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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看法范文

发布时间:2024-01-30 15: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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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看法

篇1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城乡各类垃圾尤其是生活垃圾的年产生量也在不断增长。我们每天都投放大量的垃圾,在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由于生活垃圾投放所导致的城市环境问题越发地凸显出来,因此也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垃圾分类是杭州市“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工作, 同时也是我们每个社区居民为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所能做的小事情。当前,把垃圾分类作为社区管理的内容有着重要意义。

一、垃圾分类的概念

垃圾分类就是将垃圾分别投放,并通过分类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大致是根据垃圾的成分构成、产生量,结合本地垃圾的资源利用和处理方式来进行分类。

二、滨江区垃圾分类的实施情况

杭州市在2004年便已颁布《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其中第五十七条规定本市逐步实行生活垃圾的袋装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并在2012年通过的《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则明确规定生活垃圾必须全面实行分类投放。可见杭州政府在这十年间逐步实施并加强了垃圾分类的政策。2014年8月1日,滨江区出台了《“清净在源头”家庭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到2016年底,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小区中,家庭宣传普及率达到100%。由此可见,垃圾分类的政策已由市政府落实到区政府,滨江区也加大了垃圾分类前端投入力度,开展了居民垃圾分类工作。

但是就目前滨江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情况来看,情况并不乐观。社区居民在排放垃圾时分类的工作做得并不好,垃圾的分类工作大多数还停留在二次分拣阶段,这不仅加大了工作人员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繁重程度,还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为此,我们对滨江区社区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认知进行了调研。

三、滨江区社区居民垃圾分类的现状

笔者于2014年8月至2014年10月,在杭州市滨江区主要社区(包括东冠社区、联庄社区、西兴社区等),通过问卷调查、随机访问和实地调查三种方法对滨江区社区的垃圾分类参与者进行了调研。调研采取问卷发放的形式进行,共发放400份问卷,有效问卷378份。我们针对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态度、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处理方法以及垃圾分类工作难以有效进行的原因进行了调研,基本摸清了社区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认知。

(1)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态度。笔者通过调查发现,居民对待垃圾分类的态度有较大差别。只有17%的居民在投放垃圾时,会刻意区分垃圾桶的分类,42%的居民则不会刻意去注意,如果注意到了标识,则会将垃圾分类投放。19%的居民表示在注意到了垃圾桶的标识之后会分类处理垃圾,但是基本上不会注意到垃圾桶的标识。其余的22%的居民则完全不在意垃圾桶的标识,不会关注垃圾的分类。

在另一项调查中,31% 的被调查者认为生活垃圾分类是一种环保行为,应该自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27%的被调查者表示并没有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但是如果政府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则会积极配合。其余41% 的居民则表示生活习惯已经定下来,很难真正做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2)居民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处理方法。将有价值的垃圾出售是垃圾处理的一个方法,也可以说是垃圾分类的一个初步环节。其中有63%的居民在处理家庭垃圾时会将有价值的废品出售。在这其中,15%的居民会将剩下的垃圾分类投放,48%的居民则不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另外有37%的居民对于生活垃圾一般既不会分类也不会做卖废品处理,而是将生活垃圾整袋直接扔进垃圾桶。

(3)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看法。在所做的调查中,居民普遍认为滨江区目前垃圾分类的工作做得并不好,在许多方面都存在问题,对此我们也进行了调查。有9%的居民认为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而且政策的落实也不到位;21%的居民认为政府或者社区监管的力度不够,从而不能很好地实现垃圾分类处理;另有11%的居民认为宣传的力度不够,导致部分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和规定并不了解,7%的居民认为政府的资金投入不足,不能有效扩大的垃圾分类监管队伍,增加、更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开展垃圾分类新技术的研究等。然而在这些原因中,所占比重最大的仍是群众缺乏垃圾分类的意识,52%的被调查者认为这是垃圾分类工作做的不好的主要原因。通过调查可以看出,人民群众意识的欠缺是最重要的主观因素了。

四、滨江区社区居民在垃圾分类中存在的问题

(1)垃圾分类注重规章制度层面,缺乏可操作性。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垃圾分类方面的专用法规,只有一些指导性的条文,且均缺乏对垃圾如何分类、如何收集和处置等实施细则的规定。分类责任主体模糊,垃圾分类缺乏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总体可操作性较差。

