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3 15:36:38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10―0135―02
从1999年7月1日开始,《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开始正式执行,并规定收付实现制为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借贷记账法为会计记账的主要方法。采用收付实现制的主要目的是把社会保险基金考虑到国家社会保障的预算之内,从而将国家保障预算的基本情况完整的反映出来,避免发生预算虚假支付和虚假收取的情况,但是这种制度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面临的问题
1.1对于负债情况不能准确反映
目前我国采用的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统筹和职工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两者分别采用的制度是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期中现收现付制的特点是下一代人提供资金来供养上一代,属于代际之间的收入再分配;而基金制包括所有的社会保险费和投资所获得收益,其特点是“同代自养”。
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主要把现金的实际收付看作收入和支出的依据,能够把用现金支付的财务支出明确的反映出来,但是,如果债务没有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这种制度就很难将这一部分财务支出明细反映出来,这也就形成了所谓的隐性债务,从而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的负债状况,不能通过报表和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务完全的反映出来,造成基金风险的防范能力下降。
1.2对于社会保险基金活动的结果不能真实反映
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最低生活需求,是由法律强制规定的。主要原理是先进行基金的收集,再返还给劳动者,实现分配和使用。一般来说,收付实现制在入账时按照会计期间款项的收付为依据,这样一来,一旦收益实现与收到款项的时间存在差异,那么会计记录所显示的收益就无法准确、真实的反映活动的结果。而且,如果费用的发生和支付的时间也存在差异,那么当期业务活动所支付的代价也就无法通过会计记录反映出来。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当中明确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操作模式,规定统筹的基金一定要处于盈余的状态。如今我国许多地区出现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空账”问题,导致养老保险的支付过程陷入困境,而收付实现制将基金的实际运行状况掩盖起来了,因此,并不能将社会保险基金真实的运行结果反映出来。
1.3影响管理机构的工作效率
按照相关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的结余不准实行各种类型的投资,只能在购买债券时使用,或者存入银行。但是自从21世纪以来,我国停止了针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特种国债的发行,国债投资方面已经失去了经济效益。因此,经办机构工作效率的高低对社会保险基金效益起着决定性作用。
基于收付实现制基础之上的会计核算,无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状况和绩效水平完全的反映出来,不利于绩效管理工作的进行。另外,如果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在使用时采用共同的会计核算基础,那么既影响成本的节约和绩效的考核,又不利于利息和成本的合理计算。这样一来,对于基金的管理和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都存在着消极影响。因此,收付实现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成本核算的要求已经不相符合,对社会保险基金中采用“基金制”管理业务进行全面的成本核算,会更有利于社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的提升。
1.4阻碍会计改革的顺利推进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推进,提高绩效、使信息透明化以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等,是政府的主要职责。但是因为收付实现制本身具有一定的限制性,所以无法为新公共管理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也无法将财务绩效和财务运行情况完整的反映出来。
政府采用权责发生制有以下几个优点:第一,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报告能够对政府的运营绩效和财务运行情况进行真实地反映,从而提供了有效的评价信息,提高管理的有效性。第二,权责发生制能够为量化活动提供良好的运行机制,提高了其效率水平,并且使政府的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得到提高,竞争力加强。第三,权责发生制能够让政府部门在管理理念方面发生转变,加强管理者对于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视程度,提高财务绩效管理效率。第四,权责发生制更加符合如今公众受托责任的需求,更加适应新公共管理环境,使财务的透明度获得提升。第五,采用权责发生制能够为政府提供财政支持能力方面的信息,帮助政府制定好相关决策。
2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改革措施
2.1弥补收付实现制的弊端
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会计核算基础,能够有效的弥补收付实现制的缺点。其具体的核算方法是:第一,在转存协议存款时,借记项目为财政专户存款和协议存款,贷记项目是财政专户存款和活期存款。第二,当按照协议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时,财政专户存款和协议存款记为借记项目,待结转利息记为贷记项目。第三,当按照承诺利率进行个人账户的利息计算时,借记项目为待结转利息,利息收入和个人账户利息是贷记项目。第四,协议存款到达限制期进行转回时,将财政专户存款和活期存款记为借记项目,贷记项目是财政专户存款和协议存款。
采取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能够将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成本和结余的实际情况完整的反映出来,又能够弥补将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时所出现的弊端。
2.2真实反映社会保险基金财务运行的状况
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不仅能够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成本的计算,还能够将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运行情况以及财务结果准确的反映出来。另外,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能够把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绩效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职责紧密联系起来,让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构逐步实现向更高管理目标的转变,从而促进社会保险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2.3将社会保险基金中的隐形债务信息全面的反映出来
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能够把社会保险基金目前和以后的隐性债务更加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出来,并且使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得到增强、可信性得到提高、完整性得到保障。另外,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能够将社会保险基金的持续性作用良好的反映出来,有利于政府发展战略的制定和风险的预防,也能够为政府长久的发展策略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
2.4做好社会保险预算和会计制度的改革
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能够使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难度有效降低,从而明确反应出政府活动的连续性。而且还可以将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的整个过程串联起来,有利于财务信息的提供,从而使政府更好的完成绩效管理工作。
那么怎样做好社会保险预算和会计制度的改革工作呢?《关于实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的颁布代表着社会保险预算改革的又一次进步,有效增强了社会保险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独立性。在此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政府部门在进行社会保险预算工作时的职责,对预算的具体项目也进行了详细说明。比如在最常见的养老保险中,基金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是养老保险预算的两个方面。其中,基金收入包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利息、财政补贴等收入,基金支出包含基本养老金支出、医疗补助金支出、丧葬抚恤补助支出等。我国的省级政府在整个基金预算的统筹工作中起着统筹平衡作用,而中央财政则起着最终的平衡作用。
3结语
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基础,要完成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向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核算基础的转变,要在对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报表进行修改的基础之上,协调好培训和立法方面的工作,还要做好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工作,从而推进社会保险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使社会保险基金的效益得到提升。另外,还要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具体方法,使其符合实际会计核算的要求。
参考文献
1.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基金风险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采用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社会统筹部分采用的是建立在代际转移基础上的“现收现付制”,而个人账户则是“基金制”。“现收现付制”是按照一个较短的时期(通常为一年)内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缴费率,来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因此,本预算期内的社会保险费收入仅满足预算期内的社会保险金给付需要,一般保留有小额的流动储备金,即所谓“以支定收,略有结余”。这种制度是下一代人供款养活上一代人的制度,属于代际间的收入再分配。“基金制”是指在任何时间点上累积的社会保险费总和连同其投资收益,能够以现值清偿未来的社会保险金给付需要。这种制度的本质是“同代自养”。
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作为确认收入和支出的依据,只能反映基金财务支出中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并不能反映那些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债务,如借入款项的利息、个人账户的应计利息等;这部分债务成为“隐性债务”。“隐性债务”在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务和报表中得不到反映,只有在实际支付利息或归还本息时才能体现支出,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务和报表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基金风险。
2.不能进行正确的成本效益核算,不利于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活动的真实结果
社会保险基金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时的基本生活需要,在法律的强制规定下,通过向劳动者及其所在单位征缴社会保险费,或由国家财政直接拨款而集中起来的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具有强制性、基本保障性、特定对象性、统筹互济性、储存性和增值性的特点。
社会保险基金是先征集保险费形成基金,再分配使用。社会保险费是在劳动者具有劳动能力的时候,逐年逐月从其创造的价值中强制扣除一部分,经过长期储存积累,在其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收入减少或中断时,从其积累的资金中为其提供补偿。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角度看,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本金及其应计利息是“负债”,是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委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资金,最终是要返还给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利用时间差和数量差,努力使基金增值,以达到社会保险的保障目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运行成本,除机构本身的行政管理经费由财政拨付可不予考虑外,其真正的成本就是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社会保险基金利息。
收付实现制以会计期间款项的收付为标准入账,当收益实现和收到款项的时间不在同一期间时,收付实现制会计记录的收益便不能代表活动的真实结果;同样,当费用发生与支付不在同一期间时,收付实现制会计记录的费用也不能正确反映当期业务活动所支付的代价。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中关于“第301号科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说明是这样规定的:有条件的地区,年末,按养老基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个人账户利息时,借记“统筹养老基金结余”科目,贷记“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结余”科目。这一规定是立足于当年基金利息收入总额大于个人账户应计利息额,也就是统筹基金必须盈余。在全国大部分省市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空账”,甚至养老保险基金赤字造成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困难,需要由中央财政补贴或借款的情况下,收付实现制这一核算办法掩盖了保险基金运行的真实结果。因此,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不能公正客观地核算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成本和反映运行结果。
3.不能全面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不利于提高管理机构的工作效率和绩效考核
目前政策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结余只能用于购买债券和存放银行,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效益的来源只有银行存款及国债利息。然而2000年以后,国家已经不再发行针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特种国债,其他种类的国债利率还略低于银行同期利率,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国债投资基本上已无利可图。因而,社会保险基金效益的高低取决于银行存款办理的及时性,也就是经办机构的办事效率。
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成本分析和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绩效考核,是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政策、提高基金运行效益的重要手段;但在收付实现制上进行的会计核算难以满足这方面的要求-它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成本耗费和绩效水平,不能适应开展绩效管理的需要。并且,社会保险基金同时存在“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业务,若两者采用相同的会计核算基础进行核算,一方面由于现收现付制业务不核算成本,不利于节约费用和绩效的评价与考核;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两种业务同时进行,使得利息成本不能合理分摊、准确核算。这不仅不利于基金管理,也不利于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使用。可见,收付实现制已不能满足社保基金进行成本核算的要求,对社会保险基金中采用“基金制”管理业务进行全面的成本核算,更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4.不符合政府会计改革的趋势,不利于政府会计改革的顺利进行
在传统公共管理体制下,政府开支是否遵守授权和法律法规要求,是受托责任的首要问题。使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记录收支,可以作为核查政府履行责任情况的明确依据。但在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背景下,绩效最大化、信息透明度、为社会公众维护国有资产等,已成为政府的主要责任。由于自身的局限性,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不能提供符合新公共管理要求的相关财务信息,不能显示财务状况及财务绩效的全貌。
