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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存在的问题范文

发布时间:2024-01-27 16: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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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存在的问题

篇1

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有助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如果家底都不清,就无法实现。经济普查是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科学决策的关键在于有真实可靠的依据―普查数据。在进行经济普查的过程中应该认真调查研究,不断改进才能做好这次摸家底的工作。结合邢台市第三次经济普查过程,本文论述了普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一、“两员”选调

(一)问题

由于此次普查抽调的人员主要以各社区(村)的工作人员为主,部分人员缺乏必要的会计和统计知识,难以较快熟悉和掌握经济普查要领,部分人员对新增加的PDA采集设备熟悉程度较慢,对其功能了解不全,在操作录入报表时效率较低。只有少部分人员既熟悉会计统计知识,又能熟练操作PDA。

(二)建议

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聘是搞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基础,必须认真、细致地做好这项工作,尽最大努力选拔复合型人才参与普查工作。首先,选聘的普查员要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身体健康。其次,有一定的经济、财务、统计基础知识,能进行基本计算机、手机操作,准确填报普查表。第三,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必须经过系统的培训,培训后要进行填表录表的模拟测试,合格后上岗工作。第四,熟悉普查区情况,善于做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

二、业务培训

(一)问题

1.培训班时间短。尽管我们在培训前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但培训的时间太短,仅有一天时间,培训后仍有部分普查员对培训的内容流程不能全面掌握,导致普查员在实地工作中难以对被调查对象讲明要其填报的内容,影响了普查表的填报质量。

2.普查涉及的专业多,涉及的普查表指标也多,再加上“三下”单位为数众多,而这些单位的统计基础薄弱,普查的填表工作由社区普查员承担,在人员力量和业务熟练程度上存在一定的难度,有些普查员上门送达普查表后,没有很好地进行业务指导,造成一些单位指标漏填或错填现象严重。

3.大会培训效果差。几百人的大会进行培训,尽管主讲人费尽气力,但是普查员反映培训效果不尽人意。

(二)建议

业务培训是普查的重要环节。从综合试点情况看,业务培训不到位不但严重影响普查登记进度,还会造成普查认知混乱,普查员对单位属性的错误划分,对指标解释的模糊认识,都会直接影响普查质量。所以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普查员掌握入户调查技巧和填表方法,并能熟练使用电子采集设备。

1.组织到位,准备充分。精心组织,保证普查员参加培训的参会率,全体普查人员及早进入临战状态;普查表的讲表责任人要“精心备课,吃透方案,详细讲解,认真答疑”,同时还要对培训时间作合理详细安排,力求课件详实,图文并茂,便于记忆。使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2.分期分批培训。从普查试点来看这种培训形式比集中培训效果好。由于普查表专业性较强,所以对普查员有必要多层次、分批次进行培训。

3.有必要对填报“单位普查表”的单位财务统计人员进行培训。从综合试点非联网直报单位填表质量来看,凭借普查员去搜集被调查单位的各项指标,难度很大,尤其是主要指标填报误差较大,如果有被调查单位的有关人员予以配合或让其直接填报,普查表填报质量将能达到较好效果。

三、划区绘图

(一)问题

一是国家提供的地图相对滞后,缺失一些区域的标志性建筑,给绘图工作带来难度;二是普查区地图由区一级经普办绘制,由于绘图人员对镇、街道、村(社区)区域范围和主要地形地貌不了解,对一些界线不清,区域重叠的特定区域知情甚少,导致绘制普查区地图发生界线争议,需要花费大量时间与各地普查人员进行咨询协商,对绘制的地图进行反复修改,加大了工作难度。三是电子地图绘制软件设计上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软件操作较复杂繁琐,不够人性化。电子地图是通过打点连线的方式进行绘制,软件在对线条的修改、删除上很难直接完成,只能通过线条的合并来实现。为电子地图的准确划分增加了难度。四是对有争议的区域划分不清,容易遗漏。