(2)垃圾分类标准制定不够详细,居民各自对垃圾分类的标准都有差别。通过问卷调查,笔者了解到,居民对可回收垃圾概念的理解仅仅是凭自己的生活经验。这使得居民的投放垃圾选择不一样,从而达不到垃圾分类的效果。

(3)部分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很多居民都是将所有生活垃圾放在同一个垃圾袋中,然后将整袋直接丢到垃圾桶,没有细致的将可回收的、有毒的、厨房垃圾等分开来,他们觉得那样分类太复杂太费力。

(4)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正确率不高。部分居民会在家中会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投放的正确率却很低。比如厨余垃圾是指厨房做菜或日常饮食剩下的垃圾,而食物的包装盒(豆腐盒、水饺袋等)不属于厨余垃圾。

(5)宣传方式单一、力度小。垃圾分类的宣传主要在社区进行,这样的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影响力有限。政府缺乏监督,宣传力度不足,未能在社会上引起重视。同时,大众媒体的支持和宣传大大不够,垃圾分类在深度、广度、频繁度上急需加强。

五、根据滨江区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及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1)加强政策引导和立法。尽快完善杭州市城市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将垃圾从产生到最终处理各环节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可以结合滨江区的自身情况,具体制订操作性强的制度规定和实施细则。滨江区出台的《“清净在源头”家庭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就是一个好的开始。

(2)增加垃圾分类的财政投入。政府应加大对垃圾分类的资金投入,来断扩大的垃圾分类监管队伍,增加、更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开展垃圾分类新技术的研究等。

(3)建立垃圾分类奖励制度。对垃圾分类较好的居民,采用多种形式给于一定奖励,如发放垃圾分类补贴给做的好的家庭等。这样有利于大大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4)统一完善垃圾分类标准。在垃圾分类尚未成熟的阶段,分类标准应以方便居民理解和投放为主。对垃圾分类划分的标准,应当参考社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对于一些可回收的有利用价值的垃圾,比如废纸、塑料瓶,社区可以设立专门的回收点,社区居民可以直接将这些垃圾变卖给回收点;对于那些有害的垃圾,比如废电池等,社区应专门派工作人员定时上门回收。这样垃圾分类的效率将大大提升。

(5)加强多渠道宣传,公众参与。很多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不强是由于政府、社区、媒体等对垃圾分类的宣传做的不到位。对于垃圾分类的宣传,不应局限在社区内部,政府应当发放垃圾分类的宣传手册,增大垃圾分类的普及面。大众媒体也应大力宣传垃圾分类教育工作。学校也应当加入其中,一个人的习惯是慢慢养成的,应从小就教育孩子进行垃圾分类。只有全民参与进来了,才能更有效地实行垃圾分类,达成目标。

六、总结和展望

通过这次调查实践,以及笔者的所见所闻所感,充分见证了滨江区居民垃圾分类的实施状况。如同大家所料想的,垃圾分类正处于发展阶段,各方面的体制和设备尚不成熟,未来要走的路还很漫长。垃圾分类是一个社会问题,应举权社会之力,由政府、社会、家庭共同来参与。

参考文献:

[1]文建军, 许振国, 庞志峰, 杨斌, 金永久, 杨敏, 张娜, 马楠.城区居民对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认知水平调查[J].中国公共卫生,2006,(3).

[2] 高顺枝,罗兴章,郑正,冯景伟,赵国华,聂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思考[J].环境卫生工程,2009,(1).

[3]黄宝成,张钊彬,赵婷婷,宋苏丹,汪美贞,冯华军,沈东升.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施情况调查及分析[J].环境污染与防治,2011,(7).

[4]姜朝阳, 周育红.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的公众参与[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9,(12).

篇2

1 新农村垃圾的特点

既然我们要分析生活垃圾,那本文所谈的生活垃圾是什么呢?那么就需要我们做一个基本的定位。本文所指的生活垃圾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或者是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在上个世纪,国内农村生活垃圾以菜叶、尘土、纸张等容易得到降解的成分为主。近些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进度的加快,农村生活垃圾的成分发生了很大改变,生活垃圾的种类也就更加丰富了,如包装废弃物、塑料制品、一次性垃圾袋、泡沫、一次性用品等废弃物的数量开始明显增加,根据相关统计,在我国农村生活垃圾主要有如下特点,首先,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农民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生活垃圾的量逐年大幅度增加。其次,农村生活垃圾产生的来源分散,并且地区垃圾差异性很大。第三,农村的垃圾产量随季节的变化而不断改变的,并且这种变化是具有很强的周期性的。最后,虽然农村经济在改革开放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但是广大农民还是缺乏对垃圾危害性的认识,并且缺乏处理垃圾的主动性,因此给农村垃圾治理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

