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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的管理范文

发布时间:2023-11-03 11: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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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的管理

篇1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domestic construction field widely used BT mode. BT as a new form of investment and construction, the development time is short,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will have a certain potential financial risks.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fund repurchase management become decisive factor BT project construction avoidance of contract risk, smooth repurchase funds. Therefore, in the process of BT project should do well in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fund repurchase management.

Key words: BT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fund repurchase; risk aversion

中图分类号:F715.4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伴随国家的宏观调控,使国家和政府的财政压力增大,为了缓解政府的资金压力,有效的转移政府风险,目前大型基础建设项目(包括公路、市政、房建等)大范围的采用了BT模式进行建设。但是作为BT项目的投资建设方(BT方),如何在BT模式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抗风险能力,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特别是在合同管理及资金回购管理方面如何确保自己的权益,合理科学分担风险,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笔者结合近几年从事BT项目管理工作,通过分析中国铁建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湾里区安置房BT项目的投资建设的管理经验,对BT项目的合同管理及资金回购管理进行浅析探讨,为以后类似项目提供帮助。

1 项目概况

BT(Build--Transfer)即融资建设—移交,是由业主(回购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建设方,由建设方(BT方)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业主回购,并由业主向建设方支付回购价款的一种新型的融资建设方式。

中国铁建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十六局”为BT方)负责投资建设的南昌市湾里区安置房BT项目,是政府以具备二级开发条件的土地他项权证做抵押,抵押金额覆盖整个项目投资,中铁十六局(BT方)既是融资建设单位又是施工单位。施工图预算由中铁十六局(BT方)负责编制,由城司(回购方)委托财政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回购价款为分阶段进行回购工程;总工期18个月,工期提前一天奖励50000元/天,奖励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本工程建成后由城司代表政府进行回购。

本BT项目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受雇于城司(回购方)。

2 合同管理

2.1合同管理组织机构

根据本BT项目的特点BT方成立“BT项目指挥部”对外行使融资建设,对外负责与政府和城司(回购方)等单位的洽商、协调等职能,对内行使施工管理的职能。在管理和技术方面设置了指挥长、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下设“五部二室”即合同部、财务部、工程部、物资部、安质部、办公室、试验室各部门各行其职。合同部在BT指挥部各部门的参与和总经济师的指导下负责投资管理、预算编制和索赔费用、招标、合同签订、办理结算及回购等工作。

2.2 招标管理

根据本BT项目的特点,中铁十六局(BT方)既是融资建设方又是施工方的特点,需要对劳务、材料、设备等按照国家规定及集团公司三项招标规定进行招标,由合同部编制招标文件,各部门参与修订后,上报指挥长及集团公司评审。在集团公司职能部门指导下公开进行,做到招标工作合法合规。

2.3 BT合同风险分析

BT模式作为一种融资建设的方式,在给政府缓解资金压力、促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也给融资建设方(BT方)带来了不可避免的合同风险,笔者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分析一般BT项目具有以下风险。

2.3.1成本控制风险:BT模式与其他项目建设一样,受原材料价格变化、劳动力成本增加、通货膨胀、利率变化以及环境和技术等方面的影响而增加投资风险。

2.3.2质量控制风险:项目建设质量是投资成败的关键,关系到BT项目建成后能否顺利移交及投资者的资金收回。如果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承接能力、技术力量、施工水平、管理手段等把关不严,都容易出现建设质量问题,造成各种各样的工程质量风险。

2.3.3工期压缩风险:BT项目大多都为政府基础设施或安置房、廉租房等工程,政府为尽快实现经济效益、承诺或体现政府形象,会在施工过程中要求BT单位缩短工期。

2.3.4资金回购风险:在BT模式下,投资者将项目建成完工后,政府必须以财政资金将项目进行回购,因而对政府财政资源的依赖度高。由于BT模式没有将未来的项目经营利益作为投资回报,完全靠政府财力作保证,因此,如果政府信用发生重大变化,必然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和投资回报。

2.3.5土地提前解押风险:BT模式中政府用以可二级开发的土地进行抵押作为资金回购的保证,但在BT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考虑土地的经济效益或城市规划等因素,可能会要求提前对部分土地进行解押。由此造成抵押不能覆盖整个项目投资,若土地交易资金无法实现正常支付给BT方,对BT方将造成极大风险。

2.3.6不可抗力风险: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采用BT模式运作项目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可抗力风险。不可抗力是我们预先不能预测的,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损失范围、损失大小等都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不能预先核定损失额加以规避。因而,如果不采用合理的方式规避与分担,将会给BT项目运作带来极大的风险。

2.4 合同管理措施

篇2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国家财政安排的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财政拨款项目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须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为突破口,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创新财政管理机制,严肃财政纪律,依法理财、从严治财,逐步搭建起规范、长效的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机制。

一、财政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化管理的作用

一是完善了专项资金的管理。加强了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审定、预算安排到使用监督、效益考核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理;形成了财政、用款单位、会计中心三位一体全方位的专项资金管理体系;有效地控制了挪用专款、资金浪费现象;提高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明确了专项资金核算的会计责任。长期以来,将专项支出与基本支出合在一起核算,基本支出挪用专项资金无法反映,会计中心与用款单位之间相互推委责任时有发生。实行专项资金项目核算后,会计中心严格按照用款单位提供的专项资金收入、支出报账单进行项目核算。基本支出挪用的专项资金在经常性结余里直接反映。三是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减轻了年报工作量,利用“专项资金收支明细表”数据直接填列年终会计报表,由于该表数据直接取数于账户记录,有效地保证了年报数据的真实性。由于减少了人为破解支出的环节,大大减轻了年报工作量。

二、当前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政管理体制有缺陷

随着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级各部门逐步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主动研究事业发展经费的决策分配机制,推进“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资金拨付方式,探索财政资金绩效考评试点,在规范资金管理的同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但在改革和完善投入管理体制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基层财政基本上是新旧体制双轨运行,基层财政上解基数过高,留给基层的自有财力十分有限,造成部分基层财政基本能够维持“吃饭”财政,部分形成了大收入、小财力甚至赤字财政的局面。同时由于体制的原因,造成县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大幅减少,在保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的压力下,安排其他资金难免会捉襟见肘。

2、缺乏对专项资金科学合理的项目论证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财政部门在项目审核上,几乎说不上话,只有拨款的义务。不少主管部门都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在具体项目的安排上,热衷于多立项目。立大项目,而对这些项目的经济价值缺乏深入、科学的分析论证。对如何管理监督项目投资很少有全面周到的考虑。当前虽然已普遍实行了“先论证项目,再申报资金”的申报程序,但在一些用款单位想方设法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虚增用款资金的现象还存在,从而形成专项的滞留或挪用,严重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使违规操作成为可能。

3、财政管理与监督薄弱的问题依旧存在

表现在地方财政支出过程中,从政策的掌握运用,到财政拨款,缺少内在的制约机制,涉及监督和管理的制度和法规建设相对滞后。支出监督的方式方法落后,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多,日常监督少;事后检查多,事前、事中监督少;对某一事项和环节检查多,全方位跟踪监督少。对于一些不按预算执行或随意改变支出用途的问题,特别是以前年度发生的违规事项,目前还只是要求违规单位今后予以杜绝,而没有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处置缺乏应有的力度。

4、缺少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

由于现行财政法规对专项资金支出范围没有科学的界定,在专项资金管理中支出标准、范围没有明确,使得项目单位和监督部门很难操作。如九江市某单位2003年拨付专项资金140万元,该部门当年用此专项支付差费、招待费等达20.1万元,占所拨付专项资金的13.94%,这种支出比例没有明确界定,使得项目单位支出随意性大。同时对于各部门、单位上报的各类报表停留在数字上的汇总,而没有从资金使用的角度加以分析和利用,特别是缺乏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综合评价以及同类专项使用标准的归纳和确定。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缺乏项目论证;二是安排经费标准不一,存在着安排不同单位使用同类专项时标准不一的问题,使得用款单位在取得专项资金上分配不合理;三是挤占挪用,违规花钱,扭曲了专项资金的真实用途,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

