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25 14:56:29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2-103 -02一、绪言
随着互联网行业与金融行业的深度融合,货币基金类、定向委托投资类、P2P网络信贷类等各种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产品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形成了实质性的冲击。商业银行亟需根据当前市场竞争形势和自身经营特点,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转型创新改革,才能维持或者提升其个人理财产品竞争力,在将来更加激烈和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本文深入分析了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的特点、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影响以及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二、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的特点
目前的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主要分为货币基金类、定向委托投资类和P2P网络信贷类。总体上看,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相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具有门槛较低、灵活性较强,品种齐全、收益性较高,手续方便、效率较高等特点。
(一)门槛较低、灵活性较强
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的门槛较低、灵活性较强。现行条件下,各大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购买金额往往起点金额至少在5万元以上,而且必须提前5~10天购入才能抢到额度,到期后方可支取。相对而言,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门槛较低,其中的货币基金类一般都是1元门槛,而且可通过理财平台垫款的形式随时支取赎回,而不必像购买基金公司的货币基金那样T+1到账。定向委托投资类和P2P网络信贷类一般门槛都在1万元左右,而且很多理财平台都通过支持持有一定期限后可转让的形式增强流动性,低门槛和灵活性一下子拉近了普通大众和金融理财的距离。
(二)品种齐全、收益性较高
目前的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比较成熟,理财品种比较齐全,基本上能够较好的满足各类风险偏好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其中货币基金类个人理财的投资方向是国债、银行定期存单、央行票据等短期货币工具,风险最低,流动性最好,适合风险容忍度较低的投资者,但是其收益率堪比货币基金,远超具有同等灵活性的银行活期存款;定向委托投资类个人理财的投资方向是委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定向委托投资标的,风险适中,安全性适中,适合风险容忍度适中的投资者,但是其收益率远超银行中短期理财产品,堪比银行长期理财产品;P2P网络信贷类个人理财的投资方向是一般借款项目,风险最高,安全性最低,适合风险容忍度较高的投资者,当然收益率也非常高,银行几乎没有同等产品可达到如此之高的收益率。
(三)手续方便、效率较高
互联网金融公司凭借其平台和渠道优势,为客户创造良好的产品购买体验。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产品的购买通过各类移动智能终端即可快速操作完成,操作比较较简单、手续也非常方便。以阿里巴巴为例,通过支付宝这一拥有广泛客户基础的平台,开展嵌入式直销,把理财产品便捷融入客户生活,提高客户粘性。大多数互联网金融平台还开发了自动理财功能,即用户可以设置将支付平台账户(比如支付宝余额)上高于一定金额(比如100元)的资金全部转入理财账户(比如余额宝)实现增值。与电子商务相连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经过多年的开发已经非常成熟,也受到了反复的检验,运行效率极为出色。
三、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产生的影响,包括侵蚀商业银行利润、培育更多的具有理财观念的客户群、刺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改革创新等。
(一)侵蚀商业银行利润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直接影响就是对其形成了较为强劲的竞争,使得银行的存款或理财资金正越来越多的被吸收至互联网金融产品之中,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了商业银行利润。相对于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不需要建设营业网点,不需要非常多的人力物力,运营成本相对更低,在产品的销售和设计上更具有前瞻性和开放性,更能贴近客户的实际需求,更便利客户的投资操作。在产品的宣传和推广上,不需要花费巨额费用做铺天盖地的媒体广告宣传,而是更侧重于从增强用户体验的角度,使用户切切实实的感受到实惠和便利,进而使得每个老用户成为“义务宣传员”。种种竞争优势使得银行存款或者理财“财富大转移”搬家到了互联网金融企业,尽管银行也推出了一系列“银行宝”类创新业务,但竞争力较互联网金融企业还有不少的差距,而且“银行宝”类产品的推出,也导致了银行资金成本的上升。所以互联网金融发展导致商业银行个人业务传统的垄断体制性优势消失,产品利润大大减少。
(二)培育更多的具有理财观念的客户群
互联网金融高度开放性、低门槛、操作便利的特点,使得很多原来没有理财意识和观念的用户成为了理财达人。一方面,在互联网金融购买个人理财的用户必须有商业银行发行的银行卡,用户在成为互联网金融客户的同时也成为了商业银行客户,而且用户去商业银行办理开卡等相关业务时,商业银行可以适时进行其他产品推介。另一方面,原来只认同银行存款产品而对银行理财产品不熟悉、不信任的客户通过互联网金融接触了理财产品,开始具备了更强的理财观念,再去银行办理业务时就很有可能购买银行推荐的具有竞争力的理财产品。所以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的广泛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商业银行培育了更多的具有理财观念的客户群。
(三)刺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改革创新
长期以来,广大社会民众普遍认为银行理财几乎等同于存款,都是保本保收益的,只是不能提前支取而已,事实上很多不够专业的银行工作人员在推介产品时也常常这样表达。这就使得广大社会民众形成了银行理财产品存在隐性担保的思维习惯,或者说银行理财产品是需要刚性兑付的,如果银行理财产品没有给予客户预期的收益甚至造成本金损失,即便是这种损失是产品合同提前约定的,都会严重影响银行的品牌形象。商业银行为了避免声誉风险,潜在刚性兑付的要求使得目前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比较单薄,产品创新的源动力不足。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给商业银行带来了竞争,这种竞争会逼迫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改革创新,因为传统的理财产品已不具备竞争力,促进商业银行利用移动互联、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互联网+”时代的技术来为客户提供更加创新、便利的服务,降低运营成本,丰富产品体系,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四、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
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包括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或资源整合,完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发挥合规和专业优势,完善多层次个人资产管理平台;加强技术开发,完善个人理财产品智能终端销售渠道等。
(一)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或资源整合,完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
目前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个人理财产品方面的差距主要表现为门槛高,品种少,收益率低,流动性差。为应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挑战,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进一步完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比如中国银行与其关联公司中银基金以及业内知名基金公司嘉实基金合作,在其开发中银易商电子商务平台上推出了“养老宝”系列产品,来与各种互联网“宝宝类”产品进行竞争。此外,对于存在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经营保险、基金、证券、信托、金融租赁等其他金融业务的集团性商业银行来说,可以通过集团内资源整合的方式,将保险产品、基金产品、证券投资产品、信托产品等与银行理财产品相融合,形成“大理财”概念,来完善其个人理财产品体系。比较成功的范例是平安金融集团旗下的“陆金所”系列产品。
(二)发挥合规和专业优势,完善多层次个人资产管理平台
互联网金融企业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注重用户自己的选择,这通常对用户自身的理财规划能力和风险收益权衡能力要求是比较高的,而很多用户很可能不具备这样的能力。事实上,目前有很多处于监管真空和野蛮生长下的P2P理财平台是极不规范的,只用高收益吸引用户眼球,而在风险的提示上明显不足。相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商业银行具有的一个非常重要也非常明显的优势就是商业银行在众多监管部门的监管下具备更加规范的个人理财体系,也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专业能力精湛的理财经理队伍。商业银行的理财经理们则可以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风险偏好、人生规划、实际需求等为客户进行相对专业而恰当的资产配置,提高客户的理财效能。所以,商业银行需要进一步完善涵盖普通客户、理财客户、财务客户、私人银行客户等多层次的个人资产管理平台,加强客户分层管理和转化,加大对理财经理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对客户理财规划的支持作用,用自身的专业优势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个人资产管理平台,切实提高为客户量身定制资产管理的金融服务水平。
(三)加强技术开发,完善个人理财产品智能终端销售渠道
在信息化飞速发展的时代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有着其必然性,互联网金融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它的出现促进了金融业务的革新。然而互联网金融是以互联网为依托的一种金融业务模式,而网络环境下,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也将随之增加,一旦互联网金融出现风险,不仅会制约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同时也会给我国社会经济造成一定的影响。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风险是一直存在的,其要想在这个竞争激励的市场环境下更好地发展下去,就必须对互联网风险进行全面的认识,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产物,是在传统金融机构上的一种重大创新,它结合了互联网技术,通过互联网来开展金融业务。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我国金融行业迎来了巨大的转变,有助于金融机构的改革。但是,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机遇与风险是并存的,风险的存在将成为制约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一道门槛,如果互联网金融不能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工作,不仅会威胁到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会给社会经济造成影响,故此,必须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全面的认识。
(一)网络安全风险
在网络环境下,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互联网金融将面临着网络安全风险。在互联网金融业务过程中,很容易受到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技术来窃取互联网金融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重要信息,如用户密码等,一旦密码泄露,就容易造成利益损失,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二)资金风险
在现代社会里,依托网络进行经济活动的行为越来越频繁,而网络具有虚拟性的特点,在依托网络进行金融业务的时候,网络上的信息都可能是虚假的,使得互联网金融将面临着较大的信誉风险。如某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企业可以利用网络来制造一些虚假的信息,如果银行不能做好相关工作,一旦企业破产,就难以偿还贷款,从而造成银行资金损失。
(三)信誉风险
信誉风险就是金融交易双方不按照规定的时间来履行金融业务要求的一种风险。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虽然活跃了金融市场,同时也带来互联网金融信誉风险。例如,企业为了自身发展需求,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签订在规定期限规范的合同,然而作为市场主体之一,其经济活动在市场环境下容易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使得企业蒙受损失,如果企业亏损,企业就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偿还贷款,从而造成信誉风险。
(四)竞争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的竞争性会越来越激烈,互联网有着不可比拟的优越性,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纷纷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来获得客源,获得效益,从而加剧了互联网金融竞争。另外,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互联网的出现也会恶化金融市场环境,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互联网来扰乱金融市场,从而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竞争,带来竞争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它融合了互联网技术,而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使得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金融风险也不断增加。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风险的发生不仅会威胁到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会给我国社会经济造成影响。当下,互联网金融取得了快速发展,依托互联网开展金融业务的行为也越来越多,而对于互联网金融业务客户而言,一旦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害,就会对互联网金融业务进行抵触,从而使得互联网金融失去市场、失去客源。互联网风险是制约互联网金融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要想推动互联网金融的更好发展,就必须对互联网金融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只有加强互联网风险管理,才能更好地规避互联网金融风险,从而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措施
(一)提高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
互联网金融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一种新趋势,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互联网金融中来,活跃了我国金融市场,然而互联网金融的载体就是互联网,要想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人们就必须对互联网金融有着全面的认识。互联网金融用户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的学习,提高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掌握一些基本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措施,自觉的规避风险。作为金融机构,要加大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宣传,提高广大客户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认识,要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二)加强网络安全技术的运用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网络安全风险的发生会给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造成极大影响。而网络安全风险的发生就在于网络系统安全性较差,而网络安全技术是针对网络安全问题的一种有效解决途径,常见的网络安全技术有杀毒软件、身份认证技术、加密技术、防跟踪技术等,这些网络安全技术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技术保障。在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过程中,加大网络安全技术的运用可以有效地提高网络系统的安全性,避免互联网金融造成恶意的攻击,从而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三)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金融风险的发生率也在增加,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风险管理是其健康发展的保障,为了在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里稳步发展,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问题,就必须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首先,将风险管理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来,建立风险管理体制;其次,要全面了解市场、了解互联网金融环境,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减少互联网金融资金风险。另外,要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做好互联网金融管理工作,减少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发生。
(四)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活跃了融资行为,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市场主体融资更加便捷,然而互联网金融风险也会随之出现。社会信用评价体系作为考核社会个体信誉的重要途径,加快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可以有效的规避互联网金融信誉风险的发生。一方面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对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评估体系,同时实现网络实名制;另一方面要善于利用互联网来对市场主体的信誉进行考核和评价,全面了解其信誉度,从而降低信誉风险的发生。
(五)完善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就目前来看,我国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还不够完善,以至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诈骗、窃取他人信息的行为越来越猖獗,严重影响到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健全、完善的法律可以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依据和保障。相关部门就应当加快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建设,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以法律为依据,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另外,互联网金融机构还必须强化金融监管,完善相关管理体制,为互联网金融营造一个健康的发展环境,引导互联网金融进入一个科学轨道。
(六)加强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要想有效的避免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发生,加强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就目前来看,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还比较匮乏,难以满足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要。而人才作为现代社会中各大市场主体致胜的关键所在,加大人才的培养有着重大作用。为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就必须重视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金融机构要注重工作人员互联网金融专业知识的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强化互联网金融专业能力的培训,同时也要加强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另外,还必须加强互联网金融工作人员风险教育,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强化他们风险处理能力,从而更好地开展互联网金融工作,将互联网金融引入到一个健康的发展环境中去。
四、结语
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当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工作要求也越来越高,风险管理是互联网金融管理的核心工作,加强风险管理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营造健康的发展环境。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风险问题也不断突出,而互联网金融要想快速、稳定、持续、健康的发展,就必须做好风险管理工作,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从而降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发生。
作者:尚伟 王云梦 单位:安徽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刘志洋,汤珂.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本质与风险管理[J].探索与争鸣,2014(11).
