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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的基础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3 15: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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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的基础

篇1

时下,学界同仁正对辩诉交易制度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褒贬之声不一。然而这项发端于美国的制度,为什么能够从其产生的那一天起就在种种的批评、责难甚至谩骂声中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且对许多其他国家的刑事诉讼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的确是需要进行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因此,在对是否引进这一制度进行研讨之前,对其赖以生存的理论土壤进行分析,便具有了现实意义。

一、实用主义哲学观是辩诉交易的思想基础美国是一个年轻的移民国家,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有的出于反叛,有的出于好奇,有的则为了淘金,来到了北美大陆,共同建立了一个新的国家。因此,美国人总是喜欢用“meltingpot”这个词来形容他们国家民众的构成。在这样一个国度里,没有历史的和传统的东西的羁绊,勇于创新成为这个新的国家和民族的基本性格特征。在美国,衡量一切事物的好坏,并不是以历史和传统为标准的,而是以是否有用作为标准的。在同英国殖民统治作斗争的过程中,这种思维方式渐渐形成为一种哲学思潮:实用主义哲学观。美国哲学家、实用主义哲学的代表人物杜威就对这种哲学观进行了精辟的概括,他认为思想、概念和理论只不过是人为了达到目的的工具,只要它们对机体适应环境有用,它们就是真理[1](P.667)。受这样一种实用主义哲学观的影响,面对高犯罪率的压力和刑事积案不断加剧的现实,基于检察官对败诉风险的担忧,针对正规审判程序烦琐且耗费巨大的弊端,考虑被害人希望能尽快得到抚慰和被告人希望能尽快结束追诉程序的心理,辩诉交易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的产生便是一件不可避免的事情。因此,尽管正式的辩诉交易制度,直到1970年才被联邦最高法院确认,但实际上在此之前,辩诉交易的做法,已经在美国一些法院的刑事司法实践中使用了相当长的时间。①从一种私下的暗箱操作到获得法律上的正式承认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利益判断和价值选择的过程。尽管在这一过程中,辩诉交易的做法面临着种种责难,而且在被正式确认以后这种声音仍然不绝于耳,②但辩诉交易制度所表现出的以下几个方面的显性作用却让人们在它面前难以却步:首先,辩诉交易制度可以促成大量的刑事案件的快速解决,

① 一般认为,辩诉交易的做法从19世纪开始便在美国的一些大城市的刑事司法中使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1970年在BradyV.UnitedStates,379,U.S.742,752-53(1970)一案的判决中正式确认了辩诉交易的合法性。② 例如,在美国就有人认为,辩诉交易的做法牺牲了社会正义,剥夺了被告人的宪法性权利,成为引诱无辜犯罪嫌疑人认罪的诱因等,参见DouglasMaynard:TheCourtroomContextofPleaBargaining,ReprintedfromPleaBargaining(ChapterTwo)(1984)。

缓解刑事司法资源的严重不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桑托贝罗一案中,就曾鲜明地表明了这样的立场:“如果每一项刑事指控均要经受完整的司法审判,那么州和联邦政府需要将其法官的数量和法庭设施增加许多倍”[2].其次,辩诉交易制度可以使检察官避免败诉的风险。美国的检察官是一种政治型检察官,有许多政界要员都是以检察官为跳板而踏入政界的,他们所起诉的案件的胜诉率的高低决定着他们的工作业绩,影响着他们在业界的声誉,制约着他们今后的升迁。“地区检察官通常是一位当选的官员。而且,无论是当选的或指派的,提高其声誉和政治地位都是他(她)的目标。……高定罪率,同有影响的私人律师的良好关系,以及较低的审判败诉记录能更直接更有效地促进地区检察官的政治地位。”[3](P.256)而在辩护制度高度发达的情况下,如果他们每一起案件都要经过正规的审判程序,那么就要冒被法院无罪宣告的极大风险。在有可能得不到“面包”的情况下,通过辩诉交易来获取“半块面包”便是检察官乐于接受的一种现实。再次,辩诉交易制度既可以使被害人尽快地获得比较确定的抚慰和补偿的机会和方式,又可以使被告人尽快从被追诉状态解脱出来而且避免被定重罪和被判重刑的风险,极大地减轻当事人的讼累。所以,虽然辩诉交易具体是由检察官和辩护律师进行操作的,但它实际上反映了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共同愿望。甚至有人认为辩诉交易制度“通过允许犯罪人在诉讼的早期阶段表达愧疚的方式来促进正常关系的恢复,避免因不得不在法庭上作证而给被害人造成不必要的精神创伤。”[4](P.931)最后,辩诉交易制度可以使辩护律师改善同检察官的关系,免去庭审中的劳顿之苦,获得其所服务的当事人所能接受的确定的较轻处罚,将精力转入另一起案件的办理,提高其在业界的声誉,减少其精力和财务上的付出。上述种种方面的作用表明,批评辩诉交易者实际上是站在这项制度之外来评价辩诉交易制度的,而对于置身于这项制度之中的上述各方而言,通过辩诉交易能够获得利益,即成为他们乐于接受这项制度的内在原动力。①因此,有理由认为,正是这种实用主义哲学观使得辩诉交易制度在美国社会能够获得广泛的认同。

