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7: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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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随着智能手机用户的规模逐渐增长,移动互联网技术的逐渐成熟,它所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比如移动互联技术进一步改变了人们的工作方式和组织办公空间的设计,改变了人们的业余生活娱乐方式,由此而带来的商机也是巨大的。近年来移动互联的迅速发展的相关数据也从侧面证明了这一点,比如自从我国3G技术正式实现商用到现在,用户的规模在2012年底竟然达到了2.3亿户,占全部移动通信用户的比重超过25%。从移动互联网的用户结构看,移动互联网的用户达7.6亿户,大大超过固定宽带用户。目前,终端、应用、软件、流量升级换代的速度异常惊人,正在对经济社会各领域带来深刻的影响。
二、移动互联的新特点
(一)移动互联将会有更大的发展
从发展趋势来看,以固定电脑为载体的互联网的发展已进入到其生命周期的成熟期,而因智能移动设备的便携性,移动网络技术的逐渐成熟,中国的移动互联规模还将要有一个巨大的增长空间。比如腾讯公司推出的微信产品,自2011年推出后,仅仅14个月,就有了1亿的注册用户,而目前的手机用户则达到4亿用户,增长空间巨大,从这个数据就可以发现,无论从使用市场还是从流量角度说,移动互联网的规模都会远远超过固定互联。
(二)移动互联网的社交和本地化特征
与电脑不同是,手机终端能够实现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与其他人联系在一起,甚至能够实时定位,顺利得到自己的和他人的空间位置信息,因此Online To Offline成为可能。比如,腾讯公司基于微信和手机QQ提供了大量跟LBS相关的服务,目前每天对LBS的调用频次能够达到7亿次。二维码是移动互联网的关键入口之一,目前腾讯的微信产品正在普及和推广二维码在移动用户中的应用,它属于线下线下实现互联的一个关键环节。只要用手机终端扫一下现实中的一个标签,就能实现以往PC机很难实现的效果,获得二维码背后的丰富资讯,只要手机有摄像头,只需要“扫一扫”就可以完成这样一个看似非常复杂的过程。一旦这种技术被推广到越来越多的民间社会,其影响将是惊人的。
(三)克服了PC互联网的不足
传统上,PC互联网入口一般由少数几家互联网供应商提供,包括客户端工具的流量入口以及搜索引擎,其市场结构属于寡头垄断。但是移动互联网能克服这些缺陷,如把APP Store这一产业形态引入移动互联网中,奇迹可能会发生,由于移动互联减少了信息扩散的成本,小公司,不知名的产品可能在一天之内,全中国都了解了它。在这种情况下,对企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要求就会提高。由于用户安装APP以后,在几秒钟之内可能就会判断好还是不好,如果不好,则会报端抛弃,交易成本极低。如果瞬间觉得好用,对他的效率,对他的生活,对他节省时间都很有价值,那么这个人就会把这个信息从移动终端分享给网络中的朋友,可能在一瞬间APP Store的排序就大大提升,从而被海量的人群来下载。
三、在移动互联背景下网络经济发展展望
(一)未来的网络经济更强调商业创新
有如下趋势可能会带来企业经济发展的机遇,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移动互联网时代将有越来越多的虚拟商品进入往上电子商务范围,商务活动电子化程度加大,各种数字产品大量进入交易,比如手机阅读、手机音乐、网络游戏等。2.以移动互联网为媒介的电子商务发展迅速,进一步改变传统的渠道模式,实现商业销售的零时间、零距离、全天候。我国2012年移动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965亿元人民币,比上一年增长了135%。3.更加强调运用网络社区的平台功能。现代性背景下,人与人的情感相对疏离,因此客观上产生对社交网络的需要,网络社区的兴起也是必然,但它同时也就成了新的商业平台,新的商业模式可能实现把个人之间的商业交流,转变成网络社区用户彼此之间的沟通。4.移动互联网时代更强调生产和服务的个性化,就像戴尔集团所采用的电子商务模式一样,快速按照顾客的个性化订单进行产品的组装,企业的组织形态因此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越来越多的虚拟型组织出现,消费链条也出现网状化扩散的趋势。5.传统的商业模式无论是买家还是卖家在选择上都是很有限的,而移动互联网的出现,用户即使在公交车上手指轻轻点几下,一笔交易就可以完成,因此这就要求商户更应采取有效的服务措施,从各个环节满足用户需求,注重客户感知,为他们提供满意的服务。
四、移动互联时代的市场更加广阔
移动互联网带来的市场空间从目前看,中国的市场远远没有达到饱和,还处于成长期,可以说前景广阔、潜力巨大。你东亚近邻日韩两国为例,这两个国家的3G用户快要饱和了,电信供应商已经逐渐淘汰2G制式网络,但是我国的3G网络渗透率刚超过25%,而我们国家的移动电话拥有量预期达到16亿部,如果以这个数字为基数,中国移动互联用户运用3G互联的规模还远远没有达到饱和。从国家信息产业发展的规划来看,信息化将会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加大渗透力度,3G网络的运营能力在未来几年将大幅度升级、全面普及智能移动终端、全面渗透应用服务、技术驱动也会有大幅度发展,所以,在我国移动互联网发展的条件会更加成熟。移动互联的普及会加速社会各个领域的改造,比如办公空间的变化,从而可能会加大工作的效率,改变传统工作模式受到时间空间限制的弊端,甚至可以把办公室装进口袋,实现远程办公,实现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可以预见,在这样的趋势下,必将带动中国第三产业的巨大发展,比如旅游业、酒店业、休闲娱乐业,金融服务业,从而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五、小结
移动互联技术的发展为未来网络经济发展的形态带来了技术领域的保障,商业企业与潜在消费者的交往更加容易,14亿人口的中国如果每个人都被纳入到移动互联网络中来,网络经济无论从规模还是结构上,都将产生令人吃惊的巨变。
参考文献
【关键词】
网络消费;网络消费者权益;自;知悉权
根据2013DCCI中国电子商务蓝皮书显示:2012年中国互联网用户网络消费总规模达12741亿元,额度增长率达到49.2%;人均年网络消费6010元,额度增长率为36.5%。与此同时,移动网购注册用户总规模5622万人,增长率为139.5%;移动网购总金额为251.5亿元。在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同时,网络消费投诉的案例增长速度位居首位。据统计,2010年我省一共接到网购投诉是3192件,2011年是4943件,增长率达到了54.86%。因此,建立一套维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综合机制,是一个值得慎思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在现实环境下网络消费者权利面临的挑战
(一)网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备受挑战
网络消费者不仅有权选择信息服务的方式,还拥有自主选择提供信息的经营者和信息内容的权力。在何时、以怎样的方式、接受何种服务等,都是信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应该包括的内容。但是到现在为止,信息服务提供者常常违背消费者的意愿,以各种不恰当的方式、在不恰当的时机向消费者提供“多余”的服务,这都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体现。比如,很多人都会遇到这样一种经历:从网上下载某个免费软件使用,在安装成功后,会惊讶地发现电脑里面多出了一些莫名的软件。后来才发现原来当初在安装软件时,软件开发商暗地里和其他软件(带有宣传目的)捆绑在一起下载安装。国际经济合作组织《关于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保护指南》规定:“经营者应当以消费者的个人意愿为前提,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发放各种广告资讯。”目前我国国内还未有具体的相关法律规范,信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可避免地收到多方侵害。
(二)网络消费者的隐私权备受挑战
现在不少的市民都会有过这样的网上购物的经历:他们一般在某个网站购物前,都必须先注册一个账号。在这个注册的过程中,消费者必须要在经营者提前设置的表格中填写如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联系地址等等的一大堆个人基本信息。由于互联网具有强大的信息整理和分类的功能,消费者的信息随时都有被收集和泄露的危险。因此,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三)网络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备受挑战
有部分学者指出,知悉真情权的内涵具有相对性。一方面从网络消费者角度看,它是一种权利和自由,有权获得准确、完整的信息资源;另一方面从网络商家角度分析,它是一种向消费者提品或服务的全部资料的义务。网络消费者对于这些知情权的实施与实现,是离不开传统购物方式中的淘货、询问、讨价还价、确定交易、送货等一系列环节。但是这些环节在网购中,消费者与产品供应者并不见面,只能通过网上的图片和文字宣传了解商品信息,通过互联网远距离订货,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由配送机构送货上门等等。而这种了解是片面而抽象的,有些内容如商品的质地、整体效果、手工质量等都难以从网页上的图片和文字中全面了解。
(四)网络消费者的安全权备受挑战
网购过程中最核心的问题必定是安全问题。网络交易的安全性主要体现在账户信息的保密性、信息传输的可控性、资质认可的合法性等方面的内容。在网络交易中一般存有以下几种安全隐忧:(1)偷取和删改资料。消费者将重要的个人信息或者自己的身份数据传送给商家时,这些信息在传输的过程中会有被截取的可能。另外,许多不法分子通过入侵他人的计算机操作系统修改消费者的账号、交易密码等信息,盗走消费者银行账户里面的资金,导致消费者的财产遭受巨大损失。(2)虚假订单。假冒者可能会通过盗取账号和密码假借消费者的名字来订购商品并且冒名取走,而该名消费者却被“无辜”要求付款或者返还订购商品。(3)故意破坏。入侵者可能向网络经营商的终端服务器发送大量的无用数据来耗尽它的资源,造成运营商的被迫中断交易,使消费者得不到正常的服务。
二、完善我国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的建议
(一)通过立法完善保护机制
1.完善国内相关法律规范。
有学者认为,通过立法来保障网络消费者权益是最为理想的、根本并治的途径。第一,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构建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知悉权的法律法规。例如,针对我国国情,可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增设网络消费信用、网络消费诉讼等规定,构建一套以网络交易特性为基础的新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又例如,跟据网络交易的特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强制规定网络经营者披露与产品或服务相关信息的义务,并且明确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形式等要求。完善《广告法》,严厉查处网络虚假销售广告,同时规定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者承担一定的审查和监管责任。第二,建立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诚信认证体系,包括网络经营企业的身份主体信息、资质证明、产品信息、交易情况与信用状况等,当中最为核心的就是构建权威部门的统一认证体系。第三,增强保护网络用户的隐私权,立法禁止网络经营者在未得到允许的前提下披露消费者个人信息,尽快建立网络经营者信用评价机制、个人数据保密体系和网络支付安全体系三大安全保障体系。
