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5 10: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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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第十四章“审美范畴”为例。从编排次序就能看出,审美范畴问题并不构成“导论”的核心和重点,这与一般的美学原理教材分数章论述有所不同。在内容的叙述上,作者没有沿袭以往优美、崇高、悲剧、喜剧等审美形态类型,也没有延伸《美学意蕴》中“几种重要美学范畴的基本特征”之类的说法,而是对美学范畴从概念到内涵重新进行了界定。作者认为,“如果说20世纪的美学还有一个基本范畴的话,它既不是美、崇高,也不是悲剧、喜剧,而是审美经验(aestheticexperience)和艺术定义(definitionofart)。如此说来,我们不能将优美、崇高、悲剧、喜剧等所谓审美范畴,作为标志美学学科的基本范畴”(《美学导论》第十四章《审美范畴》,第259页。下文凡引自同书的引文,只于文中标明页码),作者在美学范畴上的主要观点,从本章内容结构中就能看出梗概:
一、美学范畴、艺术范畴与审美范畴
二、审美范畴作为文化大风格的凝聚
三、审美范畴作为先验情感范畴
四、不同的“二十四”
从分节目录不难看出作者的立异之处。作者虽然跟进西方美学家的主张,认为传统美学范畴已经过时,但对审美范畴的学术态度却游移不定:一方面,他同意其师叶朗先生的“大风格”说,认为审美范畴不能无限增多,否则就变成了一般艺术风格的研究;另一方面,又力主杜夫海纳先验情感说,认为情感范畴有无限可能性,进而列举了中西“二十四”以资佐证,以革新传统审美范畴的单调,但最终还是将审美范畴和审美风格混为一体。作为学术研究,我们认为,任何方式的探讨,即使对西方美学的翻译和评介,都是有价值的;而作为教材来说,这种闪烁其辞的处理方法,确实让学生和教者有些“抓不住”。果真是因为“美”“优美”之像西方美学家所言过时了吗?作者在“审美趣味”一章却给出了另外的答案,我们不妨将相关论证引述如下(第148页):
欣赏艺术作品,需要将艺术作品放在适当的范畴下来感知,如果采用错误的范畴,如果缺乏有关范畴的知识,就无法欣赏到艺术作品的特别妙处。
如果我们有了“美”的概念就能更好地欣赏古希腊的艺术,有了“崇高”的概念就能更好欣赏如特纳(W. Turner,1775—1851)的海景绘画,又如《暴风雨中的汽船》(图12),就像我们有了“沉郁”的概念可以更好欣赏杜甫,有了“飘逸”的概念可以更好地欣赏李白一样,美、崇高、沉郁、飘逸等等,就是美学中通常所说的审美范畴(aestheticcategory)。
诸如美、崇高之类的审美范畴是美学史和美学理论教给我们的。……没有“崇高”的概念,我们就欣赏不了《暴风雪中的汽船》中近乎混乱的画面的妙处。
在这里,作者反复强调固有审美范畴(美、崇高等)对于艺术审美的意义,甚至在注释中还特地要求阅读者参考本书第十四章的“审美范畴”的有关论述;可是在后面的章节中,作者摒弃前说,甚至不以审美范畴为然。还有,在第一章《美学》中也论及“崇高”这一审美范畴,作者还将延伸阅读对象指向自己的另外一部著作《西方美学与艺术》(第17页)。我们分析,作者这种瞻前不顾后的做法,最大的可能性是割裂以前论著以凑成今著过程中出现的后遗症,其根源是标“西”立异的学术思维使然。
如果说,在美学的研究中标“西”立异仍不失为一种学术研究的途径和方法,那么,但作为普通教材的叙述方式,如果言必称希腊,引必尊西文,不仅会把读者和讲者引向迷途而无所适从,有时连作者也会失去个人判断。我们不妨以第六章“审美解释”为例,先看其章节构成:
一、浪漫主义文艺批评中的意图主义倾向
二、反意图主义盛行
三、意图主义的复兴
四、实际的意图主义与假设的意图主义
分节题目围绕西方美学家所谓“意图”展开。本章共引用西方美学的文献著述46处(其中英语原文39处,译文7处),每一节题下的论点无一不是罗列西方美学家的正反论点,而对“审美解释”的解释最终离开审美方向而衍生为西方当代文论中一场无休的争论;至于最终的结论和意义,教材作者似乎并不关心,恰如本章末段总结的那样:“关于意图在文学艺术的解释中的作用仍在继续,现在还不是得出最终结论的时候。也许如同其他众多的美学问题一样,这个问题也永远不会有最终的结论。”(第125页)对一本教材来说,长篇累牍的罗列之后得出如此软弱无力推论,学术规范在这里承载了零度意义。看来,作者并不关心“说什么”以让学生读者充分理解,而是“如何说”能让自己言说与其他教材不同。
彭锋先生近年来的美学研究十分关注西方当代美学问题,其文、译、著多数都与分析美学、实用主义等有关。但作为一本美学教材,作者一反以往《美学意蕴》教材叙述风格,而是把自己近年来一系列西方当代美学的研究论述,多数不经裁剪拉来或塞进这本《美学导论》之中,教材俨然成了记录和推广作者西方当代美学研究成果的领地,我们只需将《美学导论》和作者另一本论文式著作《回归———当代美学的11个问题》相比较,就能看出其中的联系来。正如《回归》这部书后记所讲,此书成果是从他一系列论文裁编而来,而这本《导论》又悄然把曾经的“11个问题”变成“15个问题”。对比二书主要章节,我们惊奇地发现,《导论》中的审美对象、审美经验、审美情感、审美趣味等八九章的内容文字与前著基本相同或完全相同,有的甚至连章节题目也完全一致。如前著第六章“作品的意义由作者意图决定吗?”在教材中整体挪入成为“审美解释”一章,如果你仔细比照二章文字,竟然完全相同。从论文变身为著作,再由著作挪移为教材,这样《美学导论》中的美学,竟无差别的变为“挪来”的美学!
可根本的问题还不在于著者叙述的美学是“拿来”的抑或是“挪来”的,作为21世纪大学文科教材和复旦博学·哲学系列之一种,其主要目标无非是引导学生通过对美学基本概念和原理的学习,激发他们对美学问题的兴趣。所以,有兴趣、读得懂、连得起、用得着,理应是教材叙述者书写方式。作为一名普通教者,我曾经和一些学生交流过他们反映的“读不懂”问题。学生抱怨说,这本教材确实太难读了,从开篇的第一章美学叙论开始,每章内容满眼都是西方当代美学家的怎么说,本来简单的概念前后被无尽的西方美学的人名和译文所包裹,读美学教材好比是读一本艰涩的西方学术译著,即使耐着性子去读,也未必全能看懂,就是能看得懂,如何也记不住。还有学生从教材中随便抽出一组概念说明他们为什么“读不懂”。如原书第三章《审美经验》章末的一段总结文字(第63页),集中了对审美对象、审美经验和美等这些美学原理中核心概念的解释。我们分节援引如下:
审美对象不是事物,也不是事物的任何外观或知识,而是事物在向外观或知识的显现途中,一句话是事物在无概念状态下的自然显现。
审美经验不是对事物的经验,(如克莱夫·贝尔所说的那样)也不是对关于事物的知识的认识(如古德曼和丹托所说的那样),而是自我的一种特殊状态。这里“自我”与“事物”类似。每个事物有不同的面貌,就像每个自我有不同的身份。
美不是事物,也不是事物的一种面貌或所有面貌,就像审美既不是自我,也不是自我的一种身份或所有身份。美是事物在无概念状态下的自然显现,审美是自我在无身分状态自由逗留。
通过阅读,我们发现这里的语言同样也沿袭了“西化”文风,作者有意将美学界业已有定论的概念“深入深出”的变换成了一种让人似是而非的抽象和模糊。我想,不仅是教材,就是真正的学术论著,其叙述语言首先应该做到让读者最大程度地理解和明白,否则,就会陷入“你不说我们还明白,你越说我们越糊涂了”的尴尬境地。
除了叙述语言的“读不懂”,还有引用文献和参考书目的“看不懂”。根据统计,作者每章后所附的“推荐书目”合计共137种,其中英文多达98种,翻译著作34种,外文论著合计共132种,占全部推荐书目的96.35%,而中文美学论著仅8种,只占5.8%。全书各章正文引用的中英文献比例大体也与此持平,其中有四五章后面的引述书目竟无一处来自中国人的论著。更让人不解的是,作者还将国内已有直接对译本的著作诸如黑格尔的《判断力批判》、杜夫海纳的《审美经验现象学》等不惜采用由德语和法语转译的英文书目和文字,列入引用文献和推荐书目之中。试想,这样的引用除学术规范的意义外,对大学本科生来说有多少实际意义?不知道北京大学的本科生是否能找全这些外文论著,或者要求能读懂这样的著述?我们怀疑这不是推荐给本科学生的书目,而是挪来的、用来记录自己学术研究参考书目的清单!
