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7 14: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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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X3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230065
2015年3~11月期间,SC08课题在卧龙自然保护区热水河区域实施,笔者以收集的相关数据为基础,对热水河区域野生动植物资源及保护管理现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热水河区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的相关策略。
1 研究区域概况
卧龙自然保护区是以保护大熊猫等珍稀动植物和高山森林生态系统为主的综合性保护区;辖区有高等植物217科,814属,1898种,其中珍贵濒危植物24种;区内有脊椎动物82科,450种,其中重点保护珍稀动物57种。
热水河区域位于保护区银厂沟中上部,与四姑娘山保护区的海子沟接壤,流域面积达4255hm2,海拔高度为2755~5021m;热水河区域涵盖了亚高山暗针叶林、高山灌丛草甸带、高山流石滩稀疏植被带等3种植被带谱;热水河区域属于典型高山峡谷地貌、海拔落差大、可到达性差,所以生态系统保存相对较为完整,是卧龙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最为典型的区域之一;根据SC08项目开展9个月以来调查收集表明:热水河区域有雪豹(Uncia uncia)、羚牛(Budorcas taxicolor tibetana)、大熊猫(Ailuropoda melanoleuca)、绿尾虹雉(Lophophorus lhuysii)、胡兀鹫(Gypaetus barbatus)、岩羊(szechuanensis)、小熊猫(Ailurus fulgens)等珍稀濒危保护动物以及红豆杉(Taxus chinensis (Pilger) Rehd)、独叶草(Kingdonia uniflora Balf.f. et W. W. Sm)、四川红杉(Larix mastersiana Rehder & E. H. Wilson)等珍稀保护植物;特别是大型猫科食肉动物――雪豹的存在,更能说明热水河区域生态系统的完整和健康,因此具有极其重要的保护和科学研究价值。(卧龙自然保护区热水河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表见表1、卧龙自然保护区热水河区域位置示意图见图1)
2 热水河区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人为干扰强度仍然较大
2.1.1 采药等直接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事件偶有发生
因热水河区域有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如贝母、红景天、雪莲花、羌活扭角羚、岩羊等,加之特殊的地理位置(与小金县交界),导致采药、盗猎等直接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事件的发生,其中7~8月份采挖贝母、8~11月份采挖红景天等药用资源植物现象尤为突出;由于采挖持续时间长、人员多并较为集中,这又诱发砍伐(柴火)、盗猎事件的发生,其人员主要来自保护区交界的小金县。
2.1.2 违规穿越屡禁不止
四姑娘山的海子沟属于旅游开发区,每年有大量游客前往,由于管理方式粗放,目前形成了一条经小金横穿卧龙保护区的穿越线路:小金―四姑娘山海子沟―卧龙热水河―龙眼―正河(或卧龙关)―卧龙,每年都会吸引大批游客、背包客前往,其中6~11月是高峰期,通常由小金县当地群众充当向导,穿越人数少则6~8人,多则20余人,几乎都在热水河温泉周边休整住宿,遗留了大量的生活垃圾并存在砍伐树木等行为(主要用于取暖、做饭),对热水河区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构成了较为严重的威胁。
2.1.3 放牧强度有增大趋势
热水河区域的二沟、十八脚等地常年由小金县牧民放养有牦牛200余头、马20余匹,对高山灌丛草甸等植被造成了一定破坏,并且与岩羊、羚牛等食草类野生动物形成直接竞争。
2.2 本底资源不清楚、科学研究缺失
因热水河区域地形地貌较为特殊,可到达性差,一直处于较为封闭的环境中,加之相关“本底”调查、“专项”研究等处于空白,导致野生动植物本底资源不清楚,无法制定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2.3 巡护道路等基础设施十分落后
热水河区域目前仍然处于“原始”状态,没有巡护道路、防火通道、网络等基础设施,加之泥石流、崩塌等自然灾害频发,人员进出十分危险;热水河区域目前仍然没有进行勘界立桩(界碑),外来人员进出热水河区域仍然较为频繁;电力、宿营房屋等设备设施也处于空白,也是制约保护管理、科学研究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
3 热水河区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策略
3.1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法律意识
大力加强宣传舆论引导,提高法律法规意识。广泛利用流动宣传车、LED显示屏、固定宣传栏、宣传手册、横幅等形式,通过辖区两乡镇、学校、保护站、资源局、旅游局等多部门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草原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力度,让区内外群众知法、懂法、用法,从思想意识上知晓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性和严重性,进而在群众中营造良好的法制管护氛围。
3.2 加强巡护、打击力度
建议成立由保护站、资源保护管理局、森林公安、森林武警等为主的综合执法巡护队伍,在每年6~11月,加强对热水河区域放牧、穿越、采药、盗猎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的巡护、检查及打击力度,最大程度控制、减少热水河区域的人为干扰强度;加强与日隆镇、达维乡等小金县接壤乡镇的协调、协防工作,形成群防群控、高压管护的态势,确保热水河区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
3.3 摸清本底、加强科学研究
建议保护区有关科研经费、课题、项目向热水河区域适当倾斜,尽快通过“本底”调查、专项研究等方式,全面的摸清热水河区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家底,特别是雪豹、扭角羚、绿尾虹雉、金雕、独叶草等国家珍稀濒危重点保护动植物的种类、数量、分布等情况,然后根据保护级别、受威胁程度、更新能力等具体情况制定针对性的保护管理策略;不断提高热水河区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编目、监测及研究水平,为更好保护、深入研究提供基础信息。
3.4 不断完善热水河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
在保护区功能区建设、国家生态恢复转移支付等专项建设资金内,向热水河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倾斜。重点用于热水河区域的巡护监测道路、桥梁(溜索)、防火视频设备(远程不间断视频监测)、防火通道、科研住宿基地、通讯、电力、勘界立桩等基础设施方面,创造基本的工作、生活、科研条件,促进热水河区域可持续的保护。
3.5 加强保护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人是决定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成败的决定性因素。应该正视野生动植物保护目前面临的严峻形式,把卧龙自然保护区科研、保护、管理、执法队伍有效的进行优化整合,建立一支责任心强、专业技能水平高、年龄结构合理的新型保护管理队伍,并且在巡护装备、科研仪器等方面给予倾斜;借助“请进来、送出去”、学术交流、进修、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工作人员有关技能、知识的培训,提高人员综合素质。
3.6 注重社区经济发展,彻底扭转辖区群众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依赖
目前区内外群众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依耐性仍然较强,经济因素是其主要原因。因此应该结合辖区生态旅游、精准扶贫、产业结构调整、中药材种植、牲畜圈养、种草养畜等综合措施,不断加大劳动技能培训,转移剩余劳动力,不断提高辖区群众经济收入水平,从源头上减轻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依赖。
参考文献
[1]卧龙自然保护区,南充师范学院编著.卧龙自然保护区动植物资源及保护[M].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1-0263-03
一、2008年《雷斯法案》修订的背景及主要内容
美国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法——《雷斯法案》(lacey act)获得美国国会通过,其主旨是通过立法保护野生动植物,禁止非法获得、加工、运输和买卖野生动物、鱼类和植物贸易,禁止对野生动植物货运文件作假。该法案在经过1969年、1981年、1988年的三次修改后,2008年5月22日美国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根据国际林产品贸易形势所需对《雷斯法案》进行了新的修订。它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重新修订了“植物”的概念
2008 年之前的《雷斯法案》主要保护对象为鱼类和野生动物,有关植物的条款规定很窄,仅限于美国本土、并列入《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或者任何州法律的物种,这是该法案的一个不足之处。新《雷斯法案》重新修订了“植物”的概念,将植物的范围由“濒临灭绝的动植物”扩展到“濒临灭绝的动物和整个野生植物及其产品”。
