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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监理的职责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3 15: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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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监理的职责

篇1

一、引言

当前在学术界针对工程造价管理模式有着比较一致的看法,即在建设工程管理领域,尤其是工程造价管理领域存在3种模式:以美国代表的北美造价管理体系、以日本为代表的工程积算制度体系和以我国香港地区为代表的工料测量体系。三种模式它们各有特点:美国工程造价管理是重视监督,日本工程造价管理是计价依据细分,我国香港地区工程造价管理是专业化与标准化。而国内公路行业工程造价管理现状是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通过了解国内的管理模式,才能摸透它的利益主体,厘清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将能更好的为工程项目服务。

二、公路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造价在这里一般指建设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者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而工程造价管理就是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具体指为了实现投资的预期目标,在拟定的规划、设计方案的条件下,预测、计算、确定和监控工程造价及其变动的系统活动。其基本内容就是合理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以求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就是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采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和切合实际的计价依据确定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决算;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就是在优化建设方案、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把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控制造价在这里强调的是控制项目投资。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首先,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是全过程的,涉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各个要素,涉及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的利益,涉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之间的关系。其次,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不确定性很强的工作,任何一个公路工程从项目决策到竣工交付使用,都有一个较长的建设周期,在预计工期内,有许多影响工程造价的动态因素,就使得工程造价在整个公路建设期中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所以直至竣工决算后我们才能够最终确定工程的实际造价。另一方面,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中,项目的造价控制紧紧围绕着三大目标:工程造价、工期、质量。这种目标控制是动态的,并且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始终。

三、政府部门

政府部门也就是代表国家,国家通过基本建设计划和有关政策、法律从宏观上对基本建设投资进行管理和控制。

(一)职责

1、工程建设前期的职责

国家对工程建设前期的造价管理属于宏观管理范畴,国家作为工程造价的宏观管理主体,主要是进行宏观指导、监督、控制。主要表现为:(1)国家要有效地进行造价管理,首先应该规范建设市场,完善市场体系,建立有效的市场机制,充分利用价格杠杆和利益机制来调节工程建设各利益主体的行为,抑制投资主体的投资冲动,使工程项目的立项符合国家在一定时期经济建设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规划。再就是要“强化”预算约束,控制好投资规模;(2)国家可以通过立法和司法来建立和规范工程造价管理领域的秩序,使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化、法制化;(3)国家可以引导投资者可以投资哪些产业、利用政府职能部门功能对造价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前期审查和以及通过行政法规指令等方式,对工程造价管理活动进行控制。(4)利用经济政策、经济杠杆和经济方法做好工程造价管理。

2、设计阶段的职责

国家对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主要通过基本建设程序和基本建设计划,对设计文件的审查与审批等方式来进行。初步设计经过审批,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即可进行项目的技术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阶段。对技术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文件,特别是概(预)算文件,要在设计评审的基础上,由国家有关机构进行审批。

3、施工阶段的职责

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国家对工程造价的管理通常采用法律、法规的形式来进行宏观调控;通过全国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投资完成情况的统计信息,为国家制定宏观投资政策提供基本资料;通过工程开工前审计、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的监督来保证国家在工程建设上的各项技术经济政策能够得到遵守。

4、其他职责

政府部门对项目建设分工明确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对于重点建设项目建立台账制度,实行项目投资动态管理;参与标底的评审,保证它的合理性等等。

(二)利益诉求

就整个项目建设,对国家而言从始至终都是考虑的国家利益以及对社会公众负责,所以从立项到竣工验收试运,实行全过程监控,减少资源的消耗,合理降低造价,维护公共利益,使质量更佳、经济更省。

四、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即建设单位,它作为公路项目的发起人和投资者,受到资本运作利益最大化的驱使,对公路工程的控制贯穿始终。

(一)职责

1、工程建设前期的职责

项目建设前期造价管理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建设单位的投资决策和项目实施的技术经济效果。所以要严格的履行:(1)通过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咨询单位进行工程建设前期的可行性研究。(2)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与承担任务方签订委托合同。(3)对可行性研究承担单位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认真的审查和评估。(4)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审批权限,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审批。(5)委托有资格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资源勘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等等,并对工作成果进行严格审查、鉴定和验收。(6)编制设计任务书。(7)择优选择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并认真组织对初步设计文件的评审,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

2、设计阶段的职责

进行设计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并实行合同制且对设计过程和质量进行社会监理;认真组织对设计图纸和概(预)算文件的审查和验收;要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对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上报审批。

3、施工阶段的职责

编制完善的、符合实际的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确定合理的标底价并按规定报批且择优的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选择适合工程特点、建设单位管理水平等的工程承包合同形式并制定完善的合同文件;认真做好施工条件准备工作,为工程开工提供必备条件;按时筹集工程建设所需的资金,按照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期中支付证书、最终支付证书中的款额向承包人进行费用支付;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对技术和经济比较后确定;严格履行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发包人方职责,对于发包人方造成的损失应合理的给予补偿;在施工的过程中,要经常地巡查工地,掌握工程施工的全面情况;参加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在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及时的办理费用结算;工程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上报。

(二)利益诉求

以最小的资金投入,换取最大的利益收获,在保障项目质量的条件下用经济的方式得到有实力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保障工期与质量。通过调整资金、概算一系列手段,控制造价管理,更好更快的完成项目建设。

五、承包人

承包人是指有一定生产能力、技术装备、流动资金、具有承包工程建设任务的营业资格,在建筑市场中能够按照业主的要求提供不同的建筑产品,并获得工程价款的建筑业企业。

(一)职责

1、工程建设前期的职责

承担可行性研究的设计、咨询单位是工程建设前期造价的直接管理者,要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来估算项目的投资额和收益额并进行项目的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来确定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以及经济上是否合理。主要是通过以下方式管理:(1)认真组织项目可行性的工作队伍;(2)要对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实行目标控制和过程控制;(3)加强对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要认真校核(复核)、审核,确认无误后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给委托单位;(4)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和评估中提出的问题及需要补充研究或修改的部分,及时组织人员认真进行补充研究或修改,然后提交复审;(5)组织技术过硬的设计队伍人员编写质量合格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文件。

2、设计阶段的职责

(1)设计单位

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设计规程来确定设计方案,结合图纸选取正确参数按《概预算编制办法》确实工程造价;推行限额设计,使设计先进合理且造价得到控制;协调配合发包人,加强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进行工序控制,严把工序的质量问题;对设计图纸和概(预)算文件加强复核和审查。

(2)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在设计阶段接受发包人的委托而进行设计监理,那么监理单位应对设计工作的质量、设计文件的质量、设计进度、工程造价编制负有检查与监督的责任。

(3)造价咨询单位

造价咨询单位在设计阶段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单项工程预算编制是否真实;预算项目是否与图纸相符;若多个单项工程构成一个工程项目时,要审查工程项目是否包含各个单项工程,费用内容是否正确、项目是否齐全等;预算是否控制在概算允许的范围内。

3、施工阶段的职责

(1)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在施工阶段主要职责:全面熟悉、深刻理解招标文件,特别是与工程费用支付有关的内容;积极做好进场准备,认真编制和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切合实际且可行的施工施工计划,确保工程开工后施工的连续性与均衡性;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做好成本分析和成本控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做好与工程费用支付有关的资料收集、整理和积累工作,以便进行费用结算;认真对工程计量和工程费用支付表报编制,及时向发包人进行工程费用的结算。

(2)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在施工阶段要做好设计交底;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及时给以配合;对设计变更要遵循设计变更原则;参加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对工程正确使用和维护提出意见,以降低发包人的使用和维护费。

(3)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根据合同文件要求,按规定的规则测定已完合格工程的数量;按规定在正确时间计算和核定支付款额,核签期中支付项目的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根据工程实际,正确确定工程变更价格或费率,处理索赔,进行价格调整;按合同条款规定处理工程量清单以外、合同以内支付项目的支付;站在公正的立场处理建设单位和承包人的纠纷。