[2]陈秀梅.论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J].宏观经济研究,2014(10).
【关键词】高职 互联网金融 课程体系
一、互联网金融背景及对高职金融专业的影响
1.1互联网金融背景
现代社会,互联网金融覆盖了资金融通、移动支付等诸多金融领域,这影响了传统的金融业态,也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和消费习惯。从广义来讲,将信息技术(包括移动支付、云计算、数据挖掘等)与传统金融行业结合的模式就是互联网金融。从狭义来讲,互联网金融也指互联网企业开展的金融业务。首先,技术的不断革新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前提。技术降低了传统金融业务的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因此各类互联网结算、理财、投资业务得以不断涌现。再次,普惠金融理念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环境。普惠金融是为中小微企业、普通居民、农民等弱势群体提供的金融服务,强调金融资源向这些群体的倾斜,这也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指导理念。近年来出现的网络理财、小额贷款都是互联网金融对普惠金融理念的贯彻。最后,信用数据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支撑。互联网企业基于自身业务所掌握的客户交易数据,成为有别于传统金融行业的重要数据资源,可以基于数据挖掘技术对特定群体开展金融服务。
1.2高职互联网金融专业课程体系构建的必要性
互联网金融从课程体系、课程内容等方面对高职院校的金融专业课程带来了重大影响。首先,课程体系方面,高职院校目前的金融专业课程还没有及时更新互联网金融的理论和应用知识,即使有也是在现有课程体系中进行补充,还没有构建出相对完整的课程体系。这导致高职院校金融专业课程难以与金融专业发展一致。因此,高职院校需要对互联网金融专业课程作出调整。其次,课程内容方面,互联网金融产品相对于传统金融的创新,互联网金融在安全、便捷等业务流程上的改进,互联网金融在支付计算、投资理财等领域的进步,都对高职院校互联网金融专业课程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应用型提出更高要求。因此,2015年,互联网金融专业被纳入教育部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中,高职院校互联网金融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有其必要性。
二、互网金融专业人才需求
传统金融专业课程强调金融、经济、财务管理等相关课程,但互联网金融的复合型也对专业人才提出了复合要求。这就是说,互联网金融人才不仅要对互联网金融产品、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等有清晰认识,了解它的产品属性、风险状况,还要了解甚至掌握信息技术、数据分析、网络安全等技术知识。此外,由于互联网金融处于快速的更新与进步中,还需要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创新保持高度的敏感以及学习的习惯,这样才能成为适应互联网金融行业要求的专门人才。
三、高职互联网金融专业课程体系构建策略
高职院校互联网金融专业课程体系构建,需要遵循更新教学理念、完善课程设置、充实教学内容、重视教学实践等策略。首先,高职院校要对现有教学理念进行改进。作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指导理念,普惠金融也要被纳入到互联网金融专业课程的教学理念中,加强学生对这一金融理念的认识,作出合理的引导。其次,高职院校互联网金融专业需要设置专门的课程内容,探讨金融专业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加强学生金融业务技能和信息技术知识的结合,以此帮助学生更高适应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要求。再次,充实教学内容,高职互联网金融专业的课程内容,需要更重视其实用性和前沿性,关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融入到教学中,使学生加深对互联网金融地认识。最后,重视教学实践,互联网金融是高度实用性的学科,因此在数据分析与挖掘、投资理财、支付结算等领域都有诸多实践案例,可作为互联网金融专业教学的案例,加强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四、高职互联网金融专业课程体系内容
4.1高职互联网金融专业课程体系设计
高职院校的互联网金融专业课程包含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践课程以及能力拓展课程四类。基础课程包括金融专业的基础课程,包括经济学基础、金融学基础、财务管理基础、互联网金融概论、金融市场基础、金融法规等,专业课程则是加强互联网金融理论的学习,提高学生的互联网思维。专业课程包括数据分析与挖掘、网络贷款、网络理财、众筹、互联网金融监管等课程,这些课程帮助学生掌握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业知识,培养学生基于互联网金融地分析、营销、风险控制等业务能力。实践课程包括互联网金融市场调研、互联网金融业务体验等课程,此类课程更要独立设置并设置学分,鼓励学生分组或独立完成,对互联网金融开展实地调研、体验与分析,培养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也鼓励学生进入互联网金融行业实习,将理论知识与实践充分结合。能力拓展课程是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细分模块进行的教学,例如应用开发、系统运营等,鼓励学生按照自己兴趣与自身特点,开展专业能力拓展。
4.2高职互联网金融专业课程体系实施
从实施角度,高职院校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建立涵盖金融与技术领域的复合型教学团队。同时引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实践专家充实到教学团队中来,并对专业课程设置给出更多建议与调整。二是学校要加强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作,为开展实践课程、实习等提供便利渠道,也可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创新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也方便学校、学生了解企业需求,将企业案例引入教学,并引入行业专家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作出指导。三是丰富教学形式,多采用网络实时动态教学、生产性实训等方式,指导学生进行应用开发、金融营销方案设计、业务流程设计、运营方案设计等,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二、对于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及金融机构的研究和分析
本文通过资料的查阅和数据的分析深入研究了互联网电子金融的发展现状以及金融机构在挑战中所做的积极改变,并对金融机构所面临的利弊进行了分析,得出了在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时代中适合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综合以上研究可知,互联网金融呈现蓬勃发展趋势,给金融机构带来了巨大的考验,也带来了新的机遇。虽然金融机构在电子商务领域起步慢,面临的阻碍重重,但是金融机构拥有庞大的客户和硬资产,这是它的极大优势。金融机构顺应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发展,有必要以新的理念审视自身的业务模式,并积极寻求创新。根据深入的研究,本文认为金融机构在以后应当做到如下几点:首先,金融机构应当树立合作共赢的意识。金融机构之所以难以与互联网金融相融,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金融机构的封闭性,这使金融机构没有认识到与互联网金融产业公司合作双赢的重要性。传统金融机构在金融业领域一直占据主要地位,现在为了能够顺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金融机构应当拓宽视野,积极将其他互联网金融公司囊括进来。这能够推动金融机构的服务思路和业务创新,构建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从而做到共赢。所以金融机构应当摆正自己的位置,学会合作共赢。其次,金融机构应当努力抓住小众客户。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金融服务需求趋于多元化,小微企业等小众客户也急需合适的金融服务,互联网因为信息的丰富高效而备受青睐。互联网金融按照客户的需求推出了相应的业务,因为其门槛较低,简单便捷从而吸引了许多客户。金融机构的审慎意识强,虽然也有相应的服务,但是出于风险和效益考虑,许多小众客户被拒之门外。同时金融机构的高门槛,复杂手续和严格要求也使许多客户望而却步。金融机构想要在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领域占据一席之地,就需要深入了解金融市场,抓住潜在客户,从客户的需求出发,提供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并且适当放宽标准,使服务更完善,客户更满意。再次,金融机构应当运用互联网的无封闭特点。无封闭是互联网的特点之一,也是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特质。金融机构想要抓住机遇,就应当减少金融业务和产品的封闭性。互联网是自由开放的,不存在封闭特性,信息的流通是如此,服务的提供也是如此。金融机构则难以做到这一点,它的服务覆盖范围有限,这使互联网金融更具竞争力。互联网的无封闭使客户能够使用户更多的参与其中,使金融交易更加透明和便捷。所以金融机构应当与互联网金融有效融合,从而发挥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增强自身竞争力和实力。最后,金融机构应当充分运用互联网的开放信息。在过去,用户以及金融市场的信息是非常私密并且受保护的,这虽然于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使许多信息难以得到充分利用。这导致金融机构难以准确的认识到市场动向,同时也难以拓宽客户来源。现在处于互联网时代,信息的传播和共享都很开放,这就使金融机构能够在不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浏览和分析一些有用信息。金融机构对于用户数据的分析能够了解用户的金融需求,从而挖潜在市场,为用户提供更贴切的金融服务。所以金融机构应当运用互联网信息的公开化,拓宽客户源,开发新的金融产品。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6)12-0142-02
一、引言
随着科技信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悄然产生并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成就,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互联网金融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仍然存在不足之处,比如,互联网金融发展自身的问题较多,中小企业对互联网金融的应用能力较差,缺乏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督管理政策,我国金融市场环境有待完善等限制了互联网金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能力。因此,必须要在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全面借助于互联网金融促进中小企业向前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分析
(一)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已成为世界性难题,在我国显得尤为突出,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中小企业的发展始终受到融资难题的限制,因此其发展举步维艰。而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互联网金融主动承担起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的重任,为其融资提供了广阔的平台,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使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得到资金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同时,互联网金融还促进了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转变,使得中小企业可以进行多样化的投资和融资,进而活跃了中小企业的资本,提升了中小企业对资本的应用效率,其融资难题也得到进一步缓解。
(二)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发展空间相对狭窄,与大型企业相比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市场竞争力难以得到有效的提升。在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中小企业能够在现有的基础上不断突破发展瓶颈,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无孔不入,在各方面都影响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很多中小企业也逐渐参与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中,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齐头并进。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通过借助于现代化的信息科技和先进的发展理念取得了较大的成就,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中小企业的发展,使其不断引进和创新发展模式,以此实现更为长久的发展。
(三)有助于中小企业实现自身发展的转型