关于植物范围的规定主要在新法案第1条第(f)项中:第(1)小项规定,植物或者植物种群包括植物界所有野生组成部分,包括根茎、种子、组织部分和相应制品,以及所有不管是天然起源还是人工起源的林木;第(2)小项规定,“植物”概念不包括普通培育植物(除了林木)和农作物,不包括用于实验室或田间研究的基因种质资源的科学标本,不包括用于移植或者更新的植物;第(3)小项规定,如果这些植物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名录,或者属于《濒危物种法》所规定的濒危或者受到威胁的物种,或者依据任何一州法律属于受保护且濒临灭绝的本土物种第(2)小项不适用。
(二)扩充了“取得”的概念
1981年雷斯法案将“取得”(taken)一词定义为“捕捉、杀害、或采集”。① 因此,关于植物的取得就只包括“采集”。新《雷斯法案》第一条第(j)项中规定,取得(taken和taking)是指捕猎,捕杀,或采集,针对植物而言,还包括收割、采摘、采伐、搬运等。此外还规定了“取得行为”——“取得”鱼类、野生动物或者植物的所有行为。“取得”一词概念的扩张意味着该法案除了对植物采集行为进行约束外,也对其他的行为进行了约束,同时将取得野生植物的所有行为也纳入了该法案规定,扩大了植物保护的范围。
(三)增设了植物报关制度
2008年修正案在院法案第3372条中增设了植物报关制度。该制度分为进口植物申报、相关植物制品申报、例外条款、审核、报告和法规的颁布。法案要求2008年12月15日之后进口到美国的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进口商在每次船运进口植物或林产品时都要提供基本申报,填写“植物及产品申报单”。
(四)增设了涉及植物的违犯犯罪类型
除了持有、运输或出售等违反各州法律或者规章,或者外国保护植物法律的行为之外,另外规定:任何盗伐、盗挖植物行为;任何从公园、森林保护区或其他官方保护区取得(“taking”)植物行为;任何从官方指定地区取得植物行为;任何没有获得官方许可或者与官方许可相背而取得植物行为都是被禁止的。
(五)增设了处罚类型
该法案对“不知情”而从事被禁止行为,且履行了“应有的主义责任”的进口商,规定了罚金、没收货物等民事处罚;对“不知情”而从事被禁止行为,而没有履行“应有的注意责任”的进口商,规定了刑事轻罪罚款或监禁、没收货物;对于“故意”从事被禁止行为的进口商,规定了刑事重罪罚款或监禁、没收货物。
二、从美国修订的《雷斯法案》看中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的问题
(一)法律对野生植物与野生动物的保护不均衡
导致野生植物与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不均衡的主要原因有两个:
1.《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层级较低
从下图中可见,中国野生植物保护的立法主要集中于野生植物保护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还未通过关于野生植物保护的法律。而《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作为野生植物保护的一般立法,是一部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行政法规的效力处于法律之下,国家没有将《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上升为法律,使其相对于《野生动物保护法》来说降低了一个层次。《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立法级别低,必然影响其的执行,这样很容易在执法者以及普通民众中产生重视野生动物保护,而轻视野生植物保护的意识,从而导致对野生植物与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不均衡。
2.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分开立法模式导致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失衡。美国《雷斯法案》主要针对鸟类和野生动物进行立法,后来又将植物纳入到其调整范围内,而且逐步扩展植物的范围,保护力度高度集中且越来越严格。中国采用分开立法模式的目的是有针对性的对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进行保护,但是,在实践中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存在很多的相似性,比如自然保护区制度,分级保护制度等。因此,我们没有必要将二者分开立法,因为它们本就是密切联系的两类野生生物。
一、指导思想
根据县委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林政执法工作,对涉案人员做到公正文明执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查办一批案件,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势头。
整治目标实现“两个规范”: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运输等行为依法依规,进一步规范木材加工活动依法依规,促进资源利用的科学、有序。
长远目标实现“三个提高”:提高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水平,提高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提高全社会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意识,确保生态资源安全和长治久安。
三、工作原则
(一)端窝打点,打防并举。堵住源头、封住通道。打击与整治相结合,以打促防,捣毁非法木材加工点,全面肃清非法交易活动,遏制买方市场。
(二)动真碰硬、勇于亮剑。坚持“穿皮鞋的”、“穿草鞋的”一起打,依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三)寓教于罚,加强宣传。坚持打击整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把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教育贯穿于打击整治活动始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工作重点
(一)打击整治重点部位和区域。加大对省级西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对康柯、布勒二村由于历史原因两村有地盘纠纷的额呷马、波加(小地名)国有林中盗伐、滥伐林木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二)整治重点。盗伐、滥伐林木行为;非法收购、运输林木行为;非法安装带锯加工木材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打击力度。采取措施、集中优势力量,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要通过公开接受举报、强化特情控制等多种方式,拓展案件和情报线索的来源渠道。坚决打击各非法木材加工点及非法收购无证木材行为。
(二)全面清理整顿。按照确定的整治重点,全面开展清理检查。对非法安装带锯加工木材窝点坚决予以捣毁;对非法加工的木材和违法采伐、超范围采伐的林木予以收缴。
(三)加强宣传工作。要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的工作动态和成效,在全县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教育引导全县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生态保护事业,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六、工作步骤
打击整治行动从2015年4月6日开始到2014年5月15日结束,历时40天,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4月6日至2015年4月9日)。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等国家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盗伐、滥伐林木、非法运输林木、非法安装带锯加工经营木材等案件线索,并鼓励有上述违法行为人员主动向林业部门投案自首,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法定范围内予以从宽处理。
第二阶段:调查摸排阶段(2015年4月10日至4月17日)。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通过群众举报、调查走访、设立举报奖励等多种形式,对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和梳理,发现相关案件线索,确定重点打击整治对象,细化行动方案。
第三阶段:打击整治阶段(2015年4月18日至2015年5月10日)。采取强有力措施,集中时间和力量,对确定的重点整治区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非法安装带锯及加工经营木材制品进行收缴,根据《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对西乡境内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木材加工场所依法予以取缔,非法安装的带锯及其木材制品依法予以没收处理;
对西乡境内各沟点盗伐、滥伐林木进行清查,凡是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超范围擅自砍伐树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理,非法采伐的木材予以没收;
