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5 14: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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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学方法论的概念
法学方法论在研究和探索的过程中,主要是以唯物辩证法去进行论述,其主要的观点则是社会意识,并在研究时和不同的时代现象进行结合然后进行分析。就现在的研究结果而言,法学方法论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所以在对其进行研究时就没有固定的研究范围和对象,那么在进行相关研究和分析时,就可以用更广泛的思维去进行扩展。但是。为方便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和学习,并对其进行更好的传播,人们会将其理论基尼险那个实体化,并对它赋予一定的概念。通过文献学习,我们在对法学方法论进行理解时,主要的方式就是通过社会结构形成系统化的理论。
二、法学方法论的背景
(一)法律制度的背景
法律作为社会道德中的最终底线,对维护社会和谐而言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我国而言,法律制度的背景有着深远的历史。在尧舜时期,我国就已经有了一定基础的法律制度,一直到秦朝,法律制度的体系得到了基本的形成。在这里,我们所说的背景主要是以现代法律制度为主。我国自成立以来,法律制度的发展十分曲折。特别是在时期,这时的法律制度已经完全处于停滞状态。因此,其真正的发展应该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所以,我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只是处于初级阶段。近年来,我国也意识到法律制度的重要性,所以对相关制度内容也开始进行完善和建立。而我国人民的法律意识也逐渐增强,在面对一些问题时,可以考虑到用法律手段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近几年我国许多底层人民也会用相关的法律去维护自身的权利,这一现象说明法律制度在我国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也说明我国在逐渐步入法制社会,也说明我国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主要是用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还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主要手段。
(二)法学方法的基础
法学方法的基础主要是不断从社会发展中得到的,由于时代背景的不同,人们对相关法律在认识上也会有所不同,但是在每个时期法学方法都是一直存在的。通过对法律历史背景的了解,不论是在秦朝时期还是到现代,其历史理论都不会发生任何改变。而由于国家法律发展阶段不同,以及人文文化的差异,其理论也会有所差异。这种现象也导致现代社会出现不同的法系。也正是由于理论的差异化,人们所处的社会环境和制度才会有所不同,才会有党派的区分,同时也造成社会分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当然,这并不是法学方法论得到发展的所以原因。上述也提到过,由于人文文化的不同,其思考方式也会有所不同,在进行理论解析时就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而且解析程度也会不一样。所以,可以认为法学方法的基础是由人文和社会共同发展下的产物,其内容既包含了个人主义,也包含了整体主义。
三、法学方法论的研究范围
法学方法的定义是在遇到某些纠纷时可以利用有关的法律规定也解决相应的问题,在解决的过程中应该遵循其方法。为了对其概念进行正确的理解,需要了解以下几个内容:首先,法学方法中的主体是法律人。根据一般观点而言,法律人主要是实务法律人和学院法律人两种。实务法律人即法官、检察官、律师、立法工作者等等,而学院法律人员则是指研究法律的人员,也被称为法学家。而在法律人中,法官的工作占据了一定的主导作用。这是因为立法的主要目的为了保证法律的适应以及在使用的过程中可以更好的被实施;并且,从诠释学而言,法律最终代表什么是由法官最后的判决来决定的。此外,法律人在解决案件纠纷时,所用到的是法律规范并不是法律条文。对于法律条文,不论是其内容还是形式,都只是法律规范的一种表达形式,但是并不一个法律条文就对于一种法律规范。而概念法学则是用来对法律进行强调,其体系主要是由法概念作为构成因素而组成的,法的适用是通过法律概念和逻辑推演而来的。这种法学方法所强调的仅仅是一种形式,而忽视了实质问题,仅对安定性进行了强调,而忽视了法的目的性。并在这一概念主要建立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而现代资本主义其发展已经突飞猛进,社会状况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在运用这类概念和这类推演方式时,已经不能适应了。随着西方社会的发展,其科学主义所带来的是更加注重结构主义方法和实证分析,同时由于这一发展过于极致,也为现代法学造成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在法学方法论中由于过度的在乎科学主义,而导致法学中人的主体性和其自身价值而逐渐消失。综上所述,在案件纠纷中,法律人利用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解决,其过程需要经过逻辑中的三段论推,即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通过具体分析,就是在案件纠纷中,法律人需要先对案件的事实进行确认,并作为案件的小前提;然后对案件中可能需要的法律规范进行总结,这一内容则是大前提;最后,要以整个法律体为主要依据,从上述的前提中对案件作出裁决,最终得出结论。
