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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如何防范范文

发布时间:2023-11-23 10:11:06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电信网络诈骗如何防范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电信网络诈骗如何防范

篇1

作为刚刚升为地级市不久的儋州市,近年来却一直被电信诈骗所困扰。

根据儋州市公安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8月14日至2016年4月15日,共抓获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359名(含协外194名),公安机关刑拘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165名,打掉地域性电信诈骗职业犯罪团伙32个,端掉电信诈骗犯罪窝点43处,侦破电信诈骗案件197起,缴获赃款188.603万元,冻结赃款200多万元,收缴“客服”手机252部,手机卡114张,银行卡302张,电脑65台,小汽车30辆,自制枪支1支、子弹等。

小洋房林立的南茶村

2016年5月10日下午,《小康》记者从儋州市区驱车前往南丰镇尖岭村委会南茶村。南茶村是儋州市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高发区之一。同行的黄警官介绍,南茶村差不多整个村都在做电信诈骗

一路上,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标语随处可见,上面用红色字体写着“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最高奖50万元”。

进村路口,《小康》记者遇到由儋州市包点负责人、南丰镇和南茶村干部组成的尖岭村委会反网络诈骗志愿者。志愿者共10人,举着红旗,分成两队,正沿着马路向村民宣传反网络诈骗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进南茶村的道路旁边,建了许多三四层的小洋房,因为多是近几年新建成的,所以外表还十分光鲜亮丽。这些漂亮的小洋房都有一个特点:大门紧闭。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有一些马上就要建成的小洋房,工程却停滞了有一段时日。

立夏时节刚过不久,南茶村在初夏的阳光里显得十分的安静。一只母猪带着一只猪崽跑出来,在村旁的马路上“散步”。路上见不到几个人,整个村子显得有些空落落。

南茶村村外一片空地上,橡胶树肆意的生长着。以前橡胶价格还没跌下来的时候,南茶村以橡胶为主业,但是,自从橡胶价格一路下跌,许多村民转做其他“发家致富”的事情后,他们已经有几年没去光顾那片橡胶林了。

儋州市民骆先生说,很多年轻人不出门,在家里牵一条网线,买一台电脑就能让金钱源源不断地流进来。于是,“富裕了”的村民开始买豪车,建新房。不少90后穿金戴银,开着新买的车出现在了儋州市的街头巷尾。

黄警官告诉《小康》记者,有一次民警去侦查,发现电信诈骗嫌疑人的某小洋房浴室的浴缸里装满了来不及转移的人民币,且其花园停的都是名车。

电信网络诈骗形成产业链

不少人出行都会选择航空公司,当临近乘机的时候,要十分注意机票退改签短信。许多电信诈骗都以机票退改签为由,让消费者拨打400电话,然后询问受害者是改签还是退票,最后让受害者进行资金操作。

儋州人习惯用“作吃”来形容“诈骗”。当地“作吃”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它包括“”(专门负责打电话诈骗的)、提供信息资料的、提供诈骗各种用具的(包括电脑、银行卡、手机卡等)、洗钱的、联络诈骗者和洗钱者的中间人,以及临时垫资人等等。

据了解,除了诈骗者本身会获利之外,因为骗来的钱不方便去银行取现,诈骗者往往会找到能给他们立即提供现金的“洗钱人”,对方直接付现钱,他们再通过刷POS机的方式将这些钱转入“洗钱人”账户。很多情况下参与“洗钱”的人手中没有现钱,于是在儋州当地滋生出了有闲钱而从事“垫资”的人群,他们把钱按天计算利息借给洗钱者。

“以前曾听周围的人吹嘘如何发短信让受害者打电话过来,只要你主动拨打电话,那离上当受骗就不远了。他们一般会在一些偏远的,监控没那么严的县城实施诈骗,并在ATM机完成分赃。”骆先生告诉《小康》记者,“他们去ATM机取钱也不是本人亲自去,而是给钱让当地的小孩子去完成。很多人是被抓放出来后又重新从事诈骗的。”

多重措施震慑电信网络诈骗

2015年8月14日,儋州市公安局开展了打击整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15年10月9日,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将儋州市列为全国7个重点整治的地区之一。为此,儋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儋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于2016年3月22日批准成立了海南省第一个市级反电信诈骗中心。

儋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层也进行了分工:市委书记严朝君亲自主持召开防范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工作专题研究会等会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铁刚担任市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犯罪联席会议制度总召集人;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易向阳担任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坐镇指挥各个专案的侦办工作。

5月10日,由儋州市、镇两级组成的包点工作人员,正在尖岭村委会紧锣密鼓地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重点人员的排查工作。数据显示,南茶村调查户数101户,共308人,16-35岁青年有54人。其中,在羁押人员17人,在逃人员2人,刑满获释11人,排查有可疑人员13人。

“做电信诈骗赚钱特别快、特别多,因此村子里的人很容易受诱惑去做这一行。他们都是亲属之间的合作,技术一家传一家。而且,年轻人对网络、电话等技术熟悉,因此很多都是年轻人作案。”南丰镇政府包点干部杨晓龙说。

杨晓龙介绍,排查工作首先从计生部门得到相关的年龄、性别等资料;然后入户调查,到他们的家里和他们详聊,得知文化程度、是否常住在村里和具体的工作等资料。如果看到他的家很豪华,会详细问他的职业是什么,看其经济收入与花费相不相符。如果不相符,就会把这户划分为重点排查对象。

另外,杨晓龙说,他们还会做宣传的工作。拉横幅、刷广告、发放宣传品,告诉群众网络诈骗都是害人害己的,让群众知道实施网络诈骗的严重性,起到震慑的作用。

而来到儋州市反电信诈骗中心时,工作人员还给《小康》记者送上了特别的扑克牌――扑克牌面上印刷的就是在逃电信诈骗嫌疑犯的照片与信息。工作人员说,这些扑克牌会发放给市民,当他们在娱乐同时还能帮助留意到这些在逃人员,为抓捕工作出一份力。

重建:帮助失足青年是关键

走在儋州市的大街小巷,在公交牌上、在路灯上、在路边广告牌上,人们不免都会见到这样的广告――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最高奖励50万元。整个城市都充斥着要打击、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气氛。

土生土长的儋州市民黄先生认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猖獗让自己家乡的名誉受损,作为本地人,心里有些不舒服。“希望儋州能好好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并且让人们对儋州恢复信心,以洗刷儋州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灾区之一的名号。希望自己的家乡越来越好,这是我的心愿。”

如今,儋州市已被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列为全国7个重点整治的地区之一。儋州将来要如何重建诚信体系与氛围,成为了打击违法犯罪后的又一重要工作。

2016年3月22日,儋州市反电信诈骗中心揭牌。在揭牌仪式上,儋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铁刚表示,成立海南省第一家反电信诈骗中心,不仅为儋州市防范打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工作开辟了新的道路,还将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将对今后的社会治理带来深远的影响。

而作为电信网络违法犯罪高发区的尖岭村委南茶村,村支书与村长对如何重建村落诚信与繁荣也有自己的看法。

篇2

近期,电信网络诈骗案频发,犯罪分子行为之猖獗引发公众关注。针对这一形势,从去年开始,政府相关部门对电信诈骗犯罪行为,高密度出台严打举措,措施严厉、标本兼治。

2015年6月,国务院批准建立了由2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同年7月,工信部印发《综合治理不良网络信息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行动工作方案》,部署通信行业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随后的10月,国务院专门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就做好治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要求。

2016年9月23日,在北京召开的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上,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强调,虽然打击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势头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针对当前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乱象,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专项行动。

郭声琨强调,凡是因行业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相关企业单位未有效履职尽责的,要对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问责。凡是因防范、整治、打击措施不落实,导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严重的地区,要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追究党政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来自公安部方面的消息显示,今年1至8月,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1万起,同比上升2.4倍;查处违法犯罪人员3.8万名,同比上升2.5倍;收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6.5亿元,为群众避免损失36.4亿元。

六部门下最后“通牒”

9月23日,六部门联合《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相当于给网络诈骗犯罪分子下了最后“通牒”。

电信诈骗犯10月底前不自首将从严惩处。《通告》强调,公安机关要主动出击,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立为刑事案件,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坚决拔掉一批地域性职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钉子”。对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明确自《通告》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和危害大,因此从维护治安与公民财产权益看,应是严惩的一类诈骗犯罪。”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专家阮齐林分析称,电信网络诈骗从法律上讲属于诈骗罪,应按照《刑法》有关法条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近年来司法层面也做了相应调整。如,201 1年,“两高”的司法解释作出了关于惩治诈骗未遂犯等规定,为司法机关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明确的规范依据。去年11月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九)也明确将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入刑。

在阮齐林看来,由于犯罪分子通常有组织地进行异地甚至跨国诈骗,且普遍有整套犯罪手段,导致打击难度加大,尤其是侦察、取证环节存在难度,因此未来应该在这一领域投入更多精力,提高破案率。

落实手机实名制

电信企业确保今年年底前电话实名率达100%。《通告》要求,电信企业要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确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100%。未实名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要求对所持有的电话进行实名登记,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

工信部此前的通知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要确保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本企业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率达到95%以上,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电话用户实现实名登记。而此次的《通告》则是把实名制的最后期限提前到了今年年底。

在“手机实名登记制度”没有出来之前,互联网上的许多纠纷和非法行为很难取证。而“手机实名登记制度”出台之后,为立法奠定了基础,法律将可以得到执行。而随着实名制的普及程度不断提高,使用互联网的每一个人都将受到法律的监督,对互联网环境的净化有积极的作用。

其实,不少地区已开始执行不实名就停机政策。如在北京地区,10月15日起将执行非实名就停机政策,分批执行,最晚至10月底,非实名手机用户全部停机。对未实名的手机用户,云南移动将从10月25日起陆续限制其通信业务,11月8日开始做半停机、停机处理,12月30日将对非实名用户做销号处理。

清理400等电话业务

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一律依法取缔。《通告》明确,电信企业要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全面实施语音专线规范清理和主叫鉴权,加大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发现与拦截力度,立即清理规范一号通、商务总机、400等电话业务,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经营的各级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一律由相关部门吊销执照,并严肃追究民事、行政责任。移动转售企业要依法开展业务,对整治不力、屡次违规的移动转售企业,将依法坚决查处,直至取消相应资质。

早在今年4月,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信息通信发展司、信息通信管理局会同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紧急约谈了三家实名制落实不到位的移动通信转信企业(虚拟运营商),要求三家企业立即对本公司实名制开展情况全面排查,认真进行整改。

随后工信部《关于加强规范管理促进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要求转售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在1个月内,对前期未实名登记、虚假登记的电话号码,完成用户身份信息补登记等工作。此次的《通告》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的打击力度。

据银行工作人员介绍,除此之外,银行也有一些自己的规定来确保用户信息不被非法分子盗用。比如,对于新开卡客户,如果预留的是非本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银行就会对其银行卡止付,防止被盗用。在开卡时,会限制个人代开卡数量为1张,且一个人一次只能开立一张银行卡。

云南省银行业多措并举防范电信诈骗

受访的云南省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了有效保护客户权益、履行社会责任,纷纷采取多项措施全面防范电信诈骗,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富滇银行加大防诈骗宣传力度

近期,富滇银行全面开展了“2016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周”活动,采用“线上”“线下”和“现场”的方式展开宣传。各网点用LED屏幕、液晶电视和摆放统一印制的宣传折页向客户进行“线下”的宣传;银行的官网、微信公众号和微信银行通过“线上”向广大群众普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防范在线支付风险的知识和技能;各网点结合自身实际,在街道、社区、学校、商圈等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宣传活动。

另外,富滇银行还携手昆明市公安局在西山区金马碧鸡广场开展宣传活动,现场共接受100余人次咨询,发放1000多份宣传册。与此同时,富滇银行昆明晋宁支行也与晋宁县公安局联手,在人流量相对较大的晋宁县中和路嘉誉广场到郑和文化广场一带开展宣传活动,现场共接受70余人次咨询,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

通过“警银联动”开展“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方式,不仅使宣传力度得到了加大,也使宣传更加深入人心。让群众能充分认识到电信网络诈骗的本质和严重危害,有效提高了群众的安全用卡意识。

云南省中行内外结合防堵欺诈案件

今年以来,面对外部网络钓鱼、电信诈骗、木马攻击等网络欺诈手段不断翻新升级和金融机构电子银行外部欺诈案件层出不穷的严峻形势,中行云南省分行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内部管理与外部客户安全教育,全力防堵电子银行外部欺诈案件。

一是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结合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B2C支付业务交易查询与案件处置操作规范》等电子银行业务管理规定发送风险提示,及时对当前电子银行外部欺诈的最新发展趋势及特征对辖内机构进行提示,对风险防控要求进行强调与明确,为各级机构在业务发展中搭建起了“有章可循”的平台。

二是组织内部学习与培训,强化网点员工风险防控能力。各网点认真组织学习《电子银行案件业务防范与快速处置操作规程》等有关电子银行可疑交易查询与欺诈案件处置的规章制度,充分了解电子银行外部欺诈案件工作处理流程及规定,掌握电子银行可疑交易查询确认及涉案账户应急处置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工作中能及时发现、堵截、防控电信、网络诈骗,彻底核查、清理涉案嫌疑账户,进一步提高我行电子银行案件防范、协查及快速处置能力。

三是加大外部宣传,提高客户风险防范意识。综合运用网点显示屏、报媒、网站、宣传折页等多种宣传媒介,特别是积极应用微信这一新媒体宣传手段,丰富电子银行安全宣传信息与互动渠道,开展“防范电子银行外部欺诈安全宣传活动”,向广大电子银行客户普及外部欺诈事件特点、防范技巧,提升客户风险防范意识和欺诈防范水平,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筑牢防范诈骗“最后一道防线”。例如:通过本行官方微信了以“关于防范中银E令升级、交易测试等欺诈的风险提示”“记住六个‘不’,骗子再狡猾也骗不了你”为主题的电子银行欺诈风险防范安全提示,同时制作了“电子渠道反欺诈武功秘籍”H5广告在官方微信进行推送;通过各大媒体宣传本行手机银行“九大安全防护线”及安全使用常识。

四是开展专项防堵工作,提高防范外部欺诈的有效性。为有效防范不法分子通过发送非法短信附言进行的电子银行电信诈骗,在8月下旬开始开展了专项防堵活动。安排专人对相关可疑信息进行核实排查。对经网点核实确认确属典型的非法短信发送人的信息报送总行进行限制网银登录处理。

五是积极受理客户投诉并快速反馈。一旦出现电子银行外部欺诈事件,要求各机构按我行电子银行案件业务防范与快速处置相关操作规程及时进行案件的报送和处置,并妥善做好客户安抚,积极配合客户报案妥善处理客户诉求。

云南省农信社多方位打击电信网络犯罪

云南省农信社针对电信网络犯罪份子利用多数人贪图利益的心理特点,以非法手段获取客户手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通过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诈骗的特点,按照云南银监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要求,多方面有效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首先,安排涉及电信网络犯罪工作相关的银行卡中心、会计部、科技结算中心、保卫部迅速开展工作,并及时下发《省联社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打击电信诈骗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农信社重点针对涉案、涉恐账户查控工作;银行卡开卡情况;银行卡安全管理情况;全面落实打击治理情况等四个方面扎实开展自查。