对非法收购、运输木材行为进行严查,在此期间,一经发现无证运输木材行为,林业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和《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违法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第四阶段:总结教育阶段(2015年5月10日至5月15日)。由县林业局会同西乡党委、政府对涉林违法人员开展集中法律宣传和国家惠民政策教育工作,通过学习,要让他们充分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增强违法人员的爱国、守法、感恩意识,提高遵纪守法和保护生态的认识。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对在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整改,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加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和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能力。
七、职责分工
林业部门负责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对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工作,加强对木材加工、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管理工作。
乡党委、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管理辖区森林资源,配合林业部门搞好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辖区居民宣传教育工作。
森林公安机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警动员、全警参与,集中一切力量,全力查处一大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同时负责专项行动战果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乡派出所配合林业部门搞好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辖区涉林违法人员的集中法律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当前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严峻性和艰巨性,明确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对建设生态文明、守住"生态红线"、构建“奋进、魅力、和谐、幸福”的重要意义,按照方案要求,精心安排部署,全面整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生态大明建设大局,加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工作的联系协调,相互支持,主动配合;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按照方案确定的整治重点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实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目标。
(四)明确责任,严肃纪律。扎实开展整治行动,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行动中要做好保密工作,整治工作正式实施前不得对外泄露行动相关情况,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案件相关情况。
(五)灵通信息,及时上报。制定信息、战果报送具体办法,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治行动情况,重大问题、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由县森林公安局负责专项行动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一水多用:用洗脸水洗脚,淘米水浇花,洗衣水拖地;
挑战手指灵活度:洗脸刷牙时不长流水,尝试随时关闭水龙头;
使用节水型马桶、水龙头;
使用中水清洁车辆,尝试选择植物蜡无水洗车;
外出、开会时,自带水杯;
使用无磷洗涤剂;
不向河道、湖泊里扔垃圾,集中回收废旧电池。
保护动物
自1970年以来,地球生命力指数下降了30%,热带物种的种群数量正在急剧下降。不适合野生动植物生存的星球,也将不再适合人类生存,你可以做到:
不要把垃圾随意丢弃,野生动物容易误食;
不在野外打猎或捕鱼,这很愚蠢,也不光彩;
在远处安静欣赏野生动植物,而不是去触触摸和饲养它们;
不要食用野生动物,特别是濒危野生动物;
不买象牙,虎皮,穿戴动物皮毛不是奢侈而是残忍;
旅游时不要随意采集野花野草;
不要购买野生动物做宠物,让他们活在自己的家园;
乐活生活
LOHAS,即Lifestyles of Health and Sustainability,以健康及自给自足的形态生活,健康、可持续的生活方式。乐活生活已经席卷全球:
购买当季本地生产的蔬菜水果,可以避免过多的农药、化肥和运送成本;
尽量选择有机食品和素食;
不抽烟,尽量不吸二手烟;
支持社会慈善事业,进行旧物捐赠;
减少制造垃圾,也实行垃圾分类与回收;
地方特产:腊肉、野生菌、野菜。
旅游资源:卧龙生物圈保护区以“熊猫之乡”、“宝贵的生物广谱基因库”、“天然动植物园”等享誉中外。保护区成功创建了全球最大的大熊猫饲养、繁殖和育幼基地,并率先开展了大熊猫野外放归工作。保护区内的“五一棚”,是世界著名的野外大熊猫观察基地。卧龙生物圈保护区是我国大熊猫的主要分布区之一,至少有野生大熊猫143只,占我国现存野生大熊猫资源近10%:有圈养大熊猫165只,约占世界圈养大熊猫种群总数的60%,是世界上人工繁殖大熊猫数量最多、种群数量最大的大熊猫科研、繁殖、饲养基地。
卧龙属于青藏高原气候区的范围,气候凉爽,有“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之称,气温年差小。保护区所在地――耿达乡由于其夏季凉爽干燥的气候条件,吸引了大量老年游客前来长期疗养。作为大熊猫的栖息地,卧龙原生态的自然优势极为突出:深邃的峡谷、立体交错的原始森林、辽阔壮观的高山草甸、种类繁多的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层次丰富,类型多样。
卧龙生物圈保护区下辖两个民族乡镇,是大熊猫文化、藏族文化、羌族文化融合的区域,特殊的民俗、节庆、饮食和丰富的手工艺品是保护区独特的人文景观。何家大地三圣庙、花红树喇嘛庙和耿达神树坪玉皇庙是当地各民族重要的宗教设施。藏羌族的“毛石墙”和汉族的“木结构”、“瓦屋顶”相融合形成当地独特的建筑风格。
中图分类号 P931.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3)15-97-03
Hebei Luan River Nature Reserve Wetland Protection and Restoration
Zhi Qiankun
(Mulan-weichang Forestry Administration,Weichang 068450,China)
Abstract:Wetlands is closely related to human survival,reproduction,development,is enriched biodiversity,has great ecological,social,social benefits.Hebei Luan River Nature Reserve wetland protection and restoration enables wetland ecosystems and wildlife resources to be more effective in protecting,to allow ecosystems to function more perfect,and promote sustainabl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Key words:Luan River nature reserve;Wetland;Protection and restoration
湿地是由陆地系统和水体系统相互作用形成的自然综合体,具有很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自然生态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1-2]。湿地是地球上最具活力的生态系统,是生物多样性的富集地和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它与人类的生存、繁衍、发展息息相关,不仅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多种资源,而且具有巨大的环境功能和效益,在抵御洪水、调节径流、蓄洪防旱、降解污染、调节气候、防止土壤侵蚀、美化环境等方面具有其它生态系统不可替代的作用。湿地因具有巨大的水文和元素循环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受到世界的广泛关注[3]。
我国沼泽湿地以东北三江平原、大兴安岭、小兴安岭、长白山地、四川若尔盖和青藏高原为多,各地河漫滩、湖滨、海滨一带也有沼泽发育,山区多木本沼泽,平原则草本沼泽居多[4-5]。湿地占全球陆地面积的6%,是目前各种环境资源系统中受威胁最大的一类[6]。特别是20世纪以来,由于湿地被转化为工业、农业、居民用地等,造成湿地面积不断减少,湿地数量和质量下降的速度明显加快。据《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国家林业局2000年),全国围垦湖泊面积达130万hm2以上,由于围垦湖泊而失去调蓄容积350亿m3以上,超过了我国目前五大淡水湖面积之和,因围垦而消亡的天然湖泊近1 000个;由于水污染以及水源储量的减少,造成湿地质量持续下降,功能逐渐降低。一方面,自然灾害频频发生和危害程度越来越大的事实,使人们认识到湿地资源和环境的多功能性和多价值性,以及湿地在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因为湿地资源和环境是多功能和多价值的,所以必须根据不同湿地类型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实现对湿地资源的储存、湿地价值的替换和持续管理。
