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3 15: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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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造价索赔的原因分析
1.1 施工工期的变化
工期对于土建工程来说是非常关键的,对工期控制也较为严格。如果出现工期拖延或者资金利用不良,外部不良环境因素影响将非常容易出现造价索赔等问题,这些因素的产生将容易造成工期的可控或者可预测能力降低。政策因素、物价上涨或者汇率变化等都会对工期可控性造成影响。超前完成施工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与人力,对企业成本控制非常不利;并且拖延工期也会使这些因素遭到浪费,进而引发工程索赔。
1.2 施工条件的改变
鉴于承包编制的施工组织或者设计方案一经确定,经济损失的表现也发生变化。例如,不合理的拆迁,拆迁过程中居民会提出更多赔偿要求或者地下障碍物、文物等遭到破坏等,这些都会促使施工条件改变。此外,一些工程变更也会引发索赔问题,使索赔率增高,变更包含非常多的内容,比如,设计缺陷弥补、设计错误修正或者设计方案优化、施工方案优化等。一些管理不到位或者图纸提供、管线拆迁不及时、指令错误等都是引发索赔的重要原因。
2 土建工程索赔的原则
(1)必须以所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合同所要求的条件,对协议的条款进行详细的了解,索赔要以合同为依据,要在合同约定的条款下提出索赔。
(2)提交意向书要注重时效性。根据索赔函的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意向书应包括债权项目(分部分项目工程名称),信中声称的理由和依据以及事件发生的日期和评估的损失,并附加计算的数据。意向书索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签字后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施工企业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这样,通过意向书把整个事件,地点和索赔的原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3 土建工程索赔的管理
对于成本要求或时间要求限制较大的项目,为了提高收益,这些项目往往是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的主要目标。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索赔的依据,施工企业应建立完整的会计记录或工程索赔方案,保证台账能全面反映索赔金额和索赔时间。索赔意向书提交时,随着时间的推移,索赔期限和数额,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并将结果报送建设单位。对于合同期的时限内的所有索赔应及时进行处理。该项目建成后,应形成完整的档案,作为该项目竣工结算数据的一部分施工索赔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作,施工企业进行索赔工作前,应充分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合同的条款与补充协议等工程相关的文件。索赔的依据是否得到监理及建设单位的认同,前提是时效性与真实性。做好施工索赔的管理工作,能为索赔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完整的资料支持,同时资料的完整性,是索赔成功的重要保证。
4 土建工程索赔存在的问题
4.1 施工企业不敢进行索赔
目前,中国的建筑市场施工企业数量偏多,存在“僧多粥少”的情况。施工企业对于合理的可索赔事件,往往因害怕得罪业主而不敢去做,例如因建设单位的原因导致施工机械的闲置,施工企业未能得到的补偿,仅由施工企业和雇主承担。这是因为该施工企业对施工索赔缺乏正确认识,片面认为索赔是不利于与建设单位合作,怕影响以后的工程承包,从而导致更大的损失。在国际市场上,不会合法、合理索赔的施工企业是被业主看不起的,并且会认为该施工企业的管理能力较低,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及进度。
4.2 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
在目前的情况下,国内关于建筑行业法律仍在不断地补充与完善当中,人们也不习惯用法律手段和合同条款解决实际施工中出现的问题。除了因施工企业发展历史不是很长的原因外,更重要的是施工单位自身不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因为他们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施工单位就不能很好地利用法律手段解决双方的纠纷。也分不清依法赔偿和依法惩罚的界线,不能有效地使用合同条款,合理、合法地向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索赔。
4.3 不索赔引起的问题不重视
工程的合理索赔,可能会导致工程过程中的风险和成本过多地由施工单位承担,预期利润得不到保证。因此,为了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往往会将价格提高,这就会导致投标的报价增加。而在原本利润很低的情况下,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要想赢利就只能尽量的压低成本,甚至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质量下降。
5 土建工程索赔问题的对策
施工索赔的难点是提出索赔时要有依有据、说法合理。在此,提出了以下一些措施和对策:
5.1 完善工程索赔法规
市场经济发展是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而索赔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是维护项目建设各参与主体正当合法权利的重要途径,是经济市场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发展的需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部门需要完善与工程索赔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工程索r的法律制度是能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并为其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护的手段,在我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我国应逐步建立从事索赔工作的专业机构,并对该项研究的加以重视。
5.2 树立正确的索赔意识
施工企业应加强对企业的各个层面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让他们知道如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管理意识,增强员工的岗位责任意识,以保证企业的各项管理方针能顺利在工程建设中顺利执行。同时,要求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建立施工索赔的正确认识,认清索赔和反索赔是工程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是工程建设等价交换的原则的体现。为了维护企业自身的权利,应该主动了解索赔成立的要求,提高施工索赔的水平,增加了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竞争力。
5.3 学习、研究国际的索赔经验
目前,国际通用的施工合同管理的做法是静态出价,动态的合同管理。在评估后,在变化的情况下,合同单位,合同中的各种方式和原理的改变,这是价格的调整,变更的规定,要求的程序。施工企业依靠调价、变更和索赔来实现投标条件变化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补偿但是,我国目前的合同管理模式以这种方式静态报价加上政策调整有滞后效应,不利于施工企业的索赔。
6 索赔的思路与技巧
6.1 利用相对简单的单项索赔
完成变更报告以后,最合适的方法就是逐项申报,对问题进行逐项地解决,避免复杂内容、较大金额及不容易解决的索赔,有效提升变更索赔的成功率。从费用计算上来看,应注意合理性和适度性,避免反索赔情况的出现,尽量不要让变更索赔变得复杂化,甚至出现延期等问题。
6.2 充分注意难易结合
在工程变更索赔的过程中,应该优先审批容易解决的工程变更,优先实施这样的变更,对于难度大一些的变更,应该和建设单位取得沟通,经过协商以后即使完善资料,不能由于这些项目难度大而将其放弃,应该充分注意坚持难易结合的原则,这样变更索赔才能获得较好的效果。
6.3 注重共性,突出个性
同一类型变更存在一定的共性问题,这种情况下各施工单位应该引起重视,通常情况下建设单位会选择工程中后期解决问题。但是对于一些个性变更事项来说,则应该安排专人负责本标段,并注意加大工作力度,对变更索赔资料进行完善,做到有限上报,并注意积极争取建设单位及时解决。
6.4 从质量、安全等方面着手
在工程变更过程中,应该从工程质量、安全开始着手,建设单位应提升对变更项目的认识,对变更的项目引起高度的重视,及时接受并对变更进行审批,保证将变更索赔工作顺利完成。
6.5 加强跟踪和沟通
变更索赔材料呈报给业主以后,项目部应该选派专人对变更索赔材料进行跟踪,如果不能展开及时的跟踪,变更索赔就很难完成。此外,还要意识到沟通的重要性,利用不断的沟通来培养感情,业主和设计部门可以深入理解对方的用意,这样非常有利于变更索赔的顺利完成。总之,在变更索赔的过程中应该充分注重技巧的利用,利用技巧保C变更索赔工作的顺利完成,从最大程度上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7 结语
综上所述,施工企业不懂索赔、不会索赔和不敢索赔的老旧保守做法需要改变。索赔可以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保证工程高质量完成,可以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建筑行业改革的必然结果。
参考文献
[1] 张淑艳.讨论市政工程造价管理中的索赔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4(13).