(4)造价咨询机构

造价咨询机构主要是利用社会中介机构的公正性、独立性、客观性执业准则,对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进行客观、公正、独立的审查或审计。包括:招标标底的审查、工程价款结算审查、竣工决算审查和审查(核)报告。

(二)利益诉求

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人是对项目法人负责的,在保障项目质量和项目法人的利益的条件下,可以最大限度合理的为本单位争取利润,创造良好的收益。

六、结论

公路工程造价的管理核心就在于对公路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其根本就是为了工程的整体利益,所以需要理解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中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三个利益主体政府部门、项目法人和承包人在决策、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中的地位、作用和介入程度都是不相同的,从而造成其利益和职责均不相同。所以我们要明确的分清三个利益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职责和利益诉求,将对整个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着不可忽视的便利。(作者单位:1.昆明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昆明海巍科技有限公司)

基金项目:云南省公路工程造价信息数据挖掘与应用技术研究项目(云交科〔2007〕(A)2-14)

参考文献:

[1]刘尹生.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4

[2]云南省交通厅公路工程定额站.云南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文件汇编[G].云南,2007

[3]刘燕,涂忠仁,沈其明.公路工程造价编制与管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1.7

[4]许青.浅谈公路工程造价管理[J].学理论,2009(25)

[5]梅志宏.对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认识及建议[J].法制与社会,2008(14)

[6]周航.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探析[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4(6)

[7]杨成忠,王淑芳. 公路建设项目承包商的风险管理探讨[J]. 中南公路工程. 2004(04)

[8]吕志勇. 浅谈公路工程项目投资的风险管理[J]. 山东财政学院学报. 2004(06)

[9]杨宝君. 国际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应研究的几个问题[J]. 技术经济. 2003(12)

篇2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也在不断加大。电力作为最重要的基础能源之一,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这种市场背景下,开工建设或已经建成投产的大型电力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国内电力行业的垄断格局逐步被市场化经济所打破,各大电力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电力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以及更好的实现企业目标,就必须对其所建设的电力工程项目的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全面预算作为一种最有效的管理手段,也逐渐获得了这些企业的青睐。

中国电力工程项目自从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以来,历经多年的实践与发展,其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对控制项目成本费用,保证目标利润起到了积极作用,为项目带来了管理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全面提升。但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电力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也在不断地变化,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项目全面预算管理始终没有形成系统的体系,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执行的过程中暴露出许多问题,其中一个主要问题就是没有明确的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和部门划分。

一、存在问题:没有建立明确的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

建立一个健全完善的预算管理组织体系,是全面预算管理规范有序进行的有力组织保障,更是全面预算管理功能得以充分发挥作用的关键因素。要解决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所存在的问题,首先就是建立预算执行责任体系,明确项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以确保预算机制的有效运作。从目前的预算执行的情况可以看出,全面预算的工作有些流于形式,并没有完全发挥其指导、管控项目的作用。没有建立明确的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同时没有明确的职责划分是其中两个最重要的原因。

(一)预算管理的组织结构不合理,缺少专职管理机构

由于项目在启动之初,设置组织结构并没有考虑设置独立的预算管理部门,仅仅是在现有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将预算管理的各项工作划分到各个部门中去。导致了员工在对预算进行管理时往往都是以自我为中心,不考虑其他配合部门的因素,缺少相互衔接和有效地沟通。这将导致部门和预算管理委员会上报的预算计划不准确。这种状况对于希望达到较高管理水平的项目来说是十分不利的。

没有成立专门的全面预算管理部门,就无法设置专门的岗位针对项目预算管理独立实施差异分析、绩效考核等工作,也就无法确保整个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科学性、客观性。

(二)全面预算管理职责不明确

预算制定部门与预算执行部门的职责相脱离,各预算参与部门未能真正参与到全面预算管理的编制、执行及控制体系中来,导致职责和责任划分不明确。没有明确的责任划分,必将导致预算在执行过程中与初始目标相脱节。

由于职责划分不清,并且缺乏专职预算管理机构及专业人员对预算管理的有效实施充当辅助及监督作用,在确定预算目标时,对于指标的合理性很难做出专业判断,而没有经过专业评估就直接下达的目标,很难被各预算执行部门所接受。这也是产生对于全面预算管理的抵触情绪的根本原因。

二、优化措施:建立完善的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并明确各自职责

项目实施全面预算管理,首要设计一个预算管理的组织体系,这一组织体系必须体现出项目各层次之间的权力和职责的划分,使预算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组织机构和编制机构能够发挥各自在组织体系中的作用。由四个部分组成,分别是预算决策机构,预算组织机构、预算编制机构和预算执行机构。主要包括:项目经理办公会,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及全面预算责任网络。

(一)预算决策机构

项目经理办公会是全面预算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审批项目的预算方案。通过项目经理办公会授权,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下达正式的全面预算管理方案。

(二)预算组织机构

项目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全面预算方案及预算管理制度,并负责将项目经理办公会的有关预算的决议和项目预算方案落实在项目日常的全面预算管理中。

(三)预算编制机构

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是全面预算的编制机构。与以往的项目不同,在组织结构将增加一个独立的预算管理部门--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的出现改变了之前由财务部兼管项目预算管理工作的局面,使得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在项目上有了专门的归口管理部门。

(四)预算执行主体

篇3

一、当前监理公司工程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缺乏工程成本管理意识

监理公司和一般的公司不一样,一个监理的工程项目一般要跨度几个会计年度,同时其成本构成也相对较简单,不似于建筑施工企业那么复杂。监理公司的工程项目成本主要以人工费用为主,大概占所有工程成本的60%,其它费用如办公费、业务招待费、折旧费、水电费、咨询费、审计费等只占总成本的一小部分。在实际工程监理中可以发现,很多监理公司的工程监理都是以人的监管为主,而很多项目负责人在监理过程中会出现人为地审批各种支出,缺乏事前的预算规划。这样难免造成了一个监理项目效益的好坏往往要受到项目直接负责人性格的影响,如果项目工程的管理者是节约型的话,其工程项目的支出就会得到控制,而相反,如果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奢侈型的话,工程项目的支出就会多一些。

2. 委托业主的行为没有规范

监理公司在工程成本管理上是一种受托的关系,因而业主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程度,以及建设目标的如期完成。有的业主对于监理公司的工作干预过多,有的业主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下方的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而实际上,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者,业主既然委托了监理,就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该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而业主所要做的应该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3. 没有能够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的作用

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公司里面的主力军,是作为公正第三方业务展开的主要负责人,工程师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按照委托方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目前,我们发现很多监理企业只是将公司内部的工程师当成承包商的质检员,这是一个错误的认识。要知道工程项目的监理工程师承担的东西远远比质检员多得多,工程项目的各项验收都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

4. 有些监理公司工程成本管理的预算工作不到位

监理公司的工程成本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所以预算工作对于整体工程成本的管理而言是至关重要的,项目预算是一种有效进行事前预测和事中控制的重要手段。在一个项目的实际执行过程中,项目计划和成本费用预算即使做得再仔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事情也并不总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成本费用预算只是工程项目控制的第一步,实际执行中还需要监理管理人员不断进行调整与控制才能保证一个工程项目的成功实施,成本管理工作才能达到预算的工作目的。因此,当前我国很多监理公司不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预算管理是不对的,这样不仅不利于工程项目的有效开展,也会不利于工程项目在以后执行中的有效控制。

5. 监理制度的覆盖范围不够全面,缺少事后考核的监理制度

监理制度作为监理公司开展工程项目的原则和基础,应该是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以及后来的保修阶段。然而,我们分析发现当前我国很多监理公司只是将监理工作局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工作人员接受委托后,建设的工程项目立马开工,造成监理工程师只能是一边干工作一边熟悉情况,很多时候监理工程师对于工程项目的了解并不深入。对于水利方面的工程来说,这方面尤其应该值得商酌,水利工程一般来说规模相对较大,技术比一般的工程项目要复杂一点,工程的时间跨度也比较大,影响因素众多,这种监理制度的不全面性会对监理公司所负责的工程质量产生直接的影响,使得很多监理公司没有办法及时且全面地对工程项目进行事后考核监督。

