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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9 10: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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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篇1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招标投标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市招标办公室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招标投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招标管理

第四条  招标范围:

(一)城市主要地段(详见附件)新建的大型公共建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建筑物总高大于五十米;

2、建筑面积超过七千平方米。

(二)新开发的居住小区或五公顷以上的旧城改造片区;

(三)重要纪念性建筑;

(四)重要市政工程(立交、桥梁、地下隧道工程等)。

第五条  招标方式:

(一)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公开招标广告。

(二)邀请招标:由招标单位直接向三个以上有承担能力并符合设计证书允许范围内的设计单位发出邀请书。

第六条  招标投资工作程序:

(一)招标单位组织招标工作小组;

(二)招标单位向市招标办公室登记;

(三)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并经市招标办核准后,招标信息;

(四)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五)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

(六)招标单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工程现场,解签招标文件;

(七)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

(八)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密封后送至招标单位;

(九)招标单位组织有关建筑经济、规划、设计、概算工程技术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标书,进行统一技术经济指标测算,供评标时参考;

(十)评标、定标;

(十一)中标单位根据评委提出的修改意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认真修改,送审后由市招标办公室发中标通知书;

(十二)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合同。

第七条  招标文件内容:

(一)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计划任务书或准备项目批文及其他文件的复制作;

(二)市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设计要点、红线图及市政设施外部条件(外部条件统一委托市规划院承担);

(三)招标单位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对工程项目的使用功能要求资料等;

(四)工程用地范围的现状调查及地质普查资料;

(五)对招标的规划设计方案图纸内容、比例尺、深度及模型的具体的要求;

(六)组织踏勘工程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的时间和地点;

(七)投标、开标、评标等活动的日程安排;

(八)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第八条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过程中,招标单位应申请公证机关公证。

第三章  投标管理

第九条  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由市招标办公室负责。投标单位所持设计证书的等级和业务范围必须与招标工程的内容和规模相符合。

第十条  凡参加投(邀)标的设计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高级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或院(所、室)主要技术负责人为投标负责人,并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一条  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报送的资料:

(一)标书一整套;

(二)图纸、说明书等缩印本十五套。

第十二条  投标单位的标书,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综合说明书;

(二)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主要图纸;

1、总平面图,

    2、首层、标准层、非标准层、顶层平面图,

    3、立面图以及重要街景图,

    4、剖面图(主要剖面图不少于两个),

    5、着色透视图或建筑模型;

(三)工业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参照的规划设计方案主要图纸按本条第二款的内容办理,其中工业项目须增加工艺布置图;

(四)主要施工技术要求;

(五)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六)保证设计质量和设计周期的措施;

(七)设计收费金额。

第十三条  投标单位寄送的投标文件,经招标工作小组(申请公证的项目则请市公证机关)加锁贴封条后,统一由招标工作小组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拆看或修改。

第十四条  为维护投标、招标单位双方的权益,凡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擅自撤标或中断招标的任何一方,均将承担另一方一定的经济损失费。

第十五条  凡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经济责任。

第四章  评标管理

第十六条  对投标的规划设计方案资质审查,由市招标办公室组织未参加投标活动的有关技术人员进行。

第十七条  评标工作由市招标办公室根据招标工程特点,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

第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应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其成员不得参与招(邀)标过程中有碍于评标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第五章  定标管理

第十九条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条  经评标委员会评出的中标方案,由市公证机关当众启封,宣布中标单位或作者。

第二十一条  确定中标的依据:

(一)能正确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规范、规程;

(二)设计文件内容、质量、深度符合招标文件和国家规定的要求;

(三)方案有创新、有特色;

(四)方便施工,有实施的可能性;

(五)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好。

第二十二条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的规划设计方案,由中标单位按评审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市招标办公室组织有关评委、规划设计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后,市招标办公室发出中标通知书。据此,建设单位可向中标单位委托设计签订合同,设计单位可按程序进行各阶段设计。

