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09 16: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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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农村留守儿童四兄妹喝农药自杀身亡引起了社会对心理健康问题的广泛关注。据估计,中国目前约有1.73亿的成年人患有心理疾病,其中4 300万人被诊断为严重心理疾病患者。
为有效预防和治疗抑郁症、自闭症、痴呆症三大心理疾病,中国于2015年6月出台了《国家心理健康工作计划(2015—2020年》。该计划通过5年的时间,努力达成以下目标:(1)超过80%的被登记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患者能够被合理地管理,同时至少80%的精神分裂症患者能够得到治疗。(2)满足条件且家庭经济困难的严重心理疾病患者能得到政府的财政补助。(5)至2020年,精神病医生的数量将翻一倍,达到40 000人,并提供适宜的、可获得的心理健康服务。
这些目标的实现,需要明确的财政预算支持以及强有力的信息系统。此外,计划里并没有提及如何预防自杀和解决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歧视问题。中国的心理健康系统需要融入到国民健康、社会政策、政府预算、卫生体制改革以初级卫生保健等各个方面。
(林伟龙摘编自《The lancet》)
*人民医院科长告诉记者,人们常说的;精神病;其实是不可与精神卫生化等号的,精神卫生范围更广,失眠症、抑郁症、强迫症、恐惧症、神经衰弱症、躁狂症等,这些都是精神卫生的范畴,这些情况不加重视和专业的治疗,可能会造成精神分裂症。人们对精神疾病患者缺乏应有的理解和同情,偏见与歧视现象较严重,这些都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怀。
精神卫生状况趋于年轻化
正确认识疾病
随着社会竞争不断加剧,劳动力的重新组合,人口和家庭结构的变化,导致了各种心理应激因素急剧增加,精神卫生问题日益突出。儿童的行为问题、大中学生的心理卫生问题、老年期精神障碍、酒精与麻醉药品滥用以及自杀等问题明显增多。
擅长:常见精神疾病特别是老年精神障碍,老年痴呆、老年抑郁、老年期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门诊时间:周二上午
老年痴呆是一种进行性发展的神经系统退行性疾病,常见表现包括记忆力减退、人格改变、智能减退等,此外患者还会有幻觉、多疑、抑郁等精神方面的症状。
老年痴呆如何预防
老年痴呆症目前尚无治愈的方法,所以越早预防效果越好,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很重要。
1.多活动,多用脑对预防老年痴呆很有裨益。研究发现,老年痴呆与受教育程度有关,人在年轻时学的知识越多,越喜欢思考问题,那么在他老了之后,患上老年痴呆的风险越低。
2.老年人还要保持与外界的接触和一定的社交能力,重视心理健康,不要把自己封闭在家里。多参加社会活动,多与家人朋友聊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老年人孤独、忧郁等不良情绪的滋生,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3.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疾病是老年痴呆的高危因素,积极治疗,控制血糖,降低血压、血脂,减轻体重,戒烟限酒等,对预防老年痴呆有关键作用。
老年痴呆的治疗和护理
老年痴呆患者一般并没有生病的自觉,作为家属应多加观察,及时带老人前往医院就诊,可以选择综合医院的神经内科、精神科专科医院或老年病医院问诊。如果老人生活自理能力丧失,医疗条件较好的老年护理院也是个不错的选择。目前,对于老年痴呆症仍没有根治的药物,应遵照医嘱,以促智药物为基础,精神药物为辅助进行治疗。
老年痴呆患者的护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文章编号:978-7-80712-402-3(2011)05-022-02
一、两则典型案例
2009年3月2日上海午九点,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邹宜均诉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其母韩秀欢、二哥邹剑雄的案件。这则案件特殊之处在于,原告诉称其母韩秀欢、二哥邹剑雄因经济纠纷,于2006年10月将其送往精神康复医院强制就医,侵犯其人身自由权、名誉权,而自己根本没有精神病。