(二)建议

1.应提供全国各地最新的地图。

2.普查区地图应先由基层人员绘制,正式普查的普查区地图在绘制前,应先由普查员实地勘界后再手工绘制底图,以底图为样板进行电脑绘图。

3.绘图软件需要进一步优化,使功能更加强大,操作更为便捷,为电子地图的准确划分提供保障。

4.对有争议的区域应组织争议双方同时到场,利用先进的PDA设备实地进行勘界,化解争议。

四、核查底册

(一)问题

1.除统计部门外,其他部门均无法提供“行政区划代码”数据资料,导致其他部门一些无行政区划代码单位无法归入相应普查区,只有通过手工添加行政区划代码来实现,实际添加工作中由于部门提供地址不准确,有些单位地点甄别不准,导致属地划分错误。

篇2

中图分类号 TV211;TV2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9-0196-02

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经济社会用水调查的目标是为制定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完善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管理体制、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实行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以及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等方面提供基础与支撑[1-2]。

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经济社会用水调查对象中,灌区、工业企业、建筑业及第三产业用水户调查需要建立取用水台账,其他的居民生活典型用水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公共供水企业调查对象需要建立取用水记录;台账建设是准确获取动态指标数据的重要方式,其开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用水情况普查数据的质量,也直接影响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成果[3-4]。但由于辽宁省区域差异大,从督导检查情况看,一些地区台账建设工作离实施方案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台账数据的准确性还不高。为保障台账数据的质量,还需要在各级普查机构和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以及众多普查指导员的积极指导下,全力做好经济社会用水台账建设工作。

1 台账的建设措施

1.1 台账建设的实施措施

台账建设是水利普查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辽宁省各级普查机构严格执行《台账建设技术规定》的要求,加强台账建设的调研和指导,强化普查员业务能力,重点针对无计量设施用水户的检查和指导,深入现场咨询用水户实际取用水情况,并结合《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对比单位用水量的真实性。

1.1.1 制定台账建设技术规定和督导实施方案。通过2010年12月1日在北京市召开的全国水利普查台账建设工作会议后,辽宁省严格按照国务院水利普查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了《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台账建设技术规定》和《督导实施方案》。为了切实加强台账建设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提高台账数据质量,省普查办及经济社会用水专项组于2011年3月和4月开展了2次开展台账建设督导检查,以及10月进行全省台账事中抽查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对区域内的台账建设情况全面、深入的掌握,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保障台账数据的质量。

1.1.2 切实加强基层培训工作。为加强对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培训和指导,省普查办于2010年12月18—23日召开了全省水利普查培训班,总计培训人次1 000余次,主要对经济社会用水等8个专项普查方案及台账建设技术规定进行讲解。2011年1—2月,全省各县区普查指导员对所辖区内各乡镇也进行大规模培训,全省普查培训人员累计达6.4万人次。县区的普查指导员对每月的台账建设抽查,并对乡镇普查员和用水户的台账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给予及时指导,避免基层工作人员对普查方案出现理解偏差。

1.1.3 对比单位用水量的真实性。采用已掌握的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和辽宁省各县区农业灌溉定额,对比不同行业的工业企业、不同种植种类的灌区台账数据,分析用水指标的合理性,对于相差较大的需查明原因。最后为获取不同行业、不同种植结构的用水指标和推算全口径的经济社会用水量提供基础依据。

1.2 台账数据的审核措施

台账数据是填写普查表的重要依据。在填入普查表之前,一定要对台账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逻辑性、合理性、关联性等进行审核。

1.2.1 基础性审核。从台账表的全面性和台账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等方面全面审核台账数据质量。加强对各行业数据的极值分析,对排在最前面部分和排在最后部分的数据进行重点核实,查看有无明显错误(包括计量单位错误、填写错误、录入错误、统计错误等)。

1.2.2 指标审核。在审核取用水量等动态指标时,应收集各调查对象的辅助台账表或记录表,并根据辅助台账表或记录表的记录情况判断用水量等动态指标的合理性。例如居民生活用水量与常住人口的比值、灌区取用水量考虑灌溉面积的比值、工业企业用水量考虑与年产值(或产品产量)的比值、第三产业用水量考虑与从业人员数量(或主要的行业指标)的比值、建筑业用水量与完成施工面积的比值,结合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判断用水户台账数据的合理性。

1.2.3 关联性审核。审核调查对象的台账数据间关联性要一致,例如经济社会用水中的灌区和工业企业用水户与河湖开发治理保护中的取水口台账数据、及地下水井的辅助台账数据要一致。

