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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的防护措施范文

发布时间:2023-12-16 09: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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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的防护措施

篇1

Abstract: The cement-mortar coating of prestressed concrete cylinder pipe(PCCP) is adopted to the anti-corrosion and protection of PCCP. But in the increasingly serious condition of water pollution, it is imperfect to rely solely on the cement-mortar coating to prevent corrosion. Improving the composition of its raw materials of cement-mortar to raise the anti-corrosion and anti-infiltration ability can effectively prevent the encroachment of harmful substances

Key words: PCCP; coating; anti-corrosion

中图分类号:TU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The Anti-corrosion and Protection Measures of the Cement-mortar Coating of Prestressed Concrete Cylinder Pipe in Water Pollution

HU Zhe-an

(Jinhua Polytechnic, Jinhua 321000, China)

Abstract: The cement-mortar coating of prestressed concrete cylinder pipe(PCCP) is adopted to the anti-corrosion and protection of PCCP. But in the increasingly serious condition of water pollution, it is imperfect to rely solely on the cement-mortar coating to prevent corrosion. Improving the composition of its raw materials of cement-mortar to raise the anti-corrosion and anti-infiltration ability can effectively prevent the encroachment of harmful substances

Key words: PCCP; coating; anti-corrosion

The Anti-corrosion and Protection Measures of the Cement-mortar Coating of Prestressed Concrete Cylinder Pipe in Water Pollution

The Anti-corrosion and Protection Measures of the Cement-mortar Coating of Prestressed Concrete Cylinder Pipe in Water Pollution

HU Zhe-an

(Jinhua Polytechnic, Jinhua 321000, China)

Abstract: The cement-mortar coating of prestressed concrete cylinder pipe(PCCP) is adopted to the anti-corrosion and protection of PCCP. But in the increasingly serious condition of water pollution, it is imperfect to rely solely on the cement-mortar coating to prevent corrosion. Improving the composition of its raw materials of cement-mortar to raise the anti-corrosion and anti-infiltration ability can effectively prevent the encroachment of harmful substances

Key words: PCCP; coating; anti-corrosion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砂浆保护层在水污染环境下的腐蚀与防护措施

The Anti-corrosion and Protection Measures of the Cement-mortar Coating of Prestressed Concrete Cylinder Pipe in Water Pollution

HU Zhe-an

(Jinhua Polytechnic, Jinhua 321000, China)

篇2

1.1.1大气污染事故

钢铁工业中很多设备都在高温高压的环境下运行,存在着突发性污染事故的风险,一旦反生事故,大量的有毒有害气态污染物将快速扩散至空气中,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伤害。因此,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必须对污染物类型、强度及影响范围通过应急监测进行判定,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处置提供有力保障。

1.1.2水污染事故

钢铁工业焦化工艺段在生产、贮运、装卸过程中,存在着泄露或爆炸事故的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大量原料、产品损失、大量的含有危险化学品的污水排放,导致水体的污染;同时一些企业如果违法偷排将废水排入周围的地表水体也,也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1.2污染途径分类

污染途径主要分为直接污染和次生/伴生污染:直接污染主要由物料泄露引发,这类事故通常的起因是设备(包括管线、阀门或其它设施)出现故障或操作失误、仪表失灵等,使易燃或可燃物料泄漏,弥散在空气中,此时的直接危险是有毒物质的扩散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事故发生后,通常采取切断泄漏源、切断火源,隔离泄漏场所的措施,通过适当方式合理通风,加速有害物质的扩散,降低泄漏点的浓度,避免引起爆炸。对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边沟等限制性空气应采取覆盖或用吸收剂吸收等措施,防止泄漏的物料进入,引发连锁性爆炸;次生/伴生污染主要是指在焦化工艺段内化工生产阶段危险化学品的爆炸或遭遇火灾会产生新的的污染物;此外火灾事故严重而措施不当时,可能引起爆炸等连锁效应,从而引起重叠事故。

2应急事故的监测布点及人员防护

2.1大气环境污染事故

大气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主要根据应急事故的类型,结合当时气象条件,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设立监测点进行采样,在事故周边环境保护敏感点必须设置采样点采样。钢铁工业的大部分事故主要为煤气泄漏,为确保监测人员的人身安全,采样点应在事故现场的最,配合相关部门监测泄漏到大气的污染物浓度。

2.2水环境污染事故

水环境污染事故监测主要结合事故单位排水走向,周边河道分布情况,确定布点采样,主要可在应急事故池或监控池内、泵站进出口、事故收纳水体这三处设置监测点位。

2.3人员防护

在钢铁工业发生的环境应急事故中,需要对一氧化碳、氢气、甲烷、苯系物、氰化物等进行监测,这些物质不仅毒性很大,还有可能会造成人员的窒息,因此监测人员应配置正压呼吸器、防化服等防护设备,并应听从安全、消防部门的命令,决不可擅自进入区域进行监测,待确认监测地点安全后,再进行监测。

篇3

为有效应对中煤龙化哈尔滨煤化工有限公司暂存池(以下简称哈煤化工事故池)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将污染突发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环保局《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哈煤化工事故池发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1.分级

按照哈煤化工事故池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可能出现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预测分析以及事故认定标准,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一般环境事件(三级)。

Ⅰ级为事故池坝体多处管涌、滑坡、出现溃坝迹象;Ⅱ级为暂存事故池坝体出现管涌,两侧溢洪沟出现滑坡;Ⅲ级为汛期自然启动。

1.5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科学施救

保障公共安全尤其是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本预案的主要目标。既要依靠科学,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与

破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又要加强保障措施,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

1.5.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哈煤化工事故池特别重大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实行由县政府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调度,达连河镇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及时配合的管理机制。根据污染事故类别、事态发展情况实行三级预警、三级响应,对突发事故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

1.5.3平战结合,预防为主

实行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处理有机结合,按照战时的要求,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机防范水平。

1.5.4系统联动,科学应对

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实行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预警、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预案中涉及的各职能部门应步调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故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同时,充分发挥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和预备役部队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处置救援。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领导机构

成立*县哈煤化工事故池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事故池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

组长:县政府主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员:县公安局、卫生局、行政执法局、财政局、建设局、水务局、农委、林业局、气象局,*经济开发区,达连河镇政府主管领导。

在哈煤化工事故池环境污染应急响应期间,县哈煤化工事故池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设立应急总指挥部,由领导小组组长任总指挥,副组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设在县政府。主要负责县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遇到事故池重大突发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并向上级汇报;按照上级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下设现场监察组、综合协调组、应急监测组、技术咨询组、检查督导组、宣传教育组,分别负责具体工作。

2.2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环境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协调事故池环境破坏事件的应对工作,各专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专业领域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对工作,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协调、组织对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工作,清理和维护交通秩序,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保障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县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安排应急工作所需的通讯和信息化设备、监测食品、防护用具、应急交通工具等经费,确保重大和特大突发事故池环境事件预防、监测、处置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监督奖金的使用。

县建设局负责确保达连河镇城镇供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安全正常运行。

县交通局负责为应急交通工具提供便捷畅通的运输通道,确保应急人员和物资迅速到达。

县水务局负责配合县应急指挥部做好涉及地表水和生活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生活用水水源安全。

县农委负责配合县应急指挥部做好涉及草场、农田、渔业水域、野生水生生物、畜禽养殖等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配合县应急指挥部做好涉及森林、林地、野生陆生动物及林业部门主管的自然保护区内发生的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向县应急指挥部及时提供环境应急所需的气象数据。

3预防和预警

3.1信息处理

县环保局要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池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事故池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3.2预防工作

结合日常工作,县环保局将环境监测部门事故池日常环境监督性监测情况实行定期报告,对环境监察部门监督监察情况(每月二次)、工业企业污染物申报情况(每月一次)、生产装置异常报告情况、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情况等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对比,及时发现污染隐患,并形成预警信息,12小时内报送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机构按照分级原则分别报送局领导、县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县政府主管领导。

3.3预警及措施

县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在得到可能发生污染事故信息后,立即向有关领导发出预警信息,并通知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同时向环境监察大队及环境监测站发出出警指令,相关人员要求30分钟内组织完毕,出警。

进入预警状态后,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预警公告。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之用。

3.4预警支持系统

3.4.1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建立哈煤化工事故池预警系统、区域环境安全评价科学预警系统。

3.4.2建立环境应急资料库。建立哈煤化工事故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档案库、生态安全数据档案系统、突发事件专家决策支持系统、环境恢复周期检测反馈评估系统。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机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政府、环境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按哈煤化工事故池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一般(Ⅲ级响应)三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求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4.2应急响应程序

4.2.1、重大、特别重大污染事故响应

(1)环境污染事故举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或一级、二级预警信息后,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即时成立,预案即时展开。指挥中心迅速调集应急救援力量、应急监测力量集结出警,同时调动各应急相关部门及后援力量做好响应准备。

(2)接到指令后,现场监察组立即执行环境监察联动程序,由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带领环境监察人员快速出警,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保护现场,及时反馈指挥中心。