二、高度发达的契约观念是辩诉交易的文化基础契约自由,是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的一面旗帜,而作为一种观念则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各项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的建立而逐步深入人心。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契约自由观念在美国有着更为广阔的市场。契约自由观念中所包含的自愿、平等、合意、互利、互约等要素,能够使交易的过程处于相对稳定和确定的状态,增加交易结果的理性和效益,克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摆脱交易结果的不确定性。辩诉交易制度的出现,正是这种契约自由观念在刑事司法领域中的重要反映。辩诉交易在实质上就是一宗契约或者说是一纸合同,是控辩双方就案件的解决所达成的合同。辩方以认罪和放弃正规审判的权利作为对价,换取控方的放弃指控(如果是轻罪)或者降低指控(如果是重罪),控方则以放弃寻求对被告的更为严厉的追诉和处罚作为对价,换取辩方尤其是辩护律师放弃在正式庭审中在证据能力、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等问题上的挑剔、发难、甚至是吹毛求疵。所以美国学者罗伯特?E 司科特和威廉姆?J 斯汤兹认为,控辩双方通过辩诉交易交换了一种风险。在决定交易之前,被告人承担着以最严厉的判决定罪的风险,而检察官则承担着高成本的审理后作无罪判决的风险,通过自愿的交易,可能出现“双赢”的局面[3](P.272)。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用中国语言来形容的话,辩诉交易实际上表现了控辩双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客观存在着的一种“麻杆子打狼,两头害怕”的心理。这一制度的建立,从根本上克服了正规刑事审判和由此而产生的刑事判决的“非合意性”,满足了人们追求未来生活确定

①笔者曾同一位美国法学教授进行过一次有意思的谈话,他告诉我说他儿子今年18岁,刚拿到驾照。然后他问我:“你猜猜,当我儿子告诉我他拿到了驾照之后,我告诉我儿子应当注意的问题是什么?”我想了想后说:“你一定是告诉你儿子要小心驾驶,注意安全,不要开飞车。”他回答说:“当然这很重要,但我却不是这样告诉的,因为无论如何小心,开车的人不违反交通规则是不可能的,关键是违反交通规则以后应当如何处理。所以我告诉他的是:如果你开车闯了红灯,那么当法官问你是否有罪时,你一定要说guilt,而不要说noguilt,因为我们没有精力和时间去应付烦琐的审判程序,而一旦作了有罪答辩,这样的案件也就是罚款走人而已。”他的这番话实际上道出了一部分美国民众对待辩诉交易的心理态度。

性、避免冲突的欲望。①上述论证,只是阐释了辩诉交易制度中所内含的合意和互利这两个契约理论的基本要素,而要全面、清晰地看清契约观念对辩诉交易制度的影响,还有必要考察辩诉交易制度中是如何显示另外三个要素的,即这一制度中是如何保障交易的自愿、平等和互约的。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对这个问题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为了保证交易的自愿性,规则要求法庭在接受有罪答辩前,首先要在公开法庭亲自询问被告,确认答辩是自愿的,不是强迫、威胁的结果,也不是脱离答辩许诺的结果,同时还应当让其充分了解认罪答辩的后果。否则不能接受被告人的有罪答辩[5](P 43-44)。为了保证交易的平等性,规则要求被告人的有罪答辩一定要在其律师的帮助下才能作出,而且要求辩护律师必须从被告人利益出发,认真分析指控的性质、控方掌握的证据,比较接受协议与接受审判的利弊,从而帮助被告人作出明智的选择[5](P 44-45)。无疑,只有律师的帮助,才能使被告人在交易过程中获得与控方的检察官相同的手段上的平等武装。为了保证交易的互约性,防止出现类似合同中的“毁约”行为,规则规定,如果被告人的有罪答辩是在经宣誓或者公开记录在案或其律师在场的情况下作出,而随后又撤回答辩的,那么在因伪证或虚伪陈述所进行的刑事诉讼中,这一陈述将被用来作为反对他的证据。而如果控方的检察官只是通过辩诉交易引诱被告作有罪供认,却并不兑现其所做的承诺,那么被告有权撤回先前的有罪答辩,而且明确规定已被撤回的答辩不得作为不利于该被告的证据[5](P 45-46)。透过这些分析不难得出样的结论,即辩诉交易制度实际上是根据契约原理而设计的,反过来,也只有在契约文化十分浓厚的国度里,其正当性才不会从根本上被动摇。

三、当事人主义的诉讼结构是辩诉交易的制度基础辩诉交易制度的产生,与当事人主义的诉讼结构形式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一方面,当事人主义的诉讼结构形式对辩诉交易制度具有更为强烈的需要;另一方面,当事人主义的诉讼结构形式又为辩诉交易制度的产生和良性运行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条件。

在当事人主义诉讼结构形式中,奉行的是司法竞技(JudicialSports)理论,刑事诉讼是以控辩双方的高度对抗向前推进的。与大陆法的职权主义诉讼形式相比较,当事人主义诉讼的这种运行机制导致了两种现象的必然发生:一种现象是诉讼各方(包括国家在内)需要为诉讼投入更多的资源,因为对抗会使每一个案件的处理程序变得冗长和复杂,时间、精力和财力的增加便是不可避免的。“显然无论其理论上多么有力,对抗式模式由于其固有的复杂性和其运作所需的资源投入而易受其他冲突价值和要求的影响,对抗制不能轻易适用成本效率、速度及经济的需要。”[6]另一种现象是使得诉讼的结果更加具有不确定性,控辩双方在诉讼过程所面临的败诉的风险更大。有时,一个律师的精巧辩护完全有可能使得一个本来有罪的被告人被无罪释放。正如有的美国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当司法战场上尘埃落定时,正义自然会以胜利者的姿态出现。这种诉讼的缺陷在于,最终的裁决常常是对律师的杰出技巧的奖赏,而不是对案件的实质所作的宣判。”[7](P.721)这两种现象的存在都迫切需要一种控辩双方诉前协商机制的存在,通过这一制度既可以使大量的刑事案件在动用正规的审判程序之前就已经得到解决,有限的司法资源可以投入到更为棘手的案件中,又可以使控辩双方对诉讼结果有着相对确定的心理把握,即同时解决当事人主义诉讼中的高投入和高风险双重难题。而辩诉交易制度恰好能够满足这种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讲,辩诉交易制度的出现就是为了弱化当事人主义诉讼的过分对抗化和竞技化所带来的弊端。

