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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早期音乐教育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2 17: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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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早期音乐教育

篇1

前言

“音乐神童”,向来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特别是“音乐神童”多发之“纯粹器乐音乐”兴起的近代, 这个话题更具有特别的魅力。

但是,象莫扎特这样的“音乐神童”之灿烂光芒,却眩晕了人们的心智。以至于人们很少、甚至从来也没 有认真思考过“音乐神童何以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

实际上,所谓“音乐神童”,并不仅仅是“先天遗传”的结果,而是儿童“特殊先天秉赋”与“早期音乐 教育”反馈互动的产物。

就此意义而言,“音乐神童何以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似乎应当使其转型成为如下这样一个更加科学 的问题:“两岁至十一岁左右儿童之早期音乐教育何以往往取得较为成功的结果?”

与此对照的论题是:“数学、逻辑学、以及其它一些进行纯粹抽象形式运演的学科,成才的一般年龄,似 乎相对较音乐成才的年龄要大”。

其中定有某种内在的原因可寻,其中一定有某种内在的机制可探。

本文之宗旨,就是在本文作者建构之“人文进化学”(牛龙菲,1985,1987,1989,199 0)(1)的理论框架之内,对与此有关的问题进行初步的理论探索。

根据“人文进化学”的研究,人类的进化,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单纯的生物进化,而是人类生物进化、人 类社会进化、人类文明进化之共济耦合的反馈协同进化(2)

在此“人文进化”过程中,人之行为能力的发育、成熟、增长,并非单纯受先天遗传之生命基因的控制, 而是与其生存的社会群体关系网络中在其体外相对独立存在的历史文明密切相关。

不仅在族类的层面上,人类生物进化、人类社会进化、人类文明进化之间有一种复杂的共济耦合、反馈协 同关系;其个体的发育、成熟,以及其能力的习得、增长,也受到机体、社会、文明这三个方面的制约、影响 。

具体而言,每一个体,自怀胎之日起,便开始置身于一个复杂的社会群体关系网络之中,每日每时受到体 外文明的直接、间接刺激,并开始将其“内化”。只是在成熟到一定阶段,此“内化”之“体文明”,才始成 为“习得能力”,才通过具体的行为实践,作用于周围的世界,“外化”为客体的“对象”,汇入人类体外文 明的大系统之中。此被卡尔·马克思称之为“人的本质的对象化”(3)的历史文明,又将再次“内化”为某 一个体的“习得能力”。如此,“内化”之间,有一种“往复循环”(reycle)的反馈机制。此正如下图所示 —一

就此“内化”与“外化”的反馈机制而言,人之童年是一个关键的时期。俗语说:“三岁看老”。人之童 年阶段“内化”的“体外历史文明”,将对其成熟之后一生的“外化”实践,具有某种举足轻重的作用和影响 。

这种“举足轻重的作用和影响”,自“童年”的“史前期”—一“胎儿期”,便开始发生。

在胚胎发育期,就胚胎与母体的关系而言,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生物进化重演系统”;但就处在复杂社会 群体关系网络中,且存在于一定文明时空中的母体与周围世界的关系而言,胚胎的发育仍在一个人类生物进化 、人类社会进化、人类文明进化之共济耦合、反馈协同进化的人文进化系统之中。因此,就族类的层面而言, 以“胎教”形式进行的体外文明之“内化”,仍处在“外化”与“内化”的往复循环圈中。

正如日本诧摩武俊《儿童的性格与心理》一书所说:“在孩子出生之前就已经存在着一个有形无形的文化 圈子”(4)。但是,这个“有形无形的文化圈子”,是通过母体的中介对胎儿发生影响。正因如此,所谓“ 胎教”,说是“教子”,其实是通过“教母”以间接“教子”。汉代刘向在其《烈女传·周室三母》中所提出 的“胎教”概念,正是因此而要求怀孕的母亲“目不视邪色,耳不听声,夜则令瞽颂诗道正事”。

对于有自觉意识的成人社会而言,不仅对“胎教”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尤其更看重“儿童的早期教育”即 “幼教”。

明代孙志宏在其《简明医彀》一书中便曾言及:“古云:‘教妇初来,教子婴孩’,一生人品善恶,高下 全看幼时。”正如西人弗兰克·戈布尔在评述“马斯洛心理学”时所说:“幼年时期是重要的时期—一在这一 点上,实际上心理的所有学派都殊途同归。”(5)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出生时,尚未完全发育成熟。“人类的孩子是在某一时代的某一家庭这样的一个 社会文化的环境中度过相当于其它动物在胎内发展的时期。”(6)。在此,“子宫外的生长期”(7),“ 人类智力的形成是儿童正在成熟的神经结构、正在发育的智力结构和他们周围的言语、行为之间相互作用的结 果”(8)。在此过程中,“体外文明”的信息刺激,不仅仅只是作用于儿童的心理发育,还将作用于儿童的 生理发育,并在“实体长入”的意义上“内化”于儿童的生理结构之中。

正因如此,皮亚杰才特别强调:“表现型是遗传因素与环境因素之间从胚胎发生阶段起就存在着的一种不 可分离的相互作用的产物,这就使得要在天赋的东西与获得的东西之间找出一条固定的界限是不可能的,因为 在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发展所特有的自我调节区域;在认知性行为水平上,就更是这样。”(9)。也正是基于 同样的认识,《汉书·贾谊传》早就言及:“孔子曰:‘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化与心成,故中道若性” 。西人马斯洛所谓的“似本能”,正是这一类“若天性”、“中道若性”之“内化”与“外化”反馈循环机制 的产物。这里,根本没有什么有些人所谓的“先天的似本能”(10)。

如果,更深入一步分析,我们将会发现,人类的行为,“乃是由于不同水平层面的三种行为图式所决定的 。其一是‘刺激机体反应’(SOR)的‘本能’行为图式;其二是‘刺激模仿反应’(SIR) 的‘仿能’行为图式;其三是‘刺激文明反应’(SCR)和‘文化刺激反应’(HSCCESR)的 ‘智能’行为图式”(11)。马斯洛所谓的“似本能”,实质上,仍不过是对“少成若天性”、“中道若性 ”一类的“仿能”、“智能”的不精确描述。

正是在上述的理论框架中,我们发现,所谓“音乐神童”的出现,并没有什么莫名的玄妙。质言之,所谓 “音乐神童”,乃是处在一定文明时空、一定社会关系、一定家庭环境中具有“某种特殊天赋”的儿童,接受 包括“胎教”在内的“早期音乐教育”的成功结果。其“少成若天性”、“中道若性”的音乐才能,并不仅仅 是由先天赋予,而是在期童年时期,人类人文进化之“内化”与“外化”往复循环反馈机制作用的结果。

只有在此本元层次的理论基础上,我们才能更进一步地探索“儿童早期音乐教育为何往往取得较好的成果 ?”一类的有关问题问题。

根据“人文进化学”有关“人类进化乃是人类生物进化、人类社会进化、人类文明进化之共济、耦合、反 馈、协同进行”的理论,我们在探讨有关“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的具体问题时,必须同时关照儿童生理发育、 社会家庭环境、特定历史文明这样三个密切相关的方面。

就此三个方面比较而言,所谓“儿童生理发育节律以及儿童心理发育节律”的问题,特别值得我们注意。

从胚胎时期开始,个体的发育一直受一定发育“节律”的控制。正如恩斯特·海克尔所说:“胚胎发育是 一种重演性发生的遗传现象”(12),其各个不同的阶段,对应着族类生物进化历史的各个不同的时期。

个体出生之后,其机体的生理发育,仍然有一定的“节律”。中国古典医籍,早就有关于小儿“所以变蒸 者,皆是荣其血脉,改其五脏,故一变毕,辄觉情态忽有异也”(13)的发育节律理论。这里所说的“变蒸 ”,就其“情态”一语推敲,则不仅是对其生理发育节律的描述,而且也是对与生理发育节律密切相关之心理 发育节律的描述。

对此与儿童生理发育节律密切相关之儿童心理发育节律,当代瑞士“发生认识论”的创立者皮亚杰,已有 深入讨论,皮亚杰认为,儿童自二岁至十一岁左右,经历了一个从“前运演”到“具体运演”再到“形式运演 ”的生理一心理发育成熟历程(14)。

其所谓“前运演”,是指儿童已经开始意识到“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已经开始意识到自己(主体) 有别于在其体外“永久”存在着的一些客体,已经开始意识到自己发出动作之后,可以影响客体的位置、方向 等等。只是在此时,儿童尚不能很稳固地建立可逆的(可重复的)、守恒的运演模式,其每一个动作,都带有 即兴的、尝试的意味。

所谓“具体运演”,是指儿童已经可以把一些具体的客体,当做某种运演模式的“算子”,来进行可逆的 (可重复的)、守恒的运演操作;并在此过程中,以自己的动作,赋予这些“客体算子”以某种运演的结构。

所谓“形式运演”,是指儿童已经超越了仅仅作用于“客体算子”的具体运演阶段,开始使用抽象符号以 进行纯粹形式的推演运算。

正是这个“从前运演到具体运演再到形式运演”的儿童生理—一心理发育节律,制约着体外历史文明通过 社会关系网络对儿童发生“文而化之”(牛龙菲,1987)作用的早期教育实践。

在二至十一岁左右的儿童早期教育,除了“语言”之外,其它需要操作“抽象符号”之“形式运演”能力 的学科,如数学、逻辑等,都未能获得圆满的成功;而一些作用于“客体算子”之具有“具体运演”性质技艺 或游戏、运动,却因其适应二至十一岁左右儿童“具体运演”的能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近代“音乐神 童”以及“体育神童”多发的现象,正是一个典型。

对儿童的早期音乐教育,除了“胎孕期”以及“初生期”的“音乐信息刺激”之外,从两岁开始,便可以 让孩子玩弄一些诸如小鼓、小钹等节奏乐器。由于生理的本能,由于生命本来具有的节奏律动,这些节奏乐器 的演奏,对于儿童来说,有一种“先天”的基础。通过这些节奏乐器的演奏,孩子便可以意识到自己的动作与 有节奏的音响之间的“因果性关系”。而所谓“因果性关系”,正是人类认知能力特别是推理性能力的根本基 础。通过“早期音乐教育”,使儿童直接的把握事物之间的“因果性关系”,对于儿童的智力开发具有奠定基 础的重要作用。

对于大多数儿童而言,四至六岁之后,已经可以通过有律乐器的演奏,作用于其有“客体算子”性质的“ 乐响之音”;并在此演奏过程中,把一个一个的“乐响之音”组织成为一首一首的“优美乐曲”;换言之,在 此演奏过程中,以自己的动作,赋于这些具有“客体算子”性质的“乐响之音”以某种可逆的(可重复的)、 守恒的“运演结构”。

不仅如此。儿童在演奏有律乐器的过程中,通过自己的“动作”,把一个一个的“乐响之音”,组织成为 一首一首的“优美乐曲”,便感性直接地把握了“部分”(“乐响之音”)与“整体”(“优美乐曲”)的关 系。而所谓“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之中,“由部分到整体”正是所谓的“综合”;“由整体到部分”,正 是所谓的“分析”。而“综合”与“分析”,则是人类思维之最基本的两种形式。儿童通过音乐艺术的实践, 感性直接地把握“综合”和“分析”这两种最基本的人类思维运演形式,将对孩子一生的智力发展产生重要的 影响。

只是到了十一岁左右之后,孩子才可能凭空意想不发出实际音响的“抽象音符”。此时,儿童的音乐理论 学习才会有令人满意的结果;由“即兴演奏”到“纸上谱曲”的升华,也是一般处于这个阶段。

正是由于以上儿童生理—一心理发育阶段的制约,“音乐神童”中,大多为“演奏神童”或“演唱神童” ,而“作曲神童”则实属凤毛鳞角。而且,即使是“作曲神童”,也只是到了十一岁左右之后,才初步显露其 “纸上谱曲”才能(牛案:而并非由他人对其“即兴演奏”进行“记谱”);真正的艺术杰作,则要在更晚一 些时候,才能创作成功。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人文进化之人类生物进化、人类社会进化、人类文明进化之共济、耦合、反 馈、协同的关系,在童年,主要地受到了人类生物进化之儿童生理发育节律的制约;儿童之心理发育节律,受 其制约,与其同步,有着固有的程序、步骤。

对此天道有常的发育节律,人类只能“道法自然”(15)。《素问》有言:“化不可代,时不可违”; “从之则治,逆之则乱”;“从之有福,逆之有咎”。《灵枢》更强调说:“未有逆而能治之也,夫惟顺而已 矣!”在“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的过程中,贻误时机和拔苗助长的做法,均不可取。

