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06 17: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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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Reason)一词最早起源于希腊语逻各斯(%d%\%h,logos)。在哲学中,理性是指人类能够运用理智的能力。相对于感性的概念,它通常指人类在审慎思考后,以推理方式推导出结论的这种思考方式。理性思维是人类思维能力的一极,也是良好人格形成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大学阶段是人生发展的重要时期,大学生处于人格塑造的关键期。利用理性的力量,重视大学生理性思维的培养,对于帮助当代大学生养成良好人格具有重要意义。
一、理性思维是良好人格的养成的重要标志
1784年康德发表《什么是启蒙》一文。文中他论断:“启蒙运动就是人类脱离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不成熟状态就是不经别人的引导,就对运用自己的理智无能为力。当其原因不在于缺乏理智,而在于不经别人的引导就缺乏勇气与决心去加以运用时,那么这种不成熟状态就是自己所加于自己的了。”[1]据此,这位被梁启超誉为“黑暗时代之救世主”的老人大声疾呼:“Sapere aude!要有勇气运用你自己的理智……”[2]
人格是对一个个体进行评价的综合指标,也是社会化成熟与否的标志。人格养成应以社会需求为准则。目前由于各种社会环境的影响,大学生所身处环境的复杂性及其对人格养成的复杂影响是空前的。对此必须有所回应,正是当代大学生个体面临的最严峻迫切现实。
二、文理分科背景下当代大学生的思维特征
“按大学科分类,学科可归纳为理科与文科,这相应地与抽象逻辑思维和形象逻辑思维、认知和社会认知紧密地联系着。一般说来,理科的学科能力, 更多地要与抽象逻辑思维,与认知相联系;文科的学科能力,更多地与形象逻辑思维,与社会认知相联系。”[3]文理分科是当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大背景。针对大学生个体而言,无论文科生还是理科生,都需要在分科制度的影响下面对各自的理性思维的问题和挑战。
以理科生为例,其理科能力,特别是数学能力,主要地与抽象逻辑思维联系着。抽象逻辑思维是撇开具体事物,运用概念进行的思维; 是通过假设进行的思维,使思维者按照提出问题、明确问题、提出假设、检验假设的途径,经过一系列的抽象概括过程,以实现课题的目的。
再以文科生为例,其文科能力,特别是文学、艺术等学科的学科能力,主要地与形象逻辑思维联系着。文学、艺术学科能力的发展,更多地体现出想象力的发展。想象的发展,当然是形象思维发展的过程;想象的结果,往往也就是形象思维的结果。想象和形象思维很难从本质上去分清界限。形象逻辑思维的活动,有着抽象思维参与,从而使形象逻辑思维能作为一种具有必然性和普遍性的完全独立的思维活动。
三、不同学科学生的思维缺陷以及理性思维相应的补益
在这种分科背景下成长起来的理科生的主要困难在于:抽象思维逻辑训练强化了他们面对科研学术问题时的反应模式,同时忽略了社会认知环节的提高和丰富。很多理工科大学生,面对科研问题时极富理性思维素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井井有条;但在面对现实生活包括人际交往等方面的问题时,却表现出一种心智上的昏乱。
另一方面,文科生的主要困难在于:在其成长过程中,理性思维训练严重不足,形象思维片面发展。很多文科包括艺术类大学生在文艺创作时想象力极大迸发,但缺乏理性知识和逻辑思维的支撑,往往反应出一种知识和逻辑层面的不足。
以上两种情形对于人格养成而言,均非理想情况。理性应该是认知意义上和人性意义上的理性,是人的一种能力,其运行是主体的思维功能,其结果是思维着的主体对外部存在的理智审定。理性“是最高层次的理智,但还没有诉诸行动,还没有对外部世界发生作用,还是思想范围内的东西。”
因此,理想的情况应该是:文科生在擅长形象思维的同时,也擅长用理性思维筛选、接纳知识,以逻辑的观点看待事物的发展,实现理性照亮生活的启蒙目标;理科生能够继续用理性思维解决科学问题,同时克服理性思维的应用局限,将其拓展到社会认知领域,成就真正的科学思维。
诚如C.P.斯诺所言:“西方社会的智力生活已日盖分裂为两个极端的集团”一极是文学知识分子,另一极是科学家,从柏林顿馆到南肯辛顿或切尔西就像是横渡了一个海洋……我们需要一种共有文化,科学是其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理解应成为20世纪普通文化的一部分”。今天,一种非常近似于斯诺所论断的“两种文化”的模式已经在中国高等教育中凸显了自身的一系列缺陷,而理性思维能力的提高正有助于治愈这种缺陷和裂痕。因此,无论对于文科大学生还是理工科大学生,理性思维的提高对于良好人格的养成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康德著.何兆武译.历史理性批判文集.商务印书馆.1991
[2]同上
[3]林崇德.论学科能力的建构.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一期
基金项目:2012年度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编号:12B083。
