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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范文

发布时间:2024-02-02 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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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篇1

一是年龄结构偏大,队伍结构不合理。市司法局机关现有干部75人,其中51岁以上21人、41—50岁35人、31—40岁18人、30岁以下仅1人,处级干部36名,其中41—50岁6人、51岁以上6人,科级干部30人,其中40岁以下12人、41岁以上18人; 11个区司法局机关现有干部259人,其中30岁以下12人、31—40岁59人、41—50岁124人、51岁以上64人;111个司法所现有干部357人,其中30岁以下41人、31—40岁93人、41—50岁151人、51岁以上72人。全市系统中,年龄41—50岁的干部310人,占干部总数的44.9%;51岁以上干部157人,占干部总数的22.7%,总体年龄结构偏大,没有形成较好的干部梯队。

二是提拔交流数量少,干部成长进步的空间不大。近三年,市司法局机关干部受到提拔任用的处级干部3人,区司法局机关干部受到提拔任用的11人,司法所干部受到提拔任用的10余人。在市、区两级司法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的任用上,从司法局内部产生的仅8人。司法行政干部晋升、流动的渠道较少,使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始终得不到有效提高。

三是司法所人员流动较多,基层工作稳定性不强。对司法所人员的管理,我市目前虽然全部实行了以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将司法所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划归区司法局管理,由区司法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区司法局对司法所人员管理的主动权仍然不强。司法所所在的街镇往往以招商引资、拆迁等工作需要为由,将司法所人员借用或是调往其他部门,影响了司法所日常工作的开展和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如2012年,建邺区司法局6名司法所所长中,有5名因街道工作需要重新调整,司法所的各项工作受到了较大影响。

四是学习培训机会不多,能力素质提升不高。司法行政工作点多面广,尤其是近年来形势的变化和新任务的增多,对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的学习培训,大多仅限于各业务条线的短期培训、外出考察或是到党校学习,充电时间短、充电电量少,对工作的能力素质提升有限,工作视野也很难得到扩展。多数干部的能力素质,只能依靠日常工作中的逐步积累,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行政整体工作创新发展。

五是先进典型树立较少,创先争优氛围不浓厚。目前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典型,大多还是以往树立的如包明昌、夏延安、屠桂富、黄辛果等几个老先进、老典型,在中青年干部中推出的先进典型不多。而且因挖掘和宣传的力度不大,同其他系统的先进人物相比,事例不够突出、代表性不强。少数单位忽视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对提高队伍建设水平的推动作用,缺乏完善的工作机制,推荐工作不够扎实,由此也造成了干部身边的模范带头人物较少,干部“比学赶帮超”的意识不够强烈的现象。

要加强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转型跨越,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为干部队伍建设注射“醒脑剂”

只有切实加强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司法行政工作才能落到实处,才能得到群众肯定。要引导干部队伍坚持学以致用,开拓创新,增强学习意识;坚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增强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和与时俱进意识;坚持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努力打造一支“想干事、会干事、有激情干事”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二、进一步创新选人用人和激励机制,为干部队伍建设注射“强心剂”

要解决队伍活力不够的问题,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建立完善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上岗、奖勤罚懒的选人用人和激励机制,为干部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提供机会、增添动力。一是推行轮岗制度。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等措施,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建立健全规范化的考核指标体系,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指标尽可能细化、量化,使考核工作能准确反映人员的工作实绩,坚持考评结果与晋职晋级相结合。三是争取干部的对外交流任职。积极同组织、人事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加强沟通交流,将符合条件、具备能力的干部推荐到其他部门任职或挂职锻炼。如2011年,高淳县司法局通过积极协调,使全县8名司法所长中的4名解决副科级待遇,成为县管领导干部,2013年区划调整后,已有6名司法所长解决了副处级待遇,极大地调动了司法所长的工作积极性。四是重视改进激励措施。加大考核奖励力度,对工作业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必要的物质奖励。

三、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落实,为干部队伍建设注射“稳定剂”

一是要根据各区司法局的实际情况,积极协调编制、人事、

财政等部门,将司法所管理体制由“派出式”向“直管式”管理体制推进;二是要严格使用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将专项编制定岗定人,由各区司法局按照管理权限对司法所干部进行管理;三是要严格把好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进人关,拓宽干部选用渠道,选拔政治素质高、熟悉法律知识、善做社会工作的优秀年轻人才充实司法所力量,同时要完善管理制度,畅通出口,及时调整不适应司法所工作的人员。四、进一步拓宽干部教育培训途径,为干部队伍建设注射“催化剂”

篇2

一、当前我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不断发展,司法行政队伍也在不断壮大,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但从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要求的高度,用科学发展观认真审视司法行政队伍,发现还存在很多的缺点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专业知识缺乏。司法行政机关肩负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管理、人民调解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决定了我们的队伍必须是一支对法律掌握的比较透彻的队伍。然而长期以来,我县司法行政队伍普遍存在法律专业知识匮乏的问题,系统在编干部中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9人,局机关90%是大学专科学历,但多数是成人教育半路出家,学的知识不系统,不细致,运用到工作中都显示出明显的不足,严重影响了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个别乡镇的工作人员书写法律文书都相当困难,因此要在人员准入、业务素质培训等方面狠下功夫。

二是进取心不强,动力不足。司法行政部门职能相对公检法比较弱,部分干警受经济大潮的影响,对现状不满,没有理清有为与有位、务虚与务实的关系,总是埋怨司法行政记挂在政法系统中地位低、职能软,缺乏一种以有为争有位的思想基础和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干劲,对待工作存在应付了事的现象;有些务虚职能例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虚功实做,避免流于形式,有些职能例如人民调解工作还缺乏务虚之功,缺少在实践基础上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探索,这都影响了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个别干警存在有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不想学习新知识、新技术,靠吃老本渡日;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在工作上存在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明哲保身,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事业心、责任感不强。

