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5 15: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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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全面推出了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组成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在中国会计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一、 会计准则体系的框架结构
新会计准则体系是一个有机整体,由1个基本准则、38个具体准则和1个应用指南构成。
1. 基本准则
基本准则由11章50条构成。基本准则处于新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一层次。基本准则涉及整个会计工作和整个会计准则体系的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对38个具体准则起统驭和指导作用,各具体准则的基本原则均来自基本准则,不得违反基本准则的精神。
修订后的基本准则与1992年的基本准则比较,呈现以下五个特点:
(1) 继续坚持我国基本准则的定位。国际会计准则体系中《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内容与我国的基本准则有相似之处,但该框架不作为准则体系的组成部分,主要是用于指导准则制定机构的制定工作。我国已经有了基本准则,十多年来已被理论界和实务界所接受。所以,这次修订基本准则,没有将原来的基本准则改为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仍沿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形式,只对其中的部分内容做出修改。
(2) 对会计目标进行修改。会计目标是财务会计最终要达到的结果。在国外,也称为财务报表的目标。根据会计的本质和国内外会计实践,修订后会计的基本目标是:“企业会计应当如实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方面的有用信息,以满足有关各方面对信息的需要,有助于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并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基本准则根据这些新情况对会计目标有关内容作出了相应的修改。
(3) 对会计一般原则进行完善。原基本准则中的一般原则,具体规定了12项原则。国外一般称为会计信息或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本次修改将原一般原则改为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这样更能体现本章的内容实质。此外,在原来12项一般原则基础上,增补了会计的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的原则要求,这也是近年来国际上通行的要求,另外,本次修订同时对原12项原则的内容也作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
(4) 对会计要素的定义作了重大调整。这次重大调整的主要原因是,2000年国务院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六大会计要素进行重新定义,取代了原基本准则中关于会计要素定义的规定。基本准则修订后的这部分内容完全是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进行的,而且是本次基本准则修改的核心部分。除了修改六大会计要素的定义外,还吸收了国际准则中的合理内容,例如,在利润要素中引入国际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概念。
(5) 对财务报告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删除了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提法,将第九章财务报告改为财务会计报告。在语言表述上做到中国化和通俗化,便于理解、操作和执行。
2.具体准则
具体准则共有38项,其中,新制定的会计准则22项,以前制定、现在修订的16项。这38项具体准则基本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具体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二层次,是根据基本准则制定的、用来指导企业各类经济业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规范。
具体会计准则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和报告准则三类:
(1)一般业务准则。它主要规范各类企业普遍适用的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和计量要求。包括存货,会计政策等具体准则项目。
(2)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它主要规范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的确认与计量要求。包括石油天然气开采,生物资产等准则项目。
(3)报告准则。主要规范普遍适用于各类企业的报告类准则,如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等准则项目。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三个层次,是根据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制定、指导会计实务的操作性指南。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主要解决在运用准则处理经济业务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账务处理、会计报表及其格式,类似于以前的会计制度。鉴于这次会计准则体系改革的幅度很大,如果由企业自行设计科目报表可能会出现混乱的局面,所以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二、 会计准则体系颁布和实施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我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要使中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会计作为商业通用语言,必须国际化。会计国际化的关键点之一就是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会计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还有相当的差异,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减少或消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使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充分协调,可以提高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在全球经济中的可比性,降低我国企业信息报告成本和融资成本,有利于推进我国当前实施的企业“走出去”战略。因此,制定一套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与国际会计准则充分协调的新会计准则体系是我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的迫切需要。
第二,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需要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没有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就不可能有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贯彻了先进科学的会计理念,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适合中国国情的会计政策和程序,使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有了制度保证。新会计准则体系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对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产生积极的影响。
第三,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平。从整体看,与我国迅速发展的经济对会计人员职业水平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国际上先进国家的会计水平相比,差距更大。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的职业水平,增强其职业判断能力,成为我国会计界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平一靠培训,二靠在实践中锻炼。以新会计准则体系培训为契机,将国际上先进的会计理念和先进的会计方法传授给会计人员,将有利于会计人员职业水平的提高;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将使会计人员有机会在会计实践中锻炼和提高职业判断能力。
第四,有利于提升我国会计的国际地位。新准则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我国更快地实现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的目标,促进全球会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增强我国在国际会计领域的影响力,从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会计的国际地位。
三、 会计准则体系的特点
新会计准则体系较好地处理了借鉴国际惯例与立足国情的关系、继承与发展的关系、科学规范与便于理解和操作执行的关系。所以,与以前颁布类似的会计规范相比,新会计准则体系表现出如下特点。
第一, 科学性。首先,科学性体现在其会计理念的科学性。新会计准则体系比以往更加关注企业资产的质量,更加强调对企业资产负债日的财务状况进行真实、公允地反映,更加强调企业的盈利模式和资产的营运效率,而不仅仅是营运效果。其次,科学性体现在其体系结构和表述的科学性。新会计准则体系是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在这个有机整体中,既有一般的原则指导,又有实务的操作指南,既体现了国际协调性,又密切结合中国实际。新会计准则体系体例合理、表述清晰、定义科学,是一套质量较高的会计准则体系。最后,科学性还体现在其会计政策和方法的科学性。新会计准则体系保留了在我国行之有效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剔除了一些不合时宜的、旧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如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等),引进了一些符合中国实际的、新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如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引入实体理论等)。
第二, 全面性。纵向上看,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是一个有机整体;横向上看,38项具体准则和1个应用指南基本上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这些业务不仅包括以前的一些常规业务,而且包括了随着经济活动的发展而出现的新业务(如金融工具、套期保值等)。即使将来出现具体准则没有涵盖的新经济业务,企业也可以根据企业基本准则进行判断和处理。
第三, 可操作性。新会计准则体系不仅对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了一般的原则指导,而且对如何运用会计准则提供了操作指南。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应用指南以会计人员喜闻乐见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形式对如何运用会计准则作出了规范,避免了会计人员在具体运用时出现无所适从的情况,避免了在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时可能出现的混乱局面。
第四, 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充分协调性。新会计准则体系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适合中国实情的内容,绝大部分会计政策与方法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是一致的。从总体上看,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保持了高度的协调性(或趋同性),但同时,新会计准则与现行的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公允价值的应用;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关联方的披露;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第五, 层次性。新会计准则体系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基本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最高层次,它是制定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实务的规则。具体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二个层次,它是根据基本准则制定的对各类企业经济业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规范。应用指南是根据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制定的、指导企业进行会计实务的操作指南。新会计准则体系的这三个层次相互联系、各有分工。
第六, 动态性。新会计准则体系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当实务中出现更科学的会计处理方法时,可以对应用指南进行修订,使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体现实务出现的新的、更科学的会计处理方法。
作者单位:广东培正学院
二、职工薪酬基本概念的变化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在原概念的基础上,新概念增加了解除劳动关系的报酬或补偿,并将之前的"其他相关支出"更改为“补偿”,这使职工薪酬的定义更加贴切,减少各项定义的模糊性,各项福利的界限清晰,表述更为精准。职工薪酬基本概念的变更,进一步扩大了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原准则没有提出离职后职工福利的范围,除了企业为职工们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外,离职后职工福利并没有明确的要求。而新准则的颁布,增设了离职后福利,将职工薪酬的范围延伸,包含了给受益人的福利,并且将全职、兼职、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的福利都被纳入职工薪酬中,这促使监督管理职工们依法纳税的同时,可以促进企业更好地贯彻执行新准则。
