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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艺术文化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3 15:38:01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少数民族艺术文化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少数民族艺术文化

篇1

民族民俗文化最易于本民族广大群众所接受和爱护,有着浓厚的群众基础。民族艺术馆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载体,把那些传统优秀的、广为流传的、健康有益的、群众愿意参与者的民族民俗文化活动经常性的组织起来,既可以满足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又可以弘扬民族精神,还能有效地保护和继承民族民俗文化。牡丹江市朝鲜民族艺术馆非常注重组织开展民族民俗文化活动如:每年的正月十五,组织400多名市区朝鲜族群众参加的掷棍比赛。这项朝鲜族传统民俗活动历史悠久广为流传有大众化基础的传统民俗娱乐活动,朝鲜族群众参与积极性非常高,很有保护和传承价值。除了掷棍比赛以外每年不定期组织“全市朝鲜族民俗打击乐比赛”、“市区朝鲜族民俗艺术节”活动,还有每两年举办“全市朝鲜族中小学文艺汇演”、“全市朝鲜族老年人文艺调演”等。特别是每年坚持举办“全市朝鲜族新歌曲、新歌词创评会”,有效地建立朝鲜族音乐艺术和民族艺术人才队伍。

二、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需要不断创新

牡丹江市朝鲜民族艺术馆面对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新需求和群众文化市场多样化的新形势,对风格独特的朝鲜族文化艺术进行不断创新,提升民族文化艺术的凝聚力、创造力,使民族文化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如:组建了120名朝鲜族群众参加的“牡丹江市朝鲜族民俗表演队”。把朝鲜族风格独特的民族舞蹈表演形式和汉族传统身歌舞蹈表演形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加以表演形式创新和艺术升华,现已形成了具有浓厚民族特色和强烈时代气息的民俗表演特色节目,深受群众的欢迎,打造了民族艺术馆品牌节目,有力地展示朝鲜族的艺术风采。

三、民间优秀的文化艺术需要互相交流

篇2

引言

少数民族舞蹈曼妙绝伦,已经俨然成为少数民族文化现象中最为直接亦最为直观的具象化体现。从文化内涵来看,少数民族舞蹈是民族文化内涵赋形于外的神奇且自然的文化艺术综合体。少数民族舞蹈肇始于远古初民崇拜自然的,由不自觉化进而仪式化的“祈吉、禳凶、祭祀”等的巫傩之舞。作为一种民族民间舞蹈形式,这种巫傩之舞亦是其他一切舞蹈之母,更是舞蹈研究与舞蹈创作的根基,其外化的艺术性充分显示了其内化的深层文化特色、文化精神与文化内涵,少数民族舞蹈在其深层次的文化性方面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艺术欣赏价值与文化研究价值。寓形于文化的舞蹈分外妖娆,寓形于舞蹈的文化更是有着不可言传的美妙,在少数民族舞蹈淋漓尽致的挥洒之外,飞扬着的是少数民族深层次文化的壮美的民族符号。

一、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娱乐性

(一)少数民族舞蹈的舒缓心灵性

少数民族舞蹈多姿多彩,表达了我国各少数民族首先对于自然的顶礼膜拜,继而对于美好生活的无尽向往,最终对于幸福生活的翘首企盼以及无限憧憬。少数民族舞蹈是少数民族先民思想、智慧与文化的结晶,既具有某种仪式象征性,同时,亦具有极其的娱乐性。作为一种舒展的肢体语言,少数民族舞蹈是少数民族日常生活之中已经不可须臾离之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舞蹈的娱乐性表达非常地率真,无关历史,无关现实,只关乎自由的灵性。因此,少数民族舞蹈虽然来源于生活,但是在少数民族人民的心目中,舞蹈已经远远高于生活本身,甚至已经成为少数民族不可或缺的精神生活食粮。少数民族的聚落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自然条件较为恶劣,自给自足的经济亦较为闭塞,少数民族间的交流亦相对较少,这就使得少数民族内部自然生发出的舞蹈承载了重要的无可替代的文化娱乐属性,舞蹈能够让人们在劳作之余得到肢体的最佳舒展与心灵的最好舒缓。少数民族舞蹈由最初的仪式性、礼仪性进而演化为个人情感的抒发性以及群众集体情感的抒发性,尤其是在节庆等活动中,舞蹈更是陶冶情操、舒缓心灵的当然之选,少数民族的载歌载舞的文化内涵亦是其之所以能够频频吸引现代文明不断地向少数民族区域投以欣赏目光的一个最为根本的原因。