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一系列发展政策的提出,企业转型发展也逐渐提上日程。中小企业在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更加明确了自身转型发展的思路和领域。首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涵盖了各个行业,其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促使中小企业重新审视自身所处的行业,为自身的转型奠定行业基础。其次,借助于现代化的信息网络实现自身的发展也逐渐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实现与互联网金融的并肩发展以解决自身发展存在的诸多不足成为中小企业重要的发展目标,因此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中小企业实现发展转型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互联网金融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自身的问题较多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事物,起步和发展的时间较晚,但是其发展速度十分迅速,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发展存在很多问题,进而使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受到了限制。一方面,互联网金融自身发展存在诸多的风险因素,其发展还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使其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没有对风险进行有效的规避,因此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过程中难以发挥关键性的作用,甚至会加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牵涉到的行业较多,其受到全球金融风险的影响更大,且风险波及范围更广,这也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互联网金融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难以实现全面化和严格的风险控制。互联网金融自身存在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中小企业对互联网金融的应用能力较差
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主要的精力集中于生产和销售方面,很少会花费必要的成本学习现代化的管理思想和相关技能,因此其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度和应用能力显得相对有限。目前很多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对互联网金融的重视程度不高,在日常的管理中也没有充分结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状况实施相应的管理,在企业内部未能营造出互联网金融的应用环境。另外,很多中小企业内部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较低,对互联网金融缺乏必要的认识,在如何有效利用互联网金融以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所掌握的技能较少,因此难以在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强化对其应用能力。
(三)缺乏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督管理政策
如前所述,互联网金融自身发展存在诸多问题,使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难以得到有效的提升,这与缺乏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督管理政策是分不开的。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较快,涵盖的行业较多,影响较大,相关部门所制定和实施的监督管理政策存在时滞性,难以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在仅有的监督管理政策中,也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弊端,使得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督管理效果难以显现。这些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互联网金融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四)我国金融市场环境有待于改善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存在诸多问题,整个市场环境还不完善,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互联网金融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一方面,我国的金融市场受政策性影响较大,还没有真正实现市场化运作,在风险控制和全球经济接轨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缺陷,因此也限制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另一方面,虽然我国不断对金融市场进行改革,但是由于金融市场自身具有较大的复杂性,难以在短时间内实现对其发展的规范化。这些都会对互联网金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造成一定的阻碍作用。
四、互联网金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自身的发展
要想强化互联网金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必须要首先完善互联网自身的发展。一方面,要在现有的基础上逐步放慢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速度,使其能够与各行业的发展实现协调化,避免过快发展带来的问题,进而能够全面的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要促使互联网金融强化自身的风险控制,尤其是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过程中,要通过严格的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来提升其对风险的控制能力,避免在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出现风险问题,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和成本,为其提供更为完善的金融服务。
(二)提升中小企业对互联网金融的应用能力
提升中小企业对互联网的应用能力是其借助互联网金融实现自身发展的关键。一方面,要对企业管理者普及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知识,使其充分认识到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性,并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不断引入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知识和理念,在企业内部营造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环境。另一方面,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关于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系统培训,使其充分掌握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在企业内部不断完善关于应用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措施,保证中小企业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能够充分借助于互联网金融的诸多优势实现自身的健康长期发展。
(三)完善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督管理政策
完善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督管理政策。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强化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审视程度,对其重要性和潜在的风险进行详细分析,并制定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相关政策,保证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能够有完善的监督管理政策作为保障,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对相关的监督管理政策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审视,通过设置专门的互联网金融监管部门和配备专门的人员来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政策,做到高效、及时、准确监督,以此强化互联网金融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四)完善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环境
完善金融市场的发展环境是强化互联网金融对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作用的重要内容之一。一方面,要以市场化改革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避免相关政策对金融市场发展的过度干预,使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能够真正实现市场化运作,逐步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另一方面,要准确地对金融市场的发展进行干预,使其发展始终保持在正确的轨道上,强化风险预警和控制能力,以此来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而有效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发展。
五、总结
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和发展对于我国中小企业而言显得十分关键,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其存在的问题也十分明显。因此,应该从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自身的发展,提升中小企业对互联网金融的应用能力,完善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督管理政策,完善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环境等方面出发,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以此实现互联网金融与中小企业的协同共进发展。
[参 考 文 献]
[1]李文启.互联网金融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研究[J].中州学刊,2014(8)
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捷。近年来,伴随互联网技术的逐步提高和深入,使金融行业迎来了崭新的发展时期。近年来,伴随经济的快速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互联网的认识和了解从陌生渐渐转变到的熟悉并且熟练掌握,如今,互联网已经深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对于生活在当下的人们而言,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已然成为他们经常使用的消费方式,这正是互联网技术应用于金融业务的一部分,可以说,互联网金融的诞生为人们带来了一种全新的消费体验,但是,互联网金融为人们提供便捷的同时,也隐藏着巨大的交易风险,相关研究人员必须积极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人们的财产安全,只有这样人们才能更加安心的使用互联网金融业务,从而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持续发展。
1 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顾名思义即是将互联网技术应用于金融业务中,通过计算机终端利用网络完成金融业务,而我们所说的金融业务大致包含四种:第一,互联网支付,比如我们熟知和广泛使用的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第二,互联网借贷,即人们在急需用钱时可以通过借贷软件进行借款,并在规定时间偿还,例如当前大力推广的借贷宝APP;第三,互联网投资,过去人们将钱存到银行作为一种投资,定期可以收到利息,而现在,人们可以把钱凭借互联网进行投资,还能获得更高的效益,比如阿里巴巴旗下的余额宝;第四,互联网融资,互联网融资是为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借贷平台,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融资平台,比如网融网,在网上提供企业的各项信息并提出借款申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对企业提出的借款申请审核后,可以考虑是否为企业提供贷款业务。
总之,互联网金融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更加便捷、透明、公开化的金融交易平台,同样,也正是由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它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威胁着用户的财产安全和金融体系的构建,国家以及相关部门也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控制和防范,以便维护互联网金融业务安全、稳定的运转。
2 互联网金融特殊风险分析
2.1 系统性技术风险
互联网技术之所以能够应用于金融业务中,这本身就是一项高难度的技术,而该项技术的成熟性、可靠性、完善性都将对互联网金融系统的安全起到决定性作用,因此,互联网技术本身对于金融业务而言就存在一定的风险。一旦互联网金融技术存在某些漏洞,就会直接降低系统的安全系数,给用户造成巨大的产损失,比如:当前,银行卡莫名被盗刷的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人们经常通过网络支付,而在支付过程中加密技术不完善,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这些人一般是利用网络技术盗取用户个人信息,进而达到窃取用户财产的目的。有些人是直接破译用户的登录密码,有些人是通过计算机给用户植入病毒,比如我们在一些平台上收到的有病毒的网址链接,一旦进入用户信息就会遭到窃取,我们将这些人称之为“黑客”。互联网金融技术上的问题对于用户使用构成了巨大的风险,尤其是对于一些企业而言,一旦数据信息丢失,就将会是一场巨大的灾难,并且可能形成恶性循环,直接导致金融系统的混乱。
2.2 业务风险
