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7 14: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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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技术以其广泛的适用性和强大的渗透力,为金融等现代服务业提供了技术支撑和运作平台。在互联网技术进步和产业融合发展的背景下,一种新型金融业态——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互联网金融集中了互联网和金融业的优势和特点,具有明显的产业融合特征。
二、互联网金融的产业融合特征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的产业概念特征
“产业(industry)”是经济学和管理学中最常用的概念,也是使用最模糊的概念之一,通常与“行业”、“产业领域”等概念混同在一起。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产业概念内涵也在不断变迁,学术界对产业的定义研究也不断深入。
古典经济学家在讨论分工时,用行业的概念描述产业分工。如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指出:“各行业之所以分立,似乎也是由于分工有这种好处。一个国家的产业与劳动生产率的增进程度如果是极高的,则其各种行业的分工一般也都达到极高的程度”。贝恩、波特等人从产业组织理论和战略管理等理论出发,将产业定义为“生产同类或相互间具有密切替代关系产品、服务的企业集合”。这种产业定义曾被广泛接受,成为美国标准产业分类系统(SIG)进行产业分类的前提和基础。但这种产业分类方法是基于对现有产品和过去产品替代性考虑的静态产业定义。随着技术的进步和产业形态的演变,这种定义的科学性越来越遭到质疑。默雷和阿布雷汉森(Murray&Abrahamson,1997)从产业演化的动态角度将“产业”定义为“一组具有相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即用类似的投入和生产技术,生产类似产品或者类似消费者服务的具有相同组织形式的一系列企业”。塞普勒(J.L.Sampler,1998)将“产业”定义为“拥有足够的关于同一市场关键信息的企业群”,他认为信息时代的到来,从根本上改变了产业的竞争特征,企业对消费群体拥有的信息已成为企业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资源。梅里和菲利普(K.A.Munir&Phillips,2002)建议用“活动网络”(activity network)的概念来替代“产业”,并将“活动网络”定义为“直接或间接致力于塑造或执行一项特定活动的一组企业”{1}。由此可见,关于产业的概念是一个变化的过程。从产业边界明晰确定的静态定义,向动态的产业边界观转变。特别是塞普勒关于“关键信息”企业群、梅里和菲利普(K.A.Munir&Phillips,2002)“活动网络”对产业的界定,反映了信息时代企业面临的动态化竞争环境,对于分析产业融合背景下的互联网金融业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从塞普勒的定义出发,互联网金融业所依赖的战略资源就是海量的客户和市场信息,通过社交网络生成和传播信息,通过搜索引擎组织、排序和检索信息,通过云计算处理信息,最终形成连续、动态变化的关于市场和客户的信息序列。因此互联网金融业不同于传统静态定义下的“产业”概念,既不等同于互联网信息服务业,也不等同于传统的金融业,而是由“关于同一市场关键信息的企业群”组成的新型产业业态。从“活动网络”(activity network)的概念出发,互联网金融业是围绕借贷关系和资金融通这一“特定活动”而关联的一组企业,包括金融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电子商务企业、个人、独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同领域的企业尽管采用不同的商业模式参与其中,但围绕的是共同的“中心活动”。
因此,从产业的概念特征上看,互联网金融业具有不同于传统静态产业定义下的金融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特征,具有动态产业定义下的产业特征,具有明显的“市场关键信息”和“活动网络”指向,是产业融合背景下产生的新型产业形态。
(二)互联网金融的产业边界特征
媒介的融合,有技术的逻辑,也有市场和制度的逻辑。
今年我们热衷讨论的“三网融合”问题,从技术逻辑上讲,并不存在障碍,从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经济学领域来看,也是理所当然。然而,“三网融合”却在市场选择面前被搁浅。其间,电视、电信、互联网几大市场主体,基于各自的利益展开博弈。所谓制度供给和制度选择,一定是谋求并尽可能实现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相对利益均衡。即使国家权力机关欲以行政的力量推进“三网融合”,依然遭遇到诸多现实的阻碍。此外,内容生产的融合,接收终端的融合,大体情形也不外如此。
所谓融合,意味着传媒格局的重组,意味着市场与权力的重新分配。我们说,融合是传媒与传媒生产发展的必然趋向,但我们还必须明确意识到,融合也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此一过程充满着各种看得见或者看不见的多重障碍。
媒介融合是一个概念,媒介产业融合则是另一种概念。而一个顺乎逻辑的思考是:媒介融合必然造成媒介产业的融合,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产业重构。其中包括,媒介横向产业链将充分扩展,纵向产业链将充分延伸,以及由此造成媒介产业格局的整体改变及产业组织的重新建构。
媒介产业融合是一个概念,信息产业的融合则是另一种宽泛的概念。在信息化的社会,媒介产业的融合将在社会信息产业发展的整体框架下运行,而媒介产业融合所造成的另一种趋势,则是促进整个社会信息产业的融合。我们关于“三网融合”的讨论,早已将互联网与电信业信息化社会两大支柱信息产业纳入其中。当我们关于融合话题延展至信息产业,需要检视的问题就更多、更复杂了。
王润珏博士从本科到硕士再到博士,一直就读于武汉大学,受到良好环境的熏陶,接受到良好学术训练。她的博士论文《产业融合趋势下的中国传媒产业发展研究》选题涉及上述一系列话题。论文中关于媒介融合基础性问题的探讨,是其思考的逻辑起点,而关于信息产业大融合的讨论,是其思考的宏观视域,论文的中心则集中于传媒产业融合的深入分析与讨论。
摘 要:通过回顾旅游产业融合度的传统测度方法,得出由于统计数据和模型选择的缺陷,使得现有旅游产业融合度测度只能止于理论分析层面的结论;借助于旅游产业融合场和融合熵的概念建立了旅游产业融合运动的物理模型,分析了影响旅游产业融合运动的因素,提出了测度旅游产业融合度的指标体系;综合利用AHP-模糊综合评价法实证研究了江苏和全国的旅游产业融合度,分析了阻碍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影响因素并提出了相应解决对策。
关键词 :旅游产业融合度;旅游产业融合场;旅游产业融合熵;AHP-模糊综合评价法;实证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3240(2015)01-0090-06
收稿日期:2014-12-15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项目批准号:12YJA790163)
作者简介:严伟(1967-),江苏扬州人,金陵科技学院旅游管理系教授,河海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旅游经济学。
旅游产业融合是近期旅游学研究热点之一,程锦,陆林等(2011)、樊小兰(2011)分别用综述的形式对旅游产业融合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和评述[1][2],他们的研究表明当前对旅游产业融合的研究集中于旅游产业融合概念、旅游产业融合动力机制、旅游产业融合模式和旅游产业融合效应等方面;但从产业经济学研究的普遍性规律来看,在前述研究对象中似乎缺少了旅游产业融合度的研究,例如,同属产业经济学研究范畴的产业链研究、产业集群研究、产业关联研究都分别对应着“产业链完善度”、“聚集度”和“关联度”等概念,并各自提出了不同的测度方法。有鉴于此,下文将在回顾传统旅游产业融合度测度方法的基础上,提出旅游产业融合度的测度模型并进行实证研究,以弥补旅游产业融合研究的理论缺陷。
一、传统旅游产业融合度测度方法回顾
(一)专利数据法
专利数据法,又称相关系数法,是一种计算两两产业间融合度的方法。美国学者Fair(2001)等选择了32家在1930-1990年间具有专利活动的美国公司,将它们被授予的专利分别归属为化学、电子、机械、交通运输四个行业,计算了各个行业专利占总专利数的百分比,构建了一个产业间技术融合程度的相关系数矩阵,并以相关系数代表融合系数,根据相关系数的变化趋势判断两两产业间融合程度。
国外学者们关于产业间技术融合程度的研究为旅游产业融合度的测度分析提供了思路,国内学者束菊萍(2003)仿照此方法,利用饭店业与相关产业间的专利数量关系,计算饭店业与相关产业间的融合程度[3]。但由于数据获取困难,最终只进行了思路上的分析,表达了一种利用产业间专利数量关系度量其融合程度的思路。笔者认为,即使束文的研究得以完成,也只能衡量饭店业与关联产业两两之间的融合程度,未能对饭店业的总体融合程度进行把握。
(二)赫芬达尔指数法
Gambardella(1998)等在分析计算机、电信设备、电子元件、其他电子产品和非电子技术等五大产业技术融合状况时,搜集了各产业内代表性企业在各个产业内专利数量的基础上,计算产业内企业授予专利的HI值,以HI值代表融合系数,来衡量电子信息产业的技术融合程度。其基本测算方法如下:
假设某个企业在某一产业领域被授权的技术专利个数为xi,X表示某企业在所有m个产业的专利授予总量,以HI代表融合程度,则有:
他们将HI值分为0.84-1.0、0.68-0.84、0.52-0.68、0.36-0.52、0.2-0.36等五个区间,HI越小,表示技术融合程度越高,反之,技术融合程度则越低。学者梁伟军(2010)曾将该法应用于农业产业融合度测度中,并尝试不仅测度农业与相关产业间的技术融合度还要测度其产品和市场融合度,然而,也是由于专利数据的获取难度,不得不止步于思路分析层面[4]。
(三)以产业关联度替代产业融合度
由于旅游产业融合度计算难度大,表现在数据获取困难、计算模型不成熟,在此情况下,很多研究者就用成熟的旅游产业关联度替代了旅游产业融合度计算。
刘婕、谭华芳(2011)提出了旅游产业关联融合度概念,运用消耗系数、影响力系数、感应度系数等指标分析了旅游业和房地产业的融合度[5]。本文认为,以旅游产业关联度替代融合度来度量旅游产业融合状况有其合理性,但关联与融合的区别在于是否突破产业界面、形成新业态,如果以关联度取代融合度似有效应放大之嫌。
二、旅游产业融合度测度的物理模型
综前所述,由于数据获取困难、模型选择不当等原因,到目前为止尚无学者独立完成旅游产业融合度的实证研究,因此本文拟从旅游场域而非传统产业经济学的角度出发观察旅游产业融合过程,通过建立旅游产业融合场和融合熵的概念,构建旅游产业融合运动的物理模型,以便从物理模型角度直观观测影响旅游产业融合度的各种因素,并尝试对之进行实证性研究。
(一)旅游产业融合场
著名学者布迪厄认为场域是一个网络或者构架,场域要素间的关系包括了支配关系、屈从关系、结构上的同源关系等[6]。将场论引入旅游学研究中并不鲜见,张国举(2005)认为“旅游场域是一个相对独立、充满竞争性的空间,它具有生成流变性[7]”;章锦河、张捷(2005)提出“旅游场是旅游活动存在的一种基本形式,具有能量、动量和质量,影响和作用于其中的旅游流的产生、集聚与扩散,反映场内各源点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8]。”王长生(2001)进行了旅游场平衡力研究,认为“它由旅游力、旅游主体、旅游媒体和旅游客体组成。旅游力是旅游场平衡的决定性因素。当旅游力大于旅游污染力时,旅游场处于平衡状态[9]。
考虑到旅游产业结构体系的综合性、多样性、层次性的特点,可以从场域角度将其理解为具有耗散结构特征的场域体系,本文对旅游产业融合场作如下界定:
(1)旅游产业结构体系包含了传统狭义旅游业在内的诸多产业,并把这些产业理解为一定时间、空间下的源点,在旅游产业融合动力因素的作用下,这些源点之间发生碰撞、分裂、关联、融合等诸多和谐或矛盾的行为,经过涨落、渐变与突变的演化,最终形成显性的、动态的旅游产业融合态势。简言之,旅游产业融合场是以大旅游产业结构体系为背景,以各个具体产业为发生主体,以产业融合动力为作用力,各产业之间的矛盾冲突和融合为主要演化内容的复合体,源点、力、行为、演化、融合等要素复合构成了旅游产业融合场;
(2)在旅游产业融合场内,旅游业与相关产业间的融合程度、融合方式不同,也即在融合场内时空下,场强不同;
(3)在旅游融合场内,旅游业与相关产业间发生的碰撞、分裂、关联、融合等诸多和谐或矛盾的行为引发了融合场的混乱,这种混乱程度可以用“旅游产业融合熵”表达。
(二)旅游产业融合熵
熵理论自从1865年被克劳修斯提出以后一直不断地发展,随着熵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诞生了具有各种研究特色的熵概念。熵概念已超出最严谨的科学范畴而广泛地被移植和渗透到其他的学科领域,以致熵成为一个多学科的概念,如复熵、管理熵、结构熵、运行熵、道德熵、激励熵、制度熵、公平熵等[10]。鉴于此,本文提出旅游产业融合熵。
(1)旅游产业融合熵的提出
控制论创始人维也纳认为:“一个系统的熵就是它的无组织程度的度量。”因此,旅游产业融合熵是对旅游产业融合场内旅游业与关联产业间碰撞、冲突引起的场内混乱程度的度量。
熵的定性度量被称为玻耳兹曼表达式,玻耳兹曼于1877年借助于热力学几率Ω定义熵,热力学几率是指宏观状态对应的微观态数,即S=KlnΩ,式中K被称为玻耳兹曼常数。
该式表明,熵值大小受到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第一,系统构成元素的种类以及规模大小将直接决定熵值。在系统其它控制变量保持不变情况下,系统规模和熵值呈正相关的关系。第二,系统内部元素的种类丰富度和元素之间的关系对于系统熵值也具有一定的影响,当系统内部元素关系较为简单时,熵值就明显偏小。反之,熵值则偏大。第三,系统信息的丰富性和系统熵值也存在一定的关系。当系统拥有的有用信息越多时,对应的系统熵值就越大。
(二)场与熵视角下的旅游产业融合度测度分析
从自组织理论的角度看,旅游产业结构系统是一个处于非均衡状态的耗散结构,旅游产业结构系统内包含的各种产业、各种要素之间一直处于关联、运动、冲突和碰撞之中,这些活动方式促成了旅游产业融合的产生、发展;熵是旅游产业结构系统内这种矛盾运动方式复杂度和烈度的度量标准,旅游产业结构系统内包含的产业、要素越多,则发生融合的可能性越大。旅游产业融合场、融合熵概念的提出实际上是确立了旅游产业结构系统融合运动的物理模型,为进一步定量刻画融合度准备了条件。
由熵的玻耳兹曼表达式及熵值大小的影响因素可推知以下结论,这些结论表明了旅游产业融合场、融合熵与旅游产业融合度测度维度间的隐含关系,也是本文最终采用层次分析和模糊综合法测度旅游产业融合度的理论基础。
(1)旅游产业融合熵体现了旅游产业融合场内包含元素的丰富度、多样性和复杂性。融合熵反映了旅游融合场系统的混乱程度和无序程度,表现了旅游产业融合场的不确定性。虽然融合熵不能作为融合度高低的直接判断指标,但是因为熵值越大融合的可能性越大,融合熵可以作为融合度的影子判据;
(2)融合熵越大意味着旅游产业融合场内混乱程度越大,也即不同产业间碰撞、冲突、矛盾程度越大,旅游产业融合的可能性越大。旅游产业融合场内的状态越多、越复杂、越无序,其融合熵值就越大;反之,融合熵值就越小。
(3)旅游产业融合熵值受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如系统组成元素数量的多少、规模的大小,组成元素的种类以及元素间关系的复杂程度都会影响其熵值。类似的,旅游产业结构系统内包含的产业越多、对旅游业的依存度和关联度越大、融合型旅游新产品类型越多则融合度越大;同时考虑到旅游产业融合的自组织和他组织相统一的特性,高新技术对传统旅游业的渗透程度以及旅游产业政策的推动也是衡量融合度的重要指标。
(4)旅游产业融合熵存在着不同层次的阈值,代表着初级、中级和高级融合的不同状态,同一融合熵值可能代表着不同的旅游产业融合状态。随着旅游产业融合熵值增大,旅游产业融合的可能性在增加,而一旦融合成为客观现实,也即从旅游产业融合的角度和层面讲,整个旅游产业融合场变得更为有秩序,那么旅游产业融合熵值减小。其后,在旅游产业融合动力机制作用下,融合熵继续增大,一直到新的旅游产业融合秩序再次出现,融合熵值再次降低,如此循环往复。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同样的融合熵值发生在不同的阈值区间中,却代表着不同的旅游产业融合程度,因此,不能用旅游产业融合熵作为衡量旅游产业融合度的指标,旅游产业融合熵只能作为某种秩序下旅游产业融合可能性大小的指标,融合熵只有在同一阈值下进行比较才有意义。
鉴于旅游产业融合场、融合熵与融合度之间的逻辑关联,本文以波尔兹曼熵公式为基础,吸收了旅游乘数和旅游产业关联度计算的合理成分,提出旅游产业融合度的计算模型如下:
其中:Et为旅游产业融合度;K为融合度系数,定义为旅游业每增加单位收入所带来的整个旅游产业结构体系的增加值;i为旅游业与相关产业发生融合状态的微观状态数;Pi表示每种产业融合状态对应的融合型旅游业态在旅游业收入中所占比例,即每种融合状态发生的概率,Pi满足ΣPi=1。
旅游产业融合度计算公式表明:①旅游产业融合场内,旅游产业的规模越大,旅游产业的综合性与带动性越强,融合度越大;②旅游产业融合场内,产业数量越多、规模越大,其熵值越大,融合度亦越大;③旅游产业融合场内,产业与产业间的关系越复杂、关联度越高,融合熵越大,融合度亦越大;④旅游产业融合场内,旅游业与相关产业间发生的融合程度不同,也即融合程度在场域内分布的强度呈非均质和非平衡态。
旅游产业融合场和融合熵概念刻画了旅游产业结构融合运动的物理模型,旅游产业融合度公式是对融合运动方式与结果的量化反映。但是,该公式的局限性在于只可意会影响旅游产业融合度的诸因素而无法进行具体地计算,因此本文借助于前文的相关概念、模型、公式提出测度旅游产业融合度的指标体系,然后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个评判指标的权重,最后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旅游产业融合度进行综合度量。
三、旅游产业融合度的实证分析
(一)旅游产业融合度评价指标体系
考虑到AHP和模糊综合评价法是管理科学领域的成熟方法,运用该方法进行旅游产业融合度的实证研究的学术价值在于提出旅游产业融合度的评价指标体系而非具体计算过程。下文根据旅游产业融合场和融合熵所构建的物理模型,将影响旅游产业融合度的物理因素过渡到产业经济学领域,用产业经济学的语境提出了如下评价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直接给出对全国和江苏的旅游产业融合度的测度结果,省去了庞杂的计算过程。
图1旅游产业融合度评价指标体系
(二)旅游产业融合度的模糊综合评判
通过层次分析法明确了准则层及子准则层的权重之后,结合模糊综合评价法进行江苏及全国旅游产业融合度评价的研究,江苏和全国旅游产业融合度评价的实证研究,可以相互对比、相互映衬社会经济发达地区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关系,对中国旅游产业融合度的分布状况有更直观的理解。
在评价旅游产业融合度等级时,由于经过模糊矩阵运算得到的是一个模糊向量,不能直接用于结果的排序评价,所以本文对各评语等级进行赋值,用一个向量V来表示评语等级集,本文取“非常好”为100分、“比较好”为80分、“一般”为60分、“不太好”为40分以及“差”为20分。
江苏省的旅游产业融合度模糊综合评判结果为:C1=B·R1=(0.23,0.42,0.25,0.10,0.02)。结果表明,23%的专家认为江苏省的旅游产业融合度非常好,42%的专家认为比较好,25%的专家认为一般,10%的专家认为不太好,2%的专家认为差。为了得出最终的综合结果,我们进一步将C1归一化为C1’=(0.23,0.42,0.24,0.10,0.02),与模糊评判向量V相乘即得出综合评价结果分值为:
同理,可以计算出全国旅游产业融合度模糊综合评价结果:
C2=B·R2=(0.11,0.35,0.32,0.16,0.08)。结果表明,11%的专家认为全国的旅游产业融合度非常好,35%的专家认为比较好,32%的专家认为一般,16%的专家认为不太好,8%的专家认为差。进一步,归一化为C2’=(0.11,0.34,0.31,0.16,0.08),与模糊评判向量V相乘即得出综合评价结果分值为:
为消除相邻等级跃变引起的不合理现象,对过中点的数据进行模糊处理,即将每个等级区间的中点作为分界点,当指标进入区间的中点时,该指标对该等级的隶属度为1;进入相邻区间中点时,该等级的隶属度为0。由此可知,江苏旅游产业融合度等级为比较好;全国旅游产业融合度等级为一般。
四、旅游产业融合度测度结果分析
(一)旅游产业融合处于低度融合阶段
分析江苏和全国旅游产业融合度的实证研究结果,结合实证研究时对产业融合度阈值的划分等级,不难得出以下结论:
1.全国旅游产业融合度处于低度融合阶段,但是,不同行政区域,在旅游产业融合度的相关影响因素作用下,融合度不同,处于非均衡状态。
2.江苏旅游产业融合度处于“比较好”状态,全国旅游产业融合度处于“一般”状态,分值相差10分左右,江苏旅游产业融合度以较大优势领先于全国平均水平。说明江苏在旅游产业绩效、旅游产业依存度和关联度、旅游新业态、科技对旅游产业的渗透等方面走在了全国平均水平的前列。
(二)旅游产业融合处于低度融合阶段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1.主要原因
旅游产业结构作为一种具有失稳性的耗散结构体系,在旅游消费需求、旅游企业对规模经济的追求、产业政策的推进、科技对传统旅游产业的渗透作用等影响产业融合因素的作用下,使得中国旅游产业融合度处于低度、初级阶段,这既表明了这些影响旅游产业融合的因素发挥了作用,同时也表明在发挥某些因素作用的时候还存在着障碍。徐虹(2008)将影响旅游产业融合的障碍分成制度障碍、能力障碍和需求障碍[11]。
(1)制度障碍
制度障碍主要是指由于旅游业和其关联产业之间由于各自管理目标的不同而形成了具有各自产业特色的管理政策和制度规定,各产业的市场发育程度不同,因而,对产业融合的态度和需求不同。例如,以携程为代表的网络业在融合旅行社业务中就遇到了行业进入的审批障碍;旅游产业与体育产业在融合中就遇到了体育产业严格管制的制度障碍。
(2)能力障碍
能力障碍主要是指当旅游企业面临着产业融合的市场机遇时,由于企业整合能力、核心能力刚性和知识学习与创新能力的不足导致了企业融合能力的下降。
(3)需求障碍
需求障碍主要是指消费者的消费能力、消费行为习惯和学习能力的不足阻碍了旅游产业融合。旅游产业融合的本质特征在于创新,当一种融合型新旅游业态推向市场时,都面临着市场是否愿意接受、是否有能力接受的问题,而这些都与市场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惯性有关。
2.解决对策
(1)以“大旅游”产业发展观促进旅游产业融合。以“大旅游”产业发展观促进旅游产业融合,强调旅游业与其他产业间的开放性、互动性和综合性,谋求整个大旅游产业结构系统整体效益的最大化。
(2)发展旅游新业态,满足多样化旅游消费需求。通过利用旅游消费需求多样化与旅游新业态间的相互促进关系,不断提升旅游产业融合的深度和广度。
(3)放松产业管制,完善旅游业与关联产业间的跨界治理机制。例如,2010年7月,国家旅游局与农业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2011年5月,国家旅游局和国家林业局签署了《关于推进森林旅游发展的合作框架协议》,联手推动森林旅游业快速发展。
(4)旅游企业经营战略创新。在企业实力和市场环境允许条件下,促进旅游企业采用有助于旅游产业融合的发展战略,如多元化战略、跨行业并购、垂直一体化、战略联盟、集团化等策略。
(5)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旅游业,提高产业素质。以携程旅游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对传统旅游业的改造与提升是旅游产业融合的重要方式,甚至由此产生了一大批以旅游电子商务为主要业务方式的旅游电子信息业,是传统旅游业转型发展、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程锦,陆林,朱付彪.旅游产业融合研究进展及启示[J].旅游学刊,2011,(4):13-19.
