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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培养范文

发布时间:2023-11-03 10:14:45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法律意识培养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法律意识培养

篇1

养他们法律意识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目前高职生的法律意识基本情况

高职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一方面思维逐步走向成熟,另一方面又充满青春的躁动和思想的波动。他们经过十余年的学习,掌握了一定的理论知识,但却缺乏相应的实践经验。他们渴望了解和认识这个丰富多彩纷繁芜杂的大千世界,也渴望融入社会并得到社会的理解和尊重。在理论与实践发生碰撞时,他们又显得有些无所适从,甚至思想发生波动,导致价值观念发生偏差。

通过对我校各年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的调查,我们发现高职生们的法律意识呈现如下特点:

1.法律基础知识薄弱。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学习法律知识是提高法律意识水平的主要途径。虽然我国各高校均开设有法律基础课,但大部分学生平时的学习,都比较重视专业课,而对于法律基础课,只是临到考试的时候突击一下,应付了事,这种学习状态势必决定高职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而且从课程设置来看,整个大学期间,高职生的法律基础课只有28学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完成包括法理、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等多门法律知识的学习是不可能的。由此高职生在有限的课时里获得的法律知识也是极其有限的。

2.法律观点偏差,对待是非清楚,但态度不够坚决。法律观点也是法律意识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它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的依据。由于当前有很大一部分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较低,极容易产生错误的法律观点,甚至有部分学生对现有法律持怀疑、不信任态度,以偏概全。

3.法律观念淡薄。一般而言,法律观念往往与个人所受到的法律教育、法律知识水平以及外界的法制宣传教育有关,即丰富的法律知识易形成正确的法律观念,从而也就容易增强一个人的法律意识。虽然有相当一部分高职生法律知识懂得不少,然而现实生活中,守法的自觉性较差,其有些行为与法律规定背道而驰。

4.比较关注切身相关的法律。高职生关心法律的现象也在逐年提高,尤其关注教育、经济、劳动就业、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些说明学生对法律的关注多来自自身的需求,渴望通过学习了解法律、法规,以便更好的解决自己的实际问题。一般高年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基本上都与自己专业和将来的发展方向有关,有打工经历的学生更渴求了解诸多有关合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高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从前面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的分析中,我们认为,对高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可以从以下这两个方面着手:

1.培养和塑造高职生自觉、自愿的守法精神

首先,要营造对高职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的环境。学习上,在讲授《法律基础》课时强调,法除了阶级统治职能外,还有保护民利和调节组织的社会职能;通过讲授法律与经济、社会秩序、公民权益的密切关系来帮助学生认识法律的保护功能,形成正确的现代法律观,努力提高学生对社会主义法制的信任感;注意把制定法律的目的、社会主义法律与党的政策、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社会主义法制的含义和基本要求等问题,讲清讲透,然后结合实际进行归纳总结,正确引导,使学生认识到法制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指导学生既要正视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又要看到法律建设不断发展的进程,从而减少疑虑,增强信心。在对学生的日常管理中,应贯彻“依法治校,以法育人”的理念,在校规校纪方面要做到“有章可依,有法可循,对学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要照章办理,为学生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为学生树立“有法可依,依法办事”的榜样。

其次,不断加强道德教育,为增强高职生法律意识奠定基础。法制教育一定要向高职生充分展示法律的道德合理性,获得大学生对我国法律的道德认同和理解,实现法律他律向法律自律的转化才有望强化其与“法治”相适应的法律意识。坚持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结合,将极大促进对高职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效果。提高高职生的道德素养,必将有利于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促使高职生自觉遵纪守法。

再次,高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高职生法律知识的积累也不是朝夕可成的。而且,法律本身的特性,也决定了对它的学习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所以在法律学习的过程中,除了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外,还应鼓励和引导学生学习与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

2.培养高职生们积极的参与意识,弘扬社会正义精神

首先,引导和鼓励学生广泛关注法制节目,阅读参考法律书籍。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灵通快捷的信息交流促进了社会的迅速发展。“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使各类媒体对法制宣传教育也渐趋广泛。作为知识结构层次较高的高职生,更应该关注法制节目,阅读一些与法律有关的报刊、杂志,来培养自身的法律修养。

篇2

对于许多普通民众来说,法律似乎离自己很远。日常生活中,很少有人提及按照法律程序应当如何,也常常在许多小事情上违法。国外有人做过调查,超过92%的人都曾违法。这个比例似乎很吓人,但想一想,人身攻击、言语攻击都在法律禁止范围之内的话,我们对法律似乎一点也不了解,也缺少了应当有的敬畏之心。不仅如此,现代中国的公民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尤其是高中生群体问题。本文围绕高中生的法律意识展开讨论,以期引起更多教育者的注意。

一、高中生的法律意识现状

首先,高中生虽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却不知如何做,不懂得维护法律的庄严与神圣。随着我国法律建设不断取得进步,法律意识和观念也日益深入民心。尤其是伴随着广播媒体逐渐扩散普及,许多普通百姓开阔了视野,在法制栏目不遗余力的宣传中获得了法律意识,增强了维权意识。与此同时,从小接触媒体拥有更加开阔视野的年青一代在新形势的教育中也不断接触法律,学习法律,从这一点看,高中生拥有比普通民众更深刻的法律意识。高中生是祖国未来的一代,担当着建设国家、复兴中华梦的重担,其对法律不应该止步于有了法律意识。但高中生对法律的了解更多的还停留在对于法律名词的了解和认识上,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也是一知半解。更关键的问题是高中生拥有的法律意识多倾向于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自己应该担负的法律责任有哪些,该如何去做,却很少有人考虑到,至于维护法律的庄严和神圣,维护律法的公平正义性,就更很少有高中生注意。其次,仍然有相当一部分高中生法律观念淡薄,遇事冲动凭主观行事。高中生自身不但在法律知识储备方面存在一系列的不足,而且在遇到一系列突发事件时缺乏灵活机动的意识,往往头脑一冲动就做出了过激行为,基本想不到借助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是社会上存在的诸如“权大于法”等一系列有悖于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建设的歪理邪说影响到了高中生,冲淡了他们脑海中的法制观念,再加之他们本身法律知识储备就相对不足,综合上述的种种原因,导致高中生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伤害时不会也不懂得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再次,高中生违法犯罪现象普遍存在。社会不断进步,物质文明越来越发达,高中生如今的见识和享受的物质文明远非上个世纪的人可以想象的。但高中生却更加以自我为中心,更加蔑视权威,出现了以下行为:一是无视学校规章制度;二是打架斗殴、偷窃、抢劫等直接触犯法律的行径。尽管制度还够不到法的严苛,但是制度也同样具有法律的约束力,是法律的雏形,如果学生不能尊重学校的规章制度的话,那么法律也同样得不到他的敬畏。所谓的法律意识往往就体现在这些最简单、最原始、最基础的约束力上。法律的特性就是约束,而最基本的法律意识就是尊重约束,体现公平。