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业务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而说到操作风险我们又可以将其分为两类:第一,用户自身操作问题,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完成需要用户具备基本的计算机知识,掌握业务操作程序,而如果用户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操作内容,就很有可能造成财产的丢失和被盗;第二,计算机系统本身存在漏洞,例如互联网金融业务缺乏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给用户带来不必要的财产损失。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中的市场风险主要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引起的。其一,互联网本身具有虚拟性,这就给交易双方带来了很多不确定因素,也经常存在网络信息与实际不符的现象;其二,由于当前信息的不对称,最终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不正常情况可能会在互联网金融市场出现。当前,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下,给许多不法分子带来了“商机”,他们正是利用了网络的这一弱点,向人们提供了与实际不符的信息,骗取了用户的信任,给用户造成极大困扰和伤害,严重扰乱了互联网金融系统和谐稳定的秩序。
2.3 法律风险
互联网金融属于当下比较潮流和新兴的产品,研究人员处于探索和逐步完善的阶段,而用户处于尝试并广泛使用的初级阶段,因而,国家对于互联网金融尚未确立明确和健全的法律法规,也就是说,在对互联网金融方面的保护,我国法律处于欠缺的状态。这就导致有些人钻了法律的空子,借助互联网金融在法律方面的短板,而进行违规操作,达到非法获取他人钱财的目的,严重扰乱了互联网金融系统的治安;此外,伴随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我国传统的针对金融方面的法律条文显然与当前金融行业的发展模式不相适应,尤其是针对互联网金融缺乏必要的规范和制约措施,没有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可靠法律保障,不利于互联网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
3 互联网金融特殊风险的防范措施
3.1 构建互联网的金融安全体系
当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趋成熟,互联网金融得到了相对应的发展,换言之,只有不断提高互联网技术,构建可靠的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才能进一步确保金融业务开展过程的安全性,避免用户资产丢失和被盗现象的发生,这样一来最终确保互联网金融系统的稳定运行。当下,我国金融行业内部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投入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互联网金融系统进行研究和开发,从而有效提高互联网金融业务实施的安全系数,增强用户信息的保密性,使互联网金融系统穿上一层厚厚的防护衣,从而阻挡一切外来病毒的侵入;其次,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迅速发展并逐步形成了市场规模,一个市场要想稳定、持续的运转,就必须拥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因而,互联网金融市场也要逐步建立完善、科学的准入制度,从而保障互联网金融系统内部氛围的健康、和谐,同时,还要对互联网及金融市场实行监督和审查机制,一旦发现不利于系统良好运转的因素要及时准确的查处,从而避免系统遭到破坏。
3.2 健全互联网的金融业务管理
首先,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产业,应该被纳入金融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在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初期是由商业银行担任管理任务,这种管理模式属于分业管理,实践证明,在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的今天,分业管理模式已然不能保障互联网金融的稳定发展,必须将混业管理模式与分业管理相互融合,进而形成一种综合的管理模式,才能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其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各项行为,金融市场可以针对互联网金融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并且制定统一行业标准和科学的风险指标,使互联网金融市场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互联网金融企业要定期对行业内部风险指标进行统计和评定,进而逐步降低行业风险,促进互联网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
最后,普及互联网金融风险因素,强化用户安全意识。当前很多互联网金融导致财产损失的案件发生的原因就是用户本身安全意识淡薄,轻易泄露了个人信息,因而,只有不断对用户加强教育,使更多人认识到互联网金融骗局的形式,从而提高警惕,及早识破骗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财产损失事件的发生。
3.3 加强互联网的金融风险体系
当下,我们需要对之前我国传统征信系统进一步完善并优化。互联网金融系统若是想要得到稳定的运转,那么前提条件就是需要把征信系统建立并完善好。当前,阻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和前进的因素之一就是缺乏完善的征信体系,也就导致了很多互联网借贷交易出现坏账现象频发,给金融机构以及借贷平台造成极大困扰,也产生严重的济损失。因此,相关部门必须想方设法建立健全、完善的征信体系,使互联网金融交易真正实现公开化、透明化,确保交易双方信息的准确,不仅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交易风险,也为用户提供了安全、可靠的交易平台;其次,构建互联网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当前,我们生活在信息化的时代,网络系统能够为我们提供很多有价值的信息资源,因为,我们必须对数据和信息加以合理、科学的应用,通过对互联网金融系统的风险数据进行统计和整理,从而找出内在规律,最终将风险数据划分等级,形成互联网金融系统特有的风险预警信号,这样一来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加直观和有效的信息。
4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互联网金融体系的产生为人们带来的便捷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互联网金融本身存在的特殊风险也是不容忽视的。当前,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主要有系统性技术风险、业务风险以及法律风险,要想有效防范这些风险的发生,就必须构建互联网的金融安全体系、健全互联网的金融业务管理,并且加强互联网的金融风险体系,这样一来最终可以确保互联网金融安全、稳定的运行,促进互联网金融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促进我国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康欣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及防范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4(09):36.
[2] 缪灿莹,胡高福.浅谈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J].北方经济,2014(07):86-88.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不断创新与进步,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还处以初级发展阶段,对风险因素还在不断分析,所以,我们要努力借鉴国外一些经验,促进风险管理工作的创新性与完善性。互联网金融与传统的金融方式是不同的,互联网金融能够实现便捷性特点,利用三大技术以及自身的发展优势,能够改变传统互联网金融行业在市场上的发展地位。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在不断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因为互联网金融是一项新的金融模式,其管理工作的核心因素为风险管理,所以,在当前发展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发展环境不够良好,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内部没有充分发挥诚信制度。并且,相关人员没有正确认识到风险管理工作,在金融市场上,也没有促进制度的优化建设,从而造成了一些风险因素的产生[1]。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因素
1.技术风险
三大技术能为支撑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积极发展,其风险性影响了该行业的有效进步。其中,主要表现在:计算机病毒与黑客的产生、加密技术的不完善性,其隐患的形成给个人信息带来一些安全隐患。同时,技术支撑中存在潜在风险,导致我国采购的相关设备与软件出现一些内部问题,从而导致一些风险因素的逐渐产生。
2.虚拟风险
互联网是一个虚拟化网络,能够促进信息交流与共享性,也能分辨出信息真假。特别是资金周转现象,利用该虚拟平台,无法促进资金的有效监管。
3.操作风险
因为在互联网交易过程中,都是利用计算机来实现的,但这种交易方式是固定的,如果对操作流程不够熟练,将造成一定的操作风险[2]。
4.监管风险
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呈现分散状态,但监管工作无法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影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给监管模式也带来一定冲击。
5.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很多理财产品没有一定的信用担保,在对金融产品投入前期,其内部存在较大风险。
三、互联网金融管理风险对策的研究
目前,互联网金融管理工作中存在一些风险,影响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也制约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有效形成和规范运作。所以说,互联网金融风险成为目前金融发展行业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3]。
1.基本原则的合理制定
制定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并使之能够遵循相关的实施原则。因为互联网金融是面向全球用户体现的,不仅服务工作较为便利,还能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为其提供有效保障。互联网金融原则的形成主要遵循几点原则。其一,遵循严格的监管原则,需要对互联网金融行业中的实际发展情况进行监管,并针对其中存在的风险性有效制约,以降低其产生的危害。其二,遵循行业的自律性原则,各个单位需要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性进行分析,以保证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得以提升[4]。其三,遵循实体经济的服务原则,在本质上,互联网是一个交易的平台,是一种实体服务方式。其四,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该原则能够促进金融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其五,遵循互联网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原则,因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在不断发展中,需要吸引更多人才,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2.动态分类监管工作的执行
执行动态分类监管工作,需要对金融监管的主要概念进行划分,金融监管一般表现为四个方面,分别是自律性、规范性、谨慎审查性以及监管的严格性。同时,动态分类监管工作的有效执行还能对互联网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在具体评估过程中,需要根据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不同类型以及不同特征等相关因素进行分析,并根据评定的结果对其评价,以保证监督管理方式的有效形成[5]。
3.运行安全体系的完善
促进互联网金融运行安全体系的形成,能够有效降低互联网金融风险因素的产生。为了促进互联网金融运行安全体系的完善性,在具体实施期间,首先,要根据互联网的技术层面,提高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并将“三大技术”作为互联网金融管理工作中的基础条件,在该形势下,不仅有效减少了金融风险的产生,在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操作与交易过程中,也能促进系统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实现安全防护技术与防火墙技术的有效形成。
4.自我保护意识的积极提高
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保证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得以提高。消费者需要正确认识到法律法规,并了解法律手段所起到的作用,以使在互联网金融监督工作与管理工作中有效完成。在对知识进行宣传与普及过程中,需要将互联网金融风险知识大力宣传,以保证监管部门明确出自身的责任与义务。并且,一些监督、管理机构还需要为其提供一定保障,使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各个参与人员都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种发展情况下,不仅保证了互联网消费者相关信息的安全性,还加大了对一些不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5.促进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
1、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以传统金融行业和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型金融模式,是以技术作为支撑的“基于互联网思想的金融”,而不是一种“互联网技术的金融”。
从广义方面来说,互联网金融是根据网络技术、现代的信息技术以及金融业务的有机结合,是一种根据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虚拟空间而进行的金融活动的新型金融形式。互联网技术在金融方面广泛运用,使得互联网金融能够大大减小信息的不对称以及由此引发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问题。这就有可能使得在商业主体中的借贷双方之间的交易以及证券、基金等的流通能够直接进行交易,而非通过银行和券商等交易中心,从而就有可能使得市场出现有效的一般均衡状态。
