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7 10:18:18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文学艺术的发展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1.2基因测序技术1977年Maxam提出了化学修饰降解法模型,为核酸测序时代的到来拉开序幕。同年,Sanger等发明了DNA双脱氧链末端终止法,可以检测物种或细胞的核酸序列,再与基因库进行比对,从而知道被检测物种或细胞的特性。Sanger法作为最经典的测序方法,读取序列长,能够较好地处理重复序列和多聚体,仍为目前常用的测序方法,广泛应用于基因组DNA、cDNA等多重复序列的检测。该技术不足之处:灵敏度较低,通量较低。1998年Ronaghi发明了焦磷酸测序法,其基本原理是利用引物延伸时所释放的焦磷酸基团激发荧光,通过峰值高低判断与其匹配的碱基数量。比起Sanger法,提高了灵敏度,在SNP位点检测、等位基因突变测定等广泛运用。近几年,发明了高通量测序技术,是对传统技术的一次革命性的创新。该技术通过DN段化构建DNA文库、文库与载体交联进行扩增、在载体面上进行边合成边测序反应,完成对海量数据的高通量测序。该技术测序速度快、准确度高,可以进行大规模的测序检测,主要应用于全基因组序列、内含子序列、外显子序列等的分析和研究。
2分子诊断学技术在检验医学中的应用
分子诊断就是应用分子生物学技术,在遗传物质的结构或表达水平,通过检测特定基因存在、转录及表达异常,对人体状态和疾病作出诊断的方法。分子诊断学在检验医学中的应用,使越来越多的疾病的发生发展的分子机制得到阐明,为临床医生对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后,提供最为直接、最为准确的依据。目前分子诊断学技术在感染性疾病和遗传性疾病中的应用最为广泛。
2.1分子诊断学技术在感染性疾病的应用感染性疾病是指外源病原体入侵机体后,生物体无法排除该病原体而产生一系列不适的反应。一般通过病原体培养或血清学方法进行病因查找。酶联免疫吸附法(enzyme-linkedimmunosorbentassay,ELISA)是目前检验医学实验室检测免疫学指标应用最广泛的方法之一,广泛应用于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梅毒、艾滋病等感染性疾病的诊断检测和诊断,具有灵敏度高、特异性强、快速简便等优点,但是一些影响因素不容小觑,临床待检标本常受溶血、黄疸、脂浊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检测结果判断错误。血清学也只能确定机体是否接触病原体,不判断是否是现行感染。PCR和基因芯片技术应用于病原微生物的检测,具有敏感性高、耗时少、效率高等优点。例如:利用实时荧光定量PCR技术检测乙肝病毒DNA的载量,与传统的酶联免疫法相比,既可以提示疾病的严重程度,也可以监测药物疗效、预后与复发。分子诊断学技术在感染性疾病的应用,可弥补血清学检测技术的缺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检查不能培养或生长缓慢的病原微生物;(2)通过病原微生物的定量检查监测病情;(3)微生物耐药性的检查;(4)细菌分型及流行病学调查。
2.2分子诊断学技术在遗传性疾病中的应用遗传性疾病是指遗传因素占主要发病原因的某些疾病,几乎都存在一定的基因缺失或突变。分子诊断学技术是指通过分析患者体内遗传物质结构或表达水平的变化,对人体健康状态和疾病作出或辅助诊断的方法。分子诊断学技术已经能够诊断已知致病基因的遗传性疾病,对一些基因突变所致的遗传病也有良好的诊断意义,也能利用遗传标志来诊断一些病因未明的疾病。例如,镰状细胞贫血:β-珠蛋白基因中第6位密码子的序列由原来的GAG改变为GTG,编码的血红蛋白为镰状细胞血红蛋白。通过PCR技术可以将包含突变位点的β-珠蛋白基因片段扩增,根据产物分析的结果可以对该遗传性疾病进行诊断。基于基因芯片技术,对基因SNP进行分型,检测遗传性耳聋基因,发现50%的儿童期耳聋与遗传因素有关。采用序列特异性引物聚合酶反应(polymerasechainreac-tionwithsequencespecificprimer,PCR-SSP)技术对白介素18基因启动子区-607C/A、-137G/C基因型多态性进行分析,从而发现该基因启动子区-607C/A、-137G/C多态性与江西人群哮喘未见相关性。利用高通量测序技术,结合生物信息学,可以准确预测胎儿发生某些遗传性疾病的风险,从而达到降低畸形儿出生率的目的,例如:21-三体综合征(唐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爱德华综合征)等。
