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24 16: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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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TaxPlanning)一般被认为是与节税(TaxSaving)具有相同的本质属性,并作为一种合法的节税行为而被各国政府所认同,进而为各国税收政策、法律所允许或鼓励。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企业税收筹划逐渐被国内接纳,并广为企业等纳税主体所采行。时至今日,国内税收筹划的经济、社会、制度及其规制环境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税法规范的日益多元化、弹性化和复杂化,纳税主体权益保护理念的进一步强化,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加之专业机构的介入,企业税收筹划进一步走向隐蔽性、专业化和复杂化,对其合法性的判别愈加不易,以至以之为基础的法律规制出现失度;特别是企业竞争的加剧,致使企业税收筹划成为企业不可或缺又经常异化的行为。然而,税收筹划的专项立法、规制实践和学理研究又不能及时策应这些变化,故在利益最大化追求的驱动下,不少企业的税收筹划越发失去其正当性基础,进而异化为逃税、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和事实,使得企业税收筹划背离了税法规定和税法精神,已危及税法制度追求的公平、效率和秩序。
企业税收筹划及其环境因素的新变化,需要学界重新审视其合法性,以便更好地区分企业税收筹划行为和不正当税收违法行为,保护正当的企业税收筹划行为,防范和规制税收违法行为。以往关于企业税收筹划正当性与合法性的研究方法和结论,已经不足以指导目前变化着的税收筹划实践。笔者认为,尽管现今各国都试图在立法或司法上严格区分节税与避税,但是由于节税与避税各自内含的技术性、隐蔽性和复杂性,两者的边界十分模糊。因此,判断不同类型税收行为要基于但不限于税法的具体规定,企业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不仅直接源于税法规范的明文规定,而且根植于法律特别是税法理念、原则、精神等更广泛意义上的正当性。因而,需要冲破先前基于具体技术和特定规范的研究模式,脱出经验主义的窠臼,代之以新的税法学视角,对特定形态的税收筹划行为进行考察,才能对其合法性与正当性进行多维度识别,以做出恰当的分析和结论,进而为规制不当的企业税收筹划行为做出理性思考提供基础。
一、税收筹划应遵循税法规制的一般价值标准
效率、公平和秩序是诸多法律调整所共同追求的价值,也是税法规范、制度和体系得以创制的基础,更是税法规制的价值导向。在实践中,一个主体的特定税收行为是否合法正当,除具体税法规范之外,可依法的一般价值标准加以评判。企业税收筹划的运行能够遵循法律追求的一般价值,这是税收筹划得以存在并得到法律、政府和社会认可的一般法理基础。
首先,企业通过依法实施税收筹划以降低税负,节约经营成本,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增加企业的可税性收益,为国家税收的实现提供经济基础,从企业和国家两个角度考虑,都有利于实现税法追求的效率价值,这是显而易见的。
其次,税收筹划不属于税法禁止的范围,企业在依照公法性质的税法进行税收筹划的同时,也受到私法的保护,企业可按意识自治的精神自由选择,任何企业都有选择和不选择税收筹划以及选择什么样的筹划技术作为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权利和自由。
尽管企业税收筹划具有一定的难度,但是从事企业税收筹划的专业人员和机构的服务,也为企业的这种选择提供了现实基础。企业可通过税收筹划提高竞争能力,实现公平竞争。
最后,也正是主要基于上述两点,企业的税收筹划得到税收征管部门的许可和鼓励
企业通过合法手段减少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可税性收益,有利于实现纳税主体利益和国家公共利益在长远意义上的动态平衡,同时也不伤及企业之间竞争的公平性,由此可见,企业税收筹划符合公法和私法所共同追求的秩序原则。正是因为税收筹划的运行遵循着上述三方面的价值标准,使得它在税收行为范畴中与税收违法、税收非法以及其他非正当税收行为区别开来,这是识别和研究企业税收筹划正当性的税法理论基础。
二、税收筹划以税法学上的“两权分离”为理念基础
从一般意义上说,国家的税收涉及政府收入和国民负担,作为政府收入的税收收入,从另一个侧面看,实际上是国民的一项负担。税收问题实质上是特定的财产权在政府和国民之间的转移和分配。因此,税收立法的过程也是对国家和国民税收权利进行配置的过程。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的“两权分离”是历史上税收法律制度产生、发展的基础,也是现实中税收法律制度运行的前提。这一基于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二元结构”假设的理论,要求无论是国家财政权,还是国民财产权,都应当是“法定”的,都应当依法加以保护,不能片面地强调某一个方面。税法制度对“两权分离”主义的追求,体现了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的不同权利主张和利益需求,有利于平抑不同权利主体的利益冲突,引导多主体有效博弈,实现税法制度对不同主体利益的平衡保护。“两权分离”作为基本理论假设,正在成为税法研究的重要前提,并为越来越多的学者所接受。此外,在“两权分离”的前提下,税法的基本属性可以定位为:税收是企业及其他纳税主体向国家履行的公法之债,企业在承担纳税义务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税收权利,其中企业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尽量少纳税是符合企业的经济属性和趋利需求的,符合各国税法关于公权利和私权利平衡保护的基本精神,这已为众多法学研究者认同和许多国家的司法实务界所认可。
在“两权分离”主义视野中,企业的税收权益被纳入二元结构中“国民财产权”的范畴,企业通过税收筹划正当地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符合税法精神。成功的企业税收筹划能够帮助企业自身减轻对国家的税收负担,实现经济利益,其实质是通过抑制国家公权力来扩张企业私权利,体现了纳税主体财产权利和征税主体税收利益的冲突。企业在依照税法精神和税法规定减少税负以增加效益的同时,也增加了可税性收入,在理论和形式上成为国家税收权力实现的物质基础,正是企业税收筹划以其手段的合法性和效果的增值性为基点,使得企业和国家在税收活动的动态博弈过程中促成了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的平衡与协调。
三、企业税收筹划符合税法学上的税收法定原则
法定原则是公法领域的通用原则,其源于宪法保护国民权益的精神追求,主要着眼点是限制政府权力的不当行使。税收法定原则是公法上通用的法定原则在税收规制问题上的具体体现,是一项历史悠久的法律原则,其含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征纳主体的权利义务只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否则任何主体不得征税或减免税。有的专家将税收法定原则分解为: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依法稽征等三个子原则,并将其概括为税收征管主体必须按照法律的实体和程序规定,来确定课税的税法主体、课税客体、计税依据、税率以及税收优惠等来课税。从企业税收筹划的操作层面看,其技术技巧的着力点就在于通过有计划的筹划和安排,以合法的方式改变课税的税法主体、课税客体、计税依据、税率以及税收优惠等课税要素,从而合法地少缴或不缴税款。其实质是利用国家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来保护自己的税收权益,合法是企业税收筹划的根本前提。税收筹划的基础是基于多种原因而制订两种或多种合法的税收方案,这些方案可以是税法所明示的或为其所默示。税收筹划的合法性来源于被选择的方案所涉及行为的合法性。在税收征管实践中,企业及其税收筹划人在分析税收政策、法律规定和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企业税收筹划方案,征求税收征管机关的意见,征管机关必须依据法定原则和内容,判定该方案和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不得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任意否认其筹划方案。
判定企业税收筹划合法性与正当性的标准就是法律的规定。然而,在中国,目前税收法制不健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税收筹划的法律规制水平不高。考察中国关于企业税收筹划的立法资源,不难看出,现行宪法及其同类型文件至今尚没有明确规定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在宪法中没有明确的地位。在《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这一规定应该被视为中国的税收法定主义的规范体现。但是,由于现阶段税收立法的数量不够、质量不高,按照税收法定主义,许多应该由法律规定的税收问题,仅是由中央政府的条例、相关部委的规章、通知、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加以规定,违背了税收法定主义关于税收问题的法律保留的基本原则,无疑为企业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认定增添了复杂性,模糊了合法性税收筹划和不正当税收行为的边界,为企业税收筹划的法律规制带来不小的难度。但这并不影响人们按照税收法定的原则来指导对税收筹划正当性的分析和判断。随着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税收法定主义在指导税收筹划的法律规制方面会发挥更大的作用,越来越彰显其应有的价值。
四、税收法律关系决定了税收筹划存在的正当性
税法学研究认为,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构成税收法律关系中的税收主体。在这一关系中,尽管税收主体双方的地位和权利不完全对等,但是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都是权利主体。国家通过制定税收法律制度和有关政策,税收征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税收征管权,以国家强制力依法取得税收收入,维护国家的税收权利,增加财政收入;同时,通过不同行业、不同产品的税种、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等办法达到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目的。企业作为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另一方,在税收筹划过程中,通过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准备、制订和实施,可以促使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运用及操作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同时,促进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以及时有效地发挥其作用。企业依法实施税收筹划,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国家税收立法目的的实现,发挥税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有利于国家对企业行为实施税法规制;同时,企业通过税收筹划,更好地了解国家税收法律制度,及时掌握税法和税收政策的调整,也使本企业的纳税更加具有计划性、经常性和自觉性。因此,企业税收筹划能够为纳税人及时、足额、自觉地向国家上缴税款打下良好基础,在客观上对税收征管机关的组织政府收入工作起到积极的协助作用。对纳税企业来说,在税款缴纳过程中,其权利和义务则一般是对等的,依法纳税是其应尽的义务,而采取合法的途径进行税收筹划,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维护自身经济权益,也是其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应当享有的一项权利。因此,通过税收筹划可以使企业在行使纳税义务的同时,利用合法手段保护自己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企业税收筹划才在合法性的前提下具有广泛的正当性,从而在经济生活中有其存在的可能以及发展的空间。因此,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无论是从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任何一方面来看,税收筹划的存在都是必然的,也是合理的,这是征纳双方权利得以实现的有效途径。
五、税收筹划在动态博弈中可推进税收法制建设
税收“两权分离”的思想,为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的一项独立合法权利奠定了理论基调,企业能够以具有自己独特利益主体的身份和行为,为追求自己利益的实现而与征管主体及其规制进行博弈。再从税收的基本内涵看,它是加诸纳税主体的一种强制性负担,基于理性经济人之假设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组织属性,企业等纳税主体总是千方百计采取策应国家税收政策的对策行为,以避免或减轻自己的税负。企业税收筹划的运行过程体现了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管主体和纳税主体在博弈中协调利益冲突,在经济上体现为“国家税收的减少”与“企业实际税后利益的增加”的矛盾。两者按照税法规则进行博弈,追求均衡状态和各自利益的实现,以至“共赢”。同时,博弈规则在主体博弈实践中得以产生、修改和完善。合法的企业税收筹划不仅能促进税法精神的实现,而且能促进不同税收主体的利益平衡,同时,对于国家这一税收主体和博弈主体而言,这种动态博弈能够在反复的“税收政策—对策—修改政策”的循环周期中促进博弈规则的演变,推动着税收法制建设,提高税收征管主体的税收征管和国家的税法规制水平。
在税收立法方面,企业税收筹划有利于完善税制,促进税法质量的提高。企业税收筹划既是纳税人对国家税法及国家税收政策的对策行为,同时也是对国家税收政策导向的正确性、有效性和国家现行税法完善性的检验。国家可以利用税务筹划行为所反馈的信息,特别是通过税收筹划的方案发现并改良已有税法的不完备之处,对现行税法和税收政策进行修订和完善。立法机关加强税收筹划的实践研究,有利于立法机关顺应不同时期国家经济发展对税收和宏观财政政策的调整,及时检查税法对企业税收筹划规制的适度性,不断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准确划定税收筹划的法律边界。因此,税收筹划的过程实质上是辅助国家税法完善的过程,做到对税收筹划规制的适时、适度,从而使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在实践中螺旋上升。