2 新农村垃圾处理面临的问题分析

2.1 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面宽。随着新农村建设进度的加快,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的生活垃圾种类增加,污染面随之扩大,垃圾污染也就越来越严重。根据相关调查研究,影响新农村的整洁;污染饮用水源;损害身体健康;土地被破坏在农村垃圾污染的前4位。从这样的结论来看,农村生活垃圾的污染已经波及到生活环境的各个方面,但是,目前还没有任何一个科学的方法能够改善这样的困境。

2.2 村民环保意识。我们都知道一个道理就是学历高的人对问题的看法就相对比较透彻,学历低的人对问题看法就相对浅一些。这个规律也是适用于村民对环保的认识,学历高的村民基本能够认识到生活垃圾对自己生活的影响,但大部分村民还是认识不到生活垃圾对生活产生的恶劣影响,他们认为村子还是很整洁,并且认识不到生活垃圾对水源的污染,更加看不到生活垃圾给身体健康带来的伤害,更没有认识到生活垃圾已经给生活的这片土地所带来的长期破坏。

2.3 当地政府对农村垃圾污染重视程度欠缺。笔者在对当地村委会的走访调查中了解到当地并没有拨专项资金用于垃圾处理,当地的垃圾处于两种状态: 一种是自家产生的能够施肥用的,自已堆放到田地里,不能施肥的自已堆放于村口的公路边,小水沟里 另一种是由村委会下属的组长不定期的组织一部分身强体壮的村民,将村子里的垃圾用小推车拉到距村子较远的山地或低洼地带进行掩埋,这种掩埋行为自然是由村的村长组织,负责劳动的村民也是无偿的 出现自发掩埋的村子比较少,大部分村庄是第一种状态此种现象表明,政府对有关垃圾政策的宣传不到位,资金投入偏少,支持力度不够。

2.4 农村生活垃圾回收率低。在过去的农村,人们吃的都是自己菜园子里种的菜和田里生长的粮食,丢弃的就是菜叶子、菜帮子之类的易于讲解的东西,经过一段时间就腐烂变为肥料了,这样农村的垃圾就在这样的循环之中被自然消化了,基本就不存在不可恢复的垃圾存在。但是如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丰裕,农村生活垃圾也就随之复杂化,零食包装袋、塑料袋、 家用电器、废旧电池等等都开始在我们的新农村地区出现,但是没有进行分类处理与回收,因为这类废弃物回收的难度较大,并且回收的用处的不大,所以回收率很低。

2.5 新能源利用不足。在广大的农村,很多偏远的村庄还是利用柴禾作为主要燃料。即使在新农村,也是以具有很大污染性的煤为燃料,基本没有普及新能源的使用。根据相关调查,在新农村有很多都不知道沼气是什么?例如,在新农村中使用沼气农户达不到10%,大部分村民不用沼气的主要原因是使用沼气需要挖很大的坑,从而使用也很不方便的,只有那些少数空间相对较大的村民才会使用沼气。在政府方面,政府会给每户使用沼气的用户1 000元 到1500 元的资金扶持,但是此项激励政策没有发挥太多的效果。太阳能的使用受地域限制较多,所以不适合广泛推广,因此在很多地区都没有被运用。其他新能源的使用当然就更少,因此,在新农村对新能源的使用率很低。

3 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措施建议

3.1 制定适应新农村卫生管理条例。如果要对新农村环境进行有效治理,必须要有有力的法律制度来推进,也只有通过制度化才能够保证对农村环境治理的长期化。国内开展新农村建设时期较短,生活垃圾被提上处理议程较晚,并且现行环卫标准及处理模式几乎以城市为参照依据。如今,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是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规定执行的,由于完全按照此规定执行,从而使垃圾处理标准太高、建设费用太大、运行成本太昂贵。

3.2 建立可持续发展经济。在农村有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我们在能源的选择使用上可以配合农村的基础条件加以利用,从而在农村建立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如利用沼气池将易分解垃圾和人畜禽粪结合进行一定的处理,最后形成沼气池、厕所、禽畜舍、蔬菜温室进行有机的组合,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新能源生产系统,即形成三合一体、四合一体的农业模式。这样就可以在处理生活垃圾的同时获得能源,从而形成有效的经济系统。

