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2 17: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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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音乐神童”,向来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特别是“音乐神童”多发之“纯粹器乐音乐”兴起的近代, 这个话题更具有特别的魅力。
但是,象莫扎特这样的“音乐神童”之灿烂光芒,却眩晕了人们的心智。以至于人们很少、甚至从来也没 有认真思考过“音乐神童何以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
实际上,所谓“音乐神童”,并不仅仅是“先天遗传”的结果,而是儿童“特殊先天秉赋”与“早期音乐 教育”反馈互动的产物。
就此意义而言,“音乐神童何以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似乎应当使其转型成为如下这样一个更加科学 的问题:“两岁至十一岁左右儿童之早期音乐教育何以往往取得较为成功的结果?”
与此对照的论题是:“数学、逻辑学、以及其它一些进行纯粹抽象形式运演的学科,成才的一般年龄,似 乎相对较音乐成才的年龄要大”。
其中定有某种内在的原因可寻,其中一定有某种内在的机制可探。
本文之宗旨,就是在本文作者建构之“人文进化学”(牛龙菲,1985,1987,1989,199 0)(1)的理论框架之内,对与此有关的问题进行初步的理论探索。
一
根据“人文进化学”的研究,人类的进化,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单纯的生物进化,而是人类生物进化、人 类社会进化、人类文明进化之共济耦合的反馈协同进化(2)
在此“人文进化”过程中,人之行为能力的发育、成熟、增长,并非单纯受先天遗传之生命基因的控制, 而是与其生存的社会群体关系网络中在其体外相对独立存在的历史文明密切相关。
不仅在族类的层面上,人类生物进化、人类社会进化、人类文明进化之间有一种复杂的共济耦合、反馈协 同关系;其个体的发育、成熟,以及其能力的习得、增长,也受到机体、社会、文明这三个方面的制约、影响 。
具体而言,每一个体,自怀胎之日起,便开始置身于一个复杂的社会群体关系网络之中,每日每时受到体 外文明的直接、间接刺激,并开始将其“内化”。只是在成熟到一定阶段,此“内化”之“体文明”,才始成 为“习得能力”,才通过具体的行为实践,作用于周围的世界,“外化”为客体的“对象”,汇入人类体外文 明的大系统之中。此被卡尔·马克思称之为“人的本质的对象化”(3)的历史文明,又将再次“内化”为某 一个体的“习得能力”。如此,“内化”之间,有一种“往复循环”(reycle)的反馈机制。此正如下图所示 —一
就此“内化”与“外化”的反馈机制而言,人之童年是一个关键的时期。俗语说:“三岁看老”。人之童 年阶段“内化”的“体外历史文明”,将对其成熟之后一生的“外化”实践,具有某种举足轻重的作用和影响 。
这种“举足轻重的作用和影响”,自“童年”的“史前期”—一“胎儿期”,便开始发生。
在胚胎发育期,就胚胎与母体的关系而言,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生物进化重演系统”;但就处在复杂社会 群体关系网络中,且存在于一定文明时空中的母体与周围世界的关系而言,胚胎的发育仍在一个人类生物进化 、人类社会进化、人类文明进化之共济耦合、反馈协同进化的人文进化系统之中。因此,就族类的层面而言, 以“胎教”形式进行的体外文明之“内化”,仍处在“外化”与“内化”的往复循环圈中。
正如日本诧摩武俊《儿童的性格与心理》一书所说:“在孩子出生之前就已经存在着一个有形无形的文化 圈子”(4)。但是,这个“有形无形的文化圈子”,是通过母体的中介对胎儿发生影响。正因如此,所谓“ 胎教”,说是“教子”,其实是通过“教母”以间接“教子”。汉代刘向在其《烈女传·周室三母》中所提出 的“胎教”概念,正是因此而要求怀孕的母亲“目不视邪色,耳不听声,夜则令瞽颂诗道正事”。
对于有自觉意识的成人社会而言,不仅对“胎教”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尤其更看重“儿童的早期教育”即 “幼教”。
