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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的基本范畴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5 10:02:37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美学的基本范畴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美学的基本范畴

篇1

以第十四章“审美范畴”为例。从编排次序就能看出,审美范畴问题并不构成“导论”的核心和重点,这与一般的美学原理教材分数章论述有所不同。在内容的叙述上,作者没有沿袭以往优美、崇高、悲剧、喜剧等审美形态类型,也没有延伸《美学意蕴》中“几种重要美学范畴的基本特征”之类的说法,而是对美学范畴从概念到内涵重新进行了界定。作者认为,“如果说20世纪的美学还有一个基本范畴的话,它既不是美、崇高,也不是悲剧、喜剧,而是审美经验(aestheticexperience)和艺术定义(definitionofart)。如此说来,我们不能将优美、崇高、悲剧、喜剧等所谓审美范畴,作为标志美学学科的基本范畴”(《美学导论》第十四章《审美范畴》,第259页。下文凡引自同书的引文,只于文中标明页码),作者在美学范畴上的主要观点,从本章内容结构中就能看出梗概:

一、美学范畴、艺术范畴与审美范畴

二、审美范畴作为文化大风格的凝聚

三、审美范畴作为先验情感范畴

四、不同的“二十四”

从分节目录不难看出作者的立异之处。作者虽然跟进西方美学家的主张,认为传统美学范畴已经过时,但对审美范畴的学术态度却游移不定:一方面,他同意其师叶朗先生的“大风格”说,认为审美范畴不能无限增多,否则就变成了一般艺术风格的研究;另一方面,又力主杜夫海纳先验情感说,认为情感范畴有无限可能性,进而列举了中西“二十四”以资佐证,以革新传统审美范畴的单调,但最终还是将审美范畴和审美风格混为一体。作为学术研究,我们认为,任何方式的探讨,即使对西方美学的翻译和评介,都是有价值的;而作为教材来说,这种闪烁其辞的处理方法,确实让学生和教者有些“抓不住”。果真是因为“美”“优美”之像西方美学家所言过时了吗?作者在“审美趣味”一章却给出了另外的答案,我们不妨将相关论证引述如下(第148页):

欣赏艺术作品,需要将艺术作品放在适当的范畴下来感知,如果采用错误的范畴,如果缺乏有关范畴的知识,就无法欣赏到艺术作品的特别妙处。

如果我们有了“美”的概念就能更好地欣赏古希腊的艺术,有了“崇高”的概念就能更好欣赏如特纳(W. Turner,1775—1851)的海景绘画,又如《暴风雨中的汽船》(图12),就像我们有了“沉郁”的概念可以更好欣赏杜甫,有了“飘逸”的概念可以更好地欣赏李白一样,美、崇高、沉郁、飘逸等等,就是美学中通常所说的审美范畴(aestheticcategory)。

诸如美、崇高之类的审美范畴是美学史和美学理论教给我们的。……没有“崇高”的概念,我们就欣赏不了《暴风雪中的汽船》中近乎混乱的画面的妙处。

在这里,作者反复强调固有审美范畴(美、崇高等)对于艺术审美的意义,甚至在注释中还特地要求阅读者参考本书第十四章的“审美范畴”的有关论述;可是在后面的章节中,作者摒弃前说,甚至不以审美范畴为然。还有,在第一章《美学》中也论及“崇高”这一审美范畴,作者还将延伸阅读对象指向自己的另外一部著作《西方美学与艺术》(第17页)。我们分析,作者这种瞻前不顾后的做法,最大的可能性是割裂以前论著以凑成今著过程中出现的后遗症,其根源是标“西”立异的学术思维使然。

如果说,在美学的研究中标“西”立异仍不失为一种学术研究的途径和方法,那么,但作为普通教材的叙述方式,如果言必称希腊,引必尊西文,不仅会把读者和讲者引向迷途而无所适从,有时连作者也会失去个人判断。我们不妨以第六章“审美解释”为例,先看其章节构成:

一、浪漫主义文艺批评中的意图主义倾向

二、反意图主义盛行

三、意图主义的复兴

四、实际的意图主义与假设的意图主义

分节题目围绕西方美学家所谓“意图”展开。本章共引用西方美学的文献著述46处(其中英语原文39处,译文7处),每一节题下的论点无一不是罗列西方美学家的正反论点,而对“审美解释”的解释最终离开审美方向而衍生为西方当代文论中一场无休的争论;至于最终的结论和意义,教材作者似乎并不关心,恰如本章末段总结的那样:“关于意图在文学艺术的解释中的作用仍在继续,现在还不是得出最终结论的时候。也许如同其他众多的美学问题一样,这个问题也永远不会有最终的结论。”(第125页)对一本教材来说,长篇累牍的罗列之后得出如此软弱无力推论,学术规范在这里承载了零度意义。看来,作者并不关心“说什么”以让学生读者充分理解,而是“如何说”能让自己言说与其他教材不同。

彭锋先生近年来的美学研究十分关注西方当代美学问题,其文、译、著多数都与分析美学、实用主义等有关。但作为一本美学教材,作者一反以往《美学意蕴》教材叙述风格,而是把自己近年来一系列西方当代美学的研究论述,多数不经裁剪拉来或塞进这本《美学导论》之中,教材俨然成了记录和推广作者西方当代美学研究成果的领地,我们只需将《美学导论》和作者另一本论文式著作《回归———当代美学的11个问题》相比较,就能看出其中的联系来。正如《回归》这部书后记所讲,此书成果是从他一系列论文裁编而来,而这本《导论》又悄然把曾经的“11个问题”变成“15个问题”。对比二书主要章节,我们惊奇地发现,《导论》中的审美对象、审美经验、审美情感、审美趣味等八九章的内容文字与前著基本相同或完全相同,有的甚至连章节题目也完全一致。如前著第六章“作品的意义由作者意图决定吗?”在教材中整体挪入成为“审美解释”一章,如果你仔细比照二章文字,竟然完全相同。从论文变身为著作,再由著作挪移为教材,这样《美学导论》中的美学,竟无差别的变为“挪来”的美学!

可根本的问题还不在于著者叙述的美学是“拿来”的抑或是“挪来”的,作为21世纪大学文科教材和复旦博学·哲学系列之一种,其主要目标无非是引导学生通过对美学基本概念和原理的学习,激发他们对美学问题的兴趣。所以,有兴趣、读得懂、连得起、用得着,理应是教材叙述者书写方式。作为一名普通教者,我曾经和一些学生交流过他们反映的“读不懂”问题。学生抱怨说,这本教材确实太难读了,从开篇的第一章美学叙论开始,每章内容满眼都是西方当代美学家的怎么说,本来简单的概念前后被无尽的西方美学的人名和译文所包裹,读美学教材好比是读一本艰涩的西方学术译著,即使耐着性子去读,也未必全能看懂,就是能看得懂,如何也记不住。还有学生从教材中随便抽出一组概念说明他们为什么“读不懂”。如原书第三章《审美经验》章末的一段总结文字(第63页),集中了对审美对象、审美经验和美等这些美学原理中核心概念的解释。我们分节援引如下:

审美对象不是事物,也不是事物的任何外观或知识,而是事物在向外观或知识的显现途中,一句话是事物在无概念状态下的自然显现。

审美经验不是对事物的经验,(如克莱夫·贝尔所说的那样)也不是对关于事物的知识的认识(如古德曼和丹托所说的那样),而是自我的一种特殊状态。这里“自我”与“事物”类似。每个事物有不同的面貌,就像每个自我有不同的身份。

美不是事物,也不是事物的一种面貌或所有面貌,就像审美既不是自我,也不是自我的一种身份或所有身份。美是事物在无概念状态下的自然显现,审美是自我在无身分状态自由逗留。

通过阅读,我们发现这里的语言同样也沿袭了“西化”文风,作者有意将美学界业已有定论的概念“深入深出”的变换成了一种让人似是而非的抽象和模糊。我想,不仅是教材,就是真正的学术论著,其叙述语言首先应该做到让读者最大程度地理解和明白,否则,就会陷入“你不说我们还明白,你越说我们越糊涂了”的尴尬境地。

除了叙述语言的“读不懂”,还有引用文献和参考书目的“看不懂”。根据统计,作者每章后所附的“推荐书目”合计共137种,其中英文多达98种,翻译著作34种,外文论著合计共132种,占全部推荐书目的96.35%,而中文美学论著仅8种,只占5.8%。全书各章正文引用的中英文献比例大体也与此持平,其中有四五章后面的引述书目竟无一处来自中国人的论著。更让人不解的是,作者还将国内已有直接对译本的著作诸如黑格尔的《判断力批判》、杜夫海纳的《审美经验现象学》等不惜采用由德语和法语转译的英文书目和文字,列入引用文献和推荐书目之中。试想,这样的引用除学术规范的意义外,对大学本科生来说有多少实际意义?不知道北京大学的本科生是否能找全这些外文论著,或者要求能读懂这样的著述?我们怀疑这不是推荐给本科学生的书目,而是挪来的、用来记录自己学术研究参考书目的清单!

美学教材毕竟与美学论文和论著有所不同,三者不能无原则的相互替代。美学研究论著和论文是写给自己和专家看的,力主学术创新,从略基本概念,不求必然性结论;而教材特别是“导论”之类,是写给学生的入门读物,诚然要反映作者自己的学术论点,但语言上要求深入浅出,叙述中要联系读者实际,一句话,要考虑到大多数学生阅读水平和教学使用的效果。作者这部教材和《美学的意蕴》的最大不同是,其主要章节直接挪自作者本人的美学论文和论著,多数只在章节的首尾添枝加叶,稍作修饰以作统一。所以,文中所引西方美学家及其论著论文,正文和注释中均没有任何背景介绍和说明,而且页脚注所引的西方美学论著书目除少部分来自译本外,多数是清一色英文,这对那些把美学作为普通课的本科学生来说,读不懂、记不住就在所难免了。因此,凡有一定影响力的美学教材,对西方美学观点虽然都有不同程度的借鉴,但都会有相应的处理的方法,如降低学术门槛,突出传统古典美学地位,尽可能采用有通行汉语翻译的篇名文字,有的还在书后附有“重要人名索引”和“教学大纲”之类,以方便学生阅读和教学考核。

《美学导论》这本教材中由于多数问题的讨论裁剪自作者论文和其他论著(包括《美学的意蕴》),论文的创新思维使作者不屑重复当代美学史中的常识与成说,所以,书中对于美学原理的基本概念,较少做厘清和阐释工作。相反,对于约定俗成的一些概念如“审美教育”“审美范畴”等,作者又不厌其烦地纠结于诸家争论这些细枝末节。全书首章以《美学》为标题,但全书的理论逻辑却是围绕审美活动展开,美学和审美之间的如此重要的关系,全书并无揭橥。全书15章,共涉及美学领域中的15个重要问题,差不多是美学教科书有史以来章节含量最大的一种,其中哪些章节是重点,哪些章节针对某些专业,书中也没有任何的教学说明文字,更没有开发相应的媒体课件做配套。对于讲授者说,果真比照教材叙述结构和问题,照本宣科,势必会扼杀学生美学兴趣,他们会视美学为畏途。

篇2

〔中图分类号〕B8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08)09-0147-06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审美文化研究引起了国内美学界的重视,经过十几年的努力,这一研究已经取得了较为可观的学术成果,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审美文化基础理论研究有了相当的收获,林同华的《审美文化学》[1] 和夏之放的《转型期的当代审美文化》[2] 两本专著的出版,在审美文化的基础理论与学科格局方面进行了有一定深度的探讨,开了审美文化研究的学科建设的先河。二是审美文化史的研究成绩斐然,陈炎教授主编的四卷本《中国审美文化史》[3] 对中国审美文化进行较为系统的考察,是一部不同于“审美思想史”和“审美物态史”的“审美文化史”。[4] 吴中杰教授主编的三卷本《中国古代审美文化论》,[5]“突破了既有的写作范本,把美学史写成审美的理论与实践、思想与生活、观念与艺术有机统一的审美意识史和审美文化史。”[6] 周来祥教授主编的六卷本《中华审美文化通史》,[7] 抓住特定时代美学的总范畴和审美理想作为历史发展的主要线索,并着力揭示了这一总范畴和审美观念、审美创造的发生、发展、裂变、兴替的演变过程,系统阐述了中华民族审美文化的发展历程。此外,余虹教授主编的《审美文化导论》,[8] 从审美文化的历史样态到当代状况的审视和阐释,为审美文化的实证研究与理论阐释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三是汕头大学与徐州师范大学相继编辑出版的《审美文化丛刊》,为研究的深入提供了必要的学术园地,有力地推动了这一研究朝着新的广度和深度发展。可以说,审美文化研究经过近20年的发展,确实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这样一个令人鼓舞的学术态势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任务:这就是如何通过更深入的理论探讨,通过对审美文化的历史形态与现实发展的深刻关注,并且从理论体系与学科建设的层面上促进研究的深化,促使这一领域的研究产生一次质的飞跃。笔者认为,构建审美文化研究的理论范畴,应该是促进这一研究向着学科建设的方向发展,有效提升它的理论层次和学术水平的突破口。众所周知,范畴的构建是理论体系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学科体系建设最基本的认识论基础。在哲学史上,最早对范畴进行系统研究的是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他认为范畴就是在对客观事物分析归类得出来的基本概念。他在《范畴篇》中提出了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与遭受这样十个范畴。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则创立了一个先验论的范畴体系,这个体系由4个大类12个具体范畴组成。康德在他的研究中高度重视对于范畴的逻辑功能的阐释,强调了范畴在人的思维活动中,尤其是在加工感性材料的重要作用。黑格尔哲学高度重视范畴的普遍性意义,认为范畴“贯穿于我们的一切表象”,是“一般的东西”。他从辩证法观点出发,认为范畴间的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他说:“通过范畴的作用,单纯的知觉被提升为客观性或经验,但另一方面,这些概念,又只是主观意识的统一体,受外界给予的材料的制约,……这些范畴和范畴的总体(即逻辑的理念)并不是停滞不动,而是要向前进展到自然和精神的真实领域去的,但这种进展却不可认为是逻辑的理念借此从外面获得一种异己的内容,而应是逻辑理念出于自身的主动,进一步规定并展开其自身为自然和精神。”[9] (P124-125) 但是他的客观唯心主义的哲学思想影响了他对范畴的本质的科学认识,他一方面认为范畴是独立的本质,另一方面又把范畴的演变看成是绝对精神的自我发展。

唯物辩证法则认为范畴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它是客观世界的规律性的东西在人的认识中的反映形式。列宁深刻地指出了范畴的本质属性,他说:“思维的范畴不是人的工具,而是自然的和人的规律性的表述。”[10] (P75) 一定的范畴标志着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的阶段性成果,因此,“本能的人,即野蛮人,没有把自己同自然界区分开来。自觉的人则区分开来了,范畴是区分过程中的梯级,即认识世界过程中的梯级,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10] (P78) 可以这样说,范畴是在反映客观世界的整体性和内在联系的一定体系中存在,它的本质表现在各个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结构中。范畴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取得的科学认识的结晶,又是人们进一步认识世界的起点。它同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相一致,并表现着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各种不同门类的科学体系中都有各自的范畴。

审美文化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就有理由朝着建构范畴的目标前进,这可以说是审美文化研究向着学科建设的方向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特定学科的理论范畴的构建,首先是人们认识客观世界本身存在着的特殊本质的要求,因为各种不同的事物在具体的运动过程中总是以特殊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人们要真正认识具体的事物,就必须从这一事物的矛盾的特殊性出发,遵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建立既能反映具体事物本质特征,又能符合人类对于准确、深刻地把握客观事物探究欲望的特定概念,并且在众多的概念中提炼出那些能够揭示这类事物本质内涵的核心概念,完成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这一重要环节,使这样的理性认识的成果最终成为“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正如在《矛盾论》中所指出的,“每一物质的运动形式所具有的特殊的本质,为它自己的特殊的矛盾所规定。这种情形,不但在自然界中存在着,在社会现象和思想现象中也是同样地存在着。每一种社会形式和思想形式,都有它的特殊的矛盾和特殊的本质。”[11] (P309) 审美文化作为客观存在的社会形式和思想形式,它跟传统美学中所指的审美对象相比较,应该有独特的人文意蕴和美学价值,相应地也会有特殊的存在方式。当我们把这样一种具有特殊本质的社会存在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时,就不可能简单地移用传统美学研究的方法和范畴,而必须创造出能够准确反映审美文化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和特殊的本质的理论范畴,找到能够科学地揭示审美文化的深层内涵及其复杂模式的研究方法。因为我们已经明确地认识到,审美文化跟一般的美的事物区别是由它们不同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两者并非只是名称上的不同。正因为如此,简单地搬用传统美学的理论范畴和研究方法,也就无法真正把握审美文化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这就是说,建构审美文化理论范畴首先应该认真审视审美文化研究的特殊矛盾,找出它跟哲学美学、文艺美学和心理学美学的根本区别,从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等角度深化对审美文化研究的认识。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必须对作为研究对象的审美文化的存在形式及其所反映的社会生活内容进行深入的探讨,只有通过准确把握它的本质特征这一途径,才有可能逐步形成认识和掌握这个特定对象的基本概念。这个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也就是说,把握对象的本质特征的过程与找到把握对象的理论范畴,是在深入研究这一过程的循环往复与良性互动中得到深化的。对于审美文化来说,这十几年的研究,一方面使我们对这样一种有别于一般的审美存在的特殊对象有了由浅入深的了解;另一方面,这一过程也使我们初步获得了把握审美文化的理论之网。十几年来的研究所获得的理论成果,已经为进一步深化这一研究打下了基础,而理论范畴的建构,也正是这样一种学术研究开始由自为的状态向自觉的境界转化的具体表现,这也是审美文化研究蓄势待发,并将迎来一次质的飞跃的标志。

那么,怎样把握审美文化研究对象的特殊的本质与特殊的矛盾呢?也就是说我们所说的审美文化是不是就是一般美学研究中所指的审美对象呢?要解决这一问题,先要厘清传统美学研究中几个重要的分支学科即哲学美学、文艺美学和心理美学的学科性质,对它们各自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社会意义与学术价值,进行深入地讨论,然后再跟审美文化研究进行科学的比较,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把握审美文化的个性特征,才有可能准确地概括审美文化研究的学科品格。

