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3 15:15:41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保健品与食品的区别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一)保健食品及其分类
依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按产地分为国产保健食品和进口保健食品,按适用人群可分为婴幼儿用保健食品、中老年用保健食品、孕妇用保健食品等,按保健功能可分为营养保健食品、促消化保健食品、促排铅保健食品等27种(详见《保健食品检验与评审技术规范》)。
(二)保健品及其分类
笔者认为,保健品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约定俗成的对具有保健功能的所有产品的一种统称(俗称),目前我国市场上的保健品主要分为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保健药品、保健器材、性保健品和保健化妆品六大类,涵盖了人们生活中的大部分日常用品。
二、保健品与保健食品的区别与联系
(一)两者的区别点
保健品是人们对具有保健功能产品的俗称,比如保健茶、保健药,因为日常生活中的好多食材,既是普通食品,又是中药材,还可以加工成中药饮片,所以都可以称为保健品。保健品不是一个法定概念,保健品所宣称的保健功能,大多是人们根据生活经验总结而来,很多所谓保健品的保健功能并没有科学依据。
但,保健食品是一个法定概念,保健食品所声称的保健功能必须经过临床试验科学论证,必须经国家批准,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后,才能生产,经检验合格后才能进入市场流通和使用。
(二)两者的联系点
保健品与保健食品,两者都是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效的产品,用之得当,都可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于健康有利;盲目使用,两者都可能不利于身心健康,甚至产生损害和不良后果。
三、保健品与保健食品监管中存在的不足
(一)保健食品监管中存在的不足
目前,我国保健食品监管中仍然存在四点不足:一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缺乏有效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的法律武器,《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于1996年由卫生部颁布,随着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推进,《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已不能满足我国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需要,虽然国务院法制办自2009年已开始调研《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但《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目前仍未及时出台;二是保健食品,目前不需要许可经营,市场流通渠道比较混乱;三是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清理工作比较缓慢,原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仍然在市场上流通;四是我国保健食品的标准较低,亟待建立保健食品国家标准和强制标准。
(二)保健品监管中存在的不足
我国的保健品市场鱼目混杂,各种打着“保健”口号的产品层出不穷,如什么保健水杯、保健手套等等。保健品违法广告,全国各地几乎每天都在播放,亟待出台法规加以规范。目前,只有陕西省、贵州省和吉林省相继制定出台了《保健用品管理条例》,对地方保健用品予以规范。今后,希望国务院相关部门能够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保健品市场进行严格规范,依法严厉打击那些打着“保健”幌子骗取群众钱财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国保健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
四、保健品与保健食品监管中需要完善的地方
(一)尽快制定出台《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
