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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监测的意义范文

发布时间:2023-12-28 17: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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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监测的意义

篇1

一、地震前的征兆

岩体在地应力作用下,在应力应变逐渐积累、加强的过程中,会引起震源及附近物质发生物理、化学、生物、和气象等一系列异常变化。我们称这些与地震孕育、发生有关联的异常变化现象为地震前兆(也称地震异常)。它包括地震微观异常和地震宏观异常两大类。其中人的感官能直接觉察到的地震异常现象称为地震的宏观异常。地震宏观异常的表现形式多样且复杂,异常的种类多达几百种,异常的现象多达几千种,大体可分为:地下水异常、生物异常、地声异常、地光异常、电磁异常、气象异常等。

二、地震的微观异常

人的感官无法觉察,只有用专门的仪器才能测量到的地震异常称为地震的微观异常,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地震活动异常:大小地震之间有一定的关系。大地震虽然不多,中小地震却不少,研究中小地震活动的特点。有可能帮助人们预测未来大震的发生。

地形变异常:大地震发生前,震中附近地区的地壳可能发生微小的形变,某些断层两侧的岩层可能出现微小的位移,借助于精密的仪器,可以测出这种十分微弱的变化,分析这些资料,可以帮助人们预测未来大震的发生。

地球物理变化:在地震孕育过程中,震源区及其周围岩石的物理性质可能出现一些变化,利用精密仪器测定不同地区重力、地电和地磁的变化,也可以帮助人们预测地震。

地下流体的变化:地下水(井水、泉水、地下岩层中所含的水)、石油和天然气、地下岩层中还可能产生和贮存一些其它气体,这些都是地下流体。用仪器测定地下流体的化学成份和某些物理量,研究它们的变化,可以帮助人们预测地震。

三、几种地震微观观测手段与方法介绍

广州市前兆地震台网是我省第一个通过验收的地方性数字化前兆台网,目前开展的前兆观测手段有地倾斜、电磁波、地下流体等观测手段。

(一)地倾斜观测

广州前兆台网是通过安装井下垂直摆的方式增加地倾斜测项,目前只有黄埔台和荔有此观测手段。由于仪器在运行期间还进行过调整,所以较稳定的观测数据相对短,并且由于台站电源问题,出现间断记录的情况。从近期的数据看,黄埔台地倾斜观测数据的日变、月变规律明显,变化幅度也比较稳定。

定点地形变观测资料处理主要提取形变速率、方向及岩石物性数据。形变速率和形变方向的变化可以从形变观测数据直接取得,而岩石物性则从倾斜固体潮振幅因子及潮汐形态中获得。

地倾斜观测受多种因素干扰,资料情况复杂,包含观测环境(洞室与地形效应、墩基变形、降雨、温度、气象)影响,仪器因素及人为干扰(工业、运输、排灌、人员出入洞室等)影响,观测台站多,数据量浩大,资料处理繁重。70年代,主要用手工方法处理,80年代,开始逐步改用计算器、电子计算机计算。1990年后,应用改进实用化攻关软件,工作效率提高。

地倾斜观测资料预报分析处理方法主要有5种:(1)形态分析判别法,绘制单分量五日均值图、日均值图,必要时再加整点值图及矢量图;(2)差分法,倾斜单分量一阶差分计算,同时绘制五日均值序列、日均值序列、整点值序列图;(3)固体潮振幅M2波γ值计算,用维尼科夫调和分析和卡尔曼滤波递推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计算,并绘制图件;(4)契比雪夫多项式拟合计算及图件绘制;(5)排除降雨及其记忆影响进行褶积滤波分析及图件绘制。

(二)电磁波观测

我市前兆台网电磁测项是使用珠海泰德公司的TDW-26电磁波传感器。分别有从化、黄埔、海珠、荔湾4个前兆子台的EW、NS向电磁幅度和EW、NS向电磁频度数据。电磁幅度的变化反映了电磁波的能量的变化。TDW-26电磁波传感器输出的电磁幅度是其记录的0.05~0.5Hz频率内的磁场变化量。电磁频度指电磁波的频率。TDW-26电磁波传感器输出的电磁频度是指其记录的0.5~10Hz内的幅度较大变化次数。电磁波台观测资料的处理,主要处理日报的电磁波场强、变化持续时间,绘制场强逐日变化图及变化持续时间逐日变化图件。根据月报资料在排除干扰基础上绘制月变化持续时间和月最大场强逐月变化图件,及电磁波的方位变化等参数图件。电磁波观测主要受周围环境和仪器设备因素干扰。所以在异常分析时需给予剔除。

