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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小城镇建设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3 15: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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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作者简介:赵莹,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经济学博士;

作者简介:李宝轩,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

新型城镇化是以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为主动力,强调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注重城乡一体化、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1]新型城镇化的根本是现实人的城镇化,但从人口结构看,我国农村人口占比较大,单纯依赖城市吸纳农村转移人口来缩小城市和农村发展差距的难度较大,新型城镇化目标也难以真正实现。[2]只有充分发挥小城镇的重要作用,城乡间才更容易形成一种平衡关系。因此,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建设是实现城乡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重点中心镇建设质量不高,以“点”带“面”示范效应不强

首先,小城镇的区域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较大。从全国范围看,重点中心镇布点呈现西部稀疏、中部居中、东部密集的态势。具体看也就是重点中心镇集中分布在少数相对发达地区。如,从东部地区看,大量综合实力较强的重点中心镇集中在京津沪近郊、河北中南平原地区、珠三角内圈层与西部地区、苏南和浙东北地区,部分地区的中心镇还呈现“临轴”集聚的特点,少数地区甚至出现中心镇轮廓线相接现象。比较而言,京津沪远郊、环京津贫困带、珠三角外圈层、苏北和浙西南地区重点中心镇密度则明显较低,发展也严重滞后于发达地区。这种非均衡发展状况带来的直接后果是特定区域间重点中心镇总体生产力水平差异日益加大。

其次,对重点中心镇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受“重城轻镇”的传统思想影响,中西部地区的省、市、县对重点中心镇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特别是在政策、资金、资源的支持上,仍习惯于向城市倾斜。再加上地方存在一定畏难情绪,工作主动性缺乏,导致重点不突出,中心镇建设流于形式。

最后,部分地区的培育方法不合理,导致重点中心镇的建设质量难以提高。如,在中西部和东部后发地区,部分地方选择将撤乡并镇与镇镇合并作为重点中心镇建设的“捷径”。[3]表面上,通过调整行政区划,会使中心镇人口数量增加,但这并不是由产业发展、人口自然向建成区集中产生的结果,中心镇人口规模小的局面并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可见,中心镇建设并未实现由点到面的跨越,许多中心镇的权利受限,自身发展活力、潜力无法释放,带动区域内其他小城镇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作用也难以充分发挥。

(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速度较慢,小城镇整体经济水平不高

首先,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我国东部地区小城镇在政府推动、市场拉动、城镇互动、民资与外资的共同带动下,经济发展态势良好,部分小城镇产业已具备转型升级的基础。但由于大型企业和龙头企业少、自身发展要素受限,使东部地区小城镇产业(特别是工业)转型升级速度普遍较慢,成效不明显。相对于东部地区小城镇而言,我国中西部地区小城镇经济发展起步较晚。近几年,借鉴东部地区小城镇产业发展经验,中西部地区小城镇强调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吸引外资,承接大城市产业转移。但由于区内多数小城镇区位优势和创新优势较小,对外资的吸引力不强,加上区域内城市发育成熟度较低,对小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有限,许多小城镇常陷入产业发展困境,经济转型升级缓慢,产业发展水平难以提高。另外,由于中西部地区一些小城镇盲目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以风能发电等新兴产业取代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结果造成产业结构看似升级,但因发展脱离小城镇实际,使新兴产业转瞬间变成不良资产,反而抑制了产业转型升级。

其次,在推进城镇化、扩大内需方面,小城镇普遍面临内需不足的问题。从区域角度看,我国东部地区目前虽已处于城镇化的中高级阶段,小城镇竞争力较强,带动了农村人口的大规模跨区域流动。但由于农民市民化的成本较高,东部地区小城镇“候鸟型”农民人数颇多。这些农民在小城镇大多没有归属感,用、住、行及文化方面的消费意愿并不强,导致小城镇经济发展缓慢。我国中西部地区目前仍处于城镇化的初级阶段,农民向小城镇靠拢的积极性不大。另外,在产业基础薄弱的背景下,进镇定居的农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消费能力有限。而社保制度、信贷体系不健全和公共服务不到位,又制约了农民消费潜力的释放,“新居民”消费对小城镇经济持续增长的积极影响不显著。

