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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进步法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3 15:38:40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科学技术进步法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科学技术进步法

篇1

(一)新研制成的市内首创,省内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新品种等),并应用于生产或建设中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在采用推广已有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在科学技术管理和标准、计量、科学技术情报等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第三条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下列三等:

奖励等级  荣誉奖  奖  金

一等奖  奖状和证书  1000元

二等奖  奖状和证书  500元

三等奖  奖状和证书  300元

第四条  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特殊贡献的科学技术进步项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授予特等奖,其奖金额高于一等奖。

第五条  设立吉林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批准和授予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六条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申报审批程序:

(一)各单位完成的科学技术进步项目,按照隶属关系报市主管局(公司)或县、区科委初审,合格的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审批。

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学技术进步项目,由主持单位组织联合申报。

(二)市级学术团体完成的科学技术进步项目,可直接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审批。

(三)个人完成的科学技术进步项目,报所在县、区科委初审,合格的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审批。

第七条  经批准的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项目,在发奖前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有异议,由有关初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裁决;无异议的,即行发奖。

第八条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金,由市财政科技经费中支付。

第九条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事迹载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考核、晋升、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条  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如被上级评定提高了奖励等级时,其奖金只补发与市奖励的差额部分。

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金,按其有关人员贡献大小合理分配。贡献大的,应多得奖金,严禁搞平均主义。

第十一条  对获奖的市科学技术进步项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要撤销奖励,收回奖金,并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篇2

中图分类号 G633.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4634(2012)05-0117-04

0 引言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是当代中学生必备的科技素质之一,中学信息技术教学承担着普及信息基础知识、培养计算机技术后备人才的重要使命。而目前中学信息技术教学面临着诸多问题,如教学观念陈旧、教学方法单一、教学内容滞后等,这一切已无法适应信息化、数字化的时代。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以及网络技术日趋成熟,为信息技术教育工作者提供了机遇,为在教学中引入新的观念、新的技术、新的环境、新的模式提供了可能。伴随着现代教育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建构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学”为中心的主体教学模式为构建学生主体发展模式、更好地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带来了新的契机。经过多年教学实践工作,针对瞬息万变的信息技术和计算机基础起点参差不齐的学生,笔者以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理论为指导思想,运用差异教学法推动中学信息技术教学改革,分别从学习、教学、师生关系等三个方面阐述教学改革的内容、方法和具体教育实践活动。

1 建构主义和差异教学理论分析和实践

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的报告《教育——财富蕴藏其中》中,明确提出了21世纪教育的4项内容,用4个“L”表示:Learning to know(学会认知)——培养继续学习的能力;Learning to do(学会做事)——培养实践能力;Learning to live together(学会合作)——培养协作完成跨学科项目的能力;Learning to be(学会生存)——掌握信息技术,适应在信息社会中生存。这些内容被称为21世纪教育的四大支柱,因此,培养创新能力的人才是当代教育的核心。实现创新教育需要用与之相适应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唐山市第二十七中学的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改革借助意义建构的教学模式和差异教学方法来实现。意义建构教学模式的特点:以学生为中心,留给学生更多的自主空间,注意调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多种教学媒体为学生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渠道;以个别学习模式为主,配合适当的合作讨论与教师辅导:学生通过搜集资料进行比较、概括、整理学习体会以及用文字表达等环节,在学习知识和技能的过程中培养能力。异步教学的具体特征有:具有明确教学目标,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教学活动;学生为学习的主人,教师为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将教师的三种指导形式(个别指导、分类指导和全体指导)与学生的五种学习形式(独学、对学、群学、请教教师和全体学)有机地统一在教学过程中,使教师的“五步指导”(提出问题、指示方法、明了学情、研讨学习、强化效应)与学生的“六步学习”(自学、启发、复习、作业、改错、小结)紧密结合来进行。

由黎世法教授创立的异步教学法,是一种能体现学生的学习过程、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自主学习的现代教学模式。其实质是建立在学生个体自学基础上,教师根据学生的具体学情进行异步指导的教学方法。通过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达到高效率、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在这种教学结构中,“六步学习:自学-启发-复习-作业-改错-小结”体现了学生学习的自学过程;“举三归一,以一反类”体现了学生学习的科学思维过程,并进行创造学习:“八个基本”:“基本事实-基本理论-基本技术-基本技能-基本作业-基本实践成果-基本思维方法-基本生活态度”体现了学生创造性地解决学习问题的学习实践过程。

建构主义理论认为:知识是个体主动建构的结果,而不是被动获得的。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将“学习是人的心灵的内部生成过程”作为其基本信条,它主张学习过程是主动建构的过程,是对事物和现象不断解释、理解的能动过程。建构主义理论与异步教学方法对学习的理解,本质是一致的,都是强调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通过个体主动学习才能达到教育目标;教师是教学的指导者和组织者;强调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在教学的具体实践过程中,建构主义理论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教学路线,异步教学法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方法和实施步骤,通过分析与学习,笔者借助这两大理论在中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中进行探究性改革。根据计算机的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具体学情,将以上教学理论运用到实际的教学实验中,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教学改革。

1.1改革学习方法

建构主义认为学习是个体积极主动建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习者的认知结构得以改变;学习要重视学生学习的先备知识与旧有经验,结合其生活经验及感受,来营造有意义的学习情景,以问题引导为教学设计的重心,使学习者在有意义的情景中主动去探索与解决问题,建构自我的知识体系。建构主义提供了学习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方针,异步教学法给出了具体的实践方法,提出了学生的“六步学习”,即学习过程就是教师指导学生按照“自学-启发-复习-作业-改错-小结”等进行学习。