有关研究表明,对于新公共管理体制,政府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具有以下几项优势:第一,权责发生制会计报告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如实评价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绩效的信息,促进了有效管理;第二,权责发生制为量化计划和活动的效率水平提供了一种机制,以促使政府改进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竞争力;第三,权责发生制给政府部门带来了一种文化的转变,使得管理者更重视政府机构的改革、效率等财务绩效管理问题;第四,权责发生制更适应新公共管理环境下拓展了的公众受托责任要求,增强了财务透明度;第五,全面、持续地推进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可以提供增强财政长期支持能力方面的信息,从而优化政府的中长期决策。
在OECD国家的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的背景下,目前我国正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实际,实施政府会计改革的深层探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也应顺应政府会计改革的浪潮,循序渐进地进行改革。
二、对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基础改革的建议
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在实行收付实现制的同时,应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统筹部分实行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实行基金制管理的需要,对个人账户采用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以弥补收付实现制的缺陷。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什么样的会计核算基础,不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性质决定,而应与社会保险基金的性质或业务内容相适应,采用不同的核算基础。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执行“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是可行的,它既可解决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现行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存在的局限,满足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宏观管理的需要;同时又能促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提高工作绩效。
1.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可以弥补收付实现制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工作中的弊病。
如社会保险基金协议存款的核算,就可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会计核算,即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对协议存款进行日常核算。
核算方法为:(1)转存协议存款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协议存款,贷记:财政专户存款-活期存款;(2)按照协议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协议存款,贷记:待结转利息;(3)按照承诺利率给个人账户计算利息时,借记:待结转利息,贷记:利息收入-个人账户利息;(4)年终将利息收入-个人账户利息结转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5)协议存款到期转回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活期存款,贷记:财政专户存款-协议存款。待结转利息的贷方余额,表示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盈余,利息可用于按一定比例提取计息准备金和给个人账户增记利息;借方余额则表示社会保险基金运营亏损。这种核算方式不仅能反映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成本与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的真实内容,而且又能克服单一使用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的弊病。
2.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有助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成本正确计量,真实反映社会保险基金财务运行状况和财务成果;同时又能有效地将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绩效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的责任联系起来,促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从“保征收、保发放”向“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的管理目标迈进,为深化社会保险体制改革创造条件。
3.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能够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现在和未来隐性债务的信息,增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可信性和透明度;也能正确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持续能力,为政府规避基金风险、实施稳健的发展战略、制定长期的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4.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可以降低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难度,有助于将政府会计对象由现金流扩展为受托责任,更好地反映政府活动和履行这一受托责任的连续性;同时能把社会保险基金运动的前因后果联系起来,提供全面、连续、系统、完整的财务信息,符合政府部门实行绩效管理的现实需要。
当然,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基础由收付实现制向“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转变,不仅需要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修改,还需在立法、人员培训、软件设计等多方面协调配套;更需要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以保证社会保险会计核算的正常有序,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益和财务信息的披露质量。
当前,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成了经济新常态背景的必然要求,医疗保险基金面临着资金筹措困难、缴费能力不足等问题,医疗保险平衡性不稳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纵向发展,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难度直线上升,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也逐渐提高。文章对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策略进行研究,以健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推动新医疗改革进程,为同行业其他事业单位提供参考。
1内部控制理论概述
内部控制理论最早出现在1936年的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上,目的是保证资产安全和账簿记录的准确性。1992年《内部控制—整合框架》的出现意味着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基本形成。针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内部控制在国际上建设较早,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任务是普及基本医疗保障,构建先进的,符合个人、财政及社会变化的医疗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必须保证动态平衡,但其中的制衡点很难找到,内部控制可以利用多方利益诉求,将医疗保险基金的控制与自身相结合,提升其平衡和共济能力,保证医保机制顺利运转[1]。
2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
2.1医疗保险基金存在一定的监管风险
(1)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量大、面广,管理基数大,很难保证日常监管工作面面俱到,同时其监管手段较为落后,基本上都是在事后才发现问题,尚未形成网络全程监控局面,信息化、网络化及智能化水平低下。(2)目前,虽然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正在逐步拓宽,但是非公经济参保扩展依旧较为困难,部分参保单位并未按照要求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瞒报、漏报行为依旧存在,仅依靠人社部门难以执行到位,由此可能产生各种劳动纠纷,难以保障公民的参保权益。(3)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一些医务人员在诊断过程中存在超过患者实际需求的治疗行为,甚至出现非参保人员使用参保人员医疗卡的现象,极大地造成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流失。仅靠医保部门监管,并不能杜绝这些情况,存在很大的监管风险。
2.2医疗机构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易诱发管理问题
很多企事业单位受上级部门刚性约束,对内部控制尚未形成深度认识,导致内部控制工作始终停留在初创建设阶段,认为只要不出事,内部运行良好,就是内部控制做得好。导致其将内部控制组织结构、控制制度当作可有可无的存在,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很多内部人员的医疗保险管理意识较弱,管理不到位,甚至出现违规操作,主要是因为其工作量与人力配置之间的矛盾、有限服务能力和无限服务对象之间的矛盾等。这些都增加了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长此以往势必引起职责纠纷,导致内部控制管理失控[2]。
2.3医疗机构内部相关管理人才匮乏
(1)部分人员并非医疗专业或财务管理专业毕业,即使后续参与了相关的技能培训和专业培训,但由于基础知识不扎实,效果并不明显。(2)医疗保险基金的内控管理创新性较差。内部控制是一种新型管理模式,诸多事业单位从2014年左右才开始慢慢引入内部控制概念,缺少建设经验,同时事业单位的职工在长期工作中已经形成了固态的工作思维和工作模式,对这种新型概念的接受存在一定抵触心理,导致其创新力较差,跟不上新时期医疗保险基金事业发展的变化。
3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的策略
3.1加大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
要想构建科学的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就要加大对相关医疗事业单位的监管力度,通过上级部门监管、网络线上监管及审计、社会监督等形式,致力于形成全过程、全系统的监管模式。(1)加大线下机构服务行为监督力度。以医疗保险基金为出发点,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严厉打击冒名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等欺诈行为。(2)形成社会共同监督机制。仅靠医疗单位的职工加以监督远远不够,必须要求相关部门和公众的参与。一方面,可加强与公安机关、药品监察局、审计部门等的联系,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开展专项清理行动,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供透明、干净的内部氛围;另一方面,可与第三方保险公司合作,借助其力量进行三方监管,确保社会监督渠道畅通无阻,打好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基础。
3.2完善内部管理组织架构
科学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是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正常运转的关键,具体可从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方面入手。(1)构建权责分明的组织层次,秉持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排查各节点风险,同时进行自查、互查、上下级检查,结合法律法规深入分析组织架构在层层流转的工作内容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3]。(2)把握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关卡,发挥内外审计作用,以专项审计为契机,强化医疗单位的审计工作,尤其注意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及时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3)建立健全内控相关规章制度,以系统性、制衡性、科学性为基本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深入分析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的实际需求,构建相关规章制度,如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程序、医疗保险基金会计管理制度、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岗位管理制度、医疗保险基金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逐步实现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使其内部控制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3.3利用绩效考核强化基金管理
大多数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主要针对重点项目、重点业务及职工对既有标准的完成情况,不符合当下内部控制的管理需求。因此,医疗单位必须将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以评价职工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工作。(1)丰富相关预算绩效管理内容,明确预算绩效管理指标,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强化预算执行监控,做好预算分析总结,使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与个人绩效挂钩,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端正职工态度,保证管理效率。其中,尤其要注重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置,保证其既能顺利实现,又能发挥个人最大价值,具有一定操作意义,这也将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4]。(2)规范医疗保险基金收支业务绩效管理,加快收支风险机制建设,将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与职工个人绩效挂钩,提高其重视程度。针对收入管理中基金筹集不到位及补贴不能及时到账的问题,医疗单位可建立稽查机制,将资金落地效率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加快资金流转。针对部分骗保、套用医疗保险基金及会计核算错误导致的责任回溯不到位问题,单位可加大监管力度,通过线上监控和线下监控结合的方式加以遏制,同时加大对相关职工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水平,保证基本财务信息安全[5]。
3.4搭建医保信息系统
信息化时代,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与信息化的结合是大势所趋,监督、绩效考核等都需要信息化技术的帮助。虽然目前医疗单位的工作量逐渐趋于饱和,但是工作效率的提升依旧较缓,这就要求医疗单位创新内控管理模式,努力跟上现代经济格局的变化。(1)搭建医保信息系统,加大内部控制信息化的人力、物力及财力投资力度,保证医保信息系统涵盖医疗保险基金政策、基本业务等,设置系统标准参数,避免错误赋权,同时构建刚性复核机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流转和透明度,逐步形成智慧医保监管系统[6]。(2)强化企业内部沟通系统建设。由于工作性质不同,部门存在一定沟通壁垒,再加上各自为政工作模式成为固态,久而久之,部门之间便不愿交换信息,这不利于医疗保险基金内控制度建设,因此单位可在保证工作任务完成的基础上,统一部门沟通系统和数据标准,或拓宽不同系统间的渠道,实现数据无差别传输[7-8]。
4结束语
当前,我国的医疗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不仅是提升其内部管理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关键做法,更是其适应现代经济社会、践行国家政策的必然措施。2021年,经济下行压力明显波及了医疗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基金筹集难度不断加大,再加上人口老龄化加剧,利用内部控制强化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陈敏英.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现状和内部控制策略探讨[J].经贸实践,2017(24):116,118.
[2]张俊杰,李满威.社会医保机构内部控制体系研究[J].会计之友,2021(8):87-93.
[3]莫奕.N市医疗保险基金审计优化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19.
[4]潘汉西.新医疗改革形势下医院医保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投资与合作,2021(9):155-156.
[5]谭琳.新医改背景下的医院财务信息化管理[J].工程技术研究,2018,3(1):189,235.
