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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7 09:32:40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篇1

一、建设原则

试验区林业建设要按照适地适树、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依据《林业发展规划》,实行用材林、果木经济林、绿化风景林合理布局,大力发展以杨树为主的速生用材树种,做到见缝插绿、栽满栽足,真正把绿化美化环境与提高农民经济效益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展现水乡新农村绿色家园特色。

二、建设内容

2009年,全市*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林业建设以沿仙祟线、*线的64个村为建设重点,全面完成试验区内以工程造林为主的沟渠路绿化。重点建设*镇*片、*镇*片、*镇*片、*镇*片、*镇*片、*场镇*片、*镇月池片、*区*、*办事处新金片、新堤绿化片等10个片区。

三、工作措施

篇2

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那就是关注民生,从观念上和根本上转变过来,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利益着想,让农民真正的得到实惠。三农问题:农村改革,是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要力量,也就是农民在现代化建设中作出巨大贡献。从农业合作社到,农民从饥饿到温饱,在到小康水平,这是和党的政策分不开的,农民土地承包30年不改变,这就让农民看到了希望。但是,怎样才能促进农民增收了,减小城乡贫富差距,这又是一个巨大的问题。免除农业税,让八亿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在一个就是免除九年义务的学杂费,让农民的孩子上得起学。现在,农民种地给补贴,有种粮补贴和土地补贴两种,一亩地由20__年的20元上升到20__年的40元,种粮补贴是一个季度发一次,根据每户家庭土地亩数的多少发放,是从信用联社直接发到农民手上。

二、农村体制不健全,导致会引发粮食危机。

农村的大量青壮年到城市务工,土地没有人种,导致大量田地荒芜,家里只剩下老人和孩子,这就会导致供求发展不平衡,在城市挣钱来养家户口,土地不种,就会引起粮食的需求量增加,农村的粮食供求不够,必然促进物价上涨。还有就是怎样繁荣农村文化?农民的温饱问题解决了,生活水平提高了,那就消费水平也相应的提高,对各种需求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也要协调发展,也就是农民的生活和安全得到了保障,那就需要提高人际关系和尊重的需要,这些需要如果得不到满足,就会影响农民的精神,导致低生产率、对生产不满及情绪低落。我们必须意识到,要开展有组织的体育比赛和集体聚会等农民喜欢的活动,并且遵从集体行为规范。才能繁荣农村文化,根据农民的需求,激发起农民参与的热情。

三、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全面提升农民素质。

教育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已成共识,教育对于提升人力资本水平提高接受教育者收入,促进正常的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缓解社会不公,乃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均具有重要作用。教育是每个社会成员得以发展与向上流动的必然前提,在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间存在巨大差距的状况下,以及由于教育代际传递效应的存在,教育不但没有发挥缩小社会不平等的重要作用,反而因为其自身的不平等而成为进一步加剧城乡不平等的动力机制。缩小城乡差距与解决“三农”问题必须以努力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村居民人力资本水平为必要前提。为促进农村教育发展,国家必须切实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真正加大对农村教育投入,大幅度降低教育收费,确保发展农村教育的资金与政策落到实处。不仅要大力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而且也要对农民子女的中级教育与高等教育采取相关措施予以支持,大力提高农民教育投资的能力与积极性,既要切实提高农村居民的人力水平,也使更多的农民子女通过教育获得向上层社会流动发展的途径。必须加快教育制度改革,提高教师的执教水平,加大财政投入,把每一位公民的纳入到教育的行列中来,感受终身教育,全面提升公民的道德素质,只有教育事业发展了,其他方面也才能与之协调发展。

篇3

 

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农村则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新农村建设成了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建设新农村不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必须有相应的资金投资。[i]但在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使农村的基本面貌有了相当大改观之后,新农村并没有真正地发展起来。由于农村收入相对较低,留在农村没有出路,村子里的年轻人大量外出务工,导致建设中的新农村呈现出空心村的状态。新农村是为农民建的,但建设中的新农村却没有农民,这就出现了理论与现实的相悖,也应该引起我们对于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思考。

一、空心村概念的界定

学界对于“空心村”概念的界定存在两种主流观点:一是地理意义“空心村”。如李卫华认为:所谓“空心村”,是指由于村庄规划严重滞后,一些农民新建住宅时,为追求住宅宽敞,在村子外围新辟宅基地建房,造成了村中老宅基地空闲和地闲置,形成外实内空的“空心”村落。[ii]而张昭则认为:“空心村”就是村庄面积盲目扩大本科毕业论文格式,新住宅多向村外发展,村庄内部出现了大面积的空闲宅基地的一种特殊结构布局的村庄。[iii]二是人文意义上的空心村。如张志胜就认为“空心村”是指由于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吸引农村中的有知识、懂技术的年轻人来到城市工作,造成农村人口在年龄结构上的“空心化”;[iv]陈旭堂、王舒则更为简单地将在“空心村”概括为“缺乏青壮劳动力的农村社区”论文格式范文。[v]

当前情况下,对于空心村的理解我们应该从两个维度出发:既要显示出其在地理上的状态,又要体现出其人文上的特征。因此,笔者认为:所谓空心村主要是指由于城乡发展的不均衡和农村资源的有限性所造成的农村内部宅基地闲置或青壮年劳动力缺乏的现象。大量农村人口的外流,不仅导致了新农村的“空心化”,更严重的后果便是与之而来的农村的衰落与贫穷。老人和小孩注定承担不起新农村建设的重任,年青人的缺失,给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实施蒙上了一层阴影。

二、新农村建设的空心村现状

为了客观地了解北京郊区新农村建设的现状及其出现的问题,2010年12月18日至2011年6月27日,我们先后多次对延庆县井庄镇老银庄村进行了详细的问卷调查和现场访谈:汇总访谈记录6篇;发放问卷110份,回收有效问卷105份,问卷回收率96%;男女比例56:49,较有代表性地反映了北京郊区新农村建设的现状。

 

