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29 14:52:19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税法及税务会计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税务会计能否单独成为一门学科,或者说税务与会计是统一还是分离,人们对这个问题仍然存在争论。目前的研究结果表明,税务会计作为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统一是暂时的,分离是发展的趋势。但是,对于财会类专业人才的培养而言,税务会计知识教育应该成为其教学计划中的重要内容。
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税务会计》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与相关课程的衔接等方面确实存在一系列问题,尤其是与《税法》课程的整合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一、《税务会计》课程教学的意义
参考国内高校财会类专业本科阶段的教学计划,几乎所有院校都不同程度地开设了税务会计方面的课程,有《企业税务会计》、《税务会计》、《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税务会计实务》、《税法》等等,这说明对于财会类专业的本科教育而言,税法以及税务会计知识已经成为其知识结构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对于社会需要而言,更体现出对于税务会计人才的热切需求。根据有关社会机构的调查,未来十年我国急需的13类人才当中,税务会计师居于首位。培养社会需要的专业人才是高等教育的基本任务,既然社会对税务会计人才有旺盛的需求,因此,在财会类专业教育中开展《税务会计》课程的教学就十分必要。
另外,对于大学生而言,面临就业等各方面的压力,他们也渴望摄取税务会计方面的知识。比如,报考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资格考试,财会类专业的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都会或多或少地涉及税法及税务会计方面的知识。
二、《税务会计》课程与《税法》课程的关系
根据调查,有些高校在财会类专业教学计划中只开设《税务会计》或者《税法》一门课程,将其设为必修课或选修课;也有些高校同时开设《税务会计》和《税法》两门课程,将《税法》设置为必修课,而将《税务会计》设置为选修课;或者同时设置为必修课或选修课等等情况,并且授课学时也存在一定差异。总而言之,这些设置方案没有统一的规范。当然,各个高校为了体现各自的特色,对于同一专业的教学计划存在差异可以理解,但是,对于同一学科而言,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遵循其自身规律是毋庸置疑的。
税务会计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规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理论与技术并融汇其它学科的方法,以货币计价的形式,连续、系统、全面地综合反映、监督和筹划纳税人的税务活动,以便正确、及时、足额、经济地缴纳税金,并将这一信息提供给纳税人管理当局和税收机关的一门专业会计。税务会计研究的既是会计中的税务问题,也是税务中的会计问题。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权力和意志的体现,属于国家法律的一个部门。
尽管两者属于不同的范畴,但两者之间的关联非常密切。税法是税务会计的依据,税务会计是税法在会计核算当中的体现。因为纳税人的任何涉税事项在会计核算时都必须以税法的规定为依据,而税务活动也必定引起纳税人的相关资金的运动,从而在会计核算中要进行反映,这也体现了税务会计学科的边缘性。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处理好《税务会计》和《税法》两门课程之间的关系就显得非常重要。笔者认为,不宜人为分割,而应该进行整合。
三、《税务会计》课程与《税法》课程的教学整合
(一)教学计划方面
在开设财会类专业的很多高校,其会计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和审计专业的教学计划中,分别设置了《税法》和《税务会计》两门课程,把《税法》课程作为先到课程,而后开设《税务会计》课程,授课学时都在40学时左右。这样做的结果使两门课程都没有达到很好的教学效果,《税法》课程的讲授可能会依赖于《税务会计》课程,但局限于课时,对于税法条文及法律精神的讲解不够深入;而《税务会计》课程可能会基于《税法》课程已经开设而泛泛讲解的有关的会计核算内容,对于税法与会计的差异等重要内容可能会涉及得很少。这样做的结果是使学生对于两门课程知识的学习处于脱节状态,不能把税款的计算缴纳与会计核算紧密联系起来,或者在学习《税务会计》课程时已经遗忘了《税法》课程的内容,并且不能够深入地理解税法与会计的差异形成、处理原则、实务操作等重要内容,而这些内容又恰恰是《税务会计》课程的精华所在。
高等院校专业教学的目标要求学生对所学知识做到融会贯通并要有所发展,而现在人为地将其分割开来,违背了相关知识的关联性,背离了教学规律。因此,应该对教学计划作出调整,将两门课程合二为一,设置为《税务会计》或者《税法与税务会计》。根据其教学内容,课时设置为60至70为宜。
在整合之后,应将《经济法》、《基础会计学》、《财务会计学》作为先导课程,尤其是《财务会计学》应该在《税务会计》课程开设的前一个学期开设。当然,《基础会计学》作为《财务会计学》的先导课程,理应在其之前开设。《经济法》作为经济学、管理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一般都在本科学习阶段的一年级下学期或者二年级上学期开设,符合教学要求。
在实践教学方面,基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辅相成的实务现状,将《税务会计》课程的知识体系融入到以《财务会计学》课程为框架的会计手工综合实验当中较为合理,这也符合会计对于经济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现实要求。