二、高中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高中生的心理年龄远远滞后于身体的成长,他们的社会经验少,也不具备足够的人生阅历,几乎很少遇到挫折,在短暂的人生经历中不能够形成坚定稳定的价值取向,往往对是非缺少自己独立的判断,很容易受各种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令人担忧的是,许多学生也受到家庭教育的负面影响,追求物质享受,相互攀比,奢靡成风,这些行为无形中影响着学生价值取向的形成,间接影响了他们对善恶是非的判断。从学校教育的角度来看,尽管近些年法制教育走进了学校,学校也进行了大量的工作,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没有专业的法律教师,仅凭公安部门偶尔的法制宣传,往往是水过地皮湿,难以入脑入心;二是课程设置上,法律部分往往和政治混溶在一起,不能引起学生足够的重视;三是许多教师对法律的敬畏心不够,很难在教学中有力地突出法律的神圣。从社会影响的角度来看,社会环境中一些不良思想和不良风气对高中生存在很大的干扰。当前的市场经济大大强化了学生的经济意识和经济头脑,有一部分学生因为自身法制观念淡薄,对金钱的渴求程度较为旺盛,再加上受到了一些拜金主义和金钱至上观念的侵袭,就很难守住自己的法律底线,以至于误入歧途。这凸显了高中生法制意识不强的现实。

三、提高高中生法律意识的策略

首先,加强法律教育。法律教育虽然包含在学校教育中,但没有引起学校足够的重视,教材设置和课程安排上往往更注重道德教育和爱国教育,对于法律常识、基本条文和历史都缺乏必要的交代。要想培养高中生的法律意识,学校就要重视法律教育,把法律课从德育课中独立出来。虽然道德和法律有一脉相通的地方,但二者又截然不同,不可相互替代。加强法律教育就是要突出法律课的地位,明确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区别,让学生对法律产生敬畏。其次,增加新鲜材料。法律是冰冷的,但法律教育的材料必须是生动和新鲜的。如今的法律教学中一直存在重现行法律法规而轻法理学、重刑法轻民法、重公法轻私法等不恰当的现象。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样的教学内容似乎有着“目光短浅”之嫌,其很重要的一个表现就是学生对当前市面上通用的法律条文和知识有着较为熟悉的了解和掌握,但由于其对该项法律的理论基础等一些相对较为深入的层面缺乏了解,当这些法律进行修订或是有其他的法律条文替代之后,他们对这些新的法律就会产生陌生感,更有甚者还容易使学生对该项法律的如何施用缺乏一定的了解,也就谈不上在具体实践中进行运用和实际操作了。再次,创新法律学习手段。一是在法律学习中多增加一些真实的案列,让学生在生动的案例中体会到法律的作用,在案例的解决中熟悉各种法律条文,避免法律学习的枯燥和乏味;二是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不断培养遵守条文法规的习惯,只有对规定性的东西有尊重的习惯,懂得其对于公平正义的约束力,才能从习惯到内心形成对法律的重视;三是组建法律宣传小组,把学习者变成宣传者和传授者,角色的转换能够帮助高中生体验到法律宣传和法律意识的重要性。从学到教,再从教到学,这一过程能够有力促进学生对法律的领悟和体会。

作者:霍祎萌 单位:河北省邢台市第一中学

篇3

全球化生物-心理-社会医疗模式的来临及循证医学的发展带来了医疗服务观的改变,医疗行为从传统的“以疾病为中心”向“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服务模式转化,使医患双方传统的“被动式”医疗服务关系逐步发展为“参与式”医疗服务关系;因而在整个医疗服务过程中,医方不再享有绝对的权利,而在类似于疾病诊断、治疗方案的选择上,患者享有一定程度的参与权。这就在客观上对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即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不仅要充分理解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而且要保证患者对整个医疗过程的充分知情和积极参与;不仅要改变传统的医患双方不对等的权利义务观念,而且要对现行的医疗相关法律法规保持着理性的认识,在医患纠纷发生时,自觉地运用多种方式解决纠纷。早在2006年,原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医院管理年工作会议上就已经明确指出,当前我国医疗服务面临的挑战之一,就是医患关系紧张,医患纠纷增加;而造成医患纠纷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法律意识的淡薄。当前,面对医患纠纷数量逐年上升的现实背景,客观上对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既关系到患者生命健康权的保护问题,也关系到医务人员合法权益能否充分得到法律保护的问题。因此,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任重道远。

一、医务人员法律意识的现状

“法律意识”主要是指人们对于现行法律及有关法律现象的心理态度、观点及情感的总称。[1]作为社会意识中的一种重要形式,法律意识主要体现在对现行法律的解释和评价,对现行法律的法理内涵、功能、作用的理解,对权利义务的认识,对某种社会行为合法与否的评价等。长久以来,受传统“以疾病为中心”医疗观念的影响,医务人员在整个诊疗过程中主要考虑如何更好地解决患者的病痛问题,更多地注重诊疗过程中的知识与技术,而忽视了潜在的法律问题。相对于整个社会中法治氛围的不断浓厚、患者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敏感性及法律意识却显得滞后不足,缺乏合理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正当合法权益的意识,对诊疗过程中所可能引发的医患纠纷相关因素缺乏必要的认识,比如,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对具有法律证据意义的医疗文书存在不规范书写或不及时完成书写,对病程记录存在记录不全、不使用规范医学术语、虚假记录,对手术风险及患者知情的告知不详尽、敷衍了事及“患者及家属签字即可”存在不规范操作、瞒报、漏报传染病,对涉嫌伤害事件或非正常死亡不按规定及时报告,泄露患者隐私,对患者及家属态度冷漠等等问题,这些都已成为医疗卫生行业普遍存在的法律问题。[2]

二、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的主要原因

(一)法律思维能力不足

法律思维作为法律工作者的特定行业思维方式,一般指运用法律的逻辑、方法来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当前,医务人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意识尚未养成,不具备运用法律思维判断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一方面,表现为对纠纷隐患的认识不足,在临床工作中违反诊疗操作规范、病例不规范书写、侵犯患者隐私权等现象普遍存在,直接或间接导致纠纷的发生。另一方面,表现为自身的证据意识不足,在临床工作中面对患者及家属的各种提问,告知病情及提醒重要细节问题时往往没有形成完整的记录,对病历中关键信息书写错误等情况时有发生,在发生纠纷时往往无法证明自己的告知行为,对后续的纠纷解决带来了不利影响。

(二)医学生法律教育不足

长期以来,高等医学院校“重医轻法”的现象一直存在,当前,大多数医学院校只注重培养医学生的医疗技能,而忽视了医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现有课程也只单一的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程,且往往作为公共课开设,课时较少,对医学课程任务繁重的医学生来说,也就显得无足轻重了,甚至只是为了应付考试过关,没有真正意义上对法律含义及内容进行理解与掌握。因此,造成这些医学生毕业后进入医疗行业从事医疗活动时,缺乏维护自身权益、防范医患纠纷的法律意识。

(三)医务人员法律知识考核及培训不足

面对当前医患纠纷的复杂形势,医疗机构内部在注重临床质量与科研任务之外,未将依法执业所需的相关法律知识实质性地纳入医务人员定期考核的范围中,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活动也往往流于形式,缺乏与法院等司法行政部门之间的法律知识学习与交流互动,严重阻碍了医疗质量的提升及医患纠纷的风险防控。

三、培养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是现实的必要需求

(一)是防范医患纠纷的需要

200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2009年医改方案”)中明确指出:要切实提高各级人民政府通过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发展医药卫生事业的能力,加强落实医药卫生领域的法律普及工作,全面提高整个社会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努力营造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法制环境。当前,随着医患纠纷数量逐步增多,医务人员如果没有良好的法律意识,不能在一定程度上掌握医疗法律法规,面对医患纠纷时,将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更不能通过自身法律意识的增强来防范医患纠纷的发生。因此,为避免在医患纠纷及处理中出现盲目性,医务人员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树立自身“法律至上”的观念,十分必要。