3现状和挑战
分子诊断以PCR为基础,自从发明以来,广泛地应用于疾病诊断、疗效检测和预后判断,有力推动了检验医学的发展,开辟了检验医学的新领域,给检验医学带来机遇与挑战。在美国和欧洲等发达国家,分子诊断已经成为了医疗诊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民的健康保驾护航发挥重要的作用。国内的分子诊断学技术在检验医学中的应用,虽取得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始终落后临床的发展,难以满足临床诊断的要求,分子诊断项目开展较少,重视程度不够,应用缓慢。以下从两方面分析我国分子诊断学技术应用于检验医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分子诊断检测平台现在检验医学的发展方向是自动化和一体化,分子诊断学技术努力实现检测仪器、试剂和校准品的一体化,从而避免实验室之间结果的差异。我国的分子诊断在检验医学中的应用平台,还处在起步阶段,实现自动化尚需时日。目前我国在核酸提取、扩增反应系统准备、扩增前加样、上机、产物和结果分析等方面仍是以手工操作为主。欧美国家基本上采用自动化核酸提取系统,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生物暴露时间,还避免操作人员个体差异对实验结果的影响,提高结果的可重复性和准确性。目前我国应用于检验医学的主流分子诊断学技术是实时荧光PCR技术,主要用于感染性疾病病原体核酸的检测,而欧美发达国家,检测平台较为多样,主流技术为测序,分子诊断涵盖了感染性疾病、遗传性疾病、肿瘤等领域。
3.2技术人员的水平与能力分子诊断检验项目质量控制涵盖多个方面,包括分析前、分析中、分析后的各个层面,因此对技术人员、仪器、标本、环境要求更加严格。目前我国对分子诊断学技术人员的培训尚不到位,技术人员在实验操作、结果报告、临床咨询方面尚有很多不足之处。随着人们对人类基因组功能研究的深入,人们对生命、疾病、衰老、死亡的认识更深。分子诊断涉及个体的基因差异,要求相关技术人员能够提出专业的意见,指导预防疾病、降低患病风险,以及实现个性化治疗等,这就对从事分子诊断学技术的工作人员的水平和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
1政治经济的稳定是医学发展的保证
明代结束了金元时期战乱不断的局面,完成了中国的统一。鉴于战争带来的经济萧条,明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鼓励经济的措施,如推行屯田,奖励垦荒,兴修水利,减轻赋税,刺激了农业经济的大力发展〕。与此同时,明政府对手工业和商业也采取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军事、政治、法律制度的完备,科举制度的恢复以及学校制度的建立完善,使得明代在开国50多年的时间内迅速进入了富庶、安定的局面。经济的繁荣、政治的稳定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科学技术方面,天文、历法、数学、建筑学和水利工程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出现了徐光启、宋应星等杰出的科学家及《农政全书》《天工开物》等科学技术著作。
繁荣的社会经济是医学发展的重要条件。明代虽然进入后封建社会时期,但经过几十年的休养生息,政局趋于稳定,经济相对繁荣,加上中央政府的扶持,使得医学得以顺利、健康地向前发展。这期间,出现了由政府组织完成的《普济方》以及《永乐大典,医药编》等大型医药文献汇编,而由个人完成的医著更是不计其数。可以说,中医学的发展在明代进入了一个黄金时代。
2医学在矛盾交织的时代寻求新的突破
随着明中叶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这种崭新的经济形态的出现对意识形态各领域的影响尤为明显,文艺领域出现了以冯梦龙《三言二拍》为代表的市井文学的高度繁荣,以汤显祖《牡丹亭》为代表的戏曲文艺的发展,以《西游记》为代表的浪漫主义文学的发展,这些都不同程度地迎合了这种因新经济形态的出现而带来的文化思潮与思想解放的需求。