对新农村建设成效的评价

对新农村前景的看法

项目

比例

项目

比例

非常明显

4.80%

会让农村有一个彻底的改观

18.10%

比较明显

31.50%

会对农村有些好处,但作用不会太大

42.90%

一般

26.70%

只是一场政治运动,不会有什么改观

25.70%

不太明显

26.70%

不清楚

13.30%

非常不明显

篇4

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的财政投入,是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提,也是统筹城乡公益事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归根结底,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核心问题还是一个“钱”的问题。目前,县、乡财政都很紧张,兴办农村公益事业困难很大。为此,国家要加大公共财政向农村教育、文化、科技以及其他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力度,出台一些有利于社会合力兴办农村公益事业的政策措施,使城乡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同步发展。在具体操作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建设投入,即转移支付解决一点、村集体拿出一点、发展经济注入一点、向上争取拨一点、财政投入增一点、金融部门贷一点、在外人员捐一点、政策优惠让一点、县乡补贴奖一点、多方参与集一点、市场运作引一点、部门帮扶助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涉农资金捆一点、设立发展基金储一点、使用权转让收益一点。但一味地躺在国家身上要钱等着建设新农村不可取,立竿见影建成新农村也不现实。因此,村级公益事业还是要立足自身发展,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协力共建。建议设立乡、村公益事业发展基金,在基金来源上,通过上级争一块(争资金、争项目、争政策)、财政拨一块(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把用于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外商投一块、集体积累拿一块、社会资本助一块、个人捐一块、“一事一议”筹一块、资源发包一块、企业赞助一块、省市两级组织帮建一块等办法,多渠道筹集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基金。这个办法的好处是可以规范资金的来源,稳定资金渠道,把各种渠道的资金集中管理使用。

思考二: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必须解决建管脱节、重建轻管的问题

篇5

(一)加强领导,宣传发动

一是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财政、审计、农业、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统一协调配合,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二是召开了财政、审计、农业、监察、交通、水利、城建、林业、各乡(办)和村委会等部门负责人会议,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和方法步骤。三是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各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形成了全方位的工作监管机制和齐抓共管的合力。四是由各乡(办)组织对村“两委”负责人及具体承办人进行培训,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奖补办法和工作程序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各村组织召开了村民大会,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宣传到每一位村民,让广大村民充分了解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的积极性,推动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制定方案,规范实施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侯马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财政奖补范围和工作程序等,保证了工作有章可循。同时,根据该项工作特点,制定了工作流程和实施细则,包括提出项目、村民会议表决、项目申请建设、验收、财政奖补资金申请及项目管护等十个步骤,每个步骤都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表格,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不断完善,使得该项工作便捷可行、实施规范。

(三)严格程序,确保效益

一是各行政村申报的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必须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有关规定,向村民公告并广泛征求意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表决实施。二是经村级组织议事后,向所在地乡(办)申报,乡(办)在充分考察论证的基础上,将所辖行政村的各个项目上报市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市财政和农业部门依据有关政策对每一个项目的项目效益、投资规模、建设标准、筹资筹劳额度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了严格而细致的审核,对不在奖补范围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对超过筹资筹劳标准或举债兴办的项目一律予以否决,保证了每一个经审批的奖补项目都符合政策要求。三是筹资筹劳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山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不得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并将筹资资金全部缴入各乡(办)经管站的一事一议专户。四是普惠制和特惠制相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村级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分类奖补,不搞一刀切,集中有限财力投向农民最急需、最迫切的村级公益事业,既抓重点村建设,又保证一定的覆盖面。对村委会工作基础好、“两委”班子强、村级社会稳定、群众积极性高、投入大、效果好的村适当倾斜,充分调动村级实施项目的积极性,体现了实施效果。五是认真组织验收,确保奖补实效。为确保工程质量,项目村成立了村民监督小组,负责全程监督。项目的验收,原则上由乡(办)人民政府组织,对财政奖补资金较大的项目,由市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验收,验收过程由相关部门专业人员、乡(办)人员、村委会、村民代表和受益群众代表参与,并出具村民监督小组成员签名同意的验收报告,确保奖补资金落到实处。六是坚持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操作。所有项目实施过程及时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项目议事、筹资筹劳、工程预(决)算、财政奖补等;公示的地址要在各村宣传栏内,方便群众监督,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开透明。七是强化资金管理,实行直接支付。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由乡(办)经管站和财政所共同管理,自筹资金,即:村民自筹、村集体积累、社会捐助以及以劳折资由行政村归集一次性缴入乡(办)经管站一事一议专户,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由经管站直接支付到工程施工单位;财政奖补资金由乡(办)财政所直接支付到工程施工单位。普惠制项目待工程完工验收后奖补资金实行一次性拨付,超过5万元财政奖补的项目或特惠制项目分批拨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清算。八是整理归档,妥善管护。落实专人负责资料管理,建立全过程档案管理制度,将村民一事一议的议事记录,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个人签字记录,项目申请表和预决算等表格、公示、项目开工和竣工后对比照片等原始资料汇总归档,立册备查,建立了报批程序清晰、项目资料齐全、数据真实、便于监督查询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档案资料,每个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作为验收工程的重要参考。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村级公益事业资产,归村级全体村民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也可以由专人或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确保村级公益事业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改善了村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财政奖补激活了一事一议项目建设,2011年实施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44个,占全市行政村的56.4%;受益农村人口6.76万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62%。项目涉及村内水渠16.3千米、堰塘水窖1个/100立方米、机电井10眼、村内安全饮水管线5.7千米、村内街道硬化17.1千米、垃圾收集点13个/86立方米、村内公共活动场所450平方米、其他公共项目(村内用电变压器)1个。

村级公益设施的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的便利,使广大群众亲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树立了政府的良好形象,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二)调动了村委和村民投入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

长期以来,由于部分村集体缺乏资金,村干部在公益事业建设上普遍存在着等待、观望的思想,主动谋划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积极性不高。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解决了群众最迫切、最期盼、最现实的问题,让农民群众从中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而且由农民群众自己议自己定,大大激发了农民群众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更使村干部敢于筹划、善于筹划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形成了村干部和村民投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工作合力。