5、会计核算不规范

有些财政专项资金核算有专门规定,如农发资金、扶贫资金等,要求单设账户,单独核算,有专人管理,而有些单位没有严格按规定办理,同时有些单位没有按规定程序进行核算。造成手续不健全,存在发票的使用不符合规定。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账表不符,大额提取现金,“白条”入账等问题。

三、加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化管理的建议

1、积极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

各级政府和部门应进一步树立公共财政意识,解决长期以来我国财政管理中的“缺位”和“越位”问题,将财政资金投向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礼会保障、医疗生领域,投向关系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科技、环保、教育等方面。在专项资金分配上保障重点,扶强扶优,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同时完善部门预算,细化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提高预算透明度,防止资金分配和执行中的“暗箱操作”,以便于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积极推行财政性专项资金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通过集中支付将专项资金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提高资金拨付和使用效率。

2、加强预算的执行

首先按照项目要求明确内部职责分工,配备业务能力强,勤奋敬业的人员负责项目实施,并对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力求保证每一位项目成员对所要开展的工作有充分的了解,对项目目标有准确的把握。其次是对项目总体目标的具体分解,明确各方的责任和具体目标,通过内部监督机制进行检查。第三是在项目各个阶段目标完成后,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分析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保证项目按照目标确定的方向有序开展。

3、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

财政监督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机制、丰富财政监督方法和手段,切实建立起财政专项资金监督体系。一是强化监督检查,保障资金安全。对财政专项资金实施监督管理,是法律、法规赋予财政部门的职责,也是维护财政资金运行安全与完整的重要制度保证。财政部门要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事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强化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与监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要和共性问题,要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探索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

篇3

近年来,国内市场普遍采用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所谓工程总承包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指的是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对工程建设项目从设计到采购到施工以及最后的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全权负责,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安全等所有环节的责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是我国未来工程建设承包的重要发展方向。工程总承包模式对于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缩短工程建设工期、提高工程建设水平,节约工程建设资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国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项目财务管理工作是工程总承包建设过程中十分关键的环节,其中工程总承包所需的建设资金是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的血脉。但是,工程总承包项目资金管理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与不足,影响工程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科学管理,难以保证工程建设资金的需求,影响工程项目投资的有效性,制约了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探讨国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资金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国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筹资手段单一,存在一定的筹资风险

EPC总承包项目的总承包单位作为总承包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全权负责。因此,作为EPC总承包方承担着不同于一般承包方的风险,其承担了巨大的资金筹措风险、履约风险以及索赔风险。而国内工程总承包项目存在项目投资金额大、技术要求高、施工周期长等特点,因此总承包企业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垫付压力。而企业由于自身的实力和资金规模等因素制约,需要筹措大量的资金。企业一般通过银行贷款、企业债券、买方信贷、股东贷款等途径筹集资金。总承包方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形成巨大的资金筹集成本和一定的资金风险。另外,总承包方在资金的筹集过程中,存在渠道单一的问题,除了上级拨入现金之外,企业主要依赖于借贷资金,总承包方筹资手段的单一影响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资金的有效筹集。

2、存在临履约风险和索赔风险

总承包方在进行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风险,由于EPC工程的总承包方没有充分的对业主所要求的项目建设需求进行分析和了解,对业主提供的项目勘察现场情况的资料和数据没有进行确认。这对于总承包方会产生许多不利因素。而总承包方在项目的合同签订过程中没有对合同的条款进行明确,造成项目存在巨大的风险问题,包括了合同履行的风险,以及合同变更和索赔风险等,这给总承包方的资金管理带来巨大的压力。

3、资金管理效率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控制机制

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过程中,资金管理水平低下,缺乏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影响总承包项目资金管理的效率。资金管理在认识上得不到重视,没有树立科学的资金管理观念资金管理缺乏全局观,制约了资金管理水平。另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资金在管理和使用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造成资金使用和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开支缺乏计划性和制度安排。在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的预算管理,项目建设资金在使用的过程中不能够按照计划进行控制,项目资金在收付过程中缺乏有力的监督和控制,严重影响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资金正常的运转,影响和制约工程进度和工程款项支付,不利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如期完成。

二、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资金管理的对策

1、合理筹集资金,确保资金供给

国内工程总承包项目在资金的筹集过程中,存在资金筹集取得单一,资金筹集成本高,资金筹集风险大等问题,严重制约了项目建设资金的供给。因此,工程总承包方首先应该通过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方式,有效的拓展资金筹集的渠道,降低资金筹集的风险。企业除了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借贷筹资之外,还可以有效的利用总公司拨付的形式筹集资金。也可以合理的利用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应付材料设备款的安全支付时间,降低企业支付资金的压力,一定程度上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资金筹集的问题。企业在进行资金筹集的过程中,应该科学地选择筹资方式,科学的估算筹资风险,尽可能转移和分散筹资风险,保证企业良好的商业信誉,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总承包项目建设的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是工程预付款。这是业主向工程总承包商所支付的预付款项。这是工程总承包方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开始的资金基础。因此,总承包方的财务人员应该严格按照合同谈判所规定的,及时的向业主催收预付款,并严格的执行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在进行预付款收取的时候,财务人员应该开具预付款保函,完善预付款的支付环节。预付款的及时支付到位能够保证工程建设的前期各项设备、材料和物资及时到位,有效降低总承包方的融资成本,减少企业对自有资金的使用。再次,合理的使用项目进度款。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及时的首付项目进度款,能够充分的保证项目财务管理的顺利实施,保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的连续性。因此,总承包方应该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款项,每个月及时将实际工程进度进行汇报,财务人员应当有效配合项目经理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度进行验收确认,及时向业主提交每月结算资料。通过有效的财务沟通,积极创造结算条件,催促业务办理工程结算,及时办理纳税和开具收据、发票,催收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的催收对于工程总承包项目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工程进度款的催收和到位,能够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缩短项目建设的周期,提高总承包方的资金周转效率,提高企业的设备和原材料的采购的进度,促进工程项目建设的效率提升。

最后,总承包方应该合理的安排自有资金和筹集所得资金,合理的安排项目的建设。在使用自有资金和借来资金的适合,严格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审批,保证自有资金和筹集资金在使用的过程中能够高效、安全的使用,并保证资金能够及时的回收,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自有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风险,降低总承包方在工程建设中的财务风险,促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资金管理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2、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资金保障机制

国内工程总承包项目在建设实施的过程中,由于投资额度较大,资金的收、付相对集中,项目资金管理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完善项目资金的保障机制。总承包单位在进行资金管理过程中,应该坚持专款专用,采用资金集中管理的方式,建立完善的项目工程款项和工程费用的计量、审批、确认以及支付程序。完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资金存取、费用收付制度,加强对资金流动的审批和操作流程的规范,从而保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资金有效管理。首先,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现场财务管理沟通。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阶段,任命专门的项目财务经理,明确项目财务经理的权利和责任,加强项目财务经理与业主对口部门的有效沟通,提高总承包方与业务方的财务沟通渠道,完善相关的沟通程序,财务经理应及时的办理异地施工纳税登记,保证总承包方在施工阶段有效的履行纳税义务和开具发票,提高总承包方项目财务资金管理的有效性。其次,提高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财务资金计划管理水平。在总承包工程的建设阶段,应科学的编制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及原材料设备等采购资金计划。通过科学的估算成本和费用,制定完善的年度设备材料采购资金使用计划、年度施工用款计划。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每个月的项目施工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材料设备的采购资金使用计划。通过全面的年度和月底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根据实际的工期需要和工程进度需要,科学合理的安排项目资金使用,从而实现科学的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效率,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监督资金使用过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对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自有资金和筹集所得资金的合理组织和安排,提高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资金管理水平,加强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过程的监督,能够有效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使用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在设计、采购、施工阶段的资金使用的过程中,企业应该科学地制定使用计划,加强对资金过程的监督和控制,避免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浪费和流失的现象,降低资金使用的成本,加强对资金的集中管理。总承包项目的资金使用主要流向工程的采购和建设成本中,因此,必须加强对工程采购和工程施工过程的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监督,严格地控制资金的支出,保证资金合理安全的流动。总承包企业的财务部门应该制定滚动的预算计划,加强对资金使用的预算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安全流动。另外,应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收入与支付过程的监控。针对工程项目的运营流程,加强对关键节点的资金流动的监控,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相关的资金审批、资金收付程序、付款以及资金收付反馈制度,严格用款审批制度,有效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资金管理在国内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提高工程总承包模式的运行效率的关键是加强对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总承包项目财务管理应该资金管理为核心,提高资金流动的效率,减少资金占有量,科学、合理的使用资金,提高对现金流的控制,促进项目建设资金合规、合法使用,有效的保证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提高对资金风险的规避和防范,促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资金管理水平的提升。

【参考文献】

[1] 陈彤明:浅析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的资金管理[J].工程建设,2012(4).

