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23 10:41:16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工程发票管理规定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一是“浑水摸鱼”借机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常常会遇到被审单位人为因素把不属于单位开支的水电费、电话费、餐费、车费等费用混入单位支出中报销。
二是“偷梁换柱”把违规费用变为合法支出。一些单位发票内容与实际出入甚大,单位未搞基建,却有基建支出发票;家电维修部、加工门市部开具的发票,物品名称栏却是煤炭;有些发票号码顺序相连,但时间颠倒。单位将这些“五花八门”的违规支出,经变通后开具为发票报销。
三是“移花接木”将外单位发票直接在本单位报销。一些单位明目张胆的将外单位发票在本单位报销,有些单位甚至把不是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经涂改后报销,有些上级领导或职能相关单位的发票也在本单位支出等。
四是“徒有虚名”发票难以体现证明性作用。一些发票内容填写简单,金额过大而又无任何附件和说明,难以证明和体现其真实性及具体内容。在审计中,常常发现一些单位进行办公楼翻修和改造工程时,未与承包方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只单开一张金额较大的发票入账。还有些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百货、日杂、土特产等金额较大的发票后未附原始清单,使得发票起不到证明原始交易的真实性作用,也容易滋生一些违法违纪现象。
票据管理的不规范,直接导致单位损失浪费现象发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甚至会造成逃避税收或者发生商业贿赂行为。因此。为防范发票管理造成国家资金流失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票据的管理:
一是要依法管理发票。发票管理机关要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加强发票的领、缴、销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同时要加大对票据使用的宣传力度,督促使用票据的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自己所担负的职责以及在会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并有效地执行《发票管理办法》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违规发票也渗透到了各行各业,工程建设领域成为不合规发票的多发地。据审计署对大型项目的审计公报显示,工程项目中不合规发票的问题尤为突出,表现为伪造、虚开发票入账,导致国家税收收入及建设资金损失。不合规发票不但会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影响投资效益,也给当事企业、行业带来了极大的社会负面影响。作为建设单位工程财务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不合规发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不合规发票的审核与防治工作。
一、工程项目中不合规发票的类型
(一)假发票
假发票是指不是从税务机关合法渠道取得的,而是私自印制、伪造的发票以及换版过期、作废又违规使用的发票。假发票可以表现为真业务假发票,也可以表现假业务假发票。目前,由于增值税发票的监管非常严格,其假发票已经很少见了,而普通发票的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成为假发票的主要藏身之地。工程项目多数使用服务业、建筑业等普通发票,因此工程项目中假发票风险大。
假发票在项目管理费用中的较为常见。项目管理费是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办公费、差旅费等。项目管理费涉及的细项多,出现假发票,特别是定额假发票出现的频率最高。
(二)虚开发票
虚开发票是指没有真实交易而虚构业务开具的发票,可能是完全虚构,也可能是部分虚构,包括违规代开的发票。虚开发票表现为发票是真实的,可验可查,而实际业务不实,是典型的真发票假业务。
在项目管理费用方面,往往存在虚开发票,用“差旅费”报销公费旅游, “业务招待费”报销“公关”费用,用“劳动保护费”报销个人消费品,将预算期内未用完招待费、会议费等虚开发票转入服务单位备用,以及其他虚列项目、虚报金额的情况。在工程费用方面,虚假签证,工程计量高估冒算,结算价格虚高也会形成也虚开发票,造成资金损失,成本信息失真。
(三)混开发票
对于发票的业务内容与发票种类不相匹配,应税项目、税种混淆,以及其他超出发票使用范围的开票行为,笔者暂规类为混开发票。比如:应开增值税发票的开为营业税发票,应开商品销售发票的开为服务业发票,应开劳务属地发票的开为总部所在地发票,还有将经营收入以内部结算收据、财政专用收据、财政资金往来结算票代替等。混开发票行为,表面上是真业务真发票,但实际上存在纳税人未按规定购买发票和申报纳税的主观故意,往往是纳税人避重就轻的结果。混开发票不仅给纳税人偷逃税款提供了条件,而且影响了税法的严肃性。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混开发票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取得发票,对交易双方都有极大的税收风险。
二、工程项目发票不合规性的审核
(一)假发票的审核