美学教材毕竟与美学论文和论著有所不同,三者不能无原则的相互替代。美学研究论著和论文是写给自己和专家看的,力主学术创新,从略基本概念,不求必然性结论;而教材特别是“导论”之类,是写给学生的入门读物,诚然要反映作者自己的学术论点,但语言上要求深入浅出,叙述中要联系读者实际,一句话,要考虑到大多数学生阅读水平和教学使用的效果。作者这部教材和《美学的意蕴》的最大不同是,其主要章节直接挪自作者本人的美学论文和论著,多数只在章节的首尾添枝加叶,稍作修饰以作统一。所以,文中所引西方美学家及其论著论文,正文和注释中均没有任何背景介绍和说明,而且页脚注所引的西方美学论著书目除少部分来自译本外,多数是清一色英文,这对那些把美学作为普通课的本科学生来说,读不懂、记不住就在所难免了。因此,凡有一定影响力的美学教材,对西方美学观点虽然都有不同程度的借鉴,但都会有相应的处理的方法,如降低学术门槛,突出传统古典美学地位,尽可能采用有通行汉语翻译的篇名文字,有的还在书后附有“重要人名索引”和“教学大纲”之类,以方便学生阅读和教学考核。
《美学导论》这本教材中由于多数问题的讨论裁剪自作者论文和其他论著(包括《美学的意蕴》),论文的创新思维使作者不屑重复当代美学史中的常识与成说,所以,书中对于美学原理的基本概念,较少做厘清和阐释工作。相反,对于约定俗成的一些概念如“审美教育”“审美范畴”等,作者又不厌其烦地纠结于诸家争论这些细枝末节。全书首章以《美学》为标题,但全书的理论逻辑却是围绕审美活动展开,美学和审美之间的如此重要的关系,全书并无揭橥。全书15章,共涉及美学领域中的15个重要问题,差不多是美学教科书有史以来章节含量最大的一种,其中哪些章节是重点,哪些章节针对某些专业,书中也没有任何的教学说明文字,更没有开发相应的媒体课件做配套。对于讲授者说,果真比照教材叙述结构和问题,照本宣科,势必会扼杀学生美学兴趣,他们会视美学为畏途。
〔中图分类号〕B8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08)09-0147-06
一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审美文化研究引起了国内美学界的重视,经过十几年的努力,这一研究已经取得了较为可观的学术成果,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审美文化基础理论研究有了相当的收获,林同华的《审美文化学》[1] 和夏之放的《转型期的当代审美文化》[2] 两本专著的出版,在审美文化的基础理论与学科格局方面进行了有一定深度的探讨,开了审美文化研究的学科建设的先河。二是审美文化史的研究成绩斐然,陈炎教授主编的四卷本《中国审美文化史》[3] 对中国审美文化进行较为系统的考察,是一部不同于“审美思想史”和“审美物态史”的“审美文化史”。[4] 吴中杰教授主编的三卷本《中国古代审美文化论》,[5]“突破了既有的写作范本,把美学史写成审美的理论与实践、思想与生活、观念与艺术有机统一的审美意识史和审美文化史。”[6] 周来祥教授主编的六卷本《中华审美文化通史》,[7] 抓住特定时代美学的总范畴和审美理想作为历史发展的主要线索,并着力揭示了这一总范畴和审美观念、审美创造的发生、发展、裂变、兴替的演变过程,系统阐述了中华民族审美文化的发展历程。此外,余虹教授主编的《审美文化导论》,[8] 从审美文化的历史样态到当代状况的审视和阐释,为审美文化的实证研究与理论阐释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三是汕头大学与徐州师范大学相继编辑出版的《审美文化丛刊》,为研究的深入提供了必要的学术园地,有力地推动了这一研究朝着新的广度和深度发展。可以说,审美文化研究经过近20年的发展,确实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这样一个令人鼓舞的学术态势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任务:这就是如何通过更深入的理论探讨,通过对审美文化的历史形态与现实发展的深刻关注,并且从理论体系与学科建设的层面上促进研究的深化,促使这一领域的研究产生一次质的飞跃。笔者认为,构建审美文化研究的理论范畴,应该是促进这一研究向着学科建设的方向发展,有效提升它的理论层次和学术水平的突破口。众所周知,范畴的构建是理论体系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学科体系建设最基本的认识论基础。在哲学史上,最早对范畴进行系统研究的是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他认为范畴就是在对客观事物分析归类得出来的基本概念。他在《范畴篇》中提出了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与遭受这样十个范畴。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则创立了一个先验论的范畴体系,这个体系由4个大类12个具体范畴组成。康德在他的研究中高度重视对于范畴的逻辑功能的阐释,强调了范畴在人的思维活动中,尤其是在加工感性材料的重要作用。黑格尔哲学高度重视范畴的普遍性意义,认为范畴“贯穿于我们的一切表象”,是“一般的东西”。他从辩证法观点出发,认为范畴间的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他说:“通过范畴的作用,单纯的知觉被提升为客观性或经验,但另一方面,这些概念,又只是主观意识的统一体,受外界给予的材料的制约,……这些范畴和范畴的总体(即逻辑的理念)并不是停滞不动,而是要向前进展到自然和精神的真实领域去的,但这种进展却不可认为是逻辑的理念借此从外面获得一种异己的内容,而应是逻辑理念出于自身的主动,进一步规定并展开其自身为自然和精神。”[9] (P124-125) 但是他的客观唯心主义的哲学思想影响了他对范畴的本质的科学认识,他一方面认为范畴是独立的本质,另一方面又把范畴的演变看成是绝对精神的自我发展。
唯物辩证法则认为范畴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它是客观世界的规律性的东西在人的认识中的反映形式。列宁深刻地指出了范畴的本质属性,他说:“思维的范畴不是人的工具,而是自然的和人的规律性的表述。”[10] (P75) 一定的范畴标志着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的阶段性成果,因此,“本能的人,即野蛮人,没有把自己同自然界区分开来。自觉的人则区分开来了,范畴是区分过程中的梯级,即认识世界过程中的梯级,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10] (P78) 可以这样说,范畴是在反映客观世界的整体性和内在联系的一定体系中存在,它的本质表现在各个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结构中。范畴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取得的科学认识的结晶,又是人们进一步认识世界的起点。它同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相一致,并表现着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各种不同门类的科学体系中都有各自的范畴。
审美文化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就有理由朝着建构范畴的目标前进,这可以说是审美文化研究向着学科建设的方向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特定学科的理论范畴的构建,首先是人们认识客观世界本身存在着的特殊本质的要求,因为各种不同的事物在具体的运动过程中总是以特殊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人们要真正认识具体的事物,就必须从这一事物的矛盾的特殊性出发,遵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建立既能反映具体事物本质特征,又能符合人类对于准确、深刻地把握客观事物探究欲望的特定概念,并且在众多的概念中提炼出那些能够揭示这类事物本质内涵的核心概念,完成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这一重要环节,使这样的理性认识的成果最终成为“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正如在《矛盾论》中所指出的,“每一物质的运动形式所具有的特殊的本质,为它自己的特殊的矛盾所规定。这种情形,不但在自然界中存在着,在社会现象和思想现象中也是同样地存在着。每一种社会形式和思想形式,都有它的特殊的矛盾和特殊的本质。”[11] (P309) 审美文化作为客观存在的社会形式和思想形式,它跟传统美学中所指的审美对象相比较,应该有独特的人文意蕴和美学价值,相应地也会有特殊的存在方式。