(三)形成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投入机制

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不再单单依靠农民自己和村集体,而是采取社会捐助和财政奖补等综合措施,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财政资金推动作用,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带动了其他资金的投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投入机制。2011年,44个项目总投资881.47万元,除村民自筹50.93万元、村民筹劳折资57.2万元外,财政奖补资金350万元带动了村集体积累等其他资金投入423.34万元。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不够详实

村级干部群众受知识结构、工作习惯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规划的编制难以兼顾当前与长远,与新农村规划和城镇化规划的结合不够紧密,往往使当年申报的项目规模过大,给项目的选择和资金的分配带来一定难度。

(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宣传范围需进一步扩大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财政奖补,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这就要求通过扩大宣传范围,不仅使农村干部群众和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熟悉政策,而且使社会各方面都能多了解政策内容。

(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难以满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需要

由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历史欠账较多,加之村民公益事业建设积极性的提高,需实施的公益事业项目较多,而奖补资金数额有限,使部分群众急需项目,因投资大又难以分割和分部施工,不得不暂缓实施。

四、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建议

(一) 加强培训

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聘请规划专业人员,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知识培训,同时结合农村干部换届新上任干部较多的实际,对新干部进行重点培训,发挥村干部的带动引领作用。严格按照国农改[2012]9号《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将规划编制与改善农村基本民生相结合、与加快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统筹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需求与可能、重点投入与普遍受益的关系,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规划编制。

(二)广泛宣传

篇6

中图分类号:F3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2-0047-02

一、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原因

1 较落后的农村地区由于中国长期实行城乡经济结构,国家税收和财政体制实行偏向城市和歧视三农的国民收入分配政策。而致使农村在国家税费改革以前的地方经济负债累累,连最基本的村级运转和乡镇级(包括县级)财政到了无法正常供给。更谈不上大力扶持项目推进和发展地方经济了,更有甚者有些较落后的农村连“村两委”都结构不全,即使能有一套领导班子也是人浮于事,真正能够带动地方发展经济的能人和有知识科技水平的人,都不愿在地方任职,而转到外地发展个体经济了,地方只剩下一些文体水平较低、业务能力较弱的年长同志支撑艰难的工作局面,对地方经济也是爱莫能助,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2 尽管中央政策近年来对农民负担问题一直重视,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减轻农民的负担,从实施的效果来看,这些措施对农民负担上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达到制止农民负担增加。据农业部统计,2000年来税费改革以前全国农民直接负担的税费共1778.9亿元,平均每个农民负担199元,其中,各种税92元,“三提五统”66元,“两工”和以资代劳6元,集资等各种社会负担30多元,与以前年度相比增长了3.3%。自中央政府2000年提出了税费改革以后,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效果是明显的,人均负担下降了30%。税费改革虽然达到了使农民减负的目的,但同时使乡镇政府和村一级组织收入减少,使县、乡、村机构正常行政能力受到影响,而税费改革农民减负与县、乡、村财政情况紧密相连,没有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状况的改善,农民减负就难以完全实现,税费改革就缺乏推进的基础。中国户口在县和县以下的人口10亿多,其中农业人口9.2亿,在县城和建制镇的人口有1.7亿,中国现有2 109个县级财政,4.6万多个乡镇财政,2000年全国财政收入1.34万亿元,其中中央占51%,省级10%,地方17%,县乡两级共计20%多,而全国财政负担70%人员费用的状况,不仅农民负担无法得以完全减轻,同时基层政策的行政能力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直接面对农民、行政最为繁杂,作为政权基础的县级两级政府,可支配的财政收入是最少的。

3 政策缺陷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影响。在中国城市公益事业的建设全部是由财政拨款进行的,国家每年花大量的财政收入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大河的治理,而各级财政计划用于公益事业的资金不仅数量少。而且资金在流向农村的过程中经过层层截留和克扣,到农村已经没了,真正落到实处的是少之又少,农村村级公益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就基本落在农民头上,用一句不负责任的“谁投资谁收益”的空头支票应付了。

4 政府对农村公共物品的投入不足,长期以来,致使农村公益事业投入严重不足,加之统筹城乡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尚未建立,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到村一级数额有限,无法顾及所有乡村的公益事业项目。

5 村民一向公益意识淡薄和经济承受力有限的影响。一般是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规定来办,由于“一事一议”标准低,数额少,与解决农村公益事业发展问题的实际需要相关甚远,普遍存在着“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问题。

6 现行的农村多渠道投资机制实施过程中难以配套的影响。由于现行的国家投资、地方配套,农民集资相结合的农村公益事业多渠道投资机制存在着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不是地方财政紧缺、配套跟不上,就是现行的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规定(受上限控制),不是以筹够集资的部分而耽搁,影响了农村公益事业的正常发展。

7 村级债务沉重,影响了农民兴办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前些年,一些地方由于盲目发展乡镇企业,超能力地集资贷款修路、建校,形成了巨大的村组债务。一方面,使集体经济经济陷入困境;另一方面,由于财政管理混乱,一些农民认为基层干部在工程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中捞取了私利,因而干群关系紧张,工作难开展,严重影响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8 在目前乡镇财政既要保吃饭,又要还债务,发展农村公益事业成了吃力不讨好的事,因而乡村基层政府和组织缺乏积极性,这就必然导致一些乡村特别是贫困乡村难以兴办公益事业,而只有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得到更快的发展,城乡之间的差距才会缩小,农村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才会顺利。搞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发展,也是建设社会新农村的一个重要内容。

9 众多乡村人口与农产品供求及农民收入问题。从中长期看,继续依靠政府提高大宗农产品收购价格来增加农民农业经营的收入,已经难以适应目前的体制环境和市场环境,而大规模的农产品生产由于土地规模限制,也不能对所有农民的收入带来决定性的影响,人多地少构成了农户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的基本约束,在此约束之下,非农业人口城镇居民及整个国民经济所能承受的农产品价格水平与农民农业经营收入的增长是一对很大的矛盾。