2011年4月19日,武汉一名被精神科监护治疗4年多的男子从精神病院逃走后逃到广州。据徐武介绍,他与单位打了两三年官司,被莫名送进精神病院。抵达广州后,为了证明自己根本没有精神病,他立刻到广州精神病院做检查,根据院方检查,已经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
随着社会转型带来的矛盾骤增和中国民众对于“法外正义”的追求,因上访、家庭矛盾纠纷等原因,对于将正常人员作为精神病患者强行治疗的矛盾比较突出。在一个以法律为主要规则的社会,类似事件的发生,不只是个别正义如何恢复、有关责任人如何追究的问题,还在于如何预防和规制“被精神病”现象的发生。
二、建立预防“被精神病”制度
1.立法保障将正常人作为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权,是侵犯人权的行为。要做到从根本上预防这一现象的发生,就应该在立法上明确送治人和接诊医院的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于真正的精神病人进行人身自由的约束是治疗的必要前提,但是,如果医院成为他人别有用心地将正常人作为精神病人实施拘禁的场所,那么,也应从立法上加大对于医院的处罚力度,这样,有利于医院更加严肃、谨慎地使用其收治病人的权利。
我国《精神卫生法(草案)》第六十四条规定,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六十七条规定,因故意或者疏忽将非精神障碍患者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的,医院应该承担责任。从立法上加大处罚力度,是预防“被精神病”现象出现的重要保障。可以看到,我国《精神卫生法(草案)》对于“被精神病”人员的权利救济和保障还是过于笼统和单一,需要进一步完善。
2.加强政府职能
对于“被精神病”现象的预防和“被精神病人”的权利保护,政府负有一定的责任。实际上大部分“被精神病”人员是因为长期与政府“做对”,进行上访的人员,有些基层政府为了“有效化解矛盾”,将个别长期越级上访人员“关押”进精神病院。长期上访人员的构成因素和原因是复杂的,主要是由于矛盾长期得不到合理解决。但是,不能否认的是个别人员存在精神上的障碍,但是如果一味地一刀切,只能造成矛盾的进一步深化,使冤屈得不到合理地疏解。
地方各级政府还应该加强对于地方精神卫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力度,对于“被精神病”人员的摸排工作要定期进行,对“被精神病人”的权利保护和申诉工作要及时有效地“倾听”,化解矛盾,发挥政府的组织和协调功能,预防“被精神病”现象的出现,保障“被精神病”人员的权利。
3.规范医院行为
精神卫生康复医院是“被精神病”人员权利受到侵害的直接现场。那么,对于医院收治行为的规范,从源头上切断正常人被送进精神病院的可能性就显得尤为迫切。实际上,我国大多数精神卫生康复机构是自负盈亏的非事业单位,由于利益的驱使,他们放松了对于收治病人的门槛,有的甚至以此作为生存和谋利的手段。当然,从根本上来看,还是由于我国精神卫生康复资金和管理的缺陷造成的,这就要求,我们应加强对于精神障碍患者的收治和诊断措施,可以向日本学习,日本每个县均有精神福利中心和精神疾病审核委员会,精神病人入院及出院均需精神疾病审核委员会审核。精神疾病审核委员会的设立,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预防“被精神病”现象的出现。同时,要加大精神卫生康复机构的资金投入,让其安安心心,本本分分地行使自己收治病人的权利,担负为病人负责、为“被精神病人”负责的社会责任。
4.社会协同监督
之所以出现“武钢徐武事件”,致使其被“关押”在精神病院1571天的悲剧,不能不说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监督机制的缺乏造成的。在我国的实践中,精神障碍患者被送进医院之后,对于院方的收治、治疗、康复诊断等阶段,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而这种监督机制的缺乏,恰恰为“被精神病人”权利的长期被侵犯而得不到纠正提供了温床和先天的条件。
样本选自2010-03—2012-01在我院住院且戒酒成功即将出院的患者,共入组86例,均为男性,年龄35~62岁,平均(47±7)岁;饮酒时间9~44年,平均(17±8)年;饮酒量(纯乙醇)180~880g/d,平均(420±51)g/d。按随机数字表法将86例患者分成干预组和对照组各43例。纳入标准:①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酒依赖诊断标准。②治疗效果均为戒酒成功即将出院患者。两组患者性别、文化、婚姻、住院次数、用药种类等一般资料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③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下自愿参与研究。