(二)是培养高素质卫生人才的需要

2009年医改方案提出要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订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善全科医师任职资格,加强高层次科研、医疗、卫生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明确规范医疗机构各级管理者的任职条件,逐步形成一支专业化、层级化、职业化的医疗机构管理团队。因此,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是契合新医改方案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医学作为一门实践性、科学性、服务性很强的学科。医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患者的生命健康,医务人员不仅应具备高超的诊疗水平,还应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如果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法律意识淡薄,不按照诊疗操作规范进行诊疗活动,将很容易引发医患纠纷。尤其是在当前医患关系日益紧张的现实情况下,医务人员确有必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这样才能依法行医,成为技术高超、素质全面的卫生人才,以利于救死扶伤、为患者的生命健康服务。[3]

(三)是加强依法执业、保障医疗安全的需要

党的十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当前,医疗机构经历了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现已经进入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为保障医疗安全,更好地为患者服务,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和谐互信的医患关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必须树立法治观念,认真学习卫生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依法执业意识。

四、培养医务人员法律意识的几点建议

(一)培养法律思维能力,强化证据意识

法律思维作为法律工作者的特定行业思维方式,一般指运用法律的逻辑、方法来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为有效防范医患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医务人员在整个诊疗活动过程中应当养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按照法律逻辑来分析、解决问题。一方面,强化对纠纷隐患的重点防范意识,严格按临床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规范病历书写,保护患者的隐私,强化与患者的充分沟通,建立可靠的医患信任关系。另一方面,强化自身证据意识,加强对法律中有关证据知识的学习,努力培养自身在临床工作中识别潜在证据的能力,必要时对于患者沟通时的关键信息进行录音,以保证各种记录的完整性与真实性,为日后发生纠纷时预留证据资料。[4]

(二)加大对医学生法律知识教育的力度

医学院校应当针对现有医患纠纷的特点,增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课时及授课人员,邀请医患纠纷方面的法律专家定期对医学生进行医疗法律法规讲座,努力提高医学生的法律信仰,逐步使医学生认识法律的重要性及实用性,从而丰富医学生的法律知识,强化医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其真正理解和掌握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为以后进入医疗行业从事诊疗活动奠定基础。

(三)加强对医务人员法律知识的考核力度

医疗机构应当在医务人员的定期考核测评中加大对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考核,形成级别管理,使不同级别、不同年资的医务人员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及法律素养。结合医疗活动实际情况及医患纠纷发生特点,积极开展卫生法律知识培训、竞赛、演讲等多元化的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并将培训、竞赛等结果纳入医务人员职业考评、晋升考评的评价范围。同时,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医患纠纷案件的庭审观摩,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业、防范医患纠纷的能力。

五、结语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以及人类关于健康要求的不断提高,培养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势在必行,通过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达到迅速、真实的解决在医疗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与弊端的良好效果,通过加强医学生的法制教育来努力培养高素质的医疗卫生人才,达到有效防范医患纠纷发生的良好效果,从而在真正意义上切实可行的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医患纠纷的发生率,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参考文献

[1]刘博,先德强.从法律意识的层次结构看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培养[J].法制与社会,2008(1):296.

[2]王瑾.加强卫生法制教育[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0,16(5):313-315.

篇4

(一)培养法律意识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学生是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生力军,国家一直以来都十分关心和重视学生们的成长和发展,中职学生是社会的一个重要群体,在我国学生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他们的思想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对于我国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具有非常重要的长远意义,对于我国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受到重视。

(二)有利于提高中职生的综合素质,更好的实现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中等职业教育不仅要重视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更要重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法律素养是综合素质的重要要素,只有拥有基本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遵纪守法的中职生才是一个合格的中职生,才能够顺利从中职学校毕业并到社会中去发挥应有的作用。培养中职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其法律素养是中职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实现职业教育目标的基本保证。

(三)培养中职生的法律意识更有利于加强对于学生的管理。中职生普遍年龄偏小,行为较自由,在学校教育过程中难于管理,而且对于各种社会中普遍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违法行为产生的后果都缺乏较为清楚的认识,只有将教学和管理结合起来,让学生在认知法律的作用过程中对法律产生一种畏惧感,对自己的行为也产生一种约束作用,才能更好的实现对于中职学生的管理。

二、我国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我国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现状。目前,我国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缺失的情况比较普遍,整体情况不容乐观。虽然在中职招生制度改革以后,国家对于中职教育的重视力度越来越大,政策上面给予大力扶持,中职生毕业后的就业情况比较乐观,但是相对来说,中职生的整体综合素质普遍不高,在校期间的打架斗殴、偷盗赌博现象比较普遍,毕业以后违法违纪行为也比较突出,中职生的法律意识普遍比较淡薄,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二)中职生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分析。造成中职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中职生自身的特点,如年龄偏低,普遍都是16-18岁未成年阶段,身心和思想发育都不成熟,这个年龄阶段的学生各种思想和活动都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不稳定性,自由、独立的心理很强,情感强烈容易冲动,加上缺少社会经验,很容易受各种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造成部分学生行为散漫,不愿意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导致法律意识严重欠缺。2、中职学校法律教育的重视力度不足。大部分中职学校都将学生们的职业技能教育作为了教学重点,而并不重视中职生的法律意识培养教学工作,表现在对于学生的法律教育课程设置的课时量非常少,对于学生法律课程的教学效果也未能进行测评。虽然法律教育课程被作为公共课程来设置,但是却形同虚设,并不能真正发挥出培养和提高学生们法律意识的效果,这也是造成中职生法律意识淡薄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加强中职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对策建议

篇5

现阶段,我国技校教育发展迅速,且已经进入深入改革的阶段。技校教育应顺应新时期的发展趋势,加大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力度,使其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一、培养法律意识的意义

1.满足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需求

我国一向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他们都处于成长期,有很强的可塑性,因此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对我国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社会的安定团结具有重大意义和作用。

2.法律意识培养是职业教育的首要目标

中等职业教育是以培养学生基础技能和综合素养为教学目标的,其中综合素养是学生基本技能的基础。而综合素养的核心内容就是遵纪守法,所以,技工院校将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作为教育的首要目标,这将有利于全民族素质的提高。

3.法律意识培养有利于对学生的管理

技工院校学生之所以会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是因为他们不了解其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更不了解法律的残酷性。所以,技工院校应该将管理同教学相结合,让法律教学成为管理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通过法律的效力提升管理工作的效率。

4.培养法律意识是教学理应履行的义务

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教导的过程中,要结合其能力水平和特征,使其能够理解法律的内涵,可以在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通过法律保护自己。例如,教师可让学生们参加社会调查、模拟法庭等活动,通过案例了解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掌握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安全。其次,教师还需通过案例让学生明白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不但可以做到依法做事还能勇于指正他人的违法行为。

二、技工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原因

1.我国技工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现阶段,我国技工院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改革技校教育的制度后,技校教育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且其毕业生受到了相关企业的重视,所以,我国技工院校学生数量一直处于上升阶段。但是,这些技工院校学生的素质相对比较低,技工院校中时常会发生打架斗殴、偷窃、恐吓等违法违纪现象。

2.存在问题的原因

我国技工院校存在上述现象的原因有三点。第一,技工院校学生心理发展尚不成熟。通常,技工院校学生的年龄在17岁左右,虽然向往独立,但欠缺经验,在为人处事方面无法很好地控制自己。第二,技校教育所涉及的法律内容不多。虽然《法律基础知识》及《思想道德教育读本》被列入了技工院校的教学计划中,但课时少,且内容比较老旧,法律专业内容多又枯燥无味,很难引起学生的兴趣。第三,我国社会法治环境还需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学生的可塑性很强,步入社会的时间也早,易受到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