1 研究区域概况
河北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地处内蒙古高原和冀北山地的汇接地带,行政区位在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境内的中西部地区,地理坐标为北纬41°47′~42°06′,东经116°51′~117°45′,海拔高度在750~1 829m,距承德150km、北京384km、天津504km,东以滦河支流伊逊河为界,南临庙宫水库,西接卡伦后沟牧场和郭家屯镇,北与御道口牧场、棋盘山镇为邻。
河北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位于阴山山脉、大兴安岭山脉的尾部向西南延伸和燕山山脉余脉的结合部,大体可分为侵蚀构造地形、构造剥蚀地形、剥蚀堆积地形、河谷阶地形四种地貌地形。土壤以棕壤、褐土、风砂土、草甸土、沼泽土、灰色森林土和黑土分布。气候属于中温带向寒温带过渡、半干旱向半湿润过渡、大陆性季风型高原山地气候。具有水热同季,冬长夏短、四季分明、昼夜温差大的特征。年平均气温-1.4~4.7℃,无霜期67~128d,年均降水量380~560mm,太阳辐射总量为533.30~560.51kJ/cm2,年晴天稳定系数65%,≥6级大风日数27d。
河北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涉及御道口、老窝铺、南山嘴、西龙头等10个乡镇30个行政村。保护区周边现有882户,人口3 770人(含一个农业村)。据2005年统计,保护区内的人口达2 256人,其中满、蒙、回、鲜等少数民族人口占50.6%。这部分居民以放牧、采集山野资源、耕种部分土地、外出做工为生活来源,对资源保护管理影响不大。
2 湿地资源
河北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总面积50 637.4hm2,由陆地和湿地两部分组成。其中:陆地面积40 130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79.25%;湿地面积10 507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20.75%。保护区内自然环境独特、生物资源多样,多条河流在保护区内相连穿过,由此而形成的河流湿地、下湿滩、草本沼泽湿地与周边的林地、草地相接,为鸟类栖息繁衍提供了良好的生境,形成了独特的自然湿地生态系统。
区内分布有9条河流,包括小滦河、伊玛图河、伊逊河等,均属于滦河的支流,其中最大的支流是伊逊河,每年可为潘家口水库涵养和增加水源38亿t。同时还分布有大大小小的水泡子、河滩地、低洼地等。
区内生态系统完整,植被自然状态保持完好,生境多样,类型较多,结构复杂,生物多样性丰富,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目前已知保护区有高等植物1 016种,其中苔藓植物201种,占全国苔藓植物总科数的27.2%、总属数的12.39%和总种数的5.83%;蕨类植物22种,占河北省蕨类植物总科数的60%、总属数的38.89%和总种数的22.49%;有野生种子植物90科、371属、793种(裸子植物11种,被子植物782种),占河北区系科数的70.3%、属数的52%、种数的39.4%。保护区是河北省野生种子植物区系中多样性较为丰富的区域之一。在野生植物中,列入保护区保护的植物有22种,其中有国家三级保护植物4种。
区内野生动物资源十分丰富。据调查目前已知有各种野生动物1 278种。其中森林昆虫970种,隶属13目125科,以鳞翅目、鞘翅目、膜翅目为主,占区内昆虫总数的76.1%;鱼类21种,隶属4目5科,;两栖类5种,隶属1目3科;爬行类15种,隶属1目5科;鸟类228种,隶属16目5科,约占全国鸟类种数的1/5;哺乳动物46种,隶属6目14科。哺乳动物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有1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有4种[7]。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有17种,河北省重点保护动物有貉、豹猫。
鸟类资源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的有4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33种,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165种,河北省重点保护动物15种,有白额燕鸥、普通夜鹰、三宝鸟等。
3 湿地保护与恢复的效益评价
3.1 生态效益
3.1.1 物种保护 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将使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得到更好地保护,人为干扰因素进一步减少或完全无人为干扰,成为野生动植物自然繁衍的栖息地和避难所。同时,通过积极开展资源保护和科学研究,有目的恢复、培育湿地植物资源,繁殖、驯化、招引珍稀鸟类,使野生动植物资源进一步增加,确保了保护区内的生物多样性。
3.1.2 净化污水 湿地内植物茂盛,具有较强的吸收和转化能力,同时水中生物种类繁多,大都具有富集氮、磷等功能。通过对上游水质和进入河北滦河上游湿地的水质进行分析比较,净化率分别为总氮47.1%、总磷63.4%、CODQr62.5%、BODs73.6%、硝酸盐氮60.8%、氨氮82.1%、总锰95.7%、总铁81.2%,可以看出河北滦河上游湿地不但对氮、磷具有较强的净化功能,而且对铁、锰等金属具有极高的吸附性[8-9]。
3.1.3 调节局部气候 河北滦河上游湿地水资源丰富,植物茂盛,对维持大气碳氮平衡,净化空气,防风固沙起到一定作用。据研究资料统计,河北滦河上游湿地每年每hm2释放氧气100t,吸收CO2137.5t,湿地面积10 507hm2,每年可释放氧气105.1万t,可吸收CO2145万t。此外,茂密的植被具有降低风速、蒸腾水分之功能,对局部气候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10]。
3.1.4 补充地下水 水由滦河上游湿地渗入地下含水层,不仅能恢复地下水的供给能力,而且能对废物和可溶性污染物产生过滤作用。据研究资料表明,河北滦河上游湿地每年可通过渗透补充地下水104万m3以上,对局部地下水的补充起到一定的作用。
3.2 社会效益
3.2.1 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利用保护区的资源优势发展生态和观鸟旅游业,向社会提供一个生态环境优美,旅游内容丰富多彩,具有较高旅游接待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的假日观光和休闲场所,满足人们回归大自然的愿望、增强人们热爱大自然的情趣[9]。
3.2.2 带动周边社区经济发展 河北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湿地的保护与恢复通过技术应用、资金扶助,再加上政府的政策扶植,可以帮助、引导周边居民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带动周边社区经济的发展。还可通过生态旅游开发带动周边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周边居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3.2.3 科研教学基地 河北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湿地的保护与恢复使各种野生动植物及其生态环境得到更加有效地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将会进一步增加,湿地生态系统将会得到更加有效完整地保护。类型多样的原生植被,完整的湿地生态系统,必然为研究自然、认识自然、探索自然奥秘提供良好的科研教学基地。
3.3 经济效益
3.3.1 直接效益 河北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湿地的保护与恢复直接的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发展替代后续产业方面。通过发展湿地植物资源产业化开发、畜牧业、水产养殖、禽类养殖以及湿地生态旅游业等,不仅能够解决部分资源保护资金问题,为项目建设注入资金,而且对保护区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据初步测算,本项目具有较好的财务盈利能力,按每hm2湿地收入300元/a计算,保护区每年可增加收入300万元以上。
3.3.2 间接效益 基于绿色GDP的理念,河北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湿地的保护与恢复所带来的间接经济效益也是不可估量的。粗略估计,涵养水源调节空气减少风沙危害遏制土地沙化这几项年效益可超亿元。这种间接的经济效益虽不能直接以货币的形式体现出来,无可否认它确实是存在于现实之中的。植被覆盖率的增加,野生动植物种类对整个环境的影响,都有着潜在的经济效益,即间接经济效益。对这种经济效益的估算是一个长期的工作,目前尚无统一标准计算。因此,对保护区间接经济效益的评估和量化将作为一个专题,进行长期的研究。
4 总体评价与展望
河北滦河上游湿地保护与恢复将使保护区的湿地生态系统与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更加有效地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不断增强,生物物种资源不断丰富,蓄水滞洪能力更能得到充分发挥;保护区的管理体制更加科学,行政管理机构健全高效,保护管理和科研手段较为先进。同时,湿地生态旅游和多种经营活动取得长足进步,自养能力和造血功能得到增强,职工生活水平获得改善,并初步建成为全国重要的原生性温带湿地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和科研教学实习基地,提高河北滦河上游省级自然保护区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对促进整个河北滦河上游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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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境破坏和消失。随着大自然自身的演变,特别是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人类过度地从自然界获取土地、木材、食物、药材等,使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生物多样性的主要威胁是生境的破坏和消失。生境的破坏和消失被确认为是大多数生物和微生物目前正濒于灭绝所遭受的最直接的威胁。物种大量聚集的热带雨林以每年1700万公顷的速度消失,温带森林也在大面积减少。目前,全球森林由76亿公顷已减少到34.4亿公顷,减少了50%还要多。湿地退化和丧失的速度更是超过了其他的生态系统。现在地球上有20%的珊瑚礁和35%的红树林丧失。
