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26 15:45:41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艺术的审美特征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震撼与沉浸――多维的感官体验
法国理论家里吉斯?黛布蕾从文化与媒体的关系出发,将人类社会分为书写时代、印刷时代和视听时代三个时期。毫无疑问,从20世纪的下半叶开始,人类已经由以读和写作为接受和传播知识的主要方式,转变为以看和听作为主要的方式。数字化技术和媒介的空前发展重新塑造了人的感性,使艺术产生了变迁。单一的传达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当代的感性需求,艺术感受的形式即便不像本雅明所说的是触觉的,走向多维与综合却是不争的事实。毫无疑问,我们的时代已经“超越了视觉阶段而日益成为多种媒体和多种感官时期”。
后现代的一个重要特征便是大众文化和商业逻辑向文化生产领域的渗透,所以后现代艺术已没有现代艺术那样的精英文化特征而表现出了对大众和日常生活的关注。正如本雅明所说,“大众想要散心,艺术却要求专心”,大众与艺术的这一矛盾在便利的机械复制时代得到了解决,伴随着复制而来的灵光的消逝,艺术借助科技带来的“震撼”效果“潜入”大众,从而满足“散心”的需求。新媒体艺术正是凭借现代化的媒体手段,突破了以往艺术的单一传达方式,从而营造出多重感官的情境和氛围,带来“震惊”效果使观众沉浸其中。
从20世纪60年代起,美籍韩裔艺术家白南准就开始探索多媒体的艺术形式,他使用电视、录像等当时最先进的媒介创造多维的审美感受。随着个人电脑的普及、互联网的兴起以及虚拟现实技术的开发,为艺术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的更多的手段。
《Osmose》(如图1,2)是戴维斯1995年设计的沉浸装置作品。这是一个带有三维计算机图形和立体音效的装置,它提供一个耐人寻味的时空背景以探索自我的主观经验。用户需要戴上头盔显示器和情感追踪背心,以便观察他面临不同环境所产生的的心理和情感的变化。通过使用头盔显示器,用户完全沉浸在一个360度球形的私人空间里,并控制手动摇杆在虚拟世界里航行。逼真的虚拟现实技术给观众带来身临其境的幻觉,音乐为提升观众的情感体验起到了重要作用,从而制造出强烈的临场感。《Osmose》还包括大型立体视频和音频设备以便实时传达用户经历的环境,虽然沉浸发生在私人地方,屏幕上的视讯画面使其他观众见证每一个身临其境的旅程。在这里,艺术家凭借多种媒体手段创造出的沉浸效果,不是为了模拟现实,而是探寻环境、感官与心理、情感的特殊关系。
新媒体艺术营造出的多维体验的沉浸空间使观众不必劳神专注于艺术的欣赏,而是通过多重感官的刺激带来的“震惊”把观众引入艺术。
交互――艺术受众的参与
大众传媒,特别是网络媒体的兴起,把我们的社会带入了一个奥尔特加所说的“超级民主”的时代,这个时代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对“他者”的关注。这使得艺术不再仅仅是艺术家自我情感的宣泄或美学追求,而是把观众的主动性放到了突出的地位,艺术接受也就不再是单纯的欣赏而走向交互。
20年代的艺术家很早就不断探索与观众交互的艺术形式,以期实现与观众更好地交流。1970年,美国艺术家汉斯?哈克创作的观念艺术作品《汉斯?哈克美展调查》就是让参加展览的观众填写一份调查表。这种方式极大增加的作品的信息量,使艺术作品超越美术馆而有了社会学意义。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由于缺少技术手段的支持,哈克的实验显然缺少艺术特性而更多的是文化特性。
新媒介,特别是数字化媒介的发展为艺术交互的可能提供了便利,互动性也成了新媒体艺术的重要特征。
澳大利亚斯艺术家斯蒂拉克在北京举办的“合成时代:媒体中国2008”新媒体艺术展上展出的作品《人造的头》(如图3)就是一个可与提问者进行交谈的互动装置。作者通过这一作品探索了人机交流的可能性。当有人经过它的投射范围时,传感系统就会进行提示,使人造的头做出相应的转动、睁开眼睛,并开始对话。在与观众的不断交流中,其基础数据不断增加和对真实世界反馈信息的不断累积,人造的头的表达将不再是艺术家的全权产物了。也就是说,通过交互,观众不仅参与了艺术作品,也重塑了作品――艺术作品不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而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开放体系。
偶发、拼贴与碎片――非线性的审美体验
波德莱尔早在1863年就敏锐地发现现代化工业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便是短暂、流变和偶然事件。偶发、拼贴、碎片构成了后现代艺术非线性的审美特征。
非线性的叙述方式始于电影的蒙太奇技术。新小说派作家马尔科?萨波尔通过他的《作品一号》探索了文学的非线性的表达。此外,波普艺术用即时拼贴、直接挪用、批量复制的创作手法使得他们的作品突出了非线性的审美特征。
当今,这种偶发性和间断性的叙述方式成为新媒体艺术普遍使用的艺术语言,强化了非线性审美的心理体验。超媒体是一种包括文字、影像、图片、动画、声音等图文声光的文件。其中的元素和机构是分离的,通过超链接将这些离散的元素和机构联系起来。如果说传统的线性叙述强调文本的内部关系和意义的会聚性;而非线性则更为重视文本的外部关系,其意义更具有发散性。
白南准在1993年威尼斯双年展上展出的新媒体装置《电子高速公路:比尔?克林顿偷了我的想法》就体现出了非线性特征。白南准用铁架子把313台电视机做成了一堵墙,电视机之间布满闪烁不定的霓虹灯和管线,每个电视里不断播放着各种图像,包括政治新闻、城市街景、明星做秀、时装表演、交通堵塞、环境污染、战争等等,传媒文化的各种碎片无序地编制在一起,被展示出来,揭示了信息泛滥所导致的人的经验与世界的分离与矛盾。
数字化与虚拟空间――非物质性审美
新媒体艺术的非物质性审美体验主要来自两个方面,首先是艺术形态的非物质性;其次是借助数字化技术艺术创造出的虚拟空间。
正如克罗齐说所的,艺术不是物理事实,艺术品的价值不能以它的材料去衡量。艺术是直觉表现,是传达的是人的思想、情感,是“存在者的真理自行设置入作品”。所以,我们看到,20世纪后期以来的艺术探索不断打破材料和媒介的范围,而越发强调观念的表达。在这个以数码统一信息的时代,艺术的存在形态已经从物理原子转向了比特,呈现于电子的屏幕上。
在2009年“我们的能力――国际新媒体艺术展”展出的我国艺术家马冈的作品《股文观止》(如图4)则是尝试非物质性媒介与传统媒介的结合。这件作品使用数字手段创作,最后呈现为传统材料,着重于内容的观念与当时金融危机的联系,并赋予中国特有的色彩,是强调一种混合媒体的观念互动。
另一方面,虚拟现实技术创造了身临其境的逼真体验;现代传媒,尤其是互联网的普及模糊了现实与虚拟的界限,这都促进了感官的发展,使得我们越来越倾向于接受非物质性的审美体验。
今天的我们不得不穿梭于两个现实之中,在物质的现实中,我们仍然脱离不了春夏秋冬、甜酸苦辣、人间冷暖,徘徊在道德、伦理、法律的边缘;在虚拟的世界中虽然也有道德与伦理,真情与险恶,但那里仍然是一个逃离现实束缚的“网络天国”。在这个超越时间和空间的“网络天国”里,人也非物质化了――没有了身体的限制,思维与资讯成了世界的全部。
加拿大艺术家卢克?库彻斯恩2005的作品《你在哪里?360度全景》(如图5)带给人一种虚拟化的时空体验。置身于作品中,观众如同在梦中飞翔,穿过一个多维的世界,在过去与未来之间穿梭,在明亮与黑暗之间游走,在私人与公众之间转换。沉浸其中,通过一个操纵杆在X、Y和Z三个轴中调换,进入一个以等级衡量的信息/体验空间。