(三)地下流体观测

篇2

[中图分类号] S8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02-0252-01

1 翠华镇慨况及动物产地检疫现状

1.1 翠华镇慨况

翠华镇位于大关县南部,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中心。国道213线贯穿其中,东接天星镇,南靠玉碗镇,西连悦乐镇,北邻寿山镇。全镇辖9个村民委员会,175个村民小组和3个社区。2014年末全镇有农业户7175户,农业人口38476人,是典型的山区农业镇。

1.2 产地检疫现状

镇畜牧站有技术人员4人,共设有村级报检点9个,协检员11人。由于检疫手段、检疫设备都十分落后,除打防疫用的工具之外,没有产地检疫仪器,检疫人员凭眼观和经验进行判断实施产地检疫。2015年,产地检疫肥猪23519头,检疫仔猪2022头。全镇仅有金坪村大桥市场在进行少量的仔猪交易,没有一个上规范的活畜交易市场,商贩只能到养殖户家中去收购肥猪和仔猪,检疫人员接到养殖户报检电话到养殖户中进行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售和屠宰。

2 产地检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协检员待遇低,文化水平不高

我镇现有村协检员11人,他们同时也是我们的村兽医人员,多数属于兼职,以兽医为业的数量极少。从2010年起财政每人每月补助300元外,无其它任何来源。因此,他们把时间都放在搞农业生产上,没有集中精力开展本职工作,有的甚至外出打工挣钱,不愿从事村兽医工作,导致村室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积极性差,队伍不稳定。在这些村协检员中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其中高中文化的2人,初中文化的3人,小学文化的6人,加上从事协检员工作时间长短不一,又没有外出学习进修的机会,只在县、乡业务部门接受过短期业务培训,专业技术水平差,多数靠经验办事。

2.2 饲养分散,产地检疫人员不足

我镇属于山区,农户居住分散;绝大部分还是传统的小规模的分散饲养模式,规模饲养的量不大,占的比例小,2015年末全镇养殖户达6593户,共出栏生猪62377头,出栏牛1559头,出栏羊4228只,出栏禽70467只。镇畜牧站虽然有4个工作人员,但平时工作繁重,不但要完成本部门的各种工作,还要参加镇上的中心工作,所以各村的产地检疫工作只有靠村协检员来完成。由于开展检疫面大,有的农户居住分散,出售和屠宰的时间又不统一,交通成本高等情况,给产地检疫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2.3 检疫手段落后、设备简陋

镇畜牧兽医站既无化验室,又无检疫设备;协检员更没有任何检疫工具。开展检疫时,只能靠眼观、手摸、测体温等原始手段对牲畜进行检疫,加上很大一部分农户不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不接受检疫。检疫手段落后,检疫设备简陋是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的最大障碍。

2.4 养殖户对产地检疫工作认识不足

养殖户对产地检疫工作抱着可有可无的态度,不积极不主动不配合协检员的工作,有的甚至拒绝、抵抗。大部分人总认为动物交易在农村是常事,每交易一次都要实施检疫,嫌麻烦;群众认为,以前没有开展产地检疫,也没有引起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故而不愿主动报检,有抵触情绪,逃避检疫和私屠滥宰现象时有发生。

2.5 执法力度不够

由于我站人员少,管理的农户多,对逃避检疫、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加上逃避处罚的人方式方法多变,特别是部门之间配合较差,工作难度很大,违法人员未得到应有的处罚。

2.6 农户屠宰及屠商到户收购畜禽的时间不确定

我镇农村散养户出栏的畜禽一是办婚丧嫁娶及过春节进行屠宰,二是我县农贸市场的屠商到户收购,由于屠宰及出售的时间不统一,居住又分散,一个村又仅有一个协检员,有时从这家到另一家要花费1至2个小时,有的村是两面夹山,甚至对河两岸,加上相关规定要求农户出栏牲畜前要主动报检,大大增加了产地检疫工作量。

3 对策

3.1 加强动物防病知识宣传,强化法制教育

在广大养殖户和畜禽及其产品经营户中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充分利用电视、宣传栏等手段进行宣传,利用赶集天在农贸市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有关检疫内容的宣传画,对农民进行检疫知识的宣传,同时利用入户检疫的机会,向养殖户讲解动物检疫对发展畜牧业,减少动物疫病传播,保护人类身体健康的重要作用,以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主动配合兽医检疫人员做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3.2 认真实施产地检疫,促进防疫工作的开展