[2]樊小兰.我国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研究述评[J].枣庄学院学报,2011,(10):93-97.
[3]束菊萍.试论饭店产业融合及其程度测量[D].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06.
[4]梁伟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研究[D].华中农业大学,2010.
[5]刘婕,谭华芳旅游与房地产业的关联融合度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11,(2):150-153.
[6]陈金林.物质场论[J].科学之友,2011,(1):120-121.
[7]张国举,鲜俐玲.关于旅游场域的思考[J].嘉兴学院学报,2006,(3):13-16.
[8]章锦河,张捷.基于旅游场理论的区域旅游空间竞争研究[J].地理科学,2005,(4):248-256.
媒介融合自译介到中国以来,提倡、推动等远远超出传播学的范围。从研究态度和研究方法看,大多是定性分析和文献分析,缺乏实证研究。因此,遭人质疑,使人反思。笔者从辩证思维的角度探究媒介融合应有的面貌和本质,并对流行的观点进行评骘。
一、媒介融合有无边界:逻辑归谬媒介融合的边界与其应有的科学内涵
从逻辑归谬法来看,媒介融合的边界在哪里?是不分媒介地域、不分媒介种群、不分内容属性、不分民族国别,越大越好的融合吗,还是有一定的地域、范围、对象和领域的媒介融合?当媒介融合从一种理念变成媒体实验(实践)时,媒介研究的科学性和价值规范就愈显重要。
从媒介区域分布看,无论中国的省地还是外国的州县,都拥有地方的报、刊、广、电、网等媒介,任何人似乎都无力将其整合成一种媒介,也无这个必要。正如原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黄勇所说:“无论从国家信息文化安全的角度讲还是从市场竞争的角度讲,全中国不可能只有一个物理网络。‘三网合一’,那是一种想当然的想法。现在世界上任何发达国家都还没有做到‘三网合一’。”从媒介种群分布来看,人类传播媒介形态的演变规律是继承叠加发展的,即使科技发达的现代社会,原初的声音、书写传播照样有其无法替代的功能。因此,提倡、允许一种媒介生存而扼杀、限制另一种媒介生存不符合媒介生态的演变规律。从民族国别来看,任何媒介都是一国或当地民族的生活方式之必需。即使媒介不含意识形态,仅就语言的多样性和技术的复杂性而言,恐怕世界上永远都难以出现一个供地球50多亿受众都能看得懂、听得懂、用得上的媒介。从内容设置来看,媒介级别、类型、形式不同,它传播的功能、作用和针对的受众群体也自然不同。传播专业信息和大众信息,传播科技、文化信息和新闻娱乐信息的媒介自然不会融合在一起。《自然》《科学》等杂志刊载的信息自然不会和都市报的新闻娱乐信息融合在一起。因此从形式逻辑归谬法来看,将某一事物发展推到极致就会产生谬误。基此,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媒介融合是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应有其科学的内涵。
有些基金经理表示参与了相关概念的炒作,但参与量不是很大,操作也停留在短炒层面上。主要原因是三网融合概念比较模糊,并没有真正反映到上市公司的盈利上,还处于炒预期阶段。
不过,基金经理并不否认三网融合带来的长期投资价值,并表示未来将有一批优秀企业脱颖而出。在国家调结构以及产业升级背景下,三网融合将带动行业产业链的发展,包括内容和服务提供商、运营商以及光纤通讯设备制造商等。
长期有投资价值
“整体上看,三网融合并不是独立事件,而是在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背景下展开的,包括之前的物联网也一样。这次加快三网融合建设,是国家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一个大的布盘,前景不容置疑。”一位在外调研的基金公司TMT行业分析师告诉《投资者报》记者。
三网融合涉及的行业较为广泛,主要包括通信、传媒、科技三大行业。上述分析师告诉记者,从投资的角度看,在整个产业链条中,通信设备、有线网络设备提供商最先受益,比如广电网,之前只能传输电视信号,如果要传输上网信号,中间要加很多设备,这对相关设备制造公司而言,无疑是一个实质性利好;对于电信运营商而言,最吸引人的是增值服务,包括游戏、视频以及移动支付等;对于内容提供商和服务提供商而言,利好更是不言而喻,表现在有线网络上,最直接的好处就是提高收视费。
很多基金经理并不否认三网融合所带来的长期投资价值,纷纷表示“很看好”。
“就TMT(包括通信、传媒、科技)行业而言,我跟很多机构交流过,大家都普遍认为,接下来会有一批优秀的企业脱颖而出。”深圳一位基金经理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说。
短期有些虚高
长期看好,并不等于现在就值得买入。
根据《投资者报》记者掌握的情况,很多基金公司的分析师以及基金经理,并没有因为最近市场热炒三网融合概念,而加大对相关行业的调研力度。
“基本上没有什么研究。”这是多位基金经理给《投资者报》记者的答案,而他们当前的操作,也仅停留在短期炒概念层面上。
“参与了一些,但不是很多。”一位基金经理对记者说,“眼下看来,三网融合充其量算个市场概念,而且比较模糊,政策虽然向好,但是并没有真正体现在上市公的盈利上,纯属于炒预期。
中图分类号:F26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4-0031-02
引言
智慧产I是产业发展的新方向,目前,我国各地区都在积极发展智慧产业,强调以智慧产业为产业支撑发展智慧城市,促进城市转型升级。智慧产业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网络化、智慧化、智能化产业,其发展依靠多种因素。从已有文献来看,在智慧产业发展对策研究方面主要有金江军[1],张燕[2],刘远彬、丁中海[3]等。张向阳在以广州为例,研究广州智慧城市与智慧产业发展路径,认为智慧产业的发展要与各类产业园区交叉融合[4]。因此,研究智慧产业影响因素及发展对策,对我国发展智慧产业有指导意义。
一、影响因素
智慧产业作为新兴产业,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云计算、云平台、大数据、物联网等为技术依托,正在全国各地区蓬勃发展,通过文章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影响智慧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技术。影响智慧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为技术因素。主要包括互联网、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这些技术在产业中的不断渗透,促使产业更加智慧化、智能化。物联网技术的使用,使得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延伸到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沟通,这种沟通是不受时间、地点的约束。目前,在我国,物联网技术已经应用到产品生产的多个环节与众多领域,云计算技术在中小企业应用得非常广泛。我国很多企业的数据管理中心平台正逐步向云服务平台转变,云计算平台将在企业资源管理中占据重要地位。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更是带动了中小企业的迅速发展。由此可见,技术因素是影响智慧产业能否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第二,创新。从智慧产业的相关概念看出,智慧产业既包括传统产业中以人的智慧为基础的创意产业和知识产业,也包含新兴的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通讯产业。其中,策划、广告、设计、动漫、影视、艺术等创意类产业需要人的创造思维与创新能力。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为依托的产业,更多的是技术上的创新,科研人员的技术创新为这类智慧产业持续蓬勃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第三,生产要素。根据对智慧产业评价指标的分析可以看出,在智慧产业刚刚发展时,生产要素的投入所占比重较大,尤其是人才要素,强调知识生产的投入。上海、广东、北京智慧产业一直发展很好,最主要的因素是因为这些地区,不仅经济基础好,资金雄厚,而且高校院所众多,人才输出量大,从而带动了智慧产业的迅速发展。
二、智慧产业发展对策
第一,界定产业内涵,明确发展方向。根据整理出智慧的研究综述可以看出,目前学者对智慧产业的研究只集中在产业概念、相关概念、智慧产业发展路径等方面。虽然对智慧产业概念的研究较多,但尚未形成统一的概念界定,对智慧产业内涵的研究方面也相对较少。然而,要想发展智慧产业,必须先对智慧产业进行统一界定,划分出这些行业中那些属于影响智慧产业发展的重点行业,并重点发展。明确智慧产业中的关键行业,重点培养,从而带动智慧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加大要素投入,注重人才培养。任何产业的发展都有其生命周期(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地区智慧产业的发展仍处于投入期到成长期的过渡阶段,生产要素的加大投入就显得尤为重要。智慧产业强调运用人的智慧进行研发,若没有人才,高技术核心技术的研发将难以实现,没有了技术的支持,智慧产业恐怕也难以称为“智慧”;智慧产品的生产过程,也是向智能化、网络化方向发展,需要懂技术的人才将概念上的产品转变为现实中的产品。因此,要重点培养大批技术人才。资本要素也是智慧产业发展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推动企业发展的主要动力是人才与资本。
第三,提高创新意识,整合创新资源。产业的发展转型关键在于创新。智慧产业各行业技术人员应不断学习,开拓思维,提高创新意识,在智慧产业核心技术方面要继续研究。各地政府要注重创造产学研相结合的学术研究氛围,依托科研院所、高校进行技术创新。以云计算、互联网传感器、物联网传感器为重要突破口,重点研发云服务平台等高端产品。政府和企业,要对当地的人才、高新技术、资金等优势资源做好整合工作。
第四,促进两化融合,培育主导产业。继续推进两化融合,尤其是在技术方面的融合。在经济新常态下,两化融合又有了新的内涵――“互联网+行业”。在互联网经济时代下,各个传统产业与互联网的对接成为了传统产业转型发展的新方向,这也是两化融合的最新体现。在新形势下,积极发展智能装备、智能制造,建设先进的制造业基地,打造一批制造行业的重点产品,积极推广新产品的应用,为智慧产业发展提供动力支撑。通过产业基地的建设,培养一批示范基地,培育主导产业,从而带动智慧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第五,建设智慧园区,设立示范项目。重点培育一批产业基础好、经济效益水平较高、发展潜力大、网络服务设施齐全的产业基地,以此为中心建设智慧产业聚集区,逐渐发展为产业园区。这类园区与以往的产业园区不同之处在于,园区内以基础通信网络为基础,实行三网融合,打造网络一体化,能够保证园区内资源共享,提高企业效率。各地区应积极打造有地方特色的各类智慧园区,如智慧物流园区、智慧旅游园区等。
结语
智慧产业强调运用人的智慧进行研发、生产、管理,因此更加智慧化。智慧产业是一种知识密集型、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在发展智慧产业前,一定要明确智慧产业的内涵,尽快培育主导产业,才能更快、更好的发展。它的发展需要大量的人才即智力因素,也需要新一代的信息技术为技术支撑。各地区在发展智慧产业的过程中不能盲目发展,要根据本地的资源优势,发展有地方特色的智慧产业。
参考文献:
[1] 金江军.智慧产业发展对策研究[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2,(11):40-44.