2 台账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1 灌区取用水台账建设

全省灌区主台账表1 494张;辅助台账表按水源分1 522张,按面积斗口分6 627张辅助台账,合计8 149张。

2.1.1 灌区的单位面积平均用水量。灌区专项的实际灌溉面积仅按土地属性分别按耕地实际灌溉面积、园林草地等实际灌溉面积2类进行统计,经济社会用水调查的灌区实际灌溉面积分别按耕地实际灌溉面积、非耕地实际灌溉面积(含林果、草场和渔塘)统计。其不能真实反映2011年水田、水浇地、林果、草场、渔塘的实际灌溉面积组成,难以获取2011年真实和准确的农业用水量。通过省级下发的《辽宁省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水量计算与平衡分析流程》中的要求,县(区)级普查机构可结合种植结构及供水水源类型情况,并根据相应类型的灌溉面积比例重新进行加权计算来确定单位面积平均净用水量(综合定额)。这样可以相对真实、准确地反映当地农业灌溉用水量。

2.1.2 灌区辅助台账的全面性。当在一个大型灌区时,取用水口很多,例如井灌区(或井渠混灌区)取水口(井)数量很多,不可能所有的取水口都建立辅助台账表。可根据取水水源类型和规模选择一定数量的典型进行重点监测,未监测计量的取水口(井)取水量,应逐一或分类按相应典型取水口(井)的取水井推算,最终把该2个部分取水量相加形成全灌区的取水量,并填入灌区取用水台账表(T301)中。

2.1.3 灌区的退水。由于辽东地区水量充沛,存在大量退水的状况。退水量也应做好记录,如没有记录,则在取水量、用水量已知的情况下,结合实测的渠系水利用系数,扣除退水量。退水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退水量=渠系水利用系数×取水量-用水量

为获取此类灌区的用水量,可选择水源相对封闭、退水情况较少或退水较易估算的典型区域,根据取水量、退水量推算典型区域用水量,然后结合全灌区实测面积进行灌区总用水量计量。渠系水利用系数则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渠段进行实测获取。

2.2 工业、建筑业与第三产业取用水台账建设

全省建主台账表15 542张,辅助台账表16 039张。其中工业主台账7 614张,辅助台账8 013张;建筑业及第三产业主台账7 928张,辅助台账8 026张。

2.2.1 关于企业倒闭、停产或搬迁企业等。对于已经倒闭或将要倒闭、搬迁的企业,应提前回收台账数据和提前填写普查表;对于临时停产或生产时间不固定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记录台账,不应取消。台账建设过程中,应加强对企业台账建设的监督检查,避免有些企业中途倒闭,到年底找不到负责人。

2.2.2 关于工业用水范围。工业企业用水应包括生产用水、辅助生产用水和附属生产用水,生产人员在产区内进行生产活动所需要的生活用水应包括在内。如果企业内有独立住宅区(或职工生活区)、宾馆等,工业用水要扣除其用水量(如果占总用水量的比例小于10%可不扣除),但厂区工人工作时间的用水不应当扣除。

2.2.3 关于部分不配合建立台账。针对部分企业不配合建立台账时,可采用以下2种方式处理:一是由本级自来水公司核实调查对象是否仅使用自来水水源,若是,调查对象台账表可直接由自来水公司盖章确认,并需要注意的是普查员应对调查对象的取水水源予以确认,以免遗漏自来水以外的自备水源取用水量;二是通过普查机构领导出面协调,解释说明用水户建立台账的重要性,进而加大力度推进水利普查的宣传力度,希望全民积极配合水利普查工作。

2.3 典型居民家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公共供水企业取用水量记录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中,未要求典型居民家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公共供水企业填报正式的台账表,但其取用水量数据应通过必要的辅助记录获取,以保证数据来之有据,但这些辅助记录没有正式的台账表,不利于审核、汇总和保存,因此县(区)应该建立正式的典型居民家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公共供水企业的台账表。

3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社会用水专项普查[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0.