[6]时永哲.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类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问题研究[D].长春:吉林财经大学,2016.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49X(2010)-05-0032-002
一、企业会计与预算会计的比较
1.会计目标的比较
企业会计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企业会计的目标不再是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而是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要成为企业会计目标的首要出发点,将投资者作为企业会计财务信息首要使用者,凸现了投资者的地位,体现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要求,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
2.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比较
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作为我国会计体系的两大分支,它们遵循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有较大共性,即都必须遵循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及时性、重要性。但是由于二者核算主体和核算目的不同,它们又遵循自己特有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作为为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服务的企业会计,准确核算企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润自然是其首要任务,企业会计还遵循一个与确认利润有关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谨慎性;实质重于形式。预算会计还遵循两个与预算的执行情况有关的信息质量要求:统一性;专款专用。
3.会计核算基础的比较
企业会计的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的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中央总预算会计的个别事项和事业单位的经营业务核算中可采用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强调的是货币资金的实收实付,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作为确认收入和支出的依据。因此,收付实现制既不记录非现金交易事项对政府资产和负债的影响,也不区分资本性支出和经营性支出。所有非现金交易不作为收入、支出来进行核算,相应的债权、债务也没有合理的确认,这必然会导致预算会计信息不完整。而这些隐性负债夸大了政府可支配的财政资源,必然使得预算会计信息不能完整地反映政府的财政状况,无法有效分析政府资金运用效果,导致政府的财政决策和预算控制失去可靠的基础。
4.会计要素的比较
企业会计与预算会计的会计要素主要有两点区别:第一,从数量上看企业会计有六个会计要素,而预算会计只有五个会计要素,不对“利润”要素进行确认与计量。第二,从名称上看两者的区别主要是“所有者权益”会计要素与“净资产”会计要素。企业资产运行的增值归投资者所有,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配,故称所有者权益;预算会计不以盈利作为目的,称其为净资产。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包括“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等科目。而在预算会计中,《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则规定事业单位的净资产类科目应设置“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结余分配”等科目。企业会计侧重于对生产、流通环节的核算、反映和监督,故有费用和利润分配两类会计要素;预算会计侧重于对分配及社会消费环节的核算、反映和监督,其支出具有消耗性与不可补偿的特点,其收入和支出是直线型的,收入转向支出即终结,没有收支循环的过程,无需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
5.会计信息披露的比较
第一,报表结构的比较。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是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结构设计的,三类科目的“期末数”所反映的都是结转后的余额,是静态报表;预算会计年终转帐前的资产负债表是按“资产+支出 =负债+净资产+收入”的结构设计的,资产、负债、净资产三类科目的“期末数”所反映的是期末余额,是静态资料,支出和收入两类科目的期末数是“本年累计发生额”,是动态资料。
第二,报告内容的比较。预算会计报表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组成。企业会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应披露的相关信息,财务报表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组成。而预算会计的财务报告是按照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下达的有关决算编审规定编制的,披露的信息相对简单,核算内容也不够充分。
二、改进和完善预算会计的必要性
1.从政府职能的转变看预算会计改革的必要性
我国政府职能转换主要体现了:一是强调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受人民的委托,用人民的资金,管理国家各项事务(包括各项国有资产和财政性资金),为人民提供公共服务;二是政府应该为人民当好家、理好财,政府应当接受人民的监督和评价,其中包括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债务管理和财政性资金管理的监督;三是在市场力量逐步增强、法制逐步完善和政府职能逐步转换的情况下,人民与政府之间应该构建起委托与受托之间的关系,政府负有公共受托责任;四是政府的职能逐步走向服务型、管理型、绩效型。
2.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看预算会计改革的必要性
在公共财政体制下,要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财政管理的公开、公平、透明,要考察部门预算的合理性及其执行效果、政府采购成本的公允性,对财政资金实施有效监控等,都需要相应的会计信息作支撑。与此同时,政府出于向纳税人、国债购买者和投资者等政府资金的提供者提供有效信息的需要,出于监控财政资金的使用和加强政府自身资产和负债管理的需要,也同样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预算会计制度。
3.从政府绩效评价制度建设看预算会计改革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政府开始推行问责制、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追踪问效,政府绩效评价体系也逐步建立起来。而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离不开预算会计的改革和政府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因此,建立有效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也需要相应的完善预算会计制度做保障。
三、改进预算会计制度的建议
1.明确预算会计的目标
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起点应是确定会计目标,可将“全面受托责任”引入预算会计目标,以决策有用观为主体,结合受托责任观综合确定目标。如果将“全面受托责任”引入预算会计的目标则有助于完善预算会计财务报告的内容,有利于提供高财务信息的质量,有利于使用者评价政府整体财务状况和政府绩效,满足实际使用人和潜在使用人的需求,从而帮助政府有效履行其公共治理的职能。
2.逐步推行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
推行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的方式应是逐步的,然后加大推行的力度和范围,充分学习和借鉴国际经验和企业会计改革的成功模式,结合预算会计的环境和实际情况,找到一条适合中国自己的道路。在我国预算会计改革的初期,我们可以考虑借鉴德法模式采用修订的收付实现制,即首先确认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实现收入和支出在各个期间的平衡,明确政府当期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但财政总预算会计对预算单位的年终结余资金、应偿还的内外债务、政府间上解支出及补助支出等会计事项应采用权责发生制;行政事业单位对欠发工资、养老保险金、需要分期摊销的大宗服务消耗或购买性支出等会计事项应采用权责发生制。
3.拓宽预算会计要素
借鉴企业会计的成功经验,可将现行设置的五个会计要素变更为六大会计要素,相应增加“结余”要素,预算会计中的“结余”虽不同于利润,但也是收入支出配比的结果,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单位运用资金的成绩,它具有实质性含义,同时改变资产负债表与收入支出表的设计依据。确定预算会计要素时还可突出我国事业单位会计的特点,将“净资产”改为“基金”,这样,就可以弥补“净资产”不能表明事物本质以及会计报表等式与国际上的做法严重不相符的缺陷。美国政府和非营利组织采用“基金、结余”要素的成功经验,我们可以借鉴。
4.完善预算会计核算内容
预算会计应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对目前核算内容的不全面应该根据财政体制的改革与政府职能的转换同步尽快完善。比如,按照政府职能转换的要求,针对现行政府产权无法用财务数据表达的事实,尽快将政府产权纳入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可以分别从存量和增量两部分进行核算,核算政府产权时,对涉及财政收支的事项,还要进行收支核算;针对现有的社保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急需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财政总预算会计进行相对独立的核算,收支进行配比,单独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信息,无论是缴存国库的还是缴存财政专户的社会保险基金,都作为收入核算,拨出作支出核算,更应将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拨付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当然社会保险基金经营机构的资金运行,仍按《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进行具体核算,财政部门不能代替。
5.健全预算会计信息体系
首先,科学设计报表体系。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可通过预算收入明细表、预算支出明细表等附表对外披露信息;行政单位会计可披露收支结余结转表、经费收支明细表、基建收支明细表、基本数字表等附表。事业单位会计应披露收支结余分配表、事业收支明细表、经营收支明细表、基本数字表等附表。在政府财务报告中增加政府运营表、资本性支出表、产出与业绩分析表等报表,将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转变为顺应公共绩效管理潮流的,以披露国家预算执行信息为重点,并能全面地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营成本和运营绩效的综合性财务报告。其次,多途径、多渠道的披露预算会计信息。预算会计的信息体系不应该仅仅局限于财务会计报表,还应该通过多渠道、多途径的进行会计信息披露,不仅要通过人大公布预算会计的预算和决算,还要通过网络、电视、平面媒体等传播途径公布预算会计信息。
参考文献:
[1]张月玲.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核算原则的比较研究[J]. 商业研究, 2002(1)
[2]邵积荣.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在核算发面的差异[J].中国工会财会,2002(1)
[3]张川.“净资产”在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中的区别[J].交通财会,2003(1)
[4]李恩,王玉德,李梅晨.企业会计与预算会计中固定资产核算差异[J]. 财会月刊,2006(4)
[5]李定清.预算会计的目标[J].会计之友,2007(2)
中图分类号:F 842.6 文献标识码:A
一、医疗保险基金特征
医疗保险基金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物质基础,其自身的运行规律除了具有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管理等一般基金所具有的特征外,还具有如下一些特征,主要表现在广泛性、强制性、专项性、社会性,以及确保收支平衡,笔者将对其进行分析。
(一)广泛性与强制性
医疗保险基金具有一定广泛性与强制性,其广泛性主要表现在基金主要来源于参保企业或个人的缴费,并且还受到财政部门的支持,这一特点充分体现出公助与自助的相结合。
(二)支出具有专项性
医疗保险基金还具有专项性,所谓专项性实际上是指,医疗保险基金只能应用在劳动者医疗保险项目支出,不能用于其他,更不能用来弥补政府财政赤字。
(三)运行具有社会性
医疗保险本身属于社会制度的一种,基金的筹集是在社会范围内进行。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基金筹集范围已经得到了一定扩大,因此具有一定社会性,与企业相比影响力更大。这主要是由于,医疗保险基金运行会受我国政治、经济制度影响;另一方面,我国医疗保险基金在实际运行中会对社会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社会生产、消费以及国家财政产生重大影响。
(四)目的是保证收支平衡
医疗保险基金旨在保证收支平衡,从而确保劳动者基本需求,不为国家增加负担,从而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又包含短期平衡,还包括长期平衡。医疗保险基金在实际运行中必须遵循“以收定支、收支相抵、略有结余”的原则,从而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有效运行。
二、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概述
(一)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Accrual Basis)也称为应计制,凡是当期己经产生的收入和支出款项是否实际收付,均要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和支出;但凡不归于当期的收入和支出不管,即便在当期实际收支资金,也不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和支出。很明显,它强调权责的相互配比,要求一定会计期间内的收入和支出要能配比,适合政府把公共资源及其变动作为管理焦点。采用应计制的核算基础,收入支出与资金实际收支二者的时间存在差异,由此产生了非资金的资产和负债,能更好地反映会计主体当期的资产负债信息和营运业绩信息。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的重点在于反映会计主体在一个期间内经济资源的收益与耗费差额的财务信息。权责发生制中对政府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及能力要求较高,我国政府会计人员大多学历低,掌握政府会计知识也少,因此其素质和能力也不高,引用权责发生制后的后续工作很繁重;我国政府部门及其他公共部门中的分级制度较复杂,开展管理与改革需要投入的资金多,其改革成本就高。
(二)收付实现制
虽然传统的收付实现制(Cash Basis)的概念有不同的表述方式,但它们实质基本是一致的。收付实现制对经济交易与事项进行确认和计量的依据是资金的实际收支时点。也就是说,所有当期实际收到的资金都确认为当期的收入,所有当期实际支出的资金都确认为当期的支出,而不管资金收入和支出的事项所发生的时间。同时,收付实现制也无需实现收入和支出的配比。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提供的信息主要是关于会计主体在一定期间内资金的来源,侧重于反映对资金的控制、利用及结余状况,重点反映这一期间的资金余额的财务信息情况。如果政府管理的重点聚焦于对资金的变化控制上,那么收付实现制是正确的选择。
三、医疗保险基金采用收付实现制的利弊分析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第四条的规定,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采用此方法的主要目的在于,如实反映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支出情况,避免虚收、虚支问题的出现。从这些年的实施情况来看,基本上满足了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需要。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改革的深入,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已不再是简单的收支核算,对于医疗保险基金财务信息全面性、真实性、透明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各方面的信息使用者都希望获得更加全面、真实的财务信息。由此,有必要对两个核算基础进行分析。首先:从总体进行利弊分析,详情见表1。
(一)收入与支出配比方面
传统的收付实现制只关注医疗保险基金主体资金流量的信息,不能反映收支配比信息,不能真实列式政府履行职责的资源消耗,对绩效预算没有太大作用,不利于分配公共受托资源。比如说居民在当年年末前缴纳下个参保年度居民保险费,按现行核算方式财务上只能当年收入全部计入当年账中,这就造成财务数据和居民医保政策在时间上的不匹配。相比之下,权责发生制能够明确区别收支的时间归属,突出在一定会计期间内进行收支配比,以突出政府、医保管理机构及定点机构等各方的职责、促进全面的绩效管理改革。
(二)负债披露方面
收付实现制下支出只包含当期已经实际对外支付的部分,而对相关的“隐性债务”(如本月应拨给定点机构的以往未结算款)是不确认的。如此处理会隐藏医疗保险基金财务风险,虚增基金资源,不利于评估医疗保险基金的持久性。而权责发生制对所有满足负债要素定义的事项都进行核算,大大降低了隐性负债藏而不露的可能性,真正意义上增加了信息的透明度,有利于进行预算决策。
(三)反映受托责任的真实履行情况