在税法执行方面,鉴于企业税收筹划体现了不同税收主体之间动态博弈的复杂运动,税收筹划行为的多样性以及税收筹划方案的复杂性,对征管机关的执法能力形成挑战。特别是大量的以合法税收筹划的名义逃税、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和事实,为税收征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供了鲜活的研究材料。对税收筹划的有效监管,有利于税收征管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识别具体的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的过程中,提高税务执法的职业水准,提升税收征管的实际能力,确保税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代表国家征税,行使税收权力,维护国家税收权利,同时实现国家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在税法遵守方面,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初衷是为了少缴、缓缴税,通过税收筹划实现其税收利益,但这一目标的实现必须通过符合税法的形式来完成。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在其经济业务发生前,要深入研究税法精神,熟悉税收法律制度和具体的规范,准确把握从事的业务有哪些环节,它们将涉及我国现行的哪些税种,这些税种有哪些优惠和鼓励政策,掌握以上情况后,纳税人才能充分运用税法,合理安排企业的经济活动,达到节税目的。因此,税收筹划在一定期程度上可以加快普及税法,强化纳税意识,提高企业的税法意识和遵从税法的自觉性,这在税收法治发展的初级阶段尤为重要。新晨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4-066-03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以及市场开放程度不断扩大,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愈演愈烈。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除了通过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降低成本。税收作为企业总成本中的一项重要组成内容,它的存在制约着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企业只有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才能降低成本,提高自身的综合竞争力,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
一、税收筹划的基本含义
税收筹划又称税务筹划、纳税筹划。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很早就开始了税收筹划的研究,从19世纪30年代开始,英国、美国就对该领域进行研究并在税收实践中加以广泛地运用。国际上对于税收筹划的概念不尽一致,概括地讲,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税境和现行税法,遵循国际惯例,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对企业的涉税事项进行的旨在减轻税负、实现企业经营战略目标和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和安排。
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分析
西方经济学中有两个著名的规律“需求规律”和“供给规律”。“需求规律”的内容是:消费者的需求量与商品价格之间呈反方向变动。“供给规律”的内容是:生产者的供给量与商品价格之间呈正方向变动(需要注意的是,两个规律中,商品价格都是自变量,分别影响着供需情况)。分别画出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如下:
一种商品的市场价格是该市场上供求双方相互作用的结果。当供求力量达到一种平衡时,价格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此时,所决定的市场价格就是均衡价格,供求相等的数量就是均衡数量。
政府征税会使商品价格上扬,但并非所有的税赋都由消费者承担。消费者承担由税收造成的均衡价格上升的部分,而生产者则承担了另外的部分。分析如下:
根据需求规律,当商品价格上扬,消费者的需求量将会减少,以博弈的思维分析,若此时生产者仍维持甚至的生产规模,那么就会出现供大于求的状况,造成存货积压的现象,于是生产者开始减少供给量,供给曲线向左移动,直到与需求曲线达到新的平衡。
由于生产者也需要承担税收,税收是其支出中的一部分,是其直接经济利益的一种损失,因此,作为理性的经济人,生产者产生了减轻税负的要求,税收筹划成为必要的手段。
三、税收筹划微观经济效应的理论分析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理财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通过经济学的有关理论来说明其经济效应。
(一)仅就企业分析企业进行与不进行税收筹划的区别
建立一个简化的市场模型,假设前提条件:(1)市场上只有两家生产企业A和B;(2)社会总需求始终保持不变。
由于市场上只有两家生产企业,所以社会总供给量Q等于A的供给量和B的供给量之和,即Q=QA+QB;
当两家企业均未开展税收筹划之前,在供需平衡的条件下总需求曲线D与总供给曲线S,交于E点,此时均衡价格为P,均衡产量为Q,且Q=QA+QB,同时,总供给曲线满足S=SA+SB
假设A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税负减轻,则其成本下降,则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A企业供给量增加,供给曲线向右移,由SA变成S'A。相应的,S'=S'A+SB。此时,新的总供给线S'与总需求线D交于新的平衡点E',此时新的均衡价格为P',新的均衡产量为Q',其中A企业的供给量为Q'A,B企业的供给量为Q'B,且Q'=Q'A+Q'B。
从图中可以看出,在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保持平衡的情况下,由于A企业进行了税收筹划,其税负减轻,进而成本下降,使得其自身均衡供给量得以增加(Q'A-QA)个单位,而社会均衡总供给量也得以增加(Q'-Q)个单位。由于市场上只有A、B两家企业,B企业的均衡供给量反而下降了,下降的量为(QB-Q'B)个单位(Q'B在图中位于QB的左边,表示下降)。为什么会下降呢?原因在于A企业供给量增加后,带来了社会总供给量的增加,当供大于求时,市场价格会下降,由P下降到P',而市场价格的下降,会使得B企业觉得这块市场利润空间变小,于是减少供给量。
从以上分析得出结论:在企业竞争中,某企业通过有效的税收筹划,不仅减轻了自身的税负,使其少缴税,并且还显著地降低了企业的总成本,提高了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力,不仅自身销量得到扩大,而且还从对手手中夺得了部分市场份额(前段理论分析中B企业下降的(QB-Q'B)个单位得供给量实质是被A企业夺得)。所以虽然社会总供给量增加会带来市场价格下降的反应,但是A企业在市场中更具价格优势,收益没有下降反而是上升的。一旦对手承受不了市场的低价而倒闭,那A企业就可以独占市场。
现以数学的方式进行验证说明:
由于生产者的供给量与商品价格之间呈正方向变动,而生产者的供给量与商品价格之间呈正方向变动,故知道供给曲线系斜率为正数的斜线,需求曲线系斜率为负数的斜线。现假设供给曲线的函数式为S=70P+26,需求曲线的函数式为D=-50P+122,当供需平衡时,S=D.。而S=SA+SB,进而设SA=40P+10,SB=30P+16。
假设A、B企业均未开展税收筹划:
由S=D,即70P+26=-50P+122,解得P=0.8
S=D=70*0.8+26=-50*0.8+122=82
SA=40P+10=40*0.8+10=42
SB=30P+16=30*0.8+16=40
假设A开展税收筹划,B企业未开展税收筹划:
A开展税收筹划,其成本降低,供给量增加,
假设S'A=45P+20,则S'=S'A+SB=(45P+20)+(30P+16)=75P+36
由S'=D(假设社会总需求保持不变,现仅考虑社会总供给变化带来的反应),则75P+36=-50P+122,解得P=0.688
S'A=45P+20=45*0.688+20=50.96
SB=30P+16=30*0.688+16=36.64
由以上数学计算,我们可以验证刚才的结论,A企业通过有效的税收筹划确实可以产生三个反应:(1)市场价格下降(由0.8下降为0.688);(2)A企业的市场份额扩大(由42扩大到50.96);(3)B企业的市场份额下降(由40下降为36.64)。
以上的分析以及数学验证都是建立在市场上只有两家企业,当一家企业通过税收筹划获利而对手企业却没有反应的假设前提。事实上,这是不可能。正是由于开展税收筹划可以带来收益,未开展税收筹划会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无论是A还是B,均不会对对手的行为无动于衷,均会进行税收筹划,以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
(二)综合分析税收筹划对企业和消费者的影响
政府征税使得商品价格上扬,消费者的需求量减少,需求曲线向左移(如图7)。由图中可以看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此时生产者的实际价格是下降的。也就是说,税收的征收,使得消费者面临上升为P的消费市场价格,而生产者面临下降为PS的生产市场价格。消费者和生产者都因税收而发生了损失,即消费者和生产者一起负担了税收。这时消费者要损失的消费者剩余面积为PP0E0A,生产者要损失的生产者剩余面积为PP0E0A,社会总体(供求双方)的损失面积为PPSDA。
如果生产者进行税收筹划,转嫁给消费者的税负也会有所减轻,也即此时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P'会低于生产者没有进行税收筹划时的价格P,当然,不可避免地会高于政府没有征税时的价格P0,也即存在以下关系式P0
现以数学的方式进行验证说明:
仍以前面假设的供给曲线函数式为S=70P+26,需求曲线函数式为D=-50P+122为例,当供需平衡时,S=D。而S=SA+SB,进而设SA=40P+10,SB=30P+16。当社会总供给发生变动时,社会总需求也会变化(此处是综合考虑,供给量的变化一定会带来需求量的变化)。
(1)假设A、B企业均未开展税收筹划:
由S=D,即70P+26=-50P+122,解得P=0.8
S=D=70*0.8+26=-50*0.8+122=82
SA=40P+10=40*0.8+10=42
SB=30P+16=30*0.8+16=40
假设A开展税收筹划,B企业未开展税收筹划:
此时A企业成本降低,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其个别的供给曲线向右平移,假设变为S'A=40P+24,则S'=70P+40
假定价格下降为P'=0.5,
则S'A=40P+24=40*0.5+24=44
SB=30P+16=30*0.5+16=31
S'=S'A+SB=44+31=75
(注意:价格的单位为金额单位,供给量和需求量的单位均为数量单位)
比较后知道,A企业收益增加(S'A-SA=44-42=2),B企业发生损失(S'B-SB=31-40=-9),消费者获益(0.8*82-0.5*75=65.6-37.5)
从以上分析得出结论:在理性决策的支配下,企业有能力就自然会选择税收筹划的行为,不仅企业本身的效用最大化,而且整个系统都会因此而增加效用。
四、税收筹划微观经济效应的现实体现
(一)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税务能力和纳税意识
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等有严格的区别,前者是在不违反税收法律的前提下进行,而后者却是违法行为。税收筹划工作稍有不慎,就容易变成偷漏税。税收筹划的成功开展,建立在纳税人对现行税法的正确把握、熟悉、能够准确把握合法与非法的界限的基础之上。由此,筹划过程可以促使纳税人主动学习、研究税收法律和税收政策,一方面可以提高纳税自查的能力,在汇算清缴之前进行全面的检查、过滤,消除隐患,避免税务风险;另一方面掌握纳税技巧,提高税收筹划的设计能力。相应地,在学习、研究与实践的过程中,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法制观念必然得到提升。
(二)有利于企业提高会计管理水平
税收筹划主要是谋划企业的资金流程,它是以财务会计核算为条件的。财务会计是税收筹划的前提和依据,税收筹划化的资料均来自于财务会计,然后根据国家现行税收法令进行调整、计算或用税务会计的方法重新计算。比如,在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上,是以财务会计信息“会计利润”为基础,再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计算出税务信息“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乘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进而求出应纳所得税额。由此可以看出,为了进行税收筹划,必须配备高素质的财会人员、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会核算过程、出具真实可靠的财会信息资料。创造这一系列条件的过程,有利于企业会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有利于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市场经济下,税收筹划成为企业经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涉及企业活动的各个方面,并且贯穿于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始终,对企业经济活动的最重要因素――现金流量,构成“刚性约束”。因此,企业在作决策时毫无疑问会将税收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创立、筹资、投资、经营、分配等事项进行适当安排和筹划,用足、用活、用好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地、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减少企业现金净流出,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由此可见,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可促使企业精打细算,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增加预测、决策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
(四)有利于企业收获税收利益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通常首先会去考虑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等税收因素来设计筹划方案选择低税负方案。通过对企业各项活动的统筹安排,充分考虑税收因素来设计筹划方案,然后在多种方案中选择税负低的方案,直接减少了企业现金支出这就是税收直接利益;其次,企业还可以利用纳税期限以及延期纳税的政策进行筹划,在税法允许期限内,尽量延迟税款缴纳的时间。这样操作,既没有违反税法规定,同时利用货币时间价值,相当于无偿地占用了财务部门一笔资金,并且没有财务风险,这就是税收相对利益。可见税收筹划无论是直接降低实际税负还是延缓纳税时间,都会形成对应付税额现金流出量的有效控制,使企业当期可支配总资金增加,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和实现企业的财务目标。
但是应该注意的是,企业最终获得的税收利益并不等于其少缴的税款,而是还要扣除筹划成本。即税收利益=少缴税款-税收筹划成本。所谓的税收筹划成本是指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首先会发生一系列的相关费用;其次可能要对某些经济事项进行调整,这样就可能会放弃一些潜在的经济利益或造成潜在的经济损失(机会成本)。因此,税务筹划也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尤其更应关注机会成本。
五、结束语
由以上分析可以知道,纳税人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产生了规避纳税义务的愿望。对于纳税人来说,税收无论怎样公平、正当、合理,都是他的直接经济利益的一种损失,都是政府对纳税人劳动成果的一种社会占有。税收筹划是税法战争中征纳双方的博弈,有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文明的进步。作为市场经济的特有现象,税收筹划将与市场经济相伴相生。税收筹划逐渐演变成为一种高智商的经济技巧和经济艺术,税收筹划并非允许企业做不诚信的纳税人,而是要求企业做智慧的诚信纳税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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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叶子荣,张秀敏.企业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
3.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南开大学出版社.2010
4.葛家澍等.企业有效避税定式.企业管理出版社.
