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7:34:24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道德教育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道德教育的出发点就是唤醒人的“主体性意识”,使人意识到自己存在,意识到自己有什么权利,要承担什么责任,从而出自内心去捍卫自己的权利并承担责任。因此,道德教育的核心价值就在于培养有主体性的人,即培养有自主性、能动性与创造性的追求美真善爱的有理想的人。经过多年的思考后,我把对道德教育本质的探索纳入了一个焦点——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这一思想是通过对人的主体性的充分肯定而得以实现的。彰显主体性是人的现代化的重要标志。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开始摆脱传统社会伦理规范的束缚,开始摆脱血缘、地缘、人缘以及种种人身依附的生活方式,人的个性得到张扬,人的主体人格、主体地位、主体权利得到尊重,人的独立意识、自主意识、创新意识、平等意识、竞争意识、民主意识不断增强,人要自由、全面、和谐发展的呼声越来越高涨,这必然要求教育应重视人的主体性,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为人发展自身创造更有利的制度体系与社会条件。
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
使人遵守普遍的道德规则便是道德教育的目的。好的道德教育要追求生态伦理与生命伦理的统一。显然,道德是一种价值判断,是一种规定共同行为与共同生活的标准系统。道德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即遵守集体规则,尊重人类“自由、平等、博爱”的价值观并实行人道行为,不以武力威胁其他群体及其成员。道德教育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对个体内在美真善爱价值的唤醒。个体的道德素质,主要是通过内在价值观的培育与外在交往行为规范的训练来形成的。如果说传统道德教育是以强调国家主义的社会本位和纪律约束为特色的话,那么,在当代的全球化时代,道德教育则应重视个体价值本位与人类共同价值的统一,强调的是个人主义、国家主义与人类主义的统一。也就是说,倡导“我好,你好,国家好、地球好、世界好”的价值观,实现“小我”与“大我”的融合,把个人的道德价值观建立在既为我负责,也为他人负责,为国家负责,为地球负责,同时也为人类负责这一基石之上。关于道德教育中的价值观教育有上百个主题需要我们去探讨,学校教育处理的主题主要有:
(1)价值的核心理念:生态世界观与生态学;
(2)价值的中心机构,诸如家庭、社区、学校、工作场所、国家、联合国;
(3)价值与文化,诸如价值和传统、价值和宗教、价值和法律、怎样解决价值问题、价值差异、人类共同价值与民族多元文化的统一、我们怎样获得价值、我们怎样改变价值;
(4)基本的人类价值,诸如生态、生存、自我实现与社会责任、健康、自由、平等、博爱、幸福、友谊、自尊、满足、生活的意义;
(5)精神价值取向,诸如通情达理、远见、整体感、惊奇、感激、希望、超然、谦恭、爱、和善;
(6)道德价值取向,诸如诚实、公正、责任、勇敢、自制、可靠、真诚、无私;
(7)社会和政治价值取向,诸如公民权利与义务、和平、正义、程序正当、宽容、参与、合作、分享、忠诚、坚定;
(8)谋生方法(或生活技能),诸如身心健康、做决定、应付变化、选择和改变职业、财政预算、人际关系、家庭生活;
(9)学校学科的价值广度,诸如文学、哲学、科学、社会研究、历史、地理、艺术、音乐、人类文化学;
(10)当代价值问题,诸如贫穷、失业、种族主义、性别歧视、虐待儿童、虐待妻子、对老年人的歧视、消费主义、生态恶化。
幼儿园
道德教育的目的主要有三个方面,即使人适应人类共同价值与生活环境、培养各种道德能力、通过形成内在美真善爱的价值观进行自我约束与自我控制。个体道德的形成,一般要经历0~3岁的“无律”阶段,幼儿与小学生的“他律”阶段,青少年的“自律”阶段与成人的“自由”阶段,道德品质的形成只有经历了“无律——他律——自律——自由”这样四个阶段的发展才能完整与深刻。道德教育的实施主要有十种策略:(1)首先培养学生的“主体性意识”——捍卫自己的权利与责任;(2)通过“道德行为规范训练——奖励与惩罚——反省”进行教育;(3)活动德育——以行动为主通过参与去感受、去体验、去内化;(4)教师与父母的言传身教;(5)树立道德榜样;(6)对道德问题进行知识教育、影视教育与情境创设训练,通过提问、慨念、判断、推理、观察、体验、感悟、讨论、演讲、反省、角色扮演、表演、写感悟、写日记等实现道德教育;(7)道德案例分析与讨论;(8)提高个体的艺术审美能力与人生哲学的能力等。
任何人在精神发育的早期(即儿童期),总是首先作为一个被教育者而存在的,这个时期的道德教育主要是通过父母与老师的行为规范的宣示、通过参与社区的活动来进行的。行为规范是特定社会对人的行为表现应遵守的法则的基本要求。这个时期,儿童对事物进行审视、评价的认知能力和体验他人情感的移情能力尚在待启状态,他们首先需要的是直接掌握一些行为规范,以这些规范构成他们日后价值观生成、发展的基础和框架。通过各种渠道,尤其是通过父母、教师这些与儿童关系最密切的成人对儿童进行规范的宣示,这是儿童初次接触并掌握规范的必经之途。
在美国加州旧金山的一个学前班,小朋友们入学第二天的课堂上,老师在地上用粉笔为全班的23个幼儿划了23个方框,让每个幼儿都站进一个方框里,然后告诉幼儿,我们每个人在社会上都有一个自我的空间,在自我的空间里有自己选择的自由,但是,如果我们用脚踏过了边线或身体超过了边线,就侵犯了别人的空间,这就是不道德的行为,因为我们不喜欢别人侵犯我们的空间,所以,我们就不要侵犯别人的空间。心中有自己同时也有他人有社会,这就是生存的道德。
从这一行为规范教育的案例里,我们应该体会到,道德教育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情感教育与价值观的教育。这里,情感是一种具有条件反射的心理联系,知识可以传授,情感则无法传授,情感的培养要靠养成、靠养成教育,通过参与一系列的“活动”后内心的体验才能逐渐形成,爱父母、爱自然、爱花草树木、爱学校、爱国家、爱同学、爱周围的人、爱弱势群体等。“爱”是一种情感,靠的是养成,通过“爱的交往活动”,在“爱的体验”中,“爱”这种美好的情感与“爱的能力”才能逐渐培养起来。
婴儿出生后,社区应该定期组织活动,让孩子们和家长们一起,或游玩,或运动,让孩子们从小就懂得,这个世界,除了自己,还有他人,只有和他人在一起,才能快乐,这就开始了社会化的过程。对孩子的行为礼貌教育,从小应贯穿四个单词:第一,“您好”,见人一定要打招呼;第二,“谢谢”,人家帮助了我,一定要表示感谢;第三,“对不起”,做错了事,一定要道歉;第四,“分享”,有东西一定要给他人分享。这些都是人文的养成教育,是在日常生活“做”的过程中养成的。一个人一旦形成了文明礼貌的良好习惯,这一辈子将会受用不尽。
小学
当个体的成长经历了幼儿阶段进入小学以后,道德教育的核心内容也应随着年龄的增长与社会化程度的加深有更高的要求,这时,道德教育应主要围绕《公民与社会》这门课程的系统训练来展开。
一般说来,公民意识包括了三个层次:一是公民法律意识,二是公民纪律意识,三是公民道德意识。所谓公民素养,就是以平等为核心的文化素养、政治素养、法律素养、道德素养,包括文化的、政治的、法律的、道德的多方面的知识、规范、行为习惯等。目前,美国中小学教育将公民教育的目标规定为17个方面:(1)自律;(2)守信;(3)诚实;(4)实现最佳自我;(5)利己但不损人;(6)勇于认错;(7)具有良好的运动员风格,懂得取胜是重要的,但这并非至高无上的;(8)在人际交往中,要谦恭礼貌;(9)像希望他人如何对己那样待人;(10)懂得没有一个人是孤立存在的,其行为是常常会影响他人乃至社会的;(11)具有在逆境中正确调控自我的理智;(12)努力做好本职工作;(13)尊重他人的财产;(14)遵守法律;(15)尊重民主社会的各种自由;(16)养成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习惯;(17)没有过早的性体验,培养与家庭生活准则相一致的性态度。
这里,让我们从教育学者杨跃的《法国小学教育考察》一书所讲述的事实去借鉴法国小学相关教育的经验:
法国公民教育有四项具体培养目标:培养作为一个法国公民应该具有的正确的思想态度、端正的行为品格、正确的价值观念和爱国情操与国际和平思想。而这四项目标分别通过小学、初中、高中三个阶段的公民教育来实施。小学主要实施公民道德训练,旨在培养儿童以下几方面的品德:
1)对待集体:养成遵守团体规则的习惯和个人对社会团体的责任感,主动参与集体活动,促进个人与集体其他成员的良好关系,行为积极但不盲目服从。
2)对待他人:承认并尊重社会成员间存在的差异,接受他人的存在价值,听取他人的意见,了解他人的意愿,尊重他人的行为,以礼貌、诚恳、忠实、友好、喜悦、积极的态度与社会成员和睦相处。
3)对待自我:养成整洁活泼、朴实无华、乐观合群、敢负责任、遵守纪律、肯定自我又不骄不虚的品行,自觉配合集体行动,与集体融洽相处。
1995年新教学大纲指出,“儿童正是从班级的集体生活中,发现并掌握社会生活的规则,建立社会生活的价值观念,并从中演习自己的责任。”根据新大纲,主要内容为:
一、基础阶段。通过丰富多彩的班级、学校生活,进行以社会的基本准则为中心的道德教育,使学生在自立和责任的基础上达到:对人的尊重;对公共财产和生活环境的尊重;对集体生活规则的尊重;了解公民基本常识。
二、深入阶段。在学校教育环境中让学生深入接触社会,在从学校到社会的跨越中具备一个负责的合格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尊重自我;尊重他人;尊重集体生活中的责任与义务;了解人类的权利与尊严,了解法兰西共和国,了解民主生活,了解世界中的法兰西等社会实际。
道德教育作为人的德性形成的必要途径,是以社会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教育人们,调整社会生活中人我、群我关系以及人与自然的物我关系的道德准则和规范的教育,是调整社会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婚姻家庭生活的道德准则和规范的教育。道德教育的根本功能是“育德”,它通过传递社会道德文化,延续人类道德生活,塑造人的德性人格,创造新的人类道德文化和道德生活,使人类在更高的层次上获得更充分更自由的发展。
从学理上讲,道德教育必然具有道德性,这是由道德教育的本体功能即培养人的德性的内在规定决定的。教育与道德是一对孪生兄弟。陈桂生教授通过对教育概念的考察,指出:“教育从来同‘使人向善’相关,它是一个规范词,而‘教’是一个中性的动词,为描述词。”黄向阳博士从语言、逻辑与事实的角度对“教育”进行系统探讨,得出“德育(道德教育)即教育的道德目的”。
从教育的词源本义来说,教育主要是指道德教育。《中庸》上说:“修道之谓教。”荀况认为:“以善先人者谓教。”被誉为中国第一本教育著作的《学记》上说:“教也者,长其善而救其失者也。”许慎在其所著的《说文解字》中对教育的解释较为完整:“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使作善也”
二、道德教育中非道德性现象的现实透视
道德教育必然具有道德性,这是道德教育的应然命题。然而,在现实的道德教育情形中,却存在着与道德教育的道德性相违背的情况,这就是道德教育的非道德行为。道德教育内容政治化和无限泛化。在我国社会现实中,道德教育之所以拥有无比的权威和巨大的力量,并不是人们的道德良知和社会道德舆论发挥作用的结果,而是因为道德教育背后强有力的国家政治权力。社会和学校借助政治权力维护道德教育的权威性,同时又使大量的非道德性因素介入。其结果稀释了道德教育中的伦理道德因素,最后造就了一种空有其表而无其实的虚假的道德。道德教育内容的泛化实质上是道德教育的非道德化,政治化了的道德教育实际上已经走出了道德教育的范畴,它不是教授道德,而是教授道德范畴之外的政治。
道德教育活动忽视人性的培养。我们的道德教育在其价值定位上更多是强调社会价值、外在价值和工具价值,而对个体价值、内在价值关注不够,甚至忽视人性的培养,遮蔽了道德教育自身所内蕴的人文关怀。忽视人性的道德教育实为非道德的教育。道德教育活动忽视学生个体的存在,漠视人的需要与体验。中国的传统道德文化以社会为本位、群体为本位,这势必造成一种“无我”的文化。它使国人接受了“我们”这个复数人称代词,忘却了“我”这个单数人称代词。梁漱溟曾说:“中国文化最大之偏失,就在个人永不被发现这一点上。一个人简直没有站在自己立场说话的机会,多少感情要求被压抑,被抹杀。”我们的道德教育无限夸大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忽视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和主体地位,把道德教育过程搞成命令式、强制式的单向灌输过程,忽视受教育者需要和内心体验,严重挫伤受教育者道德修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种做法缺乏令学生心悦诚服的说服力,也不能使学生从优良行为的奖励中获得成功的愉快和动力。道德要求很难内化成学生自身的道德需要,甚至会导致学生的逆反心理。
道德教育是引导人们逐步掌握社会道德规范、履行道德义务以形成高尚道德品质的教育。道德教育的道德性,理应是其本质属性。然而,在实际的道德教育实践中,应然与实然却存在相悖,道德教育不具有道德性的思想和行为时有发生,甚至违背道德性和反道德的教育现象也会出现,这应引起我们关注。
一、道德与道德教育的本质
道德是指“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道德是通过社会的或一定阶级的舆论对社会生活起约束作用”。…英语的道德是“morality”,意为“standards,win—ciplesofgoodbehaviors”,是指涉及善行的标准和原则。我们可从四个方面理解:第一,道德是一种精神,是在人们的社会生产与生活实践中产生、形成的,又是人们的生活准则,是“主观精神与客观精神的统一”;第二,道德“是一种直接指向人的行为实践的精神意识”第三,道德是一种特殊的价值,是主体满足自身需要的价值追求,它关注的是人的价值、地位、生命意义、理想选择等问题;第四,道德是一种特殊的调节规范,主要调节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使之符合社会的价值需要,实现个人与社会的统一。
