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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建议范文

发布时间:2023-11-02 10:15:16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城市管理建议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城市管理建议

篇1

二、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管理体制不顺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由于中央和省级层面尚没有单独的城管执法机构,市县城管执法机构缺乏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地方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第二,市县城管执法机构的职能范围、建制属性不规范,有的是单纯行政执法,有的是“管理+执法”,有的是分级执法,有的是一级执法模式,有的是单一管理,范围局限于市容环境卫生,有的是综合管理。管理职能条块纵横、权责不清、政出多门,综合执法很难实现,往往有利则争、无利则推、他利则拖。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等区域仍然存在不少城市管理“盲区”。第三,缺乏统筹协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脱节,缺乏统筹协调,重末端执法,轻源头治理,普遍存在“建、管分离,管、养分开,管、罚分设”等问题,从源头上给城市管理造成了诸多难题。

二是法律授权不到位

由于在国家和省级层面目前尚未出台专门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城市管理的定位、机构、建制、职权、经费等基本内容未能以法律形式确立。部分地方探索出台的规定不完善,有的缺乏操作性、可行性,有的甚至尺度不一、相互冲突。

三是城管执法人员的编制配备尚没有统一

大多数城市配备执法人员主要参照住建部2008年出台的《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该定额规定,市容监察人员按城市人口的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的标准配备。事实上,市容监察只是七大类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职责中的一项。加之近十年来城镇化迅猛发展,城市规模、人口、管理职能及管理难度已不可同日而语。由于执法编制不足,地方普遍临聘辅助人员,一些地方辅助人员占在编人员总数的3/4。

三、提高城管水平的对策建议

一是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

在纵向上,理顺层级关系。合理划分城市管理事权,明确市、县政府在城市管理和执法中负主体责任,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将工作重心转移至基层。省级层面,进一步整合归并省级执法队伍,省级负责城市管理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以及跨区域联合执法。在横向上,理顺部门职责。建议明确城市管理的职责边界,制定权力清单,落实执法责任。坚持编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权责统一。市县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协调机构,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此外,进一步理顺建设、管理、执法体制。遵循城市运行规律,建立以城市良性运行为核心,地上、地下设施建设运行统筹协调的城市管理体制。

二是通过推进相关立法解决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通过制定标准规范,解决按什么标准管、达到什么管理标准等

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制定出台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省级层面加快推进《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在法律上确立城市管理在城市工作中的战略地位,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无法可依、借法执法等困境。建议加快制定或修订一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标准规范。在国家相关政策标准出台前,积极采取地方立法、部门规章、技术指南、定额标准等多种方式,形成系统的城市管理标准规范体系。

篇2

一、城市安全受到的影响和对策

一是地铁施工属于户外工程,施工现场土壤质地、地下水情况、天气原因等都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常见的事故类型包括塌方、渗漏和涌砂(杭州市已发生过地铁坍塌事故)。二是由于地铁工程情况复杂,制定方案时难以将所有因素考虑详尽,施工中容易遇到意外情况,比如煤气管道泄露、电力线路破损,可能引发的危害是不可想象的。三是地铁施工需要大量人员、物质集中在施工现场,多道作业同时进行,彼此间难免会有干扰。这就需要工程管理人员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保障工程进展平稳有序。

对策:一是在工程设计阶段,应对项目选址区域进行全面的地质信息勘察,确保地铁工程与地下管线及其他建筑设施的安全。对施工范围内的管线必须实地探明,迁至施工范围之外;对废弃不用的雨(污)水管不能简单地采取封堵措施,而要填实,防止往里面漏泥,以确保安全。二是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管监测工作,通过检测技术手段,动态监测项目主体及周围环境,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和危险因素。三是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危险源控制管理措施及方案,提升地铁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序性。三是做好施工现场标识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定点督察违章操作,明确工作区域划分,严格专业人员持证上岗。

二、渣土管理受到的影响和对策

根据规划,2022年杭州市地铁建设的总里程将达到450公里,相比目前增加了380公里,增长的线路主要在地下,站点则达到150个左右,在建和开通的站点将增加2倍。可以预见,杭州市日产生的渣土量将会快速增加,如杭州地铁2号线西北段18标段有约40万方渣80万吨。根据测算,一辆载重25吨左右的渣土车需要3.2万车次才能运完40万方渣土,可见渣土的运输量非常繁重。大型渣土运输车辆不仅会造成堵车、泥沙抛洒、空气污染,而且还会带来道路交通隐患,对城市的道路桥梁造成损害。此外还有及时消纳的问题,迫切需要大量的消纳场地。

对策:一是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编制渣土消纳场地规划,科学测算渣土出土总量,因地制宜配置一定比例的消纳场地或中转场地,提前做好消纳场所的准备工作。二是规范建设重点面向地铁工程渣土的消纳场地,推进跨区域渣土消纳场地建设,进行跨区域统筹规划。三是提高渣土的利用效率。根据地铁工程出土渣土的种类分类堆放,扩大建筑渣土的利用范围。比如,区域生态环境和景观建设,可以考虑通过渣土堆放打造人造景观,改善人居环境;开发渣土利用新技术。利用渣土含沙量较高的特性,提取沙子作为建筑用材。

三、道路交通受到的影响和对策

一是引起道路交通拥堵。地铁建设需要分时分段占用一部分道路,由此会挤压社会车辆和行人的通行空间,增加了拥堵的可能性。特别是原本就很拥堵的主城区,工程建设对道路管理的挑战更加巨大。二是加大了行人出行的管理难度。地铁施工占用道路给市民出行带来了不便,原本可以直行的道路需要绕路才能通过。部分行人会不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抢红灯,造成道路交通混乱,难于管理。三是加大了车辆出行管理的难度。地铁施工造成部分路段全线封闭或部分封闭,车辆必须绕道行驶。四是影响道路交通管理部门,需要相关部门紧密协调。

对策:一是地铁建设必须坚持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的原则,不能因为是“国字头”的重点项目、“中字头”的施工单位、重大的民生基础设施工程而忽视市民出行。二是在建设过程中应坚持不轻易占一条道,不轻易迁一棵树,不轻易用一方地。要学会在“螺丝壳”里做道场,通过细化建设工期,防止一次围挡面积过大或围而不用,过多占用道路资源。三是通过硬化绿化带、统筹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资源,必要时可以借用周边土地,还出一条车道,确保道路基本通行。四是需要临时交通改道的道路,必须确保通行质量,防止道路破损,影响通行。五是交通主管部门要实施合理详细的交通出行规划,制定交通管制和疏导方案,严格控制部分繁忙路段的通行车辆,实现合理的交通分流。六是根据地铁建设的需要,提前预判哪部分路段的交通可能会受到影响,通过提前设立相应的人行通道,缓解交通拥堵,方便公众出行。