实际上我们在区别看市场的时候发现,保健品销售与膳食品销售是不一样的,两者本质上有区别,通常老百姓也有教育,蓝帽子与没有蓝帽子的关系,这个主要是国家在倡导健康方面,分别区别对待的一种标志,但由于很多保健品企业通用两类产品,有保健品与食品,因此也通常用一种推广教育办法在对外输出,引发诸多市场的不适应性,实际上我们看保健品的成分,有很多种原料配伍而成,有中药原材料的、有营养补充的等多种动植物、提取物合成的产品,大部分推广统一归纳在对人体作用上面,而膳食食品,通常在市面上叫大保健产品,以营养补充为主,因此,自然在经营上保健品与膳食食品需要有明显的不同经营方向。
保健品与膳食食品的分类经营策略:作为混合经营的一种现状,在很多保健品生物科技公司中存在,但由于两者作用的消费对象有区别,所以针对两者需要有一个不同的经营策略。
1、 保健食品经营策略:
A目标人群:保健食品倾向于特定人群使用,因此细化单一群体成为目前比较有效的方式,目标群体的单一化并不会减少服用人群,反而可以通过配方的调整强化作用的单一方向,使功效更加有趋向性。
B直销手段:由于对单一人群的专业性更强,直销口碑更简洁明了,便于传播,而非大而全的传播方式。
C会销形式:由于独立的功效模式,会销邀请更明确,专场形式更具有杀伤力。
D价格规范:依靠低价促销优惠形式要分解到产品的日期来计算,打包年销售与套餐销售回归到标准的日销售,促进流水长效体制建立。
E打包销售:不同产品,不同特性的保健品,针对不同群体的配伍销售也是一种策略。
2、 膳食补充食品经营策略
膳食补充产品以大而全为主,以补充营养为主,以营养科学对人体的需求为主,从不同角度参数来表达消费需求,而此类产品不适合推广宣传对身体疾病的功效,因此,不能放在与保健品一起进行会销,公开教育消费不适合在会销成本较高的形式下推动。
膳食补充食品经营策略主要可以做成快速消费品方式推广,从渠道的角度讲,适合走专卖店、流通领域商超等公众渠道销售,也不能按照保健品的价格来推广。如果,高级营养品、膳食补充剂可以独立家庭包装来推广,采用品牌战略来推广此类产品快速融入市场,建立量大的批量销售体系模式。
会销:销售模式的升级与改造方向
会销,当作一种销售模式时候,随着市场应用的不断改进,已经从传统开会形式,转变成多种会议销售方式,如旅游、聚会、联宜、科普、体验等多脸面方式出现,会议时间也从几个小时,提升到几天,形式在变化,也就是促销手段有直接专家推荐,员工促销变为利益共同分享阶段,让消费者自己花钱形成的消费利益转型,这样的模式已经让消费者明白,是企业做秀后的一段互相配合演出的戏,但终究不能持续发展,无论何种形式,替代不了大部分消费群体直接对身体的满足感,所以会议销售模式需要立足长久发展考虑。
保健回归传统,向中医靠拢
由于中国消费群对医疗卫生消费长久的压抑状态,治疗性医院的缺少,费用的昂贵,导致大量慢性疾病与“未病”人群的突然爆发,迫切需要解决这样一个社会群体的问题,而中医中药有很强的社会基础,民间正在形成一种力量来抗衡医院的大、烦、贵模式,转而寻求中医中药来支持,特别是中老年消费人群, 比较喜欢传承的东西,所以在销上要向传播回归传统,向中医靠拢的推广方式。
那么如何回归?中医讲究的现场诊断,现场检测、(望、闻、问、切)的现代化手段,解决消费群体的直接体验,而不是靠空洞的讲解来完成,把教育变成传统中医问诊模式,将大大解决现有模式的复杂与难度。
如何向中医靠拢?中医中药有传统,千万不能做假中医中药,从产品配伍到功效突现,周期与疗程做到安全环保,从脏腑到经络有一个系统的跟进,达到教育与保健治疗目的。
销售模式升级,获取利益分开
很多时候我们能够看到,企业把零售价格按照市场规则,以消费者买不买得起来定价,实际上已经违背市场销售的客观模式,特别是现在保健品在做的存货消费方式,变相收取客户资金,通过个人关系满足销售目标的模式,也是非常不安全的操作方式,那么如何能获取利润又不失去消费者,需要有一个利益分开获取模式。
产品利润是目前保健品企业获取利润的唯一方式,通过提供服务来吸引客户,再促销完成销售,这样的利润满足了大量不同的商,但由于形式单一、集客手段陈旧、满足不了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由此需要分开拆散产品利润,通过模式的升级来完成利益平均化。比如在会销手段上引进先进的诊疗设备收取费用、特色诊断收取费用等,降低产品的销售利润,分化需求,同样能够满足消费目的,这样反而增加客源,因为产品价格下来,让消费者的吸引力与支付钱没有了压力,就形成循环消费体系,把原来产品利润100%,分解成2:2:6支付模式,完全取消免费服务模式,这样能够提高服务质量,改变保健品口碑不佳现状。
服务培养主动消费模式,取消免费低级服务
长久以来,保健品销售企业或者商,主要依靠“免费的午餐”来吸引消费者,大量低端的器械与服务来吸引,造成不断被媒体暴光,做假成为保健品服务的一种常态,连从业人员都这样,如何有持续力来促进保健品的整体形象,因此,有眼光的经营者必须脱离这样低级服务水准的集客模式,通过转换与升级来真实为客户提供服务。
如何让消费者对你的服务觉得很有价值,转而对你的产品、对你的企业有信心,关键就是在于要有高质量的服务体系,高质量的医学体系服务,比如诊疗设备的准确性,不可逆转性,中医理疗服务的真实价值提供给消费者,这样,大大加强锁定客户的关联性。
在这样的服务条件下,消费者主动能够感受服务作用,将主动要求消费你的产品,大大节约经营成本,大大满足消费需求、大大加快保健品经营升级步伐!!!
