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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范文

发布时间:2024-01-09 11: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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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

篇1

中图分类号:B8205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0169(2012)05005406

在20世纪西方世界,阿尔贝特·施韦泽(AlbertSchweitzer,1875—1965)是一个在文化和道德意义上的伟大人物。法兰克福学派的弗洛姆甚至认为:“阿尔贝特·施韦泽和阿尔贝特·爱因斯坦大概是最能代表西方文化的知识和道德传统的最高成就的人。”[1](P193)施韦泽(史怀哲),法国国籍,在文化上属于德国,音乐家、基督教神学家、哲学家、志愿医生。1913年,他放弃个人在欧洲的锦绣前程,前往非洲加蓬建立诊所,自费为当地居民服务,直至1965年逝世。施韦泽的行动人道主义获得了广泛的国际赞誉,他的文化哲学在西方哲学史中独树一帜,其敬畏生命伦理学成为生态运动的重要思想资源,其关于中国思想的研究对于中华文化复兴也有深刻的启示意义。据此,在从伟大人格、文化哲学、伦理思想和中国研究四个方面,对其哲学和伦理思想进行了初步研究之后①,为了引起更多学者研究其生平和思想的兴趣,笔者觉得还有必要对施韦泽敬畏生命伦理的时代意义,从道德个人主义、文化伦理主义、生命自然哲学、中国思想的伟大功绩等方面,作一综合性的阐发。一、道德个人主义

笔者对施韦泽的不凡一生和伟大人格的研究,包括纵向的生平概括:反思痛苦和幸福权利的青少年时代、进行文化批判的中年时代和反对核战争的晚年时代;以及横向的人格分析:一个充满爱心的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一个思想深刻的人,并在此基础上对其伟大人格的文化意义和当代启示进行了一些阐发,应该说基本上给出了一个关于理解施韦泽人生和人格的图景和解读。当然,必须指出的是,这个图景和解读,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中国式”的,即主要还是从其人格和文化理想与中国文化的“亲和性”角度着手的,对于其与中国文化的异质性,涉及的则较少。虽然,就施韦泽不凡一生和伟大人格与中国文化的关系而言,“亲和性”方面固然重要;但显而易见的是,为了吸取外来文化的积极因素,以刺激和推进中国文化和知识分子人格的发展和完善,了解和反思其与中国文化的异质性方面,也许更值得我们重视。从而,以下拟从道德与政治的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两个方面,对施韦泽人生和人格的时代意义,作进一步的探讨。

篇2

消费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大学生的消费行为与大学生的责任密不可分,必须将两者结合起来,使得大学生在消费过程中承担相应的消费责任,通过责任意识来引导自身合理的消费。责任是一种基本美德,是社会道德的基础和核心,是道德评价的基本依据,是对个体在人生每个阶段承担的不同角色所具有的共通性的基本道德要求。“任何一种生活,无论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事业的还是家庭的,所作所为只关系到个人的还是牵涉他人的,不可能没有其道德责任;因为生活中一切有德之事均由履行这种责任而出,而一切无行之事皆因忽视这种责任所致。当代大学生的消费生活不仅会对自然产生影响,而且还会对他人、对社会乃至对自身产生影响。因此,当代大学生消费必须具有责任意识,对自己负责、对他人、社会乃至自然负责,做到责任消费,这是一个大学生应具备的素质。

一、当代大学生消费责任

无论是个人的生活性消费还是企业的生产性消费,都不止是一种单纯的物品消耗,而是社会关系的反映。消费者有着相应的社会责任。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商品时,应该承担的自觉抵制直接或间接危害社会可持续消费和生产的商品和行为,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道义责任。这些责任包括保护环境的责任、保护资源的责任、维护社会公德的责任等。当代大学生消费责任主要包括对自己的责任、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以及对自然的责任。

1、当代大学生的消费责任首先是对自己的责任。消费是一种个人行为,是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大学生应该学会消费,进行合理的消费,确保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的和谐,应该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个人修养,提高自己的生活品质和质量,追求自身的全面发展。当代大学生消费中存在的盲目消费、奢侈浪费消费,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满足自己的感官享受,沉迷于网络游戏等,可能会造成精神萎靡,损害自己的身心健康。因此,大学生应该慎重考虑,保持清醒的头脑,要对自己的消费行为承担责任,对自己的消费后果负责。

2、当代大学生的消费责任是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当代大学生的消费与家庭和社会的经济水平密切相关,大学生的消费方式会对其他消费群体产生示范效应。因此,当代大学生的消费不能侵犯他人生存性消费的权利,还应有义务在消费过程中为他人树立良好的榜样。当代大学生消费中还要考虑到社会的未来和命运,要为社会未来与命运承担一定的责任。当代大学生没有根据自己实际家庭经济水平而进行的非理性消费,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也侵犯了家庭其他成员的资源共享和消费权利。一些大学生在公共场所抽烟酗酒的行为,严重影响其他同学的健康,侵犯了其他同学的利益。另外,大学生在同龄人群是佼佼者,是文化知识水平较高的一个群体,是倍受关注的群体,同辈中往往以该辈精英阶层的行为方式为楷模。大学生不负责任的消费行为会给其他人带来消极的示范效应。当代大学生在消费过程中应该对他人和社会负责,做到有责任地消费。

3、当代大学生的消费责任是对自然的责任,在消费时应该承担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人类大量消耗自然资源,致使非可再生资源呈绝对减少的趋势,可再生资源也呈现出明显的衰弱态势。而将大量的排放物和垃圾倒入江湖河海,对动植物资源的侵略性掠夺,严重污染着环境、破坏着生态平衡。这些都将不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实现可持续消费,必须节约资源耗费,保护生态环境。当代大学生作为国家发展的中坚力量,应当积极承担对大自然的责任,在消费过程中应该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节约资源消耗,反对糟蹋和浪费资源,提倡环保,反对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

二、倡导当代大学生消费责任的意义

1、有利于当代大学生与自身的和谐。当代大学生树立了责任消费意识,就会明显改善和杜绝奢侈浪费、炫耀消费等非理性的消费行为,把注意力真正集中在自身修养的提高,在满足基本的物质生活需求的同时,增加自己对知识的积累和丰富,关注自身的发展。因此,倡导大学生在消费过程中对自我承担责任,做到责任消费引导其树立责任消费意识,自觉走向合理消费,有利于个人的身心健康,个人生活品质和质量的提高以及生活幸福指数的增加,有利于大学生与自身的和谐。

2、有利于当代大学生与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当代大学生树立了消费责任意识,就会意识到自己的消费必须与个人的经济状况密切联系,考虑根据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进行消费。当遇到经济困难或需要添置一些物品时,首先想到的不是马上向家庭索要,而是主动设法通过勤工俭学或假期打工等方式来解决。而且,大学生在参加勤工助学的活动中了解到打工赚钱的艰辛,切身体会到父母的艰辛和不易,逐渐形成不乱花钱的好习惯,培养自己的感恩心和责任心。大学生责任消费带来的理性消费会树立自身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对其他消费群体也会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因此,倡导大学生在消费过程中承担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做到责任消费有利于促进大学生与家庭以及社会的和谐。

3、有利于当代大学生与自然的和谐。大自然资源虽然丰富,但是其总量是有限的,根本无法经得住人类的过度开采和利用,且人类在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利用率低浪费严重的问题。当代大学生作为一个高学历层次的群体,在消费过程中不应该继续把生活消费看成是纯粹个人的私事,必须清晰地看到个人消费与国家和社会文明进步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消费过程中树立责任消费的观念与意识,认识到消费是自己的权力,责任消费是自己的义务,自觉抵制危害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商品,选择绿色和环保商品,积极承担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责任,培养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在满足生活需要的同时,倡导自己及他人既不浪费资源又不污染环境的消费行为。当一个社会的责任消费者越来越多时,消费者的责任购买行为就可以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从而在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尽了一份公民责任。正如艾伦·杜宁所说:“当大多数人看到一辆大汽车并且首先想到它所导致的空气污染而不是它所象征的社会地位的时候,环境道德就到来了。”因此,倡导当代大学生在消费中承担对对自然的责任,做到责任消费有利于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与自然的和谐。

三、当代大学生消费责任意识的培养策略

1、当代大学生可以通过加强自我教育,提高自身道德修养来促成消费责任意识的形成。“道德修养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要自觉地以道德理性驾驭自然,使之升华,实现其本来意义的超越,……表现之一为义务的自我对权利的自我,使两者在道德理性的基础上趋于和谐的统一。”当代大学生应该明确自己在享受消费权利的同时,也要尽到相应的消费责任,通过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唤醒内心的责任感,形成道德自律,在消费中做到责任消费,理性消费。大学生通过增强自己的消费责任意识,让自己成为有主体性的消费者。主体性是全面发展的人的根本特性,它集中了人的一切优秀品质和个性特征,是人身心发展的综合表现。

2、家庭的教育。家庭是教育的重要场所,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对于大学生消费责任意识的培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父母的行为与教育方式对孩子的影响最大。尽管大学生进入校园独立生活使得父母与子女的直接接触机会相对减少,但是父母应该继续积极承担对子女进行道德教育的义务。大学生的消费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消费超前,这些消费费用都是由家长买单。家长应将大学生的花费控制在较为合理的范围内,不能不加选择地满足子女的一切购物欲望,而是帮助明确孩子在学校主要的一些消费项目并进行适当的取舍,教会大学生理财,让大学生自己计划和梳理自己的学习和生活的开销。同时让孩子明白,作为家庭中的一员,既享有权利,又要尽义务。培养孩子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家长也应该以身作则,形成责任消费行为,形成良好的消费风气。通过对言传身教来引导大学生做到责任消费。