人们在欣赏演奏艺术的过程中通常都是“听”而得到的,主要是因为演奏艺术通过声响来传递主要的情感,乐音是演奏艺术的重要素材,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配合多种音乐要素以及不同的表现手法进行表达。显然,在整个过程中,“听”实际上是整个演奏活动传递的重要步骤,也是首要因素,因此,如果想要从根本上了解演奏艺术的特性,我们必须要将听觉带给人们基本的外显以及表征尽心理解和把握,从而进一步由浅到深去了解高级的审美体验。
1.听觉对于演奏艺术的重要性。艺术与科学等不同于人们的其他实践活动,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个人如果想要真正去得到艺术的享受以及审美的愉悦就要亲自参与到活动之中,只有人类自身的实践才能够从艺术中体验到美感。在演奏艺术中,人们参与其中的重要手段就是“听”,人们通过“听”这一活动去感受音乐旋律以及音符的跌宕起伏,人们通过“听”在大脑中产生反应,通过音调、音色等不同的要素进行对艺术的判断和再次组合,给人们带来音乐的体验和感受。因此,对于演奏艺术的审美体验,听觉是必要的,听觉能够帮助人们对音乐旋律进行判断体验,得到审美体验。
2.听觉引发的内心的感知。演奏艺术的审美特征对于人们而言,只有在进行审美活动的过程中才会接触到,实际上对于演奏艺术审美真正的开始是从感知演奏作品开始,当一个人的听觉开始为人们的大脑带来演奏的认知和感受之后,人们才能够从大脑的一系列想象开始进行审美的实践活动之中。而对于演奏的感知,是需要通过大脑进行记忆、分析的,在演奏艺术在人们的内心进行更为深刻的心理活动时,就变为一种对于演奏艺术更加积极主动的审美的心理活动。演奏艺术的审美体验是必须要通过人们进行“听”的活动,然后进行深度的心理感知的活动。
二.演奏节律带来的的审美知觉
在演奏艺术中给人们带来审美知觉的重要因素就是演奏作品中的音乐的构成要素,实际上就是音调、音色、响度,人们通过对音高、节奏、节拍、速度、力度、音程、音阶等对演奏进行美的体验,局部的特征是不能完全把握其中的审美的,只有在对个体了解的基础上对演奏作品的整体进行把握,才能够真正体验完整的音乐印象和总体的知觉。
1.音响。演奏艺术不是简单的声响的组合,而是通过特定的规律和创作的手法进行组合排列的,音乐音响的构成具有特殊的组织规律,对演奏中所包含的各种元素有机地组合和安排会直接影响到音乐的表现,同时也会直接作用于我们对演奏艺术的感受。
2.变化的节奏。显而易见,节奏对于塑造演奏的主题形象来讲是重中之重,不断变化的节奏会直接影响演奏中的不同效果,相同的一首曲,在不同的演奏节奏中就会产生不同的审美感受,演奏者可以通过对音乐进行适时地改变主题形象的性格,增长音乐情趣。例如,广东汉乐筝曲《昭君怨》,如果利用重复和缓慢的节奏就能够将昭君的怨以及哀伤的情绪同时表达出来,是人么能够从中体验到两种不同的感受,使得人们心情能够随着演奏的激动起伏,感受到作品中所流露出的思乡之情。也就是说,在演奏艺术中,节奏对于演奏的作用是其他要素不能够代替的,不同的节奏变化能够为人们带来不同的感受和体验。
三.情感带给演奏艺术的审美想象
演奏艺术具有较大的力量,能够激发人们的情感、,在演奏艺术的熏陶下,人们可以展开丰富的想象,不断去净化我们的心灵、陶冶我们的情操。但是这些活动只有在演奏艺术的情感传达中实现,通过情感的共鸣,人们才能够从中体会到独特的美,从而激发人们的情感,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
1.演奏艺术的抒情性。音乐的演奏实际上可以被看作是一个抒情的过程,演奏艺术就是被人们用来表达和传递情感的。相对而言一个人利用文字、绘画等活动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都没有演奏音乐来表达的淋漓尽致,音乐在这个过程中变成了整个思想以及情感的载体,在思想和情感在和他人分享的过程中,听众对于音乐的体验和情感的体验都是通过音乐来传达的。换句话说,演奏艺术是一个情感表达的过程,在演奏中如果没有情感,是不能够成为高级艺术的。
建筑艺术是一门与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艺术。但建筑艺术只是为我们创造一个美的空间形象。它真正的“价值”来源于欣赏主体和建筑形象相互作用的体验与鉴赏活动。它是欣赏主体在审美过程中体验到的一种主观心里意绪。所以,人要是自己居住的环境空间更加艺术化,就必须能够发现、感受建筑艺术的美,能通过自己的鉴赏活动去充分领略它的魅力。而这里建筑艺术的审美特征就十分的重要了,它对人在欣赏建筑艺术的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首先,建筑艺术是一种实用艺术,它是实用与审美的统一
它运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和技术手段,根据物质材料的性能和规律,并按照一定的美学原则去造型,创造出一个既适宜居住和活动,又具有一定观赏性的空间环境的实用艺术。它一方面具有实用功能,是一种技术活动,在适合物质材料的性质和规律的情况下,改变物质材料的面貌,使它适合人类物质生活需要。另一方面。它又具有审美功能,是一种艺术创造活动,它在按照美的规律造型的过程中,积淀着人类的审美感受。物化着人类的精神体验。建筑艺术的实用性。一方面表现在建筑的内部空间适用于主体的活动需要。另一方面还表现在建筑的外部形式适应于材料的结构功能。建筑艺术直观的形式美,往往都是形式与功能、艺术与技术的统一。
其次,建筑艺术是一种空间创造艺术,它的审美特性常常直接表现在它自身所具有的造型美以及和周围环境的和谐关系
建筑艺术虽然始终是适用于审美、形式与功能的统一,但如果建筑造型缺乏形式美和表现力,建筑也就不可能成为一门艺术。所以,建筑艺术通过综合运用空间、形体、比例、尺度、质地、色彩、装饰等建筑语言,根据对比、同一、均衡、节奏韵律等造型规律,创造出可视的三维空间艺术形象。总之,建筑艺术的审美特征首先集中体现在建筑的造型上。而不同的建筑形式。又会给人不同的审美感受,或是形式美的愉悦,或是精神的震撼,或崇高、或优美、或独特、或怪诞。但建筑作为一种空间造型艺术,它的审美特征出了与它自身的空间形式有关外。还体现在它与周围环境的和谐关系中。建筑是一种艺术,更是一种固定的工程形态。它一旦建成,就不可避免地成为整个环境集体的一个部件,因而处理好建筑物与周围环境的关系,是构成它的审美属性的重要条件。如果建筑能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建筑与环境相得益彰,就会拓展建筑的意境,增强它的审美特性。
第三,建筑艺术还是“凝固的音乐”
建筑与音乐的确存在相类似和关联的地方,建筑物质材料合乎规律的组合,能给人以类似音乐的节奏和韵律的美感。同时,建筑艺术与音乐的关联还表现在二者都运用数比率。所以我们说,建筑具有音乐的某些审美特性。
第四,建筑是用石头写成的史书
由于建筑既是一种物质生产,又是一种艺术创作。它所选用的物质材料、结构方式、建筑造型和艺术风格,不仅直接体现着一定社会、时代的物质技术水平和政治、经济情况,而且也凝聚着一定的阶级、民族、时代的心理情绪、精神风貌和审美理想。积淀着社会历史文化的记忆。因此,人们把建筑称作用“石头写成的历史”。欣赏建筑艺术。就像是阅读用石头写成的史书。
第五,建筑艺术具有反映生活的抽象性和象征性的特点
建筑艺术与其它艺术形式一样,也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是对一定政治、经济、文化状况的反映,但它不是一种直接的、具体的描摹、再现客观生活,它通过抽象的线、面、体的表现手法去隐喻、象征的表现精神观念和社会生活的某些本质真实。总的说来,抽象性、象征性是建筑艺术的重要特征,象征、隐喻的运用使建筑艺术具有更强的表现力和精神功能。但这种象征应该自然的从建筑本身中流露出来,而不是刻意的加以修饰的表达和摆弄,可以说,建筑的象征愈抽象,它的魅力就愈永恒。
总之,建筑艺术的审美特征在人们欣赏建筑是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只有人们充分地掌握建筑艺术的审美特征才能充分的感受建筑的魅力。另外,无论我们身处室外还是走在大街上,始终不能摆脱那些分割的建筑空间与巨大触目的建筑形象,这也要求我们必须学会对建筑艺术进行鉴赏和审美。
那么建筑艺术与工业设计相结合,工业设计的审美特征又是什么呢?