(二)少数民族舞蹈的舒缓精神压力性

少数民族舞蹈是由世世代代繁衍,世世代代生生不息于栖居地的先民们,在生产生活中集集体智慧集体创作的以“崇于天,起于祈”为初衷,以“娱于民、乐于民”为最终体现的一种形体艺术,少数民族舞蹈具有尽情抒感,尽情宣泄情绪,尽情舒缓精神压力的作用,应该说正是少数民族多彩多姿的舞蹈文化艺术造就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一个个的跳脱性灵,从心理学的视角比较汉民族区域与少数民族区域的心理疾患情况,就会发现,少数民族区域少有严重精神疾患的案例,这显然与少数民族以舞蹈的方式舒缓其精神压力有着勿庸置疑的关系。少数民族舞蹈为较为封闭条件下的聚落提供了最佳的群体休闲娱乐方式,舞蹈可以让劳作或紧张压迫下的神经得到最佳的舒缓与放松,比如少数民族中彝族的“阿细跳月”就异常欢快轻松,在明快的节奏下,快乐的心情随之而被点燃,一切的烦恼都会随之烟消云散。虽然少数民族舞蹈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曾被称为“胡旋之舞”,但是,从其本质来看,具有与汉民族舞蹈略同的文化内涵,少数民族舞蹈皆具有较强的舒缓精神压力性的作用,具有缓和神经肌的紧张态,舒缓精神压力,调节交感神经的非常重要的作用。少数民族舞蹈舒缓心灵的自娱自乐性,不仅是少数民族民族意识与民俗生活的反映,亦反映了少数民族蓬勃热烈的民族精神。

(三)少数民族舞蹈的民族文化特色

在欣赏吸纳世界先进文化的同时,更要不断汲取本国少数民族的文化精髓,在我国这样一个多民族融合的国家中,少数民族与汉民族的历史同样悠久,不仅同根同宗,而且同流同源。但是,基于政治、历史、地理、人文等的差异性,使得少数民族在其数千年的发展历程中,经过数千年的文化洗礼,形成了与汉民族迥异的,并且各个少数民族之间特色鲜明的、大放异彩的民族舞蹈文化,这些舞蹈文化都已经成为弥足珍贵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如宝石般绚丽璀璨。直至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少数民族舞蹈艺术才由民族区域与舞蹈艺术的边缘逐渐走向真正的文化艺术大舞台,少数民族舞蹈一经亮相就受到了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的喜爱。少数民族舞蹈正因其独具民族文化特色,才会深受世人喜爱,不仅少数民族之间各具特色,同一民族内部的舞蹈亦有所不同。仅傣族的“嘎舞”就包括数十种舞蹈,如“嘎巴”(鱼舞)、“嘎朵”(马鹿舞)、“嘎洞”(抓藤舞、劳动舞)等等,其中最为著名的莫过于“嘎洛雍”(孔雀舞),“嘎洛雍”中的“三道弯”已经形成了一种超越时空的审美文化定势,这种审美文化定势影响深远,不仅影响了整个东南亚、东亚各国,甚至远传至中亚乃至欧洲各国,从现代审美文化来看“三道弯”仍是女性梦寐以求的心理定势。欣赏傣家舞蹈能够从中体味到山之逶迤、水之涟漪、花之婆娑、鸟之生姿的民族文化特色。[1]

二、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价值性

(一)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原生性

纵观我国各少数民族舞蹈艺术,我们看到各少数民族民间舞蹈艺术均具有无须干预的自然本态性,且具有最为自然的去雕饰性,正因为如此,反而在民族区域中具有最茁壮的生长性,少数民族舞蹈本身所具有的本态性印证了少数民族文化的不可比拟的原生性。少数民族舞蹈的原生性与现代舞蹈的发展性、创新性比较起来,更显现出少数民族舞蹈的原汁原味与原始古拙淳朴的风貌,这也是自从20世纪90年代少数民族舞蹈登上世界文化大舞台以后即长盛不衰的一个最为根本的原因,少数民族舞蹈源于自然,示敬于自然,在表现自然的同时,亦将民族自由灵性之中的飘逸激荡表露无遗。虽然现代化的各民族大融合与跨文化交流极大地促进了舞蹈艺术创作过程中的更富变化与更加多样的表现力,但是,从纯文化的视角来看,研究少数民族舞蹈艺术与舞蹈文化遗产更具有深层文化价值。少数民族之间的舞蹈具有不可否认的较大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分别源于不同的图腾崇拜、不同的生产生活、不同的习俗信仰以及不同的地域影响,但是,纵观其共性,却只有一条,那就是各少数民族舞蹈的原生性。现在不仅其他民族更加珍视少数民族舞蹈的原生性,少数民族区域本身也在重视其舞蹈的原生性。对其他民族舞蹈艺术以及文化影响的一种十分有益的补充。

(二)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内核

传统的“人—地”关系理论揭示了人文与地域性对于文化形成的影响,为探析少数民族舞蹈的深层文化内涵提供了基本的理论基础,我国的各个少数民族区域已经形成了其各具色彩的少数民族文化体系,在少数民族文化体系中,舞蹈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的舞蹈中不仅包含了少数民族和谐自然的民族思想,而且亦包含了少数民族原始初民的人文精神,更包含了少数民族人文精神所赋予的人文情怀。人文精神与人文情怀在少数民族舞蹈艺术中的激荡与水融使得少数民族的舞蹈已经成为少数民族高度内聚、牢不可破的深层文化内核。在少数民族舞蹈中,无论是其凝重的舞蹈元素,还是其古朴的舞蹈韵律,抑或是其神异的舞蹈形制,都已经历数千年不改,经数千年而不衰,究其源流不外乎自远古初民流传及今的,“祈、祭、禳”等少数民族风俗,进而由风俗而礼仪,由礼仪而文化,不断演化发展为一部寄灵魂于舞蹈艺术之中的少数民族的文明发展史,由此视角引申,传统的少数民族舞蹈理论的“人—地”两点式关系就应该发展成为“人—地—文化”的三角形相互作用关系,同时,少数民族的文明发展史,显而易而地,实质上存在着一个,由舞蹈艺术等文化表现围绕包裹着的,少数民族的文化内核。[2]