因此,互联网金融从本质上来说,属于直接融资,与传统的直接融资所不同的是,互联网金融具有信息量大且透明、客户体验高、效率更高、交易成本更低优势,是信息时代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
2、互联网模式
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迅猛,特别是P2P借贷的发展远远超出国外的开创者。在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起独特性和创新性。不同的信用体系、制度环境、人文社会环境的差异等因素,导致与欧美模式的差异性。
欧美的互联网金融根据业务以及服务的对象来分,可以分为七种:第三方支付;网络理财;网络融资;服务平台;信用卡服务;互联网券商;互联网交易所。
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同样也是根据业务功能划分,可以分为四类:支付平台型;二是融资平台型;三是理财平台型;四是服务平台型。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主要影响
1.冲击商业银行的传统领域
互联网企业从非金融领域向金融领域渗透,以互联网金融的四大模式,比如P2P平台和第三方支付等来冲击和影响商业银行的传统存贷业务以及中间业务。
以P2P平台来说,从2007年,我国第一家P2P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于上海,到2015年5月的中国P2P网贷指数快报显示,我国P2P网贷平台数量达到3349家,中国互联网支付业务交易规模由2010年的10858亿元升至到2015年的92607亿元,周沉淀资金高达300亿。相对于我国商业银行的16万亿的活期存款来说,虽然无法撼动商业银行的绝对优势,但是在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方面,对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起到了分流的作用,如果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支付宝具有基金销售的牌照后,其对商业银行的基金代销业务也造成了剧烈的影响,销售规模的逐渐扩大,产生显著的积聚效应,互联网金融逐渐挑战着商业银行的发展。
2.冲击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功能
在传统的金融业务的外来中,商业银行一直充当着金融中介的作用。主要由于银行具有资金清算中介功能和信息中介功能。然而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使得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的功能得到弱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更加容易获得,以及交易的成本下降,这就弱化了商业银行的信息中介功能;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脱媒,资金的借贷双方通过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融资平台进行供求双方的匹配,交易中,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方式,跨过商业银行来进行支付和结算,使得商业银行的资金中介功能弱化;互联网金融也可以通过改变信息的传递方式,来降低信息的不对称性。
3.对商业银行经营理念的冲击――“鲶鱼效应”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就对商业银行产生了一种倒逼机制,互联网企业就像是一条鲶鱼,在金融领域中发挥着鲶鱼效应,正如马云所说:“如果银行不改变,我们就改变银行”。互联网金融倒逼商业银行从宏观和微观方面,从经营理念到服务理念,从商业银行价值创造到价值实现方式做出大幅度的调整。商业银行的外延粗放式增长模式以及忽略客户需求多样化、差异化和个性化服务的基本诉求的缺点,与互联网金融发展将安全、稳定、低成本和低风险转向快捷、便利的优势形成鲜明对比,商业银行核心业务收到严峻挑战。
三、商业银行应对策略
1.转变经营理念
商业银行要全面的认识到技术带来变化及其影响,并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不仅仅是金融的互联网化或者是银行业务的网络化和电子化。由于互联网起步晚,总资产规模较小,短期内虽不会对商业银行造成致命的影响,但是商业银行要重视其对银行核心业务和盈利模式的冲击。打破固定的“思维定势”。不断的突破和质疑。同时,新对商业银行的认识与定位,重构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战略导向以及管理理念。重新认识互联网金融,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客户体验,提高效率,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金融服务。
2.挖掘大数据,进军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的金融的一些列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商业银行也可以利用这些优势来为我所用,商业银行掌握了大量的数据,掌握着信息流和数据来源,可以组建电子商务平台来完善商业银行的业务,积极投身到电子商务领域。可以发展手机银行,抢占移动支付市场的份额;同时可以实现强强联合,与互联网的电商合作。将银行的线上和线下相结合,让“银行系电子商务”与实体商户相联系,构筑全网金融,产业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结合,以信息充分分享,资金的市场化配置方式,来有效清除传统商业银行的业务盲点解决信息不对称性等弊端。
3.调整经营战略
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商业银行应该及时的调整银行的经营战略,调整战略规划。在现行的市场化中,可以考虑与互联网金融的战略合作,对已经制定的战略规划做适当调整,利用“SWOT分析法”来定位实际战略和策略。同时调整自己的战略定位,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互联网的核心是可以及时、方便的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商业银行可以努力打造一站式的互联网服务渠道;同时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实现双赢目标,实现互联网和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于一体。
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的逐步发展,互联网已经深深的影响了我们的生活状态以及企业的生产方式,国务院“互联网+”方案的出台进一步推动了互联网融入人们的生活,加快了生产企业通过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产业升级的步伐。而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最重要的资源――资金,在与互联网相互融合的过程中创造了新型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在互联网的浪潮中应运而生,成为了一种新型的金融服务方式,在实现资金融通的职能时,创新了资金融通的渠道,改变了过去传统的运作方式,在基于互联网支付的基础上,通过大数据分析的方式进行客户信用管理及风险分析,从而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实现互联网便捷的金融服务。在新型金融服务方式面前,旧有的金融监管出现不适用的状况,需要依据互联网金融的特点确定实施新型的监管方式,保证既能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又不会妨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缺少适用的法律条款和有力监督机构
作为新型的金融服务形式,原有的金融法律体系并不完全适用于互联网金融所出现的各种纠纷,尤其是网络安全维护及用户个人隐私的保护等,这些方面原有的法律体系并不能完全适用。同时,对于金融来说至关重要的征信构建,也需要新的法律来进行规范。所以,目前对于互联网金融并没有完整的法律体系进行规范,容易出现各种权益纠纷和信息泄露等情况,严重影响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在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方面,目前的金融监督机构也无法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有效的监督。依据我国目前的金融发展方式,金融监管机构是通过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等机构进行分业监管。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式是将保险、股票、债券等业务混合进行混业经营。所以导致金融机构无法正确对互联网金融划分监管范围,从而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有效监督。由于互联网金融的经营业务范围广泛,使得各个监管机构出现监管混合,这容易导致各个机构监管交叉,大大降低了监管的有效性。所以急需建立一个专业有效的监督机构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有效的监督,从而降低互联网金融的经营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保障消费者的有效权益。而有效的监督,更能从根本上促进互联网金融的长远健康发展。
2.客户权益难以保障,违法事件多发
互联网金融面向的客户群体庞大,范围广泛,涉及到各行各业及多个地区。这就对互联网金融对客户权益的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互联网进行金融交易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安全问题,尤其是客户信息的泄露。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依靠的是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但企业技术水平的限制容易使交易过程中出现漏洞,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盗取客户的有效信息,进而从事不法行为,严重危害了客户的人身安全。而且互联网技术不完善容易使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受到不法分子攻击,造成客户资金流失,给互联网金融的经营主体及客户造成重大损失。
同时,互联网金融缺乏有效的监管,互联网金融的经营主体容易受利益诱惑,从事违法犯罪的事件。尤其是近些年互联网金融领域多发的非法集资的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不仅使得普通民众的多年积蓄荡然无存,还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的稳定,给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造成了严重破坏。互联网金融由于资金来源复杂多样,群众广泛,且交易的产品多样,容易成为非法洗钱的重灾区。这就容易造成机构监管面临困难,难以保障社会金融市场的和谐稳定。
3.容易加剧金融市场的动荡
目前,互联网金融缺乏统一、合格、规范的征信系统,不能正常使用人民银行的信用体系。这就造成互联网金融的经营主体不能有效对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大大提高了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出现不良资产的概率,严重危害了互联网金融的稳定。同时,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互联网建立的金融交易平台,资金来源复杂,客户主体多样,一旦出现金融风险,会迅速波及到其他的金融交易市场,从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甚至会影响正常的经济运转,给经济发展带来负面的效应。例如“泛亚”事件及“E租宝”事件,都是由于互联网金融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恶性金融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吸纳社会资金之后,需要通过各种投资渠道进行资金管理从而获得利润。由于投资存在着风险性,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规模较小,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差,所以一旦出现金融风险,将会使得风险牵涉的范围广泛,引发大范围的金融风险,影响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二、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建议
1.建立健全相关的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体系
通过充分研究现下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状况,并借鉴国外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有效经验,积极制定详细可行的法律法规。既要包括互联网金融的基础法律,也要包括互联网金融的专业法律。法律条款需要详细规定监管机构及监管方式,并辅以相应的处罚条款,提升互联网金融的违法成本,从而有效降低互联网金融的违法机率。在法律条文中需要明确规定互联网金融的合法经营范围,让互联网金融的经营主体充分认识到法律的红线范围,避免由于范围不清而对有关机构的监管造成不良影响。同时,立法需要充分保障客户的个人有效权益,不仅包括资金安全问题,还包括个人信息安全等多方面的安全问题。
2.建立相应的监管机构,明确监管范围
对于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分业经营的状况,需要深入研究互联网金融的属性,合理划分监管机构,避免重复监管或交叉监管。人民银行作为最高的金融监督机构,需要设立相应的部门,对互联网金融的支付系统、清算系统等进行严格的监督,防止互联网金融在这些方面出现重大风险,从而保障金融市场的安全。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基于互联网技术建立的金融交易平台,有关机构在进行监督时,需要与其他机构合作,从金融、技术、税收等多个方面把控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在有关机构对互联网金融主体进行监督时,需要建立相应的大数据库,对互联网金融的各种交易信息进行数据分析,从而能够实时掌握互联网金融的运行状态,快速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端口,并及时有效的实施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确保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的安全运作,切实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