字是构成民族声乐艺术的最基本条件,也是形成民族声乐艺术韵味的基础,只有掌握好字,才能体现出民族声乐艺术的韵味。我国的民族声乐歌唱家、作曲家有很多,在进行民族声乐作品创作、表演过程中,这些歌唱家、作曲家十分注重中国戏曲的吐字清晰韵味,因此,从这一角度看,中国戏曲艺术的“重字”韵味不仅为当代民族声乐演唱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还明确了民族声乐艺术独特的美学特征。字的韵味即咬字的标准,在民族声乐艺术中,最基本的技术要求就是咬字清晰,对于字韵,必须通过民族声乐作品的在语言规律,将字的首、腹、尾体现出来,这样才能保证观众了解歌词的意思,所以民族声乐艺术的字韵审美特征主要体现在清晰、晓义上面。在民族声乐艺术中,咬字艺术是最基本的审美原则,以汉语歌词为例,在进行歌曲演唱时,表演者需要将汉语的声、韵、调等特征准确的唱出来,这样才可以让观众体会到声乐艺术中的韵味。
二、声音的韵味
在分析民族声乐艺术的审美特征时,仅仅做到咬字准确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做到声韵美。在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中,经常会发现,一字发出以后,字和声音需要延长很长时间,而字和声的延长必须用歌唱技术进行修饰,这样才能使得吐字清晰,声音优美,这样才能表现出民族声乐艺术中的声韵美。对于民族声乐艺术声韵美,可以从字重声轻、以字带声、字声流动、字正腔圆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字重声轻字重声轻是指在进行民族声乐演唱时,强调字开头的力度,从而维持呼吸的稳定,带动呼吸、声音的良好结合。字重声轻要求咬字在口,喉咙发声,字前声后,通过喉、齿、唇,交代清楚字音。民族声乐教育家金铁霖曾说:对于字头,可以在嘴唇的任何部位,而声音需要引导在通道里,随后放松嘴巴。其本意就是说字重声轻、字前声后需要紧密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保证民族声乐表演中,字音准确、声音连贯。
2.以字带声以字带声通俗的讲就是音乐化语言,表演者在进行歌曲演唱时,通过唱明字头,带动声音进行音律快慢、强弱等的变化。在民族声乐艺术表演中,声音会将歌词韵律、音乐旋律的有机结合体直观的展现出来,这也是表演者实现“以字行腔”的重要环节,表演者需要对歌词语调、语气、情感等进行细腻的处理,将字词因素和音乐旋律的韵律更加细腻的表现出来,以字带声,用声传义,实现字、曲、声的有机结合,让观众在字、曲、声中理解民族声乐作品的情感,并从中得到审美感受,这样才能体现出民族声乐艺术的韵味美。
3.字声流动对于声乐艺术,必须保证字声能随着音乐旋律起伏流动,这样才能使得表演者在演唱过程中与观众形成良好的互动,并产生特殊的美学特征。对于同一首歌,有的表演者演唱出来十分单调,但有的表演者演唱出来则韵味十足,其主要原因就是表演者在音腔变化掌握方面有差异,表演者必须加强日常训练,掌握多种民族声乐艺术的审美特征,并加强中国传统文化的修养,从而轻松的实现字声流动。
4.字正腔圆对于民族声乐艺术,最基础的常识就是字正腔圆,但是字正未必就是声美,咬字清晰与歌声的美妙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在观众看来,美妙的歌声,不仅仅是咬字清晰,还需要有优美动听的旋律。这就需要在民族声乐艺术表演中,充分运用音乐旋律、节奏及表演技巧,优美动听的将曲调唱出来,实现字正腔圆,这样才能将民族声乐作品中的情感特色形象的展现出来。在创造民族声乐艺术的韵味时,最关键的就是保证行腔美、音质美、表情美,对观众来说,只有通过优美的声音、表情,才能深入体会民族声乐艺术的韵味。
三、情的韵味
字的韵味和声音的韵味是实现民族声乐艺术韵味的重要基石,而情的韵味则能是民族声乐艺术更加完整、动人,因此,要想体现出民族声乐艺术的韵味,还需要做到字、声、情的全面结合。在民族声乐表演中,只有利用情感来体现字韵、声韵,才可以将技巧、感情、韵味融为一体,才能达到动人的效果。在民族声乐艺术中,有“动人先有情”的说法,这就是说只有融入感情的民族声乐作品才能打动观众,表演者必须对作品有深入的理解,并结合自身的情感体验,对作品进行演绎,才会激起观众的情感,才能达到“百听不厌、绕梁三日”的声乐艺术美学特征。
探寻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展示歌唱艺术的独特魅力和美好感受,体现歌唱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需求,塑造感人的歌唱艺术形象,构筑理想的艺术境界,追求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对于歌唱艺术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对歌唱艺术审美的认识。
在音乐艺术中, 歌唱的审美是歌唱者对歌唱艺术美的一种感受和体验。任何人对现实生活中美的生活、美的事物以及对美的艺术的欣赏都是一种审美活动。相比较之下,歌唱艺术在展示其审美功能的方法和形式上是极其独特而富有魅力的。因为歌唱艺术美的构成法则,不仅在于歌唱审美的功能与价值上,而且还在于它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从美学角度来看,无论西方美学强调音乐形式属性的“听觉艺术”、“情感艺术”,还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心声结合”与“心物结合”、“听觉——心觉”艺术,作为艺术审美对象,歌唱艺术其审美价值都存在于整个审美活动过程 —— 审美感受和审美体验中。也就是说,声乐艺术作品不是离开主体独立存在的,它的价值“正在于它以其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呼唤并在某种程度上引导了主体审美的自由创造”。“它在本质上是一个问题,一句向起反应的心弦所说的话,一种向情感所发出的呼吁” 。歌唱艺术正是这样一种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生命升腾的展开形式,是一种“有生命力的形式”。歌唱艺术以它独有的魅力,从审美创造到精神愉悦,在广阔无垠的音响空间里,回荡着激情昂扬、细腻深情、如泣如诉、扣人心弦等美妙动听的声音。没有哪一种艺术能像歌唱艺术一样,拥有如此众多的热爱者、参与者和审美从众者。这就要求在声乐作品的演唱中,必须渗透着歌唱者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歌唱者只有在歌唱时把自己所有的情感都倾注在作品之中,把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审美感受和爱憎情感,通过歌唱形式全部呈现给听众,才能使听众从中得到美感和享受。
歌唱艺术作为人声音响的美,它是以文学作品的语言美、音乐作品的旋律美、歌唱的声腔美、表演动作的形态美和乐器的伴奏美为基本构成要素。在一般的音乐审美活动中,欣赏者是审美的主体,音乐是审美的客体,而在歌唱审美中,歌唱者扮演着审美主体的特殊角色,他既是一个优秀的审美者,同时又是美的声音的创造者,歌唱者只有具备高超的审美能力和歌唱水平,才能创造出美的歌唱声音,为听众提供美的审美音响材料,使听众获得美的享受。可见,歌唱艺术的审美感受和体验是具有一定审美态度和超越意识的主体,在以某种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客体)的呼唤下,经过生理愉悦到精神愉悦乃至精神升华的心理感应过程。它包括了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的因素,是美感经验的基础和出发点。在生活中,我们都有这样的感受,比如当你听到某一位歌唱家的歌声以后,在未听清楚歌词与旋律时,就已经被他那明亮清脆、悦耳动听的声音深深地感动了,当你听到某种不同的声音时,就会产生不同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兴奋或轻松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忧伤的感觉,有些声音仿佛使人感到微风拂面,十分美妙,并在很短时间内就可以激发我们对歌声美的感受。因此,研究和确立正确的歌唱审美观,形成正确的歌唱审美感受,对于一个歌唱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应当引起广大声乐教师和歌唱学习者的高度重视。
二、歌唱声音的审美特征。
民间艺术具有较强的民族特性,是大众为满足自身的需要而创造的,它种类繁多,包括民间的工艺美术、音乐、舞蹈和戏曲等多种艺术形式。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工业化的加速,民间艺术似乎时过境迁。先进的科技可以创造出更为精制的工艺品,但是传统民间艺术是农耕文明的积淀,是我国五千年民族文化的载体,不仅丰富了当时的人民的精神生活,也为我们现代人的艺术研究创造了条件和契机,是我国人民创造的非常有价值的瑰宝,有着不同于纯艺术的审美价值,值得我们去深入地研究和分析。
1 源于民间生活――朴素美
民间艺术具有朴素、直观性的特征,它的构造甚至非常简单,但其内容都是对生活现实的反映,与人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劳动人民的需要,它的产生于发展始终以服务于民生为宗旨。这也是民间艺术的生命力所在。民间艺术包含了民间工艺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和戏曲等多种艺术形式,这些艺术形式都是对民间生活的艺术化再现,它蕴含着当地浓厚的风土人情,体现着人们纯朴的审美理想。民间生活现实是民间艺术生活美的源泉,而民间艺术的存在也满足了普通大众日常生活需要,它是较为基础的、与底层的物质生活更为接近的文化艺术形态,这种直接与现实生活相联的性质,决定了民间艺术与生俱来的生活美本质。民间艺术的内容都是对生活的浓缩与提炼,反映着人们最直白的愿望。如年画表达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品《连年有余》描绘了一个活泼天真,憨态可掬的娃娃,身穿锦团服饰,颈戴长命银锁,在盛开的莲花丛中双手抱着一条鲜活的大鲤鱼,一派喜气洋洋的气氛,取其谐音,寓意生活富足,人们把现实生活中的富贵、吉祥等人生愿望作为一种审美理想朴实直观地表达出来。再如诞生于两千年前西汉的皮影戏,是一种用灯光照射兽皮或纸板做成的人物剪影以表演故事的民间艺术形态,主要使用红、黄、青、绿、黑等五种纯色,它是中国汉族民间的一门古老传统艺术,具有较强的中国传统特色,简洁、朴实地反映民间生活。民间艺术源于生活,所以生活美是民间艺术的基本特征,是民间艺术的审美之源。
2 传统的造型――形态美
形态是艺术表现与存在的重要因素,艺术造型具有典型性和形象性的特征,造型是民间艺术形式美的基础。民间艺术作为民间文化观念和意识形态的物化形态,代表着大众的审美习性,它具有很强的装饰性,是按照民间艺术特有的形式美法则的逻辑去造型。所以民间艺术在审美形式上也表现出其特殊的形式美,这种形式美主要体现在其造型和色彩上,如年画、剪纸、泥塑、民间木雕等,它们在造型上都具有很形象的模拟性和传统性,在色彩上多运用红、黄、青、黑、白五行色,由于民间文化观念的意识形态的传承性和稳定性,所以不同品类的民间艺术遵循着共同的创作审美的一般规律,这是民间艺术形式美的基础。我国民间艺术种类繁多,在其渊源流传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风格体系,通常采用表现我国传统审美习性,民间艺术在色彩上与造型一样受民间文化观念的影响,阴阳五行是中国特有的宇宙时空观念,因此主要以阴阳五行为基础的观念色彩体系,红、黄、青、黑、白五行色成为民间艺术的基本色彩;在造型上多采用梅花、莲花、寿桃、仙鹤、公鸡、鲤鱼、飞龙等吉祥物做造型原本,这些都成为民间文化的观念性造型符号,它蕴含着人们的内心理想与审美愿望。如作品《福寿图》是一幅典型的祝福性年画,图中老寿星手持挂着装有长寿仙丹葫芦的手杖,跟着两个捧着大寿桃的仙童,面带祥和的笑容,其艺术造型体现了民间艺术特殊的形式美。在民间艺术中多子的石榴、葫芦、南瓜、葡萄等常看作多子多孙的象征。这就是中国本原哲学观及其观物取向所决定的艺术形态,是中国民间艺术造型的基本特征,也是民间艺术特殊的形式美。
3 服务于大众――实用性
民间艺术的形式虽然相对简单,但简单中又不失其实用性,实用性是民间艺术的基本特性,它也是民间艺术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人们创作民间艺术的初衷也正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生活,所以还是比较强调其自身的实用性的。民间艺术的实用性是大众的,它虽然具有普遍性的特征,但有些也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和针对性,不同的艺术品产生于不同的生活环境,它的产生受到人们的生活习性和信仰的影响,不同的生活群体形成了形态各异的民间艺术,它自然也服务于不同的生活群体,在一定的空间内具有普遍性。民间艺术的实用性不仅体现在物质方面,它也是人们精神的需求。当时的劳动人民在进行相关物质基础上的艺术创造的时候,也是为了处于一个实用性的考虑,人民为了在劳动时能够更好地省时、省力而去对那些原本就已经存在的劳动工具进行一个相关的技术上的或者是外形上的一个改良,这不仅使它在外观上更具有美观的特征,也使这些工具在使用上更加顺手了。随着人们审美需求的发展,产生了一些脱胎于民间现实物品的纯艺术品,这是人们审美创造的创新与发展,它具有着满足人们审美心理需求的实用性。不管是什么形态下的民间艺术,它们都可以算得上是民间艺术的一种瑰宝,既有助于劳动人民更加省时省力地去完成各种农业活动,又能满足人们对其审美外观上的需要。
4 精湛的技艺――工艺美
一件物品之所以能够被称为艺术品,不是因为它的材质的优劣或造型的独特,而最为重要的是在它形成中凝聚着精湛的技艺,精湛技艺是艺术存在的基础。民间艺术虽具有着朴实、简洁的美感,但它也蕴含着那些民间艺人的技艺精华,而这种技艺不仅体现在物质形态方面,也体现在精神内涵方面。今天很多民间艺术被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评定标准并不是这些物质层面的载体和呈现形式,而是蕴藏在这些物化形式背后的精湛的技艺、独到的思维方式以及丰富的精神蕴涵等非物质形态的内容。民间艺术的物质载体是特有的民间技艺手段,如民间微型雕刻工艺――核雕,在桃核、杏核、橄榄核等果核上表现出复杂的题材,雕刻手法细致入微。如《清秘藏》记载明代宣德年间夏白眼于橄榄核上刻神态各异的十六个娃娃;明人魏学作《核舟记》所述明代核雕艺人所作核舟――东坡赤壁游等,栩栩如生、技艺惊人。民间艺术的工艺美体现手工制作的审美价值,它是技术性、艺术性和审美性的完美统一。由此可见工艺美是民间艺术的基本特性,也是其审美价值的重要体现,它使民间艺术充满了活力和魅力。总之,民间艺术产生于大众生活之中,有着自身独特的造型体系和审美价值,其特征因每个民族的文化与环境的差异而各有不同。中国民间艺术会随时展而发展,在当今文化相互交融的影响下所产生的新的民间艺术会以新的材料和艺术形态出现,只有根植于民族文化的民间艺术,才能体现出民族文化本色,理解民间艺术的审美渊源,使中国的民族民间文化更好地传承下去。
参考文献:
[1]胡潇.民间艺术的文化寻绎[M].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1994.