首先,教师根据信息技术教学大纲及要求,向学生布置这一章节需自学的参考提纲,提出需解决的问题。学生开始自学,教师巡回了解学情并有重点地指导学生进行自学,与学生研讨学习问题,学生还可与周围同学议论。在学习PowerPoint一章时,布置学生自制一个精美的PPT文件,里面将常用的PPT操作方法和该章授课内容结合在一起,让学生带着问题去领悟它的用法和优点,利用任务驱动学习,并提示他们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如何使之成为有效的工具,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启发实质是学生自己启发自己,将掌握的旧知识与新知识建立有效的联系,寻求恰当解决问题的知识体系。在学习了如何在Word里面插入图片和艺术字等知识后,学生可自行启发和学会在PowerPoint中插入图片和艺术字,触类旁通。复习阶段是学生按照教师布置的复习参考提纲进行复习,继续解决新内容中学习尚未解决的问题,并对新知识进行系统化、概括化,加深和巩固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记忆,为应用新知识做准备。作业阶段是学生独立地将所学的新知识灵活运用于实际,进一步加深和巩固对新知识的理解,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的过程。为了适应不同程度学生的学习需要,异步教学提出了五种作业题:必做题、巩固题、深化题、提高题、过渡题。信息技术教学过程中,由于学生计算机基础不同,教师根据学生所学内容的掌握情况布置不同的作业,分成容易、中等和较难三种档次,使得差等生能掌握基本要点,中等生能够熟练运用,优等生水平有所提高。改错阶段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发现错误,认真分析作业的错误原因,改正作业错误,掌握正确作业方法的过程。学生先进行自改,可请教同学和教师。小结教学阶段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运用科学的学习方法和思维方法,使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进一步系统化、熟练化。经过以上6个阶段的学习过程,学生不仅能够熟练掌握所学的知识,还能具有较好的学习习惯和思维方式。

以上的学习方法,彻底改变原来学生在学习中的角色,由被动的学习转化为主动的学习,由教育中的接受者转变为教育中的参与者,极大地激发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了学生的自学能力、自主意识和创新能力。

1.2改革教学模式和方法

建构主义把学生的意义建构、社会化、文化适应和学科知识作为教学目标,认为学生处于“最近发展区”之中,提倡学生的自主精神和首创精神,指出教学过程就是保证学生亲身体验的建构过程。差异教学提出“五步指导过程”,即“提出问题-指示方法-明了学情-研讨学习-强化小结”,即对学生的自学进行宏观和微观的异步指导。学生一边自学,教师一边指导。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将教师的指导分为三种形式:个别指导、分类指导和全体指导。通过学生自学,使学生有目的地去学习新课,便于教师明确指导内容的重点,解决多数学生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少数学生存在的非共性问题。教师给学生指出如何寻找解决问题的恰当认识条件与方法,而不是包办代替学生去解决问题,要依靠学生自己对有关认识条件进行独立思考和独立操作。教师在指导学生复习的过程中,进一步检查和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学生在进行独立作业时,教师巡回了解学情,并点面结合进行指导,定期掌握学生作业改错的情况。教师布置小结参考提纲并进行小结指导谈话,指示小结方法。

下面介绍意义建构和异步教法运用在唐山第二十七中学信息技术教学中的具体实施方法。在讲授初中二年级“网页制作”一课中,教师首先利用多媒体教学网络带领学生畅游网络,浏览精美网站,学生在欣赏之余已经对建立自己的网站、展示自我风采跃跃欲试。接下来介绍网页制作软件——Dreamweaver的基本使用方法,通俗易懂的介绍使得饶有兴趣的学生频频点头。然后,教师布置学生制作网站的主题——展示自我风采的个人网站,要求学生构思网站结构并画出结构示意图。学生纷纷行动起来,或写、或画,或独自思考,或两人或三人小声讨论起来。此时教师走下讲台,巡视并加以指导。有的学生设计的结构过于简单,需要充实;有的结构设计过于复杂,需要删减;有的设计内容不切实际,需要修改。在老师个别指导下,学生不断完善自己的设计。最后教师归纳总结,给出一般性的网站结构示意图。接下来,老师布置第二个任务:根据自己设计的网站结构,搜集并整理相关资料。这个过程包括收集文字、图片、动画等素材,有的同学还通过之前学过的Word、Photoshop等知识对素材进一步加工处理。学生必须结合主题及相关栏目设计选择资料内容,同时相同类型素材需筛检与精选,并且需要考虑资料形式的多样化。学生们按照自己的兴趣和理解投入到了信息处理当中,这节课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创建网站首页。运用知识的迁移,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运用Word、Excel、PowerPoint和Photoshop等所学知识制作学生的第一张网页:用表格来布局、添加文本、插入图像、设置网页背景等。学生通过不断地尝试、探索和创造,一张张图文并茂、内容丰富、赏心悦目的网页映入眼帘。教师鼓励学生在自我欣赏的基础上,相互交流、相互欣赏、共同提高,一堂课下来,学生们意犹未尽。教师布置课下作业:将作品进一步完善、提高,下节课逐个展示。整堂课下来,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人,在愉悦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

通过教学方面的改革,教师由原来教学中的灌输者变为了目前教学中的指导者。实时了解学生学情,针对学生个体差异,教师有的放矢,因材施教。既提高了教师的教学水平,又促进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3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