二、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1 须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地区对现行三农问题的相关政策,尤其是在基层组织的考察、选拔,使用中能够推陈出新,着重培养和任命一批具有高素质、高文化的干部队伍来发动和带领群众开展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第二、三产业收入,家庭经营农业收入,转移和财产性收入等。

2 一是要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把用于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并按一定比例逐年加大县(区)级投入,不断改善广大农民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建立农村公益事业多元投入机制,在坚持标准、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政策资助的激励机制和奖励办法,鼓励农民及社会力量兴办农村公益事业,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帮扶、农民自愿、社会捐赠、民主管理”的方式,建立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基金。基金的来源除了各级财政划拨外,还可建立社会团体捐助、企业赞助、个人捐助等多渠道的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三是建议地方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党委、政府的名义出台《关于认真解决免征农业税后农村公益事业发展问题的意见》,明确新形势下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指导思想、原则、政策措施等,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

3 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教育、卫生和社会事业经

费保障机制,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进一步加大对县(区)特别是财政困难县(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对于较早实现“普九”达标验收的县(区)给予资金和政策倾斜。对因农村“普九”教育达标建设等所形成的政策性债务,可按照“谁的孩子谁抱走”的办法,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逐步消化解决。切实开展农村困难学生助学活动和农村现代远程教育,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巩固“两基”成果,按照危房改造同农村中小学布局相结合的思路,合理规划和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逐步建立农村医疗卫生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建立健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返贫问题,逐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

篇7

统筹城乡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方略。党的十七大提出,要逐步做到“两覆盖”、“两平等”和“两面向”。即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和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和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形成城乡建设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公共服务、劳动市场和社会管理等方面一体化发展新格局,这为深化国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指明了方向。

国际经验表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主要是政府。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当前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薄弱环节,与广大农民的利益密切相关。一方面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产生活,受益面广,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和公共性;另一方面作为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的受益者,是特定范围的农户,这些设施在一定程度上又具有排他性和私人性。因此,应将其界定为准公共品,既不能完全由政府包揽,也不能全部让农民负担,应实行民办公助。

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严重短缺,政府应该把公共资源的分配重点放在农村。一是要重新界定中央、省与市、县、乡政府之间的事权与责任范围,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政职能。农村的事情哪些应该由政府办,哪些应该由农民自己办?应该有一个科学规范的界定。政府重点是解决农民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让国家把农村的事务都包起来是不现实的,包不了,也包不起。二是要加大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这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途径。特别是对于农村义务教育,从全国范围来看,地方财力不能保证义务教育经费的主要是在中西部农村,普及义务教育的主要任务也是在中西部地区。要让所有农村孩子能够有学上、上得起学。三是农村的公益事业建设要充分发挥“一事一议”的作用。村内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是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和“村提留”后,农村一项新的民主办事制度,也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应该坚持实施。针对“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问题,应研究如何完善这项制度,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

政府应该承担公共产品供给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农村公共产品并非都要由政府直接提供。对于一些带有服务性质的公共产品,政府可以通过委托、政府采购、等方式,把公共服务的供给交由企业、民间团体、中介组织来运作,政府的责任在于通过合适的方式提供资金并对运作部门进行监管。也就是说,政府提供给农民的公共服务实现形式可以是多样的,一些服务可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中介服务机构等,采取招投标方式,实行集中采购、绩效考核、农民认可,没有必要一项服务设一个机构,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当前,建立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十分必要。村内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是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民承担的“两工”后,解决农村公益事业投入的一种新办法。由于这是一项新的制度,农村干部和群众都有一个接受认可的过程,所以在开展一事一议过程中,出现了“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问题。为了切实解决这个问题,近年来黑龙江、云南、河北、内蒙、宁夏等省份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进行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建立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有利于激发村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热情,引导和鼓励村民出资出劳,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调动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民主议事积极性,运用民主方式解决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并不断完善民主议事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渠道投入的新机制,弥补了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政策“空白”,接上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短板”,让农民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因此,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今年开始进行中央对地方开展村内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财政奖补试点,并选择确定在黑龙江、河北、云南三省以省为单位试点。同时,在我办确定的吉林、江苏、安徽三个农村综合改革联系村所在县试点。

篇8

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开展好专项工作,有利于激发村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热情,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引导和鼓励村民出资出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调动基层干部群众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运用民主方式解决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并不断完善民主议事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有利于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渠道投资的新机制,让农民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探索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广泛争取各方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加快村内道路、人畜饮水、村容村貌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1.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必须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使政府投入和农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没。

2.量力而行,注重实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必须考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统筹规划、加强引导,优先支持农民积极性高、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适当向贫困村倾斜,提高项目效用。

3.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三)目标任务

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绝大部分自然村村内道路基本实现硬化,村民喝上清洁卫生的水,村容村貌有较大改观,社会事业明显进步,推动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跃上新台阶。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范围、标准和程序

(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我市行政区划内的村级组织,包括有农村人口的街道办事处、国有农场的生产队,主要是对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自然村村内户外道路、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环卫设施、植树造林、文化体育设施等村民迫切需要并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实行分类奖补。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应主要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由现有的投入渠道解决,原则上不向村民筹资筹劳;农民宅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应由农民自己负责。

(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来源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由中央和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安排,县(区)人民政府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提高自我发展和自我建设的能力。倡导社会各界捐赠赞助,形成政府补助、部门扶持、社会捐赠、村组自筹和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新机制。

(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

奖补办法按照《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行办法》(云财农改〔〕8号)执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具体标准,由县(区)人民政府根据自然村的不同情况,按项目类别、工程大小及投资额度、村民筹资筹劳、乡村投入、社会捐赠等因素确定,报省、市财政部门和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一事一议项目的财政奖补资金实行限额控制,以自然村为单位,原则上不得超过50万元。因特殊情况超过50万元的,报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审批。