三、职工薪酬的新增内容
在新准则中,除了职工薪酬相关概念的变动外,另外新增加了许多内容。新增内容包括: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离职后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1.带薪缺勤
新准则中增加的带薪缺勤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累积带薪缺勤是可以将带薪缺勤的权利结转至下期,本期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在未来期间可以使用。顾名思义,非累积带薪缺勤则是不能将此权利结转至下期,并且无法得到现金支付。这一项新增内容明确地将未来应付的义务在会计期间进行处理。这一项在实际运用时体现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及时性,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带薪缺勤时的会计期间确认相关的职工薪酬。如果职工在离开企业时得到了现金的支付,即说明他有带薪缺勤的权利,则企业就必须将全部累计的此权利的补偿金额支付给该职工。
2.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这一计划的基本思想是将企业产生的利润按照一定的比例分给雇员,以促使雇员更好的为公司服务。这种方式可以将企业与员工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此方法与符合企业的理财目标,即企业在生存发展的前提下,实现相关者利益最大化,是双方共赢。但是,如果利润分享计划占直接薪酬的比例较大时,职工很难预测自己的经济收入,这会造成职工的经济保障不稳定,可能会引起人才流失的后果。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劳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与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各项薪酬的界定范围更加明确与规范,并且在不同的薪酬上会计处理不尽相同,也使会计工作人员能更好地确认与计量各项薪酬,使会计体系进一步的完善,完整的规范了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离职后福利的计划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这两者之间的主页区别是:前者指独立地向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支付义务,也不承担风险;而后者是除设定提存计划外的离职后福利,且企业承担风险。原准则中的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便属于此项计划的设定提存计划的范围内。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因此,会计准则制定部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制度性变革,使得新时期的财务报告发生了内涵极为丰富的深刻变化,为金融市场降低风险、消除泡沫、保护投资者利益,从而取得良性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会计信息披露的制度环境。
作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必须及时全面理解财务报表的这一深刻变化,才能充分运用新会计准则为决策带来巨大的信息财富。倘若投资者不能在会计准则的巨大变革中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不仅可能享受不到财富的增量,甚至可能对财务报表的信息做出有偏的甚至错误的解读。
下面以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采用对利润的影响为例,作尝试性的说明。
首先,正确理解利润的含义
什么是利润?经济学家希克思1946年提出了精准的定义:“一个人的收益是他在期末和期初保持同等富有程度的前提下可能消费的最大金额”。相比而言,基于公允价值的会计利润更加接近上述定义。例如,某企业购买一幢办公楼开展经营业务,当年通过经营活动获得利润1000万元,同时,由于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办公楼(不考虑折旧)跌去600万。那么,该公司的年度利润总额就是400万,600万的办公楼跌价是公司的“持产损益”。在以前不考虑公允价值的会计系统中,“持产损益”基本是不予考虑的。因此,采用公允价值后,利润的信息含量更加丰富,投资者的决策有用信息更多。这样,利润实际上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在运用利润信息时,必须理解利润的层次体系,才可能做出正确的决策。譬如,在分析公司的现金分红决策时,更加需要第一部分的利润信息,而其余部分的利润与公司分红的关系就比较低。有人认为,新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的引入,使得现金分红与会计利润的相关度下降,这种观点的产生,更多地与其对新准则下利润信息的变化缺乏深层次认识有关。
其次,正确理解利润波动与公司风险
影响公允价值的因素通常不受公司管理当局的控制,因此,美国等世界上主要市场经济体的经验都表明,公允价值的引入一般都伴随着利润波动的加剧,这并非中国特有的现象。这是否意味着,公司风险也随着利润波动的加剧而增大了呢?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资产与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进入利润表,其作用在于揭示了这部分变动的风险,而不是增加了公司的风险,因为,无论揭示与否,这部分风险其实都真实存在。与不揭示相比,揭示这部分风险会降低公司的风险,而不是增加公司的风险。
波动的利润是公司风险的真实表达,并且,并非所有的波动都对公司意味着相同的风险。已经实现的、已经收到现金利润的大幅下滑通常意味着公司经营风险的增加。但是,如果仅仅持产损失增加,可能只意味着企业及时清算价值的下降,并不必然意味着公司未来经营损失会上升,因为这部分资产的价值仍然可能在将来回升,损失并不一定真实发生;在另一方面,会计上与税法上关于利润的计算逐渐分离,使得税收与会计利润的关系逐渐下降,税收风险也基本不受持产损失的影响。因此,简单地惧怕利润波动的心理、以及机械地将利润波动与公司风险联系在一起认识,都失之偏颇。
再次,正确理解利润大小与公司价值
众所周知,公司价值是未来收益的贴现值总和。在实务中,人们通常将利润作为预测公司未来收益的基准。然而,不同部分的利润在预测中的作用存在着差异。利润中越是可持续的部分,在公司定价中的权重越大;不可持续的部分,权重比较小。而基于公允价值变动对企业利润带来的影响,通常被认为是不可持续的部分,在定价中的权重较小。由此,是否可以说,会计利润与公司价值的关系变小了呢?其实不然,因为新会计准则在保留了其他可持续和不可持续的利润揭示的同时,增加了基于公允价值变动这部分不可持续的利润揭示,使得公司定价所需的信息更加详尽,因此,事实上,会计利润与公司价值的关系增强了。新会计准则下,投资者可以更好地分析公司的价值。但是,是否会计利润高公司价值就高?反之,公司价值就低呢?当然不是,因为除了看利润的多少,还要看利润中可持续与不可持续的比重。即使会计利润“可能会像孩子的脸一样一日三变”,可能只是公司定价中权重较低的不可持续利润部分变化较快,并不意味着公司的基本价值重大变化,而让市场看到这部分利润的变化有好处。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6-0226-02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与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其对我国企业带来很多机会,也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如何应对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影响值得关注。本文在分析新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核算的主要变化中,通过数据分析了其对企业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探讨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的问题。
1 新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核算上的变化分析
1.1 存货准则
新企业会计准则扩大了存货成本的核算范围。新增的存货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取消了将商品流通企业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归入期间费用的规定。同时新企业会计准则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缩小了会计政策的选择空间。新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用后进先出法核算发出存货的成本。这一变化一方面是为了与国际准则接轨,另一方面是由于后进先出法的固有局限性,其与货物的流转程序完全相反,不能提供特定收入与特定成本的良好配比,很少能反映出存货的特定金额,也难以反映出存货的正常周转情况。
1.2 固定资产准则
新企业会计准则考虑了以信用方式购入固定资产的时间价值因素其次在后续计量上,新企业会计准则不允许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同时新企业会计准则将固定资产的预计处置费用以折现金额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将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后续支出确认为固定资产。
1.3 借款费用准则
新企业会计准则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既包括固定资产,又包括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其次新企业会计准则扩大了可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既包括专门借款,又涉及一般借款新企业会计准则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扩大了资本化的范围,对存货成本的核算有较大的影响。一方面,对于那些需要经过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而言,按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核算出的成本可能会比按其他规定核算出的成本要高得多;另一方面,借款费用通过资本化构成固定资产价值的一部分,在折旧方法不变的基础上将提高每期的折旧额,从而间接地影响企业的存货成本。
1.4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新企业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使资产的入账价值更加合理。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公允价值计价,不符合条件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价;不管以何种基础计价,不对收到补价所含收益或损失进行确认,而是将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损益。
1.5 债务重组准则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同时,将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超过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资产转让收益。
2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由于2009年一些公司的财务报表还没有出来,为此我们通过分析2008年150家典型的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来分析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其中包括50家大型国有企业,50家在行业有代表意义的国有与民营企业,50家中小企业与ST公司)。这150家上市公司根据统一的会计准则各项规定,按照统一的报表格式、列示项目、指标计算等编制了2008年合并财务报表和个别财务报表,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的披露顺序、项目和内容在附注中提供了相关可比的信息。根据收入等会计准则,150家上市公司确定了2008年实现的营业总收入11,134.75亿元、营业总成本10,843.15亿元、营业利润1957.90亿元、利润总额1,124.88亿元和净利润778.51亿元,并与2007年同口径相关数据比较,分析得出了2008年增收不增利的结论。其中,存货跌价损失90.00亿元是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确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9.38亿元是根据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贷款减值损失156.04亿元是按照贷款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摊余成本的差额并结合监管要求确定。同时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和所得税会计准则,150家上市公司确定的所得税费用为246.37亿元,其中主要为当期所得税费用,也包括部分递延所得税费用。上市公司资金比较充裕以及虚拟经济规模较小尚未成熟等情况,是上市公司执行现金流量表会计准则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反映的事实。150家上市公司中,有130家公司的年报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审计意见。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仅有20家;其中,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有15家,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有3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上市公司有12家。
3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核算优化对策
总的来说,我国会计新企业会计准则广泛采用了国际标准,规范了企业会计核算内容,扩大了成本核算范围,使企业能够清楚地了解企业存货的实际情况,不会因为成本的漏计或少计而承担更大的风险,同时也增强了企业成本信息的通用性和可靠性。但是还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优化。
3.1 有条件地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因为一旦公允价值被利益集团操纵,就会造成资产不实。当某些资产被低估时,则可能造成产品成本的低估,如果低估的价值在数量上大于价格确定时所加成的利润,无疑该出口产品会倾销。而固定资产虚增,以后年度折旧增加,最终结果是人为地加大存货的入账价值,若企业没有合理确定出口产品价格,一旦被提起反倾销诉讼,企业面临的是被裁定更高的倾销幅度。因此,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对公允价值的引用应该持谨慎态度,并不断加强内部控制,这样才能使公允价值成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工具,而不是作为利润操纵的手段。
3.2 建立明晰的会计账簿