建构主义认为学生是拥有知识经验、信念、认知策略、能力、记忆力、情绪态度、动机(需要、兴趣)、认知风格、认知意志等诸多方面知识建构的主体,教师要成为学生学习和意义建构的帮助者、支持者、促进者,成为学生学习的高级伙伴或合作者,基于建构主义的师生关系应该是平等、对话、互动和合作的。异步教学课堂中提出的学习内容必须是有层次的,既让那些学习快的学生吃得饱,也让学困生为自己能完成学习任务而感到高兴,身心上减轻了负担,为下一步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学习能力强的学生发挥了聪明才智,提高了学习效率,强化了能力培养。异步教学中不同的学习内容体现了面向全体学生;异步教学中教师的异步指导也充分的体现了面向全体学生。课堂上,教师提出学习内容与要求之后,就来到学生中间,认真观察学习动向,对收集到的学习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个别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微观指导”,对多数学生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宏观全体指导。每一位学生都有机会请教老师和同学,学生和老师之间是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

现代教育具有以下5个基本特征:(1)教育民主化——受教育者的广泛性和平等性;(2)教育终身化——终身教育的思想与制度的建立;(3)教育多样化——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机会;(4)教育个性化——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创造性地人才;(5)教育国际化——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国际化的人才。在现代的教育中,教师和学生处在民主的大环境中,相互平等,相互协作。教师根据学生的知识背景和学习能力引导学生进行学习,并且教育不应只局限于学校内部。学习要按照个人的需求和可能,贯穿于人的一生。在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中,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人们提供了不同层次、不同形式及不同规格的教育,促进学校教学向个别化学习模式和培养能力方面转化,使更多的人获得学习的机会。因此学校的教育、教师的教授并不是学生暂时知识的灌输,而是他终生学习能力的培养,是引导学生掌握知识的指路灯。

在教学实践中,笔者并不是将所有的知识一股脑的送给学生,而是在他们具备一定基础知识的前提下,鼓励他们自己去探索、学习和领悟。例如在信息技术教学中,帮助学生确立有问题看帮助文件和参考书的习惯,能自己解决的问题一定要依靠自己去解决,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如果总是遇到问题就问老师,当学完这些课以后再碰到困难依然不会解决,仍然是没有学会如何处理问题。信息技术课程是应用性较强的课程,尽量让学生自己去弄、去讨论、研究,教师手把手的教学方式始终令学生不愿自己思考。教师提供宽松的创造环境,鼓励学生自己思考,自己动手,在学生确实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指导,这样,不仅锻炼了学生独立思维的能力,也加深了他们对知识的理解,同时确立了学生自己解决问题的信心。

篇3

同步测试(I)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小朋友们,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你们一定进步不少吧,今天就让我们来检验一下!

一、填空题。

(共7题;共18分)

1.

(2分)

在105,1,6.5,109,

,0,6.08和333这些数中,________是自然数.(按题中数的顺序填写)

2.

(3分)

(2018五下·云南月考)

最小的自然数是________,最小的质数是________,最小的合数是________,最小的奇数是________。

3.

(3分)

按照从大到小的的顺序排列下面各数.

88000

80800

80008

8008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3分)

一千万里有________个百万,一亿是________个一千万.

5.

(4分)

一个十位数,最高位是7,百万位和百位都是5,其他各数位上都是0,这个数写作________,这个数最高位是________位.

6.

(2分)

28640400中的“8”在________位,它表示________个百万.

7.

(1分)

看图回答

________

二、判断题。

(共6题;共12分)

8.

(2分)

(2019四上·商丘月考)

在数位顺序表上,百万位的右面一位是十万位,左面一位是千万位。(

9.

(2分)

(2020四上·石碣期末)

与300万相邻的两个自然数是299万和301万。(

10.

(2分)

判断.

万位上的数字表示的数比十万位上的数字表示的数大.

11.

(2分)

(2019五下·江城期末)

按约数的个数分,自然数可分为质数和合数两类.(

12.

(2分)

判断:

数字的个数是无限的.

13.

(2分)

最小的自然数是1。(

三、选择题。

(共5题;共10分)

14.

(2分)

五亿里面有(

A

.

50个一百

B

.

50个一万

C

.

500个一百万

15.

(2分)

(2016·慈溪模拟)

3个连续自然数的和是57,它们最小的一个数是(

A

.

18

B

.

19

C

.

20

D

.

无法确定

16.

(2分)

(2020五上·即墨期末)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自然数可以分为质数和合数

B

.

自然数可以分为偶数和奇数

C

.

自然数可以分为因数和倍数

17.

(2分)

(2020三上·顺庆期末)

下面第(

)组数最接近300.

A

.

350、401、295

B

.

294、303、299

C

.

420、280、340

18.

(2分)

(2018四上·巴彦淖尔期中)

在4和7中间添上(

)个0,这个数才是四亿零七十.

A

.

5

B

.

6

C

.

7

D

.

8

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共7题;共18分)

1-1、

2-1、

3-1、

4-1、

5-1、

6-1、

7-1、

二、判断题。

(共6题;共12分)

8-1、

9-1、

10-1、

11-1、

12-1、

13-1、

三、选择题。

(共5题;共10分)

14-1、

15-1、

篇4

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已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设立企业技术进步专章,提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是此次《科技进步法》的一个亮点,是推进自主创新的重大举措。

《科技进步法》明确了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地位。第30条规定:国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企业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扶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具体包含了三层含义:首先是要尊重企业在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实现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经验表明,实现这一目标的突破口在于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商品生产和经营的实体,同时也是科技与经济的结合点。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就是要使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才能实现技术创新从科研到商品化的完整过程。其二是真正做到以市场为导向。技术创新活动本质上是一个经济过程,只有以企业为主体,才真正可能坚持市场导向,反映市场需求。企业的市场主体与科技创新主体的双重地位,使企业能够根据市场需要,自主确定研究开发课题,扩大科技投入,通过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合作,或者组织企业科技人员进行技术攻关,研究开发新产品,实行产业升级和企业技术进步。其三必须坚持产学研相结合。产学研结合是实现企业、高等学校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优势互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组织方式。当前我国科技力量的分布状况,需要我们大力加强产学研的结合。据统计,我国企业开展科技活动的仅占1/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仅占销售额的0.56%,只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而我国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经过多年来的积累,已经具备了比较雄厚的技术条件和潜力,同时不断涌现原始创新成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必须尽快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作用。