四、市容环境受到的影响和对策

一是工地附近路面开挖。根据实地走访调研,地铁施工场地附近通常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路面破坏,主要包括重型机械设备施工挤压,造成工地围挡路面受损;道路改造时造成的路面受损;部分临时便道路面不平整。二是工地附近绿化占用。地铁建设项目主要在城市建成区,工程施工建设会占用一定的原有绿化,而且占用后很难就近增加绿化覆盖。特别是在道路改造和建便道时占用路边绿化,甚至把泥沙碎石等堆放在绿化地带,项目完工后又没有及时进行清理。三是工地构筑物立面污损。地铁建设工地的围挡范围大,有的一挡就是几年,成为市容环境管理的负担。

对策:一是施工进场之前需要协调城管、交通、园管、住建等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明确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合同条款,提高文明施工费标准。同时要成立相应的现场快速反应机构,建立方便联系的微信群,以便及时处置施工过程中居民群众的投诉和意外问题。二是为保持市容整洁,施工单位应坚持文明作业,材料、机具码放整齐,建筑工地设置完全围挡并保持围挡整洁无破损,及时清运渣土废料,做到合理施工,减少路面破损,项目完工及时清理、平整现场。三是城市管理的相关部门要对沿线市政、公用、供电、通讯交通等受到施工影响的设施,保持其完好和整洁。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沿线居民群众,配合政府部门、施工单位,保持围挡等筑物及路面整洁,维护沿线绿化地带。

五、商业经济受到的影响和对策

一般而言,地铁沿线两侧基本上是商业较为发达的地带,分布着众多的商业网点,地铁建设将对沿线商业造成一定影响。一是因工程需要,商业网点迁移、关闭或拆除。这就要求城市管理部门合理规划,协调组织好商业网点迁移、关闭或拆除,合理安置业主,提供政策解读和必要的服务。二是虽然没有受到拆迁影响、继续经营的商业网点,但是由于地铁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比如围挡、道路改造、堆放土方材料等,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购物环境品质下将,客源减少。

对策:一是针对地铁沿线商业网点较多的特点,需要对拆迁的网点进行合理划,分批次、有秩序地进行拆迁,并对其进行适当补贴或在其选址继续经营时给与政策上的优惠。二是虽然没有受到拆迁影响、继续经营的商业网点,由于经营环境受到影响,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但是随着地铁建成,购物环境将会改善,这些业主将会受益,无形中是对这些业主的事后补偿。因此对于经营环境受到影响的业主,在地铁建设的合理施工期内,没有必要给予补贴或政策优惠。同时,还需要加大宣传地铁开通对商业环境的改善作用,取得这些业主对地铁建设的支持和配合。

六、居民群众生活受到的影响和对策

一是影响出行。地铁建设造成公交改道、站台迁移、道路封闭改造、路面坑洼等,都会影响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二是影响居住环境。安静的环境是居民群众正常生活的重要保障。但是由于地铁施工,沿线的居民群众要承受过往车辆,地铁站点的起重机、挖掘机、水泥搅拌机产生的噪音。三是影响空气质量。地铁建设产生的扬尘严重影响空气质量,进而影响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地铁建设造成扬尘的因素主要包括堆放的土方干燥后产生的扬尘、用路渣回填开挖时因刮风引起的扬尘和水泥搅拌时的扬尘。

对策:主管部门、施工单位要对地铁项目现场施工进行合理调整,科学安排,严要求,勤监管,把好每一个关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一是严格防止工地场尘,采取覆盖措施,加密路面洒水频次。二是针对噪音,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可将产生噪音较大的工种调整到白天。三是针对围挡破损、表面不整,要做到经常清洁,及时补缺。四是针对绿化破坏要加强控制,减小占用,竣工之后及时做好清理和补植。五是对周边建筑要加强观测,合理设计施工方案,防止侵害其安全。六是对施工范围之内、受到影响的公交车站台、公共自行车租赁站点等市政设施,要做到尽量就近改迁,减少对居民群众的影响。七是道路钢板必须采取减震降声措施。八是严格管理渣土运输车辆,防止遗撒。

七、结语

针对地铁建设影响城市管理的主要方面,城市管理部门在重点关注市容环境、道路交通、渣土运输、城市安全、商业经济、居民生活的同时,需要完善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领导机构的统一协调、指挥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的管理范围和相关职责,杜绝推诿扯皮。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应由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领导机构进行统一调度,指定责任部门,限定完成时间,并将完成或实施情况及时反馈。领导机构要严格监督,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增减人力,切实保障地铁建设有效、有序进行,提升城市管理的效率和效应。

此外,需要提升风险问题的实际解决能力。比如,可在模拟(模型)分析的基础上,预先进行反复修改,做好相应的控制预案;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施工单位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科学调度,从严执行规划以及相关部门的“刚性”要求,针对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居民群众的反映,可在确保工程顺利推进的基础上,灵活调整工序、时间和方式,为城市管理助力。管理部门必须做到跟踪工程进度,了解工程沿线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同时,还要预测下一阶段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参考文献

篇3

一、难点和重点的问题

(一)流动摊贩“乱堆乱占”难控制。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占道经营屡禁不止。在我区温馨小区和九龙中学附近形成的早市场,在没有治理规范前小商小贩占道经营,造成道路交通堵塞、行人通行不便,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对一些流动摊点,由于城管执法部门力量有限,在保障正常工作时间内市容秩序外,很难对流动设摊现象实施强有力的管理,只能采取不定期集中整治的方式,但效果很难尽人意,反复、回潮现象十分明显。二是老城区龙城路南煤宾馆段到九龙中学段机动三轮车、摩托三轮车、手推车等工具经营占道情况较为严重,其特点是经营场所不固定,流动性强,严重妨碍交通。此外这一路段机动车辆也存在乱停乱放的情况,严重欺街占道、阻碍交通,造成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

