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06 09:52:13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电子档案的概念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一)认同电子文件虚拟属性
1.电子文件虚拟属性的提出
对于电子文件虚拟属性的提出背景,丁海斌教授有如下论述:“关于电子文件的‘虚拟’属性,国外档案学者提出得稍早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是D・比尔曼先生,他在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上发表的《虚拟档案》一文,被中国档案界常常提起。从现有资料看,国外在这一问题上争论并不很多。这种情况与国内图书馆界比较相似,国内图书馆界在虚拟图书馆的提法上也较少争论,但我国档案界关于这一问题的争论比较多。原因是什么呢?出现这种差异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主要的原因是他们在实践上已经比我们先行一步,在实践中已经完全接受了虚拟的空间形态。”
在1996年召开的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上,美国(档案与博物信息)杂志编辑D・比尔曼作的报告《虚拟档案》,提出了与物理档案(Physical archive)和实态档案库(Physical repositories of archives)相对应的虚拟档案(馆)(VirtualArchives)的概念。虚拟和档案这两个词开始越来越多得联系在一起被人们提及。需要注意的是:D・比尔曼的报告中提到的虚拟是英文“Virtual”,其为计算机领域的词汇。随着学术界对档案“虚拟”属性的逐步深入得研究,“虚拟”已不再是简单的计算机领域的词汇。
2.电子文件虚拟属性的论述
认同电子文件虚拟属性的代表还有刘家真教授。刘家真教授认为:“虚拟(virtual)是指一种概念性的感觉或效应,这是非实际的事物。虚拟档案是用来区别于一些客观存在的档案实体,虚拟档案将实体档案信息以字节、比特方式表示并使之在电脑网络上流动,只有引入正确的软件,硬件与足够的背景细节,这些字节与比特方可随机定位到用户所在的网络终端,以可被人脑理解的文字、数字、图象、图表、符号等,显示出用户所需求的档案实体的真实信息。”。
丁海斌教授在有关文章中对电子文件的虚拟性进行了哲学性质的讨论,充分肯定了“虚拟”的积极意义,并提出:“档案学界应对电子文档的虚拟性进行深入研究,以迎接行将到来的档案管理中的数字化世界。”。
虽然档案界的学者对电子文件“虚拟”的认识程度和表述不尽相同,但都一致认同:电子文件“虚拟”是一种全新的概念,它符合文件与档案的属性,并进一步提升了文件与档案的境界,是档案界学术理论与时俱进的表现。
表一是认同电子文件虚拟属性的代表者及体现其观点的论著列表。由表中可以看到,随着近年来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广泛普及,档案界逐渐接受了电子文件“虚拟”这一属性。
(二)反对电子文件虚拟属性
本世纪初期,档案界较多的学者认为:“虚拟”不能作为电子文件的一个属性,因为其与档案的物质性和原始性相抵触。这一观点的代表者及其观点主要表现在以下论著中:
麻新纯先生指出:“电子是一种运动着的物质,人眼虽不能直接看到它,但它确实具有物理的形态。而电子文件的形成和再现过程是先将声音、图象、数据、文字等信息转换为电信号记录在硬盘、软盘和光盘上,再现阅读时又将电信号转换成可视、可听的信息。这一过程是一个电子运动的过程,这个过程所形成的电子文件是实实在在的物质形态,而非“虚态”虚拟。由此得出电子文件不是“虚拟文件”的结论,这一结论在20世纪末一经提出就被大量得引用在档案界关于电子文件虚拟属性的论著中。
二、我的认识
通过上文对两种“对立”观点的阐述和研究,我发现他们产生分歧的根源在于“虚拟”这一概念的混淆不清,争论的双方讨论的对象是“虚拟”一词的不同释义,讨论的对象不同当然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
‘持反对观点的学者认为“虚拟”是《辞海》中的解释:不符合或不一定符合事实的、假设的、虚构的。在他们看来,这样理解下的“虚拟”与电子文件的原始性和物质性大相径庭,完全不可能成为电子文件的一个属性。
持认同观点的学者没有拘泥于语义学的片面的解释,而是联系实践和社会的发展为“虚拟”赋予了新的含义。刘家真教授为“虚拟”下的定义是:“虚拟(Virtual)是指一种概念性的感觉或效应,这是非实际的事物。”。丁海斌教授把“虚拟”定义为:“虚拟是人类意识及其创造物(外显)的存在形态与表现方式、实践方式。它是我们表现自己的内心世界和自然界的一切所知所见的工具。它也是我们将意识应用于实践、进行创造的工具。”。
下面我从“虚拟”这一概念人手,探讨电子文件的虚拟属性。
(一)虚拟的概念
变化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哲学告诉我们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同样我们应该以发展的眼光认识“虚拟”这一概念,不能胶柱鼓瑟。近几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广泛普及,许多词语在我们熟悉的意思之上被赋予了新的含义。例如,“山寨”这个词,我们熟知的含义是:在山中险要处设有防守的栅栏的据点,而现在它被我们赋予了“仿造”的新含义。这就告诉我们,“客观形势发展了,主观认识也应跟着发展。认识新形势中的新矛盾与新联结。”。