(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审批程序

1.项目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行项目申报制。需申请财政奖补资金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由议事主体(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根据村民议事情况填写《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定上报县(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项目审批。县(区)接到乡(镇)人民政府的申报材料后,由县(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财政、农业、新农办、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对所申报项目的一事一议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项目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工程预算、村民筹资筹劳、乡村投入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符合财政奖补范围的项目,由县(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奖补方案,汇总上报县(区)人民政府审批。拟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立项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上报前由县(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包括:议事主体、项目内容、工程概算、施工期限、村民筹资筹劳数额、社会捐赠、乡村投入和县级财政奖补资金安排情况等。

3.项目实施。县(区)人民政府批准立项实施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和县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项目议事主体组织实施。

4.资金兑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由省直接拨付到县,实行事前预拔和事后报账制度,由县(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采取实物或现金方式,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可采取实物或货币方式兑现,直接用于项目建设。采取货币方式兑现的,由县(区)财政部门根据县(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的奖补标准,将奖补资金分项目拨付到乡(镇)财政所,由乡(镇)财政所兑现到实施项目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实行实物方式兑现的,由县(区)或乡(镇)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统一采购,按标准补助到实施项目的行政村或自然村,招投标费用和运费不得用奖补资金开支。

5.考核验收。省和市对县(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分年度进行考核和验收。未完成计划的,相应扣减次年对县(区)的奖补资金;违反政策和规定安排使用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竣工后,由议事主体(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将财政奖补资金(实物)的安排使用情况向全体村民公示,经公示后得到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填写《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清算报告表》,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乡(镇)财政所、农经站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经乡(镇)人民政府检查验收,确认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的,上报县(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复审。经县(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复审验收合格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由县(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年度逐级汇总上报省财政厅清算。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相关措施

(八)统筹规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以县(区)为主组织实施。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结合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现状,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整村推进、乡村道路建设、饮水安全工程、村容村貌整治、灾后重建、移民搬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等有机结合起来,以自然村为单元,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连片推进”的要求,统筹作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计划,区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组织实施。除已有进村入户项目外,每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覆盖面,不得低于自然村总数的20%。规划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应先易后难,逐步覆盖。优先支持以村内道路硬化为主要内容,整村推进,群众受益面广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优先支持村民积极性高,主动要求筹资筹劳并有村集体投入或社会捐赠赞助的一事一议项目;优先支持村级领导班子得力,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健全,村规民约完善的行政村和自然村。

(九)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

认真贯彻《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云政办发〔〕146号),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规范议事程序,明确议事范围,确定限额标准,细化管理措施,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有关规定,所议之事要符合大多数农民的需要,议事过程坚持民主程序,实施过程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为建制村,根据受益主体和筹资筹劳主体相对应的原则,可适当缩小议事范围,以村民小组或者以自然村为主体议事。筹资筹劳原则上实行上限控制,每年人均筹资不得超过本县(区)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每年每个劳动力投劳的数量最高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日。根据实际需要和经大多数村民同意,可以分年筹资,也可适当提高筹资筹劳标准。超过上限标准的筹资筹劳,须逐级报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属于筹劳的项目,不得强行要求村民以资代劳。村民因外出务工等原因无法出劳的,可以请人代为出劳或者以资代劳。村民自愿以资代劳的,由本人或者其家属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可同意以资代劳。以筹料(按人均或户均筹集沙、石、土等)形式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每年人均筹料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地10个标准工日所能筹集的料量。

(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建设内容、筹资筹劳数量、奖补金额等要作为村务财务公开内容,及时向村民公布。县(区)、乡(镇)要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或数据库,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出资或投劳凭证、奖补项目的申请表等相关原始材料汇总归档,规范管理,接受监督。充分利用“金财工程”、“数字乡村”等信息网络平台,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动态监控机制,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奖补资金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十一)推进村级公益设施管护体制改革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农村公益事业,对现有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可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村级组织要立足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村内公益设施管护体制,做到建管结合,确保村内公益设施长期发挥应有效益。

四、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财政局综改办,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切实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明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主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层层落实领导负责制,切实担负起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宣传引导、管理监督等工作,并保证一定的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落实和工作顺利开展。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村级组织要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广泛开展民主议事,鼓励和引导农民积极筹资筹劳,实施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十三)加强督促指导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掌握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进展和奖补资金的兑现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健康发展。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财政奖补政策和奖补办法的制定,奖补资金的分配、管理和监督,指导开展财政奖补工作。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一事一议制度的完善,指导乡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加强对村民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新农办要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范畴,负责统筹规划把关,协调相关部门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交通、水利、林业、建设、发改、扶贫、教育、文化广电、卫生等部门,要积极支持、指导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各新农村建设挂钩帮扶部门,要多方整合项目资金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监察、审计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跟踪检查和审计监督,对群众举报和违反相关政策的问题,要及时查处,坚决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部门负责做好涉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上访、事件处理工作。宣传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重要意义、主要政策和相关的措施办法,掀起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十四)严明政策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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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实行农村“一事一议”的财政奖补政策。这项政策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有效地激发了村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和筹资筹劳的主动性,也有效地调动了村干部和广大村民民主议事的积极性,此政策是关乎农民生产生活和长治久安的工程,能够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农村“一事一议”工作的成效及问题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成效

