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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退出的方式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3 15:38:02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风险投资退出的方式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风险投资退出的方式

篇1

1 引言

风险投资一词来源于英文venture capital,又称创业投资、风险资本,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或专业投资人员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把资金投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并以其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信息网络辅助企业经营以获取资本增值的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本质上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这就要求风险投资家要在一定时间以一定的方式结束对风险企业的投资与管理,收回现金或有流动性的证券,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利润。风险投资的循环方式是将回收的已经增值的资本再投入到新的风险企业中去,在不断的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过程中实现增值,不断发展壮大,因此在投资的风险企业成功后将风险资本变现至关重要。 

退出机制正是风险投资变现的机制, 是风险资本的加速器和放大器,是为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流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没有退出机制,风险投资就难以发展;退出机制不健全,风险投资的发展也就不迅速。因此,我们说退出策略是风险投资运作过程的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体现在退出的成功与否。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否有效,风险投资能否达到最终目的的关键所在,并且退出机制与风险投资可以相互促进,互相强化,退出机制对于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风险投资几种主要退出方式的分析与比较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 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是指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助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的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风险投资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使得许许多多的风险投资家和创业家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在二板市场最发达的美国,那斯纳克(nasdaq)市场使这种白手起家的创业神话一再上演:较早的有计算机硬软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和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类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也使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回购和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

公开上市有其固有的优点,它不仅为风险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退出路径,而且还为风险企业筹集资金以增强其流动性开通了渠道。大多数的风险企业会选择在企业发展成熟阶段的后期上市。这个时期的风险企业正处于发展扩张的阶段,如果仅依靠企业自身的积累和风险资本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通过股票上市,风险企业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同时,也有利于分担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提高风险企业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形象。

俗话说有利就后有弊:上市公司经营透明度的不断提高使得企业自主性逐步下降;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开上市将耗费公司的大量精力和财力,不适合规模较小的公司采用。同时,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需要承担企业能否成功上市的风险。通常为了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维持市场的秩序,证券管理部门、证券市场都会规定创始人股权需按一定的条件并在一定的时限后才能出售,这就使得发起人的投资不可能立即收回,也就拖延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时间。高科技企业作为小盘股,流动性差,其未来股价的波动较大,创业投资不能在股份上市的同时变现,无疑增加了投资风险。

在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设完整的二板市场。虽然2004年5月,作为向创业板过渡的中国中小企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但是它并没有改变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现状,目前看来其所起的作用不大,仍处于在实践中摸索的阶段。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合适的二板市场能够让风险企业上市融资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板市场,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实际上,我国目前已有数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如1999年,搜狐、网易在nasdaq市场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为中国风险企业在海外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鉴。2003年底,纳斯达克(nasdaq)的大门再次向中国企业敞开。2004年通过发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显较2003年增多,中芯国际、盛大网络、掌上灵通、51job等十几个企业海外上市为其身后的创投机构实现获利退出创造了条件。

2.2 股份回购

如果风险企业在渡过了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已经成长为一个有发展潜力的中型企业后,仍然达不到公开上市的条件,它们一般会选择股权回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股份回购一般包括两种回购方式:创业者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和风险企业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前者是通过买股期权的形式来实现的,是在引入风险投资签订投资协议时,由创业家或风险企业给予风险投资家一项选择权,他可以在今后某一时间要求创业家或风险企业按照预先商定的形式和股票价格购买他手中的股票;后者则是通过卖股股权的形式来实现的,即是给予创业家或风险企业一项选择权,让其在今后某一时间以相同或类似的形式及股票价格购买风险投资家手中的股票。在股权回购时到底是采用买股期权或是卖股股权来进行,这主要看风险企业对风险投资吸引力的大小而定。如果风险企业是一家受到许多风险投资公司普遍看好的公司,则可能会采用买股期权;如果是风险企业急需引入风险投资,则可能会采用卖股期权。绝大多数股权回购是采用卖股期权进行回购的。一般而言,在风险投资投入时投资双方就已签订好关于股份回购的协议,包括回购条件、回购价格和回购时间等。

股份回购对于大多数风险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备用的退出方法。当风险企业不是很成功的时候,为了保证已投入资本的安全,便可采用此种方式退出。由于企业回购对投资双方来说都有一定的诱惑力,所以风险企业从风险投资家手中回购股权的方式发展得很快。在美国,从企业数目来看,风险企业回购已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主要的途

径之一。虽然我国目前以此种方式退出的案例并不多,但是从发展趋势看,股份回购应该是未来我国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一种现实选择。

2.3 兼并与收购

兼并与收购(merge and acquisition, m&a)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是风险投资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其中兼并是指由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他一家或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而实力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 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收购和“二期收购”。一般收购,是指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将风险企业完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创业者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将完全丧失独立性。不过,对于困境中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来说,卖断产权也不失为一条出路。如1998年鄂武商以350万元整体收购武汉顺太有限公司,解决了武汉顺太有限公司因缺乏资金无法对其专利产品进行规模生产的难题。而“二期收购”则是指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卖给另一家风险公司,由其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创业者并不退出风险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在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购约占23%,二期收购约占9%,两项合计占31%,但收益率仅为ipo的1/5。

无论采用那种方式并购,时机选择非常重要。时机选择适宜,风险投资就能获得较大的收益。一般风险企业应该选择在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的现值比企业的市场价值高时把公司出售。这时风险投资公司可以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由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编纂的《2003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以股权转让为主。通过对风险投资退出项目的调查分析,在2003年190家样本公司中有38家风险投资机构的64个项目得到全部或部分的退出;62个提供了退出方式的信息,其中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有51个项目,占到了82%;以其他退出方式退出的项目相对较少,比例都在10%以下。

2005年4月,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现状调查分析报告》表明,2004年中国风险投资延续了2003年以来的回暖趋势,投资更为活跃,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在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本次调查回收的有效问卷,有36份问卷提供了退出项目方式的信息,统计结果显示,调查范围的风险投资机构近3年共123个退出项目中,有49个项目以国内企业收购的方式退出,占退出项目比例的40%。由此可见,收购兼并依然是国内风险资本退出的主渠道。

股权并购在我国如此盛行,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由于股票上市及升值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兼并收购的退出方式可以立即收回投资,使得风险投资者能够快速、完全地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因此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由于并非所有企业都能符合上市的条件,而且风险投资本身具有高风险性,这就使得一些风险投资者在权衡各种利弊得失后毅然选择并购方式来实现其风险资本的退出。

2.4 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虽然以清算方式退出一般会带来部分损失,但也是明智之举的,因为投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据统计,美国由创业资本所支持的企业,有20%~30%完全失败,约60%受到挫折,只有5%~10%的创业企业可以获得成功。当某一项目面临失败或缺少足够的成长性时,风险投资家应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果断地抽出资金,转向投入预期回报更高的标的之中,寻求更好的获利机会。在很多时候采用清算公司的方法虽是迫不得已,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

3 结语

从上文对每种退出渠道的分析可以看出,每一种退出渠道都各有其优劣:发行股票上市是投资回报率最高的方式,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是投资收回最迅速的方法,股份回购作为一种备用手段是风险投资能够收回的一个基本保障,而破产清算则是及时减小并停止投资损失的最有效的方法。因此,不能绝对地去评判某种退出渠道的适合与不适合。作为风险投资公司,在决定退出投资时,应根据风险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当时的外部环境,灵活地选择退出方式。

目前,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活动还不是十分活跃,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和不畅通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亚新生事物,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去发展去完善。同时,风险投资机构在考虑退出方案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自己的目标,结合中国的实际法律和监管环境,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设计并执行相应的退出方案。

参考文献

1 邱艳.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2005(7)

2 刘曼红.风险投资: 创新与金融[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8

3 魏梦雪.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比较[j].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06(03)

4 王琳琳.我国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的国际借鉴及其现实选择[j]北方经贸,2006(01)

篇2

退出机制正是风险投资变现的机制,是风险资本的加速器和放大器,是为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流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没有退出机制,风险投资就难以发展;退出机制不健全,风险投资的发展也就不迅速。因此,我们说退出策略是风险投资运作过程的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体现在退出的成功与否。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否有效,风险投资能否达到最终目的的关键所在,并且退出机制与风险投资可以相互促进,互相强化,退出机制对于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风险投资几种主要退出方式的分析与比较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PublicOffering,简称“IPO”),是指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助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的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风险投资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使得许许多多的风险投资家和创业家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在二板市场最发达的美国,那斯纳克(NASDAQ)市场使这种白手起家的创业神话一再上演:较早的有计算机硬软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和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类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也使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回购和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

公开上市有其固有的优点,它不仅为风险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退出路径,而且还为风险企业筹集资金以增强其流动性开通了渠道。大多数的风险企业会选择在企业发展成熟阶段的后期上市。这个时期的风险企业正处于发展扩张的阶段,如果仅依靠企业自身的积累和风险资本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通过股票上市,风险企业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同时,也有利于分担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提高风险企业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形象。

俗话说有利就后有弊:上市公司经营透明度的不断提高使得企业自主性逐步下降;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开上市将耗费公司的大量精力和财力,不适合规模较小的公司采用。同时,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需要承担企业能否成功上市的风险。通常为了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维持市场的秩序,证券管理部门、证券市场都会规定创始人股权需按一定的条件并在一定的时限后才能出售,这就使得发起人的投资不可能立即收回,也就拖延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时间。高科技企业作为小盘股,流动性差,其未来股价的波动较大,创业投资不能在股份上市的同时变现,无疑增加了投资风险。

在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设完整的二板市场。虽然2004年5月,作为向创业板过渡的中国中小企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但是它并没有改变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现状,目前看来其所起的作用不大,仍处于在实践中摸索的阶段。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合适的二板市场能够让风险企业上市融资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板市场,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实际上,我国目前已有数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如1999年,搜狐、网易在NASDAQ市场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为中国风险企业在海外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鉴。2003年底,纳斯达克(NASDAQ)的大门再次向中国企业敞开。

2004年通过发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显较2003年增多,中芯国际、盛大网络、掌上灵通、51job等十几个企业海外上市为其身后的创投机构实现获利退出创造了条件。

2.2股份回购

如果风险企业在渡过了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已经成长为一个有发展潜力的中型企业后,仍然达不到公开上市的条件,它们一般会选择股权回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股份回购一般包括两种回购方式:创业者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和风险企业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前者是通过买股期权的形式来实现的,是在引入风险投资签订投资协议时,由创业家或风险企业给予风险投资家一项选择权,他可以在今后某一时间要求创业家或风险企业按照预先商定的形式和股票价格购买他手中的股票;后者则是通过卖股股权的形式来实现的,即是给予创业家或风险企业一项选择权,让其在今后某一时间以相同或类似的形式及股票价格购买风险投资家手中的股票。在股权回购时到底是采用买股期权或是卖股股权来进行,这主要看风险企业对风险投资吸引力的大小而定。如果风险企业是一家受到许多风险投资公司普遍看好的公司,则可能会采用买股期权;如果是风险企业急需引入风险投资,则可能会采用卖股期权。绝大多数股权回购是采用卖股期权进行回购的。一般而言,在风险投资投入时投资双方就已签订好关于股份回购的协议,包括回购条件、回购价格和回购时间等。