一、企业运营与税收筹划的关系
(一)税收筹划与资本战略目标的关系
企业资本战略是通过对企业的资源环境目标进行充分分析后,以价值最大化为出发点,以促使企业资金的合理流动性为标准,针对企业的融资、投资和资金分配等财务活动制订的一套系统的、长期的决策活动。一般来说,企业资本战略目标主要有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每股收益最大化、使企业保持长期的盈利能力、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等。 企业为税收付出的数量严重影响着企业的运营成本,进而影响着企业的资本战略目标,所以说企业的税收和资本战略目标是密不可分的。
(二)税收筹划与资本战略内容的关系
在资金运营战略中,投资、公司重组、成本管理等战略都需要与税收筹划相结合。在投资战略中,基于节税和投资净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可以从投资地点、投资行业、投资方式等几个方面进行优化选择。在重组战略中,由于在一定条件下收购亏损公司可享受税前利润补亏的税收优惠,因此要运用税收筹划,在企业税收收益与风险之间进行权衡比较,以得出能使企业收益最大化的策略。在成本管理战略中,从存货计价方法的调整到折旧方法的选择,都涉及到税收筹划问题。
(三)税收筹划与资本战略环境的关系
影响企业战略资本战略管理的环境因素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内容,企业的税收筹划作为财务战略的组成部分同样受到这些环境的影响。同时,税收筹划的法规也是法律环境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对企业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都有着一定的影响。
二、企I资本运营中税收筹划的原则和意义
(一)企业资本运营中税收筹划的原则
为充分发挥税收筹划在现化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促进企业财务战略目标的实现,进行企业税收筹划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虽然财务活动中的环节不同,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和手段也相应的有所不同,但是税收筹划时总的指导原则应该是贯穿于每个环节之中的。只有严格遵循这些指导原则,才能避免纳税筹划的片面性和盲目性。
1.合法原则
税收筹划的必须严格遵循税法导向,这个是税收筹划最根本的特点,也是税收筹划和偷逃税款的区别。纳税主体通过对税收政策的把握,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对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达到了合理避税的目的,即使自己的税负降低,又使国家规范经济行为的意图得到实现。
2.效益性原则
税筹划作为企业经济管理的一项也必须严守效益性原则,税收筹划虽然能够使企业的税收负担减轻,但是在具体的税收筹划过层中,常常产生了一些成本,如何使成本最小,而使节约税收额度变大逼迫着我们在多个筹划方案里选择最优效益的一个方案。
3.适度性原则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以自身的发展目标为依据,根据所出台税收法律环境的变化,灵活反应,寻找适度性,合理性的税收政策,并以此为导向,在企业的财务战略中不断补充修订税收筹划方案,以确保企业长久地获得税收筹划带来的收益。
(二)企业资本运营中税收筹划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1.理论意义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我国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全面成功,我国的经济也就进入了开放的经济时代,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从而各种形式的资本运营频繁发生。从多年的资本运营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企业要想降低税收成本,实现合理避税,就必须注意资本运营的形式,通过资本运营的有效筹划,尽可能的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有效减轻税收负担。因此,不管是从哪个角度上讲,企业税收筹划与资本运营的关系将越来越密切。
2.现实意义
合理的进行企业资本税收筹划,有助于现代企业完善财务管理体系,有利于实现公司纳税人的财务利润最大化,同时能够帮助企业经理人提高资金管理水平,更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对优化产业结构提供帮助。
三、企业运营中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企业运营的税收筹划的最优化选择
在企业资本运营的过程中,如何选择恰当有效地税收筹划方案,使企业达到利润最大化,是每个企业都应该认真布局的问题。每个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要进行对税收筹划地投入进行合理的预算,将企业的税收筹划的边际成本MC等于边际效用,并不是越少的缴税对企业越有利。企业在资本运营中应选择合理的税收投入,才能达到企业所制定的财务目标。
(二)企业运营的税收筹划的风险防范
影响企业资本运营中税收筹划的风险主要是来源于政治风险,因此,对于企业来说,税收筹划的风险防范,可以通过降低政策风险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国家税收政策会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文化等的发展,就国家主体来说,一个国家的经济情况在不同的时期是不同的,因此一个国家的政策在不同时期也是不断变化的。所以,在企业运营中的税收筹划问题上,要从根本上了解国家的税收体系制度,从根本上降低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
四、结束语
企业资本运营中税收成本的规划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程度,关系到企业在市场中的发展前景,在当今市场经济的严重冲击下,企业应该不断强化税收筹划的问题,为企业在资本运营上合理降低成本,为企业赢取受益最大化。
目前我国实行营业税改收增值税的税收制度,在一定的程度上有利于中小商贸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另一方面,中小商贸企业为了减轻税收负担,取得更好发展,就必须对税收进行筹划,在这种背景下,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纷纷开始进行税收方案筹划。但由于我国中小商贸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工作的时间不长,因此税收筹划在我国的基础薄弱,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去研究。
一、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的认识不足。现在的中小商贸企业对于税收筹划的认识还停留在过去的水平,认为只需要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来缴纳税收费用就可以了,自己主观上不需要对税收进行筹划设计。一些商贸企业管理者将税收筹划看作是钻法律的空子,是违法的行为;一些商贸企业管理者认为只要在企业成立之初对税收进行过筹划,今后就不在需要进行税收筹划了,还有一些管理者虽然知道税收筹划对于促进企业发展有着积极作用,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只关注其中一种税收,没有从整个宏观上来进行筹划。(二)不了解税收法规。中小商贸企业中没有专业的税收法律人才,对于国家出台的税收法规认识不足,不够了解,不能依据法律法规来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服务,尤其是在你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上的理解不够,很难利于税收优惠政策来使企业税收降低。(三)税收筹划基础薄弱。在中小商贸企业中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财务工作机制,在财务筹划方面也没有具体的条例法规来进行参考,这都体现了税收筹划的基础比较薄弱。另一方满税收人员的专业性较差、责任心缺乏,不能对税收数据进行仔细、精准的分析,使数据出现误差,从而影响到了税收的筹划。(四)税收筹划脱离企业经营状况。每个企业的发展都有其自身的发展理念及企业文化,不同的企业的发展程度也是不同的,但是很多中小商贸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味的模仿大型企业的筹划方案,没有将筹划与自身的经营情况相联系,因此制定出来的税收规划与自身的发展目标可能存在不符的情况,使税收筹划的积极作用难以发挥。
二、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出现问题的原因
(一)企业领导不重视税收筹划工作。部分的企业领导将税收筹划工作看做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工作,认为它需要耗费大量的企业资金,若将资金投入在税收筹划工作中会影响到企业的发展,给企业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他们就不太重视税收筹划的工作。(二)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中小贸易企业中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没有明确的规定责任人,对具体的工作内容也没有进行安排,没有将责任落实下去,使得税收筹划工作向皮球一般被踢来踢去。(三)税收筹划人员素质较差。中小商贸企业中的部分筹划人员没有专业的筹划知识,不能够进行合理的、科学的税收筹划;还有些税收筹划人员的道德素质不够,工作态度存在问题,在进行税收筹划工作时不认真。(四)企部门之间缺乏沟通。我们知道税收筹划工作需要立足于全局进行,但是在中小商贸企业中的大多数部门之间都是依据自己部门的情况完成的,没有考虑到其它的部门对这一规划方案是否适用。部门与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
三、针对问题提出的建议
(一)加深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企业领导应该以身作则对税收筹划进。行必要的了解和认识,然后还要在企业内部进行宣传,将正确的税收筹划认识传授给企业的员工。(二)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一方面我们需要对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系进行改进与完善,另一方面我们应该讲具体的税收筹划工作进行落实,将责任明确到具体的人员身上。(三)促进内部整体统筹工作。举行税收统筹交流会来促进企业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在确定好具体的税收统筹方案后,要求各个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将税收统筹工作得到正常开展。(四)加快税收筹划人员人才培养。可以招聘具有专业税收知识的人才来企业工作,让他们对税收政策进行分析,从而建立更好的税收筹划,此外还应该建立完善的奖惩措施,提高筹划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还可以对新于员工进行专业能力培训。(五)加强与税务中介机构的联系。税务中介机构是企业开展税收统筹的辅机构,能够对企业的税收统筹方案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所以我们也应该多与税务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和交流,加强企业与税务中介结构的联系。
四、结论
中小商贸企业能够制定出科学的税收筹划方案不仅有利于其减轻税收负担,实现自身的长远发展,还有利于国家税收收入体系的完善。但是由于我国中小商贸企业中企业领导不重视税收筹划工作、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税收筹划人员素质较差、企部门之间缺乏沟通等原因,造成了中小商贸企业对于税收筹划的认识不足、不了解税收法规、税收筹划基础薄弱、税收筹划脱离企业经营状况、税收筹划整体筹划能力不足等问题时有发生,为了改善这些问题,从而提高减少中小商贸企业的税收负担,我们需要加深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内部整体统筹工作、加快税收筹划人员人才培养、加强与税务中介机构的联系。
作者:袁辉 单位:山东省七五商贸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一、前言
随着税收筹划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各种形式的税收筹划活动已在各地悄然兴起,给企业自身带来了一定的收益。但由于税收筹划的固有特点――经常在税收法规规定性的边缘操作,这就必然蕴含着很大的操作风险,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损失,虽然一些企业和机构采取了一些措施,但风险却没有得到人们足够的重视,没有摸索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措施。
二、税收筹划风险概述
1、税收筹划的定义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或其机构在既定的税法和税收制度框架内,在合理规划和安排纳税人经济活动的时空、规模、结构、方式、核算形式、运作方法等事项的过程中,综合评比相关纳税方案,以实现纳税人总体利益最大化的一系列活动。
3、税收筹划风险的含义
税收筹划风险是指纳税人设计的税收筹划方案,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料(即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使纳税人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有蒙受经济损失的机会和可能,通俗地讲就是税收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失败而付出的代价。
三、税收筹划风险的原因分析
税收筹划与企业自身的经营环境、社会环境和其他一系列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因而税收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也是很复杂多样的。在进行税收筹划风险控制时,只有对各种风险的原因进行彻底的分析和了解,才能针对每种风
险制定相应的措施,把风险损失降低到最低点。
四、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的手段
从目前实际情况看,我国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前和实施税收筹划方案时很少甚至根本不考虑税收筹划风险,掩盖了税收筹划风险管理中存在的实质问题,不利于自身经营状况的改善。
1、税收筹划风险的事前控制
(1)信息的收集第一,筹划主体的信息。第二,税收环境的信息。税收环境是理财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筹划主体理财活动中的不可控因素。第三,政府的涉税行为的信息。第四,反馈信息。税收筹划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2)相关信息的分析 相关信息的分析就是以列出这些风险并进一步考查它们的特征和成因,在此基础上定性或定量的衡量和预测各种风险的程度和大小,最后确定风险的相对重要性,明确它们需要处理的轻重缓急程度。风险分析常用的方法有概率分析法、盈亏平衡点分析法等。
(3)相关人员的管理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是集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为一体的组织策划活动。
2、、税收筹划风险的事中控制
企业在筹划方案的执行过程中,应该对筹划风险进行实时监控,避免带来损失。
(1)备选方案的风险处置
筹划方案的选择需要比较各个筹划方案的价值。按照现代经济学理论,所谓价值就是指未来现金流量的贴现值。
(2)纳税内部控制系统
作为一个企业,对纳税问题着急的是两头,一是企业的最高决策人,因为他是企业利益最高代表;二是财务部门,因为它是涉税的责任部门。但从纳税出现的问题看,财务部门一般表现的是结果或叫后果。要使企业纳税问题得到有效的控制,就要把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涉税环节、涉税内容加以明确,构建一个纳税内部控制系统,对纳税实行有效控制和管理以规避涉税风险。