(二)配合动作节奏性舞蹈是人们通过肢体语言和音乐韵律来充分表达人类的情感的艺术。因此,舞蹈并不是简单的视觉艺术,更是配合听觉节奏的视听盛宴。应当说,在人类所有的艺术形式中,音乐和舞蹈是最具有节奏感的两种形式。舞蹈艺术的旋律是舞蹈动作得以表现的基础,配合动作节奏使得舞蹈动作具有更强的生命力和表现力,适当的节奏也更能辅助欣赏者了解舞蹈艺术想要表达的情感。舞蹈动作的快慢、力度强弱等就形成了舞蹈的节奏。舞者通过优美的舞姿,表达丰富的情感,这些形态各异的动作自身就带有明显的韵律感,这样舞蹈就有了明显的节奏,能够给欣赏者提供更直视的观摩性。
(三)虚拟象征为主舞蹈艺术是来源于生活的艺术,是对日常生活的高度概括,但舞蹈艺术并不是直接的叙事,而是通过虚拟象征来表达现实生活的艺术。舞蹈艺术将人类最为简单的动作进行堆砌,又要将舞蹈动作进行优美、生动的串联,并且还要通过舞蹈动作传递出一个故事的曲折发展,最后让欣赏者体会到舞者所要表达的感情,达到情感的共鸣。因此,舞蹈并不是通过语言来叙事,而是将所要表达的事情融合到舞蹈动作中,进而表达情感。舞蹈艺术是将现实、动作、情感巧妙结合的综合体,初接触舞蹈艺术的人往往会有“似懂非懂”的感觉。组成一支舞蹈的每一个动作都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抽象性。
二、舞蹈艺术的欣赏
一、作为独特的艺术存在
电视艺术是人类进入电子媒介时代,电子技术与艺术结合所形成的特殊传播媒介的艺术表现形态,是电视这一先进的传播媒介传播的新的艺术样态。区别于很多艺术形式,电视语言鲜明的特点在于它不是一种单一的语言形态,而是形成了多元化、复合式、科技含量很高的电子语言系统。电视艺术表现手段的多元化,不是单一手段可以发挥作用的,对其他艺术门类语言方式、精神传统的传承和变异,是电视艺术丰富完善的前提和基础。
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电视,它最先突显出来的特征是其作为信息传播者的功能性和实用性,又因为它的“工具”功能,它所传递的信息其包容的范围极为庞杂而凌乱,因而在电视艺术的研究领域中,人们很容易将电视的功能性和实用性与它自身的审美功能相混淆。关于我们从电视里面确实能得到什么,借用传播学者乔治・谢曼特的判断或许对我们能够有所帮助――那将是一个“严峻的考验,看它带来的是民主,还是遍布全国的超级市场”。(沃纳・赛佛林/小詹姆斯・坦卡德)在这里,如果我们把“民主”理解为电视传播内容及形式上的“多样性”,将“超级市场”理解为电视自身所具备“消费可能性”,这两方面不正是电视作为大众传播媒介最为明显的特征吗?
电视在具备大众传播媒介的基本特征的同时,由于自身在传播内容和方式上的特点,电视同样也存在着作为媒介的局限性,概括来说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由于电视传播的线性结构,顺时序的“一次过”,电视缺乏存贮和复现性;第二,电视受收视环境的影响,视听干扰较大,很多时候是处于断续接受的状态,与电影的观赏与接受差别较大;第三,在内容的传播方面,电视不适宜理论性、专业性过强又难以诉诸视听形象的题材,收视方面更适宜浅显与直接的内容;最后,电视是重装备、高技术、高消耗的传播方式,电视传播的发展受经济方面的制约较其他大众传播媒介更大(叶家铮)。综观上述特点,电视作为媒介的局限,实际上是时间的限制,由此而引申的时段的概念是电视区别于传统媒介的重要因素。广播也是时间的限制,但广播中最大的局限是声音的单向度传播,而不仅仅是时间的线性传播方式,因此按麦克卢汉的划分,广播与电视的区分是“热媒介”与“冷媒介”的不同媒介性质。时间的线性局限对于电视传播更为重要。在这里,时间同时可以理解为即时性,这是与电视在表现在场感很重要的因素。另一方面,电视在整体节目安排上体现出的隐藏其中的意识同样也是不可忽视的表达方式,在电视传播的过程中,编播作为一种特定的技术手段的存在,在实践的过程中也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
电视作为传播载体,在它自身无限制记录和复制其他文化形式和艺术形式的过程中,实际上也正是它消解各类不同艺术形式界限和通过统一的时间概念下,在统一的镜头和视线的变换中,完成自己的重新整理与加工的过程,电视在时段概念下,将不相干的内容合理地打包为一个整体。同时,电视在传播其他艺术形式的过程中,也不断地将其内容与形式逐渐统一在适宜于传播的方式。一方面是由于电视重装备高成本的压力下惜时如金的传统,另一方面是因为电视这种“视”与“听”结合的方式,相对于传统媒介更为直接简洁和方便,受文化程度和社会经验的制约极小,其他艺术形式在进入电视传播后自觉不自觉地经历了一个删繁就简的过程,就像书面语转化为口语的过程一样,电视传播在经历了一个通俗化的过程中,不同的艺术形式都统一装在一个叫做“娱乐”的筐里面了。
某种意义上,与其说电视继承了其他艺术形式的美学传统,不如说电视艺术是建立在对其他艺术形式的美学传统的消解更为合适。之所以不用破坏或者是颠覆这样的表述,事实上电视艺术在对其他艺术形式记录与复制的同时,它首先经历的是一个“杂烩”的过程,也就是在不同时段组合策略下,将不同的内容和形式统一在某一个完整的概念下,以对应日常生活中受众统一而又纷杂的需求。
电视艺术作为独特的艺术形态,它是通过对其他艺术形式的记录与复制,在不断修正与调整其他艺术形式以适应其自身传播特性的经历中,逐渐完善自身艺术形态的建构。而这一过程并不是一个自觉的,甚至有明确分期的过程,电视作为艺术的存在的前提是建立在电视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基础之上的,电视艺术首先是作为媒介的艺术而存在,也正因为如此,电视艺术不可避免地带有世俗化(或日常化)和多元化的特征。
除此之外,电视艺术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这是和电视本身的特点相联接的,那就是科技的进步也将是推动其探索的脚步,它始终是一种动态的过程,是具有生长性的。它经常会给我们带来一些惊喜,以至于我们总是跟在它的后面跑步前进。
二、审美生成
电视艺术作为独特的艺术形态存在是电视艺术审美生成的前提,而且只有它作为独特的艺术形态存在的基础上,诗化的电视审美才能够得以生成并发展。电视艺术的本体思维是“视觉思维”,那么可以说就是以审美为核心的视觉思维艺术。
在电视艺术发展中,经常会有这样的误区,人们忽视了艺术的创作规律,而是利用技术的优势经常做一些技巧的试验,但是任何脱离艺术规律的、脱离人的思想表达的纯然的技术技巧的演练,最终都是没有任何生命力的。麦克卢汉提出“技术的影响不是发生在意见和观念层面上,而是要坚定不移、不可抗拒地改变人的感觉比率和感知模式”(马歇尔・麦克卢汉)。麦克卢汉从英国文学以及传统文化中最先感受到媒介从技术方面对文化以及审美方面的影响。而电视艺术毫无疑问更加突出地映射出技术对于自身文化品格和审美方式的变化。电视艺术的多元化倾向让人们很难把握,它几乎涵盖了其他艺术形式,可以轻而易举地将其他艺术形式照搬过来,通过自己强大的影响力将诸多日渐式微的艺术形式重新展示到日常生活的面前;而在另一方面,它也同样可以轻易地将其他艺术形式世代延续下来的传统和特点混淆,并且以讹传讹地传递给新生代的受众。
电视出现的哲学意义大于其功能意义,它带来了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它也改变了人们认识社会的途径。“人类创造了电视,也被电视这一创造物所改变着。”(麦克卢汉语)但隐含在电视其中的哲学意义并不是受众所关注的事情,对于大多数人而言,电视必须跟人们的实际生活相联系,包括现实生活和想象中的生活;如果在电视中看不到我们自己的生活、愿望及梦想,那么电视对我们来说就毫无意义可言。人们通过电视发现日常生活中的奇迹,尽管有些是被人们所忽略的内容,但在电视屏幕上人们重新感受到了某种久违的激情。事实上,当我们专心致志地观察电视的内在结构的时候,我们发现,日常生活结构与新的传播媒介确实类似,但对于电视,人们常常会被它表现出来的多样性及多元化的表征所迷惑。一个是它的日常性和世俗性。电视在人们日常生活领域所表现出来巨大潜能是其他媒介无法比拟的,而且随着便携式摄像机的普遍应用,使近距离采访拍摄成为可能,电视已经直接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另一方面,是缘于电视的叙述方式。电视在叙述的同时也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这种影响源于电视本身与人们日常生活的贴近与相融。实际上,电视屏幕上出现的日常生活总是经过加工的,但这种加工又不可能是完全的虚构,是在认同的前提下某种暧昧的理想。