一.工程监理存在问题
监理队伍素质不高,监理观念落后。我们知道,监理工作在整个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然而绝大部分建筑企业并没有意识到监理的重要性,随便聘请一些人担任监理工作,从事监理工作的员工要么是只懂技术,要么是快要退休的老员工或者是“家族”企业成员,这样一来,导致监理队伍素质提不上来且监理观念落后。他们当中大部分只懂点施工技术,并没有进行过专业的监理管理方面的培训,对一些法律知识与经济管理也完全不知,在进行工程监理过程中个人主义、随意主义、现象严重。基于监理人员素质及各方面能力有限,只能很表面的运用仅有的技术进行现场监督工作,而不能运用新观念新技术或者经济手段等方法,全方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控制,并不能真正起到监理作用。
工程质量控制不到位。监理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控制好工程进度与质量,而近年来频频出现房屋倒塌、倾斜、开裂、漏水等问题,再加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严重,并没有把握好工程质量管理这一关,而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又不到位。如今的建筑企业劳动关系存在多元化的用工形式,除了少数的管理人员外,绝大部分都是以承包的形式聘请的农民工、临时工或者钟点工,而由于他们所受教育程度有限导致自身素质不高,质量控制意识薄弱,加上监理人员监理力度不够,导致工程质量根源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另一方面,大部分建筑企业质量管理有效体系仍不完善,甚至有些并没有制定相关的质量管理体制,这样一来更加重了监理的难度,如监理控制不到位工程质量将变得一团糟,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市场需求。
缺乏健全的监管、约束机制。据调查显示当前绝大多数建筑企业监理单位在实际的工程监理过程中,并没有拟定一份合理、明确的工作内容与程序,更没有确切的落实每个监理人员的具体责任,这充分体现了监理单位监督管理、约束机制的不健全性。另一方面由于工作机制的不健全导致监管控制工作单一化,部分监理人员只注重施工现场的管理,而在工程进度、工程设计、投资、管理等方面完全不干涉,致使监理行业发展不起来,起不到有效作用。
二.解决工程监理过程存在问题对策
构建新型监理观念,提高监理队伍整体素质。如今,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生活条件及各方面水平的提高,我国建筑业发展迅速,相继而来的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要求也越来越高。建筑监理单位要高度意识到工程监理的重要性及实质目的,摆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树立新型的工程监理观念,使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步入规范化的轨道上来。定期进行经济管理、法律法规、技术等方面培训,全方位培养及提高监理队伍整体职业素质及业务水平,打造一支高效、科学、做事的建筑工程监理队伍。
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工程质量与企业利益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监理单位一定要意识到工程质量的重要性,牢牢把握好质量这一关,同时把“安全第一”作为永远的信念。首先,加强及普及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特别是对于一些农民工、临时工要及时对他们进行质量、安全意识方面的培训,经常进行安全演习等活动。其次,监理人员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把关好每一个细节,指导员工严格按照符合技术要求的操作标准及工艺流程来进行,避免偷工减料。最后,加强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及工程材料检验,同时做好施工过程的事故监督管理、质量规划及技术指导等工作。
工程监理工作可以为建筑项目的安全和质量提供有效的保障。随着近年来我国工程建筑领域的长足发展,工程建筑的建立系统已经初步成形,并逐渐向着更加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管理方向发展,并形成了互相促进、互相制约的监理体系,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监理工作质量的提升。然而,尽管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监理工作水平得到了提高,但是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现阶段的工程监理工作仍然有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的制约了工程监理工作的水平及长远发展,所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工程监理中的常见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一、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业市场不够规范
首先,监理行业市场的不规范体现在业务的承接形式上,现阶段监理业务承接形式的不规范现象比较严重,包括监理业务的转包、业主私自承包、同体监理或者连体监理、监理证照的挂靠现象等。其次,监理行业的区域性制约了监理工作的发展空间,主要表现为市场的区域保护性及行业保护性。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建筑工程行业市场,存在着垄断经营的现象,甚至有些地区采取市场封锁来限制外来企业的发展;部分地区的监理主管机构“钻法律的空子”,利用监理单位必须到所在地区进行注册的规定,刻意的保护地方监理单位或者自身机构的从属单位等,这些现象使得目前建筑工程的监理行业没有形成良性的竞争的态势,严重制约了监理行业的发展,对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造成影响。
(二)监理工作不全面
工程监理工作的不全面主要体现在人员、管理和收费不规范这三个方面。
1、人员不到位。因为工程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时,对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方面的要求比较高,使得某些监理承接单位为了能够中标,而在多种项目总只报同一部分工作人员,所以该企业一经中标,就会发生很多监理人员不齐、项目总监及监理工作人员挂空名的现象,影响监理工作的质量。
2、某些监理单位为了满足自身的生存发展需求或者受到利益的诱惑,将自身承接的工程项目转而承包给其他监理资质不合格的单位或者个人,以获得管理费用。由于转包单位的监理资质不够高,则不可避免的会造成项目监理工作的不到位,承接监理业务的个人也会为了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任由建筑施工机构不合理的增加施工进度,跳过正常的验收流程,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的影响着项目工程的建设质量,使其处于不可控状态。
3、虽然我国在监理单位的收费上是具有明确标准的,但是因为现阶段监理行业的市场竞争比较激烈,且市场上的监理单位或者企业也越来越多,所以导致目前监理行业的收费不符合标准,相比于国家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要低很多。监理收费的不规范使得监理市场中低价中标、低成本投入、低级管理的现象成为市场常态,这种现状极大的阻碍着我国监理行业的长久、健康发展。
(三)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现阶段,从事于工程监理工作的基层管理人员并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其中大多数是由之前做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工作人员或者是已经离休、退休的技术工作人员转型而来的,只经过短期、粗略的培训便上岗进行工作,有些单位甚至不对其进行培训,便直接让其从事监理工作。这些人员并不了解监理工作的现行标准,更是缺乏关于管理、法律法规、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而这些专业知识都是作为一名监理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监理人员在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方面的欠缺,是现阶段监理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更是提高监理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
二、解决监理工作常见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完善监理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
2014年我国的许多地区出现了因法规制度的不完善而导致的监理事故,为监理部门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损失。监理行业法规制度的完善是解决监理市场不规范的基本前提,只有完善了监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才能够保证监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所以,对于各监理单位和监理协会而言,必须实时注意相关法律修改的信息,大范围的组织开展调查活动,将看到的现象、得出的结果进行总结和深入思考,提出监理行业发展的诉求,并通过合理的途径、利用合法的手段将这种诉求传达给相关的立法部门,使其制定的监理市场法规制度更加符合实际,更加顺应行业发展的需求。此外,对各个地方监理管理机构而言,需要对所有监理相关单位在监理投入、监理行为上的规范性以及监理工作的质量进行定期的检查、考核,严格落实法人问责机制,对不符合标准的监理单位处以相应的惩罚,对严重违规的监理单位则要取消其监理资质,并要求其退出监理行业。
(二)监理部门抓好自身建设
对监理部门而言,想要使监理工作更加全面,完善,必须要做的便是抓好自身监理队伍的建设,做好监理制度的建设和企业的改制工作,以此来进一步提高监理工作水平,进而在根本上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监理部门首先必须要做好自查自省,找出自身队伍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善,其次坚持落实自身队伍的建设工作,提高监理人员的监理资质,并将监理工作人员的从业条件公开化,进而提高监理单位的市场竞争力。
(三)培养并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由于监理工作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过程,所以不可避免的会和参与建设的各方工作人员进行实际接触,监理人员面临的利益诱惑比较大,工作的风险也比较大。2015年,南京某监理企业就曾经出现过监理人员与承包方联合起来欺骗业主的情况,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所以,提高监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是极其必要的,尤其是技术素质和道德素养。首先在监理人员的技术素质方面,监理单位要对监理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其对监理工作的认识水平,使其不断的了解并熟练掌握监理相关知识和技术,提高其监理行为的规范性,进而为监理工作的质量提供保障。此外,还要帮助监理人员提高责任感、形成爱岗敬业的职业态度。其次在监理人员的道德素养方面,监理单位必须要加强监理人员道德素养的培养,在保证监理人员不滥用自身职权满足私欲,不向承包方提出物质需求的前提下,确保监理人员不和承包方共同作假,欺骗业主。同时,还要提高监理人员的法律道德素养,对接受行贿或者导致工程在安全和完成质量上出现过失的监理工作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起到警示的作用。
三、结论
通过上文的叙述可以清楚的知道,工程监理工作是建筑单位管理工作中极其重要的一项内容,其不仅涉及范围广,工作的内容也比较繁琐,需要工程监理人员长期不懈的努力,并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不断的对监理制度进行创新、完善,深刻理解监理工作的意义。针对工程监理工作中常见的、影响监理工作水平的问题,加深对解决策略的研究,提出更加合理、科学的解决对策,以此来提高工程建筑监理工作的水平,进而提高工程建筑的施工质量,为工程建筑提供质量方面的保障,从而确保我国工程建筑行业的监理工作向着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使我国的建筑行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1]王春雷.建筑工程监理过程常见问题及对策分析[J].建材与装饰,2016,34:195-196.
[2]张建.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与企业,2014,11:73.
