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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重要性范文

发布时间:2024-01-29 17: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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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重要性

篇1

针对老年人的需求和社区服务的取向,我国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开始发展起来,由于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现在还处于起步阶段,老年人对社区服务的利用频度不高,社区养老服务与老年人的迫切需求存在着一定差距,同时社区在养老服务上没有一个整体的发展思路,服务的种类和内容没有明显的主次之分,这样不仅不能很好的满足老年人的需求,也造成了社会的浪费,没有很好的发挥社区在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1 我国现阶段城镇社区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

1.1观念认识不到位

(1)一些职能部门和社区管理与服务部门对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观念落后。没有把社区养老服务事业提高到反映一个社会文明进步水平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服务意识差。

(2)老年人对社区服务的认识不高,很多老年人没有意识到自己与社区关系密切性和社区服务对满足自身需求的重要性,同时对社区服务还存有一定的顾虑,总觉得服务人员的服务没有自己女儿照顾的好。这两方面都影响了老年人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

1.2政策法规不健全

我国是在经济不太发达的条件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由于物质基础比较薄弱,许多地方需要承担“扶贫”与“养老助老”双重任务,使传统的养老方式和养老观念,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受到一定的冲击,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一些地方得不到保障;部分人道德水准较低,养老助老意识淡化,不尽瞻养义务,从而导致打骂、侮辱甚至虐待、遗弃、残害老年人的现象时有发生;加之我国己有大量的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困难和健康上最脆弱的老年群体压力,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籍还不尽如人意。这些问题急需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用法律来调整有关社会关系,把一些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

1.3 资金缺乏且来源渠道单一

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是依靠政府资助才发展起来的,一直以来是由政府投资,但是这种仅靠政府投入的单一模式无法满足社区养老服务日益壮大的需求,致使社区养老处于资金短缺的困境。从更广泛的社会福利来看,高福利国家实践的失败表明,单靠政府的力量不可能建立起一套可持续的福利国家制度。我国经济尚不发达,如果单纯依赖国家经费充当社区养老服务资金和物质资源,也会给政府带来不小的财政压力。同时,投资渠道不畅通、鼓励机制不完善也是造成社区养老服务资金不足、发展缓慢的原因。

1.4服务设施不完善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高龄人口数量逐渐增多,老年人对居住、医疗护理、文化体育设施等方面提出更多、更高的需求。判断社区养老能力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是否完善,具备完善的设施条件是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到较为成熟阶段的标志之一。发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疑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要举措,对于中国整个老龄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但是,由于我国社区养老服务还处于初级阶段,目前各地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无法充分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1.5服务人员专业化程度低

人力资源是推动一个事业发展的基本因素,目前我国从事社区服务的人员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专职性的服务人员,主要由退休的老年人、下岗的中年人和待业的青年人构成;二是兼职人员,主要是居委会干部;三是志愿者服务人员,他们主要是由具有道义精神、奉献精神的社区居民、在读学生组成,没有接受过相关的专业教育或有关老年服务知识的培训。这不仅影响了社区养老服务的质量,而且也制约了养老事业的发展。根据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除了专业工作人员之外,还应有相应的志愿者服务队伍作为支撑,组成诸如“老年服务小组”、“送温暖小组”、“孤老残疾保护网络”等志愿组织。他们所提供的救助和服务是无偿的和非盈利性质的。但目前我国社区中的志愿者服务队伍普遍不足,有的社区还根本没有形成志愿者组织,也就谈不上具有志愿者队伍,没有社区公众的广泛支持与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肯定是搞不好的。

2 如何构建我国城镇社区养老保障体系

2.1 提高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识

充分认识发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社区养老服务是迎接人口老龄化挑战,满足老年人需要和促进老龄工作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措施。在发展过程中,要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理论研究,加大宣传力度和资金投入,制定优先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同时,要规范管理,明确职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满意度,因此提高社区养老的服务意识尤为重要,这是社区养老模式得以顺利发展的因素之一。