《科技进步法》明确了对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实行的优惠政策。《科技进步法》全方位规定促进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的激励措施,既有对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鼓励,也有对企业研究开发投入的税收抵扣等,还有针对不对类型创新企业的税收优惠。第32条具体规定了国家鼓励企业从事哪些方面创新活动,包括:设立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同其他企业或者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联合建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或者以委托等方式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培养、吸引和使用科学技术人员;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或者培训机构联合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吸引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企业工作;依法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结合技术创新和职工技能培训,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设立向公众开放的普及科学技术的场馆或者设施。第33条针对企业研究开发投入方面的激励涉及了自主创新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家鼓励增加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投入,企业自主确立研究开发课题,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二是对企业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的激励。三是鼓励企业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同时具体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可以税前列支并加计扣除,企业研发设备可以加速折旧。第36条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也作了具体规定: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的企业,投资于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以及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与科学技术进步有关的其他企业,都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篇5

除了美国本土稀土企业开采外,其他国家也争相加入到开采美国稀土的行列。今年2月,加拿大温哥华稀有元素资源公司计划在美国怀俄明州贝尔洛奇山建设大型稀土矿井,并打算大规模开采稀土。有报道称,该公司的行动是为了争夺更大的稀土出口份额。

篇6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科学技术工作应当贯彻“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努力攀登科学技术高峰”的基本方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全社会应当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保护知识产权;保障科学研究的自由,鼓励科学探索和技术创新。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制定全市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把科学技术进步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纳入工作目标管理。

第七条加强科学技术宣传和科学技术知识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

第八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确定科学技术重大项目和与科学技术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时,应当听取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实行科学决策。

第九条本条例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

区、县(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的科学技术进步工作。

市、区、县(市)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科学技术进步工作,接受同级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二章企业科学技术进步

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采用科学管理方法和组织形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提高经济效益。

企业吸纳先进技术,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把增强应用先进技术的活力,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作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技术开发、技术管理体系。

凡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应当实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未设总工程师的企业,应当配备相应的技术负责人。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充实和加强技术开发力量,逐步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

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当建立技术开发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对社会开展技术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鼓励企业与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采取多种形式共同进行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合作建立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加快先进技术在企业中的推广应用。

第十四条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或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应当经专家评估论证,贯彻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

企业对引进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应当组织力量进行消化吸收和技术创新。

第十五条企业从事技术开发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可以享受不低于生产岗位人员的奖金待遇。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加强职工技术培训,培育和发展工人技师队伍,开发群众性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乡镇、区街企业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

第三章农业科学技术进步

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农业技术组装配套,有选择地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在实验、示范的基础上,加速推广应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

第十九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农业、农机、畜牧、林业、水利、水产等方面的社会化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区、县(市)、乡(镇)、村应当完善各级技术推广服务组织,提高技术推广服务水平。

第二十条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技术推广单位可以与农业生产单位或个人共同建立农业综合开发、试验、示范、培训基地。

第二十一条市、区、县(市)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发展农业科学技术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加强各类农民技术协会、研究会的建设。

第二十二条农业研究开发机构可以推广专有技术或销售自己培育、引进并经审定的优良种子、苗木和养殖品种。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村科学技术培训体系,加强对农村干部和农民的技术培训,培育和发展农民技术队伍。

第四章社会事业科学技术进步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挥科学技术在规划城镇建设和发展文化、教育、体育、卫生、邮电、交通等各项社会事业中的作用,改善生活环境和劳动条件,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防御自然灾害,综合治理水、气、声等污染源,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保护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建立、完善以科学技术文献、专利、技术中介、市场信息、科学技术咨询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推进科学技术服务的现代化和社会化。

第二十七条加强软科学研究,发展软科学在决策和管理中的作用。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社会公益事业的现代化建设,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公益事业中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和管理系统。

第五章高新技术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应当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摆到优先位置,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实施高新技术研究,推广高新技术成果,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规模效益和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第三十一条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机电一体化、电子与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高效节能与环保等高新技术为重点,向传统产业扩散。

第三十二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和运行机制,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以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为目标,加快建设步伐,成为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基地。

第三十三条市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生产,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有关的优惠待遇。

第六章研究开发机构

第三十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建设和科学发展的需要,优化所属的研究开发组织结构,合理配置科学技术资源,逐步建立现代化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体系。

第三十五条研究开发机构实行所(院)长负责制。研究开发机构依照有关规定享有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经费使用、机构设置、人员聘用等方面的自。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研究开发机构的自。

第三十六条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的研究开发机构,应当按照市场需求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承包和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七条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的研究开发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自主发展,可以转变为科技企业或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也可以通过联营、参股、控股、兼并、承包等形式组建企业集团,逐步由事业法人转变为企业法人。

第三十八条市人民政府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市属重点研究开发机构,应当加大投入,从经费、实验手段等方面予以扶持。

第七章民营科技企业

第三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民营科技企业,从事技术服务或技术密集型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

第四十条非在职和经批准的在职科学技术工作者、具有专门技能的人员,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创办民营科技企业。

国有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和社会团体,可以按照国有民营的方式,创办新的科技企业。

