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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消防安全培训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8 10: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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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消防安全培训

篇1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会议精神,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扎实开展今冬明春及重大节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认真做好灭火救援,努力预防人员伤亡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包括用户自查)

1、主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内容:(1)、开展用电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使用劣质电线或电器,是否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线路、插头、插座、开关是否与用电容量相匹配,是否有乱搭乱接线路等安全隐患存在,每家每户进户主线是否安装空气开关等保护装置,是否存在有用铜线代替保险丝的现象,电火箱是否达到安全标准,是否装有自动断电、自动控温装置等等。(2)、开展用火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各户炉灶、火塘周围、灶台烟囱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烘烤衣服、实物的不安全行为等等。(3)、开展消防设施排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有关要求配备相关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性能是否正常等等。(4)、对特殊人员进行排查。着重检查对智残智障人员、留守儿童是否建立台账,是否落实监护人员和措施,实行重点看护。(5)、开展其他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村寨内是否堆放柴草等易燃物品,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油料、易燃易爆物品等摆放是否安全、规范等等。

在开展大排查的基础上,要重点整治酒吧、KTV、游艺厅、商场市场、“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物流仓储场所、宾馆饭店、烟花爆竹储存场所等,同时着力推进农村消防工作。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实行领导分片包干、分组带队,深入各村各户逐一开展排查整治,要将排查整治情况登记造册,由片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被查,并报镇消防队,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在整改期间内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要在春节前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消除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各类火灾隐患,确保不漏一村一寨一户。

2、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派出所要对公安部门明确的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进行地毯式检查,安监站要对各类危险化学品场所尤其是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场所、中心学校要对学校和幼儿园、民政办要对敬老院、文化站要对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

3、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要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发动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小场所、村(居)民楼院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要节会期间,对网格内单位、场所开展不间断防火巡查,尤其是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重点区域,实行巡查看守。

4、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社会单位要在专项行动期间积极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重点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要求,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5、加强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保卫。重要节会期间,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检查大整治,重点围绕火灾高危单位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二)大力开展冬春季节消防宣传教育和演练。

1、整合社会宣传教育力量,针对冬春季节火灾防范特点,广泛开展系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着力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抵御火灾的能力。黄金时段利用各门店电子显示屏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联合通信部门,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发送消防安全手机短信。

2、大力开展农村消防宣传。定期组织消防队伍进村、进社区宣传,要在乡村主干道和路口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横幅,充分利用赶集时段,设立消防宣传咨询台,发放消防宣传单,使消防安全触角延伸至农村每个角落,深入团寨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并组织消防志愿者对孤寡老人开展面对面的帮扶活动。

3、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教育,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将消防安全培训纳入村支“两委”任职期间的必学内容。

4、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工作。健全灭火救援应急体系。认真落实《湖南省应急救援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各单位积极开展疏散逃生自救演练,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要制定疏散逃生自救应急方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以上疏散逃生自救演练

(三)全力做好重大节假庆、会议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针对重大节假日期间火灾形势规律,提前分析研判预防和处置措施,确保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要安排专人现场值守,重点值守重大会议、节日庆典活动场所、烟花爆竹燃放场所及农村大团寨,加强火灾隐患动态防控,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三、工作要求

篇2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家庭旅馆是以合法拥有的空置住宅为基本接待单位,以接待住宿为目的,以个体经营管理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小型住宿接待设施单体式家庭旅馆是指一幢住宅整体用于家庭旅馆及其辅助功能用房的建筑物。由于家庭旅馆要求不高,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场所火灾隐患普通大量存在,在其经营过程中容易出现小场所导致大的火灾事故,因此对家庭旅馆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家庭式旅馆存在的问题

(1)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大多家庭式小旅馆是通过民用住宅改建的,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往往存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足等先天性业灾隐患。

(2)消防设施未配备或配置数量不足。大多家庭式小旅馆并未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即使开业时配备了,往往出于经济因素,挪作他用,损坏后未及时维修、更换的情况也比较普遍。