股份回购对于大多数风险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备用的退出方法。当风险企业不是很成功的时候,为了保证已投入资本的安全,便可采用此种方式退出。由于企业回购对投资双方来说都有一定的诱惑力,所以风险企业从风险投资家手中回购股权的方式发展得很快。在美国,从企业数目来看,风险企业回购已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主要的途径之一。虽然我国目前以此种方式退出的案例并不多,但是从发展趋势看,股份回购应该是未来我国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一种现实选择。

2.3兼并与收购

兼并与收购(MergeandAcquisition,M&A)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是风险投资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其中兼并是指由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他一家或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而实力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收购和“二期收购”。一般收购,是指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将风险企业完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创业者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将完全丧失独立性。不过,对于困境中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来说,卖断产权也不失为一条出路。如1998年鄂武商以350万元整体收购武汉顺太有限公司,解决了武汉顺太有限公司因缺乏资金无法对其专利产品进行规模生产的难题。而“二期收购”则是指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卖给另一家风险公司,由其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创业者并不退出风险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在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购约占23%,二期收购约占9%,两项合计占31%,但收益率仅为IPO的1/5。

无论采用那种方式并购,时机选择非常重要。时机选择适宜,风险投资就能获得较大的收益。一般风险企业应该选择在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的现值比企业的市场价值高时把公司出售。这时风险投资公司可以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由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编纂的《2003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以股权转让为主。通过对风险投资退出项目的调查分析,在2003年190家样本公司中有38家风险投资机构的64个项目得到全部或部分的退出;62个提供了退出方式的信息,其中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有51个项目,占到了82%;以其他退出方式退出的项目相对较少,比例都在10%以下。

2005年4月,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现状调查分析报告》表明,2004年中国风险投资延续了2003年以来的回暖趋势,投资更为活跃,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在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本次调查回收的有效问卷,有36份问卷提供了退出项目方式的信息,统计结果显示,调查范围的风险投资机构近3年共123个退出项目中,有49个项目以国内企业收购的方式退出,占退出项目比例的40%。由此可见,收购兼并依然是国内风险资本退出的主渠道。

股权并购在我国如此盛行,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由于股票上市及升值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兼并收购的退出方式可以立即收回投资,使得风险投资者能够快速、完全地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因此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由于并非所有企业都能符合上市的条件,而且风险投资本身具有高风险性,这就使得一些风险投资者在权衡各种利弊得失后毅然选择并购方式来实现其风险资本的退出。

2.4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虽然以清算方式退出一般会带来部分损失,但也是明智之举的,因为投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据统计,美国由创业资本所支持的企业,有20%~30%完全失败,约60%受到挫折,只有5%~10%的创业企业可以获得成功。当某一项目面临失败或缺少足够的成长性时,风险投资家应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果断地抽出资金,转向投入预期回报更高的标的之中,寻求更好的获利机会。在很多时候采用清算公司的方法虽是迫不得已,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

篇3

1 引言

风险投资一词来源于英文Venture Capital,又称创业投资、风险资本,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或专业投资人员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把资金投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并以其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信息网络辅助企业经营以获取资本增值的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本质上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这就要求风险投资家要在一定时间以一定的方式结束对风险企业的投资与管理,收回现金或有流动性的证券,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利润。风险投资的循环方式是将回收的已经增值的资本再投入到新的风险企业中去,在不断的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过程中实现增值,不断发展壮大,因此在投资的风险企业成功后将风险资本变现至关重要。

退出机制正是风险投资变现的机制, 是风险资本的加速器和放大器,是为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流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没有退出机制,风险投资就难以发展;退出机制不健全,风险投资的发展也就不迅速。因此,我们说退出策略是风险投资运作过程的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体现在退出的成功与否。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否有效,风险投资能否达到最终目的的关键所在,并且退出机制与风险投资可以相互促进,互相强化,退出机制对于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风险投资几种主要退出方式的分析与比较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 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是指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助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的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风险投资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使得许许多多的风险投资家和创业家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在二板市场最发达的美国,那斯纳克(NASDAQ)市场使这种白手起家的创业神话一再上演:较早的有计算机硬软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和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类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也使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回购和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

公开上市有其固有的优点,它不仅为风险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退出路径,而且还为风险企业筹集资金以增强其流动性开通了渠道。大多数的风险企业会选择在企业发展成熟阶段的后期上市。这个时期的风险企业正处于发展扩张的阶段,如果仅依靠企业自身的积累和风险资本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通过股票上市,风险企业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同时,也有利于分担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提高风险企业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形象。

俗话说有利就后有弊:上市公司经营透明度的不断提高使得企业自主性逐步下降;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开上市将耗费公司的大量精力和财力,不适合规模较小的公司采用。同时,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需要承担企业能否成功上市的风险。通常为了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维持市场的秩序,证券管理部门、证券市场都会规定创始人股权需按一定的条件并在一定的时限后才能出售,这就使得发起人的投资不可能立即收回,也就拖延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时间。高科技企业作为小盘股,流动性差,其未来股价的波动较大,创业投资不能在股份上市的同时变现,无疑增加了投资风险。

在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设完整的二板市场。虽然2004年5月,作为向创业板过渡的中国中小企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但是它并没有改变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现状,目前看来其所起的作用不大,仍处于在实践中摸索的阶段。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合适的二板市场能够让风险企业上市融资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板市场,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实际上,我国目前已有数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如1999年,搜狐、网易在NASDAQ市场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为中国风险企业在海外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鉴。2003年底,纳斯达克(NASDAQ)的大门再次向中国企业敞开。2004年通过发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显较2003年增多,中芯国际、盛大网络、掌上灵通、51job等十几个企业海外上市为其身后的创投机构实现获利退出创造了条件。

2.2 股份回购

篇4

有大部分研究中将风险投资作为风险企业初创时期的权益资本,事实上风险投资不仅可以作为企业的初始资本,也是研发活动重要的融资来源。然而,目前从R&D角度考虑风险投资退出的研究较为少见。此外,风险投资选择何种方式退出是多种影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且这些影响因素相互之间的关系较为模糊,采用特定的分级标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基于这一现状,本文以医药产业为例,在分析研发融资与风险投资退出的关系基础上,结合产业发展、R&D及风险投资现状,运用模糊综合分析法,建立评价模型,研究R&D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佳方式。

一、医药产业研发融资与风险投资退出的动态系统化分析

(一)医药产业研发融资的特点分析

第一,资金需求量大。研发是药品开发的关键环节,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第二,持续周期长。开发一种新药的周期较长,一般需要10年左右的时间,这也决定了其融资成本将高于其他产业。第三,融资风险高。医药产业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失败率较高,这使得投资机构无法判断投资风险是否在其风险承受范围之内,导致医药企业融资比较困难。第四,高投资回报。研发技术一旦由产业化阶段转为现实产品,将迎来确定的消费市场、高额的附加值、垄断的市场份额以及高额的利润,这就决定了医药企业有必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扩大融资规模。

(二)风险投资是医药产业研发融资的重要来源

从投资行为的角度来看,风险投资属于一种将资本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其投资对象多为处于创业期的中小型企业,而且多为高新技术企业。投资期限至少为3年至5年以上,投资方式一般为股权投资,通常占投资企业30%左右股权,而且不要求取得控股权,也不需要任何担保或抵押。风险投资人一般会对被投资企业以后各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予以满足。当被投资企业增值后,风险投资人通过上市、收购兼并或其他股权转让方式撤出资本,实现资本的增值。风险投资的上述特征及优势与本文所分析的医药产业研发融资体系特征有诸多吻合之处,风险投资作为医药产业研发融资的重要来源,对激发我国医药产业的创新能力,推动整个医药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风险投资退出影响医药产业后续研发融资能力

研发融资是风险资本进入风险企业的途径之一,该途径与风险投资退出分别位居一项研发活动的首尾,研发融资与风险投资退出之间存在着动态系统化的关系。风险投资的目的是为了在风险资本退出时,获得超额收益。如果风险投资者无法寻觅到风险资本流动出口,不能使风险资本顺畅退出,其所获得的收益将会大打折扣。此外,风险投资退出所实现的收益具有示范性,如果获得了高额报酬,已有的、潜在的风险投资者均会积极的投资该产业,从而使得该产业的后续研发资金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证。因此,为了保证产业研发资金充足,风险资本获得高额收益,完善的退出机制以及合理的退出方式是关键所在。

二、医药产业R&D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模糊综合评价

(一)评价因素集和评语集的确定

按照模糊综合评价模型程序,本文将评估因素分为三个层次,评价因素集U=U1,U2,U3=医药产业影响因素,R&D影响因素,风险投资影响因素。其中U1=U11,U12,U13,U14=利润,税收,新增加固定资产,新开工项目,U2=U21,U22,U23,U24,U25=新产品开发经费支出,R&D经费内部支出,R&D人员全时当量,拥有发明专利数,研发机构数,U3=U31,U32,U33,U34,U35=管理风险资本总量,项目经营时间5年以上,新募集风险资本总量,投资规模,投资强度。设立评语集V=V1,V2,V3,V4=优,良,中,差,相应得分分别为95,80,65,50。若最后综合得分为优秀,则医药产业R&D风险投资退出可采用IPO方式以实现资本增值最大化;若最后综合得分为良好,则使用股权转让或IPO方式;若最后综合得分为中等,则风险投资退出可考虑股权转让方式;若最后综合得分为差,则可采用清算方式实现退出。

(二)构建隶属度函数

为使研究具有普遍性,本文以医药产业2008-2011年的数据来预测适合风险企业的退出方式。本文以医药产业影响因素中利润指标为例,构建如下隶属度函数:

2008-2011年医药产业平均利润U11为1 181亿元,根据隶属度函数计算可得,V1(U11)=0,V2(U11)=0.555,V3(U11)=0.445,V4(U11)=0。同理可得到其他指标的隶属度函数,其结果如表1所示。

(三)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根据变异系数法,本文以医药产业经营影响因素、R&D影响因素及风险投资影响因素各指标2000-2011年的指标值为基础确定权重,第二层指标权重确定结果为三者同等重要,具体如表2所示。

(四)模糊综合评价的计算

医药行业经营状况模糊评价结果为:

B1=(0.303,0.274,0.291,0.132)

■=(0,0.549,0.451,0)

R&D方面模糊综合评价结果为:

B2=(0.238,0.225,0.183,0.278,0.076)

■=(0,0.583,0.417,0)

风险投资方面模糊综合评价结果为:

B3=(0.182,0.079,0.150,0.289,0.300)

■=(0.082,0.643,0.275,0)

模糊综合评价二级综合计算为:

B4=(1/3,1/3,1/3)

■=(0.027,0.592,0.381,0)

由此可计算出综合得分T=0.027×95+0.592×80+0.381×65+0×50=74.69。

(五)结果分析

通过上述计算,根据最大隶属度原则,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从经营方面情况来看,医药产业的经营效果良好。从R&D方面情况来看,医药产业R&D状况良好,但与优秀R&D状况距离较大,说明R&D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从风险投资本身发展情况来看,医药行业发展情况较好,但也与优秀发展状况存在较大距离,说明还应对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予以进一步的加强和重视。综合评价结果74.69分属于中等水平,与优秀评价结果分数相距较大。因此,医药产业可以采用股权转让方式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这一结论也基本上与我国目前风险投资退出的现状相吻合。

三、相关政策建议

(一)选择合适的股权转让时机

股权转让作为风险投资常见的退出方式,其税务处理也是关系到风险投资收益的一个重要内容。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针对企业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但是,这些文件并未较好地解决股权转让收益的纳税问题。2007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但该规定对创投企业自身以及被投资企业的条件要求都非常严格,在实际中满足优惠条件具有一定的困难。因此,创投企业需要在实务操作中进行税收筹划,合理地降低税负,尽可能选择股权转让的最佳时机,例如可在利润分配完成后再进行股权转让。

(二)完善产权交易市场

产权交易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日益规范,信息和披露等网络体系、交易规则也已经得到了程序化。尽管如此,我国产权交易和转让中仍然存在着较多问题,例如体制政策约束,市场、信息及中介发育不全,人才缺乏和产权交易不规范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使风险投资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不畅或使其收益有所损失,从而不利于风险投资的顺利退出。因此,完善产权交易市场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积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股权转让是我国现阶段风险资本退出最适宜的方式,但是也存在着诸多法律障碍,从而导致风险投资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并不顺利。例如,《公司法》规定管理层的董事、监事和经理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份,不利于激发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对于股票期权计划中的股票来源和资金来源两方面内容,现有政策和法律也尚未进行明确和具体的规定。此外,企业家是否能够购买自己的公司,是否存在例外条例以及是否存在持股数量上的限制;如何保证股东和雇员的利益,在信息披露方面应做何规定,收购后的公司承担何种义务,管理层个人经济问题中存在的风险,信息披露的道德风险以及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风险等,也都是需要在立法层面予以明确的重要问题。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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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3-4625(2008)07-0068-03中图分类号:F832.48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Being a high risk and high yield investment, it is important for risk investment to choose the proper way out in its whole process of capital value added. At present, exit mechanism includes the four followings: IPO, corporate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repurchase and exi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exit mechanism from the aspect of practice and theory, and summarizes some inspirations of our countries risk investment exit mechanism.

Key Words: Risk Investment;Capital Market;Credit Risk

风险投资的退出是指风险投资家在风险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以一定的方式结束对风险企业的投资与管理,收回现金或流动性有价证券,从而实现投资回报。高收益是通过风险投资成功地退出而实现的。风险投资主要有四种退出方式:首次公开发行、企业并购、企业回购、破产清算。可行的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成功的关键。因此,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选择和畅通与否直接决定了风险投资的投资效率和生命力。

一、从理论出发建立模型对风险投资退出进行决策

(一)为决策建立模型的假设

1.风险投资基金的存现期为T, 风险投资公司拥有的资金为M,投资期末决定对所投资的某一家风险企业用什么方式退出。

2.风险投资公司对风险企业的投资方式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债权投资的到期日以风险投资退出的时间为准。

3.风险投资退出风险企业最基本的方法分为三类,一是IPO,二是股权转让,三是破产清算。本模型所研究的退出决策的制定过程中,仅从这三类退出方式中选择风险投资退出效用最大的退出方式。

4.风险企业的利润 (模型中的π,在投资不同阶段利润不同,所以π参考风险企业的利润曲线)可以通过企业的现金流进行预测。

(二) 模型的具体推导

模型的推导是建立在MM 理论假设的基础上,对风险企业的投资包括 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从而风险企业的账面价值也通过股权价值和债权价值体现, 从公式反映即为:

V=Ve+Vd

Ve―― 股权价值Vd―― 债权价值

仿照 Ross 建立的企业负债资本结构模型,建立风险投资的企业价值估计模型。风险企业投资的效用函数的建立是在罗丝信号传递模型的基础上建立的。从债权投资的角度来看,风险企业债权投资效用函数为:

Ud(D,Vd(D),θ) =Vd/EβD/θ

其中,Ud――风险企业债券投资效用函数

Vd――给定负债水平D时债权投资带来的市场价值

D――风险投资公司对风险企业债券投资数量

E――风险投资公司对风险企业的股权投资数量

β――破产惩罚系数

θ――风险企业的私有信息,可以看作风险企业类型

风险企业的效用随着企业市场价值的增加而增加, 随着破产概率的上升而减少;所受到的惩罚随着企业获得的预期收益增加而减少。D/θ是风险企业的破产概率,当企业选择D投资水平的时候,风险投资公司可从D推测θ,随后选择V(D)。风险投资公司认为企业属于θ的期望值是θ’(D), 那么风险企业的市场价值V(D)=θ’(D)/2, 在均衡情况下,风险投资公司做出正确推断出给定负债水平D时的债权投资带来的市场价值和θ,即θ’(D(θ))=θ。

现在我们对在负债投资效用函数Ud中对D进行求导:

=-β/θ

令求导公式等于零得出:

=β又因为 θ=2Vd ,所以=β

对上式求解, 得到风险企业债权投资价值函数

Vd=+CdCd为不定项

仿照债权投资与投资结构的模型,建立风险企业股权投资效用函数U。在式子中,Ue 是单位股权价值与单位股权所得额外收益值和。

Ue(E,Ve(E),θ)=+α+(lnE-D/E)

其中,Ue风险企业的股权投资效用函数

Ve风险企业给定负债水平E的时候有股权投资带来的市场价值

α风险企业的额外收益或损失系数

同理股权投资效D用函数中对E求导,得

=

令式子等于0

=

对式子求解,得风险企业股权投资价值函数

Ve=-+Ce

由于V=Ve+Vd,以上我们通过式子可得到风险企业市场价值V,第二步将继续通过以上所得的V建立退出方式的决策模型。

在股权和债权混合投资的情况下, 风险投资退出时的风险企业价值小于累计债权投资时,风险投资公司的收益为整个风险企业的价值。当风险投资退出时的风险投资企业价值大于债权投资时, 风险投资公司的收益包括债权收益和按照股权投资份额获得的风险企业价值的剩余部分。风险投资公司混合投资时的收益设为S,用式子表达上述语言得:

S(D,V)=V当V

S(D,V)=[D+R(V-D)]当V≥D时

因此我们分别获得三种不同退出方式的退出收益:

(1)IPO 方式收益――RipO=S(D,V)-rC+RV

(2)股份转让收益――Rts= S(D,V)+rP

(3)清算退出收益――Rt=max[S(D,V)-D′,0]

其中,R-风险投资公司持有风险企业股权份额

r -IPO退出时风险投资公司的声誉

P-股份转让时第三方支付溢价

C-IPO 的发行费用

D′――清算时风险企业的负债

在风险退出时风险投资公司可根据以上模型,并通过比较寻求受益最大的退出方式同时也是机会成本最小的退出方式。

二、从实际经验出发对退出方式选择分析

(一)美国和中国台湾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机制分析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风险投资发展水平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或地区风险投资机制的健全程度。目前在国际上,美国、中国台湾地区等风险投资的发展态势较好,研究这些国家或地区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对正处于发展初期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下面主要分析和介绍美国和台湾地区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1.美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分析。美国是风险投资的发源地,也是世界上风险投资最发达的国家。风险投资对美国的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而风险资本的顺利退出是风险投资活动的关键环节。美国的风险投资经历了50多年风雨,逐步建立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实力较强的大中型企业可以选择在主板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上市;实力较弱或高科技型的中小型企业可以选择在纳斯达克(NASDAQ)市场上市,纳斯达克证券市场建立以来,对美国以电脑、信息为代表的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以及美国近年经济的持续增长起到了十分巨大的推动作用。另外,美国的柜台交易(OTG)市场也很发达,柜台交易一直是美国中小企业股票交易的主要交易场所。美国的资本市场发展顺序先是柜台交易市场和企业并购市场,然后发展正规的主板股票交易所,最后是发展二板市场。资本市场的不同结构对应了不同规模、不同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和柜台交易市场各得其所,各司其职,在为大、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的同时.也为风险投资提供了退出场所。

形成这样完善的退出机制美国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美国在NASDAQ市场成立以前,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途径是股权转让。1971年美国证券商协会设立了专为新兴中小企业服务的NASDAQ市场,以宽松的上市条件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良好的上市环境,带动风险投资上市退出的发展。在整个80年代,美国风险投资的退出主要以并购为主(1983年例外)。而进入90年代后,随着股市的小段攀升,在1991一1996年这段时期里,风险企业IPO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主流;但是受到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1997年和1998年的IPO数额开始有所下降。近几年来,由于美国经济及证券市场的持续低迷,使得风险投资上市退出机会减少,同时受第6次并购浪潮的影响.并购退出日益受到重视。目前美国风险投资退出呈现出多元化趋势。

表 1美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比较:M&A vs. IPO

1997-2005数据来源:Thomson Venture Economics &National Venture Capital Association

2.中国台湾地区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分析。台湾地区是亚洲风险投资最发达、最完善的地区,同时也是除了美国之外风险投资发展最为成功的地区。台湾地区的中小企业是风险投资发展的最大受惠者,所以其中小企业的业务遍布世界的各个角落和行业。台湾地区的风险投资运作的最大成功之处在于台湾地区创业投资的退出机制完善、健全的资本市场。台湾地区在资本市场上,增列科技事业的第三类股票,类似于创业板,解决了风险投资的退出问题,使得风险投资循环得以延续。

3.除此之外, 在欧美等地,风险投资主要通过IPO和企业购并实现退出;日本则主要通过企业购并、柜台交易等转让股份的方式实现退出;我国则主要通过企业购并和回购实现退出。

(二)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现状和决策建议

中国的风险投资始于20世纪90年代,但发展很缓慢;自到2004年,在一系列政策引导和支持下,中国风险投资业开始进入全面复苏期。目前,中国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主要为并购和IPO;据统计,IPO企业中有国外风险投资支持的占据绝大多数;2004年,共计19个有风险投资支持的中国公司在海外市场实现IPO; 2005年,有风险投资支持的IPO企业为17家;而2006年第一季度,就有5家风险投资支持的企业成功实现IPO;与国外风险投资通过IPO和并购实现退出不同的是,根据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2005年的调查研究,近三年国内风险资本退出的主要方式为并购。我国作为风险投资新兴国家,风险企业经营失败率较高,但清算退出比例却偏低,在欧美等国其清算退出比例一般要达到20%-30%。

表2中国近年来各退出方式比例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 2002-2004年)相关数据推算而成。

从目前状况来看,我国风险投资可采取并购的退出方式。从美国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分析中可以知道,IPO和并购这两种退出方式都在美国的风险投资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风险投资的回报率来看,IPO确实是最优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但是它也存在退出时间长、交易成本高及对资本市场较高的依赖性等缺点。与IPO相比,企业并购退出方式的交易成本较低,撤资更快,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且对资本市场无太大要求,它更适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我国由于实行市场经济时期较短,资本证券市场还处在较低的发展水平,且在政策法规方面也无法完全与IPO退出机制实现对接,因而以IPO方式退出的难度就很大。在我国目前的风险资本条件下,采用企业并购的退出方式是最优的。

参考文献:

[1]安实,王健,赵泽斌.风险投资理论与方法[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

[2]张树中,胡海峰.试论美国创业资本的退出机制[J].世界经济,2000,(1).