所谓“音乐神童”的多见,换言之所谓“儿童早期音乐教育往往取得较好成果”的历史现象,虽然没有什 么莫名的玄妙,却实在是因为天道的神机。王充在《论衡·实知》中曾说“儿始生产,耳目始开。虽有圣性, 安能有知?项托七岁,【诘问孔子】(16),其三四岁,而受纲人言矣。”同样,我们也可以说:“儿始生 产,耳目初开。虽有灵性,岂能知音?十岁左右,神童造就,其二、三岁,而学习音乐矣。”

篇2

音乐具有教育功能,它不仅启迪智慧、诱发灵感、陶冶情操,同时还具有保健、对身心的调节以及疾病的治疗、娱乐等功能,因此,无论是大学教育、中小学教育,还是幼儿园教育,都十分重视音乐艺术教育。同样,儿童时期正是一个人生理发育快、心理易塑明显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如果进行良好的早期音乐教育,不仅可以开发儿童的智力,而且有利于发展儿童的音乐天才,为音乐事业培养人才。

从上世纪的80年代,我国各地出现了成千上万的“琴童大军”,直到如今,几乎所有的家长,对于独生的孩子在音乐艺术教育投资上都不吝啬。这些家长都想通过音乐教育开发孩子的智慧、陶冶孩子的情操,或者是培养孩子成为音乐演奏家等愿望,这些愿望无疑是美好的,但在认识问题上也存在着偏差,第一,表现在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目的上,第二,表现在教育的作用上,第三,表现在价值取向上,第四,表现在教学方式上。

一、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目的

广义而言,音乐教育目的在于培养人的音乐素质以及在于认识音乐的本质和音乐的理论。音乐教育是音乐文化的一个固定组成部分,其在音乐文化中的地位,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不仅是培养儿童音乐技能方面的教育,更多的是以音乐教育为载体,通过传授唱歌、跳舞、乐器演奏、欣赏、音乐游戏等教学手段发展儿童丰富的想象力,使他们感受到音乐美的熏陶、音乐美的享受,并扩大视野,达到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提高儿童对音乐的感受能力。当然,也不排除从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中发现具有音乐天赋的人才,为他们将来成为音乐专业工作者打下良好基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认为早期的儿童音乐教育就是要教会儿童学会音乐领域中某一种专业技能,将来成为演奏家或演唱家。当然,儿童早期的音乐教育一定包括培养儿童的音乐特殊能力,发现儿童的音乐天赋,培养音乐专业人才,但儿童早期音乐教育也一定是培养和提高一般能力的教育途径,从而提高儿童的综合素质,开阔孩子的眼界,培养他们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

二、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作用

西方客观唯心主义创始人柏拉图认为:“人的一生最初的几岁很重要,儿童年幼且温顺,这个时期正是他们人格的形成阶段,也是在他们心理上容易留下永恒记忆的阶段。”日本音乐教育家铃木镇一认为:“在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中,通过艰苦的音乐学习过程和持之以恒的训练,可以锻炼儿童坚忍不拔的意志和不懈追求目标的热情。”同时,他认为利用音乐来教育儿童,让他们在充满美妙音乐的环境里聆听、歌唱是一件快乐的事,有利于培养儿童的学习兴趣。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写道:“早期教育应该从美好的道德思想熏陶开始……这种教育就是用体操来训练身体,用音乐来陶冶心灵。”他还认为,教育对于个体而言,是为了培养各种美德,以适应社会的和谐发展。他强调,音乐教育或文化方面的教育包含了一切富有陶冶人心灵的内容,这种教育可以培养出有教养的人。因此,早期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富有感染力的审美教育,能促进儿童的认知发展,促进他们的感知能力和表现能力,促进他们的联想和想象等思维能力的发展。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将为儿童的终生发展打下重要基础。

三、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价值取向

如上文所述,儿童早期的音乐教育,一定包括培养儿童的音乐特殊能力,但也一定是培养和提高一般能力的教育途径。因此,多数家长在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中应注重其一般能力的发展,达到提高儿童综合素质,而不仅仅是培养音乐家。但在当下,有部分家长由于受社会上各种各样的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级各类的比赛影响,或是盲目追求音乐各专业技能中各种类别的考级,出现了随波逐流现象,有的家长相互攀比、相互竞争,甚至不顾孩子是否适合学习音乐的实际状况,孤注一掷,强迫孩子学习,便顺应自己“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愿望。因此,在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中存在一些误区,给儿童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和负担,反而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

四、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教学方式

在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中,教学方法至关重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既要遵循儿童教学的一般规律,又要符合早期儿童教育的总体目标。柏拉图在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中提出“寓教于乐”和“因材施教”。他认为,儿童的个体存在着差异,他们的天赋也不相同。他主张“不要强迫儿童学习,要善于利用游戏的教学方法”,把音乐游戏作为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主要方法。柏拉图对早期儿童教育和对塑造儿童未来的种种论断,对于现代的教育仍然有着借鉴意义。每一个儿童的潜在感受力和接受力不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做到发挥儿童的潜能,了解和掌握儿童的趣味,深入浅出、由简到繁、由浅入深,使教法灵活多样,融教育性和愉悦性为一体,增强他们的学习兴趣,拓展他们的音乐思维空间,从而达到音乐教育审美的目的。

总之,早期儿童音乐教育是培养儿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重要教育形式之一。我们在实施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中,一定要明确教育目的、教育意义和教育的价值观,特别是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与方式,通过音乐教育,真正使儿童得到音乐美的陶冶,使他们的品格在音乐美的感知和感受中得以完善。

参考文献:

篇3

“和”作为中国音乐美学的一个基本范畴,有“中和”“和谐”“中和美”等意。“和”作为中国音乐思想的一个文化母体概念,由之生发出的基本音乐思想反映了国人对人际和谐、社会和谐、宇宙和谐的理想。①“和”文化视野下,音乐教育活动应体现为音乐教育目标的和谐、环境的和谐、内容的和谐。

脑科学的发展和婴儿心理学的深入研究,为儿童早期教育发展提供了生理和心理方面的依据。美国音乐教育家戈登教授认为,儿童早期音乐教育是实施基础音乐教育之基础,儿童音乐能力的培养及音乐思维的形成与发展得益于在儿童年龄的关键期给予孩子正确的音乐教育。音乐才能不是天生的,后天的教育及环境的影响至关重要,给予儿童的早期音乐教育应是适宜的、和谐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儿童全面和谐的发展。

如何开展适宜的、促进儿童健康和谐发展的儿童早期音乐教育,作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引起了从事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的教师、研究人员、家长等的关注(本文的儿童早期音乐教育主要特指:社会教育机构中对0至3岁婴幼儿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的集体音乐教育活动)。笔者立足于“和”文化背景,力求探讨儿童早期音乐教育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目标的和谐――音乐教育与儿童全面发展相“和”

“音乐教育对于婴幼儿全面、和谐、健康的发展具有独特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良好有效的音乐教育将丰富婴幼儿的生活,带给其一个快乐的童年,优雅的趣味、高尚的品格、和谐的人际关系和无与伦比的智慧!音乐教育将为婴幼儿一生的幸福快乐奠定极其重要的基础。”③充分阐述了儿童早期音乐教育对儿童全面发展的重要作用,明确了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的最终目标应是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个体。儿童早期音乐教育首先是一种以音乐为手段的人的素质教育,在此基础上让儿童学习一定的音乐知识和技能,让儿童在参与音乐活动的过程中享受快乐,获得身心素质的全面发展。儿童早期音乐教育要处理好情感、认知、技能3个具体目标之间的关系,实现音乐教育与儿童全面发展相“和”。

二、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环境的和谐――音乐教育环境与儿童个体发展相“和”

“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应通过环境的创设和利用,有效地促进幼儿的发展。”④所以创设和谐的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环境将直接关系到婴幼儿个体的发展。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环境的和谐包括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的和谐。

(一)物质环境的和谐

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离不开环境的影响,尤其是以声音、色彩为关键要素的环境创设上要注意以下两点:

1.色彩和谐

4个月左右的婴儿已经表现出对色彩的喜好,比较喜欢红、橙、黄等暖色,不喜欢蓝色、紫色等冷色。所以在创设活动环境,装饰教室墙壁、划分活动区域、选择玩教具色彩时,首先要注意色彩协调、温馨,色彩对比度不能跳跃过大,尤其不要出现黑色等冷色,最好选用淡粉色、淡绿色、淡黄色等色彩。

2.音响和谐

音响的和谐体现在:播放音乐的音响器材材质要优良,音乐作品制作音效要精良,播放的音乐作品风格要丰富;教师组织活动时语音要柔和、亲切,语调有变化,抑扬顿挫,切记声音不宜过大过响、尖利刺耳,否则将会影响听力,发展不完备的婴幼儿听力,对婴幼儿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二)精神环境的和谐

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的精神环境主要是指,在开展儿童早期音乐教育活动时的人际关系及相应的心理氛围。具体体现在教师与婴幼儿、婴幼儿与婴幼儿、教师与家长间的相互作用、交往方式等方面,它直接影响着婴幼儿的情感、交往行为和个性发展。创设和谐的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精神环境的核心是建立和谐、融洽、健康的人际关系,主要包括:

1.教师与婴幼儿关系的和谐

儿童早期音乐教育活动中,教师要做到真心喜欢每一个参与活动的婴幼儿,尊重、支持、接受每一个婴幼儿的行为;组织活动中要做到教态自然、姿势优雅、有亲和力,尽量采用适宜的身体语言动作,如微笑、点头、注视、肯定性手势等表示对婴幼儿的关心、接纳、、鼓励,使每一个婴幼儿在愉悦的环境中受到尊重与鼓励。

2.婴幼儿与婴幼儿关系的和谐

早教活动参与课程的班额成员要相对固定,变化不要太大。婴幼儿有一个适应周围环境的过程,每次参与活动的是固定熟悉的人,将给婴幼儿一个心理的安全感。在活动环节设计和活动过程中老师要引导婴幼儿学会观察、学会合作与互助,学会与同伴进行交流。让婴幼儿学会关心帮助他人的行为方式,如学会玩具的共享、习惯说礼貌用语等,让集体充满相互关心、友爱互助的和谐精神环境。

3.教师与家长关系的和谐

儿童早期音乐教育活动大多采用亲子活动的方式,家长与婴幼儿一起参与活动,家长的配合尤其重要。在活动中,教师要注意将自己的教学意图准确传递给家长;在活动后,教师要注意与家长沟通交流儿童早期音乐教育方面的问题。教师只有与家长建立起和谐的关系,才能有效地完成对婴幼儿的早期音乐教育。

三、儿童早期音乐教育课程内容的和谐――音乐教育内容与幼儿音乐能力发展相“和”

多元智能理论创立者加德纳教授曾说过:“在个体可能具有的所有天赋中,音乐天赋是最早出现的。”大量儿童之所以表现出音乐能力欠缺,不是因为他们天生不具备这种音乐能力,而是由于他们在最容易接受音乐教育的年龄,缺少了耳朵、心灵的训练,从而缺失了天生的音乐能力。婴幼儿音乐能力发展主要体现在倾听、歌曲演唱、韵律活动、乐器演奏能力等方面。儿童早期音乐教育内容大多包括倾听训练、歌唱训练、韵律活动、乐器演奏训练等,每项内容的选择要与婴幼儿音乐能力发展特点和谐一致。

(一)倾听训练的内容与婴幼儿听觉能力发展相和谐

儿童早期音乐教育课程首先应该培养婴幼儿敏锐的音乐听觉能力,倾听训练是儿童早期音乐教育训练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婴幼儿的音乐听辨能力是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给予婴幼儿的音乐听觉训练也应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首先引导婴幼儿聆听生活环境中的声响,如听辨人声(妈妈爸爸的声音)、关注小婴儿自己发出的咿咿呀呀声;其次寻找周围环境的声音(如厨房、寝室、客厅、教室等发出的声音)、分辨动物的叫声等;最后进行声音记忆训练:如对对比度较大的乐器声音的辨别记忆等,从而逐渐提升婴幼儿对声音的辨别能力,既促进了婴幼儿音乐听觉能力的发展,又丰富了婴幼儿的听觉经验,促进其认知能力的发展。

(二)歌曲演唱的内容与婴幼儿歌唱能力发展相和谐

通过歌曲的演唱,可以培养婴幼儿良好的歌唱能力和音调感。在选择演唱的歌曲时要注意:选择歌词要与婴幼儿的语言能力发展相和谐:歌词要有许多重复词汇和短语;尽可能多地选择即使婴幼儿不会唱但也能和其所胜任的活动联系起来的歌曲(如每次活动前的问候歌、姓名游戏、歌唱游戏、问答与呼应歌曲等),便于婴幼儿理解和跟随演唱。