三是思想闭塞,开拓意识不强。由于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环境的特殊性,与外界接触较少,思想相对较封闭,特别是乡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长期工作在一线上,经常起早摸黑,整天泡在农村村屯,经常加班加点,节假日不能正常休息,整天面对的都是一些生活琐事,娱乐和放松心情的时间很少,使思想逐渐变的闭塞,局机关干部和乡镇司法所普遍存在一个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加之,经费紧张,组织干部走出去请进来学习课开阔眼界一直很少,也可以说没有,局机关和各乡镇所至今办公电脑配不齐,上不了宽带,最现代快捷的信息工具至今没有用上,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束缚了干部创新意识,导致了干部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固步自封,在原地打转转,很难有所创新。

二、解决问题的主要思路

作为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 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这条主线,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把十七大确立的目标任务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集中解决突出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用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班子建设是队伍建设的关键。 强化司法行政队伍的领导干部政治能力建设,是履行司法行政部门三大职能的政治基础和能力保障,必须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策水平和领导能力,才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敏捷的思维,充分理解掌握指导司法行政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刻把握大局,准确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实践,服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1、率先垂范,用榜样的力量激励人。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领导干部既是领导者又是服务者,既是决策者又是实践者,要以身作则,与时俱进,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深炼内功,率先垂范,敢于向广大干部树旗帜、立标杆,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冲锋在前,退却在后,用正确的言论引导人,用模范行动教育人,用榜样的力量激励人。

2、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积极性。班子成员应自觉树立服从大局的意识,从大局工作要求出发,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精诚团结,相互信任,相互沟通,相互支持,形成整体合力,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突破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瓶颈,共同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二)用科学发展观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以民为本、执政为民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司法行政

机关作为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于民,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使广大司法行政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 切实在头脑中树立一切工作服从和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的意识,时刻想着大局,随时了解掌握新形势新任务下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大局中谋划和部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文明服务,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法律服务、相结合,更好地承担起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

2、利用典型引路,发挥舆论导向功能,深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典型是方向、典型是标杆。我们要在系统内开展学习典型活动,学习他们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政治觉悟,增强顾全大局意识;学习钻研业务,永无止境的学习态度;增强崇尚科学的意识;学习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增强工作的责任意识;学习清正廉洁,不循私情的自律能力,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学习执法为公,体恤民情的工作作风,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充分利用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影响、带动全体干部,培养干部甘于清贫不埋怨、力扛重担不叫苦、成绩突出不邀功、乐于奉献不索取的精神,以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争当人民满意的政法干部、争当文明标兵、创建五型机关等活动为载体,激发干部争先创优的热情,培养干部良好的工作作风,使每名干部都能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不断地充实自我,完善自我,展示自我,提高自身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为群众排忧解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用科学发展观加强队伍业务素质能力建设

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着力点在于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素质能力。我们要内强素质,不断提升内在动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1、创新机制,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把业务培训作为上岗、任职、晋升的必要程序,按照重要干部重点培训、优秀干部优先培训、年轻干部全面培训的原则,更新理念和强化能力意识培养,实施人才培养工程。一是以职业培训为平台,广泛开展继续教育。鼓励干部善学、好学、博学,进行高层次的自学考试和函授培训,同时,扎实开展创建学习型司法行政机关活动,实行传帮带教育,新老结合,在工作实践中言传身教、互助、互补,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性机制,使年轻干部得以快速提高、进步,培养更多的高、精、尖人才。二是强化重点人员培训。把业务骨干和一线司法干部作为重点,全力培养优秀司法干部。三是加强专题培训。根据司法行政业务内容和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难点、热点,进行专题培训和专题讨论、分析,开展好分类分批分层次的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在干部工作实践技能培训上下功夫,努力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

篇3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政治建所

一是提升理论水平。建设学习型司法所,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其应有的位置,教育工作人员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观点,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

二是提高思想觉悟。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践行公正执法的价值追求,遵守清正廉洁的基本操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促进政治理论学习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坚持集中学习制度,注重把自学与集中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并定期开展学习讨论。

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抓好“三个结合”

一是把思想政治教育与业务知识学习结合起来。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重视工作人员务素质的提高。认真学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专业知识,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辅导,提高工作人员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方面的专业技能。

二是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干部职工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了解生活困难干部职工的实际情况,并给予及时资助。及时掌握工作人员思想动态。主动走近工作人员、贴近心灵,正确区分心理问题和思想问题,善于捕捉深层次思想和心理反应,深入开展心理教育疏导,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是将耐心说服教育与严格的组织纪律相结合。立足于说服教育,谆谆善诱,要开展广泛谈心活动,了解职工的所思所虑,并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达到凝聚人心,搞好工作的效果。

三、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抓牢为民服务教育

一是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从具体案件入手,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从群众意见最大、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狠抓问题的整改,认真查找和解决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思想、作风和纪律问题。

四、开展形式多样活动,创新思想政治教育载体

一是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基本国情教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参观学习、座谈讨论等活动。二是培养先进,树立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广大工作人员奋发向上,开拓进取,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五、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升整体素质

篇4

一是强化对法律服务业的引导和管理,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利的法律环境。要立足司法行政法定职能,不断深化认识,进一步把各类职能资源有效整合起来,把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找准工作的着力点,采取积极措施,积极参与、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深化法律服务业参与企业重整重组,为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提供法律服务;搭建平台及时跟进,为推进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服务;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提高企业防范风险能力;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服务行业新形象。

二是大力推进与保障民生相关的工作,着力维护人民根本权益。要始终坚持以维护人民权益为根本出发点,积极探索服务民生的新思路、新途径,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更大限度的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必需的法律服务。

三是切实强化基层工作网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更加有效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全力以赴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规范社区矫正工作,预防矫正对象再犯新罪;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帮教安置工作,减少归正人员重新犯罪;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作用,服务“法治海宁”建设。

四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活力。要始终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行政工作的重点,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努力把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坚持不懈地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的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社会知晓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整体工作的可见度;不断提高司法队伍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执法服务的水平。