从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入手,在现有核算制度基础上,结合我国会计法规、国际标准,有针对性的,目的明确的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特别是建立明晰的会计账簿。具体要求包括:(1)在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入账、结算等一系列过程中严把工作质量关,做到准确、及时、全面、规范;(2)在核算方法的选择上,尽量采用国际惯例、国际标准;(3)规范原始凭证的收集、填制、审核和保管,完善记账凭证填制、审核、传递、保管制度,加强会计凭证的管理;(4)完善会计账簿管理,账簿的设置要能保证系统、全面地核算和监督经济活动情况,为经济管理提供总括的和明细的核算资料;各账簿之间既要有明确的分工,又要有明确的联系,还要避免重复或遗漏;账簿的格式应简便适用,便于理解和查账;配备业务强、有责任心的会计人员负责记账工作,对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要求内容全、项目齐、数据准,账账相平衡。
3.3 积极运用中立会计信息进行法律举证
中立的含义是会计人员站在不偏不倚的角度,不以某一特定利益主体的角度歪曲或选用不当的会计政策和方法,提供带有偏见的会计信息。这种中立性是从对外呈报的目标是满足外部多重利益主体信息需求的角度出发,以提供通用性的会计信息为目标。在正常价值举证中,会计信息提供的性质和目的发生了改变,或者说是所处的环境发生了改变。首先,在性质上会计信息及其载体发生了改变,成为了法律诉讼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发挥举证与抗辩的作用;其次,由于处于法律冲突之中,彼此之间的目标是严重对立排斥的,双方要就正常价值进行一系列的法律行为,简单地讲,方认为正常价值较高,而应诉方则是竭力向调查机构表明,正常价值低于出口价格,并未存在倾销。从任何一方看,会计信息发挥着作为法律证据以支持本方观点的作用。因而,会计信息及其载体本身必须是中立的,否则就难以满足通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同时提供会计信息时应时刻以会计信息的证据性作为导向,不能无保留地提
供一切信息,对于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信息、与本企业立场无关的信息及其可检验性因环境而变化的信息要慎重考虑。在此基础上,对中立信息进行筛选、分析并加以组合,有条件、有目的地选择会计信息,以体现出强烈的维护本方利益的诉求。
3.4 加强会计信息的审计
财务资料不完整,会计信息失真以及报表和凭证之间的不一致等问题是很多企业在会计核算调查中遇到的重大障碍。相比而言,我国企业的会计体系较为完善。主要原因是企业需要定期向公众公布经独立审计的会计报表和披露相关的信息,以接受公众的监督。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是对公司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意见,为社会提供鉴定服务。但是国家对于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尤其是出口额较大的企业还应该严格其独立审计制度。通过会计工作的细化,增强企业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加强外部审计,可以避免或减少会计报表中的错报、漏报和舞弊,并为企业在反倾销调查中提供合理和翔实的证据。
3.5 打造复合型高端人才队伍
随着国内外新形势发展要求,特别是金融危机之后,企业对高端型复合人才的需求日趋强烈,必须要培养一大批德才兼备,熟悉和掌握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和信息化,尤其是具有现代金融知识的复合型高端会计领军人才队伍。当前从20世纪90年代初实施开始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价制度,是会计专业技术人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系统已经形成,包括: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在现有基础上,根据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应当逐步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制度和评价标准。
总之,2007年1月1日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正式实施对我国出口企业会计核算核算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由于这次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我国出口企业应尽量采取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出口产品进行核算,这样才能真正得到国际认可,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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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对我国企业的会计化管理有着十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它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新企业会计准则在煤炭企业中的运用是十分必要的。关于对新企业会计准则在煤炭企业中的具体执行策略研究是十分紧迫而且重要的任务。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1.会计原则和要素计量的变化
传统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是: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新企业会计的特征的基本药量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与一致性和理解性等八项原则。此外还吸收了“利得”和“损失”等国际会计原则。会计要素的计量转变为按照国际惯例的方法进行,把“公允价值”等概念引入了会计模式。
2.存货与债务管理办法的变革
新企业会计准则采取“先进后出法”,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同时,采用了“加权平均法”与“个别计价法”等会计方法,去顶了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同时,规定存货的借款费用在一定情况下可以资本化。另外对债务重组方法与管理也有了一定的改革。新会计准则要求,避免“一刀切”的情况出现,规定了债务重组的四种情况,对损益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分析。由于研究重点不同,请原谅此处论文不能对此作过多的详细分析、阐述。
3.资产减值与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变革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了其账面上的实际价值。新会计准则规定不允许资产减值转回,这是与国际会计准则不同的一个方面。企业的合并变革处理方法变革为,其一:公允价值的介入,以双方认可公允价值作为确认购买商誉的前提。其二:是对合并报表基本理论的变革,对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权益问题进行了必要的规定。
4.金融准则与证投资的变革
新款及准则关于金融工具准则的变革体现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套期保值准则》、《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这四大准则上。这对金融企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新会计准则要求,交易性证券投资期末应按交易所给的市价即公允价值,由公允价值的变动来计人当期的损益。
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对煤炭企业会计管理的影响
1.对会计计量的影响:计量模式种类增加
新企业会计准则带来了会计计量的变化,增加了会计计量的模式种类。会计计量模式主要由两部分组成:计量单位和计量属性。传统基本准则规定将计量单位视作会计计算的基本假设。简单地说,就是会计核算应当以货币为计量单位。新准则扩大了允许的范围,公认了5种计量属性供企业会计核算,包括历史成本在内。同时,新准则对公允值计算属性的使用采取了比较谨慎的态度。
2.对财务报告目标的影响
新企业会计基本准则规定,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最为清晰的财务信息,其中包括企业网财务状况、现金流通情况和公司经营成果,以方便领导者根据公司财务情况对投资进行控制。报告的信息必须反映企业管理层的责任履行情况,对公司财务情况有较为详细的分析,方便企业进行经济决策。
3.减值资产不能转回的影响
传统的会计制度允许减值资产转回而新准则不允许。《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别规定,在同等资产或同等价值的无形资产及其对子公司、合营公司或者联营公司的长期股权的投资,在资产减值损失被确认之后,在之后的会计期间不得再转回。
4.对所得税处理的影响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必须采用资产负债表的债务法进行计算,集体的操作方法是在企业取得资产时或者负债时,必须是在其计税的基础上,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核算。这项新的规定使得负债表上的各项会计数据更加真实可靠,包括:各项资产、负债资产等,更好地体现了企业的利益,为相关的经济决策者提供决策的依据,达到会计报告的目标。
三、新企业会计准则背景下煤炭企业会计对策
1.新会计准则的学习与研究
理念性是指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所有规定都在于对会计报告目标的及其作用的提升,强化了在会计报告中一定要提供对企业经济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有作用的会计信息。国际趋同性是指新准则在一定程度上引进了国际会计准则,例如:公允价值等。全面性是指无论从会计准则的层次还是从会计准则类别的层次都能够对新会计准则进行明确的定位,并且能够在企业会计信息的统计中做到一环扣一环环环相扣,系统化会计信息,促进企业金融的发展。借鉴性是指新会计准则为改进国家会计报告等工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深入贯彻落实新会计准则
新准则的贯彻落实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它需要各个方面齐心协力才能够完成,不仅需要财务部门不断努力,更需要企业的领导层及管理者对新准则的落实进行高度的重视和关注。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吸取传统会计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立足新准则,借鉴国际会计规定,在学习中不断充实,不断进取,切实执行新准则的各项要求。
3.提供企业会计核心控制力
企业的核心控制力是企业竞争实力的关键所在,也是新会计准则的实施的目标之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如实报告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有利于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化。企业也只有通过企业会计信息平台的建设在增强企业财政核心控制力的基础上才能够有效贯彻落实新准则的一些要求。特别是在对煤炭企业中的工程项目的预算、投资、煤炭的销售、资金的回收,风险决策、外债回收计算、担保债务等等。只有增强了企业的会计核心计算,才能落实新准则,做到防范风险,抵御风险,科学决策,才能赏罚分明,促进企业成长。
4.完善煤炭企业会计考核与监督体制
煤炭企业的会计考核与监督制度一直是处于有但是不起作用的状态。会计业绩的考核一直被纳入内部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之中,并没能得到应有的改善和提高,甚至处于不适用的状态。首先是利润及利润指标计算考核的不合理。其次是新准则的照搬照用给煤炭企业的会计工作带来了巨大的麻烦。我们应当根据煤炭企业的实际情况先进行试行。再次,在结合煤炭企业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新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的工作与经济的影响作出科学的判断并拟定相应对策。最后,根据预测与拟定对策,对企业的会计考核和监督体制进行建设,系统化企业管理。
5.账目、税务的核查一一系统化会计管理制度
(一)融入会计准则全球趋同是我国的必然选择。从世界范围内来看,会计准则国际化发展到现在已经由国际协调阶段进入了全球趋同阶段。所谓会计准则全球趋同,指受经济全球化的推动,各国国内会计准则在不断的国际比较和协调中,在国际强势集团的推动下,向建立全球通用的会计准则目标发展这样一种动态的过程。
1、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必要性。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就是市场已突破时空界限,形成全球性的统一市场,世界各国都加大了对外开放的步伐,资本、商品和服务在世界范围内的流动空前活跃。跨国上市和发行证券等国际筹资活动日益增多,资本市场国际化的程度在不断提高。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客观上要求作为国际商业语言的会计必须采用相同或相近的会计准则,以提供真实、公允和可比的会计信息。
2、融入会计准则全球趋同是我国的必然选择。世界贸易的飞速发展和全球资本的流动将世界经济带入了全球化时代。在这个时代,任何国家或地区如果要脱离世界经济谋求自身发展是不可想像的。作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出口国,我国的经济已经融入世界经济的大潮,越来越受到全球经济的影响,对外依存度也越来越高。我国境外筹资企业、跨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由于其母公司、子公司或投资者分别属于不同的国家或地区,需要分别按照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会计标准编制财务报告,造成大量的信息披露成本。同时,也增加了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筹资成本和交易成本,因此采用全球统一的会计标准更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也将使会计信息更为有用和便于理解,以促使我国企业在全球性的经济竞争和发展中处于优势地位。此外,加入WTO后一些成员国对我国的出口产品提起反倾销诉讼,某些成员国因不承认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拒绝接受我国会计标准所计算的成本资料,并要求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第三国的成本资料为依据,从而使我国的企业在反倾销中处于不利地位,成为出口贸易的巨大障碍。因此采用全球统一的会计标准就显得日益迫切。
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会计准则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并涉及到相关各方的利益分配。正如美国著名会计教授泽夫所述,会计准则将影响企业、政府、工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决策行为,受影响的决策行为反过来又会影响其他方面的利益。因此,发达国家等强势集团牢牢地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制定权抓在手中,将IFRS演变为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IFRS无疑是一把双刃剑,在利用它获得外资的同时,也要以开放市场、损害一定的经济利益作为代价。但是如果完全拒绝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必然会影响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不利于我国吸收国际资本,更不利于到国外上市和发行债券,还要增加许多不必要的费用。因此,在利益权衡下,必须做出趋利避害的抉择,应在考虑国情需要的前提下,尽量与全球化会计准则、国际惯例趋同。