选择曲调要与婴幼儿的音域发展和节奏理解能力发展相和谐:曲调一般由四分、八分音符构成,节奏简单;旋律音区在中声区,音程跳度不大且音域不宽的歌曲。

选择歌曲的风格应丰富一些,既有活泼欢快的又有安静优美的,既有中国传统的又有国外古典优美的,便于婴幼儿接受不同风格歌曲的熏陶,感受歌曲的美。按照歌词、曲调和风格的要求选择适宜婴幼儿演唱的歌曲,可以加强婴幼儿对短旋律的体验和歌词的理解,丰富婴幼儿的词汇、增强语感,丰富内心情感,提升言语表达能力。

(三)韵律活动的内容与婴幼儿身体随乐能力发展相和谐

婴幼儿是通过动作来感知世界的。韵律活动可以训练婴幼儿的随乐能力,促使自己的身体动作与音乐节奏协调一致。3岁前的婴幼儿非常喜欢跟随家长和老师一边哼唱一边做一些简单的游戏性动作,如点头、扭胯、蹦跳等。对年龄较小的婴幼儿可以以被动运动的方式让婴幼儿参与律动,如颠弹、拍打、触摸等,对年龄稍大一点的婴幼儿则可以创造条件,让婴幼儿主动参与律动,如拍手、点头、敲击乐器等。所以0至3岁婴幼儿韵律活动选择内容要根据不同年龄、月龄的婴幼儿来进行选择,韵律活动内容要与婴幼儿身体随乐能力相和谐,增强婴幼儿的本体感,体验身体活动带来的快乐体验。

(四)乐器演奏内容与婴幼儿演奏能力相和谐

音乐是符号的艺术,通过乐器的演奏可以训练儿童的“乐器演奏”能力和音乐表现创造能力。但0至3岁婴幼儿的“乐器演奏”与成人的乐器演奏不同,更多地倾向于“玩奏”,如乐器音色的探索、乐器演奏开始与结束的练习、简单乐器的亲子合乐而奏等。教师与家长不能以成人的标准来要求幼儿的“演奏”,不能纠结于节奏、拍点是否精准,应鼓励幼儿参与活动中,体会到乐器“演奏”的快乐。

总之,在选择儿童早期音乐教育内容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婴幼儿个体生理、心理发展特点以及幼儿音乐能力的发展特点,做到音乐教育内容与幼儿情感、认知、技能发展相和谐。

综上所述,“和”文化视野下的儿童早期音乐教育即是确定适宜婴幼儿特点的情感、认知、技能的目标,创设和谐的教育环境,选择和谐的教育内容,引导婴幼儿在和谐的早期音乐教育活动中学习,获得婴幼儿个体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

(注:本文为成都师范学院人文社科重点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编号:CS13SA03)

注释:

①夏滟洲.对作为审美范畴“和”的研究――兼及先秦音乐思想史研究方略思考[Z].中国音乐学网,2009-4.

②朱经白.发挥社会音乐教育功能――促进少儿素质全面提高[J].人民音乐,1997(9).

篇4

音乐教育是现代学校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是实施审美教育的一项主要内容和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德、智、体等诸多方面教育的有力途径,它具有其他学科教育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作为美育重要组成部分的音乐教育,它的根本目标也就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许多音乐教育家对此有过精辟的阐述,例如,日本音乐教育家铃木先生说过:音乐教育的目的“不是刻意地培养一些少数伟大、杰出的所谓‘天才’,而是希望透过音乐教育,把每一个小孩都提升到拥有一颗高贵的心灵与完美人格到极优秀的程度,而事实上这也是每一个人所应追求的目标”。德国音乐教育家奥尔夫说:“音乐应该同其它学科一样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音乐能够培养学生的情感,想象力和个性。”由此看出,音乐教育应该是一种以音乐为手段来进行的提高基本素质和塑造完美人格的教育。

音乐教育和儿童思维发展最大的共同点就是要促进儿童全面的、和谐的发展。应该充分发挥音乐教育这一优势,发掘儿童的潜能,塑造儿童健康活泼的个性,促进儿童全面和谐的发展。在音乐教育中,进行的应该不是单纯的音乐课程教学,而是对人的培养,应创造机会让孩子们都积极参与、充分体验和发现。儿童有了一定的音乐能力之后,再结合与教材相关的知识和生活体验,引导儿童感受和领悟音乐的情绪情感和教育内涵,这样就能促进儿童多方面的发展。当然,儿童音乐能力的形成、音乐教育的成功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一个个音乐教育活动中,通过音乐教材,一点一滴的培养起来的。如果老师能有意识有目的地安排培养和教育计划,组织好每一个音乐教育活动,就一定能使音乐教育在儿童成长中发挥其应有的重要作用。

二、音乐教育对儿童成长的影响

1.有助于儿童智力的发展

当人们欣赏音乐时,不论是大人还是孩子,常常会有一种陶醉感。音乐可以使你忘却身边纷扰的世界,进入一个神仙般的世界。难怪心理学家常常呼吁,要善用美妙的音乐来调节自己的情绪,陶冶自己的性格。对于孩子来说,自出生之前开始就对音乐有好感,出生后不断发展着对音乐的喜好,3、4岁时就已初步具备欣赏音乐的能力。音乐能使孩子享受一种深深的爱,使孩子的心情充满欢乐。这种情绪会促使神经系统的发育完善,能够调节血流量和神经系统的活动功能,有利于孩子的记忆、理解、想象思维等各种能力的发展。

不少学者对音乐进行过研究,发现音乐的音品、音调、节奏、旋律、音质的不同,会对人体产生镇静、镇痛、调节情绪等不同功能。人的情绪是一项复杂的活动,与大脑皮层下丘脑、边缘叶都有密切关系。因此,美妙的音乐能使孩子的心境愉快。这种愉快的情绪,能够有效地改善和调整大脑皮层及边缘叶的生理功能,从而使孩子的神经系统发育得更加完善。这种作用是其他教育所不能比拟的,这也是那些音乐大师的作品流传于世,经久不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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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音乐和歌唱会在很多方面影响儿童的情绪,它可以使儿童安静,也可以使他们情绪振奋。众所周之,音乐是除了语言之外促进人们相互交流、使生活丰富多彩的重要交流形式之一。“那些身心有某些缺陷的、竞争能力较弱的人们,由于缺乏相互交流的能力,在身体、精神和情绪方面遭受伤害时感到痛苦,于是使用音乐来帮助,恢复相互交流的能力,这就是音乐疗法的作用。”这是朱丽叶?亚当这位因音乐疗法闻名于世的英国著名的大提琴演奏家的理论,他的这个主张极具说服力。与此同时,当前许多著名的音乐家除了在音乐的音色、力度、时值、音高四个要素以外,从音乐的功能出发给音乐重新下定义,如美国的J默塞尔认为:“音乐是作用于人的,是为了提高人的生活而存在的辉煌的事物”。他还认为:“音乐像是连接社会和学校之间的锁链,音乐对于学校和社会来说是能给两者带来活动的非常重要的事物”。幼儿园的音乐活动正是儿童亲自参与集体和其他表演者直接面对面的交流,和小朋友、老师的这种愉悦的关系促进了幼儿对音乐美的感受,在长期幼教工作中的观察表明,儿童通过表现不同情绪的音乐,他们的情感世界变得更加丰富和深刻,在儿童表演、游戏时他们的自信心加强了,提高了应变能力,而且同时影响着其他科目能力的发展。

二、 音乐教育活动培养了儿童的纪律性及对集体的情感

在音乐游戏的过程中,儿童之间的关系产生新的变化,游戏中需要更多同伴的合作,因而建立了同伴间的信任态度,游戏中需要服从游戏的规则、要求,因而培养了纪律性,在被小朋友选中的同伴时,他们形成了友谊。德国是一个十分重视音乐教育的国家,据德国《时代》周报1996年3月29日的报道,一份长期的科学调查报告证实了:通过学习和聆听音乐,学生变得更加守纪律,精力更加集中,学习效率有大幅度提高。

集体中对于那些能够按照曲调歌唱很好的儿童,给予尊重,而她们就成了很好的组织者,在游戏中儿童和教师的关系也更加密切,他们共同分享愉快,解决困难,游戏也使儿童和集体的关系产生了新的意义,他们很高兴和其他儿童共同表演,在这样的活动中培养了儿童对集体的情感。

三、 音乐教育活动促进了儿童的智力发展、提高记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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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象莫扎特这样的“音乐神童”之灿烂光芒,却眩晕了人们的心智。以至于人们很少、甚至从来也没 有认真思考过“音乐神童何以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

实际上,所谓“音乐神童”,并不仅仅是“先天遗传”的结果,而是儿童“特殊先天秉赋”与“早期音乐 教育”反馈互动的产物。

就此意义而言,“音乐神童何以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似乎应当使其转型成为如下这样一个更加科学 的问题:“两岁至十一岁左右儿童之早期音乐教育何以往往取得较为成功的结果?”

与此对照的论题是:“数学、逻辑学、以及其它一些进行纯粹抽象形式运演的学科,成才的一般年龄,似 乎相对较音乐成才的年龄要大”。

其中定有某种内在的原因可寻,其中一定有某种内在的机制可探。

本文之宗旨,就是在本文作者建构之“人文进化学”(牛龙菲,1985,1987,1989,199 0)(1)的理论框架之内,对与此有关的问题进行初步的理论探索。

根据“人文进化学”的研究,人类的进化,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单纯的生物进化,而是人类生物进化、人 类社会进化、人类文明进化之共济耦合的反馈协同进化(2)

在此“人文进化”过程中,人之行为能力的发育、成熟、增长,并非单纯受先天遗传之生命基因的控制, 而是与其生存的社会群体关系网络中在其体外相对独立存在的历史文明密切相关。

不仅在族类的层面上,人类生物进化、人类社会进化、人类文明进化之间有一种复杂的共济耦合、反馈协 同关系;其个体的发育、成熟,以及其能力的习得、增长,也受到机体、社会、文明这三个方面的制约、影响 。

具体而言,每一个体,自怀胎之日起,便开始置身于一个复杂的社会群体关系网络之中,每日每时受到体 外文明的直接、间接刺激,并开始将其“内化”。只是在成熟到一定阶段,此“内化”之“体文明”,才始成 为“习得能力”,才通过具体的行为实践,作用于周围的世界,“外化”为客体的“对象”,汇入人类体外文 明的大系统之中。此被卡尔·马克思称之为“人的本质的对象化”(3)的历史文明,又将再次“内化”为某 一个体的“习得能力”。如此,“内化”之间,有一种“往复循环”(reycle)的反馈机制。此正如下图所示 —一

就此“内化”与“外化”的反馈机制而言,人之童年是一个关键的时期。俗语说:“三岁看老”。人之童 年阶段“内化”的“体外历史文明”,将对其成熟之后一生的“外化”实践,具有某种举足轻重的作用和影响 。

这种“举足轻重的作用和影响”,自“童年”的“史前期”—一“胎儿期”,便开始发生。

在胚胎发育期,就胚胎与母体的关系而言,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生物进化重演系统”;但就处在复杂社会 群体关系网络中,且存在于一定文明时空中的母体与周围世界的关系而言,胚胎的发育仍在一个人类生物进化 、人类社会进化、人类文明进化之共济耦合、反馈协同进化的人文进化系统之中。因此,就族类的层面而言, 以“胎教”形式进行的体外文明之“内化”,仍处在“外化”与“内化”的往复循环圈中。

正如日本诧摩武俊《儿童的性格与心理》一书所说:“在孩子出生之前就已经存在着一个有形无形的文化 圈子”(4)。但是,这个“有形无形的文化圈子”,是通过母体的中介对胎儿发生影响。正因如此,所谓“ 胎教”,说是“教子”,其实是通过“教母”以间接“教子”。汉代刘向在其《烈女传·周室三母》中所提出 的“胎教”概念,正是因此而要求怀孕的母亲“目不视邪色,耳不听声,夜则令瞽颂诗道正事”。

对于有自觉意识的成人社会而言,不仅对“胎教”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尤其更看重“儿童的早期教育”即 “幼教”。

明代孙志宏在其《简明医彀》一书中便曾言及:“古云:‘教妇初来,教子婴孩’,一生人品善恶,高下 全看幼时。”正如西人弗兰克·戈布尔在评述“马斯洛心理学”时所说:“幼年时期是重要的时期—一在这一 点上,实际上心理的所有学派都殊途同归。”(5)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出生时,尚未完全发育成熟。“人类的孩子是在某一时代的某一家庭这样的一个 社会文化的环境中度过相当于其它动物在胎内发展的时期。”(6)。在此,“子宫外的生长期”(7),“ 人类智力的形成是儿童正在成熟的神经结构、正在发育的智力结构和他们周围的言语、行为之间相互作用的结 果”(8)。在此过程中,“体外文明”的信息刺激,不仅仅只是作用于儿童的心理发育,还将作用于儿童的 生理发育,并在“实体长入”的意义上“内化”于儿童的生理结构之中。