(三)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价值

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内核所辐射出的不仅包含了舞蹈对世人的艺术感染,而且更包含了由少数民族舞蹈艺术升华而来的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价值。少数民族舞蹈既是鲜活的雕塑,又是运动中的绘画,更是少数民族文化内涵下的活化石,从文化视角而言具有极高的人文意义与研究价值。少数民族舞蹈的千载沉淀与一脉传承,使得其中蕴蓄了极为丰富的人文价值与社会价值,越是表象上较少的宣教,反而越能够成其永恒的文化内涵,不言之教,反而会流传得更久更远。少数民族舞蹈具有较少的宣传教化,反而因此而被赋予了更多的文化价值,成为少数民族以舞蹈传衍民族历史、以舞蹈传衍、以舞蹈传衍生产生活知识、以舞蹈传衍民族传统、以舞蹈传衍风俗等众多少数民族文化的一种超文化定势。我国的少数民族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占比仅为8%,然而少数民族的舞蹈却占据了全国舞蹈总量的大半壁江山,密集遗存的少数民族舞蹈印证了少数民族文化经久不息的传承性,更昭示了少数民族文化的核心价值。在民族文化发展的时空中,由少数民族舞蹈所标注的注定会是最辉煌灿烂的时空坐标。

三、少数民族舞蹈艺术继承而来的文化性

(一)少数民族风情的文化象征

舞蹈不仅是民族艺术的播布使者,更是民族文化的播布使者。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那一方得天独厚的沃土上,少数民族的舞蹈早已经成为那一片沃土之上跳跃着的不息的灵魂。少数民族舞蹈极富民族风情,在其表象深处的则是少数民族文化的象征,少数民族远古初民最初以象形的手段模仿自然,将自然作为少数民族文化的象征,此后,一步步将生产生活、习俗信仰寄寓于舞蹈之中,舞蹈的文化象征亦开始变得复杂丰富起来,由图腾而事物,由事物而仪礼,由仪礼而文化,渐渐发展完形为具备了少数民族“寄善、宣意”的独特的民族文化深层内涵。[3]寓意生灵的少数民族舞蹈,将文化寓于舞蹈的动感与美感之中,不仅具有少数民族文化的表象作用,而且更具有少数民族文化的深层次内涵的积累作用,进而成为少数民族文化纵贯时空的文化象征。少数民族舞蹈具有绵延不绝的绝对继承性,这种继承性是对少数民族元文化最为真实的克隆,同时,更是少数民族元文化的具象化的象征。少数民族舞蹈中的形形的人体律动,其实只是一种文化表现形式,只是一种传播民族文化的媒介而已,透过少数民族舞蹈所阐发传递的,恰恰是由民族风情等文化象征着的,更深层次的民族文化的内涵。

(二)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意义

少数民族舞蹈是我国各少数民族世代传递、薪火相继的一种文化基因,少数民族的民间舞蹈具有不容忽视的舞蹈艺术价值与民族文化意义,从舞蹈艺术作为流动的线条这方面来看,少数民族舞蹈独特的舞蹈线条刻画了数千年来少数民族一脉相传的文化脉络,少数民族舞蹈中的文化脉络不仅对于本民族而言具有文化背景描述意义,而且对于其他兄弟少数民族乃至汉民族而言亦具有无与伦比的文化参照意义。[4]少数民族文化具有踵继初民的文化特质,较少因应时代的发展性,因此,相对汉民族的文化而言更加古朴,亦更具文化的深层内涵。少数民族舞蹈不仅对少数民族自身的舞蹈文化有着极为重要的文化指代意义,而且少数民族舞蹈亦随着历代民族大融合而被引入中原各历史时期的王朝之中,对中原诸王朝的宫廷舞蹈文化嬗变亦起到了较为深远的文化影响。[5]少数民族文化的原生态性质使得包括舞蹈在内的各种文化形式本身即具有了民族文化、民族精神以及民族气质的拓印性与写照性,从而成为研究少数民族文化不可多得的鲜活标本。我国众多的少数民族文化鲜有形诸文字者,反而这些文化更具有强烈的深层美学风格、深化层文化内涵。

(三)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内涵

民族与文化自古以来即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民族与文化从来都是不可分割的人类文明进程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我国的少数民族舞蹈具有最为自然的妩媚性、最为庄重的仪式性、最为古拙的遗存性等深层次的文化内涵特质,少数民族舞蹈从文化的层面被赋予了无法抛弃的少数民族先天与生俱来的秉赋,皆因其积蕴了数千年的深层次的文明底蕴与文化内涵。即便是人类发展到现代文明,少数民族舞蹈的旧貌在新时期新常态下仍然焕发出新颜的根本原因,在于其深层次的高内聚强辐射的外化于舞蹈的文化内涵。[6]五千年的风风雨雨铭记了中华各少数民族的发展历程,文化是民族崛起与复兴的软实力,少数民族舞蹈是民族区域人民集体文化智慧的结晶与远古初民文明的印记,同时,少数民族舞蹈中亦蕴含着少数民族的整个民族发展历程,从这种意义上说,少数民族舞蹈实质上是一种具体而微的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叙事史诗,透过舞蹈看文化,才能更加深切到了解到少数民族舞蹈艺术中所孕育着的深层次的文化内涵。我国各少数民族的舞蹈艺术已经成为泛览各少数民族深层文化内涵的不立文字直指人心的百科全书。[7]