三、加强技工院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措施

1.提高教师的道德素质

若想加强培养技工院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就要先加强技工院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力度,确保教师的教育水准和职业道德素质得到提高。老师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能够坚持正面的导向,给予学生足够的关心和爱护,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心理辅导。同时,对任何学生都能做到一视同仁,确保能够引导问题学生走向正轨。

2.采取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模式

技工院校在进行法制教育时可采用多种教育模式,例如,观看法制视频、开展法制讲座等,让学生能树立遵纪守法的思想,从而实现教学目标。

3.加强师生间的交流

教师是学生思想的引导者,因此,加强师生间的交流十分有利于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学校可建立沟通机制,让教师通过书信、电话等形式同家长进行交流,并提供一些方法帮助家长在节假日对学生进行教育。

4.优化学生生活学习的校外环境

学校除了要构建校内良好的法制环境外,还要同当地公检法等司法单位合作,共同治理学校周围的生活环境,避免出现打架等违法违纪的情况,从而让学生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技工院校学生是我国未来的劳动者,不过他们思想大多脱离实际,因此,若想全面发展技工院校学生的智力、思想、价值观念等,就必须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只有这样,技工院校学生才能成长为具备相应法律修养,且为我国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的社会人才。

篇6

(一)内部原因

法律学科属于社会科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应用性极强,不懂得一定的法律基础理论,就谈不到应用法律解决具体问题。学校法制教育都是纯理论的授课形式,没有联系具体生活实际,枯燥单调。相比专业技能课。实践应用效果差,大多数学生对乏味的法学理论不感兴趣。最终导致视野狭窄、认识单一。对法律的认识完全处于启蒙的低级阶段,仅有零散片面的法律意识。很多学生认为遵守刑法不主动犯罪就是守法了。这样的法制教育根本不能培养出适合时代需要的法律意识人才。

(二)外部原因

社会的不良风气,像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机会主义等不良思想给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带来负面影响。与学生密切相关的择业机制还不很健全,择业中的不正当行为进一步导致了就业中的不合理、不公平现象,这些外部环境和氛围不利于学生法律意识培养。

(三)其他因素

职业院校学生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发育期,一方面思维逐步走向成熟,另一方面充满青春的躁动和思想的波动。由于年龄、自身生理特征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法律意识不成熟、不健全。

二、培养和塑造职业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主要途径

培养和塑造学生法律意识是一项伟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能仅仅依靠于学校,还需要社会全方位的支持和配合。因此,针对当前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与分析,现提出如下几点对策建议:

(一)学校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主要阵地

具体做法如下:1.创新适合职业院校学生的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授课质量学校应当采用灵活的教学方式,并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教学内容方面,摒弃旧有的法律条文的死记硬背,改变为提升现代法律意识的教育为主导,提高课堂的吸引力,更好的调动同学们学习法律的积极性,重点培养其权利意识、诉讼意识和法治意识等。法律意识同人们的世界观、道德观紧密联系,想要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要充分利用好道德与法律课,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让学生养成法律他律和道德自律内在统一的思想价值观念。从课时、师资等方面予以切实的保障,只有这样,才能推进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2.加强职业院校法律文化建设学校多组织学生参加与法律有关的活动。例如法律演讲、法律辩论赛、“法律进校园”的知识竞赛等,利用好第2课堂,使同学们能在课外活动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通过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普及了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3.培养学生健康的法律心理.可以在学校开设心理辅导咨询室,及时解决学生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促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从而促进学生法律意识修养提高。

(二)营造良好的家庭法制环境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孩子模仿。家长要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为孩子作出遵纪守法的表率。家长的教育方式要适中,不能溺爱,也不能粗暴,教孩子遇事要采取文明的方式解决,否则就有可能触犯法律,酿成不良后果。家长要从生活小事入手,从小培养孩子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对子女进行通俗易懂的法制教育。善于抓住契机引导孩子知法、懂法、守法,帮助孩子提高法律意识。

篇7

中图分类号:G633.2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1672-1578(2013)08-0145-01

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有人将其列为世界性难题。根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又占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80%以上。而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肩负着新世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艰巨而光荣的历史使命。因此,认真思考和探讨青少年犯罪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治理对策,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对家庭的和睦稳固、学校的宁静、社会的稳定,都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本文对初中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进行了探讨。

1 初中生的法律意识培养的必要性

初中生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也是正处于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形成时期,这时候他们容易接受正确的法律意识,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中学生全面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在2011年的《思想品德新课程标准》中明确提出了关于法律知识的培养目标:①知道基本的法律知识,了解法律在个人、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基本作用和意义。②学习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他人、国家和社会的合法权益。因此,在课堂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是课程目标的要求。

当前使用的苏教版的思想品德课本编写的很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在七、八、九三个年级都分布有关法律知识,并且都是根据学生的认知水平来编写的,使学生能够容易接受。教材中有许多法律的内容,如七年级的第五单元“遵纪守法”、八年级的第五单元“与法同行”,九年级的第三单元“崇尚法律”,涉及到《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继承法》等方面的法律内容。

2 当前初中生法律意识培养过程中的不足之处

尽管我国早已确立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也有“教书育人”的优良传统;但现在很多学校仍然存在着严重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对待成绩差的学生经常给予打击,或者放弃他们,而不是给予他们正确的指导。结果导致这部分学生破灌破摔,厌学、辍学,他们一旦流向社会,受到不良因素的诱发和影响,就会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学校只注重课本知识的教育,忽视对学生思想品德、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制教育课教学效果不佳,很多学生学习了法律知识用来应付考试,而不是内化为自己的思想。例如有些学生会背什么是违法犯罪,了解一些法律常识,但在生活中,还会做出违纪违法的事件,这并不是没有学,而是没有真正的把所学的内容转化为自己的思想意识。

学科教育的限制,法律知识的培养多数只在思想品德课中出现,而其他学科几乎没有涉及到法律知识,更谈不上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了。中考分数决定思想品德课在各学科中的地位不高。因此,思想品德课的学习也得不到家长和学生的重视。

3 在教学中加强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在教学中选用适当的案例来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心理学研究表明,当学习内容和学生熟悉的生活背景越贴近,跟学生的生活经验更接近,学生自觉接纳知识的程度就越高。思想品德课的教学内容选择非常重要,思想品德课的教学内容一方面可以充分挖掘依据课程标准编写的教材内容,注重整合应用那些跟学生密切相关、学生可以理解和接受的图片、案例、链接等素材;另外也可以根据教学主题的需要,选取一些时政性较强的素材来补充教学,时政性的素材更具吸引性和时效性,更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起到强化教学主题的作用。比如,在讲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选取影响全国、妇孺皆知的“三鹿奶粉”事件,生活化的素材加上时政性极强的案例,完全可以引起学生的兴趣和思考,完全可以把法律知识学习、法律意识的培养以及案例引发的启示等诸多问题比较轻松地完成,达成思想品德课堂教学的目标。

在教学中设计多种教学方式来让学生感受学习法律的作用。一堂有效的思想品德课,从内容到形式的选择与预设,从教学方式到学习方式的确定,从教师主导地位到学生主体地位的发挥等等各个方面都应该是为课堂的有效教学服务的。而现在的学生对传统的说教式的教学普遍不感兴趣,甚至十分反感,实践中,我们可以采用我做小法官、法律知识竞赛、小小辩论会、小品表演等形式,在不知不觉中法律知识潜入脑海、深入人心。例如在讲未成年人民事权利时,为了让学生更清楚的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时,采用知识竞赛形式,教师先要提前准备好很多典型案例,而学生先自学课本中的知识点,在课堂中进行小组PK,如果对方错了,自己方要说出错误的原因,可以加分。通过知识竞赛学生很快就掌握了自己应该享有哪些民事权利,那些事自己可以做,哪些事必须在征得监护人同意的基础上可以做。通过多种形式的教学来扣住了孩子们的心,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明白了自己要做一名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好公民。