正因如此,皮亚杰才特别强调:“表现型是遗传因素与环境因素之间从胚胎发生阶段起就存在着的一种不 可分离的相互作用的产物,这就使得要在天赋的东西与获得的东西之间找出一条固定的界限是不可能的,因为 在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发展所特有的自我调节区域;在认知性行为水平上,就更是这样。”(9)。也正是基于 同样的认识,《汉书·贾谊传》早就言及:“孔子曰:‘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化与心成,故中道若性” 。西人马斯洛所谓的“似本能”,正是这一类“若天性”、“中道若性”之“内化”与“外化”反馈循环机制 的产物。这里,根本没有什么有些人所谓的“先天的似本能”(10)。

如果,更深入一步分析,我们将会发现,人类的行为,“乃是由于不同水平层面的三种行为图式所决定的 。其一是‘刺激机体反应’(SOR)的‘本能’行为图式;其二是‘刺激模仿反应’(SIR) 的‘仿能’行为图式;其三是‘刺激文明反应’(SCR)和‘文化刺激反应’(HSCCESR)的 ‘智能’行为图式”(11)。马斯洛所谓的“似本能”,实质上,仍不过是对“少成若天性”、“中道若性 ”一类的“仿能”、“智能”的不精确描述。

正是在上述的理论框架中,我们发现,所谓“音乐神童”的出现,并没有什么莫名的玄妙。质言之,所谓 “音乐神童”,乃是处在一定文明时空、一定社会关系、一定家庭环境中具有“某种特殊天赋”的儿童,接受 包括“胎教”在内的“早期音乐教育”的成功结果。其“少成若天性”、“中道若性”的音乐才能,并不仅仅 是由先天赋予,而是在期童年时期,人类人文进化之“内化”与“外化”往复循环反馈机制作用的结果。

只有在此本元层次的理论基础上,我们才能更进一步地探索“儿童早期音乐教育为何往往取得较好的成果 ?”一类的有关问题问题。

根据“人文进化学”有关“人类进化乃是人类生物进化、人类社会进化、人类文明进化之共济、耦合、反 馈、协同进行”的理论,我们在探讨有关“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的具体问题时,必须同时关照儿童生理发育、 社会家庭环境、特定历史文明这样三个密切相关的方面。

就此三个方面比较而言,所谓“儿童生理发育节律以及儿童心理发育节律”的问题,特别值得我们注意。

从胚胎时期开始,个体的发育一直受一定发育“节律”的控制。正如恩斯特·海克尔所说:“胚胎发育是 一种重演性发生的遗传现象”(12),其各个不同的阶段,对应着族类生物进化历史的各个不同的时期。

个体出生之后,其机体的生理发育,仍然有一定的“节律”。中国古典医籍,早就有关于小儿“所以变蒸 者,皆是荣其血脉,改其五脏,故一变毕,辄觉情态忽有异也”(13)的发育节律理论。这里所说的“变蒸 ”,就其“情态”一语推敲,则不仅是对其生理发育节律的描述,而且也是对与生理发育节律密切相关之心理 发育节律的描述。

对此与儿童生理发育节律密切相关之儿童心理发育节律,当代瑞士“发生认识论”的创立者皮亚杰,已有 深入讨论,皮亚杰认为,儿童自二岁至十一岁左右,经历了一个从“前运演”到“具体运演”再到“形式运演 ”的生理一心理发育成熟历程(14)。

其所谓“前运演”,是指儿童已经开始意识到“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已经开始意识到自己(主体) 有别于在其体外“永久”存在着的一些客体,已经开始意识到自己发出动作之后,可以影响客体的位置、方向 等等。只是在此时,儿童尚不能很稳固地建立可逆的(可重复的)、守恒的运演模式,其每一个动作,都带有 即兴的、尝试的意味。

所谓“具体运演”,是指儿童已经可以把一些具体的客体,当做某种运演模式的“算子”,来进行可逆的 (可重复的)、守恒的运演操作;并在此过程中,以自己的动作,赋予这些“客体算子”以某种运演的结构。

所谓“形式运演”,是指儿童已经超越了仅仅作用于“客体算子”的具体运演阶段,开始使用抽象符号以 进行纯粹形式的推演运算。

正是这个“从前运演到具体运演再到形式运演”的儿童生理—一心理发育节律,制约着体外历史文明通过 社会关系网络对儿童发生“文而化之”(牛龙菲,1987)作用的早期教育实践。

在二至十一岁左右的儿童早期教育,除了“语言”之外,其它需要操作“抽象符号”之“形式运演”能力 的学科,如数学、逻辑等,都未能获得圆满的成功;而一些作用于“客体算子”之具有“具体运演”性质技艺 或游戏、运动,却因其适应二至十一岁左右儿童“具体运演”的能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近代“音乐神 童”以及“体育神童”多发的现象,正是一个典型。

对儿童的早期音乐教育,除了“胎孕期”以及“初生期”的“音乐信息刺激”之外,从两岁开始,便可以 让孩子玩弄一些诸如小鼓、小钹等节奏乐器。由于生理的本能,由于生命本来具有的节奏律动,这些节奏乐器 的演奏,对于儿童来说,有一种“先天”的基础。通过这些节奏乐器的演奏,孩子便可以意识到自己的动作与 有节奏的音响之间的“因果性关系”。而所谓“因果性关系”,正是人类认知能力特别是推理性能力的根本基 础。通过“早期音乐教育”,使儿童直接的把握事物之间的“因果性关系”,对于儿童的智力开发具有奠定基 础的重要作用。

对于大多数儿童而言,四至六岁之后,已经可以通过有律乐器的演奏,作用于其有“客体算子”性质的“ 乐响之音”;并在此演奏过程中,把一个一个的“乐响之音”组织成为一首一首的“优美乐曲”;换言之,在 此演奏过程中,以自己的动作,赋于这些具有“客体算子”性质的“乐响之音”以某种可逆的(可重复的)、 守恒的“运演结构”。

不仅如此。儿童在演奏有律乐器的过程中,通过自己的“动作”,把一个一个的“乐响之音”,组织成为 一首一首的“优美乐曲”,便感性直接地把握了“部分”(“乐响之音”)与“整体”(“优美乐曲”)的关 系。而所谓“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之中,“由部分到整体”正是所谓的“综合”;“由整体到部分”,正 是所谓的“分析”。而“综合”与“分析”,则是人类思维之最基本的两种形式。儿童通过音乐艺术的实践, 感性直接地把握“综合”和“分析”这两种最基本的人类思维运演形式,将对孩子一生的智力发展产生重要的 影响。

只是到了十一岁左右之后,孩子才可能凭空意想不发出实际音响的“抽象音符”。此时,儿童的音乐理论 学习才会有令人满意的结果;由“即兴演奏”到“纸上谱曲”的升华,也是一般处于这个阶段。

正是由于以上儿童生理—一心理发育阶段的制约,“音乐神童”中,大多为“演奏神童”或“演唱神童” ,而“作曲神童”则实属凤毛鳞角。而且,即使是“作曲神童”,也只是到了十一岁左右之后,才初步显露其 “纸上谱曲”才能(牛案:而并非由他人对其“即兴演奏”进行“记谱”);真正的艺术杰作,则要在更晚一 些时候,才能创作成功。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人文进化之人类生物进化、人类社会进化、人类文明进化之共济、耦合、反 馈、协同的关系,在童年,主要地受到了人类生物进化之儿童生理发育节律的制约;儿童之心理发育节律,受 其制约,与其同步,有着固有的程序、步骤。

对此天道有常的发育节律,人类只能“道法自然”(15)。《素问》有言:“化不可代,时不可违”; “从之则治,逆之则乱”;“从之有福,逆之有咎”。《灵枢》更强调说:“未有逆而能治之也,夫惟顺而已 矣!”在“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的过程中,贻误时机和拔苗助长的做法,均不可取。

所谓“音乐神童”的多见,换言之所谓“儿童早期音乐教育往往取得较好成果”的历史现象,虽然没有什 么莫名的玄妙,却实在是因为天道的神机。王充在《论衡·实知》中曾说“儿始生产,耳目始开。虽有圣性, 安能有知?项托七岁,【诘问孔子】(16),其三四岁,而受纲人言矣。”同样,我们也可以说:“儿始生 产,耳目初开。虽有灵性,岂能知音?十岁左右,神童造就,其二、三岁,而学习音乐矣。”

只是在这个基础,诸如“音乐世家”这样的社会生态环境,“普遍富裕”这样的历史经济条件,“明星效 应”这样的特定信息刺激等等,才形成了一个相互作用的系统网络,使得更多的音乐神童不断涌现。

当代认知心理学的最新成果之一,就是人们发现:“任何一种认识都与动作有关”;“认识一个客体意味 着把它合并到动作图式中”(17)。

极而言之,人类的一切思维形式,都是“动作思维”的衍化、抽象。可以说,“实践”、“活动”、“动 作”,乃是人类一切智能、一切认知能力的发生之源。人类的“认知图式”,并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对物质 客体的静观反映,而是实践活动过程中能动的施加于客体之上的主体自身“动作”的抽象。

举例来说:“1+1=2”,起初不过是人们把一头牛和另一头牛牵到一起之后,发现它们比单独的一头 牛要“多”。在这里,把一头牛和另一头牛“牵”到一起的动作,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就此意义而言,儿童早期音乐教育中,器乐演奏的训练,具有开发儿童“动作思维能力”的特殊重要作用 。

在音乐艺术中“操而奏之”、“行而运之”的演奏实践,不仅具有一般的“动作”特征,而且直接作用于 主体自身之外的乐器,并作用于具有“客体算子”性质的“乐音之响”使之成为“比音之乐”(18)的“优 美乐曲”,使之具有一定的、可逆的(可重复的)、守恒的“运演结构”。

因此,无论从“动作实践”(演奏)自身,还是从“动作实践”之“认知图式”的成果(乐曲)而言,器 乐演奏都是儿童早期教育过程中,启发儿童动作思维的最佳方式之一。

如果对此问题作更深一层的思考,我们可以发现:儿童的动作思维,与当代最新自然科学、科学哲学的某 些结论,恰有正相吻合之处。

当代自然科学、科学哲学业已指出:所有对实体的“测量操作都是由刚体之间的比较所组成,并通过观察 重合关系而完成。所有空间性的命题仅仅只涉及物体的行为”(19)。因此,在当代自然科学、科学哲学的 文献中,“时间”已经取代了“空间”,“运动”已经取代了“实体”而成为关键的词汇。正如莫里茨·石里 克所说:“世上一切事件都已被解释为运动了”(20)。

其实,几千年来,人类的音乐艺术实践,早就已经把世界万物象征示为运动流行之“乐象”。通过音乐艺 术的实践,人类早已引入了一种类似“向量场”的“参考系”,并在其实际演奏操作中,把握了万事万物之“ 运行动态”的“重演”或“自同态转换”关系(21)。

就此而言,音乐艺术可以看成这样一种“音响动态模型”(22),其“比音之乐”之“乐音关系”,可 以适当地模拟整个万象世界之四维时空连续统的“运行动态”(23)。

儿童在接受早期音乐教育的过程中,尽管并不能真正理解如此深远的理论意义,但在感性直观上,已经通 过音乐艺术的演奏实践,直接进入了“万物同其节奏”(24)、“万物同其态势”(牛龙菲,1993)、 “大乐与天地同和”(25)之“天人合一”的境界;直观把握了“宇宙万象同其道行”的真谛。

但是,不能不强调指出,由于儿童生理—一心理发育节律的制约,这一切只能是感性直观的潜移默化,而 不应是理性自觉的强制灌输。换言之,在对儿童进行早期音乐教育的过程中,应提倡一种“游于艺(26)的 原则,而不要过多附加其它的目的,过多介入除“具体运演”之外的其它内容。

对儿童进行早期音乐教育,无非是使其具备一定的音乐修养,并发展儿童的音乐才能;当然,也可以为某 些儿童将来从事音乐专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但是,由于“攀比”,由于“竞争”,一些音乐艺术自身之外的某些目标,如“进步超人”、“考级顺利 ”、“比赛成功”、甚至“求职如愿”等等,却往往被有适当地过分强调,并造成了儿童、父母、老师不必要 的心理负担。

