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01 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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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日至12月5日,西安市相继发生三起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俗话说的“拉土车”或“渣土车”)肇事致人死亡事故,全年因此死亡人数已达51人,事件引发舆论高度关注。疯狂拉土车成了屡治无效的夺命车,让行人唯恐避之不及。近年来西安为治理拉土车先后出台了给拉土车安装GPS,路上设置检查点,安装阻车器,拦截闯关拉土车,加装了标有车号的警灯等措施,2010年专门成立建筑渣土清运市场整治办公室,另外还有“每月5次以上违法者一月之内不能上路运营”、“每周违章排第一位的车队停运3天”、“渣土车发生恶性事故的车队将被取消资质”等规定。但是,如此多措施却仍然管不住拉土车飞奔的车轮。一辆拉土车上究竟系着怎样的利害关系,导致年年治理不见成效?
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管理现状分析
城市快速发展体现在随处可见的建筑工地,一座座建筑拔地而起带来的是城市规模的快速扩大和城市面貌的焕然一新。但拆旧建新的过程中必然涉及建筑垃圾的处理,所以拉土车给市民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就成了紧随城市日新月异出现的诸多问题之一。
1.主管部门的消极不作为是拉土车管理混乱的根源所在
关于拉土车的治理归口部门,在2005年之前,由市容园林局对渣土车直接管理,2007年时市容园林局成立“渣土办”,主要管理建筑垃圾清运有关的业务。随着城管执法局的成立,园林局对渣土车的管理权限划归到了城管执法局下,渣土车高尖装载、沿途抛撒等问题由城管统一管理。至于渣土车超速超载、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则由交警支队管理,市容园林局只是作为拉土车管理的牵头单位,但并没有实际的执法权。鉴于加强拉土车管理的需要,2010年3月西安市政府下发的《西安市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29号),专门成立“西安市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拉土车整治办”),负责协调市容园林局、交警支队、城管执法局等单位,实行相对集中办公,负责对拉土车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及整治任务的抽查、督促和指导。但令人遗憾的是,根据记者的采访,文件中注明的“整治办”办公地点根本不存在,真正的办公地点里无人值班负责。拉土车管理的混乱现状由此可见一斑。
城市发展离不开拉土车,在渣土清运、上路行驶、渣土倾倒等各个环节涉及到的各部门都有不同的管理规定。但在拉土车运营中真正出现问题后,各部门纷纷推托不归自己管,应该找其他部门;真正现场查出问题,并不从根本上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只是简单开具罚单;平时管理缺乏长效措施,对拉土车放松监控,等拉土车闯出大祸引起舆论高度关注时,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查严打一段时间。
这种部门之间推诿扯皮、消极应对、以罚代管、一阵风式的管理作风,甚至借管理权力牟取私人利益的做法,严重影响了对拉土车的管理效果。致使严管时拉土车还能稍微规矩几天,风声过后一切照旧。而且罚款只会被摊作运营成本而进一步加速拉土车的疯狂,导致拉土车越疯狂罚款越重,罚款越重拉土车越疯狂,最后造成拉土车运营和管理的恶性循环,恶果却只能由无辜路人买单。
2.拉土车所有人和司机对利益的追求是拉土车频繁肇事的直接原因
拉土车超载、超速、闯红灯、逆行、沿途抛洒、随意倾倒是历年来常见的问题,为此主管部门曾出台了车厢加盖、加装顶灯和反光条、放大号牌、加装GPS装置等措施。虽然沿途抛撒有所缓解,但超速、闯红灯、随意倾倒的现象并未彻底根治,本地媒体也一再报道,但拉土车主和司机以各种手段规避管理逃避惩罚的行为屡禁不止。
拉土车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与主管部门的混乱有必然的联系。因为一辆拉土车购置成本大多在30万左右,加上挂牌、喷发光条、加装放大号牌、GPS等费用又是10万左右,也就是说一辆拉土车要正常上路得先投入40万元左右的成本。另外,拉土车要营运必须挂靠在有拉土车营运资质的车队下,司机工资、违章罚款及交通肇事赔偿都由车主承担,各个环节的成本迫使车主、司机只能通过多拉快跑来尽快收回成本赚取利润。从2008年至今,因为拉土车闯祸引起舆论高度关注后,政府部门曾先后六次出台“严厉”的管理措施,但六次严管依然未能管住疯狂的拉土车。因此可以说,拉土车管理制度本身存在极大的漏洞,监管部门的消极不作为又进一步加大了这种制度漏洞的负面效应,再加上营运人追求利润的本性,拉土车的治理难以奏效、恶性违规甚至犯罪的事件频发也就是情理中的事了。
现有管理手段的不合理性分析
这次因为四天连出三次恶性事故,西安市拉土车整治办、交警、市容园林、城管等部门紧急出台多项措施,包括:一、全市建筑垃圾清运行业停业整顿三天,召集全市拉土车驾驶员和22家有资质企业的负责人集中学习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二、严格落实“倒查机制”,对违法违规清运车辆驶出的出土工地一律关停;三、暂停清运车辆及从业人员准入审批,全市建筑垃圾清运行业不再新增车辆和人员;四、自2011年12月6日起,每日6时至22时30分,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不得在三环路(含)以内道路上通行。对连续两次恶意闯红灯的车辆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对司机进行治安拘留。后来又提出发动群众上街抓拍拉土车违章行为,并以物质奖励作为激励市民监督拉土车违法行为的手段。仔细分析这些整顿措施会发现,这种管理办法明显带有应急性质,根本不具有长期可行性。
1.多头治理,无人负责或难以落实责任人
一辆拉土车的管理涉及市容园林、城管、交警、整治办等多个部门,虽然各部门都有一定分工,但管理人员存在脱岗漏岗现象,多头管理的结果就是无人负责。建筑垃圾清运承包及离开工地时车身是否整洁由市容园林部门负责,但实践中承包建筑垃圾清运的程序不完善,拉土车离开工地检查不规范;上路行驶是否规范、标志是否清晰可辨由交警部门负责,但遮挡标志号牌、逆行、闯红灯、超速现象严重;超载、抛洒、随意倾倒归城管部门负责,城管不能及时发现或有意;整治办牵头负责,但无人值守。要么是问题不能及时发现,要么是发现问题后一味开具罚单,甚至借机牟私利,没有真正落实吊销资质、驾驶资格等措施,使得拉土车的违法行为日益突出。
2.株连工地不合理
新的整治措施要求落实“倒查机制”,对违法违规拉土车驶出的出土工地一律关停,这让人想到了株连。现代法治社会采取株连措施的合法性在哪儿?何况拉土车驶离工地后是否违法违规应该由主管部门负责检查追究,工地有什么权利监督拉土车是如何运营的?拉土车违法违规运营屡禁不止是监管人员的失职,将这种责任转嫁给工地岂不是在变相地回避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职责?
3.暂停资格准入,有加速垄断之嫌,并可能促使拉土车更疯狂
全西安市有22家有资质的拉土车运营企业,合法的营运拉土车有4000余辆,另有黑车约2000辆。按照这次新出的规定,不再审批新的车辆和人员。但由此带来的负面后果可能远远大于其积极效果。为加强拉土车管理而采取公司化经营,但实际上全市22家企业中有20家都采取挂靠方式,这种模式下车主自负所有风险费用,车队通过垄断营运资格牟取高额利润。拉土车的疯狂与这种垄断格局不无关系。因为建筑工程需要不会减少,如果不再审批新的车辆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同样的工作量而从业人员和从业车辆逐步减少,可能加速拉土车的垄断,为了更多利润拉土车的疯狂只会有增无减。
4.限制拉土车运营时间和范围并不合理
要求拉土车在限制时间(6:00~22:30)、空间(三环内)内不得上路营运,但并未明确这一措施的有效期。那么工地上每天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减少的情况下,让拉土车在夜晚几个小时之内进行营运,是否能满足工地施工需要?造成工程延误如何确定责任?在规定时间空间范围之外的肇事又该如何处理?就在这些措施出台的当天晚上,今年第51位命丧拉土车的人就是凌晨一点在三环外的长安区遇难的。这一措施的不合理性在第51位遇害者身上得到最好的体现。
这些措施因其出台的草率,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拉土车管理的混乱之源。对拉土车车主和司机来说,疯狂的根源就在于对利润的追求和对管理部门监管不力的不满。因此,这次出台的第一条措施要求对拉土车司机、车主和车队负责人进行为期三天的集中培训,也就自然得不到司机车主的理解配合了。从培训当天媒体采访培训现场的报道来看,培训中司机、车主们谈笑风生,一脸不屑满不在乎,就是对主管部门治理措施不合理的最好注解。
从根本解决拉土车的治理措施
加强拉土车治理需要从技术环节上下工夫,更需要改善拉土车运营制度,而行政主管部门也需切实负起责任。
1.技术措施
拉土车加装GPS、反光条、顶灯、放大号虽早已实行,但车主、司机破坏、污损、遮盖、改装的大有人在。有市民建议在渣土车经常路过的路口设置减速带,改装拉土车发动机以降低其功率等措施,达到降低拉土车车速的目的。这些措施主管部门不妨参考。
2.实行拉土车自由竞争,保护车主、司机利益,落实处罚措施
拉土车一味实行公司化并限制竞争,最终只会导致公司受益,车主为了尽快回收和降低成本,想方设法躲避检查、并要求司机多拉快跑的恶性竞争局面。要保护车主、司机利益,应该将拉土车运营成本和风险由公司承担,考核方式多元化,并放开经营权,通过市场自由竞争、严惩违法营运者和公司的做法,以保证营运人的经济收益,并进而达到保证拉土车的合法安全运营,保护市民出行安全的目的。
3.落实主管部门的责任、加大巡查
如上所言,破坏改装主管部门加装的监控设施的大有人在,这种破坏行为之所以盛行,就是因为破坏行为得不到应有的监督和足够的惩罚。落实主管部门主管人员的责任,市容部门在工地门口检查拉土车车身是否整洁、是否超载、顶灯放大号GPS是否正常,交警部门在路上加强执法监督拉土车是否超速、闯红灯,城管部门加强巡查监督拉土车是否故意污损车身号牌反光条、随意倾倒等,坚决查处渎职的主管人员,打击借拉土车牟取个人利益的主管部门和人员。将治理不力的责任加诸于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人员,远比一味出台限制拉土车车主或司机利益、加重其法律责任要管用得多。
技术再发达完善,还需人来操作,监管法规再完备,需要人来执行。没有很好的监督机制和约束机制,所有的监控措施都会落空。只有在保护车主司机利益的前提下严格监管,才会达到预期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于京玄.出渣土前须落实消纳地点和路线[N].西安日报,2010-7-2.