2.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电子商务示范法及其颁布指南》指出“任何此类消费者保护法均可优先于《电子示范法》的条款。立法者应着重考虑《电子示范法》的法规是否适用于消费者。”从中可以看出,在网络消费环境下普及电子商务,也不该减弱消费者权利保护。另外,欧盟颁布的《消费者保护规则》,其提前通知条款清楚地规定了远程(包括网络交易)销售中经营者应在缔约前向消费者提供易懂的、确定化的信息,包括解除合同的程序、条件和产品风险转移的时间,归还原物于供应商的要求以及返还原物的程序、费用等。此外,欧盟于1997年12月中旬还颁布了《在公共数字通信领域个人数据处理和隐私保护1997年指令》,希望确保在个人电子通信领域中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权等基本人权。
(二)统一电子商务认证体系
网络交易的虚拟性使其具有较大的潜在风险,因而需要一个比传统商业模式更加完善的身份认证体系。一方面,为了迎合电子网络之特性,可将传统意义上的标识商家身份的证件,例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烟酒销售许可、食品卫生执照等数字化,以图片等形式张贴在网站显眼的位置,方便消费者查阅。另一方面,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者可以根据网络消费的特征,有针对性地独创一些辅认证商家身份的途径,从侧面向消费者反映商家的各种信息,达到对商家身份的认证作用。因此,必须建立起一个专门的全国性的认证体系,权威、公正地开展电子商务认证工作,确认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身份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建立和量化交易诚信认证机制
诚信是维持市场有序运行的一个重要机制。维持市场运行需要诚信机制做保障,若没有诚信机制,经济活动就会无法正常运行。因此,笔者建议国家工商部门和电子信息部门可以尝试建立一套全国性的网络商家诚信积分机制。当商家积分达到某个区间时,其信用等级随之升或降;积分的增减以消费者的评价为主,“优评”加分,“劣评”减分。另外,该部门应该设立一个调停机构扮演网络仲裁的角色。该机构用来解决若果遇到某些顾客恶意“劣评”,商家可就此提出异议;其裁定之性质具有行政效力,若双方不服可以诉诸人民法院。基于网络交易自身带有的特点,另到大部分消费者维权难度加大,维权成本增高,实现保护合法权益的目标最终不了了之。因此国家急需通过建立同一科学的网络认证(包括主体身份、商家诚信度等)制度,规范网络信用。
(四)完善维权和监管机制
有学者指出,通过如下制度可以更好地完善维权和监管机制。第一,建立网站成立备案制度,掌握基础信息。例如四川省的德阳市,当地工商部门于2008年10月1日在全市范围实施《网络经营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这办法的内容,一方面要求网站主办者将其自身的主体信息张贴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实行网上“亮照经营”;另一方面对于网络商家(非网站主办者),则由网站主办者在与其签订服务协议时,对其主体信息加以审查、储存,储存期限自合同履行期届满或者履行完毕之日起两年以内(保持与民事诉讼时效一致);一旦网上网络商家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执法机关就可根据网站主办者(服务平台提供商)储存的信息对其进行查处。第二,建立网络12315申(投)诉专项处理制度。涉及网络申(投)诉,统一由工商局网络消费监督小组负责统一查处。第三,以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和中国工商总局为核心,共同建立一个联合统一、权威有效的在线投诉中心,接受来自全国范围内的各种网络消费(申)投诉,则更能有效地保护广大网络消费者的权益。第四,建立网上巡查制度,实施动态监管。执法人员对行政区域内的经营网站主动进行浏览、搜索、核查各类经营信息,搜索违法违规线索,并结合经济户口比较、现场检查、实地巡查等方式动态监管网络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经营。
(五)加强对于服务平台的管理
因为过去10年我国电子商务规模的迅速膨胀,网络经营者的数量也大大增加,政府相关部门无法对其进行一一管理,所以政府必须通过对服务平台的提供者进行管理来对众多的网络经营者进行管理。故相关学者指出,网络服务平台提供商成为了政府有关部门监管网络经营者的中介桥梁,并且这种方法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首先,服务平台的建立者比任何人都更了解服务平台系统,在技术上便于管理。其次,网络经营者必须通过平台提供者审核才能注册,因此平台提供商可以在这一环节中审核经营者的资质,控制其数量,并且可以通过设定合理的门槛来禁止不合格的经营者进入其服务平台。第三,服务平台提供商可以利用实名认证这一程序来确切得知经营者的相关信息,完善经营者的网络经济户口。
另外,在消费者权益遭到侵害而找不到相关商家的时候,服务平台提供商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赔付消费者的损失。这样即能扭转了消费者的弱势地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可以督促服务平台提供者管理好网站。
(六)树立网络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政府干预和社会立法的支持是消费者权益得到切实救济的前提,但消费者懂得自身保护是最直接有效的维权办法。无论相关制度完善与否,消费者自保护始终是不可或缺的环节。因此,部分学者指出,网络消费者应从以下几点加强警惕:1、充分掌握卖家资料。消费者除了对卖家的真实身份、住所有了解以外,卖家信誉也是网络消费者确定交易前应着重了解的信息。消费者一方面在消费时尽量选择成交量多、规模大、口碑好的大型网站;另一方面消费者应该去关注其他买家对商家好评和差评的具体内容以及原因。此外,消费者应尽量选择加入自律组的卖家。这样不仅可降低购物风险,而且即使出现纠纷时,消费者也可找其依托的网站或相关的部门进行申诉和赔付。2、充分了解所购的商品或服务的特点。网购最大的优点在于它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巨大的信息量,使消费者便捷地货比多家,充分地发挥自主选择权,因此消费者在“淘宝”时也应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对产品的价格、生产地、正品验证码和质量等细节作甄别,不要因低价的诱惑而忘记研究性价比。3、与商家全面沟通。在确定下订单之前必须要和卖家充分沟通,向商家了解包括产品质地,外观形状,售后服务及纠纷解决等事宜,这样做不仅可以更全面客观的了解商品,而且消费者可将这些谈话记录保存下来,预防日后出现买卖纠纷时,这些交谈话记录可以直接作为投诉和维权的证据,避免部分商家不认账或服务平台提供商推诿等情形。4、增强安全交易意识。消费者应注意商家是否提供了安全便捷的交易措施;加强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如设置安全度比较高的密码,个人计算机系统的杀毒补漏和防护软件及时升级。
三、小结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一个全世界不可忽视的共同性问题。随着网络技术突飞猛进的革新,消费者的权益暴露在互联网中更加容易受到各方面的侵害,同时手段也变得愈加隐秘和迅速,加大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笔者认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必须要以“多管齐下”之法,除了从消费者法益这方面努力以外,还要借助通过完善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特别是完善和规定企业在网络交易中的行为,细化可操作性规定,剔除立法上的盲点,才能从实质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王林昌,邓林燕.网络消费者的权益维护[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4(5).
[2]杜颖.网上交易中消费者保护特则[J].法律适用,2002(5).
“网红经济”已渗透到一向严肃的金融圈。日前,方正证券通信组分析师廖蕾因一段直播视频在金融圈迅速走红。廖蕾身着汉服,在一段不足两分钟时长的视频中,大力推荐某只股票,并列举了强烈推荐的三个理由。
紧接着,海通证券煤炭行业分析师李淼也涉足视频路演,她通过直播平台跟投资者交流对煤炭板块的看法。
据业内人士透露,分析师的路演视频流传出来后,不少同行也蠢蠢欲动,连“基金一哥”任泽松也出动了,预计以后这类视频会越来越多。“分析师以后不写研报了,说研报效果大概会更好。”一位券商业人士笑着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调侃。
平安证券最新研报表示,移动直播相比PC直播进一步扩充主体和内容,已从非主流走向主流。现在连券商分析师都开始“玩”直播,足以见得这一业态的火爆程度。“然而任何行业归根到底还是要看盈利模式,虽然一时间视频直播受到追捧,但我对于视频直播的前景并不看好,盈利模式不清晰也是移动直播行业的痛点所在。”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
资本追捧
事实上,视频直播早就受到资本市场热捧。
除了陌陌和Facebook,新浪微博副总裁曹增辉日前也表示,过去微博主要以短文和图片市场为主,而从2015年后半年开始,短视频及直播市场开始了爆发。他认为,2016年,视频有望成为微博的成熟内容市场之一。
同样,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都将目光投向了视频直播行业。而回顾过去的一年,移动视频直播已然成为互联网界表现最抢眼的领域之一。仿佛一夜之间,他们如雨后春笋般纷纷破土而出,一个又一个移动直播APP登上了App Store热搜榜。据不完全统计,200多家相关创业公司正“野蛮生长”,巨头资金择机而入。
梳理这些势如破竹纷纷涌现的视频直播平台不难发现,主要都集中在游戏和娱乐领域。以YY直播为班底的虎牙直播、浙报集团投资的战旗、腾讯旗下的龙珠TV以及表现强势的斗鱼TV、火猫TV构成了游戏直播行业的第一集团。而去年王思聪发起的直播网站熊猫TV正式上线,一下子吸引了外界对这个实则已经如火如荼行业的目光。
游戏直播平台持续受到资本市场追捧。虎牙、斗鱼TV、战旗TV、熊猫TV、龙珠均完成了阶段性融资,龙珠直播在2015年11月完成游久游戏(600652)领投,腾讯跟投的近亿美元B轮融资,斗鱼TV则在2016年3月拿到腾讯领投的1亿美元B轮融资。
至此,各大游戏直播平台背靠各大资本。斗鱼TV由奥飞动漫、腾讯、红杉资本和南山资本的投资;龙珠直播背靠游久游戏、腾讯、软银;虎牙隶属欢聚时代(YY);战旗TV的投资方是浙报传媒;熊猫直播的投资方中则出现了“国民老公”王思聪的身影。
除了游戏视频直播外,以UGC(用户生产内容)为主的视频直播平台同样如雨后春笋般诞生。不论是papi酱,还是女主播,推广载体就是视频及直播平台,随着互联网一次又一次革新,移动直播正成为新时代的互联网社交平台和超级入口。
方正证券首席分析师杨仁文分析认为,无论内容还是盈利模式都在逐渐形成中,而随着模式的形成,不论是全民直播还是垂直直播领域,都将诞生新的巨头。
相关概念股
资本的追捧自然离不开A股市场。经《国际金融报》记者不完全梳理,在A股市场,目前拥有自有直播平台的上市公司有:巴士在线、恺英网络、乐视网、暴风科技、宋城演艺、昆仑万维等。
巴士在线2016年将“我拍TV”打造成移动端视频直播的娱乐平台,结合公交移动电视屏幕,实现差异化的线上线下联运模式,孵化优质网红+网生内容。“我拍”上线以来,公司股价涨幅近四成。
而乐视网、暴风科技和恺英网络也在打造娱乐直播平台。宋城演艺通过收购六间房、昆仑万维通过投资“映客”,来实现拥有互联网直播平台。普通投资者又如何在移动直播风潮下分一杯羹?