在《辞海》中,“虚拟”的解释是:不符合或不一定符合事实的、假设的、虚构的。这一释义只是虚拟的语义学解释,更倾向于应用在计算机网络领域,例如今天我们经常提及的“虚拟社区”、“虚拟商店”,在这里虚拟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与真实相对。然而在我们档案界所涉及的虚拟则与之截然不同。“虚拟,是人对世界、对象、活动、意义等的人化形式的构建,这些人化形式主要是语言、符号、规则、数字等。”。让我们回到上古时期,那个时候语言、文字、数字还没有发明,人们向他人表达自己的思想(主观意识)是困难的。这时为了表述头脑中的思想(主观意识),人们假设某一特定图形、声音来代表头脑中试图表达的事物,并把这一假设规定下来成为一个范围内的共识,这样被假设的图形、声音和要表述的主观意识之间就形成了一对一的关系固定下来,也就形成了最初的文字和语言。打个比方来说,我们的祖先想表达“山”这个事物,他们假设用“”来表示它,并把这一假设告知一定范围的人,这一范围的人都应用这一假设。这时最初的文字就产生了,而这样一个“意识一假设一共识一文字(符号)”的过程就是上述“虚拟”,也正是虚拟的不同于语义学的哲学层面的含义。
从更深层次上讲,“意识是人脑对外部客观存在的反映,但这种反映不是客
观对象直接进入人脑,只是客观对象在人脑中的观念映象,因而它是虚拟的。这种虚拟不是一种单一的反映形式,而是各种反映形式的总和。这种虚拟首先是通过感觉、知觉、表象等感性的反映形式获得对客观现实的感性经验,然后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等理性的反映形式,形成思想、观念、理论、计划、方案等等,反映事物的本质与规律。这种反映是能动的虚拟。”。
据此,我把“虚拟”定义为:人类意识及其外在表现和实现它们的过程。
(二)电子文件的存在形式
在论述电子文件的载体之前首先要明确电子档案的概念。电子文件的定义有很多,本文采用的是:“以数字代码形态存在,通过电子计算机系统进行信息记录、传输、存储和利用的文件。”。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中电子文件的定义是:“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其中提到的磁带、磁盘、光盘等是电子文件的存储载体,并非我正探寻的电子文件的存在形式。在纸质档案时代,文件、档案以纸张的形式存在。那么,电子文件的存在形式是什么呢?
把电子文件和纸质档案作对比分析:纸质档案的信息载体是文字、图形、数字等符号;电子文件的信息载体除了文字、图形、数字等符号外还包括视频、图像、语音等。纸质档案要保存在档案袋、档案夹、档案盒等里面;电子文件要保存在磁带、磁盘、光盘等里面。纸质档案要从档案袋、档案夹、档案盒等里面取出查阅时需要一定的方式―手工拆封,取出档案;电子文件要从磁带、磁盘、光盘等里面读取查阅时也需要一定的方式
计算机系统。
在上面的比较中,存放电子文件的磁带、磁盘、光盘等和纸质档案的档案袋、档案夹、档案盒等对应,那谁来和纸质档案的纸张对应呢?我认为是电子文件的数字代码。电子文件的数字代码能够运载各种信息载体收集、归档、整理、保管,并在整个过程中和信息载体(文字、图形、数字、视频、图像、语音等)不可分离,是信息载体承载信息、传递信息的必要介质。
故而,我认为电子文件的存在形式是数字代码,磁带、磁盘、光盘等是存放电子文件数字代码的容器――存储载体。
(三)电子文件之完全虚拟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02)是国内档案界关于电子文件管理最权威、最基础的标准,各地出台的有关电子文件管理的地方性标准和法规几乎都是以此为蓝本制定的。在这个标准中,电子文件被定义为: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这是一个非常宽泛的定义,在这个定义下所有计算机中的文件都是电子文件。现在任何一台个人计算机中都至少有十几万个这样的文件,更不要说大型的服务器和存储系统。显然,把如此多的文件纳入档案管理的范围是不适宜的,也是一项无法完成的任务。
应该说在这里我故意混淆了概念,我所说的“计算机中的文件”是指计算机科学中的文件概念,而不是文书学、档案学中的文件概念。作为一个档案行业的标准,《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中的“文件”确实更可能指向文书学、档案学中的文件,而非其他学科中的相似概念。但由于《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没有定义“文件”这个概念,因此我所做的混淆就不是完全的空穴来风。事实上,我的确怀疑标准中的“文件”的含义更多地来自计算机科学。
在标准中还有关于电子文件分类的规定:
电子文件类别代码:T——文本文件;I——图像文件;G——图形文件;V——影像文件;A——声音文件;O——超媒体链接文件;P——程序文件;D——数据文件。
如果说文件概念还存在歧义,那么这个分类标准毫无疑问是计算机科学的。只有计算机科学中的文件我们才能严格按照这个分类划分,而一份文书学、档案学意义上的文件往往是上述多种类型的混合。
或许有人会说,对于一个事物的类别可以从多种角度划分,在文书学和档案学中,我们对于文件就是按照文种、行文方式甚至载体类型等多种角度划分的,对于电子文件这种与计算机密切相关的文件形态,引入计算机科学的分类方式也不无道理。
必须承认,这种反诘是有力的,我的本意也不是讨论目前档案界普遍流行的关于电子文件的定义和分类是否科学。但是这种定义和分类至少在档案学角度上是不够清晰的,或者说它离我们熟悉的、实践中必须使用的概念、术语是有距离的。实际上,在对于电子文件管理对象的研究乃至整个电子文件管理的研究中一直存在着的一种泛技术化的倾向,即过于关注电子文件管理所需的计算机技术细节,而忽略了从档案学角度去理解、研究电子文件;专注于从电子文件本身孤立地进行研究,而忽略了在档案工作大背景下讨论电子文件管理与传统档案管理的关系。这种泛技术化的倾向在研究中未必不是一个必须的阶段,但是在实践中则造成了很多的问题。
二、泛技术化倾向给电子文件管理实践带来的问题
1、电子文件与传统载体档案的关系复杂
电子文件是一个单独的档案门类吗?还是它仅仅是传统档案的一种不同形态?