会销:管理体制的发展与消费群体的合并
会议销售做到一定程度,需要依靠企业制度的完善,不然出现强制消费者购买的行为层出不穷,后患无穷。那么管理体制的建设也是会销转型的一个必然,必须保持管理与消费需求的一致性,甚至要融合在一起,在目前管理体制可以看出,有一个误区,既保健品企业通过健康管理方式体制来经营销售保健品,这个已经被证实是个误区,保健品企业所谓的健康管理模式只是一个销售产品的跟踪,根本没有正规的服务与后续服务的结果解决方案,也就是说只有初步的登记,后续大量的综合解决能力完全不具备,造成操作误导,也误导消费,反而形成不了消费,因为兑现不了承诺。
保健品健康管理模式体制误区
保健品要引入健康管理模式,必须要与国家对健康管理政策与消费需求有关联,国家把健康管理教育消费模式转接给了医院、医疗机构、官方的健康教育所,而这些机构几乎没有作为,或者只是形式上的摆设。2011年开始,国家要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目的就是为了做好真正的国民健康指导。而做为保健品企业,涉及健康管理模式来促进消费目的不明确,与消费者真正对接度不够,不能满足消费需求,从而没有形成战斗力。
店面销售方式的发展
医师分析女直销商是药物性肝炎,可能因长期吃过多保健食品,造成肝脏急性发炎,也可能是其中某几种保健食品,因交互作用产生毒性,引起肝细胞大量死亡,导致猛爆型肝炎而丧命。也不排除她体质特殊,肝代谢基因和别人不一样,所以别人吃没事,她却有事。
解读/鲁湾
这位女直销商可能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每天大量服用5种自己经销的保健品,终于,不治而亡,令人惋惜。报道不详,5种保健品都为何名不得而知,仅提到一种卵磷脂。
据我掌握得到的信息,许多制药企业正摩拳擦掌准备大张旗鼓进军保健品,有的拿下了批文,有的兴师动众组建班子,有的已在运筹帷幄开始招商,不知怎的,当我了解他们相关的市场运作背景和情况后,不仅为他们感到担忧,同时要问上一句,你们能成功吗?
