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7: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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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乡境内属逝水流域,主要有__河、新坡江、铜城河三大水系,河堤总长达27公里,流经我乡7个村,涉及8000多人。全乡现有小ⅰ、ⅱ型水库3座,总库容260余万立方米,山塘4座,总容量12万立方米,涉及人畜饮水6543人,农田、作物灌溉1.1余万亩。
二、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制订和完善科学的防汛抢险预案,按照“不垮一塘一库,不造成群死群伤”的要求,全面落实防汛抢险责任制,扎实做好防汛抢险各项准备工作。
(一)宣传教育到位。一早启动。3月初,乡防汛指挥部就启动了防汛工作。乡防汛抢险指挥部下发专门通知,对汛前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各村在抓好去年水利修复工程扫尾的同时,全面做好防汛前准备工作。二是重宣传。对山洪易发区的5个村13个组的每户村民发放了一份“躲灾避灾明白卡”和避灾防灾手册等资料,在每个村组和墟场等群众集聚醒目处粘贴了宣传画册38处76套。三是强培训。通过以会代训和预防地质灾害演练。对乡村两级的干部,特别是对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五个村组干部进行针对性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乡、村干部的防灾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以及防汛抗灾自我保护意识。
(二)防灾预案到位。为把防汛工作做实做细,我们制订了20__年防汛预案,突出抓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落实,详细制定完善了三个水库的大坝防守、洪水控蓄和下游人员转移等预案。各村也根据自身的防汛特点,制定了相应的预案。同时,乡、村两级严格对照预案狠抓防汛物资和防汛队伍的落实,全乡已筹措木材20多立方米、防浪桩子500根、编织袋20__条、沙石料(子)80吨,并组织了300多人应急抢险队伍,随时做好抗大灾救大险的准备。
(三)基础工作到位。一是做好冬春水利建设。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乡针对近年来洪灾、地质灾害中暴露的问题,加大了水毁设施修复力度,投入专项水利资金120多万元,投工投劳10万多个,完成了__河、新坡河沿线河堤、中洞水库外引渠左右灌渠和中洞水库、大丫头水库、松山水库三座水库除险加固等大小水利工程43处;今年初又投入8万元对延河两岸6个村的主灌渠进行渠道清淤17公里。二是完善了预警体系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在下杨、铜城、城江、坪坑、郭家5个村十三个小组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组织安装好了预警报警设施,配置了铜锣、口哨等设备,在政府院内装配了自动雨量采集器,利用这些现代化的手段,加强了预测预报,提高预警预测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和水库安全渡汛,切实做到科学防洪。
(四)工作责任到位。乡党委、乡政府针对乡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乡防汛抢险指挥部领导成员,使防汛领导力量尽早明确、提前介入,力求防汛工作主动。一是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确定乡长为本辖区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分片包干,各负其责;确定全乡3座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水库管理责任人,并以文件下发到村;二是建立防汛责任追究制。为认真做好今年防汛准备工作,4月中旬,乡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到全乡各重点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库、涵闸实地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管理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有序进行,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将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镇党委政府决定调整充实镇地质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以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和管理,负责防灾救灾中的日常事务。各村(居)发现异常,要及时准确地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领导小组在防灾救灾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各村(居)成立了防灾应急领导组织,组建抢险救灾应急分队。各村(居)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预防和临灾救护工作。
(二)加强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工作
地质灾害直接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求各村(居)必须加大地质灾害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大力普及如何鉴别地质灾害及其发生前兆、如何预报避让地质灾害、减少和防止其危害等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地质环境的保护意识,增强自测、自报、自防和自救等防御能力。各地应将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群测群防“明白卡”发至受威胁的村民手中,向群众通告,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
(三)强化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
1、领导小组工作上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信息通畅,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要及时,以便适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为完善全镇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和防治措施提供正确依据。
2.汛前,制定切实可行的防御方案、应急预案。镇值班人员须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且不得擅离岗位。地质监测点监测人员须做好监测工作,并记录在案。
3.汛期,对存在潜在危害的地段派专人进行严密监测,特别是暴雨、大暴雨期间应加密监测,实行24小时值班监测。定期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点进行巡察和观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点的监测人员应定期对滑坡和崩塌体等的巡查及观察,汛期应加强巡查,应注意观察地面裂缝的变化情况和房屋变形等情况,当发现地面裂缝突然变大或房屋变形等现象明显加剧时,应及时发出警报立即将人员撤离。
4.明确临灾时的安全撤离路线,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将受威胁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5.防汛紧要期,镇沿河各项施工必须全部停止作业,确保安全度汛。
6.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防汛防灾的有关规定,各村(居)要提高警惕,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加强防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生地质灾害时,应服从党委政府的调度,全力投入抢险救灾。
(二)重点防治对象。双桥、太真、上方、黄坛口、湖南、大洲等乡镇汛期降雨强度大,地质环境复杂,现状地质灾害隐患众多,属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重点防治对象是:大中型水库岸坡、新建新修简易公路沿线、山区中小学、闭坑矿山的采空区及弃渣堆放点、旅游风景点内险要地貌处、开挖强度较大的民房及稳定性较差的泥石流隐患沟等。
全区需重点做好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处:
1、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黄坛口乡下呈村泥石流和上方镇界头村后山滑坡隐患防治点,由所在乡镇设立防灾明白墙,并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防治现状确定年度防治任务、目标,编制防灾预案,交区国土局备案。
2、列入区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5处,即黄坛口乡黄泥岭村桃源滑坡隐患、上方镇姐妹山滑坡隐患、上方镇大坪地村石灰石矿弃渣堆泥石流隐患、杜泽镇庙前枧头坞村泥石流隐患、双桥乡黄蒙村泥石流隐患。上述地质灾害(隐患)所在乡镇要逐点编制具体的防灾方案,并认真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二、地质灾害现状
我区是*省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之一。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面积约1196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68%。截止20*年底,我区共分布地质灾害隐患点47处。其中滑坡13处,占28%;崩塌13处,占28%;泥石流19处,占40%;地面塌陷2处,占4%。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员419户1736人,财产5599万元。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区,由于残坡积物相对较厚,修路、建房削坡、矿山开采、开垦种植等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破坏了山坡的平衡状态,易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岩溶地面塌陷隐患主要分布在覆盖型岩溶比较发育的上方镇,冒顶地面塌陷隐患主要分布于石煤、方解石等坑采矿山较多的上方、峡川等乡镇。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拟订和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针对重点防治对象,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区国土局备案。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特别注意自然因素和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种类、分布范围、发生时间等规律,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特别要根据农村基层干部调整变动情况,及时明确责任人、监测员,并加强对新增人员的培训。汛前要组织一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重点检查人口密集的城镇地区、交通干线、旅游风景区、及山地斜坡地带、河流两侧边坡、库岸、矿山采空区及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及时排除隐患。