明代孙志宏在其《简明医彀》一书中便曾言及:“古云:‘教妇初来,教子婴孩’,一生人品善恶,高下 全看幼时。”正如西人弗兰克·戈布尔在评述“马斯洛心理学”时所说:“幼年时期是重要的时期—一在这一 点上,实际上心理的所有学派都殊途同归。”(5)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出生时,尚未完全发育成熟。“人类的孩子是在某一时代的某一家庭这样的一个 社会文化的环境中度过相当于其它动物在胎内发展的时期。”(6)。在此,“子宫外的生长期”(7),“ 人类智力的形成是儿童正在成熟的神经结构、正在发育的智力结构和他们周围的言语、行为之间相互作用的结 果”(8)。在此过程中,“体外文明”的信息刺激,不仅仅只是作用于儿童的心理发育,还将作用于儿童的 生理发育,并在“实体长入”的意义上“内化”于儿童的生理结构之中。
正因如此,皮亚杰才特别强调:“表现型是遗传因素与环境因素之间从胚胎发生阶段起就存在着的一种不 可分离的相互作用的产物,这就使得要在天赋的东西与获得的东西之间找出一条固定的界限是不可能的,因为 在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发展所特有的自我调节区域;在认知性行为水平上,就更是这样。”(9)。也正是基于 同样的认识,《汉书·贾谊传》早就言及:“孔子曰:‘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化与心成,故中道若性” 。西人马斯洛所谓的“似本能”,正是这一类“若天性”、“中道若性”之“内化”与“外化”反馈循环机制 的产物。这里,根本没有什么有些人所谓的“先天的似本能”(10)。
如果,更深入一步分析,我们将会发现,人类的行为,“乃是由于不同水平层面的三种行为图式所决定的 。其一是‘刺激机体反应’(SOR)的‘本能’行为图式;其二是‘刺激模仿反应’(SIR) 的‘仿能’行为图式;其三是‘刺激文明反应’(SCR)和‘文化刺激反应’(HSCCESR)的 ‘智能’行为图式”(11)。马斯洛所谓的“似本能”,实质上,仍不过是对“少成若天性”、“中道若性 ”一类的“仿能”、“智能”的不精确描述。
正是在上述的理论框架中,我们发现,所谓“音乐神童”的出现,并没有什么莫名的玄妙。质言之,所谓 “音乐神童”,乃是处在一定文明时空、一定社会关系、一定家庭环境中具有“某种特殊天赋”的儿童,接受 包括“胎教”在内的“早期音乐教育”的成功结果。其“少成若天性”、“中道若性”的音乐才能,并不仅仅 是由先天赋予,而是在期童年时期,人类人文进化之“内化”与“外化”往复循环反馈机制作用的结果。
只有在此本元层次的理论基础上,我们才能更进一步地探索“儿童早期音乐教育为何往往取得较好的成果 ?”一类的有关问题问题。
二
根据“人文进化学”有关“人类进化乃是人类生物进化、人类社会进化、人类文明进化之共济、耦合、反 馈、协同进行”的理论,我们在探讨有关“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的具体问题时,必须同时关照儿童生理发育、 社会家庭环境、特定历史文明这样三个密切相关的方面。
就此三个方面比较而言,所谓“儿童生理发育节律以及儿童心理发育节律”的问题,特别值得我们注意。
从胚胎时期开始,个体的发育一直受一定发育“节律”的控制。正如恩斯特·海克尔所说:“胚胎发育是 一种重演性发生的遗传现象”(12),其各个不同的阶段,对应着族类生物进化历史的各个不同的时期。
个体出生之后,其机体的生理发育,仍然有一定的“节律”。中国古典医籍,早就有关于小儿“所以变蒸 者,皆是荣其血脉,改其五脏,故一变毕,辄觉情态忽有异也”(13)的发育节律理论。这里所说的“变蒸 ”,就其“情态”一语推敲,则不仅是对其生理发育节律的描述,而且也是对与生理发育节律密切相关之心理 发育节律的描述。
对此与儿童生理发育节律密切相关之儿童心理发育节律,当代瑞士“发生认识论”的创立者皮亚杰,已有 深入讨论,皮亚杰认为,儿童自二岁至十一岁左右,经历了一个从“前运演”到“具体运演”再到“形式运演 ”的生理一心理发育成熟历程(14)。
其所谓“前运演”,是指儿童已经开始意识到“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已经开始意识到自己(主体) 有别于在其体外“永久”存在着的一些客体,已经开始意识到自己发出动作之后,可以影响客体的位置、方向 等等。只是在此时,儿童尚不能很稳固地建立可逆的(可重复的)、守恒的运演模式,其每一个动作,都带有 即兴的、尝试的意味。