收付实现制的实质是对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总量信息的比较,因这些信息缺乏连续性和可比性,从而使信息使用者无法准确获取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管理、控制方面的信息,更无法评价医保管理部门的履行情况。而权责发生制对属于医疗保险基金资产、负债、收入、支出进行了正确无误的计量,并分摊配比。这样能够使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大大提高,从而真实反映公共受托责任的完成情况。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收付实现制的做账依据明确,会计事项的记录简单客观,可以很好地控制资金收支的合规性;而权责发生制则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医疗保险基金信息,能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提供良好的依据。因此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基础改革是顺应社会经济发展、医保改革深化的必然趋势。
四、医疗保险基金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可行性
为促进医疗保险基金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结合于一体,就必须将收付实现制及权责发生制相联系,共同发挥作用。在改革的初始阶段,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中心,在一些领域可以引用权责发生制;随着不断深化改革,可以逐渐扩大权责发生制的使用范围及深度,使权责发生制为中心、收付实现制为辅助。
相关人员须根据权责发生制或修改后的权责发生制进行财务核算,政府预算会计人员须根据收付实现制或修改后的收付实现制进行财务核算,从而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有效运行。
最后,取“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确认基础能完整、准确地反映医疗保险基金现在和未来隐性债务信息,为规避基金风险、制定基金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决策依据。
五、结束语
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会计确认基础的研究,有利于完善我国医疗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本文对医疗保险基金中采用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利弊进行深入研究,对我国医疗保险基金中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可行性进行分析,以期对医疗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及财务制度改革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 邓沛琦,黄菱子.论权责发生制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中的应用[J].当代经济,2010(21):114- 116.
[2] 朱美琴.在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中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J].现代经济信息,2014(22):256.
二、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继续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分级负责、财政支持的保发放机制,健全基本养老金发放定期通报制度、重点监控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三、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凡本市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都应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市人民政府继续实行扩面、征缴目标责任制,纳入市、区政府一级绩效管理,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目标奖惩机制和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市、区分担机制。各区要切实加强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领导,要根据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需要,安排一定的扩面征缴工作专项经费,用于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地方都不得以不参保、不缴费或减免社会保险费作为招商引资、改善投资环境的条件。
四、统一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调整个人账户规模,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全市参保企业与单位分别以本企业、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从2007年7月1日起,企业与单位为职工(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缴费比例统一为20%。参保企业与单位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对缴费确有困难的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06年、2007年分别可以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本人当年缴费基数。2008年至2010年分别可以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80%、90%为本人当年缴费基数。从2011年起,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统一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划入社会统筹基金,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按照国家及省统一部署,在中央财政支持下,逐步做实个人账户。2006年个人账户按3%的规模做实,以后按照省统一部署逐步提高做实规模。
五、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
认真落实《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征缴制度,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把用人单位参保缴费作为重要监察内容,对拒不参保缴费、瞒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恶意欠费的企业,要依法处理;要加大欠费的督查、追缴和处罚力度,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劳动和社会保障、地方税务和财政部门等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扩面、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要继续发挥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共同维护基金安全。
六、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按照国家及省人民政府文件规定,为逐步实现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省统一制度并轨,促进我市企业和单位及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一)凡按照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和单位及其职工,实施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的时间统一规定为1996年1月1日。
(二)2005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退休(退职)的人员,仍按原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三)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规定执行(详见附表)。
(四)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退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
过渡性养老金标准为: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2%的乘积。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退休、退职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退休、退职前历年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调节金标准为:2006年度退休人员为100元/月;2007年度至2015年度退休人员逐年降低10元;2016年1月1日以后的退休人员不再发给调节金。2006年度退职人员调节金标准为50元/月;2007年度至2015年度退职人员逐年降低5元;2016年1月1日以后的退职人员不再发给调节金。
(五)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实行本实施意见规定的新计发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与原计发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待遇低于原办法的待遇标准,按照原办法的待遇标准予以补齐;新办法计发的待遇高于原办法的待遇标准,在按照原办法计发的待遇标准基础上,再按一定比例发给高出的差额部分,2006年度至2010年度分别发给高出的差额部分的30%、50%、70%、80%、90%。2011年1月1日以后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计发不再实行新办法与原办法对比的规定,统一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政策和本实施意见规定的新办法执行。
(六)参保人员在本办法实施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如本人自愿,可以向后延长缴费时间,延长缴费时间最长不得超过5年。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七、严格执行国家退休审批政策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有关退休审批政策,切实加强对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严格审批权限,规范审批程序,主动接受社会与职工的监督,杜绝违规审批现象的发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参保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及监督检查,完善退休审批管理政策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退休审批条件及程序,严格控制提前退休。凡是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须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申报、公示,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方可退休。
八、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为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及省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政策规定,适时适当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
九、加快提高统筹层次
抓紧做好市级统筹的相关工作,为参加省级统筹创造条件。要以实施本意见为契机,将*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社会保险先行纳入市级统筹,进一步加强对各远城区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业务指导,加快金保工程实施步伐,逐步实现全市养老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的统一,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扩面和确保发放工作中的责任,严格考核,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地编制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强化收支预算执行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十、发展企业年金
发展企业年金,对于提高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力推进我市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并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运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年金的政策宣传及实施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制订和完善管理办法,切实做好企业年金方案报备和基金监管工作,实现规范运作,确保基金安全。
十一、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按照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继续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要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要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民政、卫生、文化、城建、国土和房产管理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制定完善为退休人员服务的优惠政策。具备条件的,可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兴建退休人员公寓,为退休人员提供综合系列服务。
十二、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围绕重大项目推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财政政策资金的激励引导,促进各类资本协同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经济综合实力。一是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围绕“十大产业链”建设和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双百”行动计划,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更好地发挥对民间投资的引导作用,促进企业加大技改和研发投入,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工业经济发展整体质量。二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支持特色园区建设,引导创新资源整合,推动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发展。支持实施“__英才计划”,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推进创新型企业培育“十百千”计划,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是加快服务业发展。围绕“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方向,促进现代服务业与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四是落实各类稳增长财政政策。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扩大内需,稳定外贸出口。落实各类财税优惠扶持政策,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增强实体经济对稳增长的支撑作用。五是提升资金使用效果。遵循市场规则,逐步减少竞争性领域财政支出,加强产业发展重点薄弱环节财政扶持。扩大财政资金有偿使用试点范围,运用市场化模式放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强财政对金融的引导,放大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作用。运用绩效考评和信息公开等手段,规范产业资金项目申报和使用管理,提升产业扶持政策的有效性。
进一步加大支农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三农”发展,加快富民进程,提升城乡一体化水平。一是稳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高效设施农业建设工程,完善农业经营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大水利、气象现代化建设,巩固农业生产基础。二是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富民进程。推进农村土地规模流转,支持农民合作社提档升级,引导家庭农场发展,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落实各项惠农补贴,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三是推动城乡一体化。支持中心镇建设,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促进公共资源向农村延伸,逐步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加大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支持“生态绿城”和美丽乡村建设。
这是为什么?