[2] 荣晓燕:如何加强煤炭企业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11).

篇4

项目总计划为5000万美元,该项目2008年10月开始启动,周期5年。主要覆盖我省4个项目县(林甸县、甘南县、富锦县、林口县)及省本级,没有国内配套资金。该项目涵盖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建设、改善卫生服务提供系统、提供核心公共卫生服务和项目协调与政策开发等四大领域。黑龙江省卫生厅贷款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及资金监管工作。截止2011年12月各县项目完成情况如表1。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3,493,590.12元人民币,占总投资计划的44.31%。完成了国家要求的进度。

2几年来,通过参加卫Ⅺ项目的资金管理的督导和检测,各地开展工作运转良好,专项资金管理各有特色,综合来看,该项目与以往的项目区别主要在于一下几点。

2.1领导重视 齐抓共管: 为规范卫Ⅺ项目核算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省卫生厅贷款办公室加强了对卫Ⅺ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特别强调各项目办负责领导要全面掌握项目财务的相关知识。并于2011年9月由省贷款办财务专家和四个项目县的项目办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组成了的联合督导检查组,利用8天的时间,对林口、富锦、甘南、林甸等四个项目县的财务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组对各项目县财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在现场进行了交流和整改处理。使四个项目县步入了正规化的轨道。各项目办负责人财务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运用于今后工作中,保证了专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2.2 加大支出透明度:合理使用资金本项目财政系统采用预付款的支付方式,各项目县提款均采用提款报帐方式。由于项目实施周期长,为合理使用资金,省卫生厅贷款办公室要求县项目办财务严格执行年度计划的同时,于2011年制定了《黑龙江省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中国农村卫生项目财务开支标准》补充规定。细化了财务支出范围和标准,增加了财务支出透明度,使财务提款报帐更加顺畅。加快了资金周转速度。保证了试点县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2.3加强管理,强化监管: 为使我省卫Ⅺ项目尽好、尽快地探索出可供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提高项目地区居民基本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可持续地改善项目地区居民的健康水平。真实地反映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效果,在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前期有专家评审介入指导,后期有专业验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财务专家及时指导。严格了资金提款报帐流程、使用规范,强化了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明确了专项资管理责任和使用原则,指出了资金的使用范围,在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切实有效的提高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并且为今后项目管理工作提供了思路和参考。达到提高卫Ⅺ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3通过对卫Ⅺ项目资金管理的建议

3.1 树立管理概念,增强服务意识: 财务部门作为我省卫Ⅺ项目的重要项目管理职能部门,财务人员的服务应包括上级部门、项目办和全体工作人员,对每位服务对象都要为其提供财务方便,为项目活动和项目管理提供财务支持。

3.2 提高认识、更新理念,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上级领导要转变思想观念,起到认真负责、严格执行项目规定,个部门员工也要共同实施,积极推动项目顺利进展。

篇5

一、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资金的分配在财政投资管理体系中的作用分析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资金的资金来源和管理渠道属于由财政部、环保部共同负责的中央财政拨付的环保专项资金。从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资金管理体系的运作来看,专项资金的分配作为财政投资管理的核心部分,是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规划和实施的载体,也是为了实现环保目标和具体规划的过程,但资金分配不是最终目标。不能就资金分配来研究资金分配,最终的项目评审工作为了评审而评审,流于形式,而应当将资金分配和项目评审相融合,到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的整个规划实施流程中。

二、 “十一五”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资金管理变化的分析

(一)资金分配新方法和思路不断应用

“十一五”期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资金的分配冲破了原有的项目申报法,开始采用“因素分配法”、“以奖代补”、“以奖促防”等新的资金分配模式,逐步在各类环保专项资金中得到了实际应用。

这里的因素分配法是按照设定好的资金分配因子来进行财政资金的分配,根据计算方案,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至省级,省级在财政指标的范围基础上,对污染源监督性检测项目的清单进行确定。该方法加强了国家财政对资金科学分配的总体设计的重视程度,而不是仅仅局限于项目的事后评审上,也实现了根据绩效结果进行考核和奖惩。

能够将专项资金转化为奖励性资金的是“以奖代补”和“以奖促防”。分配给各地区的资金额是依据其完成情况、污染减排的实效、以及实现预定目标的程度而确定的。简而言之,完成情况好的地区就会获得较多的资金额。

(二)重点从由全面铺开向范围和内容明细化转变

一直以来,我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资金的投向,都存在着难以集中发挥资金效益的问题。为了解决这种资金投放的分散、支持范围过于宽泛的问题。近几年来,我国的专项资金逐步集中化。目前,对于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的专项防治等方面应用了这一方法。2010年开始施行环境连片监测,有效的解决了的环境保护问题。

(三)从注重项目评审向投资与绩效并重的管理要求转变

因素分配法的广泛实施,使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的资金管理重点发生了变化,环保部门负责顶层设计,不断增加新的具体专项,新国家财政支持的方向和具体设计,以及对项目的总体管理和绩效目标的研究,开始将着眼点从注重投资转向投资与绩效并重,由省级部门来完成以往的具体项目评审工作。

(四)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由单一部门管理转变为多部门联合监管

十一五阶段期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不再是由单一部门主管,而是逐渐由多部门联合监管。随着国家对环保项目的日益重视,审计部门、发改委、相关稽查部门等都开始参与环保项目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的监管已经采用由内部监管、外部监管相结合的方式。

三、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专项管理上的新要求

(一)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将成实施和绩效考核的基础

预算编制一般有两个程序:第一是资金申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实施方案作为主要依据;第二是根据因素分配法下拨财政资金后,省级部门应根据预算组织相关单位,做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实施方案,其中要包括项目安排、效益预期计算等内容。一般情况下,实际到账资金要小于申请资金,所以,财政资金拨付后,要调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的申报材料,调整具体内容。项目方案批准后,要作为运行过程中监管和绩效考核的凭据。

(二)推广使用签署项目实施与管理的协议模式

预算资金下达后,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通常使用签署项目实施协议的模式,作为实施合同备案,该协议主要内容应当包括项目内容、项目条件、财政拨付资金、自筹资金、绩效目标以及各层级的责任分工情况。该模式有助于权责明确,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进行运作,会大大提高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的运行效率。

(三)发挥社会咨询评估等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监督深度

对于该项目的监督,社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应当重视社会中介力量的发挥,充分发挥工程建设咨询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作用,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的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管理制度等等,都要加强检查和监督,避免监督流于形式,走过场等现象。做到不留隐患,及时加以改正,来实现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监管水平和深度的提高。

(四)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执行人员的能力建设

随着政府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财政投入力度的加大,各级环保部门的业务管理能力和资金管理能力不足的现象也逐渐显现,主要表现在缺乏对该专项的专门机构,专门的技术人员和队伍也比较缺乏。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不够健全,不过细化,对项目做不到深入把握,跟不上项目作业的日益复杂化,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所以各级环保部门的业务管理能力和资金管理能力建设是现阶段各级环保部门工作重点,要不断加强这些方面的建设,加强培训力度,增强目执行人员的能力。

篇6

一、以立项申报为重点,加强项目资金的事前管理

根据教育部、发改委及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职业教育项目资金坚持“扶优扶强”的原则,重点加强具有办学特色、就业率高、发展前景较好的职业院校建设。对职业教育项目资金立项申报,应对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分析。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主要分析项目是否科学、完备和可行,包括检查项目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项目过程是否切实可行、项目背景是否真实、建设条件是否落实、可行性研究内容是否完整、对国家助学金的申报是否有虚假申报、对基建及设备购置有无重复申报立项等。对项目预算的经济合理性进行分析包括检查项目是否体现科学、可行和节约的原则。涉及基建项目的还应检查工程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是否正确,概预算定额与标准是否合规、取费基数与标准是否正确,是否有高估冒算等现象,市场价格与预算价格是否正确等。