(二)教学内容方面
《税法》课程的主要任务就是分税种介绍税制构成要素,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纳税范围、税目、税率、税额计算、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法律责任等;而《税务会计》课程的主要任务是解决纳税主体对于涉税事项如何进行会计核算。两者涉及的是同一问题的两个阶段,而不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或者两个独立的问题。如果将两门课程分割,将会给《税务会计》课程的教学带来一些问题:对于《税法》课程的内容是否涉及,涉及多少?而在实际教学中又不得不涉及,这样则会产生教学内容的重复,在教学课时有限的情况下又该如何分配?
教育教学应该把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一般能力放在首位,而不应该片面强调获取专业知识。因此,整合之后,《税务会计》课程教学内容安排的总体思路为:第一章介绍税务会计的基本概念及基本理论;第二章介绍税收及税法的基本知识;第三至第九章分别介绍增值税、消费税、关税、营业税、资源税、所得税、其他税法的基本税制要素及其会计处理,其中,第九章其他税会计的内容多少可以根据实际教学需要进行适量安排。除了第一、二章内容之外,其他各章都是以一个税种为主线,将计税依据的确定、税款计算、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到会计处理各个环节联系在一起,有利于融会贯通。
另外,教学内容要做到难易搭配,轻重兼顾,比较难的内容深入讲解,比如增值税会计、所得税会计、税法与会计的差异等。简单的内容可以作一般了解或者让学生自学,比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内容。还有些内容可以作适当讲解,比如营业税、消费税、关税、资源税等。在教学计划调整的基础上,这样就可以充分利用有限的教学时间来科学筹划教学内容。
(三)教学方法方面
传统的教学方法有优势,也有弊端,这要看具体课程的具体内容。对于《税务会计》课程而言,纳税主体的涉税经济事项复杂,并且具有联系性、综合性,并且教学的最终目的是要回归实践。所以,对于本课程的教学而言,传统教学方法显得无能为力。
整合之后,在继承传统教学方法优势的基础上,采用案例教学并辅助以多媒体教学手段,将较为抽象的理论知识融入到案例的分析和实践当中,学生将更容易接受和理解,可以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让学生在企业以及税务机关进行实地观摩,以增强感性认识。
(四)教材建设方面
结合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整合,教材建设成为两门课程教学整合的关键因素。目前,已经公开出版的《税务会计》方面的教材也有不少,内容编排、写作体系各有不同。由于税法和会计存在差异中的有些问题在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中被回避或者规定得不够清楚,因此,在教材编写中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因此,会计教育界应该集中优势力量,同时吸收企业实务界及税收征管界的人员广泛参与进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全面筹划、广泛论证、科学设计、搜集资料,精心编写一部真正符合教学要求的高质量的《税务会计》教材。
近年来,税制改革步伐的加快,会计和税法分歧的事项也越来越多,对于这些内容,教材的出版和修订往往具有滞后性,容易导致教材中的内容与实际的税法规定不符,与其他学科的教材建设相比稳定性较差,这也是《税务会计》课程教材建设的困难所在。所以,结合会计与税收制度改革的步伐,应该建立《税务会计》教材的快速更新机制,加快修订和更新节奏,保证教学所需,并且做到与时俱进。
四、结论
财会类专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较为规范和成熟的专业领域,财会类人才也成为经济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但是,在社会不断发展和经济活动不断丰富的过程中,社会对人才的要求更加全面,并且越来越显苛刻。财会类人才要成为经济建设当中真正的投资理财和管理高手,税务会计知识已经成为其知识结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针对实际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税务会计》课程和《税法》课程的教学整合已经势在必行。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6. 21. 127
[中图分类号] G6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6)21- 0243- 03
0 引 言
CJ学院于1999年12月由HY大学与CJ教育集团合作创办,是HY大学(广东省重点建设大学之一)的二级学院,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试办独立学院,现在校学生人数已达2万人。随着CJ学院的迅速发展以及我国税务专业人才需求量的增大,税务类课程的教学也受到CJ学院的高度重视,税务类课程是CJ学院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中不可或缺的专业知识。然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CJ学院会计专业税务会计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计划与安排、教学方法以及与相关课程的衔接等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与税法课程的整合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1 税务会计课程和税法课程内容界定