假发票由于其本身就是假的,审核的重点就在发票真伪的识别。首先通过查看发票纸质及防伪特征进行识别:看发票中间否标有 SW 字样菱形水印;看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在紫外线灯下是否呈橘红色或呈绿色荧光反应;看发票上是否套印椭圆形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看发票纸张质量,私自印制的发票纸张较为光滑、硬、脆,无通透感。其次借助外部资源进行验证:通过发票信息系统在网上查询;电话拨打 12366 语音电话查询;对无法进行系统验证的也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鉴别真伪。
(二)虚开发票的审核
虚开发票的审核,重点是审核业务的真实性,通过对报销凭证附件反映的业务内容是否符合内部控制制度及管理规定,来确认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如对于会议费,培训费的审核,要结合相关附件;如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单,培训计划与内容、培训申请与审批等;对于办公用品审核,要注意申购手续、合同等,看发票是否与所附清单相符合,是否有验收单。如有“大头小尾“嫌疑,应索取对方发票存根联核对,如有代开发票嫌疑,应通过网络查询,发现发票专用章单位与发票领用单位不一致的,就属于违规代开,也可要求查看其发票领购薄来进行验证。
(三)混开发票的审核
混开发票的审核应熟悉税法相关规定,了解混开发票的各种情况,结合业务发生的实际,对发票内容、开票单位名称、发票类型进行审核。在工程项目,常见的混开发票主要有:施工项目不使用建筑安装业统一发票,而使用商业零售发票、工业材料发票、加工修理修配发票;不使用劳务发生地税务发票,而使用非劳务地发票;施工单位收取预付工程款不开发票,而先开收据代替;以及混合销售行为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等。
以上几种不合规发票的审核步骤或方法不是截然分开的,在工作中往往需要综合运用,才能提高准确度和审核效率。总之,发票的审核需要较为专业的知识、一定的技巧和相应工作经验。
本届理事会任期内,总会财务工作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审计署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接收捐赠资金、物资管理以及财务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筹募款物大幅增加
五年多来,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公众的慈善意识逐步增强,捐赠热情日益高涨,总会筹募能力也大大提高。自2007年至2012年,总会共接受捐赠款物折合人民币3,041,036.85万元,所有捐赠款物均及时按照捐赠人意向落实到位。这些社会捐赠款物,为总会发挥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作用,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一)社会善款、捐赠物资的总收支情况
2007年至2012年,总会共接收善款471,727.03万元(其中:定向捐款470,409.63万元、非定向捐款1,317.40万元),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2,569,309.82万元(其中:药品2,469,235.78万元、设备24,836.72万元、其它物资75,237.32万元),款物合计3,041,036.85万元;社会善款支出378,516.63万元(其中:定向捐款377,217.97万元、非定向捐款1,298.66万元),已发放的捐赠物资价值2,374,224.29万元,库存捐赠物资价值195,085.53万元。其中,为重大灾害筹募救灾捐赠资金174,912.31万元,占整个社会捐赠资金的比重大幅增加,极大地支持了紧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
(二)行政、项目管理费及发展基金、会费总收支情况
2007年至2012年,总会行政经费收入8,156.83万元,项目管理费收入3,883.12万元,发展基金收入6349万元,会费收入129.6万元,共计收入18,518.55万元;行政经费支出3,089.04万元,项目管理费支出3,035.91万元,发展基金支出7.50万元,会费支出97.42万元,共计支出6,229.87万元。
总会一贯坚持以“成本最小化,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原则,始终注意厉行节约,开源节流。2007年至2012年总会行政及项目经费支出占捐赠款物总支出的0.17%。
二、审计监督严格规范
加强对慈善组织的审计监督,是国家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决策。对于审计工作,总会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实践中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成功实现了两个转变,即:逐步从被动接受审计向主动邀请审计转变,从事后审计向全程审计转变。2007年以来,总会先后52次接受国家审计署、财政部、民政部相关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均得到了审计机构的好评。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总会财务工作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努力:
(一)年度财务审计正规及时