[3]王瑞兰.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比较与选择[J].商场现代化,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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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8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7-263-1

风险投资退出是指风险投资公司认为风险企业完成创业使命后,撤出对风险企业的投资,将其投资于风险企业的资金由股权形态转化为资金形态及其相关的配套制度安排。它包括退出控制权安排、退出时机、退出程度、退出方式以及为风险投资顺利退出所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对于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研究,主要从风险投资退出时机和退出方式两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各学者形成了独到的见解和观点,但不少研究成果就只是对风险投资过程的退出环节作了简单的介绍,或者只是对一些风险投资案例进行简单分析,而没有比较深入的实证研究。本文拟对风险投资退出时机和方式的理论作总结概括,使之形成较为完善、系统的理论体系,抛砖引玉,推动相关理论研究深入开展,进而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业健康发展。

一、风险投资退出时机

首先,在宏观层面,Schwienbacher、Giot(2007)通过对近六千家风险投资企业的研究发现,风险投资企业采用IPO方式退出的可能性与其风险资本持有时间成反比,其中以IT类公司持有时间最长,生物类企业资本持有时间最短。田增瑞等(2004)从风险投资收益回收的激励特性分析出发,对投资收益回收的时机及程度选择进行了讨论。Cumming 和Jeffery(2003)在效用最大化理论的指导下,认为最佳的退出时机是在风险企业边际价值等于边际成本时。

同样,国内、外学者也从微观角度阐释了风险投资退出时机的影响因素和退出时机的准确定位。Carsten Bienz(2004)认为高利润的公司适宜采用上市的手段,而低利润的公司一般将出售作为风险投资退出的手段,那些不盈利的公司一般就要进行清算以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总体上看,国内、外学者从宏观、微观两个角度对风险投资退出时机进行研究,经济周期、金融市场成熟度、相关的政策法规、风险投资基金存续期、风险投资协议、风险企业股权增值状况、风险资本家的偏好、公司所处行业、风险企业增值情况都是影响风险投资退出时机选择的重要因素。

二、风险投资退出方式

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首次公开上市发行(IPO);二是并购;三是股权回购;四是清算。

大部分学者首先提出风险资本退出方式,然后对其进行利弊分析,最终提出一种最合适的风险退出方式,Pierre、Armin(2005)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对不同类型的退出方式进行分析比较,应用排除分析法对风险企业的IPO、转让和清算三种退出方式进行探究,从风险投资收益和退出成本的层面建立了竞争风险模型来选择退出方式。安实(2005)通过建立风险资本退出决策的复合模型解释了风险投资如何控制风险投资资金退出时机以及如何选择退出方式的问题。

还有一些学者不仅提出各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以及对其进行利弊分析,还提出了影响退出方式选择的影响因素。Kaplan(2004)搜集了1998―2001年全球145个投资项目,这些项目分别来自不同国家的70家风险投资企业,通过对这些项目的研究他发现各国的风险投资企业在选择退出方式时会综合考虑各个国家的金融体系,因金融体系而有所差异。范柏乃(2006)在其所著的《现代风险投资运行与管理》中指出,经实证研究,风险投资专家认为缺乏完善的法规与政策体系、缺乏健全的资本市场和缺乏有效的中介组织是阻碍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的三大外部因素,提出以企业并购为主渠道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综上所述,国内、外研究学者普遍认为首次上市公开发行(IPO)是现行经济条件下主导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其中,创建二板市场是当前我国主要的退出渠道,当然,还要根据企业的盈利能力及盈利状况、投资周期、现行金融体系、资本市场体系、相关政策法规、有效的中介组织等因素,来选取较为适宜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

三、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的现状与前景

综上研究所述,对于风险投资退出时机的研究,则主要是从退出时机的影响因素、退出时机选择的条件、退出价格、退出成本等方面进行相关研究,而对于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探讨,则是从四中退出方式的利弊分析、收益比较、影响因素、退出环境等方面进行阐述。

可以看出,一方面,未来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应当立足微观角度,广泛搜集风险投资机构的数据,构建合理的数理模型,进行科学严谨的实证分析,提高风险退出机制的可操作性和应用型;另一方面,各学者应当加强对风险投资退出绩效的研究。

参考文献:

[1]Cumming, Jeffery,A Cross-country Comparison of Full and Partial Venture Capital Exits[J].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2003, 27(7): 511-548.

[2]田增瑞,司春林.创业投资收益回收的激励、方式及时机选择[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4,12(6):35-76.

[3]战雪丽,风险投资退出时机和退出方式选择研究[J].中国证券期货,2010,(1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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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风险投资是一个具有高风险和高收益特性的资本运作和资本增值过程。风险投资公司以一定的方式从投资者处筹得资金之后,以权益资本方式投向选定的风险企业,并参与风险企业的经营管理,帮助风险企业成长、实现增值,最后通过一定的方式出售所持的股权,回收投资并获得超额收益。一轮风险资本投资退出以后,该资本将投向被选中的下一个风险企业或风险项目,这样循环往复,不断获取风险资本增值。因此,风险投资也可以理解为一个动态循环的过程。所谓风险投资退出,是指风险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风险投资者认为有必要是时候将风险资本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因而选择一定的方式(公开上市、出售或回购、清算)通过资本市场将风险资本撤出,以求实现资本增值或者降低损失,为介入下一个项目做准备。高收益是通过风险投资成功的退出而实现的,可行的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成功的关键。风险资本家实施风险投资项目退出时必须对退出时机和退出方式进行选择。

2.风险投资项目的退出时机选择应考虑的因素

风险投资项目的退出时机的选择主要受风险企业的增值情况、预期持有成本和预期持有收益、股票市场的行情以及风险资本退出的期限等因素有关。以下主要对这些影响风险投资项目退出时机的因素进行了分析。

2.1 风险企业的增值情况

任何投资都追求资本增值,风险投资的特殊之处就在于它追求超常规的高额资本增值,它是通过风险投资家转让风险企业的股权来实现的。在风险投资正式退出之前,风险投资家必须关注风险企业的价值增值情况,因为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退出,只有当风险企业的价值增值足够大时,风险投资家才有可能获得一个好的“卖出”价格。风险企业股权增值状况是决定风险投资项目退出时机选择的最重要的因素。

风险企业的成长过程充满了不确定性,存在着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因素,风险资本家不可能对风险企业的中长期发展状况有一个确定性的把握。风险资本家将风险资本投人到风险企业后,可以通过向风险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和对风险企业实施运营监控来促进风险企业的成长,动态地掌握风险企业的股权增值状况,以获取风险企业成长信息,适时调险投资项目退出规划。风险投资项目的退出时机不是事先就能够准确地确定的,必须依据投资后的风险企业成长状况适时确定,这样才能选择最佳的时期退出。

2.2 预期持有成本和预期持有收益

所谓的预期持有成本是指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投资期间所发生的直接的成本费用和机会成本之和。预期持有收益是指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投资期间风险企业的价值增值。

风险投资机构在对风险企业投资时,为了降低成本,一般会采用分期投资的方式。风险投资机构应该在每一期投资之前对风险企业的价值以及增值潜力进行评估。一旦发现如果继续对风险企业投资,其预期持有成本大于预期的持有收益的话,就应该考虑选择适当的退出方式退出,以实现风险资本增值的最大化。

2.3 股票市场的行情

风险企业的股份转让价格是以风险企业的价值为基础的,但在某种程度上要受股票市场的行情的影响。当股市处于“牛市”时,股票发行一般供不应求,风险投资在使用首次公开上市退出时可以采用溢价方式发行股票,取得相当可观的资本溢价。如果采用企业并购的方式退出,收购公司也会愿意以较高的价格收购风险企业。相反,当股市处于“熊市”时,新股上市往往无人问津,即使折价发行也很难成功,风险投资获得资本溢价的可能性大大降低。那些愿意并购风险企业的公司也会利用这个“低进”的好机会,压低风险企业股份的价格,以相当便宜的价格收购很好的风险企业。因此,风险投资机构在选择风险资本退出时机时,应尽量选择股票行情较好的时候。

2.4 风险资本的退出期限

风险投资与一般投资相比的一个特殊之处就在于不论该轮风险投资成功与否,它都必须如期变现,从而保证风险投资在时序上和空间上的不断循环。风险投资机构对风险企业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来自具有高风险高收益偏好的投资者。作为风险投资基金主流形式的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的存续期通常为10年。在存续期末,所有的现金和证券都必须在有限合伙人(投资者)和普通合伙人(风险投资家)之间分配,风险投资基金清盘。由于存在风险资本退出的时间限制,因此无论风险企业的价值增值情况如何,风险资本都必须在退出期限之前实现退出。

3.风险投资项目的退出方式选择应考虑的因素

在确定了风险投资项目的退出时机之后,就应该考虑风险投资项目以何种方式退出。风险投资项目退出的方式有四种:风险企业首次公开发行、风险企业并购、风险企业回购、风险企业清算。

风险企业清算是指风险企业在经营期内的经营状况与预计目标相差较大,财务状况恶化,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又无法得到新的融资,风险资本无法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并购或回购从风险企业退出,而对风险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与处分的行为。本文只对风险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企业顺利实现增值的情况下,风险资本应采用何种方式退出进行了研究,认为在进行风险资本的退出方式的选择时应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3.1 风险投资项目的退出价格