档案界在最初研究电子文件时是把电子文件作为一种新型载体的档案来看待的,现在虽然我们已经认识到电子文件与传统档案相比绝不仅仅是载体形式的变化,但是在管理中依然存在着把电子文件作为特殊载体档案来管理的趋势。这种趋势是有其传统的,在档案管理的历史上不断有新型载体档案的出现,如照片、音频、视频档案等,这些新型载体档案最终都衍生为一个专门的档案门类,有着独立的编号、独立的目录和独立的保管要求。但是电子文件与过去那些新型载体不同,无论照片还是音频、视频,它们与更传统的纸质档案之间虽然在内容上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彼此之间是补充关系,纸质、照片、音频、视频可能同时用来记载一个活动,但是它们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各不相同。但电子文件与传统载体档案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可以完全相同,呈现出一种替代关系。
如何在档案管理中把握这种关系呢?一个现实的问题是,当我们接收一个单位的传统载体档案和电子文件时,电子文件的目录是应该单独建立数据库还是并入传统载体档案目录数据库?如果单独建立电子文件数据库,那么同一份文件既有传统载体又有电子文件,在档案统计时如何计算?这些都是电子文件管理的细节问题,但是尴尬的是在档案界对电子文件进行的大量研究中我们很难找到这些细节问题的答案,甚至是解决思路,而这些细节又恰恰是我们开展实际工作必须解决的问题。
2、电子文件管理的指导和实践之间存在错位
在所有关于电子文件管理的政策、标准、规定中,都把电子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归档后产生的“电子档案”看做是真正意义上的文件、档案。而在实践中,几乎所有的地区和单位都依然把传统载体档案当作真正的档案(即便它是根据“双套制”原则由电子文件生成的),而电子文件仅仅作为这些传统载体档案的一种更为方便利用的形式。换句话说,如果我们把所有的电子文件看成是传统载体档案经过数字化加工而形成的电子副本丝毫不影响工作。究竟是电子档案还是传统档案的电子副本,表面看起来是个定义问题,是个看问题的角度问题,但实质上这个问题关系到我们电子文件管理研究和实践的重点应该放在哪里。
3、跛足的“双套制”
现阶段电子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双套制”,即“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文本或图形形式的电子文件,如没有纸质等拷贝件,必须制成纸质文件或缩微品等。归档时,应同时保存文件的电子版本、纸质版本或缩微品”。这个原则从一出台就在学术界饱受诟病,被指为保守、落后,阻碍电子文件管理的发展。如果说学界的批评还多少包含理想化的成分,显得有些激进,那么在实践中“双套制”带来的困难已经开始真正阻碍电子文件管理的发展。现有的“双套制”是不彻底的双套制,仅仅是片面强调电子文件的纸质化,而没有把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化与之结合起来。这就使得传统载体档案特别是纸质档案和电子文件不是严格的一一对应,一方面很多纸质档案没有电子副本,男一方面并不是所有的电子文件都生成了纸质版本。传统载体档案与电子文件并存但不能一一对应,这种不彻底的“双套制”无论对于机关档案室对电子文件的保管和利用还是对于将来向各级档案馆的移交都带来了很多问题。
三、从实践角度对电子文件管理对象的再认识
电子文件管理是信息时代档案工作面临的最严峻挑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地认识。电子文件管理必须依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循序渐进地展开,不能一蹴而就。开展电子文件管理实践的首要问题就是要明确电子文件管理对象,根据电子文件的不同性质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我认为纳入档案管理的电子文件可以大体上分为三类,即原生性电子文件、电子副本和资料性数字信息。
原生性电子文件是指在计算机中产生,并且在实际业务活动中本身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文件,或者说是符合《电子签名法》的要求,能够直接被法庭采信的等同于书证的电子文件。只有这类电子文件是真正意义的电子文件,或者说是当前电子文件管理学术研究中真正关注的电子文件。只有这种电子文件才需要我们去前端控制、去全程管理,需要我们运用IS015489、IS023081的原则,需要我们记录多达百项的元数据来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这种类型的电子文件在我们身边随处可见,从自动取款机提款到各种电子消费,从企业网上年检到网上申报纳税,这种电子文件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从档案管理的角度来看,或者更明确地站在档案事业的主体——档案馆的角度来看,这些电子文件并不是重要的档案,甚至绝大多数都不在接收进馆的范围内。虽然不进馆的定期档案我们也要管理,但是对于电子文件管理而言长期保存才是难题所在,而对于短期保存我们完全可以相信技术部门有很好的解决方案。
1 涉及档案数字化、数字化档案和数字档案概念文献数量情况
档案数字化、数字化档案和数字档案,是近些年来档案界使用频率很高的三个概念。在许多文章中更是同时出现。笔者对中国知网的文献进行了检索(以下文献数据也均来自知网),表1是1997年至2012年涉及这三个概念的文献数量检索统计。由表1可见,近15年来,期刊文献中涉及这三个概念(不论是单独使用,还是组合使用)的文献数量均呈不断上升趋势。值得关注的是这三个概念在同一文献中同时或两两同时出现的频率也在上升,这其中难免会出现将三者混淆使用或概念混淆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辨析。