在这样一个维护旧论与力求革新、尊经奉典与创立新说的矛盾交织的时代,植根于传统文化的中医学,也必然受到这股文化思潮以及经济、政治、科技等多元素的冲击。在明初期延续了金元名家遗风之后,中医学也开始了批判与反思,在理论与实践中寻求多方位的突破与创新,临证各科都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①种痘预防天花,在我国医学史乃至近代免疫学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②温补学派在对金元余绪的批判与反思中崛起,在论争、说理的过程中,突出了脾胃与肾命的主题㈤,并将宋明程朱理学引入医学领域,对中医概念进行重新论述,带动了中医基础理论的发展,并对经方的传承与运用产生深远影响。③滥觞于明代、兴盛于清代的温病学派,更是从辨证、立法、处方等方面另辟新途,大获奇效,创制了诸多治瘟名方。从某种意义上讲,温病学派的出现是对以六经辨证为纲要的经方运用的极大补充与拓展。④大量专科性医学著作、综合性医学著作以及医案医话类著作的产生。专科性医学著作有杨继洲的《针灸大成》,万全的《育婴秘诀》《幼科发挥》,陈实功的《外科正宗》等,综合性医学著作有徐春圃的《古今医统大全》、张介宾的《景岳全书》、王肯堂的《六科证治准绳》、薛己的《薛氏医案》等。这些医学著作促进了医学知识的普及、教育以及交流。⑤随着明代中外医药文化交流的增多,较之前代,本草学领域有了长足的发展,中国药物学的集大成之作——《本草纲目》的诞生标志着中药学发展的高峰,也成为中医药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之作。
3明代儒士向医心理的普遍出现
就中国2000多年封建王朝史而言,明代已进入后封建时期,此时的封建政体弊端日显,走向末路。在此背景下的科举制度亦难脱此藩篱,且至明代,随着民间教育的相对普及,受教育的人员数量较前代亦大为增加,但靠科举取士者却凤毛麟角,使得儒家“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处世理论只能得以狭隘发挥,而以儒家经典作为求学入仕进阶的“儒士”开始将关注焦点由社会转向个人,转人与现实政治疏远的行业,为了能较好地满足并实施儒家的“仁爱”观,从医便不失为一种合适之选,“不为良相,则为良医”则成为这一时期儒士的心理归依。
纵观明代医家,因这种心理而从医者大有人在。如新安医学奠基人之一汪机,幼时曾攻举子业,当过秀才,但“屡试不利”,其父对他说:“昔范文正公尝自祷曰,不为良相,愿为良医。意谓仕而不于相,则其泽之所及,顾不若医之博耳。”汪机顿时醒悟,“即弃去科举浮文,肆力医家诸书”,终成名医。再如张景岳,13岁即随父亲游历北京,青壮年时期一直在京城一带“从戎幕府”,求取功名,后“无所就”,加上家道日贫,返回浙江绍兴开始行医,从此因医得名,名声大噪,成为明末杰出的医学家㈩。此外,由儒而医的还有李中梓、孙一奎等人。
大批具有深厚儒学修养的文士从医,他们或先儒后医,或弃儒从医,或儒而兼医,或知医自用,或研医著述,这无疑为当时医学的发展注入了一股新的力量。“医易相通”“儒医相通”,儒士饱读经书,文学素养较高,对医学经典的领悟力更深,无论是诠释医经,还是构建医理,都远胜于前代。此外,他们广泛吸收诸如天文、地理、哲学等其他知识来丰富医学内容,并用儒家尽忠至孝、济世救人的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提高了医者的职业修养。这些都从不同层面带动了医学的发展与创新。
4医学教育制度对医学发展的影响
明朝建立后,政府十分重视医学教育。官办医学,即政府所设立之医学教育机构,分为中央与地方两部分:中央为太医院,地方包括惠民药局与医学(一种地方医政机构)。惠民药局为平民所设,乃沿袭宋制,平时负责救疗贫病军民,荒疫时参与政府组织的救治诊疗活动。医学是政府在地方衙门中设立的作为关注民生的职能机构,并被赋予独立的办公场地及官印。医学除为地方百姓提供医疗服务外,还不断为地方培训医务人员,同时并负责整理、刊印地方医疗文献,传承医学文化。此外,医学还有一个重要职能即通过对医疗事故的公开处理,来赢得百姓的信赖亦借此警告医者当精益求精。
除官办医学之外,家族传承与师徒传承也是构成明代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明代医学发展的贡献甚至强于官办医学教育模式。最具代表的当属明清时期影响深远的新安医派,其专科医学特色的形成与发展的重要形式便是家族链传承,如编纂《名医类案》的江瑶父子,如新安张氏家族,槐塘程氏家族,歙县余氏家族,澄塘程氏家族,皆是家族传承的典型。虽然从客观上讲,政府对医学的推动力度虽然存在欠缺,导致很多边远偏僻地区的医疗仍极其落后,百姓有病仍求助于巫觋僧道而非医药,而且明代业医者的生活待遇较差,常出现医户逃户现象,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着医学的发展。但总体来说,诸多医学教育措施的推进对稳定社会及推动医学发展,仍能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