其次,针对农信社点多面广,面对客户群体多样的特点,制定了符合自身特点的实施方案。一是确保配合有权机关开展协查工作,做好涉案、涉恐账户查控工作。加快建设云南农信协助司法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实现与司法机关和银监会系统后台对接,由系统根据司法机关或银监会指令自动完成涉案账户查询、控制、布控、反馈,实现无人工干预的快速查询、快速冻结;二是健全查询机制。专门成立涉案账户资金网络查控平台测试及试点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全力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测试及试点应用工作;三是严格按照银行卡开卡程序合规办理业务,实现开卡数量限制,若超过4张再次新开借记卡的,系统将不予受理,对开立多账户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引导客户进行账户归并,在银行卡、电子银行领用协议中明确约定持卡人不得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和安全认证工具;四是加强柜面培训,把好源头关。逐步提高柜面人员发现和堵截电信诈骗犯罪的意识、能力、责任心,强化柜面安全提示,通过转账、汇款业务严格执行“三问二看一核对”;五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子显示屏、LED滚动条、网银、微信银行、横幅、宣传折页等形式为持卡人提供了丰富的宣传活动;六是适时组织督导检查。所有营业网点布放海报机均有防电信诈骗提示语,五华、西山、盘龙等联社还摆放有昆明市公安局经文保分局提供的银行安全防范视频机,滚动播放公安部门安全提示信息;七是强化内部管理。采取从管理层到基层员工层层落实的方式,要求干部、员工结合各自岗位实际做好防范工作,加大奖惩力度。

建行云南省分行全力保护客户资金安全

作为服务社会大众的银行,建设银行始终紧跟央行政策的脚步,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保护客户资金安全。记者从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获悉,近期,建行盈江支行发现了一起群众集体开卡事件。当地一家称“世界云联银行”的机构向群众宣传到建行开卡并支付128元“网络维修费”,并发展4名“合伙人”也开卡缴纳128元费用,即可获得该公司10期股权、世袭100年福利等高额回报,导致10月5日起大量客户来该行开户、开卡。事件发生后,建行盈江支行高度重视,在积极向客户进行正面宣传和劝阻的同时,及时向上级行,当地公安、人行和银监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报告。后经建行盈江支行及时处置,在当地政府、人行和银监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化解了这一风险事件,目前相关后续工作仍在跟进。

经查,“世界云联银行”在该县有实际的工作场所和工作人员。该机构并未取得金融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属无证无照非法开展的金融活动;其工作人员和相关“宣传资料”不仅夸大平台实力和回报,且以“互联网+金融+大数据+股权收益+O2O+旅游+连锁+实体+独创全球征信体系”的方式进行虚假宣传;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的方式取得利益,通过散发传单、微信传播、开工作室等方式大肆宣传,部分群众在高额回报的引诱下已深信不疑,而且还在亲朋好友间发展“下线”,涉嫌传销活动。

此类案件严重扰乱金融市场健康发展。该类不法组织以高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动员了大批的参与者,相对在州市、县市级区域发生较多,涉及地域和人员范围有一定的广泛性。通过自称“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常在用互联网、高科技外衣包装下,用虚假、夸大的宣传资料和要求在商业银行开户的形式为其非法行为提高可信度,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此类案件具备一定的非法传销特点。

此外,7月,建行曲靖沾益支行还成功堵截了一起电信诈骗,为客户挽回资金10万余元。6月27日下午,当班大堂经理在进行自助设备巡视时,发现客户屠女士和其哥哥在ATM前一边打电话一边操作,神情异常,立即上前询问客户是否需要帮助。屠女士不耐烦地说她在网上购物需退款,对方需要验证码和绑定银行卡,这时屠女士电话那头传出一声“你根据我的提示弄就可以了,不要问银行工作人员!”警觉的大堂经理马上意识到这是一起电信诈骗,劝说屠女士赶快挂断电话,立即通知会计主管,马上安排柜台帮其查明账户信息,发现客户活期账户已被转走10万余元。屠女士顿时慌了神,询问电话那头资金的去向,电话那头却催促屠女士“赶紧把验证码告知,否则资金就无法退回”。经验丰富的主管马上安排当班柜员协助客户办理查询、挂失业务,并将情况上报上级行请求协助查询,告知客户立即报案。此时,另一名当班柜员突然想起之前有朋友遭遇过类似的诈骗,立即联系朋友寻求解决之道,最终通过大家的积极配合,第一时间查明了资金流向,及时拨打第三方平台的服务电话冻结了该笔资金,客户资金暂时安全。之后,支行一方面继续与屠女士保持联系关注事情进展情况,另一方面积极保持与上级行联系,同时还与第三方支付平系解决资金退回问题。经过不懈的努力,客户资金终于全部退回。网点主管耐心向客户解释了这起诈骗案件的主要手法,屠女士这才意识到骗局的可怕,并对支行工作人员积极为客户资金安全着想的敬业精神表示感谢。

招行再次支招防盗刷

虽说攒钱速度远赶不上北上深房价的飞涨,但假如我们辛辛苦苦存的钱,还因为诈骗、盗刷瞬间归零,那将会是什么感觉?不用说肯定是崩溃的,但崩溃也没用啊,只能当理想、青春、财富都被猪给拱了……

近期,诈骗盗刷分子又开始为新一年的KPI(绩效考核)发力了,案件有密集暴发之势,且诈骗手段一直在推陈出新。犯罪分子都这么努力,我们不拼一拼防着点怎么行?只需3分钟,招行给您还原拆解诈骗手法,支招防骗技巧。

现象一:手机突然无法接听或拨出电话。查账发现资金丢失

第一步: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了您的银行卡信息,信息包括身份证件号码、银行卡卡号、密码和手机号等。

第二步:伪造一张您的身份证件后,会试图在移动运营商营业厅挂失补办了您的手机SIM卡。目的是为了截获银行向您手机发送的信息,包括短信验证码和账务变动通知等。

第三步: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将您银行卡账户上的资金转出。

现象二:客户点击“银行”发送的短信链接,随后资金被盗

第一步:不法分子通过“伪基站”技术,模仿银行客服电话号码向您发来短信,“提示”您积分兑换现金、手机银行升级或过期等,然后附上“积分兑换”、“升级”的链接。

第二步:您信以为真,点击链接,结果进入了不法分子伪装的钓鱼网站,该网站页面可能会与银行官网极为相似,页面也会引导您一步步输入信息,比如身份证号、卡号、密码、手机号、验证码等信息。或者在短信链接嵌入木马病毒,您一点击手机就中了病毒,该病毒可拦截银行向您发送的各种短信(包括转账时的短信验证码和账务变动通知)。

第三步: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将您银行卡上的资金转出。

以上手法可能会让您出了身冷汗,在这个互联网极其便捷的时代,网络欺诈的手段也是防不胜防,一不小心您的信息就有可能被窃取,一不小心您的手机就会中木马,那如何才能躲避这些骗子,安心舒畅使用互联网呢,下面为您支支招:

1、收到95555相关短信存在疑问,无法辨别真假,不要做任何操作,请及时拨打95555客服电话进行确认(请注意:显示为95555发出的短信也有可能是伪基站所发)。

2、任何以“积分兑换、手机银行过期升级等”理由要求您录入“银行卡信息”的短信都是诈骗行为,千万不要随意点击短信链接录入银行卡信息,请妥善保管卡号、密码、验证码等银行卡信息。

3、给您的手机和电脑安装正规杀毒软件,并定期进行杀毒,勿轻信并点开手机收到的链接或图片。

4、通过正规渠道下载招商银行手机客户端,不要通过二维码、其它链接等方式下载。

篇3

网络诈骗学习教育心得体会一

为了提高我们的防范意识,尽可能地避免我们上当受骗。学院邀请倪辉警官为我们展开了一场防范诈骗的专题讲座。倪辉警官以幽默的话语向我们讲解了电信网络诈骗的种种套路,用打油诗的形式提醒着同学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谨防骗子有机可乘。

听了倪辉警官的讲解,我们学到了很多防骗知识。在我们的身边,总是存在着很多的骗局,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精明的侦探,仔细地观察,有防范意识,以防自己被骗,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管是多亲近的朋友,或者是看起来很可怜的陌生人,我们都应该擦亮眼睛。

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随意注册不知名网站账号,以防个人信息泄露。网购逐渐成为大学生最重要的购物方式,我们要警惕退货、换货、退款、理赔诈骗。要洁身自好,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树立理性消费观念,远离“校园贷”、“套路贷”、网络传销。

网络诈骗学习教育心得体会二

随着网络和科技的快速发展,骗子们的诈骗手段五花八门,骗术让人眼花缭乱。参加了防范诈骗安全教育大会,我受益匪浅,了解了很多关于常见的诈骗方式,也懂得了很多防范诈骗的方法。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大部分同学的人生经历和社会经历还不够丰富,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单纯,遇到问题不够冷静,容易相信他人。在防范诈骗安全教育大会上,倪警官列举了许许多多的大学生被骗的例子,很多例子都是我们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骗子利用了大众的心理弱点,比如碰到事情不够沉着冷静,听到一些情况就下意识的相信骗子,还有就是大众的侥幸心理,觉得自己不会被骗。但是结果却是不尽人意。被骗的人当中大部分都是损失了钱财,但是也有一部分因此受不了压力和打击,草草了结了宝贵的生命,这是多么悲哀的事情。因此,防范诈骗是十分重要的事情!虽然不能保证接受过防诈骗有关的教育的人都不被骗,但是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给我们敲警钟。俗话说,一分预防胜似十分治疗。所以,这样的教育大会是非常必要的事情。听了防范诈骗教育大会,让我想起了我身边的例子,让我更加明白天上不可能掉馅饼这个道理。我们要时时刻刻提高警惕,关于转账等等的敏感问题要加以提防,也要脚踏实地的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不要贪图小便宜,也不要对任何人或任何事抱有侥幸心理。多和身边的同学、朋友分析问题,有些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寻求家长、老师等可信赖的人的帮助。当身边朋友或同学疑似上当受骗时,也应该及时提醒。防范诈骗不仅仅需要依靠警方的力量,更重要的是我们自己本身的力量。

处在大学环境中的我们,介于学校和社会的过渡时期。这一阶段里,我们的意识观念受到外界的影响和干扰。我们应该保持谨慎,选择正确渠道去实现自己的目标。要用科学的知识武装头脑,对“诈骗”说不,全民防诈,从你我做起!

网络诈骗学习教育心得体会三

随着电子信息化的发展,电信诈骗已成为诈骗团伙谋取他人财产最主要、常见的手段,其方法各式各异。现今,许多人莫名深陷电信诈骗的泥沼,深信刷单、领补贴、领奖、零利率网贷等表面看似美滋滋的事情,或是冒充客服退款、特岗来电,假冒熟人借款等横飞而来的急事,熟不知早已成为“局中人”。而校园是发生电信诈骗最为频繁的地方之一,诈骗团伙抓住学生心理观念意识的薄弱以及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等,有针对性的设置各种圈套,我们身边被骗的人已不是少数。在防诈骗安全学习教育讲座中,倪辉警官为我们系统的教授了几种常见的电信诈骗手段和套路,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我认为对防范诈骗知识的学习不应仅限于专题讲座,还必须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时刻保持“防范之心”。电信诈骗可以形象地比喻成“顽疾”,只要被它缠住,将是无尽的痛苦与挣扎。它最大的特点就是难以管控,大部分的诈骗案件一般最终的结果都是石沉大海。所以,防范诈骗的学习也应该作为大学生发展自我的必修课。我们要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提升自我认知和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警戒意识,增强防范能力。

总之,越完美的谎言,就越漏洞百出。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诈骗团伙的手段和方式只会增加不会减少,作案情境也会愈加复杂化,我们只有随机应变,提前做好相关的预警准备,才能尽可能地避免损失。

网络诈骗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四

在现如今的社会,诈骗案件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高明,近期部分高校发生了多起学生被骗事件。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一些学生的虚荣心、贪便宜、单纯等心理特点实施各种诈骗伎俩,使部分学生蒙受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压力。为增强大家的防骗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我院邀请了吴家营派出所的倪辉警官进行了名为《以案释法》的防范诈骗专题讲座,让我们明白了如何防骗、如何辨别真伪、如何对待可疑人员,既有教育意义同时也提高了同学们防骗的警惕性。

篇4

一、电信诈骗案件的主要特点

电信诈骗在作案方式上传统诈骗不同, 是利用通讯工具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互联网等技术手段, 虚构事实模板化, 作案人员团伙化, 远距离、跨区域 (甚至跨国、跨境) 实施的非接触式诈骗犯罪。

(一) 诈骗手段多种多样, 且翻新速度快

诈骗方式系诈骗团伙根据各地诈骗版本精心设计, 诈骗行为人人手一份, 定期和不定期培训学习, 且根据经济、时事等情况, 不断更新, 电信诈骗方式从以前中奖信息、电话欠费、冒名顶替、办理证照, 已更新到紧贴时事的补贴退税、投资理财, 甚至银行卡涉案 (洗钱、贩毒、涉黑) 等, 到冒充主任、教授等以推销减肥产品为幌子, 后虚构被害人身体有毒素, 不排毒可能得癌症死亡等事实, 诈骗被害人钱财的游离于民刑交叉案件中的新型电信诈骗模式。

(二) 诈骗流程的标准化、模板化, 职业化水平较高

前期通过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广泛撒网, 到被害人主动联系, 登记个人信息, 行为人冒充各类身份联系被害人并相互配合, 后通过仓库发货, 使用套卡取款转移赃款等进行诈骗。团伙成员之间系按照公司化运作, 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 相互之间一对一联系, 互不交叉, 甚至互不谋面, 且相互之间称呼化名。

(三) 诈骗对象的广泛性

电信诈骗行为针对的是不特定对象, 通过短信群发、电话随机拨打等方式来散布诈骗信息, 但部分犯罪团伙设计虚假商品宣传网站, 有的甚至通过媒体播放虚假广告, 在广泛的群体中等待不特定的人上当受骗。这种犯罪行为使得被害人的范围更加广泛, 社会危害性更加严重。

(四) 诈骗行为隐蔽性强

电信诈骗犯罪主要利用电话、手机、网络等通信工具进行远程诈骗活动, 同时, 行为人从虚假信息到诱使被害人处分财物的整个诈骗过程均发生在虚拟信息空间中, 行为人与被害人并没有面对面接触, 是一种远程的、非接触性诈骗, 且一般不诈骗本地被害人, 这使得案发后对行为人的指认造成困难。行为人得手后一般使用银行卡套卡及时将诈骗资金取出、转移, 并在被害人报案后, 就不再使用用于诈骗的银行卡套卡、手机卡等, 使得警方查控、追踪此类犯罪难度很大。

二、电信诈骗犯罪证据体系的构建

(一) 高度重视电子数据取证工作

鉴于电信诈骗的特殊性, 要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时间和依法做好电子数据提取工作, 包括诈骗的文字、语音聊天记录、资金流向和被害人的信息等。

(二) 及时做好现场勘查和扣押工作

通过现场勘查, 诈骗团伙一般均集中办公, 没有相对独立诈骗场所, 就是聚集在一大间隔成的数个工作区域内实施诈骗行为, 相互之间对对方行为均知晓, 没有隐私和秘密, 对证实行为人主观上存有诈骗故意具有较强证明力。扣押的作案电脑、诈骗剧本、低价劣质保健品等物证, 通过后续侦查提取诈骗记录, 鉴定产品是否假冒、低价劣质等, 以印证整个犯罪团伙主观上存在诈骗故意。