定位于90后的视频娱乐直播平台“映客”,在2016年1月获得昆仑万维6800万元投资,昆仑万维也由此获得映客18%的股权;宋城演艺在2015年就以26亿元收购视频直播网站六间房,该网站也拥有移动版。
网红还直接催热了概念股,A股市场上的直播类概念股已在暗中疯涨。去年8月,华联股份就公告拟1.6亿元参与设立上海信磐,主要运营产品为“唱吧”及“唱吧直播间”。数据显示,目前“唱吧”用户规模2.23亿次,是当下比较流行的直播平台之一。而随着资本市场突然关注起了这一领域,华联股份4月14日、15日两个交易日连续收获一字涨停,截至4月18日收盘,华联股份4月以来已经累计上涨29.74%。
近两年来,视频直播的迅速发展已然成为了一种新的互联网文化业态,与之相应的市场规模呈现出快速增长,截至2015年国内市场规模达116.3亿元,用户数达4.39亿。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时间有数千直播间同时在线,用户数达数百万人次,以斗鱼为例,每天访问量高达1500万次,晚上高峰时段常有5000位主播同时在线开播。
根据国元证券研究报告显示,斗鱼TV估值10亿美元以上;虎牙估值25亿元以上;龙珠直播估值30亿元;战旗TV估值10亿元以上;熊猫直播估值25亿元。
欢聚时代相关人士对媒体表示,“直播行业其实刚进入萌芽阶段,这种互动和交流的方式会是未来趋势,而且潜力广阔。”
内容瓶颈
资本流动的方向足以说明问题。然而,任何一个行业发展伊始,看似繁荣实则野蛮生长的局面之下,究竟选择什么样的路径才是最合理的发展逻辑,似乎还没有确切答案。
分析目前的视频移动直播市场不难发现,产品普遍面临的问题是,整体陷于秀场模式和业务同质化,在这样野蛮生长的环境下,大家似乎都还处于摸索和试错阶段。
以曾经红极一时的“花椒”为例,上线之初,为了区别于其他应用,花椒主打“全民直播”来扩大用户群体和市场——显然想要走的是视频社交的路子。投资人周鸿祎亲自上阵宣传亦让其一度在社交平台掀起浪花,但热闹之后用户却难以长期留存,后来不得不悄然转型为美女秀场直播——而不得不承认的是,这几乎是目前国内视频移动直播的多数派和“常态”。
在成本方面,中国带宽收费是按峰值计算,以最低的码率为800K来算,一个同时在线百万用户的直播平台,每个月仅带宽费用就能达到3000万到4000万元。“怎样通过技术手段降低带宽费用也是视频直播行业未来需要探索的。”上述业内人士说。
从中国网络经济规模和GDP的数据比例看,2012年第三季度中国网络经济整体规模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占第三季度GDP的0.86%。天猫、淘宝“双十一”促销的支付宝销售总额更是达到了惊人的191亿元,较2011年的52亿元增长267.3%,网络经济的潜力再一次得到印证。
潜力大待挖掘
截至2012年6月,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3.5万亿元,同比增长18.6%。
当前我国的网络经济虽然发展迅猛,但是并没有任何一个行业已经完全趋于成熟。在我国的社会转型时期,网络经济领域内仍然有很多可以挖掘的潜力。
首先,电子商务仍是网络经济的中坚。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64亿,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2.42亿人,网民使用率提升至42.9%。团购用户数为8327万,使用率提升至14.8%,较2011年年底上升3.3个百分点,用户全年增长28.8%,同样保持了相对较高的用户增长率。截至2012年6月,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3.5万亿元,同比增长18.6%。电子商务之所以能够成为网络经济的中坚,是因为我国的实体经济将会一直成为我国的经济增长的最主要部分,实体经济在规模扩大和走向国际化的过程中,必将要使用电子商务这一模式来进行低成本的推广。未来我国的中西部地区的网络经济发展潜力巨大,同时加上虚拟商品的交易扩大,广告媒体等电子商务企业的数量也会增多。
其次,网络购物的系统化将会更加明显。一是交易的规模化,主要是因为我国传统企业的实体营销成本不断提高,让企业发现了网络营销和推广的便捷之处,从而让网络交易的规模和层面不断扩大。二是网络销售产品的多样化,以前的网络营销是实体物品的销售,而当前随着知识的爆炸,广告的力量也越来越被人们重视,虚拟物品的交易数量增长,虚拟物品主要是知识产权的转让、广告设计、报纸刊物发行等。三是电子商务企业的国际化,网络的国际互联,让各国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日益增多,使得电子商务企业也越来越重视国际网络营销的重要性。
再次,移动互联网成为新的载体。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手机网民规模为4.2亿,较上年底增加约6440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由上年底的69.3%提升至74.5%。根据Gartner的《2012年第三季度手机市场调查报告》,2012年第三季度,智能手机销量同比上涨了46.9%。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数据,截至2012年10月,我国3G用户数为21241.5万户,同比增长92.2%。App下载呈现爆炸式快速增长,2012年10月,苹果宣布其应用商店总下载量在4年时间里达到350亿次,谷歌应用商店的App下载次数已突破150亿。随着各类智能终端的普及,将会进一步激发居民对信息服务、数字内容的消费需求。预计到2015年,3G用户数将超过4.5亿户,宽带用户数将达到3.7亿户,互联网网民超过8亿人。庞大的用户规模奠定了信息消费的坚实基础。
差距大待缩小
2010年,我国互联网接入平均速度只有美国的1/5,在美国34%的互联网连接速度超过5Mbit/秒,而在中国只有0.4%达到这一速度。
我国在推动网络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一定的进展。但是,与发达国家发展水平相比差距相当大,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对网络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相比差距仍然很大。
第一,我国网络经济发展的基础和环境仍显不足。一是网络基础设施仍显不足。我国网络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缓慢和滞后,已建成的网络带宽离电子商务的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根据pingdom公司的2010年中美互联网发展状况数据对比可以看出,我国互联网接入平均速度只有美国的1/5,在美国34%的互联网连接速度超过5Mbit/秒,而在中国只有0.4%达到这一速度。二是互联网普及率还有很大差距。2010年中国的互联网普及率为31.6%,而美国的普及率达到77.3%,美国约为中国的2.5倍。而且中国发展不平衡,存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
第二,网络经济发展的配套机制不健全。网络经济属于新型市场经济,需要各项政策和法律支持才能更好地发展。而中国的市场法制建设起步不久,许多市场管理相关法律还不健全,缺少有效的市场监管,而企业的市场行为随意性大,造成市场风险不断加大,也不利于电子商务等网络经济活动的发展。
第三,网络安全问题十分突出。电脑病毒、黑客入侵、垃圾信息、网络欺诈等问题的存在所带来的网络安全隐患严重影响着人们网络活动的开展和网络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部门尽管采取了加强互联网管制等很多措施加强网络的管理,但有效的安全体系尚未建立。
问题多待解决
随着手机上网人数的猛增,仅仅将“三网”融合是不够的,还应将移动、联通等手机网络融入其中。
我国应认真研究网络经济发展的问题及瓶颈,研究完善网络经济发展的相关机制,促进我国网络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5-0294-02
1 3G的含义
“3G”(英语 3rd-generation)是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的简称,是指支持高速数据传输的蜂窝移动通讯技术。3G服务能够同时传送声音(通话)及数据信息(电子邮件、即时通信等)。代表特征是提供高速数据业务。 相对第一代模拟制式手机(1G)和第二代GSM、CDMA等数字手机 (2G),第三代手机(3G)一般地讲,是指将无线通信与国际互联网等多媒体通信结合的新一代移动通信系统,在室内、室外和行车的环境中能够分别支持至少2MBps(兆字节/秒)、384KBps(千字节/秒)以及144KBps的传输速度。
2 3G的基本技术特点及标准
从目前已确立的3G标准分析,其网络特征主要体现在无线接口技术上。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的无线技术包括小区复用、多址/双工方式、应用频段、调制技术、射频信道参数、信道编码及纠错技术、帧结构物理信道结构和复用模式等诸多方面。它是在充分借鉴了2G网络运营经验基础上,根据IMT-2000确立的目标,具有高频谱利用率、高业务质量、适应多业务环境,并具有较好的网络灵活性和全覆盖能力。3G在无线技术上的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 采用高频段频谱资源
为实现全球漫游目标,按ITU规划IMT-2000将统一采用2G频段,可用带宽高达230MHz,分配给陆地网络170MHz,卫星网络60MHz,这网络为3G容量发展,实现全球多业务环境提供了广阔的频谱空间,同时可更好地满足宽带业务。