当我们把这样一种具有特殊本质的社会存在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时,就不可能简单地移用传统美学研究的方法和范畴,而必须创造出能够准确反映审美文化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和特殊的本质的理论范畴,找到能够科学地揭示审美文化的深层内涵及其复杂模式的研究方法。因为我们已经明确地认识到,审美文化跟一般的美的事物区别是由它们不同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两者并非只是名称上的不同。正因为如此,简单地搬用传统美学的理论范畴和研究方法,也就无法真正把握审美文化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这就是说,建构审美文化理论范畴首先应该认真审视审美文化研究的特殊矛盾,找出它跟哲学美学、文艺美学和心理学美学的根本区别,从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等角度深化对审美文化研究的认识。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必须对作为研究对象的审美文化的存在形式及其所反映的社会生活内容进行深入的探讨,只有通过准确把握它的本质特征这一途径,才有可能逐步形成认识和掌握这个特定对象的基本概念。这个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也就是说,把握对象的本质特征的过程与找到把握对象的理论范畴,是在深入研究这一过程的循环往复与良性互动中得到深化的。对于审美文化来说,这十几年的研究,一方面使我们对这样一种有别于一般的审美存在的特殊对象有了由浅入深的了解;另一方面,这一过程也使我们初步获得了把握审美文化的理论之网。十几年来的研究所获得的理论成果,已经为进一步深化这一研究打下了基础,而理论范畴的建构,也正是这样一种学术研究开始由自为的状态向自觉的境界转化的具体表现,这也是审美文化研究蓄势待发,并将迎来一次质的飞跃的标志。
二
那么,怎样把握审美文化研究对象的特殊的本质与特殊的矛盾呢?也就是说我们所说的审美文化是不是就是一般美学研究中所指的审美对象呢?要解决这一问题,先要厘清传统美学研究中几个重要的分支学科即哲学美学、文艺美学和心理美学的学科性质,对它们各自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社会意义与学术价值,进行深入地讨论,然后再跟审美文化研究进行科学的比较,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把握审美文化的个性特征,才有可能准确地概括审美文化研究的学科品格。
对于审美文化研究的研究对象与学科特性,这些年来已经有一些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林同华先生的有关论述是较为系统的,他把文化看作人类行为及其产物的全部组成部分中的一部分,并且是通过社会而传播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从“美学系统,即是美学文化系统,实质上,都是审美文化系统”这一基本看法出发,认为“美学文化学,就是审美文化学”,[1] (P4) 而“美学文化学是美学与文化的结合体。这种结合并非一切文化模式与美学文化的组合,而是有其内在结构与外在形式要求的结合。……无论在各种文化模式的整体中,都有其内在和谐和审美的情感寄托。如果不拘泥于文化因素的形式,而注重其内在的神韵和特定流动的形式要素,那么,就很容易理解美学与文化学识如何在整体上会结合成一门新兴的学科。”[1] (P4-5) 这就是说,林同华先生把审美文化学定位为美学与文化学的交叉研究,这个看法注意到了审美文化研究跟一般的美学研究的区别,这一点是值得充分肯定的。同时,他提出美学与文化学的结合并非简单的凑合,而是有内在的规定性,这种规定性在关系上的表现就是两者之间具有“内在的和谐”,在内涵特征上就是“审美的情感寄托”,这一看法也是很有意义的。但是,在对这样一个交叉研究的具体对象的分析中,林同华先生却把它所主张的美学文化学看成是美学研究的特定对象,他提出的美学文化学应该包含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人类行为心理文化意识所产生的美学”,“第二个层次,是文学艺术文化所产生的美学”,“第三个层次,是人类文化哲学系统里的审美观问题”。[1] (P13-14) 这三个层次,其实都是美学研究的基本内容,如第一层次所指的“行为心理文化意识所产生美学”,就是美学发生学的研究对象,因为任何审美意识、审美活动和美学思想都是在人类特定的行为心理和文化意识的作用下形成的;第二层次所指的文学艺术,在传统美学研究中往往被看成人类审美活动的典范形式;同样,审美观问题本来既是人类文化哲学系统的重要内涵,也是传统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正是由于他在具体的研究对象的把握上没有能够把交叉研究的本质特征贯穿到底,这就导致把美学文化研究的交叉性消蚀掉了,实际上也就抹杀了审美文化研究的特殊矛盾与特殊本质。
夏之放先生在《转型期的当代审美文化》一书中也对审美文化研究进行了学历的考察。他认为,“审美文化是文化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是文化整体中的一个层次或者层面,即文化系统的审美层面。审美文化不应当被简单地看成是文化家族的一个单独的成员,它附丽于诸文化形态之上,具有覆盖和跨越整个文化领域的一种特质。”[2] (P52) 这就是说,夏之放先生把审美文化的内涵看成是附丽于各种文化系统中的审美特质,并认为审美文化研究就要把一般的文化客体纳入到审美文化领域而成为审美文化的对象,就要从审美层面来把握对象,从审美的角度来理解其意义。他进一步指出:“我们研究审美文化时,应当注意首先从一般文化现象中把审美文化层面抽取出来,剥离出来,加以单独的考察和研究,才能确定审美文化的独特性质;”[2] (P52)] 并且认为审美文化特质就是“人的审美活动”和“人与现实对象的审美关系”。笔者认为,夏之放先生对于审美文化的特征的认识有独到之处,但是他对这一特征的具体把握,还是有待商榷的,因为无论是人的审美活动,还是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都是美学原理研究的基本理论问题,如果审美文化研究所要解决的就是这样一些问题,那它跟一般的美学研究相比较也就没有什么真正的特质了,这一学科的存在价值就很难见到了。
如果说林同华、夏之放两位先生是在审美文化研究刚刚兴起的时候,对这一问题进行的思考和探索具有筚路蓝缕的开拓意义,那么,余虹教授在去年出版的《审美文化导论》一书中的看法,可以说是中国美学界对这一问题的最新的认识。他根据英国学者雷蒙・威廉斯的“文化主要是指表意或象征的体系”这一观点,认为:“‘审美文化’是一种介于感性、理性和神性之间的表意或象征体系,这便是它与纯粹的感性文化(比如感性狂欢)以及纯粹的理性文化(比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道德、法律)和纯粹的神性文化(比如神学、宗教)区别开来。”[8] (P8) 审美文化具有两大特点,一是与感性经验密切相关:“如果说理性的抽象和神性的冥思在使我们进入超感性世界的同时也使我们远离了活生生的感性世界,审美文化则使我们在与理性与神性的关联中始终保持着与感性世界的亲近,这便是审美文化最为根本而特有的价值。”[8] (P8) 二是和各种文化形态有着复杂而深刻的联系,“审美文化总是和特定历史时期的宗教、政治、哲学、道德、科学、经济等领域纠缠在一起的。”[8] (P8-9) 余虹从文化的表现形态及其相关性这两个角度阐释了审美文化的内涵和特质,确实有助于人们对审美文化的认识的深化。但是,这一看法对于审美文化的内涵的界定与特质的分析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前面说的是“介于感性、理性和神性之间”,后面却把与感性的亲近看成是最根本而特有的价值,这样的阐述也就留下了令人费解的空间。
笔者认为,哲学美学或者说美学基本原理的理论研究,关注的是人类审美活动的一般性问题,它所探讨的基本问题就是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也就是美与审美这两个基本问题。它主要包括对美的本质特征的哲学阐释,对美的基本样式与存在形态的类型学分析,对审美鉴赏与审美创造的人类学、文化学与心理学内涵的探究,以及有关提高人的审美能力的教育学研究。而完成这一任务的方法,就要运用逻辑思辨对美与审美的本质属性与历史形态进行科学的抽象,并通过具体的分析、阐释的过程,去探寻美与审美这一社会形式与思想形式在交错、互动中表现出来的特殊本质与特殊矛盾,为人类的物质生产、艺术创造、社会生活与心灵世界向着更加美好的方向发展提供思想和理论上的指导。对美的问题进行哲学思辨,就是哲学美学的根本特征,正如彭富春教授所指出的,“哲学美学是关于美学基本问题的哲学思考,它将美学的基本问题置于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中。”[12] (P4)