国有中小型企业和具备条件的研究开发机构,可以在清产核资基础上,通过资产控股、租赁、拍卖或委托经营等形式,改造为民营科技企业。

第四十一条创办民办研究所或研究开发中心的,应当经市或区、县(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核发认定证书;创办其他民营科技企业的,可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核发认定证书。

第四十二条民营科技企业招聘的科学技术工作者的人事档案,可由市、县(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保管。

第四十三条经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在项目立项和贷款、高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中间试验、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出口、申报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和科学技术成果奖励等方面,按照国家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经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执行《科技企业会计核算规程》,享受有关的优惠待遇。

第八章科学技术工作者

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提高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改善其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鼓励和支持科学技术工作者从事发明创造和其他科学技术活动。

第四十六条科学技术工作者应当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创造性地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工作。

科学技术工作者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奖励和优惠待遇。

科学技术工作者参加科学技术成果鉴定、项目评估论证时,应当如实出具结论意见。

第四十七条对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高新技术研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研究、重大科学技术攻关项目和重点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研究以及在农村或恶劣、危险环境中工作的科学技术工作者,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第四十八条市人民政府设立下列基金,支持科学技术工作者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工作:

(一)青年科学研究基金;

(二)培养学科后备带头人基金;

(三)留学回国人员科学研究基金;

(四)优秀学术著作出版补贴基金;

(五)其他需要设立的科学技术专项基金。

第四十九条科学技术工作者可以根据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也可以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效果,取得相应的技术职称。有突出贡献的可以破格晋升技术职务。

第五十条在职的科学技术工作者,根据有关规定在不侵犯本单位技术权益、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可以利用业余时间从事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

第五十一条科学技术工作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所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培训时间和经费。

第九章科学技术成果转化

第五十二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应当优先安排科学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第五十三条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活动取得的收入,经技术合同登记部门认定、税务部门审核,在税收方面享受优惠待遇。

第五十四条经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常设技术市场、技术交易所和技术经纪人事务所取得的社会服务性收益,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待遇。

第五十五条税务部门对列入市级以上新产品试产(试制鉴定)计划的产品,应当给予减免税或先征后返等优惠待遇。

实行独立核算的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待遇。

第五十六条科学技术成果项目转化成功投产后,其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连续五年从该项目新增税后利润中提取百分之五的资金,用于奖励从事该项目转化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和有关人员。

第五十七条科学技术成果可以作为无形资产出资或入股,一般科学技术成果出资或入股的作价不高于该项目投资额的百分之二十;经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或具有重大经济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其出资或入股的作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高于百分之三十。

第五十八条企业、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不得推广尚未成熟或处于实验阶段的科学技术成果。

第十章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

第五十九条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可以开展国内外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聘请国内外专家来本市讲学、传授技艺,派遣有关科学技术工作者到国外进修,进行学术交流和考察。

第六十条市外组织和个人可以在本市投资兴办研究开发机构和科技企业,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第六十一条具备条件的研究开发机构、科技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享有外贸经营权,可以到国外投资和设立分支机构,直接参与国际竞争。

第六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在引进技术、进口产品时,应当全面了解其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状况,避免发生侵权纠纷或引起其他损失。

企业、事业单位在输出新技术、新产品时,应当做好有关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的查询,防止新技术、新产品输出后被他人仿制或侵权。

第六十三条参与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交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国家科学技术秘密。

第十一章科学技术资金投入

第六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以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全社会多渠道、多层次的科学技术资金投入体系,提高科学技术资金投入的总体水平。

第六十五条科学技术资金投入,是指对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服务、科学技术普及的投入。

第六十六条科学技术资金投入,主要包括: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科技三项费用(指新产品试制、中间试验、重大科学研究项目补助费)和科学事业费、科学研究基本建设费、科学技术专项经费和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的经费;

(二)国家规定扶持留给企业、事业单位用于发展科学技术的资金;

(三)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科学技术信贷资金;

(四)企业、事业单位的科学技术资金;

(五)政府有关部门用生产建设发展资金安排的科学技术资金;

(六)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投资、资助、捐赠的科学技术资金;

(七)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的资金。

第六十七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把科学技术三项费用、科学事业费、科学技术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其增长幅度应当高于本级当年财政预算支出增长的幅度。

市科学技术三项费用应当占当年市级财政预算支出的百分之一点五以上;区、县(市)科学技术三项费用应当占当年同级财政预算支出的百分之一以上。对科学技术三项费用的使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

第六十八条工业企业每年用于技术开发的经费,应当逐步占企业销售总额的百分之一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占百分之五以上,并按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费用。

第六十九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从农业发展基金中提取百分之五以上的经费,专门用于农业科学技术示范、推广工作。

第七十条市、区、县(市)财政每年应当安排一定数额的经费,专门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活动。

第七十一条银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科学技术开发贷款科目,科技贷款应当逐年增加,与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相适应。科学技术成果转化的贷款项目应当优先予以安排。

第七十二条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开办科学技术风险投资业务,多渠道、多层次地筹措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资金。

第七十三条国内外组织和个人可以在本市设立各类科学技术基金,资助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第七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克扣、截留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的经费。

第十二章奖励与处罚

第七十五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建立科学技术奖励制度,对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第七十六条市人民政府设立下列科学技术奖:

(一)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科学技术人员突出贡献奖;

(三)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

(四)其他需要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区、县(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设立相应的科学技术奖。

第七十七条国内外组织和个人可以设立科学技术奖励基金,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七十八条侵犯研究开发机构自,压制发明创造和其他科学活动,情节严重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

第七十九条盲目推广实验阶段的科学技术成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承担经济责任,并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对其予以行政处分。