篇3

一、沂水经济普查数据质量中的问题表现及原因

(一)普查部门协调不通畅,经济普查责任分割难以落实

在经济普查的过程中的小组人员主要来自于各个单位、相关组织及附属机构,就我国目前经济普查情况来看,一部分小组人员来自国家所规定的需要单独进行普查的系统及系统性较强的单位,比如海关和电力。而另一部分则按照行动区域进行抽调。此两种抽调方式,由于相互之间的协调不够畅通,比如邮政保险铁路等机构,与同级普查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较少,基本不会主动向普查机构主动提供本系统的名录,就会变相造成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量的增加。此类系统同样与政府普查工作所进行的磋商较少,普查进度明显低于政府复查机构。在具体的普查过程中,隶属于系统性较强或国家要求需要单独进行普查的系统,便存在对普查认识不够、人员专业性不强、轻视是统计系统等行为,尤其一些中央隶属的单位,认为自身的普查数据认为自身的工作不需要受到地方的监管,这就导致地方普查机构屡次上门却无法获取报表,普查工作难度加大的同时,很多无用功也同时存在。

(二)参与普查人员专业度不足,统计部门任务责任过大

由于经济普查本身是隶属于政府行为,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进行,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都会被抽调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需要制定相关人参与经济普查。但就实际工作中来看,由于被抽调的各部门人员构成的小组合作性较低,小组本身架构组织也不够合理,尤其部分单位、员工仅仅是在开会时到会,不积极主动参与到经济普查中来,也缺乏建设性的意见,本应该隶属于其自身负责经济普查内容,提交上来的数据却存在数据差别较大、调查口径不够统一、数据缺失等大量问题,普查办对此类数据进行重新梳理时,还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而部分部门还认为经济普查暨市统计局的工作,与自身无任何关系,因此配合工作中也敷衍了事,这就导致统计部门的责任过重,在统计部门人员比例较低的情况下,普查任务和自身能力之间不够匹配,就有可能影响到普查的结果,尤其是数据的质量。以沂水经济普查数据统计结果为例,沂水经济普查期间,统计部门正处于年初或年终报表比较多的时期,由于一季度经济普查与日常工作混为一起,在专业科室内容并未相应减少的前提下,统计局各个专业级骨干还要被抽调到普查小组中来,统计局日常工作难度就必然会大大增加。但是由于普查任务分为初期中期和后期,在初期时专业参与度要求并不高,专业骨干级人才从日常工作需要中脱离出来,就有可能造成人员的浪费。经过本次经济普查,统计基层团队力量不足的问题明显突出,专业人员短缺,基于普查需要身兼数职的情况都有大有存在,这就等于变相的增加统计部门的责任和任务。此外由于普查办的工作人员也并非专业全才,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都有限,在清查摸底阶段,有可能因为对于行业划分和单位界定的不够清晰,进而影响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的统计。

(三)普查对象复杂多变,数据处理监管缺乏稳定性

随着沂水经济的不断发展,不同的经济主体的活动方式也具有多样化,在企业日常运作中,其业务核算、统计等方面的形势也具有极大的差别。尽管,沂水经济普查的方法、体系、制度具有统一性,但是在面对诸多调查对象和复杂多样的企业统计方式的情况下,传统统计方式依然在使。比如,经济普查工作时用全面调查方式,大量的非专业人员无法对调查对象进行精准定位,只能地毯式登记和清查。在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下,企业存在频繁变动的情况,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展,调查对象也可能成倍增长,因此在调查的过程中,比如企业法人的所在地确定,企业所在地确定、企业业务形式和企业规模等方面的变动,均需要详实的调查和记录。但是在一些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很有可能出现,企业在不同的城市成立分公司,那么按照目前调查原则这要求,如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对以上因素进行判断和分辨,同样也是难题。此外在调查的过程中,人为的将经济普查按照试点、登记、基础整顿等多阶段进行划分,不但耗费人力和物力,容易造成普查的重复性,还会导致普查难度的大幅度提升。就当前沂水经济普查的情况来看,依然使用自下而上一刀切的报表上报方式,层层的向上递交和汇总同样也会导致数据在此过程中出现偏差和缺失。此外统计方式、制度、体系等方面的不够健全,普查指标的繁琐性同样也会增加普查和企业登记的复杂程度。此外,就普查数据的处理问题来说,数据源头质量的监管不够,程序设计的缺少统筹性和稳定性,数据处理和审核功能不足,尤其在查证核实不到位的前提下,随着数据平台和审核程序的不定时更新,有可能导致数据错位和丢失。