关于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很多高校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正式文件资料,在接触人事档案工作三年的时间里,我深刻的了解到人事档案对于一个单位的重要性,它不仅与个人的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且具有法律效用,更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是个人身份、经历、学历、资历、技术职称、社会关系、奖惩等方面的重要证据。人事档案还是社会公共信息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从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角度来看,人事档案可以为个人求职、单位求才提供大量丰富、动态、真实有效的原始资料和数据。另外,人事档案还有一些衍生职能,如以档案为依托可以评定职称、办理社会保险和退休手续、提供出国政审和涉外公正材料、出具报考研究生的相关材料等等。
那么具体什么是人事档案,人事档案中都记载哪些内容?据我查阅准确资料称:人事档案是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它记述和反映个人经历和德才表现,以个人为单位组合起来,以备考察的文件材料。主要是由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在培养、选拔和使用人员的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是从个人经历、学历、社会关系、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状况以及奖励出发等方面的原始记录,是个人参与社会方方面面活动的记载和个人自然情况的真实反映。
要说人事档案的重要性,我想它的概念足已经证明它的重要性。。其实放大的说,人事档案是与公民个人关系最为密切的一种档案,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劳动力市场的逐步完善,人员流动日益频繁,用人单位和公民个人在人事档案移交等方面的手续不断增多,人事档案的主动配合管理对人事手续的正常办理和相关待遇的享受起到了尤为重要的作用。
但在现在的社会中仍有许多自由人认为档案已经不再重要了,有它没它都一样,从来都不去关心个人档案,甚至都不愿去搭理它。但事实是这样吗?许多大学生走出校园,踏入工作岗位后往往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虽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没有到单位的人事部门办理相关的就业手续,等到要去办理的时候,又过了毕业派遣期限,致使个人的工资定级、职称申报、社会保险等未能及时办理而受到影响,这是因为他们在毕业后未及时办理存档和落户手续而带来的严重后果。再例如:从离职人员的角度来考虑此问题,在单位干满了一年,只要是非本人意愿离职的,都可以领取到失业救济金,但是前提是本人档案中的所有材料都要齐全。如果个人没有及时处理好人事档案的管理问题,那面临的不仅是失业救济金无法领取,而且直接影响了工龄计算、职称评定、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等,应该说后果很严重。最后,等到我们达到退休年龄的时候,劳动局这时就需要审核我们的档案,查看档案中上学时的学籍材料,工作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正常退休的条件,如果少一样也都无法办理退休。
从以上的几个例我们可以看出档案对于我们个人的重要性,它是伴随我们每个人一生的,在关键的时候它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一定要保管好个人的人事档案。那么,作为一个单位,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更是至关重要的。。从宏观意思以上讲,加强对人事档案重要性的认识,将可以促进个人和单位的稳定发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
那么结合我所在单位的实际现状,我想从以下几点制度来加强管理单位的人事档案。因为我粗略了解到,很多单位目前还没有具体的相关档案管理制度,我也是在多方面搜集资料,积极学习,并结合实际情况归纳一些切实可用的管理制度,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可以相互借鉴学习,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加强管理职工们的人事档案,给单位和个人的工作带来方便、快捷、严密的管理体系。
第一,人事档案保管与保密制度。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查阅人员要爱护人事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圈画、批注、涂改、折叠,不得抽换、拆散档案材料等等。
第二,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收集、登记、检查人事档案材料,如发现缺少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主动向有关部门及本人索取。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要及时将材料送交人事处档案室。送交的档案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必须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其中由组织上形成的材料应有形成材料的时间、组织印章或领导签字,个人撰写的材料还应有形成的时间、本人签字等等。