2.2 采用宽带射频信道,支持高速率业务
充分考虑承载多媒体业务的需要,3G网络射频载波信道根据业务要求,可选用5/10/20M等信道带宽,同时进一步提高了码片速率,系统抗多径衰落能力也大大提高。
2.3 实现多业务、多速率传送
在宽带信道中,可以灵活应用时间复用、码复用技术,单独控制每种业务的功率和质量,通过选取不同的扩频因子,将具有不同QoS要求的各种速率业务映射到宽带信道上,实现多业务、多速率传送。
2.4 快速功率控制
3G主流技术均在下行信道中采用了快速闭环功率控制技术,用以改善下行传输信道性能,这一方面提高了系统抗多径衰落能力,但另一方面由于多径信道影响导致扩频码分多址用户间的正交性不理想,增加了系统自干扰的偏差,但总体上快速功率控制的应用对改善系统性能是有好处的。
2.5 采用自适应天线及软件无线电技术
3G基站采用带有可编程电子相位关系的自适应天线阵列,可以进行发信波束赋形,自适应地调整功率,减小系统自干扰,提高接收灵敏度,增大系统容量,另外软件无线电技术在基站及终端产品中的应用,对提高系统灵活性、降低成本至关重要。
目前,中国承认的3G标准是国际电信联盟(ITU)在2000年5月确定的WCDMA、CDMA2000和TD-SCDMA三大主流无线接口标准。
WCDMA即Wide-bandCDMA,也称为CDMA Direct Spread,意为宽频分码多重存取,其支持者主要是以GSM系统为主的欧洲厂商,这套系统能够架设在现有的GSM网络上,对于系统提供商而言可以较轻易地过渡,目前WCDMA有Release 99、Release 4、Release 5、Release 6等版本。WCDMA采用直接序列扩频码分多址(DS-CDMA)、频分双工(FDD)方式,码片速率为3.84Mcps,载波带宽为5MHz.基于Release 99/Release 4版本,可在5MHz的带宽内,提供最高384kbps的用户数据传输速率。目前中国联通采用的此种3G通讯标准。
CDMA2000也称为CDMA Multi-Carrier,由美国高通北美公司为主导提出,这套系统可以从原有的CDMAOne结构直接升级到3G,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获得增加基于CDMA2000技术制式的3G业务经营许可,中国电信在收购了中国联通CDMA网络之后,由于之前所采购的设备都支持CDMA2000制式,中国电信不需要重新建设网络,在3G牌照发放后,只需进行软件升级,中国电信就会在第一时间里建设起一个全国覆盖的3G网络。
TD-SCDMA是由中国大陆独自制定的3G标准,该标准将智能无线、同步CDMA和软件无线电等当今国际领先技术融于其中,在频谱利用率、对业务支持具有灵活性、频率灵活性及成本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另外,由于中国内的庞大的市场,该标准受到各大主要电信设备厂商的重视,全球一半以上的设备厂商都宣布可以支持TD-SCDMA标准。
3 3G技术在应用中的优点和不足
由于3G网络拥有更高的数据传输速率和数据业务支撑能力,3G运营商不仅可以向用户提供高质量的语音业务,而且还能够提供高速率的流媒体业务。从全球来看,随着3G商用进程的加快,日本和韩国以及欧美地区的一些移动运营商已相继推出了基于移动流媒体技术的视频业务,移动流媒体业务已成为3G网络的核心业务和热点业务。从实际应用的情况来看,移动流媒体可提供点播、直播、下载播放三种业务形式,其中,点播应用主要包括电影片花、精彩片断、MTV等;直播包括电视节目、视频监控、重大赛事、音乐现场会等;下载播放比较适合于那些非在线、对音视频质量要求较高的多媒体节目。基于3G的应用,中国移动推出“G3”品牌,中国电信推出的“天翼”品牌,中国联通推出“沃”,都为用户提供丰富的互联网应用。用户在使用3G服务时,能明显感觉到速度是以网2G网络无法比拟的,一首高品质的MP3歌曲可以在几秒钟内下载完,一部上百兆的电影也可以在数分钟内下载完成,观看视频、浏览网页同样不在话下,加之运营商的高调宣传,用户越来越明显的感觉到3G大有代替传统固网宽带的趋势。
但是,3G网络的信道资源并不是独享给每位用户的,而是多位用户共享使用的,3G现在的理论速度也仅有1Mbps左右。在实际应用中,3G网络的接入速度不仅取决于基站的信号强度,还要取决于基站的通信量。如果基站非常闲,而且只有1名用户在使用无线上网业务,那么速度肯定会非常快。在实际应用中,出现这种情况的机率是很小的,如果有数量较多在终端在同一小区内,正常语音通信需要占用一定数量的信道,无线上网业务能够分配到的信道数量就非常少了,这种情况下用户就不会有上面所说的体验了。随着3G用户的不断增加,频谱资源也会越来越紧张,3G网络的频率有限,信道有限,每个用户所能独享的带宽自然就会非常有限。所以,带宽共享模式已经是3G最大的软肋。
4 3G与固网的关系
这涉及互联网和电信网两个不同网络:互联网是开放的,由一台台的服务器构成,每个服务器都是网络一个节点,这种开放式的结构就决定了其自由、开放的基本精神,但由于缺乏管理层,所以互联网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免费;但电信网是封闭的,是由一定层级管理构成的网络。好比是一个司令部,电信网是首长到士兵信息纵向传播,这种管理级的结构决定其可管理、可控制的基本理念,它拥有良好的计费系统,开展商业活动相当方便。基于上述原因,3G网络应该有自己独特的高回报应用,而不是一味向免费互联网方向发展。业内专家提出的手机支付,手机媒体都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日前中国移动高调入股浦发银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国移动认为手机支付在将来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一、移动网络与计算机技术的应用
(一)移动网络
从广义上说,移动网络是指消费者借助手机、平板电脑等计算机终端和移动网络进一步获取移动通信网络服务,以及互联网服务等。从狭义上说,移动网络是指用户借助手机等计算机终端,通过手机网站,获取数据、信息等服务。当前,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对于消费者来说,借助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计算机终端设备,借助4G、Wifi等无线网络访问互联网,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实时获得相应的信息。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移动网络的网速明显提升,尤其是4G、Wifi等无线网络的覆盖范围不断增大,以及计算机应用开发的不断深入,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这些都大大提高了消费者使用计算机终端设备上网的良好体验。在这种情况下,越来越多的网民开始通过计算机移动终端实时开展网络活动,其上网模式已经由过去的定点式逐渐转变为无线移动式。另外,上网设备也由过去的计算机转向为以手机为主的计算机终端设备。
(二)计算机技术的应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智能手机为主的计算机移动终端的成本不断降低,使得低端消费市场逐渐被智能手机占领,同时随着通讯商不断降低流量资费,也不同程度地促使了人们向移动上网用户转化。与传统的上网设备相比,无论是携带的便捷性,还是功能的完善性,智能手机都显示出自身的优势,并且可以满足用户自由(时间、空间)上网的需求,可以有效帮助人们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因此,智能手机成为最为普遍的移动上网设备。在移动网络环境下,随着软件开发商不断推出适用于移动设备的各种应用软件,进一步丰富了移动网络服务。与此同时,人们的一些传统生活习惯,也因这些服务而发生改变,以智能手机为,淘宝、京东等相继推出手机端网购软件,这种购物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冲击人们传统的购买方式,使得人们彻底打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可以随时随地进行交易,为人们创造了更加全面、便捷的消费模式。
二、移动网络环境下计算机用户信息的安全性
在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中,智能手机等计算机终端凭借自身轻便、小巧、适应能力强等优势,而得到广泛使用,但是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例如缺乏专业性、待机时间短、性能较弱等,这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了智能手机等计算机终端设备的发展速度。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其网络安全性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在利用智能手机等计算机移动终端上网时,自己的隐私、账号密码等信息是否会被泄露等。人们担心并非空穴来风,在现实生活中,因计算机移动端上网引发经济损失的现象比比皆是,例如在智能手机市场上,主流系统主要是Android、IOS等,由于Android系统的开放性,使得Android系统成为病毒的重灾区。
三、移动网络环境下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方向