二、基于质量控制的沂水经济普查总体设计

(一)科学规划普查方案,加大宣传增加部门协调性

普查方案的科学设计和规划,必须常规统计这种融合起来,主要在调查方法、统计方式、统计标准、核查原则、调查范围等方面进行相互衔接,以保障数据统计的及时性和连续性,数据质量控制、数据质量处理、数据质量评估的方案必须普查方案的科学规划融合起来,保障质量控制贯穿普查方案始终。按照基层实际工作情况,尽可能调整普查方案,在突出工作重点的同时,尽可能降低基层的工作负担。合理确定普查区和组织模式,是构建协调统一、灵敏高效在经济普查工作模式的基础,就普查方案而言,还需要制定如何选择一个高素质、专业性较强的基层调研和征集队伍基层调研和登记队伍。普查的宣传工作是增强不同部门正确认识普查工作、强化部门之间工作协调性的重要保障,同样也是获得被调查单位认可和支持的有效方法。在具体普普查宣传和推广的过程中,除发动沂水现有各大媒体加强宣传力度以外,还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和每次经济普查之前,为普查目的、价值的宣传广泛造势。经济普查的对象相对人口普查较少,进行针对性的宣传难度较低,因此可以从此方面出发按照普查对象的种类、参与普查部门的种类进行划分,并进行针对性的科学普查宣传推广,尤其需要借助宣传普查推广引导参与宣传部长的工作人员、部门、组织明确认识到经济普查过程中,增加部门之间协调性、加强部门之间配合、加大信息沟通力度的重要性。通过此种方式以尽量降低经济普查过程中所存在的不配合、虚报、漏报、瞒报等问题,以保证数据质量的真实性。

(二)调整人员选调要求,重新构建普查制度

由于我国当前经济普查的人员选调模式已经国有化,为了进一步保证经济普查项目数据质量,可以考虑公开招聘的方式,选择对经济指标熟悉、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统计和财务相关工作经验人员作为普查员,尤其是从事社会进行公开选招的方式,也可以增加社会人员对经济普查工作的认知度。一旦此类人员被选召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对其敬业精神、工作能力、专业程度等方面进行统一性的培养。按照经济普查各环节关联度的需要,将经济普查各个环节,如名录库清查、数据调查、数据填报和审核等环节的工作需要,统一就一批人进行整体性的培养,一人可以身兼数职的情况下,人员调配更为灵活,调查的成功率必然提升。专业组织团队的构建,同时可以缓解经济普查时从各个部门选调人员而导致的各部门人员不足的情况所对各部门工作造成的影响。此外,普查制度的重新构建,主要立足在对普查区和普查组织形式清晰划分合理确定的基础上,比如,农村地区的普查对象相对于城市较少,就无需继续在农村划分小区。普查区本身是一个封闭而完整的区域,在普查制度制定时就必须考虑到,不能出现重叠和遗漏等现象。对于农居混杂区的普查制度,具体使用农村结合部方式的普查制度还是乡、镇行政区域划分方式普查制度,还需要立足现实条件进行明确的规划。

(三)及时更新普查对象资料,完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

针对沂水经济普查中所存在的普查对象多变化的问题,在经济普查之前务必进行对中小企业现有资料的核查和整顿。以普查对象的差异性,进行相关类别的划分,并设定针对性的个体经营户的调查表、产业活动单位的调查表,法人单位的调查表等;按照普普查对象行业的差异性,设定批发零售行业调查表、房地产企业调查表、电信企业调查表、行政单位调查表以及铁路、银行、证券行业等的针对性调查。按照普查对象种类的复杂性,准确按照其具体情况设计调查表是经济普查项目数据质量控制的基础。针对包含个体经营户在内的普查对象可以使用“地毯式”摸底登记,具体调查普查对象的行业、单位情况、规模大小,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核对及与常规统计目前现有数字的对比和核对,以此为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的完善奠定基础。就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的完善工作来看,不但需要数据采集环节的质量监控,比如进行普查登记的科学组织,按照工作流程的需要对数据采集工作进行专业性的指导,加强对执法检查和工作监查,增强对普查表的审核等,还需要在数据处理阶段,进行及时的、严格的、数据质量评估,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综上,经济普查对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无法预估的作用,但在具体的普查过程中,还存在大量影响普查数据质量的问题需要调整,但此调整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此外,由于经济普查过程中不同的普查对象在不同专业性操作人员的具体调查中所提交上来的数据质量都会有明显的差别,他们的数据之间既有矛盾冲突又有密切联系,其有效性和准确性可能会存在成冲突,因此在统计的过程中必须就各方面数据具体情况进行从整体层面的把握,寻求最佳平衡点,来满足经济普查的预期目标。