2 档案数字化的概念
国内最早提及“档案数字化”的文献是1993年贾惠波在《档案学研究》上发表的《光盘在档案存贮管理应用中的可靠性和寿命问题》一文。截至2012年10月共有11115篇文献涉及“档案数字化”概念。
国内最早对“档案数字化”下定义的是李筱春。2002年,他将“档案数字化”定义为:“档案数字化是指计算机数字化技术在档案信息领域的应用。档案数字化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把传统的档案信息,如文字、数值、(单色的和彩色的)图形、(静止的和活动的)图像、声音等的档案信息数字化,另一个是把数字化的档案信息还原成文字、数值、图形、图像、声音等传统的档案信息。前者是为了将传统的档案信息输入计算机,后者是将数字化的档案信息由计算机输出给用户。”[1]
之后有122篇文献对“档案数字化”下过定义。其中有代表性的如屠跃明、翟瑶认为:“档案数字化是指利用计算机等技术手段将经过鉴选、原本存储于传统载体上的档案信息进行数字化转换并加以存储、保护、检索利用的系统工程。”[2]
对档案数字化的定义有两点共性:一是与计算机技术有关;二是将其他载体的档案转化为数字化信息。不同之处:一是数字化过程是否可逆;二是单一转换与综合利用的区别。
3 数字化档案的概念
国内最早提及“数字化档案”的文献是1986年洛克里奇、张春艳在《国际地震动态》上发表的《美国全国地球物理资料中心的自然灾害活动》一文。截至2012年10月共有5228篇文献涉及“数字化档案”概念。与档案数字化不同的是,在这5228篇文献中,只有4篇对“数字化档案”下过定义。
国内最早对“数字化档案”下定义的是邹悦,2005年,他在《数字档案资源建设中的著作权问题研究》一文中认为:“数字化档案指的是传统档案数字化后形成的数字化形式的档案。”[3]郑重认为:“数字化档案是指由办公自动化形成的电子文件归档后形成的电子档案。”并指出:“它从形成开始,就是数字形式。”[4]李殿环认为:“数字化档案来源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随着政府信息化的进程,网络化办公与无纸化办公的出现,各机构生成大量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归档后作为电子档案存储在档案馆。另一部分就是馆藏的纸质档案、照片、胶片等传统档案利用数据库技术、数据压缩技术、高速扫描技术等技术手段转化为数字化的信息。”[5]
对于数字化档案的定义差别比较大,有认为是“电子文件归档”后的产物;有认为是“传统档案数字化后形成的数字化形式的档案”;还有认为前两者都是的。
4 数字档案的概念
国内最早提及“数字档案”的文献是1979年李志豪在《经济管理》上发表的《谈谈商业一级站会计统计结合的实践》一文。截至2012年10月共有7558篇文献涉及“数字档案”概念。而对“数字档案”下过定义的只有13篇。
国内最早对“数字档案”下定义的是宋岩。2005年,他首次将“数字档案”定义为:“数字档案是指用计算机等工具对历史记录进行数字编码,并将所得数据记录保留在盘、片等载体上的一种档案。从记录方式来说,数字档案是用计算机语言,将历史记录数据化的形式来记录的。……从载体来说,它摒弃了人们常用的纸张等常用的载体,而用磁盘、光盘等载体。”[6]
何贞健将“数字档案”定义为:在“工作中形成的归档电子文件以及与其相关的元数据、背景信息”。[7]赵丽荣认为:“数字档案是指馆藏档案的数字化信息与移交进馆的电子文件信息的总称。”[8]
对于数字档案的定义同样差别比较大,有认为是“归档电子文件”的;有认为是“馆藏档案的数字化信息”的;还有认为前两者都是的。这同对数字化档案的定义一样,也就是说数字化档案与数字档案成了同一概念。
5 对档案数字化、数字化档案和数字档案概念的思考
5.1 档案数字化与数字化档案。档案数字化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档案数字化,是指将不同载体形态和记录方式的档案信息通过计算机录入、转化、处理等形式,把文字、图像、声音等信息转化为0和1组成的数码序列,然后存贮到磁盘、光盘等物理载体上的过程。简单地说,档案数字化是将非数字形式档案转化为数字信息的过程。这里有三个要点:一是档案数字化的对象是档案;二是档案数字化的对象是非数字形式档案;三是档案数字化是一个从非数字形式档案向数字信息转换的过程。广义的档案数字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档案目录的数字化,就是将手工检索的纸质档案目录录入计算机,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二是将不同载体形态和记录方式的档案全部数字化,主要是纸质档案的全文内容数字化。档案全文数字化采用扫描录入方式,将档案全文内容按原貌逐页存储为图像文件,并为其编制目录索引,或是将文字形式的档案经光学字符技术识别后采用文本格式存储档案内容,辅之以全文检索数据库两种不同方式。
所谓数字化档案,就是将不同载体形态和记录方式的档案,利用计算机、扫描、图形图像处理、数据库等技术,把文字、图像、声音等信息转化为0和1组成的数码序列的档案复制品。也就是非数字形式档案数字化后形成的数字形式的档案,是非数字形式档案数字化后的结果。简单地说,数字化档案就是非数字形式档案的数字形式复制品。数字化档案仅指狭义档案数字化后的结果,广义档案数字化的档案目录数字化结果不包括在内,档案目录数字化的结果不是数字化档案,而是管理、利用档案的辅助品。
档案数字化是以保护数字化档案母体存在和利用为目的一种档案保护和利用手段。档案数字化过程是通过数字化的技术手段,应用相应的数字化设备,采取规范的数字化标准产生数字化档案的过程。
档案数字化与数字化档案有着密切的联系,档案数字化是形成数字化档案的过程,数字化档案是档案数字化的结果,没有档案数字化就没有数字化档案。
档案数字化的目的与产生数字化档案的目的一样,是为了使档案利用工作适应现代信息社会,满足社会各方面对档案信息资源日益扩大的需求,提供远程和便捷的档案利用服务,提高档案信息检索速度,减少档案原件(特别是珍贵档案)频繁使用而造成的磨损,保护档案原件,从而充分发挥馆藏档案信息资源的优势,促进馆藏档案的开发与利用。