除了这些附加的外在目的之外,在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的过程中,还有一种倾向,就是过分地追求“解说音 乐形象”(牛案:本文无暇顾及对“音乐形象”概念的批评)而多余介入了“具体运演”之外的其它内容。

虽然不可否认,在整体音乐艺术中,的确存在某些诸如“歌词”、“剧情”、“符号用法”(27)、“ 特定功能”等等的“他律”文明信息;但是,“比音之乐”之“自律信息”与“他律信息”之间,却有着不同 性质、不同层面的相关联系。某些“思想情感”、某些“视觉形象”与“比音之乐”的关联,即使是对于成人 ,也并不容易把握,更不容易言传;对于儿童而言,则困难尤甚。如果这方面要求过多,便会干扰儿童对音乐 艺术的感性直观,诱导一些“幻想型”的儿童产生一些与“比音之乐”风马牛不相及的任意联想。反之,“联 想”的不成功,又会使某些儿童产生“音乐难以理解”的错觉,使某些儿童产生自卑的心理。

其实,对于两岁至十二岁的儿童而言,“早期音乐教育”的重点应该是“具体运演”的器乐演奏,和“动 作思考”的潜移默化。除了演唱适宜的儿童歌曲之外,不应过多介入其它内容。

古往今来的历史事实说明,不管是古代罕见的“音乐神童”,还是近代多发的“音乐神童”,大多是“器 乐演奏神童”、“歌曲演唱神童”。之所以如此,恰正是因为,“器乐演奏”、“歌曲演唱”之“具体运演” 的性质,完全适合于儿童的生理—一心理发育节律。

众所周知,无论是远古的“巫乐”、周秦的“礼乐”、汉唐的“宴乐”、明清的“剧乐”,都负载了音乐 艺术之“具体运演”、“形式运演”之“自律信息”之外的其它大量有关信息—一“他律信息”。因此,中国 古典音乐,大都以成熟的“巫觋”、“乐工”、“家奴”、“戏子”为其主体(28)。孔子所谓“立于礼, 成于乐”(29)者,对这种负载有大量“他律信息”的“礼乐”一类音乐艺术之“主体”,提出了最高的要 求。

只是在近代,相对“自律”、相对“纯粹”的“器乐音乐”兴起之后,才为“音乐神童”的出现,创造了 更为适宜的条件。相对于更加注重“他律”内涵的古代音乐而言,近代较少负载“他街”信息的“纯粹器乐音 乐”,大大减轻了儿童的认知负担。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的理论研究,应当对此加以明晰的说明。

结语

“儿童早期音乐教育”,是一个可以“大做”的“小题”。

由于对“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的研究,我们不仅可以通过一个独特的角度,更加明晰是透视音乐艺术的特 美本质,更加清楚地了解音乐艺术的审美机制,更加深入地把握“儿童早期音乐教育”与“儿童生理发育节律 —一儿童心理发育节律”的内在契合和反馈协同关系;同时也可以进一步讨论不同时期、不同民族之不同内涵 、不同形式之不同音乐文明在“文化成人”过程的不同作用。

希望更多的同人关注于此,并有更加精到的论说面世。

注:

(1) 《有关“人与文化”的两点思考》(署名:思之),载1985年第1期《兰州学刊》,第82 -85页;又载1985年第3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K1历史学》,第53页-56页。

《人文进化学—一一个元文化学的研究札记》,甘肃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年9月第1版。

《知识生态学—一对人类与知识实体关系的新探索》(与人合作,署名:牛龙菲、张一凯),载1990 年第1期《兰州大学学报》,第13-17页;又载1990年第3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B2自然辩 证法》,第65-69页。

《Human-Culture-Civilization Evolutionology and General Evolution Theory》(《人文进化学与一 般进化论》)载1990年第30卷(纽约、伦敦、巴黎、蒙特勒、东京、墨尔本)《World Futures-The Jo urnal of General Evolution》(《世界未来—一一般进化论杂志》),第85-94页。

《异质发生学与一般进化论》,载1992年第5期《哲学研究》,第69-75页。

《“超循环的太极循环”—一人文进化与一般进化的根本内在机制》,载1992年第3期,《晋阳学刊 》,第60-66页。

(2) 同注(1)。

(3) 卡尔·马克思《1844经济学—一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6月第1版刘丕坤中译 本,第80页。

(4) [日]诧摩武俊《儿童的性格与心理》天地图书有限公司)?年版第55页。

(5) [美]弗兰克·戈布尔《第三思潮:马斯洛心理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2月第1版 ,第6页。

(6) 同注(4),第67页。

(7) 参欧阳光伟《现代哲学人类学》,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4月第1版,第138页。

(8) 邱仁宗《认识的立体网络模式》,载1985年第9期《百科知识》。

(9) [瑞士]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商务印书馆,1981年9月第1版,第63页。

(10) 参许金声《人格三因素论—一一种关于健康人格问题的理论设想》(1985年油印稿)。

(11) 参牛龙菲《人文进化学—一一个元文化学的研究札记》,甘肃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年9 月第1版,第191-192页。

(12) [德]恩斯特·海克尔《宇宙之谜》,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3月第1版,第65页。

(13) 王焘《外台秘要》卷三十五《小儿变蒸论》。转引自赵璞珊《中国古代医学》,中华书局19 83年3月第1版,第108页。

(14) 参[瑞士]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商务印书馆,1981年9月第1版,第一章。

(15) 老子《道德经·二十五章》。

(16) 参敦煌卷子《孔子项托相问书》。

(17) [瑞士]皮亚杰《生物学与认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3月版,第8页 。

(18) 参《礼记·乐记》;另参牛龙菲《行象简论》,载《(1991年)意象艺术国际研讨会论文 集》,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1年第8月第1版,第76页。

(19) [德]莫里茨·石里克《自然哲学》,商务印书,1984年11月第1版,第32页。

(20) 同上,第83页。

(21) 参牛龙菲《新的音乐艺术模型—一“自同态转换群集”概说》,载1992年第2期《星海音 乐学院学报》,第48-54页;又载1992年第8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J6音乐舞蹈研究》,第 14-20页。

(22) 牛案,“音响动态模型”,是我在中央音乐学院1985年“《乐记》、《声无哀乐论》学术 讨论会”上提出的概念。参与嵫冉《愈辩愈明真理在—一〈乐记〉、〈声无哀乐论〉学术讨论会记略》,载1 985年第3期《中央音乐学院学报》。

(23) 同注(21);另参[德]莫里茨·石里克《自然哲学》,商务印书馆,1984年11月第 1版,第32页。

(24) 宗白华《美学散步·中国诗画中所表现的空间意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5月第1版 ,第95页。

(25) 《礼记·乐记》。

(26) 《论语·述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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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随着时代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需求,素质教育应从学前儿童早期抓起,从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来说,人类的早期发展是最初、最迅速、可塑性潜能开发最大的阶段。然而音乐教育作为美育教育的一种实施方式,在学前儿童教育中占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这不仅是因为早期音乐教育可以丰富幼儿的生活环境,开发智力,启迪智慧等作用外,而且在培养幼儿感知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及促进素质全面发展等各方面都起着其他学科无法替代的作用。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党和国家向基础教育战线提出的一向全局性任务,是面向21世纪培养跨世纪人才的战略措施,是教育领域自身发展和改革的需要。素质教育,就是对孩子进行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的教育,使孩子成为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科学素质,身心素质和劳动素质,个性得到健康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事业需要的公民。音乐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途径之一,对培养人的全面素质有着其他学科不可替代的独特的作用。学前儿童的早期音乐教育是儿童教育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方式,在以后的素质教育中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本文就为学前儿童的智慧、创造力、陶冶情操等方面起的作用进行粗浅的阐述和探索。

一、学前儿童早期音乐教育有利于启迪智慧和创造力,促进智力的发展

思想道德素质教育,身体素质教育,审美素质教育,科学知识素质教育等,它们概括了少年儿童全面发展的基本内容,而音乐教育对少年儿童音乐素质和智力的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

雨果有一句至理名言:“开启人类智慧的宝库有三把钥匙,一把是数字,一把是天文,一把是音符。”音乐不仅有直接来源于人类多姿多彩的劳动生活,更是激发个体创造力的重要源泉。通过音乐教育可以培养儿童的创造力,启迪智慧,对智力的开发也起到了促进的作用。

就拿4-5岁的儿童学习钢琴来说吧:当孩子一边看曲谱,一边演奏,用眼睛摄取音符,反映到大脑,大脑又很快指挥手臂、手腕、手指以致全身各个部位,进入演奏状态,这个过程既动了大脑又动了手,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是一种多么复杂的体脑结合的高强度“劳动”啊!所以就学习钢琴这方面来说,确实能够提高幼儿的以下反面的能力:1.丰富想象力2.严谨思维能力3.大胆表现能力4.深刻理解能力5.良好协调能力6.沉稳控制力7.杰出的组织能力8.优秀的记忆能力。孩子们通过这样一系列重复的体脑劳动,使他们的身体素质得到一定的提高,他们的思维能力也会更加敏捷,同时也激发了他们的创造力和丰富的想象力,从而促进智力的发展。因此,对学前儿童进行音乐教育是有必要的。

二、学前儿童早期音乐教育有利于陶冶情感,促进审美能力的提高

作为美的王国中的一个宠儿,音乐是培养美感的艺术手段之一,音乐审美教育是审美教育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要对幼儿进行审美教育,最直接,最明显的手段就是用音乐艺术的美对幼儿进行审美教育,音乐以它动听的音响,优美的曲调,鲜明的节奏等特殊的艺术魅力,赢得幼儿的喜爱,使他们在浓厚的兴趣中接受了它的感染和教育。

音乐教育活动如果不是以音乐美的力量来吸引幼儿,打动幼儿,单纯靠活动形式,内容的儿童情趣来取胜,那么幼儿对活动的兴趣就只能停留在活动本身,并不能真正形成对音乐的持久兴趣。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是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作为一种审美教育,对于启迪智慧,陶冶情操,促进幼儿身心的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是通过音乐教育的审美功能来实现的,所以,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必须以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为目的,在教育实践工作中必须紧紧围绕音乐审美能力这一核心来确定具体的教育目标、任务和内容、选择教材教法、设计教育活动。 转贴于  三、学前儿童早期音乐教育有利于身体素质的发展,促进个性形成

音乐情感的艺术,它以悦耳的音响作用于人的兴奋神经,调节情绪,减轻思想压力,医治心理疾病。古代史书《乐记》中谈到“乐行而清,耳聪目明,血气平和……”明确指出了音乐的治疗保健功能。情绪抑郁是人们致病的重要原因,而心绪舒畅可使疾病不治自愈。现代的音乐治疗学,发展了中国古代这种“乐医”理论,利用音乐来治疗心理精神上的疾患。如失眠,可听一些速度较慢、音调柔和的曲调:情绪忧郁,可听些欢快喜悦的乐曲等。

由此可见,音乐教育影响着幼儿身心健康。幼儿时期身体发展正是由大肌肉活动逐步发展到小肌肉的细腻活动。幼儿通过学习打击乐器可以放松地、自由地运用大肌肉、促进小肌肉的发展。他们在打击过程中满足了活泼好动的天性,同时在悦耳和谐声音中享受着乐器带来的快乐,这使他们感到身心轻松愉快,消除了身体疲劳和紧张感。

学前儿童早期音乐教育也影响个性的发展。培养一个孩子好的习惯,纠正孩子不良习惯在早期都是比较容易的,早期也是人性格形成的一个重要时期。幼儿的个性具有一定的倾向性,表现在兴趣爱好上,对待周围事物的态度与行为方式的性格特征上,以及道德品质上。经常进行音乐活动,能培养对音乐的兴趣,发展音乐及其他方面的能力,陶冶情操,养成活泼,开朗的性格等,如;让性格内向的孩子多听一些激昂的乐曲。以调动情趣,激发主动积极性,形成开朗,活泼的性格,让情绪易激动的孩子多听一些柔和,抒情的音乐,能够起到稳定情绪的作用,为日后良好个性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学前儿童早期音乐教育有利于集体主义与协作精神的培养,促进凝聚力的增强