3. 税收筹划风险控制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影响税收筹划的原因和环境是多变的,各个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也不尽相同,所以企业在进行选择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的手段时,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动态的管理和筹划。
(1)注意对筹划方案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一定程度上,税收筹划也是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或股东财富最大化。决策者在选择筹划方案的时候,必须遵守成本效益原则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
(2)考虑机会成本的影响
机会成本是指所有者为使用要素所放弃的收益,经济学意义上的成本包括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
(3)注意保持适度的灵活性
由于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千差万别,加之税收政策和税收筹划的主客观条件时刻处于变化之中。这就要求在税收筹划时,要根据企业具体的实际情况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并保持相当的灵活性,以便随着国家税制税法相关政策的改变,及预期经济活动的变化,随时调整项目投资,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重新审查和评估,适时更新筹划内容,采取措施分散风险趋利避害保证税收筹划目。
五、结论
1、通过对税收筹划现状的研究,明确了税收筹划虽已经在各个企业广泛开展,但税收筹划还不成熟,税收筹划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风险。
税收筹划可以达到节税和避税的目的,但筹划方案的制定、实施过程中往往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这就是税收筹划成本。税收筹划的成本一般分为税收成本和非税成本。
一、税收筹划的税收成本
1.时间成本。税收筹划是一个系统的过程,企业要进行纳税筹划,必须预先做好资料和数据的收集与整理工作。这些资料包括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和法规、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企业一段时期的经营资料,以及相关企业的经营资料等。时间成本的大小与筹划项目的复杂程度、筹划税种的多少以及筹划期的长短有密切的关系。
2.货币成本。货币成本是指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而发生的货币支出,包括支付给税务顾问的报酬和与之相关的费用支出。货币成本的大小与税收筹划的复杂程度一般成正比关系。
3.心理成本。心理成本是指纳税人在处理税收筹划过程中因担心筹划不成功而产生的焦虑或挫折心理。这种精神状态将影响他们的工资效率。如果为避免这种心理成本而聘请人来从事税收筹划,心理成本就转变为货币成本。一般而言,心理成本的高低取决于税收筹划的复杂程度、纳税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政府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等。
4.风险成本。风险成本是在税收筹划过程中,由于利率。汇率等原因而不能实现预期筹划目标的可能性。在税收筹划过程中,风险是不能避免的,所以风险成本就表现为纳税人要选择更为缜密、细致的方案,因此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资金。
二、税收筹划的非税成本
1.经济学意义上的非税成本
(1)成本。信息不对称导致了成本的产生。不论税收筹划方案多周密,都不能摆脱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负面影响,成本的存在使很多筹划方案的非税成本被放大。
(2)交易成本。包括信息搜集成本、谈判成本、缔约成本、监督成本、强制履约成本以及可能发生的处理违约的成本等。交易成本是非税成本的主要构成因素。
2.管理学意义上的非税成本
(1)机会成本。税收筹划其实是一个决策过程,即在众多方案中选择较优的方案,但选定一个必然舍弃了其他方案。不同的筹划方案具有不同的优势,有的可能税负较低,有的可能成本较低,当企业选定了一个方案时,机会成本就产生了。
(2)组织协调成本。税收筹划过程中,需要进行大量的企业内部或企业间的组织变革协调工作,与此同时,筹建或改建组织的成本、组织间物质和信息的交流成本、制定计划的成本、谈判成本、监督成本等都是组织协调成本。
(3)隐性税收。投资者选择税负较轻的投资项目,也就是选择税收优惠资产,而与此同时,也就等于投资者选择了较低收益率的投资项目,承担了隐性税收。所以,隐性税收也成了非税成本。
(4)财务报告成本。上市告诉频繁进行税收筹划,连年的低税前利润容易引起国家税务部门的注意,一旦对公司进行检查,给公司带来的不仅仅是形象上的损害,还容易对投资者、债权人的决策造成影响等。
(5)沉没成本和违规成本。税收筹划过程中因为无法预料的原因导致筹划方案失败,最初的资金投入就变成了沉没成本,成为企业无法弥补的损失。另外,由于税收规则对税收筹划的约束作用,纳税人的税收筹划一旦违反了税收规则,就可能受到惩罚,承担相应的违规成本。
三、税收筹划成本的规避
1.区分不同性质的税收筹划成本。税收筹划的成本有的可以通过一定方式来规避,有的则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必然发生。我们应该区分不同性质的税收筹划成本,针对有可能发生的成本,我们应该减少其发生的可能性;针对必然要发生的成本,我们应该努力降低其成本。
2.要确定筹划的重点对象。重点筹划是指企业针对其主要税种进行筹划。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都是企业在筹划过程中应当重点关注的对象。对于重点筹划的税种,企业应加大筹划成本,以期取得更大的筹划效果。
3.有效税收筹划――以“税后收益最大化”为目标。传统的税务筹划观念没有认识到有效税收筹划和税负最小化之间的差别。如果把税负最小化作为税收筹划的目标,没有考虑到税收筹划的所有可能发生的成本以及收益,忽视了筹划的总体效果。有效税收筹划认为,如果通过税收筹划产生的收益大于为此而发生的成本就应进行筹划,否则就没有必要进行税收筹划。所以,我们应当把“税后收益最大化”作为税收筹划的总体目标。
四、结论
目前,有一部分人对纳税筹划的认识走入误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使税负最小化,而忽略了纳税筹划成本的影响;还有一部分人虽然认识到了纳税筹划成本的存在,但却只考虑到税收成本而忽略了非税成本。税收筹划是一个系统工程,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的全过程,需要纳税人系统、全面而又长期的规划。企业应该实行有效税收筹划,充分考虑到企业的税收成本以及非税成本,以“税后收益最大化”为目标进行税收筹划。只有让纳税筹划真正地服务于企业的经济利益并有利于实施企业的税收战略,即使税负较大的纳税方案,有时也是一项成功的纳税筹划。
参考文献:
一、税收筹划的内涵
税收筹划顾名思义,是企业在税收方面做出的一种筹划行为,又称“合理避税”。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法律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前进行合理规划,选择合适的方案以达到“税收利益最大化”的一种企业理财行为。其中,“税收利益最大化”不仅要实现税负最轻,还要兼顾税后利润最大化等目标,提高企业整体利润水平。税收筹划有利于农产品物流企业提高财务规划能力,合理降低经营中的税收负担,降低现金支出,优化现金流,从而提高企业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保障运营安全。
二、农产品物流企业税收筹划风险
税收筹划的系统风险主要是由企业外部因素引起的风险,如市场环境变化等,导致企业无法实现税收筹划目标,从而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损失。系统风险多来源于企业外部,企业难以对外部因素实施有效控制,这些风险对企业税收规划造成的消极影响也很难确定。对农产品物流企业而言,税收筹划的系统风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税收法律风险目前,我国还没有税收的基本法,税法中的相关规定比较抽象和宽泛,使得地方税务部门很难严格参照执行,只能根据自身在长期征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地方税收征收细则来实施管理,这一现象使得地方法规的效力高于上位法,从而导致税收中存在一定的混乱。再者,现在的税收法规与一些司法解释过于繁杂,甚至存在矛盾,导致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难以做出准确判断,有法却不知该如何依,依哪个,形成了有法难依的尴尬局面。2.税收自由裁量权风险税收自由裁量权是法律赋予税务部门的权利,税务部门在实际操作执行过程中面对的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多种多样,难以做出统一的裁决,因此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为税务部门保留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允许税务部门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以公平、公正、合理为原则,自行做出行政决定,有利于税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条款,提高税务行政效率。税收自由裁量权在为税务部门提供工作便利的同时也可能带来一定的风险,这主要是由于税务员知识和素质水平不一导致的。其一,税务员可能为了自身利益,利用税收自由裁量权扭曲正常执法行为,给农产品物流企业的税收筹划带来难以规避的风险;其二,税务员可能受到自身知识水平的限制,在判断税收筹划行为的合法性时做出错误判断,使农产品物流企业蒙受非法避税的惩处;其三,有些税务员可能为了避免麻烦或出于偷懒的心理在工作中“不作为”,使得农产品物流企业难以享受应得的税收优惠;其四,税务员也可能受到上级税收任务的影响,在执法过程中过于严格,从而影响农产品物流企业税收筹划的实施。此外,也有一些税务部门为增加收入,对不合法的税收筹划没有进行事先公示而直接在事后收取罚款,给农产品物流企业的税收筹划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和损失。
三、农产品物流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
由上文可见,农产品物流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面临众多风险,企业必须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防范才能保障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实施,达到税收筹划的目标和效果。农产品物流企业防范税收筹划风险主要应做好以下方面。首先,农产品物流企业的管理人员必须深刻理解税收筹划的定义,树立税收筹划观念,在遵法守法的前提下合理避税,通过合法的税收筹划活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正确的税收筹划观要求企业在税收法规的约束下,以合法纳税为前提实施筹划活动,企业须知,合法纳税是义务和根本,税收筹划是合法的经营手段,有利于企业利润的增长。其次,农产品物流企业的管理人员需要认识到税收筹划带来的净利润的增长是有一定限度的,也就是说,税收筹划的规划空间不是无限扩张的,企业不能把眼光都放在税收筹划上,不能过度依赖税收筹划来实现利润增长。企业必须树立合法纳税的观念,对农产品物流企业而言,税收筹划只是一项可以提高企业收益的技术,企业要在守法的基础上利用税收筹划技术获取更高的利润。此外,农产品物流企业的管理人员还要建立系统的筹划观念,税收筹划工作是一种管理行为,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公司各个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来共同完成。某一部门的疏忽可能导致整个税收筹划安排的失败,因此,农产品物流企业必须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税收筹划系统,强调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要性,平衡税收筹划工作的收益与风险,达到最优的利润水平。
四、结论
随着农产品物流企业的发展,税收筹划工作成为企业经营管理中重要的一环,积极了解并防范税收筹划风险十分必要。目前,农产品物流企业税收筹划主要包括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其中系统风险主要包括税收法律风险和税收自由裁量权风险,而非系统风险主要包括税收筹划人员风险和税收筹划操作风险。针对这些风险,本文提出了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包括树立企业税收筹划观念、降低税收筹划法律风险、化解税收筹划人员风险、协调企业内部筹划机制、建立筹划风险预警机制等。通过合理的预防与调整,农产品物流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将逐渐降低,税收筹划安排将日趋完善。
参考文献:
所谓的税收筹划工作就是指纳税人在一定的税法制度下,对相关的纳税方案进行选择和分析,在这一过程中,主要是以纳税人本身的利益为主。通过各种规划和经营工作,让纳税人本身的纳税量减少。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目的就是以降低税收成本为主,进而增加经济效益。税收筹划工作更多地是依靠纳税人主观意识。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所受到的各种影响因素如下所示:
1.1纳税人自身状况纳税人的自身状况包含的内容比较复杂,除了纳税人自身的经营规模以及业务范围之外,还包括结构形式,经营方式。通常情况下,企业的经营规模或者是组织规模越大,结构越复杂,其业务范围也就越广,而且企业税收筹划的空间也就越大。可见,纳税人自身状况和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1.2政策因素政策因素的影响程度比较突出,从税收筹划本身的概念上看,税收工作不能和国家的政策相背离。如果出现了违背政策的问题,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另外,在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偷税或者是漏税的现象,只是从企业发展的眼前利益入手,不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可见,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受到政策的影响比较大。
1.3税制因素对于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来说,税制因素对其的影响是最为直接也是影响程度最大的因素。这种税制因素是任何纳税人都无法通过自身的努力来进行控制的。从这一制度制定和实行的过程上看,税制的刚度越大,其弹性也就越小,因此,税收的优惠也就少。最终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也就不但缩小。可见,税制因素是一种客观上的影响因素,因此,企业管理人员在进行税制筹划工作中,应该对税制因素加强重视。
2税收筹划和企业战略的关系
所谓企业战略,从总体上看就是指和企业的整体价值以及产期的发展相关联的具体策略,这种策略的主要特征就是具有整体性和长期性。另外,企业战略与企业的税收筹划之间的关系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包含着经营目标,手段以及行为等在内的具体关系。企业的战略本身就是一种全局性的规划,税收筹划应该从根本上符合企业发展的全局性规划。企业战略是一种长远的目标。税收筹划主要是一种具体的战略工作之一,应该积极地服从于企业的战略特点。在企业战略确定的过程中,不仅需要考虑到各种不同类型的税收因素,还应该考虑到各种影响因素。另外,企业工作人员需要处理好税收筹划和企业战略之间的关系,在二者关系达到一定和谐行的前提下,才能够充分地发挥税收筹划工作的积极性。而且,从企业战略方面来考虑税收问题,不仅可以有效地规避风险,还可以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工作人员应该对整体成本和局部成本做好控制分析,企业发展的每一步工作都应该从企业长期的战略的目标入手。摆正税收筹划和企业战略之间的关系。
3从企业的战略对税收筹划进行优化