对于审美文化研究的研究对象与学科特性,这些年来已经有一些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林同华先生的有关论述是较为系统的,他把文化看作人类行为及其产物的全部组成部分中的一部分,并且是通过社会而传播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从“美学系统,即是美学文化系统,实质上,都是审美文化系统”这一基本看法出发,认为“美学文化学,就是审美文化学”,[1] (P4) 而“美学文化学是美学与文化的结合体。这种结合并非一切文化模式与美学文化的组合,而是有其内在结构与外在形式要求的结合。……无论在各种文化模式的整体中,都有其内在和谐和审美的情感寄托。如果不拘泥于文化因素的形式,而注重其内在的神韵和特定流动的形式要素,那么,就很容易理解美学与文化学识如何在整体上会结合成一门新兴的学科。”[1] (P4-5) 这就是说,林同华先生把审美文化学定位为美学与文化学的交叉研究,这个看法注意到了审美文化研究跟一般的美学研究的区别,这一点是值得充分肯定的。同时,他提出美学与文化学的结合并非简单的凑合,而是有内在的规定性,这种规定性在关系上的表现就是两者之间具有“内在的和谐”,在内涵特征上就是“审美的情感寄托”,这一看法也是很有意义的。但是,在对这样一个交叉研究的具体对象的分析中,林同华先生却把它所主张的美学文化学看成是美学研究的特定对象,他提出的美学文化学应该包含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人类行为心理文化意识所产生的美学”,“第二个层次,是文学艺术文化所产生的美学”,“第三个层次,是人类文化哲学系统里的审美观问题”。[1] (P13-14) 这三个层次,其实都是美学研究的基本内容,如第一层次所指的“行为心理文化意识所产生美学”,就是美学发生学的研究对象,因为任何审美意识、审美活动和美学思想都是在人类特定的行为心理和文化意识的作用下形成的;第二层次所指的文学艺术,在传统美学研究中往往被看成人类审美活动的典范形式;同样,审美观问题本来既是人类文化哲学系统的重要内涵,也是传统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正是由于他在具体的研究对象的把握上没有能够把交叉研究的本质特征贯穿到底,这就导致把美学文化研究的交叉性消蚀掉了,实际上也就抹杀了审美文化研究的特殊矛盾与特殊本质。

夏之放先生在《转型期的当代审美文化》一书中也对审美文化研究进行了学历的考察。他认为,“审美文化是文化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是文化整体中的一个层次或者层面,即文化系统的审美层面。审美文化不应当被简单地看成是文化家族的一个单独的成员,它附丽于诸文化形态之上,具有覆盖和跨越整个文化领域的一种特质。”[2] (P52) 这就是说,夏之放先生把审美文化的内涵看成是附丽于各种文化系统中的审美特质,并认为审美文化研究就要把一般的文化客体纳入到审美文化领域而成为审美文化的对象,就要从审美层面来把握对象,从审美的角度来理解其意义。他进一步指出:“我们研究审美文化时,应当注意首先从一般文化现象中把审美文化层面抽取出来,剥离出来,加以单独的考察和研究,才能确定审美文化的独特性质;”[2] (P52)] 并且认为审美文化特质就是“人的审美活动”和“人与现实对象的审美关系”。笔者认为,夏之放先生对于审美文化的特征的认识有独到之处,但是他对这一特征的具体把握,还是有待商榷的,因为无论是人的审美活动,还是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都是美学原理研究的基本理论问题,如果审美文化研究所要解决的就是这样一些问题,那它跟一般的美学研究相比较也就没有什么真正的特质了,这一学科的存在价值就很难见到了。

如果说林同华、夏之放两位先生是在审美文化研究刚刚兴起的时候,对这一问题进行的思考和探索具有筚路蓝缕的开拓意义,那么,余虹教授在去年出版的《审美文化导论》一书中的看法,可以说是中国美学界对这一问题的最新的认识。他根据英国学者雷蒙・威廉斯的“文化主要是指表意或象征的体系”这一观点,认为:“‘审美文化’是一种介于感性、理性和神性之间的表意或象征体系,这便是它与纯粹的感性文化(比如感性狂欢)以及纯粹的理性文化(比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道德、法律)和纯粹的神性文化(比如神学、宗教)区别开来。”[8] (P8) 审美文化具有两大特点,一是与感性经验密切相关:“如果说理性的抽象和神性的冥思在使我们进入超感性世界的同时也使我们远离了活生生的感性世界,审美文化则使我们在与理性与神性的关联中始终保持着与感性世界的亲近,这便是审美文化最为根本而特有的价值。”[8] (P8) 二是和各种文化形态有着复杂而深刻的联系,“审美文化总是和特定历史时期的宗教、政治、哲学、道德、科学、经济等领域纠缠在一起的。”[8] (P8-9) 余虹从文化的表现形态及其相关性这两个角度阐释了审美文化的内涵和特质,确实有助于人们对审美文化的认识的深化。但是,这一看法对于审美文化的内涵的界定与特质的分析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前面说的是“介于感性、理性和神性之间”,后面却把与感性的亲近看成是最根本而特有的价值,这样的阐述也就留下了令人费解的空间。

笔者认为,哲学美学或者说美学基本原理的理论研究,关注的是人类审美活动的一般性问题,它所探讨的基本问题就是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也就是美与审美这两个基本问题。它主要包括对美的本质特征的哲学阐释,对美的基本样式与存在形态的类型学分析,对审美鉴赏与审美创造的人类学、文化学与心理学内涵的探究,以及有关提高人的审美能力的教育学研究。而完成这一任务的方法,就要运用逻辑思辨对美与审美的本质属性与历史形态进行科学的抽象,并通过具体的分析、阐释的过程,去探寻美与审美这一社会形式与思想形式在交错、互动中表现出来的特殊本质与特殊矛盾,为人类的物质生产、艺术创造、社会生活与心灵世界向着更加美好的方向发展提供思想和理论上的指导。对美的问题进行哲学思辨,就是哲学美学的根本特征,正如彭富春教授所指出的,“哲学美学是关于美学基本问题的哲学思考,它将美学的基本问题置于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中。”[12] (P4)

文艺美学主要关注的是作为人类精神产品的艺术所具有的审美特质、审美价值,艺术作品的美对人的特殊的作用,艺术的创作、鉴赏活动如何按照美的规律展开,艺术美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如何能够对人的精神世界与社会生活产生美好的影响。文艺美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对艺术美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探讨,艺术美与现实生活中的美与丑的事物的辩证关系的分析,人类在对艺术美的创造与鉴赏、接受与批评的过程存在着的内在规律的阐述,艺术的思想内容与表现形式之间如何达到完美统一的审美理想的探求,以及各种不同的艺术样式在创造与鉴赏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审美特点的揭示。它主要是通过对具体的文艺作品的鉴赏、解读与分析、阐释,来达到把握艺术美的内在规律和本质特征的目的。胡经之教授对于文艺美学与一般的美学和诗学的比较,已经准确地阐明这一学科的本质特征,他说:“文艺美学不像美学原理那样,侧重基本原理、范畴的探讨。但文艺美学也不像诗学那样,仅仅着眼于文艺的一般规律和内部特性的研究。文艺美学是将美学和诗学统一到人的诗意根基和人的感性审美生成上,透过艺术的创造、作品的阐释这一活动系统去看人自身审美体验的深拓和心灵境界的超越。”[13] (P2)

心理学美学则是从人的心理活动的规律来探讨审美活动殊的心理现象,力求把握审美活动中人的心理活动的表现形式及其内在规律,它运用现代心理科学的知识体系与理论成果,揭示人类在审美心理结构,审视审美活动对于人的精神和身心健康的重要意义,探讨审美活动对于形成健康而优雅、坚强而有活力的人格特征的作用,关注审美调适在优化人们精神生活和心灵世界的意义和价值,分析不同类型的美与美感跟人的心理平衡的关系。心理学美学主要通过心理分析以及实验的方法进行研究,随着心理科学的迅速发展和社会对人的精神生活质量的日益重视,心理学美学在近半个世纪以来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林同华教授把这门学科称之为“美学心理学”,但对于它的具体内涵的分析其实更符合“心理学美学”基本特性,他说:“应用现代心理学的概念显现的科学内涵,去区分、阐述历史上美学家所提出的审美心理范畴,这是揭示审美心理结构的必经之路。我们所以把它看成‘美学心理学’,就是因为它具有美学和心理学的双重性品格,是一门跨文化系统的新学科。”[14] (P2) 在这里,心理学的知识结构和理论体系是作为美学研究的基本手段来看待的,而审美心理范畴、审美心理结构这些美学学科的基本内容则是这一研究的中心,尤其是它所具有的美学和心理学的双重品格,因而,林同华教授对于美学心理学的学科定位,用在心理学美学同样是完全合适的。

把范畴的构建看成审美文化研究的突破口,这不是心血来潮的偶然念头,而是这一研究深入发展的实际需要,是学术发展的内在规律的必然要求。在当前的相关研究中,这一问题实际上已经引起许多学者的重视,他们开始提出一些具体的概念或术语来把握审美文化的特质,这其实已经开始对审美文化的范畴进行初步的探讨了。例如,余虹教授在谈到审美文化所具有的感性直观的特点时,列举了“风景、酷、帅、爽、秀、淡、雅、崇高、神圣”[8] (P8) 等词语用来表达审美文化观念,正是这种探索的具体表现。这些概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对时代特征和学科内涵的积极关注,但是,由于未能深入抓住审美文化的本质特征,没能从这一学科特殊的矛盾和特殊的本质出发去揭示它的要害,因此,这些概念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这主要表现在语言表达与内涵阐释上的一般化,它们跟一般的美学原理中所说的审美范畴或审美形态,虽然注意到当代性的特色,但并没有在理论内涵上揭示出审美文化的本质特征。

审美文化研究的核心是从文化的角度对审美活动进行理论的分析,它运用实证分析与理论阐释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对历史和现实生活中的审美物态、审美现象、审美观念、审美理论及审美活动的文化内涵和文化价值的挖掘、解读与科学的概括,揭示审美活动在人类文化系统中的独特地位及其特殊作用。因此,审美文化的理论范畴的构建,首先应该以文化事象为切入点,从人类文化发展的高度对审美活动的历史与现状、审美产品的文化内涵及其在特定历史阶段的发展水平,进行整体性、社会性、历史性的微观分析与宏观阐释,通过科学的抽象掌握审美与人类生活的内在关系及其具体的运行方式,并由此提出能深刻反映审美文化研究内在规律的若干理论范畴。也就是说,审美文化研究的范畴应该是从文化的总体性出发,在考察人类在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相互联系与转化的过程中所形成的认识和掌握审美问题之网的网上纽结。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准确把握审美对象的物态化存在及其所标志的文化发展水平与特质,才能为这一学科的形成创造条件。可见,构建审美文化研究的范畴,其理论的基点与核心就是审美活动中的文化问题,这正是它跟哲学美学、文艺美学与心理学美学的不同之处,也是这一学科得以成立的根本依据。其实,从文明发展的阶段性来讨论物质文化的审美价值及其与其他文化要素的关系,早已引起经典作家的重视。马克思认为一种特定的物质文化遗存所显示出来的审美特征,是衡量这一民族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他说:“只要知道一个民族……的武器、工具或装饰品,就可以事先确定该民族的文明程度。”[15] (P129) 上述这些学术史实说明,创始人通过对物质文化的美的生成、发展与具体表现的具体分析,揭示了作为实践主体的人在特定时代的创造性劳动中所显示出来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内涵与发展水平,揭示了隐藏在物质生活的实用性需求之中的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以及民族心理结构的具体内容,这种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对于我们更准确地把握审美文化研究的本质特征,对于构建审美文化理论范畴,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沿着这条思路,笔者认为审美文化研究在构建范畴的过程中应重视通过特定文化事象,去挖掘蕴涵在其中的人性和人情,去阐释凝聚在物质文化中的审美意蕴所包含的人的发展历程与发展方式,并且通过对不同文化形态的美的事物所显示的共同性与个别性的比较,探索美的事物对于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重要影响,从文化发生学的角度审视人的建造活动所体现的心理内容对于文明发展的影响。审美文化研究的范畴构建还应该通过对物质文化的美及其多样而深邃的意味的探究,去展示人类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及其呈现的人学意蕴,由此达到对人更加全面、更加深刻、更加准确的把握。这种从美的物态化表现的具体分析,上升到对人的本质、人的价值、人的存在的哲学思考,正是审美文化本身的人学特性的反映。可见,审美文化研究理论范畴的构建还有一个可供参考的思路,即从人与物的审美关系在历史进程与逻辑展开出发,在心灵世界与物质文化这一纵横交错的坐标系中,选取一些具有特定意义的审美对象作为深入研究的点,通过这些点的文化阐释和心理分析,去展示人类精神世界与创造能力的发展历程与现实状貌,使审美文化研究成为更深刻地认识人类本质力量的重要渠道。

构建审美文化研究理论范畴还应该认真借鉴人类学、文化学与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和理论成果,具体说来主要有文化人类学、艺术文化学和文化社会学,因为这些领域的研究跟审美文化有许多相通或者相关的地方,这些学科的研究对人的创造活动和社会生活、心灵世界高度关注,都重视从人类社会历史展开的过程中去考察文化的演进,从通过对具体的文化事象所包含的人学意蕴的阐释,去探索人的深层本质与文化的发展规律。如美国历史学派掌门人博厄斯接受了地理文化学派的理念,通过对美洲印第安人原始艺术及其辐射到世界各文化传统的田野资料的深入分析,阐述了人类在原始艺术的审美创造中呈现出来的区域与类型之间的特定关系;又如上世纪初兴起的文化人类学,通过对边远的、非西方社会的审美活动的关注,探讨了这些社会类型中的艺术跟宗教、政治、经济等活动及具体的社会生活语境的广泛联系。由此发展而来的当下的艺术人类学更加重视对艺术的创造、流通、消费及其所植根的制度、所产生的影响的关注,而贯穿其中的社会学取向,可以成为审美文化范畴建构的参照系;特别是阐释人类学把艺术看作社会文化体系的组成部分,倡导用“深描”和充分尊重“地方性知识”的方法,尽可能追寻文化持有者眼界内的文化世界,并且从艺术品的符号表征这一基本特性出发,建立起由艺术而反观其文化的这样一种认知结构和知识体系。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这些学科的某些理念与方法,对于建构审美文化理论范畴肯定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因为,对于前人在相关学科的间接经验的借鉴,虽然会由于学科的不同会有一定的困难,但是,只要充分注意它们的联系与区别,注意不同学科各自具有的学术特性及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就一定能够汲取学术营养,促进审美文化理论范畴构建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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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306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2.03.014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 第25卷 第3期 张 敏:实践美学视野下的审美人格

审美人格不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在现实的教育实践中,都处于一个极为尴尬的境地。在理论研究中,审美人格作为一个比美、美感、艺术、审美活动等更为切近人自身发展的范畴,并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根据张法教授在其《美学原理》一书中的统计显示,从1980年到2002年间中国出版的242册美学原理著作中,“条分缕析地谈论美学原理所可能涉及的全部问题或基本问题”\[1\]的标准型原理有127册,超过总数的50%,而在这些涉及全部问题或基本问题的标准型原理著作中,主要谈到的问题就是美、美感、艺术,在此基础上,根据作者的研究兴趣,加上审美教育、审美文化、部门美学等。人们最为熟知的李泽厚的《美学四讲》就是从美、美感、艺术三个方面来布局的。而在教育实践中,审美人格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目标,又被人们简单化、庸俗化了。赵伶俐教授在《人格与审美》一书中指出,审美人格的教育,往往被简单化为德育,而德育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又被庸俗化为政治教育,从而完全偏离了人格教育的目标。可见,审美人格研究的现实状况与其自身的重要性是极为不对称的。本文立足于实践美学,从审美人格属于人的自身生产的范畴,审美人格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物态化,审美人格属于美学的基本问题三个方面对其进行解读,以期更加深入地理解和阐释审美人格。

一、审美人格属于人的自身生产的范畴

(一)传统的审美人格观

以往对审美人格的研究,基本上是把审美人格归入美育的范畴。王一川教授在《美学与美育》一书中就明确指出:“美育侧重于培养人的审美能力,其目的在于实现个体潜在的丰富性,生成知、情、意和谐发展的完整人格。”\[2\]完整人格的形成,依赖于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即个体潜在的丰富性的实现,而个体潜在的丰富性的实现又依赖于美育。因此,美育被赋予了塑造完整人格的使命。审美人格属于完整人格的一个方面,很自然地被纳入了美育的范畴。

进入20世纪以来,出于培养现代人格的需要,中国学者积极汲取西方的美育理念,以期能够重塑国人的人格。梁启超提出了“趣味教育”,主张通过文学、音乐、美术来“更新一国之民”。则直接提出“以美育代宗教”的主张,以期到达重塑国人完整人格的目的。在的积极倡导下,通过几代人的倡导和研究,美育已经成为了学校教育的重要环节。而审美人格属于美育范畴也成了一个不言自明的常识。但是,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美育被等同为德育,甚至是政治教育,与实现个体潜在的丰富性,培养完整的人格的初衷渐行渐远。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有美育提出的教育方式操作性的因素,比如美育主张通过文学、音乐、美术等方式来激发学生的情感,达到以美启真,以美储善的目的,这就比较难以操作。更为深层的原因则在于,美育并不能够胜任实现个体潜在的丰富性,生成知、情、意和谐发展的完整人格的重担。个体潜在的丰富性、知情意的和谐发展,并不能够通过美育来最终实现。

第一,个体潜在的丰富性至少包括了人的自然属性、精神属性、历史性、社会性。人的自然属性又包括人的自然、物质需求,这些需要的满足是不可能通过美育来实现的,而必须是通过物质生产来与自然界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来实现的。人的精神属性则是在人的自然属性得到实现和满足之后发展起来的,包括“能够认识自己和认识客观世界的思维力量”,“能够强烈地实现自我愿望和目的的意志力量”,“能够感受世界并能够表现主观的爱好和厌恶的感情力量”\[3\]。这些精神属性的实现和满足,同样不可能在美育中实现,而必须是在求真的认知活动,向善的道德活动,寻美的审美活动中历史性地实现的。同时,个体始终是历史的产物,并且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还有历史性和社会性。因此,个体的自然属性和精神属性的实现更要置身于历史和社会的大环境中。美育仅仅属于教育的一种特殊形式,对于个体潜在丰富性的实现并不能够起决定作用,而仅仅是一个范导作用,指引我们如何投身于无限丰富的实践活动之中,去实现人的丰富性。