(二)“乱贴乱挂”难治理。黄甲城区、打渔山新区城市街道、建筑物、公共设施表面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乱悬挂的非法野广告时有发生,这种城市的“牛皮癣”。由于数量多、分布广、易反复,一直是城市管理的一大顽症。它制造垃圾、破坏环境、影响市容、扰乱视听、欺诈百姓、令我区居民深恶痛绝。

(三)违法建筑 “乱搭乱建”难拆除。违章搭建是影响城市面貌,城市环境的主要问题,也是城市管理很难解决的突出问题,从违法建筑的动因来看,居民住户为增加居住或使用面积乱搭乱建,基本上存在两个规律,一是仿效,认为人家搭了我为什么不能撘,有一种一个带一片的现象。像温馨小区违法建筑的形成就是这个原因,目前已城管为主,在其他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温馨小区违建已经拆除完毕。二是拆除难度与居民投入程度成正比,即居民投入的人力、物力越多,拆除难度越大。各职能部门虽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但在较高的执法成本和较低的处罚形成反差,使执法人员工作很难开展。

(四)部门之间难协调。我区城市管理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才能形成合力。但现实中各部门常常各自为政,综合管理成效相当低下。如针对商贸城乱停车问题,造成道路拥堵、市容混乱,交警、交管、城管等部门因管理职能交叉,不能长期通力协作,致使管理效果大打折扣。如:针对打流动摊点的整治,一些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都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但面对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大家都能说出不管的理由,最终谁也不愿管,形成城管孤军作战,使城市管理的问题也就无法根本解决。又如无证摊贩管理责任在于城管,但在其放弃无证设摊后如何维持生计问题,又不属于城管部门职责范围,街道也无合适场地安置,导致只堵不疏,造成“回潮”现象明显,很难从根本上予以解决。

二、原因分析

以上城市管理中出现的几个难点问题,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区居民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当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尤其是南票打渔山新区的发展,一些居民还不能适应这种发展新形势,他们法制意识淡薄,认为违规违章行为是小事,甚至指责执法人员小题大作。某些店面经营户为招徕生意,只顾个人利益,而忽视自己在城市管理中应承担的责任。部分市民缺乏公德和卫生意识,对不良行为听之任之、视而不见,甚至在执法人员取缔违章行为时同情、支持违章者,恶意中伤执法人员,这些均在不同程度上纵容了违章行为的多发,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

(二)处罚力度明显不足。在执法过程中,对无证设摊、跨门占道经营等各类违章现象,我们城管队员基本上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办法,即使对屡教不改的违章者进行处罚,处罚额度也相对较轻,很难对违章者心理造成震慑。这也是造成各类违章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长效管理措施未到位。对于违章行为,我们往往注重于突击整治,声势大,见效快,而日常管理环节相对薄弱,整治成果难以长期巩固,使管理工作陷入“一整就好、一停就乱”的恶性循环之中。由于集中整治的临时性和突击性,加上没有长效管理措施作保障,致使整治效果显著但不能持久。

三、治理对策和措施

当前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其形成原因错综复杂,并不是几次突击整治、联合执法就能彻底解决,需要建立一整套科学的长效管理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才能加快发展,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

(一)强化教育,建立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内部学习制度,从思想上真正加深对城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继续深化作风、效能建设,狠抓内部纪律整顿,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加大对城管队员的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考核,苦练内功,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四是狠抓队容风纪,要求步行上街、机动执法,全力打造新城管、新面貌、新形象。

篇4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打造“整洁*”城市管理品牌工作不是一年半载能够完成的,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报告中提出要亟待解决的“瓶颈”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主要措施。同时认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优化环境重要的一环,也是为城市管理提供良好的基础,我们要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打造“整洁*”城市管理品牌,管理是难点,也是重点,区政府仍要在管理方面加大力度,确保打造工作落到实处。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求:

一、要认真总结“整洁*”一年来的建设实践,根据中央、省给*国家中心城市的新定位规划好“整洁*”建设的总体目标,不断丰富和规范其内涵,使“整洁*”品牌成为立足高远、内涵丰富、推内促外的城市管理名牌。国务院通过的《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范纲要(*-2012)》明确要求*市要充分发挥省会城市的优势,强化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和区域文化教育中心的地位,建设成为面向全世界、服务全中国的国际大都市,把*发展定位上升到国家的战略层面。“整洁*”是符合*城市发展新定位的,是立足*城区发展的特征,目标是构建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要抓住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关键,通过现代化的管理使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社区服务等最终实现条理化、信息化和最优化,使城市管理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同步。

篇5

一、总体目标

加强城市化管理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源头控制、整改到位、完善提升”的总体目标开展工作。“源头控制”,就是要对涉及城市管理的行为和行政审批事项事先进行审查,对影响城市形象、影响居民生活的事项不予批准,从源头上进行控制;“整改到位”,就是要针对已存在的对城市管理不利或有损城市形象的问题,采取“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办法,下大力气进行整改,着力解决;“完善提升”就是要按照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完善各类设施,规范管理行为,全面提升我镇城市化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做优、做靓镇容镇貌,彰显中心城区魅力。

二、城市管理工作的原则

(一)依法原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政策法规,杜绝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统一原则。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在现有行政区划和行政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在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指挥调度下,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对全镇城市管理工作实行扎口管理。

(三)精细原则。建立健全全镇范围内的道路绿化、临街店面、环境卫生、镇容镇貌等全天候、全覆盖动态监管机制,注重各项管理工作的细化,切实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四)长效原则。坚持部门负责和条块协调相结合,强化城管、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的主体作用,明确各自职责,形成部门、条线纵向到底,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城市化管理体系。

三、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关口前移

1、完善规划管理。规划要充分考虑城市现代化管理的功能和要求,城市建筑、市政设施、公益配套等规划要通盘考虑,确保市政交通、停车场点、环卫设施、污水管网、消防、菜场、学校、灯光、绿化、社区医疗等公共基础设施功能和管理功能同步到位。

2、加强环境卫生管理。重点加强对沿街店铺的垃圾治理,加大对垃圾收集容器、收集车等设施的投入,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各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和新区、金桥、旅游公司负责与经营者协商垃圾处理方案,环卫所负责垃圾定时上门收集、定时清扫、日产日清,并按实际需要配足保洁员。重点路段和区域应适当延长保洁时间,暴露垃圾发现后2小时内必须清理完毕。各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和城管部门负责对执行不力的经营户进行教育和处罚。镇城管委向社会公开垃圾治理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奖,发动群众与政府共同监督,确保道路两侧卫生整洁。