3.1从成本战略的角度进行税收筹划的优化税收筹划不但要考虑相关收益,还要考虑相关成本。实施成本指的是特定税收筹划决策的实施所导致的成本,有时可能是无法精确计量的隐性成本,比如为了享受高度的税收优惠政策而进入一个需要设备专有化的行业,结果由于市场不景气而退出,那么由于投入的大量的固定资产成本无法收回而造成的损失也是税收筹划的相关成本。税收筹划的服务成本具体包括:税收筹划人员的工资成本、部门管理成本、外购税收筹划服务成本。服务成本不同于实施成本,后者是特定税收筹划决策的相关成本,涉及的成本包括企业的很多方面'而服务成本与企业的每一项税收筹划行为有关。这里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是否有必要投资人力、财力进行税收筹划。二是采取什么形式进行税收筹划。
3.2从产品竞争战略角度进行税收筹划企业的流转税一般来说是可以转嫁的税负,不构成企业的税收成本,如增值税、消费税、关税。但是我们应该注意的是,对于消费品市场来说这部分税负将构成产品最终市场价格的一部分,顾客是基于含税价格做出购买决策。因此,含税价格也构成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对市场份额产生显著影响。上述内容考虑的是企业将流转税的税负完全转嫁的情况,但是还存在不完全转嫁的情况,这取决于企业的定价策略。实施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是控制含税价格保持产品核心竞争力的产品竞争战略的重要辅手段。
3.3从产业投资战略角度进行税收筹划企业产业投资方向、投资时间和地点的确定是税收筹划的重要内容,而企业的投资决策是关乎企业命运的战略决策。因此,我们根据投资战略对税收筹划进行优化是很有必要的。企业的投资决策取决于产业的长期盈利能力,一个产业的长期盈利能力有五种竞争作用力综合起来决定:产业竞争者、潜在入侵者、供方、买方和替代品生产商。这五种作用力又是由很多因素所决定。如果替代品是国家鼓励产品,享有很多税收优惠,因此,替代品的相对价格就会比较低,会产生较大的威胁。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22-0100-05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做大做强与集团化、多元化成为新的发展趋势,宏观管控已经成为企业集团管理的必要手段。集团公司税收筹划正是站在这样一个高度进行的全局性税务管控。通过合法的税收筹划,能够提高企业效益,规避企业纳税风险,降低企业税负。
一、山东A工程公司税收负担情况分析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山东A工程公司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大一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拥有直属分公司8家,全资子公司11家,180余家独立核算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体制,内部管理严谨规范。近年来,山东A工程公司一直保持稳健的发展态势,收入、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每年都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2012年公司实现收入5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5亿元,与全国100余家主管税务机关存在税务往来,全年累计缴纳税款2.8亿元。集团公司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车船税等。
(二)制约公司税收筹划的因素分析
一是管理观念落后。对税收筹划观念认识不够,认为税收筹划只会增加对人、财、物的投入,并不像开拓市场那样能给公司带来立竿见影的效果,忽略了企业原本应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人才缺乏。税收筹划需要筹划人员在全面、深入理解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自身的资金、技术、核算等,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三是税收筹划的目标单一。公司现有的税收筹划集中在对某个单项经济业务的税收筹划,没有从宏观方面考虑公司的整体税收筹划,有时甚至出现了涉税风险。四是缺乏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公司应防止因税收政策变化导致原本有效的方案变得不适用。
(三)分析结果
山东A工程公司涉税种类复杂,主管税务机关庞大,纳税总额巨大,目前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税收筹划体系;税收筹划方案仅局限于某一单项经济业务或某个纳税环节的税负降低,没有综合考虑企业的整体税收筹划方案;公司没有全面把握国家的税收政策意图,存在涉税风险;公司财务人员对税收法律法规、税收筹划的理论研究、综合税收筹划等方面掌握不够全面,有待研究一套全面的税收筹划体系。
二、山东A工程公司税收筹划方法
(一)在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劳务收入确认的税收筹划
山东A工程公司主营业务为水利工程建设,属于施工行业,工期大部分超过一年。按照会计核算的规定,山东A工程公司应按照完工百分比法按期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并相应结转成本及税金。完工百分比需要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及财务人员共同确认,因此项目完工进度具有一定的可调节性。公司可以根据年度总体完成产值情况、以前年度是否存在未弥补亏损情况、当年已缴纳税金等情况,综合确认完工百分比,达到公司总体税负最低的目标。
2.存货计价方法的税收筹划
计价方法的选择可由企业自主决定,但不得随意改变,如确有需要进行改变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其中先进先出法在物价上涨时,当期结转的成本会偏少,企业的利润会增加,反之在物价下降时,当期结转的成本会偏多,企业的利润会降低;加权平均法则有效地平衡了企业的各期成本及利润,企业所缴的税金也会趋于均衡。因此合理预测物价涨跌趋势,才能选择出适合企业税收筹划的存货计价方法。
3.费用分摊的税收筹划
费用分摊的税收筹划就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提高费用总额、缩小税基,降低应缴的所得税。首先,企业应将税法规定范围内的税前列支费用足额列支,如主营业务成本、折旧、工会经费、贷款利息等,已发生的费用应及时入账,发生的坏账和呆账应及时记账核减;其次,要最大限度地缩短以后年度分摊列支费用的年限,如固定资产折旧、低值易耗品摊销、分期安排大修等长期待摊费用;最后,合理筹划税法有列支限额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捐赠等。
(二)企业在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投资规模的税收筹划
投资规模的大小直接决定着企业未来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纳税水平,投资规模的大小也决定了企业纳税身份的界定。如我国的增值税规定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实行不同的税率进行征税。企业在投资成立子公司时,如果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投资规模会比较小,其生产经营能力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但税负会相对偏低;如果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投资规模会比较大,企业建成投产后,其生产经营能力会有大幅提高,但税负会相对偏高。
2.投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进行直接投资时,如投资成立新企业、并购企业等,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直接的管理和控制,因此直接投资行为涉及了一个企业的全部税务问题,涉税面广、税务问题复杂、税金较大。企业在进行间接投资时,如购买股票、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等,一般仅涉及股息、利息的所得税。间接投资行为也涉及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股票取得的收入为被投资企业税后分红,免缴企业所得税等。
3.投资行业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产业转型、多元化发展的过程中,要熟知国家对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投资于国家规定的鼓励型产业项目,能够享受到最大限度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为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对提供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其提供技术服务及劳务所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利用高新技术产品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列入国家科委计划新产品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星火科技”产品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三)在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筹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企业筹资的方式很多,不同的筹资方式税法对其规定也不相同,如银行贷款、信托理财、集团企业内部资金调节等筹资方式的资金成本允许税前扣除。尽管如此,企业因受到经营规模、资信等级的影响,不可能无限制地进行筹资,因此企业要结合自身情况,合理选择筹资方案。如企业发展初期,选择股权融资更为容易;在有重大项目时利用项目贷款融资,税收成本可能会偏低;资信等级、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利用发行企业债的形式筹资,税收成本会较低;利用企业商业信用,对预收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税费等形式进行的筹资,是无成本的筹资,也不涉及税收问题,但企业要掌握好相关政策,不能出现拖欠税款的情况。
2.筹资费用的税收筹划
企业因筹资而发生的全部费用都属于筹资费用,包括利息费用、票据贴现费用、与筹资相关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费用、股利分红等。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可按实际发生数税前列支,向非金融机构借款产生的利息,不应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息,高出部分不得税前扣除。因此企业间的资金拆借为企业提供了税收筹划空间,原因是关联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销关系,通过资金拆借可以平衡企业间的成本、利润,减轻企业整体税负。内部集资方式为企业提供了更为灵活的融资渠道,其融资额度、融资利率的相对可控性为企业自主决定融资规模、测算成本提供了便捷条件等。
(四)在利润分配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利润时,应先交纳所得税,然后依次按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和任意公积金、向投资者分配股利的顺序进行分配。因此企业要想少缴税,就必须降低计税基数;企业经营成果的分配是在税后进行的,投资者要想分到更多的股利,就要求税后可供分配的利润基数越大越好,这与税收筹划的目的刚好相反。企业在利润分配环节进行税收筹划时,要充分考虑企业税负的大小和投资者投资的意愿,只有二者相互协调好,才能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
三、山东A工程公司税收筹划的效果分析
(一)2012年年报内容摘要
2012年经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由会计师事务所对山东A工程公司集团本部及其下属子公司176个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年报主要内容如下:
1.年报基本情况简介
山东A工程公司财务报表为集团合并企业报表,合并范围包括山东A工程公司本部、水务建设公司等12家法人单位。以下进行的税收筹划数据分析均建立在集团合并报表及12家法人单位个别报表的基础上。
2.应收款项核算方法
山东A工程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其中:1年以内(含1年)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0%;1―2年(含2年)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3%;2―3年(含3年)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10%;3年以上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30%。
3.存货核算方法
山东A工程公司存货主要包括钢材、水泥、混凝土、钢管、PVC管、PE管等原材料和工程施工等。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法计价,领用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山东A工程公司属于施工企业,主要材料中的钢材、水泥、混凝土、钢管、PVC管、PE管等均按照使用数量随时采购,施工现场零库存。存货科目主要核算内容是工程施工,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
4.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山东A工程公司固定资产类别及使用年限情况为房屋建筑物20年、机械设备10年、运输设备5年、电子设备5年、办公设备及其他5年;按照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期内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5%。
5.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法
山东A工程公司集团共有12家法人单位,分别由济南市历下区国税局、菏泽市开发区国税局、济宁市开发区国税局等12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管理。山东A工程公司所属12家法人单位均应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年度进行汇算清缴。
6.经营情况表(见表1)
7.税金缴纳情况表(见表2)
(二)税收筹划前后缴纳各税款对比分析
1.零风险纳税筹划效果分析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税收滞纳金及被没收的财产、罚款(金)等不得税前扣除。2012年度山东A工程公司共发生缴纳滞纳金、罚款4次,累计金额7.26万元,公司发生了纳税风险。税收筹划后应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按期、足额缴纳税款,不仅可以节约滞纳金、罚款等支出7.26万元,而且能实现公司纳税零风险的税收筹划目的。
2.收入确认税收筹划效果分析(见表3)
综上分析:山东A工程公司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时,当年收入确认减少5%,可缓缴营业税金及附加911.06万元,可缓缴所得税360.82万元,累计缓缴税金 1 271.88万元。据此数据推测,山东A工程公司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时,收入每增加或减少1%,可影响营业税金及附加182万元,影响所得税72万元,累计影响税金254万元。
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税收筹划效果分析
税法规定,企业可以自行确定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但必须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不同种类的固定资产税法规定了最低折旧年限。