(二)基本准则本身所存在的问题。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新兴事物的不断涌现,1992年底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已经不符合变化了的客观实际,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原基本准则内容陈旧,存在技术上和操作上的滞后性。例如,早在2000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就已对会计要素做出了重新定义,而原基本准则上的要素定义早已过时,在会计理论和实务中已没有利用价值,实际上已经出现了一种边缘化现象。再者,原基本准则中还存在大量与《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相矛盾和抵触的地方,成为组建我国统一会计制度体系的一大障碍。因此,对基本准则进行修订已势在必行。
二、基本准则修订的内容与特点
(一)基本准则修订的内容。本次基本准则的修订所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1)基本准则的定位,由指导制定企业会计制度变为指导制定具体会计准则;(2)新准则明确提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该目标是决策有用论和受托责任论的结合,这是充分考虑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后所做出的规定;(3)新准则增加第十条关于会计要素及其构成的规定,其作用无非是统领第三至八章的内容;(4)将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更名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该部分提出了八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可靠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包括一贯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其中增加了“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并删除了原有的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配比等规定;(5)重新对会计要素进行了定义,其中收入和费用要素的定义较为新颖。指出“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由于首次提出“利得”和“损失”的概念,相应地也改变了所有者权益和利润的构成;(6)剔除了大量的具体账务处理,提高基本准则的理论性;(7)突出会计计量问题,并单设一章列出了五种会计计量属性: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并对它们做出了具体解释,其中由于公允价值在金融工具相关问题上的应用而受到了特别的推崇;(8)扩大了财务会计报告的范围,提出“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二)基本准则修订后所呈现的特点。修订后的基本准则注意了整体结构的布局,删除了大量的具体账务处理,修正了很多陈旧的内容,引入了一些国际上流行的会计概念等等,这些无疑都是一大进步,使得基本准则更为精炼和完整,具体来说呈现出以下特点:
1、基本准则已经呈现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雏形
(1)从总体布局来看,新基本准则的结构更趋向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简称CF)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提出来的,它是由互相关联的目标和基本概念所组成的逻辑一致的体系,这些目标和基本概念可用来引导首尾一贯的准则,并对财务会计和报告的性质、作用和局限性做出规定。美国FASB所颁布的概念框架,在国际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也纷纷效仿,如加拿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也了一份名为“财务报表概念”的文告;英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计准则委员会(ASB)的相类似的文件是财务报告“原则报告”等。此外,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的前身)也在1989年7月1日公布了《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的准则公告,其性质类似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修订后基本准则的结构更趋向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图1)两者的结构都具有一定的逻辑性:起点基础运行呈报,只有逻辑一致的概念框架才能制定出首尾一贯的准则。
(2)从具体内容来看,新基本准则更多地吸收了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理念。新的基本准则删除了大量的具体账务处理,只保留了基本概念等理论性比较强的内容。因此,其定位是指导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具有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相同的功能。再者,首次在准则中引入概念框架中的“利得”、“损失”、“留存收益”等概念并做出了具体解释,相应地也改变了所有者权益和利润的构成项目,由此对会计报表也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此外,在分析新基本准则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时候,我们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该部分由八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构成,我们暂且把其中的“明晰性”解释为“可理解性”,并将它们按照在基本准则中的出场顺序排列(图2)。我们可以发现:我国会计信息质量体系的前两项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其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所规定的主要信息质量相同;我国会计信息质量体系的前四项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加拿大等规定的主要信息质量相同,这不能被理解为是一种巧合,而是我国在制定会计准则上为国际趋同所做出努力的结果。
2、反映受托责任和可靠性,体现国家特色。每个国家都有其自身的特殊环境,必须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此,对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我们只能借鉴而不能照搬。修订后的基本准则在进行国际趋同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我国的具体实际。例如,财务会计报告目标的提出就反映了这一特点,该目标是决策有用论和受托责任论的结合。对于决策有用论,国内已达成共识,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发达且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会计信息造假严重泛滥等等,财务报告急需反映管理层的受托责任,以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因此,两者的结合才是权宜之计,其中当务之急更是强调受托责任的目标。与此相应地,反映受托责任的可靠性也将摆在我国会计信息质量体系的首位。
3、内容表述更为准确和完整。修订后的基本准则内容表述更为准确和完整,这一特点可散见于准则的各项条款中。例如,基本准则的制定依据在原准则中表述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准则”,而新准则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由于会计准则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属于第三层次,在此级别以上的其他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也对会计准则构成权威性,成为其制定依据,如《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在“谨慎性”条款中,原准则规定应“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而新准则提出“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从资产(或收益)和负债(或费用)两方面加以限制,堵塞了舞弊的漏洞,体现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只有拥有准确和完整的条款内容,才便于读者更好地理解和使用准则。
4、确立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地位。这一特点是本次基本准则修订的一大亮点,修订后的基本准则将会计计量问题单设一章加以规定,并突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重要性。计量问题一直是会计中的难点所在,缘于其理论性和实务性很难达到完美的结合。会计存续这么多年来,历史成本一直作为会计计量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属性。但是,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和新兴事物的不断涌现,特别是金融工具的出现,使得历史成本理论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其他计量属性,尤其是公允价值逐渐开始发挥作用。在适当的时候,运用除历史成本外的其他计量属性更能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
一、引言
铁路行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更是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着跨越式的发展,铁路企业发展的内部环境以及外部环境都发生着较大的改变,内部环境以及外部环境的改变不仅给铁路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形势下,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作用也越来越得到凸显,铁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核心位置不断稳固。铁路企业财务管理不是一个独立的工作主体因素,与企业的其他管理工作有着密切的联系,贯穿于铁路企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科学合理的使用资金促使铁路企业经营利润最大化是铁路企业的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铁路企业要想实现更大跨越的发展,全方位提升运输能力,优化运输生产效率,就需要在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背景下,进一步强化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完善财务管理工作创新,提升铁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水平,为铁路企业的发展注入活力。
二、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对铁路会计应用的价值体现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指明了财务管理工作的新方向。铁路行业是我国众多行业主体中的一个特殊行业,铁路公司作为国有企业的重要支柱性力量,铁路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的探究需要立足于铁路企业的特殊性。铁路企业属于国有企业,具备自身的企业特点。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下铁路企业更是要结合自身组织结构的特殊性明确财务管理工作的新方向,铁路总公司是一级组织结构主体,在铁路总公司下面设置各铁路局,铁路局作为二级组织结构,下设了两大类型铁路运输业。在运输业之下分别设置了不同级别的组织段以及不同级别的工程部门,铁路部门也在随着时代的发展进行了业务类型的拓宽。尽管如此,运输业作为铁路企业的主营业务内容,一直是铁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二)新企业会计准则优化了会计管理与核算体制。新企业会计准则是一个会计工作有效的实施范本,当前不同的行业的会计制度针对不同会计方面要素的确认以及计量方面存在着工作的缺陷,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出现弥补了会计工作规范化实施的漏洞,明确了一个具体化的行业规范,有助于优化会计管理以及核算体制,更好的满足铁路行业会计核算的需求。针对会计管理与核算,新企业会计准则给予了更加明确的规定,有助于铁路部门的财务工作者能够规范合理的实现会计处理,进一步提升会计工作的质量水平,优化铁路主体的管理,促进铁路企业的有序运行以及健康发展。(三)新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是会计基础工作的进一步规范,进一步保障了铁路企业主体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可靠性,能够进一步完全的对企业会计报表进行披露。新企业会计准则进一步明晰了资产负债表的要素性地位,有助于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进一步提升资产负债信息的整体质量水平,能够有助于铁路企业资本结构优化,促进铁路企业产业升级,有助于铁路企业在产业以及资本结构等方面更好的设置发展目标。更是促进了铁路企业在会计政策的应用上融入创新性元素,强化了铁路企业的核心竞争实力,扫除了铁路企业在会计处理过程中的财务障碍。
三、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铁路会计的应对策略
(一)强化企业内部治理,修订财务绩效指标。近几年来,铁路企业随着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也在进行着改革,铁路企业需要结合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范化要求,不断的强化企业内部治理工作,严格的遵照自身企业的发展实际情况进行财务绩效指标的修订。铁路公司在改制之后,运输工作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考验,必须要在企业内部创造良好的内部控制氛围,铁路企业内部要形成良好的绩效规范,这对于铁路企业更好的实行企业决策,提升财务工作的管理质量水平都有着极大的好处,变革过去以“利润表现”为绩效考核基础,将资产负债表现作为全新的考核重点,将经济增加值融入到铁路企业的发展中。(二)建立信息采集系统,展现企业财务成果。对于铁路企业来说,竞争的压力不断加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也给予铁路企业的会计工作开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铁路企业需要结合行业发展的需求,顺应时展的潮流,构建自身的企业财务信息采集系统,进而能够更加全方位的及时的对新企业会计准则所需的资产市场价格信息、公允价值以及相关行业参数信息进行呈现,能够随着时势的发展更加真实明确的对企业的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的展示,促进铁路企业在全新的背景下进一步有序持续的发展。(三)加强企业人员培训,提升会计工作水平。铁路企业会计工作的开展离不开企业的财务人员,作为工作成效的重要影响要素,铁路企业需要在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新背景下对企业的财务人员进行定期以及不定期相结合的业务培训,让会计工作者能够掌握最新的专业知识技能,创新会计工作的思维模式,拥有自身正确的职业判断意识,呈现出完整而真实的会计信息。与此同时,需要让财务工作者多方位的学习,针对税务以及审计等方面更是要多加学习,提升会计工作的效率更是强化会计工作质量,提升会计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结语