(3)从业人员大多来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大多家庭式小旅馆业主和从业人员未经过消防培训,消防安生观念淡薄,灭火、疏散和逃生常识缺乏。

(4)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大多家庭式小旅馆业主都是请亲戚或小工管理。一人身兼管家、厨师、保安、服务员、清洁工等数职,而在各乡镇往往由于年轻劳力外出务工、由家里的老人、儿童或残障人士管理。其接受消防知识能力有限,消防制度难以落实,消防演练更是无从谈起。一旦发生火灾,不会处置、处置不当或由于行动能力迟缓错过最佳处置时机,致使失误、粗心造成或扩大了火灾,小火酿成大火。

(5)电器线路火灾隐患多。有些家庭式小旅馆建造时间过长。场所内违章乱拉电线,且布置凌乱,在外,电气线路缺乏金属管、阻燃材料管保护,空中交横的情况普遍,使用电热炉、电加热器、电热毯等电热器具,极易引起短路从而引发火灾。

(6)消防监督管理困难。有些家庭式小旅馆由先业人员、残障人员经营,各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往往出于社会安定、社会就业等因素考虑,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管理。加之各乡镇路途遥远、公路不通、监督执法人员不足、部分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责不明确、事务繁忙、消防监

督管理不热心、不“给力”等原困,导致对其监督管理难。

(7)灭火救援困难,火灾损失大。有些多镇驻地在高山上,水源缺乏、干旱少雨。一旦这些地区的家庭式小旅馆发生火灾,火借风势,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自救都十分困难。

二、家庭旅馆的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1)摸清底数:由于家庭旅馆分布面广量大,紧靠消防大队现在的监督人员无法全面监管,因此要充分发挥派出所人员多对辖区情况熟悉的优势,督促指导派出所对各自辖区内的家庭旅社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杜绝失控漏管的出现。

(2)加强监督检查:依据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对家庭旅馆开展全面消防检查,重点对旅馆手续的合法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性、用火用电、装修材料和从业人员的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同时严格依法查处。对于一些存在火灾隐患较多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家庭旅馆要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进行临时查封或强制执行停业。

(3)严格消防行政许可:对于家庭旅馆要严格按照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不得因为旅馆面积小而擅自降低标准要求。要提取介入,在旅馆装修改造之前要加强检查指导,提出相关的消防要求,从源头上杜绝先天火灾隐患的产生。对于一些存在火灾隐患但愿意积极整改的旅馆要积极帮助单位想办法进行整改,加强指导,防止旧的隐患未消除新的隐患又产生。

(4)加强联合执法:要加强与治安部门的协调配合,将消防行政许可作为旅馆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对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旅馆不予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不得从事旅馆经营活动。同时要联合治安部门对一些无证非法经营的“黑旅馆”依法进行关停取缔。

(5)加强对家庭旅馆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家庭旅馆在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应当检查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对场所员工未经消防培训的不予办理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加强对家庭旅馆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常识的培训,使其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三、建立家庭旅馆的安全监督的建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及《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客房床位在50个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旅馆、宾馆、饭店被列为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消防行政审批由当地消防部门办理,由公安派出所进行日常消防监督管理。家庭式旅馆作为三级消防安全监督单位,有着点多、线长、面广、高度分散的特点,客观上导致了家庭式小旅馆的消防管理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派出所的工作千头万绪,个个都重要,哪个也不能少。各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民警同时往往兼任其他职务,因任务繁重,由此常常顾此失彼,笔者认为加强此类旅社的消防安全管理,建议做到以下两点:

篇3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宣传内容

(一)认真抓好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为重点,强化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知识的培训,增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和全民消防法制观念。各企事业单位、乡镇和村(居)委员会要在办公(生产、生活)区、社区、乡村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