所谓“具体运演”,是指儿童已经可以把一些具体的客体,当做某种运演模式的“算子”,来进行可逆的 (可重复的)、守恒的运演操作;并在此过程中,以自己的动作,赋予这些“客体算子”以某种运演的结构。
所谓“形式运演”,是指儿童已经超越了仅仅作用于“客体算子”的具体运演阶段,开始使用抽象符号以 进行纯粹形式的推演运算。
正是这个“从前运演到具体运演再到形式运演”的儿童生理—一心理发育节律,制约着体外历史文明通过 社会关系网络对儿童发生“文而化之”(牛龙菲,1987)作用的早期教育实践。
在二至十一岁左右的儿童早期教育,除了“语言”之外,其它需要操作“抽象符号”之“形式运演”能力 的学科,如数学、逻辑等,都未能获得圆满的成功;而一些作用于“客体算子”之具有“具体运演”性质技艺 或游戏、运动,却因其适应二至十一岁左右儿童“具体运演”的能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近代“音乐神 童”以及“体育神童”多发的现象,正是一个典型。
对儿童的早期音乐教育,除了“胎孕期”以及“初生期”的“音乐信息刺激”之外,从两岁开始,便可以 让孩子玩弄一些诸如小鼓、小钹等节奏乐器。由于生理的本能,由于生命本来具有的节奏律动,这些节奏乐器 的演奏,对于儿童来说,有一种“先天”的基础。通过这些节奏乐器的演奏,孩子便可以意识到自己的动作与 有节奏的音响之间的“因果性关系”。而所谓“因果性关系”,正是人类认知能力特别是推理性能力的根本基 础。通过“早期音乐教育”,使儿童直接的把握事物之间的“因果性关系”,对于儿童的智力开发具有奠定基 础的重要作用。
对于大多数儿童而言,四至六岁之后,已经可以通过有律乐器的演奏,作用于其有“客体算子”性质的“ 乐响之音”;并在此演奏过程中,把一个一个的“乐响之音”组织成为一首一首的“优美乐曲”;换言之,在 此演奏过程中,以自己的动作,赋于这些具有“客体算子”性质的“乐响之音”以某种可逆的(可重复的)、 守恒的“运演结构”。
不仅如此。儿童在演奏有律乐器的过程中,通过自己的“动作”,把一个一个的“乐响之音”,组织成为 一首一首的“优美乐曲”,便感性直接地把握了“部分”(“乐响之音”)与“整体”(“优美乐曲”)的关 系。而所谓“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之中,“由部分到整体”正是所谓的“综合”;“由整体到部分”,正 是所谓的“分析”。而“综合”与“分析”,则是人类思维之最基本的两种形式。儿童通过音乐艺术的实践, 感性直接地把握“综合”和“分析”这两种最基本的人类思维运演形式,将对孩子一生的智力发展产生重要的 影响。
只是到了十一岁左右之后,孩子才可能凭空意想不发出实际音响的“抽象音符”。此时,儿童的音乐理论 学习才会有令人满意的结果;由“即兴演奏”到“纸上谱曲”的升华,也是一般处于这个阶段。
正是由于以上儿童生理—一心理发育阶段的制约,“音乐神童”中,大多为“演奏神童”或“演唱神童” ,而“作曲神童”则实属凤毛鳞角。而且,即使是“作曲神童”,也只是到了十一岁左右之后,才初步显露其 “纸上谱曲”才能(牛案:而并非由他人对其“即兴演奏”进行“记谱”);真正的艺术杰作,则要在更晚一 些时候,才能创作成功。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人文进化之人类生物进化、人类社会进化、人类文明进化之共济、耦合、反 馈、协同的关系,在童年,主要地受到了人类生物进化之儿童生理发育节律的制约;儿童之心理发育节律,受 其制约,与其同步,有着固有的程序、步骤。
对此天道有常的发育节律,人类只能“道法自然”(15)。《素问》有言:“化不可代,时不可违”; “从之则治,逆之则乱”;“从之有福,逆之有咎”。《灵枢》更强调说:“未有逆而能治之也,夫惟顺而已 矣!”在“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的过程中,贻误时机和拔苗助长的做法,均不可取。
所谓“音乐神童”的多见,换言之所谓“儿童早期音乐教育往往取得较好成果”的历史现象,虽然没有什 么莫名的玄妙,却实在是因为天道的神机。王充在《论衡·实知》中曾说“儿始生产,耳目始开。虽有圣性, 安能有知?项托七岁,【诘问孔子】(16),其三四岁,而受纲人言矣。”同样,我们也可以说:“儿始生 产,耳目初开。虽有灵性,岂能知音?十岁左右,神童造就,其二、三岁,而学习音乐矣。”