在前不久召开的国际无线标准化机构3GPP会议上,中国华为主推的极化码方案被采纳为5G控制信道的标准方案,这标志着中国在5G技术研究与标准化领域揭开新的篇章,并且在全球5G标准制定中扮演重要角色。与传统的通信技术相比,5G网络作为一种全新的移动通信技术,其理论传输速度每秒高达几十Gb,其传输速度明显提升,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适应高速传输的网络环境,需要计算机技术与之相适应,进而最大限度发挥协同效应,同时为未来计算机技术发展指明方向,同时,以5G为契机,可以推动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民生活。首先,推动形成全球统一标准,实现移动通信产业共享全球产业规模,为人民提供及时高速的移动通信服务。其次,加快推进5G技术、标准,以及产品研发,不断创新技术,攻克无线传输、新型网络架构等关键技术,同步推进研发、标准化进程。
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逐渐成为计算机移动终端的主流,在使用这些移动终端设备的过程中,使用者需要低头以单手或双手的方式操作设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长时间操作设备,将会引发颈椎酸痛、视线模糊等问题。因此,在解放双手的前提下,如何以更加自然的方式操作移动设备,将会是未来计算机技术发展的主流。在这方面,谷歌眼镜为计算机技术指出一个全新的方向。谷歌眼镜是谷歌公司研究开发的一款拓展现实眼R,这种眼镜借助现实技术解放了人们的双手,同时可以将资源进行虚拟化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计算机移动终端设备的穿戴化。从某种意义上说,谷歌眼镜融合了智能手机、GPS、相机的全部功能,并且重量轻,与普通眼镜相差不大。借助移动网络,谷歌眼镜可以在用户眼前实时展现所有的信息,其组成主要包括内存、处理器、麦克风、传感器等,甚至用户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通信模式。在谷歌眼镜中,采用了一种增强现实技术,这种技术可以借助眼睛、声音等实现拍照、视频通话、上网等功能。例如,在演唱会现场,观众可以通过谷歌眼镜进行录像、拍照等,这样观众可以彻底解放双手,尽情地为喜爱的歌手鼓掌呐喊。从设计理念的角度来说,谷歌眼镜的着手点是帮助用户解放双手,让用户在使用计算机移动终端设备的过程中更加自然,通过对这一产品进行不断完善,谷歌眼镜有取代当代智能手机的趋势,将会成为移动网络环境下新型的计算机移动终端设备。
但是,受当前计算机技术水平的制约,谷歌眼镜只能算是一种别样的智能手机,其通信、输入输出等功能的实现依然需要借助智能手机。从计算机技术的角度来说,谷歌眼镜是一种智能化的生活,而谷歌通过对其进行实体化,进而在一定程度上让用户不断地了解它,发现其潜在的问题,并进行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借助移动网络环境,通过不断发展计算机技术,不断开发新型的移动终端设备,以此推动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
中图分类号:TP309
移动互联网,顾名思义,就是移动通信技术与互联网的结合,是一种技术融合的产物,也可以将其称为移动网络。而云计算技术则脱胎于互联网的一门方兴未艾的技术,被各个国际知名的IT企业所推崇。简单来说,云计算就是将本来由本地计算机所计算完成的任务,通过网络交由网络虚拟平台和计算机进行是实现,感觉上好像将计算过程从用户终端推到了“云端”,所以称为云计算。作为一种应用服务,利用互联网将计算过程交由多台网络计算机来实现,这样,多台网络计算机就构成了“云”的概念。
经过对比后可以发现,云计算模式更加适用于移动通信网络,主要是由于云计算可以将各种应用的计算过程从网络终端转移到服务器端,使得移动终端设备所应该具有的处理更能得到弱化;同时,云计算还有效降低了对移动网络的需求。
不过,云计算在广泛应用与移动网络的过程中,其安全性一直成为人们担心的问题。特别是云计算技术的虚拟化、多租户和动态性等特征,有可能会引发人们对移动网络安全性的广泛关注。对于移动网络中的云计算安全,主要涉及数据安全、隐私防护、内容安全、运行环境风险以及安全监管等多个方面。
1 移动网络环境中的云计算安全问题
基于云计算环境的移动网络,其中存在的安全风险主要出现于云服务端。由于采用了全新的计算模式,给传统网络应用环境带来了技术和业务的创新,但是,在新型计算模式下,数据管理、应用程序的开发、服务模式的更新等等,都给应用带来了潜在的风险。所以说,基于云计算技术的安全防范问题,应该着重从网路数据维护、内容安全、环境安全、风险评估以及安全监管等多个角度和层面入手,为云计算环境下的移动网络安全构建完善的体系和框架。
2 云计算模式下的安全问题分析
基于云计算技术的移动网络环境,不仅需要对传统的网络风险问题和移动通信技术中的风险威胁进行防范,同时,还应该针对云计算中的风险进行防范。由于在云计算环境中,不可避免的要采用各种虚拟化、多租户和动态性等技术,所以就会给移动网络带来各种安全隐患,已经成为云计算发展中的一大障碍。
2.1 所采用的数据管理方式存在的隐患
在云计算环境中,各种应用过程所涉及的数据资产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处于分离的状态,网络用户需要通过移动网络实现对数据的访问和调用,这样,用户就不可避免的会对数据的安全性产生担心。如果用户将自己的数据提供给云计算服务上使用,或者应用其他的应用服务,就会给数据的使用风险带来隐患。
不仅如此,移动网络终端一般都是用户贴身携带的设备,会给用户的隐私信息的泄露造成隐患。移动网络终端一个重要的特性就是一直在线,会给网络窃听和监视带来方便,还会给各种行业特别是金融行业的恶意攻击带来便利;对于计算机网络用户,人们已经认识到互联网所存在的安全风险,也意识到了病毒给计算机网络所造成的危害,但是移动网络用户对相关的安全风险还没有全面的认识,往往对针对移动终端的攻击没有充分的认识。
2.2 基于虚拟化技术的安全隐患
作为云计算环境中的一门基本技术,虚拟化技术能够将数据存储过程中的内部功能从程序、服务器和网络资源中进行抽象,实现跟应用程序和网络相独立的数据管理。虽然在云计算环境中可以通过各种技术来防止多种非法访问过程的出现,但是,由于众多应用程序中所存在的漏洞,非法访问还是经常出现。在移动网络中的云计算过程,有些残留的数据还有可能造成各种敏感信息的泄露,所以,众多的云服务提供商,应该面向用户来保证数据存储空间的完全释放,后者在再次使用之前进行完全清楚。
2.3 从服务模式引发的安全隐患
云计算是IT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各个云服务提供不仅需要为用户提供服务,还会采用其他云服务商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所以,用户在享用云服务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多个服务提供商。但是,这种多层的服务提供模式在增加网络复杂度的同时,还会给用户的服务安全造成隐患。所以,这就给云服务提供商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应该针对不同的企业和应用进行差异化的服务,根据移动旺火的应用架构,为用户提供更加安全的动态差异化云计算环境和服务,确保用户得到不同级别的安全防护。
2.4 网络安全监管所面临的挑战
云计算虽然能够为网络用户提供便利,但是也存在潜在的破坏性危险。所以,应该针对云计算的发展阶段,完成对云计算监控体系的发展,通过多种技术手段的组合,防止安全时间的出现。跟互联网中所采用的监控和管理体系相比,要实现对云计算环境的管理,就应该从如下几个问题来着手:
(1)针对存在于移动网络中的安全攻击进行识别和防护。如果云计算服务器的主机收到攻击,使其成为发从DDOS攻击的工具,这样,还根据云计算对资源进行收费的话,就会造成受控客户在不知不觉中为网络攻击行为承担高额费用。
(2)对云计算的具体内容进行监控。云计算由于具有高度的动态性,给移动网络的监管造成不小的难度。首先,由于具有高度的动态性,使得网站所提供的服务的关闭更加容易,成本也更低,所以,一些涉黄涉暴的非法网站就会通过这种模式在网络上迁移,增加了针对这些网站的监管难度;其次,云计算所提供的服务一般都超出了国界,各种网络上的数据存储平台也超越国界,所以,将各种数据存储于云端,就有可能超出政府的正常监管范围。
(3)对基于云计算的各种移动网络密码类犯罪行为进行识别和预防。采用云计算技术,可以对密码破译进行组织和实施,特别是在云计算环境下,普通用户都可以实现密码的破译工作,威胁到各种密码类产品的安全。因此,云计算网络环境中,如何防止个人或者组织通过足够规模的计算能力来破解各种安全算法,也就成为当前安全监管中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3 结束语
在对现有网络安全技术进行结合应用的基础上,构建出真正安全的基于云计算模式的移动网络安全保护体系,针对其中的关键性安全问题进行了分析,重点研究了多层次构架下的云计算移动网络的安全保障问题,指出了威胁移动网络安全需要重点解决的一些问题和层面,为基于云计算的移动网络安全提供理论和技术参考。
参考文献:
[1]房秉毅,张云勇,徐雷,蓝天.云计算应用模式下移动互联网安全分析[J].电信技术,2011(10).
[2]房秉毅,张云勇,徐雷.移动互联网环境下云计算安全浅析[J].移动通信,2011(09).
[3]何永江.基于云计算的移动互联网服务提供模式[J].邮电设计技术,2011(10).
[4]杨斌,刘海涛.云计算对移动互联网发展的助推作用[J].电信工程技术与标准化,2010(12).
[5]陈鹏宇.云计算与移动互联网[J].科技资讯,2011(29).
[6]高晓辉.移动互联网概述[J].信息与电脑(理论版),2011(06).
[7]骆祖莹.云计算安全性研究[J].信息网络安全,2011(06).
[8]姚雪玲.部署服务器虚拟化的安全风险[J].信息安全与技术,2011(06).
[9]柳青.云计算服务安全问题研究[J].信息网络安全,2011(06).