二、完善监理公司工程成本管理的措施建议

1. 监理公司应该建立高度的工程成本管理意识

监理公司应该在管理者与项目负责人之间建立高度的工程成本管理意识,要让工程项目负责人明白成本意识不只是财务人员的义务,要明白负责人有意识的控制是可以起到减低成本、提高利润的目的的。另一方面,公司应该向每一个员工强调工程成本意识的重要性,要让员工明白高度的工程成本负责意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关键需要。所以,不管是工程项目负责人,还是监理公司的每一位员工在平常工作中,都应该以高度负责的意识去控制支出,自觉地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成本。要将工程成本的意识变成企业的一种理念,融入到企业文化之中。此外,财务人员和项目负责人等应一起进行成本分析,从中得到成本降低的关键所在,慢慢地培养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意识。

2. 合理有效地规范业主的行为

针对当前业主不规范的现象,监理人员应该尽力熟悉监理委托合同,审时度势,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从大局出发,以顾客第一,树立为业主服务,对业主负责的精神。只有这样才能够取得业主的信任,以便于监理工作的展开。规范业主的行为,使业主转变计划体制下的观念,以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可以通过对业主招标或为业主投标的方式来解决业主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3. 应树立监理工程师的权威,使其能够独立行使职权

由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现今在很多工程监理中有相当多的是建设单位说什么就干什么,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性不够,因而应该加强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切实履行建设单位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只有这样才能防止职责不清。当然监理工程师也要听业主的,要严格履行委托合同中要求的职责,对社会负责。同时,监理公司还应该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和合同的规定,独立行使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对社会负责。因而,监理公司既要对建设单位负责,又要对社会负责,从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来说,这两个职责是一致的,且业主与监理单位这两类法人之间是一种平等关系,是一种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更是相互依存的紧密关系。此外,应该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对项目系统内的建设主体纵向强制性管理和项目系统内监理公司的横向管理,使监理公司在工程管理中的权威性和作用强化起来。

4. 编制有效的工程成本管理预算,加强工程项目预算的实施

篇4

随着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土建工程项目的数量越来越多,其虽然在较大程度上确实促进了城市的发展和进步,但是这种数量的增加也容易表现出一些杂乱性问题,导致一些事故的产生,这一点在施工质量方面表现较为明显。基于这种土建工程项目的具体落实来看,为了有效规避这些问题的发生,监理工作的落实是比较重要的一项举措,而监理工作的执行在当前却存在着一些制约和限制因素,这也就需要进行不断完善和创新,促使其确实能够在整体施工质量的保障方面提供较强的作用效果。

1土建工程监理问题分析

在现阶段土建工程项目的具体施工处理中,相应的监理工作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方面。虽然按照相应的规定和标准,人们已经在各个土建工程项目落实中明确了监理工作的必要地位,但是在实际落实过程中却依然存在着一些较为明显的问题和缺陷。这也就制约了监理工作对于土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保障效果。详细分析,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土建工程监理受重视程度程度不高

在当前很多土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落实过程中,虽然监理工作已经成为了其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从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执行中来看,这种监理工作的受重视程度还存在着较为明显的不足和缺陷,往往将监理工作当作一种摆设存在,没有能够较好发挥出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作用效能。监理工作人员在具体施工处理中的权利也存在着明显的欠缺,如此也就必然会严重影响到土建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执行效果,质量控制作用缺失。

1.2土建工程监理体制存在欠缺

对于现阶段我国土建工程项目的落实来看,其在监理工作的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还表现在执行体制方面,相应的土建工程项目没有基于监理工作构建较为合理的体系,进而也就难以维系和保障监理工作价值的充分发挥,最终也就必然会导致土建工程项目各类质量缺陷问题得不到有效监管。这种土建工程监理体制方面的欠缺还表现在具体的监理权力和职责的混乱性上,监理工作人员不能明确自身的监理职责,并且也不具备与之相匹配的监理能力,最终也就很可能会导致工作落实效果不足。

1.3土建工程监理的全面性不足

对于当前我国土建工程项目的具体落实来看,其在实际监理工作的执行中同样也表现出了一些问题和缺陷,尤其是从监理工作落实的全面性角度来看,其落实程度并不理想,存在的监理漏洞和缺陷较多。这种土建工程项目监理的任务要求是比较多的,相应的监理内容较为复杂,各类施工材料、各类施工机械设备以及施工人员,都需要进行全面监管处理,而这也就加大了监理工作的难度,导致其容易在监理工作落实过程中出现较大的偏差问题,漏洞较多。

1.4监理人员素质方面的问题

随着土建工程项目施工难度的加大,相应的监理复杂性也正在不断提升,这一点也就对于监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监理人员具备较高的素质和能力,进而才能够满足于该方面的需求。但是在具体的监理工作执行中,因为监理人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不高带来的问题还是比较明显的,其很容易导致监理工作的执行能力不强,在标准和规范的落实方面也存在着较为明显的问题,进而也就必然会影响最终整个土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的落实效果。

2土建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措施

结合土建工程项目施工处理中监理工作的落实来看,其在施工质量的保障方面能够体现出较强的积极作用效果。为了有效提升其质量控制水平,保障土建工程有效落实,又需要重点针对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细化,其中比较重要的举措有以下几点:

2.1提升监理工作重视程度

为了保障土建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能够在实际落实过程中表现出较强的工作效能,还需要重点从重视程度方面进行不断优化。这种重视程度方面的提升,主要就是要求在整个土建工程项目的执行中应该明确监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并且给于其实际监理权限,能够促使其在土建工程项目的执行操作过程中具备较强的控制效力。比如对于监理工作人员发现的各类施工质量偏差问题来看,必须促使相关施工人员能够遵循监理人员的要求进行高效落实,进而才能够有效提升其监理的实际价值,避免出现因为监理工作的重视度不够而影响监理作用的现象,更是要避一些将监理当作摆设问题。

2.2明确监理职责

确保土建工程项目中施工监理工作的有序落实,还需要重点从监理的职责明确方面进行完善,这种职责的明确其实并非单纯指监理工作人员应该承担的一些监理任务,在相应的监理整体制度方面,均需要进行不断完善,促使监理工作能够成为土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此也就能够有效提升其整体落实效果,规避各类监理混乱性的产生。围绕着这种监理职责的明确来看,其必须要重点从各个土建工程项目施工任务入手进行分析,保障相应的监理工作能够得到较好落实,并且能够和相应的监理工作人员形成匹配的关系,进而才能够保障监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并且同时避免出现一些监理漏洞或者是空白问题。

2.3细化土建工程监理目标

为了促使土建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能够在具体的施工处理中表现出较强的质量控制效果,还需要重点从监理目标的明确方面进行优化。这种监理目标的明确需要进行细化,将所有的监理目标和任务进行详细规划和分配,进而也就能保障土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表现出较强的质量控制效果。尤其是对于以往施工处理中容易出现质量隐患的材料缺陷问题、机械设备运行故障问题以及技术操作偏差,更是需要进行详细分析,促使各个内容均能够有专业的土建工程监理人员负责,进而也就能够保障其有序性和可靠性效果,规避各个方面存在的影响问题。

2.4提升土建工程监理人员综合素质

土建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要想表现出较为理想的质量控制作用效果,还有赖于土建工程监理人员自身能力和素质的优化提升。这也就需要重点围绕着相应的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促使监理工作人员能够具备理想的职业匹配性,能够承担自身应有的责任和义务,降低监理中出现的偏差问题。对于上述各项细化目标的监管能够全面有效,如此才能够保障其质量控制效益的实现。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于土建工程监理工作的落实来看,其积极作用和价值还是比较明显的。为了充分提升监理工作在质量控制方面的积极效益,必须要从重视程度提升、制度完善、目标细化以及人员素质提升等各个方面进行探索,保障监理工作的有序完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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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佟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研究[D].吉林大学,2015.