山东A工程公司除公司本部及水利机械公司外其他法人单位均盈利,且公司本部通过税收筹划预期会出现盈利。目前集团公司内没有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法人单位。为保证会计政策的一致性,山东A工程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确定方面应选择最低的折旧年限,这有利于加速固定资产投资的回收,增加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期内的成本,减少企业利润,达到递延缴纳税款的目的,企业集团因此可获得缓缴税款的时间价值,相对降低了企业税负。山东A工程公司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办公设备三类资产已经达到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他类固定资产系办公类及其他金额较小、不易分类的固定资产,按照税法分类可以归集为办公设备,该类资产已经达到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运输设备和电子设备两类固定资产尚未达到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存在税收筹划空间。筹划后运输设备折旧年限由5年变更为4年,电子设备折旧年限由5年变更为3年。折旧年限的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对于变更折旧年限的设备,对其重新确认折旧额即可,折旧年限变更后的影响如表4。
综上分析:山东A工程公司运输设备折旧年限由5年变更为4年后,理论增加折旧额为运输设备原价的4.75%,实际影响税前利润419.71万元,占运输设备原价的4.19%(差额为2012年新购入设备未全年计提折旧及已提足折旧设备影响);电子设备折旧年限由5年变更为3年后,理论增加折旧额为电子设备原价的12.67%,实际影响税前利润734.99万元,占运输设备原价的12.18%(差额为2012年新购入设备未全年计提折旧及已提足折旧设备影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后累计影响税前利润1 154.70万元,影响企业所得税121.01万元(扣除公司本部和水利机械公司两家亏损法人企业)。
4.长期待摊费用税收筹划效果分析
山东A工程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核算的内容为机械设备和运输设备两类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发生长期待摊费后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应同时满足修理支出金额超过取得固定资产时价格的一半,并且使用寿命要延长2年以上。2012年度,山东A工程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为876万元,当年新增517万元,当年摊销162万元。2012年度山东A工程公司实际发生长期待摊费用情况如表5。
根据税法规定,山东A工程公司在对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充分利用固定资产大修理时50%的临界点开展税收筹划。基本思路为:公司近年来持续盈利,因此应尽量使以后会计年度内的支出计入本会计年度,增加企业当期税前扣除成本,递延企业所得税金的缴纳。公司应按期评估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科学安排固定资产维修计划,对于固定资产修理支出预期达到固定资产计税基础50%以上的,应采用分期安排大修的计划,将维修安排在不同的会计年度,以达到大修理支出一次性进入当期费用、税前扣除的效果。经过测算,2012年度山东A工程公司设备维修可以分两期进行,第一期支付2012年度实际发生额的60%,剩余40%在下一会计年度固定资产维修时再进行支付。具体影响各公司税前利润情况如表6。
综上所述,在筹划前2012年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税前列支费用为76.55万元;经过税收筹划,2012年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税前列支费用为310.34万元;总计增加税前费用233.79万元,累计降低企业所得税40.41万元(山东A工程公司本部亏损,应扣除其72.15万元的影响)。
5.公益性捐赠税收筹划效果分析
税法规定不超过企业当年利润总额12%部分的公益性捐赠可以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必须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并用于规定的公益事业。2012年度,山东A工程公司本部发生捐赠支出16万元,基础工程公司发生捐赠支出2万元,均未通过专门的部门,而是直接捐赠给受困地区。根据对山东A工程公司近年的财务数据分析,公司历年均有20万元左右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但公司该部分支出不符合公益性捐赠支出的要求,不能在税前扣除。经过税收筹划,建议公司进行公益性捐赠时,应通过符合条件的专门机构进行指定用途的捐赠,以达到支出成本税前扣除的目的。经过税收筹划,每年可为公司节约所得税5万元。
6.税收筹划总体效果分析汇总表(见表7)
综上所述,经过对山东A工程公司税收筹划,累计实现年少缴和缓缴税金1 445万元,降低了企业税负,效果显著。
四、研究结论和建议
(一)研究结论
1.集团公司在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前提下,通过筹划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管理活动等,履行纳税义务、防范涉税风险,能够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克服税收筹划的单一目标,提升综合税收筹划的能力,对于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具有重要意义。
3.税收筹划专业人才的培养对于企业科学合理地选择税收筹划方案,实现税收筹划零风险及企业价值最大化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具有较大的税收筹划空间,税收筹划效果显著。
4.通过探讨A工程公司税收筹划的具体操作方法,将理论与实践结合,将税收筹划和财务管理有效融合,统筹安排,达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目标。
(二)建议
1.强化管理者观念,培养专业的税收筹划人员。提升税收筹划战略地位,组建税收筹划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讨税收筹划方案。形成以公司自有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为主,以大学教授、税务局专家、事务所专业人员、企业联合为一体的咨询团队,提升税收筹划质量。
2.克服单一的税收筹划目标,提升综合税收筹划观念。应将企业短期税收筹划与长期税收筹划、单一税种税收筹划与综合税收筹划相结合,以保证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税收筹划目的的实现。
3.科学合理地选择税收筹划方案,加强税收筹划的可操作性,实现税收筹划零风险及企业价值最大化。
4.加强公司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规避公司税收风险,降低公司税收负担。
为确保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在我国的有效开展,提出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机制的建立与实施。2003年7月2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了《美国财务报告采用原则基础会计》的研究报告,提出了以后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既不是“规则导向”模式,也不能是“纯原则导向”模式,而应是“原则基础会计准则”模式,即目标导向法。笔者认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机制的建立与实施,亦可出于同样的考虑,采用与该理论一致的模式,即首先确立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导向,在此基础上,辅之以确保目标实现的操作原则和一般程序。最后,提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适用方法。
一、正确定位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
(一)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是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有效开展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关键问题,是正确定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税收筹划目标,是指通过税收筹划要达到的经济利益状况。它决定了税收筹划的范围和方向,是税收筹划应当首先解决的关键问题。在目前的理论与实践中,对税收筹划目标的定位存在着定位过窄和过宽两种错误认识。 一是目标定位范围过窄,认为税收筹划的目标就是最低纳税或节税。对此,笔者认为,新《企业所得税法》虽然使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负降低了,但如果税收筹划目标的定位存在错误,无疑是南辕北辙。因为税收筹划属于企业理财的范畴,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要考虑节减税收,更要考虑纳税人的综合利益最大化,既要算“小账”更要算“大账”。对于纳税人而言,在既定纳税义务(如既定的投资与经营地点、方式、内容)的前提下,税收是一种绝对成本,选择节税方案一般可以减少绝对的税款支出,增加税后利润,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财务目标。但是,在未定纳税义务(如有多个投资和经营方案可供选择)的前提下,税收是一种相对成本,节税方案未必就是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纳税方案。二是目标定位范围过宽,认为税收筹划的目标不仅包括节税,而且包括避税,将避税纳入纳税人税收筹划的目标之中,不仅会误导纳税人,而且也不利于税收筹划事业的发展。因此,将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应定义为:在法律认可且符合立法意图的范围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这种定位,既克服了节税目标的狭隘性,又排除了不符合立法意图的避税问题,是企业定义其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目标的正确选择。
(二)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派生目标是涉税零风险
如果说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是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第一个目标,那么,实现涉税零风险就是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第二个目标。也是税后利润最大化这一税收筹划根本目标的派生目标。涉税零风险指企业受到稽查以后,税务机关做出无任何问题的结论书。即,税务稽查无任何问题。企业在接受税务稽查时,通常会面临着三种不同性质的稽查: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举报稽查。因此,在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中,为了实现日常稽查涉税零风险目标,企业必须要强化其内部管理制度,尤其要着重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创造平稳、有序的内部税收筹划环境,以备顺利通过稽查部门的日常检查;为了实现专项稽查涉税零风险目标,企业有必要根据历次接受专项稽查的经验,按“专项”有针对性的准备齐全各项备查资料,特别是对于涉及某项减免税的一系列申请、审批文件,更要严格、规范的建档保存,做到经得起稽查;为了实现举报稽查涉税零风险目标,企业除了要在日常税收筹划中注意保持合法、谨慎的工作作风外,还要在遭遇举报稽查时保持冷静的自查态度,并且要与税务稽查部门充分沟通,力争规避涉税风险。必要时,企业还要做好抗辩以及提请复议乃至诉讼的准备,力争将涉税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由于目前我国企业对税法的理解不到位,普遍存在着税收风险较高的问题,所以税收筹划需要把规避税收风险、实现涉税零风险纳入进来。这使得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更具有实际操作意义。
二、 建立企业新所得税税收筹划的一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第一,企业的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第二,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第三,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
(二)成本效益原则
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地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即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
(三)可行性原则
税收筹划工作要根据纳税人的客观条件来进行量体裁衣。另外,税收筹划的可行性还应该具体表现为“程序流畅”,即在税收筹划方案的整个执行过程中,无论是会计凭证的获取、会计账项的调整,还是纳税申报表的最终完成,都应该是顺利、流畅的,不应该因为受到阻碍而无法进行或付出额外代价。
(四)有效性原则
对纳税人有关交易行为所进行的税收筹划,一定要达到预期的经济目的,同时优化税收、节约税款。另外,有效原则还要求所进行的税收筹划必须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匹配,不是为了筹划而筹划,当税收目标与企业目标发生冲突时,应以企业目的作为首要选择,这样也易于被税务主管部门所认可。
三、 确定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基本步骤
(一)搜集和准备有关资料
进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纳税义务人,必须准备相关资料以备参考。特别是最新税收法规资料、最新会计准则、会计法规资料、政府机关其他相关政策;最新专业刊物;生效期内的内部资料等。
(二)制定税收筹划计划
税收筹划者或部门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纳税人的要求和情况制定尽可能详细的、考虑各种因素的纳税计划。税收筹划者应该首先制定供自己参考的内参计划。包括将来要向纳税人提供的内容和只作为自己参考的内容如: 1.案例分析2.可行性分析3.税务计算4.各因素变动分析5.敏感性分析等。
(三)税收筹划计划的选择和实施
一项税务事项的税收筹划方案制定人可能不只一个,税收筹划者为一个纳税人或一项税务事件,制定出的税收筹划方案因此也往往不止一个,这样,在方案制定出来以后,就要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筛选,选出最优方案。筛选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选择节税更多或可得到最大财务利益的筹划方案;2. 选择节税成本更低的筹划方案;3.选择执行更便利的筹划方案。
四、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的适用建议
(一)以企业所得税税收构成要素为基础,进行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1. 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的税收筹划意义
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是新企业所得税最基本、最固定的构成部分。以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为基础建立企业新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2. 适用性分析