四、结论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影响法学方法论的主要因素就是时代和国家的管理制度。即使学者在对法学理论进行研究的过程中研究方向有所不同,但是由于国家差异化,导致所需要的依据和理论也会有所不同。对于我国而言,由于对法学方法论的研究起步较晚,导致法律制度中还存在严重的不足,所以,在对法学方法论研究时并没有准确的方向更没有完善的理论依据,因此我国的研究道路还需要经过一个漫长的发展,只有进行不断的探索,才能让我国的法学方法论的基础理论变得更加完善,而我国的法律制度体系也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中图分类号:C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745(2013)05-0068-01
1.实证主义方法论
1.1理论阐释
在孔德之后,真正系统将实证主义方法论原则贯彻于实际研究的则是法国著名社会学家迪尔凯姆。迪尔凯姆在研究方法上坚定实证主义立场,他认为,要将社会学建立成一门完整的科学化的学科,必须要确定其独特的研究对象和相应的一套研究方法,将社会学建立成实证科学。迪尔凯姆首先确定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社会事实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其次,迪尔凯姆提出了一系列研究社会事实的原则,认为应该把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事实当作“物”来考察。即,面对研究对象时,应破除一切主观预断,切勿将个人的主观看法和经验所获的感性材料带入实际社会研究中。再次,就解释研究对象,迪尔凯姆也提出了若干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某一社会事实的存在必须根据别的社会事实来解释;第二个原则是:对社会事实的完整解释必须包括因果考察和功能分析”。
1.2基本观点
“实证主义方法论认为,社会研究应该向自然科学研究看齐,应该对社会世界中的现象及其相互联系进行类似与自然科学那样的探讨。要通过非常具体、非常客观的观察,通过经验概括得出结论。同时,这种研究过程还应该是可以重复的”。[1,p8]由此,从是否存在社会规律方面来说,实证主义方法论坚持存在社会规律,人类社会是有规律可循的;从认识社会方面来说,实证主义方法论坚持对社会进行整体研究、静态研究,提倡客观的认识人类社会;从解释社会现象方面来说,实证主义方法论倡导对社会普遍现象进行宏观解释;从评判社会现象方面来说,实证主义方法论认为应采用客观的标准,用实际调查所得资料进行评判和验证,即“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总之,实证主义方法论认为,我们可以使用研究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人类社会,探寻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
1.3典型特征――定量研究
定量研究,从语义上来说,着重在“量”方面。显然,定量研究侧重于计算、测量,更多以数字的形式对研究进行描述。从哲学基础来看,定量研究以实证主义方法论为指导,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人类社会,探寻现象的规律性,因而,在范式上,定量研究更接近与科学范式。从逻辑过程来看,定量研究是演绎推理的过程,从对一般现象的研究到特殊情境中。从理论模式上看,定量研究是用来进行理论检验的。从主要目标来看,定量研究主要用于解释社会现象,确定所研究现象之间是否具有相关关系,甚或是因果联系;若现象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可构建模型解释想象之间的关系。
2、人文主义方法论
2.1理论阐释
20世纪60年代后出现了一系列人文主义思潮,代表性较强的有乔治・赫伯特・米德、布鲁默为代表的符号互动论、以阿尔弗雷德・舒茨为代表的现象学社会学和以哈罗德・加芬克尔为代表的常人方法论。其中符号互动论强调人的主观因素,认为人具有自我的双重性;同时符号互动论注重微观层面的研究,从观察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流来探讨人与人的互动过程。因而,符号互动论注重对个人的、内在的、特殊的微观层面探讨,比对社会制度、社会结构等宏观理论的探讨更细致,更深入。加芬克尔是常人方法论学派的创始人,加芬克尔所指的“常人方法”,取了其字面意思,常人方法即是常人(普通人)解决日常问题所使用的方法。他认为“一,社会学研究应该面向日常生活,分析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如何运用尝试性知识、程序和技巧来组织他们的实践行动;二,社会学本身也是一种日常活动,社会学知识和日常知识或常识之间并没有截然分明的界限”。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加芬克尔认识到社会学应是研究我们的日常生活,研究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互动,甚或说是,互动双方之间语句表达的规范性、合理性;同时加芬克尔认为社会学本是又是一种日常活动。常人方法论的方法和理论对日后社会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2基本观点