所谓风险投资项目的退出价格是指风险投资退出时,风险投资家转让风险企业股份的转让价格。风险投资项目采用不同的退出方式,其退出价格往往不同。

在风险投资项目退出的四种方式中,风险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取得的退出价格往往是最高的,而风险企业并购和回购的退出价格往往不高。首次公开发行的退出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受相关资本市场的影响,其退出价格的制定缺乏灵活性,而且极易受外部市场条件的干扰。而风险企业并购和回购的退出价格是意愿的买方与卖方达成一致的价值,风险企业并购和回购的定价机制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关键在于该企业对于潜在“买家”的吸引力。此外,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而言,风险企业上市后的市场表现也会直接影响风险投资的退出价格。所以,风险投资以ipo方式退出时面临很大的退出价格风险,而以并购和回购方式退出时面临的退出价格风险就小得多。因为企业并购和回购的价格一经确定后,虽然不太可能“冲高”,但也不至于“跳水”。企业并购定价机制更具灵活性的结论是有普遍意义的。

3.2 风险投资项目的退出成本

风险投资项目的退出成本是指风险投资实施退出战略时产生的费用。风险企业首次公开发行的费用非常昂贵。有资料表明,一般地讲,当发行规模超过2500万美元时,发行成本约为发行市值的15%;而当发行规模低于1000万美元时,发行成本将大大超过15%的水平。美国nasdaq的筹资费用占筹资金额的13%-18%,最低不少于30万-50万美元,其中,承销费通常占5%-10%。而风险企业并购和回购的费用则相对较低。

3.3 风险投资项目的退出所需交易时间

风险投资采用首次公开发行退出时,从风险企业准备上市到正式上市之间通常至少需要6个月或更长的时间,而采用并购方式或者回购方式退出时,由于很多并购和回购都是双方私下通过谈判达成的,交易所需时间一般较短,所涉及的部门和手续也相对要少。因此采用并购方式或回购方式退出相对于首次公开上市方式退出来说,操作简单,可以实现一次性全部撤出而没有后顾之优,并且适合各种规模类型的公司。对于处于萌芽阶段规模弱小、风险巨大的高新技术企业,采用并购方式或回购方式退出可能是唯一可行的退出渠道。

3.4 风险投资项目的退出市场容量

所谓退出市场容量是指风险投资退出时,资本市场或产权交易市场对风险投资家拟发行或转让的风险企业股份的吸纳能力。资本市场往往对采用首次公开发行的退出方式有一定的数量限制。事实上,不仅仅是对风险投资支持的首次公开发行有限制,任何资本市场对普通的首次公开发行也有限制,因为一个企业能在资本市场上向公众融资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这些条件因资本市场的定位不同而有所区别,但只有当这些企业达到规定的标准之后方可上市。例如当前的中国,不存在二板市场,主板市场则限制多,主板市场相对于大多数的风险企业来说门槛太高。如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不少于3000万元,股票发行后的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企业有三年以上的营业业绩且连续盈利等等。而风险企业并购和回购是一种非公开的产权转让,它既可以在上市公司间进行,也可以在非上市公司间进行,或者在上市与非上市公司间进行,因此,从理论上讲,产权交易市场对采用企业并购的退出方式没有任何数量限制。

3.5 对风险企业的独立性和风险企业家控制权的影响

风险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不但使风险企业家获得巨额的财富,而且更为重要的是,首次公开发行可以使风险企业家在较大程度上保留对风险企业的控制权,若风险投资采用这种方式退出对风险企业家是一种有效激励,激励他们在企业上市前更好地为该企业创造价值。与之相对,如果风险投资采用企业并购的方式退出则很有可能使风险企业家彻底丧失对该企业的控制权,容易遭到风险企业家和风险企业管理层的反对,也不利于他们在风险投资退出前更好地为企业创造价值。相对于首次公开发行和企业并购这两种退出方式而言,采用风险企业回购方式退出能在最大程度上保持风险企业的独立性以及风险企业家的控制权,避免由于风险资本退出而给风险企业的运营带来很大的影响。同时也给风险企业家很大的激励,使其将自身的利益同风险企业的整体利益联系在一起,更多地从企业的角度出发,为企业的发展前景着想。

4.结论

风险投资的高收益是通过风险投资成功地退出而实现的,可行的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成功的关键。只有风险投资顺利成功的退出才能够使风险投资这一动态过程循环往复,不断获取风险资本增值。风险投资家应该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选择合适的退出时机以及适合风险企业的最优的风险资本退出方式,以实现风险资本的成功退出,获得高额的风险投资收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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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玲,周莉.风险投资退出渠道的比较研究[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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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娜,夏恩君.管理层收购:一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2003,5(5):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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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风险投资风险控制退出时机退出方式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创新性的金融投资工具对经济的巨大推动作用,风险投资退出是因为其关键环节引起了广泛关注。目前,国外关于风险投资退出研究理论的理论体系主要着眼于各种退出方式的比较选择和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相关的研究。国内则主要是介绍和比较各种退出方式的优劣、适用条件以及我国的使用障碍等,对退出的风险控制研究则较少涉及。风险投资存在风险,而风险投资的退出本身也存在风险,这种风险在风险投资的项目选择、风险资本注入企业后的管理、风险投资退出环节均存在。因此,本文从风险投资的项目选择、风险资本注入企业后的管理、风险投资退出时机和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选择四个方面来阐述对风险投资退出的风险控制。

1风险投资退出的风险分类

风险投资退出所面临的风险有来自被投资企业外部的和内部的风险以及风险投资退出方式和退出时机的选择所带来的风险。

(1)来自被投资企业外部的风险有:政策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环境风险等。政策风险主要指政府在指导经济工作时所做的突然性政策转变,这对于一个企业的经营有致命的威胁。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的变动导致投资收益率的变动,从而使投资人的收益受到影响。通货膨胀风险是指当物价上涨时,货币的购买力下降可能给投资人带来的风险。环境风险指企业的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不确定因素,形成的风险。

(2)来自被投资企业的内部风险有:技术风险、管理风险、道德风险等。技术风险是指由于即技术不成熟、不完善给产品开发带来的问题,影响高新技术产品的成功。管理风险指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企业破产、亏损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风险投资家能否成功运作风险资金与管理是否到位密切相关,如果创业者素质差、独断专行,员工无凝聚力、管理松散,必然使管理风险增大。道德风险是指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经营管理者拥有企业投资者所不具有的内部信息(信息不对称)从而牺牲投资人的利益来换取自己的私利。

(3)风险投资退出时机和方式的选择带来的风险。选择何时退出和选择采用什么样的方式退出对风险投资的成功退出非常关键,其中也并存很大风险,无论哪一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投资者的收益受到影响甚至投资失败。

2风险投资退出的风险控制

风险投资中存在着多种风险,一般来说,外部风险属于系统性风险,是风险资本家和风险企业家所无法控制的,风险资本家主要采取尽可能回避的态度。因此,风险投资家主要关注的是来自风险企业的内部风险和退出环节的风险。因此如何控制风险投资退出所面临的利率风险、通胀风险和环境风险等所有企业经营所必须面对风险,在此不予分析。由于选择风险投资项目和投资后对企业管理对于风险投资的退出非常关键,直接影响退出绩效。本文并非单纯分析退出这一个环节的风险控制,而是从选择风险投资项目、投资后对企业的监督指导和管理、风险投资退出时机和退出方式的选择四个方面来分析风险投资退出的风险控制。

2.1风险投资项目时的风险控制

选择什么样的项目进行投资是风险投资操作的首要问题,也是整个风险投资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它直接关系到风险投资是否能顺利退出。风险投资家在选取项目时要对项目做具体的、长远的分析。风险资本家在分析某个投资建议是否可行时应该从管理者、市场和技术三个方面考虑。风险资本家应从各个角度去考察企业领导者是否在他从事的领域里具有敏锐的洞察力,是否掌握市场全貌并懂得如何去开拓市场,是否懂得利用各种手段去筹措资金,是否有将自己的技术设想变为现实的能力,是否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是否能组建一个由具有各方面专长的人才组成的相辅相成的管理层。风险资本家还应该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对市场的认识,分析判断待投资项目和技术的市场前景。该项技术能否形成产品并有广阔的市场。

2.2投资后对企业监督指导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

投资项目确定后,根据协议,风险投资家就要为风险企业注入必要的资金,支持风险企业的发展。一般在这一阶段,风险投资家对风险企业不仅仅只是不断地注入资金,满足其发展的资金需求,而是要完全地参与到风险企业的发展中去,参与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因为,对于风险企业,其创建者多是一些技术专家,相比来说,企业的经营管理是他们的弱项,他们一般都缺乏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而风险投资家正好和风险企业家形成了互补,他们拥有市场研究、生产规划、经营战略、财务法律方面的优势,并且在社会上有广泛的信息与关系网络,可为风险企业提供各种咨询和服务,帮助企业规范管理。因此,风险投资的资金投入阶段,是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阶段,风险投资家必须要全面的融入到风险企业中去,利用自己在管理、财务方面的专长,使企业有更好的发展,为其风险投资的顺利退出奠定基础。

2.3选择风险投资退出时机的风险控制

从理论上看,风险投资的最佳退出时机应为收益最大化的那一点,但由于在退出中涉及到诸多复杂因素,如政策、市场和法律等的影响和干扰,实际退出时机与理论的最佳退出时机之间存在一定偏差。下面从企业的产业周期、企业股权价值和退出方式这三个方面分析风险投资家应如何选择退出时机来控制退出风险。

(1)从企业的产业周期看,普遍认为风险投资应该在被投资企业的“成熟期”退出。而针对一些由于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在成长期就破产的企业和发展一般的企业应该尽早退出;针对那些发展到成长期后期,由于技术替代以及改进等使得竞争加剧,盈利降低的投资项目也应该在竞争对手产品入市前尽早退出以获取高回报、早回报。针对少数闯过技术风险与市场风险的在成熟期的前期发展成为中型企业,在符合正式股票上市标准时,可上市退出以便获取高额回报。

(2)风险投资家根据企业股权价值决定退出时机。当风险企业的财务状况存在严重问题时,如计算出的股权持有价值小于零时,风险投资家应立即退出。如果市场中出现某一项目给风险投资家带来的股权持有价值大于现有项目的股权价值,风险投资家就应果断实施退出,撤出资金进入下一个风险投资项目。

(3)最佳退出时机与适宜的退出方式相配合,才能达到最佳效果。采用何种方式退出往往与当时的金融环境有关。若金融环境良好,风险投资家一般优先考虑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方式退出。那么在企业符合上市标准后,可以获得最大收益时应选择退出。在行业和经济衰退时期,并购活动增加,信息不对称程度高。这个时期对于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退出并不有利,对于收购有利。若风险投资采用出售方式退出,风险企业的出售应该选在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的现值比企业的市场价值高才时,这时风险企业获得的利润最大,最有利于风险投资者的投资利益。

综上所述,风险投资退出时机的选择受到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所处的金融环境,风险投资家和被投资企业的预期收益等各方面的影响,因此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选择时机退出。

