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云杂志! 关于我们 企业资质 权益保障 投稿策略
咨询热线:400-838-9661
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循环利用的含义

循环利用的含义范文

发布时间:2024-02-21 14:46:17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循环利用的含义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循环利用的含义

篇1

在传统农业经济中,各要素的流向是单向的,也就是资源-产品-废物排放,它的主要特点是高消耗、低转化、污染严重。传统农业经济模式下,人们大量攫取地球资源,然后大量排放污染物,资源的利用是一次性的,转化方式是粗放的低效率的。循环农业是追求与环境和谐发展的经济模式,它的特点是循环反馈流程,即资源-产品-再生资源,这种模式能耗低、转化率高、污染较小。在这个循环体系中所有资源都能得到合理利用、循环利用,最大限度的降低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1.2资源的闭路流动以及能源的梯度利用

循环经济是将经济系统看做生态系统的一种,而且这个经济系统以生态系统所存在的各种资源和服务为基础,也就是说经济系统是生态系统的衍生物。基于这种理念,循环农业遵循生态系统规律,通过工业和环保技术手段,实现资源的闭路流动以及能源的梯度利用,建立理想化的农业经济系统和生产模式。

1.3循环农业坚持的五个原则

循环农业经济体系考虑到了生态环境的承载力,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尽可能提高资源的转化效率,探索资源的循环使用,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平衡。在农业生产中坚持以下原则:减少资源使用量的原则、在生产源头缩减自然资源的投入量;产品长效使用原则,也就是延长产品使用寿命和范围;废物的循环利用原则,尽可能的减少废物排放,降低所排放废物的危害,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回收原则,也就是将人类排放的各种废弃物回收利用;再制造原则,利用先进技术和手段对报废产品进行改良和修复。

2构建循环农业的策略

2.1加强农业经济技术创新能力

科技是保证循环农业经济构建的前提和动力,人才是实现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根本,所以要加强对农业从业人员循环经济的教育和技术培训。首先,制定合理的人才培养计划,提高培训的效率,快速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其次,政府应大力宣传推广循环农业经济,健全农业经济管理体制,通过多种方式推广农业科技,利用一切可能资源为循环农业经济改革创新服务。

2.2完善循环农业经济法律法规

虽然对于循环农业经济的宣传推广非常重要,但是法律法规是人们落实循环农业经济的强制手段和保障。比如可以制定“废弃物强制回收管理办法”,“循环农业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法规”等,通过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手段将循环农业经济形式固定下来,提高农业人员法律意识,明确他们的责任和义务。另外,要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对于违法循环农业法规的人们给予适当长发,确立循环农业经济的权威性。

篇2

瓦楞纸板回收系统

关于瓦楞纸板回收系统,很多团队做过相关研究,大部分思路都是利用当地的回收系统,达到瓦楞纸板回收的目的。在我们身边很容易见到这些当地的回收系统,如废品回收站将通过各种方式收集来的废旧瓦楞纸板压缩装车,也经常有拾荒者在垃圾堆处分拣纸板。然而,无论哪种渠道,理论上能100%回收的瓦楞纸板在实际回收过程中循环利用率远远低于100%。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专业的分拣渠道和100%回收系统,当然没有一个国家能将100%回收系统覆盖到所有地区。

那么,可能有人会认为,要实现100%回收,是否需要消费者将废旧瓦楞纸板送还或寄到工厂进行回收呢?显然这很难做到。虽然这样看似实现了瓦楞纸板的回收,但从物流角度来看,反而会带来消极反应。所以,建立一个适当的回收系统才是提高瓦楞纸板循环利用率的明智之选。不论是现有的废品回收站,还是由政府主导的循环分拣系统,这些回收系统都应把消费者的分散模式集中起来,让消费者能选择就近处理,这样才有利于瓦楞纸板的循环利用。

循环纤维含量对瓦楞纸板性能的影响

瓦楞纸板从外向内依次是面纸、瓦楞纸、芯纸和里纸,目前普遍使用的瓦楞纸板面纸和里纸的循环纤维比例均为30%左右,芯纸一般高于30%,瓦楞纸则大大高于这个比例,有些要求不高的瓦楞纸甚至使用了100%循环纤维再造纸。一般情况下,人们普遍认为循环过程会损坏纤维结构,从而导致水性半纤维素和强度剂的流失,使整体纸张强度减弱,因此误认为当纸张内的循环纤维比例增加时,纸张强度就会降低。

然而,美国一项研究显示,纸张内循环纤维比例增加时,纸张强度是会下降,但当循环纤维比例超出40%时,纸张强度反而会上升。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呢?Stone和Scallan的研究报告明确地指出,在干燥过程中,纸浆表面积会产生收缩,因此会降低部分结合力,但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化学性纸浆上。对于机械性纸浆,情况正好相反。在循环过程中,机械性纸浆内的木质素会被胶质化,从而加强了机械性纸浆的结合力和弹性,因此整体纸张强度反而会上升。或许这份报告能消除我们对循环纤维越多纸板强度越差的误解,同时增强对循环纤维再造纸的信心。

瓦楞纸板循环使用率的计算

既然循环纤维含量不会对瓦楞纸板力学强度产生直接的影响,那么在工艺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增加循环纤维含量将会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很多瓦楞纸板终端用户也会通过增加瓦楞纸板中循环再生纤维总含量,来促进瓦楞纸板的循环利用,而且由于再生瓦楞纸板的价格比原浆纸板的价格低,因此,在满足强度要求的情况下还能降低采购成本。

在结构设计、印刷和外观性能的不同要求下,对瓦楞纸板各层结构的循环纤维含量的要求也不同,那么,如何计算瓦楞纸板的循环使用率呢?由于瓦楞波峰、波谷的展开尺寸和参数差异,瓦楞纸定量会比非瓦楞纸张大,因此在计算总循环使用率时需要引入瓦楞纸板的放大因子。下面,笔者以BC型瓦楞纸板为例,谈一谈如何计算瓦楞纸板的循环使用率。瓦楞纸板基本参数及其楞型对应的放大因子如表1所示。

在印刷外观和包装抗压强度的要求下,该瓦楞纸板面纸和里纸均采用了30%循环纤维再造纸,瓦楞纸与芯纸均采用了100%循环纤维再造纸。瓦楞纸板循环使用率计算列表如表2所示。其中,瓦楞纸板每层纸张的循环再生用量=定量×循环使用率×循环再生含量×放大因子(循环再生含量=定量×循环使用率)。因此,结合表2的数据,可计算得出瓦楞纸板循环使用率为139.3÷200=69.65%。

从计算结果可以看出,该款瓦楞纸板循环使用率较高,其包装抗压强度以及其他强度测试也都表现出了较好的物理性能。

篇3

绿色建筑与色施工

推进“绿色建筑”的目的是为人类提供舒适、健康、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空间,“绿色建筑”要求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内(物料生产、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维修及拆除过程中)实现高效率地利用能源和资源(土地、水、材料)和最低限度地影响环境。其含义有二:

第一,从效果特征上看,绿色建筑对于使用者来说,应该是舒适、健康和安全的;

第二,从运行特征上看,绿色建筑对于社会来说,应该是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

“建筑施工”是建筑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建筑企业组织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使用一定的机具和物料,通过一定的工艺过程将图纸上的“建筑”进行物质实现的生产过程。“绿色施工”实质上是以保持生态环境和节约资源为目标,对工程项目施工采用的技术和管理方案进行优化,并严格实施,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和高效、产品质量严格受控的方式方法;具体的说,就是在保证施工过程安全文明高效优质的条件下,做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所以,“绿色施工”不再只是传统施工过程所要求的质量优良、安全保障、施工文明、CI形象等,也不再是被动的去适应传统施工技术的要求,而是要从生产的全过程出发,依据“四节一保”的理念,去统筹规划施工全过程,改革传统施工工艺,改进传统管理思路,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施工过程中降耗、增效和环保效果的最大化”。

当前绿色施工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材料替代。将高资源消耗、高能耗材料替换为更为绿色的工程材料和施工材料;

二是加强循环。模板、施工用水,通过更过循环次数使用,减少了施工资源消耗;

三是用新施工技术、施工工具代替老技术、老工艺。减少工程材料损耗与浪费,如:NZ高分子内置管模;

四是资源利用。如:地源热泵。

其他类似方法较多,不一而足。以上方法都是用较传统的方法在做绿色建造,存在几点不足:

一是某些方法成本较高,一次性投入较大(上海东盟项目地源热泵总造价为1.2亿),往往只存在于示范工程在用,难于推广;

二是绿色建造很大的一个突破口未予以重视,即通过信息化技术改善整个施工建造过程,通过信息技术实现类似于制造业的精细化施工,从而减少更多的资源、能源消耗,减少排放,这样的一个策略,可以获得比以往传统方法更好的效率。

二、BIM在LEED中的实证分析

下面将采取层次分析法来进行分析,以实现绿色施工为目标,绿色施工做法作为操作层,LEED评分准则为基准层论证建立层次模型(见下页)。

根据《LEED-NC 绿色建筑评估体系》2.2版(适用于新建和重大改建工程)中工程检查表中:可持续性场址(SS)-14分,节水(WE)-5分,能源和大气(EA)-17分,材料与资源(MR)-13分,室内环境(IEQ)-15分,创新设计(IDP)-5分。建立判断矩阵如下:

层次分析模型:

表一 基准层判断矩阵

可持续性场址 节水 能源循环 材料与资源 室内环境 创新设计

可持续性场址 1.00 2.80 0.82 1.08 0.93 2.80

节水 0.36 1.00 0.29 0.38 0.33 1.00

能源循环 1.21 3.40 1.00 1.31 1.13 3.40

材料与资源 0.93 2.60 0.76 1.00 0.87 2.60

室内环境 1.07 3.00 0.88 1.15 1.00 3.00

创新设计 0.36 1.00 0.29 0.38 0.33 1.00

采用和积法计算最大特征值 λmax=5.91,最大特征向量为Wi =(0.2,0.07,0.25,0.19,0.22,0.07)T ;