第二,个体的完整人格的形成也不能单纯依靠美育来实现。个体的完整人格至少包括利益人格、理性人格、道德人格、审美人格四个方面。利益人格的形成主要是在物质生产中形成的,它的形成意味着人们的物质需求还不能得到很好的满足,还是处于第一位的。当人们的物质需求得到比较充分的满足后,人们则把注意力转向了对世界之真的追问,需要去探究这个世界,以便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现实生活。这主要是通过认知活动来实现的。在认知活动中,人们的理性精神得到高扬,逐步形成了理性人格。在道德活动和审美活动中,人们又逐步形成了道德人格和审美人格,逐步地从必然王国走向了自由王国,形成完整的人格。

可见,个体潜在的丰富性的实现和完整人格的形成,都是一个动态的历程,需要在丰富的实践活动中才能够逐步地实现。这个过程就是人的自身生产,而美育仅仅是人的自身生产这个动态历程中的一个环节而已。因此,严格地说审美人格并不是美育的范畴,而是属于人的自身生产的范畴。

(二)人的自身生产与审美人格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一版序言中指出:“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4\]这就是的“两种生产的理论”,前者是以物质生产为中心的社会实践活动,后者则是人的自身生产。

关于人的自身生产,恩格斯解释为“种的繁衍”。但是,人的自身生产的这种“种的繁衍”绝对不同于动物的那种“种的繁衍”,而应该至少包含两层内涵:第一,人的生命的再生产;第二,人的自我完善。前者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再生产,是确保承载着人类历史文化基因的生命体的不断延续;后者则是指在多层次积累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人的不断的人化,即个体潜在丰富性的实现和完整人格的形成。有关人自身生产的理论更加侧重于后者。“人是类的存在物,不仅因为人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把类——他自身的类以及其他物的类——当作自己的对象;而且是因为——这只是同一种事物的另一种说法——人把自身当作现有的、有生命的类来对待,因为人把自身作为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5\]45。在实践和理论上,人能够把自己与其他物种区别开来,并且能够在对象化的世界中直观自身。因此,人的自身生产与动物的“种的繁衍”的区别就在于,人能够意识到自己作为类的存在物,与其他物种区别开来,是一种具有主动性的再生产。因此,强调人的自身生产,不是要强调生物学上的再生产,而是侧重于在实践活动中人的不断社会化、人化,即自然的人化。

自然的人化分为外在自然的人化和内在自然的人化。“外在自然的人化,即山河大地的‘人化’,是指人通过劳动直接或间接地改造自然的整个历史成果,主要指自然与人在客观关系上发生的改变”。“内在自然的人化,是指人本身的情感、需要、感知、愿欲以至感官的人化,使生理的内在自然变成人。”\[6\]外在自然的人化,是人通过劳动把自然界改造为人类的无机身体,使自然界成为人的一部分。内在自然的人化是人的自然属性逐步走向精神属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个体潜在的丰富性才得以不断地实现。二者的实现都需要通过社会实践来达到。

因此,人的自身生产主要是指内在自然的人化,即属于人的自然属性的感官、和物质需要的人化。感官的人化的特点就是功利性的消失和非功利性的生成。动物的感官纯粹出于功利性的目的。人的感官首先是属于自然属性的,也具有功利性,受各种生理欲望的支配。但是,由于长期的“人化”,感官逐步摆脱了单纯维持个体生命存在的狭隘目的,向社会性、精神性逐步靠拢。功利性的消失,使得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由单纯的实用关系开始向审美关系转换。在这个过程中,人也开始向审美的人转化,为审美人格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的人化和物质需要的人化与感官的人化一样,都是人的自然属性中的功利性逐步向审美转化。动物的,只有性,没有爱,而人能够由性到爱,尽管其中依然存在着动物性的欲望,但是已经渗透了丰富的社会历史内容,是超生理性和超功利性的。动物的物质需求只是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存,而人却超越了单纯的生存目的,转变为一种超生物性的审美享受。因此,内在自然人化的最大特点就是对功利性的超越和审美要求的生成。这个过程具体而言就是实现个体潜在的丰富性和生成知、情、意和谐发展的完整人格,即审美人格形成的过程。

人的自身生产主要就是内在自然的人化,而内在自然的人化就是个体潜在的丰富性的实现和知、情、意和谐发展的完整人格的生成,以及审美人格的生成。其实现途径就是以物质生产为中心的社会实践。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只是由于人的本质的客观地展开的丰富性,主体的、人的感性的丰富性,如有音乐感的耳朵、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总之,那些能成为人的享受的感觉,即确证自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感觉,才一部分发展起来,一部分产生出来。因为,不仅五官感觉,而且所谓精神感觉、实践感觉(意志、爱等等),一句话,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五官感觉的形成是迄今为止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7\]这即是说,内在自然的人化都是建立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的。通过社会实践,人的丰富性才得以展开,才形成了有音乐感的耳朵,能够感受形式美的眼睛,即人才能够从自然属性走向精神属性,从单纯的功利性走向审美性。因此,人的自身生产是建立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的,属于人的自身生产的审美人格自然也必须建立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因此,我们研究审美人格就不能够单纯从美育着眼,而必须立足于社会实践。

二、审美人格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物态化

审美人格属于人的自身生产的范畴,而人的自身生产的过程即是内在自然的人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逐步从自然属性走向精神属性,从功利的人走向审美的人。这个过程的完成,也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即个体潜在的丰富性的实现,人从必然王国走向了自由王国。这是从其抽象的理性角度进行把握的,它还应该表现为一种感性的直观,即人们可以通过感性清晰地直观到自身的这个巨大转变。换句话说,就是属于人内在的本质力量需要外化为能够被感性直观到的“形式”。这种感性可感的直观的“形式”就是审美人格。审美人格的生成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在主体上的感性显现和精神凝结。人的自身生产意味着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人的自然属性的人化,而审美人格正是人的自身生产的物态化“产品”。因此,审美人格是人的本质力量在以物质生产为中心的社会实践中对象化之后的感性显现和精神凝结,在格调和风度上表现为自由、和谐、个性、创造、超越等特质。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到审美人格的生成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实践的多层次积累和人格的多层次积累。

(一)实践的多层累性与审美人格

审美人格的生成属于人的自身生产的范畴,因此,我们谈审美人格的生成只能立足于以物质生产为中心的社会实践,也只有通过丰富的社会实践,个体潜在的丰富性才能够实现,知、情、意和谐发展的完整人格才能够生成。席勒在《审美教育书简》中指出,“只有当人是完整意义上的人时,他才游戏;而只有当人在游戏时,他才是完整的人”\[8\]48,主张以“游戏”去统一被分裂的感性和理性,从而生成一种完整的人格形态。这有其合理性,因为“游戏”作为一个感性的活动,不仅能够“摆脱法则的强制,而且还摆脱了需要的强制”\[8\]46,而且能够集中地再现现实生活中丰富而又分散的实践形式,让游戏者在集中的时空中最大化地发掘自身潜在的丰富性。但是,由于“游戏”本身仅仅是“游戏”,主要的意图还在于娱乐,并不能真正地代替现实生活中真实的实践,正如欣赏艺术并不能取代我们的现实生活一样。因此,审美人格的生成还是必须立足于现实的社会实践。

人们之所以忽视了从实践来阐释审美人格的生成,主要是长期以来对实践范畴的理解局限于生产劳动上,忽视了实践的多层累性和开放性。因为只有确立了实践的多层累性,我们才能够清晰地揭示人的本质力量在实践中是如何具体地对象化,并生成审美人格的。“所谓实践的多层累性就是,实践本身是一个多层次积累的结构;所谓实践的开放性就是,实践并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结构,而是随着实践和空间及具体条件不断调节和变化的、恒新恒异的结构”\[9\]。实践的多层累性包括了物质交换层、意识作用层、价值评估层。

人类与自然界的物质交换就是实践积累的第一层,因为一切历史的前提是个体生命的存在,维持和满足个体生命存在的物质交换发展为人类的第一个实践活动。实践在满足了人的物质需要之后,人自然而然地产生了精神需要,包括认知需要、审美需要、伦理需要或自我实现需要。这些精神性的需要在人们的心里逐步形成相应的目的、动机,即认知目的、审美目的、伦理目的,并在实践过程中进行指导,与现实产生相应的关系,即认知关系、审美关系、伦理关系,并在实践过程中积累为实践的第二层,即意识作用层。实践活动并没有停留在由人的精神需要产生的认知关系、审美关系和伦理关系之中,因为人的精神需要的满足直接推动了人对外在现实的判断和评估。这在实践上就积累为实践的价值评估层。它包括合利益的评估系统、合规律的评估系统、合目的的评估系统、合规律与合目的相统一的评估系统,并通过具体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认知活动、伦理活动、审美活动来体现,具体地表现为利、真、善、美的价值属性。

因此,实践的多层累性通过物质生产实践活动、认知活动、伦理活动、审美活动之间的层递积累关系,呈现出利、真、善、美的价值追求。在这些关系之中,人的本质力量才得以逐步地展开,并且在不同实践层次凝结为相应的人格特质,形成一个具有多层累性的人格结构,即以利为特点的利益人格,以真为特点的理性人格,以善为特点的道德人格,以美为特点的审美人格。

(二)人格的多层累性与审美人格

通过多层次的实践活动,“现实的人”的本质力量才得以对象化,并在相应的实践层级形成相应的人格。因此,人格的生成也呈现出一种多层累性和开放性。在《试论审美人格》一文中,陈望衡教授就指出:“人格能不能分成若干层次呢?我认为是可以的”,并且把人格分成了三个层次——最低层次的法制人格,中间层次的道德人格和最高层次的审美人格\[10\]。法制人格受制于法,道德人格受制于德,审美人格则遵从于自由。可见,这种划分已经显现出了人格的多层累性了,法制人格是基本的,道德人格则是法制人格的升华,而审美人格又是道德人格的升华。只是这种划分并不是以实践的多层累性为依据的,因而不能够完整地体现人的本质力量的丰富性。但已经显现出人格多层累性的端倪。

人格的多层累性是指,人格不是一个单一的结构,而是一个多层次积累的结构,由低级到高级为利益人格、理性人格、道德人格和审美人格,在其特质上表现为利、真、善、美的层递关系。人格的开放性,是指人格并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结构,而是随着人的丰富性在实践的多层次积累过程中不断展开和实现的一个动态结构。人格会随着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不同层次的实践活动中凝结出相应的人格特质。因此,实践的多层累性为我们呈现出了一个多层次积累的开放的动态的人格结构,成为我们划分人格类型的基础和逻辑依据。

实践的多层次积累为人格的多层次积累提供了直接动力,而人格的多层次积累又为审美人格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作为人格结构中高级阶段的审美人格,它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建立在其他人格形态的基础之上的,是人格多层次积累的结果。理性人格是对利益人格的升华,道德人格是对理性人格的升华,审美人格是对道德人格的升华。这反映了人们从追求利到真到善到美的动态过程。当人们的物质需求得到相对满足后,就会转而探索世界之真,追求人间之善,进而追求人间之美。这是一个多层次积累的过程,利、真、善、美相互作用,彼此作为基础,进而实现知、情、意的和谐发展。审美人格作为这个多层次积累过程中的高级阶段,它的生成意味着利、真、善统一于美,实现了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因此,审美人格是建立在实践的多层累性和人格的多层累性的基础上的。

三、审美人格属于美学的基本问题

审美人格作为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感性显现和精神凝结,直接关系到个体潜在的丰富性的实现,是我们衡量人的自身生产是否实现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准。因此,审美人格应该属于美学的基本问题,与美论、美感论、艺术论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问题域。长期以来,我们只是从美育的角度去考察审美人格,并没有从人的自身生产这一维度去分析审美人格的生成,从而忽视了审美人格在美学理论中应有的理论地位。从实践美学的理论视域中审视审美人格,让审美人格回归人的自身生产这一范畴,不仅能够更加科学地揭示审美人格的内涵,同时也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界定审美人格在美学中的理论地位。

(一)传统的美学基本问题

古典美学的基本问题是由美的本质、审美心理和艺术三部分组成的。这三个基本问题基本上反映了古典美学的发展历程。对美的本质的追问,源自于古希腊人从复杂多变的现象世界探寻不变的本质的精神。自然哲学家们追问世界的本原,以为找到了世界的本原就可以一劳永逸地认识整个宇宙。这种精神影响到对美的探讨上,使人们坚定了这样的信念:只要我们掌握了美的本质,就能够阐释一切审美现象。柏拉图对美的本质的追问,开启了美学的第一个基本问题。根据这一思路,西方的古典美学形成了以美的本质为核心的哲学美学。

哲学美学对美的本质的研究的逻辑是从客观世界探寻美的本质,而审美心理的研究则意味着美学的研究开始从客观世界转向了主体心理。古希腊把人体心理划分为知、情、意三个部分。知,是追问世界之真的,属于逻辑学的范畴;意,是追问人间之善的,属于伦理学的范畴;唯独与情感相关的一部分还没有一门专门的学科。1750年,德国的鲍姆嘉通出版的《美学》一书认为美学就是情感或者感性认识的完善的学科,从而使得美学作为一门学科从哲学中独立了出来。美学从客观世界转向主体心理,这个转变不仅意味着研究对象的转变,也意味着美学研究的思路开始关注人本身了。

艺术是美学的第三个基本问题,它源自于艺术与技术的逐渐分离。在古希腊,技术与艺术还没有进行区分。直到18世纪查理斯·巴托《论美的艺术的界限与共性原理》中才明确地把艺术与技术区分开,称之为“美的艺术”。把艺术与技术区别开来以及把不同的艺术统一起来的正是艺术对美的追求,从而形成了以艺术为研究对象的美学,即艺术哲学。

美的本质、审美心理、艺术组成了古典美学的基本问题。美的本质是属于客观的,审美心理是属于主观的,而艺术则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产物。从这个角度看,美学的基本问题能够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问题域。实践美学承袭了西方古典美学的这一传统,在西方现代美学拒斥美的本质的时,用的实践观来统一美学的基本问题,从而又掀开了与西方古典美学、现代美学截然不同的一页。然而,仔细考察实践美学对美学基本问题的阐释,我们会发现,美学的基本问题不仅仅包含既有的三个方面,还应该包括审美人格。

(二)审美人格作为美学的基本问题

审美人格作为美学的基本问题主要是基于三点:第一,审美人格作为与人自身自由而全面发展最为紧密的范畴,是我们研究的基本问题。从古典美学的发展历程来看,美学关注的问题从客观世界转向主体心理,实际上就显示出美学的核心是人。美学首先就是人学,关注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而审美人格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的感性显现和精神凝结是对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集中反映。首先,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在主体上的表现就是审美人格的生成;其次,审美人格作为感性可感的直观形式,能够作为衡量一个人是否实现自我潜在的丰富性的标准。因此,审美人格与人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美学所关注的核心之一就是人的发展。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说,审美人格理应是美学的一个基本问题。

第二,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之间应该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问题域,而且这个问题域应该是一个开放的结构,会随着美学自身的发展而不断加入新的问题。西方古典美学的发展历程就反映出美学的基本问题域是一个开放的结构。实践美学以的实践观来统摄美学的基本问题,从而使得这个开放的结构获得了逻辑上的相对统一性和完整性。但是,当我们以实践的观点仔细审视美学的基本问题域时就会发现,这个问题域还是不完整的,还应该包括审美人格。

在实践美学看来,美、美感、艺术都需要从实践中才能得到合理的阐释。但是这个问题域显然是不完整的,因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在主体上表现为美感的获得,在客体上表现为美的生成和美的艺术的产生。因此,在形式上这个结构是不对称的。主体的美感与客体的美对应,但是主体却没有相应的对应物与客体的美的艺术对应。而实际上应该有一个与美的艺术相对应的对应物,即审美人格。美的艺术是美的物态化产品,美的人格则是美感的“物态化”产品。因此,美的艺术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之后在客体上的物态化产品,而美的人格则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之后在主体上的物态化产品。因此,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在主体上表现为美感的获得和美的人格的生成,在客体上表现为美的生成和美的艺术的产生。美与美感,美的人格与美的艺术,相互对应,形成一个更加完整的问题域。

第三,从美学的基本观点看,审美人格也应该是美学的基本问题。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明确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5\]47这里的“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其内涵不仅指人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我们的生活以及对生活的集中表现的艺术,而且还指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建自我,塑造自我的美的人格。因此,审美人格理所当然地属于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

综上所述,从实践美学的视域重新审视审美人格,能够更加深入地阐释审美人格的内涵和更加科学合理地界定审美人格的理论地位,从而在推动审美人格的研究向纵深发展的同时使得美学基本理论的视野更加开阔。

\[参考文献\]

\[1\] 张 法,王晓旭.美学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13.

\[2\] 王一川.美学与美育\[M\].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1:158.

\[3\] 蒋孔阳.美学新论\[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7:165.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

\[5\]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 李泽厚.美学三书\[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465466.

\[7\]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87.