一、网络学习过程中学习动机的特点
由于网络学习的虚拟性、开放性、自主性,学习者的学习动机也具有不同于传统课堂学习中所测量到的特点。
(一)不确定性。课堂环境中由于固定的学习时间表、固定的学习环境和固定的人际环境,即使学习者缺乏必要的内部诱因,也能从外部获得相对稳定的学习动机。而网络学习缺乏课堂学习中的固定因素,学习者的动机主要依赖学习者的个体特征来维持,由于学习者不同的个性特征,使其学习动机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
(二)个性化。网络学习以学习者自主学习为主,对学习动机的激发要基于学习者的个性特征,并针对不同的学习者选择不同的动机激发策略。
(三)动态性。学习动机随着学习过程的进行有着很大的变动,对学习的动机的动态信息以及相关因素进行翔实记录,便于教师和学习者根据学习过程来观察学习动机的强弱,以便进一步反思和干预学习动机,使其达到最佳状态。
二、网络学习对学习动机的负面影响
网络环境中存在海量的资源,以便学习者学习,但这种大量的资源除了满足学习者学习的需要之外,也导致了学习者的信息迷航。主要表现在漫游(wandering)、迷向(disorientation)和认知超载(cognitive overload)三个方向。对学习动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消耗了学习者有限的注意力资源。西蒙曾说:“随着信息的发展,有价值的不是信息,而是你的注意力”。注意是学习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自主学习活动赖以产生的前提。注意也是有限的资源,而网络中的学习资源却在不断地增加,如果学习者信息迷航,则大大消耗了学习者的注意力资源。
(二)学习时间的损耗。迷向和漫游在消耗学习者注意力的同时也大量占用了学习者宝贵的时间。
(三)自我效能感的降低。当学习者认知超载时,会感到自己没有能力处理繁杂的信息并获得意义时,就可能逐渐降低自己的责任感,从而变得没有能力实现任何目标。
三、网络学习中学习动机的激发策略
(一)建立可选择的课程项目以及丰富的教育资源。丰富信息技术学习环境不仅能对学习者的学习给予支持和激励,而且能使学习者的进步得到记录,学习的结果或产品得到保存。计算机网络环境下的远程学习,能模拟真实情境,使学科内容具有高度的真实性,能使学习过程更为有效。特别是超媒体能使学习者以非线性方式接触信息,超链接使学习者对相关思维链接的追踪成为可能。学习者可根据需要开发大量的深层信息,并且可以自定步调与学习材料进行双向交互,可以按照自己选择的路径学习。
课程项目可以让学生自己选择适合自己的题目,让学生从学习的开头就对该课程项目充满兴趣。同一个教学项目或者任务,可以设置不同的情境环境,让学生自己根据自己的喜好,去选择适合自己的项目。
(二)增强网络学习的交互性。在网络学习中建立一个完善的交流系统和学习支持服务系统。如:在线论坛、教学聊天室或者QQ群。能够提供学习者在线辅导、即时答疑以及进行学术上的交流。让教师和学习者、学习者和学习者之间的有良好的交流,并且在交流中学习知识、解决问题。这有助于让学习者明白自己身处一个良好的网络学习环境。
(三)学习者的自我反思和自我完善。学习者在一边进行网络的自我学习,一边对该次学习的效果进行自我反思。以此不断提高网络环境下抵制其它诱惑的自律能力,并且不断改进学习策略,以提高自我调节能力为目的。每一次自主学习结束后,都对该次自主学习的学习计划和学习效果进行对比,发现自身在自主学习过程中的不足,进行自我反思。并且每次学习之后,相信自己能力可得到提高时,心理动机将会得到激发。对下一次的自我学习更加充满信心。这是一种提高自我调节能力的重要方法,是学习者对自主学习的一种觉悟。
网络学习要求成功达到“认同—内化”的基础上,让学习者自我反思、自我规范,逐步形成自我教育的能力。一是计划反思。让学习者依据学习规范要求,结合课程学习特点,精心制订自身学习发展的奋斗目标,督促自我向既定目标挺进,不断磨砺意志,增强自我学习的信心。二是交换反思。学习者经常与同学交流,彼此取长补短,探究疑难问题,反复提取有用知识,弥补不足,以期近忧远虑得以克服。三是过程反思。学习过程通常是曲折迂回螺旋式上升的,学习过程难免有波折,故对每一个波折点的思考可以凝聚学习力,改善学习态度。凡有成就的人取得成功都是在没一个节点上的深刻反思才有灵感和觉悟,从而取得成功的。
参考文献
[1]高文在.浅析外语学习中的动机激励策略[J];内蒙古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Z1期
[2]魏明,胡启涛.构建创造性的大学教育模式探讨[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02期
[3]赵立影.基于动机理论的教学设计策略研究[D].华南师范大学,2004
[4]张东梅.网络学习中的动机策略研究[D].陕西师范大学,2004
[5]张荣美.学习动机与动机激励策略[D].东华大学,2005
一、移动互联网的现状与特点
1.移动互联网的现状
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更新完善,智能终端应用的不断普及,移动互联网影响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已经融入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根据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对其的定义,移动互联网为用户提供进入万维网便捷的无线连接,使用户通过手持移动终端设备从互联网中获取数字内容与服务。
校园网建设从原来的有线网络发展为无线校园网建设,其中随着技术应用的发展,通信公司完成通信制式从GSM、CDMA到3G、4G及WiFi的转变,各大移动运营商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扩展网络速度,拓展移动互联网的覆盖面积,增加网络基站设备等,这些都为移动无线网的发展提供了内外部多方面的条件。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提供的《2016-2021年中国移动运营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到2015年底,我国移动宽带用户量有7.85亿。中国移动公司公布的年度业绩报告显示,2015年上半年,受4G业务发展带动,数据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24.3%,占通信服务收入比重上升至50.6%;无线上网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40.1%。
2.移动互联网的特点
通过各种智能终端熟练操作进行各种日常行为,移动互联网已经遍及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1)便捷性:目前用户面对大量碎片化时间,往往会利用移动互联网满足自身学习、娱乐等需求。目前大学校园不仅覆盖有线接口,更有一定面积覆盖无线网络,这使得利用移动互联网学习、沟通和交流更方便。
(2)隐私性:智能终端具有极强的个人属性。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在访问、共享移动互联数据的同时,就用户身份进行安全有效的认证程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信息的安全,同时维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3)个性化:通过智能终端与用户绑定设置,呈现出极强的用户特征,准确反映用户的需求与行为等信息。更可以通过个性化应用服务、RSS推送等技术实现个性化的有机结合,实现个性化最大的需求满足。
(4)依赖性:对移动技术、信号覆盖范围、信号发射设备存在很强的依赖性。移动技术的发展带来了移动互联网络的带宽、速率大大提高;基础设备的大力发展,扩大了信号覆盖范围,避免了依赖性的问题。
二、MOOC微课程的现状及特点
MOOC就是大型的在线式开放网络课程,以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支撑,把优质资源共享在网络教育平台,实施随时、随地、随心的学习模式。中国大学MOOC就是其中之一的MOOC微课程学习交流平台,目前该平台上已有全国86所顶级高校的607门课程。学习者只要具备基本的智能终端作为学习设备就可以注册并随时访问网络平台上的资源和课程。
MOOC微课程除了具有开放性、大规模参与等特点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学习者具有自主性的学习选择
允许学习者在课程选择方面自主决定相关的学习主题、学习内容及学习时间等条件,甚至可以选择学习伙伴。
2.知识传授具有普遍适应性
MOOC微课程与传统远程网络课程模式不同,传统网络课程模式是面向固定群体授课,授课者在授课前基本掌握学习者的相关情况,在授课过程中可以做到有针对性地授课教学;而MOOC是面向大规模的不确定的学习者参与设计的,面对数量不确定、知识掌握程度不确定等复杂状况下的学习者,做到“因材施教”比较困难,按照大众化、普遍性的准则授课比较合适。
3.课程学习多样化
没有年龄、性别、地域、文化差异的限制,这些都是MOOC微课程学习者可能出现的多样化;MOOC微课程同样为这样的多样化群体准备了多样化课程。如中国大学MOOC现已开通各种文学艺术、哲学历史、经管法学、基础科学、工程技术及农林医药方面的多样化课程。并且提供各式学习交流工具:博客、论坛、微信、线下见面会等;学习时间、地点的多样化是课程学习选择多样化的一方面。
4.短小、精悍、有趣的学习资源
MOOC微课程平台含有众多短小、精悍、有趣的学习资源,其核心载体是微视频。相对利用零散化时间学习的参与者来说,一般的MOOC微课程在10分钟~15分钟,重点、难点、主题突出;当然MOOC微课程是正统学习课程后,对碎片化知识学习的一个补充手段,理论性强、逻辑严谨、系统化的教学内容构成一个个学习碎片;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记录课堂内容和教学实录的拓展资料,相关内容以视频内容展开,生动、有趣、寓教于乐。
三、移动互联网络环境下MOOC微课程的设计原则
微课程的设计开展不是对知识点的浅尝辄止,那些简单化的教学设计模式会让学习参与者不可避免地落入新瓶旧装的俗套。
1.基于学习参与者的知识认知设计原则
移动互联网络环境下的MOOC微课程学习参与者可以查询接收的信息种类非常多,如视频、图片、音频、文字等,那么每个学习个体的基础认知不同,学习个体容易出现认知重荷,从而阻碍学习个体的知识认知。在课程内容设计过程中,降低学习个体的认知负荷,减少无关信息的出现,内容尽量具体化、图形化,提高学习参与者的学习效率。
2.以学习参与者为中心原则
由于学习参与者的自主学习性,才是MOOC的发展动力,因此在课程设计过程中突出学习参与者的主体地位,充分挖掘学习个体对知识认知的实用需求,运用多种教学方式提高学习个体的学习动机,全方位考虑学习个体的学习习惯。注重服务的环境设计,优化教学服务设计,通过学习笔录、学习共享,让学习个体有效地管理学习内容。
3.社会流互动原则
MOOC微课程具有开放性、多样性等特征,学习个体除了学习课程外,还需要对知识的讨论、解答等学习方式。课程设计上,针对学习目的、学习评价等方面提供多种社会化网络社交工具让授课者与学习个体进行交流、讨论和共享各种知识认知。同时也可以为学习个体提供相应的技能指导,帮助学习个体构建自身的学习网络。
4.重视知识点的完整性原则
1.基于三网融合的形式分析
1.1政策环境分析
“十二五”期间国家为促进通信业深入转型发展,将重点围绕“三网融合”、“促进物联网发展”、“深入推进共建共享”、“全面推进通信业节能减排”进一步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1)国家对三网融合提出明确目标,三网融合进程加速发展。
三网融合既是“十二五”期间通信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新的机遇,也成为必须完成的任务,三网融合进入实质性发展阶段。未来三年,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发展,普及应用融合业务,基本形成适度竞争的网络产业格局,基本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体制机制和职责清晰、协调顺畅、决策科学、管理高效的新型监管体系。
(2)工信部明确了今年宽带提速的目标,宽带运营商也进行表态。宽带提速,用户将是最大的受益者,从整个产业链上来说,这将给三网融合、IPTV、IPv6以及各种信息化应用带来实质性利好。同时,运营商也能够在宽带业务、宽带应用等方面获得更多的发展契机。
(3)国家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不断加强,电信业在节能减排方面的政策压力也将越来越大。通过三网融合,共建共享等政策的推出,运营商在建设成本及节省能源方面已经凸显出成效,截止目前通过融合及共建的方式已经为移动通信基站月均节省电费20%左右。
1.2技术环境分析