C.I.=(λmax-n)/(n-1)=(5.91-6)/5=-0.018,

RI查相关表,n=6时RI=1.24,

C.R.=|C.I.|/R.I=0.018/1.24=0.015

再进一步评价上述5中绿色施工方法在不同指标下的优劣评价顺序,用LEED工程检查表中6个评分指标按其影响程度分别构建判断矩阵。具体见表二、表三、表四、表五、表六和表七。

表二 可持续性场址(SS)的层次单排序

SS 材料替代 循环利用 新技术、新工艺 资源利用 BIM

材料替代 1.00 1.00 0.50 0.50 0.25

循环利用 1.00 1.00 0.50 0.50 0.25

新技术、新工艺 2.00 2.00 1.00 1.00 0.50

资源利用 2.00 2.00 1.00 1.00 0.50

BIM 4.00 4.00 2.00 2.00 1.00

最大特征值向量 WSS=(0.1,0.1,0.2,0.2,0.4)T ;

λmax=5,C.I.=0,CR=0

表三 节水(WE)的层次单排序

WE 材料替代 循环利用 新技术、新工艺 资源利用 BIM

材料替代 1.00 0.25 0.50 0.50 0.33

循环利用 4.00 1.00 2.00 2.00 1.33

新技术、新工艺 2.00 0.50 1.00 1.00 0.67

资源利用 2.00 0.50 1.00 1.00 0.67

BIM 3.00 0.75 1.50 1.50 1.00

最大特征值向量 WWE=(0.08,0.33,0.17,0.17,0.25)T ;

λmax=5.01,C.I.=-0.001,CR=0.001

表四 能源和大气(EA)的层次单排序

EA 材料替代 循环利用 新技术、新工艺 资源利用 BIM

材料替代 1.00 0.20 0.50 1.00 0.33

循环利用 5.00 1.00 2.50 5.00 1.67

新技术、新工艺 2.00 0.40 1.00 2.00 0.67

资源利用 1.00 0.20 0.50 1.00 0.33

BIM 3.00 0.60 1.50 3.00 1.00

最大特征值向量 WEA=(0.08,0.42,0.17,0.08,0.25)T ;

λmax=5.01,C.I.=-0.001,CR=0.001

表五 材料和资源(MR)的层次单排序

MR 材料替代 循环利用 新技术、新工艺 资源利用 BIM

材料替代 1.00 1.00 0.25 0.50 0.50

循环利用 1.00 1.00 0.25 0.50 0.50

新技术、新工艺 4.00 4.00 1.00 2.00 2.00

资源利用 2.00 2.00 0.50 1.00 1.00

BIM 2.00 2.00 0.50 1.00 1.00

最大特征值向量 WMR=(0.1,0.1,0.4,0.2,0.2)T ;

λmax=5.0,C.I.=0,CR=0

表六 室内环境(IEQ)的层次单排序

IEQ 材料替代 循环利用 新技术、新工艺 资源利用 BIM

材料替代 1.00 2.00 0.50 1.00 1.00

循环利用 0.50 1.00 0.25 0.50 0.50

新技术、新工艺 2.00 4.00 1.00 2.00 2.00

资源利用 1.00 2.00 0.50 1.00 1.00

BIM 1.00 2.00 0.50 1.00 1.00

最大特征值向量 WIEQ=(0.18,0.09,0.36,0.18,0.18)T ;

λmax=5.0,C.I.=0,CR=0

表七 创新设计(IDP)的层次单排序

IDP 材料替代 循环利用 新技术、新工艺 资源利用 BIM

材料替代 1.00 2.00 0.50 1.00 1.00

循环利用 0.50 1.00 0.25 0.50 0.50

新技术、新工艺 2.00 4.00 1.00 2.00 2.00

资源利用 1.00 2.00 0.50 1.00 1.00

BIM 1.00 2.00 0.50 1.00 1.00

最大特征值向量 WIDP=(0.08,0.17,0.17,0.17,0.42)T ;

λmax=5.0,C.I.=0,CR=0

表八 综合评分表

SS WE EA MR IEQ IPD 综合评分

材料替代 0.10 0.08 0.08 0.10 0.18 0.08 0.128

循环利用 0.10 0.33 0.42 0.10 0.09 0.17 0.088

新技术、新工艺 0.20 0.17 0.17 0.40 0.36 0.17 0.361

资源利用 0.20 0.17 0.08 0.20 0.18 0.17 0.188

BIM 0.40 0.25 0.25 0.20 0.18 0.42 0.369

(备注:上表造表依据为各指标层次单排序的最大特征值,综合评分为上述举证与基准层判断矩阵Wi相乘得出。)

综上所述,在LEED体系中各方法得分为:BIM > 新技术、新工艺 > 资源利用 > 材料代替 > 循环利用。故采用BIM技术使用最小投入产生最大效益,不失为绿色施工的有效保证。

三、结论

综上所述,BIM在绿色施工时代潮流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符合国家建筑业十二五规划关于企业信息化的相关要求。将算量过程中建好的BIM为项目管理全过程创造巨大价值,为进一步深化ERP打好基础,BIM技术将为建企总部改进项目体管理模式,提高建企总部利润率起到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杨宝明.信息化是绿色建造一大突破点.鲁班咨询.2011(1)

耿跃云.李勤.朱洲江.BIM在建筑环境领域的综合应用.建筑技艺杂志.2011(3)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发展绿色建筑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中国建设报.2011(27)

篇4

引言

本文首先对循环经济企业环境成本控制的概念进行了简单的阐述,然后对我国目前的企业环境成本控制住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最后提出了基于环境经济下的企业成本控制可以采取的措施。

一、对循环经济的企业环境成本控制的简单理解

其一,循环经济。循环经济是以保护环境为基础出发,要求经济活动能遵守生态学规律,把对自然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小,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资源的消耗。以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的目标。也就是说,循环经济的核心是能把资源进行高效利用以及循环利用。

其二,环境成本。对于环境成本,根据联合国的相关定义,可以简单的把环境成本的含义理解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人们所进行的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而产生的费用支出,也就是人们为了保护环境资源而付出的代价进行反映;二是对人们因环境资源的消耗以及其质量减退而形成的其价值的降低,也就是未能保护和恢复环境资源而形成的损失进行反映。

二、目前我国企业环境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

循环经济更为重视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的友好平衡,而传统的成本控制相比较而言,便缺少对社会成本的宏观考核,并不能实现经济的有效循环。所以其存在以下不足:

1.企业环境成本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大部分企业环境成本控制会采用事后处理法,也就是对于环境先污染后治理。在我国,对于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监管标准不高以及其处罚力度较为宽松,并且,因为地方政府考虑到地方财政税收收益而对企业环境污染的缺乏管理。所以,如今也没有较为完整的企业环境污染影响评价体系,也就没有办法测评和计算企业环境成本的高低。存在着很多企业只考虑短期利益,而缺乏对环境污染的预防意识,并且对已经发生的环境污染治理也不积极,进而导致企业包括整个社会环境治理支出巨大,使不少企业甚至陷入财务危机。

2.企业环境成本控制成本收益不相匹配

传统的成本控制只核算微观的经济成本,而忽略其潜在的环境成本,忽略了对宏观社会成本的考核,使企业产生效益增长的假象,导致企业为了经济效益而更加忽视环境保o。并且,很多企业对环境的保护意识差,不会主动的去考虑环境成本,制定减少环境污染的措施,只有造成严重污染,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时,才对环境成本进行控制,这种情况常常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损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长远发展,并且对可持续发展战略也是一个挑战。

3.对企业环境成本信息披露不足

企业对环境成本的核算不全面,往往不会考虑产品的设计、采购、消费等阶段所产生的环境成本,也不能将其纳入成本控制范围,进而影响了企业财务成果的真实披露。并且,因为缺乏环境会计行为的具体规范,导致了其对存在和潜在的环境责任及其面对的环境风险等环境信息披露不充分,使投资者难能真正了解企业内在的风险。

三、循环经济的企业环境成本控制采取的相应措施

1.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

为了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可以把啊自然资源的初始价格进行提高。因为目前较为普遍的现象是,初始价格较低而循环利用的价格却比较高。使节约资源并不能获得较高的投入产出效益,对于企业来讲,进行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污染的治理随着经济发展的一大挑战。而只有提升初始资源的价格,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使企业有进行节约资源并且循环利用以及保护环境的意识,进而才能推动企业发展循环经济,使资源循环利用。

2.关于提高污染排放成本探讨

污染物对环境就成了极为严重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我国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社会和企业往往会低估企业本身的环境成本,对于废弃物的治理成本和污染危害考虑的不全面。而只有提高污染物的排放成本,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企业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而能够实现循环利用。

3.要加强企业对环境成本相关信息的披露

只有对环境成本信息有效的披露,才能使人们结合其相关数据分析企业是否存在相关的环境问题。政府应该健全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环境保护评价指标的建立,对企业环境成本信息披露提出统一的标准,以在法律层面对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提出要求。使企业能够重视对环境成本信息的披露,从而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企业环境成本的有效控制。

4.要增加环境贴补政策

篇5

二.“绿色设计”的含义

从环境艺术的层面上分析,绿色是自然的生态的设计理念,它主要是指在环境设计中要给人们以健康、舒适、温馨、美观的感觉,同时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出发,其在设计中要体现节能环保、循环利用、无污染等理念。从而使我们的生活与大自然相协调,维护生态平衡,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的目标。

三.室内“绿色设计”的内容

1.室内的设计体现节能环保

在设计的过程中,要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坚持循环利用的原则,即在风格上要简单大方,这样可以减少原料投资成本,并且使用对环境无污染的原料。在设计中要注意保护周围的环境,尽可能把对周围的危害降到最低。使用的室内设施要节能环保如:使用节能灯、太阳能、风能,这样既可以减少资金投入,又可以保护环境,并且有利于人体的健康。体现了人与自然相协调的发展理念。

2.室内设计体现绿色空间布局

对于设计者而言,在有限的空间,为人民设计出安逸舒适的生活环境,是其设计者的最高追求。“绿色设计”是以人为本,并在保护环境的基础上为人们做设计的设计方式,因此,被众多设计师们所推崇,并且运用到室内设计之中。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最大程度的满足通风与太阳光接收,这样可以节约电的使用频率,并且能保持室内有新鲜的空气,减少空调的使用;二是房屋建设尽量坐北朝南,这样可以使室内冬暖夏凉,并保持其室内温差不会过于悬殊,这样可以为人们生活提供比较温暖的环境;三是在空间结构上要分不同的功能区,有储物间、客厅、卧室,厨房等,并根据其生活需要选择适当的面积,这样可以提高空间的利用率。