[2]三顾拉土车整治办:男子躲记者上厕所两小时.西部网,xian.省略/a/20111122/000240.htm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从根本上治理渣土车无牌无证、超载、超速、撒漏、扬尘污染等安全问题和环保问题,实现对渣土车全天候、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监管,为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打造“整洁优美、宜居宜业”的城乡生态环境做出贡献。
二、工作重点
进一步落实渣土车运输企业以及建筑施工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建立规范的渣土车运营秩序,查处渣土车偷倒乱倒、抛撒滴漏、带泥上路,不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超速、超载(装载货物最高点超出登记车厢高度)、逆向行驶、无牌无证、闯红灯、改加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成立渣土运输专门企业,由企业管理渣土运输车辆,由原来的直接管理渣土运输个体转变为管理渣土运输企业,强化社会企业自我管理,实现渣土运输法人化,推行渣土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制度,个人车辆不予核准渣土处置申请,构建规范有序的建筑渣土运输行业。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普查摸底
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城管执法、国土资源等部门配合,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工地、沙石场、混凝土公司逐一进行普查摸底,了解工地产生建筑垃圾的数量,摸清所挂钩的运输单位情况、渣土车数量和安全技术状况,登记汇总后建立渣土车管理台账,要全面、详细,确保无一遗漏。因排查缺漏导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情况的,将进行倒查严格追究责任。
(二)明确部门责任
1.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开展渣土车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研究制定相应具体工作措施;指导各乡镇开展渣土车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渣土车安全管控平台,实施对渣土车运行情况的实时监管;定期组织开展对渣土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对渣土车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责任倒查,提出问责建议。
2.交通运输局:负责对申请承运渣土的运输经营企业及车辆进行严格审核,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指导、督促渣土运输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加强内业管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车辆技术管理;按规定组织渣土运输经营企业及车辆参加质量信誉考核及年审;负责交通运输工程项目工地的普查摸底,督促工程建设、施工单位执行我县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落实净车、平载出场设施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负责对改装渣土车的依法强制整改,负责渣土车按规定安装行车记录仪和GPS卫星定位监控装置,并纳入货运车辆监管平台,逐步实现信息共享;根据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反馈情况,对连续违法违章、连续发生责任事故的运输经营企业、车辆限期整改、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负责对未经道路运输许可从事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经营企业及车辆的查处,依法查处渣土车超限超载行为。
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地、混凝土公司进行逐一普查摸底,建立渣土车管理台账;在核发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施工许可证时,要严格审核与有资质运输企业签订的运输合同或《建筑垃圾处置证》等材料;指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确保在开工前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专职保洁人员)到位;施工过程中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道路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未密闭搅拌砂浆。对相关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通报批评、实施不良记录登记、降低资质等级等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转包、分包行为。
4.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受理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证、建筑垃圾处置证、单车运输卡核准申请,会同公安部门核准渣土运输车辆的行使路线和时段;负责无主管部门的工地、店铺和住房装饰装修现场的普查摸底,建立渣土车管理台账;依法实施全县渣土管理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渣土收集、清运、处置的相关监管与处罚;接受社会公众对违反有关规定收集、清运、处置渣土行为的投诉,依照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对违规违章企业、车辆驾驶员实施处罚。严把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关,协助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对违规违章渣土施工、运输经营企业的处罚。
5.公安交警大队:负责依法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受理对本县和异地参与渣土运输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员资格、作业时间路段等相关情况的备案;核准渣土运输车辆的行使路线和时段,办理进入禁行区域的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证(对于跨区域运营的,由工程所在地渣土办抄送运行路线所在地渣土办备案);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渣土运输车辆、驾驶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定期将有备案登记的渣土运输车辆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情况在公安公共信息网公布,供相关职能部门查询和监督;负责对全县不合规范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密闭改装的督促和指导。
(三)狠抓源头管理
各建设工程招标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及招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对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必须明确建筑垃圾处置措施及要求,不得违规发包、二次转包或与不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渣土运输企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未到渣土办各职能部门依法办理相关证件的,不得从事渣土运输业务。要督促施工企业、沙料石料开采和经营企业与具备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渣土、沙石运输业务合同,严格落实平载运输、净车出场等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四)加大执法力度
城市环境的治理难题
卷起漫天尘土、一路抛洒垃圾、疯狂呼啸而过……这是渣土车留给许多群众的固有印象。渣土车主要运输的是城市垃圾、土渣、石头、建筑垃圾等等。无论是中小城市,还是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渣土车都是蔑视管制、难以驯服的“危险角色”。且由于渣土运输车辆运输行业中没有形成规模的企业,在与同行竞争中常常“多拉快跑”,所以经常造成事端。
据悉,渣土车辆超速行驶、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随意变道、遮挡号牌、套牌、私自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且随着我国最近十年来城市化的迅速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一些渣土车冒尖装载、带泥上路、沿途抛撒、超速行驶等现象如同痼疾,屡禁不止;渣土车出土工地伴随的超高装载、带泥上路、未安装和使用冲洗设备、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2014月以来,关于渣土车闯祸的新闻屡屡登上各大媒体的显著位置,引来舆论对渣土车的一片讨伐,原因很简单――渣土车已经危及的很多市民的出行安全。百度上搜索“渣土车+撞人”,迅速弹出157000多个相关信息源,在云南、江苏、山东、陕西、河北等几百个地区,都发生过严重的渣土车撞人死亡事件,也正因为如此,很多居民看见渣土车时的第一反应就是“离它们远点”,很多地方群众甚至给渣土车起名字叫“大黄疯”。
渣土车的管理,表面上看是从工地到卸点的“两点一线”状态,但由于涉及多个部门管理,也为各职能部门监管带来障碍。比如超载、超速等违章行为由公安局及其交警支队负责执法;建筑废土处置核准、建筑废土砂石施工运输企业名录等事项由建设与管理局负责和协调;涉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核发是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土方车运输中的渣土飞扬等行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各个管理部门看似已布下“天罗地网”,但也正是因为管理部门过多,容易形成管理盲点。渣土运输环节的种种问题也考验着各地政府的执政能力。
最近一段时间,各地由于渣土车闯祸引起的问题越来越多。各地也陆续出台多种方案来应对这些问题。
比如2016年6月,西安市政府通过《西安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严查严处涉及“黑车”、“黑工地”、“黑倾倒点”的幕后黑手。方案要求以增加单位和个人的违法成本为重点,修订《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尤其对“三黑”问题的处罚力度要大幅提高、处罚措施要更加严厉。
2016年11月,京津冀连续遭遇严重空气污染。为最大限度减少渣土车造成的扬尘、尾气等空气污染,天津市交管部门联合交通运输委对渣土车辆开展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交管部门组织全市各交警支队及下属大队每周开展一次全市集中治理、两次区域性治理,严处渣土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2017年1月,为治理渣土车辆乱象,福州仓山区在全区范围内重要路段及易卸倒点设立了75个值守巡查定点,并组织19组机动中队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路面机动巡查及随机设卡抽查。同时,利用已设立的多路高清探头及无人机航拍来综合对渣土车辆进行监控治理。
但这样的治理模式,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进行整治,从效果来看也只能解决一时的问题,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悲剧不断传来,事故不断发生,在扣问渣土车司机良心的同时,社会和政府也亟需一种可以有效监管和治理渣土车辆乱象的方法。这也是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因其不仅关系到城市环境的清洁,更关系到百姓生命的安全。
车联网破解渣土车管理难题
河南,中原文化发祥地,户籍人口最多的省份。从2010年以来,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迅速,全省每年约有200万农民变身为市民,到2015年年底,河南全省城镇化率达46.85%,城镇常住人口4441.38万人。如今,全省设市城市达到38个、县城86个,其大城市和大城市3个、中等城市8个,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面积达4170平方公里。中原城市群已经成为国家重点培育的城市群。
但是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也让河南省经历着其他地区一样的城市环境整理难题: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逐年增加,污染物的高排放造成雾霾天气频发。郑州市也一样面对着环境治理的艰难任务。近几年,郑州空气质量排名一直比较落后。2013年郑州倒数第十,2014年倒数第九,2015年倒数第五。郑州市要做的,除了产业结构调整、清洁能源替代等主要路径,工地扬尘、道路扬尘、机动车污染、秸秆焚烧、餐饮油烟等具体问题均需要治理。
但要解决渣土运输车辆违规违法问题靠“运动式”的执法问题难以凑效,为了解决渣土车引起的一系列问题,一家第四方物流服务公司――河南国控广德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提出的系统解决方案进入了相关管理部门的视野。经过两年多的使用,郑州市一举扭转了郑州市渣土车乱拉乱倒、超速行驶、沿途抛撒现象,渣土车治理综合达标率达到95%以上。那么,国控广德到底提出了什么样的治理方案呢?