道德教育作为人的德性形成的必要途径,是以社会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教育人们,调整社会生活中人我、群我关系以及人与自然的物我关系的道德准则和规范的教育,是调整社会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婚姻家庭生活的道德准则和规范的教育。道德教育的根本功能是“育德”,它通过传递社会道德文化,延续人类道德生活,塑造人的德性人格,创造新的人类道德文化和道德生活,使人类在更高的层次上获得更充分更自由的发展。
从学理上讲,道德教育必然具有道德性,这是由道德教育的本体功能即培养人的德性的内在规定决定的。教育与道德是一对孪生兄弟。陈桂生教授通过对教育概念的考察,指出:“教育从来同‘使人向善’相关,它是一个规范词,而‘教’是一个中性的动词,为描述词。”黄向阳博士从语言、逻辑与事实的角度对“教育”进行系统探讨,得出“德育(道德教育)即教育的道德目的”。
从教育的词源本义来说,教育主要是指道德教育。《中庸》上说:“修道之谓教。”荀况认为:“以善先人者谓教。”被誉为中国第一本教育著作的《学记》上说:“教也者,长其善而救其失者也。”许慎在其所著的《说文解字》中对教育的解释较为完整:“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使作善也”
二、道德教育中非道德性现象的现实透视
道德教育必然具有道德性,这是道德教育的应然命题。然而,在现实的道德教育情形中,却存在着与道德教育的道德性相违背的情况,这就是道德教育的非道德行为。道德教育内容政治化和无限泛化。在我国社会现实中,道德教育之所以拥有无比的权威和巨大的力量,并不是人们的道德良知和社会道德舆论发挥作用的结果,而是因为道德教育背后强有力的国家政治权力。社会和学校借助政治权力维护道德教育的权威性,同时又使大量的非道德性因素介入。其结果稀释了道德教育中的伦理道德因素,最后造就了一种空有其表而无其实的虚假的道德。道德教育内容的泛化实质上是道德教育的非道德化,政治化了的道德教育实际上已经走出了道德教育的范畴,它不是教授道德,而是教授道德范畴之外的政治。
道德教育是引导人们逐步掌握社会道德规范、履行道德义务以形成高尚道德品质的教育。道德教育的道德性,理应是其本质属性。然而,在实际的道德教育实践中,应然与实然却存在相悖,道德教育不具有道德性的思想和行为时有发生,甚至违背道德性和反道德的教育现象也会出现,这应引起我们关注。
一、道德与道德教育的本质
道德是指“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道德是通过社会的或一定阶级的舆论对社会生活起约束作用”。…英语的道德是“morality”,意为“standards,win—ciples of good behaviors”,是指涉及善行的标准和原则。我们可从四个方面理解:第一,道德是一种精神,是在人们的社会生产与生活实践中产生、形成的,又是人们的生活准则,是“主观精神与客观精神的统一”;第二,道德“是一种直接指向人的行为实践的精神意识”第三,道德是一种特殊的价值,是主体满足自身需要的价值追求,它关注的是人的价值、地位、生命意义、理想选择等问题;第四,道德是一种特殊的调节规范,主要调节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使之符合社会的价值需要,实现个人与社会的统一。
道德教育作为人的德性形成的必要途径,是以社会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教育人们,调整社会生活中人我、群我关系以及人与自然的物我关系的道德准则和规范的教育,是调整社会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婚姻家庭生活的道德准则和规范的教育。道德教育的根本功能是“育德”,它通过传递社会道德文化,延续人类道德生活,塑造人的德性人格,创造新的人类道德文化和道德生活,使人类在更高的层次上获得更充分更自由的发展。
从学理上讲,道德教育必然具有道德性,这是由道德教育的本体功能即培养人的德性的内在规定决定的。教育与道德是一对孪生兄弟。陈桂生教授通过对教育概念的考察,指出:“教育从来同‘使人向善’相关,它是一个规范词,而‘教’是一个中性的动词,为描述词。”黄向阳博士从语言、逻辑与事实的角度对“教育”进行系统探讨,得出“德育(道德教育)即教育的道德目的”。
从教育的词源本义来说,教育主要是指道德教育。《中庸》上说:“修道之谓教。”荀况认为:“以善先人者谓教。”被誉为中国第一本教育著作的《学记》上说:“教也者,长其善而救其失者也。”许慎在其所著的《说文解字》中对教育的解释较为完整:“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使作善也”
二、道德教育中非道德性现象的现实透视
道德教育必然具有道德性,这是道德教育的应然命题。然而,在现实的道德教育情形中,却存在着与道德教育的道德性相违背的情况,这就是道德教育的非道德行为。道德教育内容政治化和无限泛化。在我国社会现实中,道德教育之所以拥有无比的权威和巨大的力量,并不是人们的道德良知和社会道德舆论发挥作用的结果,而是因为道德教育背后强有力的国家政治权力。社会和学校借助政治权力维护道德教育的权威性,同时又使大量的非道德性因素介入。其结果稀释了道德教育中的伦理道德因素,最后造就了一种空有其表而无其实的虚假的道德。道德教育内容的泛化实质上是道德教育的非道德化,政治化了的道德教育实际上已经走出了道德教育的范畴,它不是教授道德,而是教授道德范畴之外的政治。
道德教育活动忽视人性的培养。我们的道德教育在其价值定位上更多是强调社会价值、外在价值和工具价值,而对个体价值、内在价值关注不够,甚至忽视人性的培养,遮蔽了道德教育自身所内蕴的人文关怀。忽视人性的道德教育实为非道德的教育。道德教育活动忽视学生个体的存在,漠视人的需要与体验。中国的传统道德文化以社会为本位、群体为本位,这势必造成一种“无我”的文化。它使国人接受了“我们”这个复数人称代词,忘却了“我”这个单数人称代词。梁漱溟曾说:“中国文化最大之偏失,就在个人永不被发现这一点上。一个人简直没有站在自己立场说话的机会,多少感情要求被压抑,被抹杀。”我们的道德教育无限夸大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忽视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和主体地位,把道德教育过程搞成命令式、强制式的单向灌输过程,忽视受教育者需要和内心体验,严重挫伤受教育者道德修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种做法缺乏令学生心悦诚服的说服力,也不能使学生从优良行为的奖励中获得成功的愉快和动力。道德要求很难内化成学生自身的道德需要,甚至会导致学生的逆反心理。
道德教育方式缺乏理性和人道。道德教育方法和方式的非道德性,即注重理论的灌输和说教而忽略对学生的启发和引导,注重社会要求而忽略学生的需要和可接受性,用固定的教条教育学生,用奖惩和权威驯服学生,用指令式、强令式纠错的教育方式压服学生,以学生是否服从为标准来评定学生品德的高低等等。这些方式和方法在很大程度上禁锢了学生的思想,窒息了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实为不道德的行为!尤其是道德教育中的体罚和心理惩罚,更是不人道、不理性。例如,云南省曲靖市令泽县上村中学学生张立波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罚站;又因其在罚站时与同学打闹,被教师连掴12个耳光,当天晚上9时死亡。广西柳州市29中附小美术教师罚全体学生喝“颜料水”。新疆乌鲁木齐市一所行业所属小学1名三年级女生,因未按时完成作业和请家长到校而被“扒裤示众”。可见,这些行为是何等的不理性、不道德!
三、完善道德教育道德性的策略
道德教育要满足关爱人的道德需要。人的需要是人自身的规定性,它是人的全部活动的原动力。道德需要是人们自觉履行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内在要求,是道德教育的基础。人的行为动力是由内因和外因、内在主观需要和外在的客观事物所共同制约和决定的。道德教育必须从学生的需要出发,制造一定的适宜的环境,培养学生的道德需要,才能使学生在道德需要的基础上产生真正的道德行为。
道德教育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然界本无道德,因为有了人,人们为了更好生活,更好地处理人际关系,而创造了道德。道德是为人的,道德教育是人自身发展完善需求的产物,人是道德教育现象发生的根据和基础。我们在进行道德教育时,一定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新理念。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发展为中心,这既是道德教育的出发点,也是道德教育的最终归宿。道德教育的实质就是造就道德主体,造就具有自主道德意识、具有自主道德行为的社会成员。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4-0251-02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在长期的文明创造中形成了优良的传统道德文化和道德规范。今天我们学习发扬其中优秀的传统美德,加强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道德修养建设,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我们结合传统道德规范中“和”的思想谈谈青少年的道德教育问题。
一、传统道德教育中“和”的本义
“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表达了一种和谐平衡的哲学理念。《尚书・尧典》有“协和万邦”、“律和声”,《多方》有“自作不知,尔惟和哉”、“不克敬于和”等记载,可见已将“和”作为一种和谐安定的状态,也是天下太平的体现。《辞源》注释:“和,顺也,谐也,平也,不刚不柔也。”《中庸》云:“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可见和的本义为协调和谐,适度之义。
“和”在传统道德教育中,意思有二,一是做出的行为符合规范、节度。这最初来自音乐。如别人唱歌你来打拍子,正好和上,是为中节;发而皆中节,就叫和。就行为来说,符合了规范的要求,就是和。二是指多种不同的成分、因素按照一定的规则和关系和谐地结合在一起。当然,和不是盲目附和,也不是不分是非,更不是无原则的苟同。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论语・子路》),就是此意。在行为处事上,孔子认为和是允许有矛盾、有意见的,但只要能够在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之下达到统一和和谐即可。在中国传统道德教育中,和是一种根本的目的,也可以说是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的内在精神。“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即可说明这一点。
二、目前道德教育中存在的不“和”因素
1.道德教育规范不“和”。长期以来,我们的德育效果不明显,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道德教育的行为规范不是恰如其分的,内容不具体、不适当,不能贴近学生的生活,与学生的行为目标不“和”,这使得他们感到很隔膜很遥远,于是对待教育就无动于衷,德育自然就流于形式了。
2.道德教育知行不“和”。在对青少年进行道德教育中,家长、老师长期以来偏重于知识道理的教育灌输,忽视行为实践的落实,忽视对青少年道德品质的养成教育。如在学校常出现“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往往是“坐而论道,不能起而行”,知行不统一;还有很多家庭,把孩子供奉成小皇帝,霸气十足,自私任性非凡,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稍不如意还要发脾气使性子,更不用说道德品质的养成教育了。
3.家庭、学校、社会三教不“和”。在对青少年道德教育实践中家庭、学校、社会往往是不沟通、不联系、不协调、不配合,三教不“和”。我们知道,和对于音乐来说,各种乐器和曲调的高低、强弱、快慢、长短、清浊如果能够和,就会奏出美妙的乐章。和对于做饭来说,各种佐料配合得好,就会做出美味佳肴。那么如果家庭、学校、社会能够和谐地组合在一起,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就能起到良好的效果。
4.解决矛盾和斗争方法不“和”。在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师生之间、父子之间、家庭学校之间经常会出现一些矛盾和斗争问题,这时双方往往不能和谐统一,拿不出可行的方法来解决,结果矛盾还是矛盾,问题不能得到解决。
三、运用“和”法进行道德教育
以上存在的问题是不利于青少年道德素质的提高,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利于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究其原因就是不 “和”,因此我们在现代的道德教育中就要落实和法思想进行道德教育,具体如下:
1.“和”的德育内容要适当、具体、生活化。落实道德教育就要从“天上”降到“人间”,回到现实;在遵循受教育者身心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在“和”字上下工夫,做文章。比如尊敬老师可具体规定为见到老师问好、上课注意听老师讲课、不说话、不做小动作等。从最起码的、最容易的入手,寻找德育目标与学生内心情感需要的结合点,让学生在生活实践中获得道德体验和道德进步,从身边小事做起,日积月累,循序渐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而提升学生道德行为能力。
2.“和”的德育实践活动要大力开展。道德教育过程是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是知行统一的过程。道德教育要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效果,离不开人们的道德实践,只有在道德实践中,才能把外部的道德教育化为内在的道德信念和道德品质。因此,家长和学校要经常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到和谐的道德实践活动中,比如学校可组织学生到法院考察,体验公民的责任;到革命纪念地扫墓,提升爱国情感;到敬老院帮老人干活,培养爱心等。
1.学校集体的道德训练
第一,学校道德工作不能脱离社会