铁路会计因为行业的特殊性存在着一定的独特之处,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于铁路会计的发展是一种有力的推动,对于铁路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的效用。
参考文献:
[1]张德江,李春红.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应用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7(2).
[2]庞建国,管红燕.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对铁路运输企业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J].中国科技市场周刊,2017(21).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出台了《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先在股份公司执行,2002年在所有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同时鼓励国有企业执行,到2005年底之前,国资委监管的所有中央企业全面执行会计制度。除此之外,还有针对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和基金公司的业务《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同时,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又执行了《小企业会计制度》。这样,我国的会计制度体系从原来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转成现在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三个制度,基本涵盖了全国各类企业。
目前我国采纳国际惯例制定会计准则,形成准则与制度并存的格局。
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都是由财政部根据会计法予以制定,都属于同一层次的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的基本目的也是一致的,即对企业会计核算进行规范。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基本内容应该是一致的,这样才不致造成执行过程中对两者的无所适从。但从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比较中发现,新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在基本内容上显然仍然有其不一致之处。
现在,将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与1992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旧准则)以及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中基本假设,会计原则,会计要素作比较,对于更好的理解和应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具有更好的指导作用。
一、会计假设的新旧准则与制度的比较
旧准则有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个假设。新准则的规定增加了权责发生制假设。会计制度仍然规定为四个假设。
(一)会计主体比较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会计制度的规定与旧准则相同。
(二)持续经营假设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新准则规定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会计制度的规定与旧准则相同。
(三)会计分期假设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会计制度的规定概念与新准则相同,但将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四)货币计量假设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境外企业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新准则仅仅规定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对记账本位币未作规定。
会计制度的规定与旧准则相同,并且规定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二、会计原则的新旧准则与会计制度比较
旧准则规定有十二项一般原则,即7个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真实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重要性,明晰性)和5个计量和确认原则(实际成本,配比,权责发生制,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谨慎性)。新准则为了与财务报告的目标相协调,将会计原则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与目标相协调,命名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对原基本原则分别作了补充和完善,更加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将2001年1月1日实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中“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的原则纳入基本准则;同时突出相关性,弱化可靠性原则。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和一致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十三项基本原则,在旧准则的基础上增加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一)维持不变并加以修改补充的会计原则
1、可靠性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即真实性,又称客观性。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由此可以称为可靠性。
会计制度规定:在旧准则的内容上增加了现金流量的反映。
2、相关性
旧准则规定: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新准则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这一原则规定也是财务报告的目标,作为相关性强调了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需要。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3、可比性和一致性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
新准则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将会计处理方法改为会计政策,这比会计处理方法的口径更宽,并且强调了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和不同企业同一时期会计政策的选择应当保持一致,
会计制度规定:与旧准则规定相同,强调为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4、及时性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
新准则规定: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5、明晰性
旧准则规定: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新准则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围绕着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强调了对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的服务。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6、谨慎性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以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新准则规定: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7、重要性
旧准则规定:财务报告应当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新准则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二)修改变化的会计原则
1、权责发生制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新准则在第一章作为权责发生制假设来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将权责发生制原则变化为权责发生制假设。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2、配比性
旧准则规定: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新准则无此项原则。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3、历史成本
旧准则规定: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
新准则无此项会计原则。而是在会计计量中,针对会计计量属性规定了历史成本的定义。即历史成本是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并且强调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4、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新准则无此项规定。
会计制度规定:基本与旧准则相同,增加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以及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界定。
(三)新增加的会计原则
即新增加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旧准则无此项规定。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会计要素的新旧准则与会计制度比较
会计要素始终不变的是仍然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会计六大要素,新准则的突出点是针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都作了明确,强调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来确定会计要素。
(一)资产
旧准则规定: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并将资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六类,并详细分别定义,解释,说明。仅规定了资产的定义,没有关于如何确认资产的内容
新准则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删除资产具体分类的内容,该内容由各相关的具体会计准则做出规定。强调资产的三个特征:a)过去的交易和事项形成的;b)必须由企业拥有或控制;c)包含未来经济利益。满足资产定义的同时,应同时满足:a)与该项目有关的经济利益已很可能流入企业;b)该项目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的计量,才可确认为资产,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仅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区确认条件的项目,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
会计制度规定: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二)负债
旧准则规定:负债是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将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并对其分别做出详细规定仅规定了负债的定义,没有关于如何确认负债的内容。
新准则规定: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删除负债具体分类的内容,该内容由各相关的具体会计准则做出规定。强调负债的三个特征:a)过去的交易和事项形成的现实义务;b)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推定义务;c)义务的履行必须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满足资产负债定义的同时,应同时满足:a)与该项目有关的经济利益已很可能流出企业;b)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能够可靠的计量。
会计制度规定: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三)使用者权益
旧准则规定: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明确定义所有者权益包括: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投入资本以及形成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并对各项作了具体解释。
新准则规定: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未对如何具体分类做出规定,仅规定企业应当将所有者权益与负债进行严格区分,不得相互混淆。
会计制度规定: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四)收入
旧准则规定: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包括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新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会计制度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