参考文献:

[1]陈鹏.大庆市经济普查项目数据的质量控制研究[D] .东北石油大学 2013(06)

篇4

一、前一段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简要回顾

为了搞好这次普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已作了周密安排,各级领导也高度重视。去年12月2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今年9月5日,总理签发国务院令,正式颁布《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这是我国普查历史上第一次由国务院颁布条例。这部《条例》为经济普查工作从法律上、制度上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我市的经济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从建立工作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工作人员培训、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进行宣传动员和实施清查摸底等方面都有条不紊、扎扎实实地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全市经济普查工作进展顺利,发展势头良好。

(一)抓“四落实”,奠定了顺利推进经济普查的工作基础。一是抓机构落实。按照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统一要求,在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三级层层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挂帅的经济普查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了强有力的经济普查组织领导体系和办事机构,为全市经济普查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抓人员配备。根据《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人员选调和培训工作细则》的要求,精心选调了3万余人的普查队伍,为全市组织实施各项普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人力基础。三是抓经费落实。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财政部门大力支持,全省统计巡查和全市经济普查督查的双重推动下,截止目前,全市共拨付到位普查经费118万元,其中11县区和开发区拨付到位资金45万元,为我们顺利完成今年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提供了保证。四是抓了办公条件落实。目前,各级普查机构的办公用房、交通车辆、计算机设备等办公条件已经落实,基本满足了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

(二)营造氛围,开展了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认真做好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不仅是确保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而且是事关经济普查成败的关键。为此,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对各级普查机构、各部门、各新闻媒体的宣传任务和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提出了标准和要求,并按照《通知》要求有序开展了普查宣传动员工作。通过会议报道、文件简报、制作展板、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的公告》和市普查办《致被调查单位的公开信》等形式,积极进行普查宣传动员。12月3日,经过精心策划,市普查办与区普查办在市中心广场联合举办了隆重的市经济普查宣传日活动,市、区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市委宣传部领导出席了活动仪式,由摩托车队、自行车队、老年秧歌队、宣传车队进行的巨大游行宣传和现场表演,以及盛况空前的场面布置,形成了“经济普查闹”的热烈气氛。在此后的一周里,经济普查宣传咨询活动在中心广场和市政广场持续进行,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与此同时,市普查办还分别于日报社、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机构研究落实了12月份经济普查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目前,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已展开了全方位、立体型的经济普查宣传,普查倒计时、公益广告、市长讲话、知识专栏、广播电视采访、新闻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正在进行之中,做到了报纸上有文章、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网页上图文并茂,各县区经济普查宣传声势一浪高过一浪,从而形成了市县区联动的全市经济普查宣传。

(三)周密安排,完成了经济普查登记的业务准备工作。一是集思广益,拟定了全市经济普查实施方案,使全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有了统一的行动纲领。二是精心组织,在城关镇用一个半月的时间,进行了全市经济普查综合试点,顺利地完成了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的实战演习,为全市各级普查机构提供了完整的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方法和实战经验。三是周密安排,组织开展了行政区划清理及地址码确认、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工作,保证了普查员和普查登记区域的有效结合,为卷地毯式的清查登记工作奠定了基础。四是分阶段、分层次、分对象开展了不同的业务培训,保证了不同层次普查人员的业务素质。五是开展了单位清查摸底和个体经营户调查登记工作,以及清查摸底数据处理培训和资料汇审、清查摸底查遗补漏等各项业务工作,奠定了12月31日开始的经济普查调查登记的工作基础。