然而,上述论证只是解决了辩诉交易制度产生的必要性问题,那么这项制度为什么能够在当事人主义诉讼中运用得得心应手呢?即当事人主义诉讼是如何为这一制度提供可行性的呢?首先,诉权理论

①刑事司法裁判不取决于双方的共同意愿与选择,审判结果要么被告人有罪,要么无罪,而不是控辩双方各有输赢。这种判决的“非合意性”给当事人带来一种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辩诉交易一方面使当事人通过对自己权利的适当处分避免了正式审判程序中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使双方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胜诉与败诉,避免了两败俱伤的结果。参见dfffy.com/bsjy.htm.

的高度发达为控方检察官同被告方进行交易提供了理论依据。诉权理论本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概念,在职权主义的刑事诉讼中一般不使用这一概念,而在英美当事人主义的刑事诉讼中,则承认诉权理论的存在。认为检察官所行使的追诉权也是诉权的一种形式,因此检察官应当享有诉的处分权。正是基于此,美国的检察官享有独立的、几乎不受限制的起诉裁量权,这样他也就有了同被告人进行交易的资本。①可以说,只有承认诉权理论,才有可能承认辩诉交易。因为只有诉权之间才可能进行交易,而司法权和诉权之间则没有交易的余地。其次,刑事案件的纠纷观有利于辩诉交易的达成。在当事人主义诉讼中,一般认为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并无本质区别,认为国家与公民个人之间同样存在纠纷,刑事案件实际上反映的就是国家与公民个人之间的一种纠纷,而用协商、合意的方法来解决纠纷理所应当成为一种基本方式。再次,控辩平等为辩诉交易的进行提供了基本的前提。当事人主义诉讼别强调控辩双方的平等性,按照他们的诉讼理论,控方的检察官也是当事人之一方。因此,在美国民众的心目中并不会因为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就认为检察官的地位低下了。同时他们又非常重视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程序主体地位,这种主体地位意味着被告人可以自主地影响乃至决定自己的命运。因此,在他们的观念中,被告人根据自己的自由意志在进行无罪答辩而要求正规审判和进行有罪答辩而放弃正规审判之间进行选择,这本身就是其程序主体地位的表现。最后,完善的诉讼机制和高度发达的律师制度能够保证被告人的认罪答辩能够在真正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当事人主义诉讼别强调侦查中的司法控制,司法令状主义、严格的羁押制度、警察讯问时的律师在场权以及各种证据规则构成了一个严密的网络,非常有效地控制着警察滥用职权的行为。同时,由于律师制度非常发达,辩诉交易一定要在律师的参与下进行,这就从根本上使被告人能够清楚地了解到认罪后的法律后果,在这种基础上进行认罪答辩,无疑能够保证被告人的基本权利,使得辩诉交易不会突破相对公正的底线。

四、沉默权和证据开示制度是辩诉交易制度的共生基础美国在1935年做出了有关证据开示的第一个判例,即莫尼案件[8];在1966年做出了有关沉默权的第一个判例,即米兰达案件[9];在1970年做出了有关辩诉交易的第一个判例,即布雷迪案件[10].这三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例的诞生前后经历了25年的时间,也许这些判例的创制者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些判例之间的逻辑联系。但当这些判例在后世刑事诉讼中发挥作用时,人们已经惊奇地发现,三个判例分别确立的证据开示制度、沉默权制度和辩诉交易制度精巧地结合在一起了,形成了一种难以割舍的共生关系。

证据开示制度使得辩诉交易的需求更加现实、具体。一方面控辩双方通过证据开示分别掌握了对方有可能在庭审中陷己方于尴尬的证据,诉讼的风险意识在个案中得到急速的增强;另一方面在证据开示过程中,双方实际上也在预测着自己的胜诉机会,掂量着本方的谈判筹码。这两方面的心理态势,经过证据开示过程中所形成的合作与协商的和谐环境的催化,由证据开示走向辩诉交易,便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反过来辩诉交易的成功实践又促进着证据开示制度的成长,因为辩诉交易中所要求的基本诚信,是促成控辩双方公平诚实地进行证据开示的内在动力。美国历史上证据开示制度由单向走向双向的历史过程,②实际上也是一个辩诉交易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沉默了,今后如何办案?美国法的实践对这个尖锐问题给出了明确的答案,那就是一定要在规定沉默权的同时,建立鼓励犯罪嫌疑人不沉默的法律机制。看看美国在1966年

篇2

引言

当今世界早已进入网络时代。不论国家、种族,不论职业、地位,不论性别、年龄,现代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会与互联网发生或多或少的联系。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日益成熟和广泛应用,不仅改变了普通人的生活,而且也在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包括出版业在内的诸多行业的生产经营理念,甚至是行业的竞争格局。网络技术向出版业的渗透,早已引发了出版业的广泛关注。尽管网络出版从概念走向现实、受众对网络出版的接受、网络出版商业模式的成熟等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尽管网络出版至今仍未形成清晰完整的业态,但网络出版终有一天会成为出版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网络出版具有很多新的特性,如出版过程的完全无纸化,受众在使用过程中的可选择性、可交互性,内容的扩展性,形式的多样性,等等。网络出版的新特性,对传统出版领域的编辑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作为把握出版物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的重要角色,编辑应该主动了解网络出版的新特性,主动转变固有的角色定位,尽快融入网络出版时代。