通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的融合的前提条件就是必须完成通信网络的整体融合。对于通信网络而言,首先是基础网络能满足三网融合的要求,也就是:加快全网IP化的改造进程,要能支持多种接入手段,同时还要加强网络安全机制。
图1-1 三网融合的技术环境分析
2.三网融合背景下基础网络发展思路
事实上,移动运营商即使失去了赖以保障其中心地位的若干独占性资源,在去中心化的行业背景下仍然有无限美好的发展空间。首先,移动运营商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短期内不会动摇。其次,移动运营商仍然占有不少优势资源,虽不足以维持其绝对中心的地位,却是其未来竞争中赖以制胜的利器。在结构化优势丧失的现实下,移动运营商一方面应重新定义自己的战略位置,重新审视自身能力结构,培养面向未来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应注重提升战略执行力,充分利用现有优势,使其转化为市场地位。
2.1加强基础网络建设,助力三网融合全面进展
大力推进基础网络建设,结合区域经济特点,统筹部署管道光缆网、传送网、无线网,为加快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奠定基础
2.2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基础实施的共建共享
积极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共建共享的有关要求,提升基站、管道等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率。
2.3 3G建设与应用并重,促进TD产业发展
进一步落实国家支持TD有关政策,加大3G网络投资力度,加快网络建设速度,加强网络优化工作。跟踪了解、统筹协调运营商3G网络投资建设,协调解决TD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2.4加快技术业务创新,提升成果转化能力
加强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下一代网络等关键技术成果跟踪和转化,促进物联网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可尝试与广电合作,推动业务和商业模式创新,优势互补,拓展市场规模。
3.面向三网融合的网络发展策略
3.1继续支持TD-SCDMA事业的发展
(1)支持TD与传感网技术的结合,鼓励物联网发展产业联盟及物联网基地中的传感网企业在技术研发、业务应用中应用TD技术,重点推动TD技术在现代物流、智能交通等领域的应用。
(2)在TD的基站选址、规划建设协调方面继续给予大力的支持,推动TD网络的不断完善,为TD业务、用户的发展夯实坚实的基础,以促进TD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3)支持继续实施2G现金流补贴TD发展的策略,在市场监管方面避免出台极端的市场份额限制政策。
3.2协调电信业与广电合作,切实推进三网融合进程
(1)支持和鼓励电信与广电企业的相互合作,允许电信运营商与广电为尚未接入有线电视服务的用户提供IPTV、手机电视等广播电视业务,并推动实行非歧视政策,保障节目传送和集成运营在省范围顺利落地。
(2)选择条件成熟的地市或者区域,条件成熟包括市场主体明确、投资结构清晰、完成网络升级改造等。适时推出试点以及成熟区域的政策或指导性意见,为试点提供政策依据,为企业减少束缚,鼓励企业大胆尝试,将加快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
(3)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特别是传输资源、管道资源、驻地网资源、网络出口带宽以及互联网互联互通等,建立、健全针对三网融合的共享政策、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各运营企业的优势,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宽带业务的需求,避免重复投资,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
3.3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科学配置资源
(1)完善标准体系。完善共建共享配套政策和措施,使共建共享数量上有提高、范围上有拓展、模式上有创新。引导共建共享向纵深发展,并重点推进站址资源稀缺等重点场所的共建共享及完善有关价格标准。
(2)积极做好协调工作,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的统筹建设工作。联合行业内及广电、电力、铁路、交通、市政等各行业,研究推进更多种类电信基础设施以及与其它类公共设施的共建共享。
(3)做好宣传工作,提升社会对共建共享的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以督促共建共享工作的深入开展。
3.4完善长效机制,推进普遍服务深入发展
信息通信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项基本需求,通信业的普遍服务需要一种长效的机制来保障,不能一味的依靠政府或者企业来完成此项任务,而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携手实施。
政府出台必要的财政、税收政策,以及鼓励保险企业进入普遍服务领域等方式,通过国家引导、社会参与、企业让利的方式来共同推动普遍服务的深入发展。
3.5加强引导和监督,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从规划引导、行业监管、统计审计、知识共享、政策激励、社会宣传等六个方面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切实推动电信业节能减排工作有序、高效的开展。
一、在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营销》推广的原因
数字化时代背景下,网络技术依靠其强大的信息存储、共享、处理能力;便捷的通讯能力;快速及时的信息共享能力;全球化的覆盖范围等巨大优势,已经深刻影响到了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和各个领域的工作方式,众多企业借助互联网宣传产品,扩大企业业务覆盖范围,开展全球化生产、销售合作。网络营销推广这一新型营销方式便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成为众多企业主流的营销方式,相比传统的营销模式,网络营销具有更高的开放程度,包括更高的信息开放程度、更高的地域开放程度、信息接收者限制条件更少,人们可以通过网络终端诸如电脑和更加方便的智能手机等,浏览全世界信息,不再受地域、时间等的限制;更强大的信息分享能力,个人可以通过网络媒体和信息平台自由信息,与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工作领域、不同社会地位的人实现信息共享;更加便捷经济,与传统运营渠道和媒体信息平台相比,大部分网络资源都是免费使用的,信息的门槛也十分低。综合以上这些优势,网络营销已成为现代主流营销方式。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成为电商从业者,《网络营销》的主体已经由高校学生走向平民百姓。《网络营销》也不再仅仅局限于课堂环境,而向更加贴合大众,时间场地安排更加灵活的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平台过度。
二、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网络营销》推广的开发与设计策略
(一)全面认识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营销》开发与设计的特点
1、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营销》推广的影响
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我国在册的电商从业者已经突破250万人,隐性电商从业人数已经超过1800万人。由于电商平台的市场准入门槛普遍较实体经济的市场准入门槛低,所以电商从业人员构成情况也十分复杂,既有专职的电商从业人员,也有大量的兼职电商从业人员。从业人员的金融知识水平。市场经济知识水平,已有营销水平基础更是参差不齐,电商从业人员的经营项目等更是十分复杂。这就要求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的《网络营销》的主体不能仅仅对准专业化水平比较高、经济教育系统性比较强的高校学生,而要将标准的适用范围延伸,覆盖范围变广。所以这就要求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的《网络营销》开发与设计必须做好课程层次划分,既有对准普通大众的通识化教育和入门教育,又要有对准专业研究人才、相关知识基础较强的人员的。
2、全面认识营销工作是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网络营销》开发与设计的基础
就概念本身来讲,营销就是经营主体为实现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所采取的经营活动。本质即是充分利用各种外部因素扩大自身的价值影响,通过内部资源整合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以实现产品和服务综合效益价值的最优。传统的市场营销渠道主要有三个,从经济学意义上看,企业营销的结果涉及到诸多影响要素,最主要的包括企业产品、市场需求状况、以及连接需求和产品的诸如宣传等媒介性因素。所以传统的营销渠道主要有三个:最重要的是产品营销。产品营销主要是指通过提高营销主体输出的产品质量来实现营销,产品质量是影响营销的本质性因素;其次,市场环境和信息化环境下,媒体营销对于营销工作至关重要。现代社会大众信息渠道来源广,市场竞争激烈,依靠媒体进行营销对于营销成败显得尤为重要;最后,也是最具有自发性的营销渠道,即消费者营销。消费者营销是消费者获得良好的需求满足后所进行的宣传,大都带有自发性。
3、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营销》方式的变化而产生的影响
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营销》的推广方式也发生了极大变化。首先,由课堂推广向网络平台推广的转变,原因我们在2.2.1我们已经进行分析。但是网络推广在具有其自身明显优势的同时,也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例如实践性不足等。《网络营销》作为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甚至实践性价值更强的推广模式,实践性的缺失对于推广效果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其次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营销的复杂性是以往市场经济活动所难以比拟的,所以移动互联网环境本身也给网络营销推广的开发与设计提供了许多新的思路和鲜活的案例。
(二)突出《网络营销》推广内容特色,注重推广效果
1、转变营销理念是《网络营销》推广开发与设计的重点
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的网络营销较传统营销有着很大联系的同时也有着明显的区别,必须辩证的对待传统营销与网络营销的关系。首先,网络营销虽然在营销方式营销理念上和传统营销有很大区别,但是产品营销依然是网络营销中的决定性因素。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的《网络营销》推广开发与设计仍应引导学习者树立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营销理念,看到移动互联网背景下对产品质量和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其次,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的网络营销推广应使学习者看到移动互联网背景下,媒体营销特别是互联网媒体营销多发挥的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使学习者掌握移动互联网背景下如何借助移动互联网媒体平台扩大产品品牌影响,品牌价值的方法和技巧;最后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的网络营销课程要使学习者树立全新的消费者营销理念,过去的消费者营销由于消费者范围制约,影响范围往往有限。但是移动互联网背景下,产品的消费者群体得到空前扩大,消费者观点的影响力也得到空前加强,特别是名人效应在消费者群体中的应用更加广泛。