7644亿元不能反映医保结余
2013年的一次卫生会议上,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雷海潮一句“到2012年年底,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余7644亿元。”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结余现象公之于众。
关乎大众利益的7644亿元就此引来热议
“我国医疗保险结余过多由来已久。”中投顾问研究总监郭凡礼接受《经济》记者采访时表示,自1999年至今,除2010年外,我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率都在20%以上,其中2001年的结余率最高达到35%。
在郭凡礼看来,出现长时间的医保基金结余,反映出我国医保制度存在缺陷,由于结余量较高,不仅不能使这笔基金使用效率最大化,反而容易被挪用,滋生风险。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认为,分析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切不可笼统来看,更不能简单的以结余的钱多钱少来评价。
褚福灵告诉记者,对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来说,要把医保基金的统筹基金累计和个人账户积累分开看待。统筹账户基金是采取现支现用方式,因此这一部分基金的结余应该适中,要始终保持在一个合理的区间内;然而,个人账户是公民随时取用的,如果参保人没有生病,个人账户就处于积累状态;如果一旦生病的话,个人账户有可能随时花完。
“个人账户这一部分比较复杂,到底是花得差不多了,还是大量结余了,与一定时期的人口结构有关,也与当时当地的疾病发生率有关,7644亿元的结余到底多还是少,还是要进行一定的科学测算。”褚福灵表示。
事实上,按照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目前的结余规模并不算过多。《意见》明确表示,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原则上应控制在6—9个月平均支付水平。当累计结余超过15个月平均支付水平时,为结余过多状态。
据悉,2012年年末,全国城镇基本医保基金支出5544亿元,月平均支付462亿元。统筹基金累计结存4947亿元,相当于10.7个月平均支付水平,稍微超过9个月的规定,不算“结余过多”。
国际医保结余标准不一
在这场争辩中,业内人士多认为,国内城镇医疗保险结余比例高于发达国家控制在10%以下的水平。
对此,郭凡礼认为,对于结余比例的控制,每个国家有不同的国情和制度,各国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做适当的调整,尽可能的缩小结余量。
褚福灵也认为,发达国家结余比例只是一个数据,并不能拿来比照我国的医疗保险结余标准。他说,由于各个国家的医保基金制度各不相同,彼此必然存在差异,那么也就有各自的医保结余标准。
他举例,在一些国家,医保基金是必须要花空的,不允许有结余,有些国家医保基金甚至要呈现赤字才符合制度,但对我国而言,一定的医保基金结余是符合实际的。
“我国医保制度统筹层次低,地区又十分广泛,包括了30多个省区市、2800多个县,各地情况还是要具体分析。比如医保基金的类型、地区发展情况、生活水平等都要考虑,不能一概而论。”褚福灵表示,必须统筹看待我国医保基金的结余状况。
此外,就个人账户积累而言,所有人的结余是交错在一起的,相比较,年轻人的账户是累积的,而老年人的账户可能已经空了,因此,不能简单的从一个方面比较不同制度下的医保基金。
在北大医学部主任助理、卫生经济学教授吴明看来,7644亿元的结余看上去非常大,但这个数据却不能清晰地表明不同地区间和制度间的差距,也就是说,其只在总量数据上具有纵向比对的作用,而缺乏有效的横向对比。
吴明认为,不仅不同地区之间的城镇基本医保基金结余率差距较大,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3种基本医保之间的基金结余率也存在差距。
一边医保结余,一边看病因支付费用较高而看病难。该如何化解中间的矛盾?
郭凡礼认为,可以根据当前结余情况,适度提高报销比例,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基金结余等问题,但是他强调,进行调整的过程中一定要慎重,避免潜在风险。
医保转移续接仍是难题
采访中,一些专家告诉记者医保转移难续接的问题也是造成医保结余的原因之一。
张美珍这一次没有要求公司给她办理社保。
河北籍姑娘张美珍曾在南方几个城市工作,今年年初,她来到北京投奔姐姐成为了北漂。与其他同事不同的是,张美珍执意要求公司不要给她上社保。因为张美珍认为对于像她这种将来还要漂到其他城市的人,转移续接手续太麻烦了。
“医疗保险是最让我头疼的。”回想此前的经历,张美珍说,在换城市工作的过程中,医疗保险的转移续接让她“煞费苦心”,以至于,在各项社会保障中,她首先“放弃”的便是医疗保险。
几年前,张美珍从南京换到江苏另外一座城市工作,但由于省内各地政策不同,在新的工作城市,用人单位不能接收张美珍以前的医保个人账户,直接影响了她个人入职新单位的进度。为了尽快办理入职,张美珍只能忍痛舍弃原来的医保个人账户,在新城市又开立了她的新个人医保账户。她苦笑着告诉《经济》记者,幸好工作年限不长。
此次来到北京工作,张美珍下定决心不上医保了,当然也只能放弃了其他社保项目,“反正我以后还得换城市工作,每个地方政策都不一样,担心再次白交这些钱。”张美珍说。
张美珍绝非个例。
对于我国大量流动性务工人员来说,转移医疗保险的确成为不小的难题。就全国来看基本医疗保险多为县级统筹,收支医疗保险费的行政区域之间的政策各不相同,缴费年限不能直接叠加,导致流动务工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难以接续。
这就造成一个局面,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频繁,其在某个城市办理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却不能轻易跟着他走,并且个人医疗保险属于个人所有、不能作为他人医疗支付所有,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沉淀下来。
对此情况,褚福灵认为,目前,这种不同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能叠加的制度模式,非但严重弱化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功能,而且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劳动力在全国范围内的正常流动和合理配置。应打破“户籍”限制,消除“城乡”分割,以“劳动”为标准实现基本保险关系的跨地区转移接续“一卡通”。
医保报销的“门槛”过“高”,也是医保结余的原因。
以北京地区规定为例,参加基本医保的在职人员纳入门诊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报销范围的费用标准,为累计超过1800元,超出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
此规定对于年轻人来说,一年内很难累积到1800元。此外,关于医疗保险报销的比例以及覆盖的医疗项目还较少,比如看牙基本不在报销范围等。对此,接受采访的参保者多认为比例仍可提高而报销的医疗项目也希望增加。
而对于提高报销比例和扩大覆盖范围的问题,郭凡礼认为,我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制度存在着问题,没有充分发挥医疗保障的作用。
郭凡礼说,在当前形势下,提高报销比例,既能够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又能缩小结余量,但是,扩大覆盖范围,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容易滋生政策性风险,难以保证下一年结余量继续为正。
王虎峰:应建立医保绩效评价体制
当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结余超过7600亿元的消息公布后,参保者的质疑声音响起,为何存在大量结余的基金,参保者的医疗报销比例却不高呢?
在梳理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问的是,超过7600亿元的结余到底“余”在了哪儿?我们又该如何衡量“结余”的水平?这对今后医疗保险制度的调整又有何意义呢?
王虎峰,中国人民人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这位曾在地方社会保险局任要职、后又在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任职的公共卫生政策专家,在接受《经济》记者专访时表示,调整我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前提是,要建立相应的绩效管理评价体系,以此作为参考,从而对医疗保险结余、医保筹资标准、报销比例等关键问题进行有效调整。
三部分结余
《经济》:截止到2012年年底,我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存7644亿元,您如何评价这样的“结余”?
王虎峰:社会上的认识各有不同。有人认为这个钱是不是可以马上花掉,去提高医保待遇呢?我认为,国内统筹的层次比较低、多数是以县为单位,这么多的基金平均下来就没有多少钱了。而更关键的是,这笔钱是不能平均的,因为不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筹资比例、医疗消费水平都不同,所以不能简单来看钱是多是少。
《经济》:结余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具体组成部分有哪些?
王虎峰:对于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要做具体分析,一是职工医保基金累计中近40%为个人账户资金结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归参保者个人所有,不参与统筹调剂,因此不能做结余统计(2012年个人账户累计结存资金2697亿元,占职工医保基金结存总量的39.2%)。
二是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结存中包括了一次性趸拨资金。2009年以来,为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等历史遗留问题,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安排了约1300亿元资金,占累计结存额的20%左右。这笔资金要保障相关群体今后二三十年的医疗支出。
三是基金结余在地区间分布很不平衡。一些劳动力流入大省由于参保人员结构的原因结存较多;一些老龄化突出的地方如北京、天津等地基本持平;还有一些省出现了当期收不抵支。
其中,对趸交资金来说,当时是我国改制高峰,这笔钱未来还是会慢慢消化的,当年只是一次性缴费,二三十年这部分基金就会用完,有可能还需要往里“填”。
《经济》:在您看来,医疗保险基金产生结余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王虎峰:一是医保基金收入增幅较大。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发展较快,职工工资增长也较快,居民医保制度建立初期,财政补助增长率也快速提高。二是医疗保险有效管理减少了浪费,特别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以来,医疗保险通过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滥用医疗资源现象,由此节约下来的资金形成结存,仍将用于参保人员。三是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和预算水平还比较低。城镇医保刚实行地市级统筹不久,资金“蓄水池”小,一些地区存在多预留资金的情况。
“花钱”不是出路
《经济》:针对目前医疗保险的运行情况,今后调整的大方向是什么?
王虎峰:针对当前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在坚持保基本、守底线、促稳定、可持续的原则下,要加强分类指导。一是稳步提升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大病保险,把基本医保结存资金作为大病保险的筹资来源之一,以困难群体为重点,加大大病保障力度,承担更多“守住底线”的责任。
二是对于基金结余过多的地方,在保障基本待遇的前提下,通过降低缴费率等方式,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减轻企业负担,将结余控制在合理水平。
三是全面实行和完善市级统筹,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省级统筹和省级调剂金制度,做大资金“蓄水池”,提高预算水平,减少冗余的结存资金。
《经济》:在加强分类管理过程中,如何对一次性趸交资金和个人账户分类管理?