本文将从编辑的思维/意识、知识/能力和行为/习惯等三个维度,对网络出版语境下的编辑角色进行界定。在三个维度中,思维意识的转变是角色转变的前提,能力模型的构成是实施角色转变的基础,行为习惯的再造是完成角色转变的保障。

一、思维和意识的转变

(一)从被动到主动。

编辑活动的文化价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价值的信息的选择、传播与积累;二是参与社会文化体系的建设、整合与重构;三是传播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和主流意识形态。编辑活动的文化价值与编辑活动的本质属性密不可分。正是基于这一点,编辑活动才成为文化创造、信息传播过程不可缺少的环节。编辑组织、编辑人员的自身价值,也体现在他们为社会提供的精神文化产品中,以及他们为信息传播、文化建设所作的贡献中。

要实现编辑活动的价值,必须要有强烈的主动意识。但在

信息处理能力是网络出版时代对编辑提出的新的能力要求。编辑对市场的判断和把握,对内容的评判和取舍,对信息的掌握和合理运用,都离不开成熟的信息处理能力。随着网络出版的日益普及,出版单位对于编辑信息处理能力的要求也将由隐性转向显性,成为评价编辑工作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学习能力。

当今社会已经成为学习型社会,编辑作为传播优秀文化价值的重要一环,更应成为学习型社会的排头兵。网络出版时代,编辑的学习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吸纳新知识的能力。当今社会,不更新知识,就会成为当代意义上的文盲。目前我国出版业大多数编辑的主要知识基本上局限于以前所学的内容,知识陈旧、老化,这样的知识结构显然不能适应网络出版发展的要求。一些传统的编辑在网络出版的大潮面前已经感觉到了一种“知识危机”。为改变这一弊端,编辑应对一切有用的新知识开放,通过对新知识的不断接纳和吸收,不断丰富自身的知识储备。

其次,运用知识的能力。知识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知识的一体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在高度分化的基础上正在走向高度统一。编辑理应顺应这种趋势,不做某一门学科的狭隘的专业人士,而是能够合理运用各种知识,成为具有全面性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比如,网络出版语境下的编辑需要在包括文本、音频、视频等多媒体出版过程中担任类似于“导演”的角色,这就需要不断吸收、运用多媒体方面的知识。

第三,对知识的更新和创造的能力。个人头脑中接受知识的程度和类型不同,其创造性的强度和方向也不同。未来社会的知识将处于不断的更新过程中,而出版物作为传播知识的重要媒介,编辑首先就应当具备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因此,编辑必须调整自身的知识结构,不断提升对知识的更新和创造的能力。

(四)危机处理能力。

网络出版的交互性,使读者对出版物的反馈行为具有跨时空、低成本等特性。从积极的一面来看,这些特性有助于编辑及时得到受众反馈信息,快速调整市场策略,不断提升出版物的市场满意度;而从消极的一面来看,如果读者对出版物存在意见或者不满,读者不仅可以快速反馈给编辑(或出版社的其他部门),同时还可以将这些信息通过网络上的各种传播形式快速传递给第三方。因此,如果编辑的危机处理能力不强,缺乏信息敏感性,就很容易造成对出版社非常不利的危机事件。

(五)信息技术知识。

对信息技术知识的要求,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对职场人士的普遍要求。而网络出版语境下的编辑,更应该在掌握基本的信息技术知识的基础上,对自身的信息技术知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

与传统出版模式相比,网络出版模式有全新的出版环境,编辑收集信息、策划选题、向作者约稿、编辑加工、校对以及排版,甚至发行等环节,都将在网络上进行,出版工作将越来越多地与互联网相关联。网络出版要求编辑必须掌握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制作技术等方面的应用能力,能熟练地运用电脑和网络,将文字内容转变成数字信息。同时,还应具备网络运行、硬件维护和软件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此外,还需要具备使用dreamweaver等网页制作软件、flash等动画制作软件、photoshop等平面设计软件的能力。

(六)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

随着网络出版的发展,非互联网环境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受到了极大的挑战。事实上,网络条件下的著作权保护情况是比较混乱的,盗版、侵权现象比比皆是,非常严重,且不容易治理。因此,编辑必须熟悉相应的法规制度,从源头上保障作者、出版社的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要避免因为对版权意识的忽视和法规制度知识的缺乏,而对他人造成侵权。

具体而言,今后在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时,编辑要尽量标明每个出版物的网络传播权的归属,为该出版物在互联网上的合法传播进行法律上的准备。而对已经出版的出版物,则应考虑与作者补签网络传播权的授权协议。同时,编辑还应经常关注与网络出版相关的最新法规、条例和政策。

三、行为和习惯的再造

(一)勇于尝试。

由于传统出版过程在严谨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等方面具有严格的要求,因此传统出版领域的编辑为保证自己工作的质量,习惯于谨小慎微地完成工作。长期如此,便会形成循规蹈矩、墨守成规的行为和习惯。面对网络出版的到来,编辑必须适当改变这种行为和习惯。

在网络出版领域,尚有许多新生事物和未知领域,业界对网络出版的定义、内涵和外延正在不断的完善之中,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对网络出版的制度约束和法规约束也在建立健全的过程之中。因此,编辑应该勇于尝试、大胆探索,不被传统习惯束缚手脚,在不断的摸索过程中积累经验、寻找“蓝海”,使自己更加适应网络出版的发展。