年度财务审计,是总会财务一项最基础、最全面的审计工作,能否如期完成直接影响到总会的年度检查和社会组织评估结果。2007、2008年,毕马威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总会义务进行年度财务审计。由于民政部要求年度财务审计需在每年四月底之前完成,与该会计师事务所承接的其他审计任务相冲突,总会从2009年开始改聘由民政部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中辰兴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年度财务审计,确保了总会审计工作按期完成。2007年以来,毕马威、中辰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均认为:中华慈善总会编制的会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收支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总会各年度的财务状况、社会善款收入支出及行政和项目管理经费收入支出情况;捐赠物资的价格确定是根据捐赠方提供的有效凭据作为入账价值,或以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遵循了《基金会管理条例》中捐赠物资收据开据原则,符合审计要求。
(二)重大事项审计全程配合
国家审计署、民政部对重大灾害捐赠高度重视,在2008年汶川地震及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期间,均派员全程进行跟踪审计监督,每次派驻时间长达3个月。派驻的审计人员现场审计,监督每一笔捐款入账。在捐赠结束后的全面审计中,国家审计署给予了“遵守法规、审计良好”的审计结论。此外,在应对西南旱灾、甘肃舟曲泥石流、海地地震、云南盈江地震、日本海啸等救灾捐赠工作中,总会还多次接受民政部计财司和救灾司等政府部门的专项审计和抽查审计,均得到了审计单位的肯定。
(三)项目专项审计安排有序
为增加总会慈善项目透明度,更好地促进项目发展,根据宝马爱心基金、罕见病、藏文化、青爱工程、先心病、微笑列车、桥基金等捐赠方要求,总会财务部门多次接受了普华永道、毕马威、中睿、中辰兴、中瑞等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项目审计。各次审计均认为:财务业务记录清晰,收支符合法规要求。项目管理得到了审计单位的肯定和捐赠方的好评。另外,根据民政部相关部门要求,总会财务部还对南京大报恩寺、武汉大学博物馆、清华大学医学楼等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并及时向民政部呈报了审计报告。
(四)各项审查如期完成
2007年以来,总会每年均顺利通过了国家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的发票年审和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账户年检;完成了北京市统计局《法人单位基本情况》、《非工业水消费》、《非工业主要能源消费》、《服务业财务状况》、《信息化情况主要指标》、《法人单位劳动情况》等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审查工作;按时向北京市西城区税务局上报月税务报表和年税务报表。
三、财务制度日臻完善
当前,我国慈善组织的财务工作面临着双重挑战。一方面,政府与社会的要求不断提高,财务规范的重要性愈来愈凸显;另一方面,慈善事业相关法规不够完善,财务工作尚无成熟的模式套用。
在这种情况下,总会财务工作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主线,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依据民政部《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和《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等政策规定,从自身实际出发,及时修订完善了《总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总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总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费用支出管理规定》、《发票管理规定》、《货币资金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投资管理规定》、《会费收支管理规定》、《财务报告规定》、《预算管理规定》、《分支机构财务管理规定》、《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和《差旅费管理规定》《财务印章管理规定》《捐赠物资接收管理使用办法》《捐赠信息公布管理规定》《财务拨款管理暂行办法》《财务人员岗位职责》《总会接收外汇捐赠管理规定》等20个规章制度,从管理上建立起了基本财务制度框架,在实践中规范了会计行为、财务程序,推动财务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公开透明化的轨道。
四、账务管理更加规范
2007年以来,总会筹募总额迅速增加,项目种类不断扩充,各项业务日趋繁杂。为应对由此带来的财务方面的挑战,总会多管齐下,不断强化财务管理,主要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抓好财务信息化建设
2009年,为适应会计信息化要求,财务部及时对会计科目进行了调整和分类,顺利实现了两种会计科目的转换和对接。针对通过银行、网络的捐款笔数多、金额大,需要聘请大量的志愿者录入信息的实际情况,总会主动联合银行和相关技术方,于2010年4月完成财务软件升级工作,使原来五六个人多天才能完成的入账工作,现在一人当天即可完成,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2010年底,完成了物资账的收集整理工作,将捐赠物资由各部门分散登账升级为财务部财务软件统一登账的模式。2011年3月实现记账凭证电算化。通过以上努力,总会基本实现了财务办公自动化、账目规范化,向社会交出了一本明白账、廉洁账、放心账。
(二)严格捐赠发票管理