5.2 数字档案与数字化档案。所谓数字档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在社会活动中,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直接形成以数字代码记录的文字、图表、图像、音频、视频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数字档案是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产生的新型的档案,它是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必然结果,它是档案的一种新的形式,并将成为档案的主要形式。数字档案包含着一切档案的要素,它产生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的社会活动中,并且是直接形成的数字历史记录。尽管数字档案存在着信息的非人工识读性,而只有经过计算机特定的程序解码,通过输出设备使它还原再现,才能人工识读;存在着对计算机系统的依赖性,数字档案从产生到归档管理再到利用都要借助于计算机系统才能实现;存在着信息的易变性,数字档案在其生成、处理和管理等过程中,其信息内容极易被修改,等等局限,但这些并不影响数字档案成为档案家族中的一员。虽然数字档案存在着原始记录性和法律效力的认可问题,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管理措施的到位,采取各种形式的技术手段来保证数字档案的原始记录性和法律效力,相信这些问题会得到满意的解决。但这既不影响它的档案特征,也改变不了它的档案本质属性。数字档案是实实在在地地道道的档案。
而数字化档案,正如上文所述,数字化档案只是档案数字化过程中的产物,数字化档案是非数字形式档案的数字形式复制品。数字化档案不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历史记录,它不具备档案的特征和本质属性。档案的数字形式复制品也并不能等于被复制的档案本身,因此,数字化档案不是档案。
对于数字化档案不是档案的认识,我们也可以从对档案缩微复制品的认识中找到相似的答案。摄影技术的发明,为人类社会增添了新的记录形式,也为档案的存储增加了新的形式。在摄影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缩微技术就是这种新的存储形式在档案存储方面的具体运用。摄影技术为档案增添了新的成员——照片档案,也为减少档案原件(特别是珍贵档案)频繁使用而造成的磨损增添了新复制存储形式——档案缩微复制品。运用摄影技术在人类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记录,就形成了照片档案。照片档案包含档案的一切要素,具备了档案的特征和本质属性,是实实在在地地道道的档案。而运用缩微技术对档案原件进行处理就产生了档案缩微复制品,档案缩微复制品是档案的复制件,而不是档案,它并不具备档案的特征和本质属性。对于档案缩微复制品,虽有不少人称其为“缩微档案”,但是,“缩微档案”并不是档案,而且“缩微档案”的说法,只是一种简化不规范的说法,不能望文生义地就认为“缩微档案”是档案。虽然“缩微档案”是不是档案,也曾有过争议,但基本上否定了“缩微档案”是档案的看法。在吴宝康主编的《档案学词典》中,就没有“缩微档案”一词,而只有“档案缩微复制品”一词。对“档案缩微复制品”的解释是:“将档案按一定比例缩拍在感光材料上制成的缩微品。”“一般可以作为档案原件的代用品,有利于保护档案原件。”[9]《中国大百科全书·图书馆学 情报学 档案学》中收录的是“缩微品档案”一词,解释为:“利用缩微摄影方法制成的档案原件缩微品”,“缩微品档案是档案原件的副本”。[10]两者强调的都是档案的复制品。数字化档案也同缩微档案一样,不是档案,只是在新的技术条件下,又增添了一种新的档案复制手段,增加了一种新的档案存储形式,添加一种新的档案复制品。数字化档案确切的称谓应该是“档案数字复制品”或者“档案数字形式复制品”。
那种将数字化档案定义为:既包括电子文件归档后作为电子档案存储在档案馆的,也包括馆藏的纸质档案、照片、胶片等传统档案利用数据库技术、数据压缩技术、高速扫描技术等技术手段转化为数字化的信息的;以及那种将数字档案定义为:数字档案是指馆藏档案的数字化信息与移交进馆的电子文件信息的总称等的认识,都是将档案与档案复制品混为一谈,这不仅不利于认识什么是数字档案,也不利于档案学术研究。为避免概念混乱,建议放弃“数字化档案”的说法,改称为“档案数字复制品”或者“档案数字形式复制品”。并给“数字档案”正名,将所谓的“数字化档案”——“档案数字复制品”排除在“数字档案”之外。
5.3 档案数字化、数字化档案与数字档案。档案数字化与数字化档案这两个概念,虽然看起来都有“数字”和“档案”,但是它们与“数字档案”一点关系都没有。数字化档案就是档案数字化过程中的结果产物,档案数字化过程是由档案管理部门主动对所藏档案进行的数字化加工,而在这个由档案管理部门主动做的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并不产生新的档案(数字档案),数字化档案的产生完全由档案管理部门掌控,数字化档案仅表示是档案数字形式的复制品。而且,档案数字化不是简单把档案扫描成图片,数字化档案也并非是电子图片,档案数字化和档案信息化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数字档案的产生则完全是另外一个过程,它是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是真正档案的形成过程,而不是由档案管理部门加工形成的。厘清它们的关系对于认识什么是数字档案有着积极的意义。