要在全镇实施动物产地检疫,结合本镇的实际,灵活主动地开展工作,可采取在人群居住相对集中的地方进行分片集中检疫,养殖户凭有效的免疫证明报检,检疫人员凭有效的免疫证明入户严格按照产地检疫操作规程实施产地检疫,严禁无产地检疫证明就屠宰、上市交易或运输等。通过开展产地检疫,进一步促进动物防疫工作的落到实处,使防疫、检疫相互促进。

3.3 改善检疫设备

多方筹措资金,购买先进、方便、实用的检疫设备,为全镇检疫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全镇产地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逐步改变目前全镇产地检疫设备缺乏、简陋状况,以适应工作的需要。

3.4 加强培训,组建高素质的兽医动物检疫队伍

镇兽医站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检疫人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他们进行动物检疫技术培训,让他们真正掌握检疫技术要点和检疫操作规程,依法实施动物检疫,规范操作动物检疫,为发展畜牧业生产、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服务。

3.5 加强部门配合,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是政府行为,要对养殖户、经营户进行法制教育,提高他们法制观念,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无产地检疫证明进行屠宰、上市交易、逃避检疫、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保证依法开展检疫,切实做到依法兴牧,依法制疫,为我镇畜牧业发展保驾护航。

3.6 切实规范操作程序

篇3

【中图分类号】R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1―0177―01

本研究试图通过临床观察证实低血糖脑损伤的结论,观察低血糖脑损害部位与其他脑损害部位的不同,且通过对血清NSE的动态监测,探讨低血糖脑损伤的早期诊断方法。

1 材料与方法

1.1 资料

收集胶南市妇幼保健院2006.9-2010.9期间住院早产儿低血糖病例100例,列为实验组,全血血糖以

1.2 方法

1.2.1标本采集及处理:

(1)应用美国强生公司生产的One TouchⅡ型微量血糖测定仪及相配套的血糖试纸进行外周微量血糖检测,采血部位为患儿足跟,采血量为0.3ml;同时采集静脉血,应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检测血浆葡萄糖含量,所测结果与外周微量血糖检测结果较符合,第1次采血均于患儿入院开始治疗前进行,由专人操作。

(2)于患儿入院后24h内采集股静脉血3ml,2-8℃离心机离心5000×g 5分钟,分离血清1~1.5ml,储存于- 20℃冰箱内待测,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测定(ELISA)法检测s-NSE(试剂盒是由瑞典康乃格诊断公司提供的人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ELISA试剂盒)。

1.2.2 血糖监测和治疗:

低体重儿为低血糖高发人群。其生后4 h血糖值明显低于正常新生儿。说明低出生体重儿体内肝糖原储存很少致生后血糖低,如果保温差、进乳少更加重能量耗竭。因此,需要生后早期及时监测血糖,发现低血糖后,纳入实验组,实验组中100例患儿全部予静脉注射10%葡萄糖(1-2)ml/kg,然后静脉持续输注葡萄糖,糖速8-10mg/kg.min,2小时后监测血糖,直至血糖正常。其中6例患儿使用了氢化考地松。对照组中53例患儿予静脉注射10%葡萄糖(1-2)ml/kg,47例未静脉注射葡萄糖。

1.2.3 核磁或头颅CT扫描 所有患儿均于生后2-5d给予核磁或头颅CT扫描。

1.3 统计学处理

所测数据用 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实验数据以(均数±标准差(±SD)表示,采用t检验和χ?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检验。取O.05为检验水准,P

2结果

2.1 低血糖与脑损伤的关系

实验组脑损伤率高于对照组(P

2.2 低血糖新生儿血清NSE检测结果及与血糖水平的关系

轻度组与重度组血糖值、低血糖存在时间和NSE值比较(x(__)±s)

重度组与轻度组血糖值比较( P=0.00),低血糖存在时间比较(P=0.02) ,血清NSE值比较( P=0.02),P均

2.3 两组影像学情况 实验组低血糖性脑损伤42例,损害部位有26例位于枕叶部位,14例位于顶叶部位,2例位于其他部位。而对照组影像学脑损伤者25例,对照组有5例影像学提示脑损害,其中损害部位主要位于脑实质部位,其中脑水肿16例,脑室周围白质软化5例,脑实质出血4例。实验组患儿脑损伤影像学表现主要位于顶枕部,而无低血糖对照组患儿脑损伤部位主要位于脑实质部位。