引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不断地深入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我国在各个方面均取得了较快的进步与发展。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重视的就是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因为在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是建筑使用安全的根本保证,同时也是树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良好社会形象的一个根本途径。而若要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就需要建筑工程监理来加以维持。然而,在建筑工程实际监理过程中,却存在着一些问题,对施工质量产生影响。本文在分析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的前提下,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监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建筑监理制度的引入,使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得到了很好的控制,提高了我国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和水平,对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从建筑监理制度在我国这几年的发展来看,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和不足,监理工作失误,监理工作不够深入,这些都是监理制度的软肋。在总体上看来,我国的建筑监理的水平还处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平,还存在很多问题。
(一)监理行业制度、监理单位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现在,我国的监理行业管理机制上依旧存在一些问题,不够健全。一些监理单位为了竞争,压低监理费用,从而导致监理单位难以生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该行业的发展。而另一个方面,就目前市场上的监理单位,其形式有很多种,有一些是缺乏诚信的,业主自然是不放心这些监理单位的,总的来看,深入到整个行业都是有一定弊端的。
每个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自身的制度,而我们国家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的过程中,单位的职能发展单一,在整个监理的过程中,只注重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而忽略了对合同的管理和投资以及工期的控制的重要性,也就导致了监理工作存在缺陷,不够全面,所以我国整个监理行业就现在来说并没有得到很好地发展。
(二)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责任意识比较浅薄
在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对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些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内部对安全监理人员的安排不到位,企业领导在安全问题上对其不太重视,甚至有的施工单位压根就没有设置监理机构,有的也仅仅是几个兼职的工作人员,由他们对安全监理工作负责,这远远没有达到国家安全监理工作人员数量上的要求,显然,这是不可能满足实际安全监理工作需要的。
(三)监理人队伍素质过低,空挂公职现象普遍存在
由于我国对建筑工程监理方面的人才培养相对不足,无法满足当今建筑工程在监理方面对人才的市场需求。此外,我国现有的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水平还远远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对建筑监理人的标准,其自身的素质根本无法满足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导致一些建筑单位在实际的操作中,上报的往往都是同一批的监理人员。这样就会导致建筑单位在以后的实际建设中,由于人员不足产生多个项目同时挂着一个监理人的名字,却时时不见其监理人的出现,这样空挂公职的现象目前在我国的建筑行业监理工作中普遍存在,致使整个建筑行业的监理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实,也就对建筑监理工作失去了充分的保障。
二、解决对策
(一)提高监理法制理念,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由于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的项目,因此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就需要专业和系统的管理规范。在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实行监理权利的时候,与建筑工程监理相应的法律法规是监理单位的保障。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控制以及资金投入,都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介入。这样才能确保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高效的管理,这也充分显示了提高监理法制理念的重要性。相关单位应该尽快健全与建筑工程监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监理市场制度。
(二)提高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在工程的建设管理过程中,建筑工程监理是十分关键的部分,正是由于这种关键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其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建筑工程监督管理队伍一定要具有高素质、高标准,在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督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管理能力,此外,还要具有勘察能力、设计能力以及对前期工作进行询问的能力等。从总体上讲,监理人员需要提升的素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加强对监理工程师的培训和考核,以及积极加强积累和总结日常的工作经验。
(三)促进建筑工程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监理市场的市场行为
首先,从中标单位的选择上,业主就应该注意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中的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选择正规的监理企业承揽监理业务,尽量避免出现同体监理与内部监理的情况。此外,还要强化监理委托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其次,政府监管部门还要加强对竣工备案制度的建设,严格查办工程监理的情况,重点查办工程监理的不招标状况以及转包工程、挂靠,不允许验收备案。针对我国目前招投标市场的混乱情况,以及我国建筑市场不完善的状况,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规范工程监理招标和招标市场监管方面的法规和制度方针,使市场运行有良好的保障机制,从而规范市场的秩序。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已成为建筑企业建设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我们不断的坚持、完善和创新这项制度,继续加深对工程监理工作意义的再认识、再思考,积极解决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解决问题的对策研究。提出合理化、具有针对性的建议,提高监理工作的地位,使建筑工程的监理事业走上规范、科学、健康发展的轨道。
参考文献:
所谓建筑工程监理是指相关监理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工程设计方案和签订的合同,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建设时间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实施监督。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建筑工程监理这个新兴行业已经形成一定的格局框架和行业标准,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使得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地位得到了国家法律法规的承认和保护,真正确立了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建筑建立行业的发展对建筑工程整体质量的提高、投资以及建筑工期的控制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对于腐败行为的遏制和建筑工程的寻租起到了很好的控制作用,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也存在着较多的问题,笔者结合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对策。
一、建筑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较低
目前为止,不少建筑单位中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并非是班科出身,大多数人员属于从事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人员,他们经过短时间的培训就从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有的人甚至是经过培训着手监理工作。由于这些人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行业规范标准不是很清楚,就很有可能促使他们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认识过于肤浅。不少人把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粗浅地理解为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此外,很多具有高水平的人才不太愿意进入监理公司从事建筑监理工作。这是因为他们的收入不高,因此兼具注册证书和工作能力的人往往会从事其他职业,而不愿意从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
2、部分监理单位的监理资质较差
现在建筑工程的监理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部分监理单位的监理资质较差的问题。基于建筑工程监理所能带来的巨大收益,不少地方的单位和个人想尽办法来创办一个监理企业,但是监理企业无论在人员还是在技术方面的资质都较为不足,有的监理单位甚至还不是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更有甚者,一些监理单位是临时抱佛脚,只是有监理需求的时候才临时找人,这对监理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积极性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不仅如此,监理单位在承包监理任务时还存在着对监理业务进行转包的不良现象现象。
3、建筑工程监理市场不够规范
在建筑监理实施过程中,除了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较低和部分监理单位的监理资质较差,还存在着监理市场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行业性壁垒极大地压缩了监理市场的发育空间。二是地方保护主义的根深蒂固很难允许外地的市场主体介入。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利用当地政策的漏洞,通过种种内部手段,刻意保护本地企业。由于行业性保护和区域性垄断,外部行业和其他地区的企业很难进入其他市场。市场准入水平的降低限制了市场竞争,从而不能在更大范围内优化建筑监理市场的资源配置,极大地制约了监理市场的发展。
4、建筑工程监理的地位较为尴尬
建筑工程监理行业面临着地位较为尴尬的现实。一般来讲,建设单位作为建筑行业的投资主体,对建筑工程建设的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这不仅存在于建筑工程监理行业出现之前,也存在于建筑工程建立行业出现之后。由于,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的控制权一直牢牢不放,就决定了建筑工程的监理单位很难真正深入到建筑工程内部,使得建筑工程监理单位成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夹心层。由于有责无权,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很难对整个建筑过程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建筑工程监理的地位着实较为尴尬。
二、应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对策分析
1、大力提升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