实际上,不同的高校可能对这两门课程所包含的内容的界定并不相同,为了能够进一步研究,需要对这两门课程的内容进行清晰的界定。
1.1 税务会计课程内容的界定
税务会计课程主要以现行税收法令为准绳,从会计核算的角度去介绍每个税种在会计账上的体现,是“税务中的会计,会计中的税务”,是近代新兴的一门边缘学科。它是税法中的征纳方法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当然在核算的同时也要注意会计准则的一些规定。
1.2 税法课程内容的界定
税法课程主要介绍各种单行税种共同具有的基本要素,包括:纳税义务人、纳税范围、税目、税率、税额计算、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等各个税种的具体征纳方法以及一些程序法的内容。这门课程无疑是所有后续课程的基础课。
2 开设税务会计课程和税法课程的必要性
(1)参考国内独立学院以及其它高校会计类专业本科阶段的教学计划,几乎所有院校都不同程度地开设了税务会计方面的课程,有税务会计、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税务会计实务、税法等,这说明对于CJ学院会计类专业的本科教育而言,税法以及税务会计知识已经成为其知识结构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2)对于社会需要而言,更体现出对于税务会计人才的热切需求。根据有关社会机构的调查,未来十年我国急需的13类人才当中,税务会计师居于首位。培养社会需要的专业人才是高等教育的基本任务,既然社会对税务会计人才有旺盛的需求,因此,CJ学院会计专业在教育教学中开展税务会计和税法两门课程的教学就十分必要。
(3)对于CJ学院会计专业的学生而言,面临就业等各方面的压力,他们也渴望摄取税务会计和税法方面的知识。比如,报考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评估师等资格考试,会计类专业的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都会涉及税法及税务会计方面的知识。
3 税务会计课程与税法课程的关系
目前,CJ学院会计专业教学中已同时开设了税务会计和税法两门课程,并将其同时设置为必修课,二者之间的关系如下:
(1)税务会计是以现行税收法规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理论、方法和程序,对企业会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申报(报告)以实现企业最大税收利益的一门专业会计。税务会计研究的既是会计中的税务问题,也是税务中的会计问题。随着各国税制的逐步完善和会计的不断发展,以及税收的国际协调,会计的国际趋同,税务会计理论与实务也会不断发展与完善。
(2)税法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权力和意志的体现,属于国家法律的一个部门。
(3)尽管两者属于不同的范畴,但两者之间的关联非常密切。税法是税务会计的依据,税务会计是税法在会计核算当中的体现。因为纳税人的任何涉税事项在会计核算时都必须以税法的规定为依据,而税务活动也必定引起纳税人的相关资金的运动,从而在会计核算中要进行反映,这也体现了税务会计学科的边缘性。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处理好税务会计和税法两门课程之间的关系就显得非常重要。
1.经济体制环境。英美的经济体制被认为是“自由式”的市场经济体制,政府不直接干预经济,其投资体制以企业为主,由市场决定供求,证券市场极为发达。其企业的组织形式以股份制企业为主,遵循公认会计原则。这决定了企业的纳税按税法进行,而会计的主要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2.法律环境。英美属于普通法系的国家,真正起作用的不是法律条文本身,成文法只是对普通法的补充,适用的法律是经过法院判例予以的解释。作为法律之一的税法也不例外,所以法律对经济的约束较笼统、灵活,而没有系统、完整地对企业的会计行为进行规范。
3.会计核算规范管理形式。英美的会计核算管理形式是民间型,像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为自律机构,会计核算规范以公认会计原则为核心,立法对会计规范无直接影响,其财务报告体系从财务报表到会计信息披露,都是基于对投资者信息的有用性,全面反映与投资决策和现金流量相关的会计信息。
4.会计职业队伍的力量。由于英美国家政府的权力相对较分散,政府对会计管理体制的影响较弱,所以国家对会计监督体系十分重视;另外,英美的会计职业被认为是有发展前途的职业,会计人员的地位较高,他们大多素质高,敬业精神强,薪水优厚;再加上股东集团的力量,因此注册会计师被看成是经济警察,在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英美属于投资者导向的会计模式,这种会计模式强调会计要保护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利益,所以其财务会计遵循公认会计原则,不受税法约束,会计计价方法和标准基本上反映了会计科学的客观性,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真实。因此,为了适应纳税的需要,相应地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完全脱离公认会计原则,以税法的目标为基础,从税基的计算到税款的交纳始终贯彻税法规定的专门会计系统——税务会计。
二、法德的税务会计模式
法德的税务会计模式是典型的财税合一模式,不允许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差异的存在,财务会计被认为是面向税务的会计,税务当局是法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税法对会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会计准则与税法的要求一致,企业对会计事项的处理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这种税务会计模式形成的社会环境因素有如下几点:
1.经济体制环境。法国的经济体制是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体制,政府通过经济计划干预经济。其投资体制以企业为主体,但与英美不大一样的是由于证券市场不发达,政府在投资领域起着重要的作用,公有化比重高,企业的资金来源很大一部分是政府向公众发行的公债收入。其企业的组织形式以小型家族企业为主,但国有企业几乎垄断了交通、能源、通讯、运输等重要的国民支柱产业。而德国的公司大部分由银行控制或拥有。所以,法德对会计信息的公允、真实性要求相对较弱,会计的主要目标是满足国家对税务管理的需要。
2.法律环境。法德属于大陆法系国家。这种法律体系的特点是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在结构上强调系统化、条理化、法典化和逻辑性。实行这种法系的国家政府往往通过完备的法律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法国的企业财务会计的规范化就受到了诸如公司法典、证券法典和税法典的影响,所以,法德的会计与法律的关系十分密切,企业的自主权受到了很大限制,财务会计的处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税法的影响。
3.会计核算规范管理形式。法德的会计核算管理形式是行政型的,像法国体现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总计划”由国家会计委员会制定,该委员会由政府组织与控制,在企业会计信息处理原则上主要维护政府的利益。“会计总计划”继承了大陆法系法典统一的传统,从会计基本原则、业务处理方法、会计账户到财务报表等,无一遗漏。
4.会计职业队伍的力量。由于法德中央政府权力相对集中,政府在会计管理中的力量相对强大,在会计的管理体制上,表现为政府在会计规范中占主导地位;另外,由于缺乏强大的私人股东集团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远小于英美国家,所以法德国家的会计职业队伍的力量、规模以及能力都较弱,这为会计与税法的协调提供了条件。
法德属于政府(税收)导向的会计模式,这种会计模式强调会计要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服务,所以其财务会计受税法约束,强调为政府税收服务。其纳税申报必须与提交给股东的财务报表一致,税法的任何变动都会影响到企业财务报表的内容和形式。相对而言,财务会计信息对股东、债权人、企业管理当局的相关性(有用性)则不够,但由于政府是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亦是税收利益的既得者,所以在这一点上影响不大,企业应纳税所得与税前会计利润相差也不大,没有必要建立独立的税务会计。
三、日本的税务会计模式
现阶段,我国税收体制越来越健全,税务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越显重要,企业税务会计逐渐成为企业必不可少的管理手段。税务会计师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对税务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以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企业税务会计专职岗位和专业会计人才。对税务会计师的认识要从多种角度进行分析,只有正确认识了税务会计师的职能,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下面就谈谈自己的肤浅看法。
一、对税务会计师的认识
税务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的工作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是以财务会计核算为基础,对财务会计处理中与现行税法不符的会计事项或出于税收筹划目的需要调整的事项按税务会计方法计算、调整并作调整分录再融于财务会计账簿或报告之中,所以税务会计师的工作不只是单纯的记账、算账、报账,还需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税法,工作中树立税法意识,严格依照税法和会计准则办事。另外,还应树立参与管理的意识,对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一)企业税务管理现状
目前大多数中小型企业,在招聘财务人员时,仅看其是否具有财会专业知识,并未强调具备税收专业技能,而且在设置税务管理岗位时,也较少重视税收在企业经营中的重要作用,只设置一个专职或兼职的办税员负责所有纳税事项的处理,这些人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税收专业知识培训,仅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了就学一点,基本上处于“一知半解”或“无师自通”或“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这样,在遇到难度较大、政策性较强、情况复杂的涉税事项时就可能会处理不慎,给企业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