关键词:媒介融合 所有权
政府规制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和媒介生态环境的变迁,“媒介融合”成为全球传媒业发展的重大现实和重要趋势,并被视为国际性的热点与前沿课题。我国业界和学术界也对其给予了广泛而深刻的关注和探讨。作为思维和研究的逻辑起点,对“媒介融合”这一核心概念的清晰界定及其内涵的充分理解是极为必要的,这是一切研究得以深入开展的基石。然而,尽管对“媒介融合”概念及内涵的探究早已不鲜见,但至今仍未形成一个世界范围内普遍认可的共识。
一、媒介融合的概念演化与界定
“融合”,即Convergence一词,最初源于科学领域,直至20世纪70年代末,该词才被引入到新闻传播学领域。纵观“媒介融合”这一概念的历史演进,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尼古拉?尼葛洛庞蒂(Nicholas Negroponte)是最早提出不同工业“即将和正在趋于融合”这一远见的人。1978年,他用三个相互交叉的圆圈(分别代表计算机工业、出版印刷工业和广播电影工业)来演示和描述其技术边界趋于重叠的聚合过程,并认为三者的交叉处将成为成长最快、创新最多的领域。在此基础上,他将媒介融合理解为“各种各样的技术和媒介形式都在汇集到一起”。这给新闻传播学界众多的后继研究者带来了启发。
20世纪80年代,Convergence一词得到了推广和普及。1983年,美国传播学者、马萨诸塞州理工大学伊契尔?索勒?普尔(Ithiel De Sola Pool)教授提出,“媒介融合,就是各种媒介呈现出多功能一体化的发展趋势。”随后,美国哈佛大学的安瑟尼?G?欧廷格(Anthony G?Oettinger)及法国的西蒙?诺拉(Simón Nora)和阿兰?孟克(Alain Minc)还分别创造了“Compunication”(计算机通信)和“Telelmatiqu”(电信技术)两个新词来试图反映数字融合的发展趋势。
进入20世纪90年代,数字化融合伴随着计算机数字技术的进步而迅速发展起来,它在为媒介产业融合提供技术支撑的同时,也给信息传播带来了重大变革。因此,大批的研究者和研究成果也随之出现。1997年,葛林斯丁(Greenstein)和迦拿(Khanna)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赋予“融合”以新的理解,“为了适应产业增长而发生的产业边界的收缩或消失。”尤弗亚(Yoffie)则以计算机和电话为例将“融合”定义为“采用数字技术后原本各自独立的产品的整合”。同年,欧洲委员会还根据马丁?班格曼(Martin Bangemann)和马塞利诺?奥雷(Marcelino Oreja)的提议,将其关于电信业、媒体业及信息技术产业相融合的概念采纳到绿皮书中,并将“融合”定义为“产业联盟和合并、技术网络平台和市场等三个角度的融合”。可见,这一时期,人们已开始用更广阔的视野来认识和界定“媒介融合”。
技术进步促进了两种转换的产生,这两种转换即代表了融合的实质和方向:
第一种转换是发生在低带宽一侧的、从专用平台到非专用平台的转变。最能说明这种现象的例子是IP电视。传统电视是基于专用的电视网传送的,而IP电视则可以绕开传统电视网在非专用的互联网平台上传送。图书、报刊和音像资料的发行过去都要依靠专门的发行渠道,而电子出版物同样也可以绕开原来固有的专门渠道在非专用的互联网平台上发行。
第二种转换是发生在非专用平台一侧的从低带宽需求向高带宽需求的转换。如果说非实时的文本信息对带宽的需求还不是很高的话,图像型信息对带宽的需求就已经提高了,而从专用平台上转换过来的实时型业务,如IP电视业务对带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当然,这种向高带宽的转换也发生在专用平台一侧,但更多是发生在非专用平台一侧。
2003年,美国学者李奇?高登(Rich Gordon)在《融合一词的意义与内涵》一文中进一步总结了媒介融合在不同传播语境下的6类含义,即媒体科技融合、媒体所有权合并、媒体战术性联合、媒体组织结构性融合、新闻采访技能融合以及新闻叙事形式融合。这使人们对媒介融合的内涵有了更为全面而具体的认识。
我国对媒介融合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在研究初期,相关研究成果极少且视野狭窄,直至2006年,相关研究才拓展开来。而此前的2005年,被视为媒介融合概念的引入之年,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蔡雯教授对此功不可没。这一年,她发表了多篇有关“媒介融合”与“融合媒介”的文章,并引入了美国新闻学会媒介研究中心主任安德鲁?纳齐森(Andrew Nachison)对“融合媒介”的定义——印刷的、音频的、视频的、互动性数字媒体组织之间的战略的、操作的、文化的联盟。
2009年,蔡雯教授又与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王学文共同展开研究,从微观、中观、宏观和大传媒业四个角度将国内外关于“媒介融合”的代表性观点进行了梳理和归纳,这对弄清媒介融合概念的发展演进及界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此基础上,两人还进一步提出了对媒介融合的概括性认识,他们认为“媒介融合”包含三个必不可少的核心内容:媒介内容的融合、传播渠道的融合、媒介终端的融合,并提出“媒介融合是指在以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和电子通讯技术为核心的科学技术的推动下,组成大媒体业的各产业组织在经济利益和社会需求的驱动下通过合作、并购和整合等手段,实现不同媒介形态的内容融合、传播渠道融合和媒介终端融合的过程。”
此外,我国其他研究者也曾提出对“媒介融合”这一概念的不同理解,如清华大学新媒体传播研究中心熊澄宇认为,媒介融合是指“所有的媒介都向电子化和数字化这种形式靠拢,这个趋势是由数字技术驱动的,并在网络技术的推动下变得可能”;中国人民大学高钢认为,媒介融合的本质在于“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的信息传播的技术手段、功能结构和形态模式的界限改变及能量交换”;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孟建、赵元珂则提出,“媒介融合”就其表现形式而言,主要有两种,一是在传媒业界跨领域的整合与并购,二是媒介技术的融合;关于对“媒介融合”这一概念的把握,西安外国语大学黄建友认为,关键是要抓住媒介融合的数字技术推动前提和动态过程属性;中国人民大学喻国明、戴元初则从电视从业者角度对媒介融合概念加以界定,并认为媒介融合“是指基于数字化技术的不同媒介之间的资源共享,是电视媒体获得市场竞争力的一种有效策略”。
综上,通览国内外对“媒介融合”这一概念的认知和界定,不难发现,由于语境、研究视角、视野和研究层次等多方面的差异,不同研究者对媒介融合概念的表述也不尽相同,这使得媒介融合的现有定义至今仍莫衷一是。我们认为,媒介融合是缘于数字化、网络化技术的推动而导致的不同媒介之间的边界模糊甚至消失的现象和过程。
二、媒介融合的内涵与外延
基于我们对媒介融合的上述理解和界定,我们可进一步厘清媒介融合的内涵与外延,并将其概括为四个层面,即媒介技术的融合、媒介业务的融合、媒介所有权的融合以及媒介政府规制的融合。
1. 媒介技术融合(Convergence in Media Technology)
以数字化、网络化技术为支撑的技术融合是“媒介融合”这一概念的所有内涵中最为本质的一点,是媒介融合的依据,它可细分为三方面:
其一,信息源融合。这是指基于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任何媒介类型的任何内容及表现形态均可转换为符号化的“0”、“1”来进行存储和传输,这意味着作为信息源的符码是相对一致的。这为媒介边界的模糊甚至消解提供了可能,为不同媒体的信息内容在同一网络平台上的传输与分发奠定了技术基础。
其二,传输渠道融合。它指的是基于网络化技术的普遍运用,以往不同媒介类型、不同形态信息内容的传输信道由单一性、差异化走向互动联合,从而形成具有共通性、兼容性的多媒体网络传输平台,对媒介内容进行集成和分销。从目前来看,信息传输渠道主要有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电信网三种,而且三网融合也在逐步推进,进而形成多媒体、多渠道融合传输的模式。
其三,接收终端融合。这是指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的推动下,媒介消费者所使用的信息接收终端设备,即信宿,呈现出多种功能融于一体的特征,并“以一种开放的终端平台将信息和服务传递给使用者”。具体的终端类型,如数字电视一体机、互联网电视机、个人电脑、手持多媒体终端等。
2. 媒介业务融合(Convergence of Media Business)随着媒介技术的革新与融合,各类传播媒介在行为、目标等业务实践层面的交叉愈加频繁,这使得媒介业务也逐步走向融合。具体而言,媒介业务融合可细分为以下四方面:
其一,业务形态融合。承载着媒介信息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不同的媒介形态,融合为多媒体形态,从而使信息内容的叙事形式实现融合。
其二,业务技能融合。业务形态的融合要求传媒从业者所掌握的技能也趋于多方位甚至全方位发展。学者奎恩(Stephen Quinn)就曾针对媒介融合对记者业务实践的影响问题进行过深入的剖析,并指出“媒介融合对于媒介组织的内部运作尤其是对记者间的合作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可见,职业技能的融合是传媒从业者在媒介融合时代必须要面对的现实。
其三,业务战术融合。除业务形态与从业者业务技能的融合外,战术上的融合同样是媒介业务融合的重要内容。根据李奇?高登的阐释,所谓战术融合,通常指不同所有制下的报纸、广播、影视、互联网等媒体之间在具体内容和营销管理等领域的通力合作,如在业务经营方面的联合营销战术等。
其四,业务战略融合。与业务战术融合不同,战略融合通常是不同的媒介机构在更高层次、更长远意义上的发展战略层面的互动与联合。它并不要求参与战略融合的各机构都处于相同体制下,也不要求以媒介所有权的合并为前提。
3. 媒介所有权融合(Convergence of Ownership)业务的融合,尤其是媒介机构在战略、战术层面的通力合作,往往会对其在所有权层面的融合起到进一步的催化作用。顾名思义,媒介所有权融合,即指不同媒介在融合、兼并过程中实现的所有权的集中,并在此基础上组建相对较大型的传媒集团,从而充分整合媒介资源,降低媒介运营成本,增强信息传播效益,打造媒介整体与核心竞争力,以此来应对国内外媒介市场的激烈竞争。所有权的融合,是媒介行为主体的融合,是媒介融合的内涵中层次最高的一点。
从广义上讲,媒介所有权的融合,既包括传媒领域内部各媒介机构之间的所有权融合,也包括传媒机构通过跨行业、跨领域发展,与其他领域内的相关机构所形成的所有权融合,如传媒业与电子产业、电信业等领域的所有权融合。这一理解,恰与美国学者雪莉?贝尔吉(Shirley Biagi)对“融合”这一概念的理解相契合,她认为“融合是指由于技术的进步,出版、传播、消费者电子和计算机产业之间的界限趋于模糊的现象。”
4. 媒介政府规制融合(Convergence of Media Regulation)媒介政府规制融合在媒介融合的进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它是媒介融合的重要外部环境之一。积极的、面向媒介融合的政府规制会有助于媒介融合的顺利发展。反之,则会阻碍媒介融合的发展。媒介政府规制融合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首先是规制法律融合。这是媒介融合时代政府规制的根本依据。融合媒介的大量涌现,必然需要有新的融合性法律法规与之相匹配,以使其行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其次是规制机构融合。面向媒介融合的规制需要融合的规制机构。英国将原来的电信规制局(OFTEL)、独立电视委员会( ITC)、广播管制局(RA)、广播标准委员会(BSC)和无线通信管制局(RCA)等5家规制机构合并成一家新的规制机构——通信办公室(OFCOM),即是为了满足面向融合的规制需要。
第三是规制行为融合。有了面向融合的规制法律和规制机构,面向融合的规制行为就顺理成章了,这将改变过去多头规制的混乱和冲突,大大加快媒介融合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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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网络技术的不断创新与广泛普及,推动了经济社会领域的深刻变革,重塑了全球经济竞争格局。作为具有后发优势的新兴产业,数字内容产业集内容服务、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于一体,交叉于文化产业、信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之中。基于数字内容产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的牵引作用,各国和地区大都制定了有关战略规划引导和促进对策。为了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国务院于2014年2月26日印发了《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要求加快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明确提出要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强化文化对信息产业的内容支撑、创意和设计提升,加快培育双向深度融合的新型业态。数字内容产业尽管是新兴产业、朝阳产业,发展前景必然是美好的,但三网融合背景下的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研究成果还不多,其发展中经常出现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急需加以关注和开展研究。
数字内容产业内涵界定
数字内容产业(Digital Content Industry),是指运用信息技术来制作数字化产品或服务的产业,强调数字技术在传统内容产业的应用及其带来的新特性,其核心是基于数字化内容的产品化和服务化。
数字内容产业的概念最早来源于国外。1995年,西方七国信息会议首次提出“内容产业”概念(Content Industry)。1996年,欧盟在《信息社会2000计划》中提出了“数字内容产业”的概念。1998年,由英国多个政府部门和产业界代表组成的创意产业工作组提出的《创意产业专题报告》,首次提出创意产业(Creative Industries)的概念。2002年,爱尔兰政府出台的《爱尔兰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战略》将数字内容产业定义为创建、设计、管理和销售数字产品和服务以及为上述活动提供技术支持的产业。
