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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的税务管理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3 15: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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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的税务管理

篇1

资金池(Cash Pooling),字面上看是把资金汇集到一起形成一个像蓄水池一样的储存资金的空间。资金池最早是由跨国公司的财务公司与国际银行联手开发的资金管理模式,以统一调拨集团的全球资金,最大限度地降低集团持有的净头寸。资金池业务主要包括集团旗下成员单位账户余额上划、成员企业日间透支、主动拨付与收款、成员企业之间委托借贷以及成员企业向集团总部的上存、下借分别计息等。

集团公司拥有众多子公司,如何有效应用子公司的闲余资金,统筹分配至资金短缺的子公司,实现集团内资金相互调剂余缺,发挥整体效应。需要进行财务集权管理,统筹财务预算,在资金管理上运用“银行资金池”,采用“收支二条线”管理。

从企业内部管理上看,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明确组织架构、管理关系

明确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具有管理职能,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集权管理。

集团成员企业财务上接受两重领导,对资金运作、重大投融资、重要财务决策方面,完全服从集团财务中心的领导。集团财务中心负责下属企业资金收入的归集、资金支出的划拨,统筹资金的内部拆借业务、资金的长短期投资业务;以及集中下属企业财务负责人的任免权和财务预算的审批权。集团成员企业在权限或程序内,实施短期财务规划,保持日常经营管理。

明确管理关系,有助于发挥集团整体效应,围绕集团公司的战略开展财务活动,避免各成员企业受个人领导意志的影响,或受限于财务人员的素质,而开展的盲目投资、随意挪用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的行为。

2.实行财务预算管理

要实现资金统一归集,收支二条钱,必须实行财务预算管理。

集团成员企业必须统一做好资金预算:按各部门单位或者经济责任主体,预算层层分解;按内容列示采购、工资、税金、日常费用、财务费用等;按资金需求区分现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按主体区分自有资金的满足使用及母公司的借款等。

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可以有效地控制成本费用开支,降低不确定因素或预算外成本对企业经营目标的影响。在资金运用上,成员企业的资金预算,是母公司资金统筹安排的前提。

3.统一财务管理制度

整个集团公司,针对集团成员企业,实行统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部职责、对资金、资产、收入、成本核算、费用、税收、利润及利润分配、财务报告及披露、财产清查、发票及收据、会计电算化、内部信息ERP等管理模块实行统一规定,集团各成员企业,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必须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在资金管理制度中,收支两条线操作,规定收入全部归集至母公司、子公司支出按预算划拨、内部资金拆借、资金占用费的结算等方式,收缴子公司的担保权,向外融资权等。

财务管理制度的统一,有利于集团公司统计口径的一致,提高财务处理效率,规避财务风险。

集团企业运用资金池,能够从自身需求及潜在需求,实现以下四方面的需求:(1)发展需求,是企业快速发展,存在全面金融服务需要;(2)资金规划,用闲散资金投资理财,日常周转低成本银行融资;(3)资金集中,建立企业内部资金池,实施企业内部资金统一调度;(4)管控需求,实时了解各家子公司的银行账户的资金信息,预测与分析未来现金流量,为公司高层提供决策依据。

集团公司运用资金池具有积极作用,但资金池的运用,中国税务并没有明确提出“资金池”的概念,企业如不了解相关税务政策,存在税收风险,现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等方面进行探讨。

资金池是银行的中间业务之一。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转移,是不同法人实体账户资金的转移。假如说,单纯从资金流上体现运转,区别于贸易作为背景。这种转移是没有贸易作为背景支持,形成公司的借贷关系。但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由此集团成员企业之间没有贸易背景之间的资金划转,只能以银行作为中间方,以委托贷款的方式运作。资金池及委托贷款涉及的相关税收政策现予以探讨。

4.企业所得税

集团内部资金池运作,涉及子公司资金归集至母公司而产生的利息收入,或者母公司向子公司拨款而形成的子公司的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须分开核算,不得进行内部抵销与内部轧差结算。