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对象是企业发生的以货币计量的全部经济事项,其财务报表全面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送的对象是投资者、债权人、企业主管部门及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企业财务会计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遵循的是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行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而税务会计的核算对象是因纳税而引起的税款的形成、计量、缴纳、补退等经济活动的资金运动,它通过对企业涉税业务的反映和核算,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使纳税人的经营行为既符合税法,又最大限度地减轻税收负担,所提供的信息主要服务于国家税务部门和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税务会计不仅要遵循一定的会计准则,更要受税法的约束。当财务会计的规定和税法的规定相抵触时,企业可以按财务会计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但在纳税时,必须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
二、税务会计师的主要职能
(一)加强企业税务管理
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实际上就是将税法的有关规定运用到企业的实际业务中去,在这一过程中,不但能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纳税的意识,同时,还有助于企业内部产品结构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国家的税收政策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都有一定的差异,企业可以根据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鼓励政策和各项税种的税率差异,进行合理投资、筹资和技术改造,实现企业内部产品结构调整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企业竞争力。
(二)规范企业税务筹划
企业税务管理的核心是税收筹划,然而目前不少企业,特别是那些中小型企业对于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依法争取和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知之不多,分不清楚偷税和合法节税的界限,不熟悉税务筹划的途径与方法,经常在不知不觉中放弃获取税收利益的机会,或者盲目行动导致无谓的利益损失。税务会计师在遵守国家税法、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筹划,选择合适的经营方式,能有效地降低税收成本,获得最大限度的税后利润。
(三)正确应对税务稽查
所谓税务稽查,是指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代扣代缴义务及其他税法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的全部活动。税务稽查有法律规定的流程和方法,税务会计师首先应了解稽查的方法、程序,充分利用税务稽查之前的自查机会,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处罚和税务负担。同时认真做好涉税资料的整理工作,自觉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另外,还要弄清楚自己拥有的法定权利,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该陈述的要陈述,该申辩的要申辩,还可以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当然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不能忘了自己应尽的法律义务,这样才能减少不必要的税务上的麻烦,尽最大限度地降低税务成本和风险。
三、培养和发展税务会计师
随着中国经济迅猛发展,各类新的经济事项不断出现,税收法律法规也在随之不断的完善健全,现代税收法制正在变得愈来愈复杂,企业的管理要求也愈来愈高,税务会计师作为掌握财务、税收法律法规、企业运营等多种知识和技能的专业现代企业人才,其社会需求也必将愈来愈迫切。如何培养和发展税务会计师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
(一)相关执法部门加大对企业的税务稽查力度
税务稽查是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需要,也是保证企业公平竞争的要求,它打击了各种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也给重生产经营轻税务管理的企业敲响了警钟。随着税务稽查力度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企业清醒地认识到,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涉税管理已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涉税风险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发展。然而,我国税收政策复杂多变,不经过专业培训和持续学习便无法及时、完整地了解税收政策法规和各项办税规程,更不能准确无误地履行纳税义务,于是“精通税法”必将成为企业领导者招聘财务人员的优先条件。
(二)行业协会加强税务会计师的认证工作