3、学校的教育。学校是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要阵地,应该加大对学生的道德责任教育力度。道德教育的任务,不只是要使人们一般地懂得善恶、是非、荣辱,而是要使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深入到人们的内心,转化为个人内在的道德品质。学校的道德责任教育要使得大学生对自己的消费行为承担起道德责任,并使得这种责任原则深入到学生的内心,使其转化为大学生内在的道德品质。而且这种道德品质不能只停留在认识层面,更要将之实践在个人的消费行为之中。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承担责任、奉献社会的途径,也是磨练意志、砥砺品格的重要条件,对与增强大学生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学校可以鼓励大学生利用假期进行实践活动,例如三下乡、志愿服务、义务支教等;也可以多增加勤工助学的岗位,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进来,让大学生在自食其力中培养自己的责任感。

篇3

[作者简介]翁文艳(1973- ),女,湖南长沙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领导研究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学生领导力培养。(上海 201204)吴智育(1974- ),女,河北正定人,河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河北 石家庄 050024)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的新途径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12CKS044)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23-0167-02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将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列入教育发展的战略主题。明确在当今时代特征下社会责任感教育中应着重培养什么、怎样培养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现在的学生多以自我为中心,对物质的追求更为强烈,对家人、集体、同学、社会的责任感在降低,这也是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成为紧迫问题的原因。学生领导力是一种影响力,不是具有领导职务和权力,而是包括决策、沟通、协调、执行等多种素质与技能的综合实力。培养学生的领导力,不是要强化学生的“官本位”意识,而是要培养面向未来、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社会人才。领导力不仅是美国大多高校招生所要求的重要能力之一,也是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所要求的重要素质能力。国内外学生领导力教育非常重视社会责任感在领导力素质中的核心地位,重视在教育过程中通过多种途径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一、在愿景教育中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

1.培养什么:基于共赢的价值认知。社会责任反映的是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其价值取向是社会的整体利益。如果说社会是人与人关系的总和,那么社会的整体利益则体现为在领导过程中要兼顾个人和他人的利益,寻找多方共赢的利益重合区间。这符合当下社会责任感的培养需要,立足于青少年学生自身社会性发展的需求,需要贴近青少年学生的发展特点与发展规律。杰出的领导者一定拥有个人的明确愿景,即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或理想信念。愿景型领导理论认为,对个人愿景的价值认知是领导者具备的基本认知能力。注重愿景是杰出领导者的共同特征。杰出领导者的个人愿景,往往与对他人、社会的关心、奉献与服务精神密切相关。社会责任感通常蕴藏于杰出领导者的个人愿景中。个人的领导力因素与领导者建立组织的未来愿景能力相关。愿景型领导者不是凭空想出组织的未来愿景,强加给追随者,而是从个人愿景出发,基于追随者的需求和组织的长远利益来提出组织或团队的共同愿景。这样的组织愿景通常容易被组织内每一个成员所接受和认同,不仅能促进组织的整体利益,而且能促进每一个成员的能力发展;通常兼顾领导者与追随者的个人利益、组织的整体利益、组织对社会的责任与义务等。需要领导者具备社会责任感这一基本素质。

篇4

一、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下人的本性和道德

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是人类发展的两个阶段。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的序言中指出所谓的自然状态是“现在不再存在,也许过去也从未存在,而将来也永远不会存在”。在卢梭看来,关于自然状态和自然人的描绘并不是历史的真实,而只是作为研究人和现实社会所必需的一种假设或推论。采用这种办法的目的是与社会状态进行对比,从而更好的认识现实的社会和现实的人。

在卢梭看来,自然状态下的自然人有两种秉性――自爱心和怜悯心,就是对自身的关切和对他人的怜悯。他说:“思考一下人类心灵最初和最简单的活动吧,我相信在这里可以看出两个先于理性而存在的原理:一个原理使我们热烈地关切我们的幸福和我们自己的保存;另一个原理使我们在看到任何有感觉的生物,主要是我们的同类遭受灭亡或痛苦的时候,会感到一种天然的憎恶。我们的精神活动能够与社会这两个原理相互协调并配合起来”。卢梭的这段表述充分的表达了对自然人人性的赞美,间接的批判了现实社会人是缺少这两种秉性的。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与人之间没有任何的道德关系,既无相互仇杀的恶德,也无相互义务的美德。道德同法律一样,完全是社会形成以后的事情,是社会关系的产物。总之,在自然状态下人是有自爱心和怜悯心的,而且本性是善的。

人在自然状态中是道德的、自由的。自然人有着自爱心和怜悯心这两种道德情感,并且天生善良有良心,引导着人们向善的行为。但是自从进入了社会状态后,人就开始了“异化”。在卢梭看来,社会不平等的发生使人类摆脱了蒙昧无知状态而进入到文明生活,这无疑是一种进步,但这种进步同时也使人类淳朴善良的道德走向败坏,原始的自由、平等状态被打破,人们陷入了富贫、强弱、主奴等一系列对立中,结果导致了无尽的冲突和战争,这标志着人性的退步。卢梭认为,社会文明的进步,必然会导致道德的堕落。一方面,人类社会的发展打破了自然人淳朴善良的道德,开始走向人类的不平等。自然状态下的人是自由的、平等的、道德的,原始社会的公有制,社会的一切物质都属于人所共有。社会状态是历史的必然的选择,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与人之间产生了各种社会关系。在人与人的交往和联系中,有些人就会比另外一些人具有优越的天赋,没有优势的人们就会产生虚荣心、嫉妒这些恶的道德感。为了捍卫尊严和虚荣心,人们不择手段地做出一些恶行。由此看出社会性是人类走向不平等的第一步。另一方面,私有制的产生巩固了社会的不平等,并导致了人类道德的堕落。私有制形成后,随着土地的私有和交换关系的发展,原始的自然的不平等日益扩展并深化,社会上形成了财富、地位、权势方面的不平等。在私有制度下,人类产生和加深了“你的”和“我的”这类私有的观念,使富人和穷人、主人和奴隶的心灵败坏了。卢梭说这一切应归咎于私有制,归咎于文明社会本身。对于社会的人来说,人性就是人的社会性。不仅如此,社会人的精神文明和道德,并不是随着物质文明的发展而进步的,相反,社会文明每前进一步都伴随着神经和道德的堕落。

二、社会契约是人性和社会道德复归的唯一途径

随着社会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导致人类的不平等和道德堕落,整个社会陷入利己恶性的状态。面对这样的情况,卢梭提出了“回到自然”的口号,但“回到自然”只是单方面的指道德回到自然状态时的淳朴善良,并不是回到猿类生活的状态。卢梭说形成人类不平等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富人与穷人之间的不平等,即经济上的不平等;第二阶段是压迫者与服从者之间的不平等,即政治上的不平等;第三阶段是合法的权力变成了专制权力,即主人与奴隶的状态,这是不平等的最终的程度。面对这种情况,卢梭提出了制定社会契约来解决不平等。卢梭说社会契约论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它们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是同样的,而且所有人都是予以默认或者公认的。一旦这个社会公约被毁,每个个人就又恢复了原来的权利。并且,在约定基础上的自由丧失时,他又重新获得了为此而曾经放弃的天然的自由。可把这些条款归结为一句话,即:每个参加联合体的成员,应该自身及其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给整个集体”。因此,“要寻找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得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其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这也就是社会契约所肩负的使命,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而社会契约,确实可以将其解决。

社会契约的根本要求,就是每个人都要毫无保留的把自己全部的自然权利,让渡给整个社会。因为只有在每个人都把自己全部地奉献出来,对于所有人的条件才是平等的了,也就没有人想要成为别人的负担了。这样使得每个人在奉献自己的过程中,获得了更大的权利来保障自己的自由。在卢梭看来,自然人是自由平等的,而社会契约只是一种手段,目的都在于将人们从现实中的不自由、不平等的状况中解放出来,重新获得自由和平等。当然 “回到自然去”,并不是简单地要恢复到原始状态的生活,而是构建这样的一个社会:在其中,人们按照自由与平等的社会关系与他人交往,自由和平等的价值从而起主导作用。卢梭制定社会契约是想实现人性的复归,社会道德的复归,能够消除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从而形成一种稳定的生活方式,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达到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篇5

消费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大学生的消费行为与大学生的责任密不可分,必须将两者结合起来,使得大学生在消费过程中承担相应的消费责任,通过责任意识来引导自身合理消费。责任是一种基本美德,是社会道德的基础和核心,是道德评价的基本依据,是对个体在人生每个阶段承担的不同角色所具有的共通性的基本道德要求。“任何一种生活,无论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事业的还是家庭的,所作所为只关系到个人的还是牵涉他人的,不可能没有其道德责任;因为生活中一切有德之事均由履行这种责任而出,而一切无行之事皆因忽视这种责任所致。”①当代大学生的消费生活不仅会对自然产生影响,而且会对他人、对社会乃至对自身产生影响。因此,当代大学生消费必须具有责任意识,对自己负责、对他人、社会乃至自然负责,做到责任消费,这是一个大学生应具备的素质。