3.室内设计要使用绿色家具

家具是室内设计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在家具的选用中更要注重绿色环。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选择绿色家具,这样可以减少室内甲醛等有害气体的含量,在购买家具时首要选择自然的木质家具,如竹木、原木家具等,目前市场上已经出现了纸家具,他不仅环保、防水、防火、价格便宜、承载力强,而且不会造成室内空气污染。因此纸家具成为室内设计中“绿色设计”的首选。4.室内设计中体现资源的可循环利用室内的设计中资源可循环利用是“绿色设计”的重要的一方面。不仅可以节约生活的资金投入,而且也能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能源。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水资源的可循环利用,在绿色设计中注重存储生活中的废水,并通过过滤净化处理净化后,用于浇花、擦地板等。这样就能够节约水资源,减少生活支出。二是生活中废物可循环利用,如:塑料袋、旧报纸等进行循环利用。

四.室内“绿色设计”理念的原则

绿色设计理念不能只停留环境保护和艺术设计中,更应该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室内“绿色设计”理念的提出,符合了人们的生活需求。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绿色设计要坚持安全性的原则

绿色设计的安全性原则指的是要建立在保护环境和人的身体健康的基础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在室内设计的初期,要选择可降解的材料,并且对人的身体不产生危害,从而保障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并且在使用之后及时返回垃圾回收厂进行降解回收,再利用。这样不仅能够实现能源资源的可循环再利用,也可以使自然环境不受人类生活垃圾的污染。

2.绿色设计要坚持节约性原则

在室内设计之中,要尽量保持室内设计要大方简洁,以免因过渡设计而造成资源的浪费。同时,要提高材料的利用率,从而保证使用最少的材料,达到相应的设计效果。在此过程中要注意的是室内简单化设计,不等于放弃了室内的艺术美感追求。因此,要把握好室内绿色设计与节约资源的度,不能过度的追求节约资源,而忽视了室内设计的中的艺术美感追求。反之,也不能只注重室内美感,而放弃绿色设计的原则。

3.绿色设计要坚持社会性原则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环保意识不断地增强。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注重室内设计的绿色性原则。因此,为了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其中,明白室内绿色设计的重要性,要加大其社会推广力度,并且把室内绿色设计的认识提高到人们生活质量、文化观念提升的高度上,这样才能使绿色设计真正达到保护自然环境、维护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4.绿色设计与传统相结合的原则

篇6

1.总论绿色建筑意义

1.1绿色建筑的含义

“绿色建筑”观点的初次提出,1992年,召开于里约热内卢的一个大会上——“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从此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概念,逐步向全世界推广。尽管每个国家的发达程度、地理位置、资源等因素的差别,对绿色建筑存在差异的定义与理解,但是其本质是不变的,都是围绕着,降低资源的消耗跟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创建舒适、健康的居住环境,结合自然环境三者之间进行的。绿色建筑在我国的含义是,在建筑寿命的全周期限内,最大程度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降低污染,给予人们健康、舒适及高效的应用空间,与自然统一和谐共生的建筑。

1.2绿色建筑可持续发展

水资源问题属于全球性的突出矛盾,伴随着我国人口的不断增多、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城市化的推进速度加快,水资源的供求问题在我国工农业的生产与城市的发展上,成为了制约性的瓶颈问题。建筑与城市用水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传统的建筑的水资源利用方式属于“高消耗、低效率、不易循环”,其对环境存在着非常大的负面影响,还使水资源可能高效循环再利用,有效的保护水资源及再生,其意义十分重大。绿色建筑水系统的终极目标是达成节约水资源的目的,对生活废水、污水、地表水、再生水以及雨水进行回收再次利用,将像“供给—用户—排放”以及“雨水、地表水—径流—排放”这些低利用率单次性的模式改造为“供给—排放—储存—处理—回收利用”的循坏再利用模式,与此同时能够对“降雨—参透/调蓄—蒸发—降雨”的自然水可持续发展模式进行维护,改进“净水—污水—净化—回用”的地区区域性水循坏。

2.我国雨水现状的利用

我国最早的雨水收集利用是在水资源短缺的农村地区,人们浇灌玉米、蔬菜等的方式就是就将地窖水收集利用进行点浇,其历史久远。20世纪80年代初期,雨水的收集利用多使用,在庭院经济的发展及农作物缺水关键期对其进行补给的灌溉,到了80年代的后期,干旱缺水严重的中东部地区不断展开了雨水资源利用的实验示范工程。在雨水资源利用工程的不断发展,国务院为了规范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在2001年的时候出批准了雨水收集利用规划内容——《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当前,我国虽然具备了绿色建筑雨水资源利用的法规,但是并没有很完善的相应法律法规,我国的绿色建筑雨水资源利用技术相较国外发达国家还属于落后的,法律法规也并不完善、健全。

3.雨水利用的解决策略

在当今年,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人口不断增长,而造成的用水量需要不断增加,加强对雨水资源利用的重视度,对社会、环境以及经济效益的提高非常有利,存在着十分重要的现实、长远意义。

3.1建设绿色建筑雨水资源收集处理利用系统。雨水的收集主要通过屋顶、路面的汇合流入,然而屋顶极其容易沉淀污染物质,路面则会被汽车的排放物质、生活垃圾、暴露的植被地带冲刷出泥沙等等,从而致使雨水被污染,在此情况下,处理过后若是存储时间过长,雨水还会产生二次污染,造成水质量的存在不同程度的恶化。因此,必须针对雨水各异的使用目的,进行建设不同种类的收集处理利用系统。

3.2在水资源越来越短缺的今日,雨水的利用内含,已经得到不断的发展、开拓,部分发达国家基于雨水利用的研究,对传统的仅仅供水、排水的系统建筑进行逐渐改善,把雨水资源的利用、回收处理生活废水再用、水景观的利用等众多综合利用水资结合为一体化,建设出建设小区双供水单排水的水系统,较好的水循环利用、水资源均衡、水生态的环境得以实现,雨水系统不再被当作只是单一的“排水”系统或是简单利用系统而已,而是变成绿色建筑小区雨水系统中的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3.3构建多功能性的雨水储存系统,雨水的蓄水方式有两种:地表的蓄水池以及地下的蓄水池。但是在规划设计上,滞后的原因常常给人力、财力造成某程度上的浪费。我国当前的用地现状属于,十分紧张的状态,地下的空间很大部分都被征集采用建造成地车场,如若要寻找出一块适合,并且空间足够大的地方来建设蓄水池与冲洗设备相当困难。并且,小区建筑建设的地上蓄水池没有有机性结合水景观、旱景观,没有综合性的对不同的用途进行周全思考,无法达成其多功能性、美观性。

4.结语

在绿色建筑非传统水资源利用内容中,绿色建筑雨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是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达成建筑节水的重要途径与有力的依据,也是必然是城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的途径。从水量均衡、经济实用、可行的技术等多个方面落实最优质的技术方案,并且兼顾到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以实现绿色建筑节约水资源的目标。节约水资源与利用是绿色建筑内含中一项十分重要的体现,应当将减少废水的排放量、资源化当做主要的追求目标,并将其落实于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以期保障提供给人们的水资源是丰富、洁净的。

参考文献

[1]王志强;刘邑婷;左亚会.绿色建筑雨水资源的利用[J].水利与建筑工程学报.2011

篇7

“节能减排”是指节约物质资源和能量资源,减少废弃物和环境有害物(包括“三废”和噪声等)排放。化工行业能源消耗大、废弃物多、产品有毒性、技术创新快的特点决定化工行业是国家“节能减排”的九大重点行业之一,做好化工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对于实现江苏乃至全国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

近几年来,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我国各级政府和企业都加大了资金投入,然而对于企业 “节能减排”项目投资普遍缺乏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效果,影响各级政府及企业所投“节能减排”资金的使用效益。化工企业要提高“节能减排”投资效益,首先应建立健全 “节能减排”投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时准确地评价化工企业“节能减排”投资的效果,发现企业生产经营和“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从而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本文主要探讨化工企业“节能减排”投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和指标设计。

一、化工企业“节能减排”投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化工企业“节能减排”投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是一系列指标的简单堆积和随意组合,而是根据一定的原则设计的,能从不同侧面、不同层次反映化工企业 “节能减排”投资效果的相关指标构成的有效组合。因此,该评价指标体系应当内容全面、层次清晰,必须坚持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

科学性指应针对企业“节能减排”的内涵设计评价指标,设计的指标概念要科学,含义要明确,范围界定要清楚,统计口径要一致。或者说,企业“节能减排”投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必须根据企业“节能减排”的涵义,结合化工企业的生产经营特征进行设计,要能体现投资带来的节能和减排的效果。

(二)系统性

企业“节能减排”投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系统,因此该指标体系要涉及“节能减排”的各个方面,在不同方面选取不同的指标,各指标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以利于全面评价企业“节能减排”投资的效果。

(三)综合性

化工企业“节能减排”投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应广泛考虑各种可能影响到化工企业“节能减排”的因素,尽可能将那些较为重要的影响因素适当地引入指标体系中,要力求全面、客观地反映和描述化工企业“节能减排”投资的效果。

(四)代表性

化工企业“节能减排”投资绩效评价指标的选择应力求精简明了,所选的指标要具有代表性,能够较好地说明化工企业“节能减排”资金使用效益,相同或类似的指标不能重复出现。

(五)可比性

化工企业“节能减排”投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应适当考虑不同时期的纵向对比以及不同企业之间横向对比的需要,同一时期同行业的不同企业,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各指标的计算口径必须一致,便于进行纵向或横向的比较分析和评价。

(六)可操作性

为了使化工企业“节能减排”投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能够有效地应用于化工企业“节能减排”投资绩效评价实践,指标的计算方法尽量简单明确,具有易测性,具备相应的数据支持,数据容易获得,并且较为可靠。

二、化工企业“节能减排”投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根据 “节能减排”的含义,结合化工企业“节能减排”投资绩效评价的要求和原则。化工企业“节能减排”投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应从节能效果、减排治污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方面设计。