人文主义方法论认为,人类社会不同于自然社会,不能用研究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人类社会,在研究社会现象时,要充分考虑到人类社会主体“人”的特殊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具体说来,从是否存在社会规律方面来说,人文主义方法论倡导自由意志,认为人类社会无规律可循;从认识社会方面来说,人文主义方法论坚持个体研究、动态研究,强调认识社会的主观性;从解释社会现象方面来说,人文主义方法论坚持对微观层面现象的探讨,强调主观解释。
2.3典型特征――定性研究
定性研究,从其哲学基础上来说,定性研究注重对特定社会现象特征、性质的探讨,其是在特定的社会情境和社会条件下进行的,注重对特定现象的一种主观解释,因而,从这个方面说,定性研究受人文主义方法论的指导,更接近于自然范式。从逻辑过程方面来说,定性研究是归纳推理的过程,通过对特定现象的主观描述,由某个特定的情境推出一般性的结论。从理论模式来说,定性研究是理论建构的过程,通过描述性研究得出一般结论,提出扎根理论,这也是有待检验的理论。从主要目标来说,定性研究深入实地,可以获得某个特定地区、特定社会现象较为深刻和丰富的资料,以深入理解社会现象。从研究方式上来说,定性研究更注重研究程序、研究手段的灵活性和特殊性,社会研究方法体系中的实地研究是定性研究的主要研究方式;参与观察、深度访谈等是定性研究收集资料的常用方法;定性研究收集和整理的资料多是以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因而,在分析资料这一环就尤其依赖于调查员个人对研究主题的敏感度。
由上,相比定量研究,定性研究对调查员有更高的要求,要求调查员积极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因而,在一项定性研究之前都较为重视对调查员的培训和考察。
参考文献:
课程标准研究的取向研究
取向是指研究者对与研究领域相关的问题、对象和方法等所持的较为稳定的信念和价值倾向。根据课程标准自身的特性以及教育研究中的主要范式和方法论,可以将课程标准研究取向分为历史取向、实证取向、质化取向、社会批判取向和技术取向。(一)历史取向历史取向的方法论基础就是教育研究中的历史研究,历史研究关心的是“过去”,并用所搜集的历史文献尽可能准确地复原历史,并进行适当的概括、推论、解释和预测。历史取向的研究关心的问题是多样化的:课程标准制订的历史背景和意义,主要探讨特定课程标准的社会背景、历史地位和意义;课程标准所持教育理念及其由来,主要分析探讨特定课程标准中所倡导的教育理念以及这些理念的渊源和相互之间的关系;课程标准制订的过程,主要是以时间为线索,研究并划分特定课程标准制订所经历的阶段以及每个阶段的标志性事件,尝试还原课程标准制订的历史过程;不同利益群体在课程标准制订中扮演的角色,主要关心课程标准的研发制订中,特定利益群体在这一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和扮演的角色。历史研究取向关注的问题是其他研究取向和方法无法代替的,其价值无可辩驳,它可以收集到比运用其他研究方法(人种志方法和个案研究除外)更为丰富的资料,能够引导人们去关注历史,描绘较为清晰的课程标准图景。但是,历史取向研究有其局限性,例如,受制于一些客观因素不容易收集到一些重要的历史资料;对于历史资料的阅读、分析和概括容易受到研究者自身价值观和态度的影响,无法避免主观偏见;等等。此外,由于研究中不能进行严格控制,更多依靠研究者的技巧和综合能力,故历史研究被认为是“所有研究中最难做的研究”[3]。(二)实证取向实证取向不大关心课程标准本身,也不去挑战、质疑课程标准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而是将注意力转向研究课程标准在实践中的命运,关注实践中关于课程标准都发生了些什么以及课程实施者对于课程标准的认识与体验。实证取向依据的方法论主要是实证主义。实证主义主张将课程研究的内容分解为一些基本的成分来进行研究,将自然科学中的精确性和数量化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研究者一般会运用问卷调查、访谈、实验等手段来收集研究资料,用数量化的方法来处理和分析数据,进而得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4]实证主义的研究取向主要关注以下问题:课程标准的适应性,主要探讨课程使用者对课程标准及其衍生物的认识、理解、态度,以及课程标准是否适应具有不同特征的地区、学校和学生,是否具有较好的适用性和生命力等;课程标准的实施过程及其课程实践中发生的改变,主要探讨课程标准在不同层次如何被转化和遵循,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是否符合课程标准的精神和要求,教师的教学是否将课程标准转化为学生的实际发展,学生的学业成绩达到课程标准的情况以及课程标准带给实践的变化情况等。(三)质化取向质化取向的研究者采用基于解释学、现象学、批判理论等质的研究方法来挖掘处于动态实践中的课程标准及其所产生的意义。