第六章  投标、中标酬金

第二十三条  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具有一定质量投标方案,无论是否中标,均给予一定的成本费和劳务酬金。

(一)规模五至十公顷的旧城改造区,十至二十公顷的新开发区,建筑物总高度五十至八十米的一般性公共建筑单体工程(附有彩色渲染图、透视图或模型):

非中标单位:一千至二千元/方案。

中标单位:二千至三千元/方案。

(二)规模大于十公顷的旧城改造片区,二十公顷以上的新开发区,建筑物总高度大于八十米于一百米的公用建筑单体工程(附有模型):

非中标单位:二千至三千元/方案。

中标单位:三千至四千元/方案。

(三)纪念性建筑,功能复杂、有特殊要求的大型公共建筑,中外合资项目(附有模型):

非中标单位:二千至三千元/方案。

中标单位:三千至四千元/方案。

第二十四条  招标单位使用非中标单位的技术成果时,须征得其同意。

篇2

二级建造师机电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机电工程管理实务》。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二建统考科目,《机电工程管理实务》为考试专业科目。

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类别的考试。

考试题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

(来源:文章屋网 )

篇3

2、学历要求:报考建造师需满足大专以上学历;

3、工作年限:据学历和所学专业不同,工作年限要求不等,且差别较大。

篇4

有《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个科目。专业分: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六个专业。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时长为2小时,包括单选60个、多选20个,满分为100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时长为3小时,包括单选70个、多选25个,满分为120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时长为3小时,包括单选20个、多选10个、案例4个,满分为120。

(来源:文章屋网 )

篇5

考试科目不同:一级建造师四科:《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经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二级建造师三科:《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一建实务科目分10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二建实务科目分6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来源:文章屋网 )

篇6

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含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来源:文章屋网 )

篇7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篇8

⑴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篇9

建设工程法规是建筑施工专业一门重要课程,学习掌握相关建设工程法规知识,对于建筑业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依法从事建设活动,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恰当履行应尽义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设工程法规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建筑法》《招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合同法》等法律规章知识,应用案例教学法将抽象、枯燥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条款知识、融入生动典型的建设活动实际案例中,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从而有助于培养学生应用建设工程法规知识解决建设活动中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

一、案例教学简介

案例教学法又称“个案法”,它缘于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通常是指教师在课堂上通过对典型案例的解剖分析,引导学生从个别到一般,进一步理解掌握教材中相关知识、原理。案例教学法是以案例作为主要教学素材,将学生引入到实际的案例背景中,通过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多向互动、平等交流等形式,培养学生在面对实际工作情景的分析决策能力和行动能力。作为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思想,目前在中等职业学校许多课程教学中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采用案例教学法具有以下突出的优点:(一)案例教学法可以将抽象枯燥的知识具体化,使之处于形象生动的情景中,通过联系实际工作,缩短教学与实际工作的差距,让学生可以更清楚、更深刻地理解掌握相关知识原理。(二)案例教学可促使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得到发展。在教学中教师鼓励学生自主探索,大胆质疑,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见解,同时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可以发现成功与不足,进而针对不足之处寻求进一步完善的方法。(三)案例教学法可以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性、学生参与的主动性。案例教学改变了传统教学中单纯由教师讲学生听的状况,把知识的传授和能力的培养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理论知识讲授变得生动活泼,从而有助于学生掌握抽象的知识原理,并能达到灵活应用举一反三的教学成效。

二、建设工程法规课程采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首先,建设工程法规课程的自身特点决定了采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建设工程法规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建筑法》《招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合同法》等法律规章知识,这些法律规章知识本身显得抽象,也比较枯燥乏味,采用传统课堂教学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不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而运用案例教学法可以将抽象的法律规章知识具体化,通过建设活动工作中实际案例情景,拉近教学与实际工作之间的距离,从而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极大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