篇5

近年来,我局司法行政机关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为关系全局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深入开展“集中教育整顿”、“争创”活动等一系列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队伍的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建设,使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有较大提高,形象有了明显的改观,确保了司法行政各项任务的完成。但是也应该看到在新时期,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仍有不适应的地方,在队伍思想、纪律、作风和组织问题上,仍存在亟待克服和改进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将影响司法行政队伍的形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为此,务必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这次教育活动作为今年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作为“争创”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贯彻执行“五项制度”的具体措施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下大气力,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不断推动我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上新水平,以保证司法行政队伍更好地肩负起新时期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二、进一步明确这次教育活动的目标和任务。

这次教育活动必须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从狠抓高效廉洁行政、诚信文明服务入手,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纪律、作风和业务建设,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为努力开创新世纪新阶段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更好地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这次教育活动的主要任务,机关公务员队伍重点要抓好纪律作风、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教育,健全落实好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绩效考评等配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切实解决好一些公务员不重视学习、廉洁意识差,不依法办事、法制意识差,不遵守制度、纪律观念差,不履行职责、组织观念差等问题。法律服务队伍要着力建立健全规范法律服务业诚信行为的规章制度,完善法律服务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记录,开展对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的信用等级评定,大力加强对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的诚信监管。认真落实好司法部规定的“六个禁止”要求,切实解决好当前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存在乱经收费、收费不办案(证)、办假错案(证)等突出问题。促进司法行政队伍为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纪律作风明显改善,工作效能明显提高,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队伍的满意率明显提高。具体目标是:

1.“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意识有新增强。全体司法行政公务员普遍受到一次高效廉洁行政教育,进一步增强效能观念、廉洁观念、依法行政观念,全体法律服务人员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诚信文明服务教育,进一步增强诚信观念、优质服务观念和依法办事观念,切实把“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意识,扎根于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心坎上,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2.机关效能有新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在执行公务中依法履行职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做到依法行政、运作协调、办事效率高、办事质量好,绩效考评达标。

3.廉政建设有新气象。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廉洁行政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不贪不沾,清正廉洁,干部职工违纪现象有明显下降。

4.法律服务诚信度有新提高。广大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中,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公正执业、文明执业、办案(证)质量有明显提高,群众投诉比去年明显减少,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

5.解决突出问题有新进展。对机关工作人员纪律松驰、责任心不强、作风拖拉问题,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服务质量低、诚信差的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并取得明显成效。

6.领导班子建设有新加强。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和交流轮岗,提拔重用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干部,调整撤换不合格的领导干部,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完善长效机制有新拓展。在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效能告诫、廉政责任制方面,在法律服务办案(证)程序、质量考评、诚信评价等方面,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行政、执法、执业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8.为民服务有新形象。依法行政、办事高效、廉洁清正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自觉行动;诚信服务、优质服务、文明为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自觉行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工作者的执法、行政、执业行为普遍表示满意。

三、认真落实这次教育活动的要求和措施。

这次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学习发动。我局建立“二项”活动领导机构(名单附后),4月份召开队伍建设会议进行部署,公证律师管理科制定行业开展诚信文明服务活动的方案;局机关制定高效廉洁行政活动具体的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落实措施,扎实工作。从5月份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年内“二项”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一,抓专项教育。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重点组织学习《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及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法律服务队伍要重点组织学习《律师法》及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举办诚信专题讲座。第二,抓业务培训。要落实年内各类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狠抓学历教育,鼓励学习深造,着力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专家型法律人才,提高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职业技能。第三,抓查摆问题。坚持开门纳谏,通过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群众,召开座谈会,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投诉电话、举报箱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为整改工作和建章立制打好基层。第四,抓专项整治。要针对查摆的问题,特别要针对群众反映最多、意见最大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第五,抓机关绩效考评和法律服务执业道德、执业纪律评查。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机关行政工作的透明度。落实工作责任制,扎实抓好绩效考评工作,充分远用效能告诫形式,强化效能监督。加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建设,完善投诉管理、调查、反馈和处理制度。促进司法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第六、发起诚信倡议,抓行业诚信自律活动。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争创诚信文明服务法律服务机构活动,年底评选表彰诚信文明律师事务所。要实行服务公开,重点搞好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办理程序、结果反馈的公开,建立和完善行风评议制度,抓好群众对法律服务投诉的受理、调查、处理和反馈。建立和完善诚信公开制度,要对近两年来的行政、执法、执业情况查找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年内市局将组织律师收费检查、办案质量检查和公证质量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纪给予处理。第七,抓建章立制。要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绩效考评制度、效能告诫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队伍建设责任制,法律服务要建立完善诚信文明服务制度、诚信公示制度、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执业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诚信档案,推行法律服务“一案(证)一卡”制度。努力做到行政、执法、执业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第八,抓班子建设。领导班子要带好头,领好路。要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寻找差距,制定措施,认真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阶段。组织检查,进行评估。各部门8月开展自查,并于9月初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局,市局将于9月份组织全面检查,以迎接省厅和省委政法委检查组的检查。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阶段。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认真、全面总结开展“二项”活动情况,对表现突出、成绩优秀、人民满意的单位和干部职工、法律工作者予以表彰。

四、切实加强对“二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篇6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司法所日益突显的的重要性与尴尬的社会地位不相适应

司法所是构建基层和谐的重要力量,对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起着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具有潜移默化、厚积薄发的“治本”功能,但却长期得不到各层面的认可,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行政职能被边缘化。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法战线的“幕后”工作者,短期内很难体现出明显的工作成效,这与公检法三家“立杆见影”工作性质截然不同,大多数人认为公安工作是“硬”的,法检工作是“实”的,司法行政工作是“虚”的,认知观念的落后,造成司法行政职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更难说如何理解与支持司法行政工作了。