应急监测组在环境监测站站长的带领下携带相应应急咨询资料同时到达现场,对事故原因、性质进行初步分析、取样、送样,并做好样品快速检测工作,及时提供监测数据、污染物种类、性质、控制方法及防护、处理意见,并定期应急监测简报。

技术咨询组由环保局管理股股长负责,迅速召集有关专家到达事故现场,为事故处理提供技术支撑;提供事故池中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消解处理方法,分析污染现状、污染趋势。

(3)县环境应急指挥中心收到各组信息反馈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召开情况碰头会,研究相关问题、布置下步工作。

现场监察组立即组织相关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事故分析工作,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并在技术保证的前提下对污染源进行紧急处置,防止污染进一步加剧。

应急监测组立即执行紧急监测预案,增加监测人员、设备,调整监测频次、范围,并启动化学品应急分析预测系统,根据不同污染物性质、浓度、毒理、作用范围进行预测分析,对事故出现后污染源周围的安全防护距离、应急人员进出现场的要求、群众的疏散范围和路线等提供科学依据,确保群众和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技术咨询组根据现场技术力量需要,随时增加专家组组成人员。

医疗卫生部门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对人员伤亡或可能出现的人员伤亡情况进行紧急救治处理。

如污染事故有继续扩散趋势,指挥机构必须及时通告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科学检测、预测的基础上,按照污染物性质,划定需转移群众的范围及转移方向,依靠县、镇两级政府组织群众转移和疏散。

公安部门按照现场指挥机构的指示,迅速展开警力,做好安全防护距离内的警戒工作;交警部门迅速对通往事故发生地的道路进行交通管制。

农业、水产、林业等部门迅速对事故所产生的相关损失情况进行调查取证。

指挥机构根据事故处理需要,将对人员、物资配备情况进行及时调整。

(4)污染事故基本控制稳定后,现场指挥领导小组根据专家意见,迅速调集后援力量展开事故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结束。

以上各步程序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可交叉进行或同时进行。

4.2.2一般、较大污染事故响应程序

(1)进入汛期后,现场监察组由达连河环保分局负责人带领环境监察人员立即执行环境监察联动程序,对哈煤化工事故池进行调查,对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等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形成初步意见,定期反馈县环境应急指挥中心。

应急监测组由环境监测站站长带领同时到达现场,对事故池进行初步分析、取样、送样,并做好样品快速检测工作,及时提供科学数据。

(2)指挥中心收到各组信息反馈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召开情况碰头会,研究相关问题、布置下步工作。

环境监测组制定详细跟踪检测计划,随时调整监测项目、监测频次。

综合协调组按照《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的要求,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向县政府及上级部门进行速报。

(3)在污染事故现场处置妥当后,综合协调组按照《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的要求,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向县政府及上级部门进行确报。

现场应急工作结束。

4.3指挥和协调

4.3.1指挥和协调机制

根据需要,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县环境应急指挥中心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哈煤化工事故池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县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池环境事件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应急机构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当地政府和事发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应急状态时,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并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对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为环境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各应急分队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4.3.2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环境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7)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4.4信息

县环境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向县政府指挥部汇报事故池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信息工作;县政府负责对外统一的信息工作。突发事故池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4.5安全防护

4.5.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事故池环境污染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4.5.2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事故池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4.6应急终止

4.6.1应急终止的条件

经现场监察组连续跟踪监察,事故池环境污染事故已消除或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监测组连续跟踪监测,在主要污染物质指标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前提下,现场指挥机构可根据专家组意见,经请示应急领导小组签字同意,应急工作结束。

4.6.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县政府有关批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直到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5应急保障

5.1资金保障

县环境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故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县财政局审批后执行。5.2装备保障

相关专业部门及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发挥现有现场检查、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具体监控的能力,保证在发生环境事件时能有效防范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5.3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全县联动系统和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环境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专业应急分队间的联络畅通。公开举报电话(0451-57228629)一部,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5.4应急队伍保障

5.4.1现场应急力量

负责人:环境监察大队队长、副队长。

5.4.2现场监测力量

总指挥:监测站站长、副站长。

5.5技术保障

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建立环境应急数据库,建立健全各专业环境应急队伍。

5.6宣传、培训和演习

5.6.1公共宣传教育

结合全民环境素质教育工作,有重点的将哈煤化工事故池环境污染事故安全教育、防护知识宣传等内容纳入宣教工作当中。

5.6.2培训

结合事故池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组织不同层次人员的专业培训。

5.6.3演习

结合预备役工作要求,组织大规模防化军事演练,锻炼队伍。

5.7应急能力评价

为保障哈煤化工事故池环境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进,对哈煤化工事故池环境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6附则

6.1奖励与责任追究

6.1.1奖励

在哈煤化工事故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事故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防止或挽救事故池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6.1.2责任追究

在哈煤化工事故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6)阻碍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篇4

煤炭洗选是煤炭深加工的一个重要途径,从矿井中直接开采出来的原煤因品质不同、赋存条件不同会含有许多杂质,煤炭洗选就是将原煤中的杂质剔除,或将优质煤和劣质煤进行分门别类的一种工业工艺。经过洗选过程后的成品煤通常叫精煤,它一般具有灰分低、硫分低、发热值高的性质。只有大力推进煤炭洗选加工,才能。只有通过洗选加工,才能提高煤质、分离杂物,收到降低环境污染、充分利用资源、提高运输效率的综合效益。通过煤炭洗选工艺,可以提高煤炭质量,提高煤炭的利用率,减少原煤利用的环境污染,降低煤炭运输成本,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二、就煤炭洗选行业目前普遍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的防治措施

煤炭洗选业对周边环境的污染主要包括大气(煤粉尘)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等,下面按各污染类型提出防治措施,详述如下: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系统煤粉尘防治措施

①对原煤皮带输送工段设置全密闭式的皮带通廊,设置喷雾降尘设施;

②对筛分破碎设备进行全密闭,关键产尘点设置除尘器。

2)贮运系统煤粉尘防治措施

产品储存在封闭储库内,原料煤配套建设防风抑尘网,并配套洒水抑尘措施,定期对贮存堆场洒水,使煤堆表层含水率达到7%。

3)运输道路煤粉尘防治措施

对运煤车辆应进行统一管理,煤炭在装车时必须至少低于车帮上沿10cm并表面拍实,煤炭表面含水率不得低于7%,限载限速,对厂区附近的运煤道路硬化为三级及三级以上路面,厂区及附近的道路经常洒水,运输道路两侧进行适度绿化,可起到一定的抑尘作用。

2、水污染防治 措施

洗煤用水须实现闭路循环,并配套煤泥浮选和尾煤压滤措施。具体防止措施如下:

①设置与洗煤规模相配套的循环水池,以保证煤泥水最大程度循环使用。

②在有水作业的车间设置地面排水集中回收系统。生产中会产生煤泥水的车间如主厂房、浓缩车间等在车间设置地沟和集水池等装置收集设备的跑、冒、滴、漏、事故水和冲洗地板水。并将此部分废水打入煤泥水回收系统。

③设置相应容积的事故池,保证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④各处水池及外排管道须做好防渗措施。

⑤加强管理,严格限制生产用新鲜水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煤炭洗选行业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机械设备如破碎机、分级筛、空气压缩机、离心泵、风机等工艺设备。产生的噪声值一般在85~110dB(A)之间。主要减噪措施如下:

①在满足生产工艺的前提下,选用设备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产生噪声低的设备或附有配套降噪措施的机电设备;

②平面布置利用建筑物和厂界四周防护林带来阻隔减弱声波的传播;

③对于属于空气动力产生噪声的设备,如各种风机等,应在设备的气流通道上加装消声设备;

④对筛分破碎车间的筛分破碎设备采取加设密闭罩、吸声体等隔吸声措施;

⑤在无法采取隔声、减振、阻尼等降噪措施的作业场所的人员佩戴耳塞、耳罩等劳保产品。

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为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可在厂界四周设置阔叶防护林带,利用绿化的降噪功效提高防噪工程措施的降噪效果,以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煤矸石是煤炭洗选行业的主要固体废物,结合近年来国内外对这项工作的研究,煤矸石综合利用途径归纳为三类:①利用矸石发电,如煤矸石电厂。②利用煤矸石制砖,矸石热值一般控制在2 090 kJ/ kg~4 180 kJ/ kg 范围内,常与大型选矸厂配套,利用选矸厂产生的洗矸来生产烧结砖建材类。③利用煤矸石生产水泥。煤矸石在化学成分上和黏土相近,且含有一定的煤炭及热量,可替代黏土作为生产水泥的原材料或作为混合材料直接掺入熟料中增加水泥的产量。一般生产32.5复合硅酸盐水泥,混合材中可掺加15~25%的过火或煅烧过的煤矸石。④ 填铺类。用煤矸石铺路或者用于露采采坑的填埋。