一谈论学校中道德的训练,感觉到学校似乎是一个孤独存在的机构,这种倾向是十分不幸的。不能有两种伦理原则,一套是为校内生活的,一套是为校外生活的。因为行为是一致的,所以行为的原则也是一致的。学校在道德上的责任就是对社会的责任。从根本上说,学校是由社会建立起来完成一定的特殊工作的机构,执行一定的特殊职能以维持生活和促进社会的发展。教育制度如果认识不到这个事实所赋予它的伦理责任,就是不负责任和的。他不是在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因此,一般地说,学校整个的结构特别是他的具体工作需要时时联系学校的社会地位和职能去加以考虑。学校道德工作不能脱离社会。
第二,学校的社会性工作往往局限于狭隘的形式的公民训练
我们已经知道学校道德工作不能脱离社会,学校的道德工作和价值在整体上要用它的社会价值去衡量。可是,人们常常把他理解得太狭隘和太古板了。学校的社会性工作往往局限于训练公民资格,而公民资格又被从狭义上理解为明智地投票的能力和服从法律的素质等等。但是这样限制和束缚学校的伦理责任是无益的。因为儿童是一个人,如果他不能作为一个完整的、统一的人过他的社会生活,就必然要遭受损失产生摩擦。从儿童所具有的许多社会关系中选出一个,而且仅仅凭这一个社会关系规定学校工作,必然是荒唐愚蠢的。儿童在智力上、社会性上、道德上和身体上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我们必须从最广义上把儿童看作是社会的一个成员,要求学校做的任何事情都必须使儿童能够理智地认识他的一切社会关系,并能参与维护这些关系。把公民资格的形式上的关系与和它实际上交织在一起的整个关系隔离开,设想有一门特殊的学科或处方能够把儿童造就成良好的公民,是不切实际的。因此,学校生活应为多方面的社会关系进行训练。
第三,参与社会生活是道德教育的目的
离开了参与社会生活,学校就既没有道德的目标,也没有什么目的。一个与社会生活不关联的人无所谓道德优劣。只要我们把自己禁闭于成为孤立机构的学校,我们就没有指导原则,因为我们没有目标。例如,据说教育的目的是个人一切能力的和谐发展。这里显然与社会生活或社会成员身份没有关系,然而很多人认为这是教育目的的一个适当的、彻底的定义。但是,如果我们独立于社会关系之外来理解这个定义,我们就无法说明所用的任何一个名词是什么意思。我们不知道什么叫能力,我们不知道什么叫发展,我们不知道什么叫和谐。能力只有与他所派上的用场联系起来,只有与他必须履行的职责联系起来,才成其为能力。如果我们抛开了社会生活所提供的用途,我们就只能用陈旧的“官能心理学”来说明什么叫能力,如知觉、记忆、推理等能力。事实上根本没有任何孤立的观察能力、记忆能力或推理能力。能力是为完成某些特定类型的作用而使之协调起来、组合起来的特殊的冲动和习惯。
以上观点对于探讨道德这个问题也是适合的。只有当我们联系到与学校有关的更大范围的社会活动来解释学校活动时,我们才能真正找到判断它们的道德上的意义的任何标准。
第四,参与社会生活亦是道德教育的手段
道德教育必须借助社会生活进行,因为他是为未来的生活做准备,而准备社会生活的唯一途径就是参与社会生活。这就要求学校平时的活动应当是典型的社会活动。学校本身必须是一个比现在所公认的在更大的程度上生气勃勃的社会机构。听说有一所游泳学校教青少年游泳而不到水里去,而是反复练习游泳所需的各种动作。当有人问其中一个受过这种训练的年轻人,在他掉进水里时他怎么办时,他干脆地回答:“沉下去了。”这个故事说明了学校与社会的伦理关系,除非学校重视校内典型的社会生活的情况,否则学校就不能成为社会生活的预备。
离开了任何直接的社会需要和动机,离开了任何现存的社会情境,要培养对社会有益和有用的习惯、培养道德观念是不折不扣地在岸上通过做动作教儿童游泳。将最必需的条件置之度外,结果也相应地是片面的。
第五,脱离社会生活的道德训练必然是病态的形式上的
由于没有把学校看作和建成其本身就有社会生活的社会机构,导致学校的智力训练和道德训练之间、获得知识和性格成长之间的可悲分割。除非学校尽量成为典型的社会生活的胚胎,否则道德训练必然是病态的、形式上的。具体来说,当重点放在矫正错误行为而不是放在养成积极有用的习惯时,训练就是病态的。
2.教学方法上的道德训练
第一,传统教学方法不能培养社会精神
传统的教学方法着重点不是放在建构和讨论上,而是在吸收和单纯的知识习得上。这种方法在本质上是个人主义的,是不自觉的,不能培养社会精神。这种个人主义的方法进入工作中,社会精神就会因不用而萎缩。儿童生来就有要讨论、发表,要做事,要服务的天然欲望。当这种倾向没有得到利用时,当学校缺乏建立交流和社会协作的基础上的动机时,当出现其他的动机取而代之的情况时,一种精神的影响的积累就比我们所能想到的要大得多,工作就变成了负担。
第二,主动的社会的学习方式的道德意义
我们认为对儿童的活动能力、对他在建造、制作、创造方面的能力有吸引力的每一种教学法的采用,都标志着把伦理的重心从自私的吸收转移到社会性的服务上来的机会。也就是说我们的教学方法要注重儿童多方面能力的培养,要重视合作和共同参与,这样才能改变个人主义动机占主导地位状况。能力的培养是通过交流、合作在儿童积极的活动中形成的,不是单纯的对知识的吸收获取的。教学中我们要通过提供交流、合作和积极的个人成就机会的大量活动,使学生由被动吸收变成主动参与,在活动中领会自己所做事情的社会价值。就拿手工训练来说,它不仅是用手的,也是智力的,在任何一位优秀教师的指导下,可能是对当然地传统社会性技艺和习惯的发展。
综上所述,学校的社会性是衡量学校道德工作和价值的尺度。只要学校本身在精神上能代表真正的社会生活,只要我们所称的学校纪律、管理、秩序等等是这种固有的社会精神的表现;只要所用的方法对积极的建构能力有吸引力;只要课程的选择与组织能提供材料使儿童认识他必然在其中起一份作用的世界,认识它必然满足的需要;只要这些目的都达到了,学校的伦理道德教育目的就达到了。
二 、从心理学方面看道德教育
从心理学观点看教育可以归结为对性格的考虑。正因为道德教育的最终目的是道德性格的形成,因此,性格的形成和发展是一切学校工作的目的。
第一,道德性格的力量。明显的行动是性格必要的组成成分之一。在我们的道德书籍和讲义中,我们可能把重点放在良好的意向等等上面。但是实际上我们知道,我们希望通过教育去培养出来的那种性格,不是仅有良好意向的那种性格,而是坚持实现其意向的性格。也就是说仅有了道德感知还是不够的,还要有道德意志,否则无法保证道德行动的最终实现。在生活的实际冲突中,个人必须有能力站得住脚,有所作为。他必须有主动性、坚持性、坚定性、勇气和勤勉。简言之,它必须具有“性格的力量”所包含的一切东西。
第二,除了纯粹的力量以外,还需要道德判断力即通常所谓良好的鉴别力。因为单纯的力量可能是粗野的,它可能践踏别人的利益。即使目的是正当的,在实现目的时也可能侵犯别人的权利。除此以外,在单纯的力量中,不能保证有正当的目的。效率可能指向错误的目的并造成实际的危害和破坏。单纯的知识和判断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只是被掌握了而没有得到应用;判断是以关于实现的目的所指导的知识。一个有判断力的人就是有估计形势的能力的人。他能把握他所面临的情景或形势,不理会不相干的事情或在当时不重要的事情;它能抓住值得注意的因素,根据他们各自的要求把他们分成档次。仅仅抽象地知道什么是正当的,仅仅只有一般地遵循正当事情的意向,不论它是多么值得称赞,决不能代替这种经过训练的判断能力。
第三,对目的的认识必须不仅是理智上的,还需要道德敏感性。我们能够想象一个有最出色的判断力的人,然而他不能根据他的判断去行动。不仅必须有力量保证在实行中克服障碍,而且必须有机灵的个人的灵敏反应,即情绪上的反应。实际上,没有这种敏感性,是不可能有良好判断力的。除非对情况对别人的目的和利益有一种迅捷的、几乎是出自本能的敏感,判断力中的理智就没有适当材料可以发挥作用。正如知识的材料是通过感觉提供的,伦理知识的材料则是情绪上的敏感性所提供的。可以说道德判断是建立在道德情感之基础上的。
我们对道德性格有了明确的认识,就有了道德标准,用它可以检验学校直接为个人所做的工作。
一是我们已经知道,天生本能和冲动是行为的源泉,那么学校是否对自发的本能和冲动有足够的重视?是否为这些本能和冲动提供了足够的机会?是否是依靠积极的建设性的能力而不是依靠被动的吸收?我们所想象的自我活动是与通过眼和手起作用的冲动没有关系的、纯粹“理智的”,我们所说的自我活动是否大都使自己变得没有意义了?只要现在的学校教学不能经受这些问题的检验,道德上的结果就必然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如果我们不能就这几方面做好积极的准备并付出足够的代价,我们就不能获得积极的性格力量的发展。
现代生物学研究表明,从低等生命到高级生命的进化,从哺乳动物到灵长类动物,从猿人到人,其中真正的发展标志是脑的进化。和古猿的脑部结构相比较,人脑的细胞数量成倍增加,神经元相对活跃,神经元之间的突触明显增多,各联合区得到了迅速发展,并且每个区域之间都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凭借神经元以及大脑各个部位的联系使得人脑聚集信息的密度特别高,如果以比特(bite)做单位的话,它与计算机之比是10,000倍。脑科学的最新研究还表明,能把人和猿人更多地区别开来的是大脑额叶皮层的发展,正因为额叶皮层的生成和发育,人才能对面临的最复杂的问题情境做出最恰当的反应。换句话说,额叶皮层的条件越好,人对复杂情境做出反应的基础条件也就越好。进言之,正是由于生物种系的不断进化以及相伴随的大脑构造和机能的复杂程度的不断提高,才使得人具备了对复杂问题做出准确判断和积极反应的能力。
不过,大脑作为一个基本的生理条件,它毕竟只提供了一种可能性。人脑基于人体(包括心智和人格),人体基于文化环境。事实上,人一出生就处在各种社会关系之中,而且现在我们进一步知道,人没落地还在母腹中就已经构成和母体的关系。在10年前,哲学家们根据生理学的研究认为,人在1岁的时候产生联系感。但是,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神经心理学家最近的研究发现,胎儿在发育到三个月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和人产生联系,如果胎儿的父亲每周有两次对着胎儿说话、和胎儿进行交流,那么在其出生后对人的声音的辨别和人的生命气息就特别地敏感,想要和人相联系的欲望就特别强。这就证明了人作为高级生物,由于其脑部的特殊构造与生俱来地就有一种要和他人发生联系的需求,所以说,人的社会性本身就是人的自然天性。在我看来,人的社会性和人的自然天性原本就不是两件事情,传统的观点往往把这两者割裂开来,似乎人的自然天性是与生俱来的,而社会性是教育所给予的。因此,过去我们常常把教育的目的规定为把一个自然人变成一个社会的人,似乎人天生只有兽性而没有社会性的人性。其实,在人的进化过程中人的社会性联接的需求也是与生俱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的社会性需求和自然天性的需求在这个基础层次上是一致的。当然,越往上发展,它们越会有矛盾,教育存在和发生作用的根据也就在此。
既然降生于世的人要结成一种关系,人要靠集群性的方式生活,于是在考察道德起源时就发现,人因为要过这种生活,因此就渐渐地形成了彼此间的契约关系。最早的契约概念出现在希腊罗马时期,它是和人类早期的经济生活相联系的,因而最初是经济学概念,后来又发展为政治学概念,最后才是伦理学概念。其实,道德最早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由于日常生活中的相互交换以及交换中的彼此交往,需要一种相互承诺,进而就要求守信和遵守规则,从中就演绎出一系列的风俗习惯,形成一定的社会舆论,之后,舆论又演变为更大范围内的社会意识形态。
所以考察道德的起源,我们发现存在着两个视点(或者两个角度、两条视线):一是社会性的视点,由生活中的契约生发出了诚实、守信、善待他人等日常生活要求,由这种要求又不断积淀、发展成为风俗、习惯、舆论和社会意识;另一是个体性的视点,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的考察都证明了,其实在动物中人是孤立的和最弱小的,因为人的很多器官的外在功能在进化过程中以大脑的发育为代价而丧失了,但人又要过最高级的精神生活,所以就需要更长的教育期,如果缺失了这一过程,那么人的生存就比其他动物来得更加脆弱。故而,人需要靠他人的扶持才能得以生存,这时人就需要构成各种关系(其中包括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他人的关系),在这些关系中生活的个人就需要有一种自我要求,因为道德所要求的规则终究要靠个人来把握并加以主动遵守。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德最终应当是变成个人的,如果道德不是个人能够遵守的,那道德就会成为外部的强加和强制,因而也就不能够变成个人真正的德行和内在的习惯。
实际上,对道德理解的这两个视点的分歧在亚里斯多德时代就开始产生了。具体而言,亚氏的“德性论”道德哲学和后来康德的“律则论”道德哲学的取向是不同的。亚氏强调道德是习惯,是在早期的生活中养成的,通过个人的持守变成个人的态度,这才是德行,它并不靠外在的规约和要求而产生外在的不得不为之的行为,这才成为一个有德性的人。所以,他很重视道德习惯和道德态度,重视道德的人格,甚至也重视道德情感,他提出人对外部情境的情感反应模式会逐渐变成对道德的态度。可见,亚氏强调的“德性论”的道德哲学所突出的正是对道德考察的个体性线索。而另外一条线索开启的就是“律则论”的道德哲学,强调既然道德是维系人与人关系的准则,由准则而舆论,由舆论而社会意识形态,并进而成为一种道德律令。
事实上,当我们由对道德起源的考察而述及道德概念的时候,有必要对道德的基本范畴做一梳理。最近,美国哈佛大学教育心理学家H?加登纳在原有的“七智理论”的基础上又相继提出了“自然生态智能”和“道德智能”。他认为:“一旦我们继续研究多元智慧的概念,迟早会有人提出道德智慧的看法。事实上,如果我们把智慧的标准推广至包括对全人类的知识,那么在道德范畴内的智慧是很可能的。”最初,加登纳在研究智慧理论的时候认为智慧与道德性无涉,但后来他发现人在道德领域中是存在着智慧高低的。这一命题的提出客观上就要求我们考虑,在学校教育中是否存在着道德作为智慧而不仅仅是社会品性的培养的问题。当然,加登纳也认为提出这一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都是一种冒险,因为至少目前还无法对这种智能进行测量。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在《道德的范畴》一文中首先就对几类不同范畴做了区分:所谓的道德范畴有别于物理范畴,物理范畴是探讨支配物体以及物体彼此之间的关系;又区别于生物范畴,生物范畴是探讨支配有生命个体的基本生理现象的规则;还有社会范畴,社会范畴是探讨支配人类所有活动及其人际关系的规则;还有心理范畴,心理范畴是探讨支配个人思想、行为、感情和行动的规则。