一、当代大学生消费责任

无论是个人的生活性消费还是企业的生产性消费,都不止是一种单纯的物品消耗,而是社会关系的反映。②消费者有着相应的社会责任。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商品时,应该承担的自觉抵制直接或间接危害社会可持续消费和生产的商品和行为,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道义责任。这些责任包括保护环境的责任、保护资源的责任、维护社会公德的责任等。③当代大学生消费责任主要包括对自己的责任、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与对自然的责任。

(一)当代大学生的消费责任首先是对自己的责任。消费是一种个人行为,是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大学生应该学会消费,进行合理的消费,确保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的和谐,应该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个人修养,提高自己的生活品质和质量,追求自身的全面发展。当代大学生消费中存在的盲目消费、奢侈浪费消费,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满足自己的感官享受,沉迷于网络游戏等,可能会造成精神萎靡,损害自己的身心健康。因此,大学生应该慎重考虑,保持清醒的头脑,要对自己的消费行为承担责任,对自己的消费后果负责。

(二)当代大学生的消费责任是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当代大学生的消费与家庭和社会的经济水平密切相关,大学生的消费方式会对其他消费群体产生示范效应。因此,当代大学生的消费不能侵犯他人生存性消费的权利,还应有义务在消费过程中为他人树立良好的榜样。当代大学生在消费中还要考虑到社会的未来和命运,要为社会未来与命运承担一定的责任。当代大学生没有根据自己的实际家庭经济水平而进行的非理性消费,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也侵犯了家庭其他成员的资源共享和消费权利。一些大学生在公共场所抽烟酗酒的行为,严重影响其他同学的健康,侵犯了其他同学的利益。另外,大学生在同龄人群是佼佼者,是文化知识水平较高的一个群体,是备受关注的群体,同辈中往往以该辈精英阶层的行为方式为楷模。大学生不负责任的消费行为会给其他人带来消极的示范效应。当代大学生在消费过程中应该对他人和社会负责,做到有责任地消费。

(三)当代大学生的消费责任是对自然的责任,在消费时应该承担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人类大量消耗自然资源,致使非可再生资源呈绝对减少的趋势,可再生资源也呈现出明显的衰弱态势。而将大量的排放物和垃圾倒入江湖河海,对动植物资源的侵略性掠夺,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这些都将不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实现可持续消费,必须节约资源耗费,保护生态环境。当代大学生作为国家发展的中坚力量,应当积极承担对大自然的责任,在消费过程中应该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节约资源消耗,反对糟蹋和浪费资源,提倡环保,反对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

二、倡导当代大学生消费责任的意义

篇6

0引言

    道德本身就是为了人类社会持续发展而产生,具有人的主体性、创造性,但是一直以来被统治者作为统治的工具和手段,慢慢失去了其主体性和创造性的本来面目,要转变当前德育收效低微的状况就必须构建以荣辱观为起点的体现人的道德的主体性、创新性的社会道德体系。要构建科学的社会道德体系必须从道德的本质、人的特性和荣辱观以及新世纪人类社会的特点去思考。

1道德的本质

    道德是一种客观的社会范畴。任何一个社会都必须树立基本的道德体系才能正常运行。道德意识作为社会价值体系,包含着社会的、政治的、法律的、人的因素,渗透在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影响着社会风气,体现着价值取向,标志着文明程度。作为道德价值的起点,任何社会环境和社会文化,都必须建立适合的荣辱观。

    道德同时是一种人生哲学,一种内心感受。每个人的生命意义都必然的维系着一定的荣辱观。任何社会,道德的存在,除了维护公共秩序外,也是个体发展自我,寻求生命意义的一种方式,是人们认识自我、认识社会的结果。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体道德观念会发生变化,一部社会变迁史,也是人的心灵变迁史。三十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激烈的转型,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处在社会变迁中的人们的心灵状态、行为状态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必须切实了解现今中国社会的价值观和中国人的心灵追求,才能给出正确的道德标准和荣辱评价。

    道德构建目的就是为了个人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每个人在利益面前都必须遵守一定的“游戏规则”,树立一定的荣辱观,否则社会秩序将受到破坏,妨碍个人和社会的生存和进步。这就是道德的本质。只有明确了道德的本质才能使道德具有创新性,才能赋予道德强大的生命力,才能提高德育的实效性,道德才能成为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动力。

2人的特性和荣辱观

    人是物质与精神的结合体。人一生下来,就具有七情六欲。这是一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另外人一生下来就处在人与人的关系之中,某一个人的出生就意味着新的人与人关系的产生。每个人都由他人获得自己的生命,人出生以后都依赖着自然或他人的劳动成果而生存和发展,每个人也都以自己的特殊方式作用于他人,为他人获得生命,为他人创造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和精神。可以说人片刻也不能走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道德规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人的规范,通过约束每个不同人的不同行为来达到一定社会的和谐运行。只有在人们真心诚意地接受,并转化为人的情感、意志和信念时,道德的力量才能展现出来。树立一定的荣辱观念,便是在道德主体内心深处,以自律形式出现的规范。人活着总有追求,有一定的道德目的和人生期望,这些价值取向促使人们做出这样或那样的选择。荣辱观是人们思想、言行的标准尺度,人们对荣辱的感受形成动机、意图、目的,通过劝导、褒扬以及自我激励方式促使人去行善,通过羞耻感、罪恶感而阻止人作恶。

3新时代人类社会的特点

    人类社会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经过了漫长的历史,从上世纪起得到迅速发展,在经过近几世纪的积淀之后,新时代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以新的模式开始了新的发展。经济的全球化已不再遥远,文化的东西方隔阂已日渐缩小,强调尊重人的主体性、能动性、突出人的个体的价值,借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的进步。

    新一代年轻人的道德心理也随着世界工业化进程的迅速加快、生活方式的影响,由整体性的形态中解脱出来成为一个较为独立的自由人,由于人们在“人我不分”、“人群不分”混沌的整体主义形态中受尽了压抑,当他们超越整体性共存的思想束缚以后,往往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他们极力追求绝对自由、民主,认为道德是个人的东西。这种单子式道德模式在一些西方国家已经成为反人类的根源,危害社会的安定与发展。而现在在发展中国家的新一代追求单子式道德比起发达的西方国家更加强烈,据中国广西沿海地区学生学习心理状况调查:85%的学生是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学习,为了将来给社会造福的仅占巧%,这就是一个例证,而且这巧%的比例也在不断下降。

    光荣是崇高的境界,它一方面在主体的行为和人格中体现着尊严,另一方面,又在人们的心目中唤起巨大的喜悦和敬仰。它使人超越委琐卑微,脱离小我,找到大我。人生要获得光荣、崇高的评价,就必须给自己树立光荣崇高的价值目标。当人们自觉遵循荣辱观念时,道德就不再是一种纯外在的要求,而是发自内心的道德情感,发自内心的生命向往,把外在的义务变为内在的责任,尽义务就成为一种快乐,成为光荣,成为自我实现的方式,成为一种天性的敏感,道德的高度意志自律,体现了自由的本质—在完善自我和完善社会这个最高目的上达到了高度的和谐统一。

 每个人,作为道德的主体,在整个一生中都面临着道德完善和人格成长。在人生的转折关头,面对道德的冲突和困惑,荣辱观使每个人在每一道德境遇中进行反思,作出正确选择。生命是否值得过,与主体对于羞耻的理解和体验大有关系。尘世间短暂的快乐,炽烈如焚的利己情感和瞬间生灭的功利欲望,使人难以洞明内心。在道德生活中,虽有规范的确立和理性力量的支持,但在理性和情感、义务与欲求之间,总有许多的心灵冲突。因此,当个人利益和他人利益、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履行正确的道德行为,对于个体来说,内心斗争是无可避免的,然而,崇高的道德情怀,也就在此处。没有道德的热情,没有崇高的牺牲精神,道德的尊严无以显示和表达。

篇7

强制缔约制度作为对契约自由原则的补充和矫正,更好的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契约双方的对比悬殊的地位和实力差距,保障和促进了社会正义的真正实现。强制缔约的产生,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和理论基础。

1 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

契约自由作为私法自治的核心内容,强调契约拘束力的根源在于当事人双方的意思或意愿。正如德国学者海因·科茨等所指出的:“私法最重要的特点莫过于个人自治或其自我发展的权利。契约自由为-般行为自由的组成部分……是一种灵活的工具,它不断进行自我调节,以适应新的目标。它也是自由经济不可或缺的一个特征。它使私人企业成为可能,并鼓励人们负责任地建立经济关系。因此,契约自由在整个私法领域具有重要的核心作用。”按照自治的理论,人的意志可以依其自身的法则去创设自己的权利义务,当事人的意志不仅是权利义务的渊源,而且是其发生的根据。根据英国著名的契约法学者阿蒂亚的理论,契约自由的思想应当包括两方面的含义:首先,契约是当事人相互同意的结果;其次,契约是自由选择的结果。契约自由作为一种法学理论,建立在对当时社会生活的一个基本判断基础之上,即认为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相互间并没有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的能力或权力。

契约自由在被视为绝对正义的同时也正表明了契约自由原则任意的被滥用及最终对契约正义的背离,从而使得契约自由原则绝对正义的张扬和恣意的历史的结束和对其规制的开始,正如博登海默所言“任何自由都容易被肆无忌惮的个人和群体所滥用,因此为了社会福利,自由必须受到某种限制,这就是自由社会的经验。如果自由不加限制,那么任何人都会成为滥用自由的潜在受害者。”当然,契约自由受到限制,并不意味着契约自由作为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地位产生动摇,而恰恰是为了维护现代合同法的更高价值-契约正义。无论在任何一个领域,正义都是无可替代的最高价值,保护任何价值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自然,契约领域也不例外。于是,法律为防止自由被侵犯,必须禁止自由被滥用,全面保障自由的存在、实现,以及向更高的自由发展,实现正义。已发生了深刻变化的社会经济生活条件迫使现代的法官、学者和立法者正视当事人之间地位不平等的现实,抛弃形式正义观念而追求实质正义。为保障社会正义真正实现,有必要对契约自由原则进行限制。强制缔约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并逐渐被各国所接纳。

