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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诚信经营承诺书范文

发布时间:2023-12-15 1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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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我局紧紧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重大案件,依法管理好种子、农药、化肥等重点农资商品市场,集中力量查处九种违法违章行为深入开展护农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农资市场秩序。截止八月底,全市系统共检查各类农资市场、经营网点932家,规范农资市场和经营网点45家,立案25起,涉案金额100多万元,罚没款13.6万元其中5万元以上案件1起,查封涉嫌不合格化肥2000多吨,查处不合格化肥720吨、冒用他人登记号农药45箱、不符合包装规范种子140公斤,受理举报案件10起。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肥,追根溯源,及时予以追回,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达21.64万元。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确定工商所为农资执法的主力军。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工商所作为第一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省、市、县级工商局登记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管,并建立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台帐,全市工商系统查处的农资案件70%是由基层工商所查处的。二是开展化肥质量监督抽查。春耕期间,##市农资市场化肥质量问题突出,该局将化肥质量抽验作为今年农资检测的重点,积极配合省局开展农资抽验活动,在第一时间将省中心检验所的检验报告中8种不合格化肥及生产厂家的名单、处罚依据和处罚幅度下发给县(市、区)工商局,组织力量查处,并通过各类媒体消费警示引导农民使用质量合格的化肥。三是尽心尽力为农民减少损失。通过建立农资进销台帐备案制度,及时将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农资通知购买农户,督促销售商召回问题农资,今年来共召回问题农资121吨;

通过实行农资生产经营单位与农户签订农资质量承诺书,明确赔偿标准,进一步加大农资维权力度,上半年沙县工商局根据农资质量承诺书的规定,责成农资经营单位做出赔偿,184户农户挽回损失8.8万元。四是建立案情联系制。加强农资案件查处信息资源的共享,各工商所和检查大队(支队)在辖区内如发现可疑农资,必须在##红盾在线网发出预警公告,通报其他办案单位;

对已明确的不合格农资,查清流向,与当地工商部门联络,通报案情;

对已结案的案件,在全市办案系统范围内公布案情和处罚结果,交流办案经验,积累办案资料。

二、实施关口前移,建立准入制度

1、切实把好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关。一是以实施准入制度为重点,实现与行政许可工作的有效衔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严格核准经营范围,把好市场准入关,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农资生产、经营者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二是对国家允许经营农药、化肥等农资的农业“三站”和基层供销社的农资经营主体进行规范。三是对缺乏有效管理和不符合法律规定,以挂靠、承包、、分销等形式从事农资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清理。严禁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营业执照。对未放开前置审批的品种,不能搞挂靠经营。对国家允许个人承包经营却挂靠经营的,督促办理变更登记。四是建立农资主体电子“经济户口”档案。利用企业年检换照和档案清查等手段,建立健全专门的农资市场生产、经营主体电子"经济户口"档案资料。目前我市共有农资经营主体2177户,其中内资企业826户,外资企业14户,私营企业148户,个体工商户1189户,经营化肥971户、种子535户、农药698户、农机具94户、农膜400户、经营饲料671户。

2、建立健全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制度。一是督促所有农资经营企业和个体户建立健全完善“两账两票一卡”制度。即进、销货有详细的经营台帐,进、销货有正规发票备查,为购买农资的农民开具产品质量“信誉卡”。二是推广农资经营销售合同备案管理制度。农资经营者在进货和销售种子(种畜禽、水产种苗、热作种苗、牧草种子)时必须签订销售合同,并向辖区工商所备案。三是实行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出制度。对在市场监管中发现、查获的各类假冒伪劣农资,区分情况,分类处理,实行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出制度。

3、建立农资经营者市场准入制度。要求农资经营服务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从事农资经营服务业。今年来,全市工商机关配合农业、质量技术监督、供销社等部门先后举办了10期培训班,培训农资从业人员400多名,有效地提高了农资经营者的售后服务水平。

三、推进信用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1、实行农资企业信用评分制度。我市基层工商所普遍实行了农资企业信用评分制度,实行百分制扣分办法,根据农资经营企业违法行为记录情况,参照信用分类绿、蓝、黄、黑四个档次,由辖区工商所进行扣分评定信用等级,对不良信用的农资企业加大动态监管力度,实行分类监管。

2、建立农民公开评议制度。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推行农民公开评议制度,把农民公开评议结果作为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企业登记机关、辖区工商所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全面、及时收集、统计、汇总本辖区内依法核准登记的农资经营企业信用评级所需的信息、数据资料,并对农资经营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评级。