篇4

1、 音乐美学发展研究进程

伴随几代人的持续努力与长期研究,音乐美学无论在发展进程还是建设规模上均取得了长足进步,其学科性质与标志已较为明显,涵盖对各类基本问题得综合研究。对比于西方学界,我国对音乐美学的相关理论形态问题的研究体现了一定的突出性。伴随持续发展研究音乐美学已逐步构建现论形态,不仅包含一定范畴的意义指向,同时已显著置于音乐学科之中。纵观我国音乐美学相关研究文献,其基本问题论述主要涵盖以下几类。首先为概论形式著述,包含音乐美学相关基本问题,引申展开程度相对有限,相关于音乐特性的研究并不十分明显,且文艺概论与艺术概论界限不十分明显。我国音乐年鉴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起开始涉及相关音乐美学问题,呈现出平面化的研究趋势及学术结构的相应转换。我国音乐美学学会相关负责人发表了音乐美学有关意见,然而由于历史语境的差异性,上述研究具有不同个性化思路,并没有真正意义体现学科关照。伴随音乐美学研究进程的不断发展逐步体现了值得关注的一些问题,即学科性质、研究对象、研究方式与深度关照等问题。

2、音乐美学基本问题及形成因素

音乐美学基本问题之所以在历史发展研究进程中始终时现时隐的根本因素在于全局整体论域无关、本质主义层面的批判指向与形而上学终结。进一步来讲形成音乐美学基本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其自身学科性质,倘若美学本义是研究音乐审美,则不同于以直觉感性姿态方式研究活动对象的音乐审美,音乐美学是一类针对人们感性问题展开研究的理论学科,即主要以理性姿态采用认知方式研究感性直觉活动。形成音乐美学基本问题的主要原因则在于事项抽象与思辨逻辑。而形成其基本问题的个别因素则在于针对音乐艺术,采用何类话语陈述或叙事、应用何类文法表述与修辞。内涵背反性意义则在于,倘若音乐属于一类表达,则其无法确切表述的问题便引发了学科困难,因此只有依据音乐本身的艺术特性才能探求适应的艺术性文法与话语进行修辞陈述与叙事表述。再者针对音乐美学的上述问题,我们有必要关注下述两类层面。即作为一种学科的命名,怎样用恰当的语言、功能结构方式定义学科,对其进行逻辑性表述;作为一种理论的界定怎样用契合事实的功能结构方式对学科对象进行历史性表述。就现代音乐美学来讲,其较为突出的难点问题在于感性经验怎样借助理性概念实施适宜性表述,其首要前提在于无论采用理性概念进行表象表述,还是对其本身内涵进行解释,均需要借助语言这一中介。因而进一步问题就在于表述、表象及语言怎样同感性经验有机结合为统一体。而更深层次的问题则在于围绕什么中心进行人们音乐感性问题的研究、应用何类方式探析人与音乐间的内涵关系以及是否包含研究的边界与轴心问题。

3、探寻音乐美学本原意义

音乐美学的基本问题实际上就是一个问题丛,首要层面,其作为一种元问题,音乐美学自身学科性质及与其适应的表述方式与思维方式;第二层面为凸显历史表层问题,即学科意识与意识形态;第三类层面为音乐美学派生表述方式问题,即表述与语言关系;第四类层面则是自身学科包含的方式问题。回到丛结问题元点,即是直接面向音乐音响结构方式与作品声音,将人们的感性直觉与相关经验视为出发基本点,只有这样才可在音乐学科自身显著、强烈的驱动之下,有力的哲学美学支撑中尽量由纯粹声音入手,全面探寻音乐美学本原包含的意义。

4、 音乐美学哲学内涵

对艺术本质的思考与探究西方国家主要采用社会学与哲学方式开展,侧重本体规律与实体范畴,我国则早在古代时期将伦理道德与哲学紧密结合,以哲学与伦理学的辩证统一,心理学与音乐哲学统一引入理性精神于政治观点、日常生活及情感伦理中,侧重探求人生意义与功能范畴。摹拟、认识、再现主要为古典西方美学家认识音乐本质观点,我国则将情感视为音乐特性,写意与抒情则为基本艺术特征。为科学研究音乐美学,我们应有效关注哲学在逻辑置换与历史衍变进程中体现的重心移位,例如在历史层面实现了由本体论向现象论与存在论的转变,由发展总体来讲,实质便是逻各斯发展为语音中心的途径位移。逻各斯主义需要我们关注由理性走向语言、由理性发展为非语音语言、理性发展为感性及由逻各斯主义发展为语音主义等位移进程。引发逻各斯位移的根本因素在于极端理性,而令语音成为中心的因素则在于其复原感性,由此可见逻各斯中心向语音主义发展位移实际上就是由模糊、相对约定、抽象与虚幻的逻各斯逐步发展为绝对清晰、确定、具像与实在的语音。作为一种艺术哲学,我们可通过对音乐美学艺术基本问题展开声音感性发生及经验的表述与验证。

5、 结语

总之,音乐美学的探讨研究属于一门系统性、复杂性学科,需要我们由其发展进程入手,展开基本问题与形成因素的探讨、探寻音乐美学的本原意义并明确其相关哲学内涵,才能更好的展现音乐之美、巩固音乐美学的多元化、深层次研究发展,并真正构建富于特色的音乐美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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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为人文科学普遍使用的研究策略.在美学领域.历史与逻辑的方法经黑格尔、马克思等哲学大师的倡导成为居于主导地位的流行方法。无疑.《美学新探》也遵循了这一普遍有效的方法论原则。在有关美学的学科性质、美之本质、美感、形式美、艺术、美学范畴等论题的探究中.作者贯穿了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一方面.作者以精湛扎实的东西方的美学史、思想史的学识以及对于审美意识的历史进程的深入领悟.辅佐以文化史、艺术史、文学史的详实材料.依赖于敏锐的审美经验去解答美和艺术的潜在联系.以求证审美活动的具体形态的隐秘;另一方面.穿透丰富的审美现象.使审美活动和美学的历史流变获得符合客观逻辑的辩证发展模式的阐释.从而使历史与逻辑、主观和客观达到和谐的统一。因此.专著体现了相对完善的自我逻辑体例.建构了具有一定程度创意的美学理论体系。

《美学新探》以历史与逻辑为基本的思辨方法.坚持以动态的历史描述将审美意识从各种现象的遮蔽之中揭示出来.以客观逻辑和主观逻辑的辩证应和勾勒出自我的致思轨迹。同时.作者也不单纯地沉醉于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单线条地澄明美学思考的精神田园.而是以历史与逻辑相统一为基本的方法论.而综合现象学、阐释学、符号学、文化学等视野的方法和观念.以寻求对于美与艺术之谜的新视野的提问和解答。正是这种综合方法论的运用.使《美学新探》诞生了不同于以往诸多的美学原理的探究之作的思维风格。专著始终贯穿了辩证理性的色彩和求实考据的态度又以感性和诗意相契合的理论风韵显示自我的入思心路.作者常常以词源学的追溯方式呈现美学的基本概念和范畴的渊源和流变.并赋予自我的新的历史语境下的理解。对于东西方美学的微观剖析和宏观比较.为作者敞开了窥视美学这一精神的灵光佩氯的窗户。而作者丰厚的中国古典美学的素养使理论行程不断地获得符合逻辑的拓展.而古典审美意识的材料既引导美学思维的渐进深入,也映射出现代审美精神的多元化的价值倾向和人文危机.这在作者有关“美育在人类生活中的意义”之思考中犹为彭显。方法论的转换开启了一个新颖的学术视野.是为《美学新探》的理论特质之一。=

篇6

一、发掘传统工艺文化的理论基石

范畴是理论构建的基本概念,是构成体系“网结”的支点和要素。范畴系统,是概念范畴间的内在联系和层次结构。因此,发掘传统工艺文化的理论基石,寻求和建构传统工艺美学基本范畴的理论框架,是建立科学、系统理论的首要前提。但是,要想从传世的有限几本工艺著述中找到这样的理论范畴是比较困难的。因为中国古代的设计思想、技术思想是和古代的哲学思想融汇一体的。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对于道与器、物与欲、文与质、技与艺、用与美等工艺美学基本范畴展开了热烈的争论。或取譬引类,或直言阐述,连篇累牍,史不绝书。《周易·系辞》更是一部阐释天道易理“人文化成”的宏篇巨构和百科全书,其中就包括了工艺文化“开物成务”的丰富内容。例如制器尚象、立象尽意的致思方式;道寓于器、载礼释道的教化功能;以意立象、取象构形的造型意识;天人合一、共生共荣的美学追求等等。如果有人说引用这些范畴概念是妄测臆改,牵强附会,那么,我们如何认识这些范畴概念就成为问题的关键。下面有必要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首先,作为概念范畴形态的精神文化,是建立在物质文化基础上的,人们对事物认识的概括升华。汉字“范”即工艺造物的模具。《荀子·强国》:“刑范正、金锡美、工冶巧、火得齐。”而“畴”指已耕作的田地或田地的分界。可见“范畴”就是人们在生产实践基础上对事物的认识。“道与器”,道即理,《说文》:“理,治玉也,从玉里声”。玉有脉理,依其脉理而治,就是理。“质与文”,质就是器物的质地,文即图案纹样之“纹”。可见这些概念,原本就是工艺造物原初意义的引申。我们只不过是把“借走”的概念“物归原主”,从本质上或本体上没有什么不妥。

第二,工艺造物的双重建构,工艺及工业历史的对象性存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打开之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马克思语)。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实际上工艺美学比传统美学更接近哲学。建立在实用理性、经验直觉、意象思维方式和讲究“经世致用”的传统哲学如《易·系辞》,更接近于广义的“营造学”。“子曰:夫易何为者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己者也。”工艺与传统哲学的双向靠近,使《易·系辞》的工艺文化人类学和工艺文化生态学的理论内涵便凸显出来。对于人类文化的起源、社会文明的发展、衣冠文物与发明创造一一对应:渔猪时代(庖牺氏),作结绳而为罔罟,以佃以渔;农耕时代(神农氏),斫木为耜,揉木为耒;刳木为舟、剡木为楫,垂衣裳而天下治。“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莫大乎圣人”。把这些工艺造物、文明建树推崇为圣人的事业。“以制器者尚其象”视为推行“圣人之道”。“尚’就是注重、效法,这里明确指出了《易经》对于工艺造物方法论的重大意义。

第三,工具(广义)性的造物实践,“开始对观察世界造成极为多样而广泛的客观因果联系”(李泽厚语)这是《易》之所谓体察天道、人文、万物化醇的最深刻的基础。从钻木取火到烧陶、冶铜“五材”的掌握,再到“五行生克”和“五德始终”的“改正朔、易服色”,穷理尽性,品物流行,弥纶天地人“三才”之道;从形、色、材,位、向、数,时、比、应的构物系统要素,到天人合一的有机生成论和时空一体的文化生态观念,尽精微、致广大,囊括造物玄机。如果说《周礼·考工记》为传统工艺美学提供了基本的技术论,那么《周易·系辞》为传统工艺学提供了基本范畴和方法论。两者构成了传统工艺文化的理论基石。

二、传统工艺文化造物观念的基本范畴

传统工艺文化造物观念的基本范畴和理论框架(见图示一)

附图

图示一:传统工艺文化造物——造形基本范畴

(一)图示说明:

(1)概念设立:循用旧名,但要汇通古今之义。

(2)逻辑层次:由上至下,从普遍到特殊、从总体到个别,再到综合、整体。

(3)逻辑顺序:以人为本位,统搅道、器、形;造物即造形,“形”位居中心;由构思到构形,再由构形到统形(型器、形象、形制)。

(4)此表为传统工艺文化造物——造形基本范畴和理论框架。工艺美学的意匠美、造型美、色彩美、材料美、技艺美、形式美等基本范畴虽未列出,应为其中包含之义。

(5)传统概念的包涵性、多义性和模糊性,义理解释紧扣造物宗旨,不务诠析详尽。着重理解概念范畴的理论框架。

(二)基本范畴

1、本体论对偶范畴:天人、道器、理气、文质

(1)天人天即自然、造化;人是人文、社会;物是物质、物体。天——人——物主要指人与自然物质变换之关系。天人合一是传统文化的最高理想,也是最基本的思维方式。自然与人的生命活动、生存方式休戚相关。尽人性以尽物性,尽物性以“参天地之化育”,人与天调,然后天地之美生(《管子·五行》)。师造化自然天成,尽人功巧夺天工。从而也规范了工艺美的两大基本类型。

(2)道器从《易》开始,中国古代传统中道、器并举。“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举而错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总体看这里并非空说易道。“道者,器之道”,无弓箭即无射道,无车马也无御道。“道寓于器”到制器的“载礼释道”,是作《易》者的本意,也是传统造物的一条规律和基本社会功能。综观中华五千年的衣冠文物、宫室器用、典章制度,宗宗件件为既定的社会秩序形态提供着合法性的支持;为“大一统”社会体制的形成,发挥过何等重要的作用!“器之道”真可谓神矣!

(3)理气理,通常指条理、准则。《韩非子·解老》:“理者,成物之文也”。《诗》:“天生蒸民,有物有则”。凡造物皆须“审理定则”,就是要符合物理、物性和规矩、法度。气是宇宙和生命化生之元。“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庄子·外篇》)。故气又代表一种生命力。传统工艺造物传神,讲究“气韵”,是独具特色的概念范畴。

(4)文质《说文》曰:“文,错画也,象交文”。段玉裁注:“像两纹交互也。纹者文之俗字。”可知本义为纹饰。它指的就是色彩、线条的交叉组合结构所呈现出来的形式美。《髹饰录》指出工艺造物要“质则人身、文象阴阳”,就是要求以人自身作为内在的尺度;外在形式要有阳刚和阴柔之美。中国古代文“”的宇源取象,肇自人体的文身。孔子引申为仪表修养,提出“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对造物而言,就是要做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功能与装饰的统一。

2、形象发生论范畴:意、象、形、法、技、意象、意匠、型器、形制、形象。

(1)意有意图、意想的含义。作动词指意会、料想、测度。造物指创意。

(2)象有二义:一是指形状象貌,“象也者像也。”(易辞)。二是想象之象,作动词指象征。

(3)形《说文》:“形,象形也。从彡开声。”古人造“形”字是从毛饰画文而来。指形质、形状。

(4)法《易·系辞》“制而用之谓之法”,指方法、作法,也指标准、模式。《管子·七法》:“尺寸也、绳量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也指效法、遵守。

(5)技《说文》:“技,巧也。”工部曰巧者技也。二字互为转注。指技术、技巧。古代观念“技艺相通”,因此,还包括艺术加工技巧。技艺美是构成工艺特殊本质美的重要因素之一。

(6)意象是传统美学的一个核心概念。意象的形成是客观物象经主体意识的加工,糅入人的意志,情感,思想观念,带有理想化、创意化的形象。它也是介于具象和抽象之间的一种思维形态。刘勰《文心雕龙·神思》:“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此盖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意象的获取乃是造型观念、审美心理最基本的部分。

(7)意匠意匠是人心构想之象,心意如匠师之筹度。与现代词构思、设计同义。意匠是工艺形象发生论的中枢“大脑。”

(8)型器工艺造物文化中“器物层”之统称。包括器皿、器械、工具、农具、仪器、兵器等。

(9)形制工艺造物文化中“制度层”之名词。形制就是按规定的制作式样。例如:宫殿、陵墓、服饰、舆仗等象征礼仪、等级的器用和式样。

(10)形象工艺造物文化中“观念层”之“工艺形象”,通常指从艺术和审美表观的角度,涉及功能、材料、技术以及装饰趣味与生活情感等方面,对于形象的塑造与评价。

3、造型要素系统范畴:形、色、材,位、向、数、时、比、应。

(1)形此处指造形及造形要素点、线、面、体。“形乃谓之器”,“成形曰器”(易辞)。人类对形的深刻认识,主要是在制造工具的实践中,体察到各种形状变化与功能的关系,并在造物中形戍了物态化意识。

(2)色即色彩。传统创立了独特的“五原色说”(青、赤、黄、白、黑)。非常重视色彩的作用。色彩成为地位、等级甚至国运的象征。

(3)材材料、材质,造物的物质条件。《考工记》:“审曲面势,以饬五材,以辨民器,谓之工。”取材应时,因材施艺,讲究材美工巧。

(4)位一指空间位置,也叫构图布局。二指定位,当位,如图案的“四方八位”。成位立象,各得其位。

(5)向指方向和变化的向度与趋势。如发射、向心,二方连续、四方连续等等。

(6)数指与形象呈现有关的所有可数字化的要素。如大小、长短、比例等。也指数理。《易·系辞》:“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逐成天下之文;及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

(7)时指天时季节,也指时代、时尚。造物应时,识时知变。传统造物观念中,十分重视“时”的要素,因为万物因时而变,形成一个动态时空系统。

(8)比有比较、比和、比喻之义。《易·序卦》:“众必有所比”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比物连类、比类取象、取类供喻。无论形象、寓意皆因“比”而得,故视其为造型系统必不可少之要素。

(9)应指物与物、物与人的交感对应。物与物同类相感、同声相应,或异质互补、相反相成;人与物的感应就是生理、心理作用以及精神对物质的“穿透性”。“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易·系辞》)。

三、传统工艺造物文化基本范畴的理论特色

传统工艺文化有自己独特造型理念、创造心态、视觉模式和构形规律。从形象发生学范畴讲求意、象、形三分,而不像西方“就形论形”或追求所谓科学的视象(如透视、光影等)。反映了中国造型哲学和艺术思维的独特性。首先形、象对举而有别:“视之则形也,察之则象也”(王夫之《尚书正义·毕命》)。形是视而得之的客观形貌,偏重于客观性、空间性、静止性的一面;象是“心眼”观察思考得来的形象,与形的实体性相比,具有空灵性、意想性、象征性的明显特征,是对有形之物的超越。王弼《周易略例·明象章》说:“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征”。不仅对“象征”一词作了精辟的解释,同时指出象的意义生发结构是开放性的。这也决定了“制器尚象”类的工艺、建筑属于“象征性艺术”。

第二,以象形取意、立象尽意的致思方式,突出“意”的主导地位,树立了“意象”和“意匠”的核心概念,奠定了传统艺术注重心理意象创造的基本特征,也决定了传统美学偏向伦理或社会美学的价值取向。制器的社会象征意义或祈福、纳吉等观念意蕴的表达,成为传统工艺美学显著的构形意识。

第三,比类取象的思维方法,立象尽意的思维逻辑,规范了取象构形的造型意识。章学诚在《文史通义·易教下》中说:“物相杂而为之文,事得比而有其类。知事物名义之杂出而比处也,非文不足以达之,非类不足以通之;六艺之文,可以一言尽也。……故学者之要,贵乎知类。”比类取象就是通过提取具有相同特征事物的理想“范型”,共理相贯,据形系联,通过比喻、象征、联想、推类等方法,建立起形象符号与意蕴传达的普遍联系,即所谓“立象以尽意”。更通过类型化、程式化的艺术语言,取象构形塑造形象。这种方法的形象思维,使人的视觉经验和审美表现上升到理性而不趋于概念,(程式化不是概念化)“意象造型”成为传统造物最典型的本质特征。

第四,传统工艺造物文化有自己独特的造型哲学。造形是如何发生的?根据《易》的解释:“精气为物”,“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是自然界蕴藏的精灵之气,相荡相摩,辟阖相循,赋形以生命的呼吸。“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山川草木可见其形而不称其为器,何故?物质的自然形式就其不适合人的需要这点来说,还是一种“无形式的物质”,工艺造物赋予其使用价值、文化涵义和功能形式,方成其为器。“成形曰器”——成形就是造型。传统观念视物为“有机生命体”,各种造型相互连锁相互照应,这是贯穿了古代中国探颐索隐之“造型哲学”的大原理。(见〔曰〕杉浦康平《造型的诞生》)。钱钟书也说:“盖吾人观物,有二结系:一以无生者作有生看,二,以非人作人看。鉴画衡文,道一以贯”(《管锥篇》卷四1357页)。传统哲学和艺术中的直觉方法讲“体物”,“此是置心在物中究见其理”(《朱子语类》)。因此从不脱离人谈造物,也从不把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孤立地分开而“就物论物”。而是兼顾物理、数理、心理,使之具有人格化的人文特色和感彩。从而避免了物质与精神的对立而能做到和谐统一,这是非常高明的造物观。