(三) 全方位固定工商登记、银行卡、物流、产品等证据

为逃避打击, 犯罪团伙一般冒用他人身份注册公司, 公司实际注册地和经营地也不一致;使用购买的套卡收款, 并及时转移资金;使用虚假发货地址和发件人;产品几乎全部系假冒低价劣质产品。

(四) 注重言词证据和诈骗记录细节审查

电信诈骗系非接触性犯罪, 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未见过面, 电信诈骗次数和人数也众多, 务必对作案细节仔细审查, 犯罪细节描述的一致性对证据认定非常重要;犯罪嫌疑人实际身份和冒用身份情况不一致, 被害人被骗时自报身份和实际身份也可能不一致, 应就银行转账记录、电话记录等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审查。

通过固定上述证据, 以证实诈骗团伙主体的身份, 在诈骗团伙中作用地位 (主犯、从犯) 、诈骗的主观故意、诈骗的客观行为。

三、电信诈骗犯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究

(一) 管辖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 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 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以及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 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 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根据上述规定, 刑事诉讼法上的地域管辖以犯罪地为主, 而电信诈骗属于通过电信、网络等媒介的财产犯罪, 所以在电信诈骗案件中,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被害人被骗地。但因被害人遍及全国各地, 一个地区的被害人可能仅有一名或几名, 且犯罪团伙为逃避打击, 一般不诈骗本地被害人, 本地公安机关受理诈骗团伙案件几乎为零, 如何合理利用司法资源, 打击涉及全国范围电信诈骗犯罪。本人认为为节约司法资源, 提高打击效率, 应坚持主要犯罪地管辖为原则, 被害人所在地管辖为补充。

(二) 诈骗罪和民事欺诈区别问题

电信诈骗案件也有产品, 表象上也有交易行为, 诈骗罪与民事欺诈在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等方面有很多相同之处, 但也有质的区别, 如何甄别两者区别, 揭开诈骗的丑恶面纱非常重要。

在诈骗罪中, 行为人意图通过被害人履行获取被害人财物, 而自己根本不履行义务, 或者仅是象征性履行义务, 交付部分低价劣质产品仅是用来掩人耳目或迷惑对方的手段, 这种表面履约行为并不能改变行为人整个行为的诈骗性。

在民事欺诈行为中, 行为的主观目的虽然也是为了谋取不当或不法利益, 但这种利益的取得, 行为人是通过民事履约行为实现的, 只不过这种履约行为是有一定瑕疵的, 但总体上, 行为人还是支付了一定对价的。

具体到个案, 应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 客观行为, 以及该犯罪团伙的运作模式、行为人假冒的身份、销售产品是否为假冒低价劣质产品、资金流向等诸多方面来认定。

(三) 诈骗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区别问题

销售伪劣产品罪系通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实施犯罪, 电信诈骗罪中往往也有假冒低价劣质产品的销售, 两罪的行为具有一定相似性, 因此在司法实践领域很容易将二者混淆, 导致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对二者进行区分, 需要我们结合交易意图、交易价格和被害人受骗原因及犯罪客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四) 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问题

辩护人和被告人辩称, 诈骗团伙公司规模巨大、管理规范, 自己仅是普通员工, 并有底薪, 认为诈骗行为系公司实施, 和自己无关。本人认为, 单位犯罪, 是指单位在正常经营业务外存在犯罪行为, 而非以为实施犯罪或主要为实施犯罪而成立。具体在诈骗团伙成立的公司, 往往一开始就是假冒他人身份成立公司, 成立公司目的也主要为实施诈骗, 在诈骗行为以外无其他实质性经营业务, 公司仅是诈骗团伙华丽的伪装。故认定是否系单位犯罪, 应从诈骗团伙公司成立目的、运行情况等多方面分析。

(五) 共同犯罪问题

电信诈骗往往由多人共同实施, 其中以犯罪团伙作案为主, 电信诈骗团伙的组织者、领导者等首要分子应对所实施的全部诈骗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实践中争议较大、比较疑难复杂的问题是电信诈骗案件中具体诈骗行为人如何承担刑事责任。电信诈骗的实行犯最常见的两种行为模式是平行式和渐进式, [2]渐进式与平行式区别在于平行式多个行为人针对的是不同的诈骗对象, 而渐进式一般是多个行为人针对同一诈骗对象。

1、平行式诈骗中实行犯的刑事责任。

平行式诈骗指多个犯罪人受同一人指使或多个行为人共同预谋实施诈骗行为, 但多个行为人不是针对同一对象实施诈骗行为, 而是各自针对不同的被害人, 互相之间没有交叉。在这种情况下, 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诈骗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但对其他人实施的诈骗行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则争议较大。需要从是否存在共谋以及共谋内容的明确程度、行为人事前或者事中的表现、是否具有共同分赃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判定。如事前无共谋, 事中无帮助行为, 事后未分享诈骗收益, 不认定为共犯。对于无共谋, 也无帮助行为, 仅为业绩考核而分享部分诈骗收益, 因无具体诈骗行为, 也不认定为共犯。

2、渐进式诈骗中实行犯的刑事责任。

渐进式诈骗指针对同一对象, 先由部分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 之后为了非法占有更多的钱财, 其他行为人加入继续实施诈骗行为。在这种情况下, 应从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先行为人造成的状态、分赃情况、先行为人是否完全退出等多方面研究。如先行为人因实施前行为为后行为人的诈骗作了铺垫, 并分享全部业绩, 对整个诈骗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如先行为人在后行为人加入后完全退出, 并不分享后行为人实施诈骗产生的收益, 对后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如后行为人和先行为人事前无共谋, 也仅分享自己实施诈骗行为的收益, 仅对自己实施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反之则承办全部刑事责任。

(六) 帮助取款行为人行为定性问题

在帮助取款行为的定性问题上, 争议主要集中在是诈骗罪, 还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目前关于电信诈骗犯罪的多数裁判文书对此没有进行说理性的论证, 而直接将帮助取款人的行为认定为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和实施共同诈骗的行为。[3]辩护人或被告人提出的意见主要有两种:一是被告人仅知道帮助取款的钱来源不合法, 但不知道所取的钱是何种性质, 其主观上不清楚所取款项是诈骗得来, 其事先亦未与电信诈骗行为人进行共谋, 只为赚取少量佣金, 帮助取款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共犯主观要件, 客观上也未参与实施任何电信诈骗的行为。二是被告人帮助取款时诈骗犯罪已经结束, 成立既遂, 被告人仅是在他人诈骗行为完成后, 实施帮助转移赃款的行为, 被告人事后帮助取款行为不构成诈骗共犯。

电信诈骗中, 对于帮助犯证据审查与实行犯不同, 其审查证据重点在于主观方面, 即是否存在共同故意, 审查可以采用推定的方法, 重点审查的基础事实主要包括: (1) 通过帮助犯供述、同案犯供述及其他证据, 审查双方之间有无共谋或者在实行犯共谋时帮助犯是否在场; (2) 是否曾参与过其他类似的诈骗犯罪; (3) 办理银行账户 (是否套卡、银行卡数量等) 、汇取钱款 (是否在凌晨、有无伪装等) 的具体情况; (4) 帮助者与实行犯是否系亲属、朋友或者是单纯的雇佣等等。通过基础事实, 特别是细节方面的审查来推定帮助者与实行犯是否具有共同故意, 从而确定是否构成诈骗犯罪共犯。如果确实无法证实有共同故意的, 但其行为构成其他犯罪, 可以按照相应的罪名定罪处罚。

(七) 假冒低价劣质产品和物流成本是否应从诈骗金额中扣除问题

在审查起诉和庭审中, 部分人辨护人辩称部分保健品是真的, 部分被害人陈述使用后有效, 这些产品成本和物流成本应从诈骗金额中扣除。本人认为, 各行为人主观上均有诈骗的犯罪故意, 所涉相关产品均系为实施诈骗而采购的低价劣质或假冒产品, 是为实施下一步诈骗犯罪所作的铺垫, 且各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 让被害人限于错误认识购买产品而受骗, 故假冒低价劣质产品和物流成本仅是行为人诈骗的工具, 金额不应扣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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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个人信息在多平台交互使用中,形成了一种不可逆的累积过程。个人信息泄露,导致关联危机发生,而电信诈骗就是最为严重的一类。打击电信诈骗,一直被认为是公安机关的使命,然而,在愈打愈烈的情况下,有必要跳出传统的逻辑分析框架,重新厘清电信诈骗与信息安全之间的逻辑关系,转变单一主体破解难题的狭隘空间,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化治理模式,从而形成“安全为人民,安全靠人民”的良性社会生态。

[关键词]电信诈骗 社会化治理 信息安全 全民参与

据新华社报道,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电信诈骗案件59万起,同比上升32.5%,造成经济损失222亿元。2016年1月至7月,全国共立电信诈骗案件35.5万起,同比上升36.4%,造成损失114.2亿元。电信网诈骗已成为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毒瘤”。如何根除电信诈骗这一社会“顽疾”,成为当前一道亟待解决的社会难题。

一、电信诈骗的社会化治理:一种有效的治理模式

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开放演进、具有耦合作用和适应性的复杂网络系统,在这个庞杂的系统内,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需要及时予以疏导、缝合。在传统的观念里,社会治理政府主导是主流。但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错综复杂的问题不断涌现,单靠线性管理模式很难快速给出有效应对方案。因此,有必要引入新的治理模式。

1.电信诈骗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治理模式的多元。

电信诈骗是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盗用个人信息,骗取钱财。其借助的是电信、互联网等技术,在实名制还未全面普及的情况下,其手段还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它有别于普通的诈骗,普通诈骗的受害方与施害方是可视或者可识别的。电信诈骗既关涉电信企业,又与银行有一定的黏度,受害人一旦报案,又牵涉到公安机关。假若受害人身份特殊,譬如学生,又牵涉了教育部门。因此,电信诈骗是一种关乎全民的社会化结构关系。这种关系决定了其参与主体的多元化。

2.多主体合作是治理电信诈骗的最佳选择。

多主体合作共治是当代公共治理理论中较为核心的机制建构与制度设计。具体就电信诈骗而言,其问题的复杂性,使得单一行动或者决策失效。电信诈骗与当前互联网技术紧密相连,需要专门的互联网技术手段、侦查办法、防骗宣传、舆论监督等共同作用。而关联主体的广泛参与,有利于快速补位,使得失序的社会关系逐渐回归本位。

多主体合作需要价值观的引导与重塑,需要构建利益趋同的参与机制,需要共享治理成果。电信诈骗作为全社会识别度较高的问题,亟需整合社会资源,多主体互动,以实现社会秩序良好。

二、电信诈骗社会化治理的体系构建

合作协商治理是现代社会治理最主要的特征之一,是治理主体由政府 “本位”向多元转化。电信诈骗作为社会治理中的特定问题,除国家和政府外,还应吸纳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社会群体等力量共同参与。这种新型的社会联动关系,需要一套完整的体系将其统一。构建这样的内容体系,至少需要符合三大要素。

1.全民参与:培育多元化的治理主体。

《2016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54%的网民认为个人信息泄露情况严重,84%的网民曾亲身感受到因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良影响。根据这份民意调查,不难看出,民众对于信息安全的关注度空前,个人信息保护刻不容缓。而2016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也旨在呼吁全民参与网络安全建设。

除了民众参与,政府相关部门也应积极参与。早在2015年6月,国务院建立由公安部牵头,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23个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多部门参与的形式,高效,且能形成惊人威慑力。

此外,媒体也应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将电信诈骗作为一项长期的报道工程来建设。遇到重大电信诈骗案件,要做好议程设置,通过多媒体手段,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播。再者,与电信诈骗相关的企业,因业务原因,天然掌握用户信息,更应积极参与到保护个人信息的行列中来。

2.成果共享:治理电信诈骗的终极目标。

任何治理体系的构建,落脚点不仅仅是解决问题,还在于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成果要全民共享,切忌人为制造壁垒。否则,会损害到因共同的目标形成的利益联盟。利益共享的更高层级是服务增效。具体就治理电信诈骗而言,无论是政府部门,电信企业,银行等,在协助解决问题的同时,要提高服务水准,提升技术安全级别。以民生为向度的服务供给,是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的最好路径。

譬如银监会与公安部研究制定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就明确要求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已查明的冻结资金及时返还受害群众,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返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这就是典型的成果共享。

三、电信诈骗社会化治理的实践推进

电信诈骗是社会“顽疾”,治理起来必然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社会化治理体系的构建,最终还是要通过实践去推进。除了理论上行之有效的体系构建之外,还需要从技术、管理、立法和舆论监督等多个具体层面着手。

1.技术引领:大数据、实名认证等实时反馈。

电信诈骗寄生于移动通信和互联网技术,那么,回归到技术本身,能否通过更为先进的技术来阻断已经出现的问题?实际上,很多监管难题都是依托技术进步才找到了解决之道。治理电信诈骗,离不开以信息化治理为基础的技术支撑。

譬如,据广州日报报道,中国移动内蒙古有限公司研发了“诈骗电话预警系统”,当用户接听或拨打疑似涉骗号码时,用户的手机屏幕就会同步显示该号码已被标记为诈骗电话,提醒用户谨慎接听。这种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从侧面打击电信诈骗,见效快、成本低、效率高。

再者,电信、银行等,要加快推进实名认证。进一步完善身份信息和证件核验技术手段。同时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深化实名认证,让多重验证聚力,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实名制只是准入,之后还需要企业引入并匿名技术、数据泄露保护模型技术,此外,还需要不断升级业务系统,防止黑客攻击。

2.法律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规无缝衔接。

我国目前还没有《个人信息保护法》,因此,有必要针对电信诈骗,构建立法、执法、司法三位一体的法律框架体系。建议根据我国国情,尽早推出《个人信息保护条例》,明确个人信息的保护类别,保护措施等。设置专门行政机关来保护个人信息,赋予其行政处罚权。同时,将个人信息侵权案件纳入各级人民法院民事受案范围,并制定配套的民事赔偿制度等。立法、执法、司法无缝衔接,才能确保与电信诈骗相关的违法行为,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3.舆论监督:媒体作为与公众参与合力推动。

电信诈骗的社会化治理,还需要引入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媒体作为舆论监督的主体之一,理应时刻以民生为本。电信诈骗作为危害社会的毒瘤,媒体作为社会的“眼睛”,要敢于对于个别政府部门不作为,电信企业、银行等不作为,予以曝光,督促其积极作为,共同给力,解决民生顽疾。

媒体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就电信诈骗中的热点,做好议程设置。此外,可以设计专门的防骗APP,开辟专门的通道,收集线索。还可以开辟举报平台,政风行风热线,鼓励公众参与。在传播方式上,可以采取分类传播,定向传播,譬如,可以与高校合作,社区合作,制定针对特定人群的防骗报道、防骗常识等。还可以及时引导舆论,避免因个别案例而引起的不必要的恐慌。

治理电信诈骗还需要在实践中摸索,社会问题通过社会化治理模式,必然会得到有效解决。只是在这个寻求解决过程中,需要多方主体参与,达成共识。

注释:

[1]谢宗晓、林润辉、王兴起:《用户参与对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的影响――多重中介方法》,《管理科学》2013年3期