2.生境破碎。生境破碎是指由于某种原因,一块大的、连续的生境不但面积减小,而且被分割成两个或更多片段的过程。生境破碎使一些中心物种由于不能迁移以觅食、、传播等而难以生存。生境破碎也可以把一个广泛分布的种群分割成两个或更多的亚种群,每一亚种群由于受空间的局限而陷入衰落和灭绝的境地。
3.边缘效应。森林边缘对保持森林的结构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生境破碎,森林边缘的物种构成就会发生改变,使由内部物种占据的区域进一步减少。由于温度、湿度和光照水平的变化使许多物种从片段化的森林中消除。
4.生境退化和污染。人类活动密集的干扰,会使生境中的群落和物种受到影响,而造成生境的退化。例如:珊瑚礁地区频繁的行船和潜水会恶化这个群落。人类释放的杀虫剂、化学品和污水,工厂和汽车排出的废气等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污染对水质量、空气质量甚至地区气候的全面影响,不仅威胁到生物多样性,而且会引起全球气候变化,影响人类健康。
5.外来物种的引入。由于在新的生境中缺少外来物种的自然捕食者、有害物和寄生虫。所以会打破这一生境的生态平衡,而使物种结构遭到破坏,导致某些物种的消失。
6.物种的灭绝。环境破坏最严重的一面就是物种的灭绝。一旦某一物种灭绝,其DNA中所蕴藏的特有的遗传信息和其所拥有的特征组合将永远丢失,它的种群将不可能存在,它所生活的群落将变得贫乏,且其所具有的对人类的潜在价值将永远不会被认识。现今由人类引起的物种灭绝速度是物种自然更替速度的几百倍,甚至是上千倍。例如:20世纪初有野生老虎10万只,现在仅存野生老虎3200-3500只左右。里海虎1950年灭绝。我国特有的华南虎也已多年不见踪迹。
二、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
中国地处东亚,包括寒温带、温带、亚热带和热带的范围,加之地质、地貌和土壤的变化,生物物种的类型十分丰富,也具有许多独特之处,像湿润亚热带和青藏高原就是其它区域所没有的。我国的生态区共有19个,其中陆地生态区12个,淡水生态区6个,海洋生态区1个。
(一)中国生物多样性的一般特点
中国的生物多样性概括起来有下列特点:
1.物种高度丰富,特有属、种繁多。目前我国有高等植物3.28万种,动物10.45万种,其中许多为我国特有、孑遗种、经济价值高的种。
2.区系起源古老。由于中生代末中国大部分地区已上升为陆地,第四纪冰期又未遭大陆冰川的影响,所以各地都在不同程度上保存着白垩纪、第三纪的古老残遗成分。
3.栽培植物、家养动物及其野生亲缘的种质资源异常丰富。中国有7000年以上的农业开垦历史,因而中国的栽培植物、家养动物丰富程度在世界上是无与伦比的。
4.生态系统丰富多彩。就生态系统来说,中国具有陆生生态系统各种类型,且每种陆生生态系统都包含多种气候型和土壤型。据统计,全国陆地生态系统共27个大类,460个类型。其中:森林16大类,185个类型;草地4大类,56个类型;荒漠7大类,79个类型;湿地、淡水域5个类型;海洋6个大类,30个类型。
5.空间格局繁复多样。中国地域辽阔,地势起伏多山,气候复杂多变。从北到南,由不同气候带引起不同的植被类型。从东到西,随着降水量的减少,发生不少同属不同种的物种替代。以上特点,说明中国生物多样性在全球所处的独特地位。
(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
1.初步建立了一系列物种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2.就地保护成绩显著,迁地保护得到较大的发展。到2012年底,我国已建立森林、湿地、荒漠、野生动物、野生植物等五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达2407个(其中林业直管2150个),总面积1.45亿公顷。就湿地保护来说,目前全世界有国际重要湿地1886块,中国有41块。我国野生动植物迁地保护和种质资源移地保存也得到较快发展,全国已建动物园(动物展区)、野生动物园240多个,植物园(树木园)234个。
3.重大生态工程的实施。我国先后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防止荒漠化工程”和“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这几大生态工程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生态环境的改善。
(三)中国所面临的生态危机
我国目前面临着生态危机:森林大面积消失、土地沙漠化扩大、水土严重流失、湿地不断退化、自然灾害频发、物种加速灭绝、严重干旱缺水、全球气候变暖。我国在发展过程中曾经经历了大面积毁林开荒的过程,致使我国森林面积大幅度下降。虽然近几年建造了大量的人工林,但是仍面临着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结构不合理、质量不高等问题,成、过熟林只占森林面积的14.3%。我国森林覆盖率为20.36%,比全球平均数低近10个百分点。人均森林面积不足世界的1/4,人均森林蓄积量只有世界的1/7。我国木材对外依存度高达44.8%,而且还有上升的趋势。目前,我国沙化土地17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18.1%。石漠化土地12万平方公里,盐渍化土地17.3万平方公里。由于多重因素的影响,我国90%的天然草原都有不同程度的退化,而且每年还以200万公顷的速度在扩展,草场沙化严重。由于人类的捕杀和生态环境的恶化,加速了物种的灭绝。综上所述,生物多样性保护迫在眉睫。而在当今以人为主导的社会文化体系中,只有用法律规范人们的行动和意识,才能更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建立健全法制对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三、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国际条约的加入对我国立法的推进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世界各国人民都认识到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的重要性,从而形成了地球村的概念。在联合国框架下制定了多个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条约和政府间协定。如:《生物多样性公约》、《湿地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防治荒漠化公约》、《海洋公约》、《国际热带木材协定》、《国际捕鲸公约》及《中日候鸟协定》、《中澳候鸟协定》等。诸多的公约和国家间的协定,对保护地球生态系统和人类文明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的进程。
(二)我国物种保护的立法现状
我国是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比较早的国家,1950年国家就出台了关于稀有生物保护办法。我国的《宪法》和《刑法》(1979年《刑法》第130条)中对物种的保护也有描述。但随后很长的时间立法工作处于停顿的阶段。党的后,我国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防沙治沙法》、《草原法》以及《刑法》修正案等法律和《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另外,还有大量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及地方政府规章。初步形成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体系。在立法的同时,1987年我国了《中国自然保护纲要》,1994年在《21世纪议程》中,对生物多样性保护进行了规范。
(三)我国物种保护立法存在的问题
中国是生物多样性非常丰富的国家之一,也是名列濒危物种最多的国家之一,其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非常突出。笔者从事多年物种保护的工作,以《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例进行探讨。
1.立法体系庞杂、立法效力低下、行政管理色彩浓厚。我国立法比较分散,有专门法律,如《野生动物保护法》;同时还有许多“规定”、“办法”和“通知”,如《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杀、收购、倒卖、走私野生动物活动的通知》等。立法位阶,有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林业部,还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林业部、公安部联合的法规,导致这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高低不一,参差不齐。此外,还存在大量的地方性法规。如:《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山东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很显然,我国关于物种保护的立法体系十分庞杂,立法效力层次较低。同时,各种“规定”、“办法”和“通知”的出现也反映出我国浓厚的以行政命令代替法律的行政管理色彩。