四、结语

中华民族的历史星河中流淌着无数中华儿女所创造的绚丽的各民族文化,舞蹈是其中最为独特、最为耀眼的一颗超新星。我国的少数民族舞蹈摇曳生姿,既流存着巫的神韵,又汇入了舞的壮彩,充分显示了由远古传承及今的少数民族深层文化内涵所洋溢出的鲜活的人文性灵。少数民族舞蹈作为一种极富表情的人体语言艺术,为少数民族文化钤记了永难磨灭、永恒传递、生生不息的印记。从表象上来看少数民族舞蹈是少数民族文化的“精神植被”,而从其核心价值观念加以挖掘,我们就能够看到少数民族舞蹈深刻的文化内涵。应该看到,少数民族舞蹈不仅是少数民族深层文化内涵的体现,更是少数民族未来发展的灵魂所系,深层次的文化内涵亦将使得各少数民族文化最终在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融合中殊途同归。

参考文献:

[1]刘丽.挖掘民族民间舞蹈资源的深层内涵[N].中国民族报,2008,(10):1-2

[2](德)恩斯特•卡西尔.人论[M].甘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15-16

[3](美)塞缪尔•亨廷顿(SamuelP.Huntington).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M].周琪等,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22-27

[4]朱红.建立民族舞蹈特色教学体系,传承与发展民族舞蹈文化———兼论云南艺术学院舞蹈学院发展模式[J].艺术教育.2011,(2):7-9

[5]明文军.从民间自然形态走向科学化传承之自觉[D].中国艺术研究院2010:5-6

篇3

关键词:少数民族文化资源 人才培养 艺术教材 

 

一、少数民族文化是艺术人才培养的重要资源 

少数民族文化,是今天的显学——文化学密切关注的内容。实际上,它不仅是文化学者展开学术研究的丰富矿藏,也应该是地方艺术院校培养艺术人才最值得重视的文化背景和教学资源。因为,中国内地大多数地方艺术院校地处少数民族地区,这些地区的许多珍贵艺术文化的形态较为完整地存留下来,构成了当地艺术院校办学的区域文化背景或者说是办学的区域文化基础。如果有正确的文化态度,就会将这种背景或者基础,当做自己办学的资源优势加以很好地利用;如果价值判断不准确,常常会将这种背景或基础当做妨碍前进的包袱或是自惭形秽的发展低起点。尽管随着多元文化价值的强调,这样的意识和心态已经越来越少,但是,如何更好地利用自己的文化背景与文化基础来发展少数民族艺术教育,培养人才,创新艺术,却越来越成为一个值得积极探索并深入研究的问题。 

文化背景,主要指少数民族艺术文化在学校培养的艺术人才的成长过程当中,成为他们对少数民族艺术认知系统所建立的重要基础。只有对少数民族风俗民情、历史社会、语言行为等有所了解,成为自有知识,才能对少数民族艺术有深切的体会和真挚的情感,才能产生自觉的传承行为与创作热情。但是,如果面对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只是将其存在当做一种背景知识来介绍,让学生掌握,那就太大材小用、重鼎轻置了。实际上,应该在民族文化传承的高度上认识少数民族文化内容,中国众多的民族大家庭,“少数”民族文化展现了文化构成的“多数”部分。 

教学资源,主要指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资源经过学校专家学者的耙梳、整理,总结出典型代表、规律性的东西,进入学校课堂,成为现代规模化教育的教学资源,成为学校艺术人才培养的知识系统中的重要部分。 

民族文化的薪火相传、延绵不绝、自立自新、发扬光大,就是要在人才培养的链条上得到充分体现。 

 

二、特色教材:少数民族艺术变为艺术人才培养资源的重要途径 

少数民族文化,在今天的社会里,成为许多社会活动的重要资源。譬如,文化研究、宗教研究、法学研究、文化产业研究、经济研究、社会文明研究、生态研究等等。而作为艺术院校,尤其是地方艺术院校的教育资源研究,如何将少数民族文化转化为艺术教育资源,近些年越来越多地被人涉足,但是,常常是一时一地一得的议论或心得。其实,这是一个特别值得系统思考的问题。 

意识到少数民族艺术文化是艺术人才培养的重要资源是一回事,将这种资源变为切实有效的教学资源则是另外一回事。有理念,有思想,还要有行动、有措施。问题集中到一点,就是“如何行动”“什么措施”。 