(三)城镇化建设障碍重重,建设进展缓慢

一方面,因产业支撑力度不够、农村剩余劳动力素质偏低等问题的长期存在,我国城镇化的进展缓慢。首先,近年来我国东部地区小城镇产业投资速度已有所降低,产业规模增幅逐渐减小,创造的新就业机会不多。同时,由于企业的资本、技术对低素质劳动力的替代加快,小城镇就业压力有所上升,而第三产业发展缓慢,无法提供充足就业岗位,又进一步阻碍了东部地区城镇化进程。其次,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我国中西部地区小城镇外来人口较少,加上本地60%以上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已转移到发达地区务工,剩余农民整体文化程度不高,适应能力差,进镇意愿不强,致使中西部地区城镇化速度慢,小城镇始终“人气不旺”。

另一方面,二元体制依然是城镇化建设的深层次障碍。第一,农地产权制度不健全,农地流转制度不完善。由于缺少制度支撑,农地流转过程中,农民始终处于弱势地位,无法真正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弃土进镇”的决心较小。第二,我国小城镇社保制度不健全,多数小城镇户口对农民的吸引力不足。特别是随着农村资源要素价值的不断升高,越来越多的农民认为农村土地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更保险。同时,因小城镇现有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已进镇定居的农民仍需靠自我积累来实现自我保障,这在客观上抑制了进镇农民的消费需求,使其生活方式市民化速度慢,阻碍城镇化进程。第三,成为小城镇永久性居民并获得相应社会权利对农民具有较大的吸引力,但部分小城镇却人为设定本地农民落户附加条件,跨省农民落户更是难上加难,导致大量农民长期徘徊在小城镇“正规”门槛之外。目前,虽有部分小城镇落实了以居住地划分小城镇户口的户籍登记制度,但因未触及户籍制度背后的社会福利制度,新进镇农民与原镇居民始终无法融合成一个“镇民共同体”。而“新生代农民工”的出现,又加大了这一问题的复杂性。

(四)小城镇规模与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土地利用效益不高

第一,从宏观层面看,小城镇高度分散,布局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有30%左右的小城镇建设尚未编制总体规划。因缺少规划,这些小城镇的功能分区不明确,用地布局相对分散;各功能区间距离较远,建设成本较高;单一功能用地比例过大,资源浪费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第二,从微观角度看,小城镇发展与保护土地间存在矛盾。如,我国中西部及东部后发地区许多小城镇建设者并没有按照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相统一的要求利用土地。如,将小城镇发展看成是规模扩张,盲目推进“圈地运动”;以吸引开发商投资来带动小城镇经济发展为目的,随意扩大产业用地规模,粗放利用土地;重视新区建设,轻视旧区挖潜改造,忽视土地利用环境效益的提高等。

二、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建设的新路径

(一)妥善处理重点和一般的关系,择优发展重点中心镇

首先,择优发展重点中心镇,避免因重点中心镇分布不平衡带来的弊端。各地可考虑选取差异化路径建设重点中心镇:东部地区城乡、镇、村间的界限模糊,城乡一体化特征明显,中心镇建设应以条件较好的建制镇、县城和城关镇为重点;中部地区城乡差别较大,发展中心镇应以城关镇和少数建制镇为主;西部地区地广人稀,经济不发达,应按实际情况重点建设城关镇。

其次,应继续探索中心镇发展新模式,通过中心镇带动一般小城镇发展,提高小城镇建设的总体水平。中西部地区应转变“重城轻镇”的观念,抓准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机遇,采用非均衡发展模式,积极培育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中心镇。加快制定中心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发展中心镇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具体的调查研究、政策拟定、督促考核等工作,引导中心镇在各方面先行一步,使之成为带动作用较强的区域经济中心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如,可在农业产业化、工业技术改造和创新、市场建设的项目安排方面优先向中心镇倾斜,并出台“高含金量”的产业扶持政策,推动中心镇经济发展;优先安排中心镇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可采取联合、集团化等模式,推动大中城市的优质资源向中心镇延伸扩展;适当增加中心镇建设用地指标等。随着外部环境的不断改善,地方应努力做好重点中心镇社会资金筹集、科技创新、镇村统筹等工作,带动小城镇整体建设水平提高。