3.3 引入先进管理机制。如今,政府财政资金不足,从而投入农村垃圾处理的资金也就更少了,因此我们必须引入先进的管理体制,按照市场经济运作,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垃圾处理机制。我们必须做好两方面的工作:第一,政府必须要明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全面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第二,政府必须建立相关政策,体现由谁污染就由谁治理的原则。这样就可以放开农村垃圾处理投资市场,鼓励各类闲散资金进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构建一个全新的农村管理机制。

参考文献:

[1]关法强、马超,浅谈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与处理[J],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09(6)。

篇3

垃圾焚烧发电是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程度最高的垃圾处理方式,也是大规模实现资源化最经济的方式。垃圾焚烧发电减少垃圾对生态圈的破坏和环境的污染以及减少因堆放垃圾而占用的土地资源,可实现垃圾减容90%以上,减重70%以上。将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转化为电能,在实现垃圾减量的同时促成垃圾资源化,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相比,垃圾焚烧发电所产生的电能和热能都是在对现有资源的重复有效利用。

中科通用一直坚信自主研发的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发电技术一定能够产业化,并坚持不懈地完善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技术的配套系统,先后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42项,其中包括13项国家发明专利。

中科通用的“高蒸汽参数城市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彻底解决了垃圾焚烧炉烟道中HCl对过热器管材的高温急剧腐蚀这一世界性难题,使蒸汽参数大幅提高到450℃、3.82MPa。2005年底,该系统集成技术通过了北京市科委科学技术成果鉴定,鉴定意见认定:在多项技术和应用上有创新,是一项重大的综合性环保技术科技成果。该成果具有自有知识产权,符合国家关于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多项产业技术政策,其成果及规模化工程应用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因为提高了发电效率,焚烧同样的垃圾可以产生更多的电力,因此可以承受相对较少的垃圾处理补贴,很快得到市场的认可和接受。

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技术是我国科技工作者针对我国垃圾特点,利用成熟的燃煤技术为基础开发出来的垃圾处理技术,该技术最大特点:非常优越的环保排放-很小的二英原始排放;良好的经济性-小投资、运行费用低。循环流化床技术的商业化使我国更大范围的城市能够享受到焚烧发电处理垃圾的益处。

一些行业外人士有一种看法认为垃圾焚烧发电是一种变相小火电。由于垃圾产生和收运的特点,垃圾焚烧发电一般规模较小,采用现行中低压等级锅炉,总效率不高,发电标煤耗在500g/kwh左右,但部分利用了垃圾中的热值发电。如按2008年环保部82号文规定,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技术允许添加20%质量的煤计算,垃圾对产汽发电的贡献大约占45%。就化石燃料的消耗而言,发电标煤耗大约只有225g/kwh,这比目前60万kw超临界机组煤耗还要低。此外,垃圾焚烧添加煤作为辅助燃料是因为目前中国现有城市垃圾还未进行分类收集,垃圾成分、热值变化太大,特别是垃圾灰分大、水分高,使得垃圾热值低,造成必须通过添加辅助燃料才能稳定燃烧,才能保证焚烧温度达到国家标准和安全彻底焚烧的要求。从运行成本角度分析,添加煤量越少经济上越有利。目前从事垃圾焚烧行业的单位都在全力以赴解决降低添加辅助燃料问题。

中科通用始终以对社会负责、对环境负责为己任。在这一信念下,把保证焚烧设施的环保达标排放放在首要位置。比如在泰安项目中,积极开展了环保指标的内部监测和监督。在例行监测以外,还专门请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对焚烧炉二英排放进行了多次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泰安生活垃圾焚烧炉烟气二英排放远优于国家现行标准(1ngTEQ/Nm³)和欧盟标准(0.1ngTEQ/Nm³)。这也充分验证了中科通用的循环流化床生活垃圾焚烧炉在二英类物质排放控制方面的优势。

但是中科通用并没有就此止步,仍在不断地研发更先进的污染控制技术,以实现更优的排放指标。2008年,中科通用投入大量人员和资金,与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浙江大学等单位合作,共同承担了科技部“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焚烧阻滞二英产生成套技术与装备开发》课题,积极参与国家科研项目,并将科技成果产业化。

在技术不断成熟、法律和政策不断完善的情况下,我国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取得了快速发展,特别是“BOT”和“BOO”项目融资模式的引进,使得我国一些人口众多、垃圾污染严重、经济不发达的二线城市也能够引进这种“富人”才能买得起的项目。近年,众多专家学者站出来宣传垃圾焚烧相关知识,媒体也由原来一边倒的反焚烧转变为理性思考,这个转变是否为公司带来较好的发展机会呢?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进步显著,在发展中国家处于领先地位。在上海召开的2010中国垃圾发电行业聚焦会议上,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公布了住建部的统计资料,到2010年5月,全国投入运行82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处理规模6.98万吨/日,总装机1412MW。