3、加强建设、改造项目审批管理。全镇建设、改造工程的立项,相关职能部门受理后,首先要对基础配套设施进行初审和把关,同时报镇城管委审查,经镇政府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各相关部门要按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审批,项目竣工后实行使用、管理、执法部门联合验收,确保建设项目与基础设施建设到位。

4、加强临街开店审批管理。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行业指导规划,切实加强临街开店的审批。临街所有开店及店面装修审批事项须经镇城管委的审查,工商、环保、卫生、消防等部门发放有关许可证前须由镇城管委牵头会办,确保居民生活环境、市容环境与商贸经济协调发展。镇城管委定期对有关部门落实行业指导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行业指导规划实施后不符合要求的店面,由主管部门牵头整治,有关部门配合实施。

5、加大对违章搭建和其他违法违章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按照“老的违章建筑逐步清理,坚决不允许产生新的违章建筑”的原则,加大对全镇范围内所有违章搭建的执法查处力度,并建立完善的举报、处罚和拆除联动机制。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一经发现违章搭建现象,须立即会同城管部门依法予以阻止、处罚和拆除。对其他违法违章行为,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城市化管理方面的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日巡视制度,按照人性化管理的要求,坚持“教育规范在先、惩戒处罚在后”的思路进行宣传教育。对拒不服从管理的,通过联动机制进行查处,将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6、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的管理。完善工地围栏施工和文明管理。全镇主要道路两侧在建和待建工地必须建设围栏广告墙,实施封闭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应严格执行区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和运输环境管理的实施意见》,并加强对建筑垃圾储运管理。

7、加强道路、绿化设施和各类管线管理。规范道路开挖施工和绿化移植、截枝等管理。道路开挖、绿化移植等原则上与道路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要加强各类管线铺设的规划建设和综合管理,原则上各类管线须在道路建设和改造时一步到位,能入地的则尽量入地。道路和绿化在建设改造后5年内不得开挖、不得移植。确需开挖的,施工单位须与镇城管委签订责任书,履行道路开挖前地下管线布网清楚、开挖后路面围栏及警示设施完善、竣工后工完场清的管理义务。对不履行责任义务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各职能部门在审批道路开挖和绿化移植、截枝项目等事项时须报镇城管委审查,未经批准不得发放开挖许可证,不得移植、截枝。

(二)加大整改力度,促进标本兼治

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由镇城管委牵头,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制定有效措施,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1、加强道路交通秩序和停车的管理。交警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大处罚和教育力度。要结合道路改造,科学合理组织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改造,增设单向通行道路,主要路口通行渠化,切实维护交通秩序。要结合地块改造,合理规划和建设一批大型、集中的停车场所,因地制宜设置一批小型停车场所,在条件许可的非主干道路适当增设停车位,尽最大限度增加停车位数量,解决停车难问题。同时,交警、城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章停车现象,对没有内设停车位的货车和大型客车不准在镇区范围内停泊。

2、开展流动摊贩、夜排档综合整治。要下大力气改善菜场、学校、小区周边环境和主要道路两侧环境,适度增设疏导点、便民摊亭,统筹考虑菜市场、夜排档等设点布局;在市场少、摊贩聚集、群众生活需要的路段,按照“不影响交通、市容和便民”的原则,选好场所,就近引导流动摊点进场入市合法经营。要安排专人按照“四个统一”,即:统一规划定位、统一经营种类设置、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存放清理,规范管理经营场所。要加强对摊点秩序的管理和执法,确保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无占道摊点、无店外设摊,新村小区无固定无证摊点。要适当增设夜排档集中点,设置相关配套设施,实施统一管理。对各类无证摊贩和门店,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要坚决予以取缔。

3、落实行业规划加强整改。对照行业规划,对全镇目前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车辆清洗、修理业、重型建材店、小餐饮店、废品收购站和铝合金加工点等行业重点进行整治。对现有的车辆清洗、修理业、重型建材店、小餐饮店、废品收购站和铝合金加工点,由工商、建管、城管、交管、环保、卫监、消防等职能部门及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负责,实行联合执法,重点解决损坏公共设施、排污、油烟、噪声、卫生、垃圾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经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停业或搬迁。镇区、旅游景点周边及主干道、旅游专线两侧范围内原则上不允许设置废品收购站,应选择合理的场所设置专门的废品收购点,对无证废品收购点,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要坚决予以取缔。铝合金加工点特别是位于居民区忧民严重的,要坚决予以停业关闭或取缔。

4、积极改善自然村环境。各村和香溪社区要结合环境示范小区创建工作,加快推进自然村改造。对暂不实施改造的自然村,要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落实保洁人员,完善管理制度,改善环卫、排污等基础设施,全面试行雨污水分流治理,确保村容环境整洁。同时,要加强对外来租住人口的管理,规范房屋出租行为,严格执行外来人口暂住证制度。要加快村民居住地“小区化”管理进程,加大全天候的巡查制度,切实维护社会治安。

5、开展打击非法运营整治活动。交管、交警、城管等职能部门要对非法载客运营、货车闯禁及乱停放的问题开展集中突击整治。要加大对“黑出租”、“黑摩的”、“黑中巴”、“黑三轮(车)”的打击力度,坚决予以取缔。对合法经营的人力三轮车,应根据群众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停靠点,不得随意停靠和载客。

6、加强绿化和灯光建设管护。镇区及主干道的绿化和夜景灯光要按照亮化、美化、生态化的要求,做好整体规划和布局调整。重点是要高标准,做好竹园路、金山路、中山路、翠坊街、穹灵路、文化广场的灯光改造规划和综合道路建设改造工程,稳步推进绿化和夜景灯光建设,确保绿化、亮化工程上档次、出精品。要加强对镇区及主干道绿化的管护,完善招投标和考核制度,对绿化管护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景观灯光管理要按照有关办法,切实加强规划控制和运行维护管理。

(三)巩固治理成果,提高管理水平

1、注重长效,强化管理

(1)加强城管作业队伍建设。创新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建设管理、环卫保洁、河道保洁、绿化、灯光、市容等管护作业人员,以及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的职责和职能,落实定位、定岗包干责任和考核机制,提供高标准和高水平的管理服务。