针对利息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按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因此只要资金池集团内部核定的借款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可以在税前扣除。

另依据政策:《财税[2008]121号-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企业,为2:1。

集团内部企业为关联企业,举例,涉及母公司投资子公司金额2500万,而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金额达到5000万,在此情况下,债权与权益比为2:1。在不超过5000万的前提下,子公司所产生的利息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如超过5000万的借款,则超过部份所产生的利息不得税前列支。

从以上两个税法政策上看,对内部资金结算过程中,利息支出在所得税的税前扣除从利率水平及规模水平上,都有所限定。集团公司一般会采取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方式,来进行内部结算。避免造成企业内部利率定价涉嫌转移定价及资本弱化的嫌疑。

5.营业税

集团资金池结算过程中的利息收入,涉及营业税的范畴。

根据国税函发[1995]156号-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规定:《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另财税字[2000]7号-关于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还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一、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

统借方)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并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二、统借方将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不得按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否则,将视为具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性质,应对其向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全额征收营业税。

另国税发[2002]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一、关于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还贷款业务征税问题:企业集团或集团内的核心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集团)委托企业集团所属财务公司统借统还贷款业务,从财务公司取得的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财务公司承担此项统借统还委托贷款业务,从贷款企业收取贷款利息不代扣代缴营业税。以上所称企业集团委托企业集团所属财务公司统借统还业务,是指企业集团从金融机构取得统借统还贷款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集团内下属企业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借款,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向企业集团或集团内下属企业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的业务。

从以上政策看,集团资金池所涉及的利息收入视同为贷款行为,须缴纳营业税。只有在符合统借统还情况下,收取的利息收入不缴纳营业税。比如母公司向银行借款,然后将此项资金发放至各子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的利息用于归还借款利息。

6.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年8月6日国务院令第11号)规定,应税的“借款合同”仅仅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其它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

而集团内部资金池,涉及集团内部关联单位或者母子公司,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或者订立借款合同,因主体非金融机构,因此彼此之间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故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参考文献:

[1]张红伟,高丽.现代企业集团财务集中管理的利弊分析及其对策[J].新疆财经,2006(5).

[2]王爱群,王洪玖.企业集团财务集中管理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2009(1).

篇2

资金池仅仅从字面上进行理解,就是将各个部分的资金进行汇集之后,形成像蓄水池一样进行资金储蓄的空间。而资金池实际上最早是出现于跨国集团与国际银行之间所开发的一种资金管理模式,通过该方式,能够对全球各个部分的资金进行统一调拨,使得集团本身的净头寸得以降低。资金池业务,实际上主要包含了企业集团旗下的成员余额上划、下属企业透支、主动拨付以及收款、成员企业委托借贷以及部分成员向集团进行上存、下借等方面的计息行为等。而如何对于这其中所存在的财务预算、资金管理、税务风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管理,也就成为了其中较为重要的问题。

一、明确组织架构、管理关系

明确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具有管理职能,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集权管理。

集团成员企业自身的财务,实际上接受着两重领导,其集团成员企业运行过程中所涉及到的重大资金运作、重要财务、重大融资等方面工作,基本上都是服从集团的财务领导指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主要是对于下属企业的资金支出、归集的划拨,以及资金长短期内的投资和内部统筹的资金拆借业务进行管理;同时,集团财务中心还具备了下属企业财务责任人的相应任免权利、财务预算审批权利等。而集团之下的成员企业,必须要在自身所具有的权限内、程序内,来执行短期规划工作,最大限度的确保各个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只有对各个不同环节的管理关系进行明确之后,才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出集团本身所具有的整体效益,同时围绕着公司本身的发展战略来展开相应的活动、业务等,最大限度的避免各个成员企业受到了领导个人的意志影响,当各个不同部分的财务人员自身素质在受限的情况下,盲目的进行投资、资金挪用都会导致集团的经济利益受损。