显然,加登纳是想提出更加独特的能够表述道德特殊意味的范畴。而按照我的理解,道德范畴中最核心的是两个:一是尊重,主要是指尊重生命,包括尊重自己的生命,也包括尊重他人的生命以及有生命的物种。另一是公正,因为人要过社会性生活,他要过得美好和幸福,最终有赖于社会制度和社会各方面条件是否有益于人生活和生长,所以道德必须要关注到人怎样去追求一个好的社会秩序。如果说道德最终是为了人,道德不是一个工具,道德最终是为了人自身的发展和成长的话,它就必须要关注社会关系如何才能变得恰当(因而也是比较地善),这就需要我们在道德中提出公正的范畴。所以,人尊重生命,追求公正的社会秩序,并进而把它们内化为对自己的根本要求,这时我们就可以说有了道德的考虑。
值得注意的是,道德不是法。道德本质上要求的是在各种关系中的个人的自觉行动,即自持。既然人必须过社会集群性生活,那么社会生活就必然存在着一种规约,存在着更大社会关系中的更多人的利益,所以道德或多或少就一定包含着对自我的约束和自我牺牲。当然,道德的这两个核心范畴在不同的时代条件下会有不同的历史展开,而且在不同的文化条件下对它们所做的具体解释和它们的具体表现方式也都存在着客观差别。正如即便时展到今天也还有一些原始部落仍旧保持着其独有的、对我们而言几乎是不可思议的道德思维习惯和风俗习惯。不仅如此,这两个范畴在不同的年龄阶段也还会有不同的表现特征。由此可见,道德的范畴虽然是人的思维抽象的产物但它们决不是道德教条,因而也就不能同样抽象和教条地在道德实践中加以运用。换言之,对道德范畴的具体把握首先就需要对不同的道德生活情境给予必要的、适当的尊重和理解,这才是我所以提出道德的核心范畴的本意。
基于对道德概念的清理,我认为应当把道德教育的内涵界定为“指向人的德性培养的教育”,以区隔于人们在现实学校教育中对道德教育所做的笼统理解。这样说来,当我们意在开展道德教育的时候就有必要首先反躬自省:我们究竟在做什么?这样做的目的又是为了什么?虽然目前的学校道德教育由于国情的需要还不得不更多地受制于外在目的或要求,但这丝毫无损于道德教育内在本性的自然绽露。相反,它和德性培养的本质关联必将随着道德教育实践的不断展开而被我们认识得越来越清楚。一旦我们从理论上恢复了道德教育的本来面目,那么,它对于教育的整体而言就必然是具有统摄性的。进一步说,相对于长期以来由于管理体制的分野和五育的划分导致道德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错位,我认为今天就有必要提出:道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灵魂。
众所周知,现代学校教育立足于人的完整生命的塑造和健全人格的培养,而道德教育就构成了主宰、凝聚和支撑整个生命成长进而获得幸福人生的决定性因素,倘若缺失了德性的生长,那么人的生命的其他部分的发展都会受到限制。可见,教育中人的生命的完整性规定了道德教育的统摄性。实际上,居有统摄状态的道德教育又必然是通过渗透的方式而并非依赖于独立时空展开的。在此问题上还存有误区,很多人认为只有安排了单独的时空,道德教育才有了现实的抓手,这在实际的学校教育生活中就表现为德育工作与学科教学活动在时空设置上的冲突。其实,正如德洛布尼斯基所认为的那样,道德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现象,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侵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道德的表达方式也是多样的。因此,真正的道德教育更多地只能借助于各种复杂的渗透的方式完成,而由此所产生的影响最终也就变成人的内在稳定的心性品质。
那么,学校对道德教育的作用何在?20世纪6、70年代以来,人们在反思“制度化教育”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各种局限性的同时提出了“非学校化”的主张。针对这一思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学校的功能是不可以取消的,青少年一代不能够拒绝学校教育。2001年香港教育署明确提出“学校是社会发展的摇篮”,再次承认学校教育对青少年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研究表明,对于人的道德发展而言存在着三个台阶(或三块基石):第一个台阶是人在早期发展中,主要是对自己父母或养护人的道德标准加以内化;第二个台阶是人在更加扩展了的公共生活中,由于不断做出同情、共享的反应而掌握价值标准;第三个台阶是,人能够主动地判断、选择价值标准并加以持守。显然,家庭教育是人发展的第一个摇篮,而学校作为公共教育机构则超越了家庭教育中所包含的血缘关系,为现代人的成长拓展出最初的公共生活领域。因此,学校教育旨在为现代文明社会培养公民,换言之,它要求一个人会过民主和法制的生活,会在民主和法制的社会条件下过尊重法律、尊重道德和尊重他人的生活,而这种公民的基本素质是需要在学校生活中逐步养成的。其二,与家庭教育不同的是,学校教育有明确的价值导向。学校教育不光要考虑教什么和怎样教,考虑为什么而教的问题,还要考虑在此之后去过何种有意义的生活,所以学校教育是和价值、和追求生活的意义相关联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经过完善的学校教育的人才能够适应未来社会,并且不断创造出新的生活样态。
学校道德教育从根本上说是为着发展人的。在我看来,道德教育是发展性的事业,道德教育着眼于人的发展,着眼于学生的发展,并且着眼于学生的整体发展。学校道德教育是以人为本身目的,是通过创造出一个合乎人性的、宽松、健康、向善的环境而发展人的。根据我们在上海一所幼儿园的调查发现,许多入园不久的孩子因为恐惧过于繁多的道德规约而要求回家,事实上我们认为,如果道德教育的结果是使受教育者恐惧道德,那么这恰恰就违背了道德教育的初衷而沦为反道德的教育,因为道德的根本在于尊重生命、尊重生命成长的自然规律、尊重人的正常需求。所以,道德教育需要调整到以人的发展为目的,倘如此,我相信道德教育就会与人的生命息息相关,因而也一定是可爱的和有魅力的。
最后,我认为学校道德教育不应该成为对青少年的一种外部强加,相反,它既然以人的发展为本,那么它也应当成为青少年儿童主动理解规约、选择价值和体验意义的过程,这在客观上构成了他们重要的学习经历。
二、学校道德教育的目标、工作与方法
我认为,学校道德教育应当传递正向价值,培养良好的习惯和态度。不过,在这个问题上世界道德教育界曾经走过一段弯路。比如在美国,人们为了突破传统的单一价值传递的所谓“美德袋”式的道德教育模式,曾一度认为道德教育的核心在于发展学生的道德判断能力,进而使其学会在多元文化中进行自主的价值选择,而不必明确提出传递某种正向价值。这在理论上得到过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和柯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的支持。但在经过短短的一二十年的实践之后,就有学者开始对这种道德教育模式进行反思。一种意见认为,固然道德判断能力很重要,但当一个人尚不能清醒地、健全地和理智地区分各种价值的时候是无法使其具备基本的价值观念的。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既然存在着多元的价值文化背景,那么是否就意味着各种价值之间是无法沟通和相互认同的,换言之,在多元价值中是否也还包含一些基础性价值。基于这种责难,加拿大有学者就明确提出,人类要过美好生活就需要传递正向价值,而其中包含的一些基础性价值又具有相对的恒常性,因而在不同时代和不同民族中都是需要尊崇的。2001年香港教育署制定的《21世纪香港的德育及公民教育(初稿)》同样建议把由一些核心价值、辅助价值和态度构成的正向价值体系纳入学校课程。这些都可以看作是对我们主张的一种积极回应。
围绕这一基本目标,我认为当前学校道德教育应当着重于三方面工作。第一,执行国家德育大纲,订立校本德育目标,设计和推行相关课程。事实上,在国家德育大纲的基本框架内,学校道德教育必须借助于具体的课程载体和活动载体才可能实现各种正向价值的传递,而另一方面,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一种比较灵活的、因而也更加强调地方学校自的课程思想和课程模式开始受到重视。有鉴于此,我认为当前的学校道德教育应当首先着力于订立校本德育目标,并在此基础上设计和推行校本德育课程,从而形成一定的办学特色和风格。进言之,真正的道德教育塑造的其实就是一种风格和特色,而且只有依赖于经过历史积淀形成的不同的校际文化风格,道德教育才可能真正得以实现。因为道德教育实际上是模塑人的道德文化生命的过程,任何生命都是独特的,而在一个缺失了道德文化风格的教育氛围中要凝聚这种独特的生命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因此就需要通过课程的方式,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的校本文化。学生浸其中,所获得的是一种表现其真实人性的独特方式(包括语言、情感和行为),是一种不竭的生命滋养,它最终将融入个体的血脉和精神,内化为人的心性品质,从而形成独立的道德个性。可以说,没有道德的个性就意味着道德的失落,没有校本文化支撑的学校道德教育就不可能真正实现道德教育的目的。近年来,人们已经认识到开展校本德育的重要性,在实践中进行了很多有益的尝试,比如江苏淮阴师范附小的“生活教育”、江苏丹阳师范附小的“情育课程”和四川成都七中的“公民教育”,在这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第二,灵活调度时间表、学校空间、环境和各种资源,以配合德育、包括德育课程的教学需要。这一点是由道德教育所固有的渗透性和全时空性的特点决定的。在一个日益现代化和民主化的教育体系中,校长被赋予比较多的决策自,他可以通过创造性地调度各种教育资源和教育时空达成具有校本特色的教育目标。遗憾的是,直到目前为止,还有很多校长仍然固执传统的应试教育思维,把学生禁锢于课堂和“题海”之中,剥夺了学生的自主存在,使他们既没有时间阅读课外书籍,也没有时间去丰富自己的人际交往经验。对此,苏霍姆林斯基早有批评,他认为,如果教师编排了学生所有的时间、而学生却因此没有时间到图书馆去阅读他喜爱的书籍的话,那么我们的教育是令人悲哀的。事实上,道德产生于交往,倘若一个学生没有时间去和多彩的历史文化交往,没有时间去和身边的同学、朋友交往,那么他就不可能获得由这种交往所生发的心灵体验。没有交往,没有体验,一个人就不可能真正懂得尊重他人和尊重自己,同样也就不可能懂得体面生活的真义。因此,当人与人生动的社会关系被枯燥的人与课本、“题海”之间的认知关系所取代,属于生命的真正意义上的道德也就不复存在了。由此可见,灵活地调度和安排教育时空直接关系到学校道德教育的实效。比如,四川成都七中就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心理需求的特点,为不同年级编制了各自的教育时间表以实现不同的教育目标。其实,我认为在教育实践中,这方面还有很大的潜力可供挖掘。
第三,检视学校的文化、校规、各种制度与措施,营造有利的环境,让学生于学习、生活中体验这些价值与态度。我有一个基本观点:大脑存在于人中,人存在于文化中,因此,建树一个合理、向善和健康的道德文化环境对于道德的成长至关重要。虽然今天的社会环境十分复杂,但是我相信学校作为社会发展的摇篮,是可以通过精雕细刻和符合道德成长规律的日常教育活动为学生营造一个相对稳定的的道德文化氛围的。江苏张家港高级中学就十分重视道德文化环境的建设,不仅给学校所有的道路、楼房和景点加以命名,而且还专门编写了校园文化读本进行诠释。他们相信通过营造这种校园文化环境可以潜移默化地刺激起学生的合理动机,可以激活作为动机核心的心理需要。前苏联心理学家鲍诺维奇就认为,人和外部存在之间的关系构筑起一种文化,由文化刺激就产生了各种需要并形成了所谓的“动机圈”,动机的强弱直接影响人的行为和态度。张家港高级中学的校园文化对学生而言是一个很强的文化刺激情境,学生浸其中就会形成比较高的成就动机。不过应当注意的是,最近有生物学家提出“基因表达”理论,认为大脑中的神经元需要被激活发挥功能,如果某一部分的神经元长期不被激活,它就不能进入某种功能的工作区,而由其他的神经元所替代。推广之,如果一个人在某方面长期处于高成就动机状态,那么他在这方面所做的表达就越来越多,他的这种智能就获得呈现,而其他方面如果长期不被表达那么这些方面的能力就越来越弱。既然学校教育注重的是人的均衡发展,而人的发展性向和潜能又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人、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处于不同境遇中的人会产生不同的价值需求和道德认识,所以,学校道德教育就要求形成刺激多种动机、满足多种需要的多层次的文化环境。
检讨现行的学校道德教育,事实上存在着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道德教育“人为、表浅化”、“孤立、封闭化”,德育课程知识化;单向灌输多,双向理解少;集体受教多,个体选择少;道德教育僵化而少活力,实效性不够,缺少魅力;德育未能成为有助于人生命发展、生活质量和精神心灵成长的工作。有鉴于此,我认为应当在方法上做三个基本调整。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5—0266—01
古今中外,无论在哪个时代,哪个国家,社会都会对个体进行有形或无形的道德教育,以期能够达到净化社会风气,稳定社会的目的。道德教育的对象是生活于现实社会中的人,因此,要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就必须打破长期以来的僵化局面,探索道德教育的新途径。
一、人性是道德教育的基石
长期以来,道德教育都陷入一种十分尴尬的境地。人们在面对因发展市场经济而带来的种种恶劣事件时,痛斥道德的沦丧,疾呼道德教育的重要与必要;但另一方面,在面对道德教育时,人们又很难接受它给自己进行的说教,总是觉得道德教育太虚伪太空洞,完全解决不了现实社会的任何实际问题。因此,社会的道德教育很难进行下去,究其原因在于它没有从社会的现实的人出发去寻找道德教育的途径而是一味的钻在象牙塔中,造成了学院风式的道德教育。