5世医制度对医学发展的影响
明朝在继承元朝户籍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一套更加严格的分行分户、子袭父业的行户世袭制度,医户管理也不例外,从而形成了世医制度。明代行户世袭的户籍管理制度对医药行业从业者管理尤其严格,除了要求户部按户籍管理规定对他们登记造册外,还要“凡医药之人,礼部务必备知,以凭取用”。此外,还规定了妄行叛籍的刑处办法,“凡军、民、医、匠、阴阳诸色户,许各以原报抄籍为定。不许妄行变乱,违者治罪,仍从原籍”。另外,作为官方医学教育的最高机构太医院,选拔医学生主要从登记造册的医学子弟中挑选,如太医院医官医士“私逃或违限,径行除籍”。以上诸项规定足见当时世医制度的完备与严格。
世医制度的实行在明代医学发展历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影响医学发展的最为重要的社会政治闪素。承袭元朝的户籍管理制度而建立的世医制度在当时基本是适应社会医学发展需求的,尤其在明王朝建立前期,政局尚不稳固,经济也不强盛,世医制度的执行对于稳定从医人员的数量,对于弥补中央政府对医学教育普及的不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世医制度对医学发展的负面影响也同样客观存在。这种刻板严格的制度限制了儒士业医的自由性,使得医生的来源主要局限于世医家庭,缺少新生力量(主要是儒士)的加入,从而限制了医生队伍总体素质的提高。另外,世医制度的约束,使得在同一地区行医的医户存在一定的竞争,这种竞争关系使得很多医户将自己的医疗经验秘不外传,从而阻碍了医疗经验的交流推广与医学理论的创新。
6宋明理学对医学发展的影响
宋明理学又称宋代义理之学,程朱理学或新儒学,始创于北宋,发展兴盛于南宋、金元。至明代,太祖朱元璋独尊程朱,理学开始成为国家的统治思想,一直延续到清末。理学的兴起对医学领域的影响程度之深、范围之广、时间之久,较之先秦诸子百家,有过之而无不及。有学者认为,自明中期始,新安医学逐渐发展、兴盛并成为传统医学领域中最有特色的儒医群体,与新安乃“程朱阙里”、理学盛行的关系最为密切。这种说法或许有失偏颇,但理学对明代医学的影响之大,却不可亦不能忽略。
程朱理学探讨“仁”“格物致知”“太极”“性命之说”等,这些均对明代医学有着重要影响,如明代医家认为“医乃仁术也,笔之于书,欲天下同归于仁也”,“日承仁训,遂体求仁之旨,以精活人之术”,“上可以辅圣主拯世之心,下可以见儒者仁民之效,而医道不失职矣”,即是将“仁”的思想奉为圭臬。另外宋明理学探讨的阴阳、太极概念被引入到医学体系并加以发挥,从而促进了明代中医基础理论的不断完善以及命门学说的深人探讨。前者包括阴阳学说的深化,先后天根本论的深人讨论以及精气神形等概念的进一步阐释;后者则在温补学派医家的论争与探讨中达到顶峰,尤以孙一奎的“命门动气说”、赵献可的“命门相火说”、张景岳的“命门水火说”为代表。可见,宋明理学对明代医学起着指导、渗透、营养、磨合、催化的综合作用,是明代医学发展的重要文化背景之—。
7疫病频繁流行对医学发展的需求
在中国2000余年的封建史上,传染病的流行是推动医学向前发展的重要因素。众所周知,《伤寒杂病论》成书的东汉末年,正是疫病大流行的年代,张仲景在序言中写道余宗族素多,向余二百,建安纪年以来,犹未十稔,其死亡者三分有二,伤寒十居其七。感往昔之沦丧,伤横夭之莫救,乃勤求古训、博采众方……为《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足见当时伤寒流行范围之广、程度之重。正是因为亲眼目睹疫病的流行给百姓生命带来的严重威胁,历代都有医家研究疫病,并给后世留下了宝贵经验及理论参考,而这又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医学的发展。
一、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存在的问题