3.明确机构监管的目的
相关监管机构在进行监督时,需要充分认识到自己实施金融监督的目的,从而才能灵活的采用法律法规对监督主体实施监督。金融监管机构进行金融市场监管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在对互联网金融的经营主体进行监督的过程中,也需要充分认识到这些监督目标同样适用互联网金融市场。尤其是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有关机构需要加强这方面的措施。消费者在与互联网金融平台交易的过程中,由于资金有限等方面的影响,导致消费者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并不能形成事实上的平等。这就需要有关的监管机构介入,从而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在进行金融交易的过程中不会由于不平等的地位而遭受损失。
4.严格防范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的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目前互联网金融衍生出的各种经营方式,应该严格区分这些经营业务的性质,从而让这些平台明确自身经营的范围,避免这些平台出现违法吸纳社会资金的情况出现。这就要求完备的法律体系能够系统的区分各种金融服务平台的性质,从而进行有效区分,保证监管的有效性,避免出现错误监管。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式特殊,容易成为非法资金洗白的重要场所,因此需要进行严格监管,实施监督各项交易,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反制洗钱行为。由于互联网金融是新兴出现的金融服务平台,所以需要监督机构不断学习相关的互联网金融知识,充分了解互联网金融的运作方式,才能有效的监管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阻止其施行扰乱金融市场的行为。同时,相应的监管机构需要严格防范容易出现的金融风险,对其进行有效的规避。
参考文献:
[1]杨义.中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的法律问题研究[D].山西
财经大学,2015.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证券行业;专业能力
中图分类号:F724.6;F832.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8-000-01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进步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化网络时代日益来临,在新的时代下,社会各领域中都广泛应用互联网技术以及计算机技术,并都不同程度的取得相应的成果。互联网技术以其辐射范围广、涉及领域宽的特点,逐渐在社会各行业中得到不断的更新与发展。
在此新的形势下,互联网金融行业作为新兴领域,以其经济特征对证券行业的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互联网及金融对证券行业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消极影响。因此本文研究互联网对证券行业的影响与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互联网金融对证券行业的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对证券行业的有利影响
在信息化网络时代下,互联网技术为社会各行业的发展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使诸多行业在革新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互联网金融行业作为新兴领域,也在一定程度上为金融行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互联网金融行业以其独特的特点,为社会经济以及证券行业的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互联网金融在证券行业中的融入,使得证券行业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证券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促进了证券公司与客户共赢的局面;其次,互联网金融通过资金支持,促进了证券行业的增长。通过互联网金融的保驾护航,有效的保障了证券行业在新形势下的发展;最后,互联网金融能够帮助证券行业开拓市场。互联网以其覆盖范围广泛的特点,促进了证券行业市场的开拓。
(二)互联网金融对证券行业的不利影响
互联网金融对于证券行业的发展而言,属于一把双刃剑,既有有利影响,也有不利影响。互联网金融对证券行业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其一,互联网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证券行业的中介功能。证券行业在交易过程中,主要处于中介的地位,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出现,虽然有效的帮助证券行业减少了人力和物力的使用,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的搜索能力与能力更强,致使证券行业出现了信息不足的问题,限制了证券行业的发展;其二,互联网金融打压了证券行业的发展。互联网金融最为显著的特点便是方便快捷,信息量大,在证券交易过程中,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减免了以往复杂的手续问题,已此种优势不断打压证券行业的发展,更多的人更加愿意使用互联网金融。
二、互联网金融对证券行业影响的相应对策
(一)正确对待互联网金融对证券行业带来的影响
正确对待互联网金融对证券行业带来的影响,是证券行业面对互联网金融对其影响的主要对策。证券行业的相关管理人员在面对互联网金融时,应积极分析其利弊并正确面对。
在正确对待互联网金融对证券行业带来的影响过程中,一方面,证券行业的相关管理人员要清楚的认识到,互联网金融对于证券行业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对证券发展有利的一面,也有对证券发展不利的一面,证券行业的相关管理人员要通过对互联网金融的研究和探讨,在适当的情况下进行应用;另一方面,证券行业相关管理人员也要通过利弊分析,逐渐将互联网金融转化成证券市场发展的新形式,将其能够引发的不利因素降到最小,通过互联网金融创新证券行业的市场品种,以及对证券结算方式进行变革,能够不断促进证券行业的进步与发展。
(二)加强证券行业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加强证券行业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是证券行业面对互联网金融对其影响的重要对策。在互联网金融融入证券行业过程中,不仅需要正确行业的相关管理人员对互联网金融有正确的认识,同时也要不断加强证券行业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信息化强、信息快速等特点,因此必须不断培养证券行业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只有加强对工作人员自身素质的建设,才能够使其在工作过程中,有效的将互联网金融应用于证券工作中,充分的利用互联网金融提高工作效率。另外,与传统的证券业务相比,互联网金融融入证券行业,能够有效通过工作人员提升服务水平,从而使证券行业中的互联网金融更加透明化,推动证券行业的发展。
(三)提高对互联网的认识,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
应对来势汹汹的互联网金融,证券行业首先需正确对待其所带来的影响,并积极分析、面对其利弊。因此,证券公司经营管理者需清楚认识到互联网金融对证券发展有利与不利的一面,并就应用互联网金融问题在公司内部展开研究与探讨。此外,管理人员还需采取措施,尽最大可能降低互联网金融所引发的不利因素,同时还需进行证券结算方式的变革。
除正确认知外,证券行业还需对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加以重视,通过培养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来适应具有信息化强、信息快速等特点的互联网金融。只有加强工作人员素质建设,才能提高其工作效率,才能提升证券行业服务水平,才能推动证券行业的长足发展。笔者认为,互联网金融融入证券行业的发展模式可使证券行业中的互联网金融更加透明化,证券行业的发展也将进入新的阶段。
三、结束语
在世界全球化以及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互联网技术逐渐广泛应用于社会各行业中,尤其是互联网金融,以其独特的特点对证券行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对证券行业的发展而言,是一把双刃剑。本文对其的研究,主要从互联网金融对证券行业的有力影响和互联网对证券行业的不利影响两方面,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对证券行业的影响,同时从正确对待互联网金融对证券行业带来的影响和加强证券行业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研究互联网金融对证券行业影响的相应对策,并具有实际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基于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的发展,二者在有机结合中开始向传统金融领域发展发起挑战的信号。与商业银行等传统弓金融机构相比,互联网金融发展运行模式具有信息处理效率高、透明度高等特点,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异军突起尤其特定的原因,对商业银行发展产生的影响,不能一概而论讨论对哪种金融方式发展给予高度重视,只能是从根本上找出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带来挑战的原因,从根源上采取对策降低风险,促进金融行业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是将互联网技术与金融行业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互联网发展金融行业相关业务的一种发展模式,与直接投资与银行间接投资为主导的传统资本市场有着很大的不同之处,是金融行业一种全新的业务发展渠道,也是其行业与时俱进的重要体现。这种金融模式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大大提高了业务效率,降低了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程度,那些较为传统的信息中介不再发挥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更加方便快捷的互联网技术。线上融资、网络支付是互联网金融的两种主要形式,网络支付比线上融资的出现还要早,线上融资属于是后起之秀,以电子商务信用与电商平台作为基础,具有操作简单、成本低廉等特点,基于这些存在的特点使得线上融资这种金融方式在互联网金融当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其金融方式适用于短期小额信贷的发放,因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因此在小微型企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受到广大年轻用户与个体创业人员的青睐。同时互联网金融还具有强大的安全保障,信息透明度高,对交易信息能够及时掌握,通过强大的信息处理系统可快速完成业务的处理,将供需双方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双方都能及时掌握交易信息,实现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了风险管控的能力。强大的信息平台能够对物流等环节精准分析。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行业在长期一段时期内的发展趋势,在全球很多国家地区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发展现状来看,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不断涌现出新型机构,市场规模在发展中得以扩大,形成了多种形式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例,自从二零一一年五月其中央银行第一次进行下发支付牌照以来,迄今为止一共发放了七次支付牌照,持有牌照的企业数量达到二百多家。根据二零一三年的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统计显示,全年实现交易额为十七多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将近40%,全行业在现有格局下进入稳定增长时期,未来还会继续以30%之多的增长率继续增长。
与商业银行相比,相对而言互联网金融具有四个方面的优势。第一个优势是业务运行网络化,以信息系统平台操作代替了大量的人工操作,大大节约了人力,不需要设立经营网点,运营成本低,准入门槛也不是很高,不需要太多的资金规模。第二个优势是业务经营信息化,互联网技术在互联网金融运行模式中的应用,以集中化的形式处理分散的企业与个人信息,将信息数据资源区别开来。第三个优势是业务竞争自由化,互联网金融运行模式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以自由发展的形式缩短业务链条,为新业务的发展推进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第四个优势是业务交易大众化,这种发展运行模式更容易受到民众的青睐,不需要经过太多繁琐的交易流程,而且易于操作,吸引了大批客户。
三、互联网金融模式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挑战
(一)受到存贷利差变窄等因素的影响
现代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实现了资金线上流动,实现了资金的周转,多少会对商业银行的存贷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存贷利差会相应地变窄,商业银行主要是存贷款的利息中盈利,存贷利差变窄势必会影响到盈利。商业银行为了发展中间业务,实现转型发展,降低业务风险,在发展中会遇到重重阻碍。
(二)严重削弱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原有优势
商业银行与非银行的金融机构相比,国有商业在资金等四个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成本低廉,几乎为零,利用这种成本几乎为零的金融模式创造更高的价值,更容易得到社会的支持青睐,因此信用与作业成本的作用日益突显,优势越加明显,产生的社会影响力越加震慑力,在这其中商业银行的资金资本就会显得没有什么存在的意义,不占据优势,政策红利优势也不再明显。
(三)金融服务改革困难重重
基于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将会逐渐代替商业银行的部分业务,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就会缩小,所获得的盈利成本也会大为缩水,越来越多的客户选择互联网金融运行模式,银行就会失去很多客户。客户大多数被垄断,切断了银行获取客户信息的线索,不能掌握客户信息,难以开展金融服务改革。