二、实行财务预算管理

要实现资金统一归集,收支二条钱,必须实行财务预算管理。

集团成员务必要对于资金预算工作做好相应的统一工作:并且严格的按照相应的责任主体,来针对各个不同环节的预算进行层层分解;并且严格的按照相应的内容方向,来执行采购、工资、税金、日常支出、财务费率等;严格按照资金实际需求,来对于现金、银行承兑汇票等几个方面进行区分;严格的按照相应的主体,来充分的满足各个方面的资金使用需求以及母公司的借款需求等。

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工作,能够切实有效的对于各个方面的成本费用、开支进行控制,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各个不同部分的预算外成本以及不确定因素对于企业的经营目标造成的影响。同时,在资金的使用方面,成员企业本身的资金预算工作,也是母公司对于其所执行的管理措施。

三、统一财务管理制度

整个集团公司,针对集团成员企业,实行统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部职责、对资金、资产、收入、成本核算、费用、税收、利润及利润分配、财务报告及披露、财产清查、发票及收据、会计电算化、内部信息ERP等管理模块实行统一规定,集团各成员企业,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必须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的统一,有利于集团公司统计口径的一致,提高财务处理效率,规避财务风险、子公司支出按预算划拨、内部资金拆借、资金占用费的结算等方式,收缴子公司的担保权,向外融资权等。

集团公司所运用的资金池本身有着较为积极的作用,但是资金池在实际运用的过程中,我国税务并没有提出相对明确的资金池概念,企业本身也对于相应的税务政策,不够了解,这就导致资金池之中存在着一定的税收风险,必须要从企业的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等几个方面来进行深入的研究。

资金池实际上就是银行本身所展开的一个中间业务。母子公司之间所进行的资金转移工作,实际上是各个不同法人的实体账户资金进行的转移。假如,仅仅只是单纯的资金流上来对运转过程加以体现,那么就应当要与贸易背景加以区别。资金池的转移,实际上是没有贸易来作为背景支持,所构成的一种公司内部借贷结构。但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在这样的情况下,集团成员企业之间,在没有贸易背景来作为资金划转条件的情况下,仅仅只能够通过银行来作为其中的中间方,并且利用委托贷款的形式来对各个方面加以运作。资金池以及委托贷款之中所涉及到的税收问题,同样需要深入的进行研究。

四、企业所得税

集团内部的资金池在运作的过程中,主要是将各个子公司资金进行归集,从而产生大量的利息收入,或者说通过母公司来向子公司进行拨款,从而形成借款,同样为企业产生相应的利息支出,其中多个方面都必须要分开进行核算,不能够直接与内部进行抵销以及内部轧差结算操作。

对内部资金结算过程中,利息支出在所得税的税前扣除从利率水平及规模水平上,都有所限定。集团公司一般会采取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方式,来进行内部结算。

五、结语

综上所述,资金池模式的应用,实际上帮助集团公司在资金管理方面,起到了极大的便利作用,同时也对于各个不同环节所包含的相应经济利益,起到了归集的作用。但在实际使用的过程中,务必要对于其中所涉及到的多个方面加以管理,防止税务方面所产生的风险,如此以来,才能够使得集团公司得到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篇3

一、税收筹划概述

从国际范围来看,税收筹划并没有固定的定义,将不同国家的定义进行归纳可以总结得出: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履行现行税法并最终税法的基础上,使用一定的方法充分利用纳税人权利的行为,这种行为的本质目的必然是自身利益的提升。那么对于企业集团来说,它们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首先考虑是整个集团的利益,要用整体的眼光以及长远的眼光来看待企业所承担的税负问题,这对于企业集团的税收理论完善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在当今经济市场高度开放的今天,税收筹划已经被纳为企业战略结构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也正是因为企业集团拥有厚实的资金以及调度上的优势,在进行这一战略的时候较之单一的企业优势会更加明显。