第八十条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或优惠待遇的,取消其奖励或优惠待遇,并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故意出具虚假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或项目评估论证结论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予以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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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本项目属于纺织功能纤维技术领域。

随着特殊作业场所与日常生活对服装及纺织品抗静电的要求日益提高,作为消除静电、减少静电危害和实施静电防护的重要材料之一,导电纤维已成为世界功能纤维材料的研究热点。长期以来,其生产技术和市场一直被美国、日本等少数国外几家大公司所垄断。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导电纤维的研究开发,但一直未实现导电纤维的产业化规模生产。因此,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导电纤维对于打破国外垄断、提升我国功能纤维及其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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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奖励的范围包括:应用于我市的新科学技术成果;在我市采用并推广应用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应用的专利技术成果;科技管理以及标准、计量和科技情报等成果。

第三条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简称“科技进步奖”)是奖励在获奖项目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第四条 市科技进步奖二年评审一次,奖励等级为:

(一)科学技术特别奖

(二)科技进步一等奖

(三)科技进步二等奖

(四)科技进步三等奖

第五条 市科学技术特别奖为本市最高科技进步奖,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有特殊贡献的科技项目,由评审委员会推荐,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授予科学技术特别奖。科学技术特别奖每次推荐不超过2项,缺乏特殊贡献的项目时,可空缺。

第六条 市科技进步奖各奖项(不包括科学技术特别奖)每次授奖总数不超过16项。

第七条 市科技进步奖,贯彻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第八条 市科技进步奖评审实行部门申报,联合评审,异议审查制。

第九条 设立市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5—7名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评审委员会依照本办法负责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全市科技进步奖评审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申报与评审

第十条 市科技进步奖的申报人

(一)单独完成科技进步项目的,或带头开发推广、采用先进科学技术的单位,该单位为申报人。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完成的科技进步项目或带头开发、推广、应用适合于我市的先进科学技术的,由第一完成单位组织参加单位形成联合申报人。

(三)外地单位和我市单位或个人完成的项目,我市单位或个人为申报人。

(四)个人完成的非职务技术成果完成者为申报人。

第十一条申报市科技进步奖须在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应用于我市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技术、新设计、新品种及专利技术等)经实践证明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在我市引进、推广、应用已有的先进实用的科技成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三)在我市重大工程建设、先进设备引进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先进技术,做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四)在科学技术管理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五)在为社会公益服务的技术基础工作中(计量、标准、科技情报)做出创造性贡献并效果显著的。

第十二条有分歧争议的项目,在分歧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

第十三条已获上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市科技进步奖不再受理。

第十四条申报科技进步奖应填写市科技进步奖申报书,并同时交验下列有关材料。

(一)鉴定证书(验收证书)

(二)成果应用证明

(三)验收或鉴定材料

(四)其它有关材料

第十五条 申报科技进步奖励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市属单位由其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科技进步奖励评审办公室审查。

(二)乡镇及其辖属单位由所在乡镇政府初审后,报市科技进步奖励办公室审查。

(三)初审部门应填写建议奖励等级和理由。

第十六条 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对申报科技进步奖的项目进行资料审查,并分别作出下列处理:

(一)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材料齐全的,交评委会评审。(二)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材料不齐全的,限期补交。

(三)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予以退回。

第十七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评审委员会拟定的授奖名单在全市范围内予以公布。

第十八条 自公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任何人均可依照本办法以书面的形式一式两份向市评委会办公室提出异议,市评委会办公室收到异议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副本一份交申报人,申报人自收到异议书副本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答复意见,无正当理由未予答复,拟奖项目则视为有争议项目。

第十九条 市科技进步奖评审人员和处理异议人员如与申报人或异议人有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应当自行回避,是否回避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决定。

第二十条 市科技进步奖评审办公室负责整理全部评审结果向市人民政府书面报告。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对弄虚作假行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市评审委员会或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检举、揭发。

第三章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颁发奖状、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

(一)科学技术特别奖,奖金50000元;

(二)科技进步一等奖,奖金20000元;

(三)科技进步二等奖,奖金10000元;

(四)科技进步三等奖,奖金6000元。

第二十三条科技进步奖的奖金由市财政拨付。市政府可根据本市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适当提高市科技进步奖的奖金数额。

第二十四条获奖者的事迹,应记入本人档案,作为晋升、评定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五条奖金不得平均发放,主研人员所发不得少于50%,其余发给参与项目研究的有关人员。

第二十六条获奖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评审。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七条对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骗取科技进步奖,由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撤销奖励,追回奖状、荣誉证书和奖金,并由有关部门对其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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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课文时利用课文中的问题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如在《鹿与狼的故事》一文的学习中,充分赏析了课文的精彩故事情节之后,引导学生关注造成鹿的悲剧的“罪魁祸首”是什么?――罗斯福的狩猎命令,他们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学生立即意识到这中捕杀狼的狩猎活动是不文明的行为。教师趁机为同学们详细介绍《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让学生对此行为性质的认识更加清楚、深刻。通过学习,极大的增强了学生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二. 在词语的讲解之中渗透法制教育

在教学活动中,必将使用到很多的成语、词语等,在给学生讲解某一个词语意思的同时,可以从法制教育的角度来解释分析这些词语。如讲解“掩耳盗铃”时,先讲“掩耳盗铃”在字典中的意思是“偷铃铛怕别人听见而捂住自己的耳朵。比喻自己欺骗自己,明明掩盖不住的事情偏要想法子掩盖”。接着进一步从法制教育角度去讲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过讲解,学生自然而然的知道了这个成语的意思,同时也了解了盗窃也是违法犯罪的道理。