目前煤矸石的常规利用途径利用率较低,大部分煤矸石不能做到完全的利用,既占用土地,又可能自燃,不仅浪费资源还会排放大量空气污染物。建议暂时无法利用的矸石选择铺路或者回填于露采矿坑内并分层压实覆土,防止自燃。

三、几点建议

目前,煤炭洗选行业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已基本成熟,若严格按要求操作,环境污染可以得到减缓,但由于人为操作、环保意识淡薄和科学技术发展等原因,在大气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现就以上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1、大气污染方面。目前,煤炭行业扬尘污染依然严重,尤其是风天扬尘更加严重。主要原因如下:①原煤堆场防风抑尘网建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大部分企业将防风抑尘网当作面子工程,将整个厂区围封起来,而不是重点将原煤堆场围封;原煤堆存高度高于防风抑尘网,使防风抑尘网起不到防风抑尘效果。②喷淋洒水频率低,不能做到使主要运输道路和煤炭表面不起尘。③车辆装卸时不能严格按要求拍实并做好防护措施,导致车辆运输二次扬尘严重。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几点建议:①企业应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环境保护责任感,严格执行环境环保治理措施。②环境保护部门应该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对恶意排污企业严惩不贷。③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公众对环境污染企业进行举报监督,做好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共同维护我们共有的环境。

2、固体废物方面。煤矸石是煤炭洗选行业主要的固体废物,但从资源角度说,煤矸石既是劣质燃科又是建筑材料等工业的原料。因此,如何大量的利用煤矸石,已引起国内外的广泛重视。

针对这个问题,提出如下几点建议:①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制定相关的优惠、扶植政策,并制定相关制度保证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提高企业开展煤矸石利用的积极性。

②)加大科研投入,促进煤矸石利用规模化。随着煤炭洗选业的发展,煤矸石的堆存量越来越大,但其利用率相对较低,煤矸石利用实现规模化发展,还需进行科研攻关,加大科研投入,摸清煤矸石的主要特性及分布,以便有效合理地利用煤矸石,节约资源。(作者单位:内蒙古乌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参考文献

[1]彭维增,刘长青.煤炭洗选和环境保护.选煤技术.1989.1.

[2]赵立门,赵安平.选煤厂煤尘防治技术.中国煤炭.2004.2.

篇5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消除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以下简称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

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生态环境破坏为原则,对各类发生或可能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及时发现、预警、处置,提高全社会防范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1.2.2分级管理。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指挥、协调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应急、救助、处置等工作。

1.2.3依法规范

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1.2.4响应保证

在充分利用现有应急反应资源的基础上,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等能力建设,确保预案有效实施。

1.3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环境影响评价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核材料管制条例》

《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市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4现状

我区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或诱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主要有以下类型:

(1)工业企业排放工业污染物,造成局部环境质量下降。

(2)城市人口密度过大,城市局部大气环境容量偏小,可能造成大气环境污染事件。

(3)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型企业存在安全、环保隐患。

(4)化学危险品、有害有毒危险品、放射性物质等利用类型繁多,在管理、使用、生产、运输、储备过程中造成的污染事件也有可能发生。

(5)小区开发可能带来的生态环境改变和破坏。

(6)农业生产可能产生的污染事故。

(7)自然灾害、人为破坏、恐怖活动等造成、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因意外因素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生态遭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本预案适用本区行政区域内突发一般环境污染事件。辖区内发生较大、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按上级预案和本预案执行,如本预案与上级预案冲突的,按上级预案执行。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市芙区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构

区人民政府成立全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隶属于区应急委领导,为常设协调议事机构,在区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机构领导。负责对全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组织和重大决策。指挥部组成单位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性质和应急所需确定。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建委、区农林水利局、区城管局、区交管局、区市政局、区财政局等。

2.2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环保局:组织拟定全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在区应急委领导下,建立符合应急预案要求的应急机制和快速反应、协调保障的组织、指挥、协调体系与机构;参与环境污染应急事件组织、指挥、协调工作;负责提供现场或上报省、市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污染物分析监测、放射源和其他危险废物处置的应急处理监督。

区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和企业重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放射源丢失被盗和放射事故报告后的安保应急工作;负责核材料事故的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对环境污染应急处置中的重要目标,危险区域实施治安、警戒和交通管制。

区卫生局:负责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的毒性鉴定和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负责医疗废物处置不当导致的污染事件;协同相关部门处理放射事故和放射源丢失被盗应急防治污染蔓延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建设施工过程中扬尘及其它污染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等。

区城管局:负责城市垃圾贮运、处置过程中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等。

区交管局:负责组织协调船舶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区农林水利局:负责环境污染事件中国家级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抢救、转移、安置。负责流域水力应急调度,参与全区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事件和农业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的应急行动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区市政局:及时发现水源异常问题;负责城市截污工程、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区财政局:保障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所需设备、器材等物资的经费,做好上述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履行好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职责。特别是各街道(乡、局)应按职能职责,协助各个部门的相关工作,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应配合相关部门对驻地人员进行管理救援。

2.3组织指挥

成立市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区政府分管环境保护的副区长担任总指挥长,区环境保护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长。情况特别时,由区长任指挥长,分管区长任副指挥长。突发环境参与部门的负责人为应急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环保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4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区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区应急委启动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区指挥部由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救援组、评估咨询组、应急监测组、后勤保障组、新闻组等应急工作组组成。

指挥部职责:组织各工作组及时集结;指定当地应急指挥部为现场指挥部,并领导其工作,特殊情况下指定现场指挥长;对应急事件迅速做出评估、报告和通报;对应急行动下达指令;视情况,请求省环保局、市环保局、相邻区区政府提供救援支持;根据事件发展趋势与应急反应效果,及时调整应急行动计划;负责应急事件的新闻;指导应急事件善后处理。

指挥部办公室

成员:区环保局

职责:负责应急事件信息的受理、核实和汇总;承办指挥部应急处置指令下达、记录和督办。

应急救援组

成员:根据环境污染事件性质和类型,由区环境应急委相关成员单位组成。

职责:负责受指挥部指令,对事件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救援或增援。

专家评估咨询组

成员: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成员。

职责:对应急事件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判断、预测,评估应急处置的效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应急监测组

成员:区环境监测站

职责:负责对事件现场的环境监测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受指挥部指令赴现场进行监测或参与上级监测站现场监测;向指挥部提交监测数据与监测报告。

新闻组

成员:政府主管新闻部门

职责:负责对应急事件的宣传、新闻和媒体采访接待。

后勤保障组

成员:根据环境污染事件性质和类型,由区环境应急委相关成员单位组成。

职责:负责保障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救援物品、器材、以及通信、交通、电力、供水等正常运行。

2.5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3环保系统应急处置管辖原则和办法

3.1属地管理原则

区环保局对本辖区内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负责,一旦污染事件发生,有管辖权的区环保局、区环境保护监察大队应就近先行赶到现场,做好相关紧急处置,并立即报市环保110(电话:)

3.2以污染状况分级处置原则

3.2.1全市跨区域的污染事故,发生地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和区环保局负责人必须同时参与处置。

3.2.2全区跨街道的污染事故,由区环保局主管局长或环境保护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人出面,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科技园、湖管理局、乡负责人必须同时参与处置;

3.2.3属于较大、重大、特大敏感污染问题,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及区环保局负责人、区环境保护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人参与处置。

3.2.4其他一般污染事件,按日常管理程序和办法处置。

3.2.5所涉及污染事故的执法主体属其他部门或涉及其他部门的,及时移送或联合有关部门解决。

3.3应急准备

3.3.1区环保局和监察大队、监测站配备应急处置必需夜间照明、烟道气监测、噪声监测采样器材,专柜存放,随时备用,定期检查。

3.3.2消防、公安、安监、城管等部门及区局、大队、监测站负责人应急联系办法(电话)存市环保110和区环保110值班室办公桌台面。

4预测、预警

4.1信息监测与报告

4.1.1环保、公安、安全监督、建设、交通、林业、水利等职能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区管内环境信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数据的监测与收集。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认为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可能性很大的,应在2小时内向区应急委报告,同时向市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4.1.2相关部门负责环境污染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

(1)环境污染事件、放射源事件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区环境保护局和区卫生局负责;

(2)船舶污染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区交管局负责;

(3)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区安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2信息收集

4.2.1通过市和区环保部门环保举报电话(市局,区局)以及环保举报热线,接受目击者、当事人、知情人的报警。

4.2.2全区逐步建立统一的环境污染事件电话报警与信息监测、传递、网络,实现信息社会化。

4.3预警分级

按照环境污染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涉及的范围,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大(Ⅰ级)四级,颜色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预警颜色应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4.4预警级别确定与

4.4.1Ⅰ、Ⅱ级预警确定与

市环保局在收集到有关即将在我市境内发生可能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信息后,经初步核实,及时报市应急委和省环保局,由省环保局确定橙色、红色预警建议,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向社会。

4.4.2Ⅲ级预警确定与

市环保局在收集到有关即将在境内发生可能导致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信息后,经初步核实,及时报市环境应急委,并提出黄色预警建议,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