音乐具有教育功能,它不仅启迪智慧、诱发灵感、陶冶情操,同时还具有保健、对身心的调节以及疾病的治疗、娱乐等功能,因此,无论是大学教育、中小学教育,还是幼儿园教育,都十分重视音乐艺术教育。同样,儿童时期正是一个人生理发育快、心理易塑明显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如果进行良好的早期音乐教育,不仅可以开发儿童的智力,而且有利于发展儿童的音乐天才,为音乐事业培养人才。
从上世纪的80年代,我国各地出现了成千上万的“琴童大军”,直到如今,几乎所有的家长,对于独生的孩子在音乐艺术教育投资上都不吝啬。这些家长都想通过音乐教育开发孩子的智慧、陶冶孩子的情操,或者是培养孩子成为音乐演奏家等愿望,这些愿望无疑是美好的,但在认识问题上也存在着偏差,第一,表现在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目的上,第二,表现在教育的作用上,第三,表现在价值取向上,第四,表现在教学方式上。
一、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目的
广义而言,音乐教育目的在于培养人的音乐素质以及在于认识音乐的本质和音乐的理论。音乐教育是音乐文化的一个固定组成部分,其在音乐文化中的地位,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不仅是培养儿童音乐技能方面的教育,更多的是以音乐教育为载体,通过传授唱歌、跳舞、乐器演奏、欣赏、音乐游戏等教学手段发展儿童丰富的想象力,使他们感受到音乐美的熏陶、音乐美的享受,并扩大视野,达到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提高儿童对音乐的感受能力。当然,也不排除从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中发现具有音乐天赋的人才,为他们将来成为音乐专业工作者打下良好基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认为早期的儿童音乐教育就是要教会儿童学会音乐领域中某一种专业技能,将来成为演奏家或演唱家。当然,儿童早期的音乐教育一定包括培养儿童的音乐特殊能力,发现儿童的音乐天赋,培养音乐专业人才,但儿童早期音乐教育也一定是培养和提高一般能力的教育途径,从而提高儿童的综合素质,开阔孩子的眼界,培养他们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
二、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作用
西方客观唯心主义创始人柏拉图认为:“人的一生最初的几岁很重要,儿童年幼且温顺,这个时期正是他们人格的形成阶段,也是在他们心理上容易留下永恒记忆的阶段。”日本音乐教育家铃木镇一认为:“在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中,通过艰苦的音乐学习过程和持之以恒的训练,可以锻炼儿童坚忍不拔的意志和不懈追求目标的热情。”同时,他认为利用音乐来教育儿童,让他们在充满美妙音乐的环境里聆听、歌唱是一件快乐的事,有利于培养儿童的学习兴趣。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写道:“早期教育应该从美好的道德思想熏陶开始……这种教育就是用体操来训练身体,用音乐来陶冶心灵。”他还认为,教育对于个体而言,是为了培养各种美德,以适应社会的和谐发展。他强调,音乐教育或文化方面的教育包含了一切富有陶冶人心灵的内容,这种教育可以培养出有教养的人。因此,早期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富有感染力的审美教育,能促进儿童的认知发展,促进他们的感知能力和表现能力,促进他们的联想和想象等思维能力的发展。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将为儿童的终生发展打下重要基础。
三、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价值取向