2.2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

政府应该从政策上来支持社区养老模式的建设。在规划市政建设时,应把发展老年福利事业设施列为社区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和发展老年社区服务,对举办社区服务给予优惠政策。同时,在一定时期内,政府应把发展社区管理服务列入政府的规划。可考虑借鉴国外经验,开办社区服务的学科,培养从事社区服务理论研究的专业人才,同时开展基础服务培训,为提高老年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发展老年事业奠定良好的基础。完善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法规制度,对社会福利机构的非营利性质进行统一,鼓励更多的社会组织加入到社区养老服务的队伍中来。

2.3多渠道的筹集资金

(1)以政府为主体

篇2

中图分类号:F299.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0-0070-02

作为一项公共服务,居家养老在破解养老难题和构建和谐社会中所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在应对老龄化问题的过程中,居家养老社会化已成为一种潮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表明,我国已经进入了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并将继续加速。十报告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并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等四个方面、十次提到“基本公共服务”,这在表明新时期政府对老龄问题更加重视的同时,也为缓解养老压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指明了发展道路,即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角度,使“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持续取得新进展”。

一、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服务测评的重要价值

从2000年开始,我国各地陆续展开了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北京、上海、广州、大连、宁波等地区纷纷进行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财政实力、人口老龄化发展水平的不同,各地在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水平和服务效果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这给统一评价全国及各地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总体水平和发展状况带来一定难度。

从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趋势看,全国范围内不仅开展居家养老试点工作的地区范围越来越广,在服务内容和服务队伍的建设方面也向纵深发展。如何综合考量和测评各地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水平、运行方式、管理模式及整体效果,势必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标体系。可喜的是,2012年6月民政部下发的《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监测指标体系》文件中充分肯定了指标体系监测在社会养老服务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明确指出“通过指标体系有效监测行业发展,是新时期加强政府宏观管理、推进养老服务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举措。”并进一步将监测体系划分为人口数据、福利补贴、服务保障、资金保障和队伍建设等5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和43个三级指标。与此同时,学术界对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估体系进行了有益的尝试(章晓懿等,2012;包国宪等,2012)。在实际工作中,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测评的地区也日益增多,厦门市在2012年12月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数据收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表明针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综合测评已经成为政府部门的工作内容。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时代背景下,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标体系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其一,作为一项政府公共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不仅包括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队伍等方面,服务效果和评估也是其重要内容。因此,综合测量和评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应有之义。其二,通过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标体系构建和实证分析,不仅可以度量和评价各地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工作水平,也为政府制定相关社会管理政策和老龄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

二、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测评的研究现状

作为居家养老的重要支撑,居家养老服务是顺利实现社会化养老的关键环节。陈友华(2012)认为,居家养老服务是是“养老地点”与“养老服务供给”两个维度划分出来的“居家养老”与“社会服务”的一种交叉组合形式。在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测评的相关研究中,不少学者针对不同地区提出了居家养老服务指标体系构建的设想,本文试图从指标体系研究的四大主要步骤出发,对现有文献进行梳理。

第一,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测评的理论基础,即解决“凭什么测”的问题。现有研究中提出理论依据的较少,部分研究根据地方特色或制定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原则或依据。章晓懿、梅强(2012)基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公共服务属性,将公共服务绩效评估理论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估的依据。在《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监测指标体系》中,民政部(2012)将导向性、科学性、简便性和突出重点作为监测指标体系的主要原则。左建一等(2009)则以“政府主导、依托社区、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及居家老年人生活的实际受益等方面作为考量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依据。

第二,构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指标体系,即解决“测什么”的问题。根据不同的理论依据和原则,各地区制定了不同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指标体系。在对上海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评估体系中,章晓懿等(2012)从公平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四个维度,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和31个三级指标,包括投入、产出、服务种类、服务对象评价等内容。包国宪等(2012)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绩效内涵及其过程基础上,构建了绩效分析模型。在《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监测指标体系》中,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二级指标,包括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人次、城市和农村日间照料场所覆盖率等6项三级指标。左建一等(2009)将指标体系总体框架分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体系评估指标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标两大部分。其中第一部分又分为政府主导、基础设施、服务队伍和服务成效5个一级指标和13个二级指标。