(五)费用
旧准则规定: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将费用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
新准则规定: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姑娘发生的对象化的费用构成产品或者劳务成本,在确认产品或劳务收入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对象化的费用直接计入发生当期损益。
会计制度规定: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
(六)利润
一、引言
2006年2月15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正式,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但是,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传统的国际会计准则一样,都只是针对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而很少考虑广大中小企业的会计需要和所面临的特殊问题。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状况,采用分类的方法,适用不同的制度,采用不同的会计监督方式,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以及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于不同的公司,会计的经济作用是不同的。因此,如何解决广大中小企业会计处理中面临的问题,已经成为近年来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世界性问题。
实际上,早在2000年12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就提出要制定一份专门针对小企业的国际会计准则。2004年6月24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了《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初步设想》的讨论稿。此后,经过五年时间的努力,2009年7月9日,一份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a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 for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ities,简称IFRS for SMEs)由IASB对外。准则共包括35个部分,其中存货列于第13部分。IFRS for SMEs虽然以full IFRSs为基础,但却对full IFRSs中许多有关确认和计量的内容进行了简化,并取消了与中小企业无关的一些准则,其要求披露的数量也减少了许多,这大大减轻了广大中小企业财务报告的负担。
存货作为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会计核算的正确与否,对于恰当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有重要影响。本文试图通过对IFRS for SMEs与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存货部分的准则进行比较,希望从中找到一些启示,以帮助解决当前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不能满足广大中小企业存货会计处理的问题。
二、IFRS for SMEs适用范围的界定
IFRS for SMEs中将中小企业确定为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主体:第一,没有公众受托责任;第二,向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通用财务报表。
在IFRS for SMEs中,承担公众受托责任的实体是指:拥有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或正在发行用于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公开市场是指国内或国外证券交易所或者场外市场,包括本地市场和地区市场);以持有广泛的外部信托资产作为其主要业务,这类实体主要是指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经纪/经销商,信托基金和投资银行等。而有一些实体,比如旅行社、地产机构、学校、慈善机构、合作企业等,虽然也可能因为受到客户的委托而持有大量的外部信托资产,但是,如果这些业务不是其主要业务,则他们不承担公众受托责任。
根据以上标准,IFRS for SMEs将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区别开来,并规定不同性质的企业应用不同的会计准则,具体可用图1表示:
三、IFRS for SMEs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存货的比较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存货列于第1号,而在IFRS for SMEs中,则将存货列在第13部分。本文主要从如下几方面对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存货的准则与IFRS for SMEs中关于存货的准则部分进行了比较分析:
(一)存货定义的比较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将存货定义为: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但在建工程、农业企业收获的农产品和采掘企业开采的矿产品、畜牧业与农业生产活动有关的生物资产、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存货的初始计量等不在规范之列。
而在IFRS for SMEs中,则继续沿用了full IFRSs中关于存货的定义,其包括的范围也没有大的变化。
通过比较不难发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并没有像IFRS for SMEs中那样指出存货的内涵及其资产性质。因此,我国的存货定义还有待进一步修订,使之一方面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另一方面在理论上也变得更加严谨。同时,IFRS for SMEs中列举出的不受存货准则规范的内容要比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所列出的更加详细,这样更有利于中小型企业确定存货的范围。
(二)存货确认的比较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存货确认的标准有两点: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而IFRS for SMEs中则由于在存货的定义中已经明确相关内容,因此没有规定相关的确认标准。
(三)存货计量的比较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存货的计量分为初始计量和期末计量。其中,存货初始计量应以其成本入账;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末计量时,则应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而IFRS for SMEs则统一规定:存货应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较低者来加以计量,对初始计量没有明确的规定。
相比之下,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把存货在取得时和资产负债表日分别计量,更符合我国企业会计处理的习惯和实际情况。因为一方面,存货在取得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况是非常少见的;另一方面,“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本身就带有很大的估计成分,主观因素较大且不具有可验证性。因此,在取得时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来计量,既不符合会计核算所要求的成本与效益原则,也不符合会计信息质量的客观性要求。
(四)存货成本的比较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而IFRS for SMEs中规定,存货的成本应由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所组成。在这一部分中,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IFRS for SMEs的主要区别在于对存货采购成本的规定,而对于存货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除了IFRS for SMEs中的规定更为详细一些之外,没有太大区别。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存货的采购成本采用总价法,即扣除商业折扣但包括现金折扣的价格。具体包括购买价格、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IFRS for SMEs对存货的采购成本采用净价法。同时规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和其他税(企业随后从税务当局获得的退税除外)以及可以直接归属于购买制成品、材料和劳务的运输费、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商业折扣、回扣和其他类似的项目,可以在确定采购成本时扣除。
另外,IFRS for SMEs还在此处新增如下规定:企业可以采用延期结算的方式购买存货。而对附有延期结算条款的实际支付金额与采用正常信用条款的采购价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该财务期间(赊购期间)的利息费用,不再列入存货成本。这一规定在full IFRSs中列在存货的其他成本部分,而在IFRS for SMEs中,则将这项规定放在存货采购成本部分。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一方面,由于我国对存货的采购成本使用总价法,这就会因为可能包括被支付的现金折扣而使存货成本偏高;另一方面,IFRS for SMEs关于企业采用延期结算方式购买存货的规定,是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通过在全世界范围内对中小企业的广泛调查,从中小企业财务较为薄弱的实际情况出发而提出的新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中小企业资金的周转,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存货的成本。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则尚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五)存货信息披露的比较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要求披露各类存货的期初期末账面价值和总额,存货的取得方式、发出存货成本所采用的方法,以及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当期计提的金额、当期转回的金额以及计提和转回的情况、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用于担保的存货账面价值等。
IFRS for SMEs要求披露的内容主要包括:存货计量所适用的会计政策,包括所使用的成本计算方法;存货的账面总金额和适合企业情况分类的各类存货的账面金额;作为费用确认的当期存货金额;根据第27部分(资产减值)确认的减值损失或任何减记金额的转回额;为负债做担保的存货的账面总金额。
通过比较可以看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所要求披露的内容与IFRS for SMEs的要求不尽相同,比如我国要求企业披露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确定可变现净值的依据等内容,而IFRS for SMEs并无此方面规定;IFRS for SMEs要求披露作为费用确认的当期存货金额以及为负债做担保的存货账面价值等内容,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则无此规定或规定不详。这主要是因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IFRS for SMEs关于存货成本构成方面的不同规定所形成的差异。
除了以上内容之外,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IFRS for SMEs还在其他一些方面存在着不同,但因为IFRS for SMEs中关于该方面的规定与full IFRSs中的规定相同,而已经有学者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full IFRSs中的有关方面进行了比较,因而本文不再赘述。
四、IFRS for SMEs的实施对我国的启示
(一)重新确定我国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
我国《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中国的小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其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同时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可以看出,我国对小企业的界定与IFRS for SMEs中的界定标准完全不同。因此,要制定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满足我国广大中小企业的实际需要,实现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首先就需要借鉴国际先进做法,重新确定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
(二)会计准则的制定要实现国际经验与我国实际情况相结合
IASB制定IFRS for SMEs的目的,是为了制定出一套能让各国普遍遵循的、在全世界范围内通用的中小企业会计标准。作为IASB的成员国,我们要积极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但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国内中小企业所面临的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准则应用水平、使用者的需求等经济环境,合理推行准则的“国际趋同”。
(三)应进一步确定对存货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对存货采购成本使用总价法计量,而IFRS for SMEs则规定采用净价法计量存货采购成本。由于存货在中小企业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必须要加强对存货成本的管理。因此,在确定中小企业存货采购成本是采用总价法还是净价法时,要详细考察中小企业存货的具体特点。另外IFRS for SMEs规定,企业可以采用延期结算的方式购买存货,而对附有延期结算条款的实际支付金额与采用正常信用条款的采购价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该财务期间(赊购期间)的利息费用,不再列入存货成本。那么,此项规定是否适合我国中小企业?如果采用了此项规定,是否会给中小企业利用此项规定进行盈余管理创造条件?