第五,传统的造型机制即造型要素的组合和形式结构的生成,可以说是见解独到,自成体系。从造型要素而言,形、色、材是造型的外显层面,主要在造型的整体把握和特征的强调;位、向、数是造型的内构层面,着重空间、结构、数理、秩序和程式格律;时、比、应是造型的演化层面,强调造型的意义和形式随着不同的文化场景、时态环境而变化。尤其是“比——应”作为造物构形“系统”的两个“软件”,盘活了形色材等所有硬件要素。突出了传统造型“以意举、以类求、以比显、以应和”的构形特色。外部形式结构化的过程,也就是形象实体化的过程。三种基本心理图式决定了相应的形式结构的生成和基本形态:(1)摹仿造型图式——由自然形到工艺形;(2)抽象造型图式——由基本形到具体形;(3)综合造型图式——由功能形到装饰形。来自工具性经验和物喷实用性目的,与精神观念象征性和审美欣赏性目的,是具体形态发生和演化的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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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掘传统工艺文化的理论基石

范畴是理论构建的基本概念,是构成体系“网结”的支点和要素。范畴系统,是概念范畴间的内在联系和层次结构。因此,发掘传统工艺文化的理论基石,寻求和建构传统工艺美学基本范畴的理论框架,是建立科学、系统理论的首要前提。但是,要想从传世的有限几本工艺著述中找到这样的理论范畴是比较困难的。因为中国古代的设计思想、技术思想是和古代的哲学思想融汇一体的。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对于道与器、物与欲、文与质、技与艺、用与美等工艺美学基本范畴展开了热烈的争论。或取譬引类,或直言阐述,连篇累牍,史不绝书。《周易·系辞》更是一部阐释天道易理“人文化成”的宏篇巨构和百科全书,其中就包括了工艺文化“开物成务”的丰富内容。例如制器尚象、立象尽意的致思方式;道寓于器、载礼释道的教化功能;以意立象、取象构形的造型意识;天人合一、共生共荣的美学追求等等。如果有人说引用这些范畴概念是妄测臆改,牵强附会,那么,我们如何认识这些范畴概念就成为问题的关键。下面有必要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首先,作为概念范畴形态的精神文化,是建立在物质文化基础上的,人们对事物认识的概括升华。汉字“范”即工艺造物的模具。《荀子·强国》:“刑范正、金锡美、工冶巧、火得齐。”而“畴”指已耕作的田地或田地的分界。可见“范畴”就是人们在生产实践基础上对事物的认识。“道与器”,道即理,《说文》:“理,治玉也,从玉里声”。玉有脉理,依其脉理而治,就是理。“质与文”,质就是器物的质地,文即图案纹样之“纹”。可见这些概念,原本就是工艺造物原初意义的引申。我们只不过是把“借走”的概念“物归原主”,从本质上或本体上没有什么不妥。

第二,工艺造物的双重建构,工艺及工业历史的对象性存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打开之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马克思语)。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实际上工艺美学比传统美学更接近哲学。建立在实用理性、经验直觉、意象思维方式和讲究“经世致用”的传统哲学如《易·系辞》,更接近于广义的“营造学”。“子曰:夫易何为者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己者也。”工艺与传统哲学的双向靠近,使《易·系辞》的工艺文化人类学和工艺文化生态学的理论内涵便凸显出来。对于人类文化的起源、社会文明的发展、衣冠文物与发明创造一一对应:渔猪时代(庖牺氏),作结绳而为罔罟,以佃以渔;农耕时代(神农氏),斫木为耜,揉木为耒;刳木为舟、剡木为楫,垂衣裳而天下治。“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莫大乎圣人”。把这些工艺造物、文明建树推崇为圣人的事业。“以制器者尚其象”视为推行“圣人之道”。“尚’就是注重、效法,这里明确指出了《易经》对于工艺造物方法论的重大意义。

第三,工具(广义)性的造物实践,“开始对观察世界造成极为多样而广泛的客观因果联系”(李泽厚语)这是《易》之所谓体察天道、人文、万物化醇的最深刻的基础。从钻木取火到烧陶、冶铜“五材”的掌握,再到“五行生克”和“五德始终”的“改正朔、易服色”,穷理尽性,品物流行,弥纶天地人“三才”之道;从形、色、材,位、向、数,时、比、应的构物系统要素,到天人合一的有机生成论和时空一体的文化生态观念,尽精微、致广大,囊括造物玄机。如果说《周礼·考工记》为传统工艺美学提供了基本的技术论,那么《周易·系辞》为传统工艺学提供了基本范畴和方法论。两者构成了传统工艺文化的理论基石。

二、传统工艺文化造物观念的基本范畴

传统工艺文化造物观念的基本范畴和理论框架(见图示一)

附图

图示一:传统工艺文化造物——造形基本范畴

(一)图示说明:

(1)概念设立:循用旧名,但要汇通古今之义。

(2)逻辑层次:由上至下,从普遍到特殊、从总体到个别,再到综合、整体。

(3)逻辑顺序:以人为本位,统搅道、器、形;造物即造形,“形”位居中心;由构思到构形,再由构形到统形(型器、形象、形制)。

(4)此表为传统工艺文化造物——造形基本范畴和理论框架。工艺美学的意匠美、造型美、色彩美、材料美、技艺美、形式美等基本范畴虽未列出,应为其中包含之义。

(5)传统概念的包涵性、多义性和模糊性,义理解释紧扣造物宗旨,不务诠析详尽。着重理解概念范畴的理论框架。

(二)基本范畴

1、本体论对偶范畴:天人、道器、理气、文质

(1)天人天即自然、造化;人是人文、社会;物是物质、物体。天——人——物主要指人与自然物质变换之关系。天人合一是传统文化的最高理想,也是最基本的思维方式。自然与人的生命活动、生存方式休戚相关。尽人性以尽物性,尽物性以“参天地之化育”,人与天调,然后天地之美生(《管子·五行》)。师造化自然天成,尽人功巧夺天工。从而也规范了工艺美的两大基本类型。

(2)道器从《易》开始,中国古代传统中道、器并举。“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举而错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总体看这里并非空说易道。“道者,器之道”,无弓箭即无射道,无车马也无御道。“道寓于器”到制器的“载礼释道”,是作《易》者的本意,也是传统造物的一条规律和基本社会功能。综观中华五千年的衣冠文物、宫室器用、典章制度,宗宗件件为既定的社会秩序形态提供着合法性的支持;为“大一统”社会体制的形成,发挥过何等重要的作用!“器之道”真可谓神矣!

(3)理气理,通常指条理、准则。《韩非子·解老》:“理者,成物之文也”。《诗》:“天生蒸民,有物有则”。凡造物皆须“审理定则”,就是要符合物理、物性和规矩、法度。气是宇宙和生命化生之元。“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庄子·外篇》)。故气又代表一种生命力。传统工艺造物传神,讲究“气韵”,是独具特色的概念范畴。

(4)文质《说文》曰:“文,错画也,象交文”。段玉裁注:“像两纹交互也。纹者文之俗字。”可知本义为纹饰。它指的就是色彩、线条的交叉组合结构所呈现出来的形式美。《髹饰录》指出工艺造物要“质则人身、文象阴阳”,就是要求以人自身作为内在的尺度;外在形式要有阳刚和阴柔之美。中国古代文“”的宇源取象,肇自人体的文身。孔子引申为仪表修养,提出“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对造物而言,就是要做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功能与装饰的统一。

2、形象发生论范畴:意、象、形、法、技、意象、意匠、型器、形制、形象。

(1)意有意图、意想的含义。作动词指意会、料想、测度。造物指创意。

(2)象有二义:一是指形状象貌,“象也者像也。”(易辞)。二是想象之象,作动词指象征。

(3)形《说文》:“形,象形也。从彡开声。”古人造“形”字是从毛饰画文而来。指形质、形状。

(4)法《易·系辞》“制而用之谓之法”,指方法、作法,也指标准、模式。《管子·七法》:“尺寸也、绳量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也指效法、遵守。

(5)技《说文》:“技,巧也。”工部曰巧者技也。二字互为转注。指技术、技巧。古代观念“技艺相通”,因此,还包括艺术加工技巧。技艺美是构成工艺特殊本质美的重要因素之一。

(6)意象是传统美学的一个核心概念。意象的形成是客观物象经主体意识的加工,糅入人的意志,情感,思想观念,带有理想化、创意化的形象。它也是介于具象和抽象之间的一种思维形态。刘勰《文心雕龙·神思》:“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此盖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意象的获取乃是造型观念、审美心理最基本的部分。(7)意匠意匠是人心构想之象,心意如匠师之筹度。与现代词构思、设计同义。意匠是工艺形象发生论的中枢“大脑。”

(8)型器工艺造物文化中“器物层”之统称。包括器皿、器械、工具、农具、仪器、兵器等。

(9)形制工艺造物文化中“制度层”之名词。形制就是按规定的制作式样。例如:宫殿、陵墓、服饰、舆仗等象征礼仪、等级的器用和式样。

(10)形象工艺造物文化中“观念层”之“工艺形象”,通常指从艺术和审美表观的角度,涉及功能、材料、技术以及装饰趣味与生活情感等方面,对于形象的塑造与评价。

3、造型要素系统范畴:形、色、材,位、向、数、时、比、应。

(1)形此处指造形及造形要素点、线、面、体。“形乃谓之器”,“成形曰器”(易辞)。人类对形的深刻认识,主要是在制造工具的实践中,体察到各种形状变化与功能的关系,并在造物中形戍了物态化意识。

(2)色即色彩。传统创立了独特的“五原色说”(青、赤、黄、白、黑)。非常重视色彩的作用。色彩成为地位、等级甚至国运的象征。

(3)材材料、材质,造物的物质条件。《考工记》:“审曲面势,以饬五材,以辨民器,谓之工。”取材应时,因材施艺,讲究材美工巧。

(4)位一指空间位置,也叫构图布局。二指定位,当位,如图案的“四方八位”。成位立象,各得其位。

(5)向指方向和变化的向度与趋势。如发射、向心,二方连续、四方连续等等。

(6)数指与形象呈现有关的所有可数字化的要素。如大小、长短、比例等。也指数理。《易·系辞》:“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逐成天下之文;及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

(7)时指天时季节,也指时代、时尚。造物应时,识时知变。传统造物观念中,十分重视“时”的要素,因为万物因时而变,形成一个动态时空系统。

(8)比有比较、比和、比喻之义。《易·序卦》:“众必有所比”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比物连类、比类取象、取类供喻。无论形象、寓意皆因“比”而得,故视其为造型系统必不可少之要素。

(9)应指物与物、物与人的交感对应。物与物同类相感、同声相应,或异质互补、相反相成;人与物的感应就是生理、心理作用以及精神对物质的“穿透性”。“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易·系辞》)。

三、传统工艺造物文化基本范畴的理论特色

传统工艺文化有自己独特造型理念、创造心态、视觉模式和构形规律。从形象发生学范畴讲求意、象、形三分,而不像西方“就形论形”或追求所谓科学的视象(如透视、光影等)。反映了中国造型哲学和艺术思维的独特性。首先形、象对举而有别:“视之则形也,察之则象也”(王夫之《尚书正义·毕命》)。形是视而得之的客观形貌,偏重于客观性、空间性、静止性的一面;象是“心眼”观察思考得来的形象,与形的实体性相比,具有空灵性、意想性、象征性的明显特征,是对有形之物的超越。王弼《周易略例·明象章》说:“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征”。不仅对“象征”一词作了精辟的解释,同时指出象的意义生发结构是开放性的。这也决定了“制器尚象”类的工艺、建筑属于“象征性艺术”。

第二,以象形取意、立象尽意的致思方式,突出“意”的主导地位,树立了“意象”和“意匠”的核心概念,奠定了传统艺术注重心理意象创造的基本特征,也决定了传统美学偏向伦理或社会美学的价值取向。制器的社会象征意义或祈福、纳吉等观念意蕴的表达,成为传统工艺美学显著的构形意识。

第三,比类取象的思维方法,立象尽意的思维逻辑,规范了取象构形的造型意识。章学诚在《文史通义·易教下》中说:“物相杂而为之文,事得比而有其类。知事物名义之杂出而比处也,非文不足以达之,非类不足以通之;六艺之文,可以一言尽也。……故学者之要,贵乎知类。”比类取象就是通过提取具有相同特征事物的理想“范型”,共理相贯,据形系联,通过比喻、象征、联想、推类等方法,建立起形象符号与意蕴传达的普遍联系,即所谓“立象以尽意”。更通过类型化、程式化的艺术语言,取象构形塑造形象。这种方法的形象思维,使人的视觉经验和审美表现上升到理性而不趋于概念,(程式化不是概念化)“意象造型”成为传统造物最典型的本质特征。

第四,传统工艺造物文化有自己独特的造型哲学。造形是如何发生的?根据《易》的解释:“精气为物”,“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是自然界蕴藏的精灵之气,相荡相摩,辟阖相循,赋形以生命的呼吸。“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山川草木可见其形而不称其为器,何故?物质的自然形式就其不适合人的需要这点来说,还是一种“无形式的物质”,工艺造物赋予其使用价值、文化涵义和功能形式,方成其为器。“成形曰器”——成形就是造型。传统观念视物为“有机生命体”,各种造型相互连锁相互照应,这是贯穿了古代中国探颐索隐之“造型哲学”的大原理。(见〔曰〕杉浦康平《造型的诞生》)。钱钟书也说:“盖吾人观物,有二结系:一以无生者作有生看,二,以非人作人看。鉴画衡文,道一以贯”(《管锥篇》卷四1357页)。传统哲学和艺术中的直觉方法讲“体物”,“此是置心在物中究见其理”(《朱子语类》)。因此从不脱离人谈造物,也从不把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孤立地分开而“就物论物”。而是兼顾物理、数理、心理,使之具有人格化的人文特色和感彩。从而避免了物质与精神的对立而能做到和谐统一,这是非常高明的造物观。

第五,传统的造型机制即造型要素的组合和形式结构的生成,可以说是见解独到,自成体系。从造型要素而言,形、色、材是造型的外显层面,主要在造型的整体把握和特征的强调;位、向、数是造型的内构层面,着重空间、结构、数理、秩序和程式格律;时、比、应是造型的演化层面,强调造型的意义和形式随着不同的文化场景、时态环境而变化。尤其是“比——应”作为造物构形“系统”的两个“软件”,盘活了形色材等所有硬件要素。突出了传统造型“以意举、以类求、以比显、以应和”的构形特色。外部形式结构化的过程,也就是形象实体化的过程。三种基本心理图式决定了相应的形式结构的生成和基本形态:(1)摹仿造型图式——由自然形到工艺形;(2)抽象造型图式——由基本形到具体形;(3)综合造型图式——由功能形到装饰形。来自工具性经验和物喷实用性目的,与精神观念象征性和审美欣赏性目的,是具体形态发生和演化的内在动力。

篇8

作为一门独立学科,中国现代美学从梁启超、王国维到朱光潜、蔡仪,再到李泽厚,建立了中国现代美学的基本架构,正如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美学原理》或《美学概论》。然而,这些论著从命题、范畴到体系,基本都是“泊来品”,总是带有模仿、照搬西方美学的痕迹,缺少自己的民族风格。正如聂振斌先生所说:"20世纪初开始传播西方美学,至20年代开始在高等学校讲美学课,并且出版《美学原理》或《美学概论》,发表各种各样的美学文章,经过近百年,讲了多少,出版了多少,在数量上实在无法作出精确的统计,但在质上我们敢说都是照搬西方(包括前苏联)模式,范畴、命题、体系都是西方的或是摹仿西方的。”川中国现代美学已变成西方各流派美学思想的“传声筒”,而在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中国传统美学的传播,却成了“哑炮”。成复旺先生所言中国现代美学与中国传统美学已成了“两股道上跑的车,理论思路迥然不同。当然,我们并不是就此完全否定百年以来的中国现代美学,也不主张用中国传统美学代替中国现代美学,而是想在二者之间找到切人点,用西方美学的方法建构适合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审美经验以及话语习惯的真正的中国美学。这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在这项工程中中国美学话语体系的建立是其中关键的课题。话语在理论体系建构中的重要作用,这不仅是理论外在的表达方式,而且是理论体系的思维方式。话语体系不能民族化,其所承载的理论体系便永远无法民族化。这就给21世纪的中国美学研究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如何建构以汉语言的言说方式为思维基础,以中国民族的审美经验与审美活动为研究对象,以探索中国民族审美共同性为最高目的的中国美学话语。

一、中国传统美学没有买到“人场”的“门票”

中国现代美学从建立之日起,就以西方美学为参照系,无论是王国维、蔡仪、朱光潜还是李泽厚,都以西方某一流派哲学及美学思想作为建构自己美学体系的基础,而且命题、范畴、体系也都是“搬来的”。

应该说,无论是王国维、朱光潜、蔡仪还是李泽厚,他们的理论建树,对中国现代美学的发展是起了巨大促进作用的,它使中国美学走上了科学化、系统化的道路,有了比较稳定的逻辑体系和言说方式。然而,中国现代美学同时也走进了误区,那就是在以西方美学为基础建构中国现代美学时,不得不把话语权一并交出。语言对于一个民族来说,它不仅是人际间交流的,一个民族的言说方式更是这个民族的思维基础。当我们把中国现代美学的话语权交给西方美学后,就意味着当我们再次面对美学问题时,将要用西方的思维方式来思考,用西方的话语来言说。因此,形成以下两种现象:

(一)用西方美学原理来俯视中国美学的实际,因此,只能挂一漏万、牵强附会。例如有人撰写孔孟老庄的美学思想,也要大谈他们对美的本质的认识。其实孔孟老庄乃至整个中国美学史上的重要人物,对十分抽象的美的本质理论并不感兴趣,很少直接谈论这种问题。他们所感兴趣的是美的境界,美的精神。同时他们追求这种境界和精神,不像柏拉图那样进行抽象的思辩和逻辑推导,也不像亚里斯多德那样进行演绎和归纳,而是鉴赏、体验、感悟、洞察、静观,因此,在形式上不见逻辑体系。所以,大谈孔孟老庄如何论述美的本质,无疑是牵强附会。中国艺术中的时空意识和观念,是中国艺术对意境的独特创造,它体现了中国艺术不同于西方的独特的意蕴、内涵和精神,它不仅是中西艺术方法论的差别,更是中西哲学和宇宙观的巨大差异。像这种在中国艺术实践中普遍出现的情形,在我们的美学原理或美学概论中却极少谈及,甚至避而不谈。究其原因,就是以西方美学体系建构起来的中国现代美学,无法解决中国的美学实际。