(四)开展督查,推动了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济普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性强、环节繁多,为保证各地工作的平衡进展,也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地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们根据全国、全省的统一要求和全市普查工作的实际需要,适时组织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督查。7月初,配合省政府经济普查督导组在的督查,我们由市普查办主要领导带队,先后对8个县区进行了经济普查“四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11月22至28日,市经济普查办及市统计局又联合开展了全市经济普查暨统计工作督查,由四名局级领导带队,兵分四路,对11县区及经济开发区的“四落实”情况、人员培训、宣传动员、清查摸底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通过适时组织督查,发现了一批先进典型,解决了一批棘手问题,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提高普查工作质量的方法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突出重点,狠抓了城镇的经济普查工作。经济普查是一项十分重要、工程浩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之所以十分重要、之所以工程浩大,就在于它是对占国民经济总量80%以上的二、三产业进行的普查,其工作的重点是众多的城市和城镇。各县的城关镇、开发区、区城区是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二、三产业经济总量占县区的45%左右,该区域的普查工作能否搞好,对整个县区的经济普查工作至关重要。为此,在前期工作中,市、县区各级政府和普查机构都突出重点,狠抓了城镇的经济普查工作,将城镇列为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无论工作部署,宣传动员,还是质量控制,都力求突出城镇这个重点。各县区城关镇、城区办事处更是充分认识自己所处的特殊位置,努力把握经济普查的工作特点,科学估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普查机构的精心组织下,采取了许多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了经济普查工作按进度、按标准、安要求有序进行,为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二、必须认真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

经济普查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现在距普查的标准时点12月31日只有十多天时间,正式普查登记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全市马上就要进入实战冲刺阶段了。根据前一阶段到各县区进行经济普查工作督查了解的情况,当前经济普查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首先是调查对象有思想顾虑。从各地情况看,绝大多数调查对象是能积极配合的。但确有少数单位特别是有些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对经济普查的意义认识不足,而且心存疑虑,不肯有效地配合,甚至有的将普查员拒之门外;有的门难进、脸难看、不讲真话;有的敷衍了事、随便说一个数哄人等。这些问题如得不到解决,在正式登记时填报的数字就会大打折扣,汇总数就会严重失真,普查数据质量将无法保证,普查工作将失去意义。其次是统计部门本身产生了思想顾虑。有的统计部门通过前一阶段的初步摸底特别是单位清查之后,发现经济普查的结果可能与年报数、定期报表数有较大差距,有的可能高、有的可能低,甚至低很多。这如何处理?有些地方已经提出这一问题,当地政府甚至要求统计局搞好经济普查数与年报数、定报数的衔接,要差不多、过得去,提出要人为地修改、矫正普查数据。这是很危险的。如果强调与年报数一致,我们何必要这样兴师动众地搞普查呢?这不多此一举吗?

以上这些问题处理的好坏是直接影响到整个经济普查工作成败的关键,决不可掉以轻心。为此,我们要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第一,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调查对象的宣传解释工作。要在12月掀起一个经济普查宣传的新,12月份是经济普查宣传月,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把经济普查的气氛造得更浓一些,要有针对性的做好调查对象的工作,重点是要消除调查对象的顾虑。如果调查对象心有疑虑,正式填报数字时打折扣,普查的数据质量就失去了保证。因此,各级普查机构都要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没有国家的富强,企业和个人也不会有大的发展。如果你向国家提供假的数字,就会影响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最后还是害了你自己,这些道理要讲清楚。各级统计部门、普查机构要发动群众,想方设法,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还可以让调查对象现身说法,用典型来教育引导大家。

第二,必须对广大普查对象做出承诺,彻底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普查条例第33条明确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这也是国务院对调查对象做出的庄严承诺,我们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这一条。一方面是普查具有法定的强制性,调查对象必须无条件地接受调查。另一方面是普查机构必须保护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如果没有这一条承诺,统计工作包括普查是很难做好的,这是国际上多少年的经验总结,也是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为了实现这个承诺,还要有一些措施作保证。最基本的一条就是各级普查办不得将经济普查中获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提交或透露给其他有关执法单位。谁透露出去谁就是违法。这是一条铁的纪律,是政府统计信誉的根基。我们一定要让调查对象放心,消除思想顾虑。