2 强制缔约产生的社会基础

合同本质上是市场交易的产物,是交换关系的法律表现,他必然是随着社会生产和经济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近代市场经济开始形成,社会财富得到不断的增长。19世纪下半叶开始,西方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进入垄断阶段。社会化大生产导致资本集聚集中,垄断组织空前庞大,大型企业,跨国公司的实力越来越雄厚。垄断组织和大财团实行了行业垄断,自由竞争市场秩序受到极大的破坏。同时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导社会分工日益细化,社会群体的分化和对立也日趋严重,消费者、劳动者等弱势群体的问题凸现出来。面对这种现实,各资本主义国家纷纷扩大政府职能,认为政府应该调控现代化条件下日益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加强政府干预职能,避免因不受限制的竞争所产生的贫富分化和社会的动荡。国家宏观政策的转变必然反映到合同领域,使合同受到越来越多的规制。

在现代社会,社会经济地位不平等的现象也愈来愈明显,经济实力和交易能力的差距,使得在许多情况下处于弱者地位的一方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一些公共服务部门例如交通、邮政、通讯、水电气热等公用企业也得到快速的发展。由于资源掌握这些居于天然垄断地位的企业手中,他们可能凭借自己的优势地位任意拒绝他人的缔约请求,或者附加不合理的缔约条件,损害弱者一方的利益。而普通大众和经济基础薄弱的弱小企业面临着这些实力雄厚的大企业,根本无法具有同等讨价还价的力量,只能处于受害者的地位,迫于生存或者经营的压力,在许多情况下还会被迫接受明显不平等的契约条款。这时,法律就有必要对其滥用权利的行为加以限制。

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工业生产和科技的突飞猛进,一些环境污染问题和交通事故等公害问题也频频发生。国家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和潜在的受害者,规定某些特定的主体负有强制缔约的义务。因此,强制缔约义务的产生和发展是与经济状况的显著变化分不开的。

3 强制缔约产生的理论基础

英国历史法学的集大成者梅因在《古代法》中描述到,“一切形式的身份都起源于古代属于'家族'所有的权力和特权……所有进步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是人类社会文明史上的巨大进步和发展,它可以看作是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重要标志。这一转变对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思想文化观念都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绝对的契约自由原则某些情况下却又为特权的形成提供了便利。当今对于契约自由的限制则可以说是“从契约到身份”的一个回归。虽然契约自由的内容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其价值目标始终是为了实现社会正义。

影响强制缔约制度产生的法哲学思想学说有:

(1)法律道德主义学说。

法律道德主义学说的观点是:法必须保持制度和政治、伦理等观点的共同性,法必须而且应当禁止不道德的行为,强制实施道德。根据代表人物德富林的观点,道德判断是一种善恶的判断。这类判断只有在社会受到影响的时候才会出现,因而道德判断是一种社会的或者公共的判断。既然公认的社会道德对社会是必须的,那么社会就有权利运用法律保护社会的公共道德。当社会的或者公共的道德判断对某种行为持特别否定态度时,就有理由实施国家和法律的干涉。

(2)伤害原则说。

篇8

关键词: 公民社会、公民道德、道德权利、     

 

一、道德权利:公民道德的题中之义 

“公民”(citizen)这一概念来源于古希腊的城邦制国家,其原意就是“市民”。在古希腊,公民就是住在城邦中的自由民,他们着重从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来界定公民权利。对古希腊人而言,权利就是参与城邦的政治生活和公共管理的资格,公民权利主要是政治权利,它是公民社会的根本。而在古罗马时期的公民,则强调法律对公民个人和公民团体利益的保障,特别看重个人私有权或公民权利的私人性,这对近代以来西方公民权概念的发展起着深刻的影响。新兴的资产阶级思想家从自然法的理论出发,把公民权看成是每个人生来就有的自由平等权利,而在社会中实现这种自由平等,就必须使国家保障人们自由支配自己的意志和行动。资产阶级在建立了自己的国家之后,就以宪法的形式确认了“人人平等”和“主权在民”的原则。全体公民在法律上都是国家的主人,因而也是国家的公民,所以,在西方形成了“公民意识即权利意识”的传统。

中国传统社会基本上是属于臣民社会,即没有实现国家与社会、个人的分离,个人是从属于国家的,是国家中的“子民”,没有产生类似于西方的公民概念。臣民社会的基本构架是单向度的国家权利与个人义务,即国家拥有无限度的权力,而个人则有尽不完的义务,从“五伦”“十义”到“三纲五常”,都是义务性规范。中国传统社会的封建专制造成了权利与义务的严重失衡,而这种失衡反过来又强化了封建的专制统治。因为一个社会的人民,如果没有权利意识,就没有自保意识;没有自保意识,就只能企盼“青天大老爷”的出现,统治者就可以为所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意味着中国进入了一个真正保障公民权益的社会,人民成了真正的主人。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左”的思想路线以及计划经济的影响,我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范项目“法治社会中的德治问题研究”(01JA720044)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李建华(1959——)男,湖南桃江人,哲学博士,中南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伦理学研究;周蓉(1979——)女,湖南衡阳人,中南大学哲学系在读硕士研究生。 

篇9

【中图分类号】B2 【文献标识码】A

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和特征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而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便在于寻求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与问题的方法与途径。对此,我国早在2004年,便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这一理念的构建与提出,标志着我国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在和谐社会中,依法治国战略能够得到贯彻落实,社会民主得到广泛发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追求公平与正义,在协调各方利益时,应贯彻公平、公正的准则;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充满诚信友爱的社会,人与人之间能够和谐相处、互信互助;在和谐社会之中,人的知识与创造得到尊重与肯定,不断激发社会个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和谐社会必然要追求社会生活的安定有序,这需要社会各方不断努力完善社会管理机制,为人民的安居乐业提供环境保障;最后,和谐社会是一个全面发展的社会,它还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要求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关注环境与生态,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个要素之间是相互补充和相互依存的,和谐社会的建设应该是一个社会全面发展的建设,既包括经济的、物质的,也包括精神的、文化的,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关注生态环境建设,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体现。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不仅是对理论的继承与发展,也与我国悠久的文化观息息相关。千百年来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充满了“和谐”的观念,这也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理论和精神支撑。

儒家文化对和谐社会建设的影响

儒家的和谐观为和谐社会建设打下了思想根底。长期以来,儒家文化都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据统治地位,历代帝王都十分推崇儒家思想,其诸多作品都被奉为国学经典,而其中也蕴含着大量的和谐思想,这为和谐社会的提出奠定了坚实的思想文化基础。具体来说,儒家的和谐价值观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儒家倡导“天人合一”的和谐自然观。儒家文化的一个重要思想观点便是“天人合一”,“天”便是指自然万物,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与自然的关系应该是合一、统一的。这一思想在不同的儒家经典著作中都有体现,例如在儒家四书之一的《中庸》中,便认为“致中和”,天地才能“位焉”,世界万物尚且“育焉”的思想,即认为和谐是社会发展的关键,强调了天、地、人之间的和谐共处。这种“天人合一”思想在儒家思想内得到不断传承,宋代儒学大家张载在其著作《西铭》中还提出了“民”是我的兄弟,“物”是我的朋友的思想,这也道出了自然与人类平等、统一的思想。在儒家思想中,万物与人类在本质是相同的,他们都是自然与宇宙的一部分,人类应该尊重、保护自然,而非一味的向自然索取。中国当前的生态社会建设可以借鉴儒家思想中这种人与自然的和谐价值观。

其次,儒家学者强调“和而不同”的和谐社会观。对于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之道,儒家强调“宽”与“仁”,即宽和处世,善意待人,以仁义宽容之心来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儒家还描画出建立在“仁”之上的理想社会便是大同社会。

孔子在《论语・子路》提出了人际关系处理的一条准则,即“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所谓“和而不同”是指君子,也就是道德高尚的人,他在与人的交往过程中,能够与他人保持一种和谐友善的人际关系,但在对一些具体问题的看法和态度上不必去迎合苟同他人;而“同而不和”则是指大多数小人在一些问题的看法上喜欢迎合他人,符合他人的观点,但实际上,他内心并不认同,并且缺乏和谐友善的态度。在《论语・卫灵公》中,同样有着对于人际和谐的思想体现,其提出“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意思是君子能够忍耐,不与他人争论,能够与众人和谐相处,但又不结党私营,有所偏私。由此可见,品德高尚的君子的一个重要品质便是能够与他人和谐共处,并宽以待人。

儒家文化十分重视这种和谐的人际关系品质,孟子在《公孙丑下》中提出了著名的哲学思辨,即“天时不如地利”,而“地利”又“不如人和”。他认为在作战时,气候和时机的优势不如地理位置上所占的优势,但地势上的优势又比不过士兵团结一致的人和优势,这一观点虽然讲的是国家作战,但其中可以看出,孟子认为“人和”在团体中是至关重要的,而“人和”便是人与人能够和谐相处,团结一致。孟子还提出了一系列如何达到人与人和谐相处的方法,例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强调人们在孝养亲人之时,能够推己及人,尊敬和爱护那些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老人和孩子,除此之外,他还提出了仁、义、礼、恭、宽、信、忠、恕、孝等一系列促进人与人和谐相处品质,形成了一套促进社会和谐的道德准则。