与实证主义不同,质的研究往往采用人种志的方法,试图收集更为多样和丰富的第一手资料(主要是文字、图片,而不是数字),从整体上描绘课程标准在实践中的图景。研究者的重心不在于能否得出普遍性的结论,而在于关注人们习以为常的日常课程实践,关注的问题主要有:围绕课程标准,学校、教师、学生或者教育行政人员都做了些什么,他们是怎么做的,产生了什么结果,他们的体验和感受是什么,他们的行为和行为的结果意味着什么,他们是如何看待自己的行为和生活的;隐藏在日常课程实践背后的清晰或者不清晰的规则是什么,这些规则对相关人员的行为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四)社会批判取向社会批判取向依据的方法论主要是批判理论。批判理论的几个关键假设是:思想受到由社会和历史建构而成的权力关系的影响;事实从来不能与价值隔离开来;概念和事物之间的表示与被表示的关系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经常受到社会资本的生产与消费的影响;任何社会中都会有某个群体较别的群体而言拥有特权,让处于从属地位的群体承认特权群体地位是必然的;主流的研究活动都在复制当前社会的阶级、种族和性别方面的压迫。[5]32-33社会批判取向将课程标准的制订视为一个各方利益集团博弈的政治过程,充满了政治性,权力、社会资本、语言等都会对其进行某种程度的塑造,中间可能存在某种不公平和不民主,需要批判意识来重建。批判取向研究主要关注四方面的问题。一是介入课程标准制订的政治力量及其对制订过程的影响,主要探讨在课程标准的制订过程中,哪些政治力量对制订过程施加了影响,是如何影响的以及产生了什么样的结果,这种结果是否体现了民主和公平的社会理想。二是课程标准所体现的阶层、性别,主要分析课程标准的内容体现的是哪个或者哪些阶层的思想和立场,如何看待和处理性别问题的,是否存在性别歧视等。三是课程标准的文本中用来进行文化再生产的语言及其特征,主要研究课程标准的表述中所用的语言是哪个阶层的语言,这些语言再生产的社会特征有哪些等。四是课程标准对哪个群体最有利,主要分析课程标准对哪些社会群体,诸如不同民族、不同地域和不同类型学校的学生和教师,谁将会从课程标准的实施中得到比别的群体更多的利益和好处,这些利益和好处是否有利于社会公平。批判取向的研究运用的主要方法是最近发展起来的批判的质性研究,具体的方法有批判的对话分析、批判的语言分析和批判人种志等,其中运用较多的是批判的对话分析。它是“着力于分析社会权力关系的一系列话语分析方法”,“将对话———言语和写作中所用的语言视为一种社会实践”,认为“任何语言文本、所说和所写的任何部分同时都构成了表征、关系和身份”[5]53,需要进行批判分析。批判理论及其影响下的课程标准的研究,能够引导相关人员从社会政治的角度审视课程标准的制订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不断思考和解决课程标准制订中的民主和公平问题。但是其具体的研究方法仍然不够成熟,过度依靠研究者自身的批判意识,出现研究中主观性太强、内部效度降低等不利情况。目前,教育研究中出现了实证取向和质化取向结合的趋势,很多研究者期望能在用语言和图像深度描述课程标准实施的过程和结果的同时,运用实证的方法得出一些具有普遍性的结论。(五)技术取向与其他研究取向不同,技术取向的重心不在于课程标准制订的历史,不在于制订过程中的社会政治过程,也不在于课程标准在实践中的表现,而是关心课程标准本身的结构、内容和制订的方法技术等实质性问题。技术取向研究关注的主要问题有:课程标准的结构与内容,主要探讨课程标准的形式,即课程标准应由哪些部分组成,不同部分之间的关系如何;课程标准的表述,主要研究课程标准用什么样的语言、风格和修辞来表述,才有利于标准被接受和运用;课程标准制订的过程与方法,主要探讨制订课程标准的基本原理、步骤、策略以及相应的技术和方法。技术取向的研究中,研究者也会收集相关文献资料,主要依靠个人的直觉和形而上的思辨能力进行分析、概括和归纳,建构较为完整的理论框架或者模型。该取向的优点在于能超越课程标准的具体内容,关注课程标准的形式;其不足在于容易流于主观,导致研究的效度降低。以上课程标准的五种研究取向各有不同的理论基础,都独立成型且得到认可,各自都对应着不同的问题场域。不同研究取向之间并不是排他关系,而是一种共生共存的关系,只有五种取向相互补充和融合才有可能还原课程标准的真实面貌。
课程标准研究取向展望
十年来,国家课程标准的研究取得了不少成果,但从研究取向的角度来审视,就会发现繁荣背后仍然存在一些隐忧和不足,这与研究者的意识程度以及课程改革所处的阶段有很大关系。当研究者对研究取向的意识水平逐渐提升,能够合课程标准研究取向的回顾与前瞻理选择和综合运用研究取向的时候,课程标准研究取向的发展必然会出现新的趋势。(一)学术共同体协同理解建构研究取向此次课程标准的修订过程中,每个修订组都由学科领域的专家和学者、部分院士、原课程标准组的部分人员、一线教研人员和教师组成,这些来自不同学科背景和不同研究取向的成员组成了一个学术共同体,他们在对话交流中不断理解和建构课程标准研究的取向。研究取向的成熟需要学术共同体成员的不断协同创新,并建构课程研究取向。总体来看,目前课程标准研究取向的理论体系仍然比较零散和抽象,这对研究效度的提升不能提供实质性帮助。不同的研究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经验,站在不同的价值立场和方法论范畴来不断展开协商和对话,从而共同建构出新的或者更加完整的课程标准研究取向。(二)研究取向走向系统化课程标准的研究取向不仅仅是一种倾向或者价值选择,而且是一种由研究问题、研究方法和步骤构成的行动体系。研究取向发展成熟的基本标志就是有系统的理念和操作程序,缺乏操作系统的研究取向无法保证研究的信度与效度,更无法推进相关领域的研究。