2、司法所工作职能较弱。司法所与政法其他成员单位相比自身职能较弱,除社区矫正工作外,其它各项工作的工作和责任主体都是乡镇政府,司法所在各项工作中只是起到“指导”、“协调”、“参与”作用。其中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都具有长期性,短期内看不到效果,更不具备强制性的特点,加之上级部门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少,可操作性差,致使司法所给人一种工作务虚多、成绩少的错觉。

3、司法所自身定位迷失。司法所做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乡镇和县局双重领导,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 。很多司法所片面追求“有为有位”, 过于注重遵守和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工作人员大多还身兼乡镇多个职务,如综治办副主任、办副主任等,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到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乡镇工作中,顾此失彼荒了自己的“责任田”,严重影响了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扎实开展,制约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与司法所新时期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从总体上看,司法行政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队伍,为稳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我们这支队伍也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所人员编制紧缺。近年来,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人员编制仍旧十分紧缺,至今普遍达不到司法部乡乡建所和每所最少应有3人的建所标准,多数挂牌的司法所多为1人所或由乡镇工作人员兼职。现行机制难以满足新时期司法所发展的客观需求,人手不足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目前,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九项职能,虽然基中不少工作司法所只是参与部门之一,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有司法所“一个人在战斗”,如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做为工作和责任主体的乡镇政府,实际上最多也只是发文时挂个名,开会时来个人,事后基本不干事。司法所除了承担九项职能,还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繁杂的乡镇工作进一步挤压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一个人在战斗”的司法所两头都要顾及,但因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难免顾此失彼,县局和乡镇两头都得罪的情况时有发生,忙的三头六臂却时常处于双方都不理解的尴尬境地。

2、司法所队伍有待加强。司法所队伍能力素质整体不高,影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司法所队伍要么“半路出家”,虽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但是缺乏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缺乏创造性和开拓进取精神,难以推动工作的深入发展;要么就是才招录进入队伍的新人,虽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基层/:请记住我站域名/实战经验,造成工作被动难以打开局面的情况长期得不到解决;同时,司法所的业务培训和用人机制不尽完善,与新形势下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任务不相适应。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成为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迫在眉睫的内在需要。

3、司法所考核机制滞后。由于司法所工作在乡镇、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的管理鞭长莫及,只能将日常管理工作委托给乡镇。而乡镇部分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认识存在误区,认为司法所业务开展并不重要,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上远不如派出所和国土所等部门。加之我国改革现在进入深水区,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凸显,维稳压力很大,乡镇迫于基层人手不足的情况,便让司法所承担了许多与本职业务无关的工作;而基层司法所受制于工作经费的 匮乏,加之对“有为有位”存在认识上误区,造成工作重心向乡镇工作倾斜,把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当做主业,而本应认真开展的本职工作却成了应付差事的副业。对于‘不务正业“的司法所只靠定期或不定期下乡指导和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是很难发现其存在的问题的,客观上造成局机关无法及时全面掌控基层的具体工作情况。从目前来看,基层单位绩效管理虽都实现了目标管理和具体的量化标准,但执行监督和督导机制并不完善,考核结果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年终考核名次也没有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对基层司法所管理上的缺位,使基层司法行政的总体效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司法所匮乏的经费保障体系与新形势下的日趋加重的工作职能不相适应

基层司法所自开展规范化创建以来,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软硬件建设上取得了明显的实效,司法所的经费保障和以前相比,有不同程度的改观。但因司法所工作经费并没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经费保障采取县司法局定额包干,不足部分由司法所向所属乡镇临时申请经费的方式来解决,司法所经费保障并未形成长效机制。由于各乡镇司法所受重视程度不同以及各乡镇经济发展存在差距等因素,司法所工作经费的保障与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要求存在一定缺口。近年来,司法所又新增加了社区矫正、大调解等工作职能,工作经费缺口进一步增大,这个问题一直影响着司法所职能的发挥,困扰着司法所能否持续、稳定、深入、高效地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的业务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司法所工作的整体发展,是当前需要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加大工作宣传力度,从不同角度展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扩大社会知名度

1、.在转变社会对基层司法行政固化观念上下功夫。一是让各级党政领导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的重要性,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基层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转变他们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支持力度不大的被动局面,使他们重视和支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千方百计想办法改善司法行政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发展环境。二是改变本系统同志对本职工作的片面认识,要让大家看到本系统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要下定决心以自身的作为争取更好的地位,增强干事业的源动力。

2、不断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行职责,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群众法律需求开展工作,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紧紧围绕形势发展需要开展工作,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变化。

3、.要正确处理“为”与“位”的关系。要认清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司法所的工作职能以及司法所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中所具备的独特优势。牢固树立立足本职岗位,以为求位的作为意识,发挥职能作用,充分体现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特殊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不断提升司法所的地位。

(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适应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根本需求

1、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切实巩固“一乡一所”的司法所设置格局。要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用好中央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继续采取争取地方编制、购买公益岗位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力量;人员配置要向基层倾斜,避免“头重脚轻”状况的出现。要打破“一人所” 瓶颈,充分利用司法所现有人员编制,打破人员编制、行政地域限制,试行“中心所”工作模式。在处理重大疑难纠纷等工作中,实行中心所联动机制,由过去“一人敲锣”向“众人打鼓”转变,充分发挥集群作战的优势。要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班子是队伍建设的核心,要在队伍建设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配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队伍,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把好人员准入关。要注重年轻化、知识化,切实解决人员老化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通过公开招录或者选调的形式,将具有法律本科专业知识的人才录入司法行政队伍,输入“新鲜血液”,解决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建立完善工作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结合工作需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通过宗旨意识教育、素质能力教育、法律知识教育等,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基层工作队伍。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多关心和爱护工作在一线的基层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建立健全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基层工作人员有盼头、有奔头,让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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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__年着重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十大项目”建设