孔子在《礼记・礼运》中对大同社会的理想状态做了畅想,认为大道施行是建设大同社会的前提,在大同社会中,天下为人们所共有,而非仅是统治阶级的天下,在大同社会之中,那些品德高尚与有能力的人被选,人与人之间诚信相处,社会和睦。在大同社会之中,孔子所畅想的人际关系是互助、有所用,人们不再单单孝敬自己的父母、抚养自己的孩子,而是所有的老人都能够得到奉养、所有的壮年都有所用,所有的孩童也都能获得成长,那些鳏寡老人、孤儿、残疾人等也都能得到社会的供养。一切奸邪、盗窃、造反、害人之事不会发生,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这是孔子对大同社会几个方面的具体描述。这种天下大同的社会构想实际上是对社会和谐的美好追求,在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中,世代人民都将其作为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这也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奠定了心理基础。

最后,儒家还提出了“协和万邦”的和谐国际观。儒家思想不仅仅关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也对国与国之间、民族与民主之间的关系有所关照,在《尚书・尧典》中,便提出“百姓昭苏,协和万邦”的思想,主张民族间、国家间和谐相处。孔子在《论语・颜渊》中提出的“四海之内皆兄弟”,实际也是讲一国与周边国家睦邻友好,在具体如何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时,孔子认为对于不归服的“远人”,可以用文治焦化来感化,而不是简单的诉诸武力,这也体现了其和谐的国际观。孟子在讲述治国之道时,同样强调要以德服人,他提出王道思想,反对霸道治国,所谓王道是指国与国之间通过和平手段来解决各种问题,建立起一种信任关系,这能够不断提升自身的影响力,而霸道则是选择以武力为后盾,逼迫其他国家向自己臣服,最终将会“失道寡助”。而我们今天的外交政策便是和平外交,因此儒家的这种“协和万邦”的国际观也对我国当代的和谐国际社会的建设也起到推动作用。

儒家的道德观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道德准则。儒家经典认为要想实现天下大同,首先要从个体的修身养性做起,并提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要求。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也要求社会个体遵守道德规范,这是和谐社会的构建基础,可以说儒家大同社会与和谐社会在构建途径上不谋而合。因此儒家学说中所提倡的道德思想为我国的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道德规范和标准。

首先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孝悌道德思想。社会由无数个家庭组成,因此要构建和谐社会,家庭和谐是其基础,古人也提出要“治国”、“平天下”必然要先“齐家”,因此家庭的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儒家学者认为“孝悌”是家庭和睦的关键所在,在《论语・学而》中,写道:“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者,其为人之本与!”意思是,君子会致力于做根本的事务,根本建立了,治国做人的原则便也水到渠成,而孝顺父母和顺从兄长,这便是仁的根本。由此可见,儒家将“孝悌”作为仁的根本,也是治国做人的根本,在这里“孝悌”被认为是道德根本与基础。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占据着重要地位,家庭社会中的人伦和谐在历代都备受推崇,这也促使了我国社会良好伦理秩序的形成。在赡养自己的长辈之时要“及人之老”,在抚育自己的小孩时要能想到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这是孟子提出的社会伦理观,他认为“孝悌”不仅局限在亲缘关系之间,还应该推己及人,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其次是先义后利的道德价值追求。在中华文化的几千年发展中,义与利的辩析始终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哲学议题,它将社会个体置于道德精神追求与个人利益追求之间,对于个体在“义”和“利”之间如何抉择的问题,儒家道德思想给了我们“见利思义”、“观得思义”的答案,也便是要求人们能够时时刻刻记得正义、义气,而反对惟利是图、见利忘义的行为。在“义利之辩”中,富贵与贫穷,地位的高贵与卑贱并非是单纯的衡量个体物质财富的标准,儒家思想还赋予其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方面的意义。

在《论语・里仁》中,孔子认为财富与权力是“人之所欲”,但“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在这里,孔子承认人对于物质与权力有着追求获取的欲望,这是人之常情,但如果不是用正当的方法取得,品德高尚的君子是不会接受的,这就是说,孔子强调的是“取之有道”,告诫人们不要因为利益诱惑而失去“义”的道德准则。而在今天的社会中,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趋利性使得人们去不断追逐自身的利益,而如何避免人们为了个人利益的获取而违背社会道德准则,便需要倡导先义后利的儒家道德思想,使人们树立正确的物质观与道德价值观,这样才能够防止市场经济条件下可能产生的道德滑坡,也为我国的社会伦理体系建设奠定了道德基础,为经济社会的和谐有序发展提供思想道德上的保障。

最后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忠恕”之道。在《论语・里仁》中,孔子讲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他认为老师的道,也不过就是“忠”和“恕”,而“忠”含义便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讲的是自己要根据内心的体验来推测他人的感受,以推己及人的方式来进行人与人的相处。而“恕”便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所不喜欢的,也不要强迫别人,这里强调的是要宽待和体谅他人。儒家的这种“将心比心,推己及人”的精神是其倡导的人与人相处的一个基本道德准则,在遵循这样的道德规则下,必然逐步形成一个人与人之间融洽相处的和谐社会。而经过几千年的发展,这种“忠恕”思想对我国当今的和谐社会构建仍具借鉴意义。

儒家道德思想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

构建和谐社会需以儒家传统文化为基础。除了其拥有独立的外,一个国家的独立在文化上也有所体现,它应该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并自成体系,其公民对传统文化有很强的认同感,这样一个国家才具备灵魂,一个社会才具备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动力,在强烈的文化认同感作用下,各个民族具有无比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因此,我国的和谐社会建设,应该重视传统文化所起到的作用,它为今天和谐局面的产生打下了思想根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便是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要立足于中国的传统文化,这有助于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价值观,能够真正提高我国的文化软实力,它同时也是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动力。儒家文化在中国有着深厚的根基,其对中国人的世界观、价值观与人生观都有着深刻的影响,在当代的和谐社会建设中,对其所倡导的优秀思想与理念应该继承和发扬,坚持古为今用,有扬弃的来继承其优秀思想,这是保持中华民族自强不息、自立自强的精神动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需立足于先进文化。我国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体现,而和谐社会也是代表着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新型社会形态。这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大同社会”与西方的乌托邦空想社会有所不同,它并不是一种理想化的空谈,而是有着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实践而达到的社会形态。因而和谐社会必然具有先进文化的属性,它以做为理论基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想是对有关社会建设构想的具体实践,也是理论中国化的成果之一,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也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身在不断完善和发展。是先进文化的代表,因而进行和谐社会建设必然要以此为指导,以其来引导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建设,以先进的文化来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与道德水平,从而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目标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先进性要求其以先进的文化为指导,明确前进的方向,为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先进的文化动力与支撑。

借鉴儒家道德思想为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助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理念便是全面、平衡发展。理论明确提出,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阶段性与联系性,不能割断历史发展之间的联系来探讨历史社会问题。因此,对过去的社会历史问题的探究,需要将其放到社会历史的长河中,联系其前后发展而从整体的角度去分析问题,而不能片面静止地看待问题。同样,对于未来社会的发展,同样需要以发展的、联系的目光来看看待问题。具体到目前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我们必须正视中国传统文化对当代社会建设的影响,而儒家学说作为传统文化的代表,我们既应该在先进的理论指导下,对传统文化本身进行精华与糟粕的辨别,弃糟粕之后再吸收精华,让儒家文化中的优秀部分成为我国社会建设的文化和精神动力。

结语

篇10

关键词:慎独慎独诚

Key words:Cautious Alone Being prudent when aloneHonest

作者简介:郭彩霞(1971-),女,河南省医药学校讲师,管理学硕士

一、“慎独”一词的本义

(一)“慎独”一词的本义

慎是看重、顺遂、谨慎、认真的意思。首先,慎有谨慎,慎重的意思。朱骏声《说文解字・坤部》云:“慎,假借为顺。”顺又有重的意思,也就是说看重是顺遂的前提。因此,慎就有看重、顺遂的意思。其次,“慎”字从心,从真,最贴切的解释是现代汉语中的认真的意思。独等同于特,指人所没有而己独有之个性,并且要保证这种个性不要在共同体中因同化而受到伤害或消失。所以,慎独就是认真对待自己的个性,由自身独特的思维方式和认识能力实现行为的特立独行,使自身的个性、特质都能够真实的呈现出来,而不是按照外界所谓的行为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身的个性受到损伤。

由对“慎独”的词源考察可以得知,“慎独”的本义强调的是个体的独特性,注重发挥自己的个性,彰显特性,并不具有道德修养上的意义。但当“慎独”一词被儒家吸取,出现于《大学》、《中庸》时,它不再单单是指注重自我的个性,而是被赋予了道德修养上的意义,成为君子进行道德修养的重要手段。继此之后,“慎独”思想经过郑玄、朱熹等人的发展,与人性论、理学思想等相结合,成为儒家的一种重要思想,其内涵不断进行演变发展,获得新的意义。