发票管理工作不仅是总会项目执行运作的重要依据,也是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违法问题发生的重要举措。总会严格落实财政部票据管理有关规定,实行专人负责,定期复核,做到账款相符、票物相符,防止发生虚开、冒开现象;继续抓好拨款发票回收工作,遵循“谁拨款、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项目拨款进度与发票收回情况挂钩的督导机制,确保了捐赠发票的按时回收。
(三)建立信息公开数据库
为积极配合总会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总会公开透明程度,总会财务部门建立了捐赠款物数据库,并通过网络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以玉树地震为例,42,000笔专项捐款每天都能及时在网上进行公示,供捐赠者查询。总会通过这种方式,保证了财务工作及时全面地接受社会监督。
五、财务人员素质全面提升
事业要发展,人才是关键。2007年以来,总会积极打造学习型财务团队,全方位提升财务人员素质,在人员调整大、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经受住了考验,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团队建设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坚持实行岗位责任制
根据财务人员编制情况,制定了《财务人员岗位职责书》,将日常财务工作细化分工到具体人,做到责任到人,进一步增强了财务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积极组织业务学习
定期组织财务基础知识培训及工作经验交流,认真搞好“传、帮、带”工作;坚持学习国家的各项财务法规制度,不断强化法规意识,系统掌握国家财政法规和非营利组织有关财务规定。通过这些学习,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三)着力提升思想觉悟
总会坚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慈善工作者职业素养。经过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一个团结和谐、业务精良的工作团队已基本形成。
本次资质考核的范围是我县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所有建筑业企业。我县共有建筑业企业76家,应参加本次考核的企业共有76家,其中房屋建筑总承包企业23家,专业承包企业44家,劳务分包企业9家,包括1家装饰装修企业。本次考核采取网上上传资料和报送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照相关原件对网上资料和书面材料进行了认真核查,重点检查企业的人员情况、2013年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是否纯在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我县参加本次资质考核76家企业共有70家合格,6家不合格,其中23家总承包企业有21家考核结论为合格,2家企业因注册人员达不到资质等级要求暂定不合格;44家专业承包企业有42家考核结论为合格,2家企业因注册人员达不到资质等级要求暂定不合格;9家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有7家考核结论为合格,2家企业因达不到资质等级要求暂定不合格(省县万达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省县华隆劳务有限公司);有6家企业未按时在网上提交年检考核资料;有1家企业把资质证书丢失省县金旭钢结构有限公司,通过调查正在补办中。
二、资质年检工作部署
1、根据市局的工作部署,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本年度资质考核工作,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和企业分管经理认真学习建设部关于资质新标准的一系列文件,分析领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所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为本次的资质资格检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2014年5月26日召开县局主管科室、主管资质工作人员、施工企业负责人和分管经理参加的全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会议。就全县的资质年检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至此,我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正式启动。
3、为保证此次资质年检的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企业资质资格检查工作制度、工作承诺、工作程序等相关内容。会后,各施工企业积极行动,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资质年检工作的内容
依《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所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严把资质资格检查工作的“四严”守则,为充分体现“客观、公开、公平”的审查要求,严肃认真地做好资质资格检查工作,坚持“书面报送材料要与原件一致,原件与企业实际一致”的检查原则。紧扣《资质标准》,重点审查企业的2014年资质考核情况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中、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劳务分包企业需提供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并附有缴纳养老保险的花名册及发票;2013年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指标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净资产、建筑业营业税和工程结算收入;企业资质标准对应的机械设备发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净资产;安全许可等。