云南大学出版社与云南艺术学院合作,通过特色艺术教材出版、重点学科丛书出版和艺术精品课程教材出版项目,探索了一些路径,积累了一些经验。 

篇4

众所周知,传媒是文化的传播通道,但传媒对文化的意义却远不止于此。有学者认为,传媒会导致文化适应,即文化为实现传播效果会适应传媒的媒介属性改变自身的存在方式。媒介技术论者尤其赞同这一观点,哈罗德•伊尼斯说“:一种新媒介的长处,将导致一种新文明的产生。”①强调文化研究实用性的学者,则从媒介与其生存文化环境之间的关联出发,认为传媒本身即是某个历史时期文化的象征物,不仅充当着传播介质的角色,还参与时代文化的建构,并成为其中的一部分。新媒体正在成为我们这个时展的主导力量之一。在文化领域,新媒体打造了统一的文化传播体系,将不同文化纳入其中。或许我们可以说,少数民族文化在今天备受关注,文化传播行为趋于活跃,文化个性日益鲜明,正是因为在新媒体作用下跨文化传播成为常态,正是因为新的传播技术消解了主流文化的单方话语权。今天,少数民族文化通过新媒体传播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而上文所说的文化适应正在现实中不断发生。本文对新媒体语境下少数民族文化传播状态的探讨描述正是基于此。首先对新媒体作用下,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空间以及传播方式的变化进行论述,进而对文化传播价值观的变化进行了分析。

一、从地域空间到意义空间:新媒体对少数民族文化传播空间的影响

受地理环境、人文渊源、历史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少数民族文化与其生活的地域关系紧密。对少数民族群众而言,地域不仅是一个空间概念,更是文化生成和表达所需要的固定场所,地域所包含的地理要素和人文因素,塑造出各民族卓异的文化气质,是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丰富多彩的根本原因。同时,作为少数民族文化生活的交汇点,地域还承载着文化身份认同、建立关系和历史叙述的功能。文化学者依格瑟将地域视为文化持续性传播的必要条件:“地域的接近一直是人类群体开展和维持交流联系的前提条件,固定的居住地点对发展更频繁和更有意义的交流是必需的。”②长期以来,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活动也受到地域的影响,其文化传播空间与聚居的地域存在着一定的对应关系。但是,地域与少数民族文化传播的这种天然联系正在逐渐被割裂。一方面,社会发展促发了人员的大规模流动,使其与原有的地域产生了距离,刺激了远距离传播,以地域为中心的传播减少甚至中断;另一方面,信息社会将各种文化纳入到一个传播体系中,提升了文化影响力的现实需求,使少数民族文化也因需要进行大范围、远距离的传播而变得越来越依赖大众传媒,直接导致地域在文化传播中的中心地位逐渐旁落。新媒体的信息扩散能力,使少数民族文化进一步丧失了传统的地域特征。甚至可以说,少数民族文化在新媒体中的传播过程,也就是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空间逐渐“非地域”化的过程。新媒体拓展了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空间,使其与培育它的地理区域不再具有对应关系。新媒体之“新”,首先在于其先进的传媒技术,新媒体成为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通道,同时也意味着少数民族文化在客观上具备远距离即时传播的技术条件,原有以地域为中心,通过自然交往影响周边地区的传统传播方式转向大规模信息传递。由此,少数民族文化传播空间与地域空间不再存有对等关系。新媒体这位时代的推手,将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空间从某个特定的地方拓展到全世界,所带来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它促使少数民族文化传播规模增大,速度加快,受众数量增加且参与度提高,获得了更为广阔的文化场;文化传播空间的扩展通过与异质性文化的交流反作用于文化本身,促进文化自身关照,加快文化融合,最终的结果必然是促使少数民族文化传播走向全球化。而文化传播空间的拓展即是文化传播突破传播障碍、促进文化交流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少数民族文化全球化传播的必由之路。新媒体对地域中心地位的冲击并没有停留在拓展少数民族文化的现实传播空间,更为本质的表现则是新媒体营造出完全不具备地域特征的网络空间。其一,网络空间是虚拟、超地域的;其二,网络空间呈网状分布,信息以其中一个节点为核心向周边传播,任一节点皆是传播中心,网络传播是无中心式的传播;其三,这一网络空间不强调参与者原有文化身份,相反,网络的同一性以及隐匿性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这种身份,而传者与受者之间随时可以互换角色。今天,人们越来越多的社会交往通过这个空间进行,受上述网络特征影响,地域在文化传播中的中心地位不断弱化,少数民族文化传播不再受到时空局限;在网络空间内,所有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关系需要重新建构,所有的文化客观上须重新定义自己,相对处于弱势的少数民族文化获得了平等表达的机会。总而言之,新媒体的出现改变了少数民族文化传播空间,使其不再与地域空间相对应,具体表现为文化传播的全球化,交往的地球村。另外,新媒体营造的虚拟网络空间改变了少数民族文化传播的时空意义。在新媒体的作用下,少数民族文化传播空间从具现实物理时空意义的地域,转变由为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共同建构的意义空间。通过新媒体网络,受传者可以超越时间和空间传播障碍随时获取文化信息,其传播效果甚至远超传播者愿景。如苗族文化网站“三苗网”,创办初衷仅是将内部通讯刊物发至网上,因特网却促使其成长为一个苗族文化传播的重要场所,如同其所宣称的那样:网站的首要宗旨是“苗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弘扬、展示与传播”。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三苗网成为世界各地苗族群众文化聚会交流、其他文化背景人群接触苗族文化的重要平台。之后,全国相继成立了一批苗族文化主题网站,共同构成苗族文化的新媒体传播群。这一传播群逐步取代地域成为分居世界各地的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家园,使其相隔万里也可在网络空间中实现村落式的面对面交往。在这一群体的共同作用下,苗族文化传播的空间扩大,文化影响力也得到较大提升。随着手机媒体兴起,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型媒介产品有望在少数民族文化传播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特别要指出的是,新媒体的这种去地域化的传播,除扩展少数民族文化传播空间外,也导致地域的文化承载功能随地域丧失,人在虚拟空间中容易迷失自己原有的文化身份,故而经常发出“我是谁”这样的疑问。少数民族文化在网络空间的传播过程中,不乏传播者缺乏归属感而迷失的现实例子。因此,少数民族文化在新媒体中传播,充分了解、适应新媒体媒介特性,坚持自身文化核心变得尤为重要。