艺术设计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学科,它的研究内容和服务对象和传统的艺术门类有所不同。同时艺术设计也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学科,它涉及社会、文化、经济、市场、科技等很多方面的因素。艺术设计,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反映出设计者自身的综合素质。艺术设计在我国文化建设与发展事业中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我国体制的不完善,这其中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目标不明确,定位不准确
师范类大学中的美术学专业是以培养各级各类学校的美术专业教育工作者为最终目标,专业的美术学校是以培养美术创作人员为最终目标,而综合性高等学校的最终目标是什么呢?我们只有明确了综合性高等学校的最终定位是什么,我们才能制订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构建合理的课程体系,让学生们明确自己的定位,朝着自己的方向努力,这样才能有利于学生自身和学校的发展。
2.重视技法,忽视对学生民族文化的培养
在现在一些综合性高等学校的美术学专业中存在着一个很普遍的问题:重视技法而忽视对学生民族文化的培养。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艺术市场的发展也迎来了一个高峰期,人们用所谓的经济价值来衡量一件作品的艺术价值使得人们对艺术作品的审美、欣赏能力被搅乱了。很多怀揣梦想的年轻人开始幻想自己的一件作品卖至天价,他们不再思考,不再读书,不再重视对自己的艺术设计,不再有艺术追求,甚至一些学生变得投机取巧、随声附和、急功近利,他们放弃了自己的艺术归属,放弃了自己艺术设计的灵魂。我国很多高校的美术学专业的教学课程仅仅是知识的积累和技术的熟练过程,缺少民族艺术的美术教育,老师只是起到传授知识和技艺的作用,而学生们只限于学习知识和掌握一般化的操作技能,所以大部分学生们都缺乏对自己国家的民族艺术的基本理解,进而导致了对外来文化缺乏辨能力,对设计缺乏创新能力。
现如今,我国的高等美术学专业的教育者已经充分认识到了这一问题的存在,并对此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现在局部的、为特殊目的的教学方法已经逐步取代了唯一的、以特定的技巧为标尺的专业训练。所以,在未来培养的美术学专业人才将是视野开阔、对自己的民族艺术有充分认识和了解的综合性人才。
3.单一的毕业论文考核形式
我国高等院校的美术学专业的毕业课程长期以来都是以论文的形式来进行考核的,即基本课程是以绘画实践的方式展开的,但是学生最后的毕业考核却是以文字的形式进行的。在这种模式下,从一开始的论文选题、撰写到最后的答辩这整个过程中,学生和老师都会感到陌生,都会处于一种不知所措的状态中。这样,考核的结果就不能体现出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这门学科的专业性特点,不能体现出这门学科的综合知识技能与创作思想。
为了突破这种束缚,在选题的时候可以让学生们进行创作设计选题。创作设计没有固定的模式,给学生提供了一个更为宽松的环境,可以更好地激发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性思维;在进行论文的撰写时,要求他们在创作设计的中期进行,这样从选题到编写的过程都有了素材积累。他们要对自己设计的作品进行感觉和美学两种形式的阐述,通过这种系统的论述,既能提高专业理论的素养,又可以使老师与学生之间经历一次思想的碰撞和技能的交流。
二、新的课程教学体系的构想
在艺术多元化的今天,新的课程教学追求的是一种适合整个美术领域全面发展的方法,其核心是对培养多元化艺术的理解、感觉和一定的艺术表达能力。在较短时期内对多元化艺术的理解最好就是学习其概念,将“由理入道”和“由技入道”有机结合起来,以概念来引导这种综合性的训练方式。
总而言之,我国美术学专业课程教学体系调整与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技道同步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使我国的美术学专业的发展跟上时代的发展。只有更多的美术学专业的教育者和实践者在长期的工作中不断探索、发展和创造,才能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完整的美术学专业体系,才能使其逐步趋向完善。
参考文献:
[1]阴立溥.论高校美术学专业办学趋向[J].艺术研究,2007(2).