[2]林元庆:《电子商务环境下客户信息安全问题研究》,《现代商贸工业》2016年4期

[3]王菲菲:《公民意识和网络舆论监督――兼论网络舆论监督影响力》,《新闻前哨》2010年1期

[4]章海宁:《关于网络通讯中信息安全的保障研究》,《电脑知识与技术》2016年13期

[5]葛磊:《电信诈骗罪立法问题研究》,《河北法学》2012年2期

[6]谢连觯骸兜缧耪┢的防控体系研究》,《法制与社会》2011年14期

【网友热议】

高霞:徐玉玉事件侧面凸显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还存在漏洞。该事件之所以能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一方面在于其准大学生的特殊身份,另一方面则是作为贫困家庭,其生命的陨落,引起广泛的同情。希望悲剧不再重演,所有与之相关的部门能够从这一事件中看到切实的社会管理、公民教育、福利供给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综合措施,不断加以完善。

李欢:电信诈骗、骚扰、推销是信息时代的切肤之痛,相信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类似的经历,只是有的人警惕性强,置之不理,而有的人因为疏忽,上当受骗。徐玉玉事件,让更多的人关注到信息安全,越来越多的网民通过社交平台痛陈遭遇,要求彻查电信诈骗,肃清通讯环境,这对于信息安全相关措施、政策法规的出台是一个很大的触动。

杨虹磊:电话诈骗案发生后,一些专家总是提醒人们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诚然,个人防范固然重要,但如果本可以从源头上就堵住电信诈骗,问题就能从根源上得到解决。因此,单纯的呼吁人们提高警惕来应付日益多变的各类诈骗,这无疑是社会的一种悲哀,也会进一步稀释社会信任度。所以,面对屡禁不绝,越来越猖獗的电话诈骗案,需要制定法律,来进行更细致的指导和规约。

李克伟:如果说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提高人们警惕心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长效机制,可让电话骚扰、电信诈骗无机可乘,那杜绝提供平台载体,斩断依附于电信平台的各种灰色“利益链条”,避免电话骚扰诈骗恣意横行,更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唯有建章立制,依法确立电信企业兜底责任,对电话骚扰诈骗造成的消费者损害,进行违约赔偿或者连带责任先行赔付,甚至依法进行刑事追责,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促动效应,倒逼电信企业提升自律、服务和质量意识,堵住电信运营管理“漏洞”,进而有效防范电信骚扰诈骗愈演愈烈,有效保障人们的正常通讯权利,维护好健康安全有序的通信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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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钱包撬动支付方式革命

先闭上眼睛想想,上一次使用现金是什么时候?吃饭扫码付款、看病微信支付、电费水费用支付宝……衣食住行“无现金”消费悄然流行。从纸币到银行卡再到移动支付,支付方式革命正冲击着人们的生活习惯,也改变着商业的版图。专家预测,未来十年,安全、便捷的移动支付,在中国或将逐渐成为主流付款方式。

自2013年6月正式上线以来,移动支付正在加速渗透各类场景,并带动整个行业的发展。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6)》显示,2015年国内银行共处理移动支付业务138.37亿笔,金额108.22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5.86%和379.06%;非银行支付机构共处理移动支付业务398.61亿笔,金额21.9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0%和166.5%。

微信红包和转账是微信用户开始“无现金”生活的重要尝试,且数据惊人。除了红包和转账,在民生消费等诸多场景都接入微信支付。仅在滴滴打车中,移动支付平均每日减少超过800万次现金使用。微信支付在线下的门店接入总数已超过15万。

据蚂蚁金服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国已有352个城市入驻支付宝城市服务平台,辐射全国。包括车主服务、政务办事、医疗服务、交通出行、生活缴费等在内的9大类58种不同类别的服务,为超过1.5亿的用户提供简单便捷的服务体验。

支付方式的变革,对经济产生深远影响。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当前多种支付方式共同竞争,改善支付环境,提升消费体验,也是金融领域的供给侧改革。

移动支付颠覆了传统商业模式。微信团队分析,在传统行业中,每次购物阶段结算是一次生意的结束。移动支付中,几乎每个到店顾客都代表着一个微信ID,是商家获得“下一单生意”的起点。

在公安部经侦局和网安局的指导下,中国银联的《2015移动互联网支付安全调查报告》显示,尽管存在一定安全问题,但消费者使用移动支付的习惯正在逐步形成,整体月均移动支付消费金额和频率较上年均有所上升,且无论是实物类消费还是虚拟类消费均比2015年有显著增长。

不法分子对电子钱包虎视眈眈

第三方支付“井喷式”发展,也伴随着一些风险。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猖獗诈骗,通过账号盗取及劫持木马等技术手段,对消费者的“电子钱包”虎视眈眈。

针对新支付方式的诈骗手法升级。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法也跟着升级。腾讯支付安全联合艾瑞咨询《2016腾讯支付安全大数据报告》显示,支付诈骗骗术五花八门,其中冒充公检法占比38%,位居第一;冒充客服其次,占比12%;诈骗短信、电话紧随其后,占比11%。

据360安全专家刘洋介绍,最近一年来,随着手机支付、快捷支付等现代网络支付方式的兴起,骗子们也开始更多利用新的支付方式进行诈骗。例如微信红包诈骗,微信AA红包诈骗,微信虚假公众账号诈骗,微信投票、点赞诈骗,微信扫码关注诈骗、虚假微商诈骗等。这些诈骗手段比较新颖,让人难以识破。

从腾讯支付大数据分析可以看出,近一年来,骗子利用手机木马实施诈骗成为趋势。用户手机一旦被骗子的木马病毒感染,病毒将自行编辑复制用户整个通讯录,以用户名义向通讯录中的联系人病毒短信,导致更多人上当受骗。

消费者个人信息被窃取。

刘洋介绍,一些新型的黑客攻击技术也在窃取消费者个人信息。比如,伪基站可以伪装成任意号码向用户发送诈骗短信,并诱骗手机用户登录钓鱼网站;钓鱼WiFi则可以直接监视接入该WiFi网络用户的所有上网行为。此外,远程篡改家用路由器,远程入侵智能手机,远程入侵网络电视盒等新型攻击方式也对消费者信息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而针对NFC“闪付”,利用特制的读卡器隔着厚厚的钱包和衣服也能读取闪付卡数据。对这些新型攻击方式必须提高警惕。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杨柳勇认为,网络支付安全本身不是第三方支付的问题,而是用户信息安全问题。现在众多网络诈骗的源头是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不法分子可以“精准诈骗”。目前移动支付形式多样,关键还是要保护好用户的核心信息。

换手机或换号码,易导致“电子钱包”不再安全。

“都用手机支付,万一手机丢了,钱怎么办?”记者采访发现,这样的疑问,是许多用户的担忧。消费者一旦更换手机号,各类不便接踵而至。例如,2015年11月11日,佛山的朱小姐用新号开通支付宝,然后把旧支付宝账户上的1万元转到新账户。没想到她的新号码属于“二次放号”,朱小姐重新注册的支付宝可以设置登录密码,但是支付密码却是由前任机主设定。这也意味着,她转进去的钱,无法使用。

刘洋介绍,使用二手手机也容易造成安全隐患。例如在手机中的支付宝、淘宝等应用中借助设备实施盗刷,或者用专门软件进行手机恢复。

据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显示,近一年,国内6.88亿网民因垃圾短信、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估算达915亿元。业内人士认为,移动支付的规模越来越大,考验着金融体系的安全。

据《2015移动互联网支付安全调查报告》显示,近九成遭受网络欺诈的消费者未获得有效赔偿,在遭遇网络支付欺诈并产生损失的调查中,网络支付欺诈追损难度较高,损失全额或部分追回的仅4%,绝大多数是消费者自行承担全部欺诈损失,这一比例高达88%。

支付机构挪用资金现象。此前,上海畅购、浙江易士、广东益民三家企业因涉及挪用备付金、非法吸储,已被吊销《支付业务许可证》。多家涉及移动支付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因存在通过非客户备付金账户存放并划转客户备付金等严重违规现象,被央行处以高额罚款。

专家表示,我国第三方移动支付机构规模、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挪用支付账户沉淀的客户备付金现象十分普遍。一些移动支付机构将客户资金用于投资或放贷,一旦出现资金问题会导致无法兑付等问题。央行此前已出台政策规范移动支付账户沉淀资金管理,但从当前查处的违规情况来看,支付机构仍然可通过渠道、托管银行履职不力等漏洞挪用客户备付金。

如何保护好你的电子钱包?

如何保护好你的“电子钱包”,这个问题不容忽视。如果消费者上网习惯不安全,就容易导致受骗几率增加。

腾讯支付安全负责人许国爱表示,大部分用户风险防范意识较低,存在安全隐患。报告调研样本中,75%的用户多账户使用相同密码,80%的用户随意连接免费公共WiFi。建议广大用户提高支付风险意识,不同账户建议使用独立的密码,连接公共WiFi时不执行支付等敏感操作。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互联网金融部研究员陈莉认为,企业要做好风险控制,合规合法操作交易,避免技术缺失带来的资金安全风险。用户也应该注意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轻信不明网站、短信以及电话。

“移动支付安全应成为支付产品客户体验中首要考虑的因素。”中国银联风险控制部总经理袁晓寒认为,从短期来看,消费者账户信息安全保护、移动终端环境安全、网上商户入网管理、网络账户实名制等方面仍需产业相关方持续关注,从支付产品看,未来的创新或将更多考虑安全因素,让消费者真正做到放心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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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3939/ki.zgsc.2015.45.162

做好安全工作的核心思想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正是基于这一思想,通过增强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同学们的自我防范能力,化解风险。但是新常态下,如何创新安全教育形式,扩展安全教育路径,使“90”后学生听得进、记得牢,如何丰富安全教育的内容,以有效应对高校面临的新安全形势,一直是摆在学校管理者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

1 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现状分析

当前大学生安全教育的状况不容乐观,效果欠佳,不能有效应对高校当前面临的新情况和新形势。主要表现如下:①安全教育内容缺乏动态性。新常态下高校安全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校园安全工作越来越复杂,既面临传统的安全威胁,又面临新的威胁,大学生安全教育内容要与时俱进,适应校园安全形势的需要。如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上升趋势明显,学校要加大这方面的安全教育。②安全教育形式缺乏多样性和新颖性。当前,高校主要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一次集中授课安排几百名学生,案例分析少,视频运用少等,师生之间缺乏互动,效果欠佳。同时,安全教育手段未能结合“90”后学生的个性,不符合“90”后学生的口味和兴趣,未能较好的依托多媒体、微信、QQ等手段。安全教育形式除了集中授课外,日常多以粘贴安全提醒、拉横幅等为主,内容陈旧,形式乏味。③安全教育队伍缺乏广泛性。安全教育队伍基本上都是保卫处的老师在上课,工作开展捉襟见肘,很难做到广泛的覆盖性。安全教育工作,需要调动更广泛的力量,辅导员是大学生联系最密切的老师,如何调动辅导员参与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值得深思。

2 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分析

2.1 大学生是案(事)件的高发群体

主要原因有:①大学生安全意识滞后于客观环境。中学校园基本处于封闭或半封闭状态,而大学是开放式的校园环境,但许多同学的安全观仍然停留在中学阶段,认为置身于学校就是安全的,这样的观念是错误的。②大学生缺乏社会阅历,思想单纯。例如,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女大学生乘坐黑车失联事件,突出反映了这一问题。③大学生缺乏安全教育训练。中国的教育仍然是应试教育,学校、家庭一致将主要精力放在同学们的学业上,忽视了安全教育的灌输和安全技能的培训,造成了孩子离开家庭以后,缺乏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2.2 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危害性

大学生在校园里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不仅会影响自身学业,还会给学校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学校也会因此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更糟糕的是一个家庭将遭受到重大的冲击。

3 新常态下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路径探究

本文分析了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阐述了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新常态下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路径选择。

3.1 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容易受到校园安全文化氛围的熏陶,它对同学们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高校要通过“安全日”“安全文化宣传月”“消防安全月”“防震减灾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校园安全教育活动,寓教于乐,充分调动同学们学习安全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2 抓好新生安全教育

下图是2013―2014年某高校发案走势图,可以看出每年9月、10月多为案件高发期,开展新生安全教育工作显得尤为必要。

2013―2014年某高校发案走势

首先,新生入学前,可以随录取通知书给每位家长致一封信,告知校园常见案例及防范措施,发挥家庭的安全教育功能;其次,构建新生安全教育网络平台,供新生学习,要求每位新生注册报到前,必须在线答题,通过大学生安全知识考核后,方可顺利注册入学;再次,借助微信平台,将安全教育视频、典型案例分析放置在微信安全公众账号上,供新生及家长浏览;最后,利用新生军训期间,组织专业教师为新生开设安全教育课(小班化),课程形式应以安全教育视频和典型案例分析为主。

3.3 鼓励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

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广泛建立学生安全协会、团体,学生社团可积极组织开展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校内活动,达到安全教育的趣味性和教育性。广泛发展学生安全信息员和巡查员,逐步建立信息反馈系统,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向同学们征求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的建议,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3.4 加强安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高校可以邀请公安、消防、心理健康等方面的专家为学校保卫干部、辅导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尽管保卫干部对学校安全工作比较熟悉,但是安全知识缺乏系统化。高校可以组织保卫干部到省内、省外的院校进行调研学习,可以分批次安排保卫干部参加专业培训课程,也可以寒暑假安排保卫干部到公安、消防、交通部门实践学习,从而提高保卫干部的业务水平。辅导员是学生在校期间关系最密切的老师,对于大学生在校期间安全习惯的培养有重要的影响,通过专业培训,有利于辅导员充分了解校园案况、特点及预防措施,以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班级安全教育。

3.5 拓展安全教育内容和形式

(1)更新安全教育内容。新常态下,校园安全问题发生了显著变化,例如,借助电信网络渠道进行的兼职诈骗、熟人诈骗、中奖诈骗等诈骗类案件不断上升。另外,敌对势力通过各种渠道向高校渗透,影响到校园的安全稳定。这就要求安全教育内容要具有时效性,如增加网络信息、心理健康、等安全知识。

(2)丰富安全教育形式。教育形式应考虑当下“90”后学生的兴趣口味、喜欢的语言风格等,借助多媒体进行视频教学和案例分析,提高课堂教学的趣味性。通过书签作品征集比赛、微电影征集大赛、安全知识竞赛、小品比赛、情景剧等活动,发挥当下年轻人的主动性、创造性。利用微信、QQ等网络平台,安全教育信息。通过消防演练、反恐演练、大学生突发事件演练、防自然灾害演练等,让同学们身临其境,提高实战技能,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6 校内与校外资源相结合

校内方面,高校要构建群防群治网络,发挥基层治保网络、治安防范网络、动态信息网络、安全教育网络的作用,建立基层群防群治队伍,即建立“平安校园”志愿者队伍、义务消防员队伍、政保信息员队伍、大学生宿舍安全员队伍、重点部位安全员,并将群防群治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评。做好高校安全教育工作需要学校各部门高度重视,通力合作,仅靠保卫部门难以收到成效。

校外方面,可邀请公安、消防等部门到校开展讲座,举办演练,提高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技能;可以邀请法院,举办模拟法庭,以案说法,增强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3.7 建立学校、家庭与社会“三位一体”的大学生安全教育联动机制

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开展,不仅要发挥学校教育的主体作用,还需要向家庭辐射,向社会延伸,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相互联动的机制,扩大大学生安全教育的覆盖面,有效发挥三者之间的引导合力。