三. 在课文的讲授之中渗透法制教育

很多课文都涉及到一些法律法规知识,能渗透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我们一定要渗透,让学生在学习课文中受到法制教育。如,六年级上册《跑进家来的松鼠》讲到“松鼠不见了,作者一家人到处去找,却又哪儿也找不到。虽然猜想它也许跑回了森林,可作者一家人的心里是“空落落”的,他们多么舍不得这只可爱的松鼠啊!”时可以渗透《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条:“ 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给予奖励。”让学生懂得了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

四. 在语文活动中渗透法制教育

每一个学期中的课外活动都有很多,这是我们渗透法制教育的好时机,如:六年级语文下册“口语交际•习作五”《科技发展:是利大还是弊大》可以开一个“小小辩论会”,同时向学生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十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制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确定国家科学技术重大项目、与科学技术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保障科学技术进步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第二十九条 国家禁止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又如:在学习六年级语文下册“口语交际•习作四”时,举行“学会生存”演讲比赛,学生就可以明确地了解到在遇到危险或灾难时采取什么方式才是真正的自我保护,知道在自我保护的同时可以灵活应用相关法律法规,让学生感觉到生活在安全的环境中,增强学生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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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进步、发展与法律是一种互动关系。科技发展需要符合客观的法律去引导和保障,并以其自身日新月异的变化不断地向传统法律部门提出挑战,同时,还以其丰硕的科技成果为许多立法提供了科学依据。在科学技术发展的客观要求下,一系列专门调整科技领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和法规应运而生。这些法律、法规一方面确定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方向,成为国家科技战略发展和战略实施的重要保障,如我国的《科技进步法》、英国的《科学技术法》、法国的《科学和技术发展方向和规划法》、美国的《1976年美国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机构和优先目标法》等;另一方面确定着特定科技领域社会关系的参加者的行为规则,并保护其应有的权利与利益,如机与信息科学领域、生物医学科学领域、航天航空科学领域、新材料科学领域等(不限于此)知识产权保护、防范利用高科技手段犯罪问题、科学研究必须符合社会伦理道德问题,以及科技发明与成果转化的促进问题等。这些法律、法规不仅数量相当巨大,而且已经构成了一个独具特征与结构的体系,从原有的法律体系中脱颖而出。

科技法作为新兴的法律部门虽然不够成熟,许多问题尚在探讨之中,但仅就现有立法及研究已经足以证明其自身的特色。

首先,立法目的的针对性。现行科技立法的目的与宗旨都是为了实现国家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推动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基本方针;同时,体现了尊重人才,尊重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保护科学研究的自由和知识产权。

其次,调整对象领域的特定性。现有科技立法的调整对象是科技领域的社会关系,如科技进步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科技成果的转化、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保护、高科技园区的法制建设等。通过调整这些科技领域社会关系而达到人与自然、人与科技的协调。

第三,法律规范的技术性。现有科技立法充分反映了科技发展本身的特有规律。如计算机程序的界定、商务的规则、黑客和病毒的防范、生命工程和人类优生的规定、对人类基因重组的控制、核装置安全保障等问题的立法,无不是人们对科技发展自身规律认识的反映,是技术规范的法律化。

二、 开设科技法学课程的必要性及科技法学教学体系

研究科技法学并将其引入法律本科和研究生教学中,国外一些发达国家近些年已经开始尝试。这是因为法律的学生不能对身边飞速发展的科技及其对我们生活和整个社会的影响不闻不问,也不能只了解传统法律部门的知识,而对新的调整科技关系的法律知识一无所知。是否可以借寓这样一句流行语言“21世纪不懂计算机的人是半文盲”,那么,21世纪的法学毕业生不懂科技法是不是“半法盲”?这也许有些言过其辞,但却说明这样一个道理: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将会有大量的科技立法出现,这些科技立法反过来影响着科学技术发展的进程,进而影响着经济与社会生活,这将不断地拓宽科技法的适用范围。作为法学专业毕业生,不了解科技法学,将会使其法律知识残缺不全,并大大限制其从事法律工作的范围。

从80年代起,我国法学界已经开始对法学的,一些大学成立了科技法学研究机构,先后培养了科技法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1988年技术法学学会成立。但科技法学在整个法学教学体系中仍然没有得到认可。故,本人建议:在21世纪,应尝试将“科技法学”作为限选课程,引入法学本科教学中。

科技法学的教学体系可以包括:

第一编 科技法总论

(1) 科技法导论,主要包括:科技与的关系;科技法的概念、特征、 调整对象、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渊源、作用;科技法的基本原则。

(2) 科技促进法律制度,主要包括:科技投入与宏观管理制度,如科技贷款、科技基金制度;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科技奖励制度;国际科技合作交流与促进等。

(3) 科技成果转化法律制度,主要包括: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保障措施、权益保护及法律责任。

(4) 科学研究及其产业化法律制度,主要包括:科学研究项目、计划管理、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高新技术产业认定法律制度;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法律制度、风险投资法律制度。

(5) 科技组织与科技人员,主要包括:科研机构的法律地位及科技人员的管理及权益保护。

第二编 科技法各论

主要是选择有代表性的基础科学、科学和高技术领域或行业进行介绍,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农业科技进步法律制度,如农业技术推广法;

(2) 科技进步法律制度,如民营科技企业及中小企业扶植、企业技术创新法律制度;

(3) 信息产业法律制度,如机法、法、商务法、通信法等;

(4) 生命科学法律制度,如基因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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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家农业科技奖励国家科学技术奖是我国科学技术的最高奖,具有显示度高、影响力大、示范性强的特点,是衡量一个单位、科研团队或个人学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科技转化能力和社会贡献的重要指标之一。