(二)认真抓好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要以安全疏散、逃生自救、常见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安全用火、安全用电、安全用气等为重点内容,通过有线电视、广播和板报等媒体宣传消防知识和消防工作信息,并通过集中或流动的培训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县宣传部门要配合消防安全宣传月、“全民除火患,建设新农村”、“11·9”主题宣传等活动,积极、主动地做好消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县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县科技、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培训等内容;县公安消防部门要主动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对公务员和职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三)认真抓好重点对象的消防宣传。要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特定岗位人员、企业员工、外来务工人员、老人和儿童、社区居民和学生等为重点,开展消防常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县公安、城建、消防、安监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消防管理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的营业场所工作人员和导游、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同时,县有关部门要责成用人单位对务工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务工人员居住区(出租房)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四)认真抓好重点时期的消防安全。确定3月、6月、11月为重点时期,在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治、“三合一”整治、冬季防火、消防工作“五进”工程等主要活动期间,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在主要道路两侧、繁华地段、车站、公交站点、工地、重点整治区域等地方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上设立消防公益广告和宣传条幅,大力推进重点时期消防工作的开展。

(五)认真抓好重点区域的消防宣传。以社区、学校、企业和农村为重点区域,提高广大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1、进社区。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建立并落实社区消防宣传制度,普及社区、家庭消防知识,根据需要布置消防宣传标语和社区消防设施示范图,指导社区建立义务消防宣传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社区消防宣传活动。

2、进学校。县教育部门要积极推广使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和公安部消防局联合审定的《中小学消防安全知识必读》,落实教材和师资,组织对老师进行培训,促进消防安全知识进课堂。公安消防部门要推动、指导学校经常性地组织学生参观消防站、开展疏散逃生演练,使在校生受消防教育率达到100%,做到“两知两会”(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预防火灾基本方法,会报火警,会逃生自救)。

3、进企业。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所管辖的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依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全员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演练,定期通过墙报、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等途径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单位员工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率达到100%,普遍掌握“三知三会”(知道单位火灾的危险性、知道初期火灾扑救方法、知道疏散逃生路线,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逃生自救)知识。同时,深入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消防宣传。要对员工专门进行消防教育培训,并在员工餐厅、员工休息间或工作等待区等设有电视的地方播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片,提高员工及顾客的消防自防自救能力。

4、进农村。认真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精神,各乡镇要把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各村委会及其他村民自治组织要利用民风习俗、村规民约、墙报、标语、广播等形式,宣传普及消防常识。

5、进家庭。在消防宣传进家庭工作中,消防大队要协助居委会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并组织消防监督人员对消防宣传进家庭工作进行实地指导,联系当地电视台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警示字幕。

(六)认真抓好消防工作的舆论监督工作。县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独特作用,与乡镇及消防部门密切配合,对消防安全漏洞、各类火灾隐患、管理薄弱环节等进行舆论监督。要对排查出来的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久拖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曝光,跟踪报道,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县电视台要依法免费刊播消防部门的有关公告、通报。

三、工作要求

篇4

  一、指导思想

  倡导“资源整合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理念,求真务实,用于创新,结合辖区的实际,不断探索、不断深化、不断发展,深入开展和推动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全街各项工作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全国安全社区为总目标,不断完善安全促进、伤害预防和项目干预的创建机制,努力营造一个宜居宜业、安全xxx的生活环境,打造现代化人文社区。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应急技能,变居民接受教育为自觉参与创建,形成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安全知识。通过发放安全教育宣传品,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对创建安全社区的知晓率。通过安全生产活动月、爱国卫生月等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居民对安全知识、应急技能的储备,让安全知识、应急技能入脑入心,全面提升居民群众的安全素质。

  二是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居民的应急技能。联合消防中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跨界组织深入社区,针对老年人、儿童、建筑工人、残疾人、外来人员等,开展多层次多主题的安全知识讲座、培训、应急演练,覆盖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人员和各种环境状况,运用案例及实际操作演练,提醒居民注重生活中的安全细节,注重平时安全知识的积累,增强突发事件应急技能,确保自身安全、家庭安全、社区安全。