(二)善于发现。

信息社会具有“海量”信息,如何从信息海洋中寻找自己需要的信息,是衡量一个编辑的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这就要求编辑不仅要培养自己对信息的价值和重要性的判别能力,同时也要培养自己对信息的敏感性。对信息敏感的人,对新闻事件、技术趋势、人物观点等具有特殊的敏锐度和感受力,善于从别人看来司空见惯、微不足道的微观现象中捕捉最新的、最有价值的信息。这在网络出版领域,是优秀的编辑人员必须培养的行为习惯。

(三)重在引导。

出版物要实现传播优秀文化价值的功能,必须考虑采取适当的传播方式。当今社会,不论是新闻媒体,还是普通人的言论,如果以刻板、严肃的形式对受众进行说教,甚至强迫受众接受其观点,势必引起受众的逆反心理,从而导致传播效果的下降。尤其是网络环境中,说教式的传播并不会引人注目,而那些将传播者自身定义为“引导者”的传播行为,才能引发受众参与的积极性。编辑人员的价值,体现在对优秀文化作品的发现、选择、加工和整体设计方面,而不是向受众灌输自身对文化产品的价值的评判。如果超越了这个范畴,编辑的作用会适得其反。

在网络出版领域,也会遵循上述传播规律。因此,编辑应重视自身的表达习惯,尽力避免使自己成为高高在上的布道者,而是以受众(读者)乐于接受的方式,提高文化价值(通过出版物)的传播效果,从而扩大传播范围(增加出版物发行量)。

(四)分清主次。

网络出版时代的来临,将使编辑人员的工作方式从线性到非线性转变,工作节奏由慢向快转变,工作重点由选题向整个出版流程转变。这些变化的产生,必将带来一系列需要编辑重新梳理和定位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编辑人员应该培养自身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忽略次要矛盾,时刻将精力放在最重要、最有价值的工作上,能够根据自己设定的目标,充分运用各种工具和资源,调用所获取的有效信息资源,不断改进工作流程,提升编辑工作的价值和质量。

结论

篇3

TELOS模式是以我国上世纪90年代师范英语教学改革的材料《综合英语教程》为基础,这种教学模式由以下5个要素构成:Target Language Input(目标语输入过程);Engagement(学习投入过程);Learner’s Active Choices(学习者自主选择过程);Comprehensible Output(可理解性输出过程);Selective Negative Input(选择性负面信息输入过程)。

1.目标语的输入

目标语输入是外语学习的先决条件。在基础英语课堂教学中目标语的最佳输入有“预修正的输入”和“交互修正的输入”。“预修正的输入”是指刚刚超出学习者目前的水平。它可以由以下具体活动实施:(1)学生用书上所提供的材料,例如单词、课文背景材料、课文备注等;(2)教师提供的Worksheets;(3)教师在学生准备活动前的Presentation;(4)教师就课文中的话题让学生所作的讨论。“交互修正的输入”是指材料在教师和学生互动之中进行修正。这种输入可以出现在以下活动中:(1)教师和学生间的互动讨论;(2)教师和同学对某个学生所作的Free talk进行评价。

2.学习投入过程

学习投入过程即学生对某一活动或教学活动的关注。在基础英语课堂教学中,教师如何保证学生既关注语言形式又关注语言功能是非常重要的。教师可以运用以下活动:(1)巧妙设计课堂问题;(2)经常使用Worksheets;(3)巧妙安排教学步骤。

3.学生自主选择

学生的自主选择可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由于学习者的层次不同,教师对于学生的语言输入就不好掌握。让学生自主选择会激发他们的兴趣和学习潜能,但同时教师也要监控和指导学生的自主学习,防止他们“走捷径”。

4.可理解性输出

语言输出不仅是一个说、写的过程,它还是学习者表达思想和感情的过程。这种输出对学生而言会不断提醒他们注意语言输出的形式;对教师而言会帮助他们了解学习者的语言发展程度。教师可通过让学生发言前打草稿和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

5.选择性负面信息输入

在基础英语课堂中,对学生进行纠错是有必要的。在外语学习中,语音、语法以中介语出错现象是必然的,教师要注意纠错的方法和态度,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和理解就是对学生的肯定。另外,教师也要多鼓励学生自行纠错。教师可以通过反复“重述”和“转述”的方法提醒学生进行纠错。

二、TELOS模式下基础英语教师的角色转变

基础英语是英语专业学生的必修课,它不单单是对学习者某一项技能的培养,而且对提高学习者的外语水平起着重要的作用。这种重要性势必要求教师思考如何才能更好地培养学生的综合技能。以前传统单一的“填鸭式”教学显然已经落伍,那么在新型的TELOS教学模式下教师该如何发挥作用,扮演怎样的角色呢?