(二)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补充抗台风及暴雪低温气象条件下地质灾害防御的应急管理内容,并注意避灾地点安全性的评估,确保预案启动实施中的有效性。要适时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要结合汛期防洪,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设立安置区,并配置必要的应急装备,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三)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对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对于已查明的泥石流隐患,要充分结合当地山区小流域的整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威胁人员众多、危害严重的,要在汛期前编制完成防灾预案,确定监测人员,落实防灾责任人及防灾措施。在安排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险及工程治理工作时,也要充分考虑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防灾要求,优先安排项目和资金,切实保证受威胁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与治理、搬迁避让。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与治理、搬迁避让。规模较大、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的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对经勘查比选后认定,防治必要性迫切,但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不合理、自然环境条件差、不适宜人居的灾害点,则实施搬迁避让;对规模较小、危害较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用简易监测措施来监测灾体的地表位移,通过预警预报、临时避险等方式摆脱地质灾害威胁。通过勘查治理、搬迁避险和预警预报项目的开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保证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我区上方、灰坪、太真区域是*市三大石灰石集中开采区之一,有关部门及所在乡镇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加大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对废弃矿山,应进行削坡、复垦还绿,消除隐患;对生产矿山,应结合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要求,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对待采、待批矿山,要按照开采利用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严格管理、规范采矿行为。
(六)强化工程建设与运行的地质灾害防治。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地区进行工程建设、新建矿山、移民迁建、旅游开发等,以及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对评估成果的监督检查。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和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或监督检查。对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彻底的建设工程,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迟迟不整改的,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以处罚。
(七)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在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基础设施建设中,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保证农民建房能选择一个安全的地质环境,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拟建房的农民宅基地,国土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逐户调查,填写评估表,按用地批次合成一个评估报告,统一报批。我区农村“康庄工程”沿线存在较多的滑坡、崩塌隐患,在汛期,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道路沿线边坡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八)抓好交通及水利工程沿线、山区中小学、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防治。我区部分交通及水利工程沿线、山区中小学、风景名胜区,存在一些地质灾害隐患。在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防灾预案,对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要提出治理方案,进行工程治理。
四、职责分工
(一)区国土部门。
1、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和完善防灾网络,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
2、加强年度防治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坚持灾情巡查制度和落实灾情速报制度。
3、对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规模和造成的危害及今后发展趋势,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意见。认真配合当地乡镇(街道)核查因地质灾害冲毁、淤积的耕地情况,帮助房屋倒塌灾民落实重新建房用地。
5、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管理,对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区水利部门。加大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对易发区内进行水利建设工程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有人员居住的大中型水库岸坡,要进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划分易发地段,落实监测、巡查责任。汛期之前,对病险山塘水库、盘山水渠渗漏引起的滑坡、抽取地下水引起的塌陷等进行认真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灾情发生后,迅速查明水利工程损毁情况,制定损毁工程修复方案,及时抢修被毁水利工程。
(三)区交通部门。加大交通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对易发区内进行交通建设工程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边坡未治理的交通沿线,要进行详细调查,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地段,落实监测、巡查责任。对因公路建设而引发的地质灾害,督促业主单位,及时治理,消除隐患。汛期加强地质灾害隐患较多公路沿线巡查。
(四)区教育部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山区中小学,须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中小学新建、改建、扩建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汛期加强山区中小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
(五)区旅游部门。加大风景名胜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重要风景名胜区,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旅游工程建设的,须督促业主单位按要求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汛期加强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
(六)区规划、建设部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对农村集镇建房,必须严格按规划建设,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
(七)区农业、林业部门。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对不宜耕种的山地,要督促乡镇、村坚决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水田应改为旱地,滑坡体上严禁全垦造林。
(八)区财政部门。落实必要的防灾网络建设和地质灾害动态巡查、监测的工作经费。在灾害发生时,落实受灾人员救助资金和灾害治理资金。
五、地质灾害防灾对策和措施
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及范围
我县地质灾害虽然大多数类型属小型,但部分地段靠近居民区和在景区范围内,对附近居民和游客造成安全威胁。北坡地质灾害隐患点紧靠公路,在一定程度上对该段交通安全构成影响。
三、年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滑坡、崩塌和地面塌陷是突发性强的地质灾害灾种,一旦发生,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重点防治地区