首先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确保能够把高素质的监理人员留住。建筑工程监理企业对于兼具监理技术和管理的多样型监理人才要要做重点培养,以便在以后的市场竞争中大力提升建筑工程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其次,要加强对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的再培训。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监理方式、业务水平以及管理能力等具有相当的造诣。与此同时,建筑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该从注册监理工程师中通过再培训的方式产生。然而,目前为止,建筑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并未从注册监理工程师中产生,因此,应当着手监理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再培训制度,不断提升建筑工程总监的工作水平,大力改善其工作方法。第三、监理企业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平时的经验积累,不断总结建筑工程过程中经常产生的问题并进行汇总。每一道工序开始实施前,监理人员要将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的质量问题,对施工管理方进行事前预警,在随后工程建设的逐步推进过程中要仔细检查落实情况。
2、加强对监理市场的规范管理
在建筑工程监理市场的法制建设上,国家已经做了很多的工作。比如陆续了《建筑法》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规定,建设部颁发了《工程监理合同(范本)》,这些法律规定对于监理市场的规范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远远还不够。很多地方还没有真正贯彻落实好这些法律法规。因此,在前期的基础上,主管部门应该在监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方面加大力度,努力推进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法制化进程。此外,政府主管部门还应加大对各方市场主体的规范力度。比如,建筑工程单位在选择监理单位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地公开招标投标。对于那些直接委托的项目,监理部门和建筑工程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政府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对于那些不符合相关程序的工程,监管部门将一律不予验收备案。
3、严格建筑监理企业的进入门槛
对于部分监理单位的监理资质较差的问题,政府监管部门应该严格建筑监理企业的进入门槛。一是要将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监理企业行为当做企业资质检查的重点工作来抓,以有效地规范和制约监理企业的行为,确保其行为不再发生。二是监管部门一旦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监理企业,要严肃查处,甚至是要吊销其监理资质证书,不再让其进入监理市场,以绝后患。三是严格监理企业的市场准入,做到凡进必优,绝不让那些没有资质的建筑工程监理企业进入监理市场。 四是要坚决打破地方保护及部门分割的束缚,建立统一的、竞争力强的建筑工程监理市场,坚决纠正监理市场的混乱秩序。
建筑工程监理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它的存在对于提高我国建设工程的安全水准和整体水平做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然而由于建筑工程监理行业本身存在很多问题,这对于该行业的整体发展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因此,正确研究当前建筑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并且在此基础之上探讨解决之策,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课题。
参考文献:
1、华铭德;我国建筑监理企业发展问题及对策探讨[J];科技资讯;2007年16期
2、张川平; 我国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素质剖析[J];科技资讯;2007年29期
质量是一个施工企业的生存之本,也是企业获得良好的市场发展的基础。房建工程监理工作,是保证房建工程建筑施工质量的重要措施,是在我国逐步完善的建筑行业中建立起来的质量监督体系的重要部分。在当前形势下,对房屋建筑的监理工作进行讨论,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一、房建工程监理工作概述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建筑工程的法人,也就是俗称的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监理公司),承担其部分或全部的项目管理,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筑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资料为依据,对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成本等进行全面的管理,并协调参建各方关系,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控制,这个整体的、系统的专业化管理服务活动,即称之为建设工程监理。房建工程监理是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中企业数量和从业人员占比最大的一个专业服务类别,仅为工程类别是房屋建筑工程的建设项目提供监理服务。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起源于上世纪的九十年代,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在我国建筑行业大发展的潮流下逐步的趋于完善和专业化,制度建设也有所发展。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存在几千家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越来越得到政府和建设项目业主的认可。本文结合当前的房建工程监理现状分析,对房建工程监理存在的不足提出解决的建议,供相关的监理工作者参考。
二、当前我国房建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房建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认识误区
当前,我国的房建工程监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长,但是在对房建工程监理工作的认识上,还存在的一定的误区。很多房建工程监理单位在实际的工作中,只是将建筑施工的质量、进度和资金等作为监理工作的重点,忽略了建筑安全的监理。在实际的监理工作中,监理单位认为只要保证了建筑施工质量达标,加快了施工进度和资金控制,自己的监理工作就算完成,对施工安全的监理普遍存在不够重视的现象,有的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甚至没有设置专业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导致安全监理的缺失。建筑施工属于高危险行业,对施工人员容易造成多种财产安全问题,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监理工作,是新时期对房建工程监理工作的一大要求。
2、房建工程监理单位监理水平低
长期以来,我国房建工程监理的总体水平较低,监理工作质量不能满足新时期市场的需要,主要表现在:监理工程师的素质较低,专业化程度不够,常会出现身兼多职的现象,不能充分完成监理工作;对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不能严格的按照施工规范和合同文件等进行监理,监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组织和技术、职责等划分不明确,不统一;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自身管理水平较差,业务能力较低;监理人员缺乏应有的服务意识和监理责任意识,导致工程监理人员的社会形象受损。
3、监理人员的素质问题和责任意识问题
在新时期,房建工程监理工作对监理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要求越来越高,满足市场需要的,具有监理技术和监理管理经验的专业监理人员严重不足;现有的监理人员队伍整体专业素质水平较低,结构分布不合理,难以满足新时期监理工作需要;监理人员大多半路出身,缺乏完善的监理知识结构,缺乏组织协调能力和施工现场的管理能力;监理人员责任意识淡薄,对国家出台的监理法规不能认真进行了解和学习,对相关的技术规范和监理制度不重视,对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缺乏足够的责任意识;监理单位在进行监理人员的安排时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不够重视,仅安排兼职人员进行安全监理,导致对施工安全的管控不足,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监理人员的专业资格认证制度建设不完善,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也难以保证。
4、房建工程监理市场环境问题
房建工程监理市场环境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房建工程监理存在一定的区域性。当前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区域性限制过多,市场开放程度不足,市场规律在工程监理行业中的作用不足,不能实现正常的市场竞争和调节,是当前监理市场的一大问题;二是房建工程监理制度建设局限性。由于我国近年来加大了对建筑施工质量的管理和要求,工程监理工作的重心也以建筑质量监督为重点,在建筑市场发展的新时期显现出局限性的不足。除施工质量之外,建筑项目决策、设计、投资、工期控制、合同管理和项目运营等各个方面都需要建立全面的监理制度,才能实现监理工作的较好发展。
5、房建工程监理服务价格问题
由于监理市场的不规范,所导致的直接影响就是监理服务价格的不规范。主要表现在:监理单位之间存在恶性竞争,为了争夺市场而降低服务价格,导致降低监理工作质量,使得监理工作的正常服务质量得不到保证;监理行业普遍缺乏专业技术水平高、现场管理经验丰富的复合型人才,工作水平参差不齐,薪酬标准制定不统一,阻碍监理行业发展;监理单位在监理技术、监理设备和监理标准等方面的不统一,为监理价格问题埋下隐患,一些低收费、低质量和低效率的监理企业在市场上普遍存在,影响了房建工程监理行业的正常发展。
三、新时期我国房建工程监理问题的有效对策
1、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体系
法律法规是房建工程监理工作开展和运行的基础,在新时期的市场和环境要求下,完善房建工程监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是解决监理工作相关问题的首要任务。完善监理规章制度包括有,建立和完善监理行业单位市场准入制度和监理人员资格考核制度;建立市场运行制度,打破地区性的政策干预和建立市场淘汰制度,让房建工程监理企业在市场化的环境和规律下取得成长。
2、建立和完善监理工作服务内容和价格标准化管理体系
新时期,建筑市场的发展对房建工程监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的监理工作收费和服务标准已经难以满足市场的需要。传统的监理工作,较低的服务水平和较低的收费标准,不利于监理行业的对高素质人才的引入和监理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建立和完善监理工作的服务内部和价格标准,需要把业主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作为基本前提,针对不同的房建工程类别制定包含质量、进度、资金、安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方责任和权利、监理工作问题协调机制等全方位的监理服务内容标准。在保证监理工作质量和有利于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价格收费标准,促进房建工程监理企业的健康、科学、持续的发展。
3、提高当前监理队伍人员素质
监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较低,综合的管理经验缺乏,从业人员大多缺乏系统的监理知识体系。新时期的建筑市场发展要求监理人员要掌握项目从前期论证到投入运营的全寿命周期的所有相关工作,这就需要积极与建设、施工等各参建单位实时沟通;随时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监理技术手段;及时掌握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提升当前监理队伍的人员素质,首先包括有对原有监理队伍加强专业培训,了解新的监理技术和制度发展。营造良好的行业环境,加强对监理工程师的培训和考核,在新的人才引入时保证好人员的素质水平。逐步实现房建施工监理队伍人员素质的整体提升。
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房建工程监理工作在我国建筑行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水平、监理制度建设和市场制度体系建设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当前的房建工程监理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难以满足新时期建筑市场的需要。只有加强市场管理、提高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设,才能有效的为我国房建监理工作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一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1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欠缺。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起主导作用的是监理者,其能够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的监理措施确保工程项目各项指标都能够达到要求。但是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人员大多是从从事施工、设计以及勘察工作中转变而来的,只经过了短期的培训就走上监理岗位,对监理工作的很多要点把握不清,对监理工作的程序也不够深入了解,甚至将工程监理认为是安全和质量的监督。这样一来,将会影响到整个监理水平的提升。
1.2建筑工程监理市场行为不合规范
由于我国的建筑监理工作发展历史不够悠久,建筑监理手段不够健全,因此许多建筑施工单位无法准确把握来自各个结构、各个组织的监理单位。在工程的承揽方式上,仍然存在着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部连体监理、监理人员挂靠监理证件、转包监理的现象。再者,由于我国的经济体系受到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致使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在实施开展的过程中带有强制性。导致市场经济的自我调节能力有所降低,不能构成完善的市场供求体系。