  三是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居民的共建意识。利用街道和社区宣传栏的宣传标语,在居民集中的地方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宣传版面等方法进行户外宣传,在全街区域范围内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的氛围,随时提醒着人们注意安全,提高居民安全共建的意识。

  (二)进一步推进安全楼院试点建设,加强安全社区建设新思想、新理念的交流,开拓工作思路。

  一是增加安全社区建设示范点的推广面。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持续推进的工作,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在安全干预项目开展中我们选择了“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探索建设安全社区的有效方法。在残疾人安全方面,选取凤岭社区作为试点进行推进;在儿童安全方面,将选取金沙小学和金沙幼儿园作试点后再全面推广;在建筑工地安全方面,拟定元邦地产建筑工地作为试点单位,抓好该工地的岗位职责培训和岗前培训,落实安全作业的规章制度,通过建筑工地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安全监管。通过示范点建设的增加,努力实现广覆盖,乃至全覆盖。

  二是广泛参加国内安全社区网络的交流活动。加强信息交流是安全社区建设标准一条重要要求,且安全社区建设的专业技术性、规范性较强,为了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不偏离标准,我们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两种方式不断增长知识面,开拓安全社区建设的工作思路。通过积极参加国内外组织的培训、考察、交流活动、专家指导,增强对安全社区理念和安全社区标准内涵的理解,明确创建步骤和建设方法,学习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进一步挖掘辖区资源,引领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把各个安全促进项目做深做细。

  20xx年各个安全促进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xx年我们将在建立落实20xx年干预措施长效机制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各个安全干预项目,由“抓重点”向“抓细节”转化。

  1、建筑工地安全项目:

  一是健全组织,明确目标。项目成员增加新入建筑工地企业,负责对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组织和运行工作。并通过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使创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道路。

  二是广泛宣传,浓厚氛围。利用街道网站、工地宣传栏、橱窗等宣传教育阵地,进行文明施工宣传。

  三是突出重点,保障安全。规范工地安全档案登记,加强对建筑工人的管理。

  2、出租屋消防安全项目,对辖区出租屋和外来人员等加强危险源辩识与分类建挡管理;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力度,不断强化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消防安全“进家庭、进楼院、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的“五进”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组织企业、学校及出租屋开展针对不同对象和情况的消防应急逃生演练。

  3、残疾人和精神康复病人安全项目,在星光老人之家安全设施的改造和安全培训的基础上向残疾人居家、出行、残疾人在公共场所的安全领域进行拓展和衍生。

  4、儿童安全项目: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健全青少年安全教育工作机制。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网络模式,着力发挥学校在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家庭的教育引导作用,和社会的参与协同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青少年教育工作的风气。

  二是加强阵地建设,构筑青少年安全教育平台。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涉及到人们生活,工作乃至环境各个方面,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是社区各相关单位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自我改进、周而复始的一项长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希望各部门、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能够持续改进,持之以恒,在建设中摸索,在摸索中进步,为有效降低伤害发生的目标而不懈努力,实现20xx年成为全国安全社区这一目标。

2022年精选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范文   为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居民安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以实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为重点,大力宣传国家政策,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结合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现将消防安全工作半年计划如下:

  一、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完善消防工作机制

  1、建立消防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形势,督促检查社区内的消防工作。

  2、社区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将消防安全套纳入居民公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防火灾隐患。

  二、做好辖区内重点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社区消防工作是社会化的工作,今年我社区对消防工作建立了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图,形成了社会化管理,为保障节假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对重点部位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确保了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无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消防监督工作

  在消防管理方面,本社区充分发挥了消防监督作用对重点单位进行了普查,元旦、春节、五一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清理了社区内乱放乱堆杂物的现象。