1.教学的指导者而不是主宰者

传统教学模式中,教师处于教学活动的主宰位置,决定了教学内容的范围和深度、教学媒体的选择和确定、教学计划的安排等。而TELOS模式则是以学生为中心,重视发挥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学生根据自己的认知结构和学习方式,选择学习内容。但基础阶段的学生的知识结构仍不健全,教师应该给予及时、必要的指导。比如,对于一年级的学生第一学期应以听说为主,课堂上多组织一些以说为主的活动,学生在进行活动时教师应在教室四处走动,对学生活动中遇到的问题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帮助。

2.教学资源的设计者和提供者

教师应该认真设计最佳的目标语,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可理解的目标语输入。基于每个学生的语言水平不同,语言输入不仅要丰富、多样,还要层次分明。为了让学生能够有效地投入到学习过程中,教师还要对可输入的目标语进行组织和管理。例如,在处理每个单元的谚语时,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兴趣,该谚语对学生学习、人生帮助的大小,以及学生的理解能力有选择地展开讨论、辩论或重点讲解。

3.学习过程的参与者

语言的输出对于整个基础英语的教学过程是至关重要的,而师生间的互动不仅可以增加教师的亲和力而且有助于教师了解学生语言学习的成果。在学生的Presentation和Free talk中,教师在要求其他学生养成做笔记的习惯同时,教师自己要首先以身垂范,用笔记中具体的语言细节和事实对学生的表现作出讲解或转述。这样做不仅可以促进学生目标语的输入,而且可以提醒学生自行纠正其语音和语法错误。

4.学习活动的监督者

现代教学观认为语言教学很大程度上是学生互动的机会。教师在学生互动时要给予学生自主选择活动的权力,但是教师在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的同时也要监督学生的活动过程,防止个别学生课上开小差。

5.学习过程和结果的鼓励者而不是批评者

篇4

引言

我国的电网事业正处速发展阶段,其变电容量迅速扩大,设备不断更新,整个变电系统的运行日趋完善,这些改变对变电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在新形势下不断改进方法和技术,积极寻求更好的方法,使变电的操作人员在操作时能够有的放矢,出现问题时都能及时排除,不断提高变电运行的效率。

电力设备的正常操作、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是变电运行主要的任务要求。它具有一些鲜明的特征,如设备维护点多、人员分散难以统一管理、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工作枯燥繁琐容易使从业人员思想松懈、出现变电运行的故障几率大等。如果电力从业人员能够严于律己,能及时发现、正确处理因各种原因带来的电力运行故障,一定能保证电网的稳定、安全的运行。

因此,随着科技的发展,变电站应与时俱进,应用新设备、新装置,定期举行培训,让变电从业人员及时掌握新设备的内部工作原理、结构、操作及检修等各项工作细节,提高变电运行管理的水平,保障供电安全。

2、变电运行一般故障分析与排除

2.1变电运行一般故障分析

变电站普遍适用的变电运行故障包括系统接地故障、PT保险熔断故障、谐振故障及线路断线故障等。在不直接和经消弧线圈小电流接地系统中,如果发生上述几种故障,中央信号将会发出“10kV系统接地”光字牌或者发出报文。因为小电流的接地系统母线的PT辅助线圈开口三角处连接着电压继电器。

2.1.1一般故障类型判定方法。

如果接地系统的三相处于平衡运行的状态,则开口三角处电压接近于零,这时属于正常状态。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仅仅用光字牌作为依据判断变电运行故障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借助于其他的一些较为具体的现象来判断。

2.1.2一般故障判定标准。

假如三相电压中有一相或两相电压值为零,剩下的一相或两相为相电压时,这时可判断为PT保险熔断故障。当三相电压中有一相电压为零或电压下降时,另外两相电压超过相电压而小于断电压时,这时可判断是系统接地故障,反之在此种情况下,假如另外两相电压升高至断电压或三相电压都超过相电压并带有摆动现象时,可以判断出此时为谐振故障。此外,假如三相电压中,有一相电压升高,其他两相电压下降时,可以判断出此时是线路断线故障。

2.2变电运行一般故障排除

在处理变电运行故障时,要在正确判断事故性质的基础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就是说要通过运用不同的处理方法来排除不同性质的变电运行故障。处理谐振故障时,要采取瞬间改变电力设备运行方式如瞬时解列或并列、瞬时拉合空载系统线路开关等方法来排除;假如判断出变电运行故障是断线故障,则要及时通报调度,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做巡线处理。

3、变电运行的跳闸故障

3.1变电运行跳闸故障分析

总体上来说,变电运行跳闸故障包括主变开关跳闸与线路跳闸两种情况。主变开关跳闸故障又可以分为主变低压侧开关跳闸故障及主变三侧开关跳闸故障。主变三侧开关跳闸的原因主要有主变差动区故障及主变内部故障、主变低压侧母线故障由于低压侧过流保护拒动或故障侧主开关拒动引起的越级。具体故障原因需要通过一次设备及保护掉牌检查来分析判断。在确定电力运行故障为线路跳闸时,应当及时进行检查和保护动作。

3.2变电运行跳闸故障排除

3.2.1主变三侧开关跳闸故障排除。

主变三侧开关跳闸故障排除应通过检查保护掉牌和一次设备来判断。如果出现的是瓦斯保护动作,则可断定为二次回路或变压器内部故障,这时通过检查压力释放阀、呼吸器是否喷油,检查二次回路是否接地、短路,重点检查变压器本身是否变形、着火等进行排除故障。假如出现的是差动保护动作,检查一次设备的主变压三侧差动区,包括主变压器在内。以上检查都没出现异常情况,则可断定是保护误动。

3.2.2主变低压侧开关跳闸故障排除。

当主变低压侧出现过流保护动作时,则需进行设备检查和保护动作检查进行初级判断。这时,既要检查主变保护又要检查线路保护。

假如只出现主变低压侧的过流保护动作,首先可以排除线路故障开关拒动和开关误动障碍。其次通过二次设备检查,检查线路开关在操作直流保险时是否出现熔断现象。最后,通过检查一次设备,重点检查主变低压侧的过流保护区进行故障排除。

假如出现主变低压侧过流保护并伴有线路保护动作时,因线路既没有开关又没有跳闸,则可断定为线路故障。处理这种故障方法较为简单:隔离故障点,拉开开关两侧的刀闸,复归其他设备进行送电。