四、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模式带来的挑战的措施对策
(一)以客户为中心改造经营模式
作为一种新型发展运行模式,互联网金融模式改变了客户的消费习惯与模式,那么商业银行为此应该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改造经营模式,逐渐提升价值创造与价值方式的实现[3]。为此商业银行应建立方便与客户联系的沟通交流机制,通过与客户交流中了解到其需求,使其充分表达出对金融服务的看法,银行根据客户提出的意见与建议,与客户的消费习惯等需求,开发具有创新意识的金融产品,为其提供符合需求、多样化与优质化的金融产品;快节奏生活的客户对金融业务的需求要求快速、方便快捷,银行对这样的客户金融业务的提供,应对业务流程进行简化,对服务模式进行优化改善,促使金融业务具有快捷的特点,从而满足客户需求,如在新客户认证方式上,商业银行对客户身份证件进行审核,并将印鉴进行预留保存;依靠互联网平台,对业务的开展加大宣传力度,节约经营、营销成本,避免网点扩张,发展线上具有创新意识的金融产品,运用多年来积累的信用基础,采取规避风险的措施,满足客户对风险的需求,树立品牌战略,通过在业务宣传中提升金融产品的品牌效应,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在激烈的交易市场中占有一定的市场规模。
(二)在实现共享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实现合作共赢
其实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都属于金融行业,两者存在产生摩擦矛盾的竞争关系是一种必然事件,如果能够从两者之间的共通之处,寻找可以融合的结合点,将两者优势互补,双方都能够得到很好的发展。一方面通过电子平台实现交易,获取客户资源,通过交易信息了解广大客户的需求,商业银行与企业发展合作,加强协调运转,彼此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实现交叉销售,最大限度地节约信息成本;一方面加强物理网店的建设,目前在沿海大城市中有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广泛分布,从数量上来说不是很可观,为此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用户建立物理网店,商业银行建立全覆盖的物理网店,完善在结算等业务,不断从中积累经验。
(三)在树立长远目标基础之上培养综合型人才
对互联网金融加大认识,虽然互联网金融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但是并不能说明商业银行的发展出路被切断,应该加深对二者的认识,进行对比,从比较中寻找到二者的共同之处,在某些方面加强合作。在融合发展中树立互惠共赢的长远目标,在应对挑战的同时寻求合作,做好长期策略,重视后期服务环境要素的建设,并做好规划,按照规划指引长期建设的实践活动,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优化规划,将业务发展改革持续进行下去;在坚持长远目标进行规划建设的同时,注重对综合型人才的培养引进,将开发培养复合型人才作为一种重要的发展内容,在人才招聘时侧重于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对现有人才合理分配,根据对现有人才的了解,加强在互联网与银行机构的知识培训,使其知识能力优势互补,同时具备互联网与金融机构方面的知识,为其提供对知识能力具体应用实践的机会。
通过上述可知,本文从四个方面对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模式带来的挑战展开了论述。第一部分中阐述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与特点,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加深了印象,第二部分阐述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互联网金融处于发展阶段,在社会持续发展中其发展也将会取得巨大的进步,最后两个部分论述商业银行受到互联网金融的挑战与应对挑战的措施对策,为其应对风险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方法途径。既然两者之间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为此要结合当前金融市场发展现状,对金融行业的发展态势有全面的认识,全面掌握发展动态信息,做出细致分析,采取多种措施使二者协调发展,形成共同进退的意识。
参考文献:
1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模式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还处在初始阶段,发展模式并不成熟。通过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分类总结,可以归纳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四种主要模式,分别是信贷模式、理财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和众筹模式。下文将对这四种模式做具体的介绍。
信贷模式。互联网信贷模式和传统信贷模式原理和方法基本相同,只不过是把整个操作过程由传统的面对面交易形式改为网上交易,这种新型信贷模式大大减少了交易成本,还提高了工作的效率。但互联网信贷模式与传统信贷模式还是有区别的,互联网信贷模式的交易额度较小,交易对象大多数是个人或小微企业。互联网信贷模式还可以根据参与方不同分为P2P网贷和机构网贷。P2P网贷交易过程涉及到网贷中介平台、借款方、贷款方三方。一般都是由网贷中介负责借贷活动的运营,根据借款方和贷款方的数量分为“一对一”、“一对多”或“多对多”几种借贷方式。机构网贷与P2P网贷大不相同,机构网贷只涉及到借款方和贷款方两方。
理财模式。互联网理财模式是传统商业机构和电商平台合作的产物。其原理就是以电商平台的技术为支持,通过互联网销售金融理财产品。互联网理财模式销售的产品众多,除了传统的理财产品,如保险、基金、期货等,还根据互联网和电商平台的特点推出具有较高收益的新型理财产品,如余额宝、招财宝等。互联网理财模式相比于传统理财模式其优势主要表现在其交易的便捷性和透明性。客户可以通过互联网购买理财产品,随时了解产品的收益变化情况,并及时对收益变化做出反应。
第三方支付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最早是用于电子商务的支付,也是最早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第三方支付改变了传统支付中以银行作为资金转移中介的模式。早期的第三方支付模式主要是网上购物支付,现在第三方支付的领域已经扩展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便捷。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第三方支付企业层出不穷。这虽然促进了第三方支付模式的发展,但也给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各种第三方支付企业稂莠不齐,人们在选择使用第三方支付模式时要对企业的信誉度加以评判。
众筹模式。众筹模式顾名思义就是集众人力量募集资金捐助个人或某些项目、企业。众筹模式中涉及到的项目种类比较多。众筹模式相比于其他几种互联网金融模式而言比较自由,公众一般也是以个人喜好为依据进行投资活动。众筹模式的特点就是“小额”、“大量”,即公开募集的资金数额比较小,但涉及到的公众比较多。目前,众筹模式这种互联网金融模式在我国的发展速度还比较缓慢,人们对其不太认可。
2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过快,政府、企业和个人都还不能完全适应这种发展速度,导致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为了使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的发展,我们应认真研究分析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寻求对策。下文将分析研究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缺乏有效的监管。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模式发展速度过快,导致有关规章制度不能及时更新,以至于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存在很多漏洞。互联网金融缺乏有效监管主要表现在缺乏法律监管、缺乏政府监管以及缺乏民众监管三个方面。
互联网金融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管。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迅速,有关法律规定还没有及时做出反应,导致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存在很多法律漏洞;互联网金融涉及到的产品种类多、形式复杂。这种特性对法律监管的规避性比较强,法律文件很难全面的涉及到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正是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管,近年来各种非法集资事件层出不穷。
互联网金融缺乏有效的政府监管。我国监管机构对传统金融业的监管采取“分工经营,分业管理”的模式。但互联网金融行业对于“工”、“业”的划分界定模糊,涉及到的领域也比较多,因此传统的政府监管根本不适用于互联网金融领域。导致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混乱,无法使用同一的监管标准。最终导致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的缺失,严重影响互联网金融的信誉。
互联网金融缺乏民众监管。传统的金融机构都是以实物的形式存在人们的生活视野中,在一定程度上要接受同行业和普通民众的监管。而互联网金融完全是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活动,可以说是进行虚拟的交易活动,人们看不到对方的工作状态和工作流程,导致互联网金融缺乏民众的监管。
互联网金融模式风险性高。金融业本身就是具有较高风险的行业,而互联网金融这种新兴的金融模式更是具有较高的风险。互联网金融的高风险性主要是由信息技术脱节、征信系统不完善以及风险披露不足等原因造成的。
信息技术脱节是造成互联网金融交易安全性的首要原因。互联网金融是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发展起来的。信息技术是互联网金融的交易工具,一旦交易工具出现问题就会给互联网金融的交易活动造成严重影响。目前,由于信息技术发展脱节导致各种互联网金融交易安全问题不断发生,我们最常见的网络安全问题,如黑客入侵、电脑病毒,严重影响了人们对互联网金融的信任度,同时也给互联网金融企业带来严重损失。
一、引言
在网络经济和信息技术发展的共同推动下,互联网已从信息单向传播的1.0时代,双向社交互动的2.0时代,逐步进入到以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为引领,与传统产业紧密结合,以“互联网+”为代表的3.0时代[1]。在这一时期,互联网作为生产工具,将在传统经济领域形成新型的经济关系、社会关系和产业发展路径,甚至导致竞争格局的嬗变[2]。具体在金融领域的表现则是,自阿里巴巴2003年设立支付宝,引爆国内互联网金融市场后,互联网金融已扩展至理财、借贷、保险、众筹、消费金融等领域;全面涉足银行、证券、保险等主流金融业态;并通过金融科技的应用,逐步形成“互联网+科技+金融”的新金融形态,改变了传统金融业的运营模式;而在销售端,则逐步向信用评级、金融产品定价、风险控制、欺诈识别、投资决策、客户服务等金融业务的纵深渗透,全面推进金融业转型升级。同时,业界已认识到,随着经济活动及新一代富裕群体不断向网络空间迁移,金融活动互联网化已成为大势所趋。因此,以阿里巴巴、腾讯为代表的互联网巨头,通过多种方式获得互联网银行、保险、支付、消费金融等主要金融牌照,并率先进行产业布局。而以中国平安、工商银行等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纷纷将互联网金融作为重要的战略发展方向,通过自建平台、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多种方式,从技术、商业、市场等多个方面,涉足互联网金融领域。因此,互联网空间已经成为金融机构竞争的重要战场。传统金融机构正确认识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演进关系,并在复杂的经营和技术环境下,将传统经济中的优势向网络经济迁移,成功完成互联网化转型,是建立面向未来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也是全行业面临的重大挑战。
二、传统金融向互联网金融的演进研究
(一)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之间的关系
一般认为,互联网金融是指互联网企业及传统金融机构,将互联网和信息通信技术与传统金融业务相结合,依托互联网及互联网思维开展服务,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金融业务模式。在便利性、普惠性和收益性等方面为用户带来切实的利益[3]。对互联网金融的研究认为,它虽然没有改变金融及金融体系的本质功能,但互联网金融改变了传统金融机构物理形态、资金周转速度和市场结构,提升了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在我国金融业的利率市场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普惠金融、金融业供给侧改革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4-5]。同时,它也对传统金融机构的展业渠道、存贷体系、理财市场、支付方式等带来不小的冲击[6]。从长期来看,由于传统金融服务方式已不能满足新时期、新环境下经济发展的需求,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先进思维和技术的代表,将日益挤压传统金融业务的空间。因此,传统金融向互联网金融的制度变迁不可避免,当前传统金融机构应加速互联网化[7-8]。
(二)传统金融机构向互联网金融的演进路径
对于传统金融机构向互联网金融的演进路径,我国学者主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一是在交易架构上,传统金融机构应该在增信、风控和合规性方面,着重建设互联网业务的交易架构,这是全面转型的重要条件[9]。二是在业务互联网化方面,可首先通过发展线上网点、成熟的金融业务,进而发展网络借贷和电子商务业务,逐步实现向互联网金融转型[8]。三是在提升经营效率方面,传统金融机构应充分吸收并借力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的发展成果,将其合理应用到客户拓展、服务效率与质量提升及新型信用体系的建设中,实现降本增效[10]。总体来看,产业界和学术界均已认可互联网金融在业务层面具有更高的效率,更广泛的覆盖范围,更优质的用户体验,更适应新经济的发展。但对于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及传统金融的转型路径,现有的研究更多是从金融功能、机构和业务的角度出发,对互联网及相关信息技术的认识,主要聚焦在工具层面,较少涉及互联网金融的网络经济属性。仅仅简单地将互联网视为资源、生产工具或信息传输通道,将互联网与传统业务相结合,理解成原有信息系统的扩展,则对互联网金融的理解只会停留在互联网对生产效率、营销效率提升的层面,难以有效解释竞争格局的嬗变,导致对传统业务互联网转型的必要性和难度认识不够,不利于拓展传统业务转型发展的具体路径[2]。因此,本文引入网络经济理论,分析互联网金融的网络经济特征及对传统金融机构的挑战,并在此基础上研究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业务的发展策略。