最后,中西部和东部后发地区在引导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中心镇集聚的同时,应综合考虑地理区位、土地面积、经济和人口规模、财政收入等指标,有针对性地推进中心镇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扩大管理权限,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力争将中心镇率先建成“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环境优美、带动效应好”的现代化小城镇,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小城镇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推动小城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小城镇产业集聚、人口集中、功能完善,全面提高小城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应成为我国小城镇建设的总体要求。在小城镇培育中,应注意把握以下“两个结合”。

第一,小城镇建设应与较高水平的产业发展相结合,在促进经济繁荣的同时,为社会发展提供物质保障。打造根植性强的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对我国小城镇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应选择“竞争性强、成长性好、关联度高、比较优势明显”的特色产业作为小城镇带动其他产业发展的主导产业,夯实小城镇发展的经济基础。为此,应制定特色产业培植计划,引导小城镇特色产业发展。[4]基础好的小城镇应实施园区化战略,以规范化、集约化、特色化园区为平台,吸引与特色主导产业相关的大中小企业向园区集中。走“高、精、尖、优”产业集群发展道路,如,以大型企业为创新主体,营造有利于企业创新的制度环境,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合作,突破关键性技术,重点培养创新型企业;加大财政投入,努力打造共生性技术创新平台等。另外,积极实施品牌培育战略,以骨干企业、龙头企业为重点,打造具有全国性、国际性影响力的品牌。充分发挥特色产业集群的优势,形成小城镇品牌,提高镇域产业品牌效应和产业竞争能力。

第二,小城镇建设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首先,东部地区小城镇必须从自身优势出发,重点发展生产业和就业门槛低、资金投入少的社区服务业,从而创造就业机会,增加进城农民的收入,壮大小城镇经济实力。[5]中西部地区的小城镇应立足于本地特色主导产业,鼓励富余农民、外出打工的成功人士、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家带资金、带项目在小城镇创办实业,并积极承接城市产业转移,努力增加当地的经济总量和就业机会。同时,中西部地区小城镇应结合实际,走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发展道路,注重发挥“后发优势”,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劳动密集型产品。其次,坚持“进得镇、留得住、富得起”的原则,着力破除城乡二元化体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市民化问题。[6]一要完善土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民较多的农地财产权;完善农村地价的评估机制,建立合理的土地市场交易制度,加快农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平台的建设,探索农地有效流转方式,鼓励农民割断与土地的“脐带”,使其真正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增强农民完全融入城镇生活的能力。二要逐步构建以居住地为基础、以身份证为核心的身份统一的户籍管理体制,为农民市民化创造条件。三要加快小城镇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大小城镇社保投入,完善社保体系,提高社保水平,吸引农民进镇定居。制定面向全体居民的基本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层次,使每个居民都有一份医保、社保。四要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增加劳动力培训投入,鼓励企业参与“新”居民技能培训,培养专业技能型劳动力,增强“新”居民就业能力,从而带动“新”居民乐业,确保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三)合理规划,走紧凑型小城镇发展道路

篇2

前言:当前我国的城镇建设对物质与技术层面过于推崇,而对人的发展不够重视,由此产生的问题是经济的城镇化领先于社会与文化的城镇化,而这不利于人的城镇化。如何进一步抓住城镇化的本质,以人的城镇化为中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发挥新兴小城镇文化建设在人的城镇化中的作用已成为摆在我国政府与学术界面前的一大课题。

一、从人的城镇化视角分析小城镇文化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不适宜的小农意识与较低的文化素质

当今农村很多地区仍然是一家一户的庭院经济,决定了农民大都缺乏协作精神,仍然具有浓厚的小农意识。要在这样的文化经济环境中进行小城镇文化建设,实现人的城镇化,必须冲破和摆脱小农意识的束缚。农民文化知识的贫乏使城镇化进程中文化建设缺乏足够的动力,限制了农民认识世界,制约了农民直面人生新机遇和迎接新生活挑战的勇气,产生了一些不利于新兴小城镇文化发展的不良现象。一方面,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人的城镇化要求农民接受良好的文化教育,适应城镇文化建设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的负效应,使农村薄弱的文化基础遭到破坏,一切围绕金钱转,农民的文化教育和文化素质滑坡。农民的文化素质与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人的城镇化要求有较大差距,传统落后的农村文化在相当程度上制约着他们走向现代生活的步伐,阻碍了人的城镇化的实现。