(一)节能效果指标

节能效果指标主要反映化工企业通过“节能减排”投资,加强能源、资源的循环利用、生产余热的回收利用等所产生的能源、资源节约的效果,充分利用可再生资源代替不可再生资源等所产生的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效果。

1.能源、资源循环利用率

能源、资源循环利用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循环使用的能源、资源量占消耗能源、资源总量的百分比。能源、资源循环利用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对已经使用过的能源、资源(如:水、气、生产余热等)经过回收(处理),再用于企业的后续生产过程。

能源、资源循环利用率=循环使用的能源、资源量/消耗能源、资源总量×100%。该指标越高,表明企业能源、资源循环利用率越高,企业能源、资源节约意识越强,加大了对能源、资源的循环利用,同时节约了能源、资源,减少了对能源、资源的耗费。

2.单位能耗(或材料消耗)收入

单位能耗(或材料消耗)收入是企业一定时期消耗单位能源(或材料)所实现的收入额。

单位能耗(或材料消耗)收入=营业收入/能耗量(或材料消耗量)

单位能耗(或材料消耗)收入指标反映了企业每消耗单位能源、资源所实现的收入。单位能耗(或材料消耗)收入越大,表明企业每消耗单位能源、资源所获得的收入越多,实现一定收入所消耗的能源、资源越少,企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越高,节能效果越好,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的投资效果也越好。

3.可再生能源、资源利用率

可再生能源、资源利用率是指企业一定时期利用可以再生的能源或资源量占同期企业能源或资源消耗总量的比重。

可再生能源、资源利用率=可再生能源、资源消耗量/能源、资源消耗总量×100%

可再生能源、资源利用率指标反映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可再生能源、资源使用比率的大小。该指标越大,说明企业对可再生能源、资源的消耗越多,不可再生能源、资源消耗越少,表明企业对不可再生能源、资源的保护越重视。

4.投资节能率

投资节能率是指企业年单位收入节电(水、煤或气)量占年单位收入节能减排投资额的比率。

投资节能率=年单位收入节电(水、煤或气)量/年单位收入节能减排投资额×100%

年单位收入节电(水、煤或气)量=上年单位收入耗电(水、煤或气)量-本年单位收入耗电(水、煤或气)量

单位收入“节能减排”投资额=“节能减排”项目年均占用资金额/年营业收入

投资节能率指标反映化工企业“节能减排”投资产生的能源节约效果。该指标越大,说明企业在节电、节水、节煤、节气等方面的投资效果越好,也反映企业的“节能减排”投资效果越好。

(二)减排、治污效果指标

减排、治污效果指标主要反映化工企业通过“节能减排”投资,加强“三废”回收利用、加强“三废”综合治理等所产生的“三废”达标率的提高、 “三废”排放减少和污染治理的效果。

1.“三废”回收利用率

“三废”回收利用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化工企业废气(废水、废渣)回收利用量占废气(废水、废渣)排放总量的百分比。废气(废水、废渣)排放总量是指企业厂区内燃料燃烧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气(废水、废渣)总量。

“三废”回收利用率=废气(废水、废渣)回收利用量/废气(废水、废渣)排放总量×100%

“三废”回收利用率指标反映了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的回收使用能力。企业加强 “三废产品”的回收利用,将废气(废水、废渣)作为资源回收利用,减少废气(废水、废渣)对环境的影响,既节能又环保。该指标越大,说明企业对“三废”的回收利用越重视,企业的减排、治污效果越好;该比率越小,说明企业减排治污的效果越差。

2.“三废”排放达标率

“三废”排放达标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化工企业已达标的废水(气、渣)排放量占废水(气、渣)排放总量的百分比。废水(气、渣)排放达标量是指企业一定时期排放的各项指标都达到国家和行业排放标准的外排工业废水(气、渣)量,这其中包括经过处理的外排达标废水(气、渣)量和未经过处理外排达标废水(气、渣)量两个部分。废水(气、渣)排放总量是指一定时期内经过企业厂区的所有排放口排出的废水(气、渣)量。

“三废”排放达标率=排放达标的废水(气、渣)量/废水(气、渣)排放总量×100%。该比率越小,说明企业“节能减排”的投资效果较差;该比率越高,说明企业“节能减排”的投资效果较好。

3.单位 “三废”排放收入

单位“三废”排放收入是指一定时期企业的营业收入与企业年“三废”(废水、废气或废渣)排放总量之比。

单位“三废”排放收入=营业收入/废水(气或渣)排放量

单位“三废”排放收入指标反映化工企业每排放单位废水、废气或废渣给企业带来的收入。单位废水(气、渣)排放收入越大,表明企业每排放单位废水、废气或废渣给企业带来的收入越多,或者说企业实现一定收入所排放的废水(气、渣)越少,企业减排效果越好。

4.投资减排率

投资减排率是指年单位收入“三废”排放降低量占年单位收入“节能减排”投资额的百分比。

投资减排率 = 年单位收入“三废”降低量/年单位收入节能减排投资额×100%

年单位收入“三废”排放降低量是指上年单位收入“三废”排放量与本年单位收入“三废”排放量之差。单位收入“节能减排”投资额是“节能减排”项目或投资年均占用资金额与年营业收入的比率。投资减排率指标反映了化工企业节能减排投资在治理“三废”方面的效果。该指标越大,企业耗用单位“节能减排”投资所产生的减排效果越好。

(三)“节能减排”经济效益指标

“节能减排”投资所实现的经济效益主要包括企业投入“节能减排”项目使得企业节约能源、材料等而降低的成本,增加的净收益;企业“节能减排”项目投资运营后,充分回收利用“三废”产品,减少的成本,获得的净收益;通过“节能减排”,企业将一些“三废”产品加工为可销售的附产品而获得的净收益等。

1.“节能减排”投资收益率

“节能减排”投资收益率是指化工企业年“节能减排”投资相关的净收益额占“节能减排”投资项目年平均占用资金额的百分比。

“节能减排”投资收益率= “节能减排”相关净收益额/“节能减排”项目占用资金额×100%。该指标越高,表明企业对“节能减排”投入的资金使用效率越高,带来的经济效益越好。

2.“节能减排”成本费用收益率

“节能减排”成本费用收益率是指化工企业一定时期“节能减排”产生的净收益额占企业当年“节能减排”设备的折旧修理及项目的运营支出等成本费用的百分比。

“节能减排”成本费用收益率=“节能减排”相关净收益额/“节能减排”成本费用额×100%

“节能减排”成本费用收益率指标反映了企业“节能减排”相关耗费所实现的收益率。“节能减排”成本费用收益率越大,表明企业“节能减排”耗费给企业带来的收益越大。

(四)“节能减排”社会效益指标

1.环境质量优化度

化工企业 “节能减排”工作的直接目标是促进其产品生产过程节能降耗,减少有害物的排放。化工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效果越好,其所在地区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受企业的影响应越来越小,环境质量应不断优化。环境质量优化度可以由环保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测确定。所以若化工企业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越好,企业“节能减排”投资的社会效益越好;反之,则企业“节能减排”投资的社会效益往往越差。

2.居民生活环境满意度

居民生活环境满意度,是指在化工企业周围一定范围内居住的居民对自身周围生活环境的满意程度,以及对企业的满意程度。该指标为定性指标,可以通过居民评议调查确定。如果化工企业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或处理不达标就随意排放出去,污水横流;或者将未经过处理的烟尘、粉尘、废气直接排放到大气当中,污染空气;或化工企业的噪声不断,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这样居民对该企业满意程度一定很低。该指标越高,表明居民的生活环境越好,对企业满意程度也越高,同时也反映企业“节能减排”投资的社会效益越好。

三、“节能减排”投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有效应用的条件

(一)增设“节能减排”投资相关的会计核算账户

在“固定资产”账户增设“节能减排用固定资产”明细账,在“累计折旧”账户增设“节能减排用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明细账,便于核算节能减排项目年均占用资金额。在收入类、成本类相关账户中增设节能减排收入或费用明细账,便于准确计算企业与节能减排项目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收益。安装专门的仪器测算企业年循环利用的能源或资源数量及企业年回收利用的废水、废气或废渣量。

(二)建立环境检测和居民调查制度

建立化工企业周边环境监测制度,由环保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至少每个月一次)对化工企业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大气、水、土壤等进行抽样检测,监测化工企业周边环境的变化。建立化工企业周边居民调查制度,由社区居委会或相关环保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至少三个月一次)对化工企业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居民进行评议调查,了解化工企业生产经营对周围群众生活的影响状况,以便进行化工企业节能减排投资的社会效益评价。

(三)数据资料真实可靠,检测、调查由第三方独立进行

化工企业提供的会计账簿、报表等资料必须真实,计算的“节能减排”投资绩效评价指标才可靠,相关的评价才准确;环境检测或居民调查必须独立于化工企业之外进行,每次检测或调查前相关工作进程或计划不应让化工企业知晓,避免化工企业的干预,影响检测或调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本文从“节能减排”和投资绩效评价的定义出发,从节能效果、减排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个方面设置评价指标,构建“节能减排”投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化工企业“节能减排”投资绩效评价指标的准确确定,还必须及时提供企业“节能减排”投资项目运营相关的会计核算资料,建立环境检测制度、居民调查制度,提高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和检测、调查制度的独立性。对化工企业节能减排投资绩效的全面综合评价还必须建立科学的综合绩效评价方法。

【参考文献】

[1] 邓学衷,蔡萍,等.基于节能减排战略的企业财务评价体系构建[J].财会月刊,2010 (3): 25-26.

[2] 王彦彭.我国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研究[J].煤炭经济研究,2009(2):31-32.