篇4

中图分类号:F1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8-000-0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生产力进一步提高。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一步加快,农村生态环境不断遭到破坏,所面临的人口、资源等矛盾日益突出,成为了制约农村地区发展的节点问题。近年来,国家大力实施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但仍然有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如何更加科学地统筹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农村是中国经济社会的基础,没有农村生态文明,也就没有整个社会和国家的生态文明,大力推进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农村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三十多年来,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付出的是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沉痛代价,这种问题在农村地区更加突出。中国是农村地区占绝大部分的国家,共有56万个行政村,9亿多农村人口,因此,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决定着全国的生态环境质量。实施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就是总结经验教训、转变发展方式,构建遵循自然规律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体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与环境双赢的农村发展新格局。因此,推进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符合科学发展理念,也是推动农村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维护人民利益的现实需要。经济的快速发展,付出的是环境的惨痛代价,不仅污染了水、空气等资源,还导致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存安全,优良的生态环境越来越成为城乡居民迫切需求。推进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转变农村发展理念,致力解决水、空气、土壤、资源污染等制约农村地区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建设美丽新农村,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的环境需求。同时,生态文明建设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维护人民利益、建成全面小康的现实需要。

二、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定,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应运而生。十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凝聚了推动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取得了重大成效,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发展方式愈加科学,农村发展呈现出新面貌、新气象。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经济发展方式没有得到根本转变,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仍然存在一些列问题。

1.农用化学污染较为严重。当前,大部分农村地区农业生产离不开化肥农药,而且普遍存在过量使用的现象。据统计,2012-2014年全国农药年均使用量31.1万吨,比2009-2011年增长9.2%。农药的过量使用,不仅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也造成大量土壤板结和酸化,导致作物容易生病,又增加了农药的使用量,形成了恶性循环,这给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带来了巨大挑战。

2.乡村企业发展不够科学。农村改革释放了庞大的劳动力,也催生了石灰、石头、矿业等一系列粗放式乡镇企业,这些企业促进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但也造成了水土流失、资源枯竭、生态破坏等问题。部分乡镇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缺乏正确导向,导致重污染的工业企业频频进驻,造成了水、空气等污染问题严重。同时,缺乏科学的农业产业发展思路理念,对种植业规模、养殖业布局等方面把握不够,导致环境压力较大,带来了系列问题。

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不善。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市民化进程加快,农村日益增长的生活垃圾与落后的垃圾治理体系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一方面,农村地区缺乏有效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农村居民对垃圾治理的思想认识有待于加强;另一方面,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填满、处理等硬件技术条件较差。这些问题,制约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开展,因而导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不善,阻碍了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三、推进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思考

1.强化宣传,加快转变思想观念。观念决定出路,推进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应坚持观念走在前列。将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与其他农村工作深度融合,贯穿于“三农”工作始终,充分依靠农民这个建设主体,积极引导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认识和综合素质。充分利用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积极向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宣传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大力倡导生态环保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态意识和环保意识,增强支持和配合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宣传的同时,也要强化教育。将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镇村干部教育、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与岗前培训、日常学习、专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强化基层干部的思想认识。在实施农民技能培训、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等工作同时,将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融进去,增强农民对生活垃圾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的认同感,切实培育理解支持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型农民。尤其要重视青少年的生态环保教育,将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知识融入乡村中小学课堂,向中小学生普及生态文明知识,促使广大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增强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后劲。

2.加强领导,发挥政府导向作用。政府是推进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必须强化引导、全面统筹,深入推进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完善整体规划,将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一部分,明确建设内容、建设目标、建设方法等,确保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健康有序进行。坚持正确导向,正确处理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将生态理念贯穿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切实推动农村地区经济社会与生态文明共同发展。科学指导农村产业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充分尊重和利用农村地区特色资源,差异化布局农村企业发展;适度控制采石、采砂、采矿等资源密集型企业生产规模,支持企业改良技术、转型升级;合理布局鸡、鸭等家禽养殖企业,确保发展、生态“两不误”;同时把握招商引资导向,坚决摒弃重污染、高排放等企业落户农村。加大整治力度,对于污染农村环境的企业和个人,采取罚款、恢复原状等行政强制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坚决制止破坏环境的行为,为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后盾。