如上文所述,儿童早期的音乐教育,一定包括培养儿童的音乐特殊能力,但也一定是培养和提高一般能力的教育途径。因此,多数家长在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中应注重其一般能力的发展,达到提高儿童综合素质,而不仅仅是培养音乐家。但在当下,有部分家长由于受社会上各种各样的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级各类的比赛影响,或是盲目追求音乐各专业技能中各种类别的考级,出现了随波逐流现象,有的家长相互攀比、相互竞争,甚至不顾孩子是否适合学习音乐的实际状况,孤注一掷,强迫孩子学习,便顺应自己“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愿望。因此,在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中存在一些误区,给儿童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和负担,反而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
四、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教学方式
在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中,教学方法至关重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既要遵循儿童教学的一般规律,又要符合早期儿童教育的总体目标。柏拉图在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中提出“寓教于乐”和“因材施教”。他认为,儿童的个体存在着差异,他们的天赋也不相同。他主张“不要强迫儿童学习,要善于利用游戏的教学方法”,把音乐游戏作为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主要方法。柏拉图对早期儿童教育和对塑造儿童未来的种种论断,对于现代的教育仍然有着借鉴意义。每一个儿童的潜在感受力和接受力不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做到发挥儿童的潜能,了解和掌握儿童的趣味,深入浅出、由简到繁、由浅入深,使教法灵活多样,融教育性和愉悦性为一体,增强他们的学习兴趣,拓展他们的音乐思维空间,从而达到音乐教育审美的目的。
总之,早期儿童音乐教育是培养儿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重要教育形式之一。我们在实施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中,一定要明确教育目的、教育意义和教育的价值观,特别是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与方式,通过音乐教育,真正使儿童得到音乐美的陶冶,使他们的品格在音乐美的感知和感受中得以完善。
参考文献:
“和”作为中国音乐美学的一个基本范畴,有“中和”“和谐”“中和美”等意。“和”作为中国音乐思想的一个文化母体概念,由之生发出的基本音乐思想反映了国人对人际和谐、社会和谐、宇宙和谐的理想。①“和”文化视野下,音乐教育活动应体现为音乐教育目标的和谐、环境的和谐、内容的和谐。
脑科学的发展和婴儿心理学的深入研究,为儿童早期教育发展提供了生理和心理方面的依据。美国音乐教育家戈登教授认为,儿童早期音乐教育是实施基础音乐教育之基础,儿童音乐能力的培养及音乐思维的形成与发展得益于在儿童年龄的关键期给予孩子正确的音乐教育。音乐才能不是天生的,后天的教育及环境的影响至关重要,给予儿童的早期音乐教育应是适宜的、和谐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儿童全面和谐的发展。
如何开展适宜的、促进儿童健康和谐发展的儿童早期音乐教育,作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引起了从事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的教师、研究人员、家长等的关注(本文的儿童早期音乐教育主要特指:社会教育机构中对0至3岁婴幼儿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的集体音乐教育活动)。笔者立足于“和”文化背景,力求探讨儿童早期音乐教育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目标的和谐――音乐教育与儿童全面发展相“和”