二、企业集团税收筹划的方法与应用

企业集团具有自身非常显著的优势,因此在经济发展快速,科技发达的今天,想要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占据市场份额是非常必要的。在企业管理中财务管理是核心,而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则是企业减少税负,优化资金结构,提升其企业经济活动顺利的有效手段,在当今严峻的竞争条件下,企业集团如何运用税收筹划的手段实现企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了企业管理的重点,下面进行具体分析:首先企业可以利用区位优势,所谓区位优势就是企业可以选择其子公司的建设区域,结合各区域不同的税收政策,选择最具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建设子公司,从而减少企业的整体税负,这在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中是非常常见的一种方法,集团企业拥有众多子公司,这些子公司分布在各个地域,而我国在税收政策方面,不同地域的税收政策是不同的,企业集团应该充分利用子公司所在区域的税收优惠政策,达到减少企业税负的目的,选择具有税收优惠的区域建设子公司是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有效手段。其次,在投资方向方面进行税收筹划,企业集团应该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不断运用多元化的方法进行投资,拓展投资项目范围,并结合当地政府给予的相关支持,及时对企业本身的组织成员进行调整,并最终实现税负的降低。

三、基于会计处理方法之上的税收筹划

1.收入确认法选择

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会计处理方法的运用是非常关键的,首先,企业收入对于其所得税以及流转税的影响非常大,一般来说,企业集团为了能够实现税收筹划的合理性,必须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推迟应税收入,这样的方式比较常见。所得税减免需要考虑到提前确认的必要性问题,企业集团以及其下属子公司必须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销售策略以及相关的销售收入方式,最大限度的推迟销售收入,进而推延纳税义务所发生的时间。

2.成本计价方法选择

首先从价格变动的角度来分析,企业在进行成本计价处理的时候会根据实际的情况以及需求对未来物价可能出现的价格情况进行预测,通常在进货物价可能出现下降的时候,应该采用先进先出的方法,而反过来则应该采用后进先出的方法。而在预测价格比较平稳没有波动的预测情况下,一般会采用加权平均法,反之如果价格波动加大的时候,则会采用个别计价法。其次是根据税率变动的因素进行会计方法选择,通过对实际情况的考查,如果物价出现上涨的情况,预计未来适用税率可能会向上浮动,这个时候采用后进先出的方法;相反情况下,应该选择先进后出发。具体来说国家会根据每个时期的实际情况不断对税率进行调整,这就是这里的税率变动。

四、企业集团资本运作中的税收筹划

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企业集团应该将各个企业之间的情况全面了解和分析清楚,由于企业之间税收特征范围以及种类的不同,使得税率也呈现出了不同的情况。核心控股公司必须要采用一定的策略进行调节,并达到税负的平衡,使集团整体的税负有所下降。基于以上种种原因,在企业集团进行税收筹划,首先就是要确立财务中心,通过财务中心的作用,达到集中管理的目的。其本质目的是将财务风险集中起来,并统一管理。

五、从筹资角度进行税收筹划

我国在企业集团税法方面给予相关规定,其中权益资本的形式必须要是股息形式,通常分两次进行,首先是进行分配前作为企业利润以及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征收,然后是分配后作为权益资本所有者(即股东)的股息收入,征收预提所得税。而企业支付债务资本的利息可以列为财务费用,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基于这些内容,企业集团为了实现内部资本优化,必然会不断进行各种投资,甚至有很多企业会举债投资,还会降低企业自有资金的比例。虽然如此,企业还是应该看到举债投资的风险,企业管理者要全面控制风险,在这个前提下开展各项工作,避免企业陷入财务危机。

六、利用转让定价的税收筹划

所谓转让定价,是企业集团目前比较常见的避税方式,它是从企业组织形式、管理结构等方面的变化而制定的。在实际产品转让的过程中,如果买方处于低税负而卖方处于高税负的情况,那么这个时候的交易与市场价格相比就会比较低,如果买方处于高税负而卖方处于低税负的情况,这个时候交易价格就会比市场价格高。利用转让定价的手段,实现了等量利润在不同纳税人身上以适应不同税率而避税,还可以在等量利润使用等量税率的情况下,以企业之间的价格转让和利润转让达到避税的目的。