文艺美学主要关注的是作为人类精神产品的艺术所具有的审美特质、审美价值,艺术作品的美对人的特殊的作用,艺术的创作、鉴赏活动如何按照美的规律展开,艺术美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如何能够对人的精神世界与社会生活产生美好的影响。文艺美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对艺术美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探讨,艺术美与现实生活中的美与丑的事物的辩证关系的分析,人类在对艺术美的创造与鉴赏、接受与批评的过程存在着的内在规律的阐述,艺术的思想内容与表现形式之间如何达到完美统一的审美理想的探求,以及各种不同的艺术样式在创造与鉴赏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审美特点的揭示。它主要是通过对具体的文艺作品的鉴赏、解读与分析、阐释,来达到把握艺术美的内在规律和本质特征的目的。胡经之教授对于文艺美学与一般的美学和诗学的比较,已经准确地阐明这一学科的本质特征,他说:“文艺美学不像美学原理那样,侧重基本原理、范畴的探讨。但文艺美学也不像诗学那样,仅仅着眼于文艺的一般规律和内部特性的研究。文艺美学是将美学和诗学统一到人的诗意根基和人的感性审美生成上,透过艺术的创造、作品的阐释这一活动系统去看人自身审美体验的深拓和心灵境界的超越。”[13] (P2)
心理学美学则是从人的心理活动的规律来探讨审美活动殊的心理现象,力求把握审美活动中人的心理活动的表现形式及其内在规律,它运用现代心理科学的知识体系与理论成果,揭示人类在审美心理结构,审视审美活动对于人的精神和身心健康的重要意义,探讨审美活动对于形成健康而优雅、坚强而有活力的人格特征的作用,关注审美调适在优化人们精神生活和心灵世界的意义和价值,分析不同类型的美与美感跟人的心理平衡的关系。心理学美学主要通过心理分析以及实验的方法进行研究,随着心理科学的迅速发展和社会对人的精神生活质量的日益重视,心理学美学在近半个世纪以来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林同华教授把这门学科称之为“美学心理学”,但对于它的具体内涵的分析其实更符合“心理学美学”基本特性,他说:“应用现代心理学的概念显现的科学内涵,去区分、阐述历史上美学家所提出的审美心理范畴,这是揭示审美心理结构的必经之路。我们所以把它看成‘美学心理学’,就是因为它具有美学和心理学的双重性品格,是一门跨文化系统的新学科。”[14] (P2) 在这里,心理学的知识结构和理论体系是作为美学研究的基本手段来看待的,而审美心理范畴、审美心理结构这些美学学科的基本内容则是这一研究的中心,尤其是它所具有的美学和心理学的双重品格,因而,林同华教授对于美学心理学的学科定位,用在心理学美学同样是完全合适的。
三
把范畴的构建看成审美文化研究的突破口,这不是心血来潮的偶然念头,而是这一研究深入发展的实际需要,是学术发展的内在规律的必然要求。在当前的相关研究中,这一问题实际上已经引起许多学者的重视,他们开始提出一些具体的概念或术语来把握审美文化的特质,这其实已经开始对审美文化的范畴进行初步的探讨了。例如,余虹教授在谈到审美文化所具有的感性直观的特点时,列举了“风景、酷、帅、爽、秀、淡、雅、崇高、神圣”[8] (P8) 等词语用来表达审美文化观念,正是这种探索的具体表现。这些概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对时代特征和学科内涵的积极关注,但是,由于未能深入抓住审美文化的本质特征,没能从这一学科特殊的矛盾和特殊的本质出发去揭示它的要害,因此,这些概念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这主要表现在语言表达与内涵阐释上的一般化,它们跟一般的美学原理中所说的审美范畴或审美形态,虽然注意到当代性的特色,但并没有在理论内涵上揭示出审美文化的本质特征。
审美文化研究的核心是从文化的角度对审美活动进行理论的分析,它运用实证分析与理论阐释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对历史和现实生活中的审美物态、审美现象、审美观念、审美理论及审美活动的文化内涵和文化价值的挖掘、解读与科学的概括,揭示审美活动在人类文化系统中的独特地位及其特殊作用。因此,审美文化的理论范畴的构建,首先应该以文化事象为切入点,从人类文化发展的高度对审美活动的历史与现状、审美产品的文化内涵及其在特定历史阶段的发展水平,进行整体性、社会性、历史性的微观分析与宏观阐释,通过科学的抽象掌握审美与人类生活的内在关系及其具体的运行方式,并由此提出能深刻反映审美文化研究内在规律的若干理论范畴。也就是说,审美文化研究的范畴应该是从文化的总体性出发,在考察人类在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相互联系与转化的过程中所形成的认识和掌握审美问题之网的网上纽结。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准确把握审美对象的物态化存在及其所标志的文化发展水平与特质,才能为这一学科的形成创造条件。可见,构建审美文化研究的范畴,其理论的基点与核心就是审美活动中的文化问题,这正是它跟哲学美学、文艺美学与心理学美学的不同之处,也是这一学科得以成立的根本依据。其实,从文明发展的阶段性来讨论物质文化的审美价值及其与其他文化要素的关系,早已引起经典作家的重视。马克思认为一种特定的物质文化遗存所显示出来的审美特征,是衡量这一民族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他说:“只要知道一个民族……的武器、工具或装饰品,就可以事先确定该民族的文明程度。”[15] (P129) 上述这些学术史实说明,创始人通过对物质文化的美的生成、发展与具体表现的具体分析,揭示了作为实践主体的人在特定时代的创造性劳动中所显示出来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内涵与发展水平,揭示了隐藏在物质生活的实用性需求之中的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以及民族心理结构的具体内容,这种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对于我们更准确地把握审美文化研究的本质特征,对于构建审美文化理论范畴,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沿着这条思路,笔者认为审美文化研究在构建范畴的过程中应重视通过特定文化事象,去挖掘蕴涵在其中的人性和人情,去阐释凝聚在物质文化中的审美意蕴所包含的人的发展历程与发展方式,并且通过对不同文化形态的美的事物所显示的共同性与个别性的比较,探索美的事物对于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重要影响,从文化发生学的角度审视人的建造活动所体现的心理内容对于文明发展的影响。审美文化研究的范畴构建还应该通过对物质文化的美及其多样而深邃的意味的探究,去展示人类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及其呈现的人学意蕴,由此达到对人更加全面、更加深刻、更加准确的把握。这种从美的物态化表现的具体分析,上升到对人的本质、人的价值、人的存在的哲学思考,正是审美文化本身的人学特性的反映。可见,审美文化研究理论范畴的构建还有一个可供参考的思路,即从人与物的审美关系在历史进程与逻辑展开出发,在心灵世界与物质文化这一纵横交错的坐标系中,选取一些具有特定意义的审美对象作为深入研究的点,通过这些点的文化阐释和心理分析,去展示人类精神世界与创造能力的发展历程与现实状貌,使审美文化研究成为更深刻地认识人类本质力量的重要渠道。
构建审美文化研究理论范畴还应该认真借鉴人类学、文化学与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和理论成果,具体说来主要有文化人类学、艺术文化学和文化社会学,因为这些领域的研究跟审美文化有许多相通或者相关的地方,这些学科的研究对人的创造活动和社会生活、心灵世界高度关注,都重视从人类社会历史展开的过程中去考察文化的演进,从通过对具体的文化事象所包含的人学意蕴的阐释,去探索人的深层本质与文化的发展规律。如美国历史学派掌门人博厄斯接受了地理文化学派的理念,通过对美洲印第安人原始艺术及其辐射到世界各文化传统的田野资料的深入分析,阐述了人类在原始艺术的审美创造中呈现出来的区域与类型之间的特定关系;又如上世纪初兴起的文化人类学,通过对边远的、非西方社会的审美活动的关注,探讨了这些社会类型中的艺术跟宗教、政治、经济等活动及具体的社会生活语境的广泛联系。由此发展而来的当下的艺术人类学更加重视对艺术的创造、流通、消费及其所植根的制度、所产生的影响的关注,而贯穿其中的社会学取向,可以成为审美文化范畴建构的参照系;特别是阐释人类学把艺术看作社会文化体系的组成部分,倡导用“深描”和充分尊重“地方性知识”的方法,尽可能追寻文化持有者眼界内的文化世界,并且从艺术品的符号表征这一基本特性出发,建立起由艺术而反观其文化的这样一种认知结构和知识体系。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这些学科的某些理念与方法,对于建构审美文化理论范畴肯定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因为,对于前人在相关学科的间接经验的借鉴,虽然会由于学科的不同会有一定的困难,但是,只要充分注意它们的联系与区别,注意不同学科各自具有的学术特性及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就一定能够汲取学术营养,促进审美文化理论范畴构建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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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306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2.03.014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 第25卷 第3期 张 敏:实践美学视野下的审美人格