(四)关于存货信息披露的规定
我国当前的《企业会计准则》并不适合广大中小企业,特别是有关会计信息的披露部分。过多的信息披露要求一方面在中小企业中难以完全实现,另一方面,也加重了中小企业信息披露的成本。因此,应当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要求披露而IFRS for SMEs没有要求的内容,以及IFRS for SMEs要求披露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没有要求的内容,结合我国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中小企业应该披露哪些信息,不应或没有必要披露哪些信息。
【参考文献】
[1] 杨丹,陈旭东,逯东,叶建明.中国会计改革30年―经济和会计互动的中国路径[J].会计研究,2009(1):43-47.
一、传统会计体系下我国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理论的局限性
传统会计体系下我国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理论的局限性具体表现为:
(一)会计要素内涵排斥金融衍生工具的资产、负债的确认
在传统会计体系下资产、负债只对过去已经发生的交易活动进行确认,不对未来发生的财务活动进行反映。但是金融衍生工具合约签订与交易发生之间是跨期进行的,即在合约签订后的未来期间才发生交易。这与传统会计体系中“过去发生”的原则不符,因而其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不能确认为传统定义的资产或负债。
(二)会计计量基础不能满足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的需要
传统的财务会计理论中,历史成本是计量基础,以交易中发生的实际现金流量作为入账依据,要求会计主体保持历史成本价值直到相应资产已耗用或负债已经清偿为止,而金融衍生工具在确认时只产生了权利和义务,交易尚未发生,也就无从得到历史成本。另一方面,衍生交易从合约签订到对冲或交割,体现的是一个过程,该过程不再像传统交易那样一次历经一个时点就可以完成。任何一项金融衍生工具,从合约的签订到最终交割或平仓都要经历一段时期,而且其交易市价随时都在变动。因此,金融衍生工具既无历史成本又无稳定价值,无法按照历史成本原则进行计量。
(三)会计报告体系不能在报表中反映金融衍生工具情况
财务报告以财务报表为主体,而财务报表又以反映过去的、确定的交易事项为主要内容,这是由会计确认、会计计量的特征所决定的。金融衍生工具因在会计要素定义、计量确认等方面与之相悖,必然阻碍了对金融衍生工具信息的充分披露,只能以附注的形式反映。这将涉及对传统会计理论在会计要素定义、会计确认标准、会计计量基础以及会计充分揭示原则、财务报表体系和结构等诸多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改革的直接目标是提供金融衍生商品交易决策的有用信息,才能将金融衍生工具按会计要素纳入会计报表体系。反映其风险的大小。
二、新准则体系下我国金融衍生工具的特征
鉴于上述情况,2006年到2月15日财政部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体系)。新准则体系框架为我国金融衍生工具会计准则的形成和研究起到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为:
(一)新体系具有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作用,对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
新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的应用指南三个层次构成。基本准则是纲,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驭作用;具体准则是目,是依据基本准则原则要求对有关业务或报告作出的具体规定;应用指南是补充,是对具体准则的操作指引。基本准则主要规范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定、会计基本原则、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等,解决了旧会计体系中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之间对会计目标、会计要素的定义、确认、资产减值等不一致、相互抵触等矛盾,类同西方国家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指导具体准则的制定工作。新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执行该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由此统一了会计体系。为具体会计准则中的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的金融衍生会计准则制定找到了依据,金融衍生工具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和揭示具有自身的定位。
(二)新体系修订后的会计目标为金融衍生会计准则研究奠定了基础,提供了评价标准
会计目标的作用不仅在于它是指导准则制定的基础,更是评价会计准则制定和执行情况的衡量标准。原《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将会计目标表述为“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但它过于笼统,对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没有什么指导意义。新准则规定,“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反映我国财务会计目标在“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之间的权衡与兼顾,为金融衍生工具会计准则起到引导作用,虽然金融资产、负债和权益要素不完全符合基本准则资产、负债和权益认定的条件,但是从会计目标的“决策有用观”角度出发,具有未来性质金融资产、负债和权益要素必须确认,提供确认基础,使得金融工具会计要素才能够在会计报表中反映。
(三)新体系修订后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为金融衍生工具计量起到支撑作用
新基本准则的会计目标与国际财务会计目标趋同,形成“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导向目标,与之相协调将原来的一般原则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内容的完整性原则,保留了相关性原则、明晰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和及时性原则。新基本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趋同。权责发生制原则作为基础假设体现在总则中,历史成本原则体现在会计要素的计量中,取消了原基本准则中的配比原则和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这种质量体系为金融衍生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起到支撑作用。
(四)会计计量属性空间扩展给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监管解决了关键性问题
金融衍生工具按照历史成本属性无法计量,导致金融衍生工具曾经游离于财务报表体系之外,金融衍生工具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掀起过一系列风波,英国的巴林银行、日本的住友商社以及我国上交所的“3·27国债事件”和“中航油事件”,都是因操作衍生工具不当而陷入财务困境,但建立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上的财务报告在这些金融机构陷入财务危机之前,往往还显示“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健康”的财务状况。许多投资者强烈呼吁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重新考虑历史成本计量模式是否适合于金融机构。为了解决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问题,FASB从1990年开始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关金融衍生工具会计准则,与此同时,IASC和英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国也开始研究制定这方面的准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准则包括FASB的第133号财务会计准则(FAS133,1998)以及I-ASC的第32号和第39号国际会计准则(IAS32,1995和IAS39,1998)。这些准则提出了与历史成本相对立的公允价值计量会计。金融衍生工具资产、负债初始计量及损益计量上突破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在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和终止计量应当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对于大多数的金融资产来说,公允价值是最适合的计量属性。
但是,有下列两个例外的情况:
1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对金融负债也有下列几种例外情况: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1 可能使短期会计利润增加的影响分析
1.1 存货准则
新准则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将用于存货生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此举对于生产周期较长的行业影响较大,如造船、某些机械制造和房地产等行业。如果借款较多,执行新准则后,允许将用于存货生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计入存货成本,将大大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当期的会计利润。
1.2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原准则规定,初始投资成本与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份额出现贷方差额时,作为资本公积列示。出现借方差额时,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并予以逐年摊销;新准则规定,当初始投资成本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时,不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该公允价值时,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投资成本。这样,新准则不仅将投资成本小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相应份额的差额计入损益,而且,当投资成本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相应份额时,将原规定的以其差额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逐年减少会计利润的规定改为将其作为被投资单位的商誉直接计入投资成本,未予确认股权投资差额。
1.3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
原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及存货的计量属性一般均为历史成本,并定期计提折旧或摊销;新准则规定,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并将二者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举不仅直接减少了折旧或摊销费用,相应增加了利润,而且在当前房地产市场呈现牛市的情况下,因其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也将相应增加当期会计利润。
1.4 无形资产准则
新准则规定,对于企业内部研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能够具备准则提出的条件时,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开发费用的资本化将显著提升科技及创新类企业在此期间的利润水平。
1.5 债务重组准则
原准则规定,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或用以偿债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及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新准则规定,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清偿债务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所规定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将其终止确认,计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另外,用以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视同销售或转让,计入当期损益(一般为收益)。
1.6 收入准则
新准则规定,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销售商品需要延期收取价款如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时,其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摊销金额,冲减财务费用。
1.7 政府补助准则
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原准则规定是先作为负债,待项目完成后转入资本公积;新准则将这种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鉴于目前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接受政府补助的较多,准则允许将其作为收益处理,而不是作为资本公积,将使公司业绩有所提升。
1.8 借款费用准则
新准则不仅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借款范围,由专门借款扩大为一般借款,而且扩大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范围,由固定资产扩展到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等。这对房地产公司、生产周期长的先进制造业公司而言,可使其资产增加、费用减少,对业绩产生较大的正面影响。转贴于
2 可能使短期会计利润减少的影响分析
2.1 固定资产准则
新准则规定,在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在固定资产存在高额弃置费用时,按其相应现值计入固定资产初始成本并追溯调整。此举会增加资产价值,导致折旧费用增加。