(1)建立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渠道。家长是同学们的第一导师,他们的安全知识、安全经验、安全习惯、安全事件的处理能力等对同学们的安全意识的养成有重要的影响。应帮助家长改变“学生安全问题只是学校责任”的错误观念。学校与家长要同时加强对学生思想、学习状况的了解,任何一方了解到影响学生安全的不利因素应及时向对方反馈。

(2)建立家庭与社会之间的沟通渠道。媒体和社区应积极宣传和引导家庭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鼓励家长学习安全知识,了解常见的社会安全问题,营造良好的家庭安全教育氛围。家长应对子女进行交友安全、购物安全、信息安全、心理安全、财产保管安全以及人身安全等家庭安全教育,提高同学们的社会治安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建立学校与社会之间的沟通渠道。地方政府应积极支持和帮助高校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高校也应加强同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长期合作机制,统筹用好校内校外资源。

新常态下,做好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是培养一名合格大学生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和巩固平安校园的内在要求。只有通过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才能将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做牢做实。

参考文献:

[1]马丽,周艳.大学生安全教育途径与措施[J].农业工程,2014(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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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确选择求职渠道

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网络求职招聘渐渐成为主流模式。求职者在选择网络求职渠道时,一定要到正规的知名招聘网站注册、投递简历,切忌去那些不正规的和山寨的招聘网站找工作。同时,对微信、微博、论坛上出现的招聘信息,要慎重对待,一定要多方了解招聘公司的情况,对于无法查到招聘单位详细信息的,不要去面试。

2、慎重选择异地求职

对于异地招聘,要慎重对待,对明显高于现阶段的岗位薪资待遇的招聘信息,不轻信,不盲从。去异地就业,首先要了解当地的薪资水平以及生活成本,所在的行业企业发展情况。慎重对待熟人介绍的工作,特别是对于珠三角、长三角等区域性传销较活跃的地区,要更加小心。

3、求职需要注意的几个领域

(1)金融领域。曾经有不法金融机构借着资本运作的旗号,拉金融专业人士入股传销,特别是金融专业的应届生更要小心。

(2)医药保健领域。该领域有传销公司以销售医疗器械、保健品等为借口,高薪招聘销售人员。求职者一旦被骗进入,很难脱身。

(3)加工制造领域。一些骗子打着高薪招聘蓝领工人的旗号,对一些文化程度不高的求职者行骗。先是收取中介费、培训费,后逃之夭夭。

(4)酒店娱乐业。一些骗子公司高薪招聘所谓的酒店销售、公关人员,实则从事非法活动。求职者,特别是应届生,一定要慎重去面试,以免受骗,误入虎口。

(5)网络兼职领域。凡是打着高收入兼职旗号,招聘兼职人员的,基本都是骗子。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对于对方要求收取费用的,都要小心。正规公司不会收取求职者任何费用.

毕业生求职骗局

1、联手诈骗。

劳务诈骗机构与皮包公司、骗子公司联手,以推荐工作为名收取各种费用。两家或多家公司源源不断互相推荐求职者,他们或狼狈勾结或实为同一老板。

2、引诱诈骗。

把诈骗作为一门生意来经营。招聘时开出空头支票,口头承诺何时上班月薪多少,引诱求职者上当,但根本没有想着去兑现特别是那些招聘文员、财务、司机等工种的,只要交钱,来者都能应聘上。招人进来以后却要求高价买下所谓的会员卡或者劣质的化妆品、补品、保健用品、小电器等产品,再由应聘者自行销售。应聘者根本完成不了定额,此时,他们再借故炒人,让求职者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3、游击诈骗。

此类诈骗活动集中在车站、码头或外来劳务工流动量大的地段。他们租用酒店、招待所或写字楼,诱人上当后捞一把就走。其特点是花言巧语骗进来,恶言恶语打出去。

4、假证诈骗。

用无效或假的营业执照、许可证来骗取求职者的信任,已成为一大新的诈骗方式。据了解,市工商局每年依法吊销了上万家企业的营业执照,但有不少被吊销的执照仍在市场上“借尸还魂”。

5、培训诈骗。

一些非法培训机构、美容美发店、桑拿按摩中心以培训并安排工作为名,收取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培训费用,或卷款潜逃,或不安排工作。

6、存钱诈骗。

以月薪2万元至3万元为诱饵,招收俊男靓女、酒店公关或服务生从事,诱骗求职者把钱存入指定的账户,之后通过银行卡把钱取走。

常见的求职诈骗案例

1、只“试用”不聘用

应聘进入一家公司做项目助理,说好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2000元,表现好才能转正。试用期间工作量繁重,天天都要加班,坚持三个月后人事经理称“人职不匹配”,让我走人……

2、“储备经理”变“保险推销员”

求职者:在网上投给某金融公司简历,应聘“储备经理”职位,没多久就接到面试电话,兴冲冲去面试两次后告知被录取了,试用期2500元,转正3500元。签订合同后,经过两周的培训,才被告知,招我主要是做保险业务员。如果业务做得不好是无法转正的。“储备经理”竟然成了卖保险的!

3、不交培训费,工资别想领

求职者:接到一家公司的面试通知,去了之后发现还算正规,没有向我索要任何费用,让我留下先试用一段时间,然后再考虑是否录取。我辛辛苦苦做了一个月,结果他们却说我专业知识不足必须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培训费300元。我不愿意,对方就说,不交培训费可以走人,一个月工资也免谈。

4、工资税前税后差距大

求职者:面试一家公司,谈好“基本工资”3000元,当时以为是到手3000元,也没看合同就签字了。由于工作繁重,每天都工作10个小时,到了发工资那天,竟然发现自己仅仅拿到2000元。直接咨询人事部门,被告知“扣了税、服装费、培训费……”

5、必须上街发广告的“业务经理”

求职者:我突然收到一家房地产公司的电子邮件,通知我去面试“业务经理”,待遇非常优厚,是同类岗位市场价位的三倍。上网查了一下,却发现招聘简章上学历要求竟然中专就可以,网上还查到各种求职者的吐槽,说入职后根本不签劳动合同,“业务经理”都要上街发广告……

6、声称进名企,骗取中介费

求职者:因为求职心切,在网上偶然看到一家职介机构可推荐求职者进入500强企业就心动了。咨询下来对方要求我先交1500元的费用,才能安排推荐。为了能进500强,我就网上付款了。谁知道付款后,长达一个多月,对方迟迟不推荐工作。多次催促后被告知:等联系好了会通知你……

7、月薪缩水8000变3000

求职者:在报纸上看到一条招聘广告,月薪8000元招“IT经理”。面试两次后才得知试用期月薪3000元,还是税前工资,到手就2500元;转正后通过各种考核再加上绩效奖金才有可能达到8000元。抱着“以学习为主”的想法就先签了试用期合同。但才2个月,对方就以我“没有发展潜力”为由把我给开除了。

8、“就业协议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求职者:毕业一个月前,我与一家私企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毕业后,那家单位一直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因为对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不了解,就没当回事。在辛苦工作了4个月后,公司突然把我裁员了,最后我什么赔偿都没得到。

9、忽略合同条款,“被交”违约金

求职者:我与一家公司签合同时还未毕业,但公司要求我先进入实习期。在2个月的实习期中,我只拿到1500元“实习工资”。实习结束后,我以为工作已经敲定就打算回学校修完剩下的课程,9月再回到公司正式上班。但我向公司请假时,公司却以合同中“工作前两年不得连续请假一周以上”的条款为由,认定我违约,最后我不得不交了高达2000元的违约金。

10、“招而不聘”陷阱

求职者:我参加了很多招聘会,但问询下来发现很多公司其实根本就不打算招人。有些只是小企业借机来做宣传,还有一些就是走个形式而已。

11、千余元买了四个推荐条

求职者朱某在八卦岭一带看到广告说,A公司急聘保安、仓管、营业员等,就打电话问招不招电焊工,得到回答:“你过来吧,我们什么工作都有。”朱某去了,交了300元后,A公司老板给他手写个条子:“王经理,兹有朱某到您的B公司,请帮忙安排电焊工事宜。”朱某辛辛苦苦赶到B公司时,该公司的老板说:“你交500元押金,就安排你上班。”他于是交了钱,并强烈要求尽快上班。B老板收到钱后,开了个条子:“隆重推荐你到C公司。”几条街之外的C公司收了他数百元后又把他介绍到D公司,最后D公司也要收钱。

朱某亲身体验了这种“雁过拔毛”式的“互相推荐”,反正每次都要“吐点儿血”。最后在推来推去之中,求职者毫无疑问是白跑了。付出了总共1350元之后,朱先生口袋里面没有钱了才幡然醒悟,于是便去要求退款。结果是,7条大汉对他一顿狠揍。

12、路边“急聘”全是骗钱

在深圳人员集中的地方,隐藏了不少的“公司”、“集团公司”。这些公司都有一个“商业秘密”,就是一年到头都在搞“急聘”“急招”“招聘”。初来乍到的求职者要警惕:这些所谓公司的营业执照全是假的,他们成立公司的目的就是骗钱。

这些用不干胶小纸片印刷的小广告,绝对不会出现在正规的媒体上。劳务诈骗分子专门雇佣打工仔每天到外面张贴,地点就是人员流动量较大的地方,以及路边电话亭、电线杆等等。江苏人秦某对记者说,他刚到深圳,一见到广告就去应聘。公司让交存档费,秦某说没有钱。劳务诈骗分子就安排他到大街上张贴广告,说是月薪500元。山东人杨某也是兴高采烈来应聘,先交了100元的存档费和入厂费,让再交300元才安排工作。他已经没有钱了便被要求帮助张贴广告:“每天都去,一天不知道能贴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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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3g)是一个在全球范围内覆盖与使用的网络系统。同时,在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中,除了传统的语音业务外,它还将提供多媒体业务、数据业务,以及 电子 商务、电子贸易、互联网服务等多种信息服务。视频通话、下载 音乐 、收看电视、实时导航、网上购物、在线游戏、手机钱包……随着近几年3g技术和服务逐渐步入成熟期,其丰富多彩的功能让手机不再是“打电话”那么简单了,一股3g手机 发展 新浪潮也随之在全球掀起。

关于3g的定义,itu(国际电信联盟)的解释为便于成长、扩展带宽和支持多样化应用的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

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是最简单最初级的问题,但存在已久。相关部门虽然对此采取很多措施,但屡禁不止,至今依然是手机用户最需要防范的隐患。

随着3g时代的到来,垃圾短信和恶意程序也开始进攻3g手机,抢3g时代,为手机病毒滋生了温床,恶意软件带来的手机 网络 安全问题的投诉开始出现。

二、防范手段

1.安全软件

3g时代的到来,大大加速了智能手机上网的普及,限制手机安全软件 发展 的一个重要因素已经解除,但在手机安全软件技术以及盈利模式方面的难题,仍然困扰着众多手机安全软件厂商们,他们仍在这些难题下艰难摸索。不过,尽管处境尴尬,但大家对手机安全市场的前景显然抱有信心,据预测,到2009年底,伴随3g及智能手机的发展,手机安全市场将初步成熟,而到2011年,全球手机安全市场产业链价值将达到50亿美元,一个以防病毒、防垃圾、防间諜软件为主导的手机安全市场将形成。

但是要解决手机安全问题,仅靠手机安全软件厂商是远远不够的。手机安全问题涉及到运营商、手机制造商、手机安全软件厂商及用户等诸多层面,只有在这条产业链上各个环节的参与者密切配合才行。尤其在其中,作为通信产业链的主导者,运营商要起主导作用,采取开放合作的态度,与手机厂商、手机安全软件厂商等进行协作。运营商是用户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因而可针对用户端扮演手机安全服务提供商的角色。而在后端由运营商在定制手机中集成安全软件或直接由手机厂商集成安全软件,由安全服务厂商提供软件和后续的防护升级服务。同时,运营商作为用户端接口,为用户提供软件的下载以及费用的收取。对于一些需要从源头的扼制的手机病毒或垃圾短信等,运营商也应该担负起责任来。

与pc反病毒一样,手机反病毒软件可以做到实时拦截、提示不安全信息、对已确认的病毒进行杀除,并恢复感染文件等。目前,卡巴斯基、赛门铁克、瑞星、江民等传统综合性反病毒软件厂商都开始针对手机病毒推出新的手机杀毒解决方案;而像网秦这样的专业手机反病毒软件厂商,已经了手机反病毒、反入侵、手机防火墙等安全套装;之前一直主要做手机防火墙的信安易公司也即将手机防流氓软件新产品。

2.通讯加密

针对隐私泄露,业界目前普遍采用加密的方法来解决。比如,网秦的“通信管家”和信安易的“信安易卫士”等很多软件都可以对短信和通话记录进行加密,并且还可以设置多种访问策略和情景模式,以保障隐私内容不会轻易被他人偷窥。如果手机不慎丢失,捡到或者偷到手机的人首先会拔下旧的sim卡,换上新卡再开机,如果手机安装了联信摩贝的手机密令,这时软件就会自动运行,向原号码或者指定号码发回短信告警,通过短信操作,用户可以远程控制手机,实现取回和销毁数据。

3.媒体曝光

垃圾、诈骗、骚扰短信和电话是手机独有的安全问题,其造成的恶劣影响,媒体已经多次报道,并提醒用户注意提防。2008年, 工业 和信息化部颁发了《关于开展垃圾短信息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电信运营商加大监控,对于情节严重的关闭端口、纳入“黑名单”,各地均不得再提供接入。

三、 总结 与展望

当然,这种“红”与“黑”的应对才刚刚开始,除了手机病毒、隐私泄露、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外,手机安全厂商还面临很多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比如信息在空中被拦截可能造成的数据泄密等。

如何打造一个真正安全、干净的手机使用环境,不仅仅是提供手机安全软件产品的厂商的责任,更需要电信运营商、手机制造商和手机安全软件厂商等整个产业链的密切合作。现在,我们已经具备了保障ip网络安全的大量经验,我们都知道,要保障ip局域网安全,需要在服务器端、网关处、终端处等安装各种安全防护产品,并制定相应的管理策略,以保障整个网络上数据存储和传输的安全。保障移动通信网络数据安全的方法也一样,需要从电信网局端设备、通信传输以及手机终端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管理,才能实现3g时代的通信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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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导入

相信看过陈凯歌导演作品《搜索》的人都会被其故事情节深深吸引。它讲述了一个人肉搜索获取个人信息引发的不可挽回后果的故事。由高圆圆饰演的叶蓝秋在得知自己患有癌症后,由于心情不佳,在公交车上没有为老年人让座。公车事件被王珞丹饰演的记者拍成视频,并被姚晨扮演的陈若兮做成新闻报道报道出来。一个简单的视频,让众网友挖出叶蓝秋的所有信息,并对其本人进行各种形式的攻击。电影探索的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其中涉及了网络媒体、舆论群众甚至人性善恶,联系到本文,笔者想谈的是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因为在现实中,个人信息被侵犯的现象时有发生。

(一)徐玉玉案:嫌犯攻击报名系统盗取考生信息

2016年8月19日,山东省临沂市高考录取新生徐玉玉被不法分子冒充教育、财政部门工作人员诈骗9900元,徐玉玉在报警后因心脏衰竭死亡。案发后,公安机关经全力工作,查明了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情况和信息泄露源头。经查,犯罪嫌疑人杜某利用技术手段攻击了“山东省2016高考网上报名信息系统”,并在网站植入了木马病毒,获取了网站后台登录权限,盗取了包括徐玉玉在内的大量考生报名信息。