首先,充分调动了村民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积极性。通过实施“一事一议”的财政奖补政策,有效地筹资筹劳,而且让村民从中获得了实惠,也解决了群众最为关心的最现实的问题。其次,能够更加密切村干部和群众的关系。老百姓在一事一议工作中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实惠,这样可以提升政府的良好形象,密切村干部和群众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并且充分调动了村民和村干部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中民主议事、办事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了民主议事机制。再次,转变了基层干部的作风问题。由于税费改革后,农村取消了一些税费,导致收入大大减少,因此在公益事业建设上,大部分基层干部选择了观望的思想,通过一事一议工作的推广和实施,也充分调动了基层干部建设公益事业的积极性。最后,实现了公益事业建设机制的多元化。在过去公益事业建设没有社会赞助,也没有村级积累收入,所以只能局限在政策规范范围内的村民集资。而一事一议工作的开展,能够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显示了财政资金的示范带动作用,从而将大量的社会资金吸引过来。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事一议”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难以集中村民的意见,很多村民只忙于生计,对公益事业建设不够关心。各村民的层次和认知水平也不相同,所以对公益事业的建设出现众口难调的现象。其次表现在村民分布较为分散,集中起来议事存在困难。加之村民忙于生计,会有一大部分外出务工人员,更加大了集中议事、办事的难度。而且很多村民的知识水平较低,对于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事情就支持,和自身无关的问题选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对自身没有好处的事情就坚决反对。此外,对于外出务工人员来讲,很多人好几年都回不了一趟家,这就导致筹集资金的困难。最后,主要是村内的公益建设项目少,资金量也较小,但是要求很高,一个村只能建一个项目,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村民的积极性。

三、完善农村“一事一议”政策的几点建议

(一)扩大“一事一议”奖补的范围

目前农村一事一议奖补的范围较窄,应扩充其奖补范围,只要是农民自愿自发要办的事,并且征得全村2/3以上村民的同意和拥护,就可以将项目纳入到财政奖补的范畴中来,例如农村改电、有线电视、娱乐文化设施改建工程等等。此外,对各村奖补的项目不进行量化,只要是村民积极性高的农村,可以考虑建设多个项目。

(二)加大“一事一议’专项资金的投入

自从农村开展实施一事一议工作以来,农民的积极性普遍高涨,非常欢迎这项政策。对于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如水利设施、道路硬化、娱乐文化设施建设等项目,建议政府应加大投资力度,建立长期有效的机制,为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三)完善筹资酬劳的标准

目前,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可以采用以下三种筹资标准。首先是按人平筹资,这种筹资标准可以根据目前生产力水平,适当调高标准,以适应社会发展水平的需要。其次是根据受益耕地面积筹资,在建设抗旱渠、排水港等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时,会涉及到农村的耕地问题,这部分村民的受益可以根据其耕地面积来筹资,具体标准要根据本地的实际价格进行核定。最后可以建立以资代劳的标准。对于这项标准,不能强制执行,要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进行。随着目前机械化水平越来越高,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都离不开机械做工,因此可以通过提高以资代劳的标准,从而适当降低工程成本。

(四)争取部门参与,形成合力

在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过程中,要积极整合农业、水务、扶贫、交通、建设等涉农项目,建立“财政奖补一点、部门资金整合一点、群众自愿筹集一点、社会赞助一点”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实效。此外应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人、专账、专户运行。县和乡镇财政重点监督使用好上级专项资金,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后续管理。在全面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事前和事后抽查和督促,建立后期保障机制。

(五)建立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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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奖补,是指在目前国家投入不足、农民收入水平不高的情况下,通过“一事一议”的形式,组织和引导村民在承受能力之内筹集一定的资金和劳务,构建“政府资金引导、农民筹资筹劳、社会捐赠赞助”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重点建设农民需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村内民生项目,有效解决村内生产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南日镇沙洋村杨姓村民说,以前村里的公益事业都由村干部说了算,群众只管出钱出力。现在村里建什么、怎么建、建好后怎样管,都由农民自己说了算。

曾经坑坑洼洼的村巷道,如今全被硬化成水泥路面;村民自娱自乐的土戏台子,如今也被建成靓丽的乡村文化广场,南日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秀屿区南日镇自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以来,村内所有的公益事业,都必须经过群众代表会或户主会确定,群众有了充分的发言权与表决权,大大增强了农民的集体意识,村民参与改善村内生产生活条件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也加速了村民自治进程。

自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后,农村的小型水利、道路等公益事业建设方面一度陷入筹资筹劳难的困境。自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来,南日镇成立以镇长任组长,财政所、农经等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包村工作组组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统一规划、重点突出、全镇推进”的工作模式,建立了以村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财政奖补为手段、社会捐资为补充、筹补结合的新机制。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选定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农民筹资部分每人每年不超过80元,筹劳不超过3个工日,每个工日20元。

二、从“要”变为“我要干”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为乡村基层组织和干部联系群众、为民服务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平台,成为解决农村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纠纷的有效机制。此外,通过对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阳光操作,极大激发了村民建设公益事业的热情,从过去“要”转变为现在“我要干”,促进了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秀屿区南日镇自2010年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后,坚持先议后批、先批后筹、先筹后建、先建后补的原则,严把公示、审批、验收关口,积极构建“财政资金引导、农民筹资投劳、社会捐资赞助”的投入新机制。在调动广大农村干部兴办公益事业积极性的同时,也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出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解决了农民群众长期以来迫切需要解决,但又缺乏条件解决的民生事项。

2010年至2012年,秀屿区南日镇共筹措财政奖补资金403万元,开工建设项目57个。其中,小型水利设施项目2个,道路项目53个,新修道路32公里;路灯项目2个;受益村民5万人。

三、加强对政策实施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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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安排一定的财政奖补资金,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兴建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内小型水利措施、桥涵、村内道路和环卫措施、村容美化亮化;公共文体活动场所等村内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以组织、支持和引导农民筹资筹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是改革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式、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制度创新。济南市自2010年推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以来,通过市、县两级共同努力,2010年争取省以上财政奖补资金2900万元,2011年争取省以上财政奖补资金6200万元,同时还争取到省级预拨2012年度第一批奖补资金4000万元,连同市级预算安排1.08亿元,已全部拨付到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各县(市)区,47万村民直接受益。取得这些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一事一议工作开展面还不够广

我办事处77个行政村居,只有 18个村居开展了一事一议项目,并且只落实了21个项目,农村公益事业尚待解决的问题还很多。

(二)思想认识不统一,成效差别大

村两委凝聚力强、声誉高、无历史遗留问题的村居,一事一议开展得有声有色,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反之,有事难议、议而不行。