(2)加强市政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着力完善配套设施,强化市政公共设施日常管理、环卫保洁、查漏、补缺、修损等工作,对主干道路、河道、公共场所全面实行一级保洁标准。引入竞争机制,提高管理和运行效率,降低服务成本。

(3)积极推进示范路、达标路建设。按照省、市道路市容环境管理创优的要求,结合道路建设改造,明确部门分工职责,搭建市民参与平台,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推进道路环境管理上档次、上水平。

(4)加快推行“区域式联动、网格化管理”。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要以具体管理任务为载体,将辖区内下属各单位的城市管理人员,如环卫保洁员、绿化养护员、各类管理员、协管员、小区物业保安等城管作业人员与城管执法队员组合为一个联动整体,分编为若干网格化管理小组,实行定位包干区域管理,明确分工管理职责,实施捆绑管理考核,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

(5)加强小区综合管理。要加强对物业管理的行业监督。完善自治组织、房屋出租和封闭管理,继续推进农村“小区化”管理和市镇老住宅区改造,不断完善环卫、排污、绿化等基础设施,规范绿化养护、道路保洁和停车秩序维护,强化对保洁人员履行职责的监督管理,不断优化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小区内车库禁止出租居住或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行为。

2、严格执法,提高效能

(1)切实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要不断完善城管队伍体制、机制建设,保障执法人员编制、经费、装备,强化教育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城管队伍准入门槛。要完善执法工作规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执法效能督察和考核机制,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提高管理效能。

(2)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健全全镇城市管理工作“110”联动机制,完善规范综合联合执法、资源共享、执法调处、快速反应等运行机制。遇到重大问题,主动依靠公安力量,并由镇城管委牵头组织,以主管部门为主,各相关委员单位配合联动,协调解决。公安部门负责及时处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中的暴力抗法等事件。

(3)积极创新城市化管理模式。在城市管理工作网格化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平台使监督举报社会化系统内外部信息交换和管理及时化。镇城管委设立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双线运行,反复检查落实,强化监督,实现实时、动态和精细管理,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四、相关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城市管理委员会,对城市化管理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建立会办会审、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完善运行流程。镇城管委下设办公室,负责城市化管理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

(二)完善城市化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市化管理工作体制。在各村(社区)、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组建城管科室,具体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城市化管理工作,落实辖区市容环卫责任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的城市化管理网络,进一步促进城管工作重心下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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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城市管理的含义[1]

 

从最基础的管理来切入,一般来说,管理(Management)是一切组织的根本,它普遍存在于各种组织活动之中。就城市管理而言,管理有多重含义。第一,管理不仅仅是施政。管理的概念涉及承认政府正式当局内部和外部都存在有权力。在许多文献中,管理包括政府、私人部门和民众社会。第二,管理是一个中性概念。管理可以有多种表现:专横或仁慈,有效或无能。第三,管理强调的是“过程”。它确认、决定的做出是基于许多参与者之间的复杂关系而做出的,而那些参与者均有着各自不同的、有时是相互冲突的优先事项。

 

现代城市管理是指多元的城市管理主体依法管理或参与管理城市地区公共事务的有效活动,属于公共管理范畴,所以也叫城市公共管理。目前,中国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渡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管理的内涵和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管理的内涵有明显的不同。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城市管理既包含了以城市政府为主体的城市管理者依据国家法规体系、通过国家计划和发展规划对城市运转和发展所进行的控制行为和活动,也包含了城市政府通过制定各种经济政策、城市管理法规对城市企业、城市公民、城市非政府机构的生产生活所进行的组织、控制、协调行为和活动。另一方面,最重要的是现代城市管理还包含着城市政府管理职能与非政府机构、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市民等参与城市管理的行为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结合。[2]

 

1.2城市管理的重要性

 

健全的城市管理必须使居民都能享受到城市公民的利益。基于城市公民资格原则上的健全的城市管理,强调任何人,无论男女老幼,均不得被剥夺取得城市生活必要条件的机会,包括适当的住房、房屋租用权保障、安全的饮水、卫生、清洁的环境、保健、教育和营养、就业、公共安全和流动性。通过健全的城市管理,使市民们得到发表意见的讲坛,充分发挥其才智,以便改善其社会和经济状况。

 

1.3城市管理的特征

 

(1)管理的综合性(2)管理的开放性(3)管理的动态性(4)管理的参与性[3]

2.城市管理方法

 

2.1城市管理的一般过程

 

管理是一种人的行为,其本身就是一种过程。城市管理过程实质上是由各个管理环节组成。城市管理是个人和公私机构用以规划和管理城市公共事务的众多方法和行动的总和。这是一个调和各种相互冲突或彼此不同的利益以及可以采取合作行动的连续过程。它包括正式的体制,也包括非正式的安排和市民的社会资本。

 

2.2城市管理的目标和手段

 

2.2.1城市管理的目标。城市在空间上高度集聚,高度集聚使得城市中人口和环境的平衡受到影响,造成了一系列城市问题,城市的发展急需有力的城市空间布局调控,合理的人口密度和疏导,有效的资源配置和使用,灵活的产业结构调整,持续的改善交通状况,不断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与提高。因此,城市管理要达到的目标就是实现城市整体的协调运转。

 

2.2.2城市管理的手段。城市管理作为过程,包括调研、决策、计划、实施、协调、反馈等环节,在现代城市社会中,为达到一定的目标,其管理手段应该是综合的,应该建立“以法制为规范、以行政为主导、以社会自治为基础”的城市管理的手段体系。

 

3.中国城市公共管理问题及改进建议

 

3.1问题

 

3.1.1经济管理手段问题。由于我国目前的各种经济手段还不能很好地衔接和配套,在市场经济机制下,在对个人进行控制时,往往过多地使用了经济杠杆,尤其是过多地使用了罚款,这成为了有关部门变相谋取收益的重要途径,也成为被控制对象不服从的理由。针对部门之间的管理,常常由于过多地照顾到了企业经济收益对地方财政收入的作用,而忽视了生产过程给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罚款的手段进行控制显得很乏力。

 

3.1.2行政管理手段问题。城市行政管理的权威来自管理者的行政级别和被赋予的权力。因此,很多管理者为了行使更大的权力,往往千方百计地提升本部门的级别;或者为了使某一个问题能得到彻底解决,往往安排比较高层次的官员前往,高级别的管理者在行使行政手段时往往更有力度。但是,由于责、权在很多部门都不对等,很小的事情往往也需要动用比较高的级别解决。