3.完善机制,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完善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促进建设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国家应加快完善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以《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蓝本,结合实际、细化举措,出台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具体法规或条例,增强建设工作的指导性。尤其要结合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农村生态新问题,对农村环境污染转移、遏制农村生态化境恶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完善,为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法律遵循。大力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要根据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坚持上级政策的原则性与本地实际的灵活性相结合,不断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厘清政府、部门、企业、农民等主体的责任与义务,形成上下顺畅、井然有序的工作格局,为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4.保障公众环境参与权益

要健全完善保障公众环境参与的法律基础。通过立法明确规定参与权是公民环境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个人不得侵犯和阻挠,要细化公众环境参与的具体途径、程序和方式,规范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时效、责任、结果以及对信息公开的质疑、咨询、监督方法等,各地区也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条例,使得法律法规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确保公众环境参与真正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要建立覆盖全过程的项目环境信息披露机制。在项目立项阶段,相关部门和企业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EIA)大纲,及时将大纲评价内容及环境影响结论明确易懂地公布于众,鼓励公众就所关心问题以及对自身利益的损害程度提出看法。在施工阶段,要将有关流程、管线布设、环保措施及达标情况等透明化。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应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是否达到既定的环保法规、标准要求。在项目运行阶段,评估部门要深入公众进行个别访谈、发放问卷、座谈等形式掌握实际情况,为公众关注环境保护、参与环境保护监督与管理提供充分条件。

参考文献:

篇5

        地理教材中环境问题涉及面广,既包括陆地环境问题、水环境问题,还有大气环境问题等等。比如:在《我们需要洁净空气》这一节中,介绍了影响空气质量的因素,空气质量的高低对人类的影响,以及日常生活中如何加强大气环境保护等。对于水环境问题,在《水资源》的学习中,有关于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和农业污水的治理问题。对于陆地环境问题就更多了,森林的破坏、水土流失、白色污染、生活垃圾处理等等。有些问题涉及多种环境,彼此互相影响,比如酸雨问题,首先是大气污染,进而引发水的污染,最终还会影响陆地环境,危害影响面广,持续时间长。这也体现了地理学的整体性这一特征。因此,环境问题涉及面广,影响大,必须引起我们的密切关注。

        在教材中,环境问题出现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教材正文中,有的以补充资料中。也有的以图片形式出现,如素描、漫画、景观图片等,还有的以讨论话题呈现。因此,在教学中,要注意挖掘,联系。

        在教学中,采取多种方法强化环境保护意识。最基本的就是阅读教材直接获取。也可以通过出黑板报、进行知识竞赛、排演环保小品、观看录像、举办辩论会等形式加强教育。一方面,通过学习和参加这些活动,可以增长知识,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另一方面,这类活动有很强的趣味性,学生有兴趣,乐于参与,自然就可以收到较好的效果。比如,每当重要的地理节日,如世界环境日(6.5)、地球日(4.22)、世界水日(3.22),可以要求学生相互协作出一期相关主题的黑板报、手抄报,学生通过查阅资料,在丰富知识的同时也提高了对此内容的理解,培养了相互协作的能力。又如对于水土流失问题的学习,可以通过播放黄土高原的视频资料,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再如,在学习《巴西》时,对于热带雨林的开发和保护可以组织学生讨论,加强对此的理解。对于自然资源的保护和节约利用学习时,可以组织学生以倡议书的形式,表达自己的看法。通过这些形式的学习,可以丰富和开阔学生的眼界,加深了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意义的理解,从而树立环保意识。

        总之,通过对教材的学习,要让学生认识到:自然资源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环境对废弃物的容纳能力是有限的,对资源的无节制掠夺开采,对环境的任意污染与破坏,必然受到自然界的惩罚,通过破坏环境来侵犯他人的利益,危及子孙后代的生存,必将受到社会的谴责,从而明确人对自然的道德责任和义务,树立“保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新型环境道德观念。 

        2.走进生活,联系生活实践,践行环境保护

        理论的学习固然重要,但关键是要对所学知识付诸于实践,在生活中和生产中真正落实下来。为此,我们可以在课本涉及的环境问题学习时,引导学生思考,我们作为自然环境的一部分,我们应该怎样做?要求学生成为大自然的优秀管理员,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讲究环境卫生,节约用水用电,收集废纸废铁,爱护花草树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积极主动参加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投身于环保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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