一是的山北坡、东坡,北坡,北坡、北坡共4处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地灾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直接受威胁人数为290人,潜在经济损失800万元,是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尤其是北坡地灾隐患点险情还特别严重,旅游经济区管委会要会同人民政府对景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定期进行监测,落实防灾责任人,切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北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县交通运输局要配合人民政府做好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定期进行监测工作。山周边地区废弃或在采的采石塘口,南坡,山南侧,山西北侧等地区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为主,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巡查工作,建立档案,公布于众,加强宣传,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群测群防责任制,将监测、预防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是西部岗岭地区水库开采关闭塘口,这些地区地质灾害以崩塌为主。涉及乡镇应立即对存在的隐患以及防范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划出地面塌陷危险区,加强监测,设立警示标志,加强防护设施的保护和维修,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员伤亡,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沿海地区的软土地质灾害。在汛期要防止软土的不均匀沉降、侧向滑动、蠕动塌陷等地质灾害。
(二)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县域降雨特点、趋势和历年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发展情况分析,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7、8、9三个月。涉及乡镇政府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确保安全度汛。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
涉及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乡镇长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国土资源及安全生产领导具体负责。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进一步完善本行政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灾害,能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建立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队伍,确保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及时有效处置。县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涉及乡镇政府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进行排查,对已发现的突发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做好群测群防网络的核实和补充工作,对责任人员已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调整,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和发放“两卡”。要建立群测群防信息系统,按照国土资源部在全国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及开展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人员)活动内容要求,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落实地质灾害监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高群测群防效率和水平。
(三)加强汛前险情巡查和汛期防灾工作检查
涉及乡镇政府在汛期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巡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县国土资源部门将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防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对重点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认真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等制度,接到险情或灾情报告后,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快速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四)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我县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汛期,集中强降雨为主要引发因素,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分重要。
1.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区域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年,北侧山体出现严重地质灾害险情,县人民政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了《灌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公告》,将山体底脚边缘外延115米范围划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禁止村民和游客进入;人民政府在危险区设置了320米安全隔离墙,山体上部设置了460米隔离网。由于该处险情仍然严重,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该处安全设施的管理。另外,县国土资源部门、涉及乡镇政府要在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已建成的安全防护设施予以管理和维护,明确管理责任人,确保安全防护设施不受损坏。
地质灾害威胁的是一个地区的社会公共安全,是关系到一方平安、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大问题,各乡镇区、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防灾责任。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行政首长负总责,坚持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乡、村、组干部联户承包”的群测群防灾害防范体系。各乡镇区要早安排、早准备、早行动,做到情况清楚,措施有力。要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和一名干部具体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名单于3月20日前报县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县矿管局〉),按照全县的总体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周密安排,明确责任,任务到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对于领导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责任事件,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二、以人为本,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乡镇区要迅速行动,提前进入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状态,加强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检查,进一步落实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开展险情排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
县矿管局应当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各乡镇区要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进行一次全面险情排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各乡镇区要进一步落实好监测防治责任和具体责任人,填好“明白卡”并及时发放到居民手中。对新排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特别是在土质较松散层切坡建房的隐患点,各乡镇区要按要求填写《地质灾害隐患报告表》,于3月20日之前报送至县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同时,要采取果断的防范措施,制定具体防、避灾预案,排除隐患,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隐患未排除之前,必须落实专人做好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
(二)认真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
一要加强值班值守。各乡镇区要安排好汛期值班,向群众公布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不得擅离职守,并确保通讯畅通(值班人员的名单和联络电话于3月20日前分别报送至县政府应急办公室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二要加强巡查。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各乡镇区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尤其要加密对傍山切坡建房和铁路、公路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好应急调查、险情灾情速报和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当地群众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防灾避灾。三要强化应急救援。各乡镇区要加强与防汛、矿管、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出现险情,应立即通知群众转移,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必须立即派员应急处理,并在1小时之内将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应急办公室(电话:)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三)及时总结报送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