之所以强调人性,以人性为道德教育的基石首先是因为进行道德教育的教育者和教育对象都是现实生活中的个体,个体的人都是有七情六欲的,具有自然社会和精神屙性。教育者要想很好的实施道德教育就必须对这些属性的地位及重要性有清楚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道德教育;同时,也可以从这些对人性属性的认识中更好地认识、完善和丰富自我,以更完美的姿态向教育对象展现教育者的风采。另一方面,对教育对象而言,只有全面的了解自己的各种屙n生才能依据自身尺度量身定制道德规范,做到量力而行,进而潜移默化的提高自己的道德认知。其次,现实的社会环境要求以人性为基础的道德教育。现代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在带给我们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因为技术的滥用而带来了诸多全球性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现代社会的矛盾日益暴露,进而引发人与人之间的价值观冲突,只有更好的突出人性这一现实问题才能激起人们对自身以及他人利益的全面关注而不是将利益置于不可言说的暗处。正视人性问题才是解决现代社会危机的出路,才能够对人们进行有说服力的道德教育;最后,人自身的发展也要求以人性为基础的道德教育,人类社会发展史证明人的存在是一种不断进行的状态而不是业已完成的形式。人类的潜能会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改变而得到更深层次的开发与挖掘,而教育在面对这一动态过程时应充分发挥教育的抛砖引玉的功能,教育出具有独立道德个体的社会人。
综上,道德教育必须以人性为基础。
二、亚当·斯密的道德教育观
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以人性为基础,以“同情共感”为出发点展开了他的道德伦理思想的论述。这里的“同情共感”是指同样的情感体验。斯密指出,我们之所以会产生“同情”是因为我们能够进行换位思考,具有能够把自己想象成他人的能力。在具备了“同情共感”的能力之后,斯密又引入了“公正的旁观者”的角色。这一角色不仅能够跳出自己的躯壳,还能够跳出他人的躯壳以一个第三者的立场审视世事,做出自己的判断。斯密认为,正是因为这样一个“公正的旁观者”的存在,才能够指引我们做出符合规律的判断;而当我们的行为背离这一“公正的旁观者”的建议时,我们就会不安、惶恐,这样无数个“公正的旁观者”就形成了社会的道德伦理秩序。
在道德教育上,斯密给了我们很多启示。第一,斯密提出了自我控制这一概念,他认为:“人非常容易被自己的激情引入歧途——这些激情有时促使他,有时引诱他去违反他在清醒和冷静时赞成的一切准则。即使最充分地了解了这些准则,如果得不到完善的自我控制的支持,人们始终无法尽到自己的职责。”这段话说明,即使那些具备了诸如正义、仁慈等美德的人,在面对外界环境变化和自我情绪波动时,也很可能会违背这些美德的准则,冲动往往会使他们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因此,尽到自己对他人和社会的职责,就必须要有完善的自我控制,也就是要在“公正的旁观者”的监督之下行事。第二,斯密还提出了环境对道德教育的影响力。他认为,外部原因造成的痛苦给我们带来的印象更为深刻难忘。而在论述影响道德教育的外部因素时,斯密就特别地突出环境这一因素。斯密提出了一种社会现象,“因财富和地位而得到的那种尊敬和敬佩常常应是智慧和美德才能引起的;而那种只对罪恶和愚蠢才使用的蔑视,却常常极不应该地降临到贫困和软弱身上。这一向是道德学家所愤愤不平的。”现代社会中出现的权利,金钱与德性之间的颠倒、交易,以及趋炎附势、欺软怕硬和一味追求物质财富而忽视精神家园的现象比比皆是。正是由于这些不良的风气,形成了一种恶劣的软环境,让身处于这种环境中的人渐渐地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从而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除了这种环境因素,斯密还指出了“习惯和风气对道德观的影响”。他指出:“当习惯和风气符合我们关于正误的天然原则时,它们会使我们的情感更为敏锐,并促使我们更加厌恶一切与邪恶相近的东西……相反,一个人若不幸生活在、、虚伪和非正义之中,虽然他不会完全丧失对这种行为的不合宜的感觉,但是,却会完全丧失对这种暴行或者它应当受到的惩罚的感觉。”习惯和风气作为一种业已形成的外部因素,对个人的道德观的影响可见一斑。当今社会上出现的各种各样的盗窃、抢劫、杀人犯罪,无不与个人从小所处的环境所受到的风气熏染以及形成的不良习惯有关系。由以上分析可知,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外部环境、习惯风俗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有时甚至会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要加强对外部环境因素的重视。
三、道德教育的途径
从以上分析可以知道,在斯密的《道德情操论中》,关于道德教育,他提出了以下几个观点:其一,每个人心中都要有一个“公正的旁观者”的角色,以这一角色来评价我们的行为和校正不合宜的行为;其二,由于人容易受到外部因素以及自身激『青的刺激,这就要求我们学会自我控制;其三,环境以及风俗习惯等会影响到人们的社会行为,进而影响社会道德。因此,可以总结出两点道德教育的途径:其一是个体的自我完善,其二是外部社会力量的引导。
个体的自我完善,是一种内在修为,是内因,是根本。自我修养应当包括两点:一是斯密所说的心中要有“公正的旁观者”,能够做到儒家所说的“慎独”;二是自我控制。这两方面前面已有论述,就不再多言。
外部社会力量的引导,需要注意的有两点:其一是对于榜样示范以及良好的道德风尚要把握好度。这需要教育者做好引导,教育对象向榜样学习要量力而行,而不应盲目崇拜,否则会造成难以承受的后果;其二,对于榜样而言,国家社会应当给予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奖励。一个好的榜样,知道如何利用这些有形和无形的资源去更好地帮助别人。如果榜样会因为这些小小的奖励被冲昏头脑,那么榜样也不能成为榜样了。贫穷能检验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富有更加能够做到这一点。只有这样,像郭明义这样的模范榜样才会层出不穷,因为榜样的家人同样也需要关心和照顾。
社会的道德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想收到实际的效果,需要理论和实践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更需要个体自身的努力。
道德教育首先必须借助于一定的道德原则,通过各种外在的社会引导,榜样示范灌输而入脑。道德教育需要真正地做到“生活即教育”,让孩子们在“鸡毛蒜皮”的小事中、生活践行中形成道德意识,唤醒学生的心智。
在多年的教育实践中,我们总感到教育内容脱离实际,口号式的东西颇多,抽象的大道理多,高尚道德讲得多,而基础性道德,个体道德规范讲得少,可操作性不强,实质性的便于学生接受的少。
道德弱化倾向在部分学生迷失在网络媒体世界的现象中可见端倪。“网络新生代”热衷于在电子屏幕前寻求游戏的与刺激,逃避现实社会的压力。他们把自己的闲暇时间,放到充满火药味儿的电子游戏里,早把道德的尺度抛到脑后。
学校追求教育功利,像追求GDP一样。学校德育工作重视不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学校往往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什么会给学校带来功利,校长就管理什么?什么会给教师带来功利,教师就教什么?什么会给学生带来功利就学什么?结果:主管单位怎么评价学校,校长就抓什么,校长评价教师什么,教师干什么,教师评价学生什么,学生就学什么。教育被异化,甚至成了纯然的求知之学。
学生家长就将对生活的期许强加在孩子身上,“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不让孩子重复自己的苦”如烙印般深深地烙在家长的心上。家长总是有意无意地拿自己孩子与别人家孩子做比较,有没有比他们更优秀,有没有比他们更出众,上学时千叮咛万嘱咐,回到家管得紧,到了寒暑假也没有自由,弹琴、画画、书法、舞蹈……等等。孩子们几乎没有体验生活的时间与空间,甚至连看一下周边的风景也几乎成了奢侈。
近几年,“陌生人社会”已经成为了一个新的名词,由于人口的大量流动,形成了“新的群体”,造成了地域社会风尚的差异、受教育程度的差异、风俗习惯的差异及生活水平的差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凌乱,行为失规。就学校而言,为“陌生人”准备了师资,准备了教室、课桌椅、课本等,但是没有准备好道德教育,是不完全的教育。
环境造就人,不一样的环境影响着孩子不一样的为人处事。土壤需要改良,才能更好地孕育庄稼。为了改善我校的道德教育环境,我们从营造道德教育氛围入手,近几年来,充分利用宣传栏,不断更换道德教育内容。如介绍“十大感动人物”,介绍全国道德模范人物事迹,在校园的墙上张贴宣传画:“黄香温席”、“岳母刺字”、“探病母”等;每一个教室门口的墙饰由以前的名人名言换成了道德导行牌,如“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等;在教学楼内特地制作了大幅的不锈钢板《三字经》镶嵌在墙上,让学生平时路过都能诵上几句。学校在2008年汇编了书籍《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作为道德教育校本教材。2010年又汇编了道德教育校本教材《道德是被感染的》,校本教材不仅有利于道德教育与实践有个框架结构;还充实了《品德与社会》学科的内容,丰富了道德教育的内容,便于教师更好地操作。
我们认为良好的品德形成,“认知”是先导,是道德观形成的基础,正如柯尔伯格所作出的判断,个体道德价值观以至于道德品质的形成,必然经历不同水平,多个阶段的发展,这是一个漫长而富有动感的积淀过程。在现实活动中道德观念的形成并无顺序先后,价值大小,份量轻重之分,早期形成的道德观念对于后发的价值观念形成发挥着重要而直接的干涉和影响作用。
撒播道德教育之种子
道德教育活动必须摒弃封闭的庭院式教育模式,代之以开放式的教育活动。借助于受教育者的生活体验,社会实践的启发、诱导。学校注重学生平时、日常的生活事例,道德教育摄制组所摄下的学生生活道德情景,通过多媒体在班队课上放给学生看:
镜头一:三年级三个女孩看到厕所门口地上有脏水满地,用拖把打扫干净。
镜头二:谢瑛同学把久病卧床不起老妈妈背出房间晒太阳,并为她梳理头发,帮洗衣服。
镜头三:朱琳为爷爷过生日,切生日蛋糕给爷爷吃。
镜头四:501班少先队员为汽车站亭美容(冲洗落满灰尘的玻璃亭子)。
镜头五:601班鲁恩明同学因爸爸车祸瘫痪在床,每天放学后,陪爸爸聊天、帮洗澡、换衣裤,为爸爸每天倒马桶。
这一个个平凡而明了的事例,都发生在本校,一个个熟悉的面庞,一个个感人的故事,发生在同伙之间,他们将相互感染,相互传递,在学生心中产生了共鸣,将道德教育起到了一个推波助澜的作用,引导孩子感悟了什么是孝敬、什么是感恩、什么是为他人着想,什么是敢于担当责任。可谓道德教育的“说理、导行”已水到渠成。
班队课上,老师与学生讨论交流发生在学生身边不道德的真实行为事例。如:老师讲“有一位住宿在校的四年级学生,平时吴老师很关爱她,她感冒时,领她到医院挂点滴。有一天,雨下得很大,放学了老师没有带雨伞无法回家。问这个学生借把伞,这个学生支支吾吾了半天不答应,吴老师脑海里一片空白,泪水夺眶而出。”此时有个学生马上举手说:“她太自私了!忘恩负义,应该向雷锋叔叔学习!”,这个事例说明,孩子只有在他自己的生活实践中,不断碰撞才能成长。道德教育有意义的工作是借助于受教育者价值生活体验的启发、诱导,而非越俎代庖,做简单的直称判断。
我校的德育工作者把零星的做人道德,加以整合,根据青少年的年龄特征,汇编了37个道德教育教案。教育涉及基础道德的方方面面。从学会感恩到尊重他人,从诚信善良到有责任心,从勤劳节俭到举止文明等。教师们开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的道德观摩课,为了提高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仅平常留心观察学生的每一天,教师自己也静下心来阅读《三字经》《论语》《道德经》《小学德育》《思想理论教育》等刊物。在课堂上,学生模拟生活细节,通过小品、快板、诗歌等形式展示了一个个道德小故事。
如打电话的礼仪(二年级)评价要点:1.接通后是否问好;2.有否介绍自己;3.有没有询问对方身份;4.有否把事情说清楚或听清楚;5.说完后有否说再见;6.是否等对方挂了电话后自己再挂电话。
再如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四年级)1.让学生看录像,镜头里面有传达室的保安履行职责的全过程;2.教师讲电影《泰坦尼克号》,在船即将沉没的时候,船长走进了船长室,选择了和船共存亡,学生明白了这就是一种担当、负责的精神;3.让学生交流、反思自己的责任心;4.教师小结,事情不分大小,件件做好,责任不论轻重,主动承担。少先队大队部利用每周一的国旗下讲话,由中队辅导员轮流主讲道德教育篇。
浇灌道德教育之苗圃
少先队大队部结合道德教育系列活动,开展争“十章”活动,大队部精心设计了十种不同的彩色道德章卡片,即:礼仪章、感恩章、孝敬章、诚信章、善良章等。无论你在校园、社区或家庭,只要学生有一次道德生活体验,为人道德的真实事例,并有证人就可得一张相对应的道德卡,有委托家长颁发的,有委托班主任颁发的,也有委托中队长颁发的。无论是谁,只要能获得十张道德卡片就可到少先队大队部领取一张道德合格证书。如:有一位学生与老师一起乘公交车回家,见到一位老人上车马上让座,老师等到明天孩子来学校上学时立马颁发给他一张“善良道德章”卡片。
学校每学期都开展评比“十佳道德少年”活动,活动后期我校制作了宣传小册发给每位学生家长。册子里汇编了我校十佳道德少年事迹:如十佳道德少年之一贺朵朵的道德事迹:她读三年级时,老师给她安排了骆某某同学做同桌。有一天下课时,骆某某突然发病,全身痉挛,口吐白沫,小便失禁,昏倒了,把同学们都吓坏了。贺朵朵同学在老师的引导下,马上背起她到教师办公室,让她躺在沙发上休息,此后每隔两个星期骆某某同学就会发病一次,作为同桌,贺朵朵同学特别关注骆某某的状况,防止其因突然发病而摔倒,长此以往,贺朵朵好象是这同学的保姆。每当被问到这件事时,贺朵朵都说:“我帮助她,尊重她,我无怨无悔。”老师的感言是“尊重强者也要尊重弱者,尊重优秀同学也要尊重身患疾病的同学,把他人的痛苦当作自己的痛苦,通过彼此的关爱来减轻它,让弱者找到自尊、自信。同桌、同伴的特殊照顾使弱者身感同在蓝天下,沐浴着一样的阳光,享受着同样的幸福。”十佳道德少年的事迹使学生道德意识升华,道德情感相互碰撞,道德践行相互感染,道德之花遍地开放。
收获道德教育之成果