《大学》中的“慎独”是一种经验的道德修养方法,与它的人性论密切相关。《大学》中的慎独的内涵,本质即是诚意,这是超越于个体所在的处境的,是以内心为切入点的,强调诚意是一切行为的出发点和前提,从而将道德真正落用于日常生活之中,做到独处之时行为的严谨和道德性。《中庸》的慎独是发挥自身个性的一种方法,是通过率性而为实现须臾不离道和行为中正的重要途径,是将善性应用到生活中的一种手段。继《大学》、《中庸》之后,郑玄把慎独解释为“慎其闲居之所为”[3]郑玄的慎独实际上可以看作是个体的自律行为,是强调由道德约束走向主体自律,实现无人之地的规行矩步,做到随心欲而不逾矩。朱熹的慎独就是指在心曲隐微之处遏制自己的不当欲望,不使其滋长,从而不使内心被欲望蒙蔽,做到清心寡欲,将人之善性彰显出来,循性之自然,进而实现大道流行。同时朱熹的慎独以诚为前提和要求,要求无论是显明处,还是隐微处都必须慎重的对待自己的内心,遏制不当欲望,不自欺,处处都以诚为要求,于一处不慎,就违反了诚的要求,就不是真正的诚,也影响了慎独的进行。而王阳明认为慎独的意义不只是道德修养上的,更主要的意义在于将良知这个本体推致于万事万物之中,王阳明不是把诚作为慎独的前提,而是把慎独作为诚实现的前提和基础。

(二)“慎独”思想的两个侧重点

总之,从“慎独”思想的演变来看,古代“慎独”思想主要强调了两个方面。第一、“慎独”必须以“诚”为前提,“慎独”是由内心的诚实现行为上的不偏不倚的。在“慎独”的心理和行为两方面内容中,心理是前提和关键,只有实现内心的诚,才能实现行为的中正,把“慎独”应用到生活之中。第二“慎独”必须以“隐”、“微”为切入点。《中庸》有“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意思是说,一个人的品性越是在隐微的地方,越能真实的显现,所以,君子越是在无人之地越要注意自己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在明显之处能保持警惕心,慎重对待自己的行为,而对于隐微之地,即闲居之地或是心曲隐微之处,随着道德约束力的减弱,以及无人对自己的行为做出道德上的评判,缺乏社会舆论的监督,个体则会放松警惕,使非理性因素的影响增大。因此,君子必须在隐微之地同样严格要求自己,使道德化为内心的需求,养成一颗道德心,做到无论何时都能规行矩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只有做到隐微之地行为的中正,才能真正实现慎独。所以,要“慎独”必须以“隐”、“微”切入点。

二、“慎独”思想的现代价值

通过以上对慎独的内涵的分析,我认为慎独思想在现代社会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它的某些思想可被我们所吸取并赋予新的时代意义,从而继续发挥其价值。慎独思想不仅是个人进行自身修养的重要理论指导,并且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具有重大意义。

(一)“慎独”中个性思想的现代价值

慎独的本义即是认真对待自己的个性,强调个体的独特性,注重将自己的个性发挥的淋漓尽致。另外,《中庸》也强调“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认为道即是循性之自然,并且提出不可须臾离道来强调认真对待自己的个性的重要性。慎独思想中这种对待个性的态度对于现代社会中个人和社会都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一方面,现代社会竞争日益激烈,一个人要想在竞争中脱颖而出,靠的不仅仅是知识、技能等传统意义上的竞争力,个性已成为新型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众不同,鲜明的个性是新型人才的一个重要标志。个性所代表的不仅仅是性格上的与众不同,它更是个体独特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的体现。社会作为一个共同体,个人在与他人的交流之中往往会受到共同体的行为准则及思维方式的影响,而个体自身的特性则受到一定程度的忽视和损害。因此,个体必须认真对待自身的个性,认识这种个性,保持这种个性,不使它受到损伤,并将自己的个性应用到工作与生活之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现在这个个性社会中凸显出来,超越他人,只有将自己的个性淋漓尽致的发挥出来,才能真正的成就自己。另一方面,个性意味着多样性。一个社会的人们如果都能将自身的个性彰显出来,那么这个社会将是一个丰富多样的社会。所谓“和实生物,同则不继”[4],不同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形成一种和谐的关系,才能促进事物的发展,而否定事物的多样性,以一种来否定其他只能走向灭亡。因此,一个社会要想发展,必须注重多样性,提倡个性的发挥和张扬,让不同的个性在相互矛盾中吸取对方中有利于自己的东西,进而进一步创新,获得发展。所以说,社会的创造力,发展的动力都来自于不同的个体自身的特性相互之间的作用。个性的张扬,就是创新的开始。不同的个性,意味着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把它应用到工作与生活之中,也就会产生不同的理念,不同的创意。一个提倡个性张扬的社会,才是充满创造力和发展动力的社会。总而言之,慎独思想中独的思想对于个人成功和我国建设创新型社会及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和启发意义。

(二)“慎独”思想对道德的重视在新时期的意义

郑玄把慎独释为“慎其独居之所为”,在这里,慎独强调的是个体的自制力,注重个体的自律行为。当个体处于无人之地时,所面对的不再是一个由他的各种社会角色所结成的种种社会关系构成的共同体,他的身份只是他自我,所面对的也只是他自身,不再具有复杂的社会关系,只是我与我的关系,个体自身既是主体又是客体。因此,道德处理各种社会关系的功能在个体面前降到最低,对个人的约束力也降到最小。这时,个体自身的主观自制力就成为道德的替代物,由从道德中产生的自制力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独处之时行为的中正与不偏不倚。并且,《中庸》更是有“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的说法,把道德作为人性善的体现。慎独思想中的这种对自律精神及道德的强调,对于现代社会中的个人对道德进行重新定位,从而更好的遵守道德具有重大意义。在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缺乏足够的信任和理解,彼此之间的坦诚交流越来越少。人们只是把道德作为一种交往的工具和方式,只是看到道德的工具性,忽略了道德中的人性思考和理性价值。道德不是被看作个体发自本心的要求,只是所处的生活环境要求的一种交往方式。因此,人们不会把道德看作是德性的体现,而只是把它看作是一种工具,甚至是一种虚伪的面具。故而,在无人之地,人们便会把道德抛在一边,不会顾虑用道德来评判自己的行为,甚至做出有违道德的事情。而慎独思想则认为道德是普遍的,它来自于对人性的思考,是有着深刻理论根源的,不只是一种交往工具,而是为了更好的实现人性之中善性的发挥,遏制不善的一面的,因此无论何时都不能抛弃,即使在道德的约束力将到最小时,也要由产生于道德的自制力来约束自我的行为。总之,道德是不能抛弃的,它蕴涵着人性的思考,不只是一种工具,人们应从慎独思想中吸取这一观点,重新对道德进行定位,进行理性思考,正视道德的价值和意义。

(三)“慎独”中诚的思想在现代的价值

慎独思想中诚的思想对于提升个人道德修养水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价值。《中庸》有:“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5]“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6]而在现代社会中,诚有了更为重要的意义。一方面,诚是道德建立的基础,只有立足于诚,道德才有了稳定的基础,才能真正的为人所接受,道德也才能在日常生活正常地发挥其作用。没有了诚,整个道德体系便会崩溃,其规范和约束人的行为的功能便会失去,从而失去其处理各种社会关系的功能。另一方面,社会关系也必须建立在诚的基础之上。人与人之间只有坦诚交流,在诚的基础之上建立社会关系,才能实现社会关系的稳定,进而实现社会的稳定。缺乏诚信的社会是不会建立稳定、和谐的社会关系的。总而言之,诚是处理好各种社会关系,取得人格尊严的基石。我们必须大力提倡诚的理念,鼓励诚信行为,从而实现社会的稳定。并且,我们的和谐社会实际上就是一个以诚为道德支撑的社会,只有实现了诚,社会交往才能正常进行,才能实现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稳定,从而进一步实现社会的和谐。所以说,诚既是个人进行自身修养的关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没有诚,就无法实现社会的和谐。

总之,“慎独”思想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内涵不断的丰富发展。我们既要分析它在古时的内涵和价值,更要注重它在现代新的意义和价值,寻找“慎独”实现的途径,真正将“慎独”应用到生活中去,从而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这是我们研究“慎独”的最终目的。

注释:

[1]王媛,徐阳鸿译注.大学・中庸[M].广州:广州出版社,2004.128.

[2]王媛,徐阳鸿译注.大学・中庸[M].广州:广州出版社,200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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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北大哲学系教研室.中国哲学史教学资料选辑[M].北京:中华书局,2003.8.

[5]王媛,徐阳鸿译注.大学・中庸[M].广州:广州出版社,2004.145.

[6]王媛,徐阳鸿译注.大学・中庸[M].广州:广州出版社,2004.148.