现在的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孩子就是家庭中的“宝贝”“小皇帝”,在家里发号施令,父母围着转,养成了孤僻任性的性格,纪律性抑制能力差。而音乐除了对孩子们进行美德方面的教育外,还能培养他们的团结协作精神。比如:合唱队的排练,都要求大家严格按照乐曲的旋律,音高,节奏,音量,速度等方面的要求唱得一致,如果一个出现错误就会破坏音乐的完美效果。合唱的成功与否,是孩子们集体主义、协作精神的表现,孩子们在演唱中掌握了技能和方法,并不在不知不觉中受到约束,从而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因此,音乐可以增强孩子们的整体凝聚力,在培养集体荣誉,团队精神,纪律性和群体意识等方面,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综上所述,音乐教育是培养幼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教育手段之一,在一切为了孩子发展的今天,个体的发展不是单项的,而是多项的,音乐教育的发展恰恰使其他素质的发展也获得了提高,我们应该教会孩子热爱音乐并让内心感到自在和快乐,应该通过音乐教育,让孩子们的思想、情操得到美的熏陶,使他们的品格在美的感受中得到完善。只有当孩子们增进了审美观念,身心得到平衡的发展,丰富了人生体验,学会了做人的道理,并朝着健康、美好、高尚的方向不断完善自己的人格的时候,这才是素质教育真正要达到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李铮、姚本先,《心理学新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2](日)铃木镇一,《儿童早期音乐教育》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年1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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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1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3)11-0264-01

一、引言

原始的音乐是接地气的、自然的、有机体的、能为每个儿童学会、体验和服务的。而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的主要原则又包含综合性、即兴性、参与性、人本主义、本土化几大原则。其教学原则是以儿童发现自我为宗旨。而学龄前阶段音乐教育是指对3~6岁幼儿的音乐能力做一些更深入细致的了解和分析,让幼儿能掌握基本的音乐感受,发展他们的唱歌能力、节奏把握能力、音乐欣赏能力,让他们感受到音乐的快乐,是学龄前阶段音乐教育的主要目标。斟酌其中利弊,我国未来关于奥尔夫教学法该如何发展、如何去解决由奥尔夫教学法引发的这一系列的问题,则需要教育者、家长、全社会共同努力去解决,使其发挥最大功效。

二、如何解决问题及今后奥尔夫教学法的发展道路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在中国发展所发现的问题还是很大的。现阶段我国学龄前阶段音乐教育是各级教育中较为薄弱和忽视的环节。而学龄前阶段对儿童今后的心理及各方面都有着直接和改变性的影响,可见学龄前阶段教育的重要性,所以教育者与全社会一定要重视、把握好学龄前阶段教育这一重要时期,采用形式丰富的手段让儿童全面、健康地成长。笔者针对上述出现的问题结合中国自身国情和时代特点,对音乐奥尔夫教学法在学龄前儿童音乐早期中的运用做深入分析,以供参考。

(一)解决方法

1.外来方法畸形:教材上,应以引进的奥尔夫教材为蓝本,以我国本土音乐素材为主要内容,按照年龄分册,以便照顾不同年龄和程度的儿童学习音乐,编写具有中国特色的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教材。使用乐曲和乐器上,我国传统音乐是典型的五声调式,特色十分鲜明,使用我国经典曲目,不仅起到教育作用,还可以让我国优秀的传统音乐流传下去。教育者可以研制我们自己的奥尔夫乐器,我国悠悠历史沉淀下来的音乐文化中,不少传统乐器具有音色优美、携带方便、演奏容易的优点,例如箫、陶笛等。怎样在已有乐器上改革创造新的乐器,方便儿童普遍大范围普及使用,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实践。我国虽然已提倡素质教育,但是迫于升学、竞争的压力,音乐学习变成了附加条件和评价儿童的标杆。只有真正是从兴趣出发,不带目的性和功利性,解放儿童学习音乐的包袱,才能发挥音乐对儿童的作用和影响。

2.教学模式:让儿童充分参与、感受学习的音乐,通过教学户外活动,扩大儿童的视野。因为奥尔夫强调“本土性”,教育者可以以此为契机,让儿童了解我国本土传统文化,吸收民族文化精髓,在实践活动感受中加深学习兴趣,强化学习内容,印证学习效果。

3.教育资源不均衡:我国地广人多,南北风俗差异较大,沿海和内陆地区经济差异也大。而不同的地区就有不同的学校和家庭教育理念,所以对儿童音乐教育投资也不尽相同。如今,在相对发达的城市,如北京、上海、浙江已经在一些少年宫、早教中心、培训中心开展奥尔夫教育课程,而且已经相对成熟。那么,在其他地区,教育者可以借助书籍、网络、教育资源共享、经验交流来实现奥尔夫教育的实施。

(二)发展方向

奥尔夫音乐重点注重的是音乐本身,提倡音乐保持其原本性,创新性、即兴性和实际操作能力也十分重要。这与我国现在提倡的素质教育观念不谋而合,因此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有其优势和可实施性。

三、结语

在教学过程中,问题和漏洞还是存在的。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创设奥尔夫特色教学课堂,让幼儿作为主体,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教育者在奥尔夫音乐教学体系的指导下,在现在的教学过程中,要做到举一反三,灵活变通,使得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真正的符合中国国情,融入到日常教学中去。而大环境下,所出现和暴露的问题,不仅需要教育者改正,更需要政府、教育机构、群众和全社会的关心与推进。相信,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在中国能走到更远,走的更好。让中国的学龄前阶段音乐教育与世界真正接轨,最终为中国的音乐教育作出它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曲雅丽.学习奥尔夫教学法的一点启示[J].教育前沿

(理论版),2007(06).

[2] 刘玉蓉.奥尔夫教学法与儿童钢琴即兴弹奏[J].科学咨

询(决策管理),2010(03).

[3] 丛铁军,王朝刚.即兴演奏能力培养的理念与思路[J].

星海音乐学院学报, 2005(03).

[4] 于雪琴.“奥尔夫”的弦外之音[J].现代特殊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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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前音乐中早期音乐教育有利于启迪智慧和创造力,促进智力的发展

思想道德素质教育,身体素质教育,审美素质教育,科学知识素质教育等,它们概括了少年儿童全面发展的基本内容,而音乐教育对少年儿童音乐素质和智力的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

(二)学前音乐教育早期音乐教育有利于陶冶情感,促进审美能力的提高

作为美的王国中的一个宠儿,音乐是培养美感的艺术手段之一,音乐审美教育是审美教育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我们在《对学前音乐教育研究的探索》《关于学前教育中音乐教育重要性的探讨》了解到,音乐教育活动如果不是以音乐美的力量来吸引幼儿,打动幼儿,单纯靠活动形式,内容的儿童情趣来获胜,那么幼儿对活动的兴趣就只能停留在活动本身,并不能真正形成对音乐的持久兴趣。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是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作为一种审美教育,对于启迪智慧,陶冶情操,促进幼儿身心的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是通过音乐教育的审美功能来实现的,所以,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必须以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为目的,在教育实践工作中必须紧紧围绕音乐审美能力这一核心来确定具体的教育目标、任务和内容、选择教材教法、设计教育活动。

(三)学前音乐教育早期音乐教育有利于身体素质的发展、促进个性形成

音乐情感的艺术,它以悦耳的音响作用于人的兴奋神经,调节情绪,减轻思想压力,医治心理疾病。古代史书《乐记》中谈到“乐行而清,耳聪目明,血气平和……”明确指出了音乐的治疗保健功能。情绪抑郁是人们致病的重要原因,而心绪舒畅可使疾病不治自愈。现代的音乐治疗学,发展了中国古代这种“乐医”理论,利用音乐来治疗心理精神上的疾患。如失眠,可听一些速度较慢、音调柔和的曲调;情绪忧郁,可听些欢快喜悦的乐曲等。

(四)音乐教育是全面素质培养中不可或缺的

在《基于素质教育背景下学前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的作用研究》表明从幼儿时期便开始学习器乐的孩子一般都思维敏捷,学习成绩好。孩子们通过器乐的学习可以发展出活跃的智能并形成优良的性格,而这些品质对于他们吸收其他事物以及长大后进行学术研究等都是非常有益的。将来无论他们进入哪一个领域都将展示出他们的才华。

笔者认为,音乐教育是培养幼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教育手段之一,在一切为了孩子发展的今天,个体的发展不是单项的,而是多项的,音乐教育的发展恰恰使其他素质的发展也获得了提高,我们应该教会孩子热爱音乐并让内心感到自在和快乐,应该通过音乐教育,让孩子们的思想、情操得到美的熏陶,使他们的品格在美的感受中得到完善。只有当孩子们增进了审美观念,身心得到平衡的发展,丰富了人生体验,学会了做人的道理,并朝着健康、美好、高尚的方向不断完善自己的人格的时候,这才是素质教育真正要达到的目标。

二、改变幼儿音乐教育现状

(一)在幼儿音乐教育实践中,大胆改革和创新

在目前社会教育机构中进行的集体音乐教育实践,还存在着不和谐的现象,一些教师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将儿童的现实发展与未来发展相互割裂、对立起来;将少数表演出现超常发展倾向的儿童的音乐教育与大多数儿童的音乐教育相互割裂、对立起来;将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学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相互割裂、对立起来。这些观念和由这些观念支持的音乐教育行动,将导致音乐教育投入提高,消耗增大,甚至还会给音乐、社会、儿童发展带来无法预计和估量的损失。所以,在对幼儿音乐教育的深层理解之后,需要进行大胆地改革和创新。

(二)创造良好的幼儿音乐教育环境

1.幼儿园环境:在园内,我们要注意创造出一种美好的音乐氛围,使幼儿自然而然、潜移默化地受到音乐的熏陶。

2.家庭环境:幼儿的一半时间是与父母一起在家中度过的,为使幼儿园的教育得到持续,我们可以帮助家长选择一些适合幼儿特点的乐曲,让幼儿在家中与父母一起倾听。

3.社会环境:在全社会大力提倡树立关心儿童、保护下一代的意识的背景下,一切涉及幼儿健康成长的物质产品及精神产品都应是高标准、高质量。当代的作曲家们应该创作出一些适合幼儿特点的优秀作品。

(三)结合游戏,提高学前音乐教育有效性

篇10

刘沛

   内容提要:本文矫正了有关儿童早期发展的“无知论”观念,提出婴幼儿的认知过程是一个雄心勃勃的学习世界的观点。这种学习的形式,存在于婴幼儿内在固有的美妙的非文本结构之中,并通过系统的动作学习和游戏实现学习的目的和过程。理解早期学习的性质、体系、形式和过程,是音乐教育年龄下移,树立早期音乐经验信仰和赋予儿童早期音乐经验的重要基础。

    关键词:早期教育;学习理论;游戏理论;早期音乐经验

    内容类别:音乐教育

 

               雄心勃勃的学习世界——对婴幼儿

        

“无知论”的矫正

    随着一个新生儿的诞生,成人社会便把自己的理想和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实现这种寄托的道路,是教育。

    然而,早期教育的重要依据,有赖于对儿童早期状态和潜能的认识。儿童早期成长过程,是一个雄心勃勃的学习世界,还是一个混沌无序的无知世界,是教育界对早期儿童受教育起点的根本观点。它强烈地左右着早期教育过程的一切因素,当然,也左右着早期音乐教育的信念和策略。

    遗憾的是,近年来教育史上的一些巨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似乎多数持“悲观”的态度。

    夸美纽斯的《母育学校》对婴儿的观察是:“新生儿的自然知识是吃、喝、睡。”

    洛克在《教育漫话》中的“白板说”是这样描述的:“心如白纸,没有标记,没有观念。”

篇11

中图分类号:G613.51 文献标识码:A

教育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社会活动。人类与其他动物的区别在于,唯有人类才懂得通过教育改进自己。“教育”不仅是“教”,还是“育”;不仅是教授知识技能,还要培育人的品格。杜威提出:“教育者最重大的任务在于帮助塑造人的品格”。而音乐的审美功能与教育功能,使音乐教育可以作为品格教育的一种途径。西方自古希腊起,以柏拉图为代表的思想家把教育作为国家的建设基础,把音乐作为教育的基础。古希腊创建的音乐德学和古中国的儒家的“礼乐”思想有着许多共同点,如重视音乐的德育,把音乐当作教育的手段而不是目的。由此看出,音乐教育与品格教育存在一定的统一性。

英国哲学家、教育家罗素认为: 六岁以前的幼儿期是进行品格教育的最佳时期。这是由于六岁以前的学龄前儿童极易受到外界的塑造。蒙台梭利的研究发现,幼儿具有一种“有吸收力的心理”,他们下意识的感受能力会积极地和有选择地从外部世界中进行吸收,成为他自己心理的一部分。因此,在人类可塑性最强的学龄前阶段,把音乐作为一种手段,利用音乐教育与品格教育的统一性,培养出高尚品格的人才,是教育者的重要职责。