第三,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评价方法,即解决“怎么评”的问题。目前鲜有学者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评价方法和权重设计进行深入分析,仅有章晓懿等人对上海地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进行了实证分析。他们采用专家意见法,优选了学术专家、职能部门专家及机构专家共12人作为咨询专家,进行了三轮德尔菲专家咨询。包国宪等(2012)则将数据包络分析法(DEA)应用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效率评价。

第四,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具体指标权重的设置,即解决“各项指标的重要性如何分配”的问题。章晓懿等(2012)根据专家对各指标重要性程度的评分,依据层次分析法的原理,经过计算机程序模拟仿真处理得出各项指标权重。虽然专门针对居家养老服务各项指标的权重分析文献较少,但是针对政府绩效评估的相关研究较多(陈天祥,2008;宋美喆等,2012),为居家养老服务测评提供了技术方法的借鉴。

三、研究不足及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量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指标体系有助于我们在衡量、监控和评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状况的基础上,探索影响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主要因素,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从而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

通过相关文献梳理发现,现有研究主要存在以下不足:(1)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测评研究理论支撑不足,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概念理解不同,产生了不同的评价体系;(2)没有考虑到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差异,将居家养老服务泛化分析,对城市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缺乏针对性的指导;(3)各地区对居家养老服务测评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在指标体系的框架设计上差异较大,无法对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状况进行统一评价;(4)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是一项复杂的探索性的全新工作,涉及面广,各地尚未有成功的模式和经验,在指标体系的设置和综合评价方法的应用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综上,在过去近20年中,虽然学术界取得了较多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各项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尤其是近3年内对于居家养老服务指标体系构建和测评的研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为客观评价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水平提供了可能;但是,目前居家养老服务评价研究仅仅局限于某一个地区或某个街道、社区,且由于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使得指标体系缺乏普适性,不能满足全国范围内不同地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综合衡量的实际需要。

在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理论分析中,如何深入挖掘政府绩效评估理论、社区照顾理论以及满意度理论等相关理论,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服务效果以及服务效益相结合,探寻适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测评的理论基础,将是下一步研究的重要课题。

居家养老服务测评的最终研究目的是改进居家养老服务的措施,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因此,总结和评估近年来中央政府和各地在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并通过指标体系,识别工作开展的实际成效与预定目标之间的差距,辨析各种居家养老服务优惠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成败,找出影响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因素,从而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对策建议是居家养老服务测评工作的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办公厅.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Z].http:///article/zwgk/mzyw/201112/20111200247846.shtml.

[2] 包国宪,刘红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绩效评价研究[J].广东社会科学,2012,(2).

[3] 章晓懿,梅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上海例证[J].重庆社会科学,2012,(6).

[4] 章晓懿,刘帮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模型研究——以上海市为例[J].中国人口科学,2011,(3).

[5] 吕津.中国城市老年人口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博士论文,2010.

[6] 杨鸿燕.居家养老中生活照料评估体系研究[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1,(3).

[7] 路依婷.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指标体系的构建[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硕士论文,2007.

篇3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2-0128-02

随着黑龙江省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已成为黑龙江省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然而,由于家庭结构的变化,传统的以家庭养老为主的模式已不能很好地承担养老重任,社会化养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也不可能取代家庭养老。因此,社区养老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也随之蓬勃地发展起来。与此同时,社区养老作为社会养老与家庭养老的一种辅助方式,迫切需要更全面的研究和合适的定位。