未来的课程标准研究取向将会在现有理论架构的基础上,由研究者共同体用自己的创新意识和经验来丰富每一种研究取向,并使其走向精致化,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三)研究取向与课程实践紧密关联研究领域繁荣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本领域内研究主题和方法的多样化,而且只有多样化的研究才能让研究领域保持创新和活力。当研究者对研究取向的意识程度逐渐提高,他们会更加关注课程标准的实践过程,并借助研究取向审视当前课程标准的研究进展,发现其中还需要进一步澄清和拓宽的领域,理解课程标准的制订与实施的复杂性。此次课程标准的修订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教育行政部门和研究者运用实证取向下的调查方法充分了解全国各地使用各科课程标准的情况,并将调查的结果作为课程标准修订的基础。“理论可以提供一个框架,研究者以此为起点来追寻研究的问题……理论还能较好地鉴别出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空白点、弱点和不一致点。”[6]借助这些课程标准的研究取向,研究者就可以有意识地检视和明晰自己的研究取向、研究问题和研究方法,让研究问题和研究方法之间保持协调一致,推动课程标准研究走向繁荣和深化。
作者:苏贵民
一、研究生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课的主要任务
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是指社会科学研究为发展和完善社会科学理论在搜集和整理社会科学实践经验数据并开展理性思维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一切途径、手段、工具和方式。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一般包括方法论、研究方式、具体研究方法。[1]方法论问题历来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关键问题,方法论的突破意味着相关学科领域研究深化。然而在我国,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学的发展与更新一直比较滞后,尤其是在大部分省属院校研究生教育对学生研究方法训练的系统性和前瞻性还存在明显不足。重视研究方法是一门学科趋于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跟社会科学理论同等重要,社会科学方法论甚至构成了社会科学理论的核心。
研究生阶段的人才培养,要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进行科学研究,提高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研究生阶段的社会科学方法教学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学生撰写学位论文乃至今后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和工具问题。提高研究生运用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能力,对学生论文写作能力的提升大有益处。规范研究生的研究方法还能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层次。在教学中应该注重对实证研究方法的教学,使受教育者在研究生阶段培养理论联系实践,尊重社会事实,一切从实际出发的良好研究素养,为将来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研究奠定基础,为我国社会科学的发展作出贡献。
二、省属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在省属普通院校,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应用的整体基础还比较薄弱。通过对所在院校社会科学类研究生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课的教学经验总结和对吉林省部分省属高校有关教学情况的个案研究发现,目前一些省属高校尚缺乏掌握主流研究方法即实证研究全部技能的研究人员和培养这些人才的教育机制。一方面,部分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指导老师所掌握的资源(纵向和横向的课题经费)不足以支撑实证研究的支出。另一方面,部分导师和其学生还没有很好地形成优势互补的研究团队,理论研究上多进行规范分析,而缺乏实证的研究。当前部分研究中体现出研究者对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掌握还不够成熟,或者重理论而轻方法。