数字内容产业的概念在中国提出较晚。2003年,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出现数字内容产业的提法。2004年,中国台湾把数字内容产业称之为“数位内容产业”,并在《2004台湾数位内容产业白皮书》中将数位内容产业定义为:“将图像、文字、影像、语音等内容,运用信息技术进行数字化并加以整合运用的产品或服务。”2006年,“数字内容产业”首次在国家级文件――国务院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正式出现。此后,“数字内容产业”频繁出现在各类政策文件中,如《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中长期规划纲要》、《文化建设“十一五”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等。2011年3月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数字内容产业”仍然被列入其中。2012年国家统计局公布新修订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统计标准中,也新增加了文化新业态部分,主要包括数字内容服务中的数字动漫制作和游戏设计制作,以及其他增值电信服务。2014年2月26日印发的《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明确要求加快数字内容产业发展。
为了促进数字内容产业的迅速发展,不同国家、地区和组织都从各自的角度对其内涵进行了阐释,相继提出了各种概念。如美国称之为“版权业”,经合组织(OECD)称之为“内容产业”,欧盟称之为“数字内容产业”,英国称之为“创意产业”,日本称之为“内容产业”,澳大利亚称之为“创造性产业”,韩国称之为“文化内容产业”。然而,随着技术和产业的发展,数字内容产业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深入和扩展,其内涵界定目前还没有形成共识。
由于各国产业划分体系及分类标准有所不同,尽管尚未有统一、明确的概念和内涵界定,但有一点得到共识,即数字内容产业萌发源于信息产业,是信息产业的衍生产业,是信息化、数字化产业的总和,以内容为核心,信息或数字为纽带,强调不同产业间数字产品的交叉和融合,涵盖了诸多传统产业的延伸发展内容,属于新兴产业。
由于信息技术的变化以及自身的不断发展,数字内容产业所涵盖的领域也是不断变化。欧盟在《信息社会2000计划》中指出,数字内容产业包括各种媒介印刷品(书报杂志等)、电子出版物(联机数据库、音像服务、光盘服务和游戏软件等)和音像传播(影视、录像和广播等)等多个领域。英国的创意产业包含广告、建筑、艺术及古董市场、工艺、设计、流行设计与时尚、电影与录像带、休闲软件游戏、音乐、表演艺术、出版、软件与计算机服务业、电视与广播等十三个领域。中国台湾把数字内容产业分为数字影音应用、电脑动画、数字游戏、行动应用服务、数字学习、数字出版典藏、内容软件、网络服务和数字艺术产业等八类内容。
数字内容产业涵盖范围非常广泛,如果把所有关联行业都纳入其中并不合适,何况各国都有自己特定的产业分类体系,尚未形成全球统一的产业分类体系。根据中国信息产业的发展现状,参照国内外有关分类,有必要对数字内容产业涉及领域进行适当精简,以便突出产业核心体系。基于上述考虑,本文以内容特征作为分类依据,将数字内容产业分为数字出版、数字视听、数字学习和数字娱乐四大类(见表1)。
“三网融合”的发展进程
所谓“三网融合”,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在演进过程中,相互渗透,互相兼容,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范围趋于相同,并逐步整合成为统一的信息通信网络,能为用户提供语音、数据和视频等全方位的综合服务。
“三网融合”,最早的目的是通过集约化建设,节约社会资源,从而实现物理融合,因而称之为“三网合一”。随着理念的不断发展,“三网融合”取代了“三网合一”,不仅是物理上融合,而且实现了业务应用上的融合,即在同一个网络上,可以同时开展语音、数据和视频等多种不同的业务,在网络层上实现互联互通,业务层上互相渗透。
“三网融合”在国外起步较早。世界各国陆续出台相应的政策促进了三网融合,美国、日本、英国、法国等发达国家在三网融合的发展方面都已取得重大突破。美国出台的《1996年电信法案》,允许长话、市话、广播、有线电视、影视服务等业务互相渗透,也允许各类电信运营者互相参股,创造了自由竞争的法律环境,为三网融合扫清了法律障碍。日本政府通过新的《信息通信法》草案,统一了与通信和广电相关的《电波法》、《广播法》、《电气通信事业法》等9部现行法律,同时政府为了防止任何企业利用自有资源搞业务垄断也加强了监管,从而创造出一个通信、广电相关企业都能自由参与竞争的环境。英国于2003年成立了新的通信业管理机构,融合了原有电信、电视、广播、无线通信等多个管理机构的职能,促进了三网融合的产业发展。法国三网融合的发展较快,电信和广播电视彼此是对称开放的,预计2014年将有50%以上的家庭选择三网融合的服务。目前,随着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融合的日益加强,三网融合已经成为现代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中国对“三网融合”的探索始于20世纪末。1998年社会各界对“三网融合”展开了大讨论,2001年通过的“十五计划纲要”首次明确提出“三网融合”概念,2010年国务院下发了经过近20稿修改的《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明确了三网融合的时间表。此后国务院办公厅在两年间先后公布了54个试点城市名单,“上海模式”“武汉模式”等各种试点次第涌现,全国的网络基础建设也有相当进展。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在全国推行三网融合。除了上述广电、电信、互联网等力量逐鹿三网融合之外,诸如国家电网、物联网、家电及诸多企业也纷纷从各自发展的角度出发,通过技术研发、业务创新等措施,以多样化形式切入到我国三网融合的试点工作中。
中国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已有四年有余,在过去四年多的试点工作中,广电、电信、互联网等行业及领域发生了巨变。从全局来看,三网融合试点工作之所以能取得一定成绩,关键在于与三网融合、信息消费、宽带中国等国家级相关扶持政策的助推。除此之外,一些地方政府等也出台了适合于本地区的三网融合相关配套政策。
然而就整体而言,我国“三网融合”的发展,面临的不仅有技术难关的解决,还面临利益方的多方博弈,最大障碍就是体制障碍。具体来说,我国三网融合存在以下特点:一是我国三网融合刚刚起步,除了技术和市场因素外,管理体制上各自为政,政府监管权分割,部门多头介入;二是电信和广电领域的法规和部门规章相互独立,形成进入壁垒,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效力有待协调;三是广电、电信等部门体制改革进程的不同步,严重影响了业务的推进。
“三网融合”与数字内容产业发展
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的“三网融合”,不仅是将现有网络资源有效整合、互联互通,而且将极大拓宽数字内容产业的传播渠道,刺激数字内容产业的市场需求,推进数字内容产业的升级。
三网融合将拓宽数字内容产业的传播渠道。随着三网融合步伐的加快,将加速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宽带网络覆盖范围,推动数字终端设备数量增长,快速普及数字技术。内容提供商在三网融合之前的产业链中,往往受制于分销渠道,而融合之后则改变了对传统的内容单向传输渠道的依赖。举例而言,电视剧制片商以往只能将版权出售给电视台,而三网融合后将增加互联网、手机等更多的渠道和终端。传播渠道的拓宽,为中国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强有力的渠道基础。
三网融合将刺激数字内容产业的市场需求。在网络大规模建设、运营商广泛介入、终端迅速普及的背景下,更多新媒体形态、更多的受众资源不断涌现,对内容的需求将迅速提高。从整体上来看,我国已经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固话、移动和互联网用户群,电视、电脑、移动电话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主要电子媒体,构成了一个覆盖多种消费人群的终端体系,提升了用户对数字内容服务的接受程度、应用水平以及消费能力。就以出版行业而言,传统出版物由于受市场需求约束,出版物的出版数量少、成本高、渠道单一,而三网融合后的电子出版物,尽管局部地区市场需求量不高,但分散在各地的用户需求经网络平台聚集起来,因而市场需求数量剧增。更多新媒体形态的出现,也使内容提供商受益于渠道多样化,在产业链中的话语权不断提升。市场需求的强劲,为中国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强有力的市场基础。
三网融合将推进数字内容产业的升级。三网融合的最终目标是促进产业繁荣发展,而技术和应用是推动融合的手段。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科技的支撑。伴随着国家信息化建设进程加快,数据传输网络资源得到不断丰富,接入方式也日趋多样化,视讯技术飞速发展,各方运营主体都在技术和应用方面做着全媒体、全渠道、全终端的渗透。三网融合促进了数字内容产业的“升级改造”,一是催生了新兴的内容产业发展,二是推动了传统内容产业的改造。在三网融合的背景下,这种“升级改造”。将带动整条产业链的发展,包括内容提供商、服务提供商、运营商以及光纤通讯设备制造商均将受益,特别是内容服务商将成为市场主导,受益最大。事实上,三网融合下的数字内容产业是一个大的产业集群,涉及多个细分行业,包括生产、交易、传输、技术支持、服务支持等多个环节,有传统的,也有新兴的均需重新架构,进而形成新的产业版图。
我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思路
以产业发展的视角来看,三网融合下的数字内容产业具体方式和形态将由商业实践过程的诸多因素决定。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在创造有价值的内容、加强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加强数字版权保护的基础上,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专业人才培养。
创造有价值的内容。对于数字内容产业而言,内容提供是数字内容产业基本价值链的顶端,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控制整个数字内容产业价值链的关键环节,其主要增值部分就在其原创性的知识含量中。尽管数字内容产业高度依赖于技术基础设施,非常容易受到技术变革的影响,但是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始终是数字内容产业的核心。要发展我国数字内容产业,仍然要强调内容为核心的理念,创造有价值的内容。
加强政策扶持力度。任何产业的发展,最初总是离不开政策扶持。因此,我国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必须强化政策扶持力度。一是降低准入门槛,允许并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通过多种途径进入数字内容产业。二是加大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以低息、无息贷款等方式加大对数字内容产业企业的资金支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三是落实税收政策,通过适宜的税收减免等措施,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四是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通信、广电、互联网企业进行更多的合作,探索新的产业模式及合作模式,构建新型的产业生态链。
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数字内容产业包含数字内容产品生产、交易、传输、技术支持、服务支持等多个环节,是一个庞大的产业集群,需要政府部门从宏观上加以协同管理和正确引导,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条块协调、整合发展、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改善目前条块分割、职能交叉、管理不到位的局面,从而更好地推动产业发展。政府在改进文化市场监管与文化安全管制的同时,要承认网络与技术的中立,应允许运营商自行选择相应的网络传播内容。
加强数字版权保护。在网络环境下,我国数字内容产业交易规则正在建立之中,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缺失严重,数字版权侵权盗版问题严重,极大地影响整个数字内容产业链的良性发展。知识产权是数字内容产业的生命线。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离不开严格的、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因此,应该以加强数字版权保护为主,完善网络环境下数据库保护、虚拟财产保护和著作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范数字内容经营者的行为,加大数字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以及网络上恶意侵犯他人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减少消费者被侵害的危险,抵制不良倾向,为数字内容产业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市场机制是推进三网融合下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基础。数字内容产业作为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有很大不同,有其独有的发展特点和发展规律,技术更新换代快,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需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注重优化政策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数字内容产业真正做大做强,必须实现各方力量的有效互补,形成一定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应,如建立数字内容产业基地和园区,集成产业链并实现延伸拓展,才能不断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一味依赖政府力量,只能搞低水平重复布局。政府只能帮助数字内容产业在发展初期克服市场化瓶颈,搭建共性技术的公共供给平台。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市场利益的驱动,应鼓励竞争,鼓励多种形式并存,在良性市场秩序下实现自由竞争。