其次,教学工程法规课程的教学目标决定了采用案例教学的必要性。学习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目的在于应用,学生将来毕业后在建设活动工作中,能够应用所学的法律规章知识,做到依法从事建设活动,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恰当履行应尽义务。这就要求建设工程法规课程在确定教学目标时应结合建设活动实际工作情景,解决实际问题,突出实践应用性。采用案例教学法是一条切实可行的有效途径。

最后,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决定了采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目前,国家在各行各业广泛推行执业资格制度,建设行业也不例外,学生将来毕业后参加各级各类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时,建设工程法规是必考科目之一。从考试试卷考核的内容来看,主要通过一些实际工作情景或案例的形式来检测考生对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的掌握情况。因此,从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来看很有必要采用案例教学法。

三、建设工程法规案例教学的实施

(一)案例引入

在建设工程法规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根据相关建设活动中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来确定相应教学目标,然后根据教学目标的需要选择案例背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以帮助学生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所以案例的选择是案例教学的核心,离开案例,案例教学也就无从谈起。选择适当的案例对教学目标的实现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建设工程法规教学案例通常应满足以下原则:一是实践性,指建设工程法规教学案例应符合建设活动的实际,不能随意主观臆造脱离相关建设活动;二是相关性,指教学案例必须与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紧密相关,能有效地实现相应教学目标;三是代表性,指教学案例能反映建设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情况,对学生能起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四是全面性,指教学案例背景资料应尽可能涵盖建设工程法规的主要内容。例如,在学习《建设工程招投标法》时,在实际建设招投标活动中,由于施工单位一些不恰当的行为方式,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或者成为废标,情形严重的甚至可能被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施工单位造成巨大损失。根据上述案例选择原则,对于建设工程招投标法案例选择时,则应尽量涵盖什么样的投标文件会被拒绝,或者成为废标,甚至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况方面的建设工程法规知识。教学案例具体内容如下。

【背景资料】

某建设工程项目依法进行招标,招标文件规定2011年3月15日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最后时间,2011年3月16日上午9:00为投标截止时间。A、B、C三家公司在2011年3月14日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在2011年3月16日上午,A公司由于路上塞车赶到投标现场时已是9:01,但此时开标工作尚未开始,B公司在2011年3月16日上午8:30递交了投标文件,由于时间仓促投标文件密封签上忘了加盖单位公章,决定在开标时予以澄清说明,C公司在2011年3月16日上午8:45递交了投标文件,为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伪造了一项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问题】

招标人是否应接收A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说明理由。

B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应作废标处理?说明理由。

招标人对C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可做怎样的处理?说明理由。

(二)案例讨论

建设工程法规案例教学目的在于配合课堂教学进度,通过教师教授有关建设工程法规条款知识,然后进行案例引入,组织案例讨论。例如在讲授完建设工程招投标法知识后,引入上述案例背景资料,并提出相关问题,引导和督促学生应用招投标法知识,经过调查研究、独立思考、独立决策、小组讨论、集中交流,最终解决案例中提出的问题,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具体来说应遵循以下步骤:

学生熟悉案情,拟写发言提纲。案例背景资料及问题一般提前一周左右印发给学生,学生课前预习熟悉案例,然后查阅资料,调查研究,解答问题,拟写发言提纲。比如在组织建设工程招投标法教学时,我将上述背景资料及问题提前分发给学生,有的学生非常认真,上网搜索招投标法相关资料,有的走访招标公司、施工企业,请教有关专家,深入调查研究,做好案例讨论的各项工作。另一方面教师要做好学生课前准备的检查督导工作,并将学生拟写的发言提纲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一部分,以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分组进行讨论,推荐小组代表。为了便于案例讨论顺利开展,采用4-6人一个小组的形式进行。由于学生个体素质的差异性,在对班级学生进行分组时,一般遵循“异质分组”的原则,即各小组成员由不同层次学生组成,推选组织能力较强的学生担任小组长。各小组长负责召集本组内学生进行组内案例交流,这一阶段工作可安排在自习课或课余时间进行,小组讨论后综合各人不同意见的基础上,修改补充,完善讲话稿,推荐口头表达能力强的优秀学生作为小组代表,准备参加全班的案例讨论。