王虎峰:我们的出路不是简单地把钱给花了,而是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现在的制度,使其更加科学合理,医保基金存量应该进行制度调整和优化。
首先,过去趸交的那部分钱,有关部门应该靠出台特殊政策,保障这部分基金最大限度保值增值。因为趸交资金的周期比较长,应该作为单独的数据来统计、单独处理,可剔除出来衡量每年的实际收支情况,以便有效观察基金的变动趋势。
其次,医保个人账户的设置要适时而变、进行政策调整。随着时间推移,不同年龄段和不同人群的个人账户积累不同、有多有少,而使用效率不是很高,监管也很高。既然大家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我们也要适时而变,可以制定政策促进个人账户功能的转变、促进资金高效率使用。
比如,未来对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可考虑选择个人账户支付,建立多层次的保险制度,鼓励转化、不要呆滞。另外,个人账户在现有基本医保范围内不能支付的医疗项目,根据个人账户积累较多的人群的医疗需求,在卫生技术评估的基础上,可以研究用个人账户来支付。
总之,就是实现多渠道转化个人账户基金,逐步解决基金沉淀,尤其是在当前没有好的增值保值方法的前提下。
提高统筹层次要慎重
《经济》:在明确调整方向后,您认为,当下亟需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王虎峰:建议参考公立医疗机构建立绩效管理评价机制的方法,建立相适应的医保绩效管理评价体系,通过这个体系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价、做出有针对性的调整。
据我们研究发现,不同地区医保待遇差距还是很大的,简单的靠是否有结余来评判医保管理好坏是不科学的,也是很难持续的,医保的绩效特别需要横向的评价,因此不能用一个统筹地区差不差钱来衡量医保管理情况。
其中,我们要引入一些客观科学的指标来衡量、考评各项情况,从而得出什么样的收支情况,该怎样管理更加有效。这样,很多问题就能一目了然,避免盲目的通过调整报销比例、提高筹资标准来维持医保制度运行。
《经济》:在这样一个评价体系上,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该如何提高?
近年来,财政部出台了《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财预[2011]433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财预[2012]396号)、《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框架》(财预[2013]53号)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了顶层制度设计。自治区财政厅也出台了指导意见和工作规划,这些规章制度的出台对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奠定了基础。隆德县财政局做为国家级贫困县,地处宁夏最南端,经济社会发展滞后, 2013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9637万元,仅占全年总收入的5%,主要依靠自治区转移支付补助过日子,面对财力十分困难局面,如何去珍惜财政的每一分钱,使其切实发挥 “四辆拨千金”的作用,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管理理念则是必由之路,只有从绩效管理中节约资金、从绩效管理中去科学理财,才能使基层政府用更少的钱,通过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促进基层政府更加务实、高效。由于绩效管理对于基层财政部门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从认识侧面和实施侧面都处于摸索阶段,需深思、探讨和交流学习,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就基层财政部门如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出以下几点参考意见:
1.提高认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前提
隆德县财政局是国家级贫困县,地方财政收入少,争取的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成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近年来,各部门对争项目争资金已形成共识,争取项目的力度逐年加大,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但 “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思想还一定程度存在,绩效管理意识差,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影响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效益的发挥,甚至有些项目由于缺乏前期可行性论证,致使项目无法实施也时有发生,为此提高对绩效管理理念的认识是基层财政部门实施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前提。
2.领导重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保证
2013年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对预算绩效管理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强调着力推进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特别是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试点范围扩大到各层级预算单位,建立完善约谈和问责制度;2014年财政部要求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努力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做到“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自治区主要领导也亲自关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县政府主要领导今年就我县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也作出了部署安排,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3.建立制度是预算绩效管理重点
总体来说,我县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思想认识不够统一,制度建设与全区兄弟市县相比相对滞后,试点范围较小,与自治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差距很大。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虽已列入我县当前和今后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但制度建立不健全,政策措施不到位仍是突出问题。今年我县在成立县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隆德县部门财政资金绩效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和《隆德县部门项目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在制定方案的同时细化了评分标准,采用了百分制和加减分制相结合的评分方法,优先选择了重点民生支出和社会公益性较强的20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在此基础上初步探索上级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绩效管理试点和部门财政资金综合绩效管理试点,意在通过试点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融会贯通,组成预算管理有机整体,逐步去探索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
4.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
针对这几年我县项目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少部分项目效益低下的现状原因分析,主要是部分项目在前期设计中没有确定明确的绩效目标,项目设计缺乏科学性、条件设计不够合理,可研论证不够扎实,只是按自治区项目申报计划申报项目,致使部分项目资金到位后难以实施或者部分项目未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建设从而发生超概算,造成资金难以发挥预期效益。另外,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缺位现象也较明显,财政部门只对项目资金支付是否符合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把关,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单位项目管理情况对接不够及时到位,很难实现以项目资金为主线,把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始终,财政部门也很难做到“到位不越位、履责不缺位、磋商有依据”的理想效果。为此基层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把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做为项目绩效评价的关键环节抓好落实。
5.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和今后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我县部门单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由于缺少必要的绩效评价和反馈,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大多数在专项审计检查时才暴露出来,多部门违犯同一财经纪律现象时有发生,且后期整改难度大,要根治这一现象,就要求基层财政部门拓展管理思路,开展绩效评价,要针对各项目单位上报并经财政部门审核确定的绩效目标、及项目实施后的自评报告,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部门单位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撰写评价报告;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及时进行反馈,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一方面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另一方面对发现的问题通过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根据情况调整项目或相应调减项目预算等方法杜绝其他部门类同问题再次发生,也可作为对部门单位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通过上下反馈,信息沟通,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也为以后安排项目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提供了有力依据。
6.各部门协调配合是绩效管理的必要条件
由于各类财政资金全部由各项目单位负责实施,要进行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仅靠财政部门单方面是完不成的,俗话说“孤掌难鸣”,且财政部门确定的绩效目标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并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要求部门力争实现的。预算绩效计划也需要详细说明为达到绩效目标拟采取的工作程序、方式方法、资金需求、信息资源等,这些全部需要部门单位配合完成,财政部门的职责主要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对单位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和批复,并通过绩效评价认真分析研究,努力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措施,对预算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提出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支出绩效的意见和建议。为此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之间只有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才能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逐步深入,才能使可用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发挥财政资金“四辆拨千斤”的作用。
7.加强宣传培训、增强业务素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
由于绩效预算管理是一个新生事物,近年来由于基层财政部门人员相对较少,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基层财政干部业务量逐年增大,尤其是近年来基层财政部门补充人员又少,人员年龄偏大已成为基层财政部门普通存在的问题。加之基层财政部门从事预算绩效管理人员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对绩效管理认识到位人员更是微乎其微,基层财政部门要构建预算绩效管理体制,首先要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及政府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培育绩效管理文化,增强基层政府尤其是财政干部预算绩效意识,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要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网络学习及“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法,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水平。多渠道引入专家机制、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专家库、同时诚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参与,促使基层财政部门绩效评价工作步入规范化、才能使基层财政部门制定的评价指标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评价结果具有客观性、公正性。
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能够促进财政收支由年度预算平衡转向跨年度周期性预算平衡,提高年度预算的可执行性,实现财政的可持续发展。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相继开展了以实施中期财政规划为主要模式的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中央改革部署,财政部提出要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制度,对于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期财政规划有助于提升政府决策的有效性
中期财政规划把中长期的政府战略目标和政策体现到预算之中,从时间和空间上拓展了以部门预算为核心的预算编制方式,使政府要办的事与要花的钱得到前瞻性更高的匹配。因此,中期财政规划改革,有助于推动政府决策方式从以年度为主转向年度与中长期的有机结合,实现财政预算的平衡。
(二)中期财政规划有助于提升政府风险防范能力
经济决定财政,财政反映并制约经济。作为一种公共风险,经济风险、金融风险通常会转化为财政风险。政府治理的核心能力是风险预见能力。中期财政规划是提升政府风险预见能力的重要基础,通过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机制,控制财政风险使财政可持续,有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
(三)中期财政规划有助于提升政府宏观调控的科学性
传统的年度预算控制方式更多以年度收支平衡为目标,容易导致顺周期调节。为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财政宏观调控的需要,中期财政规划将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更有利于发挥逆周期财政调节功能,保持规划与财政政策的一致性,使财政预算管理与政府规划相互衔接,有助于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的难点
2015年,国务院、财政部出台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指导意见,标志着中期财政规划从研究和准备阶段进入正式实施阶段。按照国家要求,全国各地也纷纷制定和出台了地方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本市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并从2016年开始,市、区两级部门全部编制部门三年滚动中期财政规划,财政汇总后编制了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政府中期财政规划。总体来看,经过中期财政规划的编制,市区财政和部门逐步树立了中期财政规划的理念,工作机制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但在编制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难点。
(一)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的基础不扎实
1.中期财政收入规划方面,收入预测难度较大