如果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不大,或者虽然生产经营规模大,但经营业务单一、会计基础好,则可以采用以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为基础的企业新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二)以企业理财活动为内容的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1. 企业筹资、投资活动中税收筹划的意义
对于筹资活动的税收筹划,主要考虑的是如何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这首先是从企业选用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的比例)开始的。企业筹资主要面临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两种方式。当企业负债筹资比重增大,利息节税的收益增加,特别是当负债筹资的资本成本低于权益资本成本时,由于财务杠杆作用,可以增加所有者权益,从而使企业资产价值增加,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但这并不是说企业负债筹资越多越好,而要以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否则,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财务风险会增大,当超过企业的承受能力时,有可能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甚至破产倒闭。因此,必须正确把握和处理负债筹资的度。
对于投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主要面临扩大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两种方式的选择。如果企业选择扩大投资方式,则面临是建厂房买设备,还是收购一家近几年账面亏损企业的选择,如果选择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则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又可分为购买和租赁两种。采用购买投资方式的好处,是折旧可抵减账面利润,少纳企业所得税。不足的地方是购买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而是一并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对于租赁,经营性租赁方式的好处是租金抵税。而且可以避免因设备过时被淘汰的风险;不足的是无折旧抵减。融资性租赁方式虽然可以抵减折旧,但财务负担较大。企业应权衡以上几方面的因素,选择能最大限度降低税负的理财方案。
2. 适用性分析
如果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会计基础好,有进行财务管理预测、决策的能力,则可以建立以企业理财活动为内容的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体系。
(三)以确认和处理差异事项为思路的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1. 新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差异的税收筹划意义
新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第一,在计算费用损失时,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差异。第二,在计算费用损失时,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依据的时间不同所产生的差异。第三,部分涉税事项的处理方法的差异。第四,税务处理规定不准扣除项目差异。第五,税收法规对部分准予扣除的项目做了限制性规定差异。第六,对部分应税收入的规定差异。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法规间存在着上述差异,因此,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要按照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调整的过程即是在会计核算基础上准确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过程。这无疑为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筹划思路和操作空间。
2. 适用性分析
对于所有查账征收的企业,均可以建立以确认和处理差异事项为思路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这种思路简单、易于操作,可以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工作结合进行,从而减少基础工作量,提高筹划效率,且受限因素少,适合于任何查账征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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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企业并购税收筹划的现状分析
企业并购税收筹划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遍,已经成为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制定经营和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企业并购税收筹划开展较晚,发展较为缓慢。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意识淡薄、观念陈旧
企业并购税收筹划目前并没有被我国企业所普遍接受,许多企业不理解税收筹划的真正意义,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偷税、漏税。除此之外,理论界对税收筹划重视程度不够也是制约我国税收筹划广泛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我国税收制度不够完善
由于流转税等间接税的纳税人可以通过提高商品的销售价格或降低原材料等的购买价格将税款转嫁给购买者或供应商。所以,企业并购税收筹划主要是针对税款难以转嫁的所得税等直接税。我国的税收制度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过分倚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间接税种,尚未开展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社会保障税、遗产税、赠与税等直接税税种,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备,这使得税收筹划的成长受到很大的限制。
(三)企业没有意识去选择适合本企业并购税收筹划的会计政策
现在许多企业管理机制中,企业管理者为了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不则手段的制造利润,却忽略了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来为企业减少不必要的税负,从而达到利润的最大化。
二、企业并购中税收筹划的动因分析
在并购过程中进行税收筹划的终极目标是为了获得尽可能大的税后利润。除此之外,促使企业在并购过程中进行税收筹划还存在其他原因,综合起来将其总结为以下两方面:
(一)企业追求节税效应以增大税后利润
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作为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要使纳税主体最大限度地取得税后利润。首先,纳税抵减既得利益的直接性以及社会对企业收益补偿的不确定性、隐蔽性和非对等性,是诱发企业在主观意念中进行税收筹划的根本动机。其次,纳税会影响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税收从整体上讲是中立的,但实际中却存在局部的不中立,这些带有优惠性质的非中立税收规定使纳税主体被迫改变投资方向,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机会损失,形成企业的投资风险,税收的非中立性越强,企业承担的投资风险越大。而在整个企业并购过程中,涉及的资产交易种类和交易量一般都较大,涉及的税收问题也较多,比如税种的增减、纳税人身份等的改变,如果能在并购中进行税收筹划,自然能在一定程度上为并购的参与企业节省一部分税款,从而使其获得更大的税后利润。
(二)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实施税收筹划可行空间大
尽管我国的税收法制已经建立多年,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涉税问题也不断产生,相应的税收法制却没有与之同步得到完善,这就为纳税主体将主观的节税动机转化为现实的节税行为提供了可能。另外,政府为了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有效运行和发展,必然会运用多种杠杆手段,一国的税收法制便是这些有效杠杆之一。在制定税收法制时,考虑到一国地区、行业等资源的分配不均和发展不平衡,就不可避免会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这无疑为企业依据税收杠杆导向来择取有利于切身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理财行为提供了客观可能。所以,可以说税收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和一国政府的政策导向为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实施税收筹划提供了温土。
三、企业并购的税收筹划应采取的措施
1、首先要树立税收筹划意识树立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概念
由于多种税基之间相互关联,某种税基的缩减同时会引起其它税中税基的增大;某个纳税期限内免税,可能会在以后一个或几个纳税期内多缴税;总体税负减轻可能引起其成本费用上升或其他不利后果等等,因此,企业在并购的税收筹划实际操作中应综合考虑,除了要考虑充分利用税法中的税收优惠、纳税递延来获取税收收益外,同时还要考虑这种税收收益对其他相关效益的影响,在所有相关利益中寻找均衡点,以获取整体利益最大化。税负最轻的方案不一定就是税收筹划的最佳方案,只有考虑了企业总体利益最大的税收筹划方案才是最优的。
2、立足企业全局,考虑长远利益,综合衡量企业并购行为中税收筹划对企业经营的整体影响和长远影响
并购行为能否成功完成,除成本因素外还受其它众多内外因素影响。而并购行为是否最终成功,关键更在于并购后对目标企业的整合与战略重组。税负的减少只是理财手段之一,要与企业其它理财措施结合使用,才能发挥对企业整体的积极作用。况且企业并购行为对并购企业来说,作为一种资本经营方式,只是其众多经营管理决策及行为中的一种,并不是改变企业命运或挽救企业于危难的灵丹妙药。我们不能盲目高估企业并购的作用,因此也不能过分依赖于企业并购行为中的税收筹划这种单一理财措施。
3、把握好税收筹划与避税、偷税的界限
税收筹划与避税、偷税有着本质的区别。避税、偷税于税法精神相违背,是国家法规政策所不允许的。而税收筹划是企业在税法规定范围内进行的一种正当活动,是企业对税法进行精心研究和比较后进行纳税最优方案的选择,这是税法政策所引导和鼓励的。因而,税收筹划是一种合理、合法的节税行为,不是利用税法漏洞和措辞上的缺陷来避税,更不是违法的偷税。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中,应该充分了解税法的规定,严格按税法规定办事,自觉维护税法的严肃性,防止因疏忽或故意而将正当的税收筹划引入避税、偷税。
4、选择符合企业并购税收筹划环境及运作机制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的选择会影响应税收益。为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我国企业要注意对会计政策的研究,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来使企业利益最大化。
5、通过企业并购改变企业主体属性来规避税收,达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
下面通过例子来简要说明正确运用企业并购改变企业主体属性来规避税收纳税筹划措施来获取整体利益最大化。利用企业并购对增值税进行税收筹划――通过并购变“小规模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 税法依据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其中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13%或17%),进项税额=可抵扣的购货金额×税率(13%或17%);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销售额×征收率(4%或6%)。
筹划思路: 由于一般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额,因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往往重于一般纳税人。若小规模纳税人自身不具备转化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主要是年应税销售额未达标准),则可以考虑并购其他小规模纳税人的方式来转化为一般纳税人,从而享有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税收待遇。
案例分析: 甲公司为工业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60万元,该企业从一般纳税人购货金额为45万元。另有乙公司也为工业企业,也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该企业从一般纳税人,购货金额为40万元(以上金额均不含税)。此时,假设甲公司有机会并购乙公司,且是否并购乙公司对自身经营基本没有影响。请对其进行税收筹划。
方案一 甲公司不并购乙公司。
a.甲公司应纳增值税= 60×6%=3.6(万元)
b.乙公司应纳增值税= 50×6%=3(万元)
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应纳税额= 3.6+3=6.6(万元)
方案二 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并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由于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工业企业,可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则并购后的集团公司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后,应纳增值税= (60+50)×17%-(45+40)×17%=4.25(万元)
由此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本期少交增值税2.35万元 (6.6-4.25),因此,应当采取并购的方式。
四、结论
本文通过对企业并购税收筹划问题研究,对企业并购后的税收筹划问题的简单讨论,一个国家的法律建设,特别是税法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开展税收筹划的方向和方法,加上各个地方情况不同,税务部门对法规的理解也存在差异,都会影响筹划的成功与否。但随着纳税人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企业并购税务筹划不仅会为纳税人所重视,也会为税务机关所接受,所以税务筹划在中国前景广阔。企业并购税收筹划是一项应当全面考虑、周密安排和布置的工作,“凡事预则立,不预则费。”在企业并购税务筹划的过程中一定要体现出“筹划”这一特点。从资金、时间、业务类型、办事人员质量、数量等各个方面统筹规划,达到最终目的。企业并购税收筹划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如何进行税务筹划是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探讨和摸索的问题,我仅就自己的认识谈了一些粗浅的看法,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黄燕.企业分立合并中的税收筹划.涉外税收.2007-2.
[2]杨健、钟洪英.浅谈企业并购的税务筹划.税务与经济.2007-5.
[3]张中秀.纳税筹划宝典.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5.