二、从人际传播到组合传播:新媒体对少数民族文化传播方式的影响

长期以来少数民族文化传播以人际传播方式为主,通过口传身授,以人际交往的方式在日常生活中传承,与少数民族群体日常生活融为一体,成为其生活中的重要内容。人际传播的范围和规模不大,影响较小,一般不借助现代传播媒介。并且对交流的场景非常重视,强调现场接触,强调传者与受者之间的共同经验背景,以减少传播中的信息误读。所以人际传播一直排斥远距离、大规模的传播方式,即使当代科技手段的运用也没有改变这一状况。如电话把远距离的人际传播变成了现实,却并没有淡化人际传播的差异,相反,这一现代电子手段用于人际传播时,会因为通话双方所在场景的差异产生噪音,影响双方信息交流。少数民族文化中很多文化资源的表现形式,民族习俗中的某些“禁忌”,从传播学的角度可以将其解读为是对大众传播的一种限制。如很多少数民族同胞在进行祭祀仪式或是葬礼时,出于对祖先和死者的尊重,严格限定参与人数,不准旁观,不准拍照,便是一种对大众传播排斥的典型心理。但新媒体却融合了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等诸多的交流方式。在笔者看来,新媒体之所以“新”,主要在于新媒体传播不只对应一种传播类型,并直接体现为新媒体拥有众多的媒介产品,且这些传媒产品使用的传播类型不尽相同。如因特网众多的媒介产品中,腾讯QQ作为即时通讯工具,传播类型是人际传播,但其衍生出来的腾讯微博、QQ空间等,却与传统意义上的大众传播更为接近。当新媒体成为少数民族文化传播的介质,少数民族文化必然会适应新媒体的这种多类型的传播方式,由单一人际传播转向多种类型的复合传播。多种类型的传播方式首先带来的是传播渠道的多样化。新媒体众多的媒介产品成为少数民族文化传播的渠道。以贵州惠水县为例,对于当地的布依族文化,当地政府除以网站的动态方式展示外,同时利用短信平台群发文化宣传讯息,甚至当地政府部门的电话都以布依族音乐作为彩铃,社会团体和个人也通过网页、微博客等方式进行布依族文化传播。因特网门户网站、个人网页、短信甚至彩铃都成为了少数民族文化传播载体。这些传播渠道包揽了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及大众传播等众多传播类型,且结构特点和使用功能各异,从而使少数民族文化传播彻底摆脱了传统的人际传播方式,进而使构建立体传播网络成为可能。其次是表达方式的多媒体化。少数民族文化在新媒体中的多媒体表达,有两层含义。第一是运用多媒体手段将少数民族文化资源转换为多媒体产品,使其表现形式更加丰富,增加文化的表现能力;拓展少数民族文化传播的广度,增加其影响力;同时让少数民族文化传播更为便捷。第二是运用多媒体手段记录、保存少数民族文化,或是直接参与少数民族文化的生产。以少数民族纸质文献保存为例,扫描存盘之后存储所需的空间和人力将会大大减少,也有利于对原件的保护;许多非物质文化也可以通过现场拍摄视频和录制声音来保存和记录。但是,更深层次的变化则是少数民族文化在传播过程中不仅重视传者与受者之间共同经验及现实交流场景,还通过新媒体建构的虚拟场景消解交流场景的差异性,减少传播噪音。梅洛维茨在《空间感的失落:电子媒介对社会行为的影响》中谈到了传统文化交流中对场景的依赖和电子媒介对场景的弱化。他认为传统交流方式产生认同感的关键在于现场接触,而“电子媒介倾向于消除现场与通过媒介的间接信息互动之间的差异。”③梅洛维茨还认为“,电子媒介的广泛使用,开拓了许多新的社会情境。”④在新媒体营造的虚拟场景中,互动性非常明显,传者与受者随时都在互换角色,且无一例外都具备多个身份。参与者往往快速穿梭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体情境中。这就好比一个人在某个网络游戏中充当战斗的指挥官,在聊天工具中是素未谋面的好友,在某个社区扮演“家庭成员”。在这些情境中,现实生活中的共同经验背景被网络分割做了碎片化处理,现场建构的议题作为愿景快速传播,形成类似于梅洛维茨所谓的“更后后台”或“更前前台”的传播行为。由于这个虚拟的场景是匿名的且是自愿加入,因而传播的氛围更轻松更易形成交流时的亲近感,更能消除文化传播中因为远距离传播带来的场景差异,带来文化心理上的亲近感,有利于少数民族文化面向其他不同类型文化的传播。