4.4.3Ⅳ级预警确定与

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收集到有关即将在区境内发生可能导致一般环境污染事件的信息后,经初步核实,及时报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并提出蓝色预警建议,由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

4.4.4途径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

4.4.5预警级别由上级政府确定的,除由上级媒体预警公告外,事件涉及或可能涉及的区政府应当通过媒体预警公告。

4.5预警措施

进入预警状况后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预警公告。

(3)针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立即处置污染源,防止危害、污染和事态扩大。

(4)指令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应急状况;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报告事实进展情况。

(5)对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防范准备。

4.6预警支持系统

逐步建立和完善本级环境污染事件预警体系,形成区环境预警监测、信息收集与传递、预警、应急指挥的环境预警网络。

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完善和更新辖区内环境统计、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核定、污染物排放许可、危险废物、辐射、放射源处置等资料档案,为预警预防,应急处置提供支持。

4.7解除预警

指挥部确定预警级别信息险情完全解除后,上报区应急委,由区政府报市政府同意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和网络等公共传媒解除警报信息。区应急委及区指挥部做好解除预警工作。

5应急响应

5.1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Ⅰ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Ⅱ级)、较大环境污染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污染事件(Ⅳ级)四级。

5.1.1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1)死亡5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或中毒100人以上;

(2)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境遭到严重破坏;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4)核设施进入场外应急状态;

(5)利用放射性物质制造恐怖袭击,或恶意袭击核设施,或丢失、被盗、失控1类放射源或导致1人以上急性死亡或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的事件。

5.1.2重大环境污染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人员死亡5人以下,或中毒51人-100人;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境受到破坏;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

(4)核设施进入场区应急状态;

(5)丢失、被盗、失控2类放射源或导致1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或局部器官残疾(含截肢等)或10人以上急性轻度放射病的事件。

5.1.3较大环境污染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重伤5人以下,或中毒21人-50人;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市区行政区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丢失、被盗、失控3类放射源或人员受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5.1.4一般环境污染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污染事件:

(1)环境污染事件造成人员轻伤,或者中毒2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丢失、被盗、失控4、5类放射源。

5.2分级响应

5.2.1响应级别

按4.1环境污染事件的分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别为Ⅰ级响应(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Ⅱ级响应(重大环境污染事件)、Ⅲ级响应(较大环境污染事件)、Ⅳ级响应(一般环境污染事件)四级。

5.2.2响应级别的确认与实施

Ⅰ级、Ⅱ级响应:由省政府负责确定,省环境应急委组织实施;

Ⅲ级响应(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由市政府负责确定,市应急委组织实施;

Ⅳ级响应(一般环境污染事件):由区、县(市)政府或市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确定,区、县(市)环境应急委和市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

5.2.3响应关系

5.2.3.1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确定环境污染事件的环境应急指挥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相应本级预案。

5.2.3.2省、市高级别预案启动时,区应急预案同时启动。

5.2.3.3确定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当及时请求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级应急预案。

5.3环境应急响应程序

5.3.1区环境应急办公室接警后,向区指挥部、区应急委和上级环境应急委报告,启动并实施区环境应急预案,迅速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5.3.2快速集结应急处置工作组,赶赴现场处置。对本区应急救援队伍、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动。

5.3.3组织力量展开先期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5.3.4对本区在应急处置中自身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向上级指挥部提出请求予以帮助。

5.3.5当现场险情发生急剧变化时,现场指挥部有权采取背离本预案的合理行动,避免事件恶化。

5.3.6完成省、市应急办安排的工作。

5.4指挥和协调

应急响应启动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的指挥工作,酌情派出有关领导和专家参加现场指挥部工作。

5.4.1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区应急办和区指挥部均接受省、市应急委的统一指挥。

5.4.2在应急救援现场,进入现场的救援队伍、人员和物资都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省、市、区应急委有关领导到达现场后,由省、市、区应急委领导决定现场指挥人员的调配。

5.4.3区应急委全面负责应急工作,区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并及时向应急委报告情况,请示重大问题的处理指令,各部门单位要服从区指挥部的调度。

5.4.4各街道(乡、局)应急办全面负责辖区应急工作。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集结应急处置力量,接受区指挥部的指令。

5.4.5事发地应以优先控制事件恶化和抢救人员生命财产为原则,在事发确定后2小时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救助处置。当上级政府启动预案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在上级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5信息报送与处理

5.5.1环境污染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环境污染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环境污染事件后,应在2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接到环境污染事件报警信息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初步核实环境污染事件级别后,应在2小时内分别向本级环境应急委办公室、事发地环境应急委办公室和按环境污染事件响应级别的环境应急委办公室报告。

5.5.2环境污染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环境污染事件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

速报从接到事件报警信息后2小时内上报。速报的主要内容为:信息来源、环境污染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污染源、主要污染物、人员受害、环境受害(污染区域、流域、面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受害)以及事件潜在的危害等初步情况。报告方式为电话、电话传真。

确报是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核实、确认的数据,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受害程度、应急救援、处置效果、现场监测、污染物危害控制状况等基本情况。报告方式为电话传真或书面报告。

5.5.3特殊情况的信息处理

如果环境污染事件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由区人民政府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5.6应急环境监测

区环保局负责辖区内环境应急响应时环境监测的组织协调工作,技术设备上存在困难的请求市级以上环境监测部门指导和支持本级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现场环境应急监测。

(1)根据环境污染事件现场的情况,指示区环境监测站或请求市级以上环境监测机构及时、准确地确定与监测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和污染物扩散范围。

(2)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环境污染事件污染变化情况,并通过专家咨询评估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环境污染事件的发展趋势,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3)区环境监测站应按就近就快的原则,及时赶赴事件现场进行取样监测;对现场监测在技术或设备上有困难而无法进行的监测项目应及时向上级环境监测部门报告,请求增援。

5.7应急处置

现场应急处置主要依靠当地应急救援、处置力量。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应立即组织单位和群众开展应急措施。

(1)划定警戒线,对交通进行管制。

(2)紧急疏散现场人员,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被困人员。

(3)迅速控制污染源,对现场泄漏、排放的危险品、污染物进行消除,转移等安全控制,防止进一步扩散。

(4)对现场进行不间断监测,防止疫病、其他环境污染等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5)安置灾民,保证基本生活。

(6)加强事故现场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实行24小时巡逻,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肇事嫌疑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7)保护现场。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8)根据需要组织进行区域或者居民住宅区、居民及办公楼栋的封闭与封锁。封闭与封锁根据规定程序由指挥部上报应急委,由区应急委主任签署命令后实施。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按环境污染事件的类型和性质,分别由环境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按其职责,相互配合,在指挥部的指挥下组织实施。

5.8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故的特点,穿戴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事发现场的程序。

5.9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性质、特点,向群众告知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情况,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5.10应急扩大

5.10.1当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的趋势时,指挥部可上报区应急委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增援队伍,加大救援物资调拨、供应力度,并及时请求市环境应急机构援助。必要时,可上报区政府申请市政府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级别,启动高级别预案。

5.10.2当涉及本区部分地区和涉及本区全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对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构成重大威胁,采取常态下的措施不能有效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由区政府报请市政府按程序申请进入紧急状态。

5.11事件通报

事件发生地环境指挥部认为本辖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可能涉及或影响毗邻辖区的,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区应急委和市环境应急委,由区应急委通报相关地区及上级部门。事件的有关情况需要通报相关部门必须经过审批。

5.12信息、新闻

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报区应急委,由区政府新闻中心具体负责。

5.13应急结束

5.13.1应急结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应急结束: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级别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彻底消除。

(4)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13.2应急结束确定

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在综合分析有关应急处置效果情况后,认为符合应急结束条件时,在征询专家组意见后,报区应急委领导批准同意,由区应急委宣布应急结束,并向社会相关信息。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组织本级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组成善后处置组,负责受伤人员康复、脱险人员安置、死亡人员家属安抚、灾后环境评估、事故调查、取证,现场清洗、消毒,病情控制,修复被损害设施等工作。

对应急处置工作中致病、致伤、致残、死亡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与抚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应急处置期间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员与物资给予依法补偿。

6.2调查、总结

6.2.1应急行动结束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的情况进行汇总,派员参与事件调查,对事件进行评估与总结,及时编写《环境污染事件调查总结报告》,报区应急委和上级环境应急处理部门。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调查,按要求提供有关情况。

6.2.2对责任事故,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和法律责任。

6.2.3通过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修订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7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逐步建立和完善区三级环境应急机构的通信、信息网络;环境应急办公室应配备报警受理、通信传递的专用有线、无线电话、传真机、电脑等设备。

7.2物资装备保障

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利用现有环境应急物资、装备、设施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和更新本部门环境基本应急物资装备,特殊设备和昂贵设备资源尽量与省、市共享;政府有关部门(财政、计统物等)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环境应急物资装备的保障。