  四、全面做好宣传贯彻工作

  本社区首先宣传消防知识为重点,组织灭火演练相结合。通过在社区居民区内悬挂消防宣传横幅,面对面宣讲、演练、散发宣传单等方式使社区广大居民住户掌握消防安全知识,社区以各类活动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从而使消防安分知识为社区广大居民住户家喻户晓。

  2022年精选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范文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健全社区居民委消防宣传教育机制,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高社区居民委防范和抗御火灾能力,促进社区建设发展,确保社区稳定,结合本社区实际,现特制定如下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街道社区具体负责、居民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我区到年底基本实现社区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健全完善各级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建立起适合社区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形成覆盖街道、社区的火灾防控网络,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消防安全监管组织机构。

  成员名单: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确实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各街道经济、文教、商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和人员聚居区每平方公里消火栓数量,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消防设施不得少于15个,各街道、各社区要结合市政规划改造,落实消防水源、消防道路的管理,配置消防器材。在自来水管网无法到达的地方,要因地制宜修建消防水池,尤其是城乡结合部,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池塘等天然水源,保证水池水量和水源长期不间断,并设置消防取水口。要对旧楼区进行楼道清理,增设疏散出口,增设简易喷淋,配置灭火器,整改旧电气线路。鼓励居民住家之间采用防火隔墙,居民住户装修材料选用阻燃、不燃材料,并留出适当的防火间距,逐步提高防火抗灾能力。

  (三)积极发展社区多种形式*伍建设

  20xx年,各街道要建立*伍,社区也要根据实际建立兼职*、义务*或志愿*。到20xx年底,社区建队率要达到100%。要逐步规范队伍的“建、管、训、用”,同时成立居*户联防组织,建立执勤制度。社区建立一支能够扑救初起火灾和一般火灾的*伍,并适时开展经常性训练、演练,,提高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篇5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令闻街186号

邮编: 110013

19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具体是指哪些人

问:辽宁胡毅

――听说省里要给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提高生活待遇标准,这是一个好消息。请问,具体指的是哪些人啊?

适用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提高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2〕65号

答:

具体是指:“(一)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1961年1月1日至1965年6月9日期间精简退职并发给一次性退职补助金的人员。”

“(二)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工作,1957年至1960年期间,经组织动员退职(不包括按《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正常自愿退职的人员),无固定收入,原系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老职工。” W

见义勇为人员负伤能享受哪些医疗待遇

问:四川郭莉萍

――近来社会上经常有见义勇为人员负伤的消息,请问国家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在医疗保障方面有何规定?

适用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的通知》

〔2012〕39号

答:

文件规定:“提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坚持‘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救治。对急危重症的,要优先救治。因紧急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有加害人或责任人的,由加害人或责任人承担;无加害人或责任人以及加害人或责任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的,按规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解决;因负伤造成长期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较重的人员,可通过适当医疗费用减免、城乡医疗救助等方式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致孤儿童的医疗保障,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救助,参保(合)费用可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解决。”W

企业电焊工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吗

问:辽宁高明

――我在一家企业里当电焊工,单位要求我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请问,有这方面的规定吗?

适用文件:《辽宁省消防条例》

答:

文件规定:“下列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接受有关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二)专职消防队队员;

(三)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

(四)消防工程设计、施工人员;

(五)从事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

(六)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装卸工作的操作人员;

(七)人员密集的营业性场所的工作人员和导游、保安人员;

(八)其他依法需要培训的人员。”

所以,请你按照要求参加相关培训。 W

房子登记在一人名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问:山东周化文

――我是一名企业职工。结婚前,父母出资给买的房子,登记在我的名下。现在因感情问题准备离婚。请问,这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适用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1〕18号

答:

文件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W

本栏责编/马征

Tips

辽宁庄河市唐庆军同志注意:

来信代为咨询庄河光明镇前沟林龙庙屯之事,建议你向当地劳动部门或组织部门反映。

辽宁鞍山市逄素芳同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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