第三,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制度。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归档的大体程序是:首先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其次,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置;再次,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第四,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检查与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另外,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1)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
(2)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
(3)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发现了虫蛀等。
第五,人事档案的转递制度。转递制度是关于档案转移投递的制度。档案的转递一般是由工作调动、职务变动、学历教育等等原因引起的,转递人事档案时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并且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第六,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任何人查阅他人档案,都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领导批准查阅的内容,为查阅者提供相关资料,超出领导批准查阅范围的,不得查阅;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有关规定,严禁涂改、拆散、圈划、抽取、增添、撤换、污损档案材料,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按期归还。借用期间不得擅自转借其他人。
综上浅谈,足以说明建立健全的保管制度是对人事档案进行有效保管的关键,所以在日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我们这些管理人员务必做到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准确化来积极的带动现整个社会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来增强档案管理工作的的活力和生命力,使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有着更进一步的发展。
参考文献:
在吴京堂同志的文章中,并没有讲到财产权的本质。本人认为,没有对财产权本质的认识,就谈不到财产权的产生,就更谈不到财产权的重要性。财产权之所以重要是由其本质决定的。财产权顾名思义就是人对能直接或间接满足人的需要的物的权力,这种权力表面上是人对物的关系,但在深入一个层次上,却是人与人的关系。权力是人与人关系中的当事一方对另一方采取某一行为的认可,财产权就是人与人关系中的一方对另一方占有、支配、使用能满足人的需要的物的认可。由于人的需要的满足是利益(参见本人的《利益与生产关系的关系的新认识》一文),对一方占有、支配、使用能满足人的需要的物的认可就是他的利益的认可,因此,财产权就是一方对另一方利益的认可,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一种特定的表现形式,它的实质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利益是人的行为产生的原因。这里的利益是人的利益,但并不特指个人利益,因为利益还包括不同范围的共同利益,如我国农村的生产小组(过去叫生产队)、自然村(过去叫生产大队)、乡镇、县、地区等,城市的社区、街道、区、市,再大一些的如省,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最大的范围是国家,这些不同范围分别存在相对应的共同利益。有的人的行为较多地取决于个人利益,有的人的行为较多地取决于共同利益或他人的利益(为他人利益采取行动实际上是共同利益的要求),共同利益本身又是个人利益的组成部分,是多个利益主体的利益的共同要求,这个共同要求使这些不同的利益主体在另一层次上结成了一个利益主体。因此,人的利益包括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都是产生人的行为的原因。当然,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又是有矛盾(它主要是由个人利益的多重性和这些多重利益之间的矛盾所决定的),在历史的不同阶段,有时共同利益成为了利益的主要方面,有时个人利益又成为了利益的主要方面,在和平时期,各种利益矛盾不尖锐,很多人在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的矛盾中,更容易为了个人利益而损害共同利益(先是二者兼顾、兼顾不成就先个人利益后共同利益),当前中国的关于改革的争论,其实质就是不同利益阶层的利益矛盾的反映,是反映劳动大众的利益或是反映别的什么阶层的利益的问题,无论承认与否,都不能例外。因此,个人利益要保护,共同利益也要保护,不能保护一个而损害另一个。