篇4

中图分类号:[TV-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2

一、中水项目的概况

(一)建设工程概况

民生水务集团中水项目是根据国家《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豫北污染治理计划中的一部分。再生水处理规模10万吨/日,处理工艺采用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出水水质标准执行《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二)目前中水项目运营情况

1.暂时成立民生水务集团公司中水运营部

民生水务集团公司成立中水运营部,目前尚未完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的办理工作。

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暂试行价格为:日使用量小于1万吨,按0.74元/吨计算;大于等于1万吨小于1.5万吨,按0.66元/吨计算;大于等于1.5万吨,按0.60元/吨计算,按月抄表计量。

2.运营状况

中水运营部成立以来,即开始向誉华发电厂供应中水,截止2013年底已向誉华发电厂供应中水698万吨,因初期未达到设计规模,2013年净利润为-163.85万元。

3.潜在供应量

中水运营部亏损主要原因为中水供应量较少,中水回用率低。誉华发电厂新建2*300MW供热机组冷却水使用部分中水,其他机组冷却水未使用。据了解,誉华发电厂各机组冷却日均用水量约为4万吨。

建设钢铁等耗水大户日均用水量约为8万吨,具备使用中水条件,使用中水潜力巨大。

二、中水项目的盈利预测

根据中水项目潜在供应量,分各机组冷却日均用水量4万吨、盈亏平衡点4.4万吨、再生水处理规模设计10万吨/日、誉华发电厂与建设钢铁生产日均用水量合计12万吨。营业收入按中水0.60元/吨计算,营业成本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费、建筑物及管网设备折旧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电费等项目,对中水项目进行盈利预测如下表:

民生水务集团公司中水运营部盈利预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行 次 2013年金额 日销量4万吨预测金额 日销量4.4万吨预测金额 日销量10万吨预测金额 日销量12万吨预测金额

一、营业收入 1 240.93 876.00 985.50 2,190.00 2,628.00

减:营业成本 2 318.89 864.54 880.53 1,104.35 1,184.28

营业税金及附加 3 0.56 0.00 0.00 0.00 0.00

经营费用 4 29.64 34.64 39.64 44.64 49.64

管理费用 5 55.68 60.68 65.68 70.68 75.68

财务费用 6 -0.09 -1.09 -1.09 -2.09 -3.09

二、营业利润 11 -163.75 -82.77 0.74 972.42 1,321.49

三、利润总额 15 -163.75 -82.77 0.74 972.42 1,321.49

减:所得税费用 16 0.10 188.36 264.67

四、净利润 17 -163.85 -82.77 0.74 784.07 1,056.82

根据上述供应量分析,再生水供应量达到4.4万吨/日,可基本达到盈亏平衡;再生水供应量达到处理设计规模10万吨/日,可实现净利784.07万元。

三、中水项目的税收政策分析

(一)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规定,再生水免征增值税。再生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水源进行回收,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水资源。再生水应当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质标准》的有关规定。

财税[2013]23 号文《关于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水运营部目前对誉华发电厂供应的中水,即是利用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出水经中水回用设施处理,达到相应水质标准。中水运营部2013年末已购置投入使用一套环保监测系统,在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出水回用处理过程中,进行环保实时监测。符合增值税免税政策范围。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前款所称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中水运营部回收污水处理厂出水处理而成的再生水,列示在《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里,符合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优惠政策。

四、中水项目成立公司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

(一)设立民生水务集团公司中水分公司

1.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如设立民生水务集团中水分公司,中水分公司没有属于自身的独立财产及法律地位,领取《营业执照》即可。同时在战略、经营、财务、人事、风险管控等多方面由水务集团决策管理。

2.企业所得税

中水分公司不是独立纳税主体,由水务集团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水务集团与中水分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没有税收负担。

3.业务权限

中水分公司作为水务集团的分支机构,必须在水务集团的授予权限内从事经营活动。

4.财务管理

中水分公司可以有内部的“分账核算”,但对外仍然是以水务集团作为一个单位编报合并报表。

(二)设立民生水务集团公司中水全资子公司

1.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如设立民生水务集团中水全资子公司,须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子公司具备当然的诉讼主体资格。中水子公司拥有独立公司章程、独立的组织机构、独立的财产,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2.税收成本