正因为电视这种多样性及多元化的表征,常常会让人误解为电视艺术在审美过程中的日常性与世俗化作为电视美学的特征与基础的存在。电视艺术之所以成为艺术,前提不在于它的日常性与世俗化的特性,而在于它是否在以一种审美化的方式生存。如何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与世俗情趣中建构属于电视传播方式的经典,以区别于其他艺术形式。事实上,电视艺术的审美生成本身也是一个“诗化”的过程,电视艺术正是通过对日常生活不断地记录与复制,在大密度地传播世俗情趣的过程中,完成了从记录与传达到“诗”的艺术这一转化。
电视作为“诗”的艺术,首先表现在它是对日常生活与世俗情趣的诗化过程。电视作为大众传播媒介,从它诞生之日起就直接进入了大众生活的领域中,电视的影像几乎牺牲了作为影像基础的诗意表达,它的诗化不是影像的本身,而是在影像的背后,即电视艺术的诗意表达是通过对日常生活真实影像进行编辑后的,所映射出隐含在影像背后的日常生活本身的诗意。
另一方面,电视作为大众传播媒介所具有的“即时性”特点,要求电视所反映的内容应该是当下的生活与世界,即使是历史方面的内容,受众也会不断地与当下的生活相对应。电视将日常生活简化了,在对日常生活的简化过程里,实现审美过程中的超功利的观照。电视里面的日常生活与我们日常的生活拉开了距离,在貌似一致的影像里面显露出不同的本质。电视在混淆了其影像与现实生活的距离中,依靠“事件”主题使受众发现现实生活的美与丑,从而产生审美愉悦。同样是以影像为前提,以视听结合为特点的艺术形式,电视与电影在其美学基础的建立与特征表现上却是完全不同的。电影以影像来表达意义,而电视的影像只是外在的表现而已,意义却在别处。
在电视里面,我们看到了平时不经意的事物的另一面,发现了平淡中的惊喜,在熟悉的事物面前产生了陌生感,也因此产生一种不同于日常生活本身的新鲜感受。我们经常会在电视里面发现日复一日的日出日落竟然会让人感动,一条每天经过的街道,竟有如此美丽的林荫,熟悉的城市在宁静的背景下也会有如此的壮美……电视让我们发现了日常生活中充满了变化,充满了温情与感动,哀伤与喜悦,激情与希望。而重要的是,电视让我们意识到了日常生活中还存在着那么多让我们既熟悉又陌生的感受。
此外,电视在对日常生活与世俗情趣的诗化过程的另一个途径,是电视在记录和复制日常生活的过程中,改变了日常生活的节奏。电视无论是如何客观地再现生活,实际上,电视所表现出来的日常生活的节奏与现实并不完全的相同,而节奏上的变化,恰恰又隐藏在客观记录的本身。节奏是影视艺术生命节律的物化反映和影视艺术形式美的重要载体。电视的节奏属于相对隐性的节奏,表现在受众的无意识感受到的节奏。在电视剧等电视节目类型中,这种分别并不明显,而在大量的纪实、新闻资讯类节目中,这种隐性的节奏实际上不断改变着我们对日常生活的态度,而在其中我们同样经历着情感上的不同感受。
电视作为“诗”的艺术,其第二个方面表现在,电视是以“纪实”的方式深入日常生活,以日常生活为基础表达对于人类共同理想愿望的渴望。纪实的影像运动最早出现于电影,作为一种美学追求,它曾经取得过辉煌的成就,上世纪二十年代和四五十年代,由弗拉哈迪以及后来的奥逊・威尔斯和意大利新现实主义都以纪实的电影风格为电影史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而早期的电影理论,造型与记录是两大相对且相关的美学倾向。追溯电视的发生,其播出内容和传播方式都一直是以纪实性为主的,即便是我国电视最初播放的电视剧《一口菜饼子》,它的传播方式也是直观的、实况的,是具有纪实意义的。从电视的发展现状看,具有纪实性特点的节目在节目总量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某些纪实风格十分鲜明的节目类型已经相当成熟,而有些本来纪实色彩很弱的电视艺术形式,也逐渐把纪实风格作为一种新的追求。纪实性极强的新闻类节目迅速发展,以纪实风格为主调的电视纪录片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继2005年底央视一套播出大型纪录片《故宫》后,2006年3月,央视一套又在黄金时间播出了《新丝绸之路》,这里面固有黄金时间播出有利于回收拍摄成本这方面的考虑,但央视黄金时间播出具有特殊意义的纪录片,无疑标志着一种进步。电视在叙述和展现日常生活的同时也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这种影响源于电视本身与人们日常生活的贴近与相融。
电视作为“诗”的艺术,其第三个方面表现在,电视以日常生活为本原,在改变“语境”的同时,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融为一体。文化的功能之一便是在人与外部世界之间树起一面选择性很强的网筛。因此文化以其多种形式预定了我们要关注什么和要忽略什么。这种筛选功能提供了关于世界的结构,保护着人们的神经系统免受“信息超载”之累(史蒂夫・莫滕森)。信息超载是用于信息处理系统的术语,它指的是这样一种状况,当系统接受的信息太多,无法妥当处理时,就会瘫痪。一旦面对上述的状况,人们可以通过认定和建立优先考虑的事情来应付这种困境。当这种成为惯例的解决办法不甚明显时,高语境规则就起作用了,也就是说,加强信息处理能力而又不增大系统和系统的复杂程度的唯一方法是为系统的记忆编程序,以便只需较少的信息就足以使系统活动起来。系统要应付日益复杂化的情况、满足更大需求的问题,其答案似乎在于为个人或组织预先制订好的程序。这是通过“语境制造”过程实现的。
在这里,相对于电视的语境而言,与其收视环境并不是一个概念,尽管收视环境的千差万别直接影响着电视的收视效果,但这两者并不是一回事儿。电视的传播方式是最直观的也是最容易接受的,但我们一旦接触到一个全新的环境,我们会发现这里的电视有些不同,最起码有点新鲜,即使是使用同样一种语言,因为我们接触到的是一种有分别的语境。倘若没有语境,符号是不完全的,因为它只包含信息的一部分。如果人们记得口语是从已发生的、可能发生的、或正在筹划的事件中抽象出来的,那么这些就容易理解了。
电视因为其自身直接深入到日常生活之中,电视所传达的内容是完全适宜于当地及当下的现实生活中的语境,而电视本身在连续传达相近似的内容过程里面,也逐渐地完成从低――高语境的过渡,就像处在一种亲密关系的人,随着相处的深入,语言也会逐渐在简化,逐渐变得不那么规范,但所传达的信息并没有减少甚至更多一样。电视在与相对固定人群的传播过程中,也逐渐形成受众习惯的语境。
也正因为如此,电视艺术在内容传达上具备审美生成的基础,电视艺术生长与电视语境制造过程相伴相随,而在这一过程中,电视艺术适宜当下日常生活的同时,承继了传统文化与民族文化方面的习惯及思维方式,又与现代文明融合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既是电视语境的特点,又是日常生活中人们相互沟通的基本方式。
就综上所述的三个方面,不过是从理论层面出发,在具体的电视实践过程中,电视艺术的审美生成即使是从一个基础出发,所表现出来的形式也会有各种各样的分别,这是电视艺术研究的障碍,同时也是一个挑战。电视艺术研究也恰恰因此而充满魅力和希望,也因此具备了发展的巨大空间。
三、电视艺术的审美特征呈现
在审美观照中,我们的确经常感到一种同情,但却不是通常的伦理道德上的一种同情。首先,美具有一切审美对象都具有的形象可感性。一切非形象、不可感的东西都不是审美对象。“心灵美”、“思想美”不是从美学意义,而是从修辞学意义上,是比喻或是赞誉。只有当心灵和思想用艺术形式表现出来的时候,当艺术给心灵以形式,把不可见非感性的东西变成可见可感的艺术形式,它才成为审美对象。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是影像与声音的形象可感性。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它的所谓形象可感性,本质而言是事件,单一的或是连续性的事件中所体现出的美感。在这一点上,电视艺术极像人类童年期就产生的故事,能够最早满足人类审美需求的艺术形式。所不同的是,电视艺术不再是口传心授,而是通过影像与声音,可以更加形象化地叙述故事。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电视艺术本身的传播特点,是因为电视艺术与日常生活的密切联系。电视艺术也正是通过自身的技术手段,在对日常生活整理加工的过程中,通过对日常生活中某些细节的放大,对现实生活节奏的改变,将具体的事件以故事的方式展开,将生活中的事件提升到可知可感的诗的高度,从而成为审美对象。
美的形象可感性与非美的形象可感性不同之处在于,这种形象可感性与人体感官具有内在的契合性,只要人以审美的态度去感受,它不假思考就令人感到愉悦。
因此,美的第二个特点就是客体具有物的尺度的完善性。它包括了三层逐层递进,缺一不可的含义:
一是事物的本来面貌。相对于电视艺术自身而言,由于其与日常生活的贴近性与易受性,即使与电影艺术相比,电视艺术更要求它能够真实反映现实。但这里所区别的是,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它在反映现实的过程中也同样有所局限,它可以满足受众的好奇心,但绝不能猎奇,不能以现实生活真实存在的千奇百怪为自己传播的主要内容。电视艺术之所以成为艺术,是因为它自身的选择能力,而不是它所具备的记录能力,是因为它自身的表现能力,而不是它所具备的复制能力。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这既是基础又是原则。
二是事物的正常尺度。与审美同属一个范畴的审丑,与表现丑是两个完全相反的概念,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它自身具备了在表现内容上的极大丰富性,这里面不是说绝对不能出现丑,但这与展现丑表现丑却完全不同。而在这一方面,电视艺术在商业化的影响与左右下,的确出现了大量与电视艺术审美相悖的现象,目前的确有一批电视剧和电视栏目,在娱乐化和收视率的牵引下,将低俗视为创新,以丑为美,与电视艺术的发展极不协调,而这种违背艺术审美规律的现象同样也是缺乏长久生命力的。
三是正常中的优秀者。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它同样继承了千百年来中国文化的美学传统与标准,而美作为可感知的对象,也构成了电视艺术的主体。电视艺术通过对日常生活的记录与复制,不断发现生活中的美,不断展现生活中的美的同时,为日常平淡的生活中注入美的因素和理想。因而无论是虚构类与非虚构类的电视作品中,电视传达的内容占有主体的都是“优秀”的人和感人的“事”。这也是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的重要特点。
美所具有的第三个特点,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电视艺术因为它自身的传播方式而逐渐形成的纪实风格已经成为一个最为鲜明的特点而存在,而纪实风格也对电视艺术的内容表达上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存在的前提,是它自身区别其他艺术形式的属于自身的表现形式,而这种表现形式又与其自身的表现内容相统一。然而,电视艺术即便发展到今天,我们对于电视艺术表现形式与表现内容上的关系仍然无法统一认识。以央视一套的黄金时段的电视剧来讲,有相当多的体裁与内容就完全不是电视化的,表现在大量电影化的色彩、造型及光影的调度,大量大场面大情节的铺陈与宏伟叙事结构的热衷,全然忽略了电视小画框的局限。而这种以电影影像美学观念来替代电视艺术审美特点的同时,无形之中阻碍了电视艺术的发展,最终会导致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失去存在的基础。
另一方面,电视艺术在具体的实践中,形式大于内容的情形大量存在,而这种象征型的表现方式,与电视艺术作为基础存在的纪实性矛盾也会在受众收视的过程中渐渐失去兴趣。之所以这样说,电视艺术以“事件”与故事为最有效的表述方式,真实感是最为重要的前提,而日常生活中尽管美的理想是以完美为目标,但现实生活完美是不存在,人们习惯于自己日常的生活与电视节目奢华的背景与环境巨大反差,无疑在信息交流与传达过程中产生阻碍,而这种表现出来的完美在人们与自身生活的平实甚至缺陷相比,在社会学角度上也极容易产生不平等的感受,从而产生焦躁的心理。
美的第四个特点是美的对象符合人的尺度。作为审美对象的电视艺术所体现出来的,一是鲜明的时代性,一是它自己不可或缺的历史的传承性。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它首先符合人的尺度,而这一尺度是与人的现实生活息息相关的,而另一方面,电视艺术以大众传播媒介为载体,它自身必然要成为占据大众生活主导作用的主流价值的体现,因而与时代的发展同步。这也是与“三个代表”的理论内涵相吻合的。
电视艺术的传承性表现在审美本身是一个历史传承的过程,无论是审美的态度、角度及审美的价值等诸多方面,都与社会文化的历史传承联系在一起,而一旦割裂了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审美对象也就不复存在。
电视艺术的本身作为新兴的艺术形式,但这并不意味着电视艺术所表现的内容也是完全与历史脱节的,电视作为深入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艺术,它在诸多方面承继了传统文化的同时与现代文明充分融合,因而受到广泛的关注。而当电视艺术最终走向成熟的同时,那么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自然也就成为这个时代具有典型的美学意义上的范本。
[参考文献]
[1] 马歇尔・麦克卢汉(2000).《理解媒介》.北京:商务印书馆.
[2] 史蒂夫・莫滕森(1999).《跨文化传播学》:东方的视角.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更为重要的是,书法艺术的表现性更强调通过作品笔墨线条的夸张、变异与抽象表达来达到其高度的精神需求,它所反映的是艺术线条的高度情感化和符号化。这在魏晋以降的文人书法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大草和狂草艺术尤其如此。诸如王羲之、颜真卿、张旭、怀素、黄庭坚、徐渭等人,都是书法表现主义的重镇。兹以晚明徐渭为例。徐渭的狂草,是非理性主义的产物,而这种非理性主义主要是基于对现实强烈不满的情感本体而产生的,徐渭既是非理性主义的代表,也是表现主义的代表,他将书法的表现性审美特征发挥到了极致。
书法的表现性是通过时空一体化的线条结构形式而体现的。书法之“线”,在这里主要指用毛笔和墨在纸上所划出来的汉字字形,它是具体的,同时,它又是抽象的,它所展现的是对生命意识、对人的艺术理想意味的非具象描述。而这种“意味”,是隐藏在事物表象背后,并赋予不同事物以不同意味的东西,它既是具象的,又是抽象的。西汉学者杨雄云“书者,心画也”,这个“心”,可谓抓住了书法形象特征的本质、本源。书法的“线”是书之“心”所寓之物,或者说,这“线”即是“心”的抽象与概括,书法的线条显然不是具体事物的具象描述、再现,而是个体事物在“心”的运作之后的抽象,①从这个意义上说,可谓与“心”同构。换句话说,书法的“表现性”,强调的是主观感情,不循规蹈矩,不机械模仿,不求绝对真实效果,而应当把扎实的基本功隐藏在背后,并能充分地运用书法艺术的各种符号形式去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意趣。所以,我们说书法线条的抽象是书法艺术形式语言的基础,其根源则来自于中国人“天人合一”的审美思维和“物我一体”“纵横通会”的直觉体验传统。也可以说,书法的表现性,精妙地体现和诠释着中华民族“天人合一”的审美思维。
书法艺术的抽象性,不仅具有民族性,而且具有一种普世性。所谓普世性,是指其作为一种纯艺术的基本特性。如著名美学家李泽厚所说,中国书法的线条结构“其秘密正在于它把象形的图画模拟,逐渐变为纯粹化了(即净化)的抽象的线条和结构。这种净化了的线条——书法美,就不是一般的图案花纹的形式美、装饰美,而是真正意义上的有意味的形式”②。可以看出,李泽厚之所谓“真正意义”不是从民族艺术的狭隘立场上,而是从人类文化的大美术立场上而言的。这就表明,书法艺术的抽象表现性,是超越历史、超越民族界限的,这种纯艺术的本性,并不因历史由传统向现代转型而失去价值。所以,抽象表现性是中国书法保持其本体精神的元素。
书法艺术的表现性,又主要是通过书法艺术的抽象美来体现。抽象美是书法区别于绘画的具象美的重要审美特征。
1.纪实性
对于摄影艺术来说,纪实性是一种本质特征,是将摄影艺术与其他的艺术门类区别开来的重要基础。有了先进的科技手段,摄影艺术就可以将现实生活中的人物、事件以及自然环境等变成一幅幅能够将其准确记录和再现出来的图像作品。纪实性指的是在记录和反映现实生活时应当以尊重客观的事实作为前提条件,并且需要融入摄影师本身的审美情感,以便与欣赏者达成心灵上的共鸣,这也是摄影作品蕴含的一种重要的审美价值。
2.图像性
人类认识客观世界并与之交流的最简单且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图像。无论摄影作品属于哪一种类型,其表现纪实性的主要方式都是图像,形象性是其主要的审美特征。要成为优秀的摄影作品,除了摄影设备要先进,创作视角要新颖之外,图像也应具备生动形象性,直观的向人们传递生活的美感,从视觉上刺激欣赏者,让他们能够直接观察到图像的美。所以,图像性也是摄影艺术必不可少的一个审美特征。
3.现场性