3 讨论

神经元细胞破坏后,颅脑损伤患者血清 NSE的含量变化及释放的蛋白酶主要是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因此在各种形式的脑损伤后,检测NSE在血液和脑脊液中含量的变化,可以敏感地反映脑组织损伤程度 [2] 近年来,经过动物实验和临床研究,发现血液和脑脊液中NSE含量的增高与脑损伤的严重程度以及预后有着密切关系,证实NSE是脑损伤过程中的一种标志蛋白[3] 本组结果显示,低血糖患儿血清NSE与血糖的相关性为低血糖新生儿血糖水平越低,血清NSE水平越高,说明低血糖新生儿血清NSE水平与血糖水平呈负相关(r=-0.663, P

综上所述,对早产儿应该尽早监测血糖,出现低血糖症状积极处理,早期进行影像学检查及血清NSE监测,确诊低血糖脑损伤后尽早干预。

参考文献:

[1] 丁国芳,早产儿低血糖性脑损伤[J].中华儿科杂志,2006,44(16):830

篇4

关键词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问题 建议

贫困问题在我国一直都存在,但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城镇实行普遍充分的就业制度、基本均等的工资收入制度、粮油供应的价格补贴制度和救济制度,城市贫困问题相对很少。然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结构的变化,城市贫富差距日益扩大,部分城市居民收入下降、下岗失业、生活困难,城市贫困人口不断增加。为保障城市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建立起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城市贫困人口进行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意义及取得成绩

1.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义

唐钧认为,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义在于:(1)符合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2)符合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需要;(3)符合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4)符合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

2.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和取得成绩

我国的城市低保工作,1993年始于上海。1997年8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中央政府正式有力推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的实施。1997年8月底,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城市总数达到206个,占到当时全国城市总数的1/3。1999年,国务院出台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从制度上夯实了城市低保工作的基础。2000年,国务院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30%,并对部分财政困难的省份进行补贴。到2000年1月,我国有668个城市和1689个县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已经全部建立起面向非农业户口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为282万人。2001年,国务院决定扩大保障覆盖面,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由中央财政列支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并对中西部财政困难的省份进行补贴。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十几年来,使我国城市扶贫工程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国家民政部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显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227.8元,最低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为165元;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1141.8万户、2347.7万城市居民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全年累计支出城市低保资金461.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8%。

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由于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各地必须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和健全、完善本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由于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急剧转型期,又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因此在城镇低保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低保资金筹措、管理中的问题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明确规定: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科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但对于一些老工业基地城市、东北、西北困难企业集中的地区,低保资金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首先是地方财政的压力大。由于困难企业集中,财政收入减少,负担的低保人口又多,即使中央和省级财政提供资金进行适当的补偿,并且投入力度逐年加大,地方在低保资金的预算和使用上仍存在巨大的缺口,特别是贫困县、市财政紧张,一味地依靠中央、省级财政拨款。其二是保障资金列而不支,或是挪作他用,阻碍了低保制度的实施。其三,国家、省级的补助和调剂资金未必能用好。因为没有实事求是的资金使用计划和方案,使钱不能真正用在“刀刃”上,甚至权力滥用,滋生腐败。

2.社会救助配套政策不完善问题

目前的最低生活保障仅仅是保障生存的救助制度,低保资金只能帮助低保对象解决最基本的吃饭问题,而低保对象在就业、就医、子女入学、住房等方面就会面临比生存更突出的难题。除很少部分地区对低保对象在就医、教育、廉租房、减免水电气费等方面已有些具体的优惠政策外,大部分地区社会救助工作开展得还很差。尤其是再就业工作与社会保障工作严重脱节,一些有劳动能力、有一技之长的低保对象很想通过自己的劳动摆脱贫困,但就业无门;由于没有相应的学杂费减免政策,很多低保家庭子女拖欠学杂费、辍学的现象比较普遍;部分低保家庭成员生病无钱医治,小病拖成大病,最后拖垮全家;部分低保户住房条件极差,三世同住一间房屋的现象比较普遍。长此下去低保对象只进不出、低保人员日趋增多,会带来相当大的压力。

3.城市低保与其它社会保障缺乏有效衔接的问题

目前,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构成了我国城市保障的三道防线。这三道防线的建立是为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在保障对象上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三条线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而且牵涉到众多企业,使得城市低保不能与其它的社会保障很好的衔接,造成了一部分贫困人员得不到保障,这样不仅给城市低保工作带来了压力,也对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产生了影响。还有,城市低保制度与原有的贫困救济等方面衔接不够,有些项目和标准缺乏统筹考虑,显得过多过滥,有些该给的没有给足,有些则是不该给的却给了。另外,低保标准的确定缺乏部门之间的协调,因而也缺乏科学性。

三、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由政府出面对城市贫困居民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制度,是城市反贫困的主要措施之一,是救助城市贫困人口的“民心工程”。由于低保制度的实施时间短,社会形势变化较快,所以我国城市低保制度还存在着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为进一步推动城市反贫困进程,给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创造比较宽松、和谐的社会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了。