根据库恩的范式理论,当某一学科的研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时,说明它已经确立了自己的范式:1、成功地聚集了一大批信奉者、实践者;2、他们之中有共同信奉的研究信念、价值和方法(范例),以作为他们解答问题时可以不加怀疑地使用的第一原理;3、该研究留有层出不穷的有待解答的问题。范式确立后,这些信奉者就组成一个“科学共同体”,该研究也成为一个“常规科学”。依据以上三个条件,我们发现道德教育的范式意蕴是极为明显的,它有一大批的信奉者和实践者,研究中有共同的理念、价值和方法,还有一大堆有待解决的现实问题。那么道德教育范式由哪些部分构成呢?范式是理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库恩把牛顿理论称为牛顿范式,把爱因斯坦理论称为爱因斯坦范式,但范式又有自身的结构与共性,而且还先于和高于所有的理论而存在③,因此牛顿理论、爱因斯坦理论又只能从属于范式理论。道德教育范式也一样,首先它应该适合所有的道德教育理论,其次它又超出所有的道德教育理论而处于统领和诠释的地位。由此我们认为它由四个部分构成:1、对人性的预制;2、对教育目的的预制;3、对教育内容的预制;4、对教育方法的预制。首先,是对人性的预制。对人性的认识与预制是道德教育的前提,没有这种认识与预制,道德教育是难以想象的。人性具有矛盾性、复杂性、易变性,而对人性的认识与预制要成为道德教育的第一原理,必定不能存在逻辑矛盾,而且还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为此这种认识与预制只能择取人性的某一部分特性,并不得不忽略其他方面的特性,从而建立逻辑一致的稳定的道德教育理论前提。当这个理论前提建立后,我们只能预设它是普遍正确、不可怀疑的,否则我们就不可能在以后的研究中把它当作原理、公式来运用。因此在这里,对人性的认识与预制是给定的,我们可以给出不同的认识与预制,而不同的认识与预制会导致不同的教育理念、教育目的,从而有可能导致一个新的道德教育范式的形成。正由于人性预制的这种关键作用,我们把它当作道德教育范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次,是对教育目的的预制。对教育目的的预制为道德教育指明了方向,没有这种方向,道德教育将是盲目的。道德教育可以有多个相互冲突的目的,但在范式的建立中我们只能选择和预制其中的一个作为我们道德教育的根本目的,否则道德教育在逻辑上便不能相容。而一旦这种选择和预制给定,它就构成道德教育不可怀疑的理论前提,同样,只要我们对这个目的的认识和预制不同,就会导致道德教育理念和价值的改变,从而导致一个道德教育理论范式的改变。
因此,对教育目的的认识与预制,构成了道德教育范式的又一个组成部分。最后,是对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的预制。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是道德教育最经验、最实质的部分,缺乏这部分道德教育就徒有形式了。无论是教育内容还是教育方法,都是丰富多样、甚至是相互冲突的,在道德教育活动中我们会根据对人性以及教育目的的预制,来选择、预制一定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预制性主要体现在内容的选择和主次的安排上。尽管教育内容和方法的预制并不像人性和教育目的的预制那样具有先在性、根本性,相反它们是由后者导出的,但它们在道德教育范式中不仅不可或缺,而且也会反过来反映、体现道德教育范式,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法体现的往往是不同的道德教育范式。因此,对教育内容和方法的预制也构成了道德教育范式的另外两个组成部分。之所以认为道德教育范式由这四个预制构成,是因为这四个预制正好勾勒出一个完整的道德教育理论,它系统地回答了我们出于何种目的,以何种道德内容,通过何种手段,对何种人施加了道德教育的活动,由这些回答构建的理论是系统、完整、独立成科的,正因为这样,这四个预制构成了道德教育的范式。
二、四种道德教育范式及其结构
库恩认为,每一门学科在发展过程中都有多个相互竞争的范式,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没有哪一个范式是永恒、万能的,我们之所以在某个历史阶段采用某一个范式,是因为这个范式在那个历史阶段恰好比其他范式能更好地解决问题(而我们却误以为这个范式是唯一正确的,足以解决任何问题)。道德教育范式也一样。我们认为道德教育领域至少存在过四种相互竞争的范式,即宗教主义道德教育范式、国家主义道德教育范式、理性主义道德教育范式,和后现代主义道德教育范式。
1、宗教主义道德教育范式
宗教主义道德教育范式是宗教统治时代人们信奉的道德教育范式,目前也存在于宗教领域的道德教育活动中。首先,这个范式以人性对超自然物、超自然能力的崇拜与皈依为根据,预制每个人都具有神性,或都是神的子民,并且无限突出人性的这方面特性,排斥与之不相容、特别是相对立的人性的其他方面特性,比如人的理性、社会性,等等。其次,这个范式以使人对神的服从、信奉、皈依为根本目的,凡有利于达到这个目的的一般都是善的,反之都是恶的,为达到这个目的,它甚至会容忍、鼓励一些明显的不道德行为,比如屠杀异教徒。再次,这个范式教导的内容,多是从它对人性以及教育目的的预制推导而来,因此诸如诚实、圣洁、信仰,一般能成为它教导的内容,而与这些认识与预制相违背的道德原则,比如自主、理性,则受到排斥。最后,这个范式采用的教育方法,也根据它对人性以及教育目的的预制而来,因此它不会采用逻辑思辨或理性反思的教育方式(因为这恰好与它的认识与预制相反),而是采用忏悔、冥想、参加仪式等方式,教导人树立信仰、服从教义、践行教规。因此以上四个预制,即人的神性本质、皈依神的教育目的、神学的教育内容、重仪式的教育方式,构成了宗教主义道德教育范式的理论前提。宗教主义道德教育活动就是在这些理论构筑的范式中进行的。宗教主义道德教育范式在唤起人的灵性,给予人精神慰藉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它在宗教时代(比如西方的中世纪)赢得了统治地位,并支配了那个时代的道德教育。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以后,人的理性、自由、主体性日益得到人们的肯定与重视,从而这个范式对人性以及教育目的的预制开始失效,从此宗教主义道德教育范式开始走向了衰败。
2、国家主义道德教育范式
国家主义道德教育范式一般会在集权的国家里得到奉行。首先,这个范式以人的社会性为依据,预制人的本性就是他的社会性,从而突出人的这方面特性,忽视人其他方面的特性———比如人的主体性,或者仅仅把它们放在次要的地位。其次,这个范式以培养人对国家的服从与奉献为根本目的,从而维护、促进国家的统治与发展,凡与此目的相契合的,一般会得到鼓励和肯定,反之则受到排斥或忽略(尽管它不会像宗教主义范式那样严酷地排斥异己)。再次,这个范式的教育内容,多是强调人对国家、社会的责任与义务,强调爱国主义、利他主义、奉献精神等道德原则,而诸如理性主义、个人主义、自我实现等道德原则,往往受到它的忽略甚至排斥。最后,这个范式采用的教育方法,一般是说教、灌输,甚至是强制的方式,这与这个范式过高、过于理想的道德要求有关,当人性的现实达不到范式对人的要求时,为了达到教育目的,就只能采用强制、灌输的教育方式了。因此,人的社会性本质、服务国家的教育目的、强调奉献的教育内容、说教的教育方式,构成了国家主义道德教育范式的理论前提。这些理论相互联系、相互支撑,构成了国家主义道德教育的范式,国家主义道德教育活动就是在这个范式中进行的。在封建专制国家,特别是这些国家奉行德治主义的时候,国家主义道德教育范式往往会得到奉行,而在一些集权的现代国家,这个范式也会得到奉行。国家主义道德教育范式在培养人的爱国情操、维护民族团结、促进人的社会化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现代社会人的主体性意识、权利意识、自我实现意识的高涨,人的社会性预制以及单方面服务国家的教育目的,已不太符合人与社会发展的现实,因此这个范式越来越显示出阻碍人全面发展的趋势,从而它在现代社会的地位开始受到人们的质疑。
3、理性主义道德教育范式
理性主义道德教育范式在西方近现代社会得到广泛的实行。首先,这个范式认为人区别于动物的地方在于他的理性,理性是人的本质,意志只能是遵从理性的意志,情感作为理性的对立面,则被认为是人非本质的、应该被压制的东西。这就是该范式对人性的认识与预制。其次,这个范式的教育目的在于培养、实现人的理性本质,认为人之为人的关键在于他的理性,人的意义、价值、尊严全赖以他理性上的自我实现,而诸如人的情感等一些非理性的东西,则应该在教育中被限制和超越。再次,这个范式的教育内容围绕人的理性展开,凡是体现人的理性的诸多素质,比如自主、独立、思辨等,以及经得起理性推敲和反思的道德原则和规范,都是它的教育内容,反之则成为它批判和排斥的对象。最后,这个范式的教育方法采用逻辑思辨和理性反思的方式,以培养人的道德理性思维,增强人的道德选择、道德推理能力,而诸如灌输、说教、强制性的教育方式,一般会受到它的抵制和反对。以上四个预制,即人的理性本质、自我实现的教育目的、体现理性的教育内容、思辨的教育方法,构成了理性主义道德教育范式的理论前提。这些理论相互支撑、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理性主义道德教育范式,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活动就是在这个范式中进行的,并因此区别于其他的道德教育范式。理性主义道德教育范式随着启蒙运动(强调人的理性、自由等)逐渐在西方近现代社会得到广泛的实行,随着全球化趋势以及东西方文化交流的加强,这个范式也在其他一些国家得到人们的响应。理性主义道德教育范式在维护人的自由,发展人的理性,促进人的自我实现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人认识的改变,特别是后现代思潮兴起后,人们对人性的认识倾向于一种非本质主义、去中心主义,因而这个范式对人性以及教育目的的预制开始走向失效,人们越来越认为这个范式也并不能真正有利于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从此理性主义道德教育范式在现代社会的支配地位开始被动摇。
4、后现代主义道德教育范式
后现代主义道德教育范式建立在后现代思潮的基础上。首先,这个范式对人的认识是一种非本质主义、去中心主义,它把人看成是不能简化的整体,把他当作是具体、现实、可变的,既不卑微,也不唯我独尊,它反对抽象的人性论,反对人的理性本质预制,反对把人当作自然、宇宙的中心。其次,这个范式以实现人的整体性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为教育目的,反对把人当成工具的教育目的,也反对宣扬人类理性主义、中心主义的教育目的。再次,这个范式的教育内容以人对自身的整体性认识,以及对自然的负责任态度为主,它强调谦逊、宽容、尊重多元、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等道德原则,强调人对动物、自然界的维护与尊重等非人类中心主义的道德态度。最后,这个范式在教育方法上反对灌输式的教育方式,也反对纯思辨式的教育方式,而主张把人带入具体的道德情景中,引导他根据自己的道德认知、道德判断,作出自己的道德选择,因此它反对知识化、规范化的道德教育方式,认为它远离了人的道德生活,限制了人在道德生活中的选择与创新。可见,人的整体性预制、人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突出人与自然和谐的教育内容、尊重个人实践的教育方法,构成了后现代主义道德教育的理论前提。这些理论系统地构成了后现代主义道德教育的范式,后现代主义道德教育活动就是在这个范式中进行的。后现代主义道德教育范式批判现代社会的物质主义、理性主义、人类中心主义,以及由此导致的对人的异化和对自然的掠夺,主张一种非本质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以及回归生活世界的道德教育观。后现代主义道德教育范式在反思、批判现代社会,促进现代道德的革新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启示与促进作用。而由于后现代思潮还处于批判与解构的阶段,自身还没有形成一个成熟、稳定的理论体系,因此导致后现代主义道德教育范式也还处于不稳定的阶段,它只是不自觉地散落在人们的道德教育活动中。
三、道德教育范式的表征及提出的意义
库恩认为:“在社会科学各部分中要完全取得这些范式,至今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④在自然科学中一个范式在某个历史阶段可以完全击败与之竞争的其他范式,以至于后者在那个时代几乎没有任何发言权;而在人文社会科学中一个范式至多可以在某个历史阶段取得主导地位,与之竞争的其他范式不仅与之共存,而且无时无刻不在挑战它的权威。因此人文社会科学的范式就不像自然科学范式那样明晰了,道德教育范式也这样,但尽管这样,道德教育的范式意蕴依然是明显的(事实上库恩也经常提到人文社会科学的范式),它依然具备库恩所说的那些范式的基本特点和表征⑤:首先,道德教育各个范式对人性以及教育目的的预制是对立的,它们几乎没有共存的可能。比如,我们不能把人的本质看成既是神性的又是理性的,或者既是理性的又是感性的;我们也不能把教育的根本目的看成既是为了皈依上帝又是为了发展人的理性,等等。当然在主次意义上它们可以共存,关键是两者产生矛盾时我们把哪个看作是第一位。其次,各种道德教育范式之间是不可通约的,由于对人性以及教育目的的预制不同(这些预制都有自己的理由和根据),道德教育各种范式之间的交流和争论没有一个统一的高一级的标准。每个范式在争论时都使用自己特有的理论和言说方式,每个范式都认为其他范式是难以理解、难以接受的。比如,宗教主义道德教育范式与理性主义道德教育范式之间,或者理性主义道德教育范式与后现代主义道德教育范式之间,就存在这种不可通约性,它们之间的输赢不是由交流和辩论来决定,而是由历史和现实来选择。再次,道德教育范式之间进行转换时,也出现库恩所说的那种类似于“视角格式塔转换”⑥的现象,即当道德教育从一个范式转到另一个范式时,它的人性认识,教育的目的,教育的内容和方法,都发生了根本的转变,整个道德教育理论像发生了“视角格式塔转换”一样变了个样。比如,当道德教育范式从宗教主义范式转向理性主义范式时,或者从理性主义范式转向后现代主义范式时,都会发生这种现象,我们似乎一下子进入了另一个完全不同的道德教育世界。当然在范式转换时,道德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会有许多重合的部分,但即使是这些重合的部分,也已不是原来范式的那个意蕴,比如“诚实”这个道德规范,在宗教主义范式中具有的意蕴肯定不同于在理性主义范式中或国家主义范式中具有的意蕴,其他重合的部分也一样。那么,道德教育范式提出的意义在哪里?它能给我们哪些关于道德教育的新认识呢?我认为这种意义和新认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有利于我们客观认识道德教育理论。库恩认为,当某一个学科的理论体系建成后(也就是该学科的一个范式成熟时),该理论的奉行者往往不加怀疑地认为这个理论体系是唯一正确的,足以解决该学科面临的一切问题,没有被解决的问题只被认为是暂时的、终会被解决的。这种对理论体系的迷信和固执同样存在于道德教育中。但从范式的角度看,任何道德教育理论都有它的预制前提,预制意味着把本来多样的、可以有多种解释的东西设定为单一的、只有一种正确解释的。尽管预制对任何理论体系来说都是不可避免的⑦,但它也意味着一种严重的偏颇与失真,因此建立在预制基础上的任何道德教育理论也必然有它的局限性和适用范围。它不可能是唯一正确的,更不能解决所有的道德教育问题。这是道德教育范式给我们的第一个认识。