(三)筹资筹劳缺口大

从试点村居看,农民筹资 34.5 万元占投资总额 185.11 万元的 18% ,缺口很大,主要依靠发动群众捐资赞助。筹劳方面,由于现在农村大部分青壮年外出务工,筹劳难度也很大。因此对于一些贫困村居一事一议工作很难开展。

(四)个别村居操作行为不够规范

个别村居不安规定程序召开村民议事会,村两委会议直接研究,程序不到位,造成群众不支持,费力不讨好;财务公示不够完善,支出不够明细;个别村居超承受能力,预期捐资不到位,盲目上项目,欠付工程款,形成负债。

二、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激活农村发展动力

(一)深入宣传、积极动员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多期专题报道、一事一议会议、村务公开栏、一事一议宣传条幅、干部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大好政策,大力营造工作氛围,让群众主动了解政策,自己宣传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的积极性,这里要抓好四个关键点:一是所议之事要符合大多数农民的需要。是农民生产、生活最急需、要求最强烈、盼望最热切的问题,力争见效快,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能够直接受益。二是议事过程要坚持民主程序。就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做到群众想办的事有群众来议。三是实施过程和结果要由群众全程参与监督。确保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和劳务能真正用在所议项目上。四是将财政投入与农民投入相结合。仅靠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毕竟数额有限,还需要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和社会各方面的广泛支持。通过受益群众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推动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最终完成。

(二)提高认识、加强培训

开展“一事一议”关键在于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依法行使管理本村“公共事务”的民利。村干部要努力适应税费改革后农村形势,切实加强学习,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转换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法,真正从要钱要粮的圈子中走出来,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发家致富,做到量力而行办事业,不花过头钱,不做过头事,并要加强对群众的民主法制教育,树立长远意识,强化大局观念,不断提高村民的议事能力和水平。村民代表要充分发挥作用,与联系户保持正常的联系,确保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自己的意见能代表联系户的意见,并做好联系户的工作;要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定期开展活动,积极参与村务管理,维护民利,做到大家的事,民主议,民主定,民主管;开展“一事一议”还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使他们懂得开展一事一议的程序、方法和有关规定,不断提高村干部素质,提高村级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村组干部要深入千家万户,了民情、解民忧,积极组织村民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从而促进一事一议工作健康、高效运行。

(三)积极协调、加大财政奖补力度

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制度创新,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街道办、各村居要充分认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让这一政策惠及更多百姓,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点睛之笔”。首先做好财政预算安排。办事处财政所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预算安排中统筹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并逐年增加投入。其次整合各项涉农资金。要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开拓思路,创新办法,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多方筹措配套资金。最后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2010年,国家将山东省纳入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试点的省份,同年8月,济南启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2011年政府对农民筹资筹劳的奖补比例,由2010年的40%提高到50%以上。要紧紧抓住这一机遇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补助资金。鼓励村级组织增加投入进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倡导部门、企业、个人等社会各界自愿捐赠赞助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加快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稳定投入的新机制。

(四)规范制度、加强监督

根据《济阳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首先要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使政府投入和农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其次要村民受益,注重实效。财政奖补政策是支持农民积极性高、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要注重项目实效,不搞盲目攀比,不搞半拉子工程,不搞形象工程,严谨产生新的债务。再次要统筹安排,优先支持。科学编制全办事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规划,分年度组织实施。优先支持工作基础好、村两委班子得力、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开展试点工作,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最后要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建立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考核验收、监督检查和工作报告等制度。关键做好两点:一是凡经过一事一议形成的建设项目都要在村交通要道、群众居住集中的地方,定期将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财务公示、进度公示筹资花名册公示、会议记录公示等。二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人、专帐、专户运行。奖补资金拨付由街道财政所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和财政奖补资金表,按照政策规定核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这样才能保证一事一议项目的选择、实施、资金筹集使用等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总之,由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刚刚起步,在政策方面还有缺陷,但这是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解决取消村提留、乡统筹和“两工”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的矛盾和困难,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那就要求我们必须努力开拓创新,实事求是,将此工作切实落到实处,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这是全办事处干部职工和村干部共同努力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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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为主要载体,以村民自愿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逐步建立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1、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劳为前提,政府奖补为引导,使政府投入和农民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适当向贫困村和边远山区村倾斜,提高项目效用,防止盲目攀比。

3、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三、试点村的确定

开展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引导,在选点上做到三看,即:看村班子战斗力强不强,项目需求急不急,建后效益好不好。近年来,我县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水灾、冰灾等自然灾害,村内道路、小型水利设施等受毁严重,村民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坚决拥护,县政府决定,财政挤出200万左右资金,作为村民一事一议筹资项目配套资金,同时争取中央和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600万元。将受灾严重的乡镇作为重点试点乡镇,村级班子战斗力强,项目建设需求急、建后效益好的村作为试点重点村。试点村由乡镇人民政府召集全乡镇各村、支两委进行民主评议后确定并进行公示。全县23个乡镇全面进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我县有296个行政村,按省里规定20%的试点面,计划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村64个,占村总数21.6%。

四、奖补办法

1、奖补范围

奖补项目范围限于年10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并完工的试点村村内户外公益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以村民一事一议筹劳为前提,目前财政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内道路、小型水利设施、村内公共环卫设施和村内公共绿化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超过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筹劳限额标准的项目、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等项目,不得列入奖补范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要与现有支农项目的政策相衔接,既要防止已建成的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出现奖补遗漏和空白,也要防止重复补助和奖补。

2、奖补标准

财综改号文件规定: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原则上不得向农民筹资,对农民筹劳开展村内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的村,政府按村或建设项目规模大小给予5至10万元的补助,对覆盖面广、受益面大、投入相对较多的议事项目,由县市区提出申请,经省综改办审查批准后,可适当提高奖补比例。我县1984年被定为国家级贫困县,现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根据省里规定,我县试点村只筹劳不筹资,筹劳每个劳动力不超过10个工日,根据项目工程大小,每个试点村或项目奖补5-10万元以上。