在课外活动中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学生的学习不仅体现在课堂中学到知识,更要在生活中去学习更多的知识。因此,针对当前青少年的心理、生理特点,可开展一些学生喜闻乐见的法制教育活动。如:组织观看法制教育专题展览、法制教育片;组织改造表现好的青少年罪犯对学生进行现身讲法;开展模拟法庭;请校外法制辅导员作报告;选择一些青少年劳教机构,设立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基地让学生身临其境接受教育。

针对不同的学生,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对待品性较差的学生应该以预防为主,因为品行较差的学生如果放松法律教育,更易成为犯罪苗子。教师要对差生从思想上诱导、情绪上疏导、学习上辅导、行为上督导。可以建立档案实施跟踪教育,实行目标管理,重视过程管理。对其他学生,则要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的教育,让他们能够做到明辨是非,能严格的控制自己,管理自己。

总之,加强对中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帮助他们掌握社会生活中必备的法律知识,培养守法习惯,学会运用法律,是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的奠基工程,也是作为思想品德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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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9-101-01

近年来,针对青少年的犯罪事件屡见不鲜。今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八起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其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

一、法律意识概述

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对现行法律和法律现象的心理体验、价值评价等各种意识现象的总称。它包括人们对法的本质和功能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适用的评价、对各种法律行为的理解等,是法律观点和法律观念的合称。法律意识不是人们自发形成的,而是在社会生活中通过逐步学习和自觉培养起来的,同时也是受法律文化传统和法制教育宣传潜移默化作用的结果。

二、当前青少年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

由于青少年社会经验的欠缺和生理心理的不成熟,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部分家庭对青少年法律教育缺失

我国目前的法制化进程仍亟待加强,部分家长不能给予充分的法律意识灌输。也有部分家长受自身文化水平和道德素质的限制,处理问题方式简单粗暴,青少年耳濡目染之下就会养成错误的行为习惯。此外,有的家长与孩子分开居住生活,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出现未成年大孩子照顾未成年小孩子和年迈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照顾未成年人等情况,导致了家庭法律教育缺失的出现,这是导致青少年法律意识缺乏的重要原因。

(二)学校法律教育方法机械、滞后

青少年大多时间都是在学校度过的,学校担负着教育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任,但在应试教育的影响下,学校过分地注重学生的成绩,忽视了学生的法律教育,导致了在法律教育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如:缺少专业的法律教师,教师自身的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知识一知半解,仅是照本宣科对学生进行法律条文的灌输。有些学校拥有专业的法律教师,但学校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大多是流于形式,而且教育方法机械、滞后,与社会实践严重脱节。

(三)相关部门开展的青少年法律教育活动缺乏有效的规划

近几年,社会各界越来越重视对青少年的法律教育,尤其是司法机关通过各种形式在青少年间普及法律知识,进行法治观念的宣传。由于各司法部门更多的精力主要花在了预防青少年犯罪上,很少安排对青少年进行长期的法律教育,导致青少年法律知识接受不均衡。此外,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青少年法律教育规划不足,出现了活动内容重复的现象,不能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四)自身法律意识的淡薄

毫无疑问,社会主体的法律知识体系储备是谈论任何社会群体法律意识的必要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作为前提,法律意识将无从谈起。青少年法律知识的欠缺导致了法律意识的淡薄,所以即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者侵害,青少年也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青少年易受到不法侵害的重要原因。

三、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途径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阶段,是由不成熟转向成熟的过渡阶段。世界外象的美好诱惑为青少年学生受到不法侵害埋下了隐患。因此我们应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

(一)加强家庭法制观念教育

家庭是青少年接受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最早的地方,家长应当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尤其是监护人自身言行对青少年成长的重要作用,在注重学生智力教育和身体健康的同时,更要注重青少年安全意识的教育和法制意识的培养,以事明理,培养青少年知法、守法和用法的观念意识,引导青少年学会分清是非、辨别善恶,并逐步教育青少年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充分发挥学校法律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学校的法制教育,是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首先,学校要从学生全面发展的角度出发,树立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和人文教育、法制教育并重的教育理念,把法律意识的培养作为学生教育的重要目标。其次,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的法律意识培养和教育,在遵纪守法方面以身作则发挥模范作用,同时,学校也应开展多种活动,让学生在课堂上学到的法律知识在实践中得到应用,从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第三,建立家庭和学校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家校联合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避免青少年受不法侵害。

(三)政府强化社会管理职能,提供良性的社会法制环境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会从社会中汲取法律知识的营养。政府部门应加强社会管理职能,加大对社会环境的治理,建设法制教育阵地。同时,还要充分运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媒介,积极开展系统有序的法制宣传教育。此外,司法机关应建立资源共享的联动机制,加强开展青少年法律教育的规划和衔接。

21世纪是法治化时代,社会的安定有序依靠法律的规范。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民族法律素质和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大举措。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沈宗灵.法理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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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是公民应具备的重要素质之一,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一方面是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另一方是为了满足学校和社会的需求。但是针对目前而言,很多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还是比较匮乏的。据中国法制网统计,中职学生中,有违法倾向的约占27%,不能有效地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约占40%,其他不良行为的约占13%。由以上数据加之笔者多年的教学观察,如何提高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亟不可待。

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的空前发展,犯罪逐渐向低龄化发展,青少年以敏感的触觉感受着时代的变化,见多识广、思维活跃,出现心智的早熟、早知。然而,中职学生正值15-18岁之间的青春期,心理和生理都处于生长阶段,若不对学生在法律意识上稍加引导,他们尚未形成的思想观和价值观就会出现较大的不稳定性和盲目性。对于如何培养学社的法律意识,笔者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一、尊重法律 提高法律意识

康德说过,“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 一是我们头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要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首先要做到让学生尊重法律。只有学生对法律有了尊重,才会从内心接受法律并去了解法律,才会在生活中运用法律并以法律为准绳规范和制约自己的行为。

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了学生对法律的自觉性,由于社会上藐视法律的犯罪行为司空见惯,他们在潜意识里就对法律的尊重逐渐淡化。他们在实施某种行为之前抱有个人侥幸心理,缺乏对这种行为产生的社会后果的清醒认知,对法律已失去畏惧感。因此,首先做到学生对法律的尊重,在心理存在法律意识才能使得提高学生法律意识之路事半功倍。学校可以通过聘请有关青少年犯罪的专家、长期从事法律教育工作的讲师等为学生定期开展法律讲堂,同时学校也可以挑选相关人员担任辅导员,在生活中为学生灌输法律思维,强化法律意识,做到懂法、用法、依法。