2.立法目的滞后。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利用和开发,导致环境不断恶化,各种自然灾害频发。人类的环境立法理念开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生态利益优先理念已经体现到立法中。而我国现行的各种法律还受到经济利益优先理念的制约。如:《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其立法目的是: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法。第三条第一款:“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可以看出,我们保护动物的目的重点落在合理利用而非生物多样性保护上,没有凸显出物种保护的重要性。
3.物种保护的不坚决性。由于立法目的与经济利益妥协,必然导致法律的软弱性和不彻底性。相关法律的规定使用“应当”、“可以”等比较模糊的词语,在法律责任追究上,措辞宽泛缺乏可操作性。另外,现行法律对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打击缺乏力度,不足以震慑犯罪分子。
4.物种保护的不全面性。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保护的范围限定于珍贵、濒危的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这是对经济发展的一种妥协性立法,缺乏物种保护的前瞻性思维,体现了人类急功近利的实用主义,不能有效地保护自然生态的完整性和地球上的生物多样性。
5.对动物栖息地的保护不力。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是个很广泛的概念,但是追究法律责任的对生存环境的破坏仅限于自然保护区和禁猎区、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的主要生息繁衍场所,使得受保护的栖息地概念模糊而且范围有限。
6.执法不力、司法不严。“野生无主,谁猎谁有”的传统思想深植于中国人的心中,且立法本身存在缺陷。传统思想和立法缺陷相结合,使执法不力、司法不严成为目前物种保护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
7.执法后期的处理存在盲点。案件查获的各种违法品的处理,在法律上看似规定明确,但由于执法部门繁杂,部门利益无法协调,致使一些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大都是行政权自由裁量之下进行“处理”。因此,完善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后续行为,对于保护野生动物很有必要。
四、一些认识及建议
(一)对问题产生原因的认识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文化传统方面的因素。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在人们的观念中根深蒂固,生物多样性保护观念淡薄。
2.经济利益方面的因素。人们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往往把经济利益放在首位,而忽视了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3.体制上的缺陷。我国目前生物多样性保护牵扯部门繁多,管理分散。另外资金投入缺口大。
4.法制上的因素。目前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体系,还存在许多需要改善的问题。
5.观念上的原因。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我国大部分公众的动物福利观念启蒙晚,保护意识相对薄弱。
(二)建议采取的措施
1.定期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建立保护地建设体系和野生动植物种及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2.制定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综合发展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其中,包括自然保护区、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防止沙漠化和荒漠化规划等。生态红线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必须强制性地保护国家生态安全,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
3.完善和加强我国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法律体系建设。生物多样性问题呼唤新的、卓有成效的法律体系的诞生。必须将经济利益优先的思想转变到生态利益优先上。包括对生态安全战略地位的明确,国家主导责任的定位,以及稳定和持续投入的保证等,以确保我国的资源安全。
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体制的建设,增加财政投入。在保护机构之间要形成监督机制,明确管理权限与责任。
1 贡山县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
由于保护区处于喜马拉雅及横断山脉地区的特殊地理位置,得天独厚的地形地貌和气候特征,孕育了保护区内异常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是中国野生动植物资源最富集的地区之一,被誉为“动植物基因库”和具有野生动植物多样性最关键地区之一。是目前云南省最大的自然保护区之一。保护区以保护高山峡谷针阔混交林、常绿阔叶、温、寒性森林生态系统,多种植被类型和多样珍稀以及濒危动植物种类为目的,是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地区之一。
2 贡山县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情况
由于自然条件差,交通、通讯、文化较为落后,社区范围内的大多数自然村为贫困村,其中贫困人口95613人,占总数的75.3%,由于保护区周边是一个边疆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交通闭塞,经济发展滞后。千百年来,世代居住的独龙族、怒族等少数民族,一直延续着刀耕火种、追山打猎、放牛牧羊等传统生产生活方式。贡山县尚未建立保护区时,由于当地群众耕作方式落后、生活贫困,导致少数村民不得不铤而走险去破坏保护区的资源,对保护区的依赖性大,给保护区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3 通过宣传教育,保护区周边社区村民保护意识普遍提高
由于保护区周边群众居住分散的特殊情况,为使群众充分认识国家实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在宣传过程当中,各基层站职工采取了深入到各村委会、小组进行座谈走访、粘贴宣传标语、利用街子天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教育,保护区周边社区村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切实加强了保护区周边群众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4 积极引导周边社区建立共管委,实施社区共管
社区共管委员会将负责起制定社区资源管理计划、管理社区保护基金、执行社区资源管理计划的规章、解决冲突、以及监测社区资源计划和社区保护基金的影响。共管委的成立,对组织协调各利益相关群体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及村社自然资源,使村民对如何进行合理化的社区管理提高了认识,对村民参与社区自然资源和保护区资源保护、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5 争取合作项目,探索社区共管新思路
保护区先后与GEF项目、TNC项目、GTZ项目建立了广泛的合作交流关系。通过项目的合作,借鉴先进的社区共管模式。
6 开展生态旅游,促进社区经济发展
生态旅游是保护区资源合理利用的最佳方式之一,它能增加保护区收入,带动当地社区经济发展。高黎贡山是自然与文化的综合体,保护区具有地质、气候、生物、历史、民族等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旅游发展潜力巨大。贡山保护局成立后,积极争取各级部门和上级领导的支持,对贡山初步进行生态旅游开发探索。在保护区的生态旅游活动中,将注重吸引社区参与,使当地群众从旅游中获益。
7 实现保护区与周边社区共管的建议
7.1加强保护区队伍建设
加强保护区队伍建设,提高保护区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保护区管理和周边社区发展的成果如何,直接体现出保护区管理者的能力与水平。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保护区队伍建设,提高保护区管理者素质。
7.2发展有利于自然资源保护的特色产业
继续加大保护区建设和周边社区发展的投入力度,努力改善保护区和周边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和发展有利于自然资源保护的经济产业,增加社区群众的经济收入。对社区群众喜爱和发展积极性高的沼气建设、节柴灶推广和退耕还林及经济林果种植项目,给予优先安排和政策扶持,努力营造高黎贡山保护区边缘的绿色防护屏障。
7.3积极调查,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发现保护区与社区发展中的积极因素和存在的问题,寻求有效解决问题的措施和途径,充分调动和发挥积极因素,为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实现保护区与社区和谐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7.4引进国际合作项目
而现在由于我们的影响,尤其是人们乱伐森林、滥垦草原,以及环境污染,造成了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或生长地的丧失和生活环境的恶化,再加上人们滥捕滥猎野生动物,使世界上许多种野生动植物已经灭绝或濒临灭绝。那些优美的景色也随之消失了!