1.2方法
1.2.1出院前教育内容
两组患者均实施常规酒精依赖疾病知识健康教育及出院教育,而干预组患者在此基础上实施包括患者家属在内的家庭式健康教育,具体实施方法:由两名主管护师(责护组长)带领10名护士(责任护士),随机分成两组,固定针对干预组或对照组实施健康教育。主管护师及护士均进行系统统一培训,两组均采取2次/周的健康教育。干预组利用每周二、周六探视时间集中对患者及家属进行教育,具体如下:①第1~3周动员及与患者及家属建立信任关系,采取互动方式与其沟通,了解其家庭成员及家人对患者的关注度;讲解酒精依赖的临床表现;戒断症状;住院戒酒的必要性;酒精替代治疗及脱瘾治疗方法;戒酒失败的原因及对策;酒后导致的法律问题等,使患者及家属对疾病的发生及治疗过程有全方面的了解。②第4~6周主要讲解对酒的重新认知;酒精成瘾对本人、家庭及社会的危害;不良性格、行为和生活方式与酒依赖的关系;患者对酒精产生心理渴求的原因;复饮的征兆及如何预防复饮;家庭及社会支持对患者康复的影响;饮酒者家属的心理健康危机等,并讲述有关成功戒酒的实例,向患者家属提供尽可能多的保健及护理知识,鼓励患者及家属树立成功戒酒的信心。③第7~9周采取互动治疗方式、成功戒酒患者现身说法谈经验等方式,让患者与家属、患者与患者之间相互沟通,互相体谅,相互鼓励,互取成功经验,学习他人成功方法等。④第10周向患者及家属作相关出院指导教育,告知患者及家属出院后如何定期来院复查,如何遵医嘱进行药量增减,如何与医护人员沟通及寻求帮助,并将相关健康教育内容打印装订成册发送给患者,建立互访档案以便电话随访及患者咨询。
1.2.2出院后延续教育内容
两组患者出院后,对照组即停止健康教育干预。干预组则延续进行为期8次的健康教育干预,具体安排为:出院后4个时间节点内,每个节点进行2次干预。内容为:强化疾病知识的认知;如何克服性格中的自我为中心、偏执、非社会化等薄弱环节;强化对酒的理性认知,从内心抵制饮酒;学习新的行为表达方式,体谅他人,正确人际交往;行为治疗:与戒酒同伴结伴外出,将自己置于旧环境的暴露中,提高对酒的自我控制能力等。
1.3评价指标
以两组患者出院后治疗依从性、精神疾病卫生知识掌握情况及复饮率作为评价指标。
1.4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1.0统计软件对所有数据进行分析整理,计算资料进行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表示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
2结果
患者出院后随访2年,将两组治疗依从性、疾病复发率及精神疾病卫生知识掌握情况进行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1)。在出院后6个月、12个月、18个月、2年等不同时间节点对两组患者进行回访,将两组患者酒精复饮率进行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从本次研究结果分析,以家庭为中心的健康教育使酒依赖患者出院2年后的疾病复发率为16.28%,而对照组为72.09%,这也与国内相关文献报道相一致,说明患者家庭成员的参与严重地影响着患者疾病的康复效果。酒依赖患者在医院成功脱瘾后只是解除了患者对酒的躯体依赖,而对酒的精神和心理上的依赖还要持续2~3年,患者的人格特质(主观意志薄弱或人格损害),家庭,社会,心理不良因素明显者更易复饮。除以上患者的自身因素外,家庭和社会的支持系统也尤关重要,对其家属进行健康培训,增强家庭和社会对其的关注,给予充分的社会支持对患者康复十分必要。造成酒精复饮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酒依赖者普遍存在着对外界环境的易伤性,遇有压力时不能采取正确的方式表达及宣泄,不能正确求助他人,与家庭成员及朋友沟通障碍,职业技能不能重建等都易加强患者对酒精的心理依赖与渴求。因此,注重对患者的心理干预,使其掌握正确的应对和解决问题的方式十分重要。酒依赖者家庭成员对疾病和健康知识的掌握程度也严重的影响着患者的康复效果,由于患者家属对酒依赖疾病常识及戒酒知识的掌握,患者定期到医院精神科门诊的复诊率就会增加,治疗的依从性随之提高,疾病的复发率也大大减低,患者的康复及生活质量得到提高,生存价值得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