篇8

(一)市场机制与政府管制机制相结合

经济学中的外部性是经济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由于环境资源具有公共品属性,在环境资源循环利用的问题上表现为资源的生态属性具有极强的外部性,这样容易使企业和个人产生“搭便车”的消费心理和行为选择,外部不经济性对资源循环利用有影响,当一个环境生产者采取的行动使他人付出了代价,且没有给他人补偿,便产生了外部不经济性。循环经济立法的提出可以通过制度化的发展抑制负外部性对循环经济制定主体和相对方的影响。为矫正这种外部性,政府的介入和干预应采用多种方式,发挥其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比如建立环境资源产权交易制度,各种积极的财政措施,以及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在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做到社会环境利益的最大化。当然政府管制也存在失灵问题,因为国家对自然资源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形成了资源的危机和重点资源区域的经济危机。循环经济正走向建立政策机制的推动阶段,而经济政策是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关键,这种经济政策正是基于市场机制与政府管制机制的结合,是当代循环经济立法在发展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一种新的趋势和特点。

(二)交易成本是循环经济需求的内在动因

环境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易商品,环境产品的交易过程中,各种风险发生的机率不确定,买卖双方通常会存在交易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市场的先占者拥有较多的有利信息,并形成少数交易而获益。这种交易会伴随着监督成本、议价成本的提升,使交易成本增加。在循环经济的实践过程中,各方主体无法通过私人谈判达成共识,以确定合理有效的资源分配和权责分担,这就涉及一个问题,成本如何分担以及收益如何分配才符合公平与效率的要求。依据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私人谈判将实现资源最优的配置,无论产权在法律上的安排是怎样的情况;当交易成本足够地高,从而阻止谈判进行时,资源的有效使用取决于产权是如何分配的。从循环经济的主体——企业的生产活动造成大量污染和资源破坏,而社会需要花费巨额资金来修复环境。企业把本来应该由自己承担的污染治理成本转化为社会的负担。企业生产者不可能轻易与其他主体妥协,放弃既得利益而主动分摊实行循环经济的成本。对于公众消费者而言,群体分散,信息有限,要凝聚起来和企业生产者达成循环经济责任分摊的交易,其成本将远远超过收益。最后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亦或是有自身独特利益的组织,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被某个利益集团所俘虏,在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政策时带有一定的倾向性,以分享剩余利润。

(三)循环经济是环境效率理念的具体化

资源循环开发利用的活动要在生态价值内有限度地进行才可实现环境保护和维持人类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的主体环境行政部门,需要有效率地设置环境监督管理体制以实现环境管理职权,调整权力关系实现效率价值。公众提高参与循环经济的意识和参与能力,这些都是环境效率提高的表现。

(四)循环经济体现环境资源的公平正义理念

循环经济制度的建立正是环境公平理念的具体化,包括环境机会公平和环境结果公平两层含义,只有保持公平才能维护和保证不同的利益主体应享有的合法权利和自身利益,失去了公平,也就意味着失去了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在保证最低限度的公平和效率的前提下,使用不同方法使资源的循环利用以更低的成本取得更有效的成果,以达到效率价值与环境正义价值的统一。

(五)循环经济为绿色GDP新框架提供了现实依据

绿色GDP衡量的是扣除自然资产损失后新创造的真实国民财富的总量核算指标,即扣除由于环境污染、自然资源退化、教育低下、人口数量失控、管理不善等因素引起的经济损失成本。循环经济是绿色GDP新框架的现实基础,是把清洁生产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融为一体的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重视环境资源的稀缺性、经济增长方式的可持续性、传统发展模式的局限性、生态环境保护的急迫性,这决定了发展循环经济要用绿色GDP来核算经济损失成本,它强调对环境的投资不能在短期内衡量其盈亏,应该以长远的眼光来衡量。

循环经济立法供给的价值分析

循环经济立法供给必须要搭建一个合理的可持续发展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骨架,发展循环经济需要制度的保障,需要法律的规制。正如道格拉斯•诺思所言:制度为人们提供了相互影响的框架,制度的建立有利于经济活动效率的提高。因此循环经济立法供给的价值实现,是一个从理念层面到具体的制度设计再到实践中去的法律运行过程。循环经济立法供给的经济学价值体现如下:

(一)循环经济立法供给与需求的一致性

科学技术本身不能全部解决它所带来的所有问题时,循环经济需求方希望以法律的形式来消除经济行为带来的外部不经济性或者弥补由此给别人造成的损失以及科学技术的缺陷,此时对循环经济立法的需求就成为环境立法改革的重心。有对循环经济法的需求,就必须有循环经济法的供给,如果法律制度供给不足,就会出现法律制度供需的不平衡,导致社会的混乱。目前循环经济立法供给与需求存在不一致性,立法供给小于立法需求,从环境法领域看,表现为循环经济法律在质量、数量、体系化方面都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现行的循环经济立法中存在部分立法空白、配套法规制定不及时、法律制度缺乏完备性、有些循环经济的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可操作性不强,配套法规制定不及时,难以保证实施,如对于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制度缺乏具体的操作规定。所以要使循环经济的原则变成经济生活中遵循的基本原则,还需要制订更加详尽的法规、规范、标准等。因此有必要使循环经济法律供给适应需求,使循环经济法律的净收益最大,达到“帕累托最优”,不需要进一步的制度变迁,不存在进一步提高法律效率“帕累托改进”的可能性。在制定循环经济法时最大限度的将外部性内在化,尽可能的使循环经济立法向市场机制让位,实现市场机制对其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

(二)循环经济的立法供给强调环境资源的社会经济权利

在“个人权利本位”思想的支配下,人们极力地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却忽视了现代工业文明所带来的环境极度恶化,生态系统濒临崩溃等负面影响。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以财产所有权为核心的权利体系是产生环境问题的直接原因。只有打破这一权利体系,建立新的权利才能衡平由于环境问题所产生的巨大利益冲突。因此在循环经济立法中要关注和规范的是社会经济利益,反映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愿望和要求。

(三)循环经济立法供给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以浪费资源和牺牲环境为代价,单纯追求经济的增长,忽视环境资源的循环利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与地球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就不能顺利进行。循环经济是一种建立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遵循生态学规律,合理利用环境资源和环境容量,实现“资源——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在此基础上利用资源、保护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四)循环经济立法供给实现了环境资源利益分配的公平价值

循环经济立法既要关注当代人之间环境资源利益分配的代内公平,又强调当代人与子孙后代之间环境资源利益分配的代际公平,要求通过法律制度的创新与规范,保障代与代之间在环境资源利益分配上的公平,形成人类共同体对环境资源的合理共享和分享。因此循环经济立法在制度层面上,以“人与自然同存的整体利益”为中心作为价值观念。从利益分配公平价值的规范内容来说,循环经济法律制度主要包含规制、引导经济行为和环境行为的规范,它的主要目的是增进人类活动中的经济效率和生态效率。同时追求的是把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和谐三者统一起来,要求从三维分裂的发展走向三维统一的发展。

篇9

服装作为人类文化史的一种载体,几千年来大放异彩,不仅体现着自然环境之美,也体现着社会环境之美。现在,“低碳装”虽然是个新概念,提出的却是世界可持续发展的老问题。中国服装行业作为资源消耗型行业,如何把“低碳环保”和服装的“时尚”结合起来,是服装从业者应该担负的社会责任。

1.低碳装的研究历程

“低碳经济”早已不是一个新鲜的名词,已经深入到各个行业,人们也开始用“低碳”来审视服装的功能,相继出现了一些特有名词:“碳标签”、“衣年轮”、“碳足迹”。

我国对低碳服装的研究远远迟于西方发达国家。2006年底,我国第一部 《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随后有了低碳经济和中国能源与环境保护之说,相继低碳经济才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并纳入了十二五规划,逐渐深入人心。近年来,国内各知名企业分分提出了各自的低碳理念,比如:可回收的别致展馆、展示环保型服装、实行体验式加盟模式、提供人性化服务等。服装科学理论上也对服装进行了低碳绿色环保研究,这方面的成果有江南大学纺织服装学院顾怡敏的《“绿色设计”理念在服装设计与生产中的运用》,重庆师范大学艺术设计系教师李爱英的《服装设计新理念》,中国时尚产业经济研究专家李凯洛的《降低碳排放-谁来买单》武汉理工大学与设计学院徐进波和王娜的《绿色设计-设计的课持续发展之路》等等。

2.低碳装的研究内容

2.1 低碳装的含义

低碳装:泛指生产和消耗的低碳新概念全部过程中所产生的碳排放总量很低的服装,实现低碳装的方法包括选用碳排放总量低的服装,选用可循环利用材料制成的服装,及增加服装利用率、减小服装消耗总量等。

2.2 低碳装的设计方法

服装的低碳设计凸显在整个纺织服装行业的每个环节,主要涵盖有以下几方面的主要内容:

2.2.1 设计风格低碳化

在服装设计中,低碳设计既是一种设计理念,也是一种全新的设计技术,对设计师也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挑战。它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目标,降低碳排放量为宗旨的设计理念和方法,从而在衣―人―自然三者之间创造出一种全新互动的关系。在服装设计领域,其实现方法在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风格:

一、简约风格:遵循欧洲现代主义建筑大师Mies Vander Rohe的名言“Less is more”的简约设计美学,用最概括、准确、精炼的设计语言来追求服装的美感,在设计过程中使用“减法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或过渡装饰环节,尊重服装本身实用的特性,把产品造型简化至极致,去掉了冗繁的形式,最终达到表现简结、合理、实用的服装风格。

二、环保风格:环保风格在服装低碳设计上主要体现在对材料的运用以及对新型环保材料的开发这两个方面:(1)材料的选用,当低碳和服饰开始对话,不少品牌都开始尝试绿色概念,推出环保服饰。棉、麻等天然纤维的纺织物对维护生态平衡和保护自然环境高于人造纤维,设计师在选用服装材料及其搭配时,应大力倡导绿色环保的天然纤维面料,不仅穿着舒适、健康,而且减少对环境的污染。(2)加快新型环保材料的开发,近年来,世界纺织服装业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推进绿色环保方面做出不少成绩,服装行业与科学家联合对环保材料进行研发,不断推出新型环保材料,比如再生玻璃纤维、功能性真丝、“天丝”纤维、牛奶纤维,大豆纤维、玉米纤维、竹纤维,以及甘蔗、剑麻、芒麻、亚麻、香蕉叶等植物纤维都被制成了服装面料,这些新开发出来的新型纤维服装面料为实现绿色环保设计提供了有力的材料保障。