审美人格不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在现实的教育实践中,都处于一个极为尴尬的境地。在理论研究中,审美人格作为一个比美、美感、艺术、审美活动等更为切近人自身发展的范畴,并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根据张法教授在其《美学原理》一书中的统计显示,从1980年到2002年间中国出版的242册美学原理著作中,“条分缕析地谈论美学原理所可能涉及的全部问题或基本问题”\[1\]的标准型原理有127册,超过总数的50%,而在这些涉及全部问题或基本问题的标准型原理著作中,主要谈到的问题就是美、美感、艺术,在此基础上,根据作者的研究兴趣,加上审美教育、审美文化、部门美学等。人们最为熟知的李泽厚的《美学四讲》就是从美、美感、艺术三个方面来布局的。而在教育实践中,审美人格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目标,又被人们简单化、庸俗化了。赵伶俐教授在《人格与审美》一书中指出,审美人格的教育,往往被简单化为德育,而德育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又被庸俗化为政治教育,从而完全偏离了人格教育的目标。可见,审美人格研究的现实状况与其自身的重要性是极为不对称的。本文立足于实践美学,从审美人格属于人的自身生产的范畴,审美人格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物态化,审美人格属于美学的基本问题三个方面对其进行解读,以期更加深入地理解和阐释审美人格。
一、审美人格属于人的自身生产的范畴
(一)传统的审美人格观
以往对审美人格的研究,基本上是把审美人格归入美育的范畴。王一川教授在《美学与美育》一书中就明确指出:“美育侧重于培养人的审美能力,其目的在于实现个体潜在的丰富性,生成知、情、意和谐发展的完整人格。”\[2\]完整人格的形成,依赖于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即个体潜在的丰富性的实现,而个体潜在的丰富性的实现又依赖于美育。因此,美育被赋予了塑造完整人格的使命。审美人格属于完整人格的一个方面,很自然地被纳入了美育的范畴。
进入20世纪以来,出于培养现代人格的需要,中国学者积极汲取西方的美育理念,以期能够重塑国人的人格。梁启超提出了“趣味教育”,主张通过文学、音乐、美术来“更新一国之民”。则直接提出“以美育代宗教”的主张,以期到达重塑国人完整人格的目的。在的积极倡导下,通过几代人的倡导和研究,美育已经成为了学校教育的重要环节。而审美人格属于美育范畴也成了一个不言自明的常识。但是,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美育被等同为德育,甚至是政治教育,与实现个体潜在的丰富性,培养完整的人格的初衷渐行渐远。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有美育提出的教育方式操作性的因素,比如美育主张通过文学、音乐、美术等方式来激发学生的情感,达到以美启真,以美储善的目的,这就比较难以操作。更为深层的原因则在于,美育并不能够胜任实现个体潜在的丰富性,生成知、情、意和谐发展的完整人格的重担。个体潜在的丰富性、知情意的和谐发展,并不能够通过美育来最终实现。
第一,个体潜在的丰富性至少包括了人的自然属性、精神属性、历史性、社会性。人的自然属性又包括人的自然、物质需求,这些需要的满足是不可能通过美育来实现的,而必须是通过物质生产来与自然界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来实现的。人的精神属性则是在人的自然属性得到实现和满足之后发展起来的,包括“能够认识自己和认识客观世界的思维力量”,“能够强烈地实现自我愿望和目的的意志力量”,“能够感受世界并能够表现主观的爱好和厌恶的感情力量”\[3\]。这些精神属性的实现和满足,同样不可能在美育中实现,而必须是在求真的认知活动,向善的道德活动,寻美的审美活动中历史性地实现的。同时,个体始终是历史的产物,并且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还有历史性和社会性。因此,个体的自然属性和精神属性的实现更要置身于历史和社会的大环境中。美育仅仅属于教育的一种特殊形式,对于个体潜在丰富性的实现并不能够起决定作用,而仅仅是一个范导作用,指引我们如何投身于无限丰富的实践活动之中,去实现人的丰富性。
第二,个体的完整人格的形成也不能单纯依靠美育来实现。个体的完整人格至少包括利益人格、理性人格、道德人格、审美人格四个方面。利益人格的形成主要是在物质生产中形成的,它的形成意味着人们的物质需求还不能得到很好的满足,还是处于第一位的。当人们的物质需求得到比较充分的满足后,人们则把注意力转向了对世界之真的追问,需要去探究这个世界,以便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现实生活。这主要是通过认知活动来实现的。在认知活动中,人们的理性精神得到高扬,逐步形成了理性人格。在道德活动和审美活动中,人们又逐步形成了道德人格和审美人格,逐步地从必然王国走向了自由王国,形成完整的人格。
可见,个体潜在的丰富性的实现和完整人格的形成,都是一个动态的历程,需要在丰富的实践活动中才能够逐步地实现。这个过程就是人的自身生产,而美育仅仅是人的自身生产这个动态历程中的一个环节而已。因此,严格地说审美人格并不是美育的范畴,而是属于人的自身生产的范畴。
(二)人的自身生产与审美人格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一版序言中指出:“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4\]这就是的“两种生产的理论”,前者是以物质生产为中心的社会实践活动,后者则是人的自身生产。
关于人的自身生产,恩格斯解释为“种的繁衍”。但是,人的自身生产的这种“种的繁衍”绝对不同于动物的那种“种的繁衍”,而应该至少包含两层内涵:第一,人的生命的再生产;第二,人的自我完善。前者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再生产,是确保承载着人类历史文化基因的生命体的不断延续;后者则是指在多层次积累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人的不断的人化,即个体潜在丰富性的实现和完整人格的形成。有关人自身生产的理论更加侧重于后者。“人是类的存在物,不仅因为人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把类——他自身的类以及其他物的类——当作自己的对象;而且是因为——这只是同一种事物的另一种说法——人把自身当作现有的、有生命的类来对待,因为人把自身作为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5\]45。在实践和理论上,人能够把自己与其他物种区别开来,并且能够在对象化的世界中直观自身。因此,人的自身生产与动物的“种的繁衍”的区别就在于,人能够意识到自己作为类的存在物,与其他物种区别开来,是一种具有主动性的再生产。因此,强调人的自身生产,不是要强调生物学上的再生产,而是侧重于在实践活动中人的不断社会化、人化,即自然的人化。
自然的人化分为外在自然的人化和内在自然的人化。“外在自然的人化,即山河大地的‘人化’,是指人通过劳动直接或间接地改造自然的整个历史成果,主要指自然与人在客观关系上发生的改变”。“内在自然的人化,是指人本身的情感、需要、感知、愿欲以至感官的人化,使生理的内在自然变成人。”\[6\]外在自然的人化,是人通过劳动把自然界改造为人类的无机身体,使自然界成为人的一部分。内在自然的人化是人的自然属性逐步走向精神属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个体潜在的丰富性才得以不断地实现。二者的实现都需要通过社会实践来达到。