国控广德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初期调研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出在两方面,一是渣土车辆存在较多的问题,比如没有顶盖,这样就容易造成沿路抛洒;使用的是重型柴油车,这样尾气污染就非常严重;厢体是直角方体,在倾倒过程中容易造成渣土垃圾挂壁,倾倒不干净。二是车辆的管理问题,主要是工程车辆运行轨迹如何有效监控,遇到违规运行、抛洒乱倒等情况如何有效及时报警,以及建设工地、消纳场、垃圾中转站、处理场内部的联合视频监控问题的解决、进出工地工程车辆如何避免黑车使用问题等。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国控广德以移动互联网、车联网为技术基础,集中了公司的互联网、机械、设计、管理等经营人才,通过与相关车辆企业的合作,研发了新型智能渣土车,同时建立了以智能车务管理体系为核心的绿色清运管理系统,一举解决了制约政府多年的难题。
其中在车辆的设计中,国控广德推出了新型渣土运输车辆。该款车型采用国际先进的软性PVC蓬布顶盖,真正做到了顶部全密封。厢体采取“U”型结构,厢体表面光滑,避免了渣土附着。厢体后部使用全密闭式后门而非插栓式后门,实现了渣土车运输过程无积土、无滴漏并具有清洗功能。为了提高渣土运输车辆的新能源特色,车辆采用LNG天然气汽车底P,尾气排放达到了国V标准,有效减除了渣土车辆冒黑烟的现象,也从根本上降低了汽车对环境的污染。这些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的设计,使渣土车变身为干净整洁的渣土垃圾搬运工,成为郑州都市街头的一道美丽风景。
国控广德推出的绿色清运管理系统则更契合了相关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应用车联网的综合设计,国控广德利用3G/4G视频监控技术、北斗卫星定位和车载终端技术,不仅可以解决车辆可视化动态监控问题和驾驶人员盲区监控问题,还满足了相关企业调度和管理的需求。其中绿色清运管理系统中的车辆具有自动监控定位功能、北斗/GPS速度或电子脉冲速度自由选择功能,信息调度功能,TTS功能内置喇叭可实现语音播报,进出区域设置、里程统计、盲区补传功能、图片实时上传功能,轨迹存储及回放功能,让车辆定位更加精准。车辆之间还配备了车辆对讲系统,可以实现群呼组呼,驾驶员如果呼叫同群组用户,可任意分组设定,成员分级功能则让上级成员可群呼下级成员,但当下级成员呼叫时,仅上级成员能接收。呼叫声音清晰,无杂音,操作简单方便。
为了满足市政部门对于油量损耗的控制,每台渣土车都配备差油耗监控系统,油箱加装高精度油量传感器,针对每种油箱进行现场标定,使油量测量精度达到单次加油误差±2%;国控广德通过建设自己的油耗测算算法,让管理部门能够捕捉加油、用油过程中的油量异动事件,便于管理部门精确计算,及时发现偷油并报警。该技术通过结合位置信息及感知的油量数据,不仅可以统计每辆车的里程及油耗,计算百公里油耗数据,考核司机或车队;甚至可以通过油量数据,能够科学的评估司机的节油水平,也能为节油奖罚提供有力的数据参考。
为了让政府部分能够更好地对郑州市渣土车辆进行管理,国控广德又建立了大屏幕系统监控指挥中心,其一方面可以帮助管理部门进行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监督,为相关事件进行辅助决策,另外大屏幕系统还具有会商的功能,即通过视频会议会商可以辅助调度指挥工作。
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因建筑施工产生的扬尘污染也是很多城市导致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例如根据北京市环保部门的监测和分析,扬尘污染约占PM2.5来源的15.8%。南京的六类主要污染源中,扬尘的比例最大,达37.28%。
当前乃至未来一段时间,市政交通、房地产、矿山、垃圾场、原料场、港口码头等行业的建设还将维持一定的发展速度,但这些建筑工地在施工、开采、运输、储存等各环节作业时都会产生大量扬尘污染,而扬尘污染正是产生雾霾的源头之一。我国现阶段对扬尘污染的治理方式一般通过扬尘监测站对扬尘数据采集、上报、通知现场人员启动相关喷淋降尘设备进行除尘。但效果往往不理想。例如目前监测设备、指标设定还跟不上治理需求;单侧点监管系统也存在不少缺陷;在监管方式上,没有安装在线扬尘监测设备的施工场地,工地施工人员与环境监管人员“躲猫猫”,依靠执法人员人工巡查,很难抓住现行。
依靠雄厚的物联网技术储备,国控广德推出的建筑工地扬尘监控系统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同样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果。
据悉,由大气颗粒物在线监测仪、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后台数据处理系统及信息监控管理平台组成。系统集成了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通过光散射在线监测仪、球形摄像头、气象参数采集设备和采集传输等设备,实现了实时、远程、自动监控颗粒物浓度;数据通过采用3G网络传输,可以在智能手机APP平台、桌面PC机等多终端访问;监控平台还具有多种统计和报警功能。工地扬尘监控系统一般安装在施工工地的制高点和场地门口和多个周边位置,没有监控死角。视频监控、扬尘监测设备可以实时监测PM2.5、PM10、噪声等,数据实时上报管理平台。如果发生污染物超标情况,管理人员通过监控进行抓拍、远程取证并报警,及时治理建筑工地产生的扬尘污染。
此外,在工地施工中,配合非法车辆识别系统,可以对非法车辆(黑车)进行监控,工地出入口自动抓拍、识别进出车辆,对黑车及时报警处置,杜绝黑车带来的尾气污染和抛洒扬尘。
相比传统的人员蹲守,巡逻治理扬尘或者依靠监测站、检测车等方法,这种在线的监测方法要科学、方便的多,因为传统方式无法做到24小时监测。应用这种物联网监控系统,真正实现了对建筑工地等污染源由猫鼠游戏到“管住”的转变,真正实现环境方式由重监测轻治理到监测与治理并重的转变,也实现了环境管理模式由被动协同到联控联防的转变。
目前国控广德推出的绿色清运管理系统和建筑工地扬尘监控系统已经在河南多地进行推广使用。笔者在郑州的管理现场看到,其中的车辆监控子系统不仅可以实现工程施工车辆轨迹监控,群众如果发现了违规运行、抛洒乱倒等情况还可以通过该系统报警;除此之外,该系统又进一步延伸应用到对道路清扫车辆轨迹监控、出勤及作业情况考核等方面。其建筑工地扬尘监控系统可以实现对工地扬尘污染状态、渣土车辆状态、监测设备状态、场地渣土存留等问题实时发现及整改检查的功能。
第四方服务助力城市化进程
最近二十年,我国城市化水平迅速上升。由于我国逐步放开了原有对人口流动的控制,大量人口流向了城市,这也加快了城市化的进程。然而,也正是由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给城市的环境治理带来了一系列难题。水污染、空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以及噪音污染这些已经深深影响市民生活。
以中原城市群为例,以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新乡市、焦作市、许昌市、漯河市、济源市、鹤壁市、商丘市、周口市和山西省晋城市、安徽省亳州市等30个城市组成的这个“超级”城市群正在迅速发展壮大,郑汴一体化、郑新一体化、郑许一体化的建设进行也在加快进行。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原城市群是实现中原地区崛起的柱石,中原城市群也是推进我国丝绸之路经济带、新欧亚大陆桥发展的基础。但与之相辅相成的,是该地区的城市环境治理面临的压力也是巨大的。该地区的燃煤排放、汽车尾气、工地扬尘污染水平长期居高不下。按照国务院关于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中原城市群目标是打造山青水净天蓝、人与自然和C相融的生态宜居城市群。
建筑渣土、扬尘、噪音是全国公认的建设领域城市管理难题。2013年以来,仪征市调整工作思路,通过“整合部门职能、试行保证金制度、推行标准化模式、实行招投标推荐、强化百分制考核”等一系列手段,创出了一条具有仪征特色的建筑渣土建设工地管理的新模式。仪征市认为,要抓好建筑渣土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必须要突出四个“关键词”。
第一个关键词:机制。长期以来,建筑渣土和建设工地的管理、执法职能一直分散在城建、环保、公安等多部门,普遍存在着各自为战、手段缺失的弊端。管车辆的不管许可,管工地的不管噪音,管扬尘的又缺乏执法队伍。工地检查时往往是这个部门才走,那个部门又到,工地厌烦产生抵触情绪。各个部门都觉得人手不足、无力可使。只有理顺机制,整合部门职能,才能打出“组合拳”,才能将建筑渣土建设工地这匹“脱缰野马”关进“笼子”。
第二个关键词:思路。思路决定出路。仪征市长期以来也一直有“斗大馒头无从下口”的困惑,运输车辆查扣难,建设工地执法难,噪音扬尘取证难,突击容易长效难。在实践中总结出,趋利避害是企业的本能,解决问题不仅需要行政化思维,还要有市场化思维,市场化手段有时优于行政手段,二者有机结合会产生意想不到的管理效果。抓住建设工地源头,利用企业普遍想参与招投标的趋利心态,放大推荐权,倒逼企业行业自律和自觉整改。同时,利用企业避害的心态,试行保证金制度,让企业主动避免违法行为,时刻绷紧经济利益这根弦。
第三个关键词:模式。从目前国内各地建筑渣土和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的做法来看,普遍存在方法不一、手段不一,收到的效果也不尽相同。仪征市在综合各地做法的基础上,通过工地切入、保证金约束、推荐权倒逼、考核淘汰、全方位监督等途径,形成了标准化管理,数字化监控,现代化治理的“仪征模式”。
第四个关键词:手段。手段是实现管理目标的保障。仪征市推行了考核通报制度、违章约谈制度、责任承诺制度、表彰奖励制度、企业黑名单制度、淘汰与退出制度等一系列手段,并对守法守规企业加以扶持,违法违规企业严管重罚,产生了有效的激励和引导作用。
二、工作保障
一是抓整合――率先成立渣建办。2013年,仪征市政府成立了全省第一个渣建办,即建筑渣土和建设工地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分管城建的副市长任组长,城管、城建、环保及周边乡镇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城管局,实行高位协调,形成渣建办牵头,多部门配合的机制。同时,市政府赋予渣建办文明工地一票否决权、市政府表彰推荐权、施工许可证发放前置权等权力。
二是搞试点――推行保证金制度。从过去长期管理的实践看,建设工地违规处置渣土普遍存在着取证难、监管难、执法难等问题,其主要原因是企业的自律意识差、行政执法周期长,对违规企业处罚难。为此,仪征市借鉴安全生产领域的管理经验,出台了建筑渣土规范处置及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按照施工期限长短、渣土处置方量,收取10-30万元不等的保证金,保证金统一存入财政账户,主要用于约束建设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未经许可处置建筑渣土,未按规定设置围挡、车辆冲洗槽,未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备,未按规定硬化出入口道路,未按要求配置环卫设施和未按规定堆放物料,未按规定报批临时占道”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用推荐――倒逼企业硬上轨。随着建设工地的进一步规范,特别是建筑渣土招投标监管工作的进一步到位,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不成立公司、不接受监管就无事可做、无活可干。仪征市适时因势利导,通过媒体公布了建筑渣土处置许可的条件,特别是所有渣土公司必须要交纳20―50万的保证金,车辆实行“六统一”等,并明确了“先进笼子后规范”的扶持政策。每月对渣土公司进行考评,考评成绩低于80分的,次月不得进入渣土招投标的推荐名录,连续2个月不达标的,暂停半年渣土处置资格,倒逼进入“笼子”的车辆在最短时间内全部规范化。
四是明责任――主动作为促提升。一是明确开发和建筑企业责任,开发企业作为建筑渣土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交纳保证金,主动接受考核,主动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关措施费用。二是明确管理部门责任,出台了部门分工“白皮书”,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各自责任,解决了推诿扯皮的问题,实现了进位不越位,整合但不越俎代庖。三是明确监理公司责任,对考核发现问题的监理公司实行“双查和连坐”,抄报城建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解决了监理和施工单位沆瀣一气的问题。四是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城管局作为牵头单位,组建一支由行政执法、公安交巡警和治安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每天不少于10人,从7∶00―21∶30不间断巡查,并做到每工地必看,每车必查。
三、工作措施
一是破常规――先管工地后管车。建筑工地是渣土的源头。仪征市改变“就渣土抓渣土、就车辆管车辆”的模式,从建筑工地抓起,从渣土运输招投标抓起,城管部门与工地签订建筑渣土及工地管理责任书,要求工地在建筑渣土处置前,主动到城管部门办理处置证,主动邀请城管部门对建筑渣土承运单位进行资质审查,从根本上杜绝了个人和未经城管部门许可的单位处置渣土,对违规建设单位依法严肃查处,扎死了渣土处置的准入“笼子”。