同时,在部分省属普通院校,对研究方法领域的教学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我与部分同行交流,以及在授课和接受一些研究生关于论文中方法方面问题的咨询的过程中发现,部分学生面临的方法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比如不会选题,对研究问题的确定偏重于依赖专家或导师意见,难以在符合专业方向的论域里发展出感兴趣又有能力操作完成的论题,不会界定研究问题,不知道什么是好的、能激发读者兴趣并且有价值、潜力的选题,等等。有些学位论文没有研究问题,研究的论域和论题都没有明确的界定,把研究的论域具体化为论题的时候存在一定的困难。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也许不是单纯的研究方法方面的不足,但是通过方法方面的引导,可以改善在选题过程中的盲目性。再比如,有的研究论文没有明确的研究假设。学位论文应该如何提出研究问题或研究假设?不少论文在这个方面比较混乱。[2]一些学生只在导论中提到研究目的、研究问题或假设,而在后面的文献回顾及研究方法等章节均没有涉及研究问题或研究假设。显然是为了提出研究建设而提出研究假设。还有学生在论文文献回顾中,根本就没有涉及文献回顾所涉及的有关其他研究与本研究之间的关系。还有一些论文在提出研究假设时很突然,前人的研究成果与自己的假设之间的逻辑关系没有介绍清楚。此外,还有一些论文中对统计学的一些基本方法,如均值比较,相关分析等不理解统计软件给出结果的含义,这些都直接影响了学生学位论文写作和其今后的研究能力。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初步估计一方面与这些院校的生源跨专业甚至跨学科现象比较多有关,另一方面也与这些社会科学类研究生缺乏应有的方法方面的指导有关。
以上问题反映出了研究生的研究方法实际应用和方法课教学中的一些缺陷,希望能在教学中引起重视,加强对学生在这方面的训练或指导。
三、教学中解决问题的思路
1.促进研究生选题能力的提高
研究生在自己的研究方向上选择“合适”的研究题目,并开展研究,也许不是研究方法课能够解决的问题。但是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学位论文的选题无论如何都是不能回避的问题。在授课的初期,应该在讲授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基本问题后,在进行讲授研究设计、研究假设、研究方式、研究方法等内容之前,用适当课时通过实际案例,介绍哪些是合适的选题或好的选题,某些选题存在哪方面的问题,让学生自己去鉴别、分析、讨论、思考。引导学生在自己进行选题之前,要先会鉴别他人的选题,督促学生阅读其研究领域内重要的刊物和作者的文献。
2.着力解决研究规范性问题
科学研究要遵循学术规范,包括选题的确定、研究的设计、数据的收集和分析、结果的表述、论文的结构等。加强研究生研究方法的训练,重要的一环就是强调学位论文的撰写要遵循学术规范。一方面是对研究程序的理解问题,如研究问题或假设与文献回顾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是对研究方式和方法的深化问题,如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之间的关系如何结合使用,什么样的问题适合定性或定量研究。教学中应采用研究生论文的案例(包括部分学生的课程论文与学位论文的研究方法分析与鉴别、课堂与调研作业)进行教学,在经验层面探寻研究生科学研究中的方法欠缺,澄清存在的问题,找到优势。从研究选题的论域、研究问题、研究假设、统计假设、统计分析、软件应用、结论讨论等方面分析研究生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规范,进行案例比较和分析,加深学生的直观理解和印象。对于统计基础薄弱的学生,则应深入浅出地介绍如何根据研究目的与数据类型选择统计方法,为学生应用、解释统计软件输出结果奠定基础。
3.明确研究生与本科生方法课的差异
研究生阶段的方法课与本科生阶段的方法课,除了在深度、课时方面存在不同之外,在教学的方法与侧重点上也存在很大的区别,其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也不同。如果说本科生阶段的研究方法教学还主要是传授有关知识,那么研究生阶段则应该促进学生掌握实际研究的能力。把知识过渡到实际的研究与科研论文撰写能力,要考查知识结构与实践能力是如何建构的。总结、归纳研究生与本科生社会科学类研究方法课程的教学的异同,特别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实践教学。通过课内实践和一定强度的课外实践作业,通过“亲历”,激发学生进行社会科学研究的热情,使学生投入研究对象或研究对象所在的社会情境中去,自发地掌握科学研究的规范与技巧。包括文献综述写作的训练、主要研究方式的应用、问卷的设计、访谈技巧等,都需要亲自操作才能有深刻的印象。因此,教师要加强教学过程的课外督导,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提供具体的、个别的指导。
综上所述,加强研究生在研究方法方面的训练,能使他们掌握并运用所在学科领域的研究方法,提高论文写作能力,并为今后的学术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教学过程中,既要对研究生阶段的培养任务与要求有明确的认识,又要充分考虑到省属普通院校的生源实际情况,采用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在教学中着力解决研究生研究过程中不会研究或研究不够规范的问题,协助学生从研究问题的确立入手,发展既具有研究价值又具有实证特点的研究问题,并深化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使之规范地开展研究,提高研究层次,从而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参考文献:
长期以来,由于经济地理学与自然地理学分别采取不同的空间单元进行社会统计数据(人口,GDP等社会经济数据)的收集、存储和分析:前者主要是基于行政单元,如省界、县界、乡界等,而后者主要是基于自然单元,如流域、土壤类型单元、植被类型单元等,这直接导致社会统计数据处理方法在理论和实际应用过程中的数据空间单元不一致,因而也产生一系列的问题[2]54。而研究和使用社会统计数据,不仅要关注其数量,更要分析其空间分布。GIS和RS越来越多的应用于统计数据空间分布的研究,随着3S技术的发展和成熟,产生一个难题:传统方法提供的社会统计数据定位不准确,单元不统一,空间分辨率低,造成社会统计数据与自然生态数据叠置分析困难。“社会数据空间化”和“空间数据社会化”也已成为当前地理学、社会科学共同关注的焦点[3]。而将统计数据与自然数据转化到统一平台,即统计数据空间化就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将行政区域单元为单元的统计数据扩展到一定尺寸的地理格网上,为可持续发展的研究和决策提供服务[2]55。作者就社会统计数据空间化的关键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综述。
二、社会统计数据分布与社会统计数据空间化
社会统计数据,尤其是人口数据的空间分布问题本属于社会学范畴,其发展也有较长的历史,随着人口地理学和GIS、RS等地理信息科学的发展,社会统计数据的空间化问题得到了众多地理学者的广泛关注和进一步的发展。
1.社会统计数据空间分布的分析
目前国内主要研究空间化的社会统计数据包括人口统计数据(人口密度)、社会经济统计数据(人均GDP)等。此类研究早期一般由研究者们在社会学、地理学、经济学、生态学等相关学科的基础上进行调研和分析,总结出此类社会统计数据的基本情况和变化规律,进而对其空间分布进行定性的综合描述,来指导我们的生产实践,比如,早在1933年,我国人口地理学家胡焕庸先生提出了著名的“爱珲—腾冲线”,对我国的人口分布格局进行宏观的描述。可以看出,早期的社会统计数据空间化主要是集中于人口数据的空间化,主要研究人口数据空间分布的规律、基本理论和影响因子等几方面,且主要是以传统的统计空间—行政区划为基础,一般采用定性描述的手段,未能充分揭示人口空间分布的内在机理。
2.社会统计数据空间化
随着研究的逐步深入和地理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统计数据空间化已迅速成为GIS和社会交叉学科领域的焦点问题。近些年,很多学者利用卫星遥感数据结合GIS技术反演出大尺度、高分辨率的地面参数,RS和GIS技术也越来越多的应用于社会统计数据的空间化研究中。本文根据研究内容、方法和研究深度的不同,将社会统计数据空间化研究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社会统计数据与地理因子相关性的定量研究影响社会统计数据空间分布的因素很多,如自然环境状况、社会经济生活、历史传统、文化沉淀等等。诸多研究者从不同角度对各种地理因子与社会统计数据空间分布的相关性进行研究,并取得了很好的研究成果。例如廖顺宝[5]等人以土地利用、海拔高度、主要道路和河流作为影响青藏高原人口分布的主要环境因子,并以居民点信息作为人口分布的指示因子,进行了人口统计数据的空间化,说明在青藏高原,居民点对人口分布有重要影响,而高程和主要河流以及土地利用、主要公路与人口的分布也密切相关;王春菊[6]72等人分析了福建省各市县平均人口密度与海拔高度、河网密度、土地利用以及与海岸线的距离和居民点密度之间的相关性,以居民点作为人口分布的重要指示因子,对福建省人口统计数据进行了空间化。此类研究对于社会统计数据空间化过程中的影响因子分析以及参数设置有很大的借鉴意义,但是只能基于几种特定的因子进行分析,研究的区域性明显,而不具备普遍性,同时研究绝大多数集中于人口空间化的研究,并且对行政区划的依赖性较强,难以真正实现地理空间上的空间化。
(2)集成遥感获取的土地利用、土地覆被信息和其他信息估计社会数据主要是以高时空分辨率的遥感影响为基础,通过提取土地利用等空间信息,建立社会数据与对应的土地利用类型所占面积之间的关系,从而实现社会数据的空间化。这种方法成功地应用了高精度遥感影像的优点。由于遥感影像具有较高的时间分辨率,并能做到及时更新,因此对社会数据的空间化的贡献极大。国内近几年出现的许多人口估计模型都是基于遥感获取土地利用信息和其他信息建立回归方程进行的。例如廖顺宝[7]等人通过对于四川省的151个市县的人口密度与各种土地利用指数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发现人口密度与土地利用之间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其中与耕地、居民点—工矿用地之间的关系最为密切。同时基于人口密度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定量关系对四川省市县统计人口数据进行了空间化探讨和实验,取得了较好的研究结果;易玲[2]57等利用遥感影像信息获取了土地利用/覆盖数据建立与统计型GDP数据的多元相关关系模型,计算了各种土地利用类型中的GDP系数,尝试以土地利用空间格局为GDP空间分布的主要影响因素,提出了统计型GDP数据空间化处理的研究思路和实现途径,并生成了西部12省区1km2格网的GDP空间分布数据;刘红辉[8]等利用土地利用空间格局为社会经济要素空间化展布的主要因素,以遥感数据和统计数据最主要信息源,将统计型社会经济数据展布到地理空间,对现有以行政区划为单位的统计型社会经济数据库(GDP)进行了空间化处理,并实现了1km格网水平上的GDP空间数据集。