1学龄前儿童音乐教育的本质和目的

学龄前阶段的教育是整个教育的基础,这个时期儿童所接受的教育将会影响其一生的发展。音乐教育者的目标应该使儿童热爱音乐,学会倾听音乐、理解音乐,从听觉到心灵都沉浸在音乐之中。让儿童真正感受到音乐中流淌的智慧和人格的力量,真正被音乐的魅力所打动,从而使灵魂得到升华,变得更高尚、更有智慧。在学龄前儿童的音乐启蒙教育中,努力摸索、探寻教育的方法,创造出富有启发、卓有成效、富于美感的音乐活动形式,包括欣赏音乐、乐器演奏、歌曲演唱、节奏活动、身体律动等等,让孩子通过这些有趣的活动,体会音乐的美感,并学习表现这种美。通过音乐教育的途径,培育儿童的优秀品格。

音乐教育家铃木曾说过:“教音乐不是我的主要目的,我想要造就良好的公民。如果让一个儿童从降生之日起就听美好的音乐并学着演奏,就可以培养他的敏感、遵守纪律和忍耐性格,使他获得一颗美好的心灵。”他始终把“培养孩子成为优秀的人”,作为自己音乐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应该明确的是,早期音乐教育的目的并不是要把每个人都造就成为专业的音乐家,而是让每一个儿童的音乐潜能得到充分的发展的同时,培养品格完善之人才。

2早期音乐教育对品格教育的影响

我国对早期教育的重视已有悠久的历史,从古代文献《大戴礼》、《礼记》和魏晋南北朝时期颜之推所著的《颜氏家训》。近代的康有为主张:“婴儿能歌,则教仁慈爱物之旨以为歌,使之浸渍心耳中。”说明教育婴幼儿唱有关接人待物的歌曲,使之受到熏陶。1912年2月,在《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中》提出“五育”并举思想,认为尽管五育各自的作用不同,然而均是培养“健全人格”所必需的,是统一的整体而缺一不可的。陈鹤琴指出,技术陶冶不能达到音乐教育的目的,音乐教育“应利用音乐来改善儿童的意志,陶冶儿童的情感,使儿童表现真实的自己,导向于创造性的发展。”他认为“我们要凭着音乐的生气和兴味,渗透到儿童生活里面去,使儿童无论生活工作、游戏或劳动的时候,都能有意志统一、行动合拍、精神愉快的表现,使儿童生活音乐化。”

3学龄前儿童音乐教育与品格教育的重任

我们二十一世纪的音乐教育研究者应当遵循音乐艺术自身的规律和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来进行启蒙教育的理念,深入研究适用于我国学龄前儿童的教育。我们要重视对教育自身规律的探讨,用儿童所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进行音乐教育,在提高儿童的音乐能力的同时,促进其品格的发展。抓住六岁以前幼儿敏感性和接受力最强烈的黄金时期,把音乐作为一种手段,通过音乐教育的途径使人的品格得到更好的发展。作为音乐教育研究者,背负着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使命,为教师和家长们提供具有参考价值和可行性的教育方法,担当起培育优秀品格之人才的重任。

总而言之,音乐教育者通过学习古今中外的儿童教育理念与研究成果的精髓,有选择性地借鉴适于学龄前儿童成长需求并符合我国国情的儿童音乐教育理念和教学实践,合理的根据音乐教育与品格教育的统一性,为学龄前儿童研究有目的、有计划的系统的教学方案,以教育人的品格为目地。在学龄前儿童处于“精神胚胎”的阶段,进行音乐教育与品格教育的统一践行。有意识地将音乐教育作为手段,对高尚人格和伟大理想的培育,才是音乐教育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 尹爱青,曹理,力.外国儿童音乐教育[M].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

[2] 许卓娅.学前儿童音乐教育[M].人民教育出版社,2010.

[3] 王懿颖.学前儿童音乐教育[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4] 曹理著.普通学校音乐教育[M].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

篇12

日本著名小提琴演奏家、音乐教育家铃木镇一博士以松本音乐学院的音乐教育为核心的才能教育运动在日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铃木镇一通过大量的教学实践,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开发个人才能,使资质平平的孩子能够成为品德高尚、演艺精湛的音乐家的教育体系。如今,铃木教学法已经推广到全世界,并由原先只应用在小提琴上推广至其他乐器,成为世界著名的四大音乐教学法之一,被普遍认为是最符合人类学习原理的幼儿教育法。

铃木教学法虽然是一种音乐教学,但其影响不仅仅局限于音乐教育,而是涵盖了孩子成长的各个方面。从教育史和教育思想史的角度来看,铃木镇一音乐教育思想的现实意义更为广大和深邃,也具有更广泛的启发和指导意义。

1.早期教育决定孩子的一生。

铃木镇一笃信儿童可能能力的递减法则,也非常重视“0―3岁是人的大脑发育的黄金时期”这一理论。因此,铃木镇一特别重视在发达期内发展孩子的某种能力,以期达到成长的最佳程度的教育实践。铃木镇一的音乐教育实践不仅证明了早期教育能够发展和培养孩子的能力,还发现早期教育进行得越早、越及时,就越能使孩子发挥出超乎寻常的能力。铃木镇一毫不讳言地指出,早期教育是造就天才的良方,天才就产生于早期教育之中。

2.才能并非与生俱来,而是取决于后天科学的培养与训练。

在铃木镇一看来人的能力绝不是――也不可能是――天生的。仅仅是由于后天所受教育的不同,才使人类中有了普通人和优秀者的天壤之别。每个孩子都会有出息,但是关键在于教育者懂得正确的培养方法。在正确的教育方法指导之下,再经过不断的努力,每一个孩子都可以成才。科学的教育和训练完全可以弥补和缩小孩子天赋上的差异。教育者必须从一开始就为孩子的将来做好充分的准备,也就是要给予他们正确的指导,这样,孩子才会有让人满意的前途。

3.家庭教育是孩子成才的关键。

“没有失败的孩子,只有失败的父母。”是对于铃木镇一家庭教育思想的一种诠释。无论什么样的孩子都是可以接受教育的。不管先天如何不足,只要我们精心去培养他,幼苗就能长成参天大树并开花结果。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无论怎样小的事情,一旦发现就付诸行动,在行动过程中不断鞭策自己,坚持不懈地干到底。如此就可以进一步建立适宜孩子学习的环境,培养孩子勤学的价值观,建立孩子对学习的浓烈兴趣,培养不断学习的生活方式,促使孩子不断自觉学习。

4.培养孩子良好的性格,是造就孩子成功人生的重要途径。

铃木镇一曾说:“良好的性格是促进人生成功的一种力量,是造就幸福、成功人生的关键。反之,不良的性格也会成为阻碍人生成功的障碍。”对孩子的教育,除了促使他学习知识之外,更应把培养他优良的性格放在很重要的位置。要让孩子具备各种能力和美德,应该一开始就从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上对他进行长期的性格培养。性格的基础就在早期家庭生活之中,父母的态度,家庭气氛,都会慢慢改变孩子的性格。

铃木镇一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法源自几十年前的日本,由于中日两国的国情存在众多的差异和时代的巨变,我们必须根据中国的国情和新的时代要求对其进行深刻的思考和提炼。

1.站在优化全民族整体文化素质的高度来审视铃木音乐教育思想。

铃木镇一的音乐教育思想发源自二战战败之后的日本,与当时日本国内普遍的“自强”信念是相契合的。其目的是使日本民族未来的主人翁能够拥有优秀的能力和全面的素质,使战败的日本能够迅速重新崛起。铃木镇一的这一思想无疑对优化中华民族整体文化素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铃木镇一在音乐教育中始终贯穿和渗透的意志品质教育是我们需要学习和借鉴的重要方面。音乐在塑造人的灵魂和品格方面有它独特的功能。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召唤,合理把握铃木镇一音乐教育思想的核心精神,就能更好地实现全民族整体文化素质的提升和优化。

2.教书育人要坚持以品德教育为本。

铃木镇一音乐教育实践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接受铃木镇一才能教育的人中,能用小提琴演奏巴赫、莫扎特曲目的儿童就超过20万人,其中有的儿童仅有三四岁。如此巨大的成功无疑在当代社会是极具诱惑力的,如果家长只是盲目追求这样的成功,进而产生急功近利的错误想法就会贻误孩子一生,产生无法弥补的恶果。事实上铃木镇一的音乐教育思想和实践的真正目的恰恰是最单纯的――把孩子培养成正直高尚的人。事实上,父母培养孩子的唯一重点是使孩子拥有美好的心灵。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父母的榜样作用是举足轻重的。培养孩子具备尊重他人、谦虚礼让、公平参与等良好品格,父母必须首先从自身做起,点滴做起,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长期培养。

3.将“鼓励教育”与“挫折教育”科学地结合。

铃木镇一主张在孩子做好一件事情后,就应当给予真挚的赞美,这种方式比其他任何方式都更能激励孩子热爱生活和取得成就。在鼓励的作用下,孩子可以认识到自己的潜能,不断发展各种能力,成为生活中的成功者。同时,也要认识到人才成长的一般规律,逆境、挫折的情境更容易砥砺意志,而且在逆境中经过挫折的锤炼成长起来的孩子更具生存力和竞争力。铃木镇一相信每个孩子内心深处都有一个“自我帮助系统”,这样的系统会在处理挫折的过程之中,接纳各式各样处理不同危机的“方法”。如果我们能够科学地将“鼓励教育”与“挫折教育”结合起来,就可以更好地指导儿童教育,发挥更大的教育实效性和优越性。

综上所述,以铃木镇一音乐教育思想为核心的铃木镇一教育思想在当代儿童教育中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以哲学家爱尔维修的名言为本文作结:即使资质一般的孩子,只要教育得法,也都能成为非凡的人。我认为这也正是铃木镇一教育的核心思想。

参考文献:

[1]许卓娅编著.学前儿童音乐教育.人民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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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音乐能力倾向的含义

能力倾向(aptitude),是指人类在学习某种事物之前,对学习该事物所具有的潜在能力。〔1〕能力倾向通常分为两种:普通能力倾向(general aptitude)和特殊能力倾向(specific aptitude)。普通能力倾向指人类普遍具有的一般能力倾向,包括智力、言语能力、数理能力倾向等;特殊能力倾向指个体在某一特定领域表现出的特殊能力倾向,例如舞蹈能力、美术能力倾向。音乐能力倾向是一种特殊能力倾向,通常指个体学习音乐所具有的潜在能力,有预测个体在音乐领域的学习可能达到何种程度的作用,因此是个体学习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基础。

2.音乐能力倾向的研究历程

早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德国的施通姆普夫(C. Stumpf)和匈牙利的雷维兹(G. Revesz)就开始通过简单却系统的小型音乐测试对儿童的音乐能力倾向进行探究。1919年,被称为美国音乐心理学之父的西肖尔(Seashore)研发出了第一个标准的音乐才能测试工具《西肖尔音乐才能测量》(Seashore Measures of Musical Talent)。这个音乐才能测试工具旨在测定个人在音乐、语言、自然环境和人类实践活动中的听音能力,适用于任何语言、任何民族和任何文化。〔2〕它的出台标志着音乐能力倾向的研究正式成为一个科学化的研究领域。它先后在1939年和1961年作过两次修订,对于今天的音乐能力倾向研究依然具有重要意义。其后,《夸尔瓦瑟戴克马音乐测验》(Kwalwasser-dykema Musical Test)《德雷克音乐能力倾向测验》(Drake Musical Aptitude Tests)及《温格音乐智能标准化测试》(Wing Standardized Tests of Musical Intelligence)等测试工具相继推出,掀起了学界对音乐能力倾向研究的热潮。

二战后至20世纪60年代,音乐能力倾向研究处于停滞阶段。其主要原因是,音乐教育界对音乐能力倾向的理论产生了争议,尤其是以西肖尔为代表的音乐能力倾向先天论同以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院默塞尔教授为代表的后天论相互对峙,致使人们对于音乐能力倾向的认识无法统一,从而客观上影响了该领域研究的发展。〔3〕另一方面的原因是,很多音乐能力倾向测验工具出现了信、效度问题,导致研究结果难以为信,进而导致音乐能力倾向理论无法对音乐教学产生有实际价值的指导作用。

在这种背景下,怀着挖掘和发展每个儿童的音乐潜力,让儿童在音乐的陶冶下成为享受音乐之美、拥有音乐教养的文明社会人的理想,戈登基于其多年从事音乐学习过程与个体差异关系研究的经验,重新编制了系列科学化、标准化的音乐能力倾向测验工具,从而把音乐能力倾向研究推向了新的高峰。

二、戈登音乐能力倾向理论的內涵及要点

1.戈登音乐能力倾向理论的内涵

戈登认为,音乐能力倾向是学习音乐的潜能,〔4〕这种潜能是与生俱来的,是个体进行音乐学习的基础,是遗传与早期经验结合的产物。它受先天禀赋和后天环境的双重影响。戈登通过研究发现,音乐能力倾向水平在人群中呈正态分布,与智商分布情况极为相似。音乐能力倾向高于或低于平均水平的人数均约为14%,另外,只有约2%的人音乐能力倾向非常高或非常低。〔5〕戈登认为,与智商相同,个体的音乐能力倾向是可变和发展的,儿童早期的音乐环境质量是决定其音乐能力倾向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戈登非常注重早期儿童的音乐教育。