注:本文为2012年度河南省档案局科技项目《基于网站集群的公共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管理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为:2012-X-68。
参考文献:
[1]李筱春.手段 途径 结果——档案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三者关系浅析[J].兰台世界,2002(3).
[2]屠跃明,翟瑶.档案数字化的元数据研究[J].兰台世界,2012(14)
[3]邹悦.数字档案资源建设中的著作权问题研究[D].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4]郑重.浅谈新时期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及其关系[A].江苏省档案学会:档案工作应对入世挑战学术研讨会文集[C].江苏省档案学会,2002:7.
[5]李殿环《基于.NET的数字化档案馆的研究和开发》[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6.
[6]宋岩.档案数字化是档案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J].肇庆学院学报,2005(6).
[7]何贞健.国土资源数字档案标准建设有关问题的探讨[A].福建省土地学会:2007年福建省土地学会年会征文集[C].福建省土地学会,2007:6.
[8]赵丽荣.关于数字档案馆构建的深度剖析[J].西部资源,2011(5).
一、现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分别应用计算机技术阶段
现行文件应用计算机技术源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MIS的建立,什么是MIS,解释不一。虽然各自的文字表述不尽相同,但有两点内涵是共同的,即其一,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是依托于企业管理职能系统,并为之服务。它一般都先从会计核算电算化开始,应用商品化的会计软件管理帐务、应收和应付帐款及固定资产核算。在会计核算电算化的基础上完成财务管理电算化,运用计算机辅助完成财务分析和编制财务计划。随后,把计算机技术扩展到采购、销售、库存及人事管理。运用计算机实现财务管理及这些管理在数据上的一体化处理,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管理的效率。最后,再把计算机技术运用于生产管理,实现生产计划编制和生产指挥调度的计算机化①;其二,管理信息系统的职能主要是对正在形成的现行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及处理。
现行文件应用计算机技术是现代企业加强各项管理所需要的,是企业管理运用计算机技术的直接体现和必然结果。
档案管理应用计算机技术主要是用于档案整编、检索、统计及借阅等业务职能。主要包括:其一,用计算机编制档案检索工具。以著录项目组成档案机读目录数据库,然后按不同的要求,利用库内数据自动编制案卷目录、专题目录、分类目录等;其二,用计算机进行档案检索。按照档案著录项目中所标识的内容特征和形式特征,检索出符合不同利用者要求的档案目录及其原件;其三,用计算机对档案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数据或情况,包括入库与出库数量、库存空间占有率,档案调阅、归还等进行登记与统计。
总之,在计算机技术应用于企业管理之初,现行文件和档案是各自分别运用计算机技术解决原由手工操作的各项文件管理工作。
二、现行文件和档案管理综合应用计算机技术阶段
由于现行文件和档案管理是具有承继联系的密不可分的两个阶段,所以任何一阶段应用计算机技术不仅会对另一阶段的工作带来影响,而且其系统功能的发挥也受制于另一阶段的工作状况。因此,为了实现现行文件和档案管理不同阶段文献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交换,减少数据的重复输入,规范各系统的数据接口,就需要加强现行文件和档案管理综合应用计算机技术的研究,开发文档管理一体化系统软件。目前,一些企业已经自行开发或购买了文档管理一体化系统软件,进行现行文件和档案管理的综合化管理。
第二阶段不同于第一阶段的特点和难点在于,现行文件和档案自动化管理子系统之间的接口。现在各企业应用的文档管理一体化系统软件在其结构设计和功能上不尽相同。
不管企业应用的现行文件和档案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的结构与功能有怎样的差异,但它们基本上都是遵循现行文件和档案手工管理的程序和方法。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仅是使原有手工管理更加规范化、系统化及效率化,并未对现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基本理论产生根本影响。
三、电子文件阶段
电子文件这一概念的出现是近10年的事。1996年12月,国家科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CAD应用工程工作会议,会上宋健主任指示:这件工作要请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国家档案局参加。国家档案局很重视电子文件的管理问题。1996年9月成立了“电子文件管理、归档研究领导小组”。②1998年1月9日,王刚同志在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的讲话上也指出:要在1997年研究制订的《计算机辅助设计电子文件应用光盘存储、归档及管理要求》试行稿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在35个企事业单位进行试点,为实现我国电子文件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探索办法和积累经验。