二是定规范――出台综合性标准。有了保证金抓手以后,该市渣建办开始着手整合城管、城建、环保、公安等部门管理要求和行业标准,率先出台了全省第一个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性管理标准,标准包含渣土处置、出入口硬化、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车辆冲洗、排水排污、扬尘噪音等多方面,并以文件形式下发给各施工单位。为了使标准真正“入耳入脑”,仪征市召开行业标准推进会,制作了标准解读视频资料和手册,对违反规定处罚行为进行宣传教育。
三是拓领域――物料、桩基公司全覆盖。针对长期存在的混凝土车辆抛撒滴漏,特别是落地硬块无法清除,造成道路坏损的恶习,仪征市借鉴渣土车管理模式,充分利用推荐权,与物料(砂石、煤炭、泥浆及商砼等)运输公司签订处置责任书,要求交纳保证金,安装北斗定位系统,主动接受城管部门监管,对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列入推荐名录。针对工地打桩机械带泥上路问题,主动前延后伸,借鉴推荐权,把桩基公司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科学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接续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问题整治,扎实开展优秀管理城市、城市管理示范路和城市管理示范社区创建,城市面貌和功能品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整治城郊结合部1片、城中村2个、棚户区1个、老旧小区2个、背街小巷2条、城市河道1条、建设工地2个、建设经营疏导点2处,新建公共停车设施1处、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20个,整治户外广告8处。
结合本地实际,深化拓展整治内容,拆除违法建筑30处560平方米,改造公共厕所1座,新建改造出新环卫服务设施200处。
二、推进长效管理
对已完成整治项目进行“回头看”,落实管理措施,完善体制机制,巩固整治成果,提高城市管理常态化、长效化水平。全面建成运行数字城管系统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落实数字化城管运行评估办法及标准,建立运行评估分析、督查通报机制,规范系统运行,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推行城管工作重心下移,发挥街道主抓、社区自治作用,实施网格化联合联动管理,城管进社区覆盖率达到50%;坚持源头防控、长效管理,构建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体系;深入开展“城市洁净工程”,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主次干道市容环境责任书签约率达到100%,履约率达到95%以上。积极推进环卫机械化作业,机扫率达到80%;建立完善物业管理机制,老旧小区全面落实“基本保洁、基本保绿、基本养护”的管理服务要求,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60%;建立城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和长效维护保洁工作机制,着力消除城市河道黑臭现象,保持河道清洁、河水清澈常态化,河道日常保洁覆盖率达到100%;落实建设工地规范化管理要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率达到100%,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场运行规范,无安全隐患;加强停车管理机构建设,推行建立“应设尽设、应收尽收、应管尽管、应罚尽罚”车辆停放长效管理机制;按照《省城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纲要》编制(修编)户外广告专项规划,严格审批、规范管理,提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规范化水平。
三、落实工作要求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日常管理工作,提高执法效能质量
1. 强化市容市貌管理。落实日常与错时上班制度,实施网格化管理,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责、机动巡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查纠辖区市容市貌违规行为。共查处流动摊点1200余处,出店经营6255余处、占道经营5400余处,清理杂物90余车;查处违规设置大型LED屏3处;查处违规经营烧烤夜市100余次;集中整治市容市貌9次,烧烤夜市集中整治5次,大气污染也得到有效改善;补发遗失、新缺“门前责任区”制度责任状5000余份;清除野广告3000余处,涂刷喷绘野广告6800余处; 5月份开展城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整治工作以来,查处非机动车280余辆,有效增强了居民停车秩序的意识;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宣传海报已张贴4000余份;接收和处理各类“三城同创”交办单、“12345”工单、舆情回复、人大代表交办单、县长信箱、市长信箱、省长信箱共计1000余次。
2. 规范广告设置。明确广告设置要求,突破现有的设置模式,变被动管理为主动设计。在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工作中,始终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提升城市空间环境秩序。对不规范的落地广告牌、灯箱、过街横幅、布幔广告等进行了拆除。普查、整治牌匾50余处,查处门脸装修100余处处,清除落地广告牌100余个,电线杆广告牌90余处,共拆除广告牌280余块,共900多平方米。
3. 加大渣土车管理力度。围绕统一篷布密闭标准、统一车辆清洁上路、统一车辆放大号牌、统一公司标识、统一申报备案、统一运行路线等“六个统一”内容,确保渣土车不掉渣。对不符合“六统一”标准的严禁上路运输,直至将问题整改完毕。共查处违规渣土车11辆,下达70余份责令整改通知书。
4. 开展“违建”综合治理行动。通过实施规划片包干,控违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始终对违法建设保持“露头就打,一建就拆”的高压态势。一年来共查处违法建设10140平方米。
5. 全面治理扬尘污染。开展拆迁、园林、热力管道、在建工地等各类工地的整治活动,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治理。裸露渣土和物料覆盖了防尘网膜,工地周边设置了围挡,配备了防尘设施设备,扬尘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目前,工地全部落实湿法作业,裸露渣土全覆盖。一年来共查处未采取湿法作业、裸土未覆盖18起,下达20余份限期整改通知书,规范围档3200余米,督促硬化施工通道1500余米,清除占道施工作业、工地占道堆料70余处。
(二)加强作风纪律整顿,改善城管执法形象
在日常执法中,执法人员能较好做到仪容整洁、着装统一、标志齐全,执法工作中主动践行“721”工作理念,从语言、动作、行为上自我规范;主动加强廉政学习教育,把“知法、懂法、守法”思想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真正做到知行合一;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和培训,从“粗放型”的管理转变到现在的“精细化”管理,从“以罚代管”的模式转变到现在的“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工作模式,从“为工作而工作”的思想态度过渡到工作“为城市、为人民”的思想认识。在改善城管人形象和素质的同时,也赢得了广大市民对城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定期组织综合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学习《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徐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八个一律”规定、城管局工作纪律管理办法等相关知识,用理论知识武装执法人员的头脑,促进了执法工作高效率、高标准的开展,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及形象。
一年来虽取得诸多成绩,但依旧清醒的认识到综合执法大队存在的问题。市容市貌存在着反复性、周期性的回弹,门头店招存在偷装、“人情”安装等乱象,部分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掌握不牢,作风建设、城管形象有待提升,案卷文书质量有待完善。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狠抓市容市貌管理
我们将找准工作的的短板精准发力,进一步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商业街区(网格)、汉街、农贸市场和学校、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坚决管控并消除流动摊点、店外经营、野广告张贴、乱设门头店招等违法行为。对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扯乱挂、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落实“门前责任区制度”,积极推广“引摊入市”,充分发挥便民疏导点的作用,切实做到马路无市场、商铺无出店、沿街无摊点、停车有秩序、经营有规范等全方位落实工作区域责任制。将进一步加强与沛城镇的联合执法,对沿街夜市、背街小巷的烧烤餐饮油烟污染进行常态化的管控,对不符合标准以及整改不到位的,严管重罚,绝不姑息。对于露天烧烤夜市坚决予以取缔。
(二)严防门头店招安装乱象
下一步从宣传教育入手,组织城管队员深入各商业街,上门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规和门头店招设置的管理办法,使沿街商户了解门头店招的审批手续流程及相关要求。同时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细化网格点分布,真正做到门头店招监管全天候、无盲区。在做好监管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对辖区各重点区域内破损陈旧、未经审批的门头店招进行清理整治。
(三)严保违建“增量为零,存量递减”
下一步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及时发现、处理新增违建,同时将会同沛城街道办对辖区内居民反映强烈的小区存量违建问题,现场进行查看,制定详细拆除计划和时间表,逐一进行拆除,按照县政府“三城同创”的工作要求,列出问题清单,有计划地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四)严抓扬尘管控,打赢大气污染防治保卫战
1.严格网格化管理,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对辖区的拆迁工地逐一建立台账档案,明确责任人和具体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如发现工程有违规情况及时处理,确保“三个不放过”。
2.加大执法力度,落实渣土车辆管控。对渣土车辆及渣土运输的管理抽调专人开展常态化的路面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力量查处渣土车超限运输、无证营运、脱落扬撒、改装改型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重点时段、路段定点的检查与动态巡查力度,对渣土运输的施工地点、渣土处置地点、渣土运输线路实施多方位执法管理,合理布控,防止漏管失控。对渣土车根据违法情节依法做出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卸货处理,对屡查屡犯的,在自由裁量权的标准范围内顶格处罚。
3.强化部门配合,加大扬尘违规处罚力度。按照工地扬尘管理“六个百分之百”规定,联合住建局,对照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标准,加强对施工拆迁工地扬尘管控力度,采取定期抽查和日常巡查的方式,对各类施工工地防尘设施使用及扬尘防治管理进行全面监督,施工时必须实施湿法作业,做到扬尘污染“零容忍”,对扬尘工作开展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工地项目绝不手软,按相关法规要求进行顶格处罚,确保实现扬尘防治常态化。
二、责任分工