根据__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我们确立了“十大项目”重点工作,并以此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1.人民调解机制创新项目。加强村、居、企业、集贸市场、外来人口聚居地以及接边毗邻地区等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基本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继续深化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市、县两级全面建成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实现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在县级层面的覆盖率达80%以上。全年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成功率要达到98%以上,行业性专业调解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2.城乡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创新项目。深入宣传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重大意义,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将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列入“平安城市”创建、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等重点目标考核体系,__年在去年基础上增加10%,即完成全市90%的村居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签订顾问合同,由市县两级政府购买服务。

3.法律服务进政府载体创新项目。争取市政府发文,在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部分乡镇(街道)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制定相应的操作指引和考核办法。__年,要确定市政府及*个县级政府、70%的部门、30%乡镇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

4.公证服务城乡统筹方法创新项目。__年底,实现涉农公证业务年增长率达5%以上;充分发挥农村公证法律服务队伍作用,在重点乡镇设立公证联系点,指导农村公证信息员提供公证咨询、资料初审等服务;公证服务城乡统筹综合改革专题法律宣传村居覆盖率达100%;监督公证机构落实上门服务、电话预约、法律援助等便民惠民服务。

5.法律援助惠民服务方法创新项目。加快法律援助“三个网络平台”建设,借助互联网络提高法律援助审批、指派工作效率、降低依法维权成本。至年底要在市、县两级12家法律援助中心全部建成“三个网络平台”,网络咨询和网络申请量要比上年有增长,网络咨询服务要实现微博化、即时化、互动化,网络申请要实现零等待、零遗憾、零投诉。

6.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管控机制创新项目。探索分类矫正方法,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功能作用,强化管控措施。继续深化刑释解教青少年“导航工程”,切实落实“一助一”、“多助一”等结对帮教措施,建立和完善社会帮教机制。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9%以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7.“六五”普法宣教平台创新项目。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组织一次市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评选20名市级优秀法制副校长。组织“六五”普法讲师志愿团为全市1000家以上的企业举办法治讲座。

8.劳教人民警察职业化建设模式创新项目。加强专业化、正规化建设,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推进队伍专业、知识结构合理化,核心专业人员比例达到75%。着力提升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有效应对场所安全稳定对执法水平的考量。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先进文化建设,更好地担负起职责使命。

9.司法行政信息化管理创新项目。建设基础网络平台,建成一个B级标准化机房;升级改造局机关局域网;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立全面覆盖市局、县(区)局、基层司法所三级的专 线网络。建成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完成司法行政基础资源库,以及包括相关业务在内的的业务信息资源库。建设应用软件系统,开发建设司法行政相关业务应用管理系统,完善OA系统功能,力争实现公文流转无纸化。

10.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司法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建设要求,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加强我市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__年,市本级司法行政业务用房改建工程完成投资额__万元,完工并投入使用;市劳教所劳教综合业务用房工程计划总投资__万元,年内完成25%的投资量,两年内完工并投入使用;协助瑞安、文成两地完成办公大楼建设,促成苍南县司法行政办公用房动工新建。

(二)拓面提质,全力推进“五大体系”建设

1.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系,在优化法治环境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维稳中的先导性作用,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不断扩大普法教育的实效性和覆盖面,努力提高市民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是要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围绕服务保障“三生融合幸福温州”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六进”活动。深入分析普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完善各类普法对象学法制度。尤其是要针对不同行业和对象的特点与需求,实行错位普法和差别普法,加强各类重点对象普法工作,尤其要做好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领域的专项法制宣传工作。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推进工程,打造主题鲜明的“六五”普法示范单位,全年培育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10名,示范基层站所30家,先进企业15家。

二是要多渠道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加强乡、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发挥好农村法律顾问作用;要依托工业园、企业集中区,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抓好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打造法律知识教育、法治实践、法治文化展示“三合为一”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进一步提高建设数量和质量;要放大法治文化品牌效应,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品味的法治文化示范点,将法制元素融入到公园、广场、街区、市场等群众的驻足点,__年要实现全市各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至少拥有一个综合性法治文化阵地;要创新法制宣传载体,充分发挥普法网、手机短信、LED显示屏等法制宣传阵地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治名言、警句、动漫,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三是高质量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规范、科学、有序地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要继续推进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继续加强行业依法治理,针对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在现有的基础上,把基层民主法治创建与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的建设和申报工作,深化创建工作动态考评机制,全面提升创建工作质量。

2.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继续深入贯彻《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三调对接”和各类专业调解组织发展,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要夯实基础,完善人民调解网络。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龙头,积极推进直派司法所外观形象标识规范化建设,年底前全市累计完成建设率达80%以上,积极开展省级(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年底前累计完成创建率达司法所总数的50%以上。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巩固村、居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宅基地等传统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深化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拓宽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重点健全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区以及新兴行业、新社会组织等专业性、行业性、联合性人民调解组织,推进调解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化解的同时,重点解决由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等引发的热点问题,推进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纠纷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容易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领域延伸,着力构筑第三方参与的矛盾调解机制。

二是要拓展领域,创新人民调解机制。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努力使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要健全完善村、乡镇调解组织之间,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与调解组织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要以健全完善行业性专业调解机制为重点,着力构建多方位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巩固完善医调、诉调、警调、交调、检调五大衔接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与劳动保障、劳动仲裁、、民政等部门的联动联调机制,进一步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

三是强化保障,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探索完善分级培训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培训规划,大力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实行全员轮训。大力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引导激励广大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能力。大力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等各项经费的落实,完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机制,为人民调解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3.构建一体化法律服务体系,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规范经济行为和社会秩序的作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加强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提升城乡一体化法律综合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