7.3资金保障

7.3.1区环境应急组织体系运转和物资储备所需资金由区计划统计物价局制定计划,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7.3.2区应急委统筹安排环境应急所需设备购置,信息系统和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以及人员培训等专项资金。

7.4技术贮备与保障

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环境污染事件所涉及的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组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咨询专家技术人员数据库;区环保局组织有关部门对环境污染事件预警、应急处置开展技术学习。

7.5宣传、培训和演习

7.5.1环境应急指挥部应通过各种形式,向大众开展环境应急预防知识和自救技能宣传。

7.5.2环境保护部门应定期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人员培训,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提高环境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

7.5.3环境应急指挥部应定期组织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综合演练,提高事件预警、应急响应的组织指挥、部门协调、现场控制、紧急救援的应对能力。结合演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完善本预案。

8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简称环境污染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意外事故的发生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系统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的突发性事件。

环境应急:针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

危险区域:根据污染范围而划定的防止生命受损的区域。

泄漏处理:泄漏处理是指对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故发生泄漏时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

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2.1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区人民政府制订并解释。

8.2.2修订:根据本预案对环境污染事件的适用情况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修改情况,对本预案及时进行修订。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8.3.1奖励:对在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3.2责任追究:在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不服从上级命令和指挥,临阵脱逃或阻碍应急处置行动,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的个人,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党纪、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4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年月日起施行。

9附件

附件1《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

附件2《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扩大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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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限

责任人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日期

一、目的

为了确保重大环境污染发生以后,我项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重大环境污染源的治理及善后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控制污染源,及时制止重大环境污染源的继续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特制定本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二、组织

本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成员: 、 、 、 、 、

三、职责

1. 、 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及对外联络。

2. 、 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调动抢险员、器材、机械上一线抢险。

3. 、 任务是保护我项目部及行业主管部门(环保部门)等外界的联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并负责生活保障。

四、事故处理救援程序

1. 施工现场和基地发生一般的环境(如噪声超标)污染,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响应指挥部组织上相关人员及时处理、中止施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及采用有效措施,确保能达标时方可继续施工。

2. 当施工现场及基地发生为重大的环境污染,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人员工进行抢险,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及时制止污染的后续发生,并及时上报集团项管部。

3. 对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发生(如火灾发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学品泄漏)后,要首先保护好现场,组织项目部人员进行自救并立即向工程管理部上报事件的初步原因、范围、估计后果。如有人员在该严重的环境污染中受到人身伤害,则应立即向当地医疗卫生部门(120)电话求救。同时通知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的检测。工程管理部指挥部人员赶赴现场,按各自职能组织处理事故。

4. 当火灾发生后遵循消防预案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快速度切断火源,断绝火点,控制火势及熄灭火灾。并做好现场的有效隔离措施,及火灾的善后处理工作。及时组织地分类清理、清运,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当发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学品泄漏后,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后及时清理外运,或采取隔离措施后及时委托环保部门处理、检测,以求将环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 立即组织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立即组织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举一反三环境保护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遵章守纪,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五、各相关通讯地址

1. 医疗急救中心:120

2. 公安:110 当地公安局: 派出所:

3. 项管部电话:

工程管理部电话:

4. 项目经理: 手机或电话

项目副经理:

项目工程师:

施工员:

安全员:

材料设备员:

监理项管部电话:

当地安全生产监察局电话:

当地安全监督站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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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磁辐射概述

电磁辐射污染又称电子雾污染、电碰波污姿,是高压线、变电站、电台、电视台、雷达站、电磁渡发射塔和电子仪器、医疗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微波炉、收音机、电视机以及移动电话等家用电器工作时所产生的各种不同波长频率的电碰渡。这些电磁波充斥在空间,可以穿透包括人体在内的多种物质,人体如果长期暴露在超过安全的辐射剂量下,人体细胞就会被大面积杀伤或杀死,所阻被称为电磁辐射污染,已成为环境污染中的重要内容。

2 电磁辐射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2.1 电磁辐射对环境的危害

高压线、变电站、无限通信发射系统等设施大量的向环境中发射电磁辐射或产生电磁场,使环境中的电磁辐射问题越来越严重,从而产生了电磁环境保护问题。工厂中更多、更强的电气和电子设备不断地输送或者消耗着几十到数百万千瓦的电能,伴随着极强的工频厂、强低频谐波场,以及各种低频脉冲场。

2.2 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科学家已经发现人体暴露在强电磁场中会出现一些有害效应,其中包括白内障、体温调节响应的过荷、热损伤、行为形式的改变、痉挛和耐久力下降。并把电磁辐射引起的危害按机理分为两大类:热效应和非热效应。

(1)热效应。如果电磁辐射能量吸收速率很慢,人体经过自身的热调节系统把吸收的热量散发出去,就不致引起机体升温而产生相伴的热效应。反之,若能量吸收过快,人体自我热调节机制不能及时把吸收的热量散发出去,就会引起体温升高,继而出现热效应。当功率密度大于100mV/cm2时,将出现热效应。(2)非热效应。在许多情况下,人们吸收的电磁辐射能似不足以引起体温升高,但仍出现许多症状。这类效应大致可以解释为:电磁辐射作用于人体神经系统,影响新陈代谢及脑电流,使人的行为及相关器官发生变化,并进而影响人体的循环系统、免疫及生殖和代谢功能,严重的甚至会诱发癌症。

3 电磁辐射对环境污染的现状

(1)电磁辐射能量的密度越来越大。据相关调查显示,从2000年开始,我国的电磁辐射强度呈逐步上升的趋势,电磁辐射能量的密度也越来越大,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环境已开始造成影响,电磁辐射能量的增大也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2)关于电磁辐射所产生的纠纷。随着人们安全意识的提高,人们对辐射的防护意识也越来越强,对于所居住的周围环境的电磁辐射,更会引起人们的重视。因此,关于电磁辐射污染的纠纷呈现上升的趋势。这其中,引起纠纷的主要有:高压输变电设施建设在人群密集的地区、移动通信站建设在社区里、电磁辐射污染所造成的人身伤害等等。所有这些情况使电磁辐射污染的纠纷越来越多。(3)电磁辐射设施环境与人们的距离越来越近。城市在不断建设发展,而建设中的城市离不开电磁辐射设施的发展,使得电磁辐射设施的环境与人们的距离越来越近,例如,广播电视、无线通信建设在城区当中,使得居民区的场强越来越高;高层建筑的卫星天线等,对高层建筑同样会产生电磁污染。

4 应对电磁辐射的措施

4.1 尽快完善针对电磁辐射的相关法律法规

以往的相关法规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需要了,对于新建立的电磁辐射法规,要对电磁辐射污染源以及其辐射特点进行充分考虑,把电磁辐射风险作为重要原则来进行落实,并且要把保护人们的生活环境、保护人们的健康为重点,建立关于电磁辐射的相关法规。

4.2 对电磁辐射进行屏蔽与接地防护

(1)单元屏蔽与接地。1)震荡回路的屏蔽。由于高射频的加热设备一部分产品的电容器是放在机箱外的,所以会形成一个强辐射源,还有大部分的加热设备的震荡箱门由于散热的需要在夏天均需打开箱门散热,而这样易导致电磁泄漏。为此,需要采用铜、铝等材料进行全封闭屏蔽,要求屏蔽材料要采用单独的多点接地形式。2)高频输出变压器的屏蔽。在机箱外的调频输出变压器,一般采用屏蔽罩进行屏蔽,这些屏蔽罩可用铜网做成,用铜条做罩体的支架,将两者进行妥善连接并进行接地保护。3)工作电路的屏蔽与接地。 工作电路是指工作感应线圈,要对其采用自动启闭的屏蔽罩进行防护,这是因为受操作工艺的限制,对工作电路不能进行全屏蔽。另外可以将次级部分进行接地设置,也能达到很好的防护效果。(2)整体屏蔽与接地。一般来说,根据工艺条件和操作要求,整体屏蔽的方案一般有两种:1)设备整体屏蔽方案。设备整体屏蔽方案是指采用金属板或网支撑屏蔽小室,将射频设备进行屏蔽,此类射频设备包括半导体外延炉、微波炉、高频焊接等设备。2)屏蔽操作室方案。该方案是对作业人员进行的整体屏蔽,可用金属网或金属板做成林免提的屏蔽室,将所有控制部分引入屏蔽室,作业人员在屏蔽室进行操作。

4.3 吸收防护

吸收的目的是降低电磁辐射的强度,是利用特殊的吸收材料将地磁辐射中的微波吸收掉,从而减少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吸收材料的防护一般用在微波设备的调试上,吸收材料一般在塑料、橡胶、陶瓷等材料中加入适量铁粉、石墨、木炭与水调制而成。这样微波在调试时,在场源附近就能将辐射能量大幅度衰减下来,避免了较大范围空间的污染。