2.4选择退出方式时的风险控制

风险投资家在进行风险投资时总是希望通过投入最少的资本,获得最大的资本收益,而高收益也意味着高风险。因此慎重选择风险退出方式是控制风险投资退出风险中及其关键的一步。各种退出方式中,公开发行上市的回收倍数最高,其次是股份回购,再次是收购,最后是清算。然而,现实中最优先考虑的并非一定是公开发行上市,最后考虑的也并非都是清算。为使投资风险降低,风险投资家在选择时,需综合考虑各方因素,主要有:

(1)风险企业自身经营状况。风险企业经营状况较差,或者行业不景气时,必然要采取清算退出。当经营状况较好,达到预期目标时,采用股权转让方式。其中,能否采用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退出,还要看企业财务数据是否达到上市要求,企业家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上市的各种费用。能否采取出售和回购,还要分别看企业家能否找到合适的接收方,以及风险企业家的购买能力。

(2)风险投资家的偏好。希望减少退出的复杂程度和花费,实现资本一次性迅速退出的投资者,可以选择出售或者回购作为退出方式。而愿意承担上市复杂的手续、高昂的费用、不能一次退出但是希望得到最高回报的投资者,可以选择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退出。

(3)经济金融环境。如果资本市场不完善,或是资本市场活跃度不够,风险资本家在考虑退出时,就要谨慎选择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方式。产权市场的混乱也会给采用股权转让方式实现退出的企业造成很大阻碍。风险资本家在选择时,需要考虑经济金融的综合环境。

作为风险投资家,在决定退出投资时,应根据风险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当时的外部环境,灵活地选择退出方式,规避由于退出方式选择不当带来的投资风险。

3结语

风险投资的退出对于整个投资环节非常重要,风险投资退出风险的控制也尤为关键。目前关于风险投资退出风险的控制方面的研究还不够完善,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时间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去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刘曼红.创新与金融[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2刘辉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选择[J].经济师,2004(1)

3谢科范,杨青.风险投资管理[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

4杨敏.风险投资的风险分析与控制[J].思想战线,2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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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健全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也被称作创业投资),是指通过一定的机构和方式向各类机构和个人筹集风险资本,然后将其投入到具有高风险和高潜在收益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并以一定的方式参与所投资风险企业的管理,期望通过实现项目的高成长率并最终通过出售股权等方式获取高额预期收益的一种投资行为。在风险投资的运作过程中,风险投资的退出具有重要意义。风险投资能否顺利的退出,关系到风险投资企业能否收回资本,使资本得以循环的流动,从而实现投资升值退出再投资再升值这样一个风险投资的良性循环的过程。

一、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由于其风险资本的来源不同,并且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也不一样,因而风险投资退出的方式也不尽相同。目前,世界上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主要有四种:

(一)首次公开上市退出(IPO)

首次公开上市退出是指通过风险企业挂牌上市使风险资本退出。首次公开上市可以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采用首次公开上市这种退出方式,对于风险企业而言,不仅可以保持风险企业的独立性,而且还可以获得在证券市场上持续融资的渠道。而对于风险资本家来说,则可以获得非常高的投资回报。根据美国的调查资料显示,有三分之一的风险企业选择通过股票公开上市退出,最高投资回报率达700%左右。因此,首次公开上市退出被认为是最佳的退出方式。但是首次公开上市退出方式受到资本市场成熟度的限制比较大,我国目前大多数风险投资中中小企业就不符合我国公司上市的相关要求。

(二)并购退出

并购退出是指通过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风险企业从而使风险资本退出。由于股票上市及股票升值需要一定的时间,或者风险企业难以达到首次公开上市的标准,许多风险资本家就会采用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投资。虽然并购的收益不及首次公开上市,但是风险资金能够很快从所投资的风险企业中退出,进入下一轮投资。因此并购也是风险资本退出的重要方式。特别是近年来与国际新一轮兼并相对应,采用并购方式退出的风险资本正在逐年增加。从事风险企业并购的主体有两大类:一类是一般的公司,另一类是其他风险投资公司。

(三)回购退出

回购退出是指通过风险企业家或风险企业的管理层购回风险资本家手中的股份,使风险资本退出。就其实质来说,回购退出方式也属于并购的一种,只不过收购的行为人是风险企业的内部人员。回购的最大优点是风险企业被完整的保存下来了,风险企业家可以掌握更多的主动权和决策权,因此回购对风险企业更为有利。

(四)清算退出

清算退出是针对投资失败项目的一种退出方式。风险投资是一种风险很高的投资行为,失败率相当高。据统计,美国由风险投资支持的风险企业大约有20%~30%完全失败,60%左右受到挫折,只有5%~10%的风险企业可以获得成功。对于风险资本家来说,一旦所投资的风险企业经营失败,就不得不采用此种方式退出。尽管采用清算退出损失是不可避免的(一般只能收回原投资的64%),但是毕竟还能收回一部分投资,以用于下一个投资循环。因此,清算退出虽然是迫不得已,但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清算有三种方式:解散清算、自然清算和破产清算。

二、影响我国风险投资推出机制的因素分析

影响我国风险投资推出机制的因素具体有以下几种:

(一)金融体系

金融体系可以分为两大类:以证券市场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和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例如美国就是典型的以证券市场为主导的金融体系的国家。人们普遍认为美国的风险投资之所以在全球最成功、最发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美国有着成熟完善的证券市场,特别是有二板市场——NASDAQ市场,为风险投资的退出创造了条件。在证券市场上,风险企业家通过首次公开上市可以重新从风险资本家手中获得公司控制权,从而对风险企业家形成激励;同时,风险资本家通过首次公开上市既可以实现收益,也可以树立自己良好的形象和声誉。目前,我国的金融体系还不适合风险投资的进一步发展,必须结合国内实际与国外经验,建立符合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金融体系,才能有效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二)风险企业的未来收益现值

一般来说,只有当风险企业的未来收益现值超过该退出方式的成本时,采用这种方式退出才是可行的。即如果风险资本家倾向于用首次公开上市方式退出,则风险企业的未来收益现值必须超过证券市场的成本才可行,否则只能采用其他退出方式。

(三)风险企业的控制权

采用首次公开上市退出,将使风险资本家所拥有的股份稀释控制权削弱,相应的风险企业家就获得了更多的控制权;而并购、购等退出方式则不利于风险企业家实行对企业的控制权,容易引起风险企业家与风险资本家之间的利益冲突。

(四)新的股权购买者解决信息不对称的能力

风险投资退出时,内部投资者(股权出售者)与外部投资者(新的风险资本股权购买者)之间存在比较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表现为内部投资者拥有风险企业比较真实的信息,而新的股权购买者对风险企业信息的获取则依赖于风险企业的信息披露。因此新的股权买者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能力将影响风险资本家退出方式的选择。对于股权出售者来说,总是愿意选择股权购买者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较困难的退出方式。

(五)经济景气程度

风险资本家会随着经济景气程度的不同选择不同的退出方式,当经济处于繁荣时期,市场上资金充裕,投资者信心增强,风险资本家选择首次公开上市退出方式的比例增大,成功率也高;而处于不景气状况时,风险资本家选择其他方式退出的比例增大,首次公开上市退出方式的比例则下降。

三、如何健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

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通过产权交易来实现的。从国外风险投资的运营机制和发展过程的经验教训分析来看,发达的产权交易市场是风险投资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备条件。通过产权交易,风险投资资本才能形成正常的资本增值和循环发展。

目前,我国首先应该建立可行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重要步骤是建立产权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形式有分散的个别交易和市场集中交易两种形式。分散的个别交易常见于大企业对新创企业的收购及新创企业经营失败破产清算等。市场集中制交易是建立第二板块证券交易市场,将达不到主板市场上市指标要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集中在此进行交易。也可在有条件的地方试行“产权证券化”或“金融证券化”,推进产权交易由实物的产权交易形式向证券化产权交易形式转化,以促进交易效率提高。

一般来说,风险企业发展越成功,风险资本的退出方式就越多,退出过程就越迅速,退出时的增值程度就越高。成功的风险企业往往大多通过IPO等增值程度较高的方式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不太成功的风险企业则比较多地借助于回购等增值程度较低的方式来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在证券市场尚未发展到一定阶段,风险投资的退出,选择收购兼并似乎更符合实际。我国的资本市场主要以银行为主,证券市场的发展只有十几年的历史,市场行为尚不成熟。鉴于此,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从长期目标来看,应建立真正意义上二板市场,实现IPO退出,近期应完善证券市场,建立兼并与收购、买壳或借壳上市、海外上市、公司清理等多种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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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不对称对退出过程的影响

(一)风险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的信息不对称对退出过程的影响。风险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是否了解,是产生这种影响的主要体现。在投资之前,风险投资者都会与风险投资家签订协议,其中一般都会有签订投资原则、投资领域、投资阶段等条款。虽然有条款约束,但是风险投资者想要准确知晓风险投资家是否逾越协议规定投资,务必还要花费监督成本。所以,如果投资失败了,而风险投资者监督力度也不够,那么事后投资者就会很被动,不知到底是项目本身的问题还是其他问题,比如风险投资家疏于管理,抑或是风险投资家的其他原因。风险投资家在退出时筹集资金是否顺利,并且消耗最低的成本,声誉是关键。当市场能对其声誉做出正面反映,那么激励作用将与风险投资家对声誉的重视程度成正比。但是,由于年轻的风险投资家经验上有所欠缺,声誉也可能导致短期行为。为了尽快建立良好的声誉,能在下一轮风险投资基金发起时筹集到更多的资金,部分年轻的风险投资家可能采取冒进的方式,在企业的运作尚未稳固之时便将企业上市。企业被市场接受,能在很大程度上证明投资该企业的风险投资家的能力。但在此时退出,风险企业的培育时间实际上是非常短的,而且其也不会被大多数民众所接受,结果便是退出时将打一个大大的折扣。如果真是较早退出,那么风险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关系也会变得很微妙,所以,风险投资家又不会以牺牲声誉的代价而早早的退出。风险资金的供给和需求是风险投资家退出时间的决定性因素。

(二)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家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对退出过程的影响。风险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和风险基金的生命周期会产生问题。退出与否与企业自身的状况是息息相关的,企业资金链正常、稳定,其退出的压力就小;当企业的经营不善或者资金链环节出现问题时,尽快解决资金问题便成了当务之急,而其对于怎样退出考虑甚少。风险企业往往处于技术创新的前沿,一个新产品从研制、开发到试生产、批量生产,周期一般很长,其创新前景和市场前景的不确定性比较大,增加了风险企业的风险因素,强化了其收益的不确定性。从收益和成本的角度看,风险企业的边际收益和成本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风险投资的退出时间。对于风险投资家而言,持有风险企业的收益来自于风险投资家服务企业的增值,这些服务行为包括改良公司的管理、提供专业的服务亦或是是合同更趋于完善,而持有成本包括管理费用和为克服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监督费用以及资金的机会成本。当边际持有成本大于边际持有收益时,当企业价值增值的量越来越少而监督成本加大时,那么,退出僵尸风险投资家的唯一选择。然而,信息不对称是从一开始便存在的,在风险投资家投资之前或许就已经存在,那时候关于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的信息有所欠缺,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所掌握的信息便会更丰富,在退出时机的选择上也会重新界定。通过回购股权可以消除信息不对称,但创业企业的压力也较大,它需要大量的现金来收购风险投资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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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风险投资一词来源于英文VentureCapital,又称创业投资、风险资本,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或专业投资人员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把资金投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并以其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信息网络辅助企业经营以获取资本增值的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本质上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这就要求风险投资家要在一定时间以一定的方式结束对风险企业的投资与管理,收回现金或有流动性的证券,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利润。风险投资的循环方式是将回收的已经增值的资本再投入到新的风险企业中去,在不断的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过程中实现增值,不断发展壮大,因此在投资的风险企业成功后将风险资本变现至关重要。