回到财产权上来,财产权既然是人的利益的表现,人的利益有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之分,那么,财产权也应有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之分;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都要保护,那么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也都要保护,而不能强调一个而忽视或否认另一个,侵犯个人财产是犯罪(这个财产必须是非剥削所得,至少是合法所得,当前在我国还允许剥削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但社会主义在本质上是不允许剥削存在的),侵犯共有财产也是犯罪。本人认为,在这一点上,吴京堂同志的文章是有不足的。
二、财产权的保护
曙光先生认为,“但自从维护公共利益成为一种特殊的职业之后,也就是国家机器产生之后,统治者为了说明其统治的合法性,为了说明其特权的合法性,将本来源自个人利益、服务于个人利益的公共利益无限拔高,直到被描述成为个人利益的源泉和目的(正好颠倒过来了)。”,且不论这句话本身的毛病(先说公共利益成为职业,后有说为了说明统治合法性),统治集团之所以成为必要,本身就是以公共利益作为基础的。如果没有公共利益,统治集团和国家机器没有存在的必要,也不会发生。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统治者为了说明起统治的合法性(合法性是变动不居的意识形态),问题的关键是统治集团一旦独立于社会,就会产生其特殊利益。而这个特殊利益一方面是公共利益的一部分,例如维系统治所必须的资源,另一方面,这个特殊利益往往超出所“必须”的限度。这个超出“必要”部分的限度才是应该受到限制的所谓的“公共利益”。
讨论公共利益首先要建立在现代社会、或者说具体到中国现代社会的“政治正当性”意识形的基础上。任何超出这个意识形态而对“公共利益”的讨论都是不切实际的空谈。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首先需要指出曙光先生的一个判断错误。曙光先生认为:“人类个体对整体的依赖程度与生产力发展水平是成反比的。人类文明程度越高,个体对整体的依赖程度就越低,公共利益的内涵和外延以及存在的方式也会相应发生改变。”而事实上,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个体必然越来越依赖于公共社会,这不仅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结果,也是知识膨胀和信息化的必然结果。随着知识的积累,人作为个体只能投入到过细的分工中去才能获得自己的社会地位。因为一个人已经不具备掌握所有或者大部分知识的能力,同时,他也不具备对社会生产资料的支配能力。所以,这就要求每个人必须依赖于其他人才能生存。随着社会信息化,每个人又必须在和别人(通过公共网络系统)的信息交流中才能生存,离开这个信息网络,必然失去生存的基础。这也是市场经济的竞争本性决定的。
基于以上的讨论,也说明了在现代社会,所谓“公共”是无所不在的,这也是为什么公共利益难以界定的原因。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私人空间和权利也是在逐步缩小的,而不是相反。例如,在传统德国民法中,个人土地权利几乎是绝对的,上及天空,下及地心。而随着飞机的发明和矿产的开发,私人的土地所有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限制。飞机当然可以飞过你领地的上空,电缆也可以穿过你的领地地下等等。从国际法看,太空中的飞行器随意穿越各个国家领空也是众所周知的现实。911之后,美国开始记录进入美国的人员的指纹等信息,登机搜身检查甚至参议员(民意代表,传统上具有豁免权)也不能幸免。公共健康系统也在进行强制隔离以避免传染病的流行。西方发达国家社会在随着技术和经济的发展不断调整私人的空间,以适应大规模社会化生产和信息化的需要。事实上,在西方国家曾经是绝对的、优先的私权目前早已经已经不再是所谓绝对的。最为经典的认识应该是美国前总统杰弗逊对知识产权的观点。他认为,专利权不过是国家的公共政策,是为了繁荣经济,促进社会发展而进行了制度设计,不是什么天赋人权。
那么,公共利益究竟具有什么样的重要性呢?尤其是对于中国而言,在二元社会的中国,公共利益具有特殊的重要性。首先,对于以小农为主的农村,所有必要的资源都需要公共权利的介入才能进行有效(不一定合理)的分配,否则,每个小农都不足以维持自己的生存。其次,中国资源紧张,无论是水电油,还是粮棉油,都需要公共权利的介入,而不能完全以来市场经济的调剂方式。类似的例子还有日本。日本的经济发展过程和美国显著不同,其对于金融资源的利用和技术研发的投入带有明显的国家支配色彩。而在市场国际化、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作为二元社会的中国,作为资源紧缺型经济的中国,在激烈的国力竞争中,仅仅依靠市场调节,那必然的前途就是沦为经济殖民地。因此,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来获得最大的竞争力就是我国的必然战略选择,而这个战略选择的制度支撑和意识形态支撑就是高举公共利益的大旗,合理限缩私人利益,以争取最快的速度和最大的效益。
当然,公共利益的重要性并不一定使他获得合理性。原因在于,社会是由个体组成的,个体的利益虽然和公共利益息息相关,但并不等同,因此,必须要有意识形态的方法和政治上的制度手段,使其合法化、合理化。