2.2 资产减值准则
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这样避免了部分公司提取秘密准备,在以后年度突击转回减值准备的可能。所涉及的资产是指除存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金融资产、未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等八类资产之外的资产,包括商誉和资本化的开发支出。此项规定导致企业减值费用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2.3 职工薪酬准则
新准则规定,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对企业短期会计利润的影响视具体情况而定的分析
3.1 存货准则
新准则取消了移动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对原采用该类方法的公司而言,改变存货计价方式将对存货成本的结转产生较大影响,至于对利润是增是减,将视当期物价变动趋势而定。
3.2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新准则将对控制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由以前的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这样,如果该子公司处于盈利状态,会相应引起母公司会计报表利润数额的减少和资产数额的减少;如果其投资子公司处于亏损状态,将使母公司会计报表的利润和资产同时增加。
3.3 固定资产准则
新准则取消了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较高”的定性标准,对于企业来说,意义重大。企业可以重新修订固定资产目录,修订后报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为纳税调整打好基础,由此可能引起企业固定资产确认范围、相应折旧费及所得税费用的变化。
4 结语
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第5号(生物资产)、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11号(股份支付)、13号(或有事项)、第15号(建造合同)、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对企业短期会计利润的影响,尽管并不直接和具体,但其潜移默化的影响也是需要关注的。
伴随着我国会计新准则的颁布与实施,如何在新会计准则下选择更为合理的会计政策,成为了国内各行业企业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对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规范性带来挑战,对企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一、企业会计政策的概述
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是指在既定的范围内,根据本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对能够供企业选择的会计原则、方法等进行合理分析之后,进而制定相关会计政策的重要过程。
二、新会计准则给企业会计政策带来的主要影响
(一)新准则对会计计量属性产生的主要影响
传统的会计计量仅仅针对己经发生的价值或交易进行计量,因此使得许多新的市场信息得不到及时的反映。而新准则体系则是采用了趋利避害的公允价值作为最主要的计量准则,具体的主要体现在债务重组以及非货币易、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条件下的企业合并等诸多方面。另外新的会计准则把即将发生的价值计入到了会计信息内,并且明确做出规定,企业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如果需要采用重置成本或者是现值计量、可变现净值计量等计量方法时,首先必须保证会计要素所多出来的金额能够被确定并可以被精确的计量。与此同时,公允价值应用范围确定时,必须从我国的当前的基本国情出发,比如说在投资性房地产这方面,现有会计准则体系就减少了含有较多假设估值技术的应用,也可以说是公允价值在某些领域的运用是限制在其确定需要在一定程度的可靠性的情况之下。
(二)新会计准则对企业存货的发出计价方法的影响
在企业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很大是存货,作为企业一项很重要的资产,采用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将会对企业期末存货价值的确定以及企业销售成本的计算产生直接的影响,从而进一步对企业的税收负担、利润、财务比率、现金流量等产生影响。在新颁布的准则中取消了原来旧准则中规定的后进先出法,矫正了旧准则中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摊销方法的选择空间的限定,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有了新的明确规定。
(三)新会计准则对企业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选择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为了保障自身能够更好地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取消了旧准则中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控制时所采用的长期股权这一会计科目,新会计准则规定只有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才能够按照权益法实施调整。企业会计新准则的实施对长期股权投资分类与核算方法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中初始投资成本确定的依据是其是否由企业合并以及形成长期股权投资分类来完成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初始计量。新准则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长期股权投资,同时规定了当长期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之后,如果价值出现回升也不能够转回,这一规定明显会使企业利润降低。
(四)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以及确认方法选择产生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颁布与实施之后就明确规定,如果是已经计提了的减值准备的资产,在此之后是不能够转回的,将改变以往企业利用减值资产减值操纵损益的局面,企业失去了利用准备转回迅速改善与优化企业财务状况的良好机会,但是这对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是非常有利的,因为这将促使企业采用更加谨慎的态度来处理对外报告的会计信息。
(五)对企业的合并政策产生的影响
新、旧会计准则中都对母子公司必须使用统一的会计期间与会计政策进行了详尽、明确规定,如果是母子公司尚未统一的,子公司一定要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或者是会计期间来调整自身的会计报表。但不同的是,新会计准则取消了旧规则中对于公司可直接利用原来会计报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这一规定。可见新准则对合并会计报表的精确度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结束语
新会计准则体系给了企业较大的选择空间,影响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客观立场具有利益导向作用,民主公开的会计准则有助于企业合理选择规范化的会计政策。会计新准则在公允价值、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等诸多方面进行了更加合理化的改进,这对于企业会计活动的规范性提高有着重要的帮助,并且会计新准则的严谨性还会使得企业会计事务处理减少不必要的失误,进而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水平。
参考文献:
[1]许强.新会计准则应用研究――试论新会计准则对大型煤炭企业多元化经营的影响[A].煤炭经济管理新论(第9辑)――第十届中国煤炭经济管理论坛暨2009年中国煤炭学会经济管理专业委员会年会论文集[C].2009
[2]何丹,王运陈,毛慧贞.各国中小企业主体会计准则与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比较研究――进展、差别报告框架与问题探讨[A].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2012年专题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12
随着传统会计体系在快速发展的经济市场中凸显出越来越多的弊端之时,新的会计准则应运而生。新会计准则的出现,必然掀起一场会计政策与制度改革完善的风暴。以下就在对新会计准则进行认识的基础上,对企业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政策进行分析。
一、新会计准则的特点
从新会计准则的管理方面来讲,其管理体系不仅是全面的,同时还是健全的,它在规定了具体的会计管理工作的同时还提出了一些具有建设性和指导性的意见,而这些意见能够完善整个会计体系。在其出台以来,对其进行的研究中发现,它较之传统的会计管理体系有一些本质上的区别,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新的会计准则更为系统化和全面化,其从各个层面对企业的经营以及管理进行诠释,同时还规范了相关的经济业务,这就提升了其约束力和影响力。对其进行剖析可总结出以下几点特征:
1.1全面性
在对新会计准则的研究中,不难看出,其在相关的指导准则和一些相关的基本原则都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概述,不仅如此,其准则以及应用指南上的规定不仅全面,且完善,这就使整个的管理体系在内容以及形式上较为完善。在实际应用中,其会处理部分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业务,同时还规范、要求了企业的经济业务,从企业管理来讲其就更加具体和全面。
1.2可操作性强
新的会计准则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其规定了企业的会计确认与计量,同时还对相关的一些报告、记录进行管理。除了这些,新准则还规定了一些指导原则,并且对这些原则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操作方法介绍和分析,从而实现企业财务管理有效性的提高。
1.3层次性
新会计准则加强了层次性,而最高层次则为基本准则,其作为实施其他准则的原则与基本而存在。一般的具体原则,则是对企业经济业务管理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另外,新会计准则中将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像分离的原则,有助于规范企业的税务会计核算,以此来更好地树立企业纳税信用,提高纳税企业的信用等级。
二、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核算带来的影响分析
新会计准则的出现,其相较于传统会计准则发生的变化,对于企业内部会计的核算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并且这些影响是比较直接的,其中对于企业的资产以及负债,对于相关权益产生的损益都要进行确认。基于新会计准则之下的这些原则,就要求企业在实际的运行中,对自身的财务运行进行严格的管理。此外,在企业会计资产管理方面,最为重要的工作就是要做好资产的确认。在新会计准则中,在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委托贷款以及常规核算等方面的管理都已经与传统的会计准则有了较大的变化,这些有效地改善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明确积极的上报财务情况。有助于企业整个的财务体制健康持续的发展。
2.1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
新的会计准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同时对应该注意的会计管理事项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对新会计准则进行研究时,发现其在会计核算上产生的变化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产生了重要影响,尤其是表现在企业对利润的操控上,它有力的控制了企业对于利润的调节空间,确保了企业利润反馈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同时,新会计准则中,极大的增强了对所有者权益权益变动情况的分析,这样在某种程度上。就可以对企业当前的经济效益进行真实有效地反应,能够及时准确的对整个经营状况有整体的把握。相对于企业而言,这样做能够很好地避免盈余管理,以此来更好地确保财务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良好运行和发展。新会计准则中,将“资产减值损失”和“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有效地联系在一起,进行单列,这样做能够有效地避免企业利用某些项目损益的调节进行虚假报表的操纵,确保了企业的有关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信性,确保其能够真实地反映整个企业的经营状况,对企业的各项业绩能够及时准确的进行掌握。
2.2新会计准则下财务政策变化以及管理要点的分析
通过对新会计准则的研究分析看到,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其在可操作性与相关管理性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这样就使的企业内部,对会计的管理工作更具有针对性,使整个会计管理工作更加有据可依,有效地降低了整个企业会计管理工作的难度,与此同时,对企业的费用资本化以及债务重组进行有效管理,这就可以避免由其所产生的虚报利润。
三、结语
企业的财务管理决定着企业的命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在经济危机这个大背景下,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要进行不断的完善,从而适应企业的发展,在竞争中占取一席之地。新会计准则就是在传统会计准则基础上的一次改革与完善,其中产生了一系列的新变化,这些变化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甚至是经营管理势必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我们首先要在明确新会计准则的一些变化的前提下,合理的将其应用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规范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确保企业健康持续的运营。(作者单位:济南铁路局日照疗养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