(二)落后于城镇化进程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用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经费投入不足,使得有些地方文化事业经费短缺,严重制约了农村公共文化工作的正常开展。(2)广大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比较落后,难以承担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重任,不能很好地满足群众文化生活的需求。(3)农村文化服务人才不足,尤其是专业人才严重匮乏,阻碍着各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这些问题在有些新兴小城镇建设中不仅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反而有加剧的趋向。地方政府对这种状况难脱其责,不少地方对小城镇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小城镇文化建设难以提到议事日程当中,一些具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目前,地方政府将文化发展战略列入城镇发展规划中的比较少见,小城镇文化建设缺乏战略性、全局性和系统性规划,不利于实现人的城镇化。

(三)传统的城镇化模式存在缺陷

对比人的城镇化的新型发展模式,传统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存在的弊端主要体现为:空城现象,扩张式发展导致城镇有城无人;伪城问题,片面式发展导致市民有名无分:病城问题,超载式发展导致城镇外实内虚和黑城现象,粗放式发展导致城镇环境失调。这些现象的产生在某种程度上都与忽略小城镇文化建设有关,不利于人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要受文化的制衡,蕴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要合乎民族文化传统,另一方面指文化是改变传统的先导。城镇化建设要合乎民族文化传统并以优秀的文化为先导,也就是说城镇化建设要保持优秀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使城镇化具有长久的生命力,进而促进人的城镇化。

目前小城镇发展中的结构雷同、布局雷同和建筑雷同,使得城镇化失去了民族文化和地域特色,人文因素相当缺乏,显然不利于人的城镇化。文化是某一地域人们特殊品性的体现,把人和本地区的历史连接起来,使文化得以传承。小城镇的结构、布局和建筑是新兴小城镇文化的组成部分,是新市民感受和传承传统文化的一种氛围,对人的城镇化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城镇化建设保持地域文化与传统,就能突出小城镇的特色,使小城镇建设避免雷同现象而健康发展,进而实现人的城镇化。

二、搞好小城镇文化建设,加快人的城镇化进程

(一)吸纳文化元素,实施新兴小城镇文化发展战略,为实现人的城镇化提供良好的文化条件

新兴小城镇建设要有承载自己历史的文化发展战略,也就是小城镇文化建设的纲领和文化建设规划,其中对文化发展的投资力度、文化项目建设以及检测标准等基本规划要素,都要有明确规定。在此基础上确保规划的正确贯彻,发挥文化建设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人的城镇化。从运行角度分析,小城镇文化建设要实现良性发展,即是在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健全的法律法规基础上的发展;从质量角度分析,要推动小城镇经济发展,即是以形成高新技术含量为主的先进生产力和结构合理的产业基础上的发展;从模式角度分析,要形成具有不同特色和不同功能的新兴小城镇的新型典范;从效益角度分析,小城镇文化建设的发展速度要同步甚至高于小城镇经济发展速度,并且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三者的有机统一。

(二)完善小城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新兴文化产业,扩大新兴小城镇就业,为人的城镇化打下物质基础

一是地方政府要适度扩大公共财政中文化投入的比例,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新兴小城镇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其使用效益。二是加强文化队伍建设。以提高新兴小城镇文化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为重点,培养新兴小城镇文化骨干,提高其公共文化服务自我发展能力。三是鼓励多元化的投资机制。政府应拓宽和建立多元的文化投资渠道和机制,形成以政府、企业和个人多方参与的新兴小城镇文化建设投资机制。四是积极发展小城镇文化产业。加强和完善小城镇文化产品和市场开发,鼓励集体和个人投资兴办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利用文化产业扩大就业,为实现人的城镇化提供物质基础。

(三)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支持群众自发文化活动,使广大群众在参与小城镇文化建设中实现人的城镇化

新兴小城镇文化建设中要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不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提升小城镇文明程度。小城镇文化建设离不开广大新市民群众的参与,他们当中蕴藏着极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小城镇的文化建设中,各级政府要尊重和利用这种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创造出更具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文化作品。吸引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更好地实现人的城镇化。