1.3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缺乏科学体系的支撑
从目前来看,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过分的强调了监理的效用,反而导致工程监理企业的业务职能过于单一化,使得其工作的范围仅仅局限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方面的管理,而忽视了对整个项目设计阶段、决策规划阶段的管理,同时也忽视了对于合同管理以及项目工期控制的监理,这样就阻碍了监理工作的健康运行,不能够达到监理的目标。
1.4建筑工程监理服务工作不完全到位
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服务工作不完全到位。首先,监理人员不到位。随着行业的发展需要,许多年轻人缺乏监理经验。一些非专业监理人员纷纷投入到建筑监理行业当中去,他们不能够严格按照规范的监理程序进行监理操作,仅能够进行一些简单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这就出现了监理人员的工作兼顾不全面、服务工作不到位的现象;其次,由于建筑监理单位的人员存在着很大的变动且监理人员的工作岗位不固定,为了某项工作进行人员的临时调动就造成了监理人员得过且过的监理心态,对监理工作的态度不端正、责任心不高,造成了建筑监理工作的低水平运转。
二 现阶段建筑工程监理问题解决措施
2.1优化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发展方式
建设主管部门在工作进行的过程中最为主要的一点就是要从实际出发来对企业的工作进行指导,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则应尽可能的发挥其智力密集性优势,通过对市场需求的把握和对优秀人才的培养来不断扩展服务范围。在这里,通过两个具体的方面来进行说明和分析。
2.1.1不断扩大业务资质范围
这一目的可以通过资质申请或者是企业重组来实现。申请资质主要是对建设单位而言,对应工程的建设都是需要相应的资质才能够进行的,项目管理企业所进行的管理工作涉及到全部过程和各个方位,因此时间包含的内容相当之多。基于此,工程监理企业也只能够在具备一定的资金以及人员条件之后才能够申请新的资质。而企业的重组也并不只是多个企业资源的简单叠加,企业重组最为主要的形式就是企业并购。具体来说,就是一些大型的监理单位在具备足够的人力、财力资本之后对小型企业进行并购,以此来扩大自身的人员、规模以及业务范围。
2.1.2改变企业管理模式
企业管理模式的优化与改变可以通过以下三个具体的方式来实现:一是改变企业自身的内部组织模式,这样一种模式上的转变也包括工程监理企业向管理企业的转变;二是工程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这就要求企业应不断充实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并对这些人才进行进一步的培养,使得这些专业人才能够在工程建设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当中发挥良好的作用;三是工程建设企业还要能够把握好吸引、培养和利用人才这样三个具体的环节,来做好人才资源的管理工作。
2.2行业的健康发展
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大力加强市场宣传。政府以及行业协会都应当充分利用网络、杂志以及报刊媒体等来进行有效宣传,通过项目管理的成功案例来引导人们充分了解和认识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事实上,这样一种宣传工作本身也是具有科学性的,同样需要专门的结构配备专门的人员来进行,并要相应宣传专业机构实施工程项目管理的显著优越性;其次,还需要不断进行市场培育。在这其中,行业协会一方面是起到了市场培育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能够激发业主的服务需求;另外,还应当支持市场的发展,在行业协会和政府内都应当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来对广大的咨询企业进行发展咨询,并相应出台可实施的发展战略。甚至对于一些有意向的公司还可以进行全过程的咨询服务,必要时候可提供多方面的帮助。
2.3健全相关方面的政策及法规
一方面要认识并明确项目管理工作当中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性和地位。在我们国家,市场建设已经达到了完全开放并继续深化改革的地步,但是相关方面法律法规的配套并没有同步进行。到目前为止,行业内的最高法规《建筑法》当中也并没有项目管理方面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正是因为这样,在今后《建筑法》进行修改和优化时,就有必要完善项目管理和项目总承包相关方面的条款并明确其法律地位,这样才能够真正完善和保证项目管理本身的层次性和重要性;另一方面,还应当不断出台配套法规,这样一种目的和要求的实现就需要相关主管部门不断加大法规建设的力度,具体来说有三个部分:一是尽快修订和完善《建筑法》;二是组织编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三是进一步研究招投标管理办法。
2.4培育复合型人才
对于工程监理企业而言,工程项目的管理就是其最终目的和发展目标。而监理企业本身又是高智力的知识密集型企业,在这样一种现实状况之下,我们完全可以认为工程监理企业的兴衰是由人才的知识结构和丰富程度所决定的,其竞争很大程度也是人才的竞争。与此同时,也应当考虑到工程建设本身涉及到的学科也较多。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项目管理方面工作人员就不仅仅需要具有工程技术或者是工程经济方面的知识,而更应当更加强其知识结构的复合型和有效利用性。
三 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监理行业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的研究和说明,我们就可以看到人们对于房建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以及性能各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在现阶段,为了更好的保证工程项目满足人们的需求,就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管理,而监理工作是其中重要的环节。本文就以房建工程监理工作为中心尽心进行分析,指出了当前我国房建监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提出了几点有效的解决措施,希望能够改善当前监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升监理质量水平,更好的促进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引言
近几年来,随着环境污染的逐渐严重,保护环境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问题,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被落实。我国企业的环保意识比较差,因此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经常会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导致很多的环境问题,为了改善这种现象,促进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稳定发展,国家政府提出了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计划。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工程建设环境监理效果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在人员培训、环境建立制度、经验交流等很多方面还需要不断的完善。
1我国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发展情况
我国首次进行工程建设环境监理是在1995年的黄河小浪底工程,并且取得了提出的成绩,国家才意识到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重要性,在很多工程项目中开始大力推进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水利、交通行业也发现了进行环境监理能够为企业发展带来很多的好处,开始了全面推广工程建设环境监理工作。“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竣工验收”两个环节属于工程建设环境监理中比较重要的部分,我国环境监理的重心也放在了这两个方面,从而忽视了建设时期环境监理的重要性。随着工程建设环境监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建设时期环境监理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但是大部分施工企业都无法充分落实建设时期的环境监理,再加上政府的监管力度不到位,导致建设时期环境监理的效果越来越差,不仅对自然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还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民众投诉的现象越来越多。
2我国开展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必要性
从现阶段我国工程建设的发展情况来看,实施工程建设的环境监理是非常必要的,不仅是为了落实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也是为了满足国际金融机构对环境监理的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环境监理能够为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提供基本保障。从整个工程建设监理的角度来看,环境监理只是其中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却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在监理过程中,要将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作为监理的重点,委托给第三方单位进行监理。第三方单位要严格遵照合同与法律进行监理,制定完善的环境监管工作制度,将环境监管中的数据、报告、资料等信息记录在案,确保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顺利实施。
3我国开展工程建设环境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3.1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现阶段我国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法律、法规还不是非常完善,很多实际问题都没有具体的法律制度作为依据,造成了环境监理在法律上的地位不明确,严重影响了环境监理工作的实施效果。另外,没有严格的法律对环境监理进行约束,导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环境监理都非常的不重视,与环境监理相关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不健全,无法对环境监理进行系统的规划与监管,使环境监理工作的落实比较困难。
3.2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工程建设环境监理对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比较高,不仅要具备环境保护、环境工程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工程监理的相关知识,并且能够熟练的将这些知识应用到工程建设环境监理中,充分发挥环境监理的效果。但是,我国现阶段从事环境监理工作的员工综合素质都比较差,没有丰富的环境监理工作经验,在环境保护、环境工程、工程监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也比较欠缺,无法为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实施效果提供保障。
3.3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范围受到限制
一般情况下,我国工程建设环境监理工作仅限于施工阶段。但是,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大部分的环境问题都出现在施工阶段之前,而很多施工单位都忽视了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之前的环境监理工作,导致环境问题在施工阶段之前就形成了堆积的现象,为施工阶段的环境监理增加了难度。
3.4与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之间的协调不足
工程建设的监理体系主要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组成,而工程建设环境监理还需要环境监理单位的参与,这就很容易造成环境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之间的不协调,加大了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难度。从施工单位的角度来看,会受到工程监理与环境监理两方面的监督,很容易出现工作发生冲突的情况。另外,我国建筑施工人员普遍存在着“重质量、赶进度、轻环保”的思想,增加了工程监理与环境监理之间的矛盾,不利于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顺利实施。从工程监理单位的角度来看,工程监理单位与环境监理单位之间的责任划分不明确,使管理工作出现混乱,甚至会造成工程监理与环境监理指令相矛盾的现象。
4解决工程建设环境监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4.1完善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法律、法规
国家要积极完善环境监理的法律、法规,对现存的《建筑法》、《环境保护法》等进行修订,能够满足时代对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基本要求,明确环境监理的职责所在,加强环境监理的制度化与规范化,利用完善的法律、法规来构建环境监理的规章制度,使环境监理在实施过程中能够按照正确的标准与规范进行,确保环境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4.2提升工程建设环境监理工作人员的能力