摄影艺术在创作时需要充分考虑到拍摄现场所处的自然环境与条件,换句话说,创作摄影艺术的过程指的是在观察、比较以及选择拍摄现场的特定事物、特定对象以及特定环境等基础上进行加工与提炼的过程。在创作过程中,摄影者需要对拍摄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观察,为创作构思、发掘题材、酝酿主题、合理运用和处理摄影艺术的造型手段等奠定基础。现实生活十分复杂,拍摄现场也处于动态变化当中,摄影者应当对现场已有的条件进行利用,打破一切限制,避免因拍摄现场出现突况而手忙脚乱或一味等待而失去抓拍机会,时刻保持精神高度集中,从而创作出优秀的作品。
4.瞬间性
世界上任何一样事物都处于不断变化当中,摄影艺术只能将其中某一个片段或瞬间记录下来,很多宝贵瞬间稍纵即逝,一不注意就会错过。要创作一幅成功的作品,就需要准确抓住决定性的瞬间,所以对于摄影者来说,敏感性是必不可少的一种素质。在拍摄时,摄影者需要能够展开细致的观察和丰富的联想,掌控好各种突况,并对审美观点与标准进行合理运用。
5.技术性
摄影艺术能够获得良好的发展并不断壮大,这主要依赖于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可以说,艺术的发展实际上是艺术与技术的共同发展。在科学技术的不断推动下,摄影艺术逐渐从湿版发展为干版,从黑白发展为彩色,经过了多次的创新与变革。随后我国进入数字化摄影时代,科学技术对摄影艺术来说变得更加重要。要创作一部成功的摄影作品,就需要充分利用摄影器材和摄影的技术与技巧,否则是无法实现的。
摄影艺术的表现形式分析
1.摄影艺术的造型语言
作为视觉性造型艺术的一种,摄影艺术与绘画、音乐以及雕塑等艺术之间存在着一致性,但同时它们也有着各自不同的、独特的造型语言。对于摄影艺术来说,色调、光线、线条以及影调等是构成其造型语言的主要因素,它们是摄影作品产生美感的重要前提,也是增强摄影作品表现力的基础条件。摄影者通过对摄影艺术所具备的造型语言进行充分利用,以此来构建出作品的艺术美感,从而让欣赏者在欣赏作品时能直接感受到作品的美。
2.摄影艺术的寓意
摄影是在深入挖掘社会和人类本质的基础上来将客观事物准确的记录与再现出来,使得作品能够突破有限的表象形式的限制,揭示人类的心理特征,表达出更加深刻的寓意和内涵,它可以从视觉上满足人们对愉悦、对美的需求。一直以来,摄影艺术不断追求的就是让作品能够体现出美的寓意。目前,在人类的审美意识影响下,摄影作品已经逐渐成为一种物化的形态,它蕴含了摄影者内心丰富的情感与态度,如摄影者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世界观等。因此,摄影作品所蕴含的寓意主要是由以下几方面构成的:第一,摄影者在现实生活中所处的环境;第二,摄影者所处的时代,实际上,摄影作品所蕴含的寓意会受到摄影者的主观意识、生活体验和审美观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高度凝练,使得欣赏者在理解作品的画面使能够领悟到更深层次的含义,并产生丰富的联想与公民,从根本上保证摄影艺术的审美价值得以实现。
斗拱的种类很多,形制复杂,按斗拱在建筑物中所处的位置分为外檐斗拱和内檐斗拱。外檐斗拱处于建筑物外延部位,分为柱头科、平身科、角科斗拱,其中转角斗拱的结构最为复杂,所起作用也是做大的;内檐斗拱处于建筑物内檐部位,分为品字科斗拱、隔架斗拱等。
斗拱的产生和发展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早在西周到战国时代,采桑猎户上的建筑花纹图案已有栌斗;到汉朝,墓穴、壁画,乃至东汉的石阕、明器上都可以看到早期斗拱的形象;至唐代,斗拱已成熟极盛,这时的斗拱既用以承托屋檐或平坐,将屋面或楼面的大面积荷载传递到柱上,也是建筑形象组成部分。此时,斗拱已是封建社会中森严等级制度的象征,规定民间不得使用;到明清,斗拱建筑结构已从注重力学角度阶段逐渐演变成与建筑艺术完美结合并进一步形成装饰化的规范发展阶段,这时已是一个与近现代建筑结构艺术有机衔接的成熟阶段。从整个发展历程来看,斗拱在建筑的整个立面构图上发挥了结构和艺术形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表现出中国木构建筑稳健和雄丽的风格。
二、斗拱的文化意涵
斗拱是中国古代建筑上最为突出的建筑标志,历史悠久、文化意涵深刻,它反映了一个民族的审美趣味、社会风尚、文化意识等,不仅具有极高的结构功能,更是封建礼制的具象表现。
1.斗的意义:在中国古代,人们通常认为北极星即上帝所居,而北斗七星是帮助确认北极星并围绕北极星旋转的,所以斗表达了人们对天地观念的认同,斗自然而然成了“帝”的指代物。拱与拱之间垫的方形木块叫斗为了强调这一具有特别意义的建筑构件,从而产生了巨大的护斗。斗的使用,一开始就具有神圣的意义,它成为了特权的象征,成为了身份和地位的标志。
2.拱的意义:拱的早期原型为“山节”,它是建筑等级的重要标志。这种柱子因在头上施有山字形物以承托上部构件,使人联想到弓箭。“山节”代表了男性生殖崇拜,是凶猛和雄伟的象征。随着阶级社会的建立,它成为了身份地位的标志。汉以后,中国文化中理性气氛增强,神秘意味逐渐减少,人们更乐于接受庄重敦厚的建筑形象,因而更注重斗拱身份地位的象征性和建筑装饰的价值。
三、斗拱的审美特性
1.造型之美
1.1统一和谐美:建筑艺术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综合性,充分体现整体和谐美。中国传统建筑重视整体和谐,满足人们的视觉、心理感应以及适用性的需要。古传统建筑推崇方、圆、球等简单的几何形状,认为是完整的象征,具有抽象的统一性。斗拱的各个构件非方即矩,侧视图也为倒置的等腰三角形,从而达到了高度协调、统一的构图形式。
1.2对称均衡美:对称与均衡是美学法则的主要条件,也是建筑构件中最重要的特性。如斗拱系统中,护斗坐于柱头,沿梁的方向安放纵拱,沿擦边的方向施横棋,纵横构件相互交叠、搭接于中点,并有着严格的水平分层。因此,每层斗棋的俯视图呈“十”字、“丰”字或“田”字形为对称形式;而且多数情况下,柱头铺作、补间铺作的正立面,转角铺作的45度立面也都是对称的。
1.3比例协调美:比例是整体与局部、局部与局部之间的比较关系。斗拱是各个部件结合而成的整体,且各个部件都有严谨的比例标准,在造型艺术里通过排列组合形成和谐的比例关系。斗拱作为古建筑的重要构件,它的尺度必须按照相应的比例标准制定,具有和谐比例的艺术作品才能引起人们对美感的共鸣。
沃尔夫林以“古典艺术”一词来表征盛期文艺复兴艺术,也即 16 世纪艺术。与之相对应,他以“古风艺术”一词来表征早期文艺复兴艺术,也即 15 世纪艺术。“古风艺术”和“古典艺术”是借自温克尔曼在《古代艺术史》中发展而来的艺术史分期概念,沃尔夫林也籍此表明他所坚持的论点:文艺复兴时期,尤其是文艺复兴盛期是艺术发展的巅峰期,其独一无二的价值可以与古希腊艺术比拟。这种观念是与人类长久以来的普适价值观相联系的,它反映了人类自古以来最习以为常的观看世界的方式。
沃尔夫林认为,“古风艺术”拙朴天真,富于生活气息,于描绘中显现出对生活的热情,其表达是远未完备的,但又预示了在巴洛克艺术中将要展现出来的东西:运动。而“古典艺术”精炼集中,于理想化的艺术形象之中反映成为“完美的人”的生活理想和相应的审美理想,平静而高贵,庄严而持重。古典艺术的完美性源自对文艺复兴时期社会精英人士的生活理想的认识,而社会精英人士的代表就是拉斐尔、卡斯蒂利奥内伯爵等。
沃尔夫林在盛期文艺复兴――古典艺术中,不仅发现了“新的形式”,也发现了“新的理想”和“新型的美”。 ①他认为,相对于 15 世纪的早期文艺复兴艺术,这样的美更为平静、厚实、宽阔,所描绘的空间和其间所布置的物体间建立起新的关系,坚实的刻画形成鲜明的体量感,庄严持重。他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诠释了堪称完美的“古典艺术”相较于文艺复兴早期“古风艺术”所表现出的不同审美体验。
一、古典艺术的审美特征
1、稳健简单的尊严美。与15世纪将人物动作处理得优雅、矫饰以及过分讲究不同,16世纪艺术体现的是一种稳健、简单体现人的尊严的审美风格,在绘画中,“人物的姿势越发稳重,那些过度装饰、生硬造作和立脚不稳的缺点已被克服。”②除此之外,16世纪的艺术恢复了古典艺术中对“体现坚强气质的有力动态的兴趣”③,在艺术表现中注重力量和生命力的表现。
《自画像》是拉斐尔作于 1506 年的一幅作品,是他早期创作的典型风格。与其他几幅成熟期的肖像画相比,这幅作品轮廓线缺乏变化,尤其是肩膀、帽子、脖子,不能很好地形成圆润过渡,略嫌生硬单薄。而其成熟期的《一个妇人的肖像》,通过强烈的明暗对照,形成了鲜明的视觉焦点,这个焦点就是眉宇和鼻梁的明暗转折处,我们可以感觉到,寥寥数笔就能将眼窝和鼻梁连接起来。在 16 世纪,这样的连接所形成的强烈对照总是得到强调,艺术家将表情线索汇聚于一个单纯的整体,这或许就是 16 世纪艺术稳健风格的秘密所在。沃尔夫林指出,这种美是以人的尊严观念为基础的。