篇5

1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

1.1对于工程监理的一点拙见

电力工程中常常会提到工程监理,懂行的都不陌生,主要指的是工作人员在我国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监督工程的完成。每个工程都需要监理,在项目开始前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履行职能,监督电力项目的始终,最终达到提高整体水平的效果。

1.2何为工程项目管理

前面我们介绍了工程监理,了解了监理相当于监督者,而工程项目管理则是调度管理每一项目的人力物力,使得相互协调。管辖范围比较大,它主要包括工程项目计划管理和项目中各项紧急事项的管理,目标任务的设定和调整,资金的预算和实际的分配、各项人事间的调度、所需材料的打理、与相关单位的信息交流等等一系列琐碎而又必须的工作,最终的目标是实现项目的合理化,顺利完成任务,体现的是对项目各个环节的细节化而又不忽视综合性的管理。甚至有权管理项目中的每一个人。

1.3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联系

我们大可以这样认为,工程监理属于工程项目管理的,监理在项目管理中所占比极很大地位也很突出,工程项目管理包括了项目监理。但是二者之间的关系远远不是这么的简单,法律的认可度和要求就不一:工程监理有法可依且有法必依,而工程项目管理就没这么的正式,它只是一种平时工作中比较提倡且流行的管理方法而已,法律的约束力比较小。同时,在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主体上二者也有差距,工程监理要求严,它的实施单位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求必须注册了相关程序并得到审批的一些企业才能实施。而工程项目管理在任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每个单位施工的时候都必须有的一个环节。

2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因为我国国情的需要,电力工程与其他行业相比,具有许多独有的特点。因它的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协调配合,所以专业人员需求多、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也比较大、对项目的安全要求也高、且需要许多相关单位来配合的同时还要考虑建设周期和场地选择的问题,这样的特殊情况就对工程监理提出了比其他行业更高的要求。但是现在我国的电力工程监理也许多的不足与缺陷。比如说按规定电力工程在开始之前就需要监理和相关工作的进行,但是往往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这样的话就有可能造成项目实施中的安全隐患,出现一些无法预料的事故只有重视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才行。一般的项目建设中都要经过投标招标、开工建设、项目总结等流程,按理说应该在开始前监理工作就做到位了,但事实却是在投招标阶段监理工作不到位,在施工阶段才介入。这样的话明显的问题便是只注重实践操作而忽视理论建设。还有监理工程师对于自己的身份和职责未明确。在项目实施中监理工程只负责监督,但是因为他们需要相关的管理机构来执行且与项目的具体建设不交叉使得一些管理人员把管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进度当成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忽视本职工作,影响了整个项目的进度的同时影响了监理工作的合理开展。因为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是有责无权。最终许多工作无法正常的展开。而工程监理中若是有问题的话会对整个电力工程带来安全隐患,无法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通过一系列的实地考察研究可知因素有很多,首先是我国尚未有完整成熟的相关法规,一切都在摸索建设中造成了执法依据的困难。还有整个的监理体制也未完善,相关机构之间权责不明、监理工程名不副实等等都是我们目前需要注意并改进的。

3电力工程项目存在的一些问题

因其特殊原因,电力行业具有垄断性,因此还保留了传统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没能做到与时俱进鸟换炮。该种模式影响下使得项目的法人没有把监理人需要负责的问题脱手,仍是一把抓,这就使得监理工作人员的监理职责大打折扣。因为现在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没能实现无缝对接,管理工作没能得到很好地开展。同时与之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仍在建设之中,缺乏严格的要求造成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不能达到有效的统一。分析完他们两者之间存在的问题之后我们就要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让二者紧密结合,共同的服务于现行的电力企业,使其发展的越来越好。

4如何更好的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

改革现有的监理企业体制,走独立自主发展新路,紧跟时代潮流,借鉴外国经验,在人才管理与吸收、利待遇制定和业务拓展等方面与国际惯例接轨,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引进人才的同时也要培训原有的员工,促使整个公司学习进步,按照对人才复合型、外向型和开拓型的要求,要培育本公司的骨干且留的住人才。不仅如此,还要抓住大好趋势,趁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走出国门积极主动的多与外国资本合作。争取在国内的外资项目上与外国项目管理公司或咨询公司合作进行项目管理。不断地借鉴学习外资公司比我们有优势的地方,不断地累积经验,最终达到走出去的效果。注意总结经验,管理好项目的全过程。总而言之,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对于一项工程的意义重大,我们要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在未来的日子了不断地总结,发展,使得每个项目都取得成功,追赶世界潮流。

参考文献:

[1]陆宗武.我国电力工程项目代建制模式的选择研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2).

[2]刘劲松.浅谈电力监理管理的方法和意义[J].中国电力教育,2010(07).

[3]赖庆隆.浅论电力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J].中国科技信息,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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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建设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及区别

我国自1988年在全国八市二部开始建设工程监理试点以来,到1996年转入全面发展阶段,至今已十多年了,社会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逐渐有了认识,对建设工程监理也有了清晰的定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0329—2000)给建设工程监理下的定义是“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它包括了建设前期的工程咨询,建设实施阶段的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直至建设后期的运转保修在内的各个阶段的监督与管理。人类把有组织的活动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连续不断、周而复始的活动,人们称之为“作业或运动”(Operations),如企业日常生产产品的活动;另一类是临时性、一次性的活动,人们称之为“项目”(Projects)。一个工程从投资研究开始到竣工验收及投产,就具备“项目”的特点,所以我们把工程的建设过程称为一个项目。因此,简单地说对工程项目进行的管理就是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工程项目管理是项目管理代表业主方,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或服务,而监理企业或公司则是一种有偿的技术技能服务,它不具备项目管理企业更加广泛的职能和职责。 而且监理制度推行的本意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原有的建设管理模式,但由于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项目法人不可能将投资、进度、合同管理等都交给监理人去做。国家的政策法规又规定建设单位必须要有监理,则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只有质量管理交给监理公司来进行。虽然近几年对建筑安全监管十分重视,各地均发文要求监理也要对安全负监管责任。这一系列的定位,职责的界定使建设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之间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差距。

2 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误区和主要问题

建设工程监理制从推行之初到现在一直存在争议,焦点是业界及社会各界对这一工程管理制度中的许多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看法,建设工程监理如何培育、发展乃至规范,政府、企业和市场作出了不同选择,导致了主观愿望良好的制度逐渐背离了市场,走入了误区,工程监理企业的正当利益受到损害,全行业在一个畸形的环境中生存,建设工程监理的实践与国际工程管理惯例不能接轨。

2.1 建设工程监理就是工程质量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职责原本应当概括为“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但是随着工程造价和工程咨询(投资)业务的分切,原本包罗万象的建设工程监理只剩下了质量监督的内容,建设监理从引进到现在,发生了质的变化。在目前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体制原因、机制不配套原因,使原本监理单位的职责多被拆解,该做的没做够,该给的没给到,不该担的却担着。监理的四控制“即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职能多被大大弱化,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工程建设中的监理工程师也就是质量检验员。面对于工程建设中的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指标、设备采购与建造等内容服务却基本不涉及。正因为如此,建设工程监理变成了业主单位聘请的工程质量监督旁站人员,有些业主单位甚至认为聘请工程监理纯粹是为了满足国家法规的要求,是应付上级政策的对策。正是由于对前期阶段监理的缺失,使得前期阶段在功能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图纸的完善性等多方面不够完善和健全,直接导致施工阶段设计变更较多,工期失去控制,成本预算超出范围,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严重的时候大大影响了整个工程的建设。

2.2 建设工程监理对业主行为无规范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完成。业主方往往是出资方,因而相当一部分业主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对于大型的项目,有时业主还要自行组织一套人马来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造成极为不良的后果。从理论上讲,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人员,业主委托了监理,就应由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一些决策也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去实施,而业主真正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这似乎是一个很容易处理和解决的问题,但是在实际工程建设项目中,由于对业主缺少规范,往往由此出现了许多问题。