二、渗透法律 课堂法制教育

课堂教育才是青少年法律教育的主阵地,学生可以在学校的法律基础课和相关课中学习到法律的基本知识。但是中职学校的教育是以技术教育为主,法律教育只是作为公共学科开展,课时少,对学生法律学习影响较小。因此,学校要改进法律教学模式,增强法律教学的实效性。(1)优化教师队伍。所谓言传身教,教师要做到专业,才能去感染学生。教师只有“心中有法、自身懂法、合理用法”才能在法律教育中认真对待法律教育,才能让学生明确学校对法律教育的重视,才能让学生明确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才能让学生在法律教学的熏陶下在潜意识里形成法律意识;(2)关注教材更新。随着时代的变化,各种新型犯罪行为的层出不穷,法律章程也是在不断修改、制定,避免钻法律空挡现象的发生,因此,法律教育中教材的选择要做到实时更新。因为废旧的法律条文对于社会治理而言就是一纸空文,往往会对学生产生误导,给学生带来错误的指导。例如一些法律法规在旧的法律规章制度中并没有修订成文,但是在新的规章制度中却明确成文。如果不及时更新教材,学生的心理就没有明确的法律犯罪界定。(3)建立评估制度。教学评估是衡量学校教学的重要依据,合理科学的教学评估制度能正确有效地保证教学质量,对教学的收益作出客观公平的评价。教师可以组织学生才加一些法律教学的活动,然后让学生根据自身的法律知识对活动的各种现象发表评论和建议,最后教师再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进行指导、评价,突出学生的主导地位,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从而帮助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理解法律真谛,树立法律意识。

三、理论结合 重视家庭和社会大讲堂

中职学生的法律教学活动需要教学者积极利用好各种教育资源,需找好适合学校实际和学生特点的教学载体。比如说可以走第二课堂的形式,从侧面入手,潜在感化学生。笔者认为可以通过课外教育,如:家庭教育、学校其他课堂渗透之类。笔者提出中职学校学生守则渗透之法,《***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手册》是学生在校必须遵守的重要行为规则,高度概括了学校、社会以及国家对学生的具体行为的具体要求,只有较好地培养学生遵守《学生手册》才能为学生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打下坚实的基础,让学生熟悉、懂得以及遵守规章制度,为学生以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奠定基础。再如一些家庭教育,尤其是一些少数名族地区,他们的宗族信仰、族群关系决定他们的长幼关系以及其他影响力。在他们的思想里也行长辈的教育远比学校教育更为重要,可见,家庭教育也是学生法律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家庭的教育也许会直接造就学生的“原样继承”,家长要规劝学生的行为,要培养学生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要做到对学生不溺爱、不迁就、不粗暴,要做到沟通交流、和谐共处。

总之,如何提高中职学校的法律教育质量,还需要教育工作者不断努力和思考。有效地利用实际情况,做到因需取材、因材施教,才能真正为社会、为国家培养出一批综合素质高的人才,才能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以及用法,这样才真正达到了中职学校法律教学的最终目的,达到了维护地方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姚兆锋,禹路兵. 高职法律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运用[J]. 大众科技, 20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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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推进依法治国,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随着国家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中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日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其中,法律意识的培养不可或缺。加强中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形成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仅可以造就一代优秀的技术工人,而且可以进―步推动我国民主法制化的历史进程。

一、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原因

目前,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不容乐观。在校园里诸如打架斗殴、偷盗赌博、诈骗恐吓等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部分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中职学生身心发育尚不成熟。中职学生的年龄大多在16岁至18岁之间,各种心理活动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和盲目性,渴望独立的心理,喜欢独立思考却又经验不足,情感强烈又不稳定,易激动、情感强烈,易受外界影响,如果引导不当则容易误入歧途。

2、在校期间普法教育薄弱。中职学生教学计划中,只有第一学期有《道德与法律》课程,学时少,内容少,且教材内容滞后,法律条文多而适应学生特点的案例少,学生不喜欢学习。平时进行的一些普法手段过于简单、流于形式,法律宣传力度不大。

3、部分学校的法治环境差。受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人为治校多于依法治校,个别领导和部分教职工家长作风严重,素质不高,学生权益受侵害的事实客观存在。

4、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近年来,中职学校的学生受社会不良影响很大,个别学生与校外闲散人员相互勾结,打架斗殴、抽烟喝酒、赌博讹诈、沉溺网络游戏,严重地败坏了校园风气。

二、加强中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必要性

良好的法律意识是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职业教育不应该仅是传授职业技术和技能的教育,更应该是注重思想道德素质以及宣传法律知识的教育,教会学生怎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1、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学生无疑是主力军。他们的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进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对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实现我国在新时期的奋斗目标和总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法律意识的培养是贯彻教育方针、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中等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和基本技能,基本技能是以综合素质的提高为前提的,综合素养最重要的就是遵纪守法。因此,提高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就成为了中职学校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也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3、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加强学生管理最有效的措施之一。一些学生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该行为的社会后果缺乏清醒的认识,因而很难对法律产生敬畏感。如果我们将教学和管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律对社会行为的约束作用,寓管理于教学中,使法律教学成为学生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必将为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加强中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几点建议

为提高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中职学校要适当增加法制、思想道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可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参观法制图片展览,旁听法庭审判,邀请表现好的犯人现身说教等形式,以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和政治思想觉悟。

2、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在教育方法和策略上,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给予学生足够的关心和爱护,注意学生的心理活动,改进教育方法,不歧视有问题的学生,要积极引导他们克服缺点,改正错误。还要组织一些责任心强、学生信任、懂心理学的教师开展一些心理咨询活动,及时消除一些学生的不良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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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2)03-0192-02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的思想、观念、知识、心理的总称。它既包括人们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感情、法律意志、法律态度、法律信仰,也包括法律心理、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形态等多方面的因素和内容。中等职业学校肩负着中职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职业技能培养、提升其综合素质的重要任务。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其综合素质提升的重要环节,加强其法律意识的培养,不仅可造就一代守法公民,而且还对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 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1.法律信仰缺乏

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法律的无限信服与崇拜,并以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因素。可以说,国家法治化的过程就是逐步建立法律权威和法律信仰的过程。由于教育、法治现状、社会转型期信仰的缺失等原因,再加上自身年龄偏小,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形成和稳定,中职生虽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但大多仅停留在感性认识水平上,并没有形成对法律的信仰,部分学生崇尚权力,迷恋金钱和财富,对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没有准确地把握,对法治缺乏信心,甚至认为法律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和工具,为权力和金钱所支配。

2.法律知识不足,整体法律知识水平低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形成的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的重要依据。由于中职学生是中考失利者,文化素质明显不高,他们很少会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法规,仅有的部分法律知识,多是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和道听途说所得,整体法律知识水平存在明显欠缺,其在校期间所表现出诸多的不良行为,往往只有纪律上的处理,并没有在法律上对其警示,导致中职学生对自己不良行为的社会危害缺乏明确认识。比如有的学生对于盗窃概念十分模糊,偷多少,能构成什么罪,几乎一无所知,相当多的学生不知道违法与犯罪的区别,误认为违法就是犯罪,犯罪就是违法。

3.法制观念淡薄

法制观念是法律意识的组成部分,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的依据,与法律知识水平存在着密切联系。虽然我们一直提倡“素质教育”,但实际仍是“应试教育”,中小学的课程中,很少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导致中职生法律知识水平低下,法制观念淡薄。遇到矛盾时或不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采取激烈的方式来处理,对自己行为的后果缺乏清醒认识,更有甚者,对法律缺乏畏惧,严重危害社会而触犯法律,比如,校园暴力中的伤害。这些问题无不反映了其法制观念的淡薄。

4.法律理论知识与实践相脱节

在我国,中职学校都开设职业道德与法律基础课。通过老师的讲授能够学到一定的法律知识,老师会告诉学生,遇到问题、纠纷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是当实际冲突发生时,有的学生就头脑发热,采取一些过激的方法处理矛盾;有的学生则不懂得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如,在日常购物时不知道索要购物凭证;毕业时不知道怎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打工过程中拿不到劳动报酬如何维权等。这些问题课堂上老师都讲过,可面对实际问题时,学生往往不知所措。由此可见,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实践能力、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能力依旧缺乏。