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人才是关键。数字内容产业由于价值链较长,产业环境复杂,需要有大量复合型和多元化人才的参与,保障产业健康和快速发展。但是,当前数字内容产业专业人才供给的缺口呈现出逐渐扩大的趋势,严重制约数字内容产业价值链的建设。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很多国家着力进行数字内容人才建设,例如韩国政府就建立了培养数字内容专业人才的较为完整的教育体系,包括从职业教育到大学教育等各个教育层次。我国也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大数字内容产业人才培养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利用高校院所和社会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优势资源,加快培养数字内容产业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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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时代科技发展的特点是不同产业的各种新技术互相融合。以三网融合为例,三网融合是不同产业融合的范本,但是如今更多的专家认为三网融合具有局限性,因此在呼吁“四网融合”。所谓四网融合就是要把广电网、通讯网、因特网与电网相融合,更要把IT产业与能源产业相融合。智能电网在中国的高速发展,已经为四网融合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单纯从家庭中引进的线路来看,通常包括电源线、电视线、电话线、因特网线等,这些线路往往是各自独立的。但是光纤与电源线复合起来的光纤电力线使得家庭中的引进线得到简化,不仅综合了原有的三网融合功能,还可以把电度表、水表、热力表和燃气表等表计的读数送往不同的部门和系统中。为网上交费和购电等创造了更为便利的条件,这些都是属于现有技术的集成和各个产业的融合,希望能在2013年中普及这些技术,并推广这些技术的应用。
谈到能源产业对于IT产业的推动作用,我们还可以看到无线输电技术开始逐渐地走进了人们的视野。这是一项新的能源传输技术,实际上也是多种产业技术融合的结晶,有望在不同的产业领域中得到应用。无线输电技术目前已经开始应用在手机和其他小型设备的充电等近距离、小功率的设备上。在新的一年中,其应用领域会得到不断扩展。
以医疗卫生行业为例,目前采用的心脏起搏器在体内埋入电池的方式会因无线输电技术的成熟而得到重新思考。这也让原本受电源容量影响不可植入体内的许多常规测量变得可能,例如血糖的测量、心电图的测量、血压的测量和体温的测量等以往需要从体外进行的常规非连续性测量。未来的医生有可能把微型传感器和微型控制分析芯片埋入患者体内,对其进行连续监测。数据可以通过蓝牙等无线通讯技术送到体外的分析仪器或手机上。当无线输电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后,这一切都将成为现实。
个人身体的测量数据也可以通过3G或4G通讯网络送往医院。这就形成了一个每人都有固定IP地址的监测人体健康的物联网。当监测系统检测到了室颤等致命性的造成猝死的人体危险征候时,可以通过GPS或基站定位技术锁定病人位置,让开展紧急救援变成现实。相信这样的人体健康物联网技术的发展,也必将使心脑血管病人以及其他需要紧急救助病人的救援速度和及时性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绿色能源加速并网
近来,国外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提出反倾销、反垄断调查,促成了电网允许6MW以下的光伏系统入网,打开了电网“救市”以及绿色能源和环保产业协同发展的新局面,这也非常符合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国策。从2013年开始,光伏产业的民间应用热潮会持续升温。
中国人以往对于太阳能的利用多局限在太阳能热水器上,这主要受电网不接受民间光伏系统发电上网的影响。相信光伏并网这道大门的打开对于民间光伏系统的应用,是个极大的促进。加上电力系统的分布式发电和微电网等概念的普及,使得作为“垃圾电”的风电和太阳能等间歇式的不稳定电源又得到了新生。而催生这些概念的电力领域本来就与IT行业有着不解之缘。
绿色能源在家庭中的普及,还有在环保压力下催生的电动汽车对民间的推广,都将成为2013年人们关注的热点。电动汽车的广泛应用,必将促使民众对电能的商品价值的概念增强认识。
电能本身是商品,而且是不同的时间具有不同价值的商品。白天用电高峰时,政府要鼓励人们少用电,并且让分布式的电源多发电,因此电价上升;夜间由于发电设备闲置起来,政府要鼓励大家多用电,多使用风能等绿色的自然资源,以免造成“弃风”等资源的浪费,因此电价下降。
这就是峰谷电价的由来。由于电能具有不同时段不同价值的特点,因此可以像股票市场一样,以低买高卖的方式获取差价盈利。民众可以夜间买电进行存储,白天高电价时再向电网卖出,而且电力市场的白天与黑夜间每日的规律性变化,使得像炒股一样的“炒电”完全没有赔本的可能性。每天24小时的稳定周转,令任何金融短线产品都无法比拟。
由此可以推断,将来电力市场会成为全民化的新的金融替代市场。夜间买电、白天用电高峰时段卖电的盈利模式会得到市场化运作的认可。利用特高压电网跨区域送电的能力,开创了区域性电能差价的民间盈利模式,也会随着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和电力市场对民间的逐步开放,成为新的电力市场交易方式。
螺旋式发展的价值
回顾过去,展望将来,我们会发现许多概念可以重新探讨,螺旋式的发展经过否定之否定后似乎又回到原点,却具有了不同的内涵。
以无轨电车为例,曾几何时被认为是落后的代表,为无轨电车运行而布满城市街道的电线被认为是影响城市面貌,说得严重点是“脏乱差”的代表。但是在汽车对环境的污染备受诟病、电动汽车的铅电池污染和锂电池的高价格和储电效率迟迟得不到根本性解决的今天,高效率无污染的无轨电车又被许多人重新认识。
当然,重新开发的无轨电车已经不是昔日的无轨电车,它采用的是交流变频变速技术和制动能量回收技术。无轨电车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如输电线遍布街道导致安全隐患、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又由于输电线的存在导致街道看起来不够整洁,无轨电车间不易超车。这些问题能否解决?业内人士都存在不同的思考。
目前有研究者在考虑利用超级电容,只在上下乘客的短短数秒钟完成车站充电;有人也建议推广在站与站间可以像无轨电车一样受电、也可以像电动汽车一样靠超级电容充电的能运行的新型无轨电车;也有人在考虑从道路下面对无轨电车车内进行无线输电。事物是循环的,昨天被否定的东西,也许在今天又有了新的定义,被赋予了新的生命。
2011年德国汉诺威工业博览会上,德国相关协会提出工业4.0的初步概念,此后由德国机械设备制造联合会等协会牵头,来自企业、政府、研究机构的专家成立了“工业4.0工作组”,进一步加强工业4.0的研究并向德国政府进行报告;2013年,德国政府将工业4.0纳入《高技术战略2020》中,正式成为一项国家战略。目前,德国正计划制订推进工业4.0的相关法律,把工业4.0从一项产业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德国工业4.0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到了来自党派、政府、企业、协会、院所的广泛认同,并从一个来自民间的概念迅速演变国家产业战略,现正从一个产业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工业4.0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在全国形成共识,有其偶然性也有必然性,这种认识来自于德国长期以来把工业作为国家经济的基石,来自于信息通信技术给工业带来的革命性影响,也来自于新一轮科技革命中对德国工业地位的担忧。概括起来,主要是三种意识:危机意识、机遇意识和领先意识。
危机意识:德国是传统的科技工业强国,但是在新一轮产业技术革命中,传统的竞争优势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挑战,一部分新兴产业成长乏力,各界对德国未来发展表现出某种忧虑。这种忧虑包括了对新兴产业创新能力的忧虑、对传统产业竞争优势的忧虑和对国家产业战略方向的忧虑。
机遇意识:尽管德国各界对有些产业发展得不尽如人意表现出了忧虑,但对德国传统优势产业的竞争力还是表现出强烈的自信,认为德国工业经济发展面临许多机遇,如庞大的、快速成长的智能装备市场,全球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的趋势带给德国的是巩固和强化技术优势的机遇。
领先意识:在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德国人有危机感,也看到新机遇,并试图在工业领域继续保持全球领先的地位,其基本途径就是在向工业化4.0迈进的过程中先发制人,与世界制造强国争夺新科技产业革命的话语权,抢占产业发展的制高点。他们在努力实现五个领先:理念领先、技术领先、产业领先、标准领先、市场领先。
是什么?
与国际社会关于第三次工业革命的说法不同,德国学术界和产业界认为,前三次工业革命的发生,分别源于机械化、电力和信息技术。他们将18世纪引入机械制造设备定义为工业1.0,20世纪初的电气化定义为2.0,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生产工艺自动化定义为3.0,而物联网和制造业服务化迎来了以智能制造为主导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或革命性的生产方法,即工业4.0。德国工业4.0战略旨在通过充分利用信息通讯技术和信息物理系统相结合的手段,推动制造业向智能化转型。
工业4.0是一个发展的概念、动态的概念,是一个理解未来信息技术与工业融合发展的多棱镜,站在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理解;工业4.0是互联,是集成,是数据,是创新,是服务,也是转型;工业4.0是CPS,是智能工厂,是智能制造;工业4.0是国家战略,是企业行为。
但从根本上来讲,工业4.0是一种在信息技术发展到新阶段产生的新的工业发展模式。从终极目标来看,工业4.0不能为技术而技术,核心在于提高企业、行业乃至国家的整体竞争力。从企业来看,通过工业4.0可以实现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产品创新速度加快,满足个性化需求,减少能耗,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大幅,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显著;从行业来看,通过工业4.0可以建立起高度协作的创新服务体系,提高整个行业的资源配置和运行效率;从政府来看,通过工业4.0进一步巩固德国制造业优势,抢占新一轮产业竞争的制高点。
如何看?
我们看待德国工业4.0,既要有国际视角,更要有中国视角;既要有技术视角,更要有转型视角;既要有理论视角,也要有实践视角;既要有政府视角,也要有企业视角。只有这样,我们的观察才有针对性、指导性和现实性,才能更好地实施两化深度融合战略。
德国的工业4.0与我国两化深度融合,如出一辙、异曲同工、殊途同归。2014年11月8日,苗圩部长在接受《人民日报》专访时说,我国提出的两化深度融合战略与德国提出的工业4.0战略如出一辙、异曲同工。尽管中德两国工业化阶段不同、企业水平不同、技术基础不同、主导产业不同、运行机制不同,但面对新一轮产业技术革命的趋势,有相同的危机感和紧迫感,都认识到了发展的机遇的挑战,都有举全国之力抢占新一轮产业竞争制高点的战略意图,两国的战略在核心理念、发展重点、方法路径等方面也比较相似。
工业4.0是德国制造的新品牌、新名片。当提到德国时,我们会联想到高可靠、高精密、高质量、高安全的德国工业产品,德国制造作为一种品牌已成为德国的重要资产,这是德国人历经百年而打造的,但德国人并不满足。在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背景下,要赋予德国制造以新的内涵。德国工业4.0是德国工业发展的新理念、国家的新战略,更为重要的是,它正在成为德国制造的新品牌,为德国的工业体系贴上新的标签,它在强化德国制造原有的内涵基础上,赋予了新的内容,即高技术、高品质、高效率。
德国举全国之力实施工业4.0战略。德国工业4.0战略的实施是“举全国之力”、“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国际版。工业4.0作为一个新理念凝聚了德国各界的共识,并演变成了共同行动,这种共同行动跨越了党派、中央、地方、企业、行业协会、研究院所,你能看到德国强大的组织和动员能力。
标准、技术、人才是优先行动。如何将工业4.0的理念和战略转化为具体行动,德国人提出的系列行动计划,包括标准化、网络设施、信息安全、流程再造、人才培训、法律政策等,这些都是重要而且必要的行动,但如果一定要更聚焦到三个最核心的行动上的话,那可以考虑将标准、技术和人才作为工业4.0最优先考虑的领域。
同样面临着信息安全这一全球性问题。信息技术越普及、越深化,信息安全问题就越突出,企业实施工业4.0的一大挑战和困惑就是,工业生产智能控制的信息安全问题,这既是一个企业的挑战,也是国家的挑战。德国各界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并把工控安全作为工业4.0需要解决的核心议题。
怎么干?