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于1999年9月9日起施行,其中规定虫草(冬虫夏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2冬虫夏草的学名是Cordyceps sinensis (Berk.)sacc.,其无性型是中国被毛孢Hirsutella sinensis Liu , Guo , Yu et Zeng
根据真菌核糖体RNA结构进化规律,序列间核苷酸的相似值若<90%,通常作为不同种属处理。
2004年,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中国法定的微生物保藏和鉴定中心)对冬虫夏草制品及其菌种做了基因测序,结果发现青藏高原各地出产的冬虫夏草的基因序列差别约为2%,说明它们是同一个菌种;冬虫夏草与中国被毛孢基因序列差别约为2%,说明它们也为同一个菌种;冬虫夏草与虫草属其他虫草如蛹虫草(北冬虫夏草或北虫草)、中国拟青霉(Cs-4)、古尼虫草基因的相似度分别为78.35%、72.6%、72.73%,说明它们是不相关的菌种。
2005年10月29日,中国菌物学会在北京召开了“冬虫夏草及其无性型研讨会”,确认冬虫夏草的学名是Cordyceps sinensi (Berk.) sacc.,其无性型是中国被毛孢,异名有蝙蝠蛾多(被)毛孢、中华束丝孢。而中国拟青霉、蝙蝠蛾拟青霉等是不同于冬虫夏草菌的其他真菌,其发酵生产的产品与冬虫夏草无关。
3相关保健品、药品生产原料中真菌菌种的规定
蝙蝠蛾拟青霉和中国被毛孢可用于保健食品 2001年3月23日卫生部实施《真菌类保健食品评审规定》(卫法监发〔2001〕84号),附件《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列有蝙蝠蛾拟青霉和蝙蝠蛾被毛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7月1日施行《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其中《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中有蝙蝠蛾拟青霉和蝙蝠蛾被毛孢。事实上,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中的蝙蝠蛾被毛孢,即为中国被毛孢。
蛹虫草为新资源食品 2009年3月16日,卫生部关于批准蛹虫草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 年第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蛹虫草为新资源食品,其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冬虫夏草等按照药品管理 凡是用野生冬虫夏草作为原料生产的中成药,如复方鳖甲软肝片、麝珠明目滴眼液、清肺散结丸、益安宁丸、利肺片、至灵胶囊、二夏清心片、灭澳灵片、芪桑益肝丸、康力欣胶囊,藏药、蒙药有滋补酥油丸、诃子吉祥丸、吉祥安坤丸等,其药品说明书都在成分一栏明确标出“冬虫夏草”。
一些单位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将分离得到的几种无性型菌株进行深层发酵,用发酵菌丝或发酵物生产以下药品:用中国被毛孢生产的百令胶囊(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用蝙蝠蛾拟青霉生产的金水宝胶囊(片);用虫草头孢生产的抗心律失常中药宁心宝胶囊;用孢霉属真菌生产的至灵胶囊(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用人工虫草菌丝粉制成的药品还有心肝宝胶囊(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等。
4冬虫夏草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卫生部2002年2月28日《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公布《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两名单中均无冬虫夏草。
针对上海市场上市售部分“食”字号普通食品中发现蜂胶、蝙蝠蛾拟青霉、冬虫夏草等原料的情况,2009年7月22日《卫生部关于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2009〕326号回复:《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规定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所列物品(蜂胶列入其中)及冬虫夏草目前均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讨论后也认为,目前冬虫夏草尚缺少作为食品长期服用的安全性评价研究数据,建议暂不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2010年12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冬虫夏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通知》质检食监函〔2010〕243 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冬虫夏草作为食品原料生产普通食品。
2011年4月18日,上海市工商局关于禁止以冬虫夏草等为原料的普通食品广告的通知,禁止广告经营单位设计、制作、、以冬虫夏草、人参、灵芝、蜂胶等为原料生产的普通食品的广告。包括产品名称中直接含有冬虫夏草、人参、灵芝、蜂胶等原料成分的普通食品广告,以及广告内容宣称含有冬虫夏草、人参、灵芝、蜂胶等原料成分的普通食品广告。
此外,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
综上各种法律法规可见,由于未经安全性评价证明其食用安全性,卫生部从未批准过冬虫夏草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5现在,冬虫夏草也不能作为保健食品原料
甘南藏族自治州地处高原、素有“甘肃后花园”之称。这片土地山峦起伏、林木森森、草原壮阔、河流奔腾、麋鹿出没,是一片神奇壮美的土地,总面积约为44000余平方公里,占甘肃省总面积的10%。它的森林覆盖率、林地面积、草地面积在甘肃都是首屈一指的。甘南州的水土涵养、生态保护决定着甘南州藏、汉、回族几十万群众的生活与未来,从宏观上来说,对整个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经济建设、乃至长江黄河流域的生态现状、社会发展都有相当影响。
一、甘南州自然环境现状
当前,甘南州的自然环境出现了恶化的趋向,森林滥砍滥伐严重、草场严重退化,湿地逐渐退缩,水源涵养量近几年下降严重对黄河水量的补充量由约45%减少为15%。
(一)森林滥砍滥伐严重
1998年,国家停止对甘南地区天然林大规模采伐,封山育林。但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由于甘南林木材质优良,在各大木材市场能获得极大的经济收益,偷砍盗伐现象非常严重。甘南州七县一市的林木资源在这十几年来始终受到大大小小的不法份子的破坏侵害。再加之甘南州森林防火期内,气候干燥,森立火险等级居高不下,人为和自然因素造成的火灾交替交织频发也是森林草原破坏不可忽视的一个原因。
(二)草原荒漠化严重
形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人口的增加,畜牧业规模的扩大超过了草原的承受能力是其一,人为破坏,如采矿取金、挖掘冬虫夏草等稀有中药草是其二,其三是近年来旅游业的迅猛发展而相应设施及管理模式未能配套。其四随着道路交通的进一步完善与经济的发展,私家车更为普及,踏青季节人们更方便深入到甘南草原腹地,随之污染与破坏也到以前未曾到达的地方。
(三)水源涵养不断下降
随着草场荒漠化与林线的后退,水源涵养量也是不断减少。而水资源的缩减反过来又促使草地与森林的情况进一步恶化,如此往返循环,令人忧心。有为数不少的泉水干涸;溪水断流,几乎境内所有胡泊面积缩减。据统计目前白龙江流量下降了20.6%,洮河流量下降14.7%;大夏河流量下降31.6%。
(四)动植物数量呈规模性减少,一些珍稀动植物从甘南绝迹
生态的恶化和人类的肆意猎杀,使得野生动植物种群急剧减少,20世纪六七十年代甘南州尚生存有各类珍稀脊椎动物多达230多种,而目前全州仅存国家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140多种,如野驴、雪豹等已从甘南草原永远消失了,而黄芪、贝母等珍稀植物已经踪影难觅,冬虫夏草也由于野蛮的挖掘方式在甘南的草原产量开始不断减少。
二、解决对策
近几年来政府相关部门到民间组织都开始行动,采取各项措施恢复被破坏了的环境,如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禁牧还草等,也取得了一定成果,通过笔者这几年的调查走访,发现部分山区(如甘南当周草原、尕海湿地等)干枯的溪水重新流淌,梅花鹿、野狼等种群数量开始回增。但要想是被破坏了的生态彻底恢复,还需要采取更为积极地措施,笔者建议如下:
(一)合理的开发与利用
首先随着旅游业的发展,甘南落后的旅游管理方式要彻底的变革,对美丽旖旎的自然风光“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开发利用方式要彻底转变。
(二)加大政府部门的管理力度与资金投入
政府的重视、参与是环境保护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生态保护保护所需投入的资金也主要来自于政府。如甘南当周草原在政府的大力投资和有效保护下,被破坏的植被短短几年时间内就得到了很好的恢复。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甘南州森林公安力量作为生态保护的主力军。目前的人员编制还需增加;警用装备还需进一步更新,才能真正遏制不法份子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猖獗势头。
(四)合理利用与引导甘南州群众的传统信仰与宗教文化,使保护生态环境成为群众们的自觉行动
在藏传佛教的观念中,万物皆有灵性,万物皆可膜拜,我们人类应遵循自然环境的基本规律,不可以人为中心,肆意使用与践踏大自然。这种朴素而与科学相吻合的观念我们不能用所谓的现念否定毁灭,反而应该珍视、保护与善加利用,以达到人和自然的和谐。
如果我们能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做到有序利用,合理开发、科学保护。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之路上经济腾飞与绿色甘南将并行不悖。
参考文献
[1] 王守武.甘南生态环境保护与比较研究[J].甘肃民族研究,2002(2).