结束语

篇3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一、影响农村经济的因素

(一)居民经济生活意识

居民经济生活意识是指居民对自己经济生活的规划,以及对待生活中经济活动的态度,主要包括其消费价值观、理财意识、对农村市场机遇的把握能力和认知能力等。农村居民传统的生活意识相对保守:在消费上,往往表现得较为不喜消费,除基本生活消费之外,几乎没有其他的消费,也有部分居民仍没有能力进行过多的其他消费;在理财方面,农村居民较多的是重视财产的保存即存款,害怕投资害怕蚀本,造成大量的农村经济滞留,资金流动性小;在对市场的认知上,往往由于自身知识能力较低,导致其对市场规律把握不到位,农民眼中的市场犹如一潭深水。

(二)区域性经济结构

我国农村由于经济发展起步较晚、地域广阔人数分散、地势偏远等原因,造成其区域性经济结构失调。主要表现在:①农村市场畸形,农村市场上出现的商品普遍质量较低,农民能够出售的商品也多是廉价的初级原料,农村市场管理漏洞较大,农民消费得不到保障;②农村产业结构失衡、科技含量不高,农产品深加工力量不足;③农村信息网络不完善,特别是信息网络方面,由于其地域广阔,人员分布不均衡等原因,以目前的经济实力不能做到“家家通”。上述问题直接将农村变成一个封闭、滞后、独立的空间,农村经济脱离与外界市场的联系,活力较低,因此发展缓慢。

二、新农村建设的功效

(一)有助于促进农村消费观念的城镇化

城市经济之所以较为发达且发展较快,关键在于城市人口集中,其经济效应被集中扩大化,单以居民消费而言,同样是基本生活消费,盖因城市人口脱离了自给自足的模式,而变得异常活跃。新农村的建设,将农村居民汇聚在新型城镇当中,部分居民离自己的土地较远,难以独以土地为收入来源,因此只能是另寻他路谋求生存(在外务工、发展民营经营等),众多的人口聚集,其消费需求也同时被集中为一点,因此消费水平也相对提升。另外,农村居民的集中,相互之间形成了良性的信息交互,就如早期城镇发展一般,渐渐会衍生出对高档商品的需求,或者是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其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逐渐向城市居民靠齐。

(二)解决了农村居民的后顾之忧

当代住房问题是人们最为重视的实际问题之一,农村居民一生的积蓄,最终往往都是花在了维修或者翻新自家住房上,也有部分居民节俭一生为的是能够在城市中购得一套住房。因此,可以说住房问题是促使农村消费水平低,使农村群众偏于资金存蓄的主要原因。新农村所建住房有国家财政补助,农民只需花费较少的一部分钱财便能够入住,解决了多数农民一生需要操劳的问题,释放了农村居民的负担,便能渐渐开放农村经济。

(三)促使农村集群化生活模式的构建,拉动农村内需

①新农村的建设,将农村生活中心转移到“新型城镇”当中,诸如超市、小型集市等设施必将应运而生,使居民消费集中起来;②随着居民消费观念的改变,触发一些休闲类产业的发展,例如茶楼、饭馆、KTV等,丰富了农村的消费形式;③住宅高档之后,居民相继会配套进行装饰装修、家具家电配置、交通工具配备等消费行为;④信息网络的完善,促使消费渠道的增多,诸如网络消费等经济形式出现,丰富了农村居民眼光的同时,也提高了农村经济流动性。

三、未来建设工作中需要注重的问题

(一)文化及道德建设

新农村的建设,从目前看来仅仅是物质上的建设,即住房和配套建筑设施的建设,而在思想上的建设略显不足。精神文明建设应当同物质文明建设同步,这样才能保证农村的协调发展。一方面,应当加强对新农村居民的宣传教育,例如科学知识的普及、政策法规的宣传等,提高农村居民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另一方面,要加强农村特色文化的建设,例如农村地域特色的娱乐节目、历史遗留风俗等,作为新农村生活经济的有机调剂。

(二)产业结构的调整

农村产业结构是制约农村经济的重要因素,随着新农村的建设,农村原有的土地应当重新被合理规划,农产品种植用地可以采用规模化管理,例如蔬菜大面积大棚种植,种植机械化,养殖集中化等。农村劳动力可以采取统一协调、集体分工。在农副产品方面,政府部门和居民委员会等应发挥统筹能力,加大科技和资金投入,或者引进外来投资,发展深加工企业,深化产业结构形式。