[2]黄家琪.地方高校美术学专业现状解析与思考[J].装饰,2007(4).
(一)遭到现代社会人们的忽视
当前我国民间艺术的发展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首先就是现代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文化需求也在不断的上升,这就导致了我国大多数民间文学艺术难以得到重视。尤其是文学方面的艺术,更是难以获得人们的青睐。人们开始注重和追求快餐文化,所以对于传统文学艺术,尤其是民间的文学艺术的注重就格外的欠缺。例如传统的民间皮影戏,早就已经退出了人们的视线,现代人们对其的忽视,必然会造成民间文学艺术的发展受到阻碍。
(二)民间文学艺术缺乏继承人
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大量的农民工进城务工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所以在农村地区发展的人数已经不多,而大多数的民间艺术还存在于农村地区,但是新生劳动力的转移也必然会造成我国民间文学艺术后继无人,这种民间艺术继承人欠缺的现象成为阻碍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继承和发展的最主要因素。
(三)将民间艺术商业化欺诈
将民间艺术作为一种商业手段,必然没错,许多的外来游客非常欣赏当地的民间文学艺术,并且将对其的观看作为一种文化的欣赏,是可以进行盈利的。但是许多时候人们错误的将其作为了商业诱饵,甚至急功近利,只是想要获得更多的商业效益,这就会造成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发展受阻,商业性背后的金钱意味浓重,难以实现民间文学艺术的再创作。
(四)城市建设破坏传统民间文化
城市的再建也是影响民间传统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例如一些老旧城区的拆迁,必然会导致一些民间的传统建筑被拆除,这就会造成我国民间艺术难以得到保障。传统民居有着传统的民居文化,这些文化也是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建设对其造成的拆迁现象,更是不利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继承和发展。
二、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进行继承与保护的措施和方法
(一)通过立法加强现代社会人们的重视
通过立法的手段对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保护,是一种比较符合现状的做法。无论是申请物质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是建设相关的文物保护法,都是旨在保护民间艺术。另外面对许多破坏民间艺术的现象,通过立法还可以有效的加以控制和解决。在当今日益发展的社会,面对快餐文化的冲击,传统民间文化也需要得到人们的重视,这样才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培养民间艺术的继承人
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来到城市,面对生存,不得不选择进城务工,这就导致了大量的民间艺术失传,没有年轻有为的继承人来继承。所以国家要加大对于民间艺人的培养,为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发展培养更多的继承者。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对于这些积极参与民间文学艺术发展和继承的艺人,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和技术保障,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的完成对于民间艺术的弘扬与继承。另外还应该拓宽相应的民间文学发展途径,例如鼓励艺人进行办班教学,或者开办相应的学校,让更多对于我国民间艺术文化感兴趣的人加入其中,共同维护和发展民间文学艺术。
(三)避免将民间艺术商业化严重
将民间文学艺术作为一种商业手段固然没错,但是要避免商业化严重。通过发展和宣传民间文学艺术,吸引更多的游客,将其作为一种文化产品推销出去,是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大背景之下必须要选择的方向。但是如果一味的注入其商业性,必然会造成民间艺术的变质。急功近利的想要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就必须将民间艺术快餐化,这就会导致民间艺术的继承受到阻碍。所以要正确的利用民间文学艺术的商业特点,适当发展,更多的是继承和保护,将创新融入其中,并且有效的实现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长远发展和广泛推广。
(四)避免因城市发展建设破坏传统民间文化
一、界定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的意义
随着人们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意识逐步增强,各界纷纷作出了努力,以期使其能够更好的传承和发展。首先是部分省份率先制定了地方立法,如2003年贵州省颁布实施的《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该条例第二条对民间文化范围的规定内容包含了民间文学艺术。其次,国家也制定了相应的立法,虽然《著作权法》仅有一个条文对此作出委任性规定,即要求国务院另行制定保护办法,但确定了民间文学艺术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精神。2011年,我国颁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该法将同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部分民间文学艺术纳入了保护范围。无论是地方立法还是国家立法,主要是从行政的角度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规制,即要求相关部门作好收集、整理、保护和保存的工作,并未明确其权利主体。《著作权法》颁布后,时隔多年,经过长期的多方论证,2014年国家版权局起草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属于特定的民族、族群或者社群。然而,部分专家学者对这一规定持怀疑态度。所以,界定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归属是十分必要的。