一、问题提出的背景

1.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

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发展带来的最主要的挑战就是养老问题。随着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深和高龄化的来临,养老逐渐变成一种弥漫全社会的压力。2007年,黑龙江省老龄委统计,黑龙江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到446万,占人口总数的11.67%。并预测,2010年以后,黑龙江省老年人的增长速度将达到4.8%;到2020年全省老年人口数将达到792.67万,占人口总数的19.4%;到2030年开始进入老龄化的高峰期,全省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1 120.74万,占人口总数的28.27%。国际上判定社会老龄化的标准是:一个国家或者地区60岁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数达到10%或5%以上,就认为其进入老龄化社会。依据这个标准,黑龙江省已经属于老年型人口结构。

2.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

家庭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这是与我国长期存在的小农经济、根深蒂固的文化价值观念相适应的。历史演进至今,家庭养老仍是最基本的养老方式。然而,目前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正面临一系列的冲击。由于黑龙江省生育率的持续下降,家庭日趋小型化,“四・二・一”家庭增多,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与养老供给的矛盾日益尖锐。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中青年人的跨地域职业流动加大,空巢家庭增多,老年人的照料问题面临危机。据有关部门统计,到2010年黑龙江省的空巢家庭将到达80%,家庭养老功能在逐渐弱化。

3.老龄化超前于城市经济发展

发达国家普遍是在经济达到一定水平之后才开始老龄化过程,如英国老龄化滞后于其经济“起飞”约50年。而我国城市老龄化则超前于城市经济发展,在人均收入水平较低条件下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以黑龙江为例,黑龙江进入人口老龄化时(2001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约8 500元。而发达国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突破1 000美元时,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才5.5%,当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为9%时,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已经超过1万美元。“未富先老”成为黑龙江省城市老龄化过程中的一个显著特点。

二、黑龙江省城市社区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

黑龙江省开展城市社区养老工作两年多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1.观念认识不到位

社区养老观念的问题主要来自社区职能管理部门和老年人自身两个方面。一方面,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和社区管理对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另一方面,老年人对社区服务的认识不高,很多老年人没有意识到自己与社区关系密切性,同时,对社区服务还存有一定的顾虑,总觉得服务人员的服务没有自己儿女照顾的好。这两方面的观念问题都影响了老年人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

2.政策法规不健全

政策法规的出台,制度的健全,能够为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发挥有力的指导和规范作用。黑龙江省一些地市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出台了《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困老人补助办法》等相关文件。但是,由于黑龙江省是在经济不太发达的条件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许多地方需要承担“扶贫”与“养老助老”双重任务,使传统的养老方式和养老观念受到一定的冲击,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一些地方得不到保障;部分人道德水准较低,养老助老意识淡化,不尽瞻养义务等现象时有发生。

3.资金缺乏且来源渠道单一

黑龙江省的社区养老服务是依靠政府资助才发展起来的,但是这种仅靠政府投入的单一模式无法满足社区养老服务日益壮大的需求,致使社区养老处于资金短缺的困境。高福利国家实践表明,单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可能建立起一套可持续的福利制度的。而且黑龙江省的经济尚不发达,仅依赖政府直接的经费会给政府带来财政压力。目前,黑龙江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经费主要是民政厅投入。同时,民政厅用于社区养老的经费的筹集渠道比较单一,主要来自于社会福利彩票的福利金,而社会福利彩票的收入存在着不确定性,使得社区养服务难有大的发展。

4.服务设施与服务内容不完善

判断社区养老能力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是否完善。发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疑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要举措,对于黑龙江省整个老龄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目前,黑龙江省各类福利机构仅为1 400多家,床位3.5万张。其中,长期照料床位更是少得可怜。以哈尔滨市为例,全市拥有110多万老年人口,其中生活不能自理和半不能自理的约占到4.8%,也就是近6万人。而哈尔滨市目前仅有一家可专门长期照料老人的“临终关怀”老年公寓,仅能容纳30多位老年人。同时,黑龙江省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内容与方式相对单一,多数局限于日常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三、完善黑龙江省城市社区养老保障的建议