2.3 建设工程监理缺少高智能人才

自从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以来,对监理费的收取逐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有的项目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具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和高管理能力的人才不愿意到监理行业来。有些高智能人才即使愿意从事这个行业,也由于监理企业无力常年聘用,他们多为临时工,有项目需要时被招聘过来,项目完成后即解除聘用。由于建设工程监理基本上是属于施工队伍的“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与真正意义上的项目管理有很大差距,它们并未进入前期的科研和采购范围。因此它们也缺乏适合项目管理的人才,尤其是经济、管理、商务和法律等方面的人才,而目前工程监理企业所有的人才则对这些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严重不足。基于以上原因,导致了专业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工程建设任务的急剧增加,而合格的监理人员又严重不足,使各监理企业和单位只有大量聘用非工程专业人员来充当监理人员。因此使得监理人员的结构不合理,职责宽泛,素质不高,加之监理单位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训费用少,人员调动困难等,使得整个监理行业很难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3 工程项目管理的意义和要求

工程项目管理是建筑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因为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建筑市场的规范也得到大大提升。目前从理论上讲,业主方可以自行完成项目管理中的部分任务,但是从技术管理,经济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多项业务职能上,业主的能力是与专业机构的能力无法对比的。对投资方的业主而言要配建各专业齐全的基建班子,是人力、物力所不允许的,而且是十分困难的事情。正因为这样,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则为投资方业主提供了可以解决这些困难的途径。这也是工程项目管理得以发展的基础。而一个以质量监督为主要职能的工程监理企业,就势必要向工程项目管理转型和发展。 而要成功向工程项目管理转型和发展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

3.1 组建工程项目管理所需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工程项目管理从项目建议书阶段就开始了,历经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施工招标、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试运行和项目后评估等一系列过程,因此对人才的要求,特别是高智能、高素质人才要求十分苛刻。监理企业要过渡和转型成为项目管理公司就要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上下大功夫。要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采取积极的措施,引进急需的人才去实现专业功能配套,功能补全。除此之外,还应采用不同类型的各种培训,如对员工的项目管理基本知识培训和着重实务实用的专题性培训以及实用外语能力培训等,提高员工的能力。通过以上这些手段,建立起一支具有复合型和开拓型能力的,懂设计和管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3.2 建立自己严谨独特的标准和工作规范

在我国现阶段,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项目管理唯一标准和工作规范。项目管理不同于工程监理。它除了自身完成相应的专业服务外,还要担当起项目策划及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负起组织协调等主导作用。因此项目管理企业应建立具有自己特色并且更为严谨的业务标准和工作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应该和企业自身的内部基本管理制度结合起来,体现自己企业的文化和精神设计,这些标准和工作规范应该成为企业员工的业务手册,成为保证企业正常运作的另一重要资源。

3.3 积极进取,开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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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建设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正因为二者之间的区别,工程项目管理是项目管理代表业主方,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或服务,而监理企业或公司则是一种有偿的技术技能服务,它不具备项目管理企业更加广泛的职能和职责。 而且监理制度推行的本意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原有的建设管理模式,但由于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项目法人不可能将投资、进度、合同管理等交给监理人去进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又规定建设单位必须要有监理,则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只有质量管理交给监理公司来进行。虽然近几年对建筑安全监管十分重视,各地均发文要求监理也要对安全负监管责任。这一系列的定位,职责的界定使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之间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差距。

一、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监理就是质量监理

监理企业的职责原本应当概括为“三控、二管、一协调”。但是在目前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体制原因、机制不配套原因,使原本监理单位的职责多被拆解,该做的没做够,该给的没给到,不该的却担着。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职能多被大大弱化,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工程建设中的监理工程师也就是质量检验员。面对于工程建设中的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指标、设备采购与建造等内容服务却基本不涉及。正因为如此,工程监理变成了业主单位聘请的工程质量监督旁站人员,有些业主单位甚至认为聘请工程监理纯粹是为了满足国家法规的要求,是应付上级政策的对策。正是由于对前期阶段监理的缺失,使得前期阶段在功能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图纸的完善性等多方面不够完善和健全,直接导致施工阶段设计变更较多,工期失去控制,成本预算超出范围,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严重的时候大大影响了整个工程的建设。

2.工程监理对业主行为无规范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完成。业主方往往是出资方,因而相当一部分业主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对于大型的项目,有时业主还要自行组织一套人马来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造成极为不良的后果。从理论上讲,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人员,业主委托了监理,就应由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一些决策也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去实施,而业主真正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这似乎是一个很容易处理和解决的问题,但是在实际工程建设项目中,由于对业主缺少规范,往往由此出现了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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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当前,我国的建筑行业随着时间的流逝,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进步,来符合时代的需求为目的,不断地扩大建筑行业的整体范围,为适应当代的人们需求,建筑的整体结构越来越复杂,需要的技术越来越复杂,需要的资金越来越庞大,使得现代的建筑行业整体难度越来越大。因为这些切实的需求,我们建筑人需要随时了解时代对建筑行业的需求,灵活地应用工程监理制度与工程项目管理体系的方法,使我们在进行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能够得心应手,并且能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拥有最高的效率。当然,现实的情况非常严峻,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总会有一些遗漏,目前的好多问题我们必须去面对,比如现在的许多工程建设单位能力高低不同,施工的质量也是良莠不齐,无法保证统一的建筑质量要求,这些问题很多时候会影响整个工程的安全与质量,我们必须严谨对待。

1对于工程监理内涵

在建筑行业中,工程监理专业是一个独立的、以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为目标的监察性质的专业。在所有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工程监理人员认真负责、严谨监察都会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建筑工程本身能有一个优秀的质量。一个建筑工程项目开始之初,需要向专业的工程监理机构下达委托申请,由监理机构派遣专业的、高效的监理人员到达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既而跟踪检查整个工程施工流程,对所有的环节、工艺进行监察,以此来确保整个工程能够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依靠前期预算的资金、保证质量并且符合设计图纸具体的要求的前提下保护合同双方的权利与利益,减少因各种行为伤害到业主的权益的情况发生。

2对于工程项目管理内涵

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具有较强的规划性,是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与工程子项目都有着绝对的控制能力的管理体系。在我们进行一个具体的建筑项目时,首先我们要根据建筑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具体需求,结合实际的现场情况、设计部门的设计要求进行统筹规划,制定出符合各方要求的建筑项目可行性报告。在建筑项目开始之后,工程管理单位与人员还需要跟进建筑工程具体的建设项目,严格依照原本设定的工程项目进度计划进行监督,把握好建筑工程项目的大方向,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稳步推进,尽量减少影响工程进度的意外事件的发生,同时对整体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确保建设单位能够按照设计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让建筑工程项目完美交工。

3浅析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相关性的差异部分

首先,工程项目管理是一种带有规划指导性质的监察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在接受委托后,需要对整个工程的建设进行监察,并且承担相应的责任。工程项目管理单位需要对接工程项目中的各个施工单位,督促各建设单位严格依照建设初期设定的工程建设规划进行工作,对每一阶段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把关,还要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及时反馈信息,让设计部门及时更正设计要求,提升设计的可行性,并且监察施工现场施工安全工作是否到位。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责,那就是对工程建设资金制定出合理的支出方案,有效地管理资金流动,确保以现有建设资金最大限度地建设出高质量的建筑。而另一个工程监理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其主要的职责是保证建设单位的施工工艺与施工质量、场地人员设备安全。工程监理是细节化的监察单位,他要求每一个监理人员深入到工程项目建设的每一个节点,在细微处发展问题,解决问题,让影响工程进度与工程质量的问题消失在萌芽中。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两个单位虽同有监察职责,但是两个单位的侧重点并不相同,工程项目管理更加侧重于统筹规划与方向进度计划的指定,属于前期工作,而工程监理更加侧重于建筑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细节监督管理,工程监理在项目施工中监察质量,督促建设单位的安全措施,严格管理控制建筑对环境的影响。