(一)理论意义
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状态,法律关系实际上是人与人的关系。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主体、客体和内容,主体是法律关系确立的基础要素,是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法律关系的主体不确定,客体和内容也就无从谈起,则不能构建法律关系,也不能设定相应的权利义务。因此,想要建立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规范,首先需要确定其权利主体。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不确定,将是阻碍制定保护民间文学艺术法律规范的障碍之一,不利于民间文学艺术的传承和发展。
(二)实践意义
基于民间文学艺术自身的商业价值,人们对民间文学艺术的利用增多,在利用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歪曲、篡改等不当使用民间文学艺术的行为,甚至某些外国人来中国以各种名义无偿获得民间文学艺术后,通过改编、演绎等方式赚取巨大的商业利益,这些行为虽然没有歪曲、篡改民间文学艺术,但客观上极大的损害了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商业价值。当发生侵权行为后,需要相关主体及时制止侵权行为甚至诉诸法律以求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若主体不确定,则发生侵权行为后无人主张权利,或虽有人主张,但可能会因为诉讼主体不适格而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查阅以往的司法判例,曾有当地的文化主管部门对侵害民间文学艺术的行为提起诉讼,通常情况下被告在答辩时都会以原告主体不适格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虽然法院都认定当地的文化主管部门有权起诉,但是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判例不能够作为正式的法律渊源,法院的判决只能够为以后的司法提供参考而不能够直接依据判例作出裁判。确定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原告起诉时将于法有据,不会再次面临因为主体不明确而可能被驳回诉讼请求的风险。
二、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
目前关于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的观点主要有三种,分别为:
(一)国家作为权利主体
基于民间文学艺术具有变异性、创作主体不确定性等特点,难以确定权利主体为具体的某一个人,而我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将权利主体确定为国家,所得利益最终将体现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当发生侵权行为时,国家有强大的能力能够对民间文学艺术提供强有力的保护。虽然将权利主体确定为国家能够快速的解决纷争,但一律将民间文学艺术归于国家,损害了特定民族的利益和情感。另外,国家的职能部门数量有限,不可能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面面俱到的保护,可能对某些侵害民间文学艺术的行为无从知晓,难免对部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不周。
(二)集体作为权利主体
虽然民间文学艺术开始是由个人创作而成,但由于时间久远已无法查明最初的创作者,后期在特定区域的集体中传承下来,民间文学艺术是集体智慧的结晶,集体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流传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此时由特定区域的集体作为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无可厚非。然而,对于存在于几个地区,由几个民族共同传承与发展,甚至对流传于一国之内的民间文学艺术,如果将这些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确定为某一特定群体或者民族,势必会引起其他地区的群体或民族的不满。
(三)个人作为权利主体
有学者认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与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并无不同,应当将其与普通作品作相同的对待,将其纳入著作权法框架下给与保护,著作权主体应当为个人,推定民间文学艺术最近的传承人为著作权人,旗帜鲜明地否定了国家和集体作为权利主体的说法。只要能够找到民间文学艺术最近的传承人,就能够快速确定该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主张个人作为权利主体,能够解决民间文学艺术具有传承人传承和发展的这部分民间文艺的权利主体,肯定了传承人的地位和作用,有利于鼓励传承人尽职尽责,充分做好传承和发展的工作,同时也能够享受到民间文学艺术带来的商业利益等财产性权益和其他应享有的权利。然而,民间文学艺术种类纷繁复杂,并非所有的民间文学艺术都能够找到具体明确的某一个传承人,部分民间文学艺术可能由多个地区的当地居民传承,导致同一时期可能会出现不同的传承人,此时个人权利主体说在适用上将会存在障碍。
三、个人为主、国家为辅的权利主体概述
(一)有关民间文学艺术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