中水子公司是独立的纳税单位,要承担全面纳税义务。除增值税符合优惠政策经过税务部门批准可以减免、相应的税金及附加也不需缴纳外,中水子公司必须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经过税务部门批准收入减记10%,税率为25%。

3.业务权限

由于中水子公司为一个独立的新办公司,根据在工商行政部门的经营范围登记,在经营活动中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独立性强、自主性高。

4.财务管理

中水子公司要有健全的公司组织机构,财务管理上设置完整的财务核算机构和管理制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五、中水项目成立公司的利弊分析

(一)设立民生水务集团公司中水分公司

1.有利方面

(1)财务税务的核算要求较子公司简单,便于分公司经营。

(2)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利润由集团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3)不涉及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减少或降低税务检查的概率。

2.不利方面:

(1)中水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问题,应由民生水务集团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2)由于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中间没有防火墙,出现的任何不利因素会直接传导给集团公司。

(二)设立民生水务集团公司中水全资子公司

1.有利方面

(1)水务集团公司以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如果中水子公司出现盈利,在不增加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直接增加水务集团盈利,提升集团公司业绩;如果中水子公司出现亏损,集团承担亏损的数额是出资额,不会对集团公司造成过大的风险和影响。

(2)水务集团通过任免中水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其生产经营决策,而中水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子公司较分公司在激发企业活力上更有优势。

(3)在当前税收政策下,成立中水子公司财务独立,能按照规定准确核算经济业务,符合涉及免征增值税金及附加,减征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而且处理污水属于国家政策支持对象,预计将来还会出台更多的税收、资金等政策,同时对财务独立准确规范性会有更高的要求,而子公司财务核算更能满足这一需要。

2.不利方面

(1)成立中水全资子公司后,水务集团与之形成母子公司,具有控股关系,是关联方,其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增加税务检查的可能性。因此,关联交易应选用公允价值。

(2)中水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企业,其生产、经营、财务等管理、组织架构、战略决策要按《公司法》要求规范动作,可能会增加管理成本。

篇5

一、明确水务集团财政管理的目标

(一)合规与控制能力目标

一是流动资金风险管理的管治。就在管治层面而言,在拟订业务策略及政策时,预期水务集团的高级管理层应制订计量及将流动资金成本、利益及风险分配于有关业务活动中的程序,从而使业务单位管理人员的诱因能与自身的流动资金风险承受水平一致。就流动资金风险的识别、计量及管控而言,水务集团能否有效监察及管控流动资金风险,首要是确定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或到期概况评估)是否能准确估计其在不同时段中的所需资金净额。所需资金净额的多少应以反映自身声明的风险承受水平的限额为限。水务集团的流动资金状况应参照这些限额进行监察,并有可靠的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支援,为管理层提供及时与相关的信息。二是资产负债的管理。就其定义与目的而言,资产负债管理为对于水务集团整体资金进行规划、筹措以及分配动作的整个运用过程。水务集团借助资产负债管理过程规划最适资产负债组合,将资金作最高效益的运用;并通过风险管理(利率风险管理以及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避免利率风险过于集中或造成流动性问题。因此,有效的资产负债管理应管理水务集团资金的来源与使用,并辅以风险管理与损益管理进行决策及推动适当的业务方针与管理措施,以期于承担业务风险的同时,能够有效控制风险暴露并达成最大收益的经营目标,持续增加水务集团的权益价值。就资产负债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而言,利率风险管理以及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funding liquidity risk)为水务集团资产负债管理的两个主要组成部分。