1.加速低保工作的法制化进程,弥补法律上的相关空白

目前中国的社会救助工作急需法律规范,订立一部《社会救助法》,明确从事社会救助的行政机关的权力和义务、社会救助工作的操作程序、被救助对象的确定程序、被救助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相关部门的义务及违反法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依法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被救助对象的行为,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已是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

2.建立有效的低保资金运行机制,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建立一个稳定可靠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筹措机制,逐年增加财政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投入,是逐步使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都能享受保障的前提。随着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深入和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各地民政部门应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增加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投入,当然必须是在地方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建立和增加地方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形成可靠稳定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筹措机制。同时,中央财政应根据各地财政状况、最低生活保障任务和地方财政的努力程度,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尤其是对重点欠发达地区、困难较大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地区,中央要加大财政困难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的力度。最后,还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探索筹资社会化、筹款多元化的新途径,鼓励社会个人捐资捐物,并发展社会福利社团和慈善团体,发动国外的社会捐赠,建立救助基金来作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补充,从而形成政府救助、社会帮困的多元保证格局,减轻中央和地方上的财政负担。

3.积极开拓多种就业渠道,促进低保人员再就业

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与再就业没有有机结合起来,还处于被动局面。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只能暂时的解决城市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要从根本上缓解低保工作日益增加的压力,关键是为低保人员创造相应的就业机会,并提高低保人员的职业技术素质,使低保人员能够在一定的岗位上发挥自己的能力,这样不仅可以创造和增加社会财富,同时也可以提高自己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

首先,要改变重生活保障,轻就业保障的倾向。让有能力的贫困人群通过就业实现自我保障,制定鼓励和督促低保人员参加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同时对安置低保对象的产业、行业、企业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其次,要扩大就业空间,大力兴办门槛低、包容性强、吸纳劳动力较多的各类社会服务实体,努力开发和启动社区就业服务系统,为低保人员创造就业条件,开发就业岗位,鼓励低保对象进行阶段性就业、弹性就业。三是广开职业介绍渠道,在充分利用现有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大力发展非政府援助机构,鼓励社会各界多渠道兴办规范的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低保对象提供各种就业信息和就业前的培训工作,同时给予企业和个人以及非营利机构一定的优惠政策。

4.与其他社会保障体系相协调,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现在的低保负担十分沉重,关键是新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完全转变和建立起来。随着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各个保障项目之间应目标一致、政策协调、相互沟通、协同运作,以期获得具有“合力效应”的高效率的社会保障。另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更依赖于整个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第一,经济水平直接影响甚至决定最低生活保障的水平,很多国家尤其是英国、瑞典等高福利国家,就是因为有强大的经济后盾。第二,健康的经济环境,可以为更多的居民提供就业机会,使贫困户从根本上摆脱贫困。

总而言之,随着政府和中国社会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重要性的认识逐步加深,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项制度会越来越健全和完善,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合,中国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遭遇的城市贫困问题得到缓解的前景光明。

参考文献:

[1]郑功成.社会保障学.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

[2]唐钧.最后的安全网――中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框架.中国社会科学.1998(1).

[3]杨福礼.我国城市低保工作的对策建议.发展论坛.2002(11).

[4]民政部.2009年中国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5]李伟.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缺陷及对策.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05(2).

篇5

在我们课本里P19页有一张非常残酷的照片,这张照片是在1937年8月28日,日本侵略者轰炸上海火车南站时,被记者拍下来的真实情景。在这张照片上有一个小孩。这个小孩为什么哭呢?也许是他的父母要回老家,但是发生爆炸时,突然火车一响,他的父母就不知了去向,就只剩下小孩一个人在这里嚎啕大哭!

那他的父母在哪里?或许这个小孩的父母已经被日本人夺去了宝贵的生命,但不敢让人们相信的是当时的让多少人失去了那宝贵的生命。但在当时可能发生了什么事?在当时父母可能要离开这个地方去坐火车回老家。可能他们并不知道危险面临着他们,向他们逼近。但日本侵略者轰炸上海南站时,他的父母就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留下小男孩,但是小男孩再也见不到他的爸爸妈妈啦!

这个孤独的小男孩以后的命运如何?说不定在战争过后小男孩会被好心人收养,也说不定也会被日本人收养,或者他长大以后想为他的父母报仇,为国家报仇,为人民报仇。

这一连串的疑问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也知道问题已经解决了!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抗日,不让敌人欺负我们的国家。我们要维护和平,让和平永远留在我们每个人之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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