“音乐教育对于婴幼儿全面、和谐、健康的发展具有独特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良好有效的音乐教育将丰富婴幼儿的生活,带给其一个快乐的童年,优雅的趣味、高尚的品格、和谐的人际关系和无与伦比的智慧!音乐教育将为婴幼儿一生的幸福快乐奠定极其重要的基础。”③充分阐述了儿童早期音乐教育对儿童全面发展的重要作用,明确了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的最终目标应是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个体。儿童早期音乐教育首先是一种以音乐为手段的人的素质教育,在此基础上让儿童学习一定的音乐知识和技能,让儿童在参与音乐活动的过程中享受快乐,获得身心素质的全面发展。儿童早期音乐教育要处理好情感、认知、技能3个具体目标之间的关系,实现音乐教育与儿童全面发展相“和”。
二、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环境的和谐――音乐教育环境与儿童个体发展相“和”
“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应通过环境的创设和利用,有效地促进幼儿的发展。”④所以创设和谐的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环境将直接关系到婴幼儿个体的发展。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环境的和谐包括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的和谐。
(一)物质环境的和谐
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离不开环境的影响,尤其是以声音、色彩为关键要素的环境创设上要注意以下两点:
1.色彩和谐
4个月左右的婴儿已经表现出对色彩的喜好,比较喜欢红、橙、黄等暖色,不喜欢蓝色、紫色等冷色。所以在创设活动环境,装饰教室墙壁、划分活动区域、选择玩教具色彩时,首先要注意色彩协调、温馨,色彩对比度不能跳跃过大,尤其不要出现黑色等冷色,最好选用淡粉色、淡绿色、淡黄色等色彩。
2.音响和谐
音响的和谐体现在:播放音乐的音响器材材质要优良,音乐作品制作音效要精良,播放的音乐作品风格要丰富;教师组织活动时语音要柔和、亲切,语调有变化,抑扬顿挫,切记声音不宜过大过响、尖利刺耳,否则将会影响听力,发展不完备的婴幼儿听力,对婴幼儿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二)精神环境的和谐
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的精神环境主要是指,在开展儿童早期音乐教育活动时的人际关系及相应的心理氛围。具体体现在教师与婴幼儿、婴幼儿与婴幼儿、教师与家长间的相互作用、交往方式等方面,它直接影响着婴幼儿的情感、交往行为和个性发展。创设和谐的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精神环境的核心是建立和谐、融洽、健康的人际关系,主要包括:
1.教师与婴幼儿关系的和谐
儿童早期音乐教育活动中,教师要做到真心喜欢每一个参与活动的婴幼儿,尊重、支持、接受每一个婴幼儿的行为;组织活动中要做到教态自然、姿势优雅、有亲和力,尽量采用适宜的身体语言动作,如微笑、点头、注视、肯定性手势等表示对婴幼儿的关心、接纳、、鼓励,使每一个婴幼儿在愉悦的环境中受到尊重与鼓励。
2.婴幼儿与婴幼儿关系的和谐
早教活动参与课程的班额成员要相对固定,变化不要太大。婴幼儿有一个适应周围环境的过程,每次参与活动的是固定熟悉的人,将给婴幼儿一个心理的安全感。在活动环节设计和活动过程中老师要引导婴幼儿学会观察、学会合作与互助,学会与同伴进行交流。让婴幼儿学会关心帮助他人的行为方式,如学会玩具的共享、习惯说礼貌用语等,让集体充满相互关心、友爱互助的和谐精神环境。
3.教师与家长关系的和谐
儿童早期音乐教育活动大多采用亲子活动的方式,家长与婴幼儿一起参与活动,家长的配合尤其重要。在活动中,教师要注意将自己的教学意图准确传递给家长;在活动后,教师要注意与家长沟通交流儿童早期音乐教育方面的问题。教师只有与家长建立起和谐的关系,才能有效地完成对婴幼儿的早期音乐教育。
三、儿童早期音乐教育课程内容的和谐――音乐教育内容与幼儿音乐能力发展相“和”