德国工业4.0战略给了我们很多启示,我们要结合中国的实践,坚定不移地实施两化深度融合战略。
凝聚行业共识,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融合的主攻方向。智能制造是两化深度融合、德国工业4.0、美国产业互联网概念背后的最大公约数,包含产品、装备、生产、管理服务的智能化。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就是要把握全球新一代制造技术变革的新趋势,以实现重大智能装备和产品的自主可控为突破点,以推广普及智能工厂为切入点,以提升制造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为落脚点,完善制造业国家创新体系和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智能制造人才培养体系,打造制造业竞争新优势,实现中国制造的跨越式发展。
整合产业资源,把增强智能装备和产品自主发展能力作为智能制造的突破口。尽管产品智能化已走过了很长的历史进程,但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潜能来看,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产品智能化处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未来30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尺度内,重大装备和产品的智能有可能走向成熟。因此,需要围绕重大装备和大宗消费品的智能化,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打造贯穿全产业链的新兴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服务平台,增强重大智能产品的自主发展能力。
突出试点示范,把推广普及智能工厂作为智能制造的切入点。发现最佳实践,总结行业经验,加强交流推广,开展试点示范,是过去几年推进两化融合工作的基本思路,也是德国推行工业4.0的基本方法。西门子、大众、宝马、博世等在讲到智能制造时,都提到他们所认为的最能体现工业4.0理念的全球最佳智能工厂,而且有许多是在中国。在行业及区域层面推广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体系应当是下一步可以考虑的重要工作方向。
创新体制机制,把培育新业态、新机制、新模式作为智能制造的核心任务。在新一轮产业技术变革中,在抢占新一轮产业竞争制高点的过程中,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中国在互联网经济的优势,这一优势是德国及欧洲国家所不具备的。如何持续创新体制机制,把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这篇大文章做好,事关工业由大变强的整体战略布局。这需要我们理性客观认识互联网经济在智能制造战略布局中的地位,积极培育引导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推进制造业服务化。
坚持标准先行,把制订智能制造标准化作为智能制造的优先领域。把握智能制造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整合国内标准化资源,学习借鉴德国工业4.0标准化路线图以及美国先进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标准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组织方式,加快智能制造标准化体系建设。如,加快制定智能制造标准化路线图,尽早启动优先急需领域标准化制订工作,建设和推广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11-0123-01
一、国外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状态
创意产业在我国也称文化创意产业,指从个体的创造力、才能中获取发展动力的企业,创意产业是商品生产和文化艺术创意的融合,包括表演、电视电影、艺术品、出版、古玩、建筑、时装、广告、音乐娱乐、软件开发、动画等行业。
当前,世界经济发展格局出现了变化,文化和创造力成为推进经济发展的要素,这种经济发展主导要素的变动引起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兴盛。当今世界,创意产业已不再仅仅是一个概念,而是有着庞大经济效益的客观现实。在2002年,全世界文化市场的规模是1.1万亿,到了2010年,达到1.9万亿美元。
在最近的10多年,英国经济总量增长70%,文化创意产业增长了93%,这充分显示了英国经济的巨大转变,从制造型转向创意服务型。在2010年,英国的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国家GDP的5.7%,在加拿大达到3.5%,在美国达到3.3%,在澳大利亚达到3.1%,在法国达到2.8%,高于旅游产业所占每个国家的GDP。如新加坡、韩国、荷兰、丹麦等国,都是创意产业发达的国家,不仅有自己的发展特色,而且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二、我国的创意产业以及创意旅游发展状态
近些年来,我国的创意产业同样有着很不错的发展,尤以香港、台湾最为突出,文化创意产业正欣欣向荣地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崛起。深圳、上海、成都、北京等城市正在努力推动创意型产业的发展,建立了一些具有领军意义的创意产业基地。2010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达到11052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75%。2010年全国旅游业总收入达到1.57万亿元,若是文化创意产业和旅游产业走向融合发展,文化产业链就会向旅游方面拓展,旅游产业就会相应取得更多更好的内容和附加值。
文化创意产业的渗透性很强,并且可以与许多产业融合。目前,技术在进步、产业大融合,并且消费在转型,创意产业对于旅游业等许多产业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我国的旅游业已经进入了战略调整期,要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发展,就是要转变旅游产业的发展方式、发展模式、发展形态,由注重经济功能向发挥综合功能转变。
在一些大都市,创意产业比较集中发达,旅游产业与创意产业也已经有着融合的发展态势。创意旅游,是旅游产业与创意产业两者的共同结晶,这种新的旅游方式和活动,具有原真性。在实践界也有诸多地区和城市开始发展旅游创意产业,如南非约翰内斯堡将当地最重要的旅游业和创意产业联合发展,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三、国内外对创意旅游的研究状态
国内外对创意旅游的研究才刚刚迈开步伐,Crisp Raymond和Grey Richards在2000年提出了创意旅游的概念,Mattsson在2000年的时候,研究了旅游企业创新的组织与管理。国内学者首先研究创意产业,之后出现了文化创意旅游产业的研究。厉无畏等人主要探讨了创意旅游产业的涵义(2007),王慧敏分析了旅游产业发展的创新模式(2007)。
近年来,国内学术界虽然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了比较详细的研究,但主要集中在界定创意产业概念、探讨创意产业与经济发展间的关系、创意产业发展对策等方面。关于创意产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研究则停留在宏观层面,缺乏从各个环节进行整合研究。对创意旅游的开发和研究,理所当然会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关注的热点。
一、产业融合、旅游产业、文化产业的基本概念
产业融合的思想最早源于罗森伯格对美国机械工具业演化的研究,后来这一概念逐渐扩展到其他领域。我国产业研究领域的权威性和代表性人物厉无畏认为,产业融合是指不同产业或同一产业内的不同产品相互渗透,相互交叉,最终融为一体,逐步形成新的产业的动态发展过程。产业融合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其突出特征在于新的产业形态的出现或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形成,在本质上是为了适应产业增长而发生的产业边界的收缩或消失。旅游产业是以旅游资源和旅游设施为基础,以旅游者需求为导向,为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吃、住、行、游、娱、购提供服务,满足旅游者精神和物质需求的综合性产业。文化产业具有文化和经济的双重属性,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和社会在对其基本概念的界定和行业分类的标准方面都不尽相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产业的定义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虽然我国学者们对文化产业的概念并非完全一致,但普遍认同这样的观点:文化产业是一种借助生产、流通、消费、再生产的过程,将文化产品转化为文化商品的产业。
二、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机制
(一)产业的高度关联性
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均属于第三产业,二者融合的基础在于两者都具有较高的产业关联性。旅游产业不仅涉及行、游、住、食、购、娱等旅游内部的核心行业,还与金融、物流、会展等多个行业存在交叉依存的关系,旅游行业的发展既需要其他产业提供支撑和协调,同时又对其他产业有很强的带动作用。文化产业的特殊规律之一,就是“越界——扩散——渗透——联动”,它能够与其他多个产业进行渗透和关联,进而直接或间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之间存在高度的关联性。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资源经过开发可以转化成旅游资源,而一些旅游资源经过整合也可以转化成文化产品。旅游产业能为文化产业提供渠道和载体,促进文化产业链的延伸,文化产业能为旅游产业提供文化内涵,提高产业附加值和利润空间。
(二)创意理念的盛行
创意是一种通过创新思维意识,从而进一步挖掘和激活资源组合方式进而提升资源价值的方法。在当前的经济发展中创意已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创意理念已被广泛运用于各个行业。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多维度融合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创意理念的盛行,具体方法就是用创意将某一地域的文化资源和文化特色提炼为具有辨识力的文化符号,再将之应用到旅游产业,实现两者的嫁接与融合。在这一过程中,富有创意的提炼是融合的基础和关键。如台湾的诚品书店就是在售书的基础上融入了创意元素,现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符号,是许多游客到台湾旅游时参观体验的必去地之一。
(三)科学技术的创新
科学技术的创新是产业融合的重要推力,它通过在不同产业之间的技术扩散促成产业融合的基础,从而模糊不同产业的边界,最终形成新的产业形态。科学技术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融合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开创中国山水实景演出的先河之作《印象•刘三姐》便是以真山真水为演出舞台,以当地文化、民俗等旅游资源为主要内容,通过声、光、电等高新技术对其传统的舞台背景、灯光等进行创新改造,融合演艺界、商业界大师为创作团队,形成了中国独特的文化旅游模式。在当前“互联网+”的热潮下,网络技术在旅游业的广泛应用则彻底颠覆了传统的旅游方式,形成了智慧旅游的新局面。智慧旅游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大大降低了传统旅游业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能够及时传递、整合、获取旅游目的地的各类信息,极大地提升了游客的旅游体验。
(四)市场需求的促进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闲暇时光的增加,人们外出旅行的需求愈加强烈,对旅游产品的形式和内容的要求也愈来愈高。传统单一形式的观光游览已经日渐衰微,而个性化、多样化、精神化、体验化的旅游产品则愈加受到人们的青睐。市场需求的转变促使旅游产业不断发展和创新旅游形式和旅游产品。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可以创新旅游模式、丰富旅游产品,满足旅游者科普教育、增长知识、休闲娱乐的不同层次的需求,有助于实现旅游业的长足发展。
三、金华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现状
(一)融合氛围良好
近年来,金华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1、在政府制定的相关文件如《关于印发金华市文化影视时尚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和《关于加快培育旅游业成为万亿产业的实施意见》中均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融合,相关部门也对这些政策进行了积极的实践。2015年4月,金华市文广新局和旅游局联合开展了首批金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的申报评审工作,最终义乌佛堂镇等19个村、镇成为首批金华市非遗旅游景区。2、政府围绕土地、资金、人才、税收、市场准入等方面,陆续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大力优化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环境,为产业的融合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3、在工作机制方面进行突破,如成立了由多个部门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文化影视时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以此推进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
(二)融合成果显著