一是近年来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带来了收入预测的较大不确定性。如在政府性基金收入方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一般会占到政府性基金收入70%以上,土地出让收入与土地收储、转让密切相关,房地产业形势不明朗,土地市场可能波动较大,造成土地出让收入不确定性较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方面的国企实际经营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方面的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水平,同样受经济形势影响较大,给预测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带来一定难度。
二是减税降费、收入划分改革等政策调整因素,对收入预测的影响较大。目前税制改革尚在推进过程中,全面营改增后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也处于过渡调整状态,这给财政收入中占比最大的税收收入的准确预测增加了难度;国资国企改革的推进带来的国资收益收缴范围和方式变化,社保政策调整带来的社保缴费费率变化等,相应影响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社保基金收入的预测。
三是相比年度收入预算的编制,多年期收入编制的难度增大。目前收入年度预决算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准确预测难度较大。以全国为例,2015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增长7.3%,决算数增长5.8%;2016预算增长3%,执行数增长4.5%。收入测算的时间段从年度拓展到多年后,预测难度相应增大。上级对下级的转移支付是地方收入的重要组成内容,目前这类数据只能参考上年数进行编制。
2. 中期财政支出规划方面,支出限额的确定较难
一是部门重视程度还不高。中期财政是中期预算的过渡形态,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多年期预算拨款方案。相比年度预算,部门对中期财政规划的认识不一,部分部门积极性不高,对未来财政年度的支出目标不够清晰,支出规划编制的随意性较大,导致支出规划编制质量不高。
二是部门利益相对固化。中期预算支出规划需要以部门中期政策目标和支出需求测算作为基础。在中期支出规划编制时,部门从主观上不倾向于预测年度的财政支出总额减少,为争取资金分配的主动权有可能多预测支出,以“基数加增长”模式测算支出规划,由此产生政府全局与部门局部利益矛盾。
三是规划项目审核较难。在预算编审过程中,部门具有专业和管理优势,由于信息不对称,财政部门无法全面掌握部门的预算资源、预算需求,导致对部门中期支出规划项目的审核较难。同时部分项目如占支出规划比重较大的建设项目,目前主管部门往往难以具体落实规划测算和编报工作,导致支出需求中缺失这一重要内容。
(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机制还有待规范
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编制还有待进一步衔接。目前中期财政规划大都与年度预算同步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的第一年规划等于当年编制的年度预算。按照预算编制“二上二下”的程序,只有“二上”r才基本可以确定较为准确的年度预算数据,以此为基础再编制后两年规划,造成规划编制较为仓促,难以与年度预算同步完成编制。
定量分析不足带来分析深度欠缺。中期财政规划不仅强调定性分析,更加强调定量分析。如收入规划预测需要掌握GDP等经济形势分析数据,税收和非税收入测算数据,未来三年土地储备和出让情况预计,国有企业经营情况预计,人口结构、老龄化程度等数据的分析,支出规划需要掌握重大项目、重大政策情况,这些都需要财政与其他部门通力合作才能完成。
中期财政规划缺乏基本分析规范。中期财政规划需要在收支数据预测的基础上,对财政可持续发展和财政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但是对于财政收入质量高低的衡量、财政支出结构是否合理的分析、财政是否可持续的判断,还缺乏较为科学合理的分析指标或标准体系。目前各地分析或判断的情况不统一,为以后报送人大和向社会公开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中期财政规划效力有待发挥
一是法律效力不足。目前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的依据主要是国务院、财政部的指导意见,最具有法律效力的预算法也仅有“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的原则表述。因此,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需要进一步的法律规定,如中期财政规划的支出限额约束等,使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决策程序、控制方式等做到有法可依。
二是规划指导作用不强。作为一项研究财政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办法的规划,理应对政府决策、政策制定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但目前规划编制还处于起步阶段,中期规划滚动编制还跟不上政策调整的节奏,导致最终编制的数据只能是作为参考、对政府决策和政策制定的指导作用有限。
三是规划约束作用不足。从长期看,中期财政规划要逐步过渡到中期预算,对年度预算产生约束作用。目前情况下,中期财政规划对部门预算的约束力较低,执行力不足,不能达到平衡控制支出、优化资金分配的目标。
三、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的对策建议
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深刻变革,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管理理念、管理方法和管理机制的重大转变,需要从制度、体制、机制方面进一步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编制。
(一)进一步夯实中期财政规划的编制基础
在收入规划编制上,需要更侧重因素分析。从长期来看,需要建立模型,综合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实现较为准确的收入预测。但在现有政策调整和改革等外部约束下,模型并不能解决太多问题。现阶段中期财政收入规划重点应放在分析可能性和不确定性上。一是可以测算多种情形下的(如增长较多、一般增长、负增长)收入预计,分析不同情况对财政收支平衡、赤字规模、债务安排等带来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二是重点分析不同因素对收入的影响程度,使用敏感性分析和迭代分析法,为收入政策的调整提供参考和依据。
在支出规划编制上,需要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自上而下”设定部门支出限额。限额确定方式上,可以统一要求零增长方式核定支出上限,对于部门确有支出增量需求,由部门提供项目政策依据、资金需求测算,报请政府批准后纳入规划。将限额与年度预算进行挂钩,加快建立以中期财政规划为基础的年度预算约束机制,真正使部门重视支出规划编制,实现有限预算资源的高效配置。二是加快推进支出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统筹,推进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作为整体进行规划编制,加强一般公共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之间的有机衔接。不断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项目库,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二)进一步提升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质量
逐步提早中期财政规划的编制时间。目前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中期财政规划编制,一般是要求中期预算规划必须在年度预算编制前完成。为了确保实现中期预算规划与年度预算的有效衔接,应逐步将中期财政规划的启动编制时间提前,对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实行“错时编制”,将年度预算置于中期财政规划的视野和框架中。
进一步完善中期财政规划报告体系。美国财政中期规划包括经济展望、预算展望与预算过程、支出展望、收入展望和促进经济复苏的财政货币政策等内容;欧盟规定中期财政规划必备的大类要素为“政治支持、时间跨度、覆盖范围、支出上限、财政稳定目标、排除某些事项、财政顺延条款、约束性”等。参考借鉴欧美等其他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成功经验,在中期财政规划框架结构上,除目前已有的经济形势分析、收支分析、风险评估外,将“公共财政可持续性”“公共财政质量”“财政政策制度框架”等方面内容,纳入中期财政规划报告范围,建立完整的中期财政规划报告体系。
进一步充实中期财政规划的定量分析内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时,更多是基于各类数据的实证分析比较研究,更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如在对公共财政长期可持续性进行分析时,一般会运用一系列计量分析和比较模型,以及人口依存率、人口老年化指数等经济指标,对人口演变将导致公共财政可持续性风险增加作出预警。以此为借鉴,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中期财政规划的分析工具和预测手段,加快构建既符合跨年度预算平衡要求,又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宏观经济和预算分析模型,从定性分析逐步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模式转变。当前需要区分支出规划中的刚性支出(如社保基金补助、偿还政府债务等)和非刚性支出,以分析在不同的财政收入形势下,如何合理安排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三)进一步发挥中期财政规划的作用
2018年国务院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从顶层设计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出了重大部署,以提高各个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也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战略指引和工作方向。这对于提升财政部门整体财政资金管理能力具有重大意义,需要财政部门深入研究意见的具体工作要求,并结合实际工作现状不断探索,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一、预算绩效管理的意义和重要性
(一)宏观层面政策的推动和落实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提出推动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而2018年出台的意见中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工作的战略高度再次提升。因此,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并推动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是对国家顶层设计工作部署的响应和贯彻落实。只有按照政策要求形成一套规范健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并有效贯彻执行落实才能符合国务院工作要求。
(二)可以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规范性实施严格的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对财政资金使用过程的一个全流程监督,通过全流程监督可以确保所有财政预算资金按照规定用途进行使用,不存在浪费或者是随意乱花的情况。只有严格的绩效管理制度,才会对所有不合规或者是不规范行为进行严厉的问责处罚和约束,进而对大家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杜绝一切不规范行为的发生,从而推动整体财政资金的使用规范性和效率的提升。
(三)有利于提升政府部门工作效能和治理能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规范政府行为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衡量政府部门工作业绩的指标之一。所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也是在对政府各单位工作进行监督约束,强化他们关注并治理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中低效无效问题的主体责任,进而促进各部门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规范自身行为,夯实主体责任,加快政府部门工作能力和工作职能的提升。
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现状分析
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多层面的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各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体系也在不断健全之中,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但是在整体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仍然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和调整的事项,尤其基层工作面临很多实际困难。
(一)绩效管理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提升在部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虽然也实实在在开展,但不同程度仍存在一种走过场的现象,没有横到边竖到底,绩效管理工作没有完全深入到有关工作的各个维度和角落,也就没法触及到工作中的痛点,导致工作执行效果不佳。不仅工作的深度不够,绩效管理广度也不够,覆盖面没有包含所有的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情况,也未覆盖全部财政预算单位。
(二)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还有待深化和牢固尽管绩效管理的重要性一再被提及、被强调,但是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对于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深刻,相关工作理念未能贯穿到具体工作中去,进而导致相关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并没有将如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规范性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或者说是这种理念还不够牢固,没有在工作中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这也就使得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对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投入产出比虽然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并没有充分发挥出其应有的功效,原因可能是绩效管理的约束力度不足或者是绩效管理的方法不对,并没有起到激励约束作用。
(三)预算绩效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的成效还是需要通过有效的考评体系来予以支持,但实际工作中整体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价,不仅体现在对财政预算执行方面,还存在信息不全或失真等情况,这样也就会造成财政部门的工作量大,还会影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质量。
三、财政部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建议
(一)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要确保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对财政资金治理能力的推动,首先就要体现出“全面”这个关键词。从管理对象、管理内容和管理过程等方面都要做到“全面”,以此为基础构建工作体系,确保能够真正对实际工作起到管理约束作用,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1)要构建一个全方位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财政部门需要将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覆盖到相关的各个单位部门,只要是使用财政预算资金的都要纳入到绩效管理体系当中,工作面覆盖到所有有关单位,不搞特殊化,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2)要建立一个全过程的绩效管理评估体系。是指工作体系惯出财政预算资金的工作全过程,从预算的编制、执行、事后评价,实现对所涉及工作环节的全流程管理和考核。(3)要确定对所有财政预算资金的覆盖。也就是说绩效管理内容需要包括所有财政资金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同时也要做到重点突出,对于社会关注度高、投入资金多跨度大的项目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重点关注。
(二)实现预算绩效管理节点前移国务院出台预算绩效管理意见中也提到要将绩效管理的关口进行前移,这样可以更好地从源头上来防控财政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能。因为绩效管理工作并不是单单的事后管理,如果只针对历史数据来进行分析和管理考评,对于整个工作的触动作用不是特别明显。所以需要将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的节点向前移,开展对于重大政策或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而财政部门就需要加强对重大政策和项目的预算审核,将此作为财政资金预算安排的一个参考依据,提前谋划,做好早期财政预算下达的科学合理性。