2、丰满厚重的成熟美。在16世纪,丰满、厚重成为新的审美理想。15世纪,人们崇尚纤细、轮廓清晰的青春美,而到了16世纪,从前那些纤细处理的部分,被更丰满、更强壮的表现手法所替代。沃尔夫林认为,15世纪艺术体现的是青春美、而16世纪艺术则是一种成熟美的表现。这个时期,“美见于体现古想的丰满躯干的宽大臀部上,而且视觉追寻的宽大而统一的各个面。”④
16 世纪的意大利艺术开始发展比之 15 世纪艺术更纯粹、更强有力的表现,在这个过程中,主体形象的鲜明突出和空间延伸是同步展开的,对于 16 世纪的艺术家来说,其画笔仿佛就是最小的“光圈”,其画布就是最大的“景深”。人们偏爱紧凑、坚实、厚重之美,这并不与雄浑开阔的图像空间的要求相抵触,因为重要的是表现得充实,而不是题材的实际面积如何广大。
15 世纪的趣味是画得“漂亮”,16 世纪的趣味是画得“结实”。而且,主体形象之间开始更为紧密地联结,形成统一的整体。譬如拉斐尔的《圣母和圣子》,画面的水平线被压低,三个人物间形成一个三角形的团块,其充盈的体量感,通过与波拉约洛《圣塞巴斯蒂安的殉教》纸片一般的人物相比可以一目了然。
3、稳重庄严的细节美。在细节的处理上,16世纪绘画在对人物的细节的刻画上,相较于15世纪而言更为工整,给人一种稳重庄严的审美感受。比如在对人物的发饰的处理上,15世纪时期“趋于划隔分股的发型和细致的装饰倾向”,以及“改变前额的自然框架,超出原来的发际线而扩大前额的面积”,而16世纪则“更喜欢单一体块的简单发式的欣赏趣味”,“头发表现为梳得光滑服帖、有条不紊的体块”,并“以清晰的水平线作为前额与发型的分界线” ⑤,这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就造成了前者娇揉而后者自然的视觉感受。在16世纪,艺术家在创作时追求“重量感和节奏感”,15世纪人物画中修长的颈脖,在这个时期由戴有沉甸甸的项链的粗壮脖子所替代,而原本那些“编织复杂图案的衣料”则变成了“具有重量感的能产生大效果而不必近观细察的衣料”,由此来凸显人物尊严而高贵的神采。
4、简朴庄重的空间美。古典艺术对垂直和水平轴向的强调是始终如一的,它赋予图像空间构成以稳定感、重量感和毋庸置疑的明确视域,引导欣赏者仅从一个唯一被作者确定好的角度去观看最能够反映形体常态的效果。
藏于乌菲齐美术馆的委罗基奥的《基督受洗》,是具有代表性的15世纪艺术,人物和各部分的景物都像剪纸一样,整个图像空间像是拼贴出来的,尤其是背景,就是一块紧贴在人物背后的幕布。右边中景那棵树,下半部像是和远处的山石紧挨在一起,而其上半部分由于刻画得过于清楚,似乎已经跑到前景里来了。主体人物刻画得筋脉毕露,近乎平面装饰图案。而左边的残垣断壁又压在人物背上,再次令人物嵌入背景之中。一个开阔的场景,由于缺乏有秩序的表现而显得平板拥塞。同时,人物的动作也过于局促,慌慌张张,尤其是耶稣基督被表现得像是凡人,他的身体几乎是在瑟瑟发抖,画家似乎仅是粗略地将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举止排列在一起而已。
而在拉斐尔的《圣母子与小圣让・巴蒂斯特》中,远景的白云与天空融为一体,自然地向后伸展。前景圣母子和圣约翰的轮廓总的来说是清晰的,但在阴影旁边的部分相对会模糊些,使形体与气氛融合。同样,相对锐利的边缘也并非象刀刻出来的那样,而是有一个巧妙的圆转过渡,仿佛形体沐浴着空气,在委罗基奥《基督受洗》中的生硬效果被避免了。在形体与形体相接的地方,相互交搭的线条总是穿插避让,形成多种变化。其中最基本的变化就是刻画靠下、靠后形体的线条在即将与压在其上的线条相交时,会稍稍变淡,隐去刻露的痕迹,并形成图像空间局部近实远虚的空间推移。形体绷紧的一侧,边缘轮廓清晰光滑;形体松弛的一侧,边缘柔和微妙。在拉斐尔的作品中,有了明确的前景、中景、近景划分,色调对比、形体刻画的清晰程度也相应逐层递减,使形体自近处的平面向远方伸展,这样,平静与开阔联系在一起,简朴庄重的空间美感油然而生。
结语
肯尼斯・麦克利什曾说:“尽管古代社会可能是专横的,但它所提供的典范作品的情感丰富性和风格多样性,常常使它成为一个生气勃勃的社会。这种丰富性和多样性,在艺术中表现得格外强烈,因为它们所反映并使之不朽的文明的宏伟成就,赋予它们内在的生命。”⑥因此,人们总是对“古典艺术”表现出趋之若鹜的向往情怀。
沃尔夫林对于文艺复兴时期艺术的研究,不仅仅是关于艺术风格的,也是关于我们如何观看这个世界的。通过沃尔夫林的古典艺术理论,我们将清晰地意识到科学作为一个文化过程,既负载了人类对真理的永恒追求,也负载了人类永无止息的批判精神。
如果把文艺复兴艺术的全过程归纳为一个观看造型艺术历史发展的基本图式,那么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这样说,艺术的进程既是连续变化的,又是循环发展的,在连续变化中,存在草创期、成熟期的渐次发展。无论如何,无论是15世纪早期优雅、轻盈、娇柔的艺术表现,还是16世纪盛期庄严、稳重、厚重的艺术形式,对于今天的我们而言,都是珍贵的艺术体验。
注释:
①沃尔夫林,潘耀昌译.古典艺术[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2004 :2.
②同上:第270页. ③同上:第275页. ④同上:第281页. ⑤同上:第312页.
⑥[英]肯尼斯・麦克利什,查常平等译.人类思想的主要观点――形成世界的观念(上)[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71.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J6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5)02-0064-01
中国钢琴艺术民族化特征的显现,主要表现在演奏风格、钢琴曲目和文化推广三个方面,与欧美钢琴艺术相比,表现出了较为显著的差别,并逐步向中国式钢琴艺术过渡和演变。
一、舞台演奏的心理准备
钢琴演奏者在舞台演绎前的心理准备非常重要。积极心理的准备包括给自己明确的心理肯定、保持稳定和良好的心情,克服不自信、自我怀疑的消极心理,激发自身内在的演出欲望和创造热情。积极心理不局限于愉悦的范畴,如演奏者对自身已有的分析能力、理解能力和弹奏能力的自信,保持清醒的头脑、放松的状态和坦然的心,同样属于积极心理。要在舞台上呈现情感浓烈的作品,演奏者则应预备稳定的心情,加强对特定演奏作品的情绪经验的再认知和想象,预备舞台演绎充分的情绪感应和情感投入。此外,舞台演奏前的担忧情绪,是每位演奏者必须处理的问题。这种舞台演奏临近时的担忧心理表现为对演奏能否顺利与完整的担心、对背谱是否流利和完成的担心、对音乐表现是否准确和完美的担心等。因此,要克服各种舞台演绎前担忧的消极心理,演绎者的积极心理建设是十分必要的。演奏者应当保持乐观自信,并保持平常和稳定的心理状态,训练钢琴演绎的专注能力和投入能力,将羞涩紧张的压力和对舞台演奏未知状况的担忧,逐渐转化为高度的知觉活跃和强烈的表现欲望,期盼淋漓尽致地展现作品的音乐内容和精神特质,展示演奏者自身的思维视角和演绎。
二、多民族文化融合的特征
文化的融合就是民族渊源的融合,钢琴艺术传到中国之后,中华民族多姿多彩的少数民族风情,为拓宽钢琴艺术题材内容提供了无穷无尽的创作之源,充分显现了钢琴艺术与中国民族渊源的融合。另外,由于我国各民族之间的历史渊源、文化传统、生活环境、的不同,也为钢琴家在创作中提供了无穷无尽的灵感。例如,钢琴曲《苗族民歌钢琴小曲三十二首》中的《酒歌》四首,以舒展悠扬、亲切温柔为主,以深沉厚重、自由吟咏为辅,在悠扬美妙的演奏中表现苗族人民饮酒的场面;再如《祝酒》,也是通过激昂顿挫的钢琴曲去描述藏族人民的豪饮之情,彰显藏族人民的豪爽好客之情。除此之外,还有宫威的《出围》,这首钢琴曲的表现特征主要是用有力的和弦、跳荡的节奏来绘声绘色地塑造出鄂伦春人纵马驰骋、出围狩猎时彪悍勇猛的劲头。
三、钢琴艺术在我国的发展
当钢琴艺术刚刚被引进我国时,国人大多推崇国外的一些钢琴名家和钢琴名曲,并将之作为钢琴艺术学习的典范来推广。尤其是贝多芬、莫扎特、巴赫、海顿、李斯特、柴科夫斯基、肖邦等世界著名音乐家的钢琴名曲,简直被奉为钢琴界的代表。大凡学习钢琴的学生都必须学习他们的曲目,并以能够熟练演奏这些曲目为骄傲。后来,随着国内钢琴艺术、钢琴曲创作、钢琴曲目的逐渐成熟,中国钢琴曲目也就融入了钢琴学习中,并成为必备学习曲目。尤其是由古典曲目改编而来的钢琴曲更是比较突出。随之,以中国古代曲目改编的钢琴曲成为钢琴文化推广的领头羊,并为该领域的文化推广开启了先河。
中国的钢琴艺术,同所有由外国引进来的西洋艺术一样,均具有独立的审美品格与独特的审美特征。而探讨总结中国钢琴艺术的审美特征,无疑对于中国钢琴艺术的创新与发展,既具有理论启示价值,又具有实践指导作用。不管是音乐演出,还是日常的各种文化活动,优美的钢琴音乐总是以它清脆而富有魅力的音响带给我们以无限的愉悦和精神力量。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