2011年开始,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联合中国税务认证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共同开展了中国税务会计师职业资格认证项目,要求持证者能独立操作、正确处理在实际工作中所涉及的涉税会计业务核算。实施税务会计师认证是企业税务管理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财税管理岗位细分的必然趋势,更是税务会计专业人才需求量日益扩大的必然结果。目前,在社会上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的影响力比较大,但拿到这两个证书都是为了能在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从事鉴证工作,而且在学习和考试内容上,并没有完全迎合企业的需求。而税务会计师考试的课程体系有效的从企业的角度出发,将税务和会计有效地结合起来,大大增强了企业涉税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填补了企业大量需求此类人才的空白。加强税务会计师岗位建设和开展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强化企业在依法纳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创立和谐税收环境的重要措施。
(三)社会各界采取多种方式培训税务会计师
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批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企业税务管理队伍,仅靠职业资格培训与认证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的努力。首先,税务部门要加大税法宣传和辅导的力度,针对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尽快给出其全方位的政策解读,让纳税人在最短的时间内领会政策的精神实质。其次,鼓励所有税务管理岗位人员,包括专门从事税收征管工作的税务执法人员,通过脱产培训、网络培训、在岗自学、业务研讨等多种教育培训方式,全面系统学习税务管理知识。再次,扩大税务会计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让更多的财会人员接触税收实务,以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涉税处理和应变能力。最后,建议在所有大学财经类专业,开设税务会计课程,先理论后实践,也为税务会计师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企业税务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税务会计师作为企业管理涉税事务的专业人才和直接责任人,他的产生是企业税务管理日趋提高的必然结果,也必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而逐步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闫瑞忠.浅谈税务会计师在企业中的作用[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11(2).
一、税务会计对企业的重要意义
就当前而言,企业会计人员在税务工作中主要依靠报表与账簿进行计量,财务会计在报税的时候往往对税务资金流动状况不了解,因而在当前复杂的税制条件下往往显得力不从心,不能主观能动的完成税收筹划任务,而只能机械被动的接受有关部门的指示或处理。因而在现实状况下,有必要设立专门的税务会计人员,根据实际的需要进行税收申报和纳税筹划,从而更好地完成纳税任务。
首先,企业进行税收筹划需要设立税务会计的岗位。企业在进行税务核算方面的事项时,需要熟悉有关法规的专业人士对进行科学的筹划,比如哪些地方可以节税,哪些地方不能节税,以帮助企业在不违法情况下,达到少纳税的目的。
其次,设立税务会计有助于企业享受纳税人的权利。《税收征管法》明确了纳税人可以享受的权利,通过税务会计的操作,企业能够更加便捷地享受到相关的权利。另外,通过税务会计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有利于减少企业与税务部门之间的争议和矛盾。
第三,设立税务会计有利于促进企业完善管理手段。税务会计能运用税务核算信息为企业决策服务,通过独立的税务会计核算,真实反映企业的纳税信息,这也有利于监督税务机关依法征税。
二、当前我国税务会计的发展状况
1.基本背景
当前,从大的方面来看,我国的宏观调控体系已经较为完善,资源配置主要通过看不见的手来完成。政府通过宏观调控在市场中进行调节,从而让企业能更多地投入到市场竞争中。在当前的体制下,很多企业都引用现代企业制度,在这个基础上我国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本市场,生产要素市场日趋完备、资本市也越来越活跃活跃。相应的法律体系也已经建立起来并在不断完善之中,与此相配套的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也在不断改进。从企业的角度来说,财务人员在日常核算中,以会计准则为基础编制的会计报表能有效地为企业投资者、债权人、股东以及其他报表使用人提供信息服务。另外,企业的纳税申报表也可以为国家依法征税提供依据。
2.当前我国税务会计的状况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企业的税务会计得以逐步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独立出来。并且得到快速发展。但是,因为我国当前的税务会计产生的时间不长,发展不充分,加上近年来我国税务制度的改革,导致我国税收相关法规与企业在经济核算中所执行的会计制度有很大出入。另外由于税务会计人员得水平高低不一致,导致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在理论上和在实践中都存在这巨大问题。
(1)税法法规与税务会计的不适应
当前的税收征管和企业会计核算并不一致。在当前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其规定的会计核算内容与目前的税制存在相抵之处。例如价内外税并存、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角色互换等问题的存在,使得企业会计的核算复杂化。而相关税收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相应的调整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问题。国家税收机关更加慎重地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对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范围进行了适当的缩小,这使得企业的税务会计的核算方式面临着迫切的改革。