关键词 税收筹划 税收博弈
税收是国家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点。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但对纳税人而言,它是其必须支付的一项成本,节约税收支出就等于直接增加净收益。因此,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纳税人一直在努力试图减少税收成本。随着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征管力度的加强以及税务机关对偷逃税处罚的加大,纳税人如果继续采用偷税、骗税等违法手段来减少应纳税款,不但要承担税法制裁的风险,而且其信誉也将受到影响。因此,采用税收筹划这种不违法的方式,便成为纳税人必然的选择。
一、税收筹划与博弈论
1.税收筹划的含义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财税工作中对税收负担的低位选择行为,即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精心谋划和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收所提供的优惠政策及可选择性条款,从而获得最大节税利益的一种理财行为。可以说,税收筹划是市场经济下纳税人(企业)的必然选择。
2.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
(1) “经济人”假说
“经济人”假说是经济学中两个最基本的假设之一,它认为人的本质是自私的,其从事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是理性的。这项假设应用到企业纳税中就是说企业具有“纳税理性”,总是在特定的税收环境下进行自利的、主动的选择,以最大限度地实现最小投入(纳税成本)和最大产出(税后利润)的均衡。正是因为企业具有这种理性的行为选择,以及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局限性,导致企业为了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而纷纷采用各种手段来减少纳税。
(2) 税收价格理论
政府的职能主要是提供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公共产品。税收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所支付费用的补偿来源,具有公共产品价格的性质。税收价格理论的意义在于指出税收征纳双方各自的地位和身份。政府可以看成是公共产品的提供者,是卖方;而纳税人则是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是买方。纳税人在享受定量的公共产品前提下,总是尽可能地减少自己要支付的公共产品价格――税收,从而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又一理论基础。
(3) 契约理论
契约,是有关规划将来交换过程的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合,不同契约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益冲突,税收契约是影响企业运营的重要外部环境之一。税收契约与其他契约之间也存在着利益冲突。因为企业逐利的本性,在同等条件下,企业总是希望纳税额越少越好,所以税收契约双方也存在利益冲突。
3.博弈论的定义
博弈论即对策论,是研究行为者之间策略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一种决策理论。在博弈论分析中,一定场合下的每个博弈者在决定采取何种行动时都策略地、有目的地行事,他既要考虑其他博弈者对自己决策行为的影响,又要考虑自己的决策对其他博弈者决策的可能影响,并在寻求自身效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来确定自己的决策。一个博弈所包括的要素有:参与人、信息、策略、行动的次序、收益、结果。
4.纳什均衡
纳什在他1950年的经典论文中,首先提出了他自己称为“均衡”的纳什均衡概念:如果一个博弈存在一个战略组合,任何参与人要改变这一战略组合都可能导致降低自身的效用水平(或只能保持原有的效用水平),因而任何参与人都没有积极去改变这一战略组合,这一战略组合称为该博弈的纳什均衡。纳什均衡揭示了博弈均衡与经济均衡的内在联系,它奠定了现代非合作博弈论的基石。
5.税收筹划的博弈行为分析
博弈论的出发点是理性的“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纳税人在不违反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预先合理的筹划与安排,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以求减少税收支出,获得税后收益的最大化。但是,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是否能给纳税人带来收益,涉及到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如果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行为认定为偷逃税,纳税人除了要补缴税款外,还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罚款。因此,理性的纳税人为了避免这种风险,通常将税收筹划的事务委托给精通税法和财务管理的税务机构来进行。因此,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往往涉及到纳税人、外部环境和税务机关三个主体。各个主体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博弈行为便出现在纳税人与纳税人、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纳税人与外部环境之间。
二、纳税人之间的税收筹划博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市场竞争博弈的主体是理性的,总是以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为原则来选择最优的策略行动。本文假设在同一行业中存在两家实力相当的大型企业A和B,都面临着是否要进行税收筹划的选择。他们经过测算得出:如果两家企业都进行税收筹划,各自获得正的节税收益为X单位,而都不进行税收筹划各自获得的节税收益为零。如果A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而B企业不进行税收筹划,A企业获得节税收益为Y(注:Y < X ),而B企业的节税收益为零(因为此时A企业降低了成本,增强了竞争力,能够抢占B企业原来的市场份额),反之则亦然。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是A企业,局中人(2)是B企业;行动策略:A、B企业都是筹划或不筹划;假设A、B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分别为P1和P2。则A筹划B也筹划的节税收益为(X,X),A筹划B不筹划的节税收益为(Y,0),A不筹划B筹划的节税收益为(0,Y),双方都不筹划的节税收益为(0,0)。
先站在A 企业的角度看:
筹划的期望收益:EU1 = XP2 + Y(1- P2)> 0
不筹划的期望收益:EU2 = 0
从分析可知,不管B企业采用什么策略,税收筹划都是A企业的严格优势策略, 因而理性的A企业会选择税收筹划。反观B企业也一样。所以,(筹划,筹划)的策略组合不仅是这个博弈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的解,而且还是一个混合占优策略均衡的解。企业选择税收筹划不仅可以增加自己的收益,而且也会增加整个系统的收益。因此,理性的企业都会选择税收筹划来降低自己的成本,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以使自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三、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税收筹划的博弈
在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博弈模型中,虽然双方都是博弈的主体,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对等的。纳税人负有纳税义务,而税务机关则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的职能部门。在纳税人确定要进行税收筹划时,税务机关均有认定纳税人税收筹划的行为是合法与否的可能性。在以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为博弈主体的这种序贯博弈中,也存在着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即两个局中人的最优混合策略的组合,这里的最优混合策略是指期望收益最大化的混合策略。
博弈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企业,局中人(2)税务机关。博弈双方的策略:企业的行动选择是筹划或不筹划,税务机关行动选择是认定企业的税收筹划为合法或不合法。模型中变量的含义:Y:企业扣除应纳税额后的收入;T:税务机关征收的净税款(即扣除征收成本);C:企业税收筹划的成本;F:税务机关认定企业税收筹划不合法对企业的罚款;M:企业税收筹划的收益;P:税务机关认定企业税收筹划不合法的概率。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税务机关认定为合法时需支付(Y-C+M,T),认定为不合法时需支付(Y-C-F,T+F);企业不进行税务筹划,税务机关认定为合法时需支付(Y,T),认定为不合法时需支付(Y-F,T+F)。
在假定税务机关认定企业税收筹划不合法的概率为 P 时,企业选择税收筹划和不筹划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EU1 = (1-P)(Y-C+M)+P(Y-C-F)
EU2 = (1-P)Y+P(Y-F)
令:EU1 = EU2,得到均衡概率为P* =(M-C)/M=1-C/M.即:当P< P*时,企业的最优化策略是进行税收筹划;当P> P*时,企业的最优化策略是不进行税收筹划;当P= P*时,企业是否进行税收筹划的期望收益相同。
从以上分析可知:1.企业获得税收筹划的收益M越大,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越大;2.企业支付税收筹划的成本C越高,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越小。
四、纳税人和外部环境之间税收筹划的博弈
外部环境包括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和税收环境,是企业经济活动中不可控的因素。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花费的筹划成本包括直接成本、机会成本和风险成本。直接成本是企业为取得税收筹划收益而发生的直接费用;机会成本是指企业为了采用特定的税收筹划方案而放弃的其他潜在收益;风险成本是指税收筹划方案因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使筹划目标落空和筹划方式选择的不妥所导致要承担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
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为企业,局中人(2)为外部环境。博弈双方的策略:企业为筹划或不筹划;外部环境为变化或不变化。模型中变量的含义:C1表示税收筹划的直接成本;C2表示税收筹划的机会成本;C3表示外部环境变化的风险成本;T表示税收筹划的收益;P表示外部环境变化的概率。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外部环境变化时需支付-C1-C2-C3,外部环境不变化需支付T-C1-C2;企业不进行税务筹划,无论外部环境变不变只需支付0。
由于企业所获得的是不完全信息,所以企业不能确定外部环境变化的概率,设企业假定外部环境变化的概率为P,外部环境不变化的概率为1-P,可求出这个混合策略博弈的结果。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期望收益:EU1 =P(-C1-C2-C3)+(1-P)( T-C1-C2) ;企业不进行税收筹划的期望收益:EU2 =0。只有当EU1>0,即P
五、结论
任何企业税收筹划方案都是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税收法律环境下进行,以企业所获的现有信息为基础制订的,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但是,由于税收筹划过程中存在各种风险,这种风险不仅可能使企业的税收筹划目标不能实现而且有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损失。因此,税收筹划是一件非常复杂的、高智商专业化的活动,需要筹划者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性的思维,在思维方式上不拘一格。而这种创造性不是想当然,它需要筹划者相当熟悉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精通财务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由于企业不可能获得充分而又完美的信息,这就要求企业在已有的信息条件下,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本企业的长远发展战略全面分析,权衡利弊,因时因地制宜地设计具体的筹划方案,以求得企业的整体利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2000.
现阶段,企业发展期间,研究对象中比较重要的一个即为税收筹划,随着研究的深入,不断的更新、完善税收筹划的内容,而税收筹划完善程度越高时,越有利于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因此,现代企业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时,十分发关注税收筹划问题,但受到缺乏健全的税收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具体的税收筹划中存在的问题比较多,还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其完善,由此可见,本文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开展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一)税收筹划介绍
税收筹划,也称之为“合理避税”,是指企业为将缴税金额减少,采取对内部某些经济安排做出调整的方式,这些调整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随着税收筹划研究的长期开展,其定义、相关条款变得越来越标准化,简要的说,税收筹划是指在合法范围内,对企业经营、投资及理财方式做出科学的调整,以使纳税金额最大限度的减少,保证企业获得更多的资金利益。
(二)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开展的必要性
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开展税收筹划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对于企业的会计管理与经营管理工作来说,资金、成本、利润为3大构成要素,开展税收筹划后,能够最优的调整三者之间的关系,促进管理水平的升高;第二,促进企业偿债能力的增强,强制性为企业纳税的特点之一,纳税后,现金流出量会增加,税收筹划进行后,可使纳税金额尽可能的减少,从而降低了现金的流出量,防止现金不足问题的出现,保证企业能够按期偿还债务;第三,促进财务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在不断完善税收制度的过程中,越来越凸显出纳税的可筹划性,此种背景下,现代企业开展财务管理过程中,重点工作中应包含税收筹划[1]。
二、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开展收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随着现代企业的发展,逐渐的完善了企业制度,并明显的改进了税收筹划工作,但由于该项制度的实施时间并不长,导致企业开展时存在一定的问题,影响了税收筹划效果的发挥。
(一)缺乏全面的法律意识
现代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前提条件为合法性,目的在于将企业的税负最大限度减小,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但有部分企业在开展的过程中,对经济效益过分追求或盲目追求,导致税收筹划工作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冲突于相应的法律法规,形成违法行为。现阶段,企业税收筹划中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避税、逃税等为主要的表现,这与企业决策者的法律意识淡薄、单一密切相关。短期看,企业违法的偷逃税行为可能使自身的现金流出量减少,但从长远看,不仅难以享有税收收益,还会承担更多的损失,如:税收处罚、形象损失,严重情况下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或行政处罚。
(二)适应性及综合性不强
现代企业中,税收筹划工作开展后,可将其财务管理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来,因此,税收筹划过程中,需要对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纳税状况做出充分的了解,以保证相对应。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开展时,需与财务状况严格对应,但实际状况是多个事项并不能严格的对应财务状况,即无法较强的追随财务,导致税收筹划的工作不够完善。另外,企业所制定的收筹划方案仅适用于现有的法律法规及时期,一旦时期、法律法规做出改变后,必须要调整税收筹划的方案,以能适应财务管理工作,但从现状来看,这种适应性并不强,甚至出现违背法律法规发展的现象[2]。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工作过程中,因未能全方位关注各个影响因素,实践中可能忽略某个因素,从而制约了企业长足与稳定发展
(三)对税收成本方面过于注重
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帮助企业在合法的前提下降低成本。企业经营过程中,经营效率会受到税收成本的影响,但税收成本仅为众多影响因素中比较重要的一个,还包含其他相关的影响因素。与此同时,在税收作用下,企业资金流动性可以增强,因此,衡量税收作用时,不能单从降低成本方面考虑。而我国目前多数企业开展税收筹划时,对税收筹划开展过程中的税收成本过于注重,一味追求成本最低化,甚至出现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四)开展时过于理想化
由上述分析发现,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工作过程中,必要条件为一定的目标,该目标需要适合于企业的现状,杜绝盲目制定目标。现在,在我国众多的企业中,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忽略自身现状开展税收筹划,导致各种税种的统筹工作无法有效的实施,过高的期望税收筹划后的结果,最终,实际工作结果严重偏离预期目标,限制税收规划应有作用的发挥。
三、改进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对策
(一)提高企业的重视程度
现代企业应在整个经营过程中贯穿税收筹划理念,从筹划准备工作开始,直至筹划决策,由最初的制定策略,到后来的具体实施,均应融合税收筹划工作,在宏观上把握,微观上细查,对各个细节仔细的探究,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以往,现代企业管理层在开展财务管理时,仅对成本控制高度重视,创造出多种降低成本的有效方法,却对税收筹划工作予以忽略,导致整体上的财务支出减少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应在企业管理层中大力的宣传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要性,提升管理层对税收筹划工作的认知,提高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对各个部门及分支结构做出科学的调整,合理的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二)促进机构市场化
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要求企业具有比较高的管理水平,如果该项工作的开展仅仅依靠企业自身,那么不仅推动时间会比较长,而且难度也比较高,因此,为使税收筹划良好的发展,应积极的促进机构市场化。税务机构发展过程中,应对人才给予高度的重视,结合机构内部实际情况及市场需求,构建科学的用人制度、培训制度,以能良好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并保证人才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为行业中最新的。此外,行业自律要不断的加强,强化机构及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建设,提升其职业道德水平,保证工作科学的开展,发挥税收筹划对企业财务管理的作用。税务机构实现市场化后,运作将会变得更加的规范,促使税收筹划真正的服务于市场经济。
(三)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在税收筹划发展过程中,法律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税收法律法规趋近于完善时,能够强有力的规范及保护税收筹划工作。发达国家之所以能够快速的发展税收筹划工作,主要原因为其税收制度比较完善,而且相对处于稳定的状态中。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税法制度不完善的地方还比较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筹划的发展。鉴于我国书法的特殊性,应将税收立法级次最大限度的提升,尽快的制定、颁布税收基本法,将现行税法中存在的过于分散的问题消除;对于税收法规中存在的不公平之处,积极的做出修改,避免漏洞的存在,发挥其应用的保护作用[3]。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健全的同时,还应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管理层的法律意识,促使其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此外,国家相关部门要关注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一旦发现其存在违法乱纪的行为,则要及时处理,通过合理与规范的惩处,以及适合的奖励与肯定,以此防止企业漏税与逃税,调动企业税收筹划积极性与主动性,促使企业开展规范的税收筹划工作,促进此项工作的良好发展。
四、结论
现代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开展后,有利于将企业税收支出成本降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及财务管理水平,但在开展过程中,相关部门还应制定完善的保障措施,以促进税收筹划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段超.基于现代背景下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对策的分析[J].商,2014(25):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