二、以资金使用为重点,加强项目资金的事中管理

事中控制是控制项目资金的重中之重,项目资金从申请立项到使用,经历了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多个环节,学校应对项目中的各环节、各流程的主要控制点进行符合性测试,对这些环节的真实性与合规性进行实质性管理。

(一)切实加强领导管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根据文件精神,各职业院校的法定代表人是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实施负责。学校应成立相应的项目组并建立健全责任制,将项目建设层层落实。如明确学校教务、基建、采购、财务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并明确各部门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二)围绕项目计划,保障资金来源。

要切实保障职业教育项目资金的来源,项目资金来源一是财政拨入专款;二是学校配套资金。要围绕批复的项目计划争取各渠道的资金及时、足额,一方面争取财政的专项资金足额分配、及时拨付;另一方面保证学校的配套资金到位,配套资金的来源应确保真实,杜绝以物资、债务往来、劳务等抵项假配套的情况。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合理。

项目计划实施过程中常常存在约束不严、监管不力、资金安排和分配随意性大的现象。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不仅能使学校各部门、各环节管理有序,更重要的是可以从制度上、心理上防止随意改变项目计划和资金投向的行为。学校应该建立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如可以制定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五专责任制”(项目专项、专门计账、专户存储、款项专用、专人管理)以及公示制度,并建立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制度,避免制度流于形式。通过健全内控制度达到规范管理、制衡权力、提高效益的目的。

款项支付是对资金管理的关键控制点,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先审查、后付款”的原则,在支付款项前应对项目开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核查,如核查基建项目是否采取杜绝随意更改项目或巧立名目挤占挪用的现象,杜绝显性、隐占、贪污专项资金的现象,确保专款专用。

(四)以绩效评价为重点,加强项目资金的事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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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按照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各项涉农资金管理好、分配好、使用好,把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见诸成效,能够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发他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干劲和热情。二是克服涉农项目资金发放弊端的迫切需要。改革和创新涉农专项补助资金发放模式,建立科学规范的涉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能够有效减少中间环节,克服发放弊端,进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反腐倡廉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建立惩治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改革涉农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正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

二、目前涉农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涉农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制度。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一)项目审批不科学,造成资金安排不合理

有的农业部门、企业申报的项目所需资金数额都非常巨大,不合理成份所占比重很高,加上主管部门在组织评审中存在着较普遍的走过场现象,致使一些项目立项草率,缺乏科学性和效益性。一些企业还受利益驱使,积极跑项目,争资金,更使项目立项中出现“人情项目”,个别项目重复立项,造成资金安排不合理。

(二)资金使用监督不力

有关职能部门对涉农项目资金缺乏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跟踪监督,致使支农资金被移用、截留,使用效益不佳,有些项目效益明显不好,照样通过验收,补助资金一分不少。

(三)资金拨付过慢,影响使用效益

资金在每个环节都需要时间流转,影响了资金的时效性,而上级财政部门在资金安排上不及时,往往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时,时间相对延后,影响了相关工程项目建设进度,降低了涉农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也增加了资金管理难度。

三、规范财政涉农项目管理机制的建议

(一)完善农业项目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财政涉农项目管理机制

第一,健全制度,理顺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体制。在深化体制改革中,要逐步理顺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避免出现一些项目资金未见业务部门验收手续,财政便一步拨付到位。这样业务部门对项目建设质量的监督便沦为空谈,甚至于项目建设资料都不能完善。第二,合理安排,完善涉农资金分配机制。企业实施的涉农项目,其资金应由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审定,避免多头申报,重复拨款。要明确各部门在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分工,做到权责分明,责任到人。对农业建设项目的财政支持,要避免资金分散,避免部门之间、企业之间各自为政,自行建设,重复投资。在项目审定的基础上,相对集中投入,分年分批实施,支持一个落实一个,生效一个。

(二)强化项目管理,从源头上把握财政支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第一,完善项目立项和预算编制机制。财政、发改委等部门应认真审核项目申报和立项筛选,将经过严格程序审核好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然后再根据当年的财力状况、项目的轻重缓急来合理安排项目,由预算部门按照《预算法》和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办法来进行预算安排。第二,完善项目管理运行机制。一是要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督;二是要加强项目质量监督;三是积极推行农业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奖惩机制,杜绝各种转移、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违规现象;四是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有效地控制专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较好的使用效益。第三,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所有项目资金从分配到使用都要发文明确,做到资金、项目、文号对应。要抄送相关部门单位,归档备查,以明确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防止管理混乱及移用、挪用、截留现象的发生。第四,实行公开及备案制度。各涉农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安排后15日内,将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公开内容,在项目区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建立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涉农部门要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15日内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三)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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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从当前科技企业的实际情况看,企业科研管理往往对项目立项、上报经费的拨款、结题审计、研究等几个大的环节方面比较重视,而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及其效益关注不够。与事业单位经费管理相比,企业对拨付的科研经费和自筹的科研经费管理过于粗放,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收支核算的好坏和结题的财务审计报告是否通过直接关系到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

二、企业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及原因分析

1.科研项目立项的预算科目缺乏合理的预算。根据《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经费的支出范围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咨询费、会议费、管理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档案/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费用等十二个科目。首先,有些单位在申请课题时,为了争取到更多的经费,往往对课题研究工作中的经费支出情况不能客观地予以分析和估算,而是为了尽量增加申请经费支出类别和数额。其次,企业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由于缺少财务知识,所编制的项目预算经费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科研活动中实际所需的成本,造成预算编制科目与实际发生的费用不一致,实际经费超支。再次,有的企业管理部门对科研人员考评只认科研项目第一负责人、科研论文第一作者,致使科研人员在项目申报、成果报奖等方面缺乏团队协作精神,导致申报项目规模小而数量多,科技含量不高,没有一定的开发价值,企业匹配的自筹资金投入大,这样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困难,使得团队的跨学科联合科技攻关受限,科研创新的学科优势互补和交叉集成效应难以实现,影响了重大科技成果的投入产出和核心技术的竞争优势。

2.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规范。项目(课题)首先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其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规范。尽管许多科技企业制定有详尽的科研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但由于科研经费种类繁多,资金来源的多层次、多元化,尤其是在横向经费管理方面,不容易被监督控制,导致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执行乏力。

3.科研经费支出结构不合理,成本难以计量。科学研究与企业经营有着密切联系,把科学研究成果推向市场,用纵向科研经费作横向课题的实验经费或其他研发支出,使科研项目的成本难以准确计量;企业对从事科研所用的房屋、水电费、交通用车、仪器设备使用费以及科研人员的工资、科研津贴、奖金等都不计入科研成本,而是从企业成本费用列支,无形中加大了企业开支范围。科研经费管理中的“成本核算”,实际上是核算经费是否用完,至于将经费花在何处,用途是否与科研管理条例规定的科目有关,科研、财务等部门缺乏协作审核,加之科研人员普遍认为科研项目是他们争取来的,因而出现了科研经费支出无序性和随意性,“专款未必专用”,而且支出结构也不尽合理。

4.科研项目结余资金处理不明晰。科研项目在预算编制时,各单位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尽量多报预算,使得预算编制脱离实际工作;预算内容没有细化到具体开支项目上,缺乏可操作性;科技项目支出预算缺乏可比性和参考性,影响了预算编制数与执行数的差异性。预算编制的不准确、不细化导致科研项目资金不能按阶段及时用出去,形成结余。单位为了不使结余资金上缴,申请项目延期结题,集中采购支出经费,造成了大量科研经费闲置沉淀,使课题的预算收入和研发支出不匹配,同时也给财务核算和项目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5.科研资产管理混乱、材料领用大进大出、设备利用率低。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名义上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处等部门共同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专用设备、仪器仪表科研用较多。其次,由于科研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有些科研项目购置了固定资产,课题完成后固定资产使用率低下,造成科研设备(尤其是专用设备)闲置长久不用,不仅占用了大量科研资金,而且设备利用率不高。再次,企业对科研成果转化和形成的专利权、商标权、软件等无形资产管理措施也非常薄弱,造成被侵权事件的发生和资产流失现象十分严重。