在定义音乐能力倾向时,戈登还特别强调其与音乐成就之间的关系。他认为,音乐成就是习得的音乐。〔6〕诸如器乐演奏和声乐演唱,这些更多依靠音乐技巧和相关训练获得的音乐成就是无法用来评定个体的音乐能力倾向的。音乐成就是个体在习得音乐知识与技能后的外在音乐能力表现,音乐能力倾向则是个体进行音乐知识和技能学习的潜在能力。音乐能力倾向是音乐成就获得的前提与基础,因此,一般而言,高的音乐成就意味着高的音乐能力倾向,而高的音乐能力倾向不一定代表高的音乐成就,因为音乐成就的获得还依赖于系统的音乐技能知识学习与相关训练。对此,现代心理学的大量研究也已证明:能力倾向是个体学习的潜能,而成就是个体学习的成果,虽然高成就的人必定具有较高的能力倾向,但能力倾向高的人不一定表现出高成就。〔7〕

2.戈登音乐能力倾向理论的基础

1975年,戈登提出听想(audiation)一词。该词是戈登取audition和ideate两词的词义自造的合成词。其中audition是名词,表示听觉的行为或机能;ideate是动词,表示形成观念或进行思考。1999年,新版英文字典加入了关于听想一词的解释。但对于听想一词的含义,戈登曾进行过多次重释。2011年,戈登对听想所作的最新解释是只有经过大脑听想的声音才是音乐,个体在脑中对耳朵听到的熟悉或陌生的声音进行同化和理解时,听想便发生了。〔8〕实质上,听想就是用音乐的语言和思维来聆听、分析和学习音乐。

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戈登的听想不是音乐想象或音乐联想。音乐想象预示着可能出现的生动的音乐图景,不需要对音乐本身的同化和理解,而听想却需要。〔9〕也就是说,听想这一过程是在对音乐本身的同化和理解之上结合音乐展开的想象,它是个体对音乐的意义进行建构的过程,而不是一种忽视音乐本身,天马行空的幻想。

戈登认为,音乐听想是音乐能力倾向发展的基础。如同语言学习的听、说、读、写过程,个体只有在音乐思维的基础上对聆听到的音乐加以合理内化、平衡、重新建构,才能不断促进音乐能力倾向的发展。因此,戈登的音乐学习理论重视教学生学会对音乐进行听想。他曾说过,假如你能够听想音乐,你就可以学会创作和即兴创作。〔10〕

3.戈登音乐能力倾向理论的维度

长期以来,音乐心理学家对音乐能力倾向的理解一直存在着格式塔完形理论和原子理论两种对立观点。以欧洲学者为代表的格式塔论认为,音乐具有一元性,或者说具有整体性,因此音乐能力倾向应按各部分能力组成的整体来评定,且音乐能力倾向与个体智力水平高度相关。而以美国学者为代表的原子论者则走向了另一极端,认为音乐能力倾向是多向度、多维度的,它包含多种能力成分,但这些能力与个体智力水平无关。戈登的音乐能力倾向理论与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类似。他认为,同多元智能理论一样,个体的音乐能力倾向也是多方面的,每个方面的发展程度是不同的,各个方面的发展水平与总的音乐能力倾向水平具有密切关系。也就是说,戈登所认为的音乐能力倾向具备完形论和原子论的双重特征,是多维度能力。他认为音乐能力倾向由音乐创造力、音乐记忆力、音乐智力、音乐表现、音感、节奏感、声感、音高、音色、音质、音准、平衡、调性、力度、速度、旋律、风格、和声、重声、辨别时间等至少二十个维度组成。戈登认为,其中的调性与节奏感是最为重要的两种音乐能力倾向。〔11〕关于音乐能力倾向的测量,戈登认为,应将其看作是由局部构成的整体。

4.戈登音乐能力倾向理论的发展

在戈登之前,许多学者,如皮亚杰、布鲁纳、蒙台梭利等都支持这样一种观点:学前期音乐能力倾向的发展对幼儿今后各方面能力的发展以及最终达到的水平极为重要。〔12〕戈登的大量实证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

戈登发现,儿童的音乐能力倾向是可变的、发展的,以9岁为分界点可分为发展期(0~9岁)和稳定期(9岁以后)。大约9岁之后,儿童的音乐能力倾向水平趋于稳定,很难再像9岁前那样呈持续增长的发展状态,虽然儿童音乐能力倾向测试的分数会逐年增高,但该分数在团体中所处的百分等级范围相对不变。〔13〕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儿童9岁之后进行的音乐学习是无效的,而是意味着儿童音乐能力倾向稳定后的水平会影响甚至制约其后天音乐成就的获得。也就是说,9岁以前是对儿童进行音乐教育的最佳时期,这一时期如果忽视对儿童的音乐教育会导致其音乐能力倾向的衰退,乃至消失殆尽。〔14〕由此可见,早期音乐教育对个体一生音乐能力的发展至关重要。

5.戈登音乐能力倾向的测试

戈登主持编制了多套音乐能力倾向测试工具,根据其对音乐能力倾向发展的划分理论可分为发展期音乐能力倾向测试和稳定期音乐能力倾向测试。其中,发展期的测试工具有《初级音乐听想测试》(简称PMMA)、《中级音乐听想测试》(简称IMMA)以及《奥迪》(Audie),稳定期的测试工具有《音乐能力倾向测试》(简称MAP)和《高级音乐听想测试》(简称AMMA)。MAP是戈登最为著名的音乐能力倾向测试工具,自出版以来已在美国等世界上10个国家得到了广泛运用。

戈登强调,音乐能力倾向测试工具的使用主要是为了帮助家长和教师了解儿童目前的音乐能力倾向发展水平,检验家庭或集体音乐教育的有效性,并对音乐能力倾向发展水平滞后的儿童进行个性化的帮助和指导,而不是对儿童音乐能力进行评价与筛选。〔15〕

三、思考与启示

戈登的音乐能力倾向理论为早期音乐教育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戈登通过大量实证研究证实,9岁之前,儿童的音乐能力倾向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从出生到6岁的这个阶段对个体的音乐能力倾向发展极为重要,这个阶段的音乐能力倾向发展会受环境与教养的交互作用影响。戈登的音乐能力倾向理论对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1.正确看待幼儿的音乐成就,努力促进幼儿音乐能力倾向的发展

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会根据一个人的音乐成就水平来推测其音乐能力倾向,例如她钢琴弹得那么好,因为她是一位音乐天才他唱歌走调,因为他音乐天赋不高,这是一种普遍但又失之偏颇的认识。教育者与家长要明确认识音乐能力倾向与音乐成就的关系,不能以幼儿的音乐成就来判断其音乐能力倾向的发展水平,更不能指望通过大量的音乐知识学习与技巧的训练来发展幼儿的音乐能力倾向。音乐能力倾向是与生俱来的潜能,并且在9岁之前是不断发展的,以技能训练为依托的外在音乐成就无法真正反映幼儿实际的内在音乐感知与学习潜能。因此,以音乐成就来评估儿童音乐能力倾向发展水平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虽说高音乐成就的儿童具备高音乐能力倾向,但不能说低音乐成就儿童的音乐能力倾向就不高,教育者与家长要正确看待儿童的音乐成就。

戈登的音乐能力倾向理论告诉我们,早期音乐教育对保持及促进兒童音乐能力倾向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早期非正式或正式的音乐学习经验对幼儿音乐能力倾向水平的维持至关重要,早期刺激性的音乐环境缺失会导致幼儿音乐能力倾向的衰退,甚至消失殆尽。〔16〕因此,教育者和家长要及早对幼儿进行音乐启蒙,避免错过音乐能力倾向发展的最佳时期,以努力促进其音乐能力倾向的发展。

2.注重学前期非正式的音乐教育与指导

非正式或正式的音乐教育及指导对维持儿童与生俱来的音乐能力倾向具有重要作用。戈登的非正式音乐教育是与正式音乐教育有明确的学习目标、专门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组织相对的概念。与正式音乐教育不同的是,在非正式音乐教育中,教师不注重对幼儿进行音乐知识和技能的教学。〔17〕戈登指出,非正式音乐指导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适宜于0~3岁幼儿的非结构化的非正式指导,即家长或教师对幼儿的音乐学习没有设定明确的教学目标,也没有具体的计划;另一种是适宜于3~5岁幼儿的结构化的非正式指导,此时,家长或教师应为幼儿的音乐学习制定专门的计划,关注幼儿在音乐学习中的体验,但对于幼儿实际能达到何种音乐成就没有期望和要求。

戈登认为,幼儿早期的音乐教育应以非正式的音乐教育和指导为主,正式的音乐教育和指导则可从幼儿5岁以后开始。这一观点与我国于2012年颁布实施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出的艺术领域的感受与欣赏和表现与创造的目标不谋而合。学前期作为幼儿音乐能力倾向发展的关键期,教育工作者最重要的是要帮助幼儿获得丰富的音乐感知和体验,使幼儿能专注于自己的兴趣、经验和音乐学习过程,并善于表达和想象,在此基础上产生即兴创作的可能。在学前期,幼儿园教师和家长应注重对幼儿开展非正式的音乐教育指导,即为幼儿创设丰富的音乐环境,结合体态律动、戏剧表演和音乐游戏等引导幼儿多样化的音乐感知与体验,要更多关注幼儿在音乐活动中的情绪状态和学习品质发展情况,而不是音乐成就。即使是在学前中后期开始引导幼儿开展正规的音乐知识与技能学习,教师也宜将较为抽象的音乐知识,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加以呈现,切忌盲目灌输,已免导致幼儿对音乐学习产生厌恶之情。

3.重视聆听的音乐教育价值,为幼儿创设高质量的浸润式音乐教育环境

音乐是听觉的艺术。音乐与语言一样,是以听为基础的。个体在还未出生时,就可以听见外界的声音了,刚出生不久的婴儿虽无法理解听到的声音,但这并不影响他对外界声音的无意识吸收,这种无意识吸收可为其日后有意识的语言和音乐发展做好准备。有研究表明,幼儿在3岁前无意识吸收的语言数量和质量直接关系到其日后语言表达与阅读能力的发展,早期丰富的语言环境对幼儿日后的语言表达能力有重要影响。戈登认为,与语言学习一样,早期丰富的音乐环境对幼儿的音乐能力发展也有重要意义。婴幼儿只有及早接触音乐,才能无意识地积累音乐经验。婴儿虽然还无法理解听到的音乐,但这种无意识的经验积累是其日后有意识聆听的基础。人类的语言思维活动依赖语言,同样,人类的音乐思维活动依赖音乐语言,音乐语言的积累是音乐思维活动重要的基础与前提。戈登认为,只有大脑中有一定量的有关各种旋律、节拍节奏规律、不同调式风格等音乐语汇的积累,个体才能有可能对所听到的音乐进行理解、同化,从而为正确的传达与表现奠定基础。幼儿在音乐环境中聆听及无意识积累的音乐语汇的数量和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其日后的音乐听想能力,并影响其音乐能力倾向的发展。因此,一个高质量的浸润式音乐环境对于学前儿童来说具有重要价值。

然而现实中,除部分以艺术教育为特色的幼儿园,许多幼儿园班级中很难见到独立的音乐区角,有些班级甚至没有任何与音乐活动相关的材料。音乐区角是幼儿能够自主感受与欣赏、表达与创造的音乐学习空间,是高质量的浸润式音乐教育环境在幼儿园区角创设中的重要体现。高质量的音乐区角既要求空间位置选择适宜,又要求环境创设舒适且富有童趣;既要求投放的音乐活动材料具有安全性、丰富性、多样性和有效性,又要求能根据本班幼儿的兴趣、需要和能力不断变更材料,从而使幼儿在高质量的音乐区角活动中实现音乐能力倾向的发展。此外,幼儿园教师和家长还可将音乐融入到幼儿的一日生活之中,如,平时注重选择多种风格(如不同时期、文化、节拍、调式)的优秀音乐作品供幼儿欣赏,注意采用多种形式(如集体和个人聆听、亲子聆听、体态律动、音乐游戏与戏剧表演等)引导幼儿聆听音乐。

此外,高品质的音响设备也是高质量音乐教育环境创设的关键因素之一。高品质的音响设备不仅能够实现对音乐作品原声音质的还原、更好地表现音乐作品之美,还能够避免劣质音响效果乃至噪音对幼儿听力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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