2.2.2 生产销售过程低碳化

服装的生产销售过程也是一个环保大问题,比如说在服装包装上面,用料一度的浪费是人人可见的,并且这些包装袋一般都在消费者购买回家后被作为垃圾丢弃,其使用周期不仅短暂,还对环境造成了极大污染。如果能加入低碳设计理念,设计上采用实用简单的包装结构,材料上选用可以回收再次利用、易处理或循环再生的环保材料,一方面它可以使服装产品具有低碳绿色产品的整体形象和市场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可以使包装袋被消费者丢弃后又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再次还节约了有限的资源,从实处实现了可持续发展战略。

在其他环节,像打造节能门店,店面橱窗设计时采用可持续使用的木材、节能LED照明设备;积极开发统仓配送系统,减少货物运输中的送货里程也是减少碳排放的有效途径。

2.2.3 废弃过程低碳化

低碳服装产品的生命周期不在是简单的“从摇篮到坟墓”,而是发展到“从摇篮到再生”,也就是除了产品的寿命外,还包括产品的回收、利用和再处理。需要理解的是,要达到服装产品废弃过程的完全“低碳”是不可能的,只是通过高科技将其“非低碳”程度降到最低。中国李宁品牌就引入帝人集团的“ECO CIRCLE”技术来倡导低碳装,该技术能循环利用聚酯原料生产的面料制成的服装,虽然运用这项技术的成本还没有完全降下来,但是随着低碳理念的深入人心,这些循环再生面料技术也会赢来更多的市场。

3.低碳装研究存在的问题

低碳,绝不只是炒概念,低碳文化是贯穿始终,是不改变的,变的只是表现形式,传达的永远是以人为本,社会持续、经济持续、资源持续的思维理念。虽然当前我们只是停留在低碳理念上的传播,相信不久的将来,会迎来真正的服装低碳时代。当然,如果仅把碳排放的注意力放在设计环节上,还是远远不够的。要想在占领永久的市场,就要加强低碳理念在生产、销售、使用环节及回收机制的树立,从整体出发,将低碳进行到底,即使成本上升也值的。服装生产不是单一行业的成果,原材料生产、运输印染服装设计材料裁剪成衣生产制造销售、使用回收、处理循环利用,这是一个庞大而系统的企业链,低碳理念的传播并非只是某一个环节能单独完成的,做到整个企业链的低碳才会给这个行业带来更好的发展。

4.结束语

低碳装的市场前景是毋庸置疑的。谁使用的材质更环保,谁的设计、工艺更绿色,谁对环境危害更小,谁才会创造未来服装品牌,才能掌控未来服装企业的核心科技、核心价值。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今后的市场谁抓住了低碳服装核心价值,谁就将占据未来服装行业龙头老大的交椅。面对新的时代特征,服装从业人员应肩负起历史责任,未雨绸缪,谋划未来,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深化时尚内涵的设计理念,倡导低碳、创新之风,开启服装的低碳时代。(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四川;成都;610065)

参考文献:

[1] 奕芭.服装流行“低碳”概念.中国消费者报,2009-11-25-第C03版

[2] 王翔.低碳经济高调出场(服装经济).中国纺织报,2009-12-11-第005版

篇10

循环经济不过分依靠资源来寻求经济增长,而是要在资源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实现增长,并且要能在经济的增长过程中综合利用资源,让经济系统能够与整个生态系统相融合,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循环经济能够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配置,并且要求在经济增长中综合利用资源,让经济能够融合于整个生态系统的循环当中,从而实现物质资源的重复利用。循环经济是一种高效、无污染的经济发展模式,能够实现经济的快速稳定增长,是遵循自然规律和能量流动方式的,其目的是资源循环利用,实现低污染、零排放,以此保护环境,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从本质上而言,循环经济是一种生态经济,要求人们能够以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的经济活动,促进人类能够得到更大的进步。循环经济需要遵循如下原则:首先是要有新的经济观,不能超过资源的承载力,只有在承载力范围内实现良性循环,才能使生态系统平衡发展。同时,循环经济要形成新的价值观,不仅要考虑对自然的开发能力,还要考虑到自然的修复能力,在满足人们需要的同时还要考虑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能力,以不断促进自然的和谐全面发展。在传统的工业中,人们的观念是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资源,这使得自然的负荷越来越重,因此必须要形成新的生产观,遵循3R原则,即资源利用减量化原则、产品的再使用原则、废弃物的再利用原则,力争做到排放无害化,保证生态的平衡。

二、我国旅游经济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旅游经济在体制上是不完善的,无法做到资源的高效运用,典型特征就是低投入、高利润。旅游景点一般是以国家垄断的方式进行保护的,这就导致了旅游市场的封闭性,阻碍了资源的循环利用。再加上旅游经济管理工作涉及部门较多,需要多个部门通力合作,由于我国的旅游经济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各个部门合作起来有一定难度,制约了旅游经济的增长,间接影响了旅游资源的循环利用。同时,还存在经费投入不合理,基础设施落后,资源浪费现象比较严重。许多地区对旅游服务设施的投入很小,导致设施配套不完善,景区主要的道路和绿化工作不到位,制约了旅游经济的高效运作。旅游开发部门也缺乏长远的目光,经常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促进经济的发展,严重违背了循环经济的要求。再加上旅游相关部门缺乏创新理念,旅游产品都是以往的主题和方案,难以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导致游客的数量逐渐减少,使旅游行业信誉受损,与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背道而驰。

三、创新旅游经济管理的思路

旅游行业综合性比较强,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等,与当地资源、环境、人文和经济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旅游经济要实现系统观创新,构建系统管理和控制的系统观,站在整体的角度来打造品牌景区,有效促进旅游资源和环境的融合,加强旅游行业的规划和融合,以系统为原则,促进旅游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旅游经济管理要实现经济观的创新,就要优化旅游业资源,提高旅游资源的利用效益,保证游客能够拥有一个愉快的体验,在不危害自然环境的基础上,实现最合理的经济利益,在资源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开发利用,以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旅游经济管理还要实现环境伦理观的创新,建立平等的人际关系,宣扬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基于循环经济的视域下要尊重生态环境,保护好生态系统。同时还要实现好生产观念的创新,节约生产,促进绿色生产,提高旅游资源的利用效益,帮助游客实现消费观念的创新,改变人们传统的消费观念,减少消费上对环境的破坏,促进民众购买旅游循环经济产品。在循环经济视角下,旅游企业是产品形成和资源消耗的关键所在,是循环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因此构建与自身企业相适应的循环经济体制是十分重要的,鼓励当地旅游产业控制好旅游设施的规模,禁止为了眼前的利益而破坏生态系统,减少旅游服务过程中的物质能源消耗,倡导展开绿色消费和绿色出行。旅游经济管理需要重视经济产业链的循环,实现资源的可循环再利用,这也是旅游业内部分工的结果,同时旅游业还要建立起相应的废弃物再利用资源优化企业,保证旅游业的上游产业链和下游产业链能够得到相应的延伸,实现资源的充分高效利用。为了更好地实现循环经济视角下的旅游经济管理,我们要构建完善的旅游循环经济体系,不断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倡导绿色出行,鼓励人们爱护环境,建立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将发展旅游循环经济变成全人类的责任。

作者:孟昱龙 霍婧媛 单位: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篇11

中图分类号 X19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08)06-0036-06

目前,我国各界对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紧迫性已达成共识,国家也已经颁布了《清洁生产法》、《节约能源法》等相关单项立法,但是循环经济基本法以及一些重要领域的立法仍付诸阙如;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循环经济促进方面的责任与义务、管理体制等规定不明确,可操作性较差;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外部动力和内部激励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形成不仅取决于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更重要的是一切社会成员在生产、流通、消费、决策过程中的具体行为都要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由于自愿履行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法律制度对于增进人类交往中的相互信赖和合作、抑制任意和机会主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立法合理界定法律关系主体的循环经济促进义务与责任,对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循环经济促进法律责任的基本含义

1.1 循环经济促进法律责任是一种法定义务

对于法律责任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广义的法律责任,是一般意义的法律义务的同义词,即第一性义务,包括法定的作为不作为义务。狭义的法律责任则是指违法行为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1]本文主要在前一种意义上使用法律责任的概念,即主体基于特定身份负担的角色义务以及对特定事项的发生、发展、变化及成果负有的积极助长义务。

笔者以为,循环经济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与循环经济促进有关的生产、流通、消费、管理活动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循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生产者、销售者、回收利用者、消费者、中央和地方政府等。循环经济促进法律责任则是指这些主体基于不同身份对循环经济负有不同的积极助长义务。

1.2 循环经济促进法律责任是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

发展循环经济需要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分担积极助长义务,各自承担角色责任。主体的身份、职能、优势不同,承担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律责任内容就不同。从主体角度看,循环经济促进法律责任不仅仅包括生产者责任、销售者责任、回收利用者责任等企业责任,还包括国家责任、消费者责任。

国家、企业、消费者并存于一个社会共同体,对发展循环经济共同负有不可推卸的积极义务。“相关力量之共同合作、相关当事人之共同负责及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事务才能达到个人自由及社会需求一定的平衡关系。”[2]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系统工程,涉及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和处置各个环节,需要利害关系各方的广泛参与、协作和共同努力。要注重发挥政府、企业和公众等主体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积极性,形成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

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成功范例也表明各利益群体共同履行责任、分工合作的重要性。在德国,由生产者、销售者、生产者责任组织、再生利用和处理业者、消费者、地方政府回收利用机构、政府主管当局共同参与的废物管理体制,既节约了管制成本,又降低了原材料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提高了废物管理效率。欧盟国家在总体上虽然一直强势推行延伸生产者责任,但产品导向环境政策总体上仍然是经济刺激和命令-控制手段的混合体,产品环境责任被视为一种分担的责任。

1.3 循环经济促进法律责任以清洁生产、能源节约、生态设计、可持续消费和环境友好的废物管理为主要内容

循环经济法律责任体现为主体在生产、流通、消费、政策制定等各种活动中为推进循环经济履行积极助长义务,虽然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环境影响控制始终是循环经济促进的主要内容,但是参与人类经济系统循环的不仅仅是产品,还有其它物质和能量,如政府制定法律法规、进行消费者教育、节约能源和资源的活动、开发生态住宅、发展生态农业、居民为生活垃圾支付处理费等活动,未必与产品直接有关。因此循环经济法律责任不应以产品责任为限,其内容应涵盖更广义的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废物管理、绿色消费活动。有学者认为,循环经济立法主要应调整六个方面的社会关系,包括“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废料回收与再生利用、绿色消费、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循环农业”[3]。