6.科研项目资金流失严重。目前,研发机构科研项目资金来源主要由纵向、横向和企业自筹专项三部分组成。对于横向科研经费由于其来源的多样性,有科研收入、有企业与事业合作项目以及其他单位投资等等,大部分要以科技服务或科研成果作为企业的投资回报。纵向财政资金(无偿性)和企业自筹专项按规定纳入科研管理经费的管理范畴,科研经费监督管理失控。

7.科研经费绩效考评管理的监督机制不完善。首先,现存的监管体系不健全,对课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规范作用不强。其次,企业普遍存在科研经费绩效考评管理监督检查意识不强现象,缺少对科研经费结题审计和效益分析;尚未建立经费监管下的科研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科研项目技术水平与经费开支的综合考核没有开展,成为科研项目管理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加强科技企业科研经费管理对策

(1)提高科研经费管理认识,不断完善科研单位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企业科研部门、财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财经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明确科研部门、财务等各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不断完善科技企业科研经费管理体制。(2)完善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建立科研经费全成本核算制度。根据科研项目性质和资金来源渠道的不同,实行科研经费的分类管理和核算,避免科研项目支出挤占科技企业日益紧张的经营费用,保证科研经费支出的合理性;严格控制科研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与项目研究无关的支出坚决不予以报销,国家明确禁止的消费项目严禁在科研经费中开支,建立科研经费审批权限制度,减少科研人员报账的盲目性、随意性,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3)加强科研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利用科研经费或结题经费购置的资产,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均属国有资产,企业应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其进行核算、管理和处置,以达到“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目标,避免资产的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4)制定科技企业科研结算管理办法,强化结题经费管理。国科发财字[2005]462号《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通称禁令)的第六条禁令明确规定:“严禁课题结题后不及时进行财务结算,长期挂账报销费用”。科技企业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内部科研经费结算管理办法,明确科研课题的结账时间和课题剩余经费的使用方向,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执行科研合同,按规定及时结题。(5)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建立健全科研经费核算和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企业要根据财政部制定的有关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努力构建以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为主管,资产管理部门、审计和行政部门参与的管理监督信息系统。(6)开展科研经费的结题审计和效益审计,完善科研项目的绩效考评制度。首先,课题结题审计是对科研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一种强有力手段。其次,绩效考评注重的是科研结果的评价,而对科研投入与产出的对比关系、科研支出目标的实现程度,很少有人将其纳入其中进行评价。因此,我国可以在借鉴国外先进的科研评价制度的基础上,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科研经费评价体系和相关制度。

参 考 文 献

[1]张振刚.浅谈全面预算管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作用[J].现代会计.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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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基建项目中,试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管理方式中的一个目的就是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从而更好地为基建项目服务。但是,从实际的操作来看,由于财政直接支付程序不完善等问题,使财政资金的这种管理方式不能很好地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严重影响到基建项目工作的开展。比如,在基建项目试行财政直接支付的实际运行过程中,财政管理部门从收到资金拨款申请到项目资金到位,需要很长的时间,影响到基建项目工程的进展。而基建项目的建设单位需要经过多次的报送申请表和评审资料以及资金的收据、回单等,这样繁琐的程序大大地减低了工作效率。由此可见,财政直接支付的程序问题也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财政直接支付中的审价问题

    在基建项目工程建设中,审价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目前,基建项目财政直接支付工作中的审价工作主要是由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来负责,委托和监督评审中介来完成。但是,从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看,基建项目中的审价工作并不尽人意,财政直接支付中的审价力量有待加强。比如,各个地方的评审机构建设不完善,审价市场的无秩序,财政评审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致使审价质量不高,从而影响到财政直接支付的审核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等,使基建财政直接支付工作不能很好地开展。

    二、基建项目试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改进措施

    从上文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基建项目试行财政直接支付的管理方式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从而改善基建项目中财政直接支付工作,增加财政直接制度的操作性。具体措施如下。

    (一)增强业务人员水平,提高应对问题的能力

    在基建项目试行财政直接支付以后,财政资金管理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面对这种新形势的挑战。财务管理部门以及相关业务人员必须提高人员的业务能力,才能很好地应对和处理基建项目财政资金的各种问题。第一,财政管理部门以及相关人员掌握一些先进的科学技术,把这些技术和软件应用到财政直接支付管理工作中来,从而就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基建项目试行财政直接支付后,财政直接支付工作涉及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在内部,关系到国库资金、审核以及采购等多个部门;而在外部,则会涉及到基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以及供应商等。在财政直接支付的具体操作过程中,程序非常复杂,这样不仅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会影响到基建项目工程的进展。如果财务管理部门以及相关人员掌握一些技术和软件,使财政直接支付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和运作,就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基建项目服务。第二,审价人员还要加强学习和交流,增强应对各种复杂审价问题的能力。一方面,相关领导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审价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教育,另一方面,相关的审价人员要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和交流,从而不断增强自身业务能力,积极应对审价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协调财政资金管理中的关系,提高工作效率

    基建项目试行财政直接支付管理工作中,涉及到财政部门、基建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以及政府采购等多个业务部门。正确处理这几方之间的关系,可以使财政直接支付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具体来讲,第一,处理好财政直接支付与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关系。在基建项目中,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是基建项目的直接实施单位和管理领导者,处理好与他们的关系将直接影响到财政直接支付工作。对此,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基建项目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从而保证双方协调合作,做好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工作和基建项目工程管理工作。第二,处理好与政府采购之间的关系。在基建项目中,政府采购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财政部门只有与政府采购相协调,才能更好地为基建项目工程建设服务。比如,财政管理部门通过加强与基建项目建设单位以及主管部门的联系,对于一些紧急的采购,财政部门可以提前办理相关的手续,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三)完善管理管理制度,保障工作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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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资金是工程项目得以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然而,绝大多数的工程项目具有工程周期长、工程范围广、材料耗费多、资金环节多等特点。对此,为了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加强工程的管理成为了每一个工程项目的重点议题,而工程管理中的建设资金管理更是重中之重。这对工程过程中的资金安全、人身安全、工程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管理就是首先通过规范承包商等契约关系人和业主之间建设资金的有关结算、拨付和使用行为,并确保在工程中合理使用建设资金,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为了对建设资金进行有效的管理,管理者必须采用合法的、科学的、恰当的措施和手段。对此,本文主要探讨工程项目资金的闭环管理法。下面对其概念、程序、意义和方法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

一、建设资金闭环管理概念

一般的,资金的闭环管理,是指资金的拨付关系和流动只能发生在契约关系人和业主之间。任何非契约关系人都不能与业主发生有关该工程的资金往来。资金只能在一个封闭的系统中运行。这种资金只能在封闭的系统中流动的管理办法,也是人们常说的“两环一线”管理法。以业主为中心和以承包商为中心形成了两个封闭的圆环;在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那条经济流通线即为“一线”,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进行拨付的通道。

二、建设资金闭环管理程序

(一)对建设资金闭环管理推出相关条款

首先,业主在工程最开始的招标中,就应该明确建设资金闭环管理的有关条款与注意事项,并且在业主编制的合同文件以及招标书上面明确的体现出来,以使潜在的中标人能预先了解情况,对资金的闭环管理起到有效作用。

(二)严格履行相关规定

业主和承包商的合同签好并生效后,相关的一切契约关系人务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内容享有合法权利并履行相关义务,绝不能违反合约规定。

(三)建立合同控制机制

合同的控制机制是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加强以经济闭环管理为核心的控制力度。其主要包括内部控制和外部控制两个方面。内部控制是指业主、承包商以及其他契约关系人之间的控制。它要求合约的相关关系人根据合约内容进行定期的自检。外部控制是对第三方的控制。它要求承包商和业主等所有契约关系人配合相关的审计部门进行定期的跟踪审计和检查。

(四)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和处理

承包商和业主等契约关系人有责任和义务对建设资金管理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反馈和处理,以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建设资金闭环管理的意义

(一)保证项目资金受控

建设资金是一个工程项目的命脉,实现了对建设资金的控制就等于实现了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节奏和效率的有效控制。根据资金的闭环管理办法,将资金控制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不仅简化了资金控制方法,而且加强了对建设资金的控制能力。将建设资金控制在拨付、结算和使用通道这根线上面,能有效地保证建设资金自始至终都处于合理的受控状态。