环境监理工作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环境保护、环境工程、工程监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且能够将这些专业知识在实际环境监理中熟练的使用。我国开展环境监理的时间比较短,环境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比较欠缺,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要借鉴优秀的环境监管成功经验,推动环境监管上岗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制度,还要增加环境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使环境监理更加的规范化与标准化。另外,还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员工培训,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为企业培养更多的创新型科技人才,为工程建设环境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动力。
4.3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之间关系
协调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之间关系是推动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必要途径,各个单位必须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从根本上提升施工人员保护环境的意识,使工程建设环境监理获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支持与理解,各个单位之间相互配合,协同发展,确保工程建设环境监理更快、更好的发展。
5结论
综上分析可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升,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尽管我国在实施环境监理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但是,只要积极进行环境监理方面的研究,不断探索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内涵,找到改善环境监理工作的对策,就能够为环境监理工作的实施效果提供保障,推动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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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TU712.2
建筑工程监理的主要任务是监督和管理建筑工程项目,达到提高建设质量的目的。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人们对建筑的需求日益加剧,当然,人们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也是日益提高。这些都离不开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建筑工程监理不仅能够规范建筑市场的秩序,还能够有效的提高建筑行业的整体素质,进而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因此,及时发现和解决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迫在眉睫。
1 新形势下建筑工程监理中出现的问题
1.1 建筑工程监理力度不够、监理水平低
目前,制约建筑工程监理质量的主要因素是建筑工程监理力度不够、监理水平低。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很多建筑单位打着遵循监理制度和规范的旗子,而在施工过程中并没有真正做到按照规定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理;二、掌管监理工作的高级工作人员,不能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漫不经心,更有甚者还肩负着其他工作,造成失职。三、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人员没有明确的分工,不能做到各负其责,监理机制不健全。四、建筑工程监理技术和理念不够先进,工作人员本身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这些都严重危害着建筑工程监理事业的发展。
1.2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素质低下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无论是从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来看还是从结构上来看都存在着严重的不足。首先,在我国建筑工程中,掌管监理工作的高级工程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在数量和质量上都远远不能满足工程的需要;其次,复合型即集管理和技术于一身的监理人才在建筑行业中十分匮乏,即使身为监理工程师,其知识结构也不够完善。另外,监理工作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因素,缺乏组织与协调能力,将会使得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质量下降。
1.3 建筑工程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
不同于其他行业,建筑行业中经常存在业务转包的现象,而业务转包会使得建筑工程监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大大降低。在实际工程中,并不是所有的监理部门和单位都经过了严格的审核,有的甚至没有达到标准,这对建筑工程监理市场的规范性有很大的影响。有的皮包公司竟然成为监理部门,使得工作人员完全没有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更缺乏专业技术和修养。另外,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能够规范建筑工程监理市场。
1.4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执行力不够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执行力是建筑工程监理的一个重要指标,众所周知,履行任何一项工作或者职责都需要依据一项具体的制度,切实做到有章可循。对于建筑工程中的监理工作也是如此,将一项具体的制度作为指导能够有效的提高工作质量,使得监理工作达到标准化水平。在实际工程中,往往并没有什么系统的制度或者规划安排,许多建筑工程无章可循,常常是想到哪做到哪,监理工作的开展完全没有计划性,犹如一盘散沙。这样,使得监理工作达不到相关部门的要求。而在具体执行监理工作的过程中,往往存在一部分工作人员,他们做事只是浮于表面,急于应付,而没有深入到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本质和细节上。比如,建筑材料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理的一项重要指标,监理工作人员如果对材料的检查不够严格,会使得建筑材料来源不明,给建筑的安全问题带来隐患。
2 建筑工程监理问题的应对措施
2.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筑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是监理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准则和依据,因此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基于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还不算十分成熟的现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建筑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旧的制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建立健全新的规章制度,来适应建筑市场和工程监理的需要。这样,市场行为才能更好的加以规范。此外,监理人员也要不断学习有关监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2.2 提高监理工作人员的素质
监理工作的工作性质十分特殊,这就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技能具有很高的要求,这样才能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监理部门在进行职员入职选拔时,不仅要求其知识、能力达到要求,更要注重其素质水平,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同时,监理部门对其工作人员也要时刻进行考察,并制定相应的动态考察制度,保证其工作能力能够逐步发展。此外,监理部门也要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知识能够得到及时的更新。
2.3 提高建筑工程监理的标准化管理水平
要实现建筑工程监理的标准化管理,一方面是对监理的内容实现标准化管理,一方面是对监理的形式实现标准化控制,使得建筑工程监理的每一个步骤和环节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还没有完全达到标准化管理,只是能够控制、组织、协调建筑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而在其他方面没有很大的进展。这就对建筑工程监理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个部门包括业主、施工单位、监理部门及相关的工作人员要相互交流、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提高建筑工程监理的标准化管理水平。
2.4 切实加大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执行力度
切实加大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执行力度,同时也要注重监理细节方面的问题。建筑工程中的各个方面都是监理的重要对象,涉及建筑工程的整体。在实际中,许多监理单位只是浮于表面工作。要做好监理工作,就必须做好材料、工作人员、施工现场、设备等多方面的监理。
3 总结
目前,在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上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亟待我们去解决。既然,监理工作已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就必须不断坚持完善其相关规则制度,积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采取积极措施来应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监理工作坚持进行思考、认识和探究,切实做到提高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工作水平,使之走上科学发展的道理。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P6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业也得到了飞速发展,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等处处可见。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在促进社会进步的同时,追求效益的最大化是施工企业的最根本目标。虽然有关部门对安全施工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但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通过对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情况分析,在建筑各方主体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质量,责任不落实 ,甚至有违法违规现象,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尽管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工程监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是在实际的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很多问题仍然存在。本文主要研究我国建筑企业在建筑工程监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探讨建筑工程监理策略,为我国建筑企业在建筑工程监理方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
一、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建筑施工监理不仅仅关系到施工企业形象、施工质量,而且还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由以下几点。第一,质量监理执行力度不够。执行力是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的关键步骤,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队伍,导致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执行力不够。第二,监理人员素质低、水平差。建筑监理工作主要是由监理人员来完成的。由于施工企业在质量监理人员招聘以及培训环节存在问题,导致质量管理人员素质低、水平低、能力差的问题。第三,缺乏相应的建筑工程监理体系与制度。质量监理体制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的重要环节,建立健全相应的质量监理体制才可以约束监理人员进行相应的管理工作。但是由于缺乏质量监理体制或者质量监理体制不健全,导致监理人员存在盲目性、缺乏协调性的问题,导致监督管理漏洞百出,严重影响建筑工程施工。
二、基于标准化管理的监理水平提升对策探析