 

3.1.3法律手段问题。目前我国城市管理中的法律法规涉及的都是在实践中总结出来认为需要立法的领域。虽然制定了众多法律,但我国在执行方面仍存在着很多问题。由于城市管理人员把执法简单化,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抱有敌视情绪,使得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关系紧张,在我国很好的表现就是“城管过街人人喊打”。[4]

 

3.2解决问题的建议

 

3.2.1明确城市管理各个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科学的城市管理体制,就是要组织、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城市管理各系统、环节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工作目标及任务,调动各方面加强城市管理的积极性。

 

3.2.2变执法为管理和服务推动和谐执法。城市管理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不仅需要处罚,更需要管理。城市管理者应该变原有的执法观念,以为民服务、便民服务来推动执法,把执法和服务融为一体。城市管理不是治民而是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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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新城区现有面积8平方公里,13余万人,随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成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使,我县的城市管理工作正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由于城市管理体制未理顺,条块关系不协调,法制不健全等原因,城市管理难以形成合力,难以形成共同负责,共同参与管理的制约机制,城市管理仍处于行政管理与依法管理并存,人治与法制相连,执法与抗法同在的复杂矛盾冲突中,严重阻碍了城市管理走上科学、长效的管理轨道。

当前社会各界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的期望值非常高,而城管执法的环境又很差,两者之间的反差一直是困扰我们的难题之一。如在整治无照商贩时,我们要面对三种不同管理对象,一是社会弱势群体,二是见利忘义者,三是违法对抗者,反管理事件较多,而且十分复杂。很多市民一方面要求执法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和处罚,甚至认为法律法规的力度不够,希望重罚重管。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市民对无照商贩极为同情,在执法过程中,经常围观甚至围堵执法人员、车辆,无形助长了违法者的气势。从表面看是群众不理解不支持,其实质是深层次的,如社会需求问题,弱势群体的谋生问题,对管理部门的逆反心理问题等。

二、改善执法环境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城管职能的宣传,是营造良好执法环境的前提。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一个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部门,其职能还没有被广大市民所了解和认知。因此遇到执法受阻时,常有不明就理的群众围观起哄。从现状看,还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首先,城管执法机关要把城管执法人员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向社会传播,以获得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对城管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城管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和城管执法人员的亲和力。其次是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利用新闻媒体、网站、知识竞赛、法规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氛围,从而使广大市民能够自觉地理解、支持、接受、配合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从正面引导公众,宣传队伍新形象。新闻媒体是城管执法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主要载体,我们城管执法机关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最大限度地用好传媒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效应。通过媒体,大力弘扬正气让社会舆论、各级领导公正地评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肯定执法队员的成绩;客观地对待我们这支刚成立的年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要看到尽管我们的队伍还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不足,但我们的队伍是富有活力的,我们的工作是积极努力的,我们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让公众知道我们的队伍视形象如生命,一直为改善形象在努力。

(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是改善城管执法环境的必备条件。

1、加强知识储备。随着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不断深入,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域更加广阔、工作内容更加丰富、工作方式更加多样。所有这些都对城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知识结构、工作方法、应变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执法人员不仅要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还要熟练掌握城管执法业务知识。因此,城管执法人员必须树立重视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用新的知识充实自己的头脑,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切实提高自身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了业务技能,实现了由经验型向学习型机关的转变。

2、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文明执法,必须从城管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抓起,在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作风上下功夫。一是实行“三公开”,即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二是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对违纪违法人员严肃查处,增强了机关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了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能直接、及时反馈,从而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城市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三是执法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罚款全部到指定地方缴纳。重塑了执法机关高效、廉洁、勤政为民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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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沟通,实施联动

(1)各区城管部门要主动与所在区建设管理等部门沟通联系,了解掌握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情况,并备案建管部门出具的文明施工措施落实证明材料,以便执法管理的有效实施。在执法管理中发现存在问题应及时处理,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宜要及时书面告知相关部门,涉及市属相关职能部门的及时书面报市局,由市局统一书面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2)各级城管部门要督促管辖范围的施工工地和工程运输车辆落实城市管理措施和要求,禁止不密闭运输车辆从事碴土、建筑垃圾、泥浆运输和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抛洒滴漏以及建设工地不按规定围护、污水污泥外溢等违法行为,对城市环境容貌产生不良影响的建设工地或工程运输车辆,应责令其整改,包括责成违法责任人履行恢复原道路容貌责任,逾期不整改的,依据《无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并造册登记在案,查处结果及时书面告知建设管理部门(视情可先当即电话告知),并据需要告知环保、公安、市政等管理部门,同时报市局备案。同时,应主动了解掌握建设等管理部门对被告知查处工地或车辆的后续相应处理情况。

对年内超过两次被查处的工程运输车辆,将由市局函告市政和市交警部门,建议取消其相应的运输处置和准运许可资格。

(3)各级城管部门要主动了解掌握市区工程碴土的集中堆放设置地点以及运输线路和时限要求。

二、明确责任,各司其职

(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市建设工地环境容貌执法管理的组织协调和检查考核。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市区建设工地环境容貌执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或方案,及时掌握执法管理情况,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2、根据市区建设工地和运输车辆执法管理的具体情况,会同市建设、公安、环保、市政公用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和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3、负责各类工地周围临时堆放、搭建的核准管理工作。

4、负责与市属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调。

(二)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建设工地环境容貌执法整治的牵头、协调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负责制订全市范围内建设工地环境容貌执法整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有关要求建立施工工地城管执法工作信息网络,实行联系单会办制度,并落实责任人,建立台帐资料,对各类建设工地、工程运输车辆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件进行备案造册,每半月向市局报告全市执法情况。

3、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日间与夜间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定点与巡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市区全覆盖执法巡查,对重点工地、路段及市民投诉热点进行跟踪执法管理。根据需要和要求向区提供执法力量增援。配合区加强新内环范围市级“路长制”道路沿线的施工工地和工程运输车辆的执法管理。

4、负责对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的专项执法整治绩效评估。

(三)区城管部门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建设工地环境容貌执法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市局或支队的统一部署,负责制订本辖区范围内建设工地环境容貌执法管理或整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根据有关要求建立施工工地城管执法工作信息网络,实行联系单会办制度,并落实责任人,建立台帐资料,对各类建设工地、工程运输车辆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件进行备案造册,每月向市局报告执法管理情况。