因此,人的自身生产主要是指内在自然的人化,即属于人的自然属性的感官、和物质需要的人化。感官的人化的特点就是功利性的消失和非功利性的生成。动物的感官纯粹出于功利性的目的。人的感官首先是属于自然属性的,也具有功利性,受各种生理欲望的支配。但是,由于长期的“人化”,感官逐步摆脱了单纯维持个体生命存在的狭隘目的,向社会性、精神性逐步靠拢。功利性的消失,使得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由单纯的实用关系开始向审美关系转换。在这个过程中,人也开始向审美的人转化,为审美人格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的人化和物质需要的人化与感官的人化一样,都是人的自然属性中的功利性逐步向审美转化。动物的,只有性,没有爱,而人能够由性到爱,尽管其中依然存在着动物性的欲望,但是已经渗透了丰富的社会历史内容,是超生理性和超功利性的。动物的物质需求只是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存,而人却超越了单纯的生存目的,转变为一种超生物性的审美享受。因此,内在自然人化的最大特点就是对功利性的超越和审美要求的生成。这个过程具体而言就是实现个体潜在的丰富性和生成知、情、意和谐发展的完整人格,即审美人格形成的过程。
人的自身生产主要就是内在自然的人化,而内在自然的人化就是个体潜在的丰富性的实现和知、情、意和谐发展的完整人格的生成,以及审美人格的生成。其实现途径就是以物质生产为中心的社会实践。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只是由于人的本质的客观地展开的丰富性,主体的、人的感性的丰富性,如有音乐感的耳朵、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总之,那些能成为人的享受的感觉,即确证自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感觉,才一部分发展起来,一部分产生出来。因为,不仅五官感觉,而且所谓精神感觉、实践感觉(意志、爱等等),一句话,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五官感觉的形成是迄今为止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7\]这即是说,内在自然的人化都是建立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的。通过社会实践,人的丰富性才得以展开,才形成了有音乐感的耳朵,能够感受形式美的眼睛,即人才能够从自然属性走向精神属性,从单纯的功利性走向审美性。因此,人的自身生产是建立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的,属于人的自身生产的审美人格自然也必须建立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因此,我们研究审美人格就不能够单纯从美育着眼,而必须立足于社会实践。
二、审美人格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物态化
审美人格属于人的自身生产的范畴,而人的自身生产的过程即是内在自然的人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逐步从自然属性走向精神属性,从功利的人走向审美的人。这个过程的完成,也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即个体潜在的丰富性的实现,人从必然王国走向了自由王国。这是从其抽象的理性角度进行把握的,它还应该表现为一种感性的直观,即人们可以通过感性清晰地直观到自身的这个巨大转变。换句话说,就是属于人内在的本质力量需要外化为能够被感性直观到的“形式”。这种感性可感的直观的“形式”就是审美人格。审美人格的生成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在主体上的感性显现和精神凝结。人的自身生产意味着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人的自然属性的人化,而审美人格正是人的自身生产的物态化“产品”。因此,审美人格是人的本质力量在以物质生产为中心的社会实践中对象化之后的感性显现和精神凝结,在格调和风度上表现为自由、和谐、个性、创造、超越等特质。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到审美人格的生成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实践的多层次积累和人格的多层次积累。
(一)实践的多层累性与审美人格
审美人格的生成属于人的自身生产的范畴,因此,我们谈审美人格的生成只能立足于以物质生产为中心的社会实践,也只有通过丰富的社会实践,个体潜在的丰富性才能够实现,知、情、意和谐发展的完整人格才能够生成。席勒在《审美教育书简》中指出,“只有当人是完整意义上的人时,他才游戏;而只有当人在游戏时,他才是完整的人”\[8\]48,主张以“游戏”去统一被分裂的感性和理性,从而生成一种完整的人格形态。这有其合理性,因为“游戏”作为一个感性的活动,不仅能够“摆脱法则的强制,而且还摆脱了需要的强制”\[8\]46,而且能够集中地再现现实生活中丰富而又分散的实践形式,让游戏者在集中的时空中最大化地发掘自身潜在的丰富性。但是,由于“游戏”本身仅仅是“游戏”,主要的意图还在于娱乐,并不能真正地代替现实生活中真实的实践,正如欣赏艺术并不能取代我们的现实生活一样。因此,审美人格的生成还是必须立足于现实的社会实践。
人们之所以忽视了从实践来阐释审美人格的生成,主要是长期以来对实践范畴的理解局限于生产劳动上,忽视了实践的多层累性和开放性。因为只有确立了实践的多层累性,我们才能够清晰地揭示人的本质力量在实践中是如何具体地对象化,并生成审美人格的。“所谓实践的多层累性就是,实践本身是一个多层次积累的结构;所谓实践的开放性就是,实践并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结构,而是随着实践和空间及具体条件不断调节和变化的、恒新恒异的结构”\[9\]。实践的多层累性包括了物质交换层、意识作用层、价值评估层。
人类与自然界的物质交换就是实践积累的第一层,因为一切历史的前提是个体生命的存在,维持和满足个体生命存在的物质交换发展为人类的第一个实践活动。实践在满足了人的物质需要之后,人自然而然地产生了精神需要,包括认知需要、审美需要、伦理需要或自我实现需要。这些精神性的需要在人们的心里逐步形成相应的目的、动机,即认知目的、审美目的、伦理目的,并在实践过程中进行指导,与现实产生相应的关系,即认知关系、审美关系、伦理关系,并在实践过程中积累为实践的第二层,即意识作用层。实践活动并没有停留在由人的精神需要产生的认知关系、审美关系和伦理关系之中,因为人的精神需要的满足直接推动了人对外在现实的判断和评估。这在实践上就积累为实践的价值评估层。它包括合利益的评估系统、合规律的评估系统、合目的的评估系统、合规律与合目的相统一的评估系统,并通过具体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认知活动、伦理活动、审美活动来体现,具体地表现为利、真、善、美的价值属性。
因此,实践的多层累性通过物质生产实践活动、认知活动、伦理活动、审美活动之间的层递积累关系,呈现出利、真、善、美的价值追求。在这些关系之中,人的本质力量才得以逐步地展开,并且在不同实践层次凝结为相应的人格特质,形成一个具有多层累性的人格结构,即以利为特点的利益人格,以真为特点的理性人格,以善为特点的道德人格,以美为特点的审美人格。
(二)人格的多层累性与审美人格
通过多层次的实践活动,“现实的人”的本质力量才得以对象化,并在相应的实践层级形成相应的人格。因此,人格的生成也呈现出一种多层累性和开放性。在《试论审美人格》一文中,陈望衡教授就指出:“人格能不能分成若干层次呢?我认为是可以的”,并且把人格分成了三个层次——最低层次的法制人格,中间层次的道德人格和最高层次的审美人格\[10\]。法制人格受制于法,道德人格受制于德,审美人格则遵从于自由。可见,这种划分已经显现出了人格的多层累性了,法制人格是基本的,道德人格则是法制人格的升华,而审美人格又是道德人格的升华。只是这种划分并不是以实践的多层累性为依据的,因而不能够完整地体现人的本质力量的丰富性。但已经显现出人格多层累性的端倪。
人格的多层累性是指,人格不是一个单一的结构,而是一个多层次积累的结构,由低级到高级为利益人格、理性人格、道德人格和审美人格,在其特质上表现为利、真、善、美的层递关系。人格的开放性,是指人格并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结构,而是随着人的丰富性在实践的多层次积累过程中不断展开和实现的一个动态结构。人格会随着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不同层次的实践活动中凝结出相应的人格特质。因此,实践的多层累性为我们呈现出了一个多层次积累的开放的动态的人格结构,成为我们划分人格类型的基础和逻辑依据。