要知道,光200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各类保健食品就有2000多个,比2005年增长了30%,其中有相当多的通过药品GMP认证的企业开始了保健食品的生产,为什么呢?因为从今年开始,国家加大了对医药行业的监督力度,由于新药市场推广艰难,开发成本与市场回报落差悬殊,因此不少药企将新产品开发的目光转向保健品领域,但根据我的观察有名的药企运作保健品往往很早就夭折了,大多数挺不过一年寿命,究其原因,思维问题。这一个个保健品看起来是花团锦簇,但可预料的结局是不多久一个个就会从市场上销声匿迹,大多都成为“烈士”。原因在哪呢?作为蓝哥智洋国际行销顾问机构的CEO,有关这方面我写过太多的文章。这里就不一一阐述了,只是想讲其中的一点。我发现,许多企业在推广产品时,他们的思维方式往往是站在“请注意我的产品”角度来说话,除了强调产品本身的特殊功效和作用外,就很难深层反映带来的利益点,很显然在当今同质化产品多如牛毛,严重过剩的今天,这样的思维方式早就过时了,我们现在迫切需要的是,“请注意消费者的感觉”,因为只有关注消费者的真实需求和客观感受,你的产品最终价值才能体现出来,否则,消费者心里不认同的产品你再怎么穷吆喝、瞎折腾,一切都是花钱打水漂、花钱买罪受,老实说,从事营销工作十多年,耳闻目睹的实在是太多了。
许多企业往往把进军保健品看成是今后乃至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利润增长点,当然,这没错,关键是你有否相匹配的能力和资源,如果达不到,那就需要赶紧补充和整合了。蓝哥智洋认为如果单纯羡慕和借鉴别的企业或产品的成功,想用在自身得到拷贝或复制,那只能是极端幼稚的做法。
当然了,推广保健品对自身企业发展也是个机会,需要当机立断把握商机。机会往往是一个很怪的东西,你在前面跑得快,前面把握住了,可是后面的抓不到。所以,抓住机会找到最理想的盈利模式才是根本。
比尔·盖茨说过,人与人之间最大的区别是脖子以上的区别,拿进军保健品来讲,从生存之道到卖产品到卖解决方案,其实是有很大不同的,遗憾的是众多企业往往要花费巨大代价才会明白这一道理,正如科特勒教授近期也多次强调的,面对市场上出现的各种变化,我们不能够以产品为核心,而应该是想办法帮顾客提供更多价值。由此可见,人脑的思维方式往往决定了事业的兴衰更迭,祝愿我们众多的进军健康产业的企业能够站在“请注意消费者”的角度多些创新思维。
4个迷魂阵
就目前所产生的情况来看,普通食品容易被误认为保健品主要有4个因素。
1.商品名称凸显“成分”。
商品名称是吸引消费的首要因素,几乎所有消费者在挑选商品时都会从商品名称着手,判断其属性。部分经营者可能利用产品所含的少量营养成分,暗示消费者该产品中“富含”该营养成分误导消费者。例如某宣称富含“免疫球蛋白”的胶囊类样品,但其具体含量的比例非常低。
2.利用生产或推荐单位的“权威效应”。
调查显示,一些消费者在辨别商品时,会不经意产生“权威效应感”,以生产单位与推荐单位的行业专业地位来判断商品性质。例如“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出品的“配制酒”,“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还有直接将“行业协会推荐产品”字样标注于商品名称之下,这些产品并不都是保健食品,但在辨识过程中,消费者大多会误认。
3.商品外包装“显著相似”。
商品外包装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这两类商品在包装上显著相似。例如某品牌的“螺旋藻软胶囊”与“天然维生素E软胶囊”,明明不都是保健食品(螺旋藻软胶囊是普通食品),却披上了相似的外衣;二是虽然包装视觉效果上略有差异,但局部的共性构成了实质上的相似,例如同为“破壁灵芝孢子粉”,一个有小蓝帽(保健食品标志),一个没有,那么二者的身份就完全不同:一个是保健食品,一个是普通食品。
4.营养素产品的特殊性。
目前在我国,除营养素补充剂属于保健食品外,其他营养素产品都不能作为保健食品。比如维生素C补充剂就属于保健品,而维C饮料等就属于普通食品。然而调查中发现,明示具有营养素成分的产品不胜枚举,相关样品的误认率普遍超过50%。
2个方法辨真伪
我国《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于2005年7月1日正式实施,对保健食品进行了严格定义: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而食品是指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不包括烟草或只作药品用的物质。
从这个定义中就可以看出两者的区别:1.保健食品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能调节人体的机能,具有特定的功能;而一般食品不强调特定功能。在一般食品中也含有生理活性物质,由于含量较低,在人体内无法达到调节机能的浓度,不能实现功效作用。保健食品中的生理活性物质是通过提取、分离、浓缩(或是添加了纯度较高的某种生理活性物质),使其在人体内达到发挥作用的浓度,从而具备了能调节人体机能的功效。2.保健食品一般有特定的适用范围,而一般食品无特定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