1、加强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监督管理的关键,加强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是有效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建立质量监督管理交底制度。在每一个项目施工之前,质量监督管理人员都应该根据规章制度做好质量管控工作,做好相应的质量监督管理交底工作。其次,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作业指导书。对不同的机械、材料、环境以及方法进行相应的监控,确保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再次,执行监督管理样板制度,在进行大面积的建筑施工之前,建筑工程企业应该实施样板间、样板房制度,保障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得到有效提升。
提高监理企业自身综合能力,做好监理宣传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充分利用报、台、刊、网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大力宣传建筑施工的安全重要性,展现建筑施工企业中的新举措、新思路以及新成果,改善建筑施工企业精神风貌,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理的重要性。应逐步实现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设计、招投标、工程施工和保修全过程监理,形成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理能力。监理企业应该建立起雷厉风行、勤于学习。善于思考、脚踏实地的优良习惯,认真贯彻新、快、严、实的作风。其次,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还应该提高自身监理设施,通过对高科技的监理设施配合高素质的监理人员来做好工程监理工作。最后,不断完善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体系,实现对于建筑施工的全面监控,保障将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做到最好。
3、加强建筑施工质量监理信息化建设
随着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我国建设工程深受其影响,信息技术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着建设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因此,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应该加强对于质量控制的信息化建设工作。首先,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加大建设工程施工信息系统开发与研究工作,同时结合建筑工程施工实际,强化建设工程施工信息化水平。另外,加强施工企业应用计算机技术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成立情报监督管理、多方合作的信息系统平台,提高建筑施工质量控制的水平与能力。最后,对于已经建立的质量控制信息系统平台,建筑施工企业还应该加强对于信息化监督管理系统定期检查工作,同时对于检查结果进行考核。
4、政府加强主导,规范市场行为,确保监理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政府是建筑施工监管的重要环节,加强政府加强主导,规范市场行为,是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建筑施工监管的关键。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建筑施工监管法律以及法规建设,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同时,政府应该打破部门管理条块分割的问题,实现系统工程、专业管理、资源共享、管理有效性。另外,国家还应该加大对于监理事业的重视程度,提高监理企业监理程度,扶植建筑企业监理事业的高效运转。还有,建筑施工监理单位在整顿或成立审批时要严格把关,质量达标的可以通过,不达标的不要迁就要达标之后才可以通过。同时,政府应该保障建筑施工企业自身的自律性,保证政府监管的科学性以及有效性。
总结: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快速壮大,建设工程市场环境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建设监理行业也展现出专业化、社会化的发展特征。作为监理行业的主体监理单位必须依靠自身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技术,对建设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安全、质量等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当前我国监理行业的监理范围和监理水平与国际监理行业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发展中必须注重全面提升监理人员的水平和监理企业的整体素质,促进我国监理行业全面、健康地发展。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工程监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在实际的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很多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建筑施工的顺利开展。建筑企业应该深入研究建筑工程监理方面现状,创新建筑工程监理策略,为我国建筑企业在建筑工程监理方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与参考。
参考文献:
[1] 高瑞军. 建筑工程监理现状、存在问题及改善途径探析[J].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11(12)
[2] 赵亚楠. 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刍议[J]. 企业技术开发, 2011(11)
1、建筑工程监理概述
建筑工程监理,是具有一定资质的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同时依据工程建设的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工程设计方案与合同,综合运用法律、技术、经济等方式,对承包单位的建设时间、施工质量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工程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工程监理合同与承包合同。工程监理确保了建筑工程的实施质量,同时对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工作中,需要充分对建筑工程的施工特点进行充分考虑,科学、合理、有效的实施监理制度,将监理工作落到实处。建筑工程监理人员须具备管理、技术、法律与经济四方面知识,除了熟知并解决本专业的设计与施工管理的相关技术问题之外,还应对本专业的概预算与招标标底进行编制,同时能够制定、洽商和管理工程合同;另一方面,监理工程师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学历、广泛的理论基础以及丰富的工程建设和实践经验等。
2、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现状
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我国在建筑工程领域已经实现了工程监理制度,至今已有十多年的历史了,在这段历史时期内,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已经逐渐向专业化、社会化和现代化的方向稳步迈进。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也初具规模,并形成一定的格局框架和行业标准等。当前我国已有七千多家监理公司,大多数建筑工程项目正在接受监理,工程监理工作逐渐显现了其在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且关键的地位,同时得到社会各界广泛的重视与认可。当前很多的发达国家均已严格规定了监理人员的年龄与工龄等,而目前我国的许多单位所聘请的监理工程师并未持有严密的知识结构和相应的能力,这就导致了工程监理的目的不能完全达成良好的效果;而随着当前社会经济与科技的高速发展,面对各种各样科技渗透,我国的工程监理工作也面临着多种问题。
3、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 工程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目前,我国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之前大多从事施工、设计和勘察等相关行业,只经过简短的培训就上岗,有些还是应届毕业生或转行来做监理的,所以对监理的理解并不深刻,甚至只停留在表面,对监理工作的程序也不甚了解,甚至只将工程监理认同为安全和质量的监督。所以,工程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普遍较低,缺乏工程技术、管理、经济以及法律方面的相关知识。另一方面,监理工程师队伍也缺少较高、较全素质的专业人才。
3.2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缺乏规范化的制度
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过分的强调了监理的效用,导致了工程监理企业的业务职能过于单一化,造成其工作范围仅局限于管理施工质量,却缺乏对项目设计阶段、决策策划、合同管理、项目运营以及工期控制的监理,这也阻碍了监理行业的全方面健康发展,未达到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
3.3 建筑工程监理单位难以完全实现其职能
由于机制、体制等多种相关原因,监理单位的职责很多都被拆解,未能完全实施其监理职能,也未能较好的实现“三控、三管、一协调”的职能,或者职能被弱化,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以“质量监理”为主,极大的影响了建筑工程的建设。
4、建筑工程监理的解决措施分析
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应主要从提高监理人员素质、加强对监理似乎长的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决策实施。
4.1 不断提高工程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应从技术素质培养和道德素质培养两个主要方面进行:监理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注重日常经验的积累,及时对施工工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与汇报;相关部门更应对工程监理人员的专业资格、技术知识结构及相关监理技术装备、经历及管理水平等进行评估;对监理工程师的等级进行认证并颁发相关证书,不得越级进行监理;另一方面,监管监理人员能够不滥用其监理职权,不随意向承包商索取报酬,防止监理人员与承包商联合造假,组织欺骗业主行为的发生。
4.2 引进招标、投标制度,规范监理市场
建筑工程监理市场引入招标、投标制度,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实现,也有利于监理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避免监理机制的不公平竞争和暗箱操作等不良现象。实现信誉机制,将信誉等级较低的监理单位剔除市场。国内的监理企业须提升自身的信誉,在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4.3 完善监理制度,使其有法可依
国家应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工程监理企业的相关责任和所行使的职能等进行详细的制定,对不同等级监理工程的职责及监理水平等进行严格的控制与监督,不断提高我国建筑工程监理的水平。
5、结语
总而言之,在当前建筑行业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之下,我国建筑工程监理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缺乏必要的专业研究与理论指导,因此,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应实施科学的监理制度,完善监理单位的职责与职能,在监理工作中坚持科学的监理理念,有效推动建筑行业的告诉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施工,工程监理,问题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是专业化、社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受业主的委托,以自身的专业技术、管理技术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公正地管理合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得以最优实现。工程监理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随着建筑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和误区。按照市场运行规律,工程监理必然要向工程项目管理发展。首先介绍了建筑工程监理所面临的问题,然后从制度改进、提高竞争力、加强监理单位自身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应对问题的措施。
工程建设监理是我国改革开放后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随着建筑业发展,我国的工程监理企业孕育而生,已经初步形成新的工程项目管理的格局框架,促进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水准的提高,其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在建筑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并且,随着当前建筑业投资项目的不断增加,业主对工程投资效益重视程度的提高及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工程监理已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也暴露了一些存在的问题,仍无法完全满足业主的需求。以下将分析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对策与发展方向。