在如今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中,许多父母不自觉地把孩子的智力发展、学习生活放在了家庭教育中首要的位置上,而道德教育实际上已不再成为家教中强调的重点。
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常务理事王宝祥曾做过一个全国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平均有85%的父母认为在家庭教育中进行道德教育对孩子来说是最重要的。但实际上呢?在一份给父母做的选择题中,父母们回答的结果明白地告诉我们:学习、分数等智育问题才是他们真正关注的。道德教育甚至连前三位都没排进,因此,父母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与行为脱节得非常严重。
家庭是儿童生活的第一环境,因此,充分调动父母的力量,让他们在关注孩子的学习时,重新认识到道德教育的重要性。但必须承认,要转变广大父母的观念,需要一个长期而艰苦的过程。
采编自:中国教育报
(责任编辑:暖暖的阳光)
1、德育实践力度不够。重点高中虽然对坚持以德育为核心的教育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是在具体的德育实践上,尽管在制订学校计划时都强调德育,但为了升学率这一评估学校办学质量的第一尺度,学校又不得不使德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2、德育内容空泛。有的重点高中把太多的注意力放在孤立的日常行为规范上,把德育归结为或等同于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较少或者没有考虑日常行为规范的内核是什么;只教育学生应该怎么做,而不讲为什么这样做,使学生很难从思想和行动上接受,有的即使暂时接受,也不能心服口服。此外,德育不是高考的内容之一,所以有些重点高中只是应付课时,学生也心不在焉,德育教育效果较差。
3、德育途径单一,方法死板。重点高中的德育教学多年来一直是以课堂教学为主,且惯用教师讲,学生听的灌输式教育方法,学生总处于被动教育地位,这种教育方法无法调动学生主动学习德育知识的积极性,学生只是迫于学校、教师的威力而不得不坐在那里,不利于学生良好道德行为的培养。
4、德育评价不规范,因人而异。有些重点高中的教师在对学生进行道德评价时,总是以最后闭卷考试为依据。这样学习成绩较好的学生一般是优,那些升大学有把握的学生即使犯了错误,学校往往不能严肃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仍然是德育成绩较好。而有些德育考试成绩不佳,而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由于没有被教师发现,所以德育成绩平平。这样就会引导学生去死记硬背几个条条就行了,平时行为无所谓。导致有些重点高中的学生说一套,做一套,形成双重人格。
5、德育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班主任实际上就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具体组织者,班主任的德育水平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着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随着教师队伍的日益年轻化,大批青年教师走上了班主任岗位,他们眼界开阔、思想活跃、精力旺盛,工作也很投入,但由于生活阅历较浅,且受市场经济等一些利益观的负面影响,有些教师不能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也不能公平地处理每一件事,严重影响了言传身教的教师形象,也影响所传授的德育的效果。
二、增强重点高中德育实效的对策和措施
1、进一步树立德育为一切教育之根本的思想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要在具体的学校德育中真正坚持“德育为首”,必须牢固树立德育是学校教育工作的根本这一观念,并在素质教育中不断巩固。正如台湾教育家高振东先生所说:“智育没有德育做基础,智育就是犯罪的帮凶;体育没有德育做基础,体育就是暴力的前卫;美育没有德育做基础,美育就是腐化剂”。
2、激活道德资源,塑造民族共同的道德观、价值观
在迈向21世纪之时,中国人应该有什么样的风格,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李岚清同志在一次加强对青少年思想品质教育的座谈会上语重心长地说,我深深体会到,日本人一看就知道是日本人,韩国人一看就知道是韩国人,新加坡人一看就知道是新加坡人,但中国人就是看不出有中国人的特色,这是很大的危机。“看不出有中国人的特色”,就是指看不出能体现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气质。中华民族素以礼仪之邦、文明古国着称于世,但是,这些优良传统现在在一部分人身上已经消亡了,同时,体现国民素质的社会公德也有较大的滑坡,这不能不说是教育的一种悲哀,当然这不仅仅是学校教育的问题,但作为学校教育,德育要牢牢扎稳自己民族的根。每一个民族的教育都有它产生、成长的特殊条件和环境,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这些独特风格不仅是该民族的标志,也是这一民族生存发展的必要依据,没有民族特色,也就没有民族的发展。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优良传统的民族,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千百年来我们先辈反复教育和严格管理的结果。今天的教育,不能脱离悠久的民族优良传统,离开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不仅会降低德育的实效,从长远说,也会使我们的民族失去支柱,是十分危险的。
3、改进学校德育方法,发展学生的道德思维、培养学生的道德能力
当代中学生尤其是重点高中的学生自主意识明显增强,个性发展的要求十分强烈。这就要求德育工作者改变传统的学生观,尊重学生的独立人格,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要求,自觉地将学生置于教育过程的主体地位,让学生更多地参与教育,引导学生主动探讨问题,寻找真理,反省自我,完善人格。重视发展受教育者的道德思维,培养其道德实践能力,使其具有较高水平的道德素质,这是近几年来世界许多国家道德研究与道德教育的发展方向。此外,改变德育教育只是德育教师工作的错误观念,应树立全体教师都是德育教育者的全方位的观念。将德育教育渗透到每个教育环节中去,渗透到每个学科的教育之中。每位教师都应该是言传身教的楷模。在德育教育过程中,不但要传授道德知识,还要注意将知识转化为学生的情感,只有在情感上接受它,才能形成道德意志和品质,最后才能转化成道德行为。因此,道德教育是个过程,不是一个结果。每个教师都按照学生的知、情、意、行的发展规律去教育,定能更好地培养学生道德思维能力,并自觉成为一名道德实践者。
4、完善德育评价体系,使德育评价民主化、制度化
重点高中的学生都是同辈中的佼佼者。重点高中有义务向社会提供真实、客观的道德评价,为以后选拔人才提供可靠的依据。德育评价与其他学科的评价是有区别的,不能只以闭卷考试来定论。德育评价的内容应该包括:对德育教学内容“知”的了解程序(可以用考试来表示);学生平时在学校里的行为考查;学生在家里的行为表现;学生在社会上的行为表现。其中以“知”的了解和在学校里的行为考查为重点。将这些内容固定下来制度化加以平均就给出该生的道德评价。道德评价方法采用民主化的方法,改变以往教师一个人定成绩的做法。只有这样一个客观、真实的道德评价才能说服人,才能引导学生向道德的评价标准靠拢,才能使学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中图分类号:G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2)12-275-01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刻,迫切需要不断增强公民的道德素质,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但是我们随机摄取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场景:
镜头一:亲子活动结束后,幼儿运动场上一片狼籍,糖纸、酸奶盒、果核、饮料瓶……垃圾桶近在咫尺。
镜头二:亲子活动结束后,设置在公共区域里的活动材料东倒西歪,工作人员整理后发现:除去被损坏的物品,还有不少遗失。
虽是一件件小事,却发人深思,说明幼儿公民道德意识的淡化。
一、以“讲、学、做、评”为手段,引导幼儿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明是非、知荣耻
1、融于生活,从认识着手
集体教学是幼儿园教育教学实施的一个重要途径。幼儿园社会领域的教学中很多内容和德育教育相关,于是在社会领域教学活动中我们注入了认知冲突,角色扮演和移情训练的策略,把德育教育内容渗透在课堂的精彩瞬间中。
其次,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从常规教育入手,使道德教育与日常生活相结合,把道德教育渗透到幼儿的衣食住行,言谈举止等生活的各个方面,使幼儿在具体的行为中,逐渐萌发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的情感,培养幼儿诚实、友爱、爱惜公物、不怕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真正地为幼儿良好品行的形成打下坚实基础。
通过阅读图书、听故事、看动画片等辅助手段进行德育渗透教育,帮助幼儿分清道德标准,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及生活中的事情。
在活动中培养幼儿的合作意识。帮助幼儿在合作中学习控制自己的情感,学习体谅他人,学习与他人分享快乐、分担痛苦和奉献爱等。
教给幼儿调控情感的简单方法。帮助幼儿体会到任意发泄自己的情感已不受同伴和成人的欢迎,初步做到能从他人的角度出发换位思考,产生情感共鸣。
2、环境创设,从情感着手
良好的教育环境有助于幼儿良好品德的形成和发展。在德育教育实施的过程中,环境成为了无声的语言,我园处处围绕道德教育为幼儿营造德育美育相融合的氛围:在公共区域的楼梯走廊和班级内都让墙面开口说话,说不同的话:有西楼道布置以“弟子规”为内容的图片文字画,东面楼梯上有中国传统美德故事插画。大厅内则张贴向家庭征集的照片,让家庭德育文化进入幼儿园,让家庭德育说话。班级则结合自己本班的实际,以体现班级特色、亮点为原则进行布置:有幼儿自己绘制的行为准则;有“文明宝宝”评选墙;有亲子共同绘制的“好人好事”……让幼儿说话。处处彰显幼儿德育教育特色。
3、注重实践,从行动着手
选取适合幼儿社会实践的内容,让幼儿在真实的情景中观察体验,了解并学习。从实践活动中锻炼幼儿合作能力和在集体中的主体性,生活既教育,教育既生活。发挥了认知、环境和行为三位一体交互作用。
“大手拉小手,共建美好家园”。与社区联合开展“大手牵小手 共创美好家园”活动,利用社区周边环境为幼儿提供实践机会,帮助幼儿认识社会、融入社会。
开展“勤俭节约 从我做起” 亲子手工制作。引导幼儿尝试废旧物利用,变废为宝,培养勤俭节约的意识,发挥家园合作的教育功能。
“小手拉大手,争做文明小居民”。引导幼儿积极参与到“十佳和谐邻里”“十佳孝老爱亲”“十佳爱矿如家”活动中,尊老爱幼、团结友爱,共建和谐家园。
4、榜样示范,从鼓励着手
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结合具体情况把握教育契机,激励每个幼儿都有良好的行为表现。在幼儿习得好的行为后,教师及时给予鼓励,建立宝宝文明墙,定期贴评选出的“文明宝宝”和“文明家庭”的照片;“三十佳宝宝”、“最美宝宝”评选活动。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吸引更多的幼儿将认识转化为实际行动,努力形成知荣辱、讲道德、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二、密切家园联系,共同构建公德教育平台
在宇宙本体论方面,张载把王充的元气自然论发展为“气一元论”,认为“气”是宇宙万物的本体,用“体用不二”的观点说明了“气”的本质、运动变化及其规律,是一种对形上与形下关系的清晰界定。气本体为张载哲学的逻辑起点,而太虚、道是气本体的基础。他用“太虚”来命名气,提出“太虚即气”,实际上,太虚为气的本然状态,是一种未聚而散的气。“气之聚散于太虚,犹冰凝释于水,知太虚即气,则无无”(张子正蒙•太和篇),气的聚散变化,犹如冰的凝结与融化一样,是同一物质在运动变化中的不同形态,实际上指出了一个客观实在的万物根本。在古代的中国,“太虚”原意是宇宙的虚无缥缈状态,张载将其进行了改造与发挥,他认为世界上并不存在“虚无”的本体,“无”不能生“有”,而是充塞着“气”。同时,只有将元气作为体,其聚散作为用,才是对现实世界的真实反映,即“气”的体用不二:“有无”、“虚实”的统一是其“体”,“聚散”、“出入”运动变化是其“用”。“气聚,则离明得施而有形;不聚,则离明不得施而无形。方其聚也安得不谓之客;方其散也,安得遽谓之无”(张子正蒙•太和篇),即“太虚”不是虚无,万物是气的运行。“凡气清则通,昏则雍,清极则神。”(张子正蒙•太和篇)清的气构成天。而人与万物同属气,“游气纷扰,合而成质者,生人物之散舒”(张子正蒙•太和篇),人与物的区别在于气的材料不同,万事万物就是由气之聚散产生的,“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万物不能不散而为太虚”(张子正蒙•太和篇)。关于“神”,张载言“天之不测谓神,神而有常谓天”[2]10,其实质天即神,一种形上的东西,神妙莫测的领域,在这个意义上太虚也为神。