参考文献:

篇11

二、提高道德的创造水平,发展个体道德创造潜能。

道德是价值探索与价值创造的源泉。道德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它对整个历史的影响也是深刻而持久的,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了道德的必要,而人的精神属性却使人的道德成为可能,人的精神属性包括自我意识、目的性、创造性,理想意志以及精神需求。高中道德教育应该结合高中生的具体实际发展个体的道德创造力,使个体道德判断不再局限于行为结果的好坏,不在固守社会希望常模,而提升到社会原则水平,个体真正是从道德本意出发,不是从政治人、宗教人、经济人出发,从而突破道德逻辑的二元对立,个体既能追求自我的世俗幸福,实现自我独特个性,又能创造性地保持个体和社会、个体与他人的和谐,怀有人类的共同理想。传统的教育总试图找到一个确定的永恒的道德,这是不可能的。人类更应该做的是尊重每个人的道德创造力,在创造性的道德实践活动中寻求个人与社会的整合、个人内在的整合。“从本质上讲,德育应是一种人的主体性活动,是一种发展人、提升人为宗旨的活动,德育不仅应根据现行社会需要来设计教育活动,还应该根据人的发展需求、未来社会的需要来培养人。德育不仅要求学生从前人那里继承传统美德,而且要在此基础上,强调开拓未来,真正实现发展人、提升人、创造人”。口〕

三、道德教育要回归生活,道德教育目的要生活化。

生活对于个人来说永远是完整的独特的情境性的,个人的道德与个人的生活是融为一体的,道德应有自己的内在规定性,但社会为了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教学生活的需要为道德强加了外在的逻辑。于是,知识取代了美德,善取代了美德,幸福取代了美德,仁取代了美德。于是道德教育离生活愈来愈远了,道德教育追求的是又空又大、超凡脱俗的圣人,结果不可避免的是道德教育的无力培养出那种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快乐至上的庸人,更为可悲的是很可能培养出口是心非的伪善者。我们要端正道德教育的目的,明确道德教育的目的是要培养能在生活中追求自我幸福又存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道德教育目的生活化意味着道德教育内容和道德教育方法的相应变革。道德具有一定的相对性,在高中德育特殊的时空范围下、特殊的境遇下以及相对于高中生这一特殊对象,道德要求是不同的。特别是在现在特殊的时空、特殊的境遇下还存在各种道德要求的复杂冲突,社会道德危机层出不穷。因此,过分强调道德的永恒性、道德的确定性、道德的等级性是不可行的,妄图通过道德的逻辑抽象演绎普遍适用的道德法则是荒谬的。高中道德教育重心应该从过去的“他律”转变为“自律”,从注重目标的论证、意义的解释和理念的分析转变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如何克服各种冲突和挫折,引导和教育学生学会调整各种关系和矛盾,德育实施应该从过去那种以演绎和逻辑推导为特征的规范性教育转变为案例式的讨论或教育模式,发挥学校教育的特点和优势,组织有效的德育课程,依据不同的年级不同的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时政内容、社会资源创新多种形式来组织高中生的德育教育,把学校的德育教育和学生的自主学习结合起来,才能真正让德育在生活中实现,在学生的生活实践中面对和处理好各类的道德冲突和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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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时代都具有不同于其他时代的鲜明特征,不同的时代有着与这个时代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和道德准则,因而新形势下的道德教育也应随着时代的变化和社会的发展,赋予其新的内涵。如果仍墨守成规,以不变应万变,则难以实现其培养具有健康人格的新时代建设者的重大使命。

一、设里分层次的道德目标

学校道德教育要设置分层次的道德教育目标,在低层次目标的基础上向高层次目标过渡。

首先,学校道德教育要优化德育内容系列,注意德育目标的整体性、内容的系统性。为此,我们要加强基础文明建设,教育学生学会做人;抓住主要内容,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突出主导性内容,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以理想性内容为导向,帮助学生树立崇高的道德理想。

其次,实现目标应该有层次、循序渐进。因此,必须将道德教育的整体目标与不同层次的中学生的认知能力和心理特征紧密结合起来,从而分学段、分步骤地对道德教育的目标作出科学的选择和合理的安排。如,在初中阶段应主要向学生进行社会主义基础道德教育,社会主义传统道德中的一些基本道德规范学习和道德规范的养成教育;随着学生认知能力的逐步发展,对进人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向他们进行社会理想道德中的一些基本道德品质、道德人格、道德情怀的理性教育。

针对同一学段中道德教育目标的选择也应该因学生的道德水平、思想觉悟的差异而有不同层次的区分,要本着从实际出发的科学态度,对不同情况的学生进行不同层次和不同方法的教育,以达到道德教育的实效性。

二、重新认识道德的核心内涵

在以往的道德理论和实践中,我们把“利他”、“奉献”、“自我牺牲”等视为道德的核心,而且往往是无条件地和没有限制地视之为核心。不讲前提地要求先人后己,这常使人感到一个有道德的人似乎就是自己吃亏,感到个人利益总是和他人、社会利益相对立。这种道德标准缺乏对个人合理利益的尊重,因而缺乏公平、公正的内容,不符合现代社会的要求。以往的道德教育中不敢、不愿承认利己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也不承认道德的核心是公平,把利他奉献和自我牺牲标榜为道德的实质。这种对道德核心的曲解是我国德育工作长期处于困境的真正原因。

我国著名学者茅于轼先生在《中国人的道德前景》一书中从经济的角度对道德问题进行了重新思考,认为道德的核心是利益平等。他认为这种平等关系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们在经济利益上的对等关系;二是人们在基本权利上的对等关系;三是在经济利益和各项基本权利面前人人机会均等。茅先生的观点对于思考道德和道德教育极具启发性,在社会经济体制发生重大变革的今天,人们对道德的理解越来越务实,越来越尊重人的价值和个人的合理利益。道德的核心是公平,公平是调节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最基本的准则,主张利益和权利的机会人人均等,利益分配应合理。在竭力追求平等、公正的现代社会,更应该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建立起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社会机制,体现社会主义的公正、平等的道德原则。

因此,道德教育必须和个人的合理需要及利益相联系,要使人明白,道德不是吃亏、奉献,而是以合理的手段达到合理利己的目的,即通过利他而利己。一个人如果想要获得自己正当的个人利益,唯一可靠而长久的途径只能是为他人和社会做贡献、谋利益,这才是公平的心态和明智的行为。道德要尊重和维护个人利益,贴近大众和平民,道德教育要更多地贴近大众道德。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同时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

三、建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基本道德规范体系

在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加强基本道德教育首要的是以与当代社会的发展及个体人格的发展相适应的道德核心内涵为依据,来建设适应中国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道德体系。把个人与他人、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的利益和谐统一。以此为原则,所确立的基础性的道德内容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有责任心、追求自我完善等。

爱国是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时代永恒不变的人格标准。屈原的“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范仲俺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无一不是爱国主义精神的典型写照。在经济全球化和各国文化广泛交流的今天,从当前我国深化各项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面临的实际情况看,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爱国之情、报国之志、效国之行的新世纪专业人才,仍是爱国主义教育的主旋律。只有具有强烈爱国之情的人,才能积极投人到社会主义建设的洪流中,肩负起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重任,才能为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奋发图强。而只有一个独立强大的祖国作为后盾,才有个人辉煌远大的前程。个人的前途和祖国的命运是密不可分的,爱国是健康人格的重要标准之一。诚实守信是最起码的人格标准,是个人立身处世之根本,也是其他道德品行的基础。只有在一颗诚实的心中才能够生长出善良、正直、勇敢、谦逊的美德;只有一个诚实的人才能信守诺言,履行约定,获得他人的信任与尊重;只有诚实守信,才能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打下牢固的事业基础,取得坚实的人生业绩;只有人人诚实守信,社会秩序才能有条不紊,文明进步才有可能。

当今中国社会,市场经济激发了人们强大动力的同时,也滋生了大量信用缺失的现象,如伪劣商品、虚假广告、缺斤短两、假唱盗版、作弊代考等等。这些行为似乎能给你带来一时的利益,但从长远看,这些行为对你在他人心中的形象及你在社会中的位置必定产生负面影响,阻碍你获得更多更长久的利益。而整个社会诚信的缺失则会成为经济发展的破坏性力量,严重威胁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可以说,诚信是个体和社会持续良性发展的保证和动力,加强诚信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篇13

1、教育伦理功能的界定

所谓教育的伦理功能,我们从三个方面加以定义:第一,教育满足人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功用性,也可以说是教育满足人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价值。满足人自身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之所以是伦理性论题,是因为教育是与人的生命联结在一起的。人的生命是自然生命和价值生命的统一。所谓价值生命包括人的精神生命和人的社会生命,任何人的生存,无论是自然生命的存活,还是精神生命的发展都离不开教育,所以我们认为教育是从人生命的本质上,体现了教育的伦理功能。因为无论就人类而言还是就个体的生存而言,教育最终是给人类生命以价值和意义,给人类生存的社会提供发展,所以这只能是一个伦理性的论题。换言之,“善是客体有利于满足主体需要、实现主体欲望、符合主体目的的属性,意味着,善乃是人或主体的一切活动或行为所追求的目标。教育的目标就是满足人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满足人自身和社会的发展就一定是伦理性的功能。

第二,教育具有直接形成人的道德品格的功能,在教育过程中科学教育可以潜移默化地影响人求知求真的思维方式和认识能力,而求真求实是人道德品格中最重要的品质之一;道德教育对人的心灵直接给予指导和帮助;艺术教育,可以引导人们追求美的事物和美的心灵,同样给予人道德品格塑造。因此,在教育过程中,无论是科学教育还是道德教育亦或是艺术教育都对人的道德品格形成具有功效,弗洛姆说“一切教育最终的目的是形成人格”,教育能够形成人的品格无庸质疑。反之,人自身文化修养和道德水平的提高无疑会提升人自身的物质利益和精神价值,从这个角度看教育直接作用于人的道德品格的功能仍然是对人自身利益的一种提高,因此,教育伦理功能的以上两个内涵在本质上是同一的。