2 循环经济促进法律责任设计的理论依据

环境的外部性及其内部化理论是制定环境政策的重要经济学理论基础,循环经济促进法律责任设计也应当以它为逻辑起点,从中吸取理论的营养。环境法基本原则对循环经济法律责任配置也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2.1 经济学理论基础――环境外部性及其内部化理论

2.1.1 环境外部性理论

外部性是指在生产或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外溢效应,即当事人的行为对旁观者福利的影响。好的、积极的影响为正外部性,坏的、消极的影响为负外部性。外部性产生的原因是私人成本或收益与社会成本或收益的差异。外部效应会导致价格扭曲,信息传递失真和经济效率的损失。企业或个人进行决策的时候,总是将私人实际承担的成本和收益进行比较。如果无需对外溢成本进行赔偿,就会倾向于过度从事此类活动,如果不能为外溢收益获得补偿,就会倾向于减少此类活动。环境污染是负外部性的典型范例。

2.1.2 外部性内部化的思路

西方经济学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和政府是解决外部性问题的两种主要力量,但都有其局限性。环境政策的目标是实现社会最佳污染水平――减少一个单位的污染或废物的边际社会收益等于减少它的边际社会成本,从而实现经济效率和社会总体福利最大化。环境政策工具的选择需要成本收益分析的支持,如果因为某些原因不能维持最有效率的环境外部性水平,至少应当选择能以最低成本达成目标的手段。

2.2 环境法基本原则

2.2.1 预防优先原则

一般认为,环境预防行为有三个层次:对具体环境损害风险的抵抗、对环境危险行为的预防、对未来环境的预先保护。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强调废弃物管理遵循抑制产生、减少产生、再利用、资源化、热回收、无害化处置的先后次序,体现了“资源预防”的精神。

2.2.2 环境合作原则

政府、社会公众、企业等所有环境使用者,都负有保护环境的责任,国家与社会力量在环境保护领域必须共同合作。循环经济促进法律责任强调分工协作,就是这一原则的集中体现。

2.2.3 环境责任原则

(1)污染者负担。强调环境使用者自行负担成本,积极避免对环境产生污染和排除对环境造成的负担。

(2)共同负担。如果环境污染和损害无法确定的归属于某一主体,则以整个社会的费用来负担预防、整治责任,此时国家、社会公众成为责任主体。

(3)集体负担。环境污染和损害的成本与费用可以由造成同一污染类型的污染者全体负担,以弥补个别污染者负担能力的不足[2]。

污染者负担是环境责任的基本原则,但在污染者不明、赔偿能力不足等情形,共同负担和集体负担有其价值。各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律中政府责任、企业责任和公众责任的配置,都体现了环境责任原则。

3 循环经济促进法律责任的内容

循环经济促进法律责任的主要包括国家责任、企业责任和消费者责任,下面以德国《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和日本《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及相关立法为例,对其内容作简要说明。

3.1 国家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律责任

传统的废物管理体制是由纳税人付费、政府运作的,制造商产品的环境影响外部化为社会成本,造成社会福利损失。发展循环经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具有公益性特点,产生外溢收益。国家干预是外部性内部化的重要途径,国家应发挥在循环经济促进中的主导作用,对于负外部性予以抑制,对于正外部性进行补偿,充分利用强制、促导、参与等手段,引导和规范传统经济向循环经济的范式转换。国家责任的具体内容是:

(1)制定并监督实施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基本法律、政策、标准和要求。国家作为公共利益的天然代表者,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应发挥其优势,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

德国《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和日本《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都规定,国家有责任按照推进循环型社会的原则制定基本的法律法规、政策、回收和循环利用的标准并强制执行。

(2)直接管制和间接诱导措施相结合,确保企业、国民履行循环经济促进义务。再利用和再生利用的成本往往高于利用原生材料,由此形成循环经济的成本障碍。国家应积极运用直接管制和间接诱导进行约束和激励。如国家通过命令-控制环境管制迫使经济主体放弃传统的高消耗、高污染的经济行为,运用经济激励、示范、信息提供、环境教育等手段鼓励低消耗、低污染的经济活动,对私人履行提供必要的帮助,鼓励社会自我管制。

日本《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规定,国家有责任采取管制的或其它必要措施,确保企业履行抑制废弃物产生、采用环境友好设计、提供必要环境信息、回收和循环利用资源的义务,并为企业产品环境负荷的事前评估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当循环利用和处置产生环境保全上的妨害时,国家将采取措施要求所涉企业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并承担费用。设立一个由企业出资的基金,以解决企业无力负担时的费用承担问题。国家还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公众履行抑制废弃物产生、使用再生利用制品、协助政府和企业循环利用资源的义务。国家还应确保地方政府制定、实施正确的建立循环型社会的政策。

(3)直接履行废物管理者责任。企业责任和消费者责任固然可以使外部性内部化,但是有时缺乏效率和可行性。对于废物的清除,市政部门的作用是必不可少的,通常由其承担一般生活垃圾的清除以及无主的、不能利用、产生者不打算利用的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的行动责任。国家建设废弃物收集、处理基础设施,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国家在履行这一责任时,虽然可以委托私人企业为之,但是仍由国家承担最终责任。如德国《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规定,公共清除人负担最终清除责任。

(4)履行作为环境资源、产品的消费者的责任。国家机关是最大的消费者,也要承担消费者责任,尤其是国家机关的守法对于私人有强烈示范作用,因此在诸如政府采购等活动中要力行资源节约、绿色消费、循环利用的义务要求。

德国《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规定,政府、公共机构在制定规章、政府采购、发包工程、签订合同等活动中,优先考虑采用或购买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经久耐用、易于修理、可重复使用、可再生利用、少污染的产品或者用再生材料制造的产品。

3.2 企业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律责任

企业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律责任主要围绕产品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环境影响设定。在资源-产品-废物-再生资源的经济循环中,产品无疑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企业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律责任是以生产者责任为中心的。因为生产者最有能力了解产品的环境风险、控制产品环境影响,将研发、回收、再生利用的成本计入产品价格,转移给最终消费者负担。生产者决定产品设计,能够在源头减少产品的环境影响。“以生产者作为切入点引入外部激励,可以保证激励信号更为顺畅地在产品链上下游传播,更好地起到减少废弃物、鼓励再生利用的作用。”[4]生产者责任的具体内容是:

(1)采用无毒、易降解、能耗少、耐用、便于回收和再生利用的环境友好产品设计,减少不必要的包装。

(2)采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和能源消耗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对生产过程的废料、余热等综合利用或提供给其他企业利用。

(3)回收利用消费者使用后废弃的产品。

(4)提供关于产品成分、耐用性以及产品生命周期的各阶段环境影响的信息。

德国《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规定的生产者责任内容包括:设计、制造、销售的产品必须可重复使用、经久耐用、使用后能够安全地再生利用或以环境安全的方式处理;在产品制造过程优先使用再生废料;产品标签标明污染物、再使用和再生利用的接收、押金支付安排等信息;接受回收的产品和使用后的残余废物,进行再生利用或处置。

为缓解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英国1989年的《电力法》规定了可再生能源供电配额制。以法律形式要求每一个地区电力公司承担“非矿物燃料义务”(NonFossil Fuel Obligation),即提供一定比例的用非矿物燃料(如风力、太阳能、沼气、生产生活垃圾、潮汐、地热)生产的电力[5]。

3.3 消费者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律责任

产品交付后即处于消费者实际占有控制之下,消费者对产品的使用和处置方式对资源节约、回收、循环利用具有决定性影响。消费者的选择决定着生产的方向、规模和程度。消费者可以通过“绿色购买”影响市场竞争,从而间接影响生产者行为,成为法律责任之外促使生产者改进设计和清洁生产的一大推动力。另外,国家和企业履行其各自的循环经济促进责任需要消费者的参与和协助。没有消费者的协助,生产者难以顺利回收自己的报废产品。消费者责任的具体内容是:

(1)消费者通过支付价格为产品的环境影响承担经济责任。

(2)消费者有义务协助生产者收集、分类、循环利用废物,遵守相关集中收集、处理的法律规定。

(3)可持续消费义务。

日本2001年实施的《家电回收法》规定消费者有回收和循环利用废弃家电以及负担部分费用的义务。 奥地利、德国等国通过实施押金-返还制促使最终消费者缴回废弃物。日本《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规定公众有责任抑制产品变为废弃物、促进产品的适当循环利用;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的适当处置产品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尽可能长久的使用产品和再生利用产品。

4 循环经济促进法律责任配置――以产品废弃后管理为例

国家、企业、消费者的循环经济法律责任的内容前文已经述及,但各方法律责任的妥当配置仍需根据具体国情衡量,尤其是产品废弃后管理,收集、分类、再利用、再生利用,有关法律责任、行动责任、经济责任如何在主体间分配,关乎社会公平、经济效率和各方利益,需要进一步探讨。

4.1 欧美的认识分歧――延伸生产者责任vs.延伸产品责任

1990年瑞典的经济学家Thomas Lindhqvist提出延伸生产者责任(extended product responsibility,简称EPR),迅速风靡欧洲和整个世界。EPR主张产品使用废弃后的管理责任应从以往的政府和一般纳税人转向生产者,从而使原有的生产者责任向产品生产过程的上游和下游延伸,由生产者负担其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环境影响控制的主要责任,包括行动责任、经济责任、信息责任、赔偿责任等。20世纪90年代以后,欧盟通过有关包装物、汽车、废旧电子电器等的多个指令强势推行EPR,使之成为产品导向环境政策的指导原则。