3、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日间与夜间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定点与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实施辖区全覆盖执法,对重点工地、路段及市民投诉热点进行跟踪执法管理。负责辖区范围内各施工工地和工程运输车辆的执法管理。

三、密切配合,联合执法

不定期会同建设、公安、环保、公用事业等部门,依据市城管、公安等八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实行散体流体物料密闭运输的管理意见》文件精神,对从事散体流体物料运输的专业车辆,未安装密闭加盖装置和无《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运输类)》的、已安装密闭加盖装置但不按规定要求使用(如半开半闭)密闭加盖装置以及密闭加盖装置已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途中不按照规定运输线路、运输时限、堆放地点行驶作业的运输车辆实施集中执法整治,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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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我认为要加强城市管理,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努力。

一是加强城市管理的立法工作。对现行的法律规章进行系统梳理,对一些重复规定、多头规定的,以层次最高、操作性最强的法规进行具体明确;对一些法规缺失,执法没有依据的,尽快明确规范;对一些自由裁量权过大的,要以细则的形式进行细化分解。

二是强化城管执法的司法保障。公检法等部门都应为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提供有效保障,形成城管执法、公安护法、法院司法“三位一体”的城管行政执法机制。切不可将城管执法中的暴力抗法事件当作一般民事案件处理。要及时处理暴力抗法问题,对不法分子严厉打击。要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案件的处理效率和质量。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设我市城管警察队伍的人员编制,强化 “城管当先锋,公安为后盾”的执法模式,努力遏制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

三是明确职能职责,落实单位责任。目前全国各地都在大力推行公厕免费工作,我市作为国家卫生城市及旅游城市,此项工作的开展势在必行。但由于部分公厕过去已经拍卖了经营权,至今合同期未满,给公厕全部免费开放工作造成一定难度。建议尽快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以加快我们与经营单位对接的步伐,使全市公厕实行统管,争取早日全部实行免费开放;针对各街道、社区的保洁时间、保洁质量与我单位工作标准不一致造成的一系列问题,建议拿出刚性的规定和硬性的措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使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学校、企业等事涉单位真正负起环境卫生的管理责任,真正做到“谁的卫生谁管理”; 加大协调力度,积极改善镇街城管中队的管理面貌。改变现有乡镇城管拨款机制,将考核成绩与镇街城市建设管理经费的多少挂钩,按照考核成绩的高低拨付城市建设管理经费;研究制定出台对镇街城管中队队伍建设管理的相关标准和具体要求和一整套切合实际的考核机制,加强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并将镇街城管中队队伍建设、办公条件、办案质量等列入考核内容;针对市场管理混乱等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明确市场摊点的管理职责,达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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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单位解体的单位家属楼,单位没解体前物业管理由单位负责,单位解体后物业管理慢慢由强到弱,最后退出,造成居民区内垃圾成堆、乱堆乱建成灾,如机床厂家属楼,糖酒公司家属楼。目前,我们在通业小区试点建立业主委员会,再由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接管小区物业,但由于居民成分较复杂,物业费收缴还是比较难。办事处组织弃管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是困难重重,主要是居民参与意识不强,常以各种借口推脱。

四、物业公司管理权在市住建局,办事处对物业公司在小区及居民管理上没有任何制约措施,因此,办事处在协调物业公司时存在相当大的难度。

五、加大对物业公司监督管理与政策扶持。目前,物业公司存在着收费困难后就弃管、只收生活垃圾以及没有资质等现象,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对他们加以管理与扶持,保证物业公司真正起到服务、管理作用,并防止再出现弃管现象。

六、根据《省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封闭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由环卫部门负责。因此,在出现弃管小区后环卫部门应及时介入,而不应由街道办事处接管。

七、增加公益性岗位保洁员数量,解决社区保洁员短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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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群众对市容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筑工地管理、建筑垃圾及散装货物运输管理是市容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将加大对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宣传教育和行政处罚力度,在此,我们提醒您在工作中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的运输实行申报制度,一律由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进行运输,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抛洒、倾倒、堆放。

二、建筑工地及混凝土搅拌站在运输沙石料等散装建筑材料时,应使用密闭运输车辆。建筑垃圾、散装货物在运输工程中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运输规定。

三、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应当硬化,配备相应的冲洗设施,并做好出入口的清扫保洁。工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2米的砖砌围墙,并作美化装饰;确实没有条件设置砖砌围墙的,经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可设置硬制临时围墙,并保持围墙外形的整洁美观。

四、建筑工地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确需临时占道的,应当征得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占道审批手续。工程竣工后,应采用湿法作业及时拆除各种临时设施,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衷心希望大家都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城市管理,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如果您在工作中需要我们帮助的时候,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我们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大田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最后,祝大家生意兴隆,财源广进,万事如意!

附: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139号令)摘要;

2、《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摘要;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二00*年*月*日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139号令)摘要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摘要

第十条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批准用地范围内作业;

(二)按规定设置临时围墙,临街建筑工程应封闭施工;

(三)破路施工应围遮,设置安全标志,并按规定时间和标准修复;

(四)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必须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卸放,建筑废水须经处理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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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新乐市城市规划委员会。顾问由市委书记担任、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四大班子分管城建的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城市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可通知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列席委员会议的单位名单附后)。

城市规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区土地利用规划;审批各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单独编制的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审议城区及市级以上干道两侧各类建设(包括一产、二产、三产建设项目及农村住宅建设)项目的选址;市委、市政府授权的其它职责。

2、城市规划委员会下设设计方案(效果)评审专业委员会。设计方案(效果)评审专业委员会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建设局局长担任,委员由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技术人员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评审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建设局局长担任。

设计方案(效果)评审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较重要建设项目的建筑方案及平面布局设计的审查、城市规划的管理和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城市建设项目的查处督办工作。

二、依法加强城市规划管理

1、严格建设审批程序。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首先由建设单位向市建设局申报选址意向,市建设局提出初审意见,由建设单位聘请正规设计院(所)按规划要点提出2—3个设计方案,送设计方案(效果)报评审专业委员会进行审议,评审专业委员会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规划委员会审查批准。审查批准后,市建设局负责进行公示一周,进一步征询社会各届意见,然后再按程序办理审批、开工手续,进行建设。