③1998年8月11日-13日,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召开了电子文件管理研究专家研讨会。该会的中心议题是对《电子文件归档及电子档案管理概论》和《办公自动化电子文件归档及电子档案管理方法》、《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两个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补充及完善。④1998年8月18日-20日,在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中国兵器工业第五设计研究院召开了CAD电子文件应用光盘存储技术宣讲演示会。⑤1998年8月23日,国家档案局科学技术研究所和外事办又联合承办了“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国际学术研讨会”。可见,有关电子文件及其管理问题的研究与应用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关于什么是电子文件,美国联邦管理法规对其解释为“电子文件包括数字的、图形的及文本的信息。它可以记录在计算机能够阅读的任何一种介质上,并且符合文件的定义。”⑥国际档案理事会电子文件委员会的定义为“电子文件是一种通过数字电脑进行操作、传输或处理的文件。⑦我国《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GB/T17678-1999把电子文件解释为能被计算机系统识别、处理,按一定格式存储在磁带、磁盘或光盘等介质上,并可在网络上传送的数字代码序列。为了全面、准确地把握电子文件的概念,不妨从与其最临近的概念——机读文件入手。
机读文件仅指计算机识别的文件最早产生于本世纪40-50年代。这一概念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演变,至90年代逐渐被电子文件所代之。从机读文件到电子文件不仅仅是概念叫法的变化,而是标志着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文件管理的不同发展阶段。弄清这两个阶段的差异,有助于深入认识电子文件的形成和管理特点。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四方面:
其一,生成环境。机读文件中的关键词是“机读”,即“能够由计算机输入装置读出的”文件。⑧所谓“读”包括两层含义:第一,通常指信息从一个存储区读到另一个存储区;第二,从某一形式的记录媒体,如磁带读出信息。⑨可见,复制和识别是机读文件的主要特点。在这一阶段,计算机读出的文件不是由计算机制成的,它源于纸质文件的输入。与机读文件不同,电子文件则包括在计算机上直接生成的文件。它是企业管理和科技开发信息化的产物,是研究和应用CIMS的必然结果。
其二,管理模式。机读文件的管理模式是模拟现行文件和档案手工管理的程序与方法,因此对原有现行文件和档案管理体系的影响是非本质性的。而电子文件的管理模式不是建立在独立的现行文件和档案的管理体系基础上,它是建立在管理手段与现代信息技术的高度结合的基础上。它要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科技开发及生产的要求重组管理体系,根据电子文件形成和作用的特点划分管理程序与方法。
其三,存在形式。机读文件的存在形式一般为磁带、磁盘及光盘等有形介质。而电子文件的存在形式则不仅包括有形介质,还可以是网络上传递的代码序列。
一、现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分别应用计算机技术阶段
现行文件应用计算机技术源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MIS的建立,什么是MIS,解释不一。虽然各自的文字表述不尽相同,但有两点内涵是共同的,即其一,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是依托于企业管理职能系统,并为之服务。它一般都先从会计核算电算化开始,应用商品化的会计软件管理帐务、应收和应付帐款及固定资产核算。在会计核算电算化的基础上完成财务管理电算化,运用计算机辅助完成财务分析和编制财务计划。随后,把计算机技术扩展到采购、销售、库存及人事管理。运用计算机实现财务管理及这些管理在数据上的一体化处理,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管理的效率。最后,再把计算机技术运用于生产管理,实现生产计划编制和生产指挥调度的计算机化①;其二,管理信息系统的职能主要是对正在形成的现行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及处理。
现行文件应用计算机技术是现代企业加强各项管理所需要的,是企业管理运用计算机技术的直接体现和必然结果。
档案管理应用计算机技术主要是用于档案整编、检索、统计及借阅等业务职能。主要包括:其一,用计算机编制档案检索工具。以著录项目组成档案机读目录数据库,然后按不同的要求,利用库内数据自动编制案卷目录、专题目录、分类目录等;其二,用计算机进行档案检索。按照档案著录项目中所标识的内容特征和形式特征,检索出符合不同利用者要求的档案目录及其原件;其三,用计算机对档案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数据或情况,包括入库与出库数量、库存空间占有率,档案调阅、归还等进行登记与统计。
总之,在计算机技术应用于企业管理之初,现行文件和档案是各自分别运用计算机技术解决原由手工操作的各项文件管理工作。
二、现行文件和档案管理综合应用计算机技术阶段