金华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在各自发展良好的基础上融合效果显著。各县市在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模式的过程中,十分注重旅游与文化因素的紧密结合。如磐安县在开发休闲养生旅游的同时十分重视文化因素的融入,深入挖掘人文景观、古村落、文保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先后完成了茶文化博物馆建设、玉山古茶场与孔氏家庙布展提升工程、双峰清德堂维修等重大文旅融合项目。东阳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较为成熟,有横店影视城、卢宅古建筑文化游、木雕竹编文化游、东白山生态文化游、古生物文化游等多种旅游门类、层次丰富、投资主体多样,文化旅游市场繁荣。据统计,2015年,东阳市接待国内外游客1824.85万人次,同比增长16.93%;实现旅游收入137.68亿元,同比增长21.67%。
(三)融合模式多样
金华地区文化资源丰富,历史积淀厚重,如宗教文化、婺商文化、戏曲文化、古建筑文化等;同时,金华地区也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横店影视城、金华双龙洞、永康方岩、兰溪诸葛八卦村等。以这些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为基础,金华地区的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形成了多样的融合模式。1、渗透型融合。旅游或文化产业的元素部分或完全地渗透到另一产业中,二者相互交融,形成文化旅游产业的新形态,这种融合方式为渗透型融合。如义乌佛堂古镇旅游,便是以历史文化资源为依托,形成了丰富的文化体验旅游,也为义乌古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发展动力与经济保障。2、延伸型融合。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具有互补的领域,两者在产业链上通过相互延伸进而打破各自产业的边界,最终实现产业的融合发展。如横店影视城便是在影视拍摄制作基地的基础上开发文化旅游项目,创新旅游服务,丰富影视旅游内涵,拓展了文化产业的外延,实现了产业链的深度延伸。3、重组型融合。重组型融合是指“发生在具有紧密关联的不同产业之间,使得原本各自独立的产品或服务在某一共同利益的刺激下,通过重新组合的方式融为一体的整合过程”。磐安休闲养生旅游便是此类融合的典型代表。磐安县结合自身在传统农业领域的发展优势和自然环境优势,将中药种植与古老的中药文化、流行的养生文化等结合在一起,与旅游产业进行融合,提升了旅游的文化内涵,满足了游客的多样性需求。
四、金华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融合层次不高
虽然金华地区的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种类较多,但融合层次较为浅显,大多停留在两者的浅表层融合,少数项目会涉及到技术融合,而文化创意、高科技元素在融合中的应用较少,产业链的纵向延伸则更是不足。例如,金华虽然有旅游商品、纪念品和工艺品的制造基地和购买场所,但具有金华地方文化特色的产品却较为少见。
(二)品牌项目不足
除了横店影视城作为影视文化旅游的品牌项目广为人知外,其他种类的文化旅游领域发展则较为散乱,项目虽然繁多,但缺乏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项目,起不到行业引领和示范的作用,难以形成产业集群优势。这样的发展现状对文化旅游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极为不利。
(三)企业实力不强
金华地区旅游企业和文化企业数量众多,但具有“小、散、滥”的特征,大多数产业主体以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主,并且仅仅分布在文化旅游、娱乐、文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方面,企业规模较小,产业层次和效益较低,生产的产品附加值较低。
五、金华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政府确保协调机制
产业间的高效、优质融合需要主管相关产业的政府部门打破行业分割,通过统一管理、统一执法,形成各政策主体相互协调的机制。为促使旅游与文化产业的进一步融合,确保融合发展的进度和效率,相关部门应当协调配合,形成相互支持、共同协作的保障机制。首先要从整体上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进行合理布局。文化部门和旅游部门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时,需要相互沟通协调,确保两个产业规划具有良好的衔接和配套,使其在产业发展思路、产业发展目标、产业发展举措、具体时间安排以及空间布局等各方面保持同步配合,确保融合高效有序进行。其次,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文化与旅游部门之间应保持密切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工作会商,讨论重要文化旅游产品、重大互动项目的开发建设,共同筹划重要的旅游文化宣传活动,共同商讨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中存在的问题。
(二)企业增强创新意识
企业是产业发展中的主体,是推动旅游与文化产业融合的重要力量。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旅游企业和文化企业应意识到传统的技术、管理、经营理念都在一步步走向衰落,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具有创新的理念和精神。从旅游产业发展的趋势来看,单纯的文化资源的消费已走向衰亡,而融入了文化创意元素的产品及服务则受到消费者的青睐。通过创新创意,文化基础的吸引力会大大提升,与之相随的消费也会大大增加。在“互联网+”的浪潮推动下,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企业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深度挖掘客户需求,不断创新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注重提升客户体验,提高市场竞争力,从而推动产业的转型升级。
2 三网融合发展现状概述
2.1 三网融合的概念
按时下的普遍观点,三网融合是指将电信网、计算机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的网络资源,通过优化配置、综合利用,建成全数字连接、宽带交换与传输业务高度集成、终端接口开放、智能化管理与控制的多媒体信息网络,向用户提供语音、数据、视频等多媒体信息服务。
虽然三网融合的概念在理论上并无争议,但国际上对其并无明确定义。三网融合是一个广义的、社会化的概念,不仅是技术和业务的概念,更是经济和社会的概念。三网融合在通信和信息技术进步的推动下,使网络和业务实现一体化。这种技术与业务融合的结果,势必推动市场融合,推动企业竞争和重组,从而冲破行业甚至国家的界限,与此同时,也将带动管理体制和政策法规的改革。三网融合,宣告以三大业务划分市场和行业的时代行将结束,为未来新的网络经济结构的发展创造必要条件。
2.2 我国三网融合的技术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三网融合的内在技术因素和外在需求因素基本成熟,“数字化使这种融合成为可能”,数字技术使电话、资料和图像等业务信息都可以采用统一的数码传输、交换和分配;光通信技术的发展为宽带图像和资料业务提供了必要的带宽和传输质量以及低成本;视频压缩技术的进步、全国性的宽带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给合作提供了技术层面的保证,消费者和运营商多方的需求推动了合作进程。在数字世界里信息与传输载体的关系变得不再密切,声音、图像和其他信息在形式上都是一样的,可以通过卫星传输、也可以通过有线传输、还可以通过互联网传输,业务分割的界限被打破了。电视频道不仅仅传送视频节目还可以传输节目背景信息和互联网信息供观众自主选择,它不再是传统的单向传播了,而是具有互联网的交互性。在这个融合过程中节目资源数字化是必须的,因为只有数字化的内容才可以在网络中无缝流动。在数字世界里一条信息可能有多个化身,从相同的数据中自然生成。数字化的内容只要创建一次,就可以在各个平台上传输。对影视媒体来说,一些有价值的节目内容与数据结合起来就可以以各式各样的包装、以不同的形式在不同的市场和渠道被重复利用和销售,这将给影视媒体带来新的效益。因此,节目资源的数字化将是未来影视媒体与互联网融合再利用的关键环节。
3 三网融合体制构建与完善策略探讨
3.1 三网融合体制上的屏障分析
(1)融合业务划分
传统广播电视产业除了受到进入限制,更多是受内容的规制,出于公共利益原因,节目内容制作、发行、播出都会受到严格审查。电信产业的规制则更多地放在市场结构、企业行为方面,规制机构考虑的是如何通过调节市场结构、规范企业行为来促进市场竞争,提高运营效率。互联网传播的内容具有更强互动性,传播更广泛,作为一种新媒体,受到的是不太严格的内容控制。随着市场放开,新融合业务出现,如何划分这些业务就决定了对这些业务实施何种程度的规制措施。例如,通过电信网络传输的互联网电视业务(IPTV)究竟是该归广播电视部门管理,还是应该作为互联网上传输的数据来看待?如果对新出现的媒体、服务等施以严格控制,那么其发展速度必然受阻,消费者也就不能很快地分享到科技发展带来的好处;但任由其发展,也有可能产生泛滥的不良信息,给产业发展蒙上阴影。
(2)基础设施规制
对于网络中实体网络、设备、终端等基础设施的管理,也随着技术发展、环境的变化而出现了新的情况。在融合时一代,基础网络本质上是传输信号的载体,不论是广播电视网还是电信网都是如此。是仍然按照信息传输的载体不同,将网络等在不同部门进行规制?还是将基础网络与上层应用、服务纵向分离,把基础设施统一于一个部门,并采取一致的规则来管理?近期内将基础设施统一管理的可能性不大,因为现在各网络等基础设施的差距较大,这不仅体现在技术特征上,也体现在地理分布、使用人群等方面。网络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是一个周期长、更新慢的过程,可能需要数年、数十年的时间的发展,某些地区的网络建设才能达到信息化的要求、才能具有统一管理的基础。但从长远看,对功能相近的基础设施采取一致的规制规则更可以为市场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这是基础设施规制方式的发展方向。
3.2 三网融合体制完善策略与建议
(1)促进市场竞争
产业融合使原来相互隔离的市场也发生了融合,不同市场上的企业本身具有不同的竞争优势、一些在自己市场上具有强大势力的企业可以把其市场势力延伸到融合后的市场上。由于原来规制框架的限制,广播电视产业与电信产业及互联网产业是相互隔离的,特别是广播电视产业与电信产业。中国的电信改革已经进行了数年,电信企业的市场化运作程度明显高于广播电视企业。相比广播电视企业,电信企业的竞争优势强、市场生存能力高,更能适应激烈竞争。如果突然撤掉规制规则的保护,让这两类企业在市场上接触,很明显电信企业将占据优势,广播电视企业可能会败阵,这个对产业发展、社会稳定也会造成很大影响。由此,有些国家在规制改革时候,制定了不对称规制的规则,即在开放竞争初期,对广播电视企业进行一定程度上的保护,限制市场竞争力强的电信企业进入广播电视产业,给予广播电视产业走向市场竞争二个缓冲期,然后再开放竞争,实行公平的规制政策。这是解决产业融合给市场带来冲击的一个良策,但是如何把握政策实施中不对称规制的力度及规则适用的时间需要谨慎考虑,否则这种政策就成了某种产业保护政策,不利于长期的产业发展、市场效率的提高。
(2)加速广电网络整合,建立国家级全业务运营商
试点第一阶段的政策倾斜对广电是十分有利的,如何抓住机遇、弥补自身不足,在下一阶段到来时能够有资本同电信产业竞争,是广电系统要考虑的问题。
具体来看,首先要统一广电网络运营主体,建立国家级企业化运作的广播电视网络传输公司,实现广播电视业务的统一化经营管理。成立广电系统的国家级全业务运营商,用以对抗电信业三大巨头,不仅能使广电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自由流通和共享,也能提升广电系统自身的竞争力。目前国内已有传言将成立国家级的广电运营商,由广电总局牵头,成立中国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对已经进行资本联合的广播电视有线网络运营机构,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探索既统一经营 管理、又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的合作模式。加速省网整合,至少实现一省一网一公司的建制,个别优势地区可以主动出击,进行电信业务的试水,为下一阶段的竞争打下基础。二是理顺广电网的内部管理体系,完善网络运营体制,通盘考虑广电网络的规划、标准、业务建设,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广电长期以来的割据状况,对未来快速竞争发展中的信息和资源的流通都形成了很大的阻碍,必须打破这种障碍。形成顺畅的运作机制,才能在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三是以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采取资本联合和业务联合,充分发挥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雄厚的优势,完成全国广电网络体系整合,实现区域间互联互通,为构建技术先进、安全可靠、传输快速、覆盖广泛的现代广电传播体系奠定基础,基本实现合作发展、内容服务“一张网”的有线电视传播格局。
(3)设置合理的管理机构
在三网融合的产业背景下,规制机构也应作出调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例,它作为电信产业与互联网产业的主要规制机构,下设通信发展司、电信管理局、通信保障局、无线电管理局等几个与电信产业相关的部门,同时还承担着推进工业化、组织拟订并实施部分高技术产业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本文等其他重大职责。该部门的设立与我国的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要求是离不开的。但有必要将电信产业、互联网产业的规制职能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分立出来,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规制职能合并,形成一个规制机构对通信行业进行规制。建议规制机构的组织结构在考虑以上规制原则后设立;规制决策必须严格依据已经制订出的规则框架来执行,而且只能在需要时采取谨慎的规制措施。规制机构应该避免过度规制给企业创新带来影响,同时保证遵循确定的规制规则,这样才可以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