退出机制正是风险投资变现的机制,是风险资本的加速器和放大器,是为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流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没有退出机制,风险投资就难以发展;退出机制不健全,风险投资的发展也就不迅速。因此,我们说退出策略是风险投资运作过程的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体现在退出的成功与否。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否有效,风险投资能否达到最终目的的关键所在,并且退出机制与风险投资可以相互促进,互相强化,退出机制对于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风险投资几种主要退出方式的分析与比较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PublicOffering,简称“IPO”),是指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助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的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风险投资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使得许许多多的风险投资家和创业家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在二板市场最发达的美国,那斯纳克(NASDAQ)市场使这种白手起家的创业神话一再上演:较早的有计算机硬软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和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类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也使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回购和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

公开上市有其固有的优点,它不仅为风险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退出路径,而且还为风险企业筹集资金以增强其流动性开通了渠道。大多数的风险企业会选择在企业发展成熟阶段的后期上市。这个时期的风险企业正处于发展扩张的阶段,如果仅依靠企业自身的积累和风险资本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通过股票上市,风险企业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同时,也有利于分担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提高风险企业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形象。

俗话说有利就后有弊:上市公司经营透明度的不断提高使得企业自主性逐步下降;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开上市将耗费公司的大量精力和财力,不适合规模较小的公司采用。同时,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需要承担企业能否成功上市的风险。通常为了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维持市场的秩序,证券管理部门、证券市场都会规定创始人股权需按一定的条件并在一定的时限后才能出售,这就使得发起人的投资不可能立即收回,也就拖延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时间。高科技企业作为小盘股,流动性差,其未来股价的波动较大,创业投资不能在股份上市的同时变现,无疑增加了投资风险。

在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设完整的二板市场。虽然2004年5月,作为向创业板过渡的中国中小企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但是它并没有改变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现状,目前看来其所起的作用不大,仍处于在实践中摸索的阶段。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合适的二板市场能够让风险企业上市融资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板市场,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实际上,我国目前已有数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如1999年,搜狐、网易在NASDAQ市场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为中国风险企业在海外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鉴。2003年底,纳斯达克(NASDAQ)的大门再次向中国企业敞开。2004年通过发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显较2003年增多,中芯国际、盛大网络、掌上灵通、51job等十几个企业海外上市为其身后的创投机构实现获利退出创造了条件。

2.2股份回购

如果风险企业在渡过了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已经成长为一个有发展潜力的中型企业后,仍然达不到公开上市的条件,它们一般会选择股权回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股份回购一般包括两种回购方式:创业者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和风险企业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前者是通过买股期权的形式来实现的,是在引入风险投资签订投资协议时,由创业家或风险企业给予风险投资家一项选择权,他可以在今后某一时间要求创业家或风险企业按照预先商定的形式和股票价格购买他手中的股票;后者则是通过卖股股权的形式来实现的,即是给予创业家或风险企业一项选择权,让其在今后某一时间以相同或类似的形式及股票价格购买风险投资家手中的股票。在股权回购时到底是采用买股期权或是卖股股权来进行,这主要看风险企业对风险投资吸引力的大小而定。如果风险企业是一家受到许多风险投资公司普遍看好的公司,则可能会采用买股期权;如果是风险企业急需引入风险投资,则可能会采用卖股期权。绝大多数股权回购是采用卖股期权进行回购的。一般而言,在风险投资投入时投资双方就已签订好关于股份回购的协议,包括回购条件、回购价格和回购时间等。

股份回购对于大多数风险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备用的退出方法。当风险企业不是很成功的时候,为了保证已投入资本的安全,便可采用此种方式退出。由于企业回购对投资双方来说都有一定的诱惑力,所以风险企业从风险投资家手中回购股权的方式发展得很快。在美国,从企业数目来看,风险企业回购已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主要的途径之一。虽然我国目前以此种方式退出的案例并不多,但是从发展趋势看,股份回购应该是未来我国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一种现实选择。

2.3兼并与收购

兼并与收购(MergeandAcquisition,M&A)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是风险投资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其中兼并是指由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他一家或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而实力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收购和“二期收购”。一般收购,是指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将风险企业完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创业者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将完全丧失独立性。不过,对于困境中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来说,卖断产权也不失为一条出路。如1998年鄂武商以350万元整体收购武汉顺太有限公司,解决了武汉顺太有限公司因缺乏资金无法对其专利产品进行规模生产的难题。而“二期收购”则是指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卖给另一家风险公司,由其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创业者并不退出风险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在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购约占23%,二期收购约占9%,两项合计占31%,但收益率仅为IPO的1/5。

无论采用那种方式并购,时机选择非常重要。时机选择适宜,风险投资就能获得较大的收益。一般风险企业应该选择在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的现值比企业的市场价值高时把公司出售。这时风险投资公司可以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由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编纂的《2003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以股权转让为主。通过对风险投资退出项目的调查分析,在2003年190家样本公司中有38家风险投资机构的64个项目得到全部或部分的退出;62个提供了退出方式的信息,其中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有51个项目,占到了82%;以其他退出方式退出的项目相对较少,比例都在10%以下。

2005年4月,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现状调查分析报告》表明,2004年中国风险投资延续了2003年以来的回暖趋势,投资更为活跃,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在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本次调查回收的有效问卷,有36份问卷提供了退出项目方式的信息,统计结果显示,调查范围的风险投资机构近3年共123个退出项目中,有49个项目以国内企业收购的方式退出,占退出项目比例的40%。由此可见,收购兼并依然是国内风险资本退出的主渠道。

股权并购在我国如此盛行,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由于股票上市及升值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兼并收购的退出方式可以立即收回投资,使得风险投资者能够快速、完全地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因此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由于并非所有企业都能符合上市的条件,而且风险投资本身具有高风险性,这就使得一些风险投资者在权衡各种利弊得失后毅然选择并购方式来实现其风险资本的退出。

2.4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虽然以清算方式退出一般会带来部分损失,但也是明智之举的,因为投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据统计,美国由创业资本所支持的企业,有20%~30%完全失败,约60%受到挫折,只有5%~10%的创业企业可以获得成功。当某一项目面临失败或缺少足够的成长性时,风险投资家应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果断地抽出资金,转向投入预期回报更高的标的之中,寻求更好的获利机会。在很多时候采用清算公司的方法虽是迫不得已,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

3结语

从上文对每种退出渠道的分析可以看出,每一种退出渠道都各有其优劣:发行股票上市是投资回报率最高的方式,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是投资收回最迅速的方法,股份回购作为一种备用手段是风险投资能够收回的一个基本保障,而破产清算则是及时减小并停止投资损失的最有效的方法。因此,不能绝对地去评判某种退出渠道的适合与不适合。作为风险投资公司,在决定退出投资时,应根据风险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当时的外部环境,灵活地选择退出方式。

目前,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活动还不是十分活跃,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和不畅通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亚新生事物,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去发展去完善。同时,风险投资机构在考虑退出方案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自己的目标,结合中国的实际法律和监管环境,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设计并执行相应的退出方案。

参考文献

1邱艳.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5(7)

2刘曼红.风险投资:创新与金融[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3魏梦雪.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比较[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6(03)

4王琳琳.我国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的国际借鉴及其现实选择[J]北方经贸,2006(01)

篇12

2风险投资几种主要退出方式的分析与比较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PublicOffering,简称“IPO”),是指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助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的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风险投资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使得许许多多的风险投资家和创业家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在二板市场最发达的美国,那斯纳克(NASDAQ)市场使这种白手起家的创业神话一再上演:较早的有计算机硬软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和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类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也使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回购和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

公开上市有其固有的优点,它不仅为风险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退出路径,而且还为风险企业筹集资金以增强其流动性开通了渠道。大多数的风险企业会选择在企业发展成熟阶段的后期上市。这个时期的风险企业正处于发展扩张的阶段,如果仅依靠企业自身的积累和风险资本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通过股票上市,风险企业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同时,也有利于分担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提高风险企业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形象。

俗话说有利就后有弊:上市公司经营透明度的不断提高使得企业自主性逐步下降;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开上市将耗费公司的大量精力和财力,不适合规模较小的公司采用。同时,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需要承担企业能否成功上市的风险。通常为了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维持市场的秩序,证券管理部门、证券市场都会规定创始人股权需按一定的条件并在一定的时限后才能出售,这就使得发起人的投资不可能立即收回,也就拖延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时间。高科技企业作为小盘股,流动性差,其未来股价的波动较大,创业投资不能在股份上市的同时变现,无疑增加了投资风险。

在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设完整的二板市场。虽然2004年5月,作为向创业板过渡的中国中小企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但是它并没有改变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现状,目前看来其所起的作用不大,仍处于在实践中摸索的阶段。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合适的二板市场能够让风险企业上市融资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板市场,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实际上,我国目前已有数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如1999年,搜狐、网易在NASDAQ市场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为中国风险企业在海外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鉴。2003年底,纳斯达克(NASDAQ)的大门再次向中国企业敞开。2004年通过发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显较2003年增多,中芯国际、盛大网络、掌上灵通、51job等十几个企业海外上市为其身后的创投机构实现获利退出创造了条件。

2.2股份回购

如果风险企业在渡过了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已经成长为一个有发展潜力的中型企业后,仍然达不到公开上市的条件,它们一般会选择股权回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股份回购一般包括两种回购方式:创业者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和风险企业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前者是通过买股期权的形式来实现的,是在引入风险投资签订投资协议时,由创业家或风险企业给予风险投资家一项选择权,他可以在今后某一时间要求创业家或风险企业按照预先商定的形式和股票价格购买他手中的股票;后者则是通过卖股股权的形式来实现的,即是给予创业家或风险企业一项选择权,让其在今后某一时间以相同或类似的形式及股票价格购买风险投资家手中的股票。在股权回购时到底是采用买股期权或是卖股股权来进行,这主要看风险企业对风险投资吸引力的大小而定。如果风险企业是一家受到许多风险投资公司普遍看好的公司,则可能会采用买股期权;如果是风险企业急需引入风险投资,则可能会采用卖股期权。绝大多数股权回购是采用卖股期权进行回购的。一般而言,在风险投资投入时投资双方就已签订好关于股份回购的协议,包括回购条件、回购价格和回购时间等。