全班案例讨论,各组代表发言。全班案例讨论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组代表逐个上台发言,为保证公平性,发言顺序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在各小组代表发言时,要求其他各组成员保持安静,并做好记录;第二阶段各小组观点相互辩论,目的是相互启发、相互补充,最终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例如,在组织建设工程招投标法案例教学时,在案例讨论阶段,根据前述案例背景资料对问题1,有的小组认为招标人可接受A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理由是路上塞车属于客观原因而非主观意愿,同时迟到仅1分钟时间且开标工作尚未开始,不会影响到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也有小组认为招标人应拒绝接收A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理由是A公司递交投标文件时为9:01,而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是9:00,依据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应拒绝接受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对问题2,有的小组认为B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为有效标,原因是投标文件密封签上未加盖单位公章,显然属于一般性工作失误,不影响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过澄清说明之后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但也有小组认为,B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因为投标文件密封签上未加盖单位公章,可能会影响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失去法律效力的投标文件应作为废标处理。对问题3也引起了各组间的激烈讨论,大家各执己见针锋相对,可以说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在此阶段,教师的主要工作是加以引导,为大家创造一个有序、自由的讨论氛围,不必参与讨论和发表个人意见。

(三)案例评价总结

在学生对有关建设工程法规案例讨论结束后,首先,教师应对各小组的情况给予恰如其分的评价,依据各小组表现情况评选出优秀、良好、一般三类等级,并记入平时考核成绩,作为学生学期综合成绩评定的一部分,以此激励学生学习积极性。其次,教师要根据案例背景资料及问题,并结合学生小组发言情况,进行归纳总结,阐明有关建设工程法规案例分析的要点,指出各小组发言讨论中的优点和不足之处。例如,在前述招投标法案例教学时,根据背景资料对问题1的分析应主要围绕“投标截止时间”这一要点进行,并结合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展开论述,而不是从“情理”上去推论,情与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前面谈到的各小组对问题1所持的两种不同观点,孰是孰非也就不言而喻了。最后,在教师评价总结结束后,要求学生进一步独立撰写案例分析的心得体会报告,由教师逐份批阅,评定作业成绩,以此锻炼学生运用建设工程法规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对有关建设工程法规条款知识的理解。

实践表明,建设工程法规课程采用案例教学法,将抽象、枯燥的法律法规条款知识融入生动形象的典型案例中,通过建设工程法规案例引入、案例讨论及案例评价总结教学环节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力,加深了学生对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的理解掌握,从而最终有助于培养学生运用建设法规知识解决建设活动过程中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

【参考文献】

篇10

(一)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14个工程专业,即:(1)房屋建筑;(2)公路;(3)铁路;(4)民航与机场;(5)港口与航道;(6)水利水电;(7)电力;(8)矿山;(9)冶炼;(10)石油化工;(11)市政公用;(12)通信与广电;(13)机电安装;(14)装饰装修。

经考试取得执业资格后,需取得其它专业的执业资格,则仅参加其相关的工程专业的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

       提示:各地对考试报考资格会有些许差异,请欲报考的考生详细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考试科目三科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10个工程专业,即:(1)房屋建筑;(2)公路;(3)水利水电;(4)电力;(5)矿山;(6)冶炼;(7)石油化工;(8)市政公用;(9)机电安装;(10)装饰装修。

一级建造师考前辅导方案:

篇11

中图分类号:TU-4;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005-2909(2012)03-0046-07

根据国际惯例和国家规定,中国工程管理领域实行普遍的执业资格许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工程管理领域的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许可近20个种类。

大致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注重工程技术知识的工程类注册工程师,如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等,第二类是注重财经管理知识的经管类注册工程师,如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等。其中,两类注册工程师又可分为五小类,相关特点见表1。