(二)以西方美学话语来解释中国的美学范畴、现象及中国人的审美心理,经常造成“张冠李戴”或辞不达意。“当‘睁开眼睛’的中国美学家们几近一致地把对中国美学的现代建构努力和希望,锁定在近代西方美学为理论模式的方向上”时,中国现代美学便越来越深地陷人了西方话语的支配性体系之中,中国美学与中国现代美学的对话变得相当困难。在这种情形下,对中国传统美学话语及中国人审美心理的解释,只能是生拉硬套,甚至“张冠李戴”。例如,中国艺术史上并没有西方那种刻意的祟高,也无恐惧与怜悯的悲剧,因而也没有将之形成美学上的范畴,但有人硬把中国的阳刚之美、阴柔之美与西方的崇高、优美相等同,把哀、怨列人西方美学中的悲剧范围,这无疑是一种“张冠李戴”的做法。中国美学中许多有独特见解的美学范畴,而因西方美学中没有,就被搁置不理了。

二、中国传统美学缺乏科学的统筹与逻辑上的整合,难以形成严谨的学科体系

从目前对中国传统美学的研究成果看,对专人的美学思想,如孔子、庄子的美学思想;对某一阶段的美学思想,如唐代美学思想、魏晋美学思想;对某一艺术类的美学研究,如汉代书法美学的研究较多。然而,却很少有人把中国传统美学的这些宝贵财富做以整合,以现代的科学的研究方法,建构起以中国民族为生命本体,以汉语言的言说方式为思维基础的中国美学话语体系。这确实是一件艰苦的工作。因为,我们历来缺乏对中国美学史的纵向研究,缺乏对中国美学中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的深人研究和理性归纳。例如,对中国传统美学范畴的研究,有人说,中国美学是范畴学,这种说法虽然简单,但不无道理,范畴确实是支撑中国传统美学的框架。但至今我们对其研究不够,没有形成具有一定深度的、科学严谨的定论。像“境”、“悟”这些能在中国人心里引起万千联想的范畴,是中国民族心理、民族审美范式的代表,它归属于中国美学链条中的哪一环以及它在中国美学中的地位,都应该给予明确的回答。当然,我们承认中国传统美学是繁杂无序的,中国古代缺乏像西方人那种审慎的求证和逻辑的思维。但在世界文化大融合的今天,我们掌握了世界先进的文化和科学的方法论,不能仅仅当西方美学的“搬运工”和中国传统美学的“传声筒”,应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完成中国美学由古代的向现代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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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山琴况》由明末清初著名琴家徐上瀛(名珙,别署青山)所著,是一部全面而系统讲述琴乐表演艺术理论的美学专著。这部著作是徐上瀛在总结前人琴乐理论的基础上,仿照司空图“24诗品”而论述的24个琴乐审美范畴。

所谓:“琴况”,即琴乐审美之况味。《溪山琴况》所提出的“24况”即:和、静、清、远、古、澹、恬、逸、雅、丽、亮、采、洁、润、圆、坚、宏、细、溜、健、轻、重、迟、速。

《溪山琴况》系统的阐发了24个琴乐美学范畴,并通过艺术实践,对它们进行理论总结,完整而精确地探讨了古琴演奏中许多重要的美学问题。值得我们细心研究的是,这些琴乐美学范畴的理论总结,是以古琴演奏艺术手段为基础,并将技艺上的分析加以其美学思想的指导,为后人学习古琴演奏技艺、研究琴乐美学提供了非常丰富的理论资源。

“和”是《溪山琴况》“24况”中的首况,是“24况”中最具核心价值的一况。《琴况》开首即写到:“稽古至圣心通造化,德协神人,理一身之性情,以理天下人之性情,于是制为琴。其所首重者,和也。”

这段话中最后一句说:“其所首重者,和也。”明确提出:琴乐之“首重者”,就是“和”。论者认为:古代圣贤之人制琴作乐的目的在于陶冶人的性情,进而陶冶天下人的性情并使之归于“和”。在这里突出了琴乐陶冶人性情的巨大影响力,就像孟子所说的“仁声”,他认为“仁声”这种“乐”的实现,要比单纯的道德说教对人心更具影响力。

针对“和”这一首要审美范畴,徐上瀛几乎赋予了它所有与琴乐审美相关的内容。他不仅吸收了“和”这一审美范畴在历史上形成的多重涵义,并从古琴演奏中“弦”、“指”、“音”、“意”这四个方面的相互关系去论证“和”的存在,具有很强的教学理论意义。“和”况中说:“吾复求其所以和者三,曰弦与指和,指与音和,音与意和,而和至矣。”这三对关系,实际上是明代琴乐传教中被反复说到的重要理论内容,但能够系统而全面的概括这些理论内容的最具代表性的著作,则是《溪山琴况》。

从琴乐的教学角度来看,所谓“弦与指和”,是讲在演奏技术上,首先到达到对演奏技术的纯熟自如,使“指”和“弦”处于顺和的关系当中,将“指”和“弦”的配合合二为一。在按弦这方面徐上瀛说: “夫弦有性,欲顺而忌逆,欲实而忌虚,若绰者注之,上者下之,则不顺;按未重,动未坚,则不实。故指下过弦,慎勿松起;弦上递指,尤欲无迹。往来动宕,恰如胶漆,则弦与指和矣”。是说将乐器看作是有生命的主体,这个主体就是乐器自身的“性”,而演奏者想要做到“往来动宕,恰如胶漆”,使“指”与“弦”处于顺和融洽的关系中,就要尊重和顺从乐器的习性,由此达到“弦与指合”的技艺标准。所谓“指与音合”,徐上瀛说:“篇中有度,句中有候,字中有肯,音理甚微。若紊而无序,和又何生?究心于些者,细辨其吟猱以叶之,绰注以适之,轻重缓急以节之,务令宛转成韵,曲得其情,则指与音和矣。这就进一步在告诉我们,如何进一步对乐曲在演奏方面进行处理。在演奏乐曲的过程中,要求合乎音乐的章法、句度,也就是乐曲的旋律与乐句。简单来说,演奏者的手指在下指按弦的动作中,是带有情感表现的,演奏者根据自己的心理对乐曲的情感体验,反映到其手指按弦的力度、气韵,由此产生悦耳而富于韵味的情感音调。所谓“音与意和”,是琴乐演奏最终要达到的审美境界,前面所说到的“弦与指合”、“指与音合”更多的是从演奏技艺上来讲的,而“音与意合”则是作为更进一步的审美要求,在《琴况》中作了详细的论述。“音从意转,意先乎音,音随乎意,将众妙归焉。故欲用其意,必先练其音;练其音,而后能洽其意”。就是说演奏者要达到“音与意合”,“必先练其音”,要先从技艺上达到完美才能够“洽其意”。《琴况》并未只是单纯的停留在“曲得其情”的演奏技艺上,而是寻求着“音与意合”的审美境界。“和”况中说:“其有得之弦外者,与山相映发,而巍巍影现;与水相涵濡,而洋洋徜恍。暑可变也,虚堂凝雪;寒可回也,草阁流春。其无尽藏,不可思议,则音与意合,莫知其然而然矣。”由“音与意合”所领悟到的正是琴乐审美意境中的声外之意、弦外之境。从音乐美学的哲学角度讲,这是一种“他律”主义的音乐美学思想。他律主义者认为:“音乐是人类情感的表现,它受某种外在规律――人的情感的制约,而情感是音乐表现的重要内容。”强调了人在音乐审美中,内心的想象、联想以及情感的体验对于音乐表现的影响力是无比巨大的。这说明《琴况》中的“和”是蕴含着相当动人的情感力量的,这也是琴乐“和”况审美意境中颇有意味的精华部分。

“和”况中,“指与音合”与“音与意合”这两者之间,虽同属于“和”,但仍在内容上有所差异。所谓“指与意合”,主要是从琴乐表演技艺的角度来说,演奏时对旋律与乐句的处理要合乎句法、力度、速度等音乐形式上的要求,侧重解决的是演奏技艺上的问题。而“音与意合”,则是从音乐美学的角度来讲,乐曲的音乐表现是顺应演奏者的审美体验的情感意境,主要解决的是演奏中审美的问题。由此看来,要完美的演奏的一首琴曲,“指与音合”、“音与意合”两者必定要融为一体,二者不可分割。学习器乐演奏的人都了解,我们最初学习演奏的时候,一般都会从音阶、练习曲之类的基本功开始练习,教师会针对我们自身的条件来调整对于基本功练习的内容。而后当我们的练习达到一定的水平之后,则会练习一系列的乐曲,但是在乐曲的练习过程中,教师仍会针对问题,让学生进行一定的基本功练习以达到完美表现乐曲的目的。在这里所说的表现就是“音与意合”。“音与意合”的前提是“指与音合”,而进入“音与意合”这个步骤时,两者则同时存在并缺一不可。

因此,《琴况》中的“和”况,在这里已经具有琴乐演奏技艺美学的理论意义。这种从音乐演奏的技术手段与音乐表现的有机关系出发所阐述的音乐理论,不同于先秦时期孔子所讲的“和”。孔子所说的“和”只是从音乐审美的方面阐述音乐的情感表现要有所节制,适度不过分,使音乐审美的内在情感体验与外在表现都保持在“中和”的状态,未涉及到演奏技艺方面。而《溪山琴况》对于“和”这一审美范畴的理解,不仅在演奏技艺方面、音乐审美方面阐发了“和”这一美学范畴的意义,并且从二者的关系方面也作了详细的论述。这些理论的阐发,不仅丰富了先秦以来对于“和”这一审美范畴的探索与研究,并且超出了前人的琴乐理论成就,构成其琴乐理论中最具价值的部分。

徐上瀛的《溪山琴况》是一部杰出的琴乐美学论著,在整个中国古代音乐美学发展中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溪山琴况》中的“和”况之所以是首要审美范畴,是因为其余23况与“和”况相互联系,如“轻”况、“重”况与“和”况中的弦、指、音的演奏技术的相关联系。这说明在剩余23况的研究中我们需要把它们相结合,从中获取更重要的理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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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有学者根据现象学哲学提出“现象本身是美的”的观点。叶朗对此提出商榷,认为现象学所说的现象既指显现活动本身,又指在这显现之中显现着的东西,从强调美的非对象化、非现成化,强调美是不断涌动着的发生境遇,强调美是一个令人完全投入其中的意蕴世界的意义上说,现象学的现象与美的确是存在着相通,但二者并不能等同。因为“意象”是一个情景交融的世界,显现的不是一个孤立的物的实体,而是一个生活世界,在这个生活世界中,世界万物与人的生活和命运是不可分离的,所以意象世界必然是带有情感性质的世界,是一个价值世界。这一层含义,有的现象学美学家如杜夫海纳有很好的论述,但是就现象学“现象”这个概念本身来说,它并不包含这层含义,甚至还可以说,它是排斥这层含义的。⑤《美学原理》这一阐释说明,它对现象学美学理论的吸取是有选择性的,它重视的是经过海德格尔、杜夫海纳等人改造过的、带有存在论色彩的现象学美学。在这种美学看来,“美”不是抽象化概念化的存在,不是脱离人的死寂的世界,而是一个有生命的世界,是一个充满了情趣与意味的世界。而这些思想,在中国传统美学中都有着深刻的反映。叶朗从这里寻求到中西美学的契合点,提出“美在意象”的命题,其目的也是要消除长期存在于人们头脑中那种对待美的本质化、对象化的思维方式,使人真正能体验到美的存在魅力,活在美的世界中。叶朗对现象学美学的接受,或者说将现象学美学与中国传统美学结合起来解释“美”、“美感”等美学基本概念,提出“美在意象”的理论,从总体上来说是成功的,因为他看到了现象学美学与中国传统美学在审美主客体关系理解上,在关于美、美感对于人生基本价值和意义的理解上,存在着深刻的一致。同时我们也看到,叶朗对现象学美学的接受与运用,更多是从同而非从异的方面入手,他对现象学美学家如杜夫海纳等人在重视审美体验、感兴的同时仍包含的对审美知觉、认识作用的肯定,试图建立起客观的美学知识体系的思想与努力忽略不计。这一点,既反映中国当代美学家在接受西方当代美学理论的知识与背景的差异,同时也说明像叶朗这类有志于发展中国当代美学的理论家有着自己的选择与立场,那就是对西方美学的接受,必须立足于中国美学传统自身。这种立足于中国美学自身的传统的立场与选择,对于西方美学的接受来说,或许存在着偏颇,但对于中国当代美学理论的发展与建构却是必要的。

张世英对现象学美学的接受的理论价值

在张世英看来,海德格尔之前,胡塞尔的现象学专注于“事物本身”已具有了这种思维转向的意义。因为胡塞尔的现象学所讲的对象只是意向性的对象,现象学认为存在(对象)就是它在意向性地出场中所呈现的那个样子,而没有什么不在意向中出场的所谓独立的存在,已表现了自己与那种崇尚抽象的、独立的本体世界或自在世界的旧形而上学的分歧。胡塞尔在很多地方谈到事物的“明暗层次”的统一,谈到事物总要涉及它所暗含的大视野,这实际上意味着,感性直观中出场(“明”)的事物都是出现于由其他许多未出场(“暗”)的事物所构成的视域之中。④海德格尔则发展了胡塞尔的现象学理论,他所提出关于隐蔽与显现的理论,关于“在手”与“上手”的理论,关于“此在”与“世界”相融合的理论,已清楚地意识到事物所隐蔽于其中或者说植根于其中的未出场的东西,不是有穷尽的,而是无穷尽的。正是受到以海德格尔为代表的这种存在论的现象学观念的启发与引导,张世英对审美和艺术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新的思考。张世英认为,海德格尔的一大贡献就是强调“隐蔽”和不在场的东西对于“敞亮”和在场的东西的极端重要性,正是“隐蔽”和不在场的东西使得一个存在物之“去蔽”和出场成为可能。艺术的意义就在于它能从在场中把握不在场,“从看到的东西中体会和抓住未看到的东西,从说到的东西中体会和抓住未说到的东西”。比如,欣赏马致远的小令“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如果执著于表面所写的那些东西,则毫无诗意,但若把表面所写的那些可见、可说的东西放回到它们的“隐蔽”之处,就会领悟到这首小令所敞开的是满目凄凉的景象和诗人的惆怅之情,顿觉诗意无穷。张世英非常重视“想象”对于审美活动的意义。他认为,对于“想象”,西方哲学史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把外在对象看成是原本,而意识中想象的东西不过是对它的摹仿或影像。对这种“想象”的理解他是否定的,认为它是旧形而上学的观点。另一种是从康德开始并由胡塞尔、海德格尔等人发扬光大的“想象”概念,即想象“不是对一物原本的摹仿或影像,而是把不同的东西综合为一个整体的能力,具体地说,是把出场的东西和为出场的东西综合为一个整体的综合能力”。①这一意义的想象,可以使不同东西,如在场的与不在场的,显现的与隐蔽的,过去的与今天的互相沟通,互相融合,所以要把握万物相通的现实整体,就需要这种想象。想象不仅适合于艺术,不仅适合于历史研究,而且也适合于日常的语言交谈,因为,语言、谈话也总是在现实的、具体的情景中进行的,这种情景是隐蔽在直接言谈背后的东西,所以它也需要想象,需要用想象来破除抽象的概念性的东西,使人们体会到直接言谈背后的意义,实现人与人、人与世界的理解与相通。②对想象的追求并不排斥对思维的追求,但想象超越了思维,所以相对于思维来说,想象更能代表哲学发展的方向。张世英对“审美意识”亦作了系统的论述。他认为审美意识不属于主客观关系,它也不是认识论上的关系,而是一种情感与体验。“审美意识的本质在于人与世界的合一、人与存在的契合或者说人与万物的一体性”③,所以它在本质上是超越有限,超越道德意识的,因为道德意识并未真正达到人与天地万物一体的境界。④审美意识的规定性还说明西方语言论哲学转向的重要性,说明诗性语言对于人的生存的重要性。因为旧形而上学的认识论把人看成是进行认识的主体,世界万物是被认识的客体,于是语言被看成是反映天地万物的工具和镜子,而审美意识是人与世界融合,则不可能脱离语言,因为只有语言,特别是诗性的言说才能使人与世界相融相通。⑤张世英对美和艺术的理解,贯穿着一个核心,那就是他特别强调要破除西方旧形而上学的主客二分而回到天人合一立场,特别重视以海德格尔为代表的强调隐蔽对敞亮、不在场对在场的重要性的艺术哲学,即“显隐说”的意义,认为它与西方传统的那种重视在场而忽视不在场的艺术哲学,也就是“典型说”有着本质区别。“典型说”是以概念哲学为理论基础的,它“要求说出事物是什么”,而“显隐说”则突破了概念化的思维,它“要求显示事物是‘怎样’”,“也就是要显示事物怎样从隐蔽中构成显现于当前的这个样子”。⑥“显隐说”代表着西方哲学由传统向现代的重要转向。张世英的上述思考,对中国当代美学基本理论建设有三方面的的意义:第一,它强调用“天人合一”而非“主客二分”,强调从在场的东西超越到不在场的东西,用“显隐说”而不是“典型说”的思维方式来看待美学基本理论问题,对于破除中国当代美学界长期执著于“主客二分”,执著于“在场”,将美的问题抽象化、本质化的思维方式有一定意义。虽然在中国当代美学界中,也出现了像朱光潜那样重视审美经验,像宗白华那样关注艺术与审美实践的美学家,但从总体上来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将美的问题抽象化、本质化,是脱离丰富的、活生生的美的现象去讲美,究其本质就在于“主客二分”思维方式的影响,把寻求在场,寻求“美的普遍必然性本质”作为美学研究的全部,而忽视了不在场、丰富的美的现象存在对美学研究的意义。张世英的哲学美学反思,对破除这种“主客二分”的本质化的思维方式,让美学研究回到美的现实界,回到活生生的现实的审美活动中,其意义是显见的。第二,它从人与世界交融的眼光看待艺术审美问题,突出了想象、情感在审美活动中的意义,这对于破除长期在中国美学界占据主导地位的认识论美学模式有一定意义。对美学的认识论模式,中国美学界也曾有过质疑与反思。比如,在20世纪50年代的美学大讨论中,朱光潜对将美的活动看成是一种认识活动的观点提出过质疑,认为这是唯心美学留下的一个须经重新审定的概念。⑦李泽厚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也提出过艺术不是一种认识的观点,表现出与认识论美学观念决裂的意向。但是由于其哲学基本观念的缺陷,他们都未能从认识论的美学模式中走出来。比如,朱光潜将美定义为“客观方面某些事物、性质和形状适合主观方面意识形态,可以交融在一起而成为一个完整形象的那种特质”⑧,李泽厚将作为审美对象的美定义为“主观意识、情感和客观对象的统一”⑨,就是从“主客二分”的认识论的美学模式去看待美的问题。而张世英的哲学美学思考则不然,他不再用主客二分的模式看待问题,也不是把认识事物的真假、把握美的普遍本质作为美学研究的根本问题,而是强调人在认识世界万物之先就已融身在世界之中,强调想象、情感在审美活动中的意义。在他看来,想象包含了思维又突破了思维的极限,所以它具有超越思维、超越逻辑的意义,能代替西方传统哲学所讲的认识而进入到一个新的境界。审美意识则是人与世界融合的产物,是“天人合一”的“意境”、“心境”或“情境”,所以它根本不管什么外在于人的对象,根本不是认识,而且一种体验。这些看法,是从人与世界的本源性关系中把握美,显然突破了认识论的美学观点和思维模式,更接近美的本体。第三,张世英对现象学哲学美学观念的运用与阐发,与他对中国古代哲学美学和艺术精神的阐发是结合在一起的,而这种阐发有利于人们重新发现与认识中国古代美学的价值。比如,他对“典型说”和“显隐说”的比较阐发,就让人们对中国古代诗论中的“隐秀说”有了新的认识。张世英认为,中国古典诗在从显现中写出隐蔽方面,在运用无穷的想象力方面,可以与海德格尔所代表的艺术哲学互相辉映。刘勰《隐秀篇》云“情在词外曰‘隐’,状溢目前曰‘秀’”,其实讲的就是隐蔽与显现的关系,它的妙处就在于从“目前”的(在场的)东西中想象到“词外”的(不在场的)东西。但这词外之情、言外之意不是抽象的本质概念,它仍然是现实的,只不过这现实的东西隐蔽在词外、言外而未出场罢了。从“显隐说”的观点去看待中国古代的“隐秀”说,看待中国古代艺术“意在言外”的审美追求,并不是像过去有的理论家认为的那样,是从个别事物看出普遍性,而是要冲破同类的界限,想象到根本不同类的事物。想象到的东西仍然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具体现实,而不是经过抽象化、普遍化的东西。①张世英的这种解读,显然能启发人们重新认识和探讨中国古代美学诗学的价值。