1.提高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识

要充分认识发展和加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社区养老服务是迎接人口老龄化挑战、满足老年人需要和促进老龄工作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措施。在发展过程中,要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理论研究,加大宣传力度和资金投入,制定优先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同时,要规范管理,明确职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

政府应该从政策上来支持城市社区养老模式的建设。在规划市政建设时,应把发展老年福利事业设施列为社区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和发展老年社区服务,对举办社区服务给予优惠政策。可考虑借鉴国外经验,在学校开办社区服务的学科,培养从事社区服务理论研究的专业人才,同时要开展基础服务培训,为提高老年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发展老年事业奠定良好的基础。完善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法规制度,对社会福利机构的非营利性质进行统一,鼓励更多的社会组织加入到社区养老服务的队伍中来。

3.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

要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筹资机制,积极争取政府加大投入。黑龙江省各城市应结合本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际需求,建立和完善财政投入的保障机制。黑龙江省各地应发挥福彩公益金作用,对社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给予支持。为了调动各地工作积极性,更好地推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争取省能从本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并协调争取省财政拿出一定资金,作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项目的引导资助资金,支持各地开展工作。要制定严格的资金拨付程序,规范管理,禁止虚报、瞒报和挪用社区养老补贴经费。适时组织抽查,发现问题将立即停止对该市引导资金的资助。要落实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和动员社会资金投入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事业,建立起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投资养老服务业的有效途径和筹资机制。

4.丰富和创新社区养老的服务方式和内容

社区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以志愿者服务为补充的社会化服务。城市各社区要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需求的老年人,开展上门服务、日托照料服务、机构辐射服务,并通过设立“社区养老”服务点和发放“社区养老”服务卡等形式,积极探索福利化、社会化、市场化服务和无偿、低偿、有偿相结合的服务方式。在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要注重信息化建设,不断健全老年人信息资料和为老服务信息档案,构建更加便捷、及时、高效的服务信息系统。在创新服务方式的同时,要拓宽服务内容,努力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餐饮供给、精神慰藉、送货代购、法律援助等项服务,全面提高社区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5.加强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队伍

各项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素质好、热心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队伍,对于全面推进黑龙江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至关重要。各级民政、老龄部门在推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过程中,对社区养老服务的专职人员,要普遍实行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统一大纲和教材对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时,要加强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还应有计划地从大专院校养老护理专业毕业生中吸纳老年康复、护理、保健、营养、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充实到社区养老的服务队伍中,不断改善和提高服务队伍的专业结构。

参考文献:

[1] 付林,李志宝.黑龙江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对策研究[J].全国商情,2010,(1).

[2] 杨宗传.居家养老与中国养老模式[J].经济评论,2008,(3).

篇4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们的生活质量逐步改善,平均寿命普遍延长,最显而易见的结果就是老年人口的数量在不断增加。1999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26亿,占总人口的10%,也就是说我国在上个世纪末便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据预测,到201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1.61亿;2020年将达到2.23亿;2030年则会突破3亿。与此同时,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在2020年有可能达到2780万人,其增长速度超过了老年人口增长速度。这些数据不仅揭示了我国老年人口急速增加的事实,更重要的是将如何解决我国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

一、空巢家庭与居家养老

空巢家庭在社会学上原用来指家庭生命周期中的最后一个阶段,即指无子女或虽有子女,但子女长大后离开,独剩老人的家庭。空巢家庭现象是由于平均寿命延长,养老观念改变,居住方式变化,人口流动增快等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我国,空巢家庭的比例急速上升,从1989年到1996年,几年间空巢老人的比例就从30.4%增加到了38.6%。近10年来,空巢家庭问题更是越来越突出,同时我国独居老人的比例也从1987年的不到4%上升到了现在的11%。据有关调查显示,现代社会老人与子女都有分开居住的倾向,其中老人想分开的占78%,子女想分开的占77.4%。老年人与子代分居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虽然这是现代老人的―种理性选择,也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随着老年人从低龄走向高龄,从身体健康、尚可自理到体弱多病、不能自理,如何养老成为―个越来越现实的问题。