4.4 加强对电磁辐射知识的普及力度

对于居室内以及城市空域的电磁辐射,都有个明显的特点,就是无味、无色、无嗅,这样的特点使人们容易对其进行忽视,而在忽视的同时,内心会涌起一阵恐慌,于是,关于电磁辐射纠纷的事件逐步发生。因此,鉴于此,有关部门有责任把电磁辐射相关知识进行普及,使人们在了解电磁辐射对人类所产生的危害之外,对电磁辐射的来源及应用有个科学的认识,并创造出安全的电磁辐射环境。

5 结语

综上,生活当中电磁波的辐射越来越严重,这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和周围环境都构成了较强的影响。因此应加强对电磁波辐射的研究,并积极采取预防措施,从而减少电磁波的危害。

参考文献:

[1]林慧婵,宋占泽,房俊旭,于兆丽.电磁辐射污染的危害与防治[J].科协论坛,2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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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宁德市经济迅速发展。大唐火电、宁德核电先后落户宁德;按照《环三都澳区域发展规划》,宁德市加快引进和布点建设钢铁、石化、煤化、能源、船舶等大型临海工业项目;锂电池、多晶硅项目已经展开选址工作;高速公路横穿宁德城区;温福铁路建成通车等等。

随着经济发展,生活节奏的加快和生产活动的日益频繁,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但是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面前,要回答“事故产生什么环境影响?影响范围有多大?对周围居民应采取什么保护措施?抢险救灾队伍应如何行动及如何科学地进行救灾”等问题,只有依靠快速准确的环境应急监测[1]。只有这样才能尽量减少污染事故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同时将民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最小化。

1 宁德市应急监测中存在的问题

1.1 固定污染源

随着宁德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重化工业重大项目的引进,危险物质种类在不断增加,危险因素不断升级。宁德市的产业种类多,存在的污染隐患也多,主要有大型石化企业、冶金、酸、碱、强氧化物质(化工厂、农药厂)、油品(船舶修造业)、有机物质(合成革、电机)等。企业在生产和运行期间管理不规范,可能会出现各类紧急情况,也可能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甚至遭到人为破坏、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等,从而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形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然而,目前宁德地区大部分企业对防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不够重视,普遍存在环境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现象;缺乏对化学品物理、化学性质的了解,在储存和使用方式上缺乏安全防护知识;同时,大部分企业也不具备应急监测能力。

1.2 流动污染源

随着宁德市高速公路的通车、铁路的建成通车以及极端恶劣天气的出现频率递增的全球大背景下,特别是台风、强台风甚至是超强台风在宁德登陆频次的增加,宁德市流动污染源的应急监测显得更为迫切。

1.3 应急监测设备缺乏

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宁德市环境监测站先后购置了一些应急监测所需的基础仪器设备,但是离国家规定的应急监测标准化能力建设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如个人基本防护套装数量严重不足且只具备一定的基本防护作用,并不适合作长时间的危险应急监测;尤其是缺少辐射应急监测设备和应急监测车。就目前配置的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尚无法满足宁德地区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的应急监测工作。

1.4 物资储备不足

目前,宁德市对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应急物资储备不足,储备方式单一,储备物资品种、数量偏少,调整、更新、轮换政策不健全;没有建立必要的应急物资联动机制,互相弥补、互相调剂的局面难以形成。以福鼎“9?16”苯酚泄漏事故为例,应急处理的重要物资活性炭于16日从浙江调入,直到21日才设置了一道活性炭坝以净化水质。

1.5 人员、技术能力的不完备

首先,由于经费投入少,应急监测队伍缺乏有效的训练和培训。相关人员对化学危险品理化性质知识准备不足;应急预案少,应急演练少。企业安全环保人员缺乏切实有效的应急处置培训。其次,技术支持系统不完备。宁德市现在还未能配备现场视频无线传输系统和通讯系统,如果能通过电子视频、电话会商等,将能实现更为高效的指导与救援,同时将有效改善环境监测的投入产出比。

2 宁德市应急监测发展的一些建议

2.1 加大对应急监测基础仪器设备的投入

由于突发性污染事故的污染程度和范围有很强的时空性,为适应应急监测工作的需要,保证监测人员的安全,做到快速反应,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要求(环发[2007]56号文)配备相应的应急监测车、发光毒性仪、重金属速测仪、傅立叶红外等监测设备以及对讲机、防化服、呼吸器等必需的通讯、防护设备[2~4]。

2.2 监测人员的培训

提高应急监测能力,人才是关键。监测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应急反应能力,高度的责任心以及较强的业务技术能力。要建立这样的一支队伍,必须加强监测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学习研究当地区域特点,组织实战演习[5],提高监测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此外,应当加强对企业安全环保人员的培训。

2.3 建立污染源企业档案

对本辖区内的工矿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可能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业和单位,对其生产或使用危险品的量、正常存放量、存放地点等进行详细登记,建立污染源应急监测系统数据库[6,7]。数据库应包括各单位污染物理化性质、毒性、处理和处置方式、应急预案、相关地理信息和水文状况。通过对污染源建档,有利于在应急情况下和事故的处理和处置中有的放矢。

2.4 收集技术资料

国家在环境应急监测方面还没有统一的监测规范[8]。因此,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注意收集有关环境污染事故的监测方法、监测标准及事故的处置技术,并进行分类备案,尤其应加强快速监测污染和技术的贮备[9];收集各种化学危险品的理化性质及其对动植物所产生的毒害症状,以便在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进行查阅和借鉴,确保应急环境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2.5 建立健全应急监测网络

对本辖区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频率进行风险评估,结合本地区污染源特点,如流动污染源事故(道路运输)和行业污染源种类(合成革、船舶业等海域工程污染),以宁德市环境监测站应急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配齐必要的水、气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设备(包括应急车、污染源数据库、专家库、应急监测指挥平台等),建成应急监测中心。同时,福安、福鼎、霞浦等监测站根据本地污染源特点,建设有特色的应急监测装备,力争做到事故发生时,当地监测部门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监测,市监测站能提供科学准确的技术保障。

3 结语

宁德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完善加强已迫在眉睫,然而由于其不可预见性,其监测、处理和处置比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更为复杂、处理难度更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 齐文启,孙宗光,汪志国.应急预案与处理处置案例[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

[2] 刘京,赵淑莉,刘芳等.环境应急监测准备及其保障[J].中国环境监测,2006,22(6):37-39.

[3] 李红娟,陈怡敏.韶光市应急监测的现状分析与建议[J].黑龙江环境通报,2008,32(3):48-49.

[4] 边归国.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J].海峡环境,2008,5(1):17-21.

[5] 梁云平.加强应急实战演习,提高应急监测能力[J].科技咨询导报,2007,(18):242-243.

[6] 柴成果,李明,王玉华.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水质监测的问题及建议[J].中国水利,2004,(15):52-53.

篇9

空气环境保护

水电工程“先移民后建设”过程中,空气环境污染主要来源于开挖、砂石加工、混凝土拌和、渣场料场和道路粉尘和燃油废气等,可采用定期洒水、封闭操作、覆盖遮挡等方法消减和控制粉尘,而对于燃油废气则要控制进场设备尾气排放,以使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声环境保护

水电工程“先移民后建设”过程中,声环境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区域砂石加工、混凝土拌和、场内交通等,可通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和应用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影响,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对施工人员和周围居民等敏感点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处置

水电工程“先移民后建设”过程中,固体废弃物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区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等,可采取回收利用有价值的废弃物后统一运送至处理厂填埋处理。

水土保持

水电工程“先移民后建设”过程中,要特别重视施工生产生活区、交通道路及影响区、渣场料场占地区、移民安置区等区域的水土流失防治,合理采取设置临时挡护、截排水沟、边坡防护等措施防止降水及地面径流带来的影响,并采取栽植灌木和撒播草种等绿化措施进行植被恢复。

生态环境保护

水电工程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先移民后建设”过程中,导截流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大,因此需采取必要的措施缓解导截流工程的生态影响,主要采取泄放生态流量保证下游河段区域内生态需水、保护现有的鱼类等水生生物的栖息地、合理构建遭到破坏的水生生物栖息地,同时可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的科学研究。对于陆生生态影响要采取防护措施并结合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对各类施工迹地实施陆生生态修复。

移民环境保护

移民安置区环境保护工作是水电工程“先移民后建设”过程中的重中之重。移民安置区生活污水建议采取“猪———沼———果”生态模式进行处理,移民集中安置点设置定点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及清运,并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自然疫源性疾病、动物性传染源等,确保移民安置区内的人群健康。此外,移民安置点建设采取相应的绿化工程,美化移民安置区环境。

篇10

1引言

近年来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国家财产的安全,故各级环保及监测部门做好污染事故的预防与处置,建立健全有效行动快速的事故监测和处置系统是最大限度减轻污染事故损失的关键[1]。为了减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应做好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相关人员及时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监测任务,为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提供科学依据[2-5]。