2、严格“一书两证”制度。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应服从规划管理,按程序办理“一书两证”,即《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有建设项目报建时,应附有准确反映拟建项目四至关系且比例适当的实测正规现状图、报批彩色平面图及立面效果图,图纸必须标有图名、图号。

3、加强临街建设的规划管理。临街建设应按城市规划委员会批准的建筑风格、色彩进行建设。各临街建筑必须符合各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所规定的建筑红线位置,并且应考虑门店招牌、广告牌匾位置,做到建筑整体效果相协调。建筑物与道路(包括规划道路)路缘石之间的区域不得修建化粪池等地下构筑物,主体竣工后,按标准完成对应人行道的铺装。

4、进一步彰显城市风格。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外立面必须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外墙装饰材料主要以绿色、环保、美观的新型建材为主。沿街两侧围墙提倡使用绿篱,控制建设铁艺栏杆,严禁建设实体围墙。

5、严格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执行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设风格、绿地面积、停车泊位、道路面积等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不准违反规划许可内容擅自改变建筑造型、色彩样式,不准擅自缩小日照间距,不准挤占绿地建设车库等附属设施。行政事业单位严禁建设地上独立车库,办公楼应建地下停车场,住宅小区必须设置露天停车位,鼓励建设地下停车场,停车位比例不小于60%(停车位比例=总停车位/总户数)。严禁在工业区、仓储区内建设住宅楼等非生产性用房。

6、规范城市管线管理。新建的电力、电讯、广播电视等各种管线,必须全部入地建设,已建的各种管线要逐步进行改造,禁止架设空间管线。各单位建筑物接入管线必须事先预埋,不得用明线;建筑物内部各种线路必须走暗管,不得有明线。重要的生命线工程设施及易发生灾害的设施,应适当提高设防标准,各建筑物装修不得破坏主体结构。

7、加强规划审批后管理。严把工程放线、验线和竣工验收关,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由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放线和验线;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及时申请规划验收。对未按规划实施的工程项目,市建设局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做出相应处罚。

8、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监察。要对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所有建设活动进行全方位监察,对违规、违法建设行为,及早发现、依法超前处理。

三、建立城市规划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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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区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建设、安置、物业管理等工作;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建设相关计划审定、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督查以及目标考核等工作;审定区级征收安置房房源使用和调拨;对区内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建设标准、安置标准等标准的制定;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项目规划(方案)的审查。

领导小组下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办公室和征收安置房建设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意见;督查联席会议议定各事项的落实情况;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建设数据统计、信息通报等工作。

各乡、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建设协调、管理等工作。

二、确定工作目标

根据市、区“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政办号文件精神,制订我区3-5年的征拆计划、选址计划、供地计划、建设计划、安置计划、配套计划等六大计划,强化统筹安排,着力加快我区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含洞庭新城征收安置房)建设,努力实现“房等人”目标。各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制订详细的年度建设计划,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按月报送计划完成情况。

三、明确职责分工

区征收安置局: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建设的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管理;基础设施和小区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管工作;制定城市居民拆迁计划和统计拆迁、安置进展情况;指导、协调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项目的人防审批、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指导、协调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项目的监督检查、竣工验收、接收和管理等工作;农转非居民征收安置房的统筹管理和建设工作;洞庭新城、城市居民征收安置房及“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

区房产分局:负责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征收安置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组织协调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申报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出建议和措施;组织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和根据实际情况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相关协调会;做好宣传工作,总结和推广各地保障性住房先进经验和做法,编制工作简报;组织开展保障性住房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考评工作,制定相应标准和评选办法,汇总初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报领导小组审定。

区规划分局: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项目的规划定点、配合项目的规划审批;批后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参与规划论证等工作。

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项目征地拆迁管理和协调工作;集体土地拆迁计划制定及拆迁进展、安置情况统计;审核安置资格。

区发改局:负责协调配合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项目的立项申报;根据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建设计划,优先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项目计划上报。

区城管局: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项目环卫设施的验收、接管等工作;行使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项目范围内的城市亮化、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建设行政监察工作,监督检查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项目建设各部门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执行情况;监督、纠正各部门不正之风;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对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建设平衡地块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管等工作。

区环保分局:负责办理、指导、协调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项目的环保审批和验收等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建设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等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指导、协调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项目的卫生审批、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区局:负责涉及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建设安置过程中的接待工作。

区控违办:负责组织、协调涉及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项目的违法建筑的行动,履行拆违工作的督查、考核、协调、指导等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并依法监督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项目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维护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建设的治安秩序,依法对危害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建设的行为进行处置。

区消防大队:负责指导、协调帮助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项目的消防审核、验收备案等工作。

交警楼大队:负责指导、协调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项目的交通审批、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具体实施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项目的建设、管理等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度,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等;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项目进展情况报表报送工作。

各乡、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项目的征收拆迁和腾地;牵头负责本辖区内的拆迁统计、安置资格审核和表格填报、安置房建设需求汇总、回迁安置、各项目接收后的物业管理以及对拆迁户慰问等工作。

四、完善工作机制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做到“六个统一”,即全区征收安置房项目由区征收安置局统一发文成立建设项目管理部,统一监管、协调、指导、服务全区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项目建设,统一委托市、区规划部门进行项目规划,统一比选中介招标公司,统一参与各项目招标事项(融资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的招标,比选建筑设计方案等),统一项目资金调度、征收安置房源的回购(移交)、制订和组织落实全区征收安置房的分户及安置方案。建立区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建设例会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每月开一次例会,统筹协调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建设工作。如需例会协调相关问题,在例会召开前一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例会将及时通报全区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项目相关情况,并对会议决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统一印发各相关单位。

(二)建立信息通报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月将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征收、安置、例会交办事项落实情况汇总后报区级领导,并通报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材料报送,明确专人负责,在每月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立规划方案审查机制。在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项目方案设计和规划完成后,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论证,通过论证后,相关方案进入报批程序。在建项目重大设计变更的,要及时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四)建立督查考核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全区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报区政府督查室,作为年终考核指标。

1.考核实施

对各项目实施单位的考核:主要考核各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各项目年度、月度工作完成情况由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后,报区政府督查室。项目开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依据,竣工以取得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依据,交付以抽签摇号为依据。开竣工和交付量统一为项目总建筑面积数(含地下室面积、商业面积和公共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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