2016年2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冬虫夏草类产品的消费提示,检验的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产品中,砷含量为4.4~9.9 毫克/千克;
一个月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三〔2016〕21号)。
长期以来,消费者、生产厂家、销售者,以及基层监管部门都对冬虫夏草及其制品的定位模糊存在诸多看法,上面的四则消息更是持续引起社会各方的关注,本刊特邀专家对此予以解读。
既不是普通食品,也不能用于生产普通食品
卫生部2002年2月28日《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无冬虫夏草。
2009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市售部分“食”字号普通食品中发现冬虫夏草等原料,向卫生部发出《关于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的请示》(沪食药监食安〔2009〕303号),请示冬虫夏草是否可用于生产“食”字号普通食品;同年7月发出《卫生部关于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2009〕326号):冬虫夏草目前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讨论认为,缺少冬虫夏草作为食品长期服用的安全性评价数据,建议暂不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2010年12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冬虫夏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通知》(质检食监函〔2010〕243 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冬虫夏草作为食品原料生产普通食品。
2011年4月18日,上海市工商局《关于禁止以冬虫夏草等为原料的普通食品广告的通知》,禁止广告经营单位设计、制作、、以冬虫夏草为原料生产的普通食品的广告。
2016年2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冬虫夏草类产品的消费提示:冬虫夏草不属于药食两用物质。
作为保健食品原料的经历一波三折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于1999年8月4日由国务院批准,并由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规定虫草(冬虫夏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2001年6月7日出台《卫生部关于限制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160号):禁止使用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作为保健食品成分。
卫生部2002年2月28日《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无冬虫夏草。
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通告(国食药监注〔2005〕202号),《野生动植物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禁止使用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作为保健食品原料;同年9月20日 关于征求《保健食品清理换证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食药监注函〔2005〕82号:保健食品的原料使用了天然冬虫夏草的,应以蝙蝠蛾拟青霉予以替换。
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给卫生部发去《关于明确冬虫夏草作为保健食品原料有关问题的函》(食药监办保化函〔2011〕499号),卫生部办公厅于2012年1月12日发出《关于冬虫夏草作为保健食品原料有关问题的复函》(卫办监督函〔2012〕39号),指出:在保健食品中使用冬虫夏草应当符合《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和食品安全性要求。
2012年8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国食药监保化〔2012〕225号),允许有条件地使用。2013年5月,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劲牌公司、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等5家成为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企业。迄今为止,仅3家企业的4个含冬虫夏草复方保健食品获批: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统牌伍味方胶囊国食健字G20140081、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参灵草牌原草液国食健字G20150040、劲牌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劲牌冬虫夏草人参马鹿茸铁皮石斛女贞子胶囊(男士型)国食健字G20160046、劲牌冬虫夏草珍珠黄芪当归玫瑰花胶囊(女士型)国食健字G2015103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没有对冬虫夏草单方保健食品放行。
2016年3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三〔2016〕21号),含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相关申报审批工作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生产和销售。
因此,2001年前有批准用冬虫夏草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2005年9月后因冬虫夏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不允许作为保健食品原料而被替代;2012年后又有条件允许5家经审批的企业试点生产,仅有3家企业的4种复方产品获批;2016年3月4日停止执行《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国食药监保化〔2012〕225号)。因此,市场上不应该再有含有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了。未来,含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相关申报审批工作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执行,经过重新批准才能生产和销售。
市场上还有很多打着冬虫夏草旗号,有蓝帽子标志的保健食品,这些都不含冬虫夏草或冬虫夏草真菌,与冬虫夏草没有一点关系。
地方特产:大白鱼(兴凯)及“三花”、“五罗”等名鱼。
旅游资源:兴凯湖是6500万年前火山喷发、地壳陷落而形成的,由大、小两湖组成:大兴凯湖也是中俄界湖,水域面积4380平方公里,北属中国,南属俄罗斯,在我国境内1240平方公里;小兴凯湖面积176平方公里,是我国内陆湖。
兴凯湖生物圈保护区是世界上少有的集湖泊、湿地、森林、草原于一体的保护区。保护区内水域广阔、河流纵横、沼泽密布、森林茂盛,形成了复杂稳定的生态环境。兴凯湖不但具有强大的环境调节功能,而且蕴育了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兴凯湖松、紫椴等10种国家珍稀濒危植物分布在这里:鱼类中有青稍红佃白,其它地方如湖北天鹅洲也有贝氏餐条等5种兴凯湖特有鱼种。兴凯湖大白鱼与黄河鲤鱼、松江鲈鱼、松花江鲑鱼齐名,被誉为中国四大淡水名鱼。此外,保护区最吸引人的是丰富的鸟类资源。这里有丹顶鹤、东方白鹳、白尾海雕、中华秋沙鸭、白鹤、白头鹤、金雕、虎头海雕、白肩雕、白枕鹤、天鹅、鸳鸯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50种。其中丹顶鹤的栖息繁殖种群达240多只,成为我国第二大野生丹顶鹤繁殖地。每年在此栖息繁殖的雁、鸭、鸥、鹭等水鸟有数十万只;保护区还是东北亚最大的候鸟迁徙通道和重要的迁徙停歇地,候鸟年过往量在200万只以上,松阿察河口曾经有日过往量高达17万只的记录。兴凯湖有鹤类5种,每年迁徙总量达1400多只,是我国第一大野生鹤类迁徙地。春秋两季,大量迁徙鸟类在保护区停歇,以补充食物和饮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