尽管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方式现在受到了越来越严峻的挑战,但在一定程度上它是不可能完全被社会养老所替代的。调查显示,仅有不到9%的老人愿意去养老院养老。在我国许多大中城市,尽管政府兴办的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的条件良好.服务周到,价格合理,但真正^住的老人却少之又少。例如在上海就仅有4.4%的老人愿意去养老院。老年群体在社会群体中是相当脆弱的,他们需要来自家庭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怀与重视,包括物质与生理上的,精神与心理上的,而养老机构却很难给老年人“家”的感觉,这也是很多老人不选择人住养老院的原因之一。

“居家养老”是近年来西发达国家提出的一种区别于传统意义上居住在家,由家庭成员提供生活服务的“家庭养老”,而是建立在个人、家庭、社区、国家基础上的,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载体,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这种养老模式已经成为全球的一种共识,即使是那些已经完成了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的发达国家,也非常鼓励老年人居家养老。据不完全统计,各国老人在家养老的比例是,美国95%,荷兰91.4%,日本96.9%。由此可见,居家养老已成为未来养老的主要模式。

二、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

居家养老理念得以实践的一个重要的必备条件就是要有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这也就是说必须将养老问题社会化。而在我国目前社会化服务水平不高,范围不大的条件下,将养老问题立足于社区是非常重要而且必要的。首先,由于老年人生活在社区,社区养老服务不仅使其在地缘上有归属感,心理上有安全感,而且可以及时解决老人生活中的各种实际困难,有效提高了老人的生活质量。其次,由于社区养老服务以第三方姿态参与居家养老,一方面维护了老人的自尊心理,另一方面减轻了其子女的压力与负担,从而有利于保证家庭的和睦。再次,社区养老服务可以缓解政府在社会养老问题上的压力,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将社会资源更有效地利用起来。同时,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开辟了―个就业的新渠道,可以解决失业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因此可以毫无疑问地说,社区养老服务对于居家养老模式来说有其独特的服务优势,是居家养老的必要也是最佳的载体。

当前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建立社区内部的老年公寓、托老所之类的社区福利机构,由此可以针对老人不同层次的生活需求给予照顾,尤其是一些独居老人;设立社区老年服务中心,以及时解决老人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开设专门的食堂和家政服务中心,以解决老人日常生活的需要;完善社区的医疗保健服务部门,为老人的身心健康提供良好的照顾;设立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学校、婚介所、人才交流中心等,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满足老人的求知欲望,扩大老人的社交范围,实现老人的自身价值;开展老人法律援助服务,更好地维护和保护老年人的权益。

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开始具有一些鲜明的特征。第一,社区养老服务在性质上的福利性,在资金上的社会性。社会福利性是社区养老服务的宗旨,是其发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因此,社区养老服务也就是非营利性质的,其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支持,其他的民间来源,如捐赠等也是相当重要的。第二,社区养老服务在机构上的民间性,在功能上的辅。社区养老服务部门与政府是不存在任何权属关系的,是一个非政府性质的福利机构,因而要防止其准市场化倾向。同时,社区养老服务作为一种辅的养老服务,必须对其有一个明确清晰的定位,如果把社区养老放在主要养老方式位置上,完全替代家庭养老,社区养老服务将不堪重负。第三,社区养老服务在内容上的规范性,在人员上的专业性。社区养老虽然是非政府性质,但也要在最大程度上确保资源的最优配置与利用,因此其提供的服务内容便具有严格的规范性。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要求相关的服务人员具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以保证能够提供高素质的服务。第四,社区养老服务在运作上的协调性,在发展上的多元性。由于社区养老是一个涉及到全社会的问题,因此它与社会其他部门以及社区内部各部门之间都存在着―个协调关系。随着社区养老的不断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势必要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才能满足老人各个方面的需求。

从以上各方面可以看出,社区养老服务在居家养老模式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更好地发展和完善社区养老是我们当前解决养老问题的―个重点。