2应急监测分队的组成及任务

在环境污染事故已发生的情况下,环保部门成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分队,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监测工作。监测中心应急监测分队设队长、副队长。队长由环境监测站站长担任,副队长由副站长、总工程师担任。应急监测分队下设现场调查组、现场监测组、质量保证组、后勤保障组、仪器设备组、化验分析组。(1)应急监测方案启动后,现场调查组应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初步判定污染物的种类、性质、危害程度及受影响的范围。(2)现场监测组以最快方式赶赴现场采样监测;负责鉴定、识别污染物的种类、性质、危害程度及受影响的范围;对短期内不能消除降解的污染物进行持续跟踪监测。(3)质量保证组负责进行监测结果数据汇总,审核数据的有效性,制定并上报应急监测报告。(4)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监测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负责将应急监测分队人员送至污染事故现场,保障应急人员的安全及救护工作。(5)化验分析组迅速分析应急监测样品,及时向上级承报分析结果。

3应急监测程序

3.1应急监测准备工作

应急监测分队接到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任务后,应立即启动应急监测工作程序。经应急监测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通知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地的监测站做好应急监测的工作。现场调查组要根据污染事故发生情况以及危险化学品信息库,提出初步应急监测方案,并提出隔离警戒区域的范围和应急处置的建议。现场监测组要保证现场应急监测仪器正常运行和现场监测人员防护器材的准备工作。质量保证组要保证整个应急监测过程质量保证工作。仪器设备组要完成现场供电设备和通讯照明器材的准备工作。后勤保证组要保证应急指挥车配合。化验分析组要做好应急监测实验室准备工作。

3.2污染样品采集

应急监测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警戒区域时必须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必要的自身防护。(1)质量保证组负责应急监测的质量保证工作。质保组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对监测方案进行审核,确认监测对象、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以及监测频次等。对于本级监测部门不具备监测能力的项目应迅速安排好样品委托监测。(2)仪器设备组与后勤保障组要提前到达污染事故发生现场,迅速完成电力系统连接、气象系统监测和照明设施的安装架设。(3)监测组对可能被污染的空气、水体、土壤等进行应急监测,根据事故及时了解污染事故的变化情况,并将监测结果交质保组。对于无法进行现场监测的污染物,应尽快采集样品送到环境监测站,由化验室分析组进行分析监测。样品送交化验室后,分析人员对照采样原始记录进行核对,快速分析样品,计算监测结果并将交质量保证组。样品分析化验结束后,剩余的样品应在污染事件处置妥当之前冷藏保存。现场采集的样品要做唯一性标识,采样人员应在现场填写采样原始记录表。

3.3确定监测因子

污染事故分为很多种,常见的有危险化学品爆炸,泄露,以及非正常过量的排放;污染事故现场情况主要表现在:挥发性气味、颜色、人与动物中毒反应等。故发生污染事故要利用试纸、快速检测管、便携式监测仪器等分析手段,并根据污染事故种类和现场情况及时有效的确定特征污染物及监测因子。

3.4上报应急监测结果

样品分析结束后,质量保证组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审核,24小时内向市局应急领导小组发出第一期污染事故快报,随后根据事故的变化情况以及领导小组的时间要求,陆续发出第二、三、…期快报,至事态平息或稳定。快报要对应急监测结果、污染事故发生地点、时间、污染范围、污染程度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消除或减轻污染物危害的措施和建议。应急监测快报由应急监测分队副队长审查并经队长批准后上报应急监测领导小组。

3.5污染事故跟踪监测

有些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污染物会滞留在水体、大气、土壤、农作物等环境中一段时间,短期内不易消除、降解,故要进行必要的跟踪监测。污染事故跟踪监测主要包括在线跟踪监测和化验室跟踪监测。在线跟踪监测主要运用在大气和水体污染物监测,土壤污染物跟踪监测主要依赖化验室监测。只有收到应急终止的指令后,应急监测分队队长才可宣布监测终止。

4应急监测值班要求

针对污染事故的突发性性质,各级监测中心应急监测分队应实行应急监测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可实行轮班制度,及时接转电话,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遇到应急监测任务及时向监测分队队长报告。

5应急监测报告

按常规做法把监测数据汇总成表,经分析后编写报告上报。为适应应急监测的速度需要,可采用一边采样一边分析一边出报告的形式。应急监测报告可利用电话、网络等途径快速报送。同时应附一份应急监测报告的纸质版文件,以备存档。

6结语

本文主要介绍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方案和措施,主要包括:应急分队的组成,应急方案,应急监测值班,编制应急监测报告等工作。只有做好环境应急工作的每一步,才能发挥各个部门的联动作用,为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并为善后处理处罚提供科学依据。

参考文献

[1]郑淑英,李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存在问题及对策[J].化学工程与装备,2010,10:89-192.

[2]李佳.突发性大气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分析[J].环境科学与技术,2012,35(12):245-248.

[3]吴清玉,文凤伟.浅谈水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的方案及措施[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5,8: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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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X-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8-0324-01

1 公路施工对环境的污染

1.1 生态景观遭到破坏

施工过程中便道建设、清理现场、取土场和弃土场及路基修筑而必须占用土地,可能影响到沿线的自然、文物和景观。山区丘陵地区的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导致附近水体的沉积物淤积和水混浊,改变水生生物栖息环境,严重的还可能导致泥石流一类的地质灾害。平原水网地带筑路不仅有路基永久占用农田问题,而且存在取土挖毁耕地和需要进行土地恢复利用问题。

1.2 空气污染

公路施工对空气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扬尘污染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路基开挖、土地平整及路基填筑等施工过程。(2)水泥、白灰、粉煤灰等建筑材料。(3)灰土拌和、混凝土拌和加工会产生扬尘和粉尘。(4)建设期沥青混凝土搅拌过程中沥青烟尘对公路沿线地区环境空气产生污染,营运期汽车尾气对沿线地区环境空气产生污染。

1.3 固体废弃物污染

公路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主要有以下几个来源:(1)进场前清场废物:主要是施工场地内杂草、灌木等植物残体等。(2)路基开挖弃土:路基挖方,除一部分利用外,其余部分应用车辆运输至统一的弃土场,而不得随意放处置。否则将造成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3)旧路改建中的拆旧混凝土和砌体以及旧油面。

1.4 噪声污染

公路建设周期一般较长,从开工到通车要一年以上时间。在这期间许多施工机械和各种运输车辆会辐射出较强烈的噪声,对附近公共场所产生较大的影响。公路施工噪声有其自身的特点,这表现为:(l)施工噪声的随意性和无规律性。(2)施工机械的噪声较大,但它们之间声级相差仍很大,有些设备的运行噪声可高达110分贝左右。(3)施工噪声源与一般的固定噪声源及流动噪声源有所不同,施工机械往往都是暴露在室外的,而且它们会在某段时间内在一定的小范围移动,这与固定噪声源相比增加了这段时间内的噪声污染范围,但与流动噪声源相比施工噪声污染还是在局部范围内的。(4)道路施工噪声是公路建设过程中的短期污染行为,就应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努力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建设期、营运期施工机械噪声对公路沿学校、医院、村镇居民点工作生活空间带来了噪声污染的公害,尤其是公路的起迄点,交通出入点和城乡结合部位都是交通噪声污染的严重地区。交通噪声还是城市噪声的主要来源,几乎占了 80%。

1.5 水污染

公路施工对水环境的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排放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l)混凝土的养护废水混凝土的养护废水主要是pH值高,一般达9―12。混凝土的养护用水量少、蒸发吸收快,一般不会形成较大的地面径流进人地表水体,对环境影响较小。(2)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和施工车辆冲洗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和施工车辆冲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和悬浮物,应防止含油废水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是集中施工现场、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其水质和城市生活废水一样。公路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量不是很大,但如果防治措施不当,也很容易造成水环境污染。

2 加强公路各施工阶段的管理

2.1 设计阶段

环保总体方案应在针对勘察资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路段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特点,使环保方案既经济、又可靠,并重视以下方面。跨水桥梁,桥两端高填方路基宜在洪水位标高线以上设边坡砌石防护工程,水文计算应充分考虑最大 24 h暴雨时水系畅通的过水面设计余量,路堑、路基防护工程应考虑安全因素。涵洞宜作硬化涵底设计。高等级公路路面及二级公路边坡宜采用集中排水方式,公路施工扰动土壤地段均应重视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周边山区公路越岭方案应充分比较隧道与展线方案对环保的优劣。深挖高填和地质不良路段防护工程应充分考虑环保要求。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应特别注重自然景观、珍稀野生动植物地带的环保措施。设计说明应对环境保护工程作尽量详细的说明,标明敏感点。处理好山体的开挖面。在上边陂应设碎落平台,以防落石危及行车行人的安全。取土场弃土场要远离村屯。对于弃土场采取“土地复垦技术”作好土地复垦规划、复垦工程的实施以及复垦后的改良与管理,或人工植树等。对于石质弃渣场,应在工程完工后其表面复盖一定厚度的土层,并且进行植被恢复逐渐向“绿色新文明”建设推进。注意公路绿化,它是国土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有效地改善行车环境,还可以起到美化路容,优化环境的作用。