(二)合虚与气,有性之名———气与性的关系
张载用气之“聚”、“散”解释宇宙万物,又以太虚之气为基点过渡到“性”。正因如此,气聚为万物之时,万物也就具备了气之性。张载提出“由太虚,有天之名;由气化,有道之名;合虚与气,有性之名”(张子正蒙•太和篇)。即“太虚”为天,气动态变化的过程与规律为道,太虚与气共同作用构成宇宙本性。“太虚者,天之实也。万物取足于太虚,人亦出于太虚。太虚者,心之实也”(张子语录•语录中),即太虚是物质与精神之本源,人亦在宇宙中产生知觉,即人的精神与人的认知。然气之聚散产生万物,万物便具备了气之性,即“天性”,天地具有健顺之德,即“天地以虚为德,至善者虚也。虚者,仁之源,忠恕者与仁俱生”(张子语录•语录中)。“虚能生仁”,虚是仁产生的根源,天性来源于太虚,而天地之性即气之性,因此天地之性也就因太虚的无不善而仁。但无不善的天地之性是不可能产生恶的,而人又为什么有恶呢?气质之性的产生便是对恶的来源之解释。在张载哲学中,“性”是一个指称人和万物共同本质的总概念。“性者,万物之一源,非我有之得私也。”(张子正蒙•诚明篇)天下万物,有、无、虚、实都有性,但就人而言,“天性在人,正犹水性之在冰,凝释虽异,为物一也”(张子正蒙•诚明篇)。人性来自天性,二者属同源,并非人生而后习,张载称这种本性为“天地之性”,也说明了“性”与“天道”的关系。牟宗三认为张载的思想“盖天道性命相贯通,是以凡言天、言道、言虚、言神乃至言太极,目的皆在建立性体,亦可言皆结穴于性体”[3],即张载的思想贯通“天道”与“性命”,“性”为连接点,且此性上通天道,下至宇宙万物。
二、人性二重说之结构
张载的人性思想重申了孟子的性本善说,但他的结论是通过“气”得出的。“合虚与气,有性之名”,张载眼中的人性,是由太虚的“天地之性”与气的“气质之性”相混合而成的。但“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不是平行关系,即张载的人性论属于二重人性论而非二元论。“人之刚柔、缓急、有才与不才,气之偏也。天本参和不偏”(张子正蒙•诚明篇),分别是对气质之性与天命之性的说明,而天之“参和不偏”又是天命之性的根源。与此同时,张载认为,“虚能生仁”,即作为气之性的“天性”是无不善而仁的,这样一来,天性在人则为“天地之性”也就无不善。那么“天地之性”为何?张载言:“和乐,道之端乎!和则可大,乐则可久,天地之性,久大而已矣。”(张子正蒙•诚明篇)和指与天地的齐合,一种纯粹至善的状态;乐,非情绪的喜怒哀乐,而是内在的轻灵之喜悦,因而,天地之性纯善,具有持久与普遍性。但人是有善有恶的,怎么来说明这一点呢?张载又提出了“气质之性”,又或“习俗气性”、“攻取之性”来说明善恶的来源。“凡物莫不有是性,由通蔽开塞,所以有人物之别,由蔽有厚薄,故有智愚之别。”(拾遗•性理拾遗)这里“通”、“开”;“蔽”、“塞”分别是对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的阻滞与显发。实际上,“张载的人性论以天地之性的‘至善’本原作为人的道德根据,这对每一个人而言都是相同的;而在实际生活中,人之所以存在德性上的差异,主要是由气质之性造成的”[4]。虽然万物包括人都具有性,但是人的“天性”是可以“通达于圣人”的,而物之天性却是闭塞的。人的天性能否达到圣人的境界,这取决于人禀气的清浊、偏正。“气质之性”是由人“所禀元气”的实体本身所带来的属性,所以是后天习得的,而其大都指的是饮食男女的自然本性。“禀气昏浊,又为习之所害,就会‘穷人欲’而‘灭天理’,这就是恶。禀得气之一偏,也会影响‘天地之性’,则‘善恶混’。”[5]358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划分,各有不同的功用。天地之性,作为万物的普遍本源,是包括人在内的宇宙之物之根本特性;而气质之性则是在具体个人身上的特殊气质。“气质犹人言性气,气有刚柔、缓速、清浊之气也,质,才也。气质是一物,若草木之生亦可言气质。”(经学理窟•学大原上)气质因各人各物而不同。“利贞者,性情也,以利解性,以贞解情。利,流通之义,贞者实也;利,快利也,贞,实也;利,性也,贞,情也。情尽在气之外,其发见莫非性之自然,快利尽性,所以神也。情则是实事,喜怒哀乐之谓也,欲喜者如此喜之,欲怒者如此怒之,欲哀欲乐者如此乐之哀之,莫非性中发出实事也。”(横渠易说•系辞上)张载对于性与情关系的理解尽在其中,突出显示了情为性中之显,是性中之情,二者是普遍与特殊的关系。“明儒徐必达所解:‘性者万物之一源,故曰其总。’”(高攀龙集注,徐必达发明,《正蒙释》卷二)由于张载是从世界总体的角度揭示世界万物(包括人在内)的共同生成根源的,因而,此“性”便具有了“其总”的特征。性不仅具有生成万物的共同根源的意义,而且还有其内在结构层次,此仍如徐必达所解“然有天地之性、气质之性两者,故曰合两”[4]。人性“合两”,为完整人性做了证明,同时,也为人性问题上所一直存在的“人性为善,为何做恶”这一内在的矛盾争端做了合理的解释。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说明了人性的内部结构和不同的层次,最终证明了它们的对立统一关系,即二者都来源于天性,统一于“天性”或天道,天地之性表征了人性是善的,但是气质之性又表明了人性的善恶是不可预测的,又因人所禀气的清浊、偏正而或善或恶。张载的人性二重说为二程及朱熹等宋儒人性论达到高峰奠定了根基。
三、人性论与道德修养
(一)变化气质的修养之道
人性的本质为至善的“天地之性”,但人性中也有恶,“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故气质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张子正蒙•诚明篇)。如何复归于人性之善,张载认为通过后天的学习修养可以达到除恶存善,这属于修养问题。“为学大益在自求变化气质,不尔皆为人之弊,卒无所发明,不得见圣人之奥”(张子语录•语录中),即学习能够使人摆脱气质之性的束缚,能够使偏达全,由塞而通,即“气质恶者,学即能移”(经学理窟•气质篇)。与此同时,张载认为“变化气质”并非一日可成,需要长期的道德实践与积累渐修,他特别重视“穷理尽性”,认为性为人性之根本的“天地之性”,而尽性就是实现性与天道的合一,其结论为“养其气,反之本而不偏,则尽性而天矣”(张子正蒙•大心篇)。总之,张载的“性”是二分的,一为天性,一为“气”性,前者万物共有,是至善的状态,后者“气”性,是个体之“秉性”。后者阻碍前者,因而人要克服“秉性”即气质之性的局限,以认识自己内在的天性之善,即一个人要求的其内在的至善性,就要学习修养,现实中的人最终指向于变化气质。在如何变化气质方面,张载回到了孔孟一派。孔子教导人“弘道”,用心弘扬生命智慧之道;孟子教导人体悟本性,因为天人相通;张载叫人摆脱气质之限,获得“天地之性”,重获良知。他继承了孔孟以道德谈人性之传统,认为诚明之德乃天地间的良知,为人之最高道德依据,而天道下落于现实,就被赋予了仁、义、礼等人伦之内容,至诚便是道德境界之最高理想。变化气质就是以“天地之性”改“气质之性”,把人的欲望置与道德之下,从而实现良德。孟子曰:“居移气,养其体”,实则是指道德修养对于气质变化的意义。张载认为,人在修养时可以解蔽被气质之性所蒙的天性之能力,然若要从气质之性回归天地之性,关键点在于“系其善反不善反而已,善反,则天地之性存矣”(张子正蒙•诚明篇),即善修养,善从“气质之性”返归“天地之性”,就可让纯善的“天地之性”无蔽地涌现。“苟志于学则可以胜其气与习,此所以蝙不害于明也。”(张子语录•语录下)学可以为善去恶,主要是关于道德实践方面的学习。“但学至于成性,则气无由胜。”(经学理窟•气质篇)“为学”强调的是克服人的自然与生理方面对人的限制,以至达到“圣”之目标,最终实现人的“天地之性”。
(二)“成天之性”与“成圣”的修养目标
张载在气本论的基础上将人“性”归附于天,使成天之性成为宇宙自然之一部分。而“学必如圣人而后已”[5]362,即成“天地之性”从而达到“圣人”之境是修养的目标。那么真正实现“天人合一”的境界,又需“悟”,体悟“天性”以及“天理”。也就是“穷理尽性”与“尽性穷理”。“穷理尽性”是学也,即个人靠自身修养便可尽得“天性”,“尽性穷理”则只需靠内心固有的“德性之知”与“天德之知”便可“成性”。实际上,人将自身看成宇宙中一部分,看成与己相通之整体,有着“无一物非我”的境界,便能成性,成圣。如:“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人”(张子正蒙•乾称篇第十七)。张载对于成“圣”也是比较乐观的,他坚持“致学可以成圣”以及“学必如圣人而后已”。然,孔子对于圣人也是自谓不敢当的,因而,张载也表达过“圣人”之于人的远凡脱俗或者说“成圣之难”,“中心安仁,无欲而好仁,无畏而恶不仁,天下一人而已”[2]121。但成圣之难并没有阻挡张载的道德理想,他认为:“大人化性则圣也化,化则纯是天德也。圣犹天也”[2]122。又言:“进德修业,欲成性也,成性则从心皆天也”[2]122。也就是说,圣人借“大其心”以尽性,他将人与包容世间万物的宇宙统为一体,认识到万物成于一理,都是“气”之凝聚。正是这种智慧,使得张载所凝思的圣贤境界,超越了一己之识,“圣人同乎人而无我”[2]122,这种境界将自身与宇宙的价值同时提升,而人要实现自身其实质就是对“天地之性”的展示。张载的个人信条:“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道,为去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2]122,就是其个人对于“成天之性”与“成圣”之人性超脱的最好表达。
四、天人合一观与“向内做功”对现代道德教育的启示
(一)人性与天道贯通,天人合一人性观
张载人性论的独特之处在于,他将人性论置于天道体系中理解,为儒家的人性理论提供了以天达人的天道论根据,从而使儒家的人性论在天人相通意义上更加深刻,但其人性论也没有超出中国古代天人关系的范围。中国古代思想家总是从自己的宇宙观推衍出自己的人性论、认识论及修养之道,可以说“道法自然”的逻辑在张载这里得到了完全的体现。在他提出“太虚”———最高的哲学范畴之后,进一步论述了“太虚即气”的气一元论,气有其所固有的本性即气之“道”,气之“神”。由此,作为万物产生根源的“气”在其聚散的过程中赋予了万物气之性,那么万物包括人也就有了其自身生来就具有的“天性”。因此,人性与天道的关系,“天人一物”与“天人之本无二”(正蒙•诚明)以及“性即天道”的逻辑必然是“天人合一”。然张载却首次在中国思想史上明确提出“天人合一”范畴。他在《正儒家蒙•东铭》中指出:“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张载“天人合一”的思想在“尽性穷理”修养方法上也有体现。“尽性穷理”指无须通过“学”,仅凭内心所固有的“德性之知”,即可悟得“天性”,即通过“大心”的“德性之知”便可直接观照到“天地之性”。显然在张载那里,如同孟子的“尽心知性”就可以“知天”一样,只要充分发挥自己的“德性之知”就可以体悟“天性”从而自我观照到“天理”。“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圣人尽性,不以见闻梏其心,其视天下无一物非我,孟子谓尽心则知性知天以此。”(张子正蒙•诚明篇)张载认为人若能实现与宇宙本体意识的合一,便能实现孟子的“尽心、知性、知天”之天人合一的天地境界。然“德性之知”不以感性知识为基础而获得“天性”之知,容易陷入神秘主义的怪圈,但“天人合一”不容置疑。李泽厚在理解这一关系时也曾说道:“宇宙论在张载以及在整个宋明理学中,都不过是为了开个头。包括宋、明、清历代编纂的《近思录集注》、《性理大全》、《性理精义》,一开头总要大讲一通理、气、无极、太极之类的宇宙观;然而,这仍然是一种前奏。前奏是为了引出主题,主题则是重建以人的伦常秩序为本体轴心的孔孟之道。张载和整个宋明理学都用宇宙论武装自己,是为了建立适合后期封建社会伦常秩序的人性论。从而都是要从‘天’(宇宙)而‘人’(伦理),使‘天’‘人’相接而合一。”[6](本文来自于《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杂志。《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杂志简介详见.)
(二)“向内做功”的道德教育方法及其现代启示
中国哲学往往不会用主客二分法来看待客观世界,实际上,它往往是将人道与天道合一的。比如:周朝的“敬德保民”与“以德配天”等思想,就是中国哲学的思维方式。它强调天对于人的意义,即人需要在“知天”的基础上,加强自我的道德修养从而实现与“天”的合一,强调人和人、人和社会以及人和自然的统一。这种“向内求”的路径对于当代中国社会的道德教育,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道德教育不仅仅包括灌输与说教,更应该是一种以叙事的方式获取意义价值的活动。比如:英雄史诗、神话、寓言与传说等,可以展示人的完美德性,是一种劝善的形式。实际上,这里强调的是道德教育的方式与方法。我们不能一味地依靠灌输,而应该更加注重必要的省察、反省等,应该在树立正确道德认知的基础上,将人的道德情感与道德人格等方面的培育放在重要位置。
第一,道德情感培育。我们要将社会的道德要求变成自己的道德需要,并能够将这种内化的情感外化在道德实践中。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德情感和道德实践存在某种指向性的内在关联。一方面,人们在活生生的道德实践中获得深切的道德情感体验;另一方面,道德情感又是道德实践产生的助力,即当人们有了真实的道德认知,并在情感中体验到了道德事件,那么道德情感便会成为人们进行道德实践的内在的精神动力。因此,在道德教育中,要设立环境激发受教育者的情感体验,从而鼓励他们的道德实践行为。“由于道德情感的发展与人的认知能力和道德判断力的发展联系在一起,与人的行为模式的完善联系在一起,我们必须根据人在成长过程中的不同年龄特征,在遵循道德情感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人进行综合的训练。”[7]
第二,“道德人格主要是指人们的道德主体意识,包括追求高尚道德的内心动力,道德选择的权利感、责任感,独立进行道德选择的能力自信和人格尊严等”[8]。道德人格相对于外在的道德规范,其强调的是人内心的更深层的道德心理与道德动机。而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能穷尽所有规范来治理国家,且规范的多样与多元性,总是需要人们的选择和判断。因此,如果单纯依靠掌握规范来实现社会的良序,困难重重。如果把这种外在的规范灌输变成一种主体内在的道德人格,成为主体的一种自尊心、荣誉感,那么人们在道德行为的选择过程中,就会产生一种自主的、负责的态度,并在久而久之的实践锻炼中,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