四、资质年检存在的问题
1、在缴纳养老保险方面,多数的企业参保的养老保险人员数量不足;
2、在办理安全许可证方面,个别企业未及时办理;
3、资质标准要求的有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方面多数企业人员健全,少数企业存在不足现象,个别职称证书还存在重复使用现象;
4、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及2013年月度网络快报表大多数企业都能按规定时间进行上报,少数企业未能按时上报。
5、在设备、厂房等方面,大多数企业提供了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设备购置发票和房屋、厂房产权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但部分企业未提供房屋、厂房产权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五、今后工作计划
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地做好资质审查工作。
1、在资质初审工作中认真坚持“网络报的材料和书面报送材料要与原件一致,原件与企业实际一致”的审查原则;
2、紧扣《资质标准》,重点审查企业的注册资金、净资产、注册建造师、经济和工程技术人员等有关资料;
1、首先要取得预算部门从甲方审定的项目工程开单结算值,按照合同约定计算拨付工程进度款的金额。同时填列工程应收工程款结算台账,台账内容为:工程月计结算值,累计开单结算值,工程月计甲供材预算含量,工程累计甲供材预算含量,月计应收工程款金额,累计应收工程款金额。(台账内容围绕工程施工付款合同约定填列,为项目部索要工程款及时提供准确数据)从物资管理部门取得从甲方签发的主材领料单,及时和甲方财务部门核实并进行有效的转抵应收工程账款,为准确反映应收工程款金额做好基础性工作,材料基本占工程造价的40%—60%,为核算工程成本提供可靠的材料数据,避免工程利润潜亏,真实反映项目工程成本,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信息材料,若发现成本偏差,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纠正。
2、索要工程款时,甲方要求提供建筑业发票的工程项目,我们还需要提前和施工所在地税务局协商开具发票事宜,尤其是分包的工程项目,一定尽力协助分包队伍办理开具税务发票手续,杜绝重复纳税问题;同时,为项目部的工程分包成本提供有效的税务证明,为公司年底所得税汇算清缴做好最基础性工作。每向甲方开具一笔税务发票,都要登记税务发票台账,台账之后附发票复印件,为税务审查随时提供有效证据,同时也为与甲方核实有效的应收工程款金额做好准备。
只有及时有效的完成以上两项工作,才能保证项目工程资金的顺利回收,才能保证项目工程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
1、对于工程项目部间接费用的使用支出,严格执行“使用款项计划”申报制度。项目部各个部门,每月月初,必须向项目部的财务部和项目经理申请使用款项计划,才可根据当时的资金情况有计划的使用资金。核销每一笔间接费用支出时,按照项目经理审批的用款计划和公司规定的财务制度执行,同时登记间接费用支付台账。月底,间接费用支付台账和公司规定的项目成本费用预算标准做比较,发现费用偏差及时查找分析原因,向项目经理提供分析报告及纠正偏差的措施方案。
2、工程项目部赶工奖费用、安措费、机械费支出,要本着“必须、适度、节约”的原则,做到内外有别,禁止先斩后奏,并严格审批把关,;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除严格按照公司财务规定执行核销外,还需要分门别类登记赶工奖、安措费、机械费用台账,及时为工程项目经理和公司相关部门提供工程项目的此三项费用支出信息,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力保项目工程按时、安全、顺利进行。
3、对于项目部的工程分包款支付,在施工期间的工程款,根据内部分包合同约定,依据分包工程结算单,并结合甲方实际拨付工程进度款额度,来确定支付工程分包款的金额,对拨付的分包工程款要实时监督其使用情况,防止分包队伍转移资金影响施工进度,给项目部带来不必要的资金压力,或因其实现一定的利益而中途撤出造成损失。支付每一笔工程分包款时,严格复核分包工程的税务发票,同时登记分包工程支付台账,核实计算分包单位完成工作量、已付分包工程款金额及质量安全等情况。月末,核实扣除甲供材料,于预算部门复核实领材料数量和预算材料含量之间差额,如有超领工程物资材料情况,可及时调整下月支付工程分包款金额,杜绝超拨分包工程款现象发生,严格控制资金超额使用。
4、对于项目部材料款的支付,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物资管理规定执行,建立严格的材料清点验收以及入库手续,库管人员和采购员要“查验质量、验收数量、验收品种、检验发票”,验收入库并填写“材料入库单”,一旦发现数量、质量、品种不符,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停止付款,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物资部门负责人,查明原因,向供货单位交涉、索赔。由物管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一同签字确认后连同发票一起交财务部门。同时做到以收定支,分批分时定额支付,防止资金链环节断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