从《美的哲学》看叶秀山对现象学美学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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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有了美学和艺术学这两门学科,二者之间就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许多的学者提出二者之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可是似乎二者又有着完全不同的属性和特点。每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的体系和研究领域,我们只有更加深入的对此进行分析,才可以推动学科的研究脚步,进而对学科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与分析。

一、艺术学的研究

(一)艺术学的范畴

艺术学所包含的内容非常的广泛,从古至今,古今中外的研究学者对艺术学的定义众说分坛,始终都没有明确的概念范畴。一般来说,艺术学所包含的内容包括艺术评论、艺术原理、艺术美学、艺术鉴赏、艺术教育学、中外艺术史等等,所以我们对艺术学的研究也比较困难,研究的领域也比较广泛。另外与艺术学相关联的学科和内容也是非常多的,他们大多数都和艺术挂钩,但也并不完全归于艺术学的范畴,这类学科大致分为:艺术文化学、艺术伦理学、艺术社会学、宗教艺术学、环境艺术学、建筑艺术学等等,从一级学科来进行分类,美学、电影学、影视学、音乐学等等也是艺术学的分支。艺术学是一门包罗万象的学科。

(二)艺术学的研究理论

艺术学的研究理论是相关的专家和学者对艺术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并且科学的探讨其规律的学科。艺术学所涉及的门类很多,无论是形式和题材、题目和体裁等等都形成了其独特的学科特点。并且近些年艺术学发展不断的创新,越来越多的边缘学科也出现在了其中,我们要区别其个性与共性,将他们的共性归纳和构建完整的体系,总结特点,解释艺术的性质发展,明确艺术的功能和社会作用,对于个性我们也要进行区分和认识,不断的对艺术学进行理论研究。

二、美学的研究

(一)美学的范畴

美学范畴自古以来就有着众说分坛的结果,最终被定义为丑、崇高、悲剧性、喜剧性等范畴的审美特性、发展规律及其同美的关系等等。这也是我们对于美学范畴比较客观的认识和思考。在中国美学的概念和内涵始终都与社会形态和意识文化特点相结合,深深的植根于历史文化当中,例如古代儒家认为以道德做为衡量美的准绳和标准,进而提出了“中和之美”的言论。这实际上就是对美学的最初认识,但是美学的真正提出并且成为一门独立的完善学科则是近代社会发展过程当中的产物和结果。

(二)美学的研究理论

我们对美学的研究主要就要从美学理论形态方面入手,当代中国美学也大致可以分为三种形态:一是认识论美学;二是实践论美学;三是价值论美学。这三种是我国对于美学的基本定义和思考,也是在美学发展的过程当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并且吸收西方美学思想而获得的新的理论研究。我们对于美学理论的研究目标主要就是要建立属于中国的、科学的美学思想体系,当然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新美学”。另外就是认识论美学提出了人的审美活动是一种认识活动,这种理论就在很大程度上靠近了哲学的研究范畴。

三、艺术学与美学的关系

(一)艺术学与美学的关系辨析

艺术与美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艺术宣扬善,赞扬美,而美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特点,是不需要后期的完善和加工才形成的。艺术在很多时候与哲学相似,是挖掘世界深处的审美享受和精神追求,而美学自身则是一种属性和特点,美学研究一切艺术种类中所具有的普遍艺术创作规律,而艺术学则涉及具体的内容,成为特殊的艺术门类。

(二)艺术学与美学的交错

艺术学与美学二者之间是独立存在的个体,谁也不能够代替谁和存在。美只是做为人们独有的一种感受,与艺术学有了一些交错和重叠,美实际上是具有感彩的,是人们情感的体现。而艺术学则是人们情感体验的结果和结晶。例如我国的传统主流思想就是儒家思想,儒家提倡的“仁义礼智信”始终都是美的最高代表也是道德的最高体现。而艺术学产生之后则是提出“助人伦”的说法,二者的交错使得彼此有了更深入的联系。

(三)艺术学与美学的研究差异

艺术学就是人们能动方式进行美的表现和创造,引发美的意境和情感,从而对美进行的完善和研究。美学是哲学的分支,在艺术学的推动之下发展更为深入,同时也为艺术学的研究而服务。从二者的研究对象上来分析,实际上也有着较大的不同。美学比艺术学的范围相对更加宽泛些,美学不仅仅研究艺术审美,还研究更为现实存在的一些美的体现。然而, 美学研究的并不是艺术中的所有问题, 它研究的只是其中和审美,美学,美的感知相关联的那部分。

(四)艺术学与美学的界限

自从艺术学和美学两门学科独立存在之后,艺术学和美学的关系就始终都模糊不清,很多的研究学者对此也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和区分,实际上美学与艺术学无法独立的隔离开来的原因,主要就是同为对艺术的感性认识这一问题上。即便美学是哲学的分支,可是正因为有美的存在,美学才应运而生,同样艺术学也是在研究美好事物或者美的集合体的过程当中,通过艺术的表现和装扮,形成的一种主观意识上的审美体验。

(五)艺术学与美学的哲学差异

美学与艺术学不仅仅在自身的定义上存在差别,在哲学范畴也有着完全不同的差异。美学是哲学的分支,是与哲学有着相关联的学科,而艺术学实际上是社会哲学的对立一面,艺术学在很多时候体现的是人的主观情感,也是人们对于客观世界当中无法满足的一些现象提出的心理愿望和慰藉,在或者说是人们通过艺术夸张的手法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情感体验,这是人主观心理的表现,同样也是主观唯心主义的体现。而哲学主要就是反映客观唯物世界,是客观唯物主义的最佳体现。因此艺术学与美学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这也是两门学科不可以混为一谈的理论依据。

结束语:

艺术学与美学二者关系的讨论始终都是学术界争论不休的话题,也是众说分坛始终没有结果的一种言论。所以我们必须要从根本上区分二者的关系,不要混为一谈,明确二者独立的特点和研究领域,从而更好的开展对于两门学科客观,严谨的分析和探讨。(作者单位: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范琳琳. 试论艺术学与艺术美学的关系[J]. 北方音乐,201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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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朝纲先生是较早进人禅宗美学研究领域的垦荒者之一,也是在这片处女地上服田力穑,笔耕不辍,不断发现新的问题,不断开拓新的视域,求索奋进,攻坚克难,取得丰硕成果和重大建树的学者。皮朝纲先生的学术研究大致经历了特色鲜明而又各有侧重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文艺理论、中国古代文论的角度切入中国古代美学的研究;第二阶段是侧重于中国古代审美心理学的研究;第三阶段是侧重于佛教禅宗美学的研究。这三个阶段是彼此衔接的,前者孕育和催生后者。也就是说,后一个阶段着重思考的那些问题、方法与路经,往往萌芽于此前的研究阶段之中。皮先生在发表了-一系列涉及禅宗思想影响的中国古代美学的专题论文之后,进而把禅宗美学列入自己的研究计划,确定为重大课题,其出发点就是为了从一个方面去全面地、深入地认识、研究中国古代美学,始终把禅宗美学作为中国古代美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研究。可以说,通向禅宗美学之路,是皮朝纲先生的“求新、务实、尚学”的学术信念和执著追求的必然走向。

学术界对禅宗美学的研究,是从探讨禅宗思想与中国古代美学思想的关系起步的。在起步时期陆续问世的一批研究成果,提出了不少富有创造性的见解,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其特点是,比较注重禅学与中国文化的双向渗透,注重禅宗思想对中国古代美学与艺术思维的启示和影响,着力考察禅宗思想与美学思想、艺术思维的相似、相通之处等,但对禅宗美学思想本身的诸多问题,尚未展开系统、全面的研究。皮朝纲先生担纲完成的《静默的美学》于1991年出版,在禅宗美学研究的起步时期为数不多的同类著作中独具特色,因其见解新颖、思维慎密而受到广泛的重视和好评。此书于1995年被纳入《两岸丛书》系列,更名为《禅宗的美学》由台湾丽文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推出台湾版。皮朝纲先生为此而写的《台湾版序言》,向海外读者介绍了该书要点和大陆的相关研究概况,同时经过深思熟虑,提出了进一步推进禅宗美学研究的具有前瞻性、开拓性的总体规划的轮廓。他说:此书“虽然曾对禅宗美学的有关问题进行过初步的探讨,但我们那时研究的侧重点却是禅宗与中国古典美学的关系问题,因而对禅宗美学本身的许多问题,还没有来得及进行系统的研究”。结合对当时同类研究成果的述评,他详列了尚需系统、深入研究的有关禅宗美学自身的诸多问题:禅宗美学的性质、特征;禅宗美学的基本范畴及其逻辑结构;中国禅宗美学思想的发生、发展和演变的轨迹等等。他指出:其中的不少问题,比如禅宗美学的范畴体系,一些禅宗大师的美学思想“还是属于未开垦的‘处女地’”。切人禅宗美学自身的研究,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是准确界定禅宗美学的性质。本着一以贯之的原则和思路,皮朝纲先生是把禅宗美学作为中国古代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加以明确界定的。他在《台湾版序言》中写道:

禅宗美学之所以成为中国古代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在于它把建构健全的人生(力图在禅境中完成真善美相统一的人格)、光明的人生(自由任运的理想人格)作为自己的最高理想,实际上是把活泼泼的人之为人的本性(自性)、活生生的现实的人的生命摆到了唯一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因此,可以说禅宗美学是一种带有中国作风与气派的生命美学。

带有中国作风与气派的生命美学一一这就是皮朝纲先生对禅宗美学的本质特征的简明扼要的准确界定,也是他对学术界一直存在的种种分歧所给出的明确回答。关于禅宗美学的性质,有人主张“修养美学”,有人主张“直觉性美学”,还有人主张“在其本质上是追求自由本质的自由哲学与自由美学”等等,众说纷纭,不一而足。皮朝纲先生在深入开展禅宗美学的研究中,反复辨驳模糊观点并始终坚持自己的理论主张。他在后来论著中一再重申:“在我们看来,禅宗美学有着它十分独特的性质,因为,以‘禅’这个本体范畴作为逻辑起点的禅宗美学,乃是对于人的意义生存、审美生存的哲学思考,或者说它是对生命存在、意义、价值的诗性之思,是对于人生存在的本体论层面的审美之思,因而它在本质上是一种追求生命自由的生命美学。”皮先生认为,审美不是高高在上或外在于人的生命的东西,而是属于人的生命存在的东西,是对生命律动的深切细腻而又个性化的体验。禅宗美学源于佛教禅学,本是禅门参禅证悟的实践活动的理论结晶,所以禅学美学又是最具有实践品格的体验美学。

准确界定禅宗美学的性质,以及围绕这个核心问题所作出的深入思考和透彻阐述,对于皮朝纲先生深入推进禅宗美学的研究,具有立纲定向的意义,是他为这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所作的总体设计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在此后近二十年的时间里,皮先生在国内各种重要的学术期刊和台湾出版的《普门学报》等刊物上,发表了一系列有新意、有创见的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同时,一部接着一部,不断推出体现最新研究成果的力作。它们是:《禅宗美学史稿》(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1994年12月出版);《中国美学沉思录》(四川民族出版社1997年12月出版);《禅宗美学思想的嬗变轨迹》(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03年10月出版);《中国古典美学思辨录》(香港新天出版社2012年5fl出版);《中国禅宗书画美学思想史纲》(四川美术出版社2012年11月出版);《丹青妙香叩禅心:禅宗画学著述研究》(商务印书馆2012年出版);《墨海禅迹听新声:禅宗书学著述解读》(上海三联书店2013年4月出版)。有必要说明,以上所列只是皮先生近年独著的一份简目,因为,由皮先生主编,钟仕伦兄、李天道兄等参与完成的还有几部重要著作尚未列入其中。掂一掂这份简目,谁都能感受到它的扎实厚重的分量。

皮朝纲先生在四川师范大学这一国学高地学习、工作、生活了六十多年,深受严谨的蜀学学风的熏陶。他的禅宗美学研究以传统的学术方法为基础和底色,重文献,求实证,充分占有材料,让事实说话,实事求是,无征不信。同时,又以开阔的视野接纳新思维、新方法、新观念,融通古今,比较中西,综论禅艺,广及诗、文、书、画等各个领域。他总是从最基本的史实和史料出发,从个案剖析人手,披沙拣金,发现规律,在平实中透出深刻的洞见。这是皮朝纲先生的学术风格,也是他在禅宗美学的研究中取得一般人难以企及的突出成就的根本原因。

皮朝纲先生的丰硕的禅宗美学研究成果集中在三个方面:禅宗美学史研究;禅宗美学理论体系研究;禅宗书、画美学思想研究及文献研究整理。他在这三个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和独创性的建树。

一、禅宗美学史研究

时至今日,禅宗美学史的研究工作仍然是一项筚路蓝缕的开创性工作。汤用彤在《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跋》中说:“中国佛教史未易言也。佛法,亦宗教,亦哲学。宗教情绪,深存人心,往往以莫须有之史实为象征,发挥神妙之作用。故仅凭史迹之搜讨,而无同情之默应,必不能得其真。”在佛教禅宗的历史上,这种状况最为典型。要理解其“神妙之作用”,既要有文字考证之寻求,尤须有“同情之默应”。印顺的《中国禅宗史》和日本学者忽滑谷快天的《中国禅宗思想史》。叙述的都是佛教禅宗的宗门教义演化历程。洪修平的《禅宗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则是立足于佛教禅宗的哲学思想来论述的。这些论著都有不可否认的价值,但它们对于禅宗美学史的研究而言,只是在基础性和相关性的意义上,具有参考价值。皮朝纲先生所从事的禅宗美学史的研究,是一项“即事名篇,无复依傍”的开创性工作,其成果主要收集在《禅宗美学史稿》和《禅宗美学思想的嬗变轨迹》两部书中。皮先生的禅宗美学史的研究,是分两个层面来进行的,也可以说,是在不断深化,不断拓展,逐步完形的过程中进行的。

第一个层面:南宗禅的美学思想史研究。我们所说的禅宗及其美学思想,通常特指成熟形态的南宗禅一一那种主张“教外别传,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见性成佛”的南宗禅学。在中国佛教史上,南宗禅肇始于六祖慧能,完形于洪州宗(慧能弟子南岳怀让的法嗣马祖道一)和石头宗(慧能弟子青原行思的法嗣石头希迁),而禅宗史上的“五家七宗”,宋元明清的禅宗,都是这种成熟形态的禅宗的延续和变形。在中国佛教史上,对中国古代社会历史,对哲学、美学、文学、艺术等文化形态发生过深远的、多方面影响的,正是南宗禅学。皮先生纵向梳理南宗禅的美学思想发展的历程,归纳为五个阶段:第一,慧能创立南宗禅的阶段;第二,洪州宗和石头宗弘扬和发展慧能思想的阶段;第三,“五家”弘化禅法的阶段;黄龙派与杨岐派举扬宗风的阶段;第五,“看话禅”与“默照禅”的对立阶段。对于南宗禅的美学思想史的这种勾勒,不仅脉络清楚,轮廓分明,要点突出,而且皮先生是在对若干禅学“样本”进行了个案剖析之后再加以整体勾勒的,因而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精见迭出。其中,对于沩仰宗风、临济禅法、曹洞家风等的分析,独具会心;对于“云门三句”、“黄龙三关”、青原惟信“三般见解”等美学意味精微的著名公案,更是有精辟人里的论析,发前人之所未发。