4对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之间的相关性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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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U412.36+6 文章编码

一、工程项目管理的目的是项目管理单位运用知识、技能、工具和技术从满足和超过项目业主对项目的需求和期望。在工期、投资和质量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以使业主获得最大效益。工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工程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建设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二、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工作有:

l、工程项目计划管理和综合协调。主要过程是:收集各方面信息制定汇总成一份连贯、一致的计划书,通过规定的工作实施计划,根据客观变化了的情况,及时、有效地调整计划,加强控制以确保计划目标的实现。

2、工程项目各阶段任务划分及目标确定。确定工作范围、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对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由综合管理部门及时收集信息,分析、调整、控制,以各子项目的目标实现保证总体目标实现。

3、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及过程控制;工程项目从项目建议书批准之日起就应抓进度管理,确定各种项目可完成时间,分析各活动之间依赖关系,确认过程所需时间、制定进度计划,调整和控制进度的变化,控制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特别是复杂大型的工业建设项目,绝不能仅仅控制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而应控制影响工程项目的全部条件的进度。

4、投资控制及费用管理。根据资源需用计划及价格测算所需资金,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并分配到各单项工程和各项工作之中。从工程项目设计开始就应严格控制,限额设计,通过控制设计变更和减少承包商的索赔,达到投资控制的目标。

5、质量管理。确定工程项目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定期评价总体项目执行情况,以提高各相关单位、人员满足质量标准的信心。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与质量目标的符合性,制定相应措施,消除导致不满意情况发生。

6、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管理。

7、采购管理和项目风险管理。

三、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是:“三控”、“两管”、“一协调”

1、工程进度控制是指项目实施阶段(包括设计准备、设计、施工、使用前准备各阶段)的进度控制。其控制的目的是:通过采用控制措施,确保项目交付使用时间目标的实现。

2、工程质量的控制,实际上是指监理工程师组织参加施工的承包商,按合同标准进行建设,并对形成质量的诸因素进行检测、核验,对差异提出调整、纠正措施的监督管理过程,这是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在履行这一职责的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不仅代表了建设单位的利益,同时也要对国家和社会负责。

3、工程投资控制不是指投资越省越好,而是指在工程项目投资范围内得到合理控制。项目投资目标的控制是使该项目的实际投资小于或等于该项目的计划投资(业主所确定的投资目标值)。总之,要在计划投资范围内,通过控制的手段,以实现项目的功能、建筑的造型和质量的优化。

4、合同管理。建设项目监理的合同贯穿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或终止等活动的全过程,目的是保证合同得到全面认真地履行。

5、信息管理。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是围绕着动态目标控制展开的,而信息则是目标控制的基础。信息管理就是以电子计算机为辅助手段对有关信息的收集、储存、处理等。信息管理的内容是:信息流程结构图(反应各参加单位间的信息关系);信息目录表(包括信息名称、信息提供者、提供时间、信息接受者、信息的形式);会议制度(包括会议的名称、主持人、参加人、会议举行的时间);信息的编码系统;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保存制度。

6、协调是建设监理能否成功的关键。协调的范围可分为内部的协调和外部的协调。内部的协调主要是工程项目系统内部人员、组织关系、各种需求关系的协调。外部的协调包括与业主有合同关系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协调和与业主没有合同关系的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及人员的协调。

四、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之间的区别

工程项目管理是项目管理代表业主方,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或服务,而监理企业或公司则是一种有偿的技术技能服务,它不具备项目管理企业更加广泛的职能和职责. 而且监理制度推行的本意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原有的建设管理模式,但由于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项目法人不可能将投资、进度、合同管理等交给监理人去进行. 国家的政策法规又规定建设单位必须要有监理,则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只有质量管理交给监理公司来进行。

五、工程项目管理的意义

工程项目管理是建设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因为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建筑市场的规范也得到大大提升. 目前从理论上讲,业主方可以自行完成项目管理中的部分任务,但是从技术管理,经济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多项业务职能上,业主的能力是与专业机构的能力无法对比的. 对投资方的业主而言要配建各专业齐全的基建班子,是人力、物力所不允许的,而且是十分困难的事情. 正因为这样,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则为投资方业主提供了可以解决这些困难的途径. 这也是工程项目管理得以发展的基础. 而一个以质量监督为主要职能的工程监理企业,就势必要向工程项目管理转型和发展。

六、当前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的差距及原因分析

根据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管理内涵及特点,针对当前工程监理企业现状,差距是明显的。虽有部分监理企业承担了一些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也是不全面,不系统的。大多数监理企业距工程项目管理相差很远。主要原因有:

1、监理企业定位及政策不符合推行监理制度的初衷。监理制度的推行本意是改革原有建设管理模式,推行现代化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在计划经济影响十分顽固的15年里,项目法人不肯将投资、进度、合同管理放权给监理人,既然法规规定必须请监理,只有质量管理一项了。由此形成了对质量工作"政府监督、社会监理"的定式。之后的一系列管理条例、文件都十分突出监理对质量负责。近期因安全问题十分突出,各地发文要求监理负责安全监管责任。这一系列定位、职责的界定,限制了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企业发展的进程。

2、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目前的监理单位很难全面涉足真正的项目管理。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能在体制改革中已有很大突破,但各自站在不同角度了一系列规章,硬是把一个工程项目管理肢解成一块块。如:资质管理规定使监理企业无所适从,没有业绩不增项,没有资质不准越级,那么到底鸡和蛋是什么关系?一个大型工程项目要涉及各种资质。只能有一项资质承接一业监理,所谓甲级资质可跨行业往往行不通。又如:把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全过程切割为:设计监理,招投标,造价咨询,审价、设备制造监理,采购招标,加上前期工程咨询资质等各种要求。虽然我们办了几年资质,至今也没有搞全,真是很难跨入真正的工程项目管理单位。

3、工程监理企业自身建设不具备承担工程项目管理的条件。目前监理企业良莠不齐,形式各异。有挂靠的,有出租资质的,有低价抢业务的,也有视监理工程为儿戏的。凡此种种,在社会上形成不良影响,因而相当一部分业主对监理承担全过程管理不放心。凡大型工业项目,业主方也都要组织一套班子来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高智能人才进监理公司无法发挥作用。长此以往,除少数有实力的监理公司外,将被社会所淘汰。尽管有些监理企业承担了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也基本上局限于施工队伍的"三控,二管,一协调",大都未进入前期科研和采购范围,与真正意义上的项目管理有差距。监理企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缺乏适合项目管理的人才,尤其是经济、商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不足。缺乏项目经理,双语人才,市场调研人才,方案设计和审查专家,经济评价和投资估算人才,融资管理和企业管理人才。复合型人才和熟悉国际惯例的能从事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的人才。由于对监理企业定位影响和企业间不公平竞争,不仅人员素质低,结构不合理,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训费用少,人员调动困难,很难形成具有核心竟争力的项目管理企业。

4、千军万马齐挤独木桥。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是很有发展前途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行业,国内与建设有关的行业正兴起组建项目管理公司热浪。从咨询机构、设计勘察单位、施工企业、大专院校、监理企业、甚至某些与政府相关的中心、研究会等,也纷纷改制或组建项目管理公司,其学说理论来自各流派。在这些竞争体系中,监理企业由于历史短暂,自身缺陷等原因,是无法与有实力、有权力、有后台的行业相抗衡。在千军万马齐过这一独木桥中,也许有几个幸运儿可以凭关系、实力挤进项目管理企业,绝大部分将被挤入水中或未过桥就先夭折。

七、结束语

虽然工程建设监理在目前还有一定的市场,但是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发展,建设监理势必要向项目管理企业转型. 除此之外为了满足业主方获得最大效益,工程监理趋向项目管理也是必然趋势,只有这样才能使建设监理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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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设单位管理工程项目的问题

建设单位是否能负责管理自己的工程建设,正在我国的通信工程建设中,一直是颇有争议的一个问题.尽管站在分工要专业的立场上来看,社会化的通信工程项目管理是主要方式,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仍然不能排除有较强管理能力的业主自己全权负责建设自身的工程项目.但值得引起关注的是,建设单位管理自身的工程项目和之前的自营还是有所区别,自营方式指的是建设单位依靠自身的财力物力包揽设计和施工等整个过程的建设,其中包括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而建设单位管理自身的工程项目则不包括进行设计和施工,而仅仅指的是管理.