1 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市场环境和相关制度
1)区域性保护的局限性。行业的发展应该遵守市场规律,而
市场的开放性是市场规律中重要的特征。当前的监理行业存在市场开放不够,造成有些地区的区域性垄断保护、限制外来企业、封锁市场等,如有些地方利用监理企业需要到当地注册的政策规定,刻意刁难外来监理企业以保护当地监理企业等。这无疑限制了监理行业的良性发展。
2)监理制度建立的局限性。因我国在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时过分强调监理的作用,造成我国工程监理企业业务职能过于单一的局面,其大部分工作范围仅限于施工质量管理,对项目决策、策划、设计阶段、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工期控制、项目运营涉及很少,没有进入推行之初要求的全过程、全方位控制工作。这无疑限制了监理行业的全面发展。
1.2 工程单位自身方面的问题
1)恶意竞争。我国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是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标准,但工程监理行业中存在的竞相压价等恶意竞争行为,致使监理费过低,导致监理单位只能勉强维持,这严重地制约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2)诚信不足。由于监理单位良莠不齐、形式各异,有挂靠的,也有出租资质的,导致诚信基础的缺乏使相当一部分业主对监理承担全过程管理不放心。因此,业主很难完全放弃对项目施工队伍的选择、物资采购、进度款的拨付、工期进度的要求等一系列管理权限,这严重地影响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3)人才匮乏。自从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以来,对监理费的收取逐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有的项目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具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和高管理能力的人才不愿意到监理行业来。有些高智能人才即使愿意从事这个行业,也由于监理企业无力常年聘用,他们多为临时工,有项目需要时被招聘过来,项目完成后即解除聘用。目前监理行业的从业人员主要来源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跳槽或离退休的经过短期培训甚至根本未经培训的技术管理和施工管理人员。由于这些人员大都只懂得工程技术,而对管理、经济、法律等知识的缺乏,致使工程监理不能真正做到三控、二管、一协调这严重地阻碍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2 解决对策
2.1完善法律规章制度
法律规章制度是一切行业运行与发展的基础和准则,目前我国建筑业发展尚不规范。为此,必须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健全各类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进一步加速清理和废除与当前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做到门类齐全、互相配套,避免交叉重叠、遗漏空缺和互相抵触等,所以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完善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
各监理协会、监理企业应关注建筑法修改的机遇信息,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思考。我们迫切需要行业代言人,将监理行业的呼声传达到立法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目前正在修改讨论阶段,建筑法的修改势必引起一系列建设法规、标准和规范的修改调整。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应对企业资质等级的划分,资质等级标准(如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人数和其他注册造价师、咨询工程师的要求等)重新界定。又如《监理工程师考试和资格管理办法》,应放宽考试资格要求(目前监理工程师报考资格中取得工程师三年的条件是所有工程建设体系资格考试中条件最苛刻的),而应加强后续教育。再如招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要求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 万元以上时必须进行招标等规定。
2.2 健全的工程监理企业机制
工程监理行业自身机制尚不健全,主要表现在监理企业结构不合理、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训费用少、人员调动困难等。由此,监理单位虽然承担了在建项目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服务活动,但是工程监理企业自身机制的建设和健全也是刻不容缓的。
2.3 加强人员素质的培养
人员素质的培养要从两个方面来做,即提高技术素质和道德素质。技术素质的提高:首先,加强平时经验的积累,对工程中易出现的建筑通病和问题要善于总结、归纳。其次,对监理工程师的培训和考核要严格管理,这方面包括施工技术、施工质量控制、经济管理、法律法规等各方面的培训和考核。道德素质的提高:监理工程师提高自身觉悟,做到不,不向施工单位无理索取,不伙同施工单位欺骗业主等,所以人员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也是不能掉以轻心的。
3 企业的发展
通过对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对策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工程监理企业的发展必须要以国家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为基础,结合市场的需求,进行全面的、健康的改造和发展。因此,我国的工程监理企业应尽快向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方向发展,与国际接轨。这就要求我们应当尽快转变和完善政府职能,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向项目管理行业转变的扶植力度,以便培育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接轨的良好环境。
4转型工程项目管理企业
作者:朱旻 单位: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安保体系有欠缺,方案审批流于形式;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水平低、管理不到位、素质差、信誉代差等,导致质量问题频发。某些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关系密切,管理者为同一个人、亲属同一个集团或有其他利益关系,导致监理的指令无法得到有效实施,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监理的责任不容推卸。为了节约成本,某些施工单位故意减少或挪用在安全防护方面的措施费,工人在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的条件下勉强施工,现场安全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多。施工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施工单位的分包单位实力不强或工程被非法分包、转包,导致监理人员难以有效管理。施工单位故意向监理隐瞒工程实际情况或以不正当手段收买个别监理人员,造成工程监理企业的风险。
部分监理企业由于管理不严或片面追求经营效益,招投标时,使用不合法的业绩证明材料。发生此类事件,轻则对公司信誉造成影响,重则可能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招投标阶段恶意竞价,导致报价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甚至正常的监理成本;通过和建设单位签订阴阳合同来规避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而过低的监理费必将影响项目人员的安排和监理工作的质量,为工程质量、安全埋下隐患。由于工程建设监理的项目属性,造成工程监理行业人员流动性较大,部分企业在急于需要人员时疏于考察,对聘用人员在技能和职业道德方面的缺陷失察;而项目结束时,又缺乏对监理人员的后续安排和继续教育,导致监理队伍不稳定,这些人力资源方面的缺陷对企业构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工程施工监理阶段,监理组织机构存在人员不足、专业不匹配等问题。部分监理企业的总监不到位、总监授权委托的总监代表不能胜任岗位,部分工程监理人员不恰当地履行职责甚至不作为。比如,工程监理人员未按设计文件或相关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技术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未按照规定对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发现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事故苗头时,未能及时正确地采取措施予以规避。工程监理企业在新业务领域承揽业务时的风险。比如,工程监理企业在涉足代建制和项目管理业务时,因业务不熟悉,往往在合同签订、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理解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风险其他风险主要包括,工程参建单位引起的风险、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和建筑市场法律法规变化引起的风险等。比如,设计单位设计错误,审图单位未能发现并提出,图纸会审时包括监理单位在内的各方又均未发现并提出;再如,深基坑施工阶段,工程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测数据失真或错误,而监理未能及时发现并指出;再如,地震、海啸等导致工程暂停,到重新恢复建设,监理企业将可能承担一定的风险和损失;还有,建筑市场突然萎缩或扩张,导致监理公司的财务状况发生问题或难以筹集足够的资源加以应对。
一般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控和风险处理等一系列活动来防范风险。风险识别风险的识别可以采用流程图、专家调查等方法,本文的第一部分即为在流程图的基础上进行专家调查,以对工程监理企业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在风险清单列表的基础之上,应对所有风险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可以采用的方法包括基于知识和模型的分析方法、定性分析等。本文将识别的部分风险事件依专家意见(Delphi方法)的定性分析结果(以风险程度高、中、低表示)进行列表。风险监控风险监控是指在决策主体的运行过程中,对风险的发展与变化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并根据需要进行策略调整。工程监理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状况,及时发现新的风险点,及时反馈,并根据其影响程度,重新进行风险管理。风险处理工程监理企业的风险处理对策有风险回避、风险控制、风险自留、风险转移等。(1)风险回避即中断风险源,为消极对策。消极对策应该慎重采用,因为回避了一种风险的同时也会带来另外的风险,或者回避了风险的同时也失去了从风险中获益的机会。比如,针对“建设单位经营行为或为赶工期而采取不规范的建设程序”等风险,应尽量采取回避措施以避免法律风险;对于一些竞争过于激烈、经济效益差的监理项目,应采取风险回避的策略,即不参加竞标。(2)风险控制可以分为预防损失和减小损失两方面,制定损失控制措施必须以定量风险评价的结果作为依据才有针对性,并有可能取得预期的控制效果。可以对和风险事件相关的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得出概率数据及定量分析结论,再决定采取应对风险的具体计划措施。,经过历史数据分析发现1.2.1、1.2.3和1.3.4发生概率相对较高。因此,应将公司风险控制的优质资源投向前者,可以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对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签发通知单、停工令,直至向建设单位、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等;针对监理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应选用能胜任岗位的监理人员,采取措施对监理人员进行任前考察,并强化绩效考核、继续教育等措施;而对于概率较低的风险事件也应加强监控,只要发现,也应采取相应措施。(3)风险自留是一种主动而无奈的选择,多用于别无选择、期望损失不严重、损失可以准确预测、企业有短期内承受最大潜在损失的能力等情况。比如,工程监理企业在新的领域(如工程代建、项目管理等)开展业务时将风险自留,但同时必须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全面地掌握,将风险损害降至最低。(4)风险转移是一项广泛应用的对策,分为非保险转移和保险转移两种形式。主动利用合同转移风险是一种很好的非保险转移方法。比如,将可能由建设单位引起的风险写入委托监理合同并明确责任,建议建设单位将可能由承包商引起的风险写入施工总承包合同并明确责任。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工程监理企业可以购买特定的保险产品,比如工程监理责任险,利用保险转移部分风险。建议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风险是可以管理、可以控制的,企业常用于风险管理的措施有企业文化、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在实践中,工程监理企业可以通过以下但又不限于以下的具体措施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风险预防)。广大监理从业人员应对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并提高防范的意识,掌握应对风险的正确方法。对工程监理行业和企业而言,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体系,只有把防范各类风险,加强对各类重大质量和安全风险的控制放在重要位置,工程监理行业和工程监理企业才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