3、实行“距离监管”模式。实行“三种距离”监管,即对长期守法经营信用状况好的农资经营企业实施“远距离”监管,对重点和热点行业农资经营企业实施“近距离”监管,对案件多发农资经营企业和发生过重大案件的农资经营企业实施“零距离”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4、建立守信激励制度。与农资经营户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以“文明经商好、依法经营好、质量管理好、售后服务好”为主要内容,建立农资市场诚信经营评比制度,广泛开展“诚信农资经营户”评比活动,采取基层推荐、媒体公示和社会监督等办法,对证照完备、信誉良好、自觉遵守商品准入制度、连续3年无违法违章行为的农资经营户,授予“诚信农资经营户”称号。

5、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对信用等级为黑牌的经营户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根据企业违法失信程度,分别给予提示、告诫、通报、披露,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或退出市场。对负有责任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业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2年内不得再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进行经营活动。

四、推行片区管理,创新监管模式

1、建立农资市场片区管理负责制模式。实行工商所片段长负责制和片区监管责任制,将农资市场监管纳入片区管理的重点项目,实行划片分段包干负责制,即落实责任片区和责任人,明确监管职责和任务,量化工作指标,完善奖惩制度,实行绩效考评,片长则担负起农资市场监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实行农资场监管专项问责制。层层建立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制,实行行政不作为追究制,明确所长、片长及片管员的监管责任和问责内容,对辖区内农资市场监管发现重大问题的,实行责任连带追究,片区责任人承担直接责任,工商所长承担连带责任,相关股(队、室)承担间接责任,并视情况追究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责任。

3、建立科学的农资市场巡查制度。一是定巡查任务。明确片管员的监管职责,使片管员对片区内农资“经济户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是定巡查时段。根据评定的农资经营企业信用等级,同时结合农业生产的时令特点,调整和安排巡查密度,农忙时必须强化巡查,农闲时结合其他工作安排巡查。三是定巡查内容。实行“五查五看五制止”现场检查制度。四是定巡查计划。县局有关股室定期提出阶段性工作重点意见。工商所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确定重点巡查内容,建立监管预警制度,在内勤组设立指令台,根据各阶段工作目标和监管任务适时对外勤监管小组发出巡查指令。

4、建立和完善工商联络员制度。在全市农村建立了工商联络员制度,将执法引向农村监管“盲区”。在各个行政村设立村级工商联络站,聘请村骨干担任工商联络员,统一挂牌、统一职责、统一设置联系箱,公开联络员联系电话号码。实行联络员制度以来,工商联络员共受理农民一般消费投诉123起,反映农资市场问题线索27条,提供案件线索15条,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8万元。

5、推行多级受理机制,积极探索预警机制。以县(市、区)局12315投诉台为中心,推行台、所(站)、工商联络点等多级受理机制,按属地原则、以基层所(站)为主受理消费者投诉,12315台负责组织协调。实行多级受理投诉制度,可以及时收集、掌握农资商品投诉信息,向基层工商所发出监管预警。工商所对经鉴定为不合格的农药、化肥,及时向农资经营者发出禁止销售警示,并通过12315向全市发出消费警示,在新闻媒体公示不合格产品名单,引导农户消费。

五、搞好协作配合,强化行业自律

1、加强部门的配合协作。主动加强与农业、质量技术监督、物价、供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搞好协作配合,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当仁不让;

属于配合其他部门的,当好帮手配角,共同维护好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去年来,我局会同有关部门送法下乡进村,设立宣传栏目,举办说真识假活动,共同营造了良好的农资打假氛围。

篇2

一、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作用,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以服务商业企业,规范商家价格诚信行为为重点,围绕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目标、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实现价格主管部门监管、经营者价格自律和消费者社会监督三方面有机结合,以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促进价格监管方式的转变,促进商贸流通企业价格诚信工作的健康发展。通过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努力营造价格诚信社会氛围,有效防范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发生,维护公开、信用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工作目标

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总体目标是:市场促销行为基本规范,不正当行为得以有效遏制;经营者与消费者价格矛盾与纠纷明显减少,合法价格权益得到保障;经营者价格法律意识和价格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价格诚信典型经验做法得到宣传和推广,经营者诚实守信意识得到树立。具体工作任务是:

(一)确保经营者明码标价制度落实到位。依托繁华地段商业街区,以经营规模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场为示范,着力规范经营者的明码标价,要按照《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营销策略,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明码实价、明码议价,全面推行绿、红、黄三色商品标价签制度。即绿色----正常销售商品标价签;红色----降价销售商品标价签;黄色----议价销售商品标价签。确保大型商场明码标价的覆盖率和准确率达到100%;中、小型商场达到80%以上;个体工商户达到50%以上。