(二)有效使用建设资金

从业主角度来讲,要做到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就是要保证其购买的相关建筑产品严格符合合同约定和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产品的质量等级和功能务必要符合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尽量的节约材料成本。从承包商等契约关系人角度来讲,要严格按照合约规定,为业主提品和相关服务,在此基础之上,将工程的经济效益达到最大化。

(三)高效使用建设资金

高效地利用建设资金是建设工程经济效益得以提高的有效措施。高效使用从经济学角度讲,就是获取最大利润。一般的,在建设工程中,利润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物质利润以及精神利润。物质利润是指材料的最高性价比,其可挖掘空间大但是有限。精神利润是指对承包商等契约关系人的非物质奖励,其可挖掘空间很大,可以带来和谐氛围、安全生产,甚至技术创新等丰硕回报。

四、建设资金闭环管理的有关工作

(一)建设资金要完整、安全

建设资金的完整、安全是其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得以顺畅流通的根本保障。为了使建设资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得到保证,务必确保建设资金在使用过程中,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的规定和程序执行。只有资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得到保证,才能为工程的进一步实施提供必要的经济基础。

(二)承包商充分授权给项目经理

承包商与业主进行结算,若都通过承包商总部,可能会影响到建设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发生诸如支付延迟、建设资金被挪用或滞留等不良现象,严重影响施工的整体进度。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承包商有必要对项目经理做出充分的授权,实行直接结算。这样才可以有效的减少一些没必要的资金周转环节,保证了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明确结算的时间、内容、对象

1.明确结算时间

明确结算时间就是根据我国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合约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及时、准确地进行资金结算。那些不能按时进行资金结算的业主,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还要赔付对方一定金额的经济损失。这样才能杜绝拖欠工程资金的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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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实践证明,资金管理的好坏不仅是衡量一个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且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如何摆脱这种窘境,加强资金管理,减少财务风险,是关键的一个环节。

2、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很明显,房地产企业加强资金控制,是确保资金发挥使用效益的重要保障。企业资金存量过少或过多都是不合理的,而应保持在一个相对合理的状态。持有的资金过少,就有可能会对危及企业的偿债能力,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而持有过多的资金,增多的机会成本就会造成一定资源的浪费。因此,对资金的使用与控制应当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以全面加强对资金的管控。通过企业资金的优化配置,从而实现企业整体的资本结构最优化,降低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的实际与问题分析

3.1 实际现状

主要表现在:(1)调控不力。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壮大和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化,撤销段(分公司)队,强化项目等一系列的结构调整,这就对企业资金的集中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与此同时,企业资金的集中管理和内部项目资金分散占用的矛盾日益突出。由于各基层单位资金纪律普遍执行不严,财务管理制度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市场形势,开支随意性较大,沉淀资金严重,没有激发资金的活性,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的问题目益显露。(2)内控不严。一些施工企业资金流向和控制脱节,上级单位难以及时掌握下属单位或项目的财务资金变动情况,资金管理有章无序,存在严重的体外循环。企业财务资金事前控制乏力,事后审计监督走过场,致使企业对资金调控乏力,财务风险加大,不利于施工企业对资金的整体调控。信息失真。由于企业内部存在整体利益和小集体利益的矛盾,但又迫于量化指标的压力,两者之间的矛盾解决起来比较难,所以在财务核算和报表中人为因素作祟,经常出现盈亏不实、资金管理指标不真的状况。

3.2 原因分析

分析认为,造成资金管理不当的原因主要有:(1)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还;(2)履约保证金期限过长;(3)垫支过大;(4)管理薄弱,资金使用效益差;(5)业主和银行对项目资金实行封闭监管,资金不能合理调剂;等等。

4、加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的措施

4.1 必须重视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筹资规划

一般,资金管理应当提前至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就是说,通过对将开发项目的功能、规模、背景和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以初步对投资成本给予确定,并以投资成本为依据确定资金使用量。首先,为了确保投资能够收回,应认真调查开发项目的背景情况;其次,在通过调查掌握了相关资料基础上,应对开发项目的市场供应和需求状况进行分析,并作出科学、客观的预测;再次,对于开发进度企业的时间安排应科学、合理,如可按照前期工程、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等不同阶段合理安排项目开发进度;此外,企业还应对开发项目进行力争与开发事实相符的成本初步估算,以切实提高相关评价的准确性;最后,房地产企业应以项目投资估算、项目开发进度安排等为依据,对资金需求量进行合理估算,拟订筹资方案,通过不同的方式筹措资金,减少筹资成本,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这是工程管理资金控制的前提与基础。

4.2 不断加强资金计划分析和预算管理

在确定资金计划后,将资金计划的预期情况与执行情况相比较,对计划偏差找出原因(计划编制不合理、计划执行不力等),从而予以改进,使后期的资金计划编制更趋合理。而资金预算管理是保证资金控制有效的主要环节,资金预算有效、合理能使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得到提升、为资金的合理使用打下坚实基础。资金预算应在遵守收付实现制基础上采用直接法编制,同时采用间接法编制以相互验证。以最优的资金成本制定资金使用方案,综合平衡和编制单位的资金总预算。预算管理的关键点在开发进度的精准匹配和衔接,以保证资金的合理调配和使用。

4.3 严格把好施工过程中“四关”控制资金的使用

施工质量控制也制约着资金的使用,只有保证施工遵循设计,质量保证第一,才不至于到工程后期阶段出现超投资的现象发生。工程在质量管理体制上,应建立项目法人统一管理、施工单位严格自控,监理单位认真核查,政府监督全面到位,使用单位提前介入的质量管理保障体系,严格把好“四关”。(1)把好材料关。工程使用的钢筋、水泥、砂石骨料、膨润土、石料等主材,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材料进场前由建设、监理踏勘考察施工单位选定的厂家,就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厂家的生产能力和服务质量提出综合评价,优选厂家。材料进场后由施工单位实验室、监理部和工程部对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材料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查,监理单位按照不少于施工单位抽检总数的20%送第3方检测单位检测。并做到不合格材料严禁进场,已进场的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到本工程中。(2)把好施工队伍素质关。工程往往由于施工面广,施工班组多,工段间施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为确保质量,工程队伍管理上实行样板法。进场的队伍必需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完成样板段。通过监理和业主验收合格后,方能继续施工。(3)把好现场验收关。严格“三检”制逐级验收,前道工序未完成通过验收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并按照规范要求办理好工序签证手续,技术不达标、资料不全一律不予验收。对完工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按照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和验收规程及时组织评定和验收,各单位工程投入使用前组织阶段验收。(4)把好建设过程关。1)逐级建立工程质量目标责任制、质量一票否决制度。明确质量目标、责任、权利和奖罚措施,落实到每个单位工程、单元工程,甚至施工中的每道工序。工程质量责任制的建立和逐级督查,强化了工程各参建单位的质量意识,促进了工程施工中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有力地推动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2)处理好工期与质量控制关系。建设过程中处理好工期控制与质量控制的关系,绝不因工期紧或赶工期而牺牲质量;处理好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间的关系,质量控制上推行“小业主、大监理”逐级督查的质量管理体制。

4.4 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首先,加强资金运用管理,一是应尽可能地使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期限保持一致,如果能做到应收账款回收期限比应付账款交付的期限更短,基本可以保证应付账款的按期支付,使企业避免过多资金占用。二是要防止资金的过度预支,以免因发生债务危机,而对企业的生存在造成危害。三是严格控制管理费用的支出。房地产企业工程管理还应避免出现讲排场、面子铺张浪费的现象,对管理费用严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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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漏出:如果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项目资本金没有真实到位的情况,或资本金、银行贷款用于项目开发建设之外的其他用途,或销售收入用于除项目开发建设及偿还贷款之外的支出,称为项目资金漏出。

项目资金漏出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对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而言,因项目自身的投资、销售、诉讼、事故等经营和管理方面的不确定性以及市场销售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引发的风险一般能够在贷款评估环节予以评估考虑,这些风险是银行和借款人都不愿意发生的。但项目资金漏出与上述因素不同,是由借款人的主观行为引起的。借款人往往以自身盈利最大化为目的,改变原来计划将贷款项目的建设资金移作他用,导致项目资金漏出发生。项目资金漏出一旦发生,是否能够在贷款偿还前或项目支付需要时及时返还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导致项目的实际偿债能力低于评估测算的偿债能力,造成贷款偿还风险。