这里面的核心在于使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在意识形态上尽可能的一致起来。但是,做到这一点,有两个困难。一是效率问题。就是说,我们无法通过全民公决的方式来解决每个问题,以获得正当性,甚至对于一个最小的问题,如果通过民主的方式都必然是以议而不决的结果。二是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客观上的不一致性。之所以有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别,其客观基础就是二者存在本质差异。对于第一个问题,一般发达国家的手段是两个。一是政权通过代议制方式取得合法性,因此,在所谓公共利益的判断上,代议制政府有压倒性的话语权优势。二是通过将原来政治化的利益冲突转变为技术性的“中性”判断来进行合理化论说。(例如目前争论不休的美国植物人,对于司法系统的裁决来说,医生的判断就具有根本性的说服力)对于第二个问题,韩国的经验可供参考。例如,在韩国一个奇特的现象就是外国货几乎没有销路,原因在于其极端化的爱国主义教育。事实上,无论是日本货、美国货,在质量、性能等方面都具有优势,但就是无法打开市场。极端化的爱国主义教育使个人利益整合于公共利益。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公共利益本身,是无法采取民主的方式来进行判断的。主要原因在于参与民主决策的人员有限性必然导致对公共利益的判断的差异性。举个简单的例子。在北京海淀区某处,由于一条马路规划离居民楼只有三米,因此,居民拒不答应,道路无法修建。后来规划部门将距离调整到25米,但居民仍然不答应。而除了这个居民楼外,前后左右的居民都希望早日开通这条马路。这种情况可以说是在对公共利益的判断上的冲突的明显例证。如果只征求这个居民楼的意见,道路就永远无法开通,因为25米他们仍然感觉近了,那么100米呢?最终道路该怎么修呢?因此,对于公共利益的判断的最佳方式是技术化、中性化。即通过技术手段来使判断正当化。目前,中国也好,西方发达国家也好,都采用这样的方法。例如,对食品的成分进行限定,对化妆品进行限定等等,都是通过技术手段使公共利益正当化的例子。将公共利益判断的希望寄托于民主,不仅解决不了公共利益问题,而且还会带来效率问题。
边沁认为评判行为是非的标准是能否增进快乐或减少痛苦。善就是快乐的总量之和大于痛苦的总量,反之则为邪恶。为此,边沁还设计出了快乐计算法则。功利主义认为,正义的行为是那些能产生最大幸福的行为,为保全最大利益可以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或者为了他人的利益牺牲自己的利益。功利主义不仅肯定了个人利益,也肯定了利他主义,他不仅主张自己的利益,也把牺牲个人幸福而获取大多数人的幸福看作是最高的幸福。密尔认为要获得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社会和法律应该协调好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让社会上的每一个个人将自己个人的幸福和社会整体的利益结合在一起。密尔肯定了自我牺牲和正义原则,认为正义与功利是一致的。
2.道德的评价——效果和动机
评价人的行为的好坏究竟是以效果还是动机为标准,这是伦理学争议较大的一个课题。功利主义的早期代表边沁主张效果论,他认为道德是工具而不是目的,道德是获得幸福、快乐的工具,这是道德存在的价值。所以,道德的评价标准是客观的事实,而不是主观。继边沁之后功利主义的另一位集大成者密尔在肯定效果论的同时,也强调了动机的重要性。他认为,评价一个人的行为的善恶和评价一个人的品质的善恶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效果是评价人的行为的标准,而一个人的品质的善恶不仅要考虑到行为的结果,还要考虑到行为的动机,善的行为结果并不能说明就有好的行为品德,同样,品质高尚的人的行为,也不一定会受到人的赞扬,如好心也会办坏事。
二、功利主义对我国道德教育的启示
1.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
功利主义不仅讲求集体利益的重要性,也强调个人的利益。如果只讲集体利益而忽视了个人的利益,不利于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也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自古以来,中国就提倡集体利益高于个人的利益。传统的儒家文化提倡以“义”节“欲”,个人的正当利益被压制,个人的合理需求得不到满足。而现在,“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等抽象的名词代替个人,这些主义的盛行使得个人的合理需求得不到满足,个人的独立自由、个人的成功发展、个人的价值得不到认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个人的自由、独立、平等是基础,功利主义原则肯定了个人的合理需求,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原则,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2.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
个人的物质满足是道德的基础,但是个人的发展也必须遵循社会的规范和准则。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人们在物质上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但是市场经济也有它的局限性,市场经济的准则和规范有利于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也有利于人们提高自身的精神追求。市场经济的主体受到利益的驱使,凡事习惯性地从自身的利益考虑,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要始终贯彻“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协调好个人利益和集体的利益的关系。个人的合理利益实现固然重要,但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和社会的利益的实现更有利于个人的自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