在国家科技奖励体系中,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用于奖励个人或组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用于奖励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的优秀成果。“十一五”期间,国家三大奖项累计授奖1342项(通用项目),其中,农业科技成果获得三大奖项共计149项(未包括林业和水产),占授奖通用项目总数的11.1%(见表1)。根据表1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国家科技进步奖约占农业科技奖的90%,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奖数量呈逐年减少趋势。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以下简称“中华农业科技奖”)是原农业部科技进步奖的继承和延伸,是面向全国农业行业的唯一综合性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农业行业的科技发展水平。

根据《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奖励办法(试行)》,中华农业科技奖获奖成果具有被推荐为国家科技奖的资格。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以下简称“丰收奖”)是农业部设立的农业技术推广奖,用于奖励在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分设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丰收奖每3年评选一次,授奖量大,影响面较广。农业部于2006年设立了中华农业英才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奖励在农业科学研究中作出卓越贡献的杰出科学家,每届奖励人数不超过10名。

1.3省级农业科技奖励各省级政府重视发挥农业科技奖励的激励引领作用。以江苏省为例,1996年设立了江苏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奖,2008年,将其调整合并为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并制定了《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办法》。

1.4社会力量设奖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国内面向社会设立的经常性的科技奖。1999年,科技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出台,建立了社会力量设奖登记管理制度,规范了社会力量设奖的申请、受理、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社会力量设奖得到有序发展,已成为我国科技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袁隆平农业科技奖、大北农科技奖经过10余年发展,已成为农业领域较为成熟的社会力量科技奖励。

2农业科技奖励制度存在的问题

科技奖励制度在国家科技、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咨询和推动作用,在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作出了卓越贡献[1]。授予科技奖励,意味着对科研人员的承认与尊重,能激发并强化他们的创新动机,使其产生强烈的动力,引领带动更多的人共同创新[2]。我国的农业科技奖励制度,经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颁布后10余年的改革发展,已较以前更趋完善。但是,这些改革举措仍是在现有科技奖励体系的框架内,从技术和操作层面进行的局部完善,还存在着行政干预较为普遍、奖励评审制度不合理、奖励对象过于偏重科技成果等问题[3-4]。

2.1政府行政干预不可避免在我国的科技奖励体系中,政府奖占据了主导地位,而政府奖大多由科技行政部门来负责奖励的申报、评审等组织管理工作,行政干预不可避免。科技奖励中行政干预的存在,有可能产生科技奖励的不公正现象,这将大大挫伤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同时,也将造成科技奖励资源的浪费,影响奖励功能的发挥[5]。

2.2评审制度不合理,缺乏科学统一的评审专家选拔制度评审专家的选拔缺乏具体、科学、统一的制度,致使评审专家不一定是本行业的专家,有些政府部门主管农业科技工作的负责人也成了评审专家,甚至担任评委会主任,对评审结果起直接决定作用。而很多研究人员为了使自己的成果获得好的评价,往往是在申报时,就与持有相同学术观点的专家、同学或师友打好招呼,直接影响了科技成果评价的公正性[6]。

2.3奖励对象过于偏重科技成果目前,我国的科技奖励系统除最高科技奖和国家科技合作奖是根据成果奖励个人以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均是奖励单一项目。由于一般项目的参与者一般都是数人甚至达到数十人,从而易出现奖励主体“缺位”和“挂名”现象,导致激励效应的极大弱化[2]。

2.4缺乏监督惩罚机制我国大多数科技资源由行政部门配置和管理,这些行政部门既是管理部门也是监督部门,缺乏独立的第三方官方监督机构。这就导致科研机构更关注单位每年争取到的项目经费的多少和等级,激励科研机构更多地从争取科研资源出发去申请科研资助,而较少关注科研经费的绩效。在这种体制下,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为了争取更多的政府资源,甚至可能联合起来造假,导致诸多科研不端行为的发生。而一旦造假事件被曝光,管理者不但不正视问题,甚至还可能刻意“护短”,使学术不端行为更加嚣张[7]。

3完善农业科技奖励制度的建议

3.1培育独立的评审机构,避免行政干预培育独立的中介机构或科技评估机构进行委托评审,让政府逐渐从科技奖励评审中退出,这是政府走出行政干预,保证评审公正的重要措施之一[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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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我局制定了《XX年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全局上下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从自身做起,不断提高认识,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领导机制,严密工作制度。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股室负责人何志良、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督促“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做到工作职责明确,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并将法治建设列入局务重要议事日程,在抓好组织保障、基础性创建工作的同时,逐渐把工作重点转向强化措施,落实制度和求实效上来,对照创建“法治创建”标准,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在本局得到落实。

二、依法行政,深入推行政务公开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对科技局年度工作任务、目标、机关职能、工作职责、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及申报程序等进行了全面公开,采取了在科技局科技信息网站和县政府网百件实事网上办上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

三、深入普法,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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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政策及北京市《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发挥公共财政对自主创新的促进作用,提升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带动高技术产业高速发展,中关村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了《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办法(试行)》工作。

这一自主创新认定办法的出台,将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加大产品研究开发力度、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重视和提高产品质量、创造和形成更多的新品牌,为相关行业与消费者提供先进、适用和可靠的产品。同时,被认定的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支持。

据悉,本次共有116家企业的188个产品被认定为北京市第九批自主创新产品,自主创新产品主要涉及电子信息、环保、新能源与节能、先进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农业等七大领域。其中,电子信息产品独占鳌头,占据认定产品比率51.6%,而神州数码集成服务SBU则成为北京市第九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中,获得自主创新产品认定数量领先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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