(三)进一步优化农村经济环境

一是要严格农村商品的准入和准出制度,加大工商质监执法力度,对农村出入商品的质量、成分等进行监测,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商品坚决不准予流通。二是要根据各新农村聚落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专门的市场管理标准,最好是建立诚信档案,对不法商人予以登记、警告、驱逐和惩治。三是要建立及时高效的信息收集渠道,建立以群众为主体的监督管理机制。

四、总结

总而言之,农村经济是我国经济的薄弱环节,也是我国经济的相对空白地带,大量的农村经济市场开发,有助于我国今后的社会发展。我国农村目前正在有选择地在进行新农村建设,这是对我国城镇化建设的补充。经过上述研究表明,新型城镇(新农村)的建设,能够对农村经济产生有效的促进效果。从农村居民本身经济状况来看,要想大量迁往城市毕竟是不现实的,只能用其他方式让他们聚集起来,形成农村新型小城镇,使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与城镇接轨,尽快提高农村经济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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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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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张强.北京市社科联2013年决策咨询应用研究课题―首都小城镇建设问题研究[R].[出版者不详],2013.

篇5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 A

一、小城镇规划建设现状

目前,我国小城镇处速发展的时期,城镇化不断加快,很多地区主要重视经济的发展,忽视了环境的污染、生态的破坏及资源的严重浪费。同时,小城镇规划管理比较落后,城镇规划工作滞后于规划建设管理和城镇目前建设的需求,跟不上全国大形势下新型城镇化的整体建设规划理念,对于城镇规划及管理的投资比较少,致使目前中小城镇规划建设及经济发展出现瓶颈,亟需寻求适合小城镇的发展模式,紧跟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速度。三要镇近几年来,共新修移民楼 套,开发新街2条,新增商铺 53间,实现移民搬迁332 户,城镇建设初具规模。

二、当前小城镇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规模小

小城镇具有聚集、辐射等功能。如果想要充分发挥这些功能,就必须使小城镇镇区人口达到3万人。但目前我国大部分镇区人口数量并没有达到这个标准。这样以来,小城镇建设就面临投入成本高、时效慢、第三产业发挥不出功能等问题。

(二)规划与现实情况不匹配,基础设施建设差

基础设施通常是指道路、能源等硬件设施和教育、医疗等软件设施。而城镇化建设质量和水平主要取决于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就目前我国小城镇的建设情况来看,除交通、通讯等硬件设施建设较好,教育和医疗体系等方面却有待改善。

(三)城镇建设资金投入少

城镇建设离不开资金的投入。但目前我国城镇建设却遇到了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其主要表现有:一是镇区可动用资金少。首先财政收入较好的镇区要向上一级财政上缴相当一部分;其次三农政策实施以来,镇政府失去了农业税等税收,财政压力增加。二是缺少对产业化项目的资金支持。例如,小城镇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没有显示出额外的资金支持。三是招商引资道路坎坷。由于城镇的区域环境和投资条件都远不如城市,所以招商引资没有优势,很难实现。

(四)政策未改进

目前我国实行的户籍制度对农民进城落户没有吸引力。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土地问题,农民如果将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就不能拥有承包土地的权利,而且,目前大多农民在城镇就业并不稳定。二是计划生育问题,农村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力度上要比城镇宽松一些。所以一旦落户城镇,就需要转变思想,严格按照政策约束自己。三是建房问题,在城镇居住时需要购买商品房,其居住成本要远大于农民申请宅基地和建造的成本。

(五)规划缺乏科学性

小城镇的规划编制工作滞后于城镇建设需要,城镇的基础设施规划滞后于地区经济增长速度。同时没有科学有效地进行分区规划,小城镇的公共设施服务半径小、功能少,服务设施的布局及发展不平衡。中小城镇的规划没有长远性,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规划理念。

(六)规划建设管理体制不完善

小城镇的规划管理部门权力有限,以规划部门的权限不可能改变城市的不合理建设。在小城镇中,规划管理人才数量少,知识结构不合理,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城市规划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加快小城镇规划建设的相应措施