三、从精英文化观到大众文化观:新媒体语境下少数民族文化传播价值观的变迁

人际传播传者与受者的数量有限,信息影响面较窄,反馈即时,是一种典型的小众传播。对借助人际传播的文化而言,其传播价值往往就在于稀缺性和精英性。少数民族文化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一直以人际传播为主,精英文化观念一直是其主要的文化观念。总体来说,精英文化观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一)重视传播中“人”的因素,强调传播主体和客体的特定性

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境内的水族古文字“水书”为例,这种水族古文字的传承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被看作是一种文化特权,为“水书先生”这一特定的文化精英团体掌握,其传承以人际传播的方式,在水书先生群体内部进行。精英文化观重视特定传播对象的选择,却往往忽略了“人”生存环境因素,即掌握特定文化的群体,生存状况会随着历史社会条件不断发生变化,当他们出现生存危机的时候,特定的文化也会出现传承危机。今日的水书正如同某些学者所言:“水书先生在‘水书习俗’传承过程中至关重要。水书先生通过口传心授及抄录记载水族古文字形成水书文献的形式传承‘水书习俗’,可谓‘水书习俗’传承的桥梁。一旦水书先生这个群体消失‘,水书习俗’在水族民间的传承也将终止。”⑤时至今日,随着水书先生这一特定群体的衰落,水书及水书习俗的传承已处于濒危状态。

(二)对深度传播的认同

所谓深度传播,指的是揭示传播内容的本质、运作规律,以求获得受众对其的深度理解和认同的传播。精英文化观念主张通过长期研习接触到文化内核,或是对文化的某种形式作系统掌握,由此教育等组织传播方式成为必要的传播途径,深度传播是一种研习的行为,传播规模不可能很大。由于强调维持文化的本真、原质和纯粹,精英文化观普遍对工业时代的文化商业气息反感。西南地区的许多民族手工艺制作方法繁复耗时,但许多传承人仍坚持按照传统工艺制作,对于旅游商店中机器工业的复制品,普遍持否定态度。根据梅特卡夫法则⑥,通过网络传播的媒介产品也具有直接网络外部性,即媒介产品的消费效用随同一产品的消费者数量的增加而增加。网络是新媒体的基本形态,而且网络传播并非是单向传播,而是像我们之前所说的那样,网络的任何一个节点之间都可以相互交流,互为传者和受者。随着新媒体受众的不断增加,这种交流的可能性也在不断增长,加之网络传播的扩散性,任何一个节点都可能成为新的传播扩散中心,使得借助新媒体传播的文化产品,其消费价值也随新媒体用户的数量增加而递增。当少数民族文化成为新媒体的传播内容,其价值判断日益受到用户数量制约,原有的仅对少数人进行深度传播以体现文化价值的观点,必须转向大众化的普遍传播。近年来,少数民族文化在传播过程中,开始借鉴流行文化的传播形式。注重适应新媒体媒介属性,强调文化传播要适应大众需求,反映出少数民族文化传播观正向大众文化传播观转变。以藏族文化传播为例,游戏公司从2010年进行封测的以吐蕃时期青藏高原为背景的《藏域》开始,后续开发出以小说《藏地密码》为蓝本的斗游产品《藏地传奇》,在网游公司计划开发的游戏名单中甚至包括了著名的藏族史诗《格萨尔王》;2011年,借助日本动漫制作的先进经验,中日首次合拍了动漫电影《藏獒多吉》,在视频网站上取得了相当高的点击率。少数民族文化在传播过程中越来越重视普通大众。在传播过程中,逐渐形成一些基本共识,即对某种文化而言,掌握的人越多,其影响力就越大;文化是有生命的,其生命的价值表现为可以通过传播行为影响到不同的人群,影响到的人越多,其价值就越高;传播行为是传播内容在时空中的变化,通过传播,内容物还有可能具备一定商业价值。对传播者而言,比起对传播内容的掌握,传播的积极主动性和传播行为本身更加重要。媒体的合理认知和高度参与精神,是新媒体语境下少数民族文化传播的前提。

四、结语

在新媒体语境下,少数民族文化与其他文化交流传播的障碍正在逐步消解,少数民族文化传播进入了大传播时代。当新媒体成为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渠道,新媒体媒介属性就会影响到文化本身。本文从以上几个方面对新媒体语境下的少数民族文化传播作了尝试性的探讨,未来的少数民族文化在新媒体中还会发生怎样的变化目前不敢妄下断语,但值得肯定的是,新媒体扩大了少数民族文化对外的文化交流,在带来挑战和压力的同时,更多的是使其融入人类文化大家庭,与其他类型的文化共同发展。开放、创新、尊重文化个性、主张兼容并包的新媒体,将会为少数民族文化的数字化生存带来无限可能。

作者:沈广彩 单位: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注释:

①哈罗德•伊尼斯.传播的偏向[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②鲁曙明,洪浚浩.传播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199.