(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散流物体运输车辆的登记、车厢密闭改装年检、市区通行证办理、行车证变更工作;对已从事散流物体运输,但未按照要求进行密闭改装散流物体的运输车辆,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手续、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扣留行驶证,由车管所登记备案。负责查处不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和超速、超载运输及套牌、无牌或号牌不全的散流物体运输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新购置的从事散流物体运输的车辆注册前不得进行改装。散流物体运输车辆加盖改装,不得变更车型和主要技术参数(长、宽、高等);如发生转移(转出),需将机动车恢复原貌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对散流物体运输加盖改装的车辆,需提供车辆改装检验合格证,车辆营运手续,建筑垃圾处置批准文件,方可办理市区通行证和变更行车证。
(二)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查处无建筑垃圾处置手续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无审核批准手续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经营业务、运输散流物体车辆未实施密闭改装或者封盖不严密造成撒漏污染城市道路、随意倾倒和堆放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负责牵头组织公安、交通等部门查处重点路段、重点施工项目散流物体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
(三)市交通管理局负责散流物体运输单位、营运车辆、驾驶员及有关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管理,对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坚决取消其散流物体运输从业资格。严肃查处未密闭改装仍从事散流物体运输业务的企业及车辆。督导新增运输散流物体车辆实施密闭改装。协助牵头部门建立散流物体运输车辆及驾驶员信息资料库,实现信息共享。
(四)市建设局负责市内建筑施工现场防扬尘、防撒漏、硬化工地出入口地面及设置使用车辆冲刷清扫设施等文明施工措施的监管,告知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建筑垃圾处置相关手续。
(五)市质监局负责运输散流物体车辆密闭改装标准的制定、改装企业认定和车辆改装后检验合格证核发;监管并定期检测改装企业的改装标准,防止企业降低改装标准等随意改装的问题发生;督促改装企业加强改装后服务,及时上门维修密闭设施失灵、密闭效果不良的散流物体运输车辆,避免“带病”运输。
三、实施步骤
(一)5月20日至6月15日为改装工作准备阶段,由市城管局、交管局、质监局、交通局成立改装工作筹备组,制定散流物体车辆密闭改装标准,并筛选具有改装资质的企业。
(二)6月15日至6月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召集散流物体车主进行动员,并《散流物体运输车辆密闭改装的通告》。
(三)7月1日至9月30日,由市城管局、交管局、质监局、交通局负责组织对从事散流物体运输车辆实施车厢密闭改装。
(四)从10月1日起,由市交管局会同市城管局对未安装使用全密闭运输的车辆依法进行查处,严禁非全密闭运输车辆在石环路(含石环路)以内从事散流物体运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散流物体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协调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
按照区政协2017年民主评议部门工作总体要求与实施方案部署,区政协民主评议城管局工作小组自10月初至11月底,在郭云山、李连明两位副主席的具体指导下,组织部分区政协常委及委员组成评议工作小组,开展了民主评议活动。现将民主评议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议工作总体情况
(一)评议小组精心组织,深入调研。区政协民主评议部门动员会议召开后,评议小组主动了解区城管局具体工作情况,并与城管局按照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工作方案。区城管局负责同志多次与评议工作小组进行对接,就有关事项及时请示评议工作小组领导,确保评议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得开展。
(二)城管局高度重视,认识到位。自区政协民主评议部门工作开展以后,评议小组与区城管局领导高度重视,区城管局切实将此次评议活动作为履行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接受委员监督、推动工作开展的良好机遇,区城管局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对民主评议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形成工作实施方案。在评议活动开展前,区城管局开展了认真自查,通过工作回顾、总结经验、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为民主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各位委员公正评议,科学献策。为确保评议工作深入扎实,区城管局邀请部分区政协委员对城管工作进行实地视察,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召开了民主评议工作座谈会,对区城管局工作进行了现场评议。
二、评议小组总体评价
通过现场视察、实地调研、区政协委员意见反馈、调查问卷分析及听取区城管局工作情况汇报,评议小组对区城管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创建文明城市,优化城市管理。一是围绕主题,丰富载体。自创城以来,共清理违规安装、破损的广告牌匾179处,维护公益广告241处,城区大型户外LED业主及沿街门店定时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词以及“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共完成8条主要街道614个灯杆道旗广告、30余处大型广告、12处候车厅广告、3处主题公园(好人广场、颜氏家训公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场)整体设计安装,营造了“陵城文明,人人文明”的浓厚氛围。二是规范市场,提升形象。根据文明城市创建“百局帮百区”活动要求,区城管局帮扶黑马农贸市场,先后投入资金3.8万余元、出动人工600余人次、集中行动6次,围绕黑马市场秩序、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黑马市场环境明显改观。今年又对黎明小区便民市场、车管所市场进行了规范,平整场地、施划界限、新建公厕、为经营业户提供开水等,切实达到利民、为民、方便于民。取缔田园路、迎宾街、陵边路3处马路市场,新建纺纱便民市场1处,已投入使用。加大购物中心、银座商城周边管理力度,先后集中活动3次,出动人工600余人次,对其周边环境彻底清理,安装防护桩200多个,防护栏300多米。通过充实综合执法组的力量,加大执法力度,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店外摆放等一系列城市顽疾得到有效遏制。三是维修升级,优化品质。雨季来临之前,对堵塞的排水口实行销号制清淤,清淤完成雨水井口1300余个,疏通管道16米,更换堵塞管道32米,清淤河道2处,淤泥100余方。扶正路沿石1800余米,补路边石120余米,补花砖500余平方。维修花砖1300平米,更换井盖240余个,砌墙体20余米。
(二)环境保护整改,提升城市形象。一是渣土车辆规范治理。48辆渣土运输车全部纳入监管,安装密闭装置和GPS卫星定位,城区渣土车管理已实现正规化、常态化。二是露天烧烤治理。取缔城区所有露天烧烤摊点,烧烤摊位一律店内作业,并安装无烟烤炉、油烟净化设备。采用播放录音通告、悬挂宣传条幅、突击检查、错峰执法,宣传教育与执法惩戒相结合,将露天烧烤管严、管死、管到位。三是餐厨油烟依法整改。对建成区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包括宾馆酒店、食品加工企业等)进行全面整改。已有235家安装使用了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四是停车场整治。全区共有停车场19家,其中对11家进行规范整治,安装喷淋设施,6家关停整改。
(三)抓好“五大提升”,规范城市管理。一是环卫设施提升。投资170万元,购进铁质垃圾桶400个、地下垃圾箱50个,摆臂车1辆,挂桶车2辆,并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在城区安装太阳能果皮箱550个,已全部投入使用。二是市政设施提升。投资420余万,对城区政府街、陵州路等7条街道的人行道、盲道、缘石坡、花池小护栏以及24处公厕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目前已完成招标。三是亮化设施提升。投资70余万元,对主城区8条断头路进行改造升级,实现了主城区亮化无死角。四是三无小区管理提升。自今年9月1日开始,区城管局全面接手31个三无小区管理,共聘用保洁人员64名、管理人员10名,全方位、无缝隙开展小区卫生保洁工作。五是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通过招投标,除项目东区外,全部实行公司化管理,由明德公司具体实施。今年以来,收运环节基本顺畅,管理体系逐渐完善,破损设施逐步更新,人均垃圾处理量明显提升。在今年的群众满意度调查中,陵城区取得全市排名第五,全省第39名的成绩。
(四)重视项目建设,丰富城市载体。一是颜真卿公园,总投资6000万元,二是两河公园。总投资1.2亿元,今年又规划建设了“好人广场”,城区人居环境明显提升。
(五)提案办理效果好。今年区城管局共承办的政协提案16个,内容主要涉及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等方面,都是当前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城管局工作的重点。包括“在城区主要路段设置过街天桥等工程的建议”、“在全区巩固创卫成果的建议”,城管局做到了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时间上及早安排,把办理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质量,做到了提案按时办复率100%。
三、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评议小组认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由于管理体制、客观条件、遗留问题多等各方面原因,当前城管局工作仍存在制约发展的困难与问题。
对于超重的概念,目前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超重即为超载,只要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数额即为超重。另一种观点认为,超重应为超过城市道路桥梁限制通行的重量,或超过城市道路桥梁设计承载能力所要求的标准。对这两种观点,在目前尚没有关于“超重”一词的司法解释的情况下,笔者赞成第二种观点。因为,查处超重车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城市道路桥梁,确保道路桥梁不受损坏,而超过城市道路桥梁限制通行重量或设计承载能力的车辆上路行驶,对城市道路桥梁的损坏极大。因此,从保护城市道路桥梁的角度去认定超重的概念,是比较适当的。
二、超重车辆对城市道路桥梁的损害
随着城市房地产开发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大型运输车辆不断增多,超重车辆违章上路也日渐增多。特别是一些大型运输车、渣土车等超重超限车辆,受经济利益驱动,为了自己通行方便,无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夜间执法空隙在城市道路桥梁上违规通行。而超重大型车在道路桥梁上通过,不仅大大缩短道路桥梁的寿命,而且会增加桥梁突然倒塌的可能性。2009年7月24日,天津市开展治理超限超载行动。截至9月2171,天津市治超指挥部共拦检车辆192449辆次、超限车辆达19422辆次、教育劝返16940辆次、卸载551辆次、交警处罚542辆次、投入治超人员23516人次。据统计,天津市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道路桥梁维修,2003年至2007年累计投入7.2亿元之多,其中仅桥梁维修一项直接经济损失就达3.2亿元。
三、超重车辆管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九十二条以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等已明确规定,超限车辆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即交警管理查处。超重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梁上行驶,既属于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又属于交警部门管理。由于执法权原因,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行为一般都是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