小城镇建设要以乡镇的实际情况为依据,纵观全局,采取相应措施,推进小城镇建设的速度。

(一)、明确城镇化最终目的,实现人的城镇化。

结合三要实际,就要实现人的就地城镇化,让群众般的来、住得下,能致富。具体地说:近几年三要新修移民楼332套,新修商铺53 间,基本可以满足群众搬迁意愿。要让群众搬来能致富,就要实现家家有产业、户户有收入。利用新修商铺鼓励搬迁群众发展家庭小作坊等小微企业,带动就业,实现群众增收;鼓励开办小商店、小超市、发展理发、餐饮等第三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增加收入;同时,结合实际,鼓励新成立的烤烟、豆腐、西瓜等家庭农场、手工编织等农业专业合作社,扩大规模,创新方式,成立专业合作社联社、家庭联合农场,扩大市场占有率,创新营销方式,积极扩大对外联系,帮助群众致富。

(一)统一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小城镇建设工作机制

小城镇是连接城市和乡村的重要部分,在新农村建设中承担着载体的责任。由此可见,加快小城镇建设不但能够汇集多方面信息,还能够分散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因此,各级领导要摒弃旧观念,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抓好小城镇建设工作。一是加快形成具有特色的小城镇建设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二是组建专门的建设队伍,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管理工作。三是建立规范的小城镇建设工作机制,将计划、分析、检查和考核形成整体流程,保证小城镇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合理布局,科学规划

如何做好小城镇建设的源头和重点在于规划是否科学。判断规划科学性的标准是小城镇是否能够不断发展。具体来说就是,人口、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发展能否不矛盾、不冲突,实现协调性;人口、产业是否向小城镇聚集;城乡是否统筹发展。一是进行总体规划和布局,重点发展有潜力的建制镇。二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小城镇建设规模和发展方向及速度。

(三)倡导节约发展模式

建立现代化的经济发展体系。坚持走新型节约化道路,依托人力资源、自然资源,转变目前重速度、轻质量的经济发展模式,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以可持续发展的模式推动地区经济的增长。中小城市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需要对自身的政策作出改革和调整,才可能实现低碳环保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四)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实现农民稳定就业

如果能够将农村人口分散到城市,那么对完成小城镇建设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如何加快实现城镇化?首先要实现农村劳动力在城镇的稳定就业。而就业的稳定性要依靠城镇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只有就业机会不断增加时,城镇二、三产业的发展才能有所发展,也才能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其次要制定配套的劳动力就业服务政策,建立相应的就业培训机构。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必须与实际工作相匹配,实现快速上手,从而提高农民适应能力,稳定就业。第三,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只有对户籍制度进行改革,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农民的利益,消除农民的顾虑。与此同时,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对社会就业制度也做相应的改善,才能加快小城镇发展。

(五)改革现有的土地制度,完善社保机制

如果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情况下,农民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对自己承包的土地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流转,这样以来,一方面可以提高土地的集约经营,使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最优,一方面也能够减少投入资金,提高农民个人经济收入。只有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将农民利益置于首位,建立小城镇社保制度,解决失去耕地的农民的就业、生活等保障问题,让农民顺利的过度到市民,才能真正实现城镇化建设。

(六)改革投资、融资机制,推进小城镇建设进程

一是转变现有的投资机制,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从而扩大资金来源。例如,推行股份制、合作制、租赁制等政策,吸引外资注入。另外,设立小城镇公用设计建设专项资金,由国家财政拨付。这样以来,可以带动小城镇发展速度。对于小城镇建设中的住宅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采用市场化投资经营,鼓励多方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投资,并自行管理,自负盈亏。在保障投资者回报问题方面,可以通过组建小城镇建设股份投资公司,农民可将用土地入股,投资者可对投入的市政设施进行收费;可以将小城镇资源作价提供给有实力购买的企业,由其讲行经营;可盘活基础设施存量,对适宜经营性管理的市政设施实行市场化运作,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资金滚动开发。二是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支持力度。如提高小城镇在建设用地转让收益中的分成比例;市财政和金融部门每年应切出一定的资金引导、支持小城镇建设;市国司参与小城镇建设等。三是认真完成项目建设前的准备事项,争取更多更好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结束语:

近年来,根据十报告精神,新型城镇化是我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引擎,而小城镇又是我国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部分,为适应城市化的推进趋势,小城镇的发展需要更多的关注,利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理念,推动小城镇和大中城市协调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

参考文献:

[1]李明超.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小城镇研究回顾与分析[J].当 代经济管理,2012,03:6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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