假如出现主变低压开关跳闸,但没有发现保护掉牌的情况,一定要及时检查设备故障所产生的原因。

假如是由于出现保护动作但没有发出信号但主变保护有掉牌信号时可判断为线路保护拒动。

假如主变低压过流保护,应离开主变低压母线所有的出线开关,试图送出主变低压开关,然后依次拉合线路开关,当主变低压保护动作跳闸后,找出拒动的线路保护即可。如果是出现因直流发生两点接地而导致开关跳闸或开关自行脱扣的情况,要依据具体情况按规程处理。

3.2.3线路跳闸故障排除。

线路跳闸故障一旦出现,要及时进行检查与保护动作。故障线路的检查工作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若无其他异常,则重点检查消弧线圈及跳闸开关情况;若开关是弹簧结构,则检查弹簧储能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电力从业人员在进行具体的工作任务时,应根据具体的情况灵活选用,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出现。

4、小结

变电运行是电力企业的重要生产部门,变电运行若无法稳定、安全地执行任务,将会导致电力企业失去生产和发展的基础,更重要的是将会给人民的生活、国家的经济建设带来阻力。只有这样,才能有力确保变电系统正常、安全、稳定地运行,从根本上最大限度杜绝变电运行故障,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人民稳定安全的生活生产活动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李坚,郭建文.变电运行及设备管理技术问答[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6,6.

[2]钟志东.加强城市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的探讨[J].广西电业,2008,(5).

篇5

传统会计工作即手工会计,主要借助于纸、算盘或计算器、笔等工具进行会计数据的处理。随着电子计算机的产生与广泛普及,传统会计工作使用的工具逐渐为计算机所取代,会计电算化成为现代及未来会计工作的主导方式。而审计是从会计工作中逐渐独立出来的,同时又以会计工作为对象,它们所面临的巨变环境又具有一致性,这就决定了审计在会计数据处理工具的演变中,必然存在着由传统审计过渡到电算化审计的变革。

一、传统审计的主体特征

传统审计即手工审计。由于传统审计环境下,会计资料的载体是纸介质,所以传统审计的审计对象是载有会计资料的纸性介质。传统审计的审计手段,无论是审计抽样还是撰写审计报告,都是由手工操作完成的。审计证据包括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环境证据四大类。传统审计中的书面证据包括各种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和明细表等,它们都有自己的作用。在传统审计中,审计方法主要包括制定审计计划的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方法和提出审计报告的方法。从狭义上说,就是指与取得审计证据相关的各种方法。按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顺查法、逆查法、详查法、抽查法等;再具体一些,包括核对法、查询法、函证法、观察法、分析法等。在手工会计处理的条件下,所有审计方法的执行都是由人工完成的。从审计线索上来看,由于传统会计中,由原始凭证到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到登记账簿,最后到编制报表,每一步都有文字记录和经手人签章,因而审计线索十分清晰。审计人员能够利用书面资料从原始业务开始,一路追查到报表中的各项指标,并通过这些审计线索来检查和确定这些指标是否能够正确反映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检查其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在传统审计中,企业一般是通过职责分割、职权分工、规定标准的业务处理程序以及凭证、账簿、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等而形成的一个内部控制体系,这一体系能够较好地保证会计数据处理的真实、可靠和安全。

二、电算化审计的演进

(一)审计对象

在传统审计环境下,审计对象是纸性介质。而在电算化审计环境下,会计资料存储在硬盘、软盘、光盘等磁性介质上,审计对象包括了整个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相对于纸性介质来说,磁性介质具有数据存储量大、易查询、体积轻等特点,但也有易被改写的安全性问题。审计过程中判断会计资料合法性与正确性的一项重要证据就是看它是否出现被涂改的情况,传统会计环境中一旦发生涂改会计资料的情况,审计人员一眼就能看出。但是在电算化会计环境中,被涂改的会计数据可能未留下任何痕迹,因此审计人员很难立即察觉。另外一些因素如计算机病毒等容易造成磁盘上会计数据的丢失,直接影响到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二)审计手段

在传统审计中,整个审计过程都是由手工操作完成的。而在电算化审计中,许多工作可以由计算机来完成,免去审计人员许多繁琐的手工计算与复核之苦。例如审计调查,可利用计算机程序语言设计出审计抽样程序,实现电算化抽样调查。

(三)审计证据

传统审计中的书面证据包括各种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和明细表等,它们之间可以实现相互核对。而在电算化环境中,当输入原始凭证的数据生成记账凭证后,记账工作由计算机自动进行批处理,各种账簿记录数出一源,都是依据记账凭证同时成账,相对来说作为审计证据的作用就减弱了。在环境证据如内部控制的重点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方面,传统审计和电算化审计有着不同的内容,从而导致了环境证据的差别。

(四)审计方法

在传统审计中,审计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会计资料进行人工审查工作,一般采用顺查法、逆查法、详查法、抽查法等审计方法,更为具体的审计方法还有核对法、查询法、函证法等。在会计电算化条件下,人工审计的技术方法仍然是重要的,但是由于会计信息以磁性介质作为主要存储方式,因此计算机审计已成为必不可少的审计方法。同时,审查电算化系统的处理和控制功能,也需要借助于计算机系统来施行。在电算化审计中,传统审计方法发生了较大改变,被划分为计算机辅助审计方法和面向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审计方法。而后者又可以细分为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程序的审计方法、数据文件的审计方法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方法。具体包括测试数据法、并行模拟法、嵌入审计程序法、代码比较法、程序解析法、受控处理法等。