7月初,犯罪嫌疑人陈某在江西省九江市租住房屋设立诈骗窝点,通过QQ搜索“高考数据群”、“学生资料数据”等聊天群,在群内个人信息购买需求后,从杜某手中以每条0.5元的价格购买了1800条2016年高中毕业学生资料。同时,陈某雇佣郑某、黄某等人冒充教育局、财政局工作人员拨打电话,以发放助学金名义对高考录取学生实施诈骗。8月19日16时许,该团伙诈骗徐玉玉9900元,在徐玉玉向嫌疑人冒用他人身份证开设的银行卡账户汇款6分钟后,陈某即操控在福建泉州的犯罪嫌疑人郑某某组织熊某、陈某某等人在泉州市一银行ATM机上取走赃款。公安机关进一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彭某通过网络多次向陈某犯罪团伙售卖非实名手机卡,供犯罪团伙作案使用。目前,以上8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抓获。

(二)蔡淑妍案:嫌犯利用钓鱼网站获取个人信息

2016年7月19日,广东省惠来县高考录取新生蔡淑妍收到不法分子假冒“奔跑吧,兄弟”栏目组发出的虚假中奖短信,蔡淑妍回拨短信中的电话号码,被嫌疑人诱骗点击登录钓鱼网站,并填入相关个人信息。随后,嫌疑人又以缴纳“保证金”、“个人所得税”等理由诱骗受害人向嫌疑人提供的账户汇款,分三次共汇入9800元。蔡淑妍从8月28日起失联,29日下午,她的遗体在惠来靖海海边被发现。蔡淑妍留下遗书,称遭遇诈骗,“无颜面对父母”。

案发后,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组织林某、熊某在海南海口设立短信群发和钓鱼网站窝点,指使高某、范某在海南儋州设立话务诈骗窝点。犯罪嫌疑人首先使用电脑软件群发虚假中奖短信,然后由话务窝点人员诱导受害人点击钓鱼网站获取精确个人信息,再以各种理由诱骗受害人向嫌疑人提供的账户汇款。公安机关进一步查明,陈某团伙用于诈骗取款的银行卡由陈某某提供。目前,以上6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抓获。

二、个人信息的概念与特征

(一)个人信息的概念

个人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户籍、遗传特征、指纹、婚姻、家庭、教育、职业、健康、病历、财务情况、电话号码、网上登录账号及密码、社会活动及其他可以识别该个人的信息。

(二)个人信息的特征

1.关联性:公民个人信息之所以能成为个人信息,它必然能够与公民个人的特征相联系,能够反映公民某一个部位、领域或全部的特征。

2.专属性:公民个人信息是公民个人所独有的、专属于其自身的信息,如身份证号码、指纹、出生年月及银行账号密码等信息。

3.商业价值性:正是因为公民个人信息具有关联性和专属性,所以对于某些行业而言,掌握这些信息即意味着掌握巨大的资源和商业价值,例如电话营销行业、教育培训行业等。

4.法律主动保护性:我国立法明文规定要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并且对于个人信息的使用,除了公民个人自身同意或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三、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非法收集、出售信息渠道多样

一方面是由于人们对个人信息保护不够重视,另一方面就是非法收集出售信息渠道多样,让人防不胜防。有一个真实的案例,王某有一次在下班等公交车的时候,看到有一个摊位上写着扫一扫,免费拿礼品,王某本就是个爱占小便宜的人,就凑过去看,原来是让用微信扫一下,然后就可以拿礼品,王某也没有多想,就拿起手机打开微信扫了码,而且填写了手机号。没过多久,王某的手机上就收到了一条诈骗短信,让其给某人汇款。庆幸的是,王某最终没有汇款,但却将个人信息泄露。这样的例子在我们的身边有很多,如果我们能够提高警惕,注意防备,就会大大降低个人信息泄露的可能性。

(二)通过网络媒体泄露个人信息日益增多

这些年可以称为“网络年”,网络媒体一方面给我们带来了非常多的便利,在特定的情境下,如果网络的核心媒体,不管是门户站点、论坛还是博客,对一条新闻或是一个被忽略的议题产生关注,这些网络媒体本身就可以成为主流媒体和人物的聚焦点,形成强大的议程设置力量。目前,网络媒体已经引发了有关农民工问题、司法改革及反腐败等话题的全国性讨论,这是网络媒体的巨大作用。但另一方面,通过网络媒体曝光个人信息的案件时有发生,轻则涉及侵权行为,重则涉及刑事犯罪,而且通过网络媒体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的行为影响非常广,因为我国现在的网民人数非常之多,如果个人信息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拿去利用,对当事人来说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

(三)侵害行为隐秘导致调查取证困难

当代社会科技进步,网络发达,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往往具有技术性、隐蔽性的特点,不易察觉,个人信息被搜集往往是在当事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是一种无形的侵害,既找不到明显的侵害现场,又很难判明侵害的时间,甚至通常会出现被害人既不知道犯罪人,又不知道犯罪的源头,网络的介入,犯罪地和结果发生地经常不一致,或者有多个结果发生地,让司法人员取证很困难。

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对策

(一)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

当前,随着网络的发展,个人信息被侵犯的事件频发,为了减少此类事件发生,保护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必须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一方面是要从国家宏观的层面进行立法,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同时要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加大惩罚的力度。另一方面则是要细化我们的法律条文,明确规定或列举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种类和特征,以增强执法中的可操作性,避免加强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的法律条文最终成为无法执行的一纸空文。

(二)加大个人信息保护的执法力度

在立法完善的情况下,我们应该着重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执法力度,由于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和遭受侵害大多是人们在已经受害的情况下才报案的,故而公安执法机关执法应该更为主动,一方面应加大宣传力度,同时鼓励收到诈骗短信或信息的公民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以便于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查处相关的犯罪分子。另一方面则是公安机关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分子进行处罚时应当从重处罚,加大罚款的力度,增加犯罪分子的违法成本,以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三)进一步强化网络安全监管

在如今信息爆炸的年代,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大部分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都是发生在网络上或是与网络有关,那么公安机关的网监部门应加强巡查,对一些异常的网站和未进行合法注册登记的链接及时进行清理,对网上和传播的一些潜在的可疑的信息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处理,不给犯罪分子在网络上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留下任何藏身之地。

(四)加大对公民的宣传和教育力度

从近年来新闻报道的相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来看,大多数受害者都是由于两个原因造成最终受害:一个是防范意识较弱,轻易相信网上或陌生的电话或短信的信息内容;另一个则是过于贪心,相信天上会掉馅饼。故而我们在做好立法和执法工作的过程中,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公民的宣传和教育。联合街道、社区、学校、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公共服务提供机构,向公民宣传各种侵犯公民信息的常见手段手法和防范措施,以及提醒公民不要轻易相信网上的各种“优惠”或“中奖”等信息,对于涉及财务转账等信息一定要提高警惕等。

另外,针对时下比较流行的网络反腐,结合本文所谈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笔者认为应当注意二者之间的权衡。法律赋予公民民主监督的权利,所以公民有权对公职人员的有关信息如其道德操守、家庭收入,以及廉政勤政等方面信息进行了解,从而发挥监督的作用。但公职人员从根本上来说其身份也是公民,和其他普通的公民一样享有自身应有的权利,其有权保证自己的隐私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晓,自身生活的安宁不被侵扰,这样就产生了一种冲突。要解决此矛盾,国家就应当建立一种平衡机制,在保证其人格不受侵犯的前提下,考虑其隐私部分涉及公共利益的多少,对政府官员的隐私权中的部分内容加以限制,例如与人身权利相关的如个人基本信息、个人道德操守状况、家庭成员及亲属状况等;与财产相关的如家庭财产状况、动产与不动产等;与公职行为相关的如工作表现和成绩等内容,如此才能达到网络反腐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平衡。

五、结语

公民个人信息遭受侵害的问题已越发严重,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保护迫在眉睫。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到,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并不应该仅仅只是一个法律问题,而应该是一个社会问题,尽管法律在其中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我们应该从整体的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吸纳社会多方力量参与进来,多措并举,减少公民个人信息的侵害,维护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何春中.为何会有大量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中国青年报,2013年6月20日11版.

篇11

可以说,支付产业已进入规范发展和优化调整阶段。在这一背景下,支付产业如何坚决执行国家政策、坚持正确发展方向、坚定行业发展信心,是当前面临的重大问题。 产业前景广阔

首先,我国支付产业整体向好的发展形势没有改变,行业前景广阔,潜力巨大,大有可为。

近年来,我国支付清算产业规模保持快速增长,通过运用新科技、拓展新业态、开展业务创新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和品质,降低支付成本,提高了实体经济资金运转效率和便利性,满足了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成效显著提升,得到了社会各方的广泛认可。

在我国支付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寓监管于服务,加强管理和引导,在监管理念创新、监管制度建设、监管手段和工具运用以及外部协作机制建设等方面深入开展工作,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支付清算市场秩序进一步改善,支付风险隐患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快速变革和发展之中,给支付产业带来了新的广阔发展空间。支付产业依然处于发展的机遇期和红利期。

一是我国支付服务市场需求旺盛,为支付产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我国经济平稳发展以及居民收入稳步提升,增强了居民的消费支付基础和信心。特别是随着城镇化和经济转型步伐加快,经济业态更加丰富,消费不断升级,拉动了支付服务需求。同时,人民币国际化和“一带一路”战略深入实施,推动人民币跨境支付安排不断完善,跨境支付服务需求不断增强,我国支付产业逐步向国际化发展。另外,随着我国消费主力转向80后、90后人群,对支付服务方式和支付产品创新的需求不断增多。

二是市场和技术创新蓬勃发展,为支付产业发展持续注入活力。

支付产业是一个市场与科技优势集合的产业,在运用新技术、满足新需求以及引领新业态等方面具有优势。随着产业环境和技术不断发展创新,如智能终端的爆发式增长、4G移动通讯的普及和5G的开发应用、网络资费下降以及支付受理环境的完善,推动了移动支付迅猛发展,成为支付产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另一方面,随着支付电子化程度不断提高,支付成本显著下降,支付服务场景日益丰富,服务体验不断提升,消费者和商户享受到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支付服务已成为经济运行有力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创新活力因子。

三是支付服务快速发展产生规模经济效应和范围经济效应,形成持续的产业聚集力。

支付服务特别是新兴支付服务快速发展,在各类商业模式和业态中作用日益凸显,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涌入这一领域,形成了新的市场竞争优势。如手机厂商开始积极参与移动支付市场。同时,支付服务与电子商务、机具制造、介质生产、信息技术、数据服务等行业不断融合,促进支付产业不断做大做强。如一些安全技术企业在反欺诈方面积累了技术和经验,把支付领域作为重要的业务拓展方向。

四是国家鼓励创新与服务、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不变,构筑起支付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支撑。支付产业是涉及经济金融和社会民生的基础产业,也是现代金融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国家积极鼓励和引导支付产业规范有序发展,突出安全、便民、高效的发展导向。当前对行业的规范和整治工作,最终也是为了解决行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防止行业出现大的起伏和波动,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随着支付产业快速发展,暴露出的风险和问题依然不容回避,亟待稳妥解决。

如账户管理方面的问题,个人账户开立便捷,一些社会公众对账户不够重视,管理不够完善,出借、出租乃至非法买卖账户信息时有发生,账户实名制有待进一步落实。再如无证经营支付结算业务问题,已经出现多起风险案例,客户资金被挪用、信息被窃取,商户受损失,甚至引发。还有机构内控薄弱的问题,部分机构为抢占市场和应对竞争,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风险管理标准,形成行业安全管理的“洼地”,部分机构的业务系统建设投入不足、应急措施缺失,系统中断、数据丢失等风险事件时有发生。

从发展生命周期、产业价值以及外部环境等因素综合来看,支付清算还是一个方兴未艾、内生动力十足的新兴产业。支付产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其机遇要大于挑战,动力要大于阻力,前景广阔,前程远大,这是发展的基本格局和主流方向。因此,我们要对风险和问题有清醒认识,同时更要坚定产业发展信心,化挑战为机遇,再接再厉,持续推动支付产业更高水平的发展。 安全与效率

其次,要辩证、具体和动态地认识支付产业安全和效率的关系。

安全和效率是始终贯穿支付行业发展的两条主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保障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建立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辩证、具体和动态地认识支付产业发展中安全和效率的关系,是遵循市场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银行制定和优化政策的重要依据和出发点。

一是要辩证地看待安全和效率的关系。安全是效率的前提,效率是安全的目标。安全是支付信心的保证,保护支付安全通常需要建立一系列的规则,以指导市场主体有效地识别、监测和管理各种风险,确保支付服务体系稳健高效运行。效率是支付行业发展的动力,支付效率的提高可以减少资金占用、节省交易成本、提高交易速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便捷服务和高效支持。

安全和效率相辅相成,对立统一,必须统筹考虑,不可偏废。一方面,只讲效率不顾安全,将使消费者资金财产、支付服务市场主体甚至整个行业暴露在巨大的风险中,也会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另一方面,没有绝对的安全,过度地附加安全措施而不考虑效率,可能给正常的支付活动造成负面影响,或者扼杀一些可能推动行业发展的创新。从支付服务的本质特征看,安全具有一定优先性,应当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如果确需牺牲一定程度的安全,就必须有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具备足够的风险补偿能力,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二是要具体地看待安全和效率的关系。安全与效率的关系体现和落实在业务及决策之中,也是政策制定和发展导向的一个重要考量。比如,人民银行实施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分类管理正是基于这样的逻辑。在分类管理实施前,支付机构由于作业方式的限制,在支付账户开立上难以达到与银行一样的审核要求。

另一方面,网络银行、直销银行等新业态在开户上也难以达到传统银行的审核要求。如果简单地从安全角度出发加以限制,那么对支付机构和银行的业务创新乃至生存发展都会产生较大影响;但如果只注重便捷和效率,账户实名制的根基就可能发生动摇,也会影响到监管规则的公平性和市场秩序。因此,人民银行对个人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实施了分类管理。账户开立要求越严格、实名认证强度越高,账户的功能越全;账户开立越便捷、实名核验不充分,账户的功能就要受到一定限制。

再比如,按照“大额支付侧重安全、小额支付侧重便捷”的管理思路,在要求大额支付必须采用多重认证方式确保安全的同时,允许在“云闪付”等小额便捷支付中采用免密方式。这些都是政策层面对平衡安全与效率原则的具体运用。

三是要动态地看待安全和效率的关系。安全和效率的平衡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支付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甚至在某些特殊情况发生时,不同的参与主体、社会群体对安全和效率的需求都是不断变化的。

在一段时期内,安全是矛盾的主要方面,那就需要我们集中提升安全水平。以近期着力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为例,针对电信诈骗中ATM转账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重要资金渠道,我们要求调整个人ATM非同名转账的出(到)账时间。尽管这一临时性措施确实会对部分正常需求产生影响,牺牲了一些便捷,但为有效保护弱势群体资金安全、切实阻断犯罪分子诈骗的资金流,有必要在特定阶段采取有针对性的特殊措施。

当然,未来随着安全保障水平的提高,效率可能上升为矛盾的主要方面,那时就需要适时调整相关政策,优化提高支付效率和便捷性。我们要不断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在安全和效率之间有更大的回旋空间,实现更高水平上安全和效率的统一。 行业共治