股份回购对于大多数风险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备用的退出方法。当风险企业不是很成功的时候,为了保证已投入资本的安全,便可采用此种方式退出。由于企业回购对投资双方来说都有一定的诱惑力,所以风险企业从风险投资家手中回购股权的方式发展得很快。在美国,从企业数目来看,风险企业回购已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主要的途径之一。虽然我国目前以此种方式退出的案例并不多,但是从发展趋势看,股份回购应该是未来我国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一种现实选择。

2.3兼并与收购

兼并与收购(MergeandAcquisition,M&A)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是风险投资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其中兼并是指由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他一家或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而实力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收购和“二期收购”。一般收购,是指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将风险企业完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创业者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将完全丧失独立性。不过,对于困境中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来说,卖断产权也不失为一条出路。如1998年鄂武商以350万元整体收购武汉顺太有限公司,解决了武汉顺太有限公司因缺乏资金无法对其专利产品进行规模生产的难题。而“二期收购”则是指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卖给另一家风险公司,由其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创业者并不退出风险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在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购约占23%,二期收购约占9%,两项合计占31%,但收益率仅为IPO的1/5。

无论采用那种方式并购,时机选择非常重要。时机选择适宜,风险投资就能获得较大的收益。一般风险企业应该选择在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的现值比企业的市场价值高时把公司出售。这时风险投资公司可以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由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编纂的《2003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以股权转让为主。通过对风险投资退出项目的调查分析,在2003年190家样本公司中有38家风险投资机构的64个项目得到全部或部分的退出;62个提供了退出方式的信息,其中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有51个项目,占到了82%;以其他退出方式退出的项目相对较少,比例都在10%以下。

2005年4月,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现状调查分析报告》表明,2004年中国风险投资延续了2003年以来的回暖趋势,投资更为活跃,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在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本次调查回收的有效问卷,有36份问卷提供了退出项目方式的信息,统计结果显示,调查范围的风险投资机构近3年共123个退出项目中,有49个项目以国内企业收购的方式退出,占退出项目比例的40%。由此可见,收购兼并依然是国内风险资本退出的主渠道。

股权并购在我国如此盛行,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由于股票上市及升值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兼并收购的退出方式可以立即收回投资,使得风险投资者能够快速、完全地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因此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由于并非所有企业都能符合上市的条件,而且风险投资本身具有高风险性,这就使得一些风险投资者在权衡各种利弊得失后毅然选择并购方式来实现其风险资本的退出。

2.4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虽然以清算方式退出一般会带来部分损失,但也是明智之举的,因为投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据统计,美国由创业资本所支持的企业,有20%~30%完全失败,约60%受到挫折,只有5%~10%的创业企业可以获得成功。当某一项目面临失败或缺少足够的成长性时,风险投资家应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果断地抽出资金,转向投入预期回报更高的标的之中,寻求更好的获利机会。在很多时候采用清算公司的方法虽是迫不得已,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

3结语

从上文对每种退出渠道的分析可以看出,每一种退出渠道都各有其优劣:发行股票上市是投资回报率最高的方式,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是投资收回最迅速的方法,股份回购作为一种备用手段是风险投资能够收回的一个基本保障,而破产清算则是及时减小并停止投资损失的最有效的方法。因此,不能绝对地去评判某种退出渠道的适合与不适合。作为风险投资公司,在决定退出投资时,应根据风险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当时的外部环境,灵活地选择退出方式。

目前,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活动还不是十分活跃,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和不畅通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亚新生事物,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去发展去完善。同时,风险投资机构在考虑退出方案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自己的目标,结合中国的实际法律和监管环境,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设计并执行相应的退出方案。

摘要: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运作过程的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否完善有效,退出方式的选择是否适当,是决定风险投资能否获得成功的关键所在。就风险投资几种主要的退出方式进行了相关的分析与比较。

关键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退出机制

参考文献

1邱艳.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5(7)

2刘曼红.风险投资:创新与金融[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3魏梦雪.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比较[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6(03)

4王琳琳.我国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的国际借鉴及其现实选择[J]北方经贸,2006(01)

篇13

风险投资本质上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这就要求风险投资家要在一定时间以一定的方式结束对风险企业的投资与管理,收回现金或有流动性的证券,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利润。风险投资的循环方式是将回收的已经增值的资本再投入到新的风险企业中去,在不断的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过程中实现增值,不断发展壮大,因此在投资的风险企业成功后将风险资本变现至关重要。

退出机制正是风险投资变现的机制,是风险资本的加速器和放大器,是为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流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没有退出机制,风险投资就难以发展;退出机制不健全,风险投资的发展也就不迅速。因此,我们说退出策略是风险投资运作过程的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体现在退出的成功与否。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否有效,风险投资能否达到最终目的的关键所在,并且退出机制与风险投资可以相互促进,互相强化,退出机制对于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风险投资几种主要退出方式的分析与比较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PublicOffering,简称“IPO”),是指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助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的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风险投资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使得许许多多的风险投资家和创业家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在二板市场最发达的美国,那斯纳克(NASDAQ)市场使这种白手起家的创业神话一再上演:较早的有计算机硬软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和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类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也使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回购和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

公开上市有其固有的优点,它不仅为风险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退出路径,而且还为风险企业筹集资金以增强其流动性开通了渠道。大多数的风险企业会选择在企业发展成熟阶段的后期上市。这个时期的风险企业正处于发展扩张的阶段,如果仅依靠企业自身的积累和风险资本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通过股票上市,风险企业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同时,也有利于分担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提高风险企业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形象。

俗话说有利就后有弊:上市公司经营透明度的不断提高使得企业自主性逐步下降;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开上市将耗费公司的大量精力和财力,不适合规模较小的公司采用。同时,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需要承担企业能否成功上市的风险。通常为了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维持市场的秩序,证券管理部门、证券市场都会规定创始人股权需按一定的条件并在一定的时限后才能出售,这就使得发起人的投资不可能立即收回,也就拖延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时间。高科技企业作为小盘股,流动性差,其未来股价的波动较大,创业投资不能在股份上市的同时变现,无疑增加了投资风险。

在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设完整的二板市场。虽然2004年5月,作为向创业板过渡的中国中小企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但是它并没有改变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现状,目前看来其所起的作用不大,仍处于在实践中摸索的阶段。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合适的二板市场能够让风险企业上市融资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板市场,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实际上,我国目前已有数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如1999年,搜狐、网易在NASDAQ市场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为中国风险企业在海外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鉴。2003年底,纳斯达克(NASDAQ)的大门再次向中国企业敞开。2004年通过发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显较2003年增多,中芯国际、盛大网络、掌上灵通、51job等十几个企业海外上市为其身后的创投机构实现获利退出创造了条件。

2.2股份回购

如果风险企业在渡过了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已经成长为一个有发展潜力的中型企业后,仍然达不到公开上市的条件,它们一般会选择股权回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股份回购一般包括两种回购方式:创业者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和风险企业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前者是通过买股期权的形式来实现的,是在引入风险投资签订投资协议时,由创业家或风险企业给予风险投资家一项选择权,他可以在今后某一时间要求创业家或风险企业按照预先商定的形式和股票价格购买他手中的股票;后者则是通过卖股股权的形式来实现的,即是给予创业家或风险企业一项选择权,让其在今后某一时间以相同或类似的形式及股票价格购买风险投资家手中的股票。在股权回购时到底是采用买股期权或是卖股股权来进行,这主要看风险企业对风险投资吸引力的大小而定。如果风险企业是一家受到许多风险投资公司普遍看好的公司,则可能会采用买股期权;如果是风险企业急需引入风险投资,则可能会采用卖股期权。绝大多数股权回购是采用卖股期权进行回购的。一般而言,在风险投资投入时投资双方就已签订好关于股份回购的协议,包括回购条件、回购价格和回购时间等。

股份回购对于大多数风险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备用的退出方法。当风险企业不是很成功的时候,为了保证已投入资本的安全,便可采用此种方式退出。由于企业回购对投资双方来说都有一定的诱惑力,所以风险企业从风险投资家手中回购股权的方式发展得很快。在美国,从企业数目来看,风险企业回购已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主要的途径之一。虽然我国目前以此种方式退出的案例并不多,但是从发展趋势看,股份回购应该是未来我国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一种现实选择。

2.3兼并与收购

兼并与收购(MergeandAcquisition,M&A)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是风险投资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其中兼并是指由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他一家或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而实力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收购和“二期收购”。一般收购,是指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将风险企业完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创业者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将完全丧失独立性。不过,对于困境中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来说,卖断产权也不失为一条出路。如1998年鄂武商以350万元整体收购武汉顺太有限公司,解决了武汉顺太有限公司因缺乏资金无法对其专利产品进行规模生产的难题。而“二期收购”则是指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卖给另一家风险公司,由其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创业者并不退出风险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在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购约占23%,二期收购约占9%,两项合计占31%,但收益率仅为IPO的1/5。

无论采用那种方式并购,时机选择非常重要。时机选择适宜,风险投资就能获得较大的收益。一般风险企业应该选择在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的现值比企业的市场价值高时把公司出售。这时风险投资公司可以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由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编纂的《2003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以股权转让为主。通过对风险投资退出项目的调查分析,在2003年190家样本公司中有38家风险投资机构的64个项目得到全部或部分的退出;62个提供了退出方式的信息,其中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有51个项目,占到了82%;以其他退出方式退出的项目相对较少,比例都在10%以下。

2005年4月,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现状调查分析报告》表明,2004年中国风险投资延续了2003年以来的回暖趋势,投资更为活跃,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在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本次调查回收的有效问卷,有36份问卷提供了退出项目方式的信息,统计结果显示,调查范围的风险投资机构近3年共123个退出项目中,有49个项目以国内企业收购的方式退出,占退出项目比例的40%。由此可见,收购兼并依然是国内风险资本退出的主渠道。

股权并购在我国如此盛行,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由于股票上市及升值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兼并收购的退出方式可以立即收回投资,使得风险投资者能够快速、完全地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因此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由于并非所有企业都能符合上市的条件,而且风险投资本身具有高风险性,这就使得一些风险投资者在权衡各种利弊得失后毅然选择并购方式来实现其风险资本的退出。

2.4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虽然以清算方式退出一般会带来部分损失,但也是明智之举的,因为投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据统计,美国由创业资本所支持的企业,有20%~30%完全失败,约60%受到挫折,只有5%~10%的创业企业可以获得成功。当某一项目面临失败或缺少足够的成长性时,风险投资家应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果断地抽出资金,转向投入预期回报更高的标的之中,寻求更好的获利机会。在很多时候采用清算公司的方法虽是迫不得已,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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