三、完善社区养老服务

在目前的情形下,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相对于老年人的迫切需要而言,还有比较大的差距。这当中存在的―些问题是不容我们忽视的。

(一)对于社区养老的观念转换落后,对社区养老的认识不足。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养儿防老”的思想,因此,不仅是普通百姓,甚至是一些相关的职能机关和管理部门都没有真正意识到在当前开展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也就是说,并没有把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当作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一部分,没有把建设社区养

老服务体系上升到关系整个社会稳定发展的高度来看待。

(二)基础设施缺乏,硬件设备不齐。虽然在地理上,社区养老服务有很大的优势,但由于其规模受到一定的限制,人力、物力上的资源都比较匮乏,资金来源也比较少,因此很难真正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要。有的城市虽然在基础设施等方面做得比较到位,但却出现养老设施使用率低下的现象,这是因为收费上偏高,老年人难以承受。

(三)在“软件”上,缺少专业的服务人员,服务质量以令人满意。目前在我国从事社区养老工作的绝大部分是没受过专业训练,不具备专业知识的仅凭人道主义和经验而工作的人员。这样的素质不仅直接影响到服务的质量,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整个社区养老事业的发展。而且,目前我国社区养老服务中的志愿者队伍明显缺乏,甚至可以说根本没有真正的志愿者队伍,也就是说还缺乏真正的社会公众参与度。

(四)外部管理环节不协调,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健全。很多关系到社区养老服务的切实问题在各个政府部门间被互相推诿,责任不够明晰,严重影响到社区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同时,由于没有明确的政策法规予以支持,使得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的限制与制约。这些问题都需要用法律法规来进行调整,以提供―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来发展社区养老服务。

在东南亚,新加坡可以说是一个将西方市场经济制度与东方家庭价值观念结合得比较完美的国家。目前,新加坡有大概30万年龄在65岁以上的老人,占其总人口的8.4%首先,在政策的制定上,新加坡政府着眼于动用全社会的力量来对待养老问题。政府将老年人照料作为―个系统工程来对待,将各个层面的力量都考虑进去,要求个人必须负起责任规划自己的晚年生活,如推行以房养老政策;要求家庭提供基本的照料,鼓励子代与老人同住;要求社区协助和支持家庭对老人的照料;而国家则要尽可能创造条件,帮助个人、家庭、社区各尽其责。政府在养老问题上实行大力扶持政策:在养老设施的建设上,政府投资占90%以上;对养老机构各项服务的运作成本提供津贴;实行“双倍退税”政策,允许国家福利理事会认可的养老机构面向社会募捐等。其次,在养老设施、服务水平和人员素质上,新加坡相当重视对老龄设施的投入力度,各种养老设施齐全且收费合理,服务人员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且需要接受专业培训。与此同时,还拥有一支占服务人员数量15%的义工队伍,这当中有许多具有专业知识,并且长期为养老机构服务。再次,在养老机构的服务理念上,由于没有资金、技术和人员上的后顾之忧,新加坡养老机构追求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努力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达到专业化、科学化、精细化。

尽管我国与新加坡国情不同,体制各异,但在养老问题上是互通的。通过借鉴新加坡的经验,我们可以从中吸取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区养老。

(一)提高对于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摆正社区养老工作的位置。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是迎接人口老龄化挑战,满足老年人各方面需要和促进老龄工作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一项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措施。因此,必须加大资金的投入与宣传的力度,同时强化政府的主导地位,在政策制定上给予社区养老服务一定的政策优惠,鼓励其健康发展。同时,也要规范各级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认识发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二)使社区养老服务走上社会化的轨道。要想扩大社区养老服务的规模,多渠道筹集资金,就必须使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只有将服务机构、服务对象、服务管理、资金筹措等社会化,才能将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到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促进其积极发展,逐步实现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动力机制,免除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在资金等方面的后顾之忧,更好地建设社区养老的基础设施,使其在硬件上达到要求,更好地服务于老年人群。上海市实行的“星光计划”,将福利彩票中的很大份额用于支持本地的社区养老,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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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1社会治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适用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社会治理”这一概念,既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又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诉求,更呼应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完善与发展。