三、互联网金融的网络经济特征及对传统金融发展模式的挑战
(一)互联网金融的网络经济特征
1.用户规模具有自我增强性
网络经济的重要特征是具有网络效应,它表现为当某种商品或服务使用的用户增加时,其他用户获得的效用将增加。或者说某用户使用产品或服务的效用依赖于该平台的用户规模。进一步研究发现,用户规模越大,网络效应就越明显;当用户数超过一定临界值时,网络效应会像地心引力一样,吸引越来越多的用户加入,用户规模将呈指数级增长[11]。同时,由于网络经济的边际成本较低,使用户规模的扩张具有经济可行性。因此,在网络效应作用下,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发展具有强者恒强的马太效应,在达到一定规模后,市场将具有较高的集中度,形成寡头垄断和进入壁垒。目前在互联网支付领域,这一特点已表现得非常明显,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合计市场份额已超过9成,其他支付企业难以形成市场机会。所以,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转型具有高度的紧迫性,一旦在相关领域形成独角兽企业,互联网业务就将难以实现市场突破;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企业要高度重视用户体验和用户规模的扩张。
2.市场具有普惠性
自2004年安德森提出长尾理论以来,人们愈加认识到:网络经济环境下,“长尾”市场的规模可以与传统头部市场相比拟,且能够实现较高的收益,打破了传统经营上的二八定律。同时,新信用理论认为相比于财务和资产信息,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和交易行为信息更能体现其信用状况。即利用用户在网络中的行为轨迹、社交情况、交易行为等所产生的大数据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评价其履约状况和信用水平[12],这极大地拓展信用信息来源,进而有效地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推进金融服务向深度与广度拓展,使金融服务大众化、普惠化。因此,互联网金融在“长尾理论”和“新信用理论”框架下,能够在更大用户空间中、以更低的边际成本、更多的风险定价手段,提供金融服务,使金融业的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小额业务无人问津的问题,使全社会分享到金融发展带来的便利,也为新的市场参与者提供了迅速发展壮大的机会。互联网金融的普惠性,体现在业务件均价值较低。如截至2017年6月底,余额宝资产规模达到1.43万亿元,用户数突破3亿,人均持有规模不到5千元,远低于传统银行5万元的理财门槛,具有明显的普惠特征。这就要求经营者具有较低的业务边际成本,建立以用户规模为基础的盈利模式。
3.业务体系具有综合化、生态化特征
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互联网平台在业务协同、客户迁徙、交叉销售等方面,能够发挥较大的优势。互联网金融平台将金融业务之间、金融业务与非金融业务之间更紧密地连结在一起,形成以综合金融和产融结合为代表的生态系统。一方面,处于主导地位的企业,将相关产品与服务的标准贯穿于这一生态系统中,并确定相应的“交易秩序”,实现“生态系统内部的资源配置”,有效降低风险并提升主体间可协调性,使产品与服务能够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并降低交易成本[14]。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企业以用户为中心不断扩大产品与服务范围,使生态系统的规模日益扩大,利润来源多样化,形成有别于传统金融机构的多种盈利模式,并能够有效降低获客成本,提高用户黏性,深挖用户价值。这种发展方式,使传统的产业边界日益模糊,传统的制度红利空间面临挤压。
4.数据资源与业务能力之间具有往复增强性
网络经济环境下,数据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资料,帮助互联网金融实现产品创新、改善盈利能力和推动技术革新。有学者甚至认为,互联网金融就是大数据金融。一方面,数据是互联网金融平台实现产品创新、改善盈利能力的基础。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经营,无论是信用管理、网络借贷信息匹配、保险防欺诈检验、还是用户行为预判等,本质上均是大数据建模分析。对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相关领域数据资源的丰富程度和对数据的分析能力,直接决定了产品竞争力;同样,产品竞争能力的提升,将进一步扩大数据来源和规模,在数据资源与产品竞争力之间形成往复增强型。另一方面,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技术,均具有以数据为基础的自我学习性,如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数据规模越大,技术应用的效果便越好[13]。同时,技术应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资源,将成为下一轮科技创新的重要生产资料,在数据资源与技术创新之间也具有往复的增强性。因此,拥有丰富的数据资源和良好数据分析能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将在产品创新和技术演进中占有重要优势,并对后进入者或者数据缺乏者,构成数据和技术壁垒,有效巩固其市场地位。总之,在自我增强和往复增强性、普惠性及综合性等网络经济特征的作用下,互联网金融初步形成了以用户为中心,以普惠金融为方向,以数据为核心资产,积极开展生态圈经营和科技创新的发展路径和商业模式,并依托网络效应形成了新的竞争工具和关键成功因素。
(二)与传统金融业务发展模式的区别及影响
1.在用户发展方式方面
传统金融机构更多注重的是效益因素,重视高净值客户的大额金融需求,用户发展更多依靠客户经理的推荐及线下的口碑传播。而互联网金融业务平台,为了充分借力网络效应所带来的用户规模的自我增强性,在发展之初,优先解决的往往是用户规模问题,而并不是首先考虑用户价值、用户贡献等效益因素。因此,实践中,部分具有互联网背景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为争抢客户资源,往往通过股东资源、交叉补贴等方式,促使大量用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向互联网平台迁移。传统的用户发展方式,用户规模的增长速度远不及网络效应所带来的指数级增长,在竞争中难以占据优势,用户维持成本也将大幅提高,在网络效应的作用下用户流失不可避免,对传统金融机构的生存发展造成巨大影响。
2.在业务和产品创新方面
传统的金融产品创新主要是利用金融技术和法律工具,设计具有新的现金流、风险和收益特征的金融产品,创造新的风险管理和价格发现功能;而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产品创新往往依托于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将金融和非金融要素结合在一起、与具体消费或生活场景联系在一起,由被动式的“需求服务型创新”过渡到主动式的“业务创新”,使金融产品向简单实用和自适应性方向发展[15]。
3.在技术发展路径方面
传统金融机构更加注重如何提高经营效率和业务数字化水平,侧重于对业务流程的技术改造;而互联网金融更侧重于金融产品层面的技术升级,以数据分析为手段,信息技术与金融产品的深度融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风险定价水平,目标是使企业以更低的边际成本、更高的效率服务于更大范围的用户。同时,以往金融机构对信息技术更多的是采取“拿来主义”策略,通过购买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方式,解决技术发展问题。在网络经济环境下,由于数据资源的核心地位及新技术所具有的自学习性,使传统金融机构难以直接获得技术优势,而需要在一定数据资源的基础上,通过长期的“检验-修改”过程,才能最终消化吸收新技术,形成优势。
4.在盈利模式方面
传统金融机构的利润主要来自于利差、费差和死差这三差,而互联网金融机构通过综合化、生态化的发展,延伸了产业链、服务链,从更多的维度,场景化服务于客户需求。以互联网为平台,连接了金融产品与非金融的产品及服务,利润来源多样化,在竞争中具有更大的价格回旋余地。总之,传统金融机构应意识到,网络环境下互联网金融业务在用户发展、业务和产品创新、技术获取及盈利模式等方面均已发生变革,以往发展中所倚重的资本优势、专业优势、网点优势及政策优势,已不能适应网络经济环境下的业务发展。
四、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业务发展策略
传统金融机构需要摆脱路径依赖,遵循网络经济的运营规律,从用户拓展、数据资源与金融科技创新、生态圈建设等互联网金融的关键成功要素入手,才能有效推动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
(一)树立网络时代的企业价值观和品牌形象
首先,传统金融机构应认识到,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根本出发点是满足用户需求,改善金融服务水平,而不能为转型而转型。因此,传统金融机构应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网络时代企业价值观,在满足合规性要求的前提下,一切从用户出发,在制度、业务和技术等方面加强金融创新,适应用户网络活动的需要。其次,打造互联网金融品牌。传统金融机构在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同时应注重打造标识性强的品牌效应,避免用户提及传统金融机构时,与保守、职业、高门槛等让客户有距离感的形象产生联想。当然这也需要传统金融机构加强金融创新,使品牌真正的名实相符。第三,加强互联网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传统金融机构的人才优势主要集中于专业的金融业务领域,缺乏互联网运营、信息技术、与互联网金融资产负债管理相匹配的人才,更加缺乏既有金融专业知识,又懂互联网运营和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因此,传统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队伍的引进和培养,专注研究网络市场中的用户需求和竞争动态,开发具有竞争力的产品。
(二)重视向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平台的用户迁移和引流
本质上,互联网金融业务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就是用户,平台之间、机构之间竞争的焦点就是用户资源的争夺。而传统金融机构本身拥有雄厚的客户基础。所以,首先应以现有业务痛点为抓手,通过改进服务、创新产品等多种手段,将存量用户向自身互联网/移动互联网金融平台迁移。其次,应加大资金支持,以股权投资或者战略合作的形式,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互联网用户入口的布局,提高主动获客能力。从存量和增量两个角度,解决用户发展的种子资源问题,避免用户的单向流失,借力网络效应,将互联网金融业务引入正轨,在用户竞争中占据优势。
(三)以数据为中心,打造金融科技创新体系
传统金融机构,虽然积累了大量的客户交易结算数据,但这些数据并不完整,对用户自身的行为偏好、交易周期、交易对手的信息掌握不够,并不能形成足够立体的用户画像,也不足以支持人工智能等新一代金融科技的发展。因此,传统金融机构可通过与第三方合作的方式,在合规的前提下,加强对客户信息、网络行为、社交网络等信息的收集与管理,并加强对数据的研究和挖掘,充分发挥数据的价值。同时,要积极拥抱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一套以科技为先导的金融业务创新体系和评价标准。一方面,顺应技术进步的趋势,围绕信息技术对金融功能的重构,优化升级产品、服务及商业模式;另一方面,通过长期的技术与用户,技术与金融业务之间的融合,打造符合传统金融机构的用户管理、风险控制模型,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四)以用户为中心,构建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发展多元化的盈利模式
多元化经营是互联网业务发展本身的内在要求,也是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重要优势和成功运营的关键。首先,传统金融机构,应不断拓展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产业链整合能力,提升对上下游的掌控能力,避免被其他互联网平台“再中介化”;其次,依托多元化的产业链合作模式,如战略联盟、兼并收购、股权合作等方式,打造内容丰富、秩序规范的产业生态系统,提高综合竞争优势;第三,维护生态系统的交易秩序,强化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合规经营,确保生态系统的经营和发展更好的服务金融主业。总之,传统金融机构不能囿于金融业务来研究发展互联网金融,而是要从网络经济的运行规律出发,从企业发展的价值目标、品牌形象、用户和数据资源拓展、生态圈建设与管理等多个方面入手,探索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路径。
参考文献:
[1]吕廷杰,李易,周军.移动生产力丛书:移动的力量[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4.
[2]赵振.“互联网+”跨界经营:创造性破坏视角[J].中国工业经济,2015,(10).
[3]胥爱欢.互联网金融创新挑战:大数据、跨界经营与权利异化[J].西南金融,2016,(6).
[4]白杰.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演进及问题研究[D].石家庄:河北大学,2014.
[5]赵洪江,陈林,李平.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改变与不变[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15,(4).
[6]李明远.互联网金融产业及其对传统金融冲击的影响研究[D].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2015.
[7]徐二明,谢广营.传统金融到互联网金融的制度变迁:相对价格与路径依赖[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6,(3).
[8]杨芳,.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化转型架构分析及未来发展趋势[J].改革与战略,2017,(8).
[9]蒋伟,杨彬,胡啸兵.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生态结构与系统培育研究———基于平台经济学视角[J].理论与改革,2015,(4).
[10]耿丽君.以供给侧改革推进传统金融向互联网金融转型的发展路径[J].商业经济研究,2016,(6).
[11]凯文•凯利,著.刘仲涛,康欣叶,侯煜,译.新经济,新规则[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4.
[12]吴晓求.互联网金融:成长的逻辑[J].财贸科技,2015,(2).
[13]杜云,叶崴.网络经济下的市场驱动力研究———基于新技术扩散OOP实验数据分析[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