2.2 施工阶段

严格控制砍伐森林植被,珍稀植物宜采取移植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环保工程施工要求,工艺设计应包含环保工作和质量控制标准。开工前应进行环保意识教育和环保工程技术交底,完善环保管理工作制度,设置环保工作专(兼)职人员,对主体工程防护区、取土场防护区、弃碴场防护区、临时用地防护区防水土流失,水环境、防扬尘土污染动态检查监控,特别是雨季防水土流失措施。跟踪监控拌和站防空气、噪音污染,夜间施工防噪音、弃渣污染,深挖高填地段边坡防护工程施工质量。环保工程施工质量自检与监理质量控制,制定图表,随时作好记录与签认,并与主体工程等同,由监理检验签证、计量支付。

2.3 验收阶段

编制环保工程实施情况和总结报告。按规定向具备权限环保主管机构申请验收,为减少工作环节,宜与公路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同时进行,可组织环保工程检验组参与现场检验,环保工程验收后的图表资料应按规定移交存档。

3 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首先,规范公路建设施工期环境保护资料的管理,统一环境监理资料体系以及环境监理表格体系,使之正规化程序化,确保需执行的环境保护资料及时发放到每一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赋予环境监理独立开展公路施工环保工作的权力,尽可能及时地将环境监测的数据应反馈给各监理单位,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环境监测工具给监理单位,并在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中成立相应的应急环境保护小组,制定防治方案。

其次,明确环境监理在公路项目监理体系中的地位,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开展环境监理工作,促使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和监理进入一个更加规范的发展阶段,同时聘请专业环境保护方面的年富力强的工程师担当环境监理工程师,加强对现有环境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环境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环境监理队伍建设,为搞好环境监理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加强硬件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车辆及环境监测设备,为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重视环境监理资料的整理。听取受施工影响的附近居民及有关人员的反映,及时了解公众对环境问题的意见,向有关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最后,加强施工单位的环保意识。每项工程的质量是承包商创造出来,不是监督检查出来的,施工期环保如何,也是如此。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纠纷,同时尽可能采取有效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执行,防止和减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振动、废水、废料等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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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TU721 【文献标识码】 D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3)01-076-01

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环境,促进人类文明的可持续发展正越来越受到业内外人士的重视,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路建设蓬勃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环境问题,公路对环境的影响总结归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对气候和气温的影响;②噪音和震荡方面的影响;③对土地和地下的影响;④对河流以及地下水的影响;⑤对动植物及物种的影响;⑥对自然景观和人文遗产的影响;⑦对生态体系的影响;⑧对社会经济条件的影响;⑨交通事故的风险系数。因此,公路建设规划中要有环保方面的要求和考虑。

1 目前山区公路建设存在的问题

山区公路建设资金非常有限及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因此,从观念上、技术上和建设规模上与规范要求都有一定的差距,这些差距给公路建设和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各种程度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不利于公路长治久安;②不利于生态保护。目前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1 防护措施落后,造成公路路基水土流失。公路建设不可避免地出现大量土石方作业,破坏了原由的植被覆盖,出现大量的次生裸地。目前,防护措施多采用浆砌片石护坡(护面墙)、拱形截水骨架等防护方式,虽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但若设计时与现场地质情况不符,处理不当,势必导致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生态破坏。

1.2 固体废弃物的堆放不当,施工现场扬尘和运输遗撒。新改建工程中,挖掘出来的大量废渣堆放不当,造成边坡失稳,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导致公路堵塞,影响交通行车安全。甚至导致河道、农田冲刷和淤积现象。同时由于沙石料、石灰、粉煤灰等长期堆放,材料在运输过程中的遗漏、抛洒,晴天随风飘,雨天随地表径流排入地表及附近水域,造成城市、农村、土地、大气、水源受到污染。

1.3 山区、丘陵的绿色植被遭到破坏。绿色植被遭到破坏有可能导致生态失衡的危险。公路施工作业面长,一条道路的修建往往涉及几十公里的生态环境,它甚至危及稀有动、植物的生存环境。

1.4 施工机械噪声排放。机械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较大的噪声,影响了职工的身心健康和沿途居民的正常作息及动物的生存环境。

1.5 存在火灾、爆炸发生的危险。安全管理防范措施不到位,对职工安全教育疏忽,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诸如电、气焊操作不规范,易燃化学原料随地丢弃,炸药管理不严,极易引起火灾、爆炸发生,造成环境污染。

2 环境保护预防对策及措施

2.1 建立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分类、控制、改进,达到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减少废气物产生,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收集环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职工进行培训,让职工了解环境保护常识。

2.2 为了防止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产生环境破坏问题,应在工程设计和招标中给予考虑。诸如,在路线设计时要合理规划选线,使路线尽量避开村庄和城镇;要充分避让沿线环境敏感区,如文物保护区、生态森林区等。同时,在招标文件中要对承包商履行环保措施提出严格要求。

2.3 采用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环境问题的产生往往与施工方法、机械设备、工程质量等原因密切相连的。防止因施工使河流、农田等受到侵蚀和淤积,做好施工防水便道的修建,尽可能的多修涵洞、小桥,以满足洪水通过。在岩体松散或构造不稳定地段,严禁爆破施工,破坏边坡稳定,造成岩体崩塌和水土流失;在取土坑周围应建设排水应急系统,防止河道、农田污染淤积;完善施工过程中排水设施的建设,防止地表水的冲刷及下渗,造成对植被生态的破坏。

2.4 根据不同的环境问题,制定相应的制度措施,形成一个长效机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躁声、水源、大气、土地污染和生态影响等,都要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比如生态影响方面,可以考虑从设计减少占地、施工后占地复垦、水土保持等方面制定具体的措施;又如水污染方面,跨越水域的桥梁施工要选择枯水期进行水下部分施工,施工过程中的淤泥、渣土不得抛入水体,生活用水和施工废水及生活垃圾严禁直接排入水体,水源周围500米内禁放沥青、油类、石灰、水泥等物料,实施施工期环境监督等。

2.5 勇于引进新技术,构建综合生物防护体系。综合生物防护是利用多种生物相互配置,建立一个新的生态系统,以期恢复破坏的生态环境,治理水土流失等的一种综合生物防护方法。具有改善山区公路目前的防护现状,发挥生物防护防噪音、防污染、保持水土、稳固路基、景观、保障行车安全等生态功能。

2.6 建立相关政策法规。诸如严格执行机械废气、油、噪音排放标准;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评价制度;严格执行水污染物及固体废物排放规定;对由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法规、标准规定造成土地、森林、水源、野生动植物、生态及文物保护区等环境资源造成破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使其承当法律责任。

2.7 积极作好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及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环境验收主要是调查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建设期间环境管理情况,检查对所提环保措施的落实、效果及达标排放情况;目的为公路正式营运作好环境保护的准备。环境影响后评价是指对已经完成的项目的环境保护目的、环保执行过程、环保效益、环保措施的有效性和环境影响进行的系统的、客观的分析。通过项目环境保护实践的检查、验证和总结,确定项目预期的环境保护目标是否达到,项目的主要环境效益指标是否实现。通过对环境影响的回顾分析和进一步的预测评价,达到总结项目环境保护经验和教训,提出环境保护补救措施和环境管理工作改进建议,实现项目环境保护目标的可持续性。目的是间接作用与项目的决策,是项目决策的信息反馈,并指导新项目建设。

3 总结语

在山区公路建设过程中,受自然条件、建设资金等的限制,容易产生多种多样的环境问题,我们必须加大公路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从实际出发,不断加强对公路环境问题的深入研究,使公路建设、环境治理达到一个更高的水平,为实现经济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2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人民交通出版社,1998.12(JTJ/T 006—98)

3 刘书套主编.高速公路环境保护与绿化[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

社,2001

4 晏晓林.公路生态环境影响及其防治技术研究综述[J] .公路环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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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了应急队伍建设。成立了环境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规范了工作程序、完善了工作制度;以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污染控制队伍为基础,建立健全了环保内部应急救援队伍,明确组织、协调、监管职责,使应急管理工作进入了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

二、强化了应急能力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构建了由环境污染事件响应、信息传递反愧应急决策指挥、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应急技术支持构成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系统;重视环境应急装备能力建设,在配备应急车辆、防护装备和监测仪器等必要设备的同时,加强了环境安全应急技术和应急物资信息的储备;建立起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狠抓了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体系的建设。实施源头控制,对新、扩、改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该建设项目;建立了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制度和风险源评估制度,今年组织力量对全市环境风险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出环境安全隐患1个。对存在风险源的单位,采取了限期完善环境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对限期不能完善或验收不合格的,实行限产或停产治理;完善落实环境预警监测体系,在香山、石溪濠、老池等关键节点设置环境风险预警监测点位并实行市县(区)两级的定期监测。

四、健全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在总结、梳理原有应急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程序、职责、联络方式等内容,确保应急事故的得到快速、高效处置。同时,依托12369环保举报投诉热线,搭建了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平台,接警立即启动应急体系,迅速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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