当前企业在纳税时通常过度依靠企业的相关账簿与报表,会计人员往往不能对企业的资本流动情况形成清晰完整的画面,结果造成无法应对较复杂的税收管理状况。
(2)税务会计体系不完善
由于当前我国的税务会计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并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税务会计体系,各种相关的理论都不完善,无法很好地用理论来指导实践。当前我国税收立法的滞后性严重的阻碍了我国税务会计制度的设计,由此导致我国难以适应当今信息化时代新的形势。由此对我国税务会计中核算、监督等过程的实施造成了严重的困难。
(3)税务会计人力资源的匮乏
而当前我国由于经济的发展与企业的不断扩张,要求我国税务会计人员能更系统全面地掌握会计、税务知识,从而对企业税务问题进行更准确的核算与筹划,这就需要税务会计人员能不断地升级自身的知识结构。但是因为我国税务会计的发展不充分,人才培养机制尚未建立,人才储备不足,当前绝大部分税务会计人员无法较好地满足企业对税务会计的要求。这就需要更多的专业人才培养来满足企业的需要。
(4)电子商务的冲击
目前以京东、淘宝为代表的一大批网络电商的蓬勃发展给传统的经济模式带来了巨大冲击。由于它们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以数据交换的方式进行交易,使当前的商务运作模式呈现无纸化和直接化,也使财务会计的记账方式虚拟化。虚拟电商通过网络平台使税收的地域管辖权大大削弱,交易呈扁平化状态,使企业税务会计的核算状况面临巨大改变,也让偷税者有空子可钻。这些都给我国税务会计的发展带来新的难题。
三、对税务会计发展的建议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1.不断完善税法,加强征管
当前我国税收法律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目前只有《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寥寥几部法律,更多的税收制度是以税务规章等形式呈现的,并未形成一个完备的税法体系。因而根据我国的税收实践,结合相关的会计原则,有必要深化税法体系的建设,提高税收相关法律级次,明确纳税人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监督体系,使税收征管做到有法可依。
2.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
由于当前对税务会计人才的迫切需要,企业有必要建立相应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企业要在树立正确纳税观念的基础上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营造良好的培养人才的氛围。企业应当为相关的专业人员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学习机会,让人才队伍在实际工作中成长起来,使更多的人才能够为企业创造效益。 在当前的财税体制与会计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企业有必要逐渐分离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通过二者分离,也有利于协调企业财务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提高企业的涉税核算能力,从而使人才做到精细化、专业化,也有利于企业降低交易成本。
3.提高企业信息化程度
在当前互联网在企业中得到广泛的运用,随之企业税务会计对信息技术的依赖也随之不断增强。大量手工帐的存在严重降低了企业的运行效率。因而企业有必要大力提高会计信息化水平。在税务核算中大量使用新型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的信息化水平,使企业税务会计的发展搭上技术革新的顺风车。如征管法上对网络交易的征收管理的规定尚不明确,目前也没有专门的法律对相关行为作出规定。因而对相关政策的研究是十分紧迫的问题。
4.税制改革向国际惯例靠拢
现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尤其是跨国公司、国际组织在我国发展势头迅猛,各种规则、制度逐渐与国际接轨已经成为了大的趋势。会计作为一门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在这个过程中也不免日趋同化。我国在进行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的调整的时候,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比如会计制度的调整需要考虑会计信息是否能在一定条件下在国际上进行横向比较。税法的制定时要考虑到反避税的国际惯例,适应相应的条件,从而有利于发挥税收我国相关经济领域的调节作用。
四、总结
在我国当前的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税务会计的地位越发凸显。税务会计虽然兴起较晚,但是由于其结合会计核算与税收制度的特殊性,因而在现代经济的发展过程当中,不论是国家还是企业都必须高度重视税务会计的发展。尤其是企业作为纳税人,为了适应税务筹划,合法避税等经济活动的现实需要,必须加强税务会计人才的培养,从而能够合法地进行税收筹划并进行相关的决策,帮助企业有效减少税赋负担,改善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任吉福.加强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建设的思考[J].财经界(学术),20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