一是 要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重点是要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五进”活动。要围绕“十二五”时期政府投资规划,积极为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做好政府决策风险评估的智囊团。要开展企业法律服务升级行动,围绕防范和化解经济运行风险,以企业“法律体检”为平台,为1200家企业开展深度法律服务。开通公证服务中小型企业绿色通道,公证机构走访中小型企业100家以上。围绕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律师法律服务进村入户,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务。推进公证服务城乡统筹综合改革,主动为村房“两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业创新发展以及农村社会组织等事项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司法鉴定规范化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二是要加快构建法律顾问体系。要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扎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乡村法律顾问等多层面的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政府参与行政诉讼和民事案件的处理,为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及重大合同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深化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健全乡村法律顾问目标考核制度、定期服务制度、工作交流制度,推动规范运行。着眼农村社会管理创新需求,努力为村级组织提供法律咨询,为基层组织决定重大事项进行法律论证。深入探索“法企”对接的新形式与新途径,向企业推荐合适的法律顾问人才。

三是要深化法律服务惠民措施。继续健全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平台网络体系。至年底,要在90%的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赋予工作站初审权,实现工作站和援助中心的网络审批,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降低依法维权成本。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认真部署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等主题活动,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和实效性。要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大便民惠民力度,公证服务窗口设立电子屏幕、叫号系统的公证处要达到30%以上,公证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

4.打造新型化教育管控体系,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首要标准”,着力把握工作规律,构建安全稳定长效机制,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升对劳动教养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水平。

一是加强精细化劳教监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劳教工作方针,大力加强场所规范化管理和安防一体化建设,确保劳教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加强场所布局和设施建设,启动劳教业务用房和墙建设工程,提升场所内部正规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现代化文明监所创建工作。要突出思想教育在教育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全面推进劳教人员法制、道德、文化、劳动教育,加大劳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出入所教育接受率要达100%。不断健全完善教育矫治工作体系,把心理矫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帮教,特别是做好重点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依法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不断创新劳教戒毒工作新模式。

二是加强规范化社区矫正体系建设。进一步理顺社区矫正工作体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执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运行机制,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建设,重点完善系统建设,扩大覆盖面,提高定位率,充分发挥区域监管、信息交互、警示告知、档案管理、考核管理等五大功能的作用,建立并推广使用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声纹识别系统,提高动态管控能力。深入开展心理矫治,强化监管措施落实,认真开展危险性评估,不断提高矫正质量,防止再次违法犯罪,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加强社区矫正专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三支队伍建设,在全市11个县建立社区矫正驻法院工作室,在全市有5名以上社区服刑人员的村居建立工作站,按1:1的比例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按20:1比例建立专兼职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

三是加强社会化安置帮教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体制,强化安置帮教工作责任机制,落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做好归正人员的衔接工作,进一步落实“一帮一”、“多帮一”责任帮教制度。加大科学帮教、联合帮教力度,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分层次管理。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确保每个县不少于5个,构建“衔接规范化、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安置帮教工作新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5.拓展“一站式”服务体系,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效能发挥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加强对中心运行规律的研究,按照“内部职能融合”的原则,整合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职能资源,集成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职能要素,在统一的平台上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按照“组织体系链接”的要求,加强与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乡镇司法所、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矫正工作站等基层司法行政组织的业务对接,实现服务分解、案件分流,扩大中心的运行效能和辐射效应;按照“横向联动拓展”的思路,积极引入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集中受理调处有关医疗、交通事故、劳资等矛盾纠纷;协调工青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中心设立接待窗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素集成、部门联动”的科学工作体系。牢牢把握中心公益、专业、便民的性质,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服务的内容和标准,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一条龙”、“一站式”的法律服务,真正把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

(三)强化保障,着力构建“五化”工作新格局

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民生大局,整合职能,发挥优势,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着力形成“以项目化为抓手、以品牌化为引领,以信息化为支撑、以规范化为目标、以专业化为保障”的工作格局。

1.以项目化为抓手,推进各项工作强责提速。今年,市局在局机关开展了“互学互比”活动,要求各处室结合工作实际,申报本处室的“争先创优”项目,并将项目实施情况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市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筛选确定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十大项目”。这些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事关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效和考绩的实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具体化的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责 任人,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进度计划,分解、细化、量化工作内容和要求,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分阶段目标的要求,确保年度重点项目的有效落实。市局将进一步强化考核考绩工作的导向作用,研究制订对县局和市局机关职能处室的考核新办法,各县局也要出台相应的考核办法,实现以考核促工作,以工作促发展。同时,各县局也要根据本地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项目化建设,通过搭建项目工作平台,将重点工作以项目化来设置,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以项目带动、靠项目创新、用项目落实,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更具系统性、创新性和长效性,成为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的一大亮点。

2.以品牌化为引领,推进各项工作进位升级。有特色才有生命力,有品牌才有说服力。实施品牌化就是要通过树典型、带全面,抓示范、促一般,实现面上工作进位升级,整体推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推进品牌化建设,以“创和谐、创品牌、创满意”为总要求,深入挖掘自身优势,科学整合职能资源,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纳入品牌的大旗下,推进工作出亮点、树品牌、显特色,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引领思想,树立品牌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深入抓好品牌项目论证、品牌打造规划、品牌服务实施等环节的思想发动,使每名司法行政干部掌握工作品牌的内涵和特征,使他们形成较强的出精品、树形象、作表率的意识,自觉积极投身到品牌创建活动中去。二是要引领行动,强化品牌运作。各地要正确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定位,找准本单位服务中心大局、维护社会和谐、服务弱势民生、加强自身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提炼确定好品牌主题。同时,要积极有效地运作品牌,用品牌标准来开展工作,用品牌形象来接受监督,用品牌服务来吸引群众,用品牌效应来拓展司法行政工作的作为空间,实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三是要引领成效,做好品牌宣传。我们要在培育品牌、争创品牌、叫响品牌的过程中,充分运用信息简报、宣传栏、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各种载体,进行公示、宣传、推介,使司法行政工作品牌为广大群众了解和熟悉,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面,塑造司法行政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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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思想,以正确的精神信念为先导,促进队伍的面貌向“奋发型”转变