篇5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39-0125-02

一、引言

云南是我国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丰富多彩的艺术文化、民俗传统形成了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表演艺术、传统手工具制作以及民俗活动等文化形式,不仅是民族精神的象征,更是我们传承和保护的艺术文化瑰宝。由于受到现代文明的冲击,一些传统的艺术文化在逐渐流失,因此,充分发挥艺术教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艺术教育在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

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与保护中,艺术教育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方式,它不仅能使学生从根本上树立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意识,还能实现文化的传承与传播。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文化底蕴。在一些高校的艺术教育中,采用邀请民间艺人的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课堂,通过真人讲解传授,将传统艺术形式更加直观形象地展现在学生面前。这大大凸显了文化的艺术价值和潜在发展价值,促使学生形成深刻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大学生是我国的重要人才储备,是文化知识传播的中流砥柱,对民众的影响力较为深远,因此,在艺术教育中开展关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育有助于提升整个民族的素质。

近年来,受到西方艺术文化的冲击和影响,在学生中间崇洋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课程设置方面也过分强调西方艺术流派和理念,而忽视了我国传统的艺术形式,以音乐教学为例,大部分学生对西方的贝多芬、舒伯特等音乐大师了解较为深入,然而对我国少数民族的经典音乐之作却知之甚少。这很大程度上与我国的艺术教育模式有关,云南地区不同民族的演奏乐器、演奏方法等都是传承千年的经典,在艺术教育中要有所体现。

三、在艺术教育中牢固树立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意识

1.要有危机意识。云南地区少数民族文化虽然丰富多样,历史悠久,但受到现代文明和生活方式的冲击,一方面,有很大一部分文化遗产已经遭受了较为严重的损害,甚至濒临消失;另一方面,一些文化遗产不具可再生性。因此,要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迫切意识在学生之中牢固树立,对外来文化和现代文明采取科学吸收的态度,从而传承好、保护好民族文化遗产。

2.形成产业意识。目前,对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大多以自发形式存在,规模较小、影响力不足,改变这一现状较好的方式之一就是将民族文化遗产作为品牌来经营,形成民族文化产业意识,将传统的民族文化与现代的宣传手段相结合。同时结合市场信息和社会需求,对具有经济开发价值的民族文化进行品牌化经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从而在全社会范围内推广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度和知名度。

3.强化可持续发展意识。随着文化旅游等服务性产业的兴起和发展,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被逐渐作为产品进行开发和经营。依托于民族传统文化兴起的服务型产业只有本着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才能达到保护和继承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现阶段,许多企业在对文化遗产进行开发时过度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文化破坏现象,因此,在对文化遗产进行开发时要树立适度开发、重点保护的意识,不能单纯地将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

4.树立创新意识。对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不仅要保护好传统的民族文化免受现代文明的冲击而流失,更要在保护的同时,树立创新意识,对传统的文化遗产进行创新,将现代文明精神和传播手段应用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例如,网络技术的应用相比传统的媒体设备优势更加明显,近年来,在民族文化传播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再如,云南的纳西古乐是比较典型的民族音乐,近年来,与古乐器结合所演奏出的悠久古曲就成为传唱的佳话。

四、如何将艺术教育应用到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中

1.建立完善的艺术教育体系。相比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系统更加完善,在课程设置、教学理念以及培养目标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在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中也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国的高等教育中,上世纪50年代开始,部分大学就已经开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课程,其中以民间文学课程和民俗学最具代表性,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生思想意识的转变,但归根结底,由于受到灌输性教育理念的影响,学生并没有从根本上对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深刻的认识,只是简单民间艺术形式作为传统文化,这种思想是十分片面的。因此,新的教育理念要从根本上打破这种格局,倡导从本质上认清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同时要对传统文化进行创新,不能盲目崇拜和完全吸收。

2.在教学中注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貌。目前在对学生进行有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时,通常注重艺术概念、时代特征的阐释,对具体的艺术表现效果展现的并不深入。如此一来,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只是局限在理论层次,因此,在进行艺术教育时,要充分把握学生的独立性、自主性,将直观的传统艺术形式引入课堂,让学生在真实的学习氛围中感受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特别是云南地区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多样,受到不同民族文化的影响,其艺术内涵和表现形式也各不相同,具体表现在民族乐器、风俗习惯、寓意内涵等方面。只有通过直观的教学形式才能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民族文化内涵的真谛。

3.增设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要将我国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项专业在高等院校中普及开设,将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艺术形式、民间技能、科学技术等课程纳入教学范围。此外,在课程结构设置上也要多样化,在重点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还应该将课程广泛涉猎到汉族文化以及国外优秀传统文化中,文化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只有在不断的融合吸收中,才能实现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结束语:

在对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继承中,艺术教育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在实际教学中,要将树立保护意识与加大传承力度相结合,将传统艺术文化与现代艺术理念相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艺术教育所肩负的不仅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责任,还是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与保护者。

参考文献:

[1]黄彩文.云南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以邦丙村布朗族的传统纺织技艺为研究个案[J].西北民族研究,2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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