2长寿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发展的困境

2.1资源整合能力有待加强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综合性、全方位、多专业参与的服务,仅凭社区自身的资源难以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这就需要整合社区所有养老服务资源,形成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长寿区养老资源较为丰富,如在社区层面已经探索出了养老服务站、幸福院、社区医院等机构,但这些养老资源分散在各个部门,这就导致原本就有限的社区服务社会使用效率非常低下,难以统筹管理、形成合力,难以为老年人提供系统全面的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的主管部门是民政部门,而由于条块管理,使得民政部门也难以有效聚合其他部门的资源,由此导致很多问题,包括投入不足、服务模式少、管理水平低下、覆盖面小、服务项目有限等。社区资源整合程度低既抑制了老年人的有效服务需求,也束缚了社会组织的发展。

2.2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不完善

长寿区社区虽然越来越重视老年基础服务设施的设置,但不完善的问题比较明显。(1)实用性差。很多社区设置的养老服务设施并没有考虑到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忽视了这些设施的设置应该具有防碰撞、防滑等功能,同时也缺乏无障碍设施的考虑,造成了老年人活动的不便。(2)种类不全。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老年人对医疗保健、护理等的需求越来越大,此外,对日常照料、文体生活、健康保健、社交等需求不断增多,而目前的养老服务设施已经达不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要求。有的社区尽管有一定的医疗设施,但是社区医疗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影响了老年人的看病率,也无法为老年人提供预防、治疗、护理等一条龙服务。

2.3养老资金来源单一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程具有长期性、连续性,需要持续稳定的资金保障,长寿区目前尚未出台专项经费保障政策,严重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当前长寿区社区居家养老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财政投入,当前虽然依靠上级部门的投入,逐渐启动了居家养老工作,并开展了针对老年人的一系列服务,但由于管理资金来源有限、社会资本参与不足、筹资渠道过于单一,社区又没有经济来源为居家养老服务继续注入资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受到了极大挑战。

2.4现代养老观念尚未养成

传统养老观念认为“百善孝为先”,老年人的养老服务理应锁定在家庭,全部依赖于家庭和子女,老年人去机构养老是难以被接受的。虽然人口老龄化程度正在急速加深,但对开展和加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问题的认识上仍未在大众甚至老年人的心里形成重要的认识,没有意识到社区居家养老的兴起是在“未富先老”和传统养老观念的双重压力下诞生的,没有意识到现代养老观念已要求老年人接受养老职能由以家庭为主转向社会化发展。

3创新长寿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路径研究

3.1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需坚持的原则

原则是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基本遵循,它主要包括: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多元发展与统一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满足服务需求与价值实现相结合的原则等

3.2创新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建设

养老机构的设置关系到社区居家养老参与方之间的责任分工,是养老模式运行的核心。针对长寿区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现状,构建一种能够克服当前养老模式缺点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式”的新型社区居家养老机构。

3.3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建设

所谓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建设,主要就是要明确各种组织的职能定位、积极促进其健康发展,以更好地发挥在养老服务中的功用。居委会应该根据居民的需求调整工作内容,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较为个性化的优质服务;政府可以利用购买服务等方法来为居委会的活动提供资金保障,保证居委会的稳定运行。充分重视家庭的作用。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家庭是主体,一方面积极倡导孝道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养老、敬老、爱老、护老的良好风气;另一方面,加强政策扶持,对于能够与父母同住、照顾父母的子女给予实实在在的优惠。

3.4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队伍建设

服务队伍建设是社区居家养老落到实处的组织保证。专业化服务队伍的建设,一直是长寿区第三产业的软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也不例外。要从根本上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必须在管理与服务上进行创新。

3.5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保障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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