(五)审计线索

在传统会计中,审计线索非常直观、清楚,审计人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顺查、逆查或抽查,通过这些审计线索来检查和确定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检查其财务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和有效。而在电算化会计系统中,从记账凭证数据的输入到会计报表的输出,全部业务处理都是借助计算机程序自动完成的,加之会计信息主要存储在磁性介质上,即使有所改动也不易令人察觉,使得审计线索缺乏直观性和真实性。例如:各种账簿和报表数出一源、自动产生,使得证、账、表之间的关系缺乏相互的验证性;再如,反记账、反结账功能的使用使得凭证修改后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审计人员无法辨别数据修改前的情况以及数据是否被修改。

(六)内部控制

进行审计时,对内部控制的了解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审计人员据此估计审计风险、确定审计范围、制定审计程序。在传统审计中,内部控制主要包括授权控制、责任分工、管理控制、审批和核对控制、内部审计、业务处理标准化等内容,以工作人员之间的相互牵制为基本特征,审计人员利用直观性很强的纸介质进行手工核对和检查,明确相关职责。而在电算化审计中,数据的处理权限高度集中,由计算机自动完成,传统会计中的内部控制失去作用。例如,在电算化会计条件下,一旦输入记账凭证数据,各种账簿都能同时产生,原有手工条件下的账证核对、账账核对等内部控制措施不再生效。因此,电算化会计系统中的内部控制产生了新的意义,如操作控制中的输入控制、数据处理过程控制、输出控制等;组织控制的内容也发生了较大变化。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在了解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时应该采用新的审计程序,采取新的评价方法,以适应电算化会计环境下企业内部控制的新变化。

(七)审计环境

内部控制、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组成及素质、各种管理条件与管理水平都构成了传统审计环境的内容。在电算化审计条件下,上述内容发生了变化:1.电算化会计系统内部控制与手工会计内部控制有着不同的内容;2.信息化数据系统的应用导致会计人员无论是组成上还是知识素质上都有差别;3.管理内容、管理条件的变化。这些变化要求审计人员提高自身的能力,适应新的审计环境。

(八)审计档案

传统审计档案分为永久性档案和当期档案,均为纸性介质。而电算化审计档案具有以下特点:1.查询方便。电算化审计档案资料可以实现电子检索的功能,查询方便、快捷。2.保存有难度。因为在电子数据处理环境下,大量数据存储在磁性介质上,而磁介质容易因盗窃、丢失、故意或偶然的毁坏及使用等原因而受到损害。3.成本较高。硬性存储器的价格较高,审计档案保存年限也较长,在此期间,物理性损耗等原因使得这些硬盘上的数据必须不断地备份到新的硬盘上,昂贵的档案保存成本也就在所难免。

三、信息化时代审计的未来发展谋略

(一)将现代信息技术全面运用在审计领域

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运用在审计的理论研究、实务工作、知识结构等领域,是当代电子计算机信息技术与审计工作内容紧密结合、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关键一步。在理论研究方面,应逐步建立适应现代化信息技术发展的新型的审计理论。在实务工作方面,力求使传统审计工作向“计算机审计”和“使用计算机审计”方向转变,如审计人员既以纸性会计数据又以磁性介质数据为对象;审计底稿和审计证据及其有关审计档案应逐步实现无纸化等。知识结构上,审计人员除了应掌握传统审计的基本知识外,还应掌握计算机知识及其应用技术,掌握数据处理和管理技术,掌握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应用及网络知识等;既能够熟练操作审计软件,又能够适时编写各种应用性审查程序。

(二)事后静态审计向事中和事前动态、实时审计转变

在过去的手工会计条件下,审计工作往往更重视事后审计。随着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广泛开展,为了保证电算化会计条件下审计工作的真实可靠性,审计工作应从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当单位实施会计电算化工作之前,首先应对单位采用的会计系统软件的适用性进行审计,软件中提供的各项核算与管理功能是否满足了信息使用者的要求。通过事前审计,保证单位使用的会计软件系统的合法、安全、可靠。当会计电算化软件应用于会计工作以后,应该重视对会计信息系统软件的数据处理程序、自动转账公式的设置和会计报表公式的定义进行事中审计,防止核算单位恶意篡改系统程序。另外,还要做好事后审计,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运算结果与软件提供的核算功能进行符合性和实质性测试,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进一步保证审计工作的正确性。

(三)未来审计的重点将侧重会计明细信息的数据安全性、可靠性

会计电算化的发展,促使企业提供更多的明细信息,因此,审计的工作重点在于检验企业会计明细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以及审核进入外部网络的明细信息的安全性。企业内部形成的明细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往往取决于企业会计电算化系统内部控制的有效程度,而审计人员的主要工作将是证实从数据库存取信息的可靠性。对于进入外部网络的明细信息,必须通过对整个系统的网络进行安全控制,以保证此信息的安全性。

(四)审计软件应能实现诸多功能

未来审计软件应具有以下功能:能够与会计电算化系统链接,实现直接通过会计电算化系统中的接口程序取数;能够减少审计人员的工作量,尽可能让计算机代替人工的大量抄抄写写和计算,使审计人员的工作精力集中到职业性强的事务处理上去,如抽样检查底稿中的部分项目(凭证号、科目、金额等)交由计算机审计软件自动取数生成;审计软件应能自动完成某些审计工作底稿的整理功能;审计软件应有扩充功能,应能对审计事务进行管理,如审计日程的安排、工时的计算、底稿管理、审计收费管理等。总之,未来审计软件如果具有了上述功能,全面实现审计无纸化将不再只是一个梦想。

【主要参考文献】

[1]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审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2] 赵祖印.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的注师审计.财务会计,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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