经济—人口—土地是当今世界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而基于土地进行人口、GDP等社会统计数据的空间化是土地和社会经济数据复合研究的最佳方式,同时也具有重要和简明的地学意义。但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利用遥感影像提取土地利用/覆被信息时,不可避免地存在信息的丢失和损坏,由于影像数据自身分辨率限制,使得土地利用数据结果存在一定的误差,尤其是某些影像无法识别的特定地区,误差则更大。同时,不同尺度不同类型的土地利用数据,信息的丢失情况也不尽相同,因此,获得高精度估计结果的前提是用于高精度、可靠性和时空一致性好的数据和相关信息,而建立这样的数据集也是目前急需进行的工作,同时,空间化的结果验证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建议在实际使用土地利用/覆被数据进行社会统计数据空间化的过程中,对信息的丢失和误差情况作出相应的精度检验分析和研究,而此类研究目前大多属于定性描述,鲜见有定量分析。
(3)社会统计数据空间化的技术方法分析社会统计数据空间化研究的目的是模拟社会统计数据在地里空间上的真实分布情况,为环境规划,资源的永续利用和行政管理提供决策支持。其方法有很多种,目前国内应用较多的方法可以总结为面插值方法和统计模型方法[9],而主要思想则是基于多元数据融合的思想[6]71[7,10]。金君[11]等人针对常用的表示人口分布方法的不足,提出了将人口数据分布到规则网格上的数字人口模型(DigitalPopulationModel,简称DPM),并详细阐述了DPM建立的原理及实现的技术方法,以及目标区域格网划分的原则和方法,通过对具体样区的实验,得到较为理想的结果,有较高的准确性;闫庆武[12]等人基于面积权重内插法与领域平均法原理,提出人口密度空间化的一种方法———网格单元面积权重内插法,并以江苏省丰县委研究区域进行例证,结果表明该方法有效的缓和了传统方法直接生成的人口密度图中的突变线,制作的人口密度GRID专题地图能够很好的反应人口密度的平均性,生成的人口密度三维可视化地图符合人口密度的空间分布特点;吕安民[13]等从GIS的角度研究如何解决人口内插的问题,认为面积内插和GIS中的叠加分析是一致的,在传统的面积内插方法的基础上提出了基于人口真实分布的面积内插方法,并推导出了共识,同时提出了人口密度的递归算法,即把居住区分为人口稀疏地区和人口稠密地区,估计出人口稀疏地区的人口密度就可以求出人口密集地区的人口密度,再把人口密集区分为新的人口稀疏区和密集区,由此反复直至求出接近于人口真实分布的人口模型。在GIS、RS、GPS等技术和多元数据的有效支持下,多级区划、分区建模、空间分析、多元数据融合等研究方法和手段越来越多的应用于多级社会统计数据的空间化模拟研究,但是方法和技术发展的同时也存在很多的问题,社会统计数据空间化的研究是要打破行政区划单元,使得社会统计数据最大限度的接近真实自然分布的情况,而格网单元具有其规则面积,并且在不同尺度的研究格网的面积也应该有不同的设计标准,同时,格网大小是否符合整个研究区的实际情况,更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另外社会统计数据的分布也有其规律可循,是否能够将其规律与新的技术手段进行结合,开发出更好的模型,也是我们需要探讨的问题;在社会统计数据影响权重的估算过程中,存在数据和方法的限制,使得研究的客观性问题始终存在,同时,社会统计数据分布的很多影响因素之间又存在着密切的相关和影响,在多因素融合计算综合权值的过程中,如何消除信息的冗余也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研究。
三、研究展望
基于GIS、RS和GPS等技术进行社会统计数据空间化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很多成就,但是应用于实际的社会统计数据空间化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更为深入的研究:
(1)提高小尺度社会统计数据空间化的精度相关研究大多认为,小范围的社会统计数据空间化的研究不如大尺度的研究精确[9],其原因是复杂的,但主要是因为大尺度的空间化中的估计过高和过低的数值存在相抵,使得总体精度较高,而小尺度的格网确定较为困难,同时由于尺度小,影响因素也较为细化,这就给提高空间化的精度带来困难,因此建议今后应该在提高小尺度的社会统计数据空间化精度上开展深入的研究。
(2)充分利用更新更精的遥感数据源当前,随着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例如QUICKBIRD、IKONOS等的快速发展,人类应用此类空间信息的对地观测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这也为社会统计数据空间化的研究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因此,今后应加强更新更精的遥感数据源在社会统计数据空间化方面的应用研究。
(3)加强对遥感影像提取精度的分析和验证虽然遥感数据在社会统计数据中的作用和影响日益显著,但遥感信息的发展仍处于新兴阶段,不容忽视的是由于对遥感影像的解译和判读的误差,通过遥感影像提取相关信息时,难以避免的存在信息的丢失和损坏。因此,在相关研究过程中对遥感影像的提取和分析过程中的精度分析至关重要,这直接关系到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也是将来研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