第三,正确认识普查资料与年报数据衔接的问题。经济普查的根本原则和第一位的任务是摸清家底、搞准数字。决不能现在去考虑与年报、定报的衔接而篡改编造普查数据。如果一个县区数字错了,就会影响整体,全市的数据质量就会打折扣。如果许多地方都这样干,我们的普查结果就会毫无意义。有些地方担心普查数字与年报数字差得太大。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过去统计数据水分较少,由于经济发展太快、统计工作跟不上,而漏统较多的县区,这下要冒出一大块。另一种情况是过去的统计数据水分较多的,普查后可能水落石出、原形毕露,无法交代。对待这个问题,总的原则是应该面对和正视这个现实。普查结果与年报数据、历史数据出现差距是完全正常的,如果没有差距我们还搞什么普查。普查就是为了找出差距、追求真实,反映它的实际面貌。对普查结果可能低于年报数的地区,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企业如实填报,让个体经营户如实填报。只要调查对象如实填报就可以反映真实,这是一次机会。“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有些地方统计数字的水分是多年积累的,是几届政府走过来的。通过普查搞清楚了,对现任领导是一个解脱历史包袱的机会,可以有一个新的起点。在普查的过程中,要把普查结果和年报、定报数以及历史数的差距放到一边,先搁置起来,以后按国家统一的办法来处理。现在这个时候不能提出普查数据与年报、定报以及历史数据如何衔接的问题,更不能因此而干扰普查工作。当然,这并不是说普查登记结束后的汇总资料可以不与年定报数据比较,不比较就不知道高低。通过比较与评估,找出高与低的原因,才能找到真实。我们要反复强调的是实事求是,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如实填报,普查员按照自己负责的普查区域不重、不漏,并保证登记质量,数据处理过程中不出现工作失误和技术差错,使各项工作达到质量控制标准,才是我们的目的。

三、全面做好经济普查的质量控制工作

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全面做好经济普查的数据质量控制工作,既是当前和今后普查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经过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我市经济普查的清查摸底阶段工作已告一段落,上周市普查办组织各县区进行了资料汇审。从汇审的情况看,清查摸底的单位数、个体经营户数与职能部门的行政登记资料,以及我们平时掌握的资料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和普查机构都要高度重视,全面做好经济普查的质量控制工作,要确保实现“单位不漏、数字真实”的普查目标。

第一,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普查。接受、配合、支持政府调查,特别是这样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每一个公民、每一个法人神圣的义务和责任。这一条无论如何要讲清楚。如果抵制、拒绝调查或填报假数字,那就是违法的行为。有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认为这是统计部门在找麻烦,把经济普查当作额外的负担。殊不知这是《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明确规定的,是每个公民和法人的义务和不可推卸的责任。开展经济普查也是为大家好。没有国家的发展,哪有企业和个人的发展。树立法制观念,大力宣传法律是很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们一定要以法律为武器,高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旗帜,来做好普查工作。广大普查工作者必须自觉模范地遵守《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必须明白这两件法律、法规不只是用来约束调查对象的,更要用来规范我们自己的行为。

篇5

——要切实加强领导。为推进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政府已成立了专门的普查机构,下发了相应的文件。各镇、工业港要尽快组建相应的普查机构,县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尤其是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加强行政登记资料的整理、分析和评估,并与县经普办紧密衔接,保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数据质量。县普查领导小组要制定严格的普查质量控制办法,对普查各阶段工作质量进行严格监控,及时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要建立严格的数据质量责任制,各级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是本级经济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普查办公室主任是普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出现问题严格追究责任。

——要落实普查人员。这次经济普查范围广、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普查人员的抽调非常关键。各镇、工业港要迅速将素质高、能力强、工作负责的同志抽调到经济普查工作岗位。县经普办要组织好对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县级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经济普查工作,保持与县经普办的密切联系,并负责本部门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要按照各级分担的原则,抓紧落实普查经费,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要搞好宣传动员。宣传工作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普查对象的配合程度和普查表的填报质量,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想方设法做好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各镇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工具,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确保宣传实效。《新*》内刊社和电视台要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宣传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让每一个经济普查对象充分认识普查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取得他们的大力支持,切实为经济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是突出重点,保证质量。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既要全面反映二、三产业发展规模、区域分布、产业结构、组织形式、经济效益等基本情况,又要为国家直接核算GDP,为修正常年统计数据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因此,经济普查的质量至关重要,必须把确保质量贯穿普查的全过程,落实到普查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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