(二)效率目标

一是资金的集中化评估与效益衡量应用。资金管理的集化中作业的目的是希望借助大量处理达到作业规模以降低成本,但是也因为集中化,势必将作业流程分段处理,增加前后手交接传递处理的额增成本。过去几年间,水务集团为了提升作业效率与降低作业成本,纷纷进行作业集中化,最常见的就是票据相关业务。二是管理会计体系的构建。这一体系必须具备三个要素:决定会计格式,这分为要依现金事实记账(现金账)或是依实际发生事实记账(实际账);频率、科目、复杂度、电脑化程度,这需要将科目明确并且分总账和分类账,选择适合的套装软件;内部控制体系,保护资产避免滥用或是利益输送等?法行为,这又包括责任分散、层层负责与责任分明、管理工具(文书)书面化、格式化三大任务。

(三)价值提升目标

一是大力整合内部资源。当资源严重不足时,水务集团必须统筹考虑安排和接受更多的任务后可能面临的风险。整合资源是新形势下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有效举措,要立足于全面总结以往财政工作的基本经验,积极研究探索财政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在科学管理、先进技术方法上下工夫,进一步改进财务计计划管理,理顺内外部关系,加强系统内的协调配合,使现有财务资源发挥更大效能。二是目前大部分水务集团关注的焦点却仅局限于风险管理的技术层面,对于风险管理制度的规划与设计、风险管理部门的层级与功能、风险管理系统的运用与监督,乃至整体绩效文化的建立,仍普遍缺乏以宏观的角度深入探讨。国内经济社会环境呈现出快速变化的态势,而每个水务集团风险发生的时空背景也不尽相同,在风险管理的整合上也有所差异,应积极建置一套自有风险模型及机制,确保水务集团获利竞争力,重视自身的绩效文化培育,发展建构属于自身的绩效文化体制的基础,使自身全体员工的共识与确实遵循。

二、打造水务集团财政管理体系

一是资金转拨计价体系。资金转拨计价(Funds Transfer Pricing,FTP)是基于资金调度集中化管理与建构水务集团内部利率风险管理而设计的程序。资金调度单位的责任为对各分公司的资金流入及流出与其相对移转的利率风险做集中式的管理。如此一来,分公司将?必担心利率风险对其执行业务的影响,只需全心专注于其服务价差的管理,增加营业获利。内部转拨计价主要目的有:更有效率地集中管理资金,调度资金缺口及投资剩余资金;提供明确的流程让分公司认知其边际资金成本,确保贷款能被适当的订价,同样的资金筹措单位也将以边际收益为基准来决定各期的存款利率;提供各分公司对于客户收益率与商品获利率的衡?方式。内部转拨计价程序包括如下几种:建置内部转拨计价的利率期限结构(FTP curve),也即组成利率期限结构的各利率值为公开市场上的借贷指标利率,其应反映出水务集团的边际成本与流动准备资金成本;将负债以内部转拨价格计价,使资金从资金来源单位移转至资金调度单位,并且将资产以转拨价格计价,将资金由资金调度单位移转至资金支出单位,分公司可借助转拨计价的过程将利率风险完全转移至资金调度单位并集中管理。

二是成本分摊体系。成本分摊必须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为了使成本分摊协议的条件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参与分摊各方的成本应与预期收益相配比。划分预期收益的比例,需要根据机构特性选择不同的指标衡量,主要有按照额外的收入或者节约的成本来直接衡量,或者采用如收入、毛利、净利、员工人数、投资资本等指标进行间接的衡量,当然,也有采用一些混合的指标来衡量。关键问题是选取的指标应该与预期获得的收益密切相关。目前,我国水务集团尚未明确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差异处理的方法,而经合组织转让定价指南建议,成本分摊协议中规定在成本分摊协议期限内,按预期收益对成本的利益份额做可能的调整,以反映改变了利益份额的相关环境的变化。ABC是一种有效的成本分摊计算方式,能将现实资源投入状况真实反映出来,告诉机构管理者有哪些隐藏的问题点,在搭配其他相关资料与管理工具进行分析与管理的基础上,最终能协助水务集团找出价值创造的关键。目前常见水务集团的主要交易通路包括柜台、自动化设备、电话语音及客服专员等渠道。当许多水务集团提供多样化的渠道服务让客户来进行交易,目的不外乎是提供客户更方便弹性的交易渠道,更重要的是希望达到交易成本降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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