由于现行文件和档案管理是具有承继联系的密不可分的两个阶段,所以任何一阶段应用计算机技术不仅会对另一阶段的工作带来影响,而且其系统功能的发挥也受制于另一阶段的工作状况。因此,为了实现现行文件和档案管理不同阶段文献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交换,减少数据的重复输入,规范各系统的数据接口,就需要加强现行文件和档案管理综合应用计算机技术的研究,开发文档管理一体化系统软件。目前,一些企业已经自行开发或购买了文档管理一体化系统软件,进行现行文件和档案管理的综合化管理。
第二阶段不同于第一阶段的特点和难点在于,现行文件和档案自动化管理子系统之间的接口。现在各企业应用的文档管理一体化系统软件在其结构设计和功能上不尽相同。
不管企业应用的现行文件和档案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的结构与功能有怎样的差异,但它们基本上都是遵循现行文件和档案手工管理的程序和方法。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仅是使原有手工管理更加规范化、系统化及效率化,并未对现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基本理论产生根本影响。
三、电子文件阶段
电子文件这一概念的出现是近10年的事。1996年12月,国家科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CAD应用工程工作会议,会上宋健主任指示:这件工作要请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国家档案局参加。国家档案局很重视电子文件的管理问题。1996年9月成立了“电子文件管理、归档研究领导小组”。②1998年1月9日,王刚同志在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的讲话上也指出:要在1997年研究制订的《计算机辅助设计电子文件应用光盘存储、归档及管理要求》试行稿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在35个企事业单位进行试点,为实现我国电子文件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探索办法和积累经验。③1998年8月11日-13日,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召开了电子文件管理研究专家研讨会。该会的中心议题是对《电子文件归档及电子档案管理概论》和《办公自动化电子文件归档及电子档案管理方法》、《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两个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补充及完善。④1998年8月18日-20日,在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中国兵器工业第五设计研究院召开了CAD电子文件应用光盘存储技术宣讲演示会。⑤1998年8月23日,国家档案局科学技术研究所和外事办又联合承办了“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国际学术研讨会”。可见,有关电子文件及其管理问题的研究与应用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关于什么是电子文件,美国联邦管理法规对其解释为“电子文件包括数字的、图形的及文本的信息。它可以记录在计算机能够阅读的任何一种介质上,并且符合文件的定义。”⑥国际档案理事会电子文件委员会的定义为“电子文件是一种通过数字电脑进行操作、传输或处理的文件。⑦我国《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GB/T17678-1999把电子文件解释为能被计算机系统识别、处理,按一定格式存储在磁带、磁盘或光盘等介质上,并可在网络上传送的数字代码序列。为了全面、准确地把握电子文件的概念,不妨从与其最临近的概念——机读文件入手。
机读文件仅指计算机识别的文件最早产生于本世纪40-50年代。这一概念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演变,至90年代逐渐被电子文件所代之。从机读文件到电子文件不仅仅是概念叫法的变化,而是标志着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文件管理的不同发展阶段。弄清这两个阶段的差异,有助于深入认识电子文件的形成和管理特点。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四方面:
其一,生成环境。机读文件中的关键词是“机读”,即“能够由计算机输入装置读出的”文件。⑧所谓“读”包括两层含义:第一,通常指信息从一个存储区读到另一个存储区;第二,从某一形式的记录媒体,如磁带读出信息。⑨可见,复制和识别是机读文件的主要特点。在这一阶段,计算机读出的文件不是由计算机制成的,它源于纸质文件的输入。与机读文件不同,电子文件则包括在计算机上直接生成的文件。它是企业管理和科技开发信息化的产物,是研究和应用CIMS的必然结果。
其二,管理模式。机读文件的管理模式是模拟现行文件和档案手工管理的程序与方法,因此对原有现行文件和档案管理体系的影响是非本质性的。而电子文件的管理模式不是建立在独立的现行文件和档案的管理体系基础上,它是建立在管理手段与现代信息技术的高度结合的基础上。它要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科技开发及生产的要求重组管理体系,根据电子文件形成和作用的特点划分管理程序与方法。其三,存在形式。机读文件的存在形式一般为磁带、磁盘及光盘等有形介质。而电子文件的存在形式则不仅包括有形介质,还可以是网络上传递的代码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