四、超重车辆管理现状及对策
说到超重车辆管理,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公路,城市道路桥梁并未引起人们的充分重视。城市道路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对超重车辆的查处。另外,因限载标准且缺少统一的规范,城市道路桥梁上很少有设置限制质量的标志牌,给查处带来一定困难。因此,一些地方在超重车辆行驶城市道路桥梁方面的管理上几乎是空白,即使有,查处力度也不是很大。笔者建议,应从如下两方面加强城市道路桥梁上超重车辆的管理:
1.规范限载标准城市道路桥梁设计规范中仅包含设计荷载,并没有规定限载标准,同样汽~2O的新建桥梁,有标限载20吨的还有标限载3O吨的,又如城市主干路桥梁设计荷载为城一A级,该限载多少吨呢?谁也说不清,有的标30吨、有的t,~4o吨,很不规范。城市道路桥梁限载标准问题,已经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上海市市政管理处在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荷载模型复核计算,制定了《上海城市桥梁限载标准》(SZ—C—E02—2007),为合理规范地设置限载牌提供了依据,也填补了我国在城市桥梁限载技术规程方面的空白。不同荷载对应的限载值见下表: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全员参与”的原则,兼顾短期和中长期效果,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发挥合力,加强宣传,全面深入开展街道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围绕城市噪声、建设扬尘、水环境、环境卫生、市容环境秩序、工业企业排污、居住区综合整治、违法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集中整治、重点整治,确保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整治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注重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实施长效化管理,使街道城市整体的大气、水、声环境及城市面貌不断改善,城市形象持续提升。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噪声污染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经贸办)
落实《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六类噪声源进行集中整治,减少噪声扰民现象。
1、集中整治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包括建筑施工、道路施工以及市政建设等夜间施工噪声的整治。
责任部门:经贸办(牵头)、城管中队、建管办
2、集中整治歌厅、酒吧等娱乐行业音响噪声扰民问题。
责任部门:派出所(牵头)、科教文卫、工商所
3、集中整治企事业单位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包括使用风机、水泵、金属切割、空调、冷却塔、排风机、油烟机等固定设备,导致噪声超标排放,干扰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经贸办
4、集中整治公共广场娱乐、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污染。
责任部门:派出所(牵头)、城管中队
5、集中整治室外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在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的商家促销、流动商贩使用音响设备、路边摊以及早、夜市市场经营叫卖等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牵头)、经贸办、工商所
6、集中整治机动车交通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城区机动车、旅游景区车辆违反禁鸣规定、车辆不正确使用警报器和音响装置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交警中队
(二)施工扬尘污染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城管中队)
1、进一步规范各类建设施工行为,对城市规划区内建筑施工、拆迁施工、路面及管线施工进行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控制扬尘不力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牵头)、建管办
2、全面加大现场督查力度,要求土地、施工工地渣土堆放场所全覆盖;拆迁工地全部采取围挡、覆盖和洒水降尘措施,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出工地前必须将轮胎和车身冲洗干净。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
3、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加盖封闭运输,严肃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超载、洒漏现象。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牵头)、交警中队、交管所
(三)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经贸办)
1、.加强河流沿岸排污口排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超标排污行为。
责任部门:经贸办(牵头)、农业服务中心
2、加快截污管网建设,采取临时截污和完善雨污分流相结合的措施,尽快减少直排入河、入海污染物量,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
责任部门:经贸办(牵头)、市政公路
3、增加沿河园林绿化和生态景观建设,改善城市绿化环境。
责任部门:农业办公室
4、完成年河道治理工作计划,加大投入,推动城市河流下游及支流的河道清淤、垃圾清理工作。
责任部门:农业服务中心
5、根除河岸违法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行为。
责任部门:园林环卫
(四)城市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园林环卫)
1、.按照区域划分,加强各责任区日常环境卫生保洁,实施精细化管理;清查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查漏补缺,维修完善,保障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责任部门:园林环卫
2、加强垃圾运输车管理,生活垃圾全部实行密闭化运输;垃圾压缩运输车在行驶中确保无渗滤液洒漏。
责任部门:园林环卫
3、加大投入,增加道路保洁机械清扫车辆。
责任部门:园林环卫
4、组织清除主要道路两侧白色垃圾。
责任部门:园林环卫
5、严肃查处焚烧工业垃圾、乱倒工业垃圾行为。
责任部门:经贸办
6、严肃查处焚烧生活垃圾、乱倒生活垃圾行为。
责任部门:园林环卫
(五)市容环境秩序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城管中队)
1、加强饭店室外烧烤及露天烧烤摊的管理,严肃查处违法经营、油烟扰民等行为。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牵头)、经贸办、工商所
2、加大乱贴乱画、非法小广告、占路经营等不文明行为查处力度。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
3、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行为,对全街道范围内不符合设置规划、设置技术规范,未经批准擅自设置、超出批准期限的,不符合户外广告亮化要求的,不按规定公益广告的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
(六)工业企业排污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经贸办)
1、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加密对重点企业、环境敏感区域(环湾、城市河流沿岸、居民区、饮用水源地上游等)内企业的环保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建设、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并制定方案,落实计划,治理毗邻居民区工业企业污染。
责任部门:经贸办
2、制定方案,落实计划,加快推进老工业企业搬迁。
责任部门:经贸办
(七)居住区综合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城市化办公室)
1、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纳入居委会管理,并成立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实施物业管理;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建立由街道牵头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责任部门:城市化办公室、各相关社区
2、整治小区内乱搭乱建、乱摆乱放、毁坏公共服务设施及各类扰民行为。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相关社区
3、加强小区治安管理
责任部门:派出所、相关社区
(八)违法建设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城管中队)
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建设。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
四、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年5月中旬)
街道办事处召开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进一步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项整治、辖区重点整治动员会,明确目标、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和人力、财力投入。宣传部门围绕整治工作重点,制定落实宣传方案,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宣传造势,采取正面引导和问题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及时跟进,充分吸纳广大市民建议,全面推动整治活动不断深入。
(二)集中整治(年5月下旬至6月)
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全面落实整治方案,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对上述八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发现一处问题整治一处;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中长期解决方案,并由负责部门跟踪督查。各专项整治活动的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活动情况进行集中督查或抽查。宣传部门要加强对集中整治月活动情况的宣传报道。
(三)巩固提升(年7月至12月)
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认真总结集中整治活动成果及日常监管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建立完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和有关管理规定,将整治活动纳入常态化管理,不断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加大对集中整治活动期间遗留问题的解决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检验整治活动和长效管理成效;宣传部门会同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对整治活动成果组织开展全方位宣传报道,让广大市民感受到整治活动带来的变化,了解整治活动的成果。11月至12月,各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再组织一次集中督查或抽查活动。