思想是一个人赖以生存的信仰目标,也是队伍的灵魂所在。市司法局过去在抓队伍建设上,总的来说一直比较重视,六年多来通过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严格内部管理制度、狠抓作风整顿教育等措施加强了队伍的建设。但尽管力没有少出、钱没有少花、招也没有少使,可队伍建设的成效就是不尽人意,队伍中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突出。比如说,在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中,有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着工作的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对本职工作缺乏应有的热情,意志消沉,精神萎靡;在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中,有少数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纪律不严、作风不正、能力不强、素质不高,有的在案件中对当事人敲吃敲喝、索取财物,有的不依法办案、公正办案,有的对当事人不负责任、敷衍了事,有的超标准收取费,有的缺乏应有的道德修养,说话粗野、态度粗暴、不讲文明,有的为帮当事人打赢官司不择手段,甚至不讲政治、不讲大局;在基层司法行政干部中,有的不安心工作、有的不尽力工作、有的不熟悉工作,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重要职能的发挥等等。之所以出现这些现象,一是由于队伍中有少数人本身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对待队伍建设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或存在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工作上不思进取、学习上不求上进、业务上不求甚懂;二是由于有部分单位对队伍建设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使队伍建设流于形式,成效甚微;三是由于在部分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中存在着不团结的现象,导致领导班子不能发挥出应有的凝聚力、号召力、向心力、战斗力,使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实力度不够;四是由于有的领导干部自身在队伍建设上不能身先士卒、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工作缺少诚心,对单位缺失爱心,对同志缺乏关心,奉献精神不足,导致机关干部人心涣散,信心丧失,工作消极。因而过去市司法局的各项工作只能是徒有其表、而缺乏真实的内涵,有其形但无其神。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在过去的市司法行政队伍中缺乏一种精神上的力量。换句话说,就是缺少队伍的灵魂。因此,市司法局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后,首要任务就是抓队伍的灵魂,只有抓住队伍的灵魂,才能真正改变队伍的精神状态,才能使队伍重新焕发出青春活力,才能够在工作上有所作为。新的领导班子经过认真地调研后,确立了“以树立正确的精神信念为先导”的队伍建设思路,把抓队伍的奉献精神、抓队伍的创新精神、抓队伍的实干精神、抓队伍的奋斗精神,作为抓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来抓。通过实施“灵魂工程”,使市司法行政队伍的理想信念、价值目标等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大家奋发向上、努力工作,促进了队伍的面貌向“奋发型”转变。

二、抓作为,以打造“五型”机关为目标,促进队伍的作风向“实干型”转变

作为是衡量一个单位形象地位的砝码,只有有作为才能有地位。过去的市司法局由于班子软队伍散,机关干部在工作上得过且过,不求上进,干起事来拈轻怕重,都想贪清闲图舒服,工作拖拉,效率低下,谈不上有什么作为。前年底,市司法局在机关中层干部中搞了一次自选式的轮岗交流,由中层干部自己报名选择希望轮换的岗位,结果7个机关科室中有4个科室没有一个人选,有人选的3个科室中报名者绝大多数都集中在纪委和政治部这两个没有具体工作任务相对而言较为清闲的科室。之所以出现这种怪现象,其主要原因是多年来市司法局机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甚至有的人说是“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玩的、玩的不如捣蛋的”。所以大家心灰意冷,不愿干事,对工作能躲的尽量躲、能推的尽量推,作风出现飘浮,工作效率也很低下,因而也就无所作为。没有作为,就没有地位,所以市司法局多年来在省、市领导的心目中无关紧要,以致干部调整时被提拔的干部都不愿意到司法局来。今年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后,很快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认为这是阻碍司法行政工作正常发展的桎梏,决定花大力气迅速扭转这种局面。因此,新的领导班子经过认真研究后,采取了切实有效地的工作措施,想方设法来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力求让大家做到干无所忧、干有所为,用工作上的作为来谋求市司法局的政治和经济地位。比如对机关干部该提拔的提拔,该轮岗的轮岗,并出台奖勤罚懒的激励制度,使“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尽量把能干事的、想干事的、能干得成事的干部放到重要岗位。同时结合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提出了打造“五型”机关的奋斗目标,用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法制型、高效型、廉洁型”机关的奋斗目标来激励广大干部,改变广大干部的工作作风,促进他们多干事、干好事、干实事。现在,司法局的工作基本上是一个星期一碰头、一个月一小结、一个季度一通报、半年一评比。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司法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工作作

风也过硬了,由不愿干成了想干事、想干成事,促进了队伍的作风向“实干型”转变。

三、抓创新,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为动力,促进队伍的管理向“规范型”转变

创新是事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只有创新才能使工作持续发展。过去的司法局,虽然也总是在思创新、讲创新,但那时的创新只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实在行动上,结果仍然是思路不新、观念不新、体制不新,这最终导致工作上出现僵化,没有特色,没有成效,甚至发生倒退。市烈山公证处从成立开始就是一个合作制的公证处,但多年来市司法局一直采取了行政式的管理体制,由公务员直接进行管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对其他公证处而言,竞争不公平,管理不公正,社会影响也不好,业务量也逐年下降。因此,市司法局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后,紧紧抓住创新的工作思路,决心以创新来谋求发展。今年3月,局领导班子经过一个多月的调研,决定将烈山公证处管理体制的改革作为实施创新的第一步,让机关公务员不再担任公证处的行政负责人,而是面向社会招聘了具有公证员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人,并对他们实行了聘任制,使烈山公证处成为名符其实的合作制公证处。市司法局新的领导班子在工作上大胆创新,不断改革,勇于实践,通过改革理顺了关系,突破了束缚,促进了队伍的管理向“规范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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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目标

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实践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全所司法行政干警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执法要求得到全面落实;要精通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适应岗位需要,提高执法公信力;严格执法执纪各项硬性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减少群众投诉,工作作风、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基层基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建立长效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分类实施。抓住目前存在突出问题,1重点突出。立足岗位实际,科学制定实施细则,推进各项活动,做到有特色,出亮点,见成效。