3、奖补程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坚持“自下而上、先批后筹、先筹后建、先建后补”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申请。一事一议筹劳财政奖补项目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资金补助申请,并填报以下资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湖南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申报审批表》、《村民(代表)会议一事一议筹劳决议》并附村民表决的签名记录、项目决算表等。

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后,深入试点村逐项审核其筹资程序、额度、用途等是否符合筹劳政策规定,有无变相以资代劳,是否按规范程序进行了一事一议,项目是否竣工并合格,决算是否真实,并将审核意见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

审批。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收到乡镇的申报材料后,组成联合核查组,实地勘查,形成核查报告,并在乡镇上报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报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负责人审批。

拨付。县财政局根据县综改办和减负办的审批意见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结算户,村内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报账制。

资料归档。乡镇财政所和乡镇经管站负责本辖区内村民一事一议项目所有程序和原始资料汇总归档,并建立项目奖补资金台账。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建立全县村内一事一议项目和资金奖补专账,实行档案化管理。

4、资金监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监管,实行集中检查审计与社会监督相给合。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组织相关部门按时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完成村进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审计。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县综改办、县减负办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及时调查,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地方立案查处,除追回奖补资金外,并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年9月中上旬)。召开动员会议,传达贯彻国农改号、财综改号和全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项目报批阶段(年9月底)。9月20日前各村委会在广泛听取村组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村实际和一事一议筹补资金额度,确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申报项目;9月15日前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并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9月20日前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本辖区内项目并附各项目申报材料向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申请审定批复财政奖补项目。县综改办和减负办在月底将审定结果通知到乡镇。

3、项目实施阶段(年10月至l2月底)。各乡镇根据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审定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全面组织实施建设。

4、检查验收阶段(年12月下旬至2010年1月下旬)。项目竣工后,由项目村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对项目的筹资情况、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前期验收,并将结果上报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会同有关单位组成检查验收工作组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范程序办理资金结报手续。

六、主要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新农村建设村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机遇难得,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

2、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会议、宣传栏、标语等多种方式开展广泛宣传,让农民群众知道开展一事一议兴办村级公益事业实行财政奖补是党和政府关心“三农”、服务“三农”、以民为本的具体体现,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加强乡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全面把握开展一事一议的程序、方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使村级一事一议工作合法、有序、规范进行。

3、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各乡镇和试点村要结合本地实际,搞好规划,要结合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科学制定一事一议项目规划,优先考虑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4、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县政府将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设立专项补助资金投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切实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与其他支农项目的政策衔接,既确保项目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又防止财政重复多头补助。

5、加强督查,实行奖惩。县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经常性督查与集中检查督查相结合,督查结果与后续项目安排挂钩。对工作开展得好、程序规范、成效明显的乡镇、村,后续项目安排时优先;对工作开展不力、程序不规范、成效不明显的乡镇、村,少安排或不安排后续项目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补资金,多头套取财政支农资金的,依法依规查处。

篇13

(一)是思想认识不统一。部分村干部有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兴办公益事业的愿望和积极性,但有的干部怕麻烦,不愿深入群众进行引导,造成部分村有事不议;有的村级班子战斗力不强,在群众中没有威信和凝聚力,所议事项得不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而无法实施;有的担心自己利益受损失,反对搞“一事一议”兴办农村公益事业。

(二)是召集会议难度大。由于多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在家的多为老弱妇幼等群体,他们当中大部分人素质较低,对“一事一议”缺乏参与热情。因此,要组织本村18岁以上村民过半数或本村三分之二以上农户代表参加会议是一件难事。

(三)是拟议事项难议定。村民的素质参差不齐,参政议事能力有高有低,思想认识不够,认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应由国家承担。还有的对自己或本家、本屯有利的事就举手赞成,反之就反对,意见很难统一,有事难议,议而不决。

(四)是筹资额小且难到位。由于农村“一事一议”普遍涉及乡村道路、农田水利等资金量需求量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民本身不很富裕,筹资筹劳又不能超政策标准,因而靠一个村或一个社的农民筹资筹劳不能满足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需要。部分参会人员不同意所议事项,往往不予执行,引发连锁反应,引发已交资金村民的不满,最终使所议事项预筹资金难以全额到位。

二、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几点建议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障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础,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针对农村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兴办公益事业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措施,开展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一是采取各种形式对乡镇、村干部进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村级一事一议工作的政策规定;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方式,彻底改变过去的行政命令为服务型,真正实现干部的角色转换,紧紧扣住“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这条主线,全面实行民主管理,提高操作透明度,从议事各个环节着手,逐笔公示,让群众了解工程项目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让农民群众对筹资款项交得舒心,用得放心。二是要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以及乡镇、村干部入户走访宣传等多种有效形式,对农民群众做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他们的全局意识和法制观念。还可以通过反面事例引导教育广大农民群众,“一事一议”不是加重农民负担,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通过“一事一议”这个正确的渠道筹资,自觉地支持筹资筹劳工作的开展,齐心协力办好农村公益事业。

2、出台政策,制定约束农民履行应尽义务的具体办法。目前对不尽义务的农民,按照国家政策,国家对农民的直补资金不允许扣缴,其所承包的土地也不允许村级收回,为切实解决这一难题,建议国家和省能够尽快研究制定约束农民履行义务的具体政策和办法。

3、加大力度,增加国家资金投入。由于各地财政拮据,相当长一段时期以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靠国家和农民投入来完成。近年来尽管国家和省增加了支农资金投入,但对各地来说也是杯水车薪。农民“一事一议”筹资来搞公益事业建设,只是一个阶段性、过渡性的措施,要合理界定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农民筹资筹劳的范围。主要以承担村级道路和绝大多数农民受益的小、微型水利工程以及必要的农村文化教育、体育设施建设为筹资重点,其余应全部由国家和省财政承担。同时对上述内容的“一事一议”国家还要继续实行“以奖代补”资金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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