(二)建立并完善商场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一是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包括建立科学规范的价格决策机制、价格执行机制、市场价格信息反映机制、内部价格监督制约机制,使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经济效益;二是要充分发挥企业物价员在商场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促进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更加规范,要强化企业物价员的定期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协助商场培养价格工作骨干,进一步发挥他们的管理和监督作用;三是建立价格主管部门与企业定期联系制度,指导企业正确理解和执行与企业有关的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企业理解和执行中存在的偏差,及时提醒、规劝和纠正,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三)积极化解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价格矛盾和纠纷。一是通过在商品标价签中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方便消费者就商品价格或服务收费进行咨询或投诉,确保价格矛盾和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地处理,为广大消费者营造良好地消费环境;二是鼓励和引导商场开展价格承诺活动,通过在商场显著位置开辟专栏,公布商场价格承诺或采取发放价格承诺书等多种形式,自觉履行价格承诺、杜绝价格欺诈,提高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和消费者消费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定期组织价格巡查,将价格监督检查的关口前移,综合利用政策宣传、提醒告诫、消费警示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引导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及时制止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确保价格行为的规范和价格水平的稳定。

(四)建立价格诚信评价机制。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形成的交易行为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信息弱势的状况,在商场推进价格信用体系建设,是树立商家形象,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在需要,应不失时机抓紧抓好。一是要积极推进价格诚信数据库建设,从正反两个方面记录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信息,把价格信用信息与其他社会信用信息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整体,从而使守信者获得竞争上的有利优势,使失信者受到惩罚和制约,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有悖价格信用原则价格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开展企业诚信评选活动,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基本思路,完善社会评价体系,科学制定评选标准,严格规范评选程序,逐步扩大评选范围,强化事后监督,保证评选活动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三、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具体分工

市物价局会同市经贸委全面负责“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的部署、指导、监督工作,并负责市内四区营业面积在万米以上的大型商场的“价格服务进商场”工作。各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商贸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的各类商场、超市的“价格服务进商场”工作。

四、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工作要求

篇3

各村(社区)主要领导、食品安全监管员。

二、考核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的政策和工作部署,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范和杜绝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求援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村(社区)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当年村级工作责任考核。要求每季召开一次广播会、出一期黑板报,并将内容上报。(10分)

2、制定完善本辖区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辖区内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向街道食品安全监管站及市卫生监督部门报告,报告率达100%。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10分)

3、配合抓好辖区内“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对辖区内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点农业投入品的经营场所做到底子清,并开展每季一次市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街道食品安全监管站报告。配合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10分)

4、做好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安全巡查工作,促进企业规范生产。做到一企一登记,每月一次巡查。(10分)

5、配合市工商部门实施“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和市经贸部门实施“千镇连锁超市”工程,加强对“连锁超市”、“放心店”开展每月一次巡查,督促开展诚信经营。对辖区内发生的群体性消费投诉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街道监管站报告,并协同做好调查处理工作。(10分)

6、配合市经贸部门抓好生猪屠宰,引导、督促辖区内养猪户送猪“进场屠宰”,制止私屠滥宰,努力提高本地的生猪定点屠宰覆盖面,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上级下达目标。(5分)

7、与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户)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达到100%,建立卫生监督巡查机制,做好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巡查建档工作,做到每季一次巡查。督促餐饮业、食堂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掌握辖区内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的动态信息,开展对辖区内农村家庭十桌以上宴席的备案、指导和管理工作,做到每月一报。(10分)

8、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农村药品市场“两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一规范(规范药房)”的创建工作,支持有资质的相关企业在本辖区内发展规范的药品供应网点或提供药品配送服务,督促本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全面完成“规范药房”或“合格药房”创建工作。(5分)

9、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违法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情况(无证无照等),并及时上报有关监管执法部门,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和取缔辖区内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10分)

10、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的报送和传递,及时向街道报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及动态信息。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技术等知识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全年上报信息不少于10篇,超额完成的给予酌情加分。(10分)

11、积极参加街道组织的食品安全业务培训,每次会议自觉签到。完成街道食品安全监管站交办的其他工作。(10分)

三、奖励分

1、开展的特色活动将给予酌情加2—5分

2、信息超额完成的给予酌情加2-5分。

四、倒扣分

1、会议缺勤一次扣2分,迟到扣0、5分,请假扣1分。

2、报表未交一次扣2分,迟交一次扣1分。

3、在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安全隐患整改、专项行动和其他重大安全工作中,要求参加而未参加的,扣2分。

4、责任单位区域内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的,扣10分。

5、在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时,无故不参加的扣10分。

7、对本责任区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知情不报、隐情虚报的,发现一次扣2分。

三、奖惩措施

篇4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坚持“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指导思想,坚持分类管理、限制销售的原则,把规范和整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作为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的工作重点,采取典型示范、规范管理、联合联建等方式,力争用2—3年的时间,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散、乱、差的现状得到初步改变,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知法守法意识增强,生产秩序逐步规范,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明显提高,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止。