二 影响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原因

1.自身心理因素的影响

中职学生的年龄大多在16~18岁之间,其身心发育尚不成熟,各种心理活动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和盲目性,渴望独立却经验不足,情感强烈却不稳定,好奇心强、模仿性强,自控力差,冲动易怒。面对社会上各种诱惑、压力,他们感到无所适从。部分学生的功利心、自我意识过强,加之其薄弱的意志、消极的态度等心理症状混合交织,客观上会对法律、制度产生心理抵触。

2.外界价值观念及社会负面的影响

中职生离开家庭在外学习,使他们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和了解社会,这有利于他们学习知识、开阔视野。但中职生大部分都是没有考上高中,迫不得已才进入中职学校的,不仅在文化知识上,而且在人生理想、意志品格方面都有一定的缺陷,易受外界环境和不良信息的诱惑和影响,各种负面信息也通过各种途径,对他们本不成熟的价值观造成冲击,金钱至上、崇尚享乐、自我中心等严重阻碍了中职生的健康成长,一旦受外界不良因素诱导,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学习法律内容少,法制教育观念错位

一是中职生教学计划中,道德与法律课程,学时少,内容少,教材内容滞后,法条多,案例少,学生不喜欢;二是法制教育定位不准确,重义务轻权利,使学生觉得“法律就是义务”,不利于学生健康法律心理的形成;三是重条文轻理念,忽视现代法律观点、法律理念、法律精神的培育;四是灌输式的教育方式使学生厌倦和反感,失去了学习兴趣。

三 培养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途径

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总书记曾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的和谐。”法律意识不能自发形成。如何培养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观念,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是我们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1.培养法律价值的认同感和法律信仰

法律意识的最高层次是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认同和依归。对法律的信仰归根结底是法律体现着当代的价值追求和价值理想。当对法律认同并建立了法律信仰之后,人们才能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遵守法律就会形成自觉。因此,对中职生进行法治教育时,应用现念来评判与思考法律所体现的价值观是否符合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要求,是否充分体现、实现并保障了公平和正义,法律的内容是否反映了人们的价值追求。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对法律的情感和其内心对正义的信仰达到一种心灵的契合,学生才会发自内心地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完成法律意识的升华。

2.创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及校园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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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造良好的法制文化氛围

2.1为学生创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环境高校应坚持从“依法治校”开始,一切事情要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切实保障学生的权利。各项规章制度要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尤其是在学生普遍关注的学生德智体量化考核、评奖评优、贫困生资助、学生干部的选拔等问题上,校方一定要按规定办事、不因人而异,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

2.2为大学生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高校应积极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程度的法律知识教育的专题讲座和报告,定期邀请专家和学者来校为学生做法律知识的宣传,把最新的法律信息及时传达给学生,使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增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点、强化法制观念,从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使大学校园形成一种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另外,形式灵活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能极大地激发学生对法律学习的热情和兴趣。比如:组织开展一些主题鲜明的法制演讲、辩论赛、知识竞赛,使学生在比赛的同时提高对法律的认识;组织学生收看法制节目,通过观看典型案例的分析促进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

3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大学生正处于青年时期,其生理和心理都在走向成熟但还没有成熟。他们感情丰富,心理起伏大,易冲动,自控能力差;他们没有走向社会却渴望走向社会;他们缺乏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但社会却纷繁复杂。所以,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大学生很容易误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面对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高校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大学生人格健康发展。第一,要及时了解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做好新生的心理测试,建立和科学利用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危机预警机制;第二,培养健康人格,让学生们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方法,通过正当方式来减轻心理负担,培养坚强的意志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悲剧的发生;第三,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心理咨询服务,使大学生了解基本的心理卫生知识,对心理有问题的学生应及时对其进行疏导和纠正,并时常关注,为学生做好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帮助大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

4加强大学生劳动权益自我保护的教育

目前,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做兼职,这样一来可以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为毕业后的就业增添砝码;二来可以获取一些生活费用,减轻家庭负担。然而,社会上一些非法中介和用人单位利用大学生做兼职工作心情急切、社会经验少、缺乏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的特点,骗取大学生钱财,甚至导致大学生受到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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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部分中学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教师们应该怎样培养出执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中学生可以怎样获得健全的法律意识?是本文要探讨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法治;青少年;法律意识

一、由一起欠下巨额赌债三名中学生故意杀人案件引发的思考

2003年9月24日上午,贺兰县新平村附近的一个排水沟里发现了一具男尸,贺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很快确认这具尸体系该县9月20日失踪的某企业职工马某,用了14个小时将涉嫌及此案的中学生铁某、方某和杨某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铁、方、杨3人均为贺兰县某中学高中学生。3人于今年6月至8月份,多次到马某家“诈金花”赌博,马某以记账形式给3人“放板”,致使3人共欠其赌债13.2万元,其中杨某一人就欠赌债11万元。因为3人都是中学生,没有能力偿还巨额赌债,他们便开始躲避马某。据铁某说,马某让熟人给他们捎话或打电话,催他们尽快还钱。今年秋季开学后,马某在校门口堵过他们两三次,威胁如果不还钱,就将他们赌博欠债的事告诉家长或学校。于是3人便密谋杀掉马某,以彻底抹去赌债。

9月15日,铁某让方某在市场上购买了一把斧头,自己又准备了一把军刺。9月19日晚,铁、方二人上完晚自习课后,将马某骗至一僻静处,将其杀害,并将尸体抛掷3公里外的新平村附近的一排水沟。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1]

虽然本案已事隔多年但本案所反映出的社会现象却令人深思。本案中的青少年们由于不懂法,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导致发生这起血案的主要原因。想想如果本案中的青少年们稍稍有一定的法律常识,他们就能明白赌债是属于非法所得不受法律的保护,他们完全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的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不必付出血的代价。

实际上,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并不仅仅局限于本文提到的这则案例,当今,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呈现出“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2]的特征。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3]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有:①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③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18-22%。④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4]

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是多方面原因引起的,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在本文的第二部分笔者是从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这两个方面分别论证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二、部分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是一种观念的法律文化,对法的制定实施是非常重要的。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法律要求),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法律感),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法律知识),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5]造成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

造成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是因为部分中学生认为法律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他们认为法律是司法执法人员以及律师维权的武器,与自己无关。许多中学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学生被社会青年敲诈、殴打,他们本应理直气壮地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伸张正义,可是,他们都不懂得法律知识,或忍气吞声,或采取极端措施报复,有时糊里糊涂走上犯罪道路。某项调查表明,中学生中认为法律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不到一成;认为遇到不法伤害、被敲诈几块钱是小事不必计较的近一半。这不能不给我们深刻警示。[6]

实际上,法律与人们的切身利益是密切相关的。如果把法律比喻成一座大厦的话,那么,权利与义务就是这座大厦的基石。人们生活在社会中最基本的两件事情就是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举个例子来说吧,比如某个人去商店买件日用品,他(她)必须要付钱。用钱买东西就是中很简单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合同行为。很多人对合同的理解局限于书面合同因此日常生活中的许多法律行为被忽视了。由于部分中学生忽视了法律的学习使得他们认为法律很神秘,法律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以至于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却不懂得如何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人甚至是“以暴制暴”,以身试法,造成了很多让人悔恨的悲剧。要是这些违反犯罪的青少年能懂得法律,知道怎样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很多悲剧将会得到避免。