五、组织领导
2009年9月30日前对市区所有从事建筑渣土、建筑垃圾、施工余土等散流物体运输车辆实施密闭改装,有效解决散流物体运输途中遗撒和二次扬尘污染问题,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责任分工
(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散流物体运输车辆的登记、车厢密闭改装年检、市区通行证办理、行车证变更工作;对已从事散流物体运输,但未按照要求进行密闭改装散流物体的运输车辆,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手续、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扣留行驶证,由车管所登记备案。负责查处不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和超速、超载运输及套牌、无牌或号牌不全的散流物体运输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新购置的从事散流物体运输的车辆注册前不得进行改装。散流物体运输车辆加盖改装,不得变更车型和主要技术参数(长、宽、高等);如发生转移(转出),需将机动车恢复原貌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对散流物体运输加盖改装的车辆,需提供车辆改装检验合格证,车辆营运手续,建筑垃圾处置批准文件,方可办理市区通行证和变更行车证。
(二)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查处无建筑垃圾处置手续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无审核批准手续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经营业务、运输散流物体车辆未实施密闭改装或者封盖不严密造成撒漏污染城市道路、随意倾倒和堆放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负责牵头组织公安、交通等部门查处重点路段、重点施工项目散流物体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
(三)市交通管理局负责散流物体运输单位、营运车辆、驾驶员及有关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管理,对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坚决取消其散流物体运输从业资格。严肃查处未密闭改装仍从事散流物体运输业务的企业及车辆。督导新增运输散流物体车辆实施密闭改装。协助牵头部门建立散流物体运输车辆及驾驶员信息资料库,实现信息共享。
(四)市建设局负责市内建筑施工现场防扬尘、防撒漏、硬化工地出入口地面及设置使用车辆冲刷清扫设施等文明施工措施的监管,告知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建筑垃圾处置相关手续。
(五)市质监局负责运输散流物体车辆密闭改装标准的制定、改装企业认定和车辆改装后检验合格证核发;监管并定期检测改装企业的改装标准,防止企业降低改装标准等随意改装的问题发生;督促改装企业加强改装后服务,及时上门维修密闭设施失灵、密闭效果不良的散流物体运输车辆,避免“带病”运输。
三、实施步骤
(一)5月20日至6月15日为改装工作准备阶段,由市城管局、交管局、质监局、交通局成立改装工作筹备组,制定散流物体车辆密闭改装标准,并筛选具有改装资质的企业。
(二)6月15日至6月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召集散流物体车主进行动员,并《散流物体运输车辆密闭改装的通告》。
(三)7月1日至9月30日,由市城管局、交管局、质监局、交通局负责组织对从事散流物体运输车辆实施车厢密闭改装。
(四)从10月1日起,由市交管局会同市城管局对未安装使用全密闭运输的车辆依法进行查处,严禁非全密闭运输车辆在石环路(含石环路)以内从事散流物体运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散流物体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协调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王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张成军同志担任。
围绕“优化人居环境”总体目标,以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手段,实现“洁净城市”常态化管理,把县城打造成“人居胜地,飞鸟天堂”。
二、工作标准及管理要求
(一)城市卫生
1.街道环境卫生
(1)工作标准:一是沿街两侧便道无乱堆放物料和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现象;二是对主次干道、小街巷实行“双五双十”标准。即“主城区主、次干道道路每平方米浮尘不得高于5克,地面垃圾停留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支路、小街巷道路每平方米浮尘不得高于10克,地面垃圾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2)管理要求:
县城主次干道:春夏秋三季(3至11月份),每间隔一天,0:00至4:00点冲刷作业,用高压冲洗车对快、慢车道实行全覆盖冲刷,便道每周冲刷一次;每日早晨4:00至6:30,对快、慢车道进行洗扫,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对快车道进行洗扫;上午9:00至下午16:00,对快车道进行两次洒水。冬季(12月份至次年2月份):早晨4:00至6:30,对主、次干道快、慢车道进行机扫,上午8:30至下午17:00,对主、次干道进行两次机扫,在道路不结冰前提下,适时安排洗扫和洒水,保持道路洁净。
支路、小街巷:春夏秋三季(3至11月份),每间隔两天,0:00至4:00,对行车道进行全覆盖冲刷;早晨4:00至6:30,下午14:00至17:00,对行车道进行洗扫。冬季(12月份至次年2月份),早晨4:00至6:30,下午14:00至17:00,对行车道进行机扫,在道路不结冰的前提下,适时安排洗扫。
环卫工人实行三班倒,实行每天18小时(早晨4:00至晚上22:00)人工清扫保洁。早晨4:00至7:00,全员上岗,对便道和不适合机械化作业的区域进行清扫;上午7:00至12:00,进行人工保洁;中午12:00至下午15:00,进行人工保洁;下午15:00至晚上22:00,进行人工保洁。
2.居民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商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
(1)工作标准:一是配备专业清扫保洁队伍,每日对村内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做到无废弃物、无垃圾、无人畜粪便、无污水乱流、无污泥积水、无建筑材料堆积,无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现象,容貌干净、整洁、有序;二是居民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商贸市场垃圾统一收集,统一清运,垃圾收集转运要做到密闭化,做到日产日清。
(2)管理要求:合理设置垃圾容器,垃圾统一收集,统一清运,每日早8时前完成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作业,早8时至下午6时全天候保洁;发现废弃物、垃圾、人畜粪便、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20分钟内清理完毕;发现污水乱流、乱搭乱建、建筑材料堆积等现象,当天清理完毕。
3.河道环境卫生管理
(1)工作标准:水面整洁,无漂浮物,两岸堤防整洁,无垃圾杂物、正常水位以上无杂草河岸及边坡无垃圾、无杂草,无破损、坍塌,无乱搭乱建、标识牌、警示牌齐全,设置规范、整洁。
(2)管理要求:每年汛期前对河道清淤一次,每天对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捞,确保河道畅通;发现水面漂浮物,河岸及边坡有垃圾、杂草等,当天清理完毕;河堤破损、坍塌,水面大面积污染,一周内解决;河堤有私搭乱建,责令立即停止,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查处。配齐标识牌、警示牌,每两天清洗一次。
4.重大活动及雪后
(1)工作标准:重大活动期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雪后道路畅通无积雪、人员车辆安全、环境整洁有序。
(2)管理要求:重大活动前,各单位按照卫生区划分,高标准进行清扫。雪停后,主要干道及时喷洒融雪剂,第一上班时间,各单位按照清雪区划分,清扫、清运积雪。
(二)设施养护
1.市政设施养护
(1)工作标准:市政排水检查井井座与路面平齐,井座与井盖完整,井盖安放平稳、严密,启闭灵活;雨水口与缘石平顺,篦子安放平稳、严密无缺损;排水泵站设备完好,保证正常运行和汛期排沥,河道畅通、闸门完好,启闭灵活。泵站的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设备正常运行利用率达到65%;市政排水管道畅通,收水口内干净无堵塞,污水管网无污水跑冒外溢,管网完好率达到88%以上。道路及便道完整顺直,无破损,井盖、篦子等市政设施完好无缺损,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3%。
(2)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技术规范,定期检查和养护维修,主次干道每天巡查一遍,支路小街巷每两天巡查一遍,发现道路、道沿、便道破损的,在3天内进行修补或更换。发现井盖、雨篦等设施缺失、破损,要立即设置警示牌,在24小时内完成补装、更换。
2.路灯亮化
(1)工作标准:灯杆无倾斜、下沉现象,地脚螺栓无松动,灯杆检修门应完好;灯具配件齐全,无损伤、变形破裂等缺陷,灯具与灯架连接固定牢靠。灯具定期进行清洁和维护,保证路面平均照度;在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灯具照射方向,灯罩无松动脱落,无严重影响出射光情况;定期检查配电箱,门锁、绞链完好灵活,壳体、电器、接线端子等固定螺栓无松动,箱内无杂物,电器元件整定值符合设计给定值;电缆管无锈蚀、移位、破损现象,配置齐全、牢固,电缆无损伤和动物啃咬痕迹;各类照明设施无乱涂画、乱粘贴,整洁美观;城市道路照明主干道亮灯率应达到98%以上,次干道、支路亮灯率应达到96%以上,道路照明的设施完好率应达到90%以上。
(2)管理要求:路灯照明情况每晚巡查一遍,发现不亮的,次日进行维修;灯杆、灯具等设施每日巡查一次,发现灯杆有悬挂物、涂画等立即清理,发现有安全隐患,立即维修,需要采取工程措施的,3天内维修完毕。
3.绿化管护
(1)工作标准:行道树无缺株、死株,缺株补植及时,新补植树成活率达98%以上,保存率达98%。绿篱喷洒药时间视病虫情况而定;草坪及地被植物覆盖率不低于98%,草坪杂草控制在3%以下;花灌木及花卉生长健壮,叶色正常,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花期内开花不断,无枯枝败叶、残花败花;观赏效果好,无病虫害。
(2)管理要求:对园林绿化每天巡查一遍,发现绿地内有垃圾、杂草等,1个小时内解决。发现修剪不到位、有病虫害,次日进行修剪或喷药。绿化死株、缺株、毁坏等问题,一周内解决。
(三)容貌管理
1.店外经营管理
(1)工作标准:除规定地点外,沿街两侧无占道早夜市;沿街两侧禁止露天冒烟烧烤现象;经营摊点须配备垃圾容器;沿街两侧便道上只准设置交通标识牌,无乱栽乱挂乱摆灯箱牌子;除重大活动外,行道树间、交通护栏、人行道护栏、灯杆、围墙栅栏等建筑物(构筑物)上不准乱扯乱挂条幅,不准悬挂灯箱广告、道旗和跨街横幅。
(2)管理要求:每天6:00至22:00,不间断进行巡查,要求门店配备垃圾容器,发现店外经营、流动摊点、大花脸、乱贴乱挂、乱写乱画,露天烧烤,立即清理,1个小时内解决,发现违法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问题,堆放物料问题,现场取证,依法查处。
2.早夜市管理
(1)工作标准:设专职管理人员和卫生保洁人员。市场管理人员的工作时间要与市场开闭市时间同步,上岗要佩戴明显标志,维护好市场秩序,做到无扰民或治安事件发生;卫生保洁员要穿戴统一的工作制服,负责市场道路及相关设施的清洁保洁、垃圾收集工作,随时清洁路面卫生,做到无杂物、无垃圾、无污渍、无积水,每日收市后必须对市场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保持市场地面清洁卫生;夜市经营场所积极提倡电烤、气烤,或对烧烤炉具进行除尘改造,杜绝露天冒烟烧烤。
(2)管理要求:早市启闭市时间为早晨6:00至8:00;夜市启市时间为5月至9月不早于19:30,10月至次年4月不早于18:00,闭市时间为24:00,实行摊位卫生责任制,自备垃圾容器。早夜市闭市后,经营者负责在30分钟内打扫场地卫生,对违反早夜市规定的,取缔市场经营资格。
3.牌匾管理