1.2工程项目管理和建设监理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通信工程项目建设的规模也越来越大,程序和技术也更加复杂,因此通信工程项目管理中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也要更加丰富,专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也就顺理成章地出现了.专门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不隶属于业主、设计方或施工方中的任何一方,他们以独立的姿态开展自身的工作,这也是通信行业专业化分工的结果,标志着通信工程项目管理行业独立于设计业和施工业,而单独存在.通信工程项目管理顺应了通信工程业发展的规律,是时代的产物,日渐成为了业主们采取的主要工程管理方式.

1.3设计单位从事建设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除了基本的设计工作之外,我国不少的设计院都会从事一些建设项目有关的可行性研究,其中尤以交通、邮电等设计院最为典型.虽然建设监理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工程项目管理,但当前二者常被区别对待,因此,设计单位从事建设监理工程项目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与我国项目监理和管理机制不完善也有关系.

2通信工程项目管理加监理模式的应用探讨

2.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任务和方法

在通信工程进行施工之前的准备阶段,应当及时认真地编制合理的《监理规划》和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工程监理实施的细则,明确各分工人员的职责,事先确定好监理的程序;仔细检查业主板栗好的工程开工所需的各种证件,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督促和协助处理;对于承包单位的准备开工情况,要认真审查其有关的技术人员的基本素质、水平、数量等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要严格按照通信工程承包的有关规定,检查承包方的质量证件、机械数量和规格等能否达到工程的要求,此外,还应当做好施工图纸的会审工作、工程设计交底和资料保管等工作.这其中包括参与施工的人员素质和数量是否符合要求、设计的图纸是否符合乎规定,相关的签证是否齐全等.此外,要大力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编制好工程施工的组织设计,仔细审查编制的质量和内容的可行性,要保证通信工程能按时、按质和按量的完成.在审查的过程中,要严格承包方对分包单位的资质、技术和设备等方面的标准,对于工程项目很重要的各种原材料、构件和配件等都要去厂家的实地进行考察,努力尽到勤勉尽责的义务.此外,应当认真编制一些实用性较强的技术措施来防止出现质量问题,工程监理部门要督促有关的跟踪人员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在使用新产品之前要做好充分的调查,并积极参加业主召开的会议,及时传达和认真贯彻业主的要求.

2.2工程进度控制的任务和方法

通信工程管理企业可以通过一些控制措施,以规划、控制和协调等方式的结合来促进通信工程的均衡进行,合理控制通信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而保证通信工程项目能在预期的时间内完成并交付使用.首先是协助业主制定适宜的控制性计划.通信工程项目各项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进度的控制,故而通信工程项目监理部门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经验和知识,积极参与到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制定工作中啦,协助业主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进度安排,这是整个通信工程项目的指导.这些控制性进度计划包括合理的工程项目建设工期的目标、工程项目的总体进度安排、工程关键项目的进度控制和其他一些重要内容.这些控制性计划具体包括资金使用的安排、设计施工的图纸、通信工程招标、主要原材料和施工设备等的供应计划以及包括现场施工在内的整个通信工程项目的所有活动等.这些总进度控制的计划以及阶段性的控制计划一般由通信工程的监理部来编制,此外,工程监理部还负责审核总包方所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在协助业主制定适宜的控制性计划之后,通信工程监理部还应当及时督促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编制出具体的实施进度计划.通信工程监理部应当采用科学合理而又富有实践意义的监控措施,组织项目承包人在工程约定的工期之内,圆满地完成工程施工的任务,使得工程项目能够按时交付使用.对于项目工程承包人提出来的施工方案,要按合同规定进行认真核查,据此审核工程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督促承包人严格执行.在总体施工进度合理的前提下,工程监理部还应当督促承包人按照具体的施工进度来完成各阶段的任务,监理工程师要随时检查承包方的施工情况,一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清缘由,并记录在案,理清各方职责和义务.此外,通信工程监理部要定期组织工程进度的协调会,分析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比如对于承包方出现的施工进度拖延的情况,工程监理部要适时提出改善意见和措施,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和工程承包人一起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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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国务院颁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正式从法律层面规定了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安全控制承担监理职责。2006年建设部提出了实行安全监理工作的要求,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安全监理制订了地方安全监理规章、规定,进一步明确、细化了监理对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加大了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同时给监理控制施工安全提供了依据。随着安全监理在全国全面推行,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控制引起了高度重视,在实施安全控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遏制。

然而建设工程项目是集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组织等各方面一体的综合性社会活动,安全风险伴随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复杂多变。安全风险识别、评价、控制需要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建设项目各方的协作配合。就目前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控制总体趋势还是不容乐观,资料统计显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状况仅次于矿山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在相当长时期内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控制仍然是监理、业主、施工、监管等单位、部门最重要的工作。实际工作中必须认真分析事故案例、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先进的安全控制方法,才能够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扭转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频发的局面。

通过对安全事故的分析,其实项目管理中多数安全风险都是可控、可预防、可化解的。例如2009年上海倒楼事故发生后,监理责任为:

1、对工程项目经理名、实不符的违规情况审查不严;

2、对建设方违规发包土方工程疏于审查;

3、在对违规开挖、堆土提出异议未果后,未能有效制止。对本案倒楼事故发生负有未尽监理职责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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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因为二者之间的区别,工程项目管理是项目管理代表建设单位方,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或服务,而监理企业或公司则是一种有偿的技术技能服务,它不具备项目管理企业更加广泛的职能和职责。而且监理制度推行的本意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原有的建设管理模式,但由于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项目法人不可能将投资、进度、合同管理等交给监理人去进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又规定建设单位必须要有监理,则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只有质量管理交给监理公司来进行。虽然近几年对建筑安全监管十分重视,各地均发文要求监理也要对安全负监管责任。这一系列的定位,职责的界定使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之间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差距,按照市场运行规律,工程监理必然要向工程项目管理发展。

    二、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监理对建设单位行为无规范

    建设单位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完成。建设单位方往往是出资方,因而相当一部分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对于大型的项目,有时建设单位还要自行组织一套人马来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造成极为不良的后果。从理论上讲,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建筑工程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人员,建设单位委托了监理,就应由工程师去实施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理与管理,建设单位的意见和一些决策也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去实施,而建设单位真正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管理。这似乎是一个很容易处理和解决的问题,但是在实际建筑工程项目中,由于对建设单位缺少规范,往往由此出现了许多问题。

    2工程监理缺少高智能人才

    自从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以来,对监理费的收取逐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有的项目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具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和高管理能力的人才不愿意到监理行业来。有些高智能人才即使愿意从事这个行业,也由于监理企业无力常年聘用,他们多为临时工,有项目需要时被招聘过来,项目完成后即解除聘用。

    3.工程监理就是质量监理

    监理企业的职责原本应当概括为“三控、二管、一协调”。但是在目前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体制原因、机制不配套原因,使原本监理单位的职责多被拆解,该做的没做够,该给的没给到,不该的却担着。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职能多被大大弱化,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工程建设中的监理工程师也就是质量检验员。面对于工程建设中的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指标、设备采购与建造等内容服务却基本不涉及。正因为如此,工程监理变成了业主单位聘请的工程质量监督旁站人员,有些业主单位甚至认为聘请工程监理纯粹是为了满足国家法规的要求,是应付上级政策的对策。正是由于对前期阶段监理的缺失,使得前期阶段在功能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图纸的完善性等多方面不够完善和健全,直接导致施工阶段设计变更较多,工期失去控制,成本预算超出范围,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严重的时候大大影响了整个工程的建设。