多元智能理论创立者加德纳教授曾说过:“在个体可能具有的所有天赋中,音乐天赋是最早出现的。”大量儿童之所以表现出音乐能力欠缺,不是因为他们天生不具备这种音乐能力,而是由于他们在最容易接受音乐教育的年龄,缺少了耳朵、心灵的训练,从而缺失了天生的音乐能力。婴幼儿音乐能力发展主要体现在倾听、歌曲演唱、韵律活动、乐器演奏能力等方面。儿童早期音乐教育内容大多包括倾听训练、歌唱训练、韵律活动、乐器演奏训练等,每项内容的选择要与婴幼儿音乐能力发展特点和谐一致。
(一)倾听训练的内容与婴幼儿听觉能力发展相和谐
儿童早期音乐教育课程首先应该培养婴幼儿敏锐的音乐听觉能力,倾听训练是儿童早期音乐教育训练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婴幼儿的音乐听辨能力是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给予婴幼儿的音乐听觉训练也应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首先引导婴幼儿聆听生活环境中的声响,如听辨人声(妈妈爸爸的声音)、关注小婴儿自己发出的咿咿呀呀声;其次寻找周围环境的声音(如厨房、寝室、客厅、教室等发出的声音)、分辨动物的叫声等;最后进行声音记忆训练:如对对比度较大的乐器声音的辨别记忆等,从而逐渐提升婴幼儿对声音的辨别能力,既促进了婴幼儿音乐听觉能力的发展,又丰富了婴幼儿的听觉经验,促进其认知能力的发展。
(二)歌曲演唱的内容与婴幼儿歌唱能力发展相和谐
通过歌曲的演唱,可以培养婴幼儿良好的歌唱能力和音调感。在选择演唱的歌曲时要注意:选择歌词要与婴幼儿的语言能力发展相和谐:歌词要有许多重复词汇和短语;尽可能多地选择即使婴幼儿不会唱但也能和其所胜任的活动联系起来的歌曲(如每次活动前的问候歌、姓名游戏、歌唱游戏、问答与呼应歌曲等),便于婴幼儿理解和跟随演唱。
选择曲调要与婴幼儿的音域发展和节奏理解能力发展相和谐:曲调一般由四分、八分音符构成,节奏简单;旋律音区在中声区,音程跳度不大且音域不宽的歌曲。
选择歌曲的风格应丰富一些,既有活泼欢快的又有安静优美的,既有中国传统的又有国外古典优美的,便于婴幼儿接受不同风格歌曲的熏陶,感受歌曲的美。按照歌词、曲调和风格的要求选择适宜婴幼儿演唱的歌曲,可以加强婴幼儿对短旋律的体验和歌词的理解,丰富婴幼儿的词汇、增强语感,丰富内心情感,提升言语表达能力。
(三)韵律活动的内容与婴幼儿身体随乐能力发展相和谐
婴幼儿是通过动作来感知世界的。韵律活动可以训练婴幼儿的随乐能力,促使自己的身体动作与音乐节奏协调一致。3岁前的婴幼儿非常喜欢跟随家长和老师一边哼唱一边做一些简单的游戏性动作,如点头、扭胯、蹦跳等。对年龄较小的婴幼儿可以以被动运动的方式让婴幼儿参与律动,如颠弹、拍打、触摸等,对年龄稍大一点的婴幼儿则可以创造条件,让婴幼儿主动参与律动,如拍手、点头、敲击乐器等。所以0至3岁婴幼儿韵律活动选择内容要根据不同年龄、月龄的婴幼儿来进行选择,韵律活动内容要与婴幼儿身体随乐能力相和谐,增强婴幼儿的本体感,体验身体活动带来的快乐体验。
(四)乐器演奏内容与婴幼儿演奏能力相和谐
音乐是符号的艺术,通过乐器的演奏可以训练儿童的“乐器演奏”能力和音乐表现创造能力。但0至3岁婴幼儿的“乐器演奏”与成人的乐器演奏不同,更多地倾向于“玩奏”,如乐器音色的探索、乐器演奏开始与结束的练习、简单乐器的亲子合乐而奏等。教师与家长不能以成人的标准来要求幼儿的“演奏”,不能纠结于节奏、拍点是否精准,应鼓励幼儿参与活动中,体会到乐器“演奏”的快乐。
总之,在选择儿童早期音乐教育内容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婴幼儿个体生理、心理发展特点以及幼儿音乐能力的发展特点,做到音乐教育内容与幼儿情感、认知、技能发展相和谐。
综上所述,“和”文化视野下的儿童早期音乐教育即是确定适宜婴幼儿特点的情感、认知、技能的目标,创设和谐的教育环境,选择和谐的教育内容,引导婴幼儿在和谐的早期音乐教育活动中学习,获得婴幼儿个体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
(注:本文为成都师范学院人文社科重点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编号:CS13SA03)
注释:
①夏滟洲.对作为审美范畴“和”的研究――兼及先秦音乐思想史研究方略思考[Z].中国音乐学网,2009-4.
②朱经白.发挥社会音乐教育功能――促进少儿素质全面提高[J].人民音乐,1997(9).