(1)工作标准:广告牌匾制作要精良美观,安全牢固;内容健康,准确规范,符合广告牌匾规范。安装设置时,要在同一水平线上,画面完整,内容正确,文字清晰,用字注音规范,无脱落,无残缺,整齐划一、一店一牌,正直牢固,无歪斜、松动、锈蚀,无乱贴乱画。
(2)管理要求:新安装牌匾严格审批,不间断进行巡查,发现违规安装牌匾,立即依法拆除,对以前违规牌匾,逐步进行拆除、改造。
(四)交通秩序
1.机动车停放管理
(1)工作标准:便道上无机动车停放,非机动车要在非机动车停车位有序停放,朝向一致;道路停车符合交通规范要求。交通违法总量和交通乱点堵点明显减少,重点交通岗区机动车、非机动车遵法率分别达到98%、85%。
(2)管理要求:每天对车辆停放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便道、道路违规停放非机动车,立即纠正;道路、便道违规停放机动车,2个小时内解决;废弃车辆长期占道停放、无人使用的车辆,在3天内解决。
2.运输车管理
(1)工作标准:运货车辆要覆盖运输;渣土车辆要覆盖,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运输;大货车、客车要按照规定线路行驶,车辆干净整洁。
(2)管理要求:不间断进行巡查,严格渣土车辆审批,发现违规车辆运输,立即依法进行查处,1天内解决。
(五)工地文明施工
(1)工作标准:所有建筑(拆迁)工地管理要达到“六个100%”标准,即:工地裸土100%覆盖,工地道路100%硬化,施工车辆100%冲洗,闲置地块100%绿化,现场搅拌100%取缔,新建项目100%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空气质量检测设备。围挡达到规定高度,符合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要求城区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对驶出现场的车辆必须进行冲刷,防止污染城市道路。同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合理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验,确定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2)管理要求:每天对建筑(拆迁)工地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施工工地扬尘,在1个小时内制止。发现施工无围护、闲置地块无绿化、物料乱堆的,工地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出入车辆污染路面,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建筑垃圾随时清运,竣工后,剩余物料,在3天内解决。
三、责任分工
县城管局:负责主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冲刷、洗扫及人工保洁工作;负责县城主次干道雪后喷洒融雪剂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路灯亮化维护维修;负责公园、广场、游园及道路绿化隔离带、行道树养护监管工作;负责主城区违法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城市乱象整治工作;负责早夜市管理工作;负责主次干道广告牌匾整治工作;负责非机动车规范工作;负责渣土运输监管工作;负责市政工地文明施工工作。
开发区:负责园区管理范围内主次干道冲刷、洗扫及人工保洁工作;负责园区内市政设施、路灯亮化维护维修;负责园区内绿化养护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环城水系两侧绿化及林带管护保洁工作;负责河道环境卫生管护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小区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县城企事业单位、小区等建筑(拆迁)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县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便道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214省道、318省道及东环路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绿化养护及管理工作;负责大货车、客车管理工作。
县农牧局:负责县城道路两侧林带的保洁及管护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临饭店街油烟治理工作,负责整治露天烧烤,配合县城管局治理县城容貌。
县商务局:负责百汇市场、商贸城环境卫生、秩序管理和容貌治理工作。
县市监局:配合县城管局治理县城容貌。
县“两违”执法队:负责县城违法建筑和私搭乱建查处及居民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街道标牌管理维护和治理工作。
镇:负责所辖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秩序、绿化、牌匾、设施等养护管理和容貌治理工作。
乡:负责所辖城乡结合部卫生、秩序、绿化、牌匾、设施等养护管理和容貌治理工作。
乡:负责所辖城乡结合部卫生、秩序、绿化、牌匾、设施等养护管理和容貌治理工作。
县直各单位和鸡泽镇:负责按照卫生、清雪划分区域进行清扫及清雪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夯实责任。县城管委全面负责“洁净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一是建立巡查制度。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现场巡查制度的要求,定期到辖区内背街小巷、工地、街道、市场、居民小区等区域进行现场巡查,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及时督办整改发现的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约谈,强力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建立协调机制。各单位明确一名负责人,负责常态化管理日常工作协调,要制定常态化管理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清扫和治理。三是健全周会制度。将“洁净城市”常态化管理纳入每周一次县城管委联席会议中,总结上周常态化管理情况,布置下周常态化管理工作。针对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集中会诊,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推动常态化管理工作的落实。同时,不定期召开现场会协调解决问题。
(二)网格管理,常态治理。各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以现有分管区域为基础,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权责”划分网格,做到每条路、每个区域、每项任务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按照“洁净城市”创建标准和“注重细节、精细操作、精心实施”的要求,责任人对各自分管网格进行管理,形成全面覆盖、相互衔接、责任清晰的管理体系。
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分析
对2008年—2012年邹城市环境空气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发现二氧化硫总体上呈现下降的趋势,且降幅比较明显,已稳定在环境空气二级标准以内。二氧化氮的污染程度虽然比较小,但是其浓度却小幅上升。可吸入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浓度明显升高,已超出环境空气二级标准要求。
“十一五”期间,积极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推进治污减排;推进工业结构调整,优化布局,工业企业“退城进园”;自2009年开始城区冬季实行集中供暖,城区锅炉大幅减少,强力改善大气煤烟型污染状况,导致二氧化硫下降明显。机动车保有量的急剧上升、老旧车辆更新缓慢、车辆拥堵严重,导致城区二氧化氮有小幅增加。目前,我市建筑、拆迁、市政等施工过程中产生大量扬尘,成为影响城区大气质量的重要因素。
邹城市属暖温带季风气候,春秋冬季干旱少雨,有风极易形成扬尘;总体来说夏季污染轻而冬季污染重,主要因为夏季雨水多而冬季少,夏天日光辐射增强了大气层的不稳定性,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
2012年我国颁布了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保部依据新标准重新修订了空气质量考核办法,在环境质量评价中新增了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评价标准也更加严格,又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课题。结合我市大气污染现状,提出以下几点措施与建议。
2 综合防治措施及建议
2.1 加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
制定统一的产业准入、优化、调整、提升政策,要进一步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及其近郊新建、扩建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纺织等重污染企业,对城区内已建重污染企业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搬迁改造。新、改、扩建火电机组必须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现役火电机组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的基础上逐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加强钢铁、石化、建材、纺织等重点行业达标整治。
2.2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山东省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检测方法(遥测法)》已在全省推广实施,为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供技术保障。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采取限制行驶区域、行驶时间等交通管制措施。整治公交车、货运车等冒黑烟现象。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加快老旧车及“黄标车”淘汰进程。优化公交线路,科学安排车次,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公交车。
2.3 加强扬尘污染防治
建立健全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机制,积极与环卫、交通、城管、园林等部门联合,全面推行“绿色施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城市拆迁和建设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及物料堆场作业扬尘。加强渣土车管理,严禁非密闭渣土车、带泥车和撒漏车辆进入城市道路。推行高效清洁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方式。加强城市各类绿地建设,强化城市绿化的滞尘防尘功能,控制城郊接合部未开发建设裸地扬尘。加强港口、码头、车站等地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扬尘防治。
2.4 加强秸秆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
继续做好秸秆禁烧执法监督,出台秸秆综合利用奖励政策,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扶持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综合利用项目,坚持以“用”促“禁”,提高秸秆资源化水平。
2.5 加强其他大气污染源防治
组织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并开展调整和整治工作,推进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继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制度。禁止将焚烧后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作为燃料使用。
2.6 加大宣传、增强公民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