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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9 10: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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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篇1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招标投标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市招标办公室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招标投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招标管理

第四条  招标范围:

(一)城市主要地段(详见附件)新建的大型公共建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建筑物总高大于五十米;

2、建筑面积超过七千平方米。

(二)新开发的居住小区或五公顷以上的旧城改造片区;

(三)重要纪念性建筑;

(四)重要市政工程(立交、桥梁、地下隧道工程等)。

第五条  招标方式:

(一)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公开招标广告。

(二)邀请招标:由招标单位直接向三个以上有承担能力并符合设计证书允许范围内的设计单位发出邀请书。

第六条  招标投资工作程序:

(一)招标单位组织招标工作小组;

(二)招标单位向市招标办公室登记;

(三)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并经市招标办核准后,招标信息;

(四)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五)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

(六)招标单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工程现场,解签招标文件;

(七)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

(八)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密封后送至招标单位;

(九)招标单位组织有关建筑经济、规划、设计、概算工程技术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标书,进行统一技术经济指标测算,供评标时参考;

(十)评标、定标;

(十一)中标单位根据评委提出的修改意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认真修改,送审后由市招标办公室发中标通知书;

(十二)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合同。

第七条  招标文件内容:

(一)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计划任务书或准备项目批文及其他文件的复制作;

(二)市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设计要点、红线图及市政设施外部条件(外部条件统一委托市规划院承担);

(三)招标单位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对工程项目的使用功能要求资料等;

(四)工程用地范围的现状调查及地质普查资料;

(五)对招标的规划设计方案图纸内容、比例尺、深度及模型的具体的要求;

(六)组织踏勘工程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的时间和地点;

(七)投标、开标、评标等活动的日程安排;

(八)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第八条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过程中,招标单位应申请公证机关公证。

第三章  投标管理

第九条  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由市招标办公室负责。投标单位所持设计证书的等级和业务范围必须与招标工程的内容和规模相符合。

第十条  凡参加投(邀)标的设计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高级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或院(所、室)主要技术负责人为投标负责人,并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一条  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报送的资料:

(一)标书一整套;

(二)图纸、说明书等缩印本十五套。

第十二条  投标单位的标书,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综合说明书;

(二)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主要图纸;

1、总平面图,

    2、首层、标准层、非标准层、顶层平面图,

    3、立面图以及重要街景图,

    4、剖面图(主要剖面图不少于两个),

    5、着色透视图或建筑模型;

(三)工业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参照的规划设计方案主要图纸按本条第二款的内容办理,其中工业项目须增加工艺布置图;

(四)主要施工技术要求;

(五)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六)保证设计质量和设计周期的措施;

(七)设计收费金额。

第十三条  投标单位寄送的投标文件,经招标工作小组(申请公证的项目则请市公证机关)加锁贴封条后,统一由招标工作小组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拆看或修改。

第十四条  为维护投标、招标单位双方的权益,凡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擅自撤标或中断招标的任何一方,均将承担另一方一定的经济损失费。

第十五条  凡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经济责任。

第四章  评标管理

第十六条  对投标的规划设计方案资质审查,由市招标办公室组织未参加投标活动的有关技术人员进行。

第十七条  评标工作由市招标办公室根据招标工程特点,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

第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应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其成员不得参与招(邀)标过程中有碍于评标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第五章  定标管理

第十九条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条  经评标委员会评出的中标方案,由市公证机关当众启封,宣布中标单位或作者。

第二十一条  确定中标的依据:

(一)能正确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规范、规程;

(二)设计文件内容、质量、深度符合招标文件和国家规定的要求;

(三)方案有创新、有特色;

(四)方便施工,有实施的可能性;

(五)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好。

第二十二条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的规划设计方案,由中标单位按评审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市招标办公室组织有关评委、规划设计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后,市招标办公室发出中标通知书。据此,建设单位可向中标单位委托设计签订合同,设计单位可按程序进行各阶段设计。

第六章  投标、中标酬金

第二十三条  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具有一定质量投标方案,无论是否中标,均给予一定的成本费和劳务酬金。

(一)规模五至十公顷的旧城改造区,十至二十公顷的新开发区,建筑物总高度五十至八十米的一般性公共建筑单体工程(附有彩色渲染图、透视图或模型):

非中标单位:一千至二千元/方案。

中标单位:二千至三千元/方案。

(二)规模大于十公顷的旧城改造片区,二十公顷以上的新开发区,建筑物总高度大于八十米于一百米的公用建筑单体工程(附有模型):

非中标单位:二千至三千元/方案。

中标单位:三千至四千元/方案。

(三)纪念性建筑,功能复杂、有特殊要求的大型公共建筑,中外合资项目(附有模型):

非中标单位:二千至三千元/方案。

中标单位:三千至四千元/方案。

第二十四条  招标单位使用非中标单位的技术成果时,须征得其同意。

篇2

二级建造师机电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机电工程管理实务》。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二建统考科目,《机电工程管理实务》为考试专业科目。

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类别的考试。

考试题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

(来源:文章屋网 )

篇3

2、学历要求:报考建造师需满足大专以上学历;

3、工作年限:据学历和所学专业不同,工作年限要求不等,且差别较大。

篇4

有《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个科目。专业分: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六个专业。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时长为2小时,包括单选60个、多选20个,满分为100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时长为3小时,包括单选70个、多选25个,满分为120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时长为3小时,包括单选20个、多选10个、案例4个,满分为120。

(来源:文章屋网 )

篇5

考试科目不同:一级建造师四科:《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经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二级建造师三科:《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一建实务科目分10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二建实务科目分6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来源:文章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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