EPR在美国受到部分学者和环保主义者的支持,也遭遇了产业界的顽强抵制和一些人士的批评。有人担心制造商因此成为垃圾回收专家而忽视产品的消费品质。因为仅仅从环境因素考虑产品设计,生产者或许因为金属更易于回收而弃用塑料,罔顾后者便于加工和消费者使用的优点。还有人担心实施EPR可能会与反垄断法产生潜在冲突。由于规模经济的需要欧洲实施回收利用的生产者责任组织都是全国范围的私人垄断,如德国的DSD,拥有的遍布全国的回收网络,废物产业高度集中,非DSD合同方的承运人和再生利用厂商的生意难以为继,纷纷破产,再生利用行业的有效竞争受到阻碍。这种经营者的联合经营因为其反竞争效果为美国传统的反托拉斯法所禁止[6]。

1996年美国总统可持续发展顾问委员会提出“延伸产品责任”(extended product responsibility,又称 product stewardship)的概念,认为控制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环境影响的责任应当由消费者、零售商、地方政府、制造商等产业链上所有成员分担,而不应单独强加给生产者。“延伸产品责任”的责任方式较之EPR更灵活多样,可以是经济责任、行动责任、也可以是仅仅提供消费教育――告诉人们如何循环利用。延伸产品责任和欧盟的延伸生产者责任最大的不同在于,产品环境责任由产业链上所有成员分担而不仅仅是生产者,倡导建立企业自愿的、符合成本收益的回收利用体系。

美国联邦环保局认为,“单独让生产者承担责任不能产生根本性改变,只有包括销售者、消费者、现有的废物管理机构在内的共同努力才能寻求一个可行的符合成本效益的解决方案。”( epa.gov/epaoswer/nonhw/reduce/epr/about/index.htm#content#content)“延伸产品责任”是欧洲EPR制度的分支或改进。虽然生产者在经济上和技术上较之产品链上的其余主体在降低产品各生命周期环境影响方面总是处于最佳位置,强调分担的责任而不是完全的生产者责任,可以获得更广泛的接受。(Gary A. Davis, Catherine A. Wilt, Extended Product Responsibility: A New Principle for Productoriented Pollution Prevention, epa.gov/epaoswer/nonhw/reduce/epr/docs/eprn.pdf)美国加州2003年《电子废弃物再生利用法》就是这种理念的集中体现。它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新电脑、电视机等产品时预付6-10 美元的处理费,由零售商负责收取费用并上缴到指定政府账户,由政府利用这一资金组织、补贴再生利用行动。生产者仅负责提品标签上的环境影响信息、提交关于产品所含有毒物质淘汰、再生利用改进的年度报告。

美国幅员辽阔、资源丰富、人口密度低,建立全国一体化的回收网络不像欧洲国家那样具有可行性[7]。由于可以低成本取得纸、塑料、金属等原材料的供应且废物处理空间相对充裕,加强环境管制的需求不象欧洲那样紧迫。加之美国的政策文化强调个人主义和自由,产业集团往往能够通过宣选战、游说国会等强力影响环境决策,所以美国至今没有制定联邦层次的EPR立法,也没有建立全国性的回收利用网络,而是希望通过消费者教育、提高环境意识,鼓励生产者、销售者和政府合作等自愿方式而非强制方式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欧盟国家则相反,人口稠密国土面积小,缺乏充足的废物处理空间,加之欧盟委员会技术专家治理的特点,在政治上较超脱,不易受利益集团的影响,欧洲政策文化强调等级、权威、服从,因此EPR立法得以在欧盟各成员国顺利推行。

4.2 关于EPR的限度与妥当性的探讨

实施EPR贯彻了污染者负担,推动了环境政策从关注污染排放等生产过程的外部性转向关注产品本身的外部性的转变。生产者承担产品全生命周期环境影响责任,能减轻政府废物管理部门的经济负担,激励生产者减少资源消耗、使用再生原料、采用生态友好产品设计,无疑具有进步意义,欧盟国家通过推行EPR,的确达到了降低废弃物填埋污染和提高循环利用率的目的。但是EPR目标的实现,要求满足一定先决条件, 这些条件包括:既符合成本效益又可以高质量回收利用的产品设计;销售回收产品的旧货市场的发展;回收体系的建立;所有决策者都能获得充分信息。如果这些条件不能满足,EPR的效果就要打折扣。有学者指出,对一些复杂产品而言,欧盟的EPR项目并没有提供预期的生态设计诱因,政府监督成本也增加了[8]。

4.2.1 EPR改进产品设计的效果难以达成

主要原因是EPR面临个别责任和集体责任方式的两难选择。

在实施EPR时,企业实际回收、拆解、循环利用自己的产品,或者企业按自己产品的实际处理成本和环境影响承担废物管理的经济责任,称为个别责任方式。同行业企业委托生产者责任组织代为履行回收利用行动责任,按产品类别、市场份额而不是根据各自产品的环境影响付费,称为集体责任方式。

EPR的效果高度依赖产品链末端的价格信号和反馈会改变设计和生产决定,因此,个别责任是其有效性的前提。但个别责任在实践中很难推行,因为追踪、分类不同生产者的数以百万计的产品、评估每个产品处理成本的交易成本巨大。对于电子电器等复杂产品,EPR的交易成本,包括生产者单独收集、跟踪管理废物、拆解与处置等,很可能超过这些产品的环境利益。为解决个别责任的高成本、搭便车和孤儿产品问题,许多欧洲国家实行按市场份额付费的集体责任体制。较之个别责任,集体责任形成规模经济较为经济可行,但冲淡了必要的价格信号,降低了采用环境友好设计的激励。 “如果集体责任是实施EPR的主要机制,指望EPR带来一个环境友好设计的时代,改善产品的环境表现很可能只是一厢情愿。”[8]

4.2.2 EPR不能保证可持续消费

有些学者认为发达国家的高消费水平才是加速能源和原材料消耗、全球环境退化的首要驱动力。EPR把重点放在生产者责任或增加循环利用上,不能遏制消费者不可持续的消费方式。消费者或许会选择更少包装的产品而从长期看并不会减少消费本身,因此这种针对消费的环境影响的技术和政策是舍本逐末的。[8]

4.2.3 EPR导致了政府管制的加强,存在管理可行

EPR看上去是一个市场导向的环境政策,但实质上导致了政府管制的强化。EPR立法在诸如标签、报告、回收、再生利用、材料选择、产品设计等事项上都包括了实质性的政府干预。欧盟在颁布WEEE指令之外,又颁布了ROHS指令,要求强制性从产品中移除有毒物质,这表明单靠生产者责任不足以充分刺激生产者从产品中移除危险物质。实践表明,是传统的命令-控制型的禁令而不是EPR促进了电子产品制造业的全球性改变。“ROHS直接把政府塞进制造商的研发实验室,在产品设计改进方面似乎是更强有力的推进者。”[8]

管制者很可能面临监督和处罚违法者方面的巨大监管成本。这对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国家来说,难以忽略不计。把责任配置给生产者,然后政府监督执行,可能是得不偿失的。基于管理可行性考虑,EPR的适用是有限度的。

4.2.4 EPR偏离了经济资源分配与运用的公平性

谁是污染者?生产者生产的是产品而不是废物,产品的外部性比如废物处理成本和环境影响是由消费者的消费决定引起的,不是生产者的生产决定引起的,一定意义上消费者才是外部性语境下的污染者,不能简单把责任完全归于生产者。

4.3 EPR的替代选择

与EPR有类似的上下游利益但是交易成本较低的替代的政策工具有预付回收利用费、押金-返还、循环利用补贴等,理应得到足够重视。

预付回收利用费(Advance Recovery Fee, 简称ARF)是要求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向国家支付额外的费用来资助循环利用。收费标准取决于产品体积、重量、类型、成分和环境影响。ARF还为企业保留了创建自己单独的回收利用系统的可能,它可以是一种“行动或付费”(playorpay)的选择性体制,公司如果认为创建单独的回收利用系统更有效益或能提高竞争力的,可以选择自己行动并免于付费。ARF的优越性在于,一方面有利于实现个别责任,从而促进产品生态设计;一方面为政府建设、运营废物管理基础设施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此外还有助于消费者了解产品的环境成本和处理成本。

4.4 初步结论

(1)循环经济促进法律责任的配置应注重成本收益分析。从经济效率的角度,责任应当分配给产品链上能以最低成本避免污染发生的人,即考虑不同责任配置的交易成本。生产者责任的成本收益应当与政府责任、零售商、消费者责任的成本收益相比较。EPR的制度价值还需要根据不同产品类型评估。即便有生产者责任的强烈的理论根据,考虑到实施问题,可能需要做出次佳选择。与EPR具有类似的上下游利益但是交易成本较低的替代的政策工具的研究应当加强。

(2)循环经济法律责任的配置要考虑具体国情。美国、欧盟国家不同的国情决定了它们对EPR的态度分歧。我国的循环经济促进必须从实际出发,注重发挥政府、企业和公众等主体在推进循环经济中的作用,形成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笔者以为,生产者应当负担对其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环境影响控制的主要责任;同时,政府对循环经济的引导、持续的促进、保障必不可少;消费者履行可持续消费义务、积极参与和协助企业与政府的循环利用行动至关重要。仅仅延伸生产者责任,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3)循环经济法律责任的承担应当强制与自愿相结合。过多的环境管制带来巨大的管制成本,固然不受欢迎,但是过分强调自愿遵守也是行不通的。德国的经验是“在废物管理方面,依靠企业自愿履行只有在符合成本收益或至少是有竞争利益时才是可行的,没有适度强制,私人和企业一般不会情愿承担循环利用成本。”[9]在市场经济、解除管制的大环境中,国家一方面应当通过经济激励诱导社会自我管制,另一方面还应为私人经济主体的自由决定设限,以保证公益的实现。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张文显. 法理学[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121.[Zhang Wenxian. Jurisprudence [M]. Beijing: Higher Education Press and P eking University Press, 1999.121.]

[2]陈慈阳.环境法总论[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186~191.[Chen

Ciyang. Environmental Law[M]. Beijing: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Press, 2003. 186~191.]

[3]王灿发,李俊红.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现状及相关问题探讨[J]. 中国发展观察, 2007, (8).[ Wang Canfa, Li Junhong. Study on China's Circular Economy Legislation [J]. China Development Observation, 2007,(8).]

[4]张晓华,刘滨.“扩大生产者责任”原则及其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作用[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5,(2): 20. [Zhang Xiaohua, Liu Bin. The Principle of Extended Pr oducer Responsibility and Its Application in Circular Economy [