第三是举全行业之力,精诚合作,促进行业规范持续发展。

历史经验表明,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汇聚行业力量,行业性问题需要汇聚各方智慧共同解决。因此,行业各方都要加强责任意识,和衷共济,齐心协力,既要做“团结派”,也要做“行动派”,共同把行业的事情做好。

一是市场机构要坚持责任担当,积极主动防范风险,构建安全高效的产业生态体系。

行业发展和风险管理的主体是市场机构。各机构要发扬主人翁精神,做行业发展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引领者,和有关各方一道把行业的事情做好。各机构要转变观念,强化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和发展观,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支付安全和服务规范。要强化案件防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构内控治理,建立健全包括运维、风控和审计在内的“三道防线”,提升风险合规部门的权限和独立性,形成发展与风控、创新与合规的内部制衡。要推动在身份识别、交易验证、支付标记化技术、安全算法、芯片技术等领域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提高支付安全的现代化水平。要认真落实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的要求,坚决把住资金转移这一关键节点,使支付清算环节成为犯罪分子难以逾越的屏障。

二是支付清算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组织会员单位良性竞争、协同发展,组织和协调好相关利益群体的行动,共同应对行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和挑战。行业自律组织在推动行业规范、协调发展中负有重要责任。

作为支付行业全国性的自律组织,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要深化和推动行业自律,加强和改善行业服务,切实维护行业利益和消费者权益。要根据监管政策新进展及市场发展新动向,与时俱进建立和完善行业规则及服务标准。要强化约束机制,对于违反自律规则的行为要严格落实惩戒措施,树立自律规则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特别是在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方面,支付清算协会要积极发挥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推动会员单位细化各项举措,形成行业的协同行动。要牵头组织全行业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行业黑白名单机制,筹建反欺诈实验室,建立和优化可疑交易模型,为行业提供风险信息和欺诈行为的模型及案例,实现行业风险联防联控。

三是大力推进科学监管,不断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作为我国支付体系的组织者、监管者和支付设施重要的建设者、运营者,人民银行将坚决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加快监管转型,实施科学监管。

一是注重适应性监管。人民银行将继续坚持开放、包容的理念,合理把握监管力度和节奏,及时评估监管政策的适应性并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二是注重服务型监管。人民银行要不断改进服务,坚持与行业同呼吸、共命运,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寻找监督管理与市场关系的“舒适区”、政策意图和市场意愿的“共鸣区”,使监管更加贴近市场需求,为行业发展添砖加瓦,为行业主体排忧解难。

篇12

惊魂之夜

2013年2月2日凌晨2:40时,一阵急促的叫门声划破宁静的夜空。两位当事人出现在笔者家门,笔者成了“公证人”。一阵激烈的争吵之后,无果,两位当事人撇下“公证人”自行扬长而去。

1小时后,其中一名当事人重返,叫上笔者钻入微型的SMART车中。在凌晨空旷的街道,路人稀少,SMART以90公里/小时的速度,若无旁人的飞驰在城区道路上;当事人一付焦急的模样,一边不时焦虑的低头看手机,一边又不时的抬头驾车看路况,令笔者在车内左右摇摆,心中甚虑。正为行车安全担忧之时,“滋滋”的一声尖叫声,SMART急刹停止,车辆来到一幢陌生的高楼前。当事人未向任何夜班人员打听,边急速步行、边看着掌中的手机,径直乘坐电梯直达8层,在通道上众多的房间中,抬脚就直接对准某间房门,破门而入。令笔者瞠目结舌的是,房间中居然真的就是当事人所需追踪的人……。

这一幕如同美国科幻大片一般,国家机器使用的军用手机定位追踪技术,居然由普通市民在真实版的世界中上演了……,民用版的手机定位,让笔者度过了一个难忘的2013年惊魂之夜!

手机定位

移动定位系统是又叫做移动位置服务(LBS--Location Based Service ),通过电信移动运营商的网络(如GSM 网、CDMA 网)获取移动终端用户的位置信息(经纬度坐标),在电子地图平台的支持下,为用户提供相应服务的一种增值业务。目前,世界许多国家都以法律的形式颁布了对移动位置服务的要求,如美国“ US FCC E 911 ” 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运营商为911 用户提供的定位服务精度标准,而欧盟也颁布法律,遵循“ US FCC ”标准,并于2003年1月1日实施。但定位服务已引起人们对隐私权的关注。无线通讯公司和监管者必须研究政策允许用户在输入地址信息时,其个人隐私权受到保护。

新年伊始票房12.6亿元的《泰》,成为手机定位追踪技术的普及片。《人再途之泰》电影中出现“手机植入病毒,GPS跟踪”的字幕,神秘高端的手机追踪,已真实存在于咱们的现实生活中!

手机定位是指通过特定的定位技术来获取移动手机或终端用户的位置信息(经纬度坐标),在电子地图上标出被定位对象的位置的技术或服务。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手机里的“流氓软件”也层出不穷,钓鱼的、诈骗的、非法的行径随之而来。《泰》中,高博在徐朗的手机中植入病毒软件,对徐朗的行动了如指掌。

央视曾报道的名为“X卧底”的软件能监控手机。通过手工植入病毒软件或发送含有窃听程序的彩信,将软件植入用户手机,实现对用户通话记录、短信等内容的全程监控。对于植入手机病毒定位跟踪软件,在对方完全不知觉情况下,随时监控对方目标地理位置,定位精确度达10米范围,更精准的达5米,最精准的只有3米,随时随地掌握他人行踪。

手机定位应该根据用户服务需求的不同提供不同的精度服务,并可以提供给用户选择精度的权利。例如美国FCC推出的定位精度在50米以内的概率为67%,定位精度在150米以内的概率为90%。定位精度一方面与采用的定位技术有关,另外还要取决于提供业务的外部环境,包括无线电传播环境、基站的密度和地理位置、以及定位所用设备等。

定位技术

目前常用的定位技术有:GPS定位、基站定位、Wi-Fi定位、IP定位、RFID/二维码等标签识别定位、蓝牙定位、声波定位、场景识别定位等。

手机定位是指通过手机和无线网络的配合,确定手机用户的实际位置信息(经纬度坐标数据,包括三维数据),通过SMS、MMS、语音发给用户或以此为基础提供某种增值服务。定位服务又称移动位置服务(Location Based Service,LBS),它是通过电信移动运营商的网络(如GSM网、CDMA网)获取移动终端用户的位置信息(经纬度坐标),在电子地图平台的支持下,为用户提供相应服务的一种增值业务。

手机定位是利用GSM移动通信网的蜂窝技术来实现位置信息的查询,GSM无线通信网是由许多像蜜蜂蜂窝一样的小区构建而成的,每个小区都有自己的编号,通过手机所在小区的识别号就可以知道手机所在区域。在移动通信网络中,通常有以下几种定位技术:

一是基于Cell ID的基站定位技术,由网络侧获取用户当前所在的基站Cell信息,获取用户当前位置,手机位置坐标就可由3个基站圆的交点来确定,精度取决于移动基站的分布及覆盖范围的大小。

二是基于AFLT的定位技术,AFLT在定位操作时,手机/终端同时监听多个基站的导频信息,利用码片时延来确定到附近基站的距离,用三角定位法算出具置。

三是基于AGPS(无线网络辅助GPS定位技术)的定位技术,AGPS将终端的工作简化,由网络侧的定位服务器与终端相互配合完成定位工作,将卫星扫描及定位运算等工作从终端一侧转移到网络一侧的定位服务器完成。借助定位服务器运算能力,采用定位算法以降低接收信号弱等因素的影响,提高定位精度。在室内没有GPS信号的地方利用基站定位来提供位置信息,缩小定位盲区;与纯GPS和纯基站定位相比,AGPS有可精确到10米;在GPS模块启动搜星阶段,通过基站定位来确定定位手机的大概位置,通过预存在手机中的GPS卫星星历图,可以快速搜星,把搜星阶段的时间由2-3分钟,缩短到10秒钟。

四是Wifi AP定位技术,设备只要侦听一下附近有哪些热点,检测每个热点的信号强弱,发送给网络上的服务端。服务器查询每个热点在数据库里记录的坐标,进行运算,判定被追踪的客户端具置。定位需要条件:被追踪的客户端能上网,侦听到的热点的坐标在数据库里有。

五是RFID、二维码定位技术,通过设置一定数量的读卡器和架设天线,根据读卡器接收信号的强弱、到达时间、角度来定位。无法做到精准定位,布设读卡器和天线需要有大量的工程实践经验难度大,从成本上来讲Wi-Fi经济实用些。室内定位主要采用WLAN和RFID技术来实现。

六是基于GPSOne定位技术,将Cell ID、CDMA三角定位和AGPS综合应用。采用Client/Server方式,将无线辅助AGPS和高级前向链路AFLT三角定位法结合,在这两种定位技术均无法使用的环境中,自动切换到Cell ID扇区定位方式,确保定位成功率。

手机泄密

通过外国卫星拨打的手机电话很容易被窃听,即使机主通过本国自己发射的卫星传送,仍然可以通过地面接收站进行窃听。手机已成为泄密的重要隐患源。

一是手机通话状态下,手机极易“主动泄密”。手机通话的电磁频谱,通过通信卫星辐射漫游传送到受话人的电信网络中。无线信道的开放性,使收、发双方交换的敏感信息被第三者感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只要有相应的接收设备,就能够截获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人的通话信息,成为隐蔽的“窃听器”。

二是手机待机状态下,手机会“被动泄密”。待机状态,手机与通信网络保持不间断的信号交换,所产生的电磁频谱,很容易利用侦察监视技术发现、识别、监视和跟踪目标,并且能对目标进行定位。手机芯片基本上源自进口,而一些牌号的手机具有隐蔽通话功能,即可以在不震铃,也没有任何显示的情况下,有心人即可通过简单电信暗码,遥控打开手机的话筒,由待机转变为通话状态,窃听谈话。在机主并未开口的情况下,造成“被动泄密”。

三是手机关机状态下,手机会造成“强制泄密”。持有特殊仪器的专家,可遥控打开手机的话筒,窃听谈话。这类手机在制造过程中就在芯片中植入接收和发送功能,只要有电池,手机会悄悄地录制,自动通过卫星发送给“感兴趣的人”。这类手机不开机,但只要有电池,就能工作,将信息通过卫星传送到“有心人”的地面处理系统。只要将手机放在身边,就毫无保密可言。

军事应用

世界超级大国已建立起多层次、全方位、大纵队、高立体的覆盖全球的电子监听网络系统,广泛地收集对手或潜在对手的电子情报。

美国国安局“梯队系统”拥有120 颗卫星。全世界 95%的通信的信息都会被这个系统“过滤”一遍。同一时间,可记录数以百万个电话通信信息,寻找一些可能对安全构成威胁的字眼。一旦交谈中出现某些“敏感性”关键词,就会自动记录通话,交送情报人员进行分析。每次使用手机,都会被经过“过滤”。从中国打出或者从国外打入中国的电话也容易被窃听。如果这些电话通过中国的卫星传送,某些国家可以依赖日本北部三泽航空基地进行窃听。

此外,还有专门监听手机的电子侦察卫星。美国最新利用“猎户座”(Orion)系列间谍卫星跟踪微波传输,可以窃听中国内陆电话。北极上空的卫星,在美国就可窃听到中国的手机信号。

网络销售

由于涉及隐私或侵权,大多数的监听卡都是通过互联网络进行不见面的隐秘销售,目前已经发展到第四代手机监听卡。如销售价格为588元的“市内版手机监听卡”,788元“内版手机监听卡”,1200元的“全国版”,1800元的“全球版监听卡”,均内置SIRF第四代卫星导航芯片,傻瓜式让被监听手机中“x卧底软件病毒”,8通道通话监听,定位追踪精确度达15米,可同时监控8部手机。截取对方通话中,只要输入对方号码,对方通话的时候就有提示音;在不通话或关机时,只要对方没拔掉电池和手机卡,可以开启对方话筒功能进行秘密监听,听到手机周围的声音。可以拦截对方手机所发出和收到的所有短信。被监听的手机如果更换新的SIM卡,更换之后,该手机会立刻以短信的形式隐秘发送新号码至给监听手机。QQ信息监控在被监听的手机完全不知觉的情况下每次使用QQ发出和接收信息都自动转发一份到监听手机。

手机中安装有“360安全卫士”、“ 腾讯手机管家”、“ 优化大师”等软件的用户,这些软件都提供“一键清理内存”、“ 一键加速”等功能。需要在这些软件中,将“安心360”或伪装版软件的名字排除在“被清理对象”外,才能使监听软件进程不被杀掉。智能机安装了360卫士或QQ管家类软件,开机启用数据联网(以360卫士为例:在 [流量监控] -> [联网防火墙] 中启用 [2G/3G上网]。) 对于这种情况,可以发送短信指令AXON 到目标手机(可通过任何手机发送,也可通过安心360平台的派发留言功能发送),将手机设置为“永远连线”状态,即手机端即便关闭了2G/3G网络,也可以进行定位(该功能适用于 2012年11月15日之后上线的 v9.8 版本)。通过在线网银支付、支付宝、神州行充值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手机话费支付,电信固话支付等方式进行汇款购买。

正面追踪

人的方面,老人、小孩是定位跟踪的最合理、合法的对象,主要是出于安全和关心的需要。手机定位软件,安装在老人儿童的手机上,一旦走失,发送短信即可获得老人儿童的具体地图位置。特需人群遇险时一键报警求援方面,110、120救护快速确定目标位置、家长对老幼外出行走位置查询、安全监护的报警定位手机,用手机从GPS手机上获去报警信息,是个人安防、亲情关爱的“随身保姆”,适用与有遇劫、遇困、迷路、走失、急性病(心脏、高血压)突发、遇灾可能的需紧急报警求助人群及儿童、老人、智障等需监护人群,还可以用于登山者、旅游者、户外野营等。

企业对外勤人员的管理方面,无论外勤人员使用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手机,采用这三种网的LBS基站定位技术和地理信息技术而成的企业考勤定位平台,专用于全国各企业的外勤人员管理,车辆管理,贵重物品、货物定位跟踪等。不需要更换手机,有手机信号的地方即可实现定位考勤和信息上报。能提供对于有多个分部的销售公司,对销售人员上班时间工作的管理。

企业对员工的管理,进行远程解码,对方号码所在手机或者固话的内部程序,绑定其手机的号码,绑定完后就可以进行不限制距离的监听,拦截,定位功能。

个人出行方面,出差旅游在一个陌生的城市,走失时可查询当前位置的地图、去往某地的公交换乘路线、周围500米~2000米的餐饮、娱乐服务场所等。尤其是对于一些天生的“路盲”朋友,手机定位功能解决了出行问题。

医疗急救,给医疗行业和病人带来了方便。手机定位服务应用于医疗急救采取拨号定位方式,不需要回复短信,病人只需向医院打一个电话就可以被医院方定位,获得病人的具置,迅速前往救援。

物方面,手机追踪可用于汽车、贵重物品及重要文件的定位追踪。企业对车辆的管理;出于GPS成本高以及地下室等无信号的原因,有些物流企业采用了手机GSM定位技术方案。这种方案的成本是GPS的1/3。但受移动基站网络资源的限制,在连续定位方面的成本较高。

汽车救援服务,过去车主的车出现故障,打电话花费上百元的话费,也说不清自己所在位置。现在只需要打一个电话,回复一条短信就可以定位车主的具置,不到一分钟,不需要在汽车和手机上安装任何东西,相当方便。