实践的多层次积累为人格的多层次积累提供了直接动力,而人格的多层次积累又为审美人格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作为人格结构中高级阶段的审美人格,它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建立在其他人格形态的基础之上的,是人格多层次积累的结果。理性人格是对利益人格的升华,道德人格是对理性人格的升华,审美人格是对道德人格的升华。这反映了人们从追求利到真到善到美的动态过程。当人们的物质需求得到相对满足后,就会转而探索世界之真,追求人间之善,进而追求人间之美。这是一个多层次积累的过程,利、真、善、美相互作用,彼此作为基础,进而实现知、情、意的和谐发展。审美人格作为这个多层次积累过程中的高级阶段,它的生成意味着利、真、善统一于美,实现了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因此,审美人格是建立在实践的多层累性和人格的多层累性的基础上的。
三、审美人格属于美学的基本问题
审美人格作为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感性显现和精神凝结,直接关系到个体潜在的丰富性的实现,是我们衡量人的自身生产是否实现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准。因此,审美人格应该属于美学的基本问题,与美论、美感论、艺术论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问题域。长期以来,我们只是从美育的角度去考察审美人格,并没有从人的自身生产这一维度去分析审美人格的生成,从而忽视了审美人格在美学理论中应有的理论地位。从实践美学的理论视域中审视审美人格,让审美人格回归人的自身生产这一范畴,不仅能够更加科学地揭示审美人格的内涵,同时也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界定审美人格在美学中的理论地位。
(一)传统的美学基本问题
古典美学的基本问题是由美的本质、审美心理和艺术三部分组成的。这三个基本问题基本上反映了古典美学的发展历程。对美的本质的追问,源自于古希腊人从复杂多变的现象世界探寻不变的本质的精神。自然哲学家们追问世界的本原,以为找到了世界的本原就可以一劳永逸地认识整个宇宙。这种精神影响到对美的探讨上,使人们坚定了这样的信念:只要我们掌握了美的本质,就能够阐释一切审美现象。柏拉图对美的本质的追问,开启了美学的第一个基本问题。根据这一思路,西方的古典美学形成了以美的本质为核心的哲学美学。
哲学美学对美的本质的研究的逻辑是从客观世界探寻美的本质,而审美心理的研究则意味着美学的研究开始从客观世界转向了主体心理。古希腊把人体心理划分为知、情、意三个部分。知,是追问世界之真的,属于逻辑学的范畴;意,是追问人间之善的,属于伦理学的范畴;唯独与情感相关的一部分还没有一门专门的学科。1750年,德国的鲍姆嘉通出版的《美学》一书认为美学就是情感或者感性认识的完善的学科,从而使得美学作为一门学科从哲学中独立了出来。美学从客观世界转向主体心理,这个转变不仅意味着研究对象的转变,也意味着美学研究的思路开始关注人本身了。
艺术是美学的第三个基本问题,它源自于艺术与技术的逐渐分离。在古希腊,技术与艺术还没有进行区分。直到18世纪查理斯·巴托《论美的艺术的界限与共性原理》中才明确地把艺术与技术区分开,称之为“美的艺术”。把艺术与技术区别开来以及把不同的艺术统一起来的正是艺术对美的追求,从而形成了以艺术为研究对象的美学,即艺术哲学。
美的本质、审美心理、艺术组成了古典美学的基本问题。美的本质是属于客观的,审美心理是属于主观的,而艺术则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产物。从这个角度看,美学的基本问题能够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问题域。实践美学承袭了西方古典美学的这一传统,在西方现代美学拒斥美的本质的时,用的实践观来统一美学的基本问题,从而又掀开了与西方古典美学、现代美学截然不同的一页。然而,仔细考察实践美学对美学基本问题的阐释,我们会发现,美学的基本问题不仅仅包含既有的三个方面,还应该包括审美人格。
(二)审美人格作为美学的基本问题
审美人格作为美学的基本问题主要是基于三点:第一,审美人格作为与人自身自由而全面发展最为紧密的范畴,是我们研究的基本问题。从古典美学的发展历程来看,美学关注的问题从客观世界转向主体心理,实际上就显示出美学的核心是人。美学首先就是人学,关注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而审美人格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的感性显现和精神凝结是对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集中反映。首先,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在主体上的表现就是审美人格的生成;其次,审美人格作为感性可感的直观形式,能够作为衡量一个人是否实现自我潜在的丰富性的标准。因此,审美人格与人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美学所关注的核心之一就是人的发展。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说,审美人格理应是美学的一个基本问题。
第二,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之间应该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问题域,而且这个问题域应该是一个开放的结构,会随着美学自身的发展而不断加入新的问题。西方古典美学的发展历程就反映出美学的基本问题域是一个开放的结构。实践美学以的实践观来统摄美学的基本问题,从而使得这个开放的结构获得了逻辑上的相对统一性和完整性。但是,当我们以实践的观点仔细审视美学的基本问题域时就会发现,这个问题域还是不完整的,还应该包括审美人格。
在实践美学看来,美、美感、艺术都需要从实践中才能得到合理的阐释。但是这个问题域显然是不完整的,因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在主体上表现为美感的获得,在客体上表现为美的生成和美的艺术的产生。因此,在形式上这个结构是不对称的。主体的美感与客体的美对应,但是主体却没有相应的对应物与客体的美的艺术对应。而实际上应该有一个与美的艺术相对应的对应物,即审美人格。美的艺术是美的物态化产品,美的人格则是美感的“物态化”产品。因此,美的艺术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之后在客体上的物态化产品,而美的人格则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之后在主体上的物态化产品。因此,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在主体上表现为美感的获得和美的人格的生成,在客体上表现为美的生成和美的艺术的产生。美与美感,美的人格与美的艺术,相互对应,形成一个更加完整的问题域。
第三,从美学的基本观点看,审美人格也应该是美学的基本问题。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明确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5\]47这里的“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其内涵不仅指人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我们的生活以及对生活的集中表现的艺术,而且还指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建自我,塑造自我的美的人格。因此,审美人格理所当然地属于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
综上所述,从实践美学的视域重新审视审美人格,能够更加深入地阐释审美人格的内涵和更加科学合理地界定审美人格的理论地位,从而在推动审美人格的研究向纵深发展的同时使得美学基本理论的视野更加开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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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 李泽厚.美学三书\[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465466.
\[7\]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87.
