的发展趋势是逐渐减少。为了在继续深化研究这个课题时更加简明地表述二元价格结构及其内在的和外在的相互关系,我们将市场定价体制形成的那部分价格结构称之为«元价格结构;将行政定价体制形成的另一部分价格结构称之为P元价格结构。与《元价格结构相对应的大体上是国民经济一般加工产业(以下简称为CX产业),与P元价格结构相对应的大体上是能源、原材料、交通、农业等基础产业(以下简称为e产业)。价格改革稳进战略与产业结构调整之间的矛盾,实质上是二元价格结构与产业结构调整之间的矛盾。

 

由于价格改革稳进战略决定了双重定价体制;双重定价体制决定了二元价格结构;二元价格结构决定了我国的价格结构仍然是相对不合理;不合理的价格结构决定了我们不能完成依赖价值规律实现倍贷投资的合理配置。

 

在无法改变二元价格结构的情况下,如果我们试图把信贷投资的管理机构全部改革成为企业性质,完全依据市场导向机制,统一按照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的银行信贷准则发放信贷投资,信贷投资势必流向已经是长线的《产业,而因价格因素利润率偏低但社会急需的卩产业则难以得到信贷投资的支持。国家行政型的产业政策很难抑制由价值规律所决定的这种利益导向的信贷投资流向趋势。二元价格结构已经成为专业银行企业化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拦路虎。虽然说,专>lk银行企业化改革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是,由于我国采取的是“稳步推进,调放结合”的价格改革战略,二元价格结构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矛盾,必然演化成为二元价格结构句专业银行企业化改革的矛盾。因此说,近年来,我国采取的以“稳步推进、调放结合”为基本思路的价格改革和以“专业银行企业化”为主要内容的金融改革是不协调、不配套的,其恶果是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失调,经济效益下降。

 

四、面对两难选择,寻找新的配套改革思路

 

改革不仅是经济、政治改革,而且也是思维方式和观念的改革。为了解决二元价格结构与专业银行企业化改革的矛盾,必须要冲破传统的思维观念,从一个新的并且是合理的思维角度,重新认识价格、财政和金融的配套改革。

 

财政投资和金融(信贷)投资都是国家能够直接或间接掌握宏观调控国民经济的国家投资(与企业和私人的微观投资有明显区别)。根据传统的观念和习惯性的程序,国家是通过两大机构(财政和银行)、采取两种方式(财政拨款投资和银行贷款投资)、运用两种政策(财政投资政策和银行投资政策)向产业、企业投放经济建设资金,并通过这种二维结构的宏观投资管理体制,在宏观上调控国民经济和产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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