负面作用

非法获取个人的手机定位,将信息出售给讨债人,严重的造成被定位追踪的当事人被非法拘禁。例如,台州市首例利用手机定位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案件中,为索取170万元债务,被告人杨再权于2010年1月的一天傍晚,通过被告人张茂林对曹某进行手机定位后,纠集了了被告人汤某、徐某、陈某、潘某等人抓住曹某。被害人曹某第三次手机被定位是在2011年的正月,杨某打电话要张茂林过来玩玩。期间,张茂林再次通过手机定位发现曹某的位置,这次曹某被杨某等人殴打后,又被索要所欠170万元债务,后曹某报警,导致案发。庭审中,张茂林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不管同意与否,江西省某公司对部分员工进行手机定位,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2012年8月1日,新法制报以《手机定位监管员工是否侵犯隐私权引争论》为题进行了报道。许多被定位的员工提出了反对意见,虽然公司这样做是为了防止一些员工因睡懒觉而迟到,定位时间固定在上午9时至晚上21时,但公司要求24小时开机,难免涉及隐私权有可能被侵犯。

定位产业

手机定位业务有一个超出传统增值业务的庞大产业链阵容,由移动运营商、系统设备提供商、终端厂商、GIS开发商、应用提供商、中间件提供商等多个环节组成,综合运用了包括移动通信、卫星导航、互联网、地理信息系统、综合信息服务等多方面的技术和应用,是多个产业、多项技术交汇和融合的产物。手机定位服务需要持续和巨大的投入,尤其是在网络升级和电子地图方面。

在CDMA1X网络中,利用GPSONE定位技术向公众提供的定位业务,定位精度在室外环境下达5米~50米。无论在室内还是室外,只要CDMA1X网络覆盖到的地方即可实现定位。对移动终端的定位,结合GIS(地理信息系统)地图数据信息,能够向用户提供丰富的位置信息服务。CDMA用户具有无线上网服务的,只要使用支持WAP1.2以上的浏览器功能的手机,就可以使用定位业务,其操作类似于WAP版定位。手机的数据通信资费标准是0.01元/kB。

短信版的手机定位可以定位到具体的地区名(按照区号来区别)。短信费为0.10元/条,信息费为6元/月。

WAP功能的手机,可以通过无线方式联入互联网,获取自己当前的位置。每月收费5元再外加GPRS的流量费用。

无需授权手机定位是一种新型的手机定位技术,涉及侵犯隐私。这种手机定位并非传统的GPS定位,而是基于对基站信息信号反馈而锁定手机位置(LBS基站定位法),仅仅限于公安技侦破案时使用。只需要知道手机号码,并且机主开机有信号,就可以锁定机主位置。

目前国内绝大多省份使用手机定位均需得到手机用户的授权才能进行。

防范措施

手机虽小,关系着个人信息、企业商业秘密,甚至国家的安全。手机造成的保密隐患已经引起许多国家、企业的重视。最可靠的保密办法就是不使用手机,然而现实中做到的难度太大,所以防范措施主要有:

一是普及手机泄密常识,提高关键岗位人员防范的意识。

二是从制度进行强制性的规范,如我军新颁布修改的《中国人民内务条令》规定,严禁将移动电话带入作战室、情报室、机要室、会场等场所。

三是政府官员、军队干部、企业股东、商业精英不可使用未经检测的赠机。

四是军方和重要政府部门、企业高层都禁止在重要办公场所、重要会议上使用手机,即使是关闭的手机也不允许带入。

五是必须在会议场所会场中安置“干扰器”,有效的控制手机在会场中发挥“窃听器”的作用。

篇13

在个人财务活动中,对收益的追求无可厚非,但是由于财务风险存在的客观性、财务环境和财务活动本身的复杂性、人们对风险认识的滞后性等原因,个人财务活动中的风险损失和风险收益很难平衡,这就需要进行个人财务风险管理。

一、个人财务风险管理概述

1.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相关定义。个人财务风险是指个人在整个财务活动的过程中,由于各种难以预料或无法控制的因素,使个人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的不确定性。需要指出的是,与传统意义上人们对财务风险的认知不同,个人财务风险不仅仅指的是个人财务损失,也可能会带来个人财务收益。个人财务风险包括个人投资风险、个人筹资风险和个人信用风险。另外,个人财务风险的存在具有客观性、发生与否具有不确定性、个人财务损益的双面性和个人财务风险的动态可变性。个人财务风险管理是指个人在财务活动过程中,通过一定的方法和措施,对财务风险进行分析、处理和防范,从而将财务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尽可能多地实现风险收益,减少风险损失,保持财务状况稳定,甚至改善财务状况的一项全面综合的管理活动。2.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职能。(1)个人财务风险分析。个人财务风险分析是指通过发现和判断个人所面临的各种财务风险,推断个人财务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从而得出相应的个人财务风险决策,以防范风险的发生和降低损失的可能。个人财务风险分析包括个人财务风险识别、个人财务风险推断、个人财务风险决策三个部分。(2)个人财务风险处理。个人财务风险处理是指在进行个人财务分析的前提下,确定了个人财务风险决策以后,对于正在发生的风险进行应急处理,对于已经发生的风险进行补救,以尽量控制风险发生对个人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尤其是在减轻对个人的财务损失的方面。(3)个人财务风险防范。个人财务风险防范是指在个人财务风险发生之前,根据个人财务风险分析的结果,提前采取财务风险预防、财务风险转移、财务风险回避等方法分散或降低个人财务风险的措施。3.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作用。(1)个人财务风险管理有利于优化个人资源配置。在整个经济系统中,每个人都在不断地努力追求资源、拥有资源、享受和使用资源,同时个人也是风险的承担者,个人财务状况和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影响着整个社会经济系统资源配置,良好的个人财务风险管理对提高社会的经济资源配置效率有着重要影响。如果个人无视风险的存在,盲目投资,在风险发生时便有可能溃不成军,从而造成资产质量的下降,甚至可能会影响到个人生活;如果对风险采取过度消极的回避态度,则可能会错失很多投资甚至盈利的机会,从而使个人的投资回报降低,也不利于个人资源配置。(2)个人财务风险管理有利于降低个人的财务危机成本。在财务风险发生之前,个人财务风险管理可以利用保险或非保险的手段将风险转移出去、采用风险较小的投资或筹资方案将部分风险回避掉、通过调整财务结构增强个人抵御风险损失的能力等等办法。在财务风险来临时,个人财务风险管理可以起到很好的防护作用,从而有效地降低了个人的财务危机成本。(3)个人财务风险管理有利于增加个人财富。个人财务风险管理通过有效的个人财务风险分析、个人财务风险处理和个人财务风险防范,可以帮助个人做出正确合理的的财务决策,降低投资和筹资风险,减少风险损失,降低个人财务危机成本,提高个人财富管理的信心,增加个人财富。

二、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现状

1.对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认识不足。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风险意识不足,对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认识就更少。在进行财务决策时,更多依靠的是以往经验和个人判断,对决策对象缺乏细致的认知、分析和推断,更不用提风险防范与控制了。在风险发生时,其危害往往是连锁式,不仅会影响到个人生活品质,还会影响个人的财务决策自信,严重的会对个人心理造成阴影,危害家庭,极端的例子是会危害到个人的生命。据《新安晚报》报道,2015年1月4日晚9点30分,节俭一生的周承英奶奶,在将自己和老伴的毕生积蓄70万元投给安徽鑫圣德投资管理公司被卷走之后,在维护自己的权益过程中,倒地去世,永远地离开了。在投资之初,为了降低风险,老两口还特意选择了3个月期限的最短期限,然而,钱还是被投资管理公司卷走了,从发现被骗到去世仅仅22天,结局令人唏嘘。2.财务经营目标设定过高,决策缺乏科学性。有些人在进行财务活动时,在对财务收益的追求上急功近利,在进行投资活动的时候,将投资回报率作为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把投资回报率设在一个相对较高的位置(这里的相对较高,是相对于同类项目而言),而且喜欢短期内获利较大的投资,选择风险大收益高的项目。而且,在进行投资时,不进行相应的项目考察分析,往往脑门一热按照以往的经验或者主观判断就匆忙进行投资了,甚至于卖房投资、借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非常缺乏。几个月前,上海的周先生将自己226平方米的自有房产以1000多万元的价格挂牌出售了。卖房之后,因为股市大好,周先生集中精力炒股,希望炒股受益能够让他换套豪宅,或者一套变两套。然而在6月底7月初,一周的时间,他的购房款被套进去了,损失超过300万。300万从楼市转移到股市,周先生可称得上是光荣的“接盘侠”了。3.盲目投资,个人投资管理带有短视性和被动性。个人投资风险是指个人投资收益达不到预期效果,从而影响个人资产盈利水平和个人偿债能力的风险。有的人在投资前不进行科学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往往投资时重视短期利益,而选择何种投资、投资多少很大程度上带有被动性,较为迷信机构推荐和所谓的投资高手。由于财务活动本身的复杂性,资本市场的瞬息万变、变幻莫测,以及人们对风险的敏感度不同,大部分人往往事后才会有对风险所带来结果有所认知,这个时候,风险已经来临,损失不可避免,从而降低了资产盈利能力和个人偿债能力,财务状况变得不理想。很多投资者,在看到投资增长时,心里很开心,认为自己今天又赚了多少,需要说明的是,除了分红以外,投资本身的增长只有在变现之后,才是真正赚到的钱,那些起伏的数字的变化,可以带来收益,同时也能变成损失。这就使很多人在炒股的时候,大盘好的时候,收益上涨,大盘下跌的时候,一夜回到“解放前”,很多股民被套牢,有些股民甚至不得不“割肉”。4.风险加大,个人负债经营的比例在逐步增大。个人债务筹资风险是指个人的债务筹资行为给个人带来的风险,主要包括个人举债经营导致流动性不足而丧失偿债能力、或者由于个人举债后资金使用不当而导致个人遭受损失的可能。有调查显示,在国内贷款买房的人群中,有超过三成的房贷族月供占到收入的50%以上,由于一段时期内,个人收入相对固定,而家庭分裂速度的增快,使得个人对于住房的需求的刚性进一步提高,随着按揭购房的日益普遍,这一数字还会进一步上升。50%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一般来说,个人负债率最好低于50%,低于30%是安全的;高于30%低于50%,个人生活会受到一定影响;而高于50%则可能使个人陷入财务危机;若是高于1,在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个人已经破产了。

三、产生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现状的原因

1.缺乏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意识。资本市场瞬息万变、风起云涌,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任何财务活动,都不是稳赚不赔的,个人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一定要有财务风险管理的意识。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风险管理意识淡薄,比如在进行股票投资时,投资的原因多半是最近股市行情好,大家都看好后续的股市发展,一股脑地将自己的资产放到股市当中,觉得自己一定不是在最高峰买入的,一定有钱赚,完全不考虑股市震荡可能带来的风险损失,更不用说进行个人财务风险管理了。2.财务经营目标与财务能力不协调。当今耳熟能详的一句话就是,“你不理财,财不理你”,很多人在不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时,将财务经营目标定得很高,把自己的血汗钱放到了收益率很高的理财产品上,认为这些理财产品是有保障的,比炒股收益稳定又保险。但是,在理财的选择上,选择的是非保本型的产品,结果赔得一塌糊涂。3.逐利心理、侥幸心理严重。在个人财务活动中,逐利心理和侥幸心理普遍存在。今天的投资收益在账面上翻了一番,明天会再翻一番吧,后天会继续上涨吧,行情这么好,倒霉的一定不是我吧“,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结果遇到风险,投资收益大幅缩水,一夜回到“解放前”,成为华丽的“接盘侠”的人大有人在。4.缺乏对风险和收益的适度权衡。在个人的财务风险管理过程中,夸大收益的可能,忽视风险的可能,盲目进行决策,缺乏对风险和收益的适度权衡,往往输在一个“贪”字上。四、加强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措施1.多多学习,增强对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认识。在对减少个人财务风险损失的舆论宣传方面,政府和媒体做了大量的工作,几乎每个人都知道“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这样的警示,也都知道传销的危害,也了解不少理财陷阱,对一般的电信网络诈骗也有一定的识别能力,但是,随着股市震荡向好、传销组织不断地改头换面、理财陷阱防不胜防、电信网络诈骗花样翻新,在纷繁复杂的利益诱惑面前,人们的风险识别能力没有相应跟上,不少人还是栽了跟头。因此,增强对个人财务风险管理迫在眉睫。通过学习个人财务风险管理方面的知识,进行有效的财务风险的分析、识别、推断,可以显著降低个人财务风险的发生概率,从而减少个人财务风险损失。2.调整心态,转变观念,采取稳妥的财务风险管理策略。在个人财务风险损失的案例中,人们财务风险管理的心态和财务风险管理的观念,在对财务风险管理策略的选择上,有很明显的影响作用。侥幸心理加上急于求成冒进的财务管理观念,再加上个人本身对风险刺激的追求,便会很容易采取投机性强的风险管理策略,这样财务管理风险自然加大;而回避心理加上消极的财务管理观念,再加上个人本身对风险刺激的厌恶,一般会选择消极的风险管理策略,会错失很多投资获利的机会,资产的保值增值效果也不明显,个人财务状况得不到很好的改善。因此,调整心态,转变观念,采取稳妥的财务风险管理策略是非常有必要的。在财务风险管理的心态上一定要平和,财务风险管理的观念上一定要稳,采取稳妥的财务风险管理策略,有助于有效平衡风险与收益,在降低个人财务风险损失的同时,增加个人财务风险收益。3.实施正确的投资策略,合理进行资本配置。不同的人会选择不同的投资策略,而不同的投资策略,决定了不同的资本配置组合:风险追求者往往会选择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策略,在资本配置上喜好风险资产,无风险资产比重较小;风险回避者则喜欢选择低风险低收益的投资策略,在资本配置上偏好无风险资产,风险资产比重较小;而风险中立者则介于两者之间。需要说明的是,不同的投资策略和资本配置组合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能区分好与不好的,只有个人投资的心理效用,也就是说某一个风险追求者即使在某一次投资中失利,损失很大,由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喜欢风险变化带来的刺激,在本次投资中,虽然损失很大,但是在心理上并没有过多地造成不利影响,那么这个风险追求者在本次投资中的个人投资的心理效用便不为负。需要警惕的是,本身是风险厌恶者,在某一段时期,却选择了风险资产占大多数的投资组合,这是十分危险的,巨大的投资收益带来的狂喜和巨大的投资损失带来的心理失衡,都不是好的个人投资的心理效用。4.平衡风险与收益,降低负债经营风险。众所周知,个人负债经营是把双刃剑,一方面,个人负债经营能保持对资产的控制权、保持良好的现金流、减少通货膨胀风险;另一方面,个人负债经营也可能会产生过度负债,进而产生无力偿付和再筹资风险。在收入限制与刚性需求的矛盾之间,个人负债经营已经越来越普遍,从日常消费的信用卡到各家银行都在做的按揭贷款,一方面满足了人们的需求,另一方面潜在风险也在加大,这就需要我们在负债经营过程中,平衡收益和风险,降低个人负债经营的风险。在负债的时候,一定要充分考虑自身收入的稳定性、个人的偿还能力、负债的期限和利率结构、每月还贷占收入的比例、再筹资的可能、违约的可能等等,在充分权衡了负债经营带来的风险和收益后,选择适度的负债,积极进行偿还。

作者:张立霞 单位: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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