    由于工程监理基本上是属于施工队伍的四控、二管、一协调与真正意义上的项目管理有很大差距,它们并未进入前期的调研和采购范围。因此它们也缺乏适合项目管理的人才,尤其是经济、管理、商务和法律等方面的人才,而目前工程监理企业所有的人才对这些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严重不足。基于以上原因,导致了专业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建筑工程任务的急剧增加,而合格的监理人员又严重不足,使各监理企业和单位只有大量聘用非工程专业人员来充当监理人员。因此使得监理人员的结构不合理,职责宽泛,素质不高,加之监理单位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训费用少,人员调动困难等,使得整个监理行业很难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三、工程项目管理的意义

    工程项目管理是建筑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因为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建筑市场的规范也得到大大提升。目前从理论上讲,建设单位方可以自行完成项目管理中的部分任务,但是从技术管理,经济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多项业务职能上,建设单位的能力是与专业机构的能力无法对比的。对投资方的建设单位而言要配建各专业齐全的基建班子,是人力、物力所不允许的,而且是十分困难的事情。正因为这样,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则为投资方建设单位提供了可以解决这些困难的途径。这也是工程项目管理得以发展的基础。而一个以质量监督为主要职能的工程监理企业,就势必要向工程项目管理转型和发展。

    1建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项目管理从项目建议书阶段就开始了,历经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施工招标、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试运行和项目后评估等一系列过程,因此对人才的要求,特别是高智能、高素质人才要求十分苛刻。监理企业要过渡和转型成为项目管理公司就要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上下大功夫。要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采取积极的措施,引进急需的人才去实现专业功能配套,功能补全。除此之外,还应有不同类型的各种培训,如对员工的项目管理基本知识培训和着重实务实用的专题性培训以及实用外语能力培训等,提高员工的能力。通过以上这些手段,建立起一支具有复合型和开拓型能力的,懂设计和管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2建立标准和工作规范

    各个企业都有自己的项目管理唯一标准和工作规范。项目管理不同于工程监理。它除了自身完成相应的专业服务外,还要担当起项目策划及在建筑工程全过程中负起组织协调等主导作用。因此项目管理企业应建立具有自己特色并且更为严谨的业务标准和工作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应该和企业自身的内部基本管理制度结合起来,体现自己企业的文化和精神设计,这些标准和工作规范应该成为企业员工的业务手册,成为保证企业正常运作的另一重要资源。

    3努力开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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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building project is a system engineering, it from the original concept to completion in more than one department to complete the participation, say from big field that includes the owner,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party, three aspects. If word segmentation to design to greatly small dozens of units and personnel participation, these involved in the project staff or unit, in building programs should assume certain responsibilities, this paper through the literature material method, logic analysis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s participation body responsibility, purpose is to the participants recognize duti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well.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Participate in main body; Responsibility; research

中图分类号: TU19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建筑工程项目参与主体包括很多单位,广义上来说就是业主、施工方、监理方三个方面。从狭义上说包括的就更详细更多,有承包商、业主代表、项目经理、工程师、监理人、建筑师等等。本文讲的参与主体是指广义上的参与主体。

由于建筑行业的社会分工的划分,使得建筑工程项目参与主体有原来的二元结构,变为现在的三元结构。即业主、监理和施工方三元结构。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认知水平不断上升,建筑工程项目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建筑工程项目牵扯到多个参与方的建设和管理,而且投资大,往往引起人们的重视,所以,参与主体的职责问题也成立人们关心的问题。影响建筑工程的问题较多,既有人员的原因,又有技术的原因,还有参与主体的职责问题。但是这其中最关键的还是参与主体的职责问题,本文通过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对建筑工程项目参与主体职责问题进行研究,目的是要参与方认清职责,把建筑工程做好。

1、参与主体对建筑工程项目应尽的职责

(1)建设单位的职责

在进行建筑工程建设时文明施工有建设单位负总责;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文明施工的相关责任,并作为前叙单位展开文明施工创造条件;此外,建设单位应有效协调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应将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在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

(2)设计单位的职责

设计单位要对审查批准的工程静态总投资不超过相应限额承担责任,其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包括:设计单位未经建设项目审批单位同意擅自提高建设标准、设备标准、增设初设范围以外工程项目等造成投资增加;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或设计标准选用不当,导致设计或下一步设计仍有较大变动,导致投资增加。

(3)施工单位的职责

施工总成承包单位对文明施工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项目经理是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和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人,实行文明施工目标管理。施工单位必须专项列支合理使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得,确保专款专用。

(4)工程监理单位的职责

监理单位对文明施工有监督责任。监理单位应当将文明施工纳入监理范围审查文明施工措施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文明施工行为时,应当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合理使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

2 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目前,建筑工程中建设业主,即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是业主的职权太大,但是业主方的人员技术技能素质却不高,法制观念也很淡薄,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第二是业主的服务意识较差,业主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工程款,往往出现施工方垫资施工的现象,而且随意压缩正常工期。不理解并不支持监理的工作。容易造成一些安全问题。那么,如何解决建设单位的这些问题?第一,政府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业主的权力,限制其过分的权力,此外还有对建设单位的职工进行继续教育,提高他们的技能和服务意识。把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并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第一位,从而调动建设单位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使其认识到安全是一起工作的前提,是他们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第二,业主单位要对建筑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进行检查。并对施工费用进行监督,看是否是按照施工规定的费用发放给施工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检查建设单位并看合同时间是否合适。

3 施工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从当前状况看,施工单位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薄弱,过于重视施工效率而忽视安全基础工作,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投入和少;第二种是工程的全程总承包管理机制难以建立,许多施工单位允许并提倡私人挂靠、层层转让承包、肢解分包等,这样就很难进行安全生产的建设和监理。

针对上述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解决的对策。第一,必须提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意识,从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如果没有在思想上对安全生产产生充分的认识,即使表面上做了安全措施,也只是敷衍了事,没有实际用途。在这基础上改善安全生产的条件,规范行为,落实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第二、建立独立部门和机构,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专款专用,切实有效的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管,及时的排除安全隐患;第三、把安全生产落实到每个岗位,施工单位要把项目经理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并在每个岗位设置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等人员,把监管融入生产的全过程。与此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安全生产的行为规范、安全标准、伤亡目标等,使安全生产不再是一句空话,让安全生产有章可循,并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与奖惩,督促施工人员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第四、一定要解决好施工单位的承包制度,一些私人挂靠、层层转让承包、肢解分包的现象要得到很好的处理。这种现象不仅扰乱了建筑行业的管理体系,而且施工过程中大大增加了对安全生产的落实和监管,为安全施工埋下了隐患。要让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措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主体做基础,充分发挥每个岗位人员的职责,才能使安全生产的形势发生根本性的转变。

4 监理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现阶段,很多监理单位也对安全责任认识不清,对各种法规、条例,法律等贯穿不力,对安全标准不熟练。当施工的时候发生安全问题,没有应急处理的办法,当然安全生产的落实也存在一些问题,监理公司的安全培训工作也做的较差。为了处理好这些问题,监理单位要从安全工作上下功夫,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建筑工程的项目负责,并指出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督职责。监理单位还有依照工程规章制度、法规和相关的法律对某些项目的安全性进行强制性监管,并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监理公司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细则,施工方的安全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要在监理单位的审查下才能开工,不经过审查就进行建设的,监理单位要依照法定程序传达工程的停工命令。并对施工方提出整改的要求和措施,如果施工方拒绝整改或者拒不停工,监理单位要及时的报告上级主管领导。此外,要对监理人员要进行业务培训,能胜任监理岗位后,才能上岗。

4结论

建筑工程项目参与主体存在的职责问题,是关系到施工人员生命安全、施工单位财产安全等的重大问题。这就要求建筑工程项目的参与主体从思想上、行为上重视安全生产,不断的提升自己的职责意识,把自己的职责问题切实做好,与此同时,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参与主体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参考文献:

[1]李忠富.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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