(三)健全完善预算绩效考评体系绩效考评是绩效管理体系当中重要的一个环节,为了提高绩效考评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财政部门需要从多维度多角度来进行考虑,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的考评体系。(1)要科学合理选取设定绩效指标框架。绩效考评指标以及计量标准的设置,要分行业、分领域分别进行规划和设计,确保绩效考评指标和体系的层次性和区分性。同时也要保证考评指标中定量和定性的和谐比例关系,两者相结合,确保考评体系的丰富性和全面性。另外还要保障绩效考评结果的可比较性,提高绩效考评结果的参考价值,用于评价各个单位预算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率。(2)要建立层次丰富的绩效评价体系。绩效评价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法相结合,可以采用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多层次的丰富评价体系。这样不仅能够实现财政部门还有财政预算资金使用单位的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同时也能够确保整个绩效管理成效考评结果的客观性,能够从多个角度多个层次来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效果的评价。(3)加强对考评结果的运用,实现考核管理结果对工作的促进作用。财政部门应该将预算绩效考评结果与对应预算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配置和调整相挂钩,对于整体预算考核较好的单位或项目优先配置资源,对低效无效的资金予以取消或削减,对表现一般的可以督促整改或是予以调整,切实发挥考评工作对整个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的推动。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0-0-01
事业单位实施政府某项公益服务的部门,是社会服务组织。新预算法要求,除开的信息外,预算调整、决算执行、预算执行报告及报表,都要被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各级政府以及部门公开、其中还包括老百姓关心的三公经费、民生支出、和政府采购等重要事项。事业单位在新预算法的引导下,财务资金的走向将更多投入公共资源和阳光事业,对于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正面影响。
一、能够强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新预算法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一是所有的财政资金都要纳入预算管理,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都包含在预算范围内,这将有利于杜绝预算外资金和其它非规范性收入,从而避免财政资金体外循环带来的寻租腐败等问题。二是原先不属于财政资金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及或有债务,也要通过政府债券的形式,逐步纳入到预算监管的范围内,做到预算管理无死角。这一场财务预算管理风暴也席卷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将全部的收支情况列入到预算当中,没有了预算外资金的提法,对每一笔预算的具体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和阐述,并对其进行统一管理。这些合情合理的做法,不仅有利于加强社会大众对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的管理监督,而且有利于提高预算管理的透明度,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向良好的方向发展,还给我们一片阳光的事业单位。
二、有利于规范事业单位财务核算
新预算法的规定,政府的支出都必须以通过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无论从中央还是到地方各级政府,一律以依据来支出,必须强化预算的硬约束,严禁原先财政支出的随意性和开口子;预算的编制、执行,都要按规定的收支分类科目进行,体现预算的严谨性、统一性、规范性。为落实这些原则,事业单位在预算编制、执行、公开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行的财务核算体系也必须随之改进。事业单位,为了优化预算编制环节、提升预算执行力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等,往往会把政府资金分配到经济发展不平衡区域,这样有利于平衡事业单位的财政情况,从而提高事业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在未改革前的预算法下,这种转移支付通常会出现转移不及时、设置不合理等问题;而在新预算法下,借助公平、公开和规范的财务核算,通过批准支出,确定转移支付的财政资金数目,和明确规定转移支付的下达时间,令过去的问题都得到了有效解决。让我们从中感受到负责任、并拥有严谨性和规范性核算之称的事业单位。
三、能够加强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与新预算法相比,未改革之前的预算法,要求事业单位在每一年都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达到收支平衡。事业单位为了不出现赤字情况的预算方式,往往以收入为基础来规划支出或人为更改年度预算,达到解决其存在的赤字问题的目的。虽然有利于解决问题,但是事业单位隐瞒具体收支情况,就无法准确反映出其在资金方面的情况。因此,预算法改革中,规定了相应的明确的处罚条款,追究违规单位和违规人员的责任,保证预算法的严肃性和可执行性。因此,新预算法的实施能够有效改善这一问题,并且能够使事业单位实现年度范围内的收支平衡。除此之外,新预算法还确定了收支平衡的原则,包括勤俭节约、统筹兼顾、讲求绩效和量力而行,并严格控制各部门、各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比如,稳定调节预算基金的举措,使所征收的税金变得更加符合国家规定,不仅可以弥补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而且还能有效避免出现在年底结余突击花钱的情况,这就为今后事业单位实行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约束年度预算预留了空间。这种精打细算的做法,有效调节了事业单位的收支平衡,帮助形成了事业单位的节俭风气,有利于打造精细的事业单位,对于事业单位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和意义。
四、有利于强化事业单位管理队伍
新预算法实施后,为了应对财务管理水平能力方面的不足,事业单位加强了对财务管理队伍的建设工作。一方面,创造更多的机会来对财务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使其对新预算法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另一方面,采用优化考核的方式来选取业务人员,使具备专业的财务管理素养。这些内容,让普通的财务人员得到了一个提高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并成为一名优秀的财务人才的机会,同时让那些具有较强责任心和上进心的财务人员,能够参与到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决策中来,为其提供了一个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平台。另外一种专办人员,把从过去侧重于事后监督,到现在变成了全面嵌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的全过程之中。为了服务预算管理工作,第一,监督检查预、决算编制工作,看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合规,是否复合既定程序;第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包括预算执行的进度如何,执行是否合规,执行的绩效又怎样;第三,监督检查还被用于发现违反预算法、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新预算法赋予了专员办一个更大的舞台,在这个大舞台上,监督检查工作,大有可为。这种加强财政管理伍建设的方式,有利于展现具有生命力的事业单位的风采。
新预算法明确了预算法的立法宗旨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从原预算法“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到新预算法“规范政府收支行为”这是一从“政府管钱袋子”到“管好政府的钱袋子”的重大转变。立法宗旨的转变带来了新预算法全新的改变。
(一)预算做到全口径,保证预算完整性
按照新预算法要求,政府的全部收人和支出都应纳人预算,不应再存在游离于预算之外的收支,保证预算做到全口径。换句话说,政府预算需要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从而做到预算全口径,保证预算完整性。
(二)讲求绩效管理,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在新预算法中,共有8处提及“绩效”字样,第一次将“绩效”的理念纳人预算编制基本原则,强调了“绩效管理”。第一章总则中,将“讲求绩效”列人各级预算所要遵循的五原则之中;第四章预算编制中,将上年度预算支出绩效的评价结果作为各级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六章预算执行中,要求各级政府及预算部门与单位,必须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在有关预决算审查的章节中,明确要求人大负责审查年度预算如何提高绩效以及重点项目支出结果绩效的情况。在不久的将来,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与审查将终结粗放管理阶段,逐步过渡到“得绩效得天下”的精细化管理轨道。
(三)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加大预算公开力度
新预算法总则第一条就提出要“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首次把建立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摆在了首要位置。同时。预算法还重点强调预决算公开的详细内容、具体时间以及保障措施。为保障预算信息的有效公开,新预算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对于“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有关预算事项进行公开和说明的”将“对有关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四)规范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
新预算法增加了允许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规定,但是从主体、用途、规模、方式、风险控制等五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既达到了从严控制地方政府债务的目的,又适应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建立起规范合理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有利于人大和社会监督,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五)严格管理结余与结转资金
新预算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应当在下一年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新预算法加快了财政资金的支付进度,让更多的财政资金不再躺着睡觉。
二、新预算法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新预算法要求高校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日趋精细化
新预算法的实施,对于高校而言,全部的收人与支出都需纳人年度预算,意味着高校除了将财政补助收人和非税收人纳人预算外,还需将其他收人如横纵项科研收人、非本级和本级横向财政拨款等纳人预算管理,同时将这些收人涵盖的支出纳人预算。全口径预算的实施,要求高校必然要提高预算的精细化管理,只有预算管理达到一定的精细化水平,才能做到全面预算,涵盖学校可能取得的所有收人,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落户所有支出项目。
(二)新预算法要求高校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
建立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是新预算法的基本原则,也是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为了充分体现出预算管理的科学性、民主性,高校的预算必须经得起监督与检查,而监督的基本前提就是公开。为了适应新预算法公开透明的原则,高校应加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项目,对于公开的信息提供必要的通俗的说明与解释,提高信息的可读性。
(三)新预算法要求高校确立预算的权威性
新预算法确立了严格的预算调整程序,一经批复,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未列人预算不得支出。这就需要高校建立具有权威性的预算制度,保证预算严肃性,在编报年度部门预算时做到收人应编尽编,支出全方位覆盖,凡是没有列人年度预算的支出项目,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外,一经上报、批复,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权威性的预算管理既可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也是实现全口径预算的重要保证。
(四)新预算法要求高校加快项目资金的执行进度
新预算法规定,当年未使用完毕的项目资金可以作为结转资金下年度继续使用,但是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按照现行管理体制,结余资金一般是需要收回的。财政专项资金对于缓解高校自有资金投人不足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高校应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按照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加快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
三、新预算法下高校应釆取的应对措施
(一)加大新预算法的宣传力度,促进财务人员加强学习
新预算法的正式实施必将引发高校预算的一系列改革,各高校应时刻关注政策的变化,认真学习并宣传新预算法,通过讲座、聘请专家等形式向全体职工尤其向预算直接相关人员系统讲解新预算法的出台背景、内容变化、政府意志、具体要求等等,要求全体人员特别是财务人员熟知新预算法。全体人员知悉新预算法,才能自下而上编制科学合理、精细化的预算、认真贯彻执行预算,财务人员熟知新预算法,才能自上而下发挥预算监督的职能,维护预算权威性。
(二)建立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制度
高校担负着人才培训、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的使命。要坚持勤俭办学,坚持厉行节约,管好用好每一分钱,更多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绩效,更多注重投人产出的分析[\新预算法要求高校加快财政专项资金的执行进度,但是加快进度不是盲目的突击花钱,而是要在科学论证基础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因此,高校需要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协同考核的绩效评价制度,建立一套涵盖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的考核指标,通过收集相关基准数据,如过去三年的平均值、以前某年度的数值、平均趋势、类似项目的先进水平、行业标准、经验标准等,确定绩效标准,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预算安排的首要因素,提高绩效指标考核的分量和权威。
(三)加强预算的精细化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新预算法要求实施全口径预算,加强绩效考核,充分信息公开,这必然要求高校加强预算的精细化管理,预算收人分部门、分单位、分项目注意列示,综合考虑各种增减因素、数据量化,实现收人完整编人预算;对于支出,学校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实行零基预算,财务部门应与各二级单位共同研究编制,逐项论证,提升预算编制的精细性-、科学性和前瞻性。
高校作为教育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教育投人占GDP4%目标的实现,社会民众对于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办人民满意大学的期望也越来越强烈。在预算管理实现精细化之后,高校不再“犹抱琵琶半遮面”逐渐对外揭开“面纱”更有自信全方位的实现信息公开。对于信息公开,首先是“三公”经费问题。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三公”经费要严格控制,不能超支。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高地,更要特别注重“三公”经费的公开[”其次是债务问题。沉重的债务负担是所有信息使用者都关心的问题,高校应在综合评定偿还能力-、学校长远规划、国家财政政策等多种因素下,制定科学合理的贷款增减计划。最后,高校应进一步加强在基本建设、大型修缮、政府采购以及大宗消耗性货物服务集中采购方面的信息公开。
(四)建立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