二、商业银行与房企在项目资金管理问题上的行为及结果

(一) 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封闭管理的一般措施

银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有助于防范项目资金漏出。银行监管规定将项目资本金、四证等作为贷款发放的前提条件①②,要求商业银行做好贷前调查、贷时核查、贷后审查等工作。同时,明确贷款要实行受托支付等贷款用途监管措施③。但是,项目资金漏出途径具有多样性,相关部门对资金漏出问题尚无明确定义以及详细规定。针对项目资金漏出可能引起的贷款风险,商业银行一般在贷款审批、签约环节设定防范性条款,并通过要求分支机构执行相关合同条件加以控制。

(二)项目资金漏出与否对借贷双方的收益与风险分析

理想状态下,商业银行通过严格管理,可有效控制项目资金漏出发生。但由于资金漏出给借贷双方带来的预期收益和预期损失不同,最终发生与否是借贷双方博弈的结果。借贷双方收益与风险分析如下:

第一,如果项目资金漏出,借款人运用这部分资金进行新的投资,投资成功将获取较高收益;但如果投资失败,借款人一旦不能按时偿债,信用状况受到影响,会蒙受一定的损失。如果项目资金不漏出,借款人可以按时或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没有额外的收益,也没有损失。

第二,如果项目资金不漏出,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没有损失。如果项目资金漏出,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时偿债,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要承担较大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损失,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的基层机构以及客户经理等管理人员可能受到处罚,受到较大损失。与项目资金封闭管理相比,如果项目资金漏出的情况下借款人能够按时偿债,商业银行可以获取借款人未提前还款部分的利息收益。

第三,如果项目资金不漏出,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可能会令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在贷款、存款、利息收入等多项考核方面受到影响,本机构业绩大大下降,因而承担比较大的损失。

第四,同一区域内的不同银行的分支机构对优质客户的同业竞争较为激烈,且不同银行对同一客户的管理有宽有严。如果一家银行的管理显著严于其他银行,可能出现逆向选择问题,优质客户转向其他银行,那么管理严格的银行分支机构不仅会因这一笔业务带来收益的下降,而且会因后续业务资源的丧失带来更大的预期收益下降并付出更加高昂的风险成本。

三、借贷双方关于资金封闭管理的博弈分析

假设商业银行通过合同约定和管理,有能力控制项目资金漏出。采用博弈论的方法,对各种条件下资金漏出的发生情况予以分析。

项目资金漏出是借款人的主动行为,因此,借款人先于银行动。行动及相关效用如下:

首先,如果借款人漏出项目资金,而且银行没有阻止。借款人利用项目资金漏出进行投资,当投资成功时,借款人可获取收益效用为Mq;当投资失败时,借款人损失效用为-Nq。当借款人利用项目资金漏出进行投资成功时,能够按时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收益效用为My;投资失败时,银行不能按时收回贷款,形成损失为效用-Ny 。

其次,如果借款人不漏出项目资金,或虽然试图漏出但被银行阻止,就不会发生项目资金漏出。则借款人可提前偿还银行已发放的住房开发贷款,银行和借款人的收益效用均为0。

假设借款人利用项目漏出的资金进行投资,成功的概率是P。项目资金漏出给借款人带来的额外收益期望值Eq=P×Mq-(1-P)×Nq,项目资金漏出给银行带来的额外收益期望值为Ey=P×My-(1-P)×Ny。令:

一般来说,My是银行的利息收益,远小于贷款发生风险带来的损失Ny,且由于银行的低收益率特性,小于,因此,一般情况下Pq<Py。当P>Pq时,Eq>0,称Pq为借款人漏出资金行动的临界概率;当P>Py时,Ey>0,称Py为银行不阻止借款人资金漏出的临界概率。

(一)信息对称情况下银行与借款人的博弈

假设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对称,且不考虑银行同业竞争以及银行自身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博弈分析收益矩阵表1。

根据表1,当漏出资金投资成功的概率P<Pq时,Eq<0,借款人选择封闭运行,项目资金不漏出;当漏出资金投资成功概率Pq<P<Py时,Eq<0,借款人选择资金漏出;此时,Ey<0,银行选择阻止资金漏出,银行和借款人双方的效用值均为0;当漏出资金投资成功概率P≥Py时,Eq>0,Ey≥0;结合扩展型分析,可以得到当P≥Py时,将会发生项目资金漏出的情况。一般来说,银行的利息收益My远小于贷款发生风险带来的损失Ny,比较大,甚至接近于1。因此,在信息对称的情况下,如果不考虑银行内部执行力以及银行同业竞争影响,投资成功的可能性较大时,会发生项目资金的漏出。此时的项目资金漏出是借贷双方在信息对称前提下的理性选择,对银行贷款的安全性没有显著影响。

(二)信息不对称情况下银行与借款人的博弈

1、借款人夸大漏出资金投资成功概率

设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不存在其他信息不对称。假设在项目资金漏出问题上,借款人向银行夸大项目资金漏出后投资成功的概率,夸大后成功的概率增加k1。根据借贷双方的行动效用,进行博弈分析:

(1)当项目盈利概率P<Pq时,借款人选择资金不漏出,双方效用都为0。

(2)当漏出资金投资成功概率Pq<P,且P+k1<Py时,借款人选择实施资金漏出;由P+k1<Py,可知P<Py,银行选择阻止资金漏出。

(3)当漏出资金投资成功概率Pq<P,且P<Py<P+k1时,借款人选择实施资金漏出。由P+k1>Py,可知经企业夸大项目盈利能力后,银行选择不阻止资金漏出。

(4)当项目盈利概率P>Py时,由Pq<Py,可知P>Pq。借款人实施项目资金漏出且不夸大漏出资金投资成功概率;银行选择不阻止资金漏出。

综上,得出当项目资金能够顺利漏出并实施时,应满足条件:P+k1>Py,P>Pq。由于Pq<Py,得:当k1≤Py-Pq时,只有满足P≥Py-k1,资金才能够顺利漏出。当k1≤Py-Pq时,只要满足P≥Pq,资金能够漏出。因此,企业通过夸大项目资金漏出后的自身偿债能力,形成信息不对称,可以加大了项目资金漏出的可能性,导致资金漏出的发生。

2、委托(总行―分支行)模式下分行隐瞒资金漏出信息

设商业银行自身管理内部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且对分支行奖惩与银行整体的收益与风险不对称,不存在其他信息不对称。分支行为了完成业绩要求,可能会向总行隐瞒资金漏出的情况和相关风险信息,客观上夸大借款人偿债能力,造成总行误判。

设总行是否阻止项目资金漏出的临界概率仍为项目盈利的概率;当漏出资金投资成功时,借款人能够按时偿还贷款,分支行收益效用为Mz;当漏出资金投资失败时,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分支行损失为效用-Nz,则分支行决定是否同意项目实施的临界概率为,用Pz表示;分支行出于自身奖惩的考虑,风险偏好介于总行和借款人之间,即:Pq<Pz<Py;分支行为了通过总行审核,隐瞒相关风险信息,使得总行认为借款人具备偿债能力的概率较实际情况增加k2。进行博弈分析,得出当项目能够顺利漏出并实施时,应满足条件:P+k2≥Py,P≥Pq。当k2≤Py-Pz时,项目满足P≥Py-k2,资金能够顺利漏出;当k2>Py-Pz时,项目满足P≥Pz,资金能够顺利漏出。因此,分支行通过夸大项目盈利的概率,隐瞒部分风险信息,会加大项目资金漏出的可能性,导致资金漏出的发生。

3、银行同业竞争

设存在银行间为了争夺客户发生同业竞争,不存在其他信息不对称。设借款人本来为第1家银行的客户,在同业竞争的条件下,第i家银行得到一个客户的收益为c,失去一个客户为-c。设在资金漏出行为上,行动顺序为:借款人、第1家银行,第i家银行。对于银行i,当借款人漏出资金且投资成功时,银行收益效用为My+c;当借款人漏出资金且投资失败时,银行损失为效用-Ny+c,资金漏出的收益临界概率表示为Pi,由Pi×(My+c)+(1-Pi)×(-Ny+c)=0得:

设表示为k3,则银行i的允许资金漏出的临界概率:Pi=Py-k3

当项目资金漏出并投资成功的概率P>Pi时,如果第1家银行不阻止资金漏出,项目成功时的收益为My,项目失败时的收益为-Ny;如果第1家银行阻止项目资金漏出,由于借款人会转移到第i家银行,第1家银行的损失期望效用为-c。

第1家银行允许资金漏出的临界概率表示为P1,由P1×My-Ny×(1-P1)=-c得:

综上可知:当项目盈利概率P>Pi时,所有的银行都不阻止资金漏出。

根据上面的分析得:当项目资金漏出用于投资成功的概率满足以下条件时,能够顺利漏出并实施时,应满足条件:P>Py-k3,P≥Pq。当k3≤Py-Pq时,项目满足P≥Py-k3,资金能够顺利漏出;当k3>Py-Pq时,项目满足P≥Pq,资金能够顺利漏出。因此,银行同业竞争降低了项目资金漏出门槛,加大了资金漏出的可能性。而如果一家银行的管理条件明显严于其他同业,就会出现逆向选择问题,风险管理严格的银行反而承担更大的风险。

4、综合考虑银企信息不对称、总分行信息不对称、同业竞争因素

假设借款人为了通过银行审核,可以通过夸大资金漏出投资成功的概率,增加k1;分支行为了通过总行审核,隐瞒风险因素,使总行识别到的借款人的不能到期还款概率较实际减少k2;任何一家银行得到一个客户的收益为c,失去一个客户的损失为-c;Ei表示第i家银行新得到客户后的预期收益,Ei=Ey+c ;Ezi表示第i家银行的分支行新得到客户的预期收益Ezi=Ez+c。建立标准型收益矩阵并进行扩展型博弈分析得到,项目资金漏出需要满足条件:P+k1+k2>Py-k3,P≥Pq。当P≥Py-k1-k2-k3,只要项目满足P≥Pq,资金能够顺利漏出。因此,在借款人认为项目资金漏出可以获取净收益时,在其实施资金漏出并隐瞒风险夸大自身偿债能力、分支行为了自身风险偏好隐瞒风险信息、银行同业竞争等三重因素的影响下,资金漏出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综合以上几种情况可以看出,在考虑到同业竞争的压力、当前银行监管体系和内部管理体制和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等情况下,信用纪录较好的“优质客户”在资金漏出问题上有较强的主导作用,资金漏出的情况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且由于委托关系、银企信息不对称、同业竞争,银行很难掌握充分信息并把握漏出资金量。

贷款评估不能预测项目资金漏出情况,银行基于单一项目进行贷款风险管理可能造成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失控。对商业银行而言,如果从制度上允许资金漏出,不但会违反监管要求,而且由于漏出问题的复杂性,很难提出统一的管理标准,因此贷款风险很难把控。但如果银行基层分支机构自行允许资金漏出发生,由于信息不对称性,企业很可能存在银行未发现的隐性负债,实际漏出量很难把握,使贷款潜在较大风险。

针对房地产项目公司的项目资金漏出问题发生的原因,建议商业银行针对项目资金漏出的隐蔽性,除需要加强贷款用途监控外,还要结合项目进度情况及时分析项目资金漏出情况,及时采取风险管理应对措施;针对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以及同业竞争影响,商业银行要注重加强同业合作,统一风险管理的操作标准,共同消除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针对商业银行上下级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的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的相关业绩考核,应充分考虑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风险特点,尽量避免因总行和分支机构之间的委托关系放大贷款风险。

四、结论与建议

第一,房地产开发中,项目资金漏出始于房企的主动行为,由于贷款评估一般基于项目资金封闭管理的假设,使得项目资金漏出引发的风险往往具有不可控性,商业银行仅基于单一项目的贷款评估进行贷款风险管理可能造成贷款风险失控。

第二,在商业银行与借款人的博弈下,由于银企信息不对称、银行内部的委托问题、银行同业竞争等,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漏出具有一定普遍性。

第三,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的监管,除要加强贷款用途监控外,还要结合项目进度实时分析项目资金漏出情况,即使采取风险管理应对措施;对分支机构的业绩考核要结合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风险特点,避免因委托管理放大风险,同时,要加强同业合作,统一风险管理的操作标准。

参考文献:

①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中国网.2003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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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上级部门拨入不及时,有的不足额拨付。一些项目的资金到第二年才拨入,还有的项目资金当年只拨付一少部分。这样一来,对项目完成的质量和效率都造成影响。但是当年的项目任务数却不得不按时完成,因此只能在各项目资金之间相互挪用。使得专款专用变为空谈。因为资金的延付,一些应当拨出的补助资金也无法及时拨出。

二是相关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具体使用没有详细的说明。项目资金能用在哪些方面,基层的财务人员并不完全知晓,一般都是使用在一些公用经费上,比如说办公费、燃油费、印刷费、会议费等。而对于能否将这些费用计入专项项目资金没有明确的文件说明。每一名财务人员根据自己的理解及专业技术水平记账,造成不同地方的妇幼保健机构在资金的使用上并没有可比性。

三是财务人员不够专业。一些财务人员未将项目资金按照相关要求独立记账,而是与其他支出混为一谈;一些财务人员将办公费、燃油费甚至聘用人员工资等全部使用项目资金支付,哪个项目资金的钱多一些,被分摊的数额就大一些,哪个项目资金的钱少一些,被分摊的资金数额就少一些,并没有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记账。而真正应当由项目资金支付的项目专项费用却没有支付。造成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的混乱。特别是一些项目,在实施方案中,对资金的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也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以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资金为例,以下是某妇幼保健机构2013年-2015年资金使用情况一览表,见表一。

表一 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一览表单位:万元

[年份 需方补助经费 工作经费 能力建设费用 合计 2015 5.67 5.22 10.89 2014 10.33 10.88 21.21 2013 4.65 3.63 8.28 ]

从表一中可以看出,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中,项目资金中按相关规定应当有需方补助经费的支出,需方补助经费包括对阳性孕产妇住院分娩的补助、终止妊娠的补助、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的补助。抛开其他费用支出的合理性,仅需方补助经费支出这一项,2013年至2015年均没有支付。也就是说,该享受到该项目补助的艾滋病阳性孕产妇和婴幼儿未领取到该补助。

四是财务人员对业务情况不了解,业务人员与财务人员未及时沟通,各干各的。

五是项目资金使用单位的领导对资金的使用不重视。对资金的具体用途未理解。仅靠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处理,没有全局把控。

六是上级部门对项目资金监管不力。上级部门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没有及时进行督导。导致了往年存在的问题,今年继续存在。发现不及时,解决便更不及时。即使发现了问题,对问题单位后期是否整改并没有跟进,对于发生问题的直接责任人也没有相关的追责处罚。一些人认为,只要钱不是装进自己口袋,就没有问题。于是不论是项目资金间相互挪用还是不按规范记账,似乎都不构成所谓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管理带来了困难。

二、针对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有效解决方法

(1)上级部门对项目资金应当及时足额拨付。考虑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性质,项目资金应当及时、足额地拨付,这样更有利用项目的顺利开展。

(2)相关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具体使用应当在实施方案中详细说明,或单列项目资金使用细则说明。哪些费用能用此项目资金支付,哪些费用是坚决不能用此项目资金支付,哪些是经过上级批准可以用此项目资金支付,在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或使用细则中都应当明确说明。这样一来为财务人员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起到了指导作用,避免随意记账,项目资金的使用会更加规范;二来增加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可比性,有利于分析比较。

(3)财务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记账。同时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记账时不能随心所欲,既不能将所有费用都搅和在一起,也不能将所有费用都分摊到各个项目中。应当将项目资金单列出来,单独记账,也可以按项目名称单列一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核算时一定要把握真实性原则,有实施方案或细则的,应当根据实施方案或细则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和管理资金。

(4)财务人员与业务人员应当及时沟通。了解项目的全过程。对哪些项目有哪些必要支出,做到心中有数,合便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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