扎实推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练兵、便民等活动,2丰富载体。探索司法行政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有效载体,增强使命意识、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

注重长效。坚持“三项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建设,3着眼根本。实现素质培训、技能练兵、作风转变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提高全所司法干警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发展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三、主要内容

积极探索规范执法行为,1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公正执法。紧贴实际开展教育培训,建立和落实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定期培训制度;紧贴实际全员开展技能练兵,把实战演练作为技能练兵的重要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应对突发事件和处置演练。每季度在全所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提高司法干警矛盾化解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维稳处突能力,2找准司法行政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等。狠抓教育培训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3切实丰富和谐警民关系的感情线。紧贴群众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推行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执法办案告知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出台司法便民利民新举措,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效率,密切警民关系,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四、具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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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所司法行政干警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实践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执法要求得到全面落实;要精通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适应岗位需要,提高执法公信力;严格执法执纪各项硬性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减少群众投诉,工作作风、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基层基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建立长效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重点突出,分类实施。抓住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岗位实际,科学制定实施细则,推进各项活动,做到有特色,出亮点,见成效。

2、丰富载体,扎实推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练兵、便民等活动,探索司法行政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有效载体,增强使命意识、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

3、着眼根本,注重长效。坚持“三项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建设,实现素质培训、技能练兵、作风转变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提高全所司法干警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发展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三、主要内容

1、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探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紧贴实际开展教育培训,建立和落实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定期培训制度;紧贴实际全员开展技能练兵,把实战演练作为技能练兵的重要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应对突发事件和处置演练。每季度在全所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2、找准司法行政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等。狠抓教育培训建设,提高司法干警矛盾化解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维稳处突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3、切实丰富和谐警民关系的感情线。紧贴群众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推行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执法办案告知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出台司法便民利民新举措,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效率,密切警民关系,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四、具体做法

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司法干警的综合素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坚持立足岗位,紧贴实战,开展练兵活动;通过认真扎实的学习讨论、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努力构建“和谐东塔”、“法治东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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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所司法行政干警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实践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执法要求得到全面落实;要精通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适应岗位需要,提高执法公信力;严格执法执纪各项硬性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减少群众投诉,工作作风、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基层基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建立长效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重点突出,分类实施。抓住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岗位实际,科学制定实施细则,推进各项活动,做到有特色,出亮点,见成效。

2、丰富载体,扎实推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练兵、便民等活动,探索司法行政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有效载体,增强使命意识、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

3、着眼根本,注重长效。坚持“三项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建设,实现素质培训、技能练兵、作风转变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提高全所司法干警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发展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三、主要内容

1、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探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紧贴实际开展教育培训,建立和落实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定期培训制度;紧贴实际全员开展技能练兵,把实战演练作为技能练兵的重要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应对突发事件和处置演练。每季度在全所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2、找准司法行政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等。狠抓教育培训建设,提高司法干警矛盾化解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维稳处突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3、切实丰富和谐警民关系的感情线。紧贴群众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推行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执法办案告知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出台司法便民利民新举措,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效率,密切警民关系,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四、具体做法

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司法干警的综合素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坚持立足岗位,紧贴实战,开展练兵活动;通过认真扎实的学习讨论、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努力构建“和谐东塔”、“法治东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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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把人民调解作为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的主攻方向之一,集中全力,抓实抓好。巩固完善村(居)委会调解组织建设,发展乡镇(街道)调解组织,推广在县(市)一级设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实现村、镇、县(市)三级联动。合理布局,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情 况采取不同的指导方法,树立不同的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工作的发展。

(2)大力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建设。一要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提高其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能力与水平。二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障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三要进一步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凡是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的纠纷,都应纳入人民调解范围。

(3)建立保障机制,完善激励措施。采取财政拨付,设立农村群体性矛盾纠纷化解基金等措施,改善人民调解的工作环境和办公条件,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

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建设,要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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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围绕一个中心,服务振兴发展。在县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行好司法行政各项职能,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引向深入,为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治保障。

2、发挥两大作用,促进法治进程和社会稳定。一是发挥法律教育人、塑造人的作用,培育法律文化,做好六五普法关键一年的工作,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依法维权意识,促进社会法治进程。二是发挥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作用,开展好对律师等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增强服务功能,为加快发展、转型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3、抓好三项建设,促进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一是抓住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机会,抓好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树立好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硬件建设新里程碑。二是抓好司法所硬件建设,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加强对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办公条件,年内力争消除“无房所”现象。三是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所管理改革。加大对薄弱所的指导帮带力度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配齐配强人民调解中心人员队伍,安排到乡镇,扎实开展工作,促进司法行政工作与时俱进发展,为党的十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4、提升四大服务水平,创造人民满意工作。①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塑造素质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以队伍建设促工作业绩提升。②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服务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升法律服务工作的整体成效,大力拓展法律服务市场。引导法律服务工作重点聚集到为振兴发展上来。③提升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水平,为党的十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及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法制保障。④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水平,依法对社区矫正对象加强教育,结合社区矫正人员自身罪刑有针对性进行法律知识学习,把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工作与帮扶工作相结合,引导推动社区矫正人员创业。对安置帮教对象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帮扶,将安置帮教对象特殊群体塑造成融入社会,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谱写好五篇文章,促进司法行政工作与时俱进发展。①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写好特殊文章。积极探讨安置帮教对象、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做好特殊人群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②关爱弱势群体,写好援助文章。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及时高效法律援助,在不断畅通和优化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同时,继续加大对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于法律援助工作的认知度,牢固树立依法求助、依法维权的观念,积极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③服务群众,促进振兴发展,写好满意文章。明年司法行政工作始终要把群众满意与否当作新年工作出发点和立足点,促进经济、社会、法治全面发展。④服务中心彰显特色,写好服务文章,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全力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做到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到哪里,司法行政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就做到哪里。⑤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写好参与文章。充分发挥“大宣传”“大调解”“大帮教”“大服务”机制在体制创新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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