1、 音乐美学发展研究进程
伴随几代人的持续努力与长期研究,音乐美学无论在发展进程还是建设规模上均取得了长足进步,其学科性质与标志已较为明显,涵盖对各类基本问题得综合研究。对比于西方学界,我国对音乐美学的相关理论形态问题的研究体现了一定的突出性。伴随持续发展研究音乐美学已逐步构建现论形态,不仅包含一定范畴的意义指向,同时已显著置于音乐学科之中。纵观我国音乐美学相关研究文献,其基本问题论述主要涵盖以下几类。首先为概论形式著述,包含音乐美学相关基本问题,引申展开程度相对有限,相关于音乐特性的研究并不十分明显,且文艺概论与艺术概论界限不十分明显。我国音乐年鉴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起开始涉及相关音乐美学问题,呈现出平面化的研究趋势及学术结构的相应转换。我国音乐美学学会相关负责人发表了音乐美学有关意见,然而由于历史语境的差异性,上述研究具有不同个性化思路,并没有真正意义体现学科关照。伴随音乐美学研究进程的不断发展逐步体现了值得关注的一些问题,即学科性质、研究对象、研究方式与深度关照等问题。
2、音乐美学基本问题及形成因素
音乐美学基本问题之所以在历史发展研究进程中始终时现时隐的根本因素在于全局整体论域无关、本质主义层面的批判指向与形而上学终结。进一步来讲形成音乐美学基本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其自身学科性质,倘若美学本义是研究音乐审美,则不同于以直觉感性姿态方式研究活动对象的音乐审美,音乐美学是一类针对人们感性问题展开研究的理论学科,即主要以理性姿态采用认知方式研究感性直觉活动。形成音乐美学基本问题的主要原因则在于事项抽象与思辨逻辑。而形成其基本问题的个别因素则在于针对音乐艺术,采用何类话语陈述或叙事、应用何类文法表述与修辞。内涵背反性意义则在于,倘若音乐属于一类表达,则其无法确切表述的问题便引发了学科困难,因此只有依据音乐本身的艺术特性才能探求适应的艺术性文法与话语进行修辞陈述与叙事表述。再者针对音乐美学的上述问题,我们有必要关注下述两类层面。即作为一种学科的命名,怎样用恰当的语言、功能结构方式定义学科,对其进行逻辑性表述;作为一种理论的界定怎样用契合事实的功能结构方式对学科对象进行历史性表述。就现代音乐美学来讲,其较为突出的难点问题在于感性经验怎样借助理性概念实施适宜性表述,其首要前提在于无论采用理性概念进行表象表述,还是对其本身内涵进行解释,均需要借助语言这一中介。因而进一步问题就在于表述、表象及语言怎样同感性经验有机结合为统一体。而更深层次的问题则在于围绕什么中心进行人们音乐感性问题的研究、应用何类方式探析人与音乐间的内涵关系以及是否包含研究的边界与轴心问题。
3、探寻音乐美学本原意义
音乐美学的基本问题实际上就是一个问题丛,首要层面,其作为一种元问题,音乐美学自身学科性质及与其适应的表述方式与思维方式;第二层面为凸显历史表层问题,即学科意识与意识形态;第三类层面为音乐美学派生表述方式问题,即表述与语言关系;第四类层面则是自身学科包含的方式问题。回到丛结问题元点,即是直接面向音乐音响结构方式与作品声音,将人们的感性直觉与相关经验视为出发基本点,只有这样才可在音乐学科自身显著、强烈的驱动之下,有力的哲学美学支撑中尽量由纯粹声音入手,全面探寻音乐美学本原包含的意义。
4、 音乐美学哲学内涵
对艺术本质的思考与探究西方国家主要采用社会学与哲学方式开展,侧重本体规律与实体范畴,我国则早在古代时期将伦理道德与哲学紧密结合,以哲学与伦理学的辩证统一,心理学与音乐哲学统一引入理性精神于政治观点、日常生活及情感伦理中,侧重探求人生意义与功能范畴。摹拟、认识、再现主要为古典西方美学家认识音乐本质观点,我国则将情感视为音乐特性,写意与抒情则为基本艺术特征。为科学研究音乐美学,我们应有效关注哲学在逻辑置换与历史衍变进程中体现的重心移位,例如在历史层面实现了由本体论向现象论与存在论的转变,由发展总体来讲,实质便是逻各斯发展为语音中心的途径位移。逻各斯主义需要我们关注由理性走向语言、由理性发展为非语音语言、理性发展为感性及由逻各斯主义发展为语音主义等位移进程。引发逻各斯位移的根本因素在于极端理性,而令语音成为中心的因素则在于其复原感性,由此可见逻各斯中心向语音主义发展位移实际上就是由模糊、相对约定、抽象与虚幻的逻各斯逐步发展为绝对清晰、确定、具像与实在的语音。作为一种艺术哲学,我们可通过对音乐美学艺术基本问题展开声音感性发生及经验的表述与验证。
5、 结语
总之,音乐美学的探讨研究属于一门系统性、复杂性学科,需要我们由其发展进程入手,展开基本问题与形成因素的探讨、探寻音乐美学的本原意义并明确其相关哲学内涵,才能更好的展现音乐之美、巩固音乐美学的多元化、深层次研究发展,并真正构建富于特色的音乐美学体系。
众所周知.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为人文科学普遍使用的研究策略.在美学领域.历史与逻辑的方法经黑格尔、马克思等哲学大师的倡导成为居于主导地位的流行方法。无疑.《美学新探》也遵循了这一普遍有效的方法论原则。在有关美学的学科性质、美之本质、美感、形式美、艺术、美学范畴等论题的探究中.作者贯穿了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一方面.作者以精湛扎实的东西方的美学史、思想史的学识以及对于审美意识的历史进程的深入领悟.辅佐以文化史、艺术史、文学史的详实材料.依赖于敏锐的审美经验去解答美和艺术的潜在联系.以求证审美活动的具体形态的隐秘;另一方面.穿透丰富的审美现象.使审美活动和美学的历史流变获得符合客观逻辑的辩证发展模式的阐释.从而使历史与逻辑、主观和客观达到和谐的统一。因此.专著体现了相对完善的自我逻辑体例.建构了具有一定程度创意的美学理论体系。
《美学新探》以历史与逻辑为基本的思辨方法.坚持以动态的历史描述将审美意识从各种现象的遮蔽之中揭示出来.以客观逻辑和主观逻辑的辩证应和勾勒出自我的致思轨迹。同时.作者也不单纯地沉醉于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单线条地澄明美学思考的精神田园.而是以历史与逻辑相统一为基本的方法论.而综合现象学、阐释学、符号学、文化学等视野的方法和观念.以寻求对于美与艺术之谜的新视野的提问和解答。正是这种综合方法论的运用.使《美学新探》诞生了不同于以往诸多的美学原理的探究之作的思维风格。专著始终贯穿了辩证理性的色彩和求实考据的态度又以感性和诗意相契合的理论风韵显示自我的入思心路.作者常常以词源学的追溯方式呈现美学的基本概念和范畴的渊源和流变.并赋予自我的新的历史语境下的理解。对于东西方美学的微观剖析和宏观比较.为作者敞开了窥视美学这一精神的灵光佩氯的窗户。而作者丰厚的中国古典美学的素养使理论行程不断地获得符合逻辑的拓展.而古典审美意识的材料既引导美学思维的渐进深入,也映射出现代审美精神的多元化的价值倾向和人文危机.这在作者有关“美育在人类生活中的意义”之思考中犹为彭显。方法论的转换开启了一个新颖的学术视野.是为《美学新探》的理论特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