二、界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及产品范围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由10人以下(属个体工商户)组成的,有固定场所,以手工制作为主或者有少量简单的生产加工工具和简易生产设施,其产品无预包装或者简易包装,直接销售给本村或者本乡消费者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从事直接关系农民增产增收,具有地方特色且采用传统工艺生产的食品以及少数民族食品。凡是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婴幼儿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

三、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一)摸清底数,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档案。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调查工作,结合我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现状,全局、全员发动,划片包干,进厂、进村、进户,逐一摸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数量、生产品种、基本生产条件、质量安全状况等具体情况,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建立小作坊档案,做到心中有数,为消除监管盲点、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奠定基础。

(二)取缔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小作坊。对在调查摸底中发现的无卫生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非法生产经营>,!卫生、工商等部门予以取缔,同时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名册和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

(三)实行开业、歇业“两申报”制度。季节性生产的小作坊,在开业或歇业时,应向各乡(镇)、村(街道)协管员报告,协管员要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上级组织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开业或重新开业的,须经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其卫生条件和生产条件核查,合格后方可生产。

(四)签订承诺书,强化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对小作坊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帮助他们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了解食品生产加工者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了解食品生产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要逐一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明确承诺遵守法律法规,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伪造食品标识、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严格按标准生产,加强质量控制,接受社会监督,承诺其产品的销售地域范围,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

(五)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生产环境、生产设备、人员健康、产品检验和产品包装等方面逐步满足基本条件,建立必备的、操作性强的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方法,指导小作坊建立进货记录、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严格按标准和技术要求组织生产,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六)鼓励小作坊联建食品检验室,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模经营。对区域特点突出、生产加工小作坊相对集中的地区,要引导鼓励小作坊联合建立食品检验室,认真履行产品出厂检验义务,保证不合格食品不出厂销售;要指导联建检验室不断完善检验条件和检验能力,督促联建检验室严格实施出厂检验,建立联建检验室的小作坊对食品质量安全承担连带责任的机制。

结合区域特点,鼓励同一地区同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统一标准,规范工艺,联合经营;鼓励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吸纳小作坊为配套加工户,引导小作坊开展品牌创建活动,提倡诚信经营,树立品牌意识,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控制能力。逐步建立体现区域产品特色的经济联合体和“公司 散户”的规模生产经营模式。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领导,成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

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与法制科,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责任制,落实小作坊监管责任。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纳入食品安全监管区域责任制,要将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作为监管重点,落实定人员、定区域、定加工户、定责任的方式,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将监管任务落实到位。采用巡查、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适时增加检查频次、缩短检查周期,督促小作坊规范生产经营,加强小作坊监管。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要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用原料生>:请记住我站域名/

篇5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市场商品质量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进一步提升全镇商品质量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用3个月时间(4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集中整顿,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监管,确保经营主体证照齐全,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得到严格执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使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整顿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以集镇、校园周边、集贸市场以及农村集聚点为重点区域,以无证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内容,以食品(奶制品、粮食制品、调味品、食用油、食用鲜活农产品等)、农资(化肥、农药、种子、饲料等)以及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电线电缆、板材、钢筋、家用电器、成品油、液化气、玩具、等)为重点品种。

三、整顿任务

重点就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集中整顿:

1、无证照经营行为。全面开展一次市场清查行为,查处取缔一批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等的非法经营主体。

2、商品质量违法行为。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质量违法行为;伪造、冒用产品标志行为;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限用物质超标行为;农业投入品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食用农产品添加违禁物质和药物残留行为等。

3、市场主体不履行经营自律责任行为。以食品、农资及家用电器为重点,对经营者不签订重点商品(食品安全)履行承诺书、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责任书,不依法履行《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明确的进销货登记、索证索票等经营责任的,依法严厉查处。

四、整顿措施

1、积极开展商品质量检测。工商分局负责对辖区流通领域的奶制品、粮食制品、调味品、化肥、农药、电线电缆、板材、钢筋、成品油以及进行集中检测;卫生院负责餐饮、宾馆饭店、美容美发等行业使用相关产品(包括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使用相关产品检测;镇经贸发展办公室和动检站负责定点屠宰场肉类食品的检测;镇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协调质监和药监部门,加强对生产领域相关重点产品和小作坊加工产品以及基本药物检测。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商品检测检验计划,确保商品质量检测落实到位。

2、加大市场日常巡查力度。开展一次市场清查活动,重点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建立进销货台帐,是否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

3、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质量检测、日常巡查和群众举报线索,加大对商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曝光一批质量严重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形成对商品质量监管的高压态势。

4、加强行业自律。要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的检查指导,督促和帮助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商品质量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制度。要强化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逐步建立完善个体工商户、企业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推出机制。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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