第二个层面:禅宗美学思想的嬗变轨迹研究。这个层面的核心要义,就是不囿于以慧能为旗帜的南宗禅学的局限,而是在此前研究的基础上,用“嬗变轨迹”的思路通观禅学思想史的演进,深入开掘其中若干关节点,从而更全面、更深透地进行中国禅宗美学思想史的研究。拜读《禅宗美学思想的嬗变轨迹》一书,感到其中至少有三个关节点的深入开掘最见功力。其一:东山法门与南能北秀。学术界传统的观点是偏袒以慧能为代表的南宗,而忽视以神秀为代表的北宗,甚至只提南宗,不提北宗。而历史的真实是:北宗是初首方便,南宗是向上功夫;北宗应居于前,南宗应处其后。打个比方:北宗建了一座塔,南宗才能立于塔顶上。禅学理论上,南北两派的差别是存在的,但不很大。皮先生说:“禅宗(无论慧能创立的南宗禅,还是以神秀为代表的北宗禅)是把心性论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的,而‘心’这个概念又是整个禅宗思想的理论基石。”任继愈在后来的文章中也说道:“南北宗的共同的地方比相异的地方多……称南能北秀,只是说明惠能。神秀活动的地区,一在南,一在北,没有学派对立的意思。”神秀和慧能同出于五祖弘忍门下,而弘忍学禅于四祖道信并在东山传法,史称“东山法门”。皮朝纲先生超越自我,重新认定了“东山法门”的历史地位,并据此得出重要结论:道信和弘忍才是中国禅宗的实际创始人,神秀、慧能分别是早期禅宗向南宗禅学过渡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代表人物。这个结论,对于确立禅宗美学史的起点并在更为宏通的视域中加以研究,具有重大意义。其二:从“即心即佛”到“非心非佛”。中唐以后,马祖道一成为南宗禅学正脉,标志“‘中国禅’至此始完全成立”。马祖道一对慧能、神秀倡导的“即心即佛”予以认同并作了新的诠释,而在他的晚年却提出了与此相悖的主张一一“非心非佛”。皮朝纲先生认为:“从慧能、神秀一系的‘即心即佛’到马祖道一的‘即心即佛’,再到‘非心非佛’的转换,展示出南宗禅学及其美学思想嬗变的轨迹。”转换的关捩,是彻底实现般若思想和楞伽思想的融通,彻底消除一切执著与束缚,空诸所有。皮朝纲先生指出:“马祖道一从‘即心即佛’到‘非心非佛’的逻辑理路,使南宗禅的‘自然逍遥见道’的宗风更为突出……生活化的意味更为浓郁,其展示出的审美本体论、审美境界论和审美体验论的内涵更为丰富。”马祖道一实现的转换,使禅宗美学从“绪论”质朴转入“正论”的波澜壮阔与色彩斑斓。其三:禅净合流与明代及以后的禅宗美学思想。禅净合流,使中国禅宗和禅学思想在明生了又一次重要转向。楚石梵琦首倡禅净双修,中经笑岩德宝、永觉元贤等推衍弘扬,终由晚明“四大高僧”集其大成而形成较为完备的思想体系。有明一代的禅僧,几乎都有禅净合一的思想与实践,由于他们以禅师的身份提倡净土归向,因而使这一时期的禅宗愈加衰微,逐渐进人宗派消失的近代佛教,佛教美学也显现出新的特点。“四大高僧”之一的憨山德清,一生推崇心性之学,他以禅家心法精研和遍注儒、道、佛三家经典,并提出“为学三要”(即“不知《春秋》不能涉世,不精《老》《庄》不能忘世,不参禅不能出世”)之说。皮先生嘉许憨山德清,认为“他以一种自觉的文化整合意识,以一心贯通三学,最终推导出儒、道、释三学即是禅学的看法,在中国禅学思想史上产生过重要影响”。可以说,憨山德清的看法与整合,在清代释放出巨大的文化能量。其标志性的成果,就是“诗禅一致,等无差别”的理念以及喷涌而出的禅意盎然的诗、文、词、曲、书、画等论著,把中国人的生命感动与生命自觉,引向多层次、多侧面、多维度的内在探索。带有中国作风与气派的生命美学一一禅宗美学,因此谱写出它在中国古代美学史上最富有艺术韵味的华丽篇章。

禅在佛门中的独立的宗派地位虽然消失了,但它通过裂变、聚变的循环而凝聚成为永世不衰的艺术精神的基因,在中国文化中找到的自己终极的归宿。皮朝纲先生的深入开掘与文化通观,终使中国禅宗美学史有可能以更全面、更完整、更真实的面貌呈现于世。

二、禅学美学理论体系研究

禅门典籍卷帙浩繁,禅学思想几经蜕变,从总体上概括和把握禅学美学的理论体系,殊非易事。禅宗美学和其它完备自治的理论学说一样,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理论体系,也有自己独特的基本范畴,以及由这些基本范畴所组成的逻辑结构。皮朝纲先生对禅宗美学理论体系的研究,正是着力于基本范畴和逻辑结构这两个方面,对它们加以考证辨析。

禅宗以“禅”命宗,禅当然是它的基本范畴之一。皮先生重点考辨的禅宗美学的基本范畴有:禅、心、悟、参,等等。禅,其原初意义是指佛教僧侣的一种修行方法,中国禅宗把人的未曾污染以前的心性面目(即“佛性”)称之为“禅”,又称之为本地风光、众生本性、“父母未生时”的本来面目等,把它看成是众生顿悟成佛的依据。禅宗美学是生命美学,“禅”的理论内涵涉及禅宗的审美境界论,具体说有两个层面,一是指禅境,二是指理想人格,即是使生命的原型本色从妄识情执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心,其理论内涵涉及禅宗的审美本体论。心性论是禅宗美学的理论基石。禅宗千言万语,无非是教人认识本心,返回本心。禅宗美学就是要引导人去发现和迹近生命律动,直探生命本源。悟,其理论内涵涉及禅宗的审美认识论。悟是禅宗的灵魂,没有悟就没有禅,也没有禅宗。日本学者铃木大拙说:“禅如果没有悟,就像太阳没有光和热一样。禅可以失去它所有的文献、所有的寺庙以及所有的行头,但是,只要其中有悟,就会永远存在。”参,其理论内涵涉及禅宗的审美方法论。历代禅师都有参禅接化的独特家风,尽管方面法门有所不同,但共同的主张都是实参实悟,主张个性化的体验和亲证,所以禅宗美学有明显的体验体验美学的品格特征。

关于禅宗美学理论体系的逻辑结构,皮先生发扬禅宗大师尽弃町畦、单刀直入的风格,借用《坛经》中“道由心悟”的命题对它作了简明精要而又独具只眼的概括。他说:“‘道由心悟’这一命题,把‘道’(禅)、‘心’、‘晤’等重要范畴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呈现出禅宗美学思想的逻辑结构,展示出禅宗美学是生命美学的丰富内容。”为作形象化的展示,皮先生精心设计了以“悟”为圆心,“悟”与“禅”、“心”、“参”呈双向互动的圆形图示,并作了具体说明:一、“悟”是禅宗美学思想的核心范畴,由它紧密联系其他范畴,彼此关联。二、这些重要范畴之间呈现双向交流与建构的轨迹。三、悟与被悟都是自心自性的自我观照,没有主客二元之分。皮朝纲先生对禅宗美学逻辑结构作了高屋建瓴的概括和洞烛幽微的透析,此后,他还借用禅宗大师提出的“味无味”的命题,比较它与春秋时期老子提出的“味无味”命题的同异,从不同的视域对禅宗美学思想的理论形态反复辨析与申论,融会贯通,创获甚丰。

三、禅宗书、画美学思想研究及文献研究整理

皮朝纲先生在学术研究的的路上,始终保持旺盛的进取精神和探索精神,从不满足已有的成就,总是不断发现和提出新的研究课题,不断扩大自己的研究视野和范围。

他在《禅宗绘画思想论纲》中说:“禅宗美学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至今为止,尚无一种禅宗美学文献资料汇编出版。人们对禅宗美学的研究,较多的是从禅学(哲学)的视角和层面进行发掘和解说,而很少涉及禅门中人对文学艺术的主张和见解。”那么,禅门中的高僧大德,他们有没有文艺主张?其文艺主张有哪些载体?其文艺主张和形式载体有何特色?皮先生带着这些问题,从《大正新修大藏经》、《嘉兴大藏经》、《大藏经补编》、《禅宗全书》、《禅门逸书》等所收的100多种禅宗典籍中,对禅宗的书写著作和画学著作进行了一次文献普查,将这些书、画著作按照论、序、记、题、跋、偈(颂)、赞等形式分类清理、摘录,并对这些文献所涉及的书、画美学思想、观念、范畴、命题等,进行了归纳和梳理。

“栖心大乘,每以笔墨而作佛事”,禅门多有善于书、画之人,而且其书论、画论中有着许多精辟的见解。书、画本同源,皮先生发现禅宗绘画美学思想和禅宗书法美学思想在许多重要理论问题上的主张和观点存在共通性和一致性。正是基于这样的理论认识和极其扎实充分的文献基础,皮先生写出了《中国禅宗书画美学思想史纲》,又先后出版了《丹青妙香叩禅心:禅宗画学著述研究》和《墨海禅迹听新声:禅宗书学著述解读》两部著作。这些著作沾溉学林,功德无量。

皮朝纲先生以禅宗美学的研究和其它多方面的成就而享誉中国美学界,但他本人

篇13

徐复观(1903-1982)作为以治思想史见长的现代新儒家,其美学思想以中国思想史为主线,取精用宏,颇具创见。“第二自然”是徐复观在品评王国维《人间词话》“境界说”时所提出的一个原创概念,它突破了王国维在传统诗学中确立的以“境界说”为核心的才子气审美标准,秉承传统美学注重人伦教化的衣钵,用“境界”所标志的人的精神世界的到达点丰富和深化了“境界说”的内涵,并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第二自然”的美学概念,为传统美学的现代性转换敞开了一道门径。要充分理解徐复观提升“境界说”(简称“复观之学”)的当代学术意义,必须结合“境界说”的学术发展理路去分析,沿着徐复观探求传统的现代转换之路去理解,按照“复观之学”的整体思想逻辑去把握。本文意旨就是在充分吸收“复观之学”思想资源的基础上,为传统美学的现代转化寻找一条可能的路径。

一、境界、意象、意境:“第二自然”概念的源流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开宗明义地说:“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在徐复观看来,王国维虽然“以他所提出的境界说,把文学批评的效果,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但自始至终也没有把“境界”概念理清楚。徐复观依照《人间词话》文本,对“境界说”作了考据与概念上的廓清。徐复观认为,“王氏的所谓‘境界’,是与‘境’不分,而‘境’又是与‘景’通用的。因为从辞源学上讲,“惟自唐代起,多数用法,境可以同于景,但境界并不同于景。在道德、文学、艺术中用‘境界’一词时,首先指的是由人格修养而来的精神所达到的层次。所以文学艺术中的境界,乃主客合一的产物。 “境界”是物与我的统一,要通过人格修养达到高层次的境界,艺术家对自然与人生须人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当然,王国维在部分篇章中也触及到了境界的本意。譬如,他讲:“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这里,王国维虽然讲了三种境界,却都已突破了诗论的范畴,已经是关照人生的美学话语了。因此,徐复观体会到:“王氏此处所用的‘三种之境界’,与唐以来的传统用法相合,指的是精神境界,但这既不可谓之‘景物’,也不可谓之‘喜怒哀乐’。王国维己经把“境界”提升到审美人生态度的层次。王国维“境界说”的这一概念的歧出才是他提炼传统美学思想的精华所在。

继王国维之后,朱光潜把超利害的审美人生态度与传统美学中的“意象”概念结合起来,进一步发展了“境界说”。首先,他认为美感世界纯粹是超越现实利害而独立的意象世界。“一个境界如果不能在直觉中成为一个独立自足的意象,那就还没有完整的形象,就还不成为诗的境界。一首诗如果不能令人当作一个独立自足的意象看,那还有芜杂凑塞或空虚的毛病,不能算是好诗。可见,境界的形成有赖于意象的创造。其次,他认为艺术活动都是心灵自由的创造活动,而创造的本质是超越现实而进人人生理想的境界,这是对王国维“三种境界说”的再阐释。再次,境界是情景相生,是情感与意象的统一,是有情有性的生命主体进行意象创造的结果。

朱光潜援引传统诗学中的“意象”概念,沿着中西融通的理路丰富和发展了王国维的“境界说”,但并没有跳出“境界说”。从本质上看,“境界说”仍然是传统诗学的“意象”层次,只是在王国维、朱光潜那里找到了现代美学学术的表述方式,但尚未达到传统诗学中的“意境”层次。叶朗在《中国美学史大纲》中指出:“意境说”并非由王国维首先提出,而且王氏之说,实际上相当于“意象”这个范畴;“意境说”早在唐朝就已提出,并且刘禹锡对“意境”这个范畴已经作了最明确最基本的规定,即“境生于象外”。叶朗认为,“意境说”的美学本质就是表现作为宇宙的本体和生命的道和气。但是,王国维、朱光潜都将“境界说”提升到审美人生态度的层次,为由重审美经验的“境界说”向重审美本体的“意境说”推进开辟了新的学思路向。

与朱光潜合称为“美学双峰”的宗白华把“意境”确立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审美本体。有学者认为,宗白华的美学贡献集中表现在对中国艺术精神的两大发现:一是发现了中国传统艺术美的两大类型,即“错彩镂金”的美和“初发芙蓉”的美,而后者正是中国古典艺术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意境之美;二是沿着中西贯通的理路重新发现了中国传统艺术中的时空意识,由此对中国艺术意境作了精湛绝伦的阐发。通过上述两大发现,宗白华为把握中国艺术精神提供了直达本体的直观路径—审美意境。正如宗白华所言:“我们的诗和画中所表现的空间意识,不是像那代表希腊空间感觉的有轮廓的立体雕像,不是像那表现埃及空间感的墓中的直线雨道,也不是那代表近代欧洲精神的伦勃朗的油画中渺茫无际追寻无着的深空,而是‘俯仰自得’的节奏化的音乐化了的中国人的宇宙感。宗白华所发现的中国艺术精神中的时空意识正是区分意象与意境概念的关键,意象是对象性的,意境则是本体性的,是中国人对宇宙的形而上的本质直观。意境概念的清晰确立,扩大了美学包容传统文化的能力,剩下的问题就成为在意象本体中的审美主体是如何可能的了。

二、“第二自然”:中国艺术精神的主体间性结构

在对中国艺术精神的把握上,徐复观与宗白华几乎如出一辙,他们都从道家思想出发,直达中国艺术精神的本体形态。但两人学思背景的差异也决定了其学术成果各有侧重。徐复观是在“心的文化”的语境下研究中国艺术精神的第一人,在中国百年美学史上第一部以中国艺术精神为主题的专著《中国艺术精神》中,他认为孔子的礼乐之心和庄子的虚静之心是中国艺术精神的主体。这一“心”的主体是中国一切道德和艺术价值的真正源泉。“心”的主体性和主体间性决定了它在审美关照和审美创造时的本体形态—即建立在“意象”基础上的“意境”,或建立在“境界”基础上的“第二自然”。

“第二自然”的形成是主客合一、心物合一、心物往来相照的过程,如徐复观所说:“心先人于境,境亦同时人于心,因而得心境合一(‘神会与物’),此时所写者乃心中的境,亦如画家所画者乃胸中的丘壑。“诗人在上述历程中所把握到的景(境),是何状态呢?我以为唐司空图《与极浦书》中下面的话,是形容此一状态的。 “戴容州(叔伦)云:诗家之景,如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置于目睫之前也。象外之象,景外之景,岂容易可谈哉。

按照徐复观的学思逻辑,“象外之象,景外之景”所呈现的审美主体(心)融人审美对象(意象)的审美本体(意境)形态,是心、意象、意境三者共同参与创造的主体间性结构—“第二自然”。徐复观没有直接谈“意象”和“意境”,他在批判吸收王国维“境界说”的基础上直达“第二自然”的概念。从本体角度讲,“意境”等同于“第二自然”;但从主体间性角度讲,“第二自然”比“意境”涵盖传统思想资源的面更宽更广,更有利于传统美学的现代转换。

在中国的传统思想资源中,并无明确的主体性思想。主体性是随着中国现代美学的诞生而引入思想界的。可以说,中国现代美学基本上是一种主体性美学,虽然在历史上发挥过思想启蒙的作用,但由于长期跳不出主客对立的对象性思维范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审美的基本问题,也造成了美学与艺术实践和审美实践的严重脱节。实际上,中国艺术精神中包含着主体间性特征十分鲜明的审美思想,大量有现代价值的审美范畴都是与五千年中国人的审美实践紧密相联的,包含了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价值追求、人生态度、社会理想和终极关怀。徐复观从其颇具主体间性特征的“形而中学”的文化哲思出发,以其独具慧眼的中国人性论为基准,将“心”、“境界”(“意象”和“意境”)范畴融贯起来,创造性地提出了主客圆融合一的“第二自然”的美学概念,是从中国艺术精神中挖掘主体间性思想资源的具有开创意义的尝试。

实际上,在中国现代美学史上,徐复观和宗白华几乎是不约而同地探索到了中国艺术精神的主体间性结构。只是他们的哲思出发点不同,宗白华沿着西方形而上的理路阐释中国艺术精神,从《易经》“阴阳相荡”的宇宙观出发阐释中国艺术意境有的时空结构,认为音乐化、节奏化的时空观是形成中国艺术意境的最深的根源。因此,中国艺术意境

是“物我交融”的主体间性结构。徐复观更重视从艺术和审美活动背后的人性层面阐释中国艺术精神,秉承宋明心性理学的学统,认为孔子和庄子确立了人性“离形去知”和“祛蔽澄明”后“道德和艺术高度统一”的万古标程,道德价值源自孔子的“礼乐之心”,纯艺术价值源自庄子的“虚静之心”,这一实现了现象学“悬隔”和“还原”后的“心”是一切传统价值的本源。因此,“心”即创造“意境”、创生“第二自然”的主体,它不以艺术为最终目的,它以实现物我交融、主客浑然的身心安顿,以实现人真正的审美自由为目的。因此,“第二自然”的提出并不是“复观之学”的悬拟虚设,而是以一种涵容力很强的主体间性结构,将传统文化的精髓和普世资源一并统一到“美学的旗帜”之下,为传统的灵根再植确立“栖身之所”,为五千年的民族灵魂再造“立命之源”。

三、“第二自然”为传统美学实现现代转换敞开了一道门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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