第三,我们认为教育还具有规范社会伦理道德以及传承发扬优良社会伦理道德的功能。教育提高人和整个社会的利益的功能就是通过知识文化传承的方式而实现的,通过对以往文化知识和道德的传承,使人们得以习得优良传统的文化及知识。人们又在继承以往优良传统文化知识的同时,创造出符合新的时代和新的文化精神要求的新的社会文明。教育通过文化知识的传承与创造,使社会的优良文化传统和道德风尚得以发扬光大,起到规范社会的伦理道德的功用。由此,我们确定教育的伦理功能的第三个方面的内涵。

关于教育伦理功能的衡量标准我们采用了王海明先生的观点:增减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是衡量一切社会行为之善恶和一切道德之优劣的终极标准,更确切些说,是道德终极总标准、功利总标准”。也就是说当教育给整个社会和每个人都带来利益的时候,教育才是道德的教育,教育的功能才是伦理功能。因为人生存的有限性,使得这个世界上所存的一切,都必须以人的生命尊严、人的生命宝贵、人的生命发展为最高的伦理境界和最高的善的境界。无论是社会的政治经济还是文化都必须以人的生存质量和发展人的生存社会为前提,这也是社会存在的唯一的善的价值和美的价值,也是我们以王海明先生观点为衡量标准的理由。

当然我们在这里说的利益不仅仅关系个人自身某种利益的获得,肉体生命的发育、精神生命的成长、社会生命造就,都应该是教育所关注的人的利益,至于教育给予社会的整体利益,既是整个社会的又是社会每个人的。

2、人的存在与人的社会化

2.1社会化概念

教育社会学家谢维和先生认为“社会化是一种很重要的教育活动”。所谓社会化是指“自然人成长为社会人的过程。从一定的意义上讲,刚出生的婴儿是同其他动物无多大差别的生物人或自然人”。“人对社会适应改造和再改造的复杂过程”。“社会化是一个进程,在这个进程中,人类‘吸收’周围环境文化、亚文化群的价值观念、风俗习惯和看法。”社会化是“一个人获得自己的人格和学会参与社会或群体的方法的社会互动过程”。“社会化主要指个体学习社会中长期积累起来的知识、技能、观念和规范,并内化为个人品格与行为,在社会生活中加以再创造的过程,也就是个体作为一个学习者和社会参与者的全面发展过程。”

以上的观点尽管各有千秋,但是他们的共同之处是指出了社会化首先是一个过程;其次,这个过程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即人的参与过程;第三,人的社会化与教育是密不可分的,社会化是通过人的学习来实现的,因此人的社会化作为一种教育活动就是一种客观的分析和经过实践检验的结果。

我们认为人的社会化实际上是人通过学习逐步实现自我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接受各级各类的教育(比如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使其由一个 自然人成为社会人,使其自然生命发展成为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的统一,这就是人社会化存在的伦理精神。反过来说,个人与社会整体是不可分割的,人不能脱离社会和人类整体,遗传因素和教育已经构成了他的生命,而人的社会化也是人现实性的社会化生存的追求。

2.2人的存在与人的社会化

我们认为人的存在具有绝对性,因为“无论作为个体的人还是作为总体的人,人首先是存在才能思考存在,才能筹划如何存在,存在先于生活、先于生活的意义。因此人的存在具有绝对性的价值,也是一切价值的基础、依据和目标”。而人的社会化价值正是为了人更好的生存,人要实现生存的社会价值,则必须接受个体社会化,这也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而教育作为人社会化活动的重要过程,其伦理性的价值,就在于他追求的是人生命存在的价值。

人的存在除了具有绝对性之外,还具有文化性。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他们不仅仅有人的外表,而且具有人的精神和行为,人的精神和行为是文化的产物,因此,人的社会化也是人作为文化存在性的一个过程,因为社会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的存在,而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就是要认同社会的文化价值及其他精神文明。教育作为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必然实现或者是帮助人实现其作为文化存在的人,从人的生存价值上看无疑是不可替代的善举,因此教育通过人的社会化过程实现其伦理功能也无庸置疑。

人作为一种绝对性的文化存在,还具有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即人的存在是有限的,因而人的存在又是一种时间性的存在。正如齐格蒙特·鲍曼所说“对死亡的意识不邀而至,而另一种知识,即对超越的了解却必须辛勤的构筑。”也就是说人不仅知道自己是一种短暂的存在,而且知道生命的结束是不可避免的,于是我们说人们是向死而生,就像先哲们所言,我们一直以为我们在学会生存,而事实上我们是学会如何死亡。总之死亡是人生存的一个巨大阴影如影随形,伴人一生。而社会和文化就试图通过他们的存在和他们的稳固性,把现世的生命和不受时间影响的各种价值联结在一起,于是人的生命有了不同延续方式,一种是作为家族的存在,个体的生命有了延续性,也使社会发展有了延续性,这种延续性本身就是人类社会存在的伦理基础;另一种是个体的生命与国家和民族融为一体,由此个体的生命获得永恒的意义;再有就是作为伟人、艺术家、思想家,因其创造而使生命永恒,正如我们熟悉的莎士比亚、曹雪芹、马克思、萨特。他们个体的生命与他们的精神创造永存,因此作为个体存在的永恒为世人景仰,成为后来者学习追求的榜样。人的社会化实际上给人提供了作为个体与民族和国家融为一体的机会和必然,因为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独立于社会存在,于是人在社会化过程中把自己有限生命的意识投人到社会和文化这个稳固的桥梁之上,从家族的和国家民族的意义上消解了个人独自面对死亡的悲哀和消极,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社会化的活动之一的教育,对人的生存境界是一种提升,因此也就不能不是一种伦理性的意义。

3、人的社会化与教育的伦理功能

3.1教育是人社会化的重要途径和方式

教育是人社会化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没有人的社会化,个人就无法获得社会性的生存权利,因为社会先于我们存在,我们在无法选择的情况下,被抛到这个社会上,因此我们不能完全独立的不与任何人发生关系地生存,而关系正是这个社会最本质的特征之一,正如马克思所说,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教育正是实现人社会化的途径之一,尽管社会化还有其他途径,但是教育是我们不可逾越的过程。教育不仅是人的生存方式,也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因为教育作为人类社会组织系统中的子系统,就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存在,所以教育伦理功能一方面是从人的生存与发展的角度成就其功绩的,一方面也与社会的发展不无关系。 教育伦理功能通过人的社会化途径而实现。首先,人的社会化内容是人道德养成的过程。儿童最初接受的社会化活动是在家庭中,在家庭社会化的过程中,儿童通过家庭教育了解亲情关系、形成个人性别角色、掌握初步的道德观念,比如关于诚实的最初认识、关于什么是好孩子和坏孩子的标准,家庭教育让我们形成人生的态度和价值观,也让我们产生远大抱负、树立未来的发展目标等等。总而言之,在家庭教育社会化的活动中,奠定了个人今后发展过程中的基本因素。但是谁生在什么样的家庭,得到什么样的家庭教育以及接受什么样的最初的社会意识,是儿童自身无法选择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父母作为儿童的养育者担负着人社会化过程双重伦理责任,一方面是为人父母的伦理责任,一方面是作为社会成员为社会养育下一代的社会伦理责任,这难道不是家庭教育作为人社会化的初级阶段所体现的教育伦理功能吗。

从学校教育活动分析,学校教育活动是人社会化重要的机制,随着人们接受学校教育时间的增加,学校社会化的作用对人的发展来说就越重要。学生在学校中通过文化知识的学习,系统化掌握和了解社会方方面面价值观和道德观,与此同时学校教育发展人的心志、给人以生存技能、形成人的组织观念和社会等级观念等,这些都是人通过教育所接受的社会化训练,也是教育伦理功能实现的必由之路。

3.2社会化活动是教育伦理功能实现过程

从人成长的角度分析,社会化活动也是教育伦理功能具体体现过程。教育作为人的生存方式,一方面是人需要教育,一方面是人可以教育。所谓生存方式,是指人在有限的时间内生命活动的过程,在空间内生命自由和灵性的展现。人由于不能完全依赖本能而生存,不得不向自然学习,而正是这种自主的学习精神,开启了人接受教育的可能,而教育也最大限度地开启了人的智慧,发展了人的灵性,培养了人的生存技能,这便是人的社会化活动与教育伦理功能最为直接和最为天然的联系,即人的社会化活动同样是人的生存方式。

比如人一生下来首先学会的是生存,就是通过自己对饥饿的感觉开始意识到自己的需求,正是人对自身生命需求的认识和了解,他们懂得了饿了需要吃饭,渴了需要喝水,冷了需要保暖,而快乐需要关爱,这种生命成长过程,由自然需要逐渐向人类需求转化,由一个自然生命逐渐成长为社会生命,而这种成长过程,实际上也是人接受教育实现社会化的过程。通过人的社会化,让一个蒙昧的自然生命成长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生命,不正是教育伦理性责任和职能吗。

事实上,人的社会化从本质上也是具有伦理内涵的。所谓本质上我们强调的是从人的生存角度,看社会化对人的功用性。当我们说教育是人的一种生存方式的时候,是从人的生存角度讨论教育的意义,而从本质上说人的社会化也必然是人的一种生存方式,如果没有社会化的生存方式,人无法在这个社会中生存。从教育学的视界分析教育,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所谓培养人的活动,是指教育按照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一定规格的人才,而培养一定规格的人才,离不开人的社会化。社会发展需要的人,必须是对社会认同的人,如果教育培养的人都是游离于社会或者是反对这个社会的人,那么这个社会的教育必将受到责难而且将被革命。教育在实现人社会化的同时,改变了人的生存状况,体现了人个性化的发展与追求,所以人的社会化过程也是教育实现其伦理功能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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