音乐教育是现代学校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是实施审美教育的一项主要内容和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德、智、体等诸多方面教育的有力途径,它具有其他学科教育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作为美育重要组成部分的音乐教育,它的根本目标也就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许多音乐教育家对此有过精辟的阐述,例如,日本音乐教育家铃木先生说过:音乐教育的目的“不是刻意地培养一些少数伟大、杰出的所谓‘天才’,而是希望透过音乐教育,把每一个小孩都提升到拥有一颗高贵的心灵与完美人格到极优秀的程度,而事实上这也是每一个人所应追求的目标”。德国音乐教育家奥尔夫说:“音乐应该同其它学科一样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音乐能够培养学生的情感,想象力和个性。”由此看出,音乐教育应该是一种以音乐为手段来进行的提高基本素质和塑造完美人格的教育。
音乐教育和儿童思维发展最大的共同点就是要促进儿童全面的、和谐的发展。应该充分发挥音乐教育这一优势,发掘儿童的潜能,塑造儿童健康活泼的个性,促进儿童全面和谐的发展。在音乐教育中,进行的应该不是单纯的音乐课程教学,而是对人的培养,应创造机会让孩子们都积极参与、充分体验和发现。儿童有了一定的音乐能力之后,再结合与教材相关的知识和生活体验,引导儿童感受和领悟音乐的情绪情感和教育内涵,这样就能促进儿童多方面的发展。当然,儿童音乐能力的形成、音乐教育的成功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一个个音乐教育活动中,通过音乐教材,一点一滴的培养起来的。如果老师能有意识有目的地安排培养和教育计划,组织好每一个音乐教育活动,就一定能使音乐教育在儿童成长中发挥其应有的重要作用。
二、音乐教育对儿童成长的影响
1.有助于儿童智力的发展
当人们欣赏音乐时,不论是大人还是孩子,常常会有一种陶醉感。音乐可以使你忘却身边纷扰的世界,进入一个神仙般的世界。难怪心理学家常常呼吁,要善用美妙的音乐来调节自己的情绪,陶冶自己的性格。对于孩子来说,自出生之前开始就对音乐有好感,出生后不断发展着对音乐的喜好,3、4岁时就已初步具备欣赏音乐的能力。音乐能使孩子享受一种深深的爱,使孩子的心情充满欢乐。这种情绪会促使神经系统的发育完善,能够调节血流量和神经系统的活动功能,有利于孩子的记忆、理解、想象思维等各种能力的发展。
不少学者对音乐进行过研究,发现音乐的音品、音调、节奏、旋律、音质的不同,会对人体产生镇静、镇痛、调节情绪等不同功能。人的情绪是一项复杂的活动,与大脑皮层下丘脑、边缘叶都有密切关系。因此,美妙的音乐能使孩子的心境愉快。这种愉快的情绪,能够有效地改善和调整大脑皮层及边缘叶的生理功能,从而使孩子的神经系统发育得更加完善。这种作用是其他教育所不能比拟的,这也是那些音乐大师的作品流传于世,经久不衰的原因。
听音乐和歌唱会在很多方面影响儿童的情绪,它可以使儿童安静,也可以使他们情绪振奋。众所周之,音乐是除了语言之外促进人们相互交流、使生活丰富多彩的重要交流形式之一。“那些身心有某些缺陷的、竞争能力较弱的人们,由于缺乏相互交流的能力,在身体、精神和情绪方面遭受伤害时感到痛苦,于是使用音乐来帮助,恢复相互交流的能力,这就是音乐疗法的作用。”这是朱丽叶?亚当这位因音乐疗法闻名于世的英国著名的大提琴演奏家的理论,他的这个主张极具说服力。与此同时,当前许多著名的音乐家除了在音乐的音色、力度、时值、音高四个要素以外,从音乐的功能出发给音乐重新下定义,如美国的J默塞尔认为:“音乐是作用于人的,是为了提高人的生活而存在的辉煌的事物”。他还认为:“音乐像是连接社会和学校之间的锁链,音乐对于学校和社会来说是能给两者带来活动的非常重要的事物”。幼儿园的音乐活动正是儿童亲自参与集体和其他表演者直接面对面的交流,和小朋友、老师的这种愉悦的关系促进了幼儿对音乐美的感受,在长期幼教工作中的观察表明,儿童通过表现不同情绪的音乐,他们的情感世界变得更加丰富和深刻,在儿童表演、游戏时他们的自信心加强了,提高了应变能力,而且同时影响着其他科目能力的发展。
二、 音乐教育活动培养了儿童的纪律性及对集体的情感
在音乐游戏的过程中,儿童之间的关系产生新的变化,游戏中需要更多同伴的合作,因而建立了同伴间的信任态度,游戏中需要服从游戏的规则、要求,因而培养了纪律性,在被小朋友选中的同伴时,他们形成了友谊。德国是一个十分重视音乐教育的国家,据德国《时代》周报1996年3月29日的报道,一份长期的科学调查报告证实了:通过学习和聆听音乐,学生变得更加守纪律,精力更加集中,学习效率有大幅度提高。
集体中对于那些能够按照曲调歌唱很好的儿童,给予尊重,而她们就成了很好的组织者,在游戏中儿童和教师的关系也更加密切,他们共同分享愉快,解决困难,游戏也使儿童和集体的关系产生了新的意义,他们很高兴和其他儿童共同表演,在这样的活动中培养了儿童对集体的情感。
三、 音乐教育活动促进了儿童的智力发展、提高记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