2、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营销》推广内容及方式应与时俱进
移动互联网环境下众多市场主体借助网络平台进入电商市场,其中既有白手起家获得成功的案例,也有在新的营销环境下惨痛的失败教训。所以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网络营销课程的开发与设计应注意引入这些鲜活案例,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给后面的人以具体化感受。另外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营销推广开发与设计也不应该忽视实践性,但实践性推广的方式可以更加灵活。例如运用现代化技术让学习者模拟进行网络经营活动,在实践中提高学习者网络营销的能力水平。
三、总结
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营销课程的开发与设计既要有课程精神的坚持,也要有推广内容和形式的创新,其最终目的都在于使学习者全面掌握网络营销的特点和技巧,为其经营活动提供帮助。(作者单位:云浮市高级技工学校)
参考文献:
―桌面网络经济指电脑为主要载体的网络经济运营企业和商业模式
―移动网络经济指以手机为载体的网络经济运营企业和商业模式
狭义网络经济,仅指桌面网络经济
2010Q2中国网络经济整体发展情况网络经济市场规模近390亿
2010年Q2中国网络经济市场规模预计将达389.4亿元,同比增长55.9%
艾瑞分析认为:
2010年Q2多个小长假以及世博会、世界杯等热点事件,带动网络经济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同比增长率为55.9%,达到389.4亿元。同时,Q2多项互联网监管政策相继出台,涉及网络购物、第三方网上支付以及网络游戏行业,表明中国将迎来更为诚信、健康的互联网环境,有利于网络经济的持续发展。
Q2桌面网络经济占比为89.7%
艾瑞分析认为:
2010年Q2中国网络经济市场结构中,桌面网络经济占比为89.7%.桌面网络经济起步早,市场参与者认可度高,市场较为成熟,近期内将一直在中国网络经济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移动网络经济发展历程尚短,份额较低。艾瑞咨询认为,随着2009年中国3G元年的到来,移动网络经济市场基础设施有望得到飞跃式的发展和完善,移动网络经济市场将迎来其发展的黄金时期。
发展速度领先于实体经济
2010Q2网络经济占GDP的比重上升至0.43%
艾瑞分析认为:
2010年Q2中国网络经济规模占GDP的比重相对Q1继续上升,为0.43%。随着网络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逐渐增加,加之网络经济市场发展过程中新的增长点不断涌现,网络经济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将保持上升趋势。
Q2网络经济、GDP、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同比增速分别为60.5%、10.0%、21.8%
艾瑞分析认为:
2010年Q2网络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增长率为60.5%,高于同期预期的GDP的增长率10.0%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21.8%.相对于实体经济,网络经济表现出了更快的发展势头和更大的发展活力。艾瑞咨询认为,中国的网络经济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并且,长期而言,由于互联网的升级和创新频率的不断加快,市场机遇继续增加,网络经济将会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互联网行业投融资规模同比下降10.5%
Q2披露的互联网行业投融资规模为5.9亿,同比下降10.5%
艾瑞分析认为:
2010Q2披露的互联网投融资金额为5.9亿元,同比下降10.5%.艾瑞认为,互联网行业是一个环境复杂、不确定性较高的行业,因此投资者的投资行为通常较为谨慎,期望看到行业更明朗的竞争环境,进而评估投资的收益和风险。
2010Q2投融资笔数同比上升25%,环比连续三个季度小幅下降
艾瑞分析认为:
投融资笔数连续环比回落显示投资者对互联网行业趋向谨慎,从宏观环境来讲,全球经济面临加息和通胀阴影,政府经济刺激措施的退出是对中国经济的考验。从投资行业上看,电子商务仍然最受投资者的青睐,因为电子商务拥有需求比较刚性的客户,能为客户创造较高的价值,并且有较为清晰可行的盈利模式。
电子商务领衔网络经济发展
电子商务、网络游戏、网络广告占据市场份额TOP3
电子商务占据互联网投融资笔数半壁江山
艾瑞分析认为:
2010年Q2电子商务、网络广告和网络游戏占据网络经济市场份额的TOP3,分别为27.6%、21.9%和21.7%.正是因为良好的发展势态,这些行业同样受到了投资人的关注,如在2010年上半年互联网投融资笔数中,电子商务的投融资笔数达到22笔,占总的投融资笔数的46.8%,除此之外,社区交友、分类信息、网络游戏及网络视频也受关注程度也比较高。
电子商务市场份额呈增长势态,是未来网络经济发展主动力
艾瑞分析认为:
2010年Q2电子商务在网络经济中的比重继续呈现上升态势,结合电子商务巨大的发展潜力,艾瑞咨询判断电子商务是网络经济发展的主要引擎。网络广告在Q2市场份额回升至21.9%.而移动互联网份额下降了2.5个百分点,主要是二季度移动增值业务收入大幅减少所致。
2010年Q2核心企业营收
腾讯、百度、盛大为营收规模TOP3的互联网企业
艾瑞分析认为:
2010Q2,TOP10核心企业共占34.6%的市场份额。腾讯市场份额最高,为12.6%;百度、盛大、阿里巴巴、网易分列2至5位。艾瑞咨询认为,对于成长期的中国互联网行业,现在的行业格局或存变数,随着互联网用户的继续增加以及人们生活、工作方式的持续转变,互联网行业的竞争势必更加激烈。
主要核心企业市场营收均出现环比增长
艾瑞分析认为:
2010Q2,除空中网外,其他核心企业环比均出现增长势态,其中百度的增速最为明显,增速有望达到44.5%.艾瑞认为,百度新推广系统逐渐为广告主所接受,助其在Q2取得业绩的较快增长。而携程受益于假日经济及世博会的召开,环比增速有望达到16.4%,环比增速排名第二。
2010Q2中国网络经济趋势解析
女主播爆红后欲分道扬镳请求确认与公司劳动关系
根据新民网的报道,“90后”女孩阿娇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涉足网络直播这一行业,并在某网络直播平台的直播房间(网络虚拟空间)做起了主播,每天固定时段在屏幕前进行视频表演、直播,吸引众多在线观众围观、赠送礼物打赏,目前订阅粉丝数近60万,拥有很高的人气。
入行之初,阿娇于2016年1月与上海某网络科技中心签订《主播经纪协议》,由该公司安排其在某网站上的指定直播房间主播。协议对阿娇工作内容、双方权利义务、权利归属、合作费用、收益分配、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并约定阿娇从事的主播事业包括参与所有游戏或娱乐的线上、线下直播、录制或表演之一切相关演艺事务,以及涉及其名誉、姓名、肖像、表演、著作权之一切相关演艺活动:约定该公司在全世界范围内担任阿娇独家经纪公司,独家享有其全部主播事业的经纪权:协议期限36个月;同时还约定,公司每月向阿娇支付保底收入5000元。
经过经纪公司的包装、宣传,阿娇在网络上逐渐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三个月后,阿娇退出公司在某网站上的指定直播房间,并以公司未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要求确认201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与经纪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经纪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500元。仲裁委员会对其请求不予支持。阿娇以相同诉请诉至法院,亦被一审法院驳回。
终审判决认定不存在劳动关系法院:双方约定不符合劳动关系特征
阿娇不服判决,向上海市上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庭审中,阿娇认为双方签订的《主播经纪协议》实际上是劳动合同,协议规定每月保底工资5000元,收益分配三七分,这属于双方对于工资的约定,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另外,经纪公司未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自己有权要求其支付解除经济补偿金。
经纪公司则称,双方签订的合同为经纪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以人身依附性为基础,阿娇作为网络主播,工作地点自由、不受公司管理,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亦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另外,经纪公司认为阿娇借助经纪公司炒作出名后,双方合约未满即单方面违约并退出公司为其指定的直播间,阿娇此次诉请法院确认双方劳动关系目的是通过否认双方签订的经纪协议效力,以逃避向经纪公司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上海一中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阿娇与经纪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该份协议系双方就开展演艺活动、提供经纪服务等民事活拥娜利义务约定,并非劳动权利义务的约定,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故对阿娇要求确认与上海某网络科技中心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上海某网络科技中心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诉请不予支持,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
本案的审判长王剑平认为,在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的背景下,现代社会用工形态出现了新的发展。新型用工关系中,有些是标准劳动关系,有些则是互联网经济催生的非传统用工关系。在后一类案件中,对用工双方是否形成劳动关系的甄别是审理的要点和关键。
劳动关系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合意,由劳动者一方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一方给付报酬的具有经济人身从属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的核心是劳动的地点、内容、方式、过程以及在即便无工作但劳动关系存续的情况下,还需要受到用人单位的约束,约束的方式既包括规章制度,也包括具体的管理行为。从本案中双方签订的《主播经纪协议》内容来看,双方就开展网络直播活动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意。双方收入按三七开分配,阿娇主要工作于其家中完成,无需到被告公司办公场所上班,亦无需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因此,双方之间对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
作为上海首例涉及网络主播这种新型业态下法律关系司法认定的案件,法院把握的原则是对涉及新型用工形态案件的审判,既要充分保障服务提供者的基本权益,又要提供适当空间,从而通过司法职能履行更好确保我国互联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网络主播成新兴行业尚不成熟易产生劳资纠纷
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的火爆,网络主播日渐成为一个新兴职业。然而据了解,网络直播行业,由于企业管理、用工规范尚未成熟,较传统用工方式来说更容易面临劳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