此外,当今部分中学生对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认识较为肤浅,他(她)们对法律的认识更多的来自于港剧中英美法系制度的律师的法庭辩论。社会主义法系法律制度与英美法系法律制度有着很大的差异,由于许多中学生主要是从自己的兴趣出发学习法律,他(她)们遇到一些法律基础理论通常有一定的畏难情绪,加上港剧中对律师法庭辩论的生动刻画,使得许多中学的法律意识今停留于港剧中律师们的法庭辩论阶段这就阻塞了中学生们对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认知。

部分中学生在思想上不能正确地认识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是有一定客观原因的。造成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客观原因有,第一:在应试教育仍呈如火如荼之势的今天,德育本身就受到极大冷落,作为德育一部分的法制教育更是接近忽略不计。虽然初中阶段开设了法律常识课,可中考应试内容中比例很小,高中又不再开设,高考时只有文科考生才少许涉及一些法律方面的内容,很明显,中学生法制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7]第二:虽然现有的教材体系,在初二就已经开设了“法律常识”课,法律常识课的首要功能是要对中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然而部分中学的许多老师却简单地将法律常识课与其它“文化”课划等号,教学中讲授灌输、强记硬背,在最后的考试中用一个分数来界定学生的好差。没有教会学生在理解必要法律常识的基础上,用法律知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学会用法律去分析身边的事。因为部分教师自己在思想上对法律常识课的教学产生误解,造成许多学生没有形成健全的法律意识,导致许多中学生面对侵害的时候并不懂得运用法律捍卫自己。第三:部分学校缺乏开展法治教育的组织和人力保障。法治教育没能做到常抓不懈,没能根据法治教育的需要,配有兼职或专职的“法治辅导员”。对中学生进行新法规的教育,进行义务法制宣传的力度还不够,造成了部分中学生体现不到法律的威慑、引导教育等作用。

三、培养中学生健全法律意识的方法与途径

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法律意识不同于一般的思想观念,它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自发养成,高度的法律意识内容需要经过长期的培养才能形成。[8]结合中学生自身的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三个途径对中学生进行法治教育:

培养中学生法律意识的方法与途径之一是重视青少年的家庭教育。“家庭是孩子与社会接触的第一站,是各种综合能力培养的基地”。中学生的思想、行为虽然已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家长的管教和言行对他们仍然起着重要作用。这不仅是由于他们从小生活在家庭、养育在家庭,与家庭之间有着天然的亲缘关系,而且还在于他们仍处于未成年、未完全自立阶段,生活仍依赖于家庭,学习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家长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其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必然有着浓厚的家庭烙印。通常情况下,中学生在校由老师管,在家由家长管,家长算得上是子女最重要的启蒙老师。家长的行为习惯、思想作用、法制观念以及监护力度、管教方法等都在潜移默化地塑造着子女的内在素质和外在形象,有时甚至能够决定子女的前途命运。因此,法制教育也应是家庭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家长的言传身教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很大的影响,良好的家庭法制教育可以抵御社会不良风气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这方面,目前大部分家长是能够注意做好的,但许多家庭同时又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有的父母思想意识不健康,自身就缺乏法制意识,甚至家人中就有违法乱纪现象;有的家庭感情不和,父母离异,孩子缺少家庭温暖等等。而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要由家长、学生、学校几方面共同努力搞好配合。目前一些地方行之有效的方法是:(1)开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的教研活动;(2)学校与家庭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家访或开家长会,互相通报和交流学生表现及教育情况;(3)开展学生与家长之间的互相帮助和监督活动,相互检点日常行为;(4)开展对特殊家庭学生的特别帮教活动。[9](5)希望家长能有意识地引导青少年们观看《今日说法》、《社会与法》等栏目在观看这些节目过程中家长应向青少年们讲解社会的稳定需要正义,法律是捍卫社会正义的重要武器。实践证明,这些活动如能很好开展起来,对增强中学生的法制观念是能起到积极作用。

增强中学生法律意识的方法与途径之二是思想品德课老师要力争上好法律常识课,努力提升中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笔者曾经听过一位资历很深的思想品德老师讲授的财产属于谁这节法律常识课。这位老师在导入新课的时候问同学们说:“你们认为身边有价值的东西有哪些?”同学们显然对这么个提问很感兴趣于是便有很多同学发表了自己的想法。法律对一部分中学生而言是专业性较强,难度较大的知识,然而这位老师的导入提问使得同学们摒除对法律的畏难情绪,很好地让同学们感受到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在上课过程中这位老师举出许多就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事情如她通过展示“某位农民伯伯拥有的一辆拖拉机”这段视频让同学们在愉快的氛围中掌握了所有权的四项内容:“占有、使用、受益、分配”。课后有许多同学围住这位老师问问题,从这么个热烈的场景我们可以看出同学们对法律是非常的感兴趣,这位老师和颜悦色地为同学们解答疑问,由于法律常识具有一定难度这就需要老师在课后要帮助同学们解答疑问以消除同学们学习法律的畏难情绪。有位女同学问了这么个让人感到很可喜的问题: “如果有位好朋友送我一件礼物,后来这位好朋友又想把礼物要回去,我该怎么办呢?”一个初二年的学生能较为深入地思考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赠与行为是很难能可贵的。由这则事例我们可以看出教师能否以饱满的热情讲授法律知识,教师能否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前文提到初中思想品德有部分内容已经涉及到法律常识,这些法律常识对于中学生而言是喜闻乐见的,教师要上好法律常识课。就必须自己懂得法律,由于法律本身的专业性很强,这就要求教师们要广泛阅读法律书籍。要阅读的法律书籍有法条与司法案例。弄懂法条为的是能准确地为学生们讲解司法案例,通过司法案例的讲解能让学生感受到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有助于学生澄清对法律认识的误区。另外,通过讲解司法案例有助于学生提升自我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的能力。要是思想品德老师都讲授好法律常识课相信会有更多的中学生获得健全的法律意识。

提升中学生法律意识的方法与途径之三是在各个学科教学当中教师们要有意识地渗透法律思想与法律知识。法治教育不能仅仅满足于法律常识课,还要将其有机渗透到学生平时的学习生活之中,形成教育网络。法治教育不单单是法律教师的职责,更是全体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学中应结合学科的自身特点,不忘法制教育。例如,在化学教学中教师可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宣传;在地理教学中,教师可加入对水土资源保护、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知识的介绍;上生物课时可贯穿珍稀动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在语文教学中,也可结合课文人物性格分析,进行法律知识教育。[10] 以语文课中的《祝福》为例,教师可以提出这样的设问:“假如祥林嫂生活在法治健全的社会中她会有怎样的命运?”通过这样的提问引导学生思考法治社会的优越性,让学生体会法律的价值。当然,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切忌生搬硬套,应该做到水融,恰到好处。

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是提升中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希望家长们与老师们能把对中学生进行法治教育落实到实处,积极将法治教育的方法付诸于实践。

四、小结

培养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广大教育工作者们而言是件任重而道远的事情,但我们有信心也有决心相信通过有意识地对中学生进行法治教育,通过多种方法与途径的综合运用,会有更多的青少年拥有健全的法律意识,会有更多的中学生成为知法、守法和用法的好公民。(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注释:

[1]百度.有关中学生违法犯罪的案例、视频、图片、问答.案例二十.

[2]黄冈中学广州学校网页.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3]黄冈中学广州学校网页.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4]黄冈中学广州学校网页.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5]百度.法律意识.

[6]黄冈中学广州学校.法制教育.强化中学生法制教育.

[7]黄冈中学广州学校.法制教育.强化中学生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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