除了城市规划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技术难度较高的就业领域外,工程管理就业范围覆盖了工程建设活动全过程。工程管理领域的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许可与工程管理专业教育关系密切,涉及工程管理专业中的工程项目管理、投资与造价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工程决策与评估、物业管理等绝大多数专业方向。这表明,学校的工程管理专业教育必须适应工程管理领域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许可的要求,使本专业毕业生能够胜任未来的工程管理执业实践。近年来,工程管理专业教育受到了广泛关注,研究主题涉及专业培养目标、专业地位与学科体系、课程设置与课程体系优化、实践教学体系、课程改革与教学研究、实验课程建设和教学方法等方面[1-9],仅有少数文献从注册工程师执业许可角度探讨工程管理专业教育问题[10-12]。为此,文章从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角度对工程管理专业教育中有关重要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一、工程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工程管理专业本科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简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工程管理专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具备土木工程技术及与工程管理专业相关的管理、经济和法律等学科基本知识,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高级工程管理人才。

对于绝大多数培养工程管理现场工程师的应用型普通高校而言,工程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让学生掌握工程管理领域注册工程师所需的基本知识、方法和技能,并经过学校规范的工程师训练过程使学生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创新地解决相关工程管理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即培养工程管理领域的卓越工程师。

表1和表2概括了工程管理领域注册工程师的主要工作及其能力素质,可以清楚地看到不同阶段和专业方向对注册工程师有不同的核心能力要求。投资决策及准备阶段依赖于注册工程师发现机会、科学规划和正确决策的能力,项目建造阶段的成功则建立在注册工程师强有力的组织协调和计划控制能力之上,运营维护阶段则需要注册工程师具备高效的物业设施管理和资产经营能力。

表2 工程管理领域注册工程师的主要工作及能力素质

阶段投资决策项目准备项目建造运营维护

注册工程师咨询工程师; 投资项目管理师; 造价工程师招标师; 规划、景观及建筑设计师; 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建造师; 安全工程师; 投资项目管理师; 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物业管理师

主要工作及能力要求项目策划;项目投融资;机会及市场研究;可行性研究;前期策划项目设计;招标及采购;

取得建造许可;建造计划与实施准备项目实施;控制与跟踪评价;沟通协调;合同管理;争议处理.市场营销;运营策划;运营与维护;资产经营;项目后评价

二、工程管理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模式

按照惯例和规定,要想取得工程管理领域相应的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需要通过相应的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执业资格考试是执业资格许可制度的核心。表3列出了工程管理领域主要的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及考试大纲清楚地表达了工程管理实践对注册工程师知识、能力及素质的具体要求。

根据表3,目前工程管理领域的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多采取“3+1”模式。其中,“3”代表三门基础科目,目的在于考查执业人员对工程管理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和方法技术的掌握情况,主要采用单选、多选和判断等客观命题形式,可概括为知识及方法模块I;“1”代表一门综合科目,涵盖了三门基础科目的主要内容,多采用简答、计算、论述、方案设计、实务操作和案例分析等主观命题方式,用于测试执业人员分析解决工程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技术、经济、管理和法律实践问题的能力,可概括为实践技能模块II。

表3 工程管理领域主要的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

专业方向注册工程师统一考试科目

工程项目管理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监理工程师建设监理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设备监理工程师设备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设备监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公路监理工程师监理理论合同管理工程经济公路工程技术和综合考试

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规及相关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篇12

1、一级建造师法规考分数线: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00分,合格6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130分,合格78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130分,合格78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160,合格96分。

2、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来源:文章屋网 )

篇13

会,但变动标准的可能性很小。每年12月份中旬左右各省陆续出成绩。合格标准在成绩公布后半个月公布,成绩达到百分之六十为合格。

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为各科总分的百分之六十,及《建设工程经济》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合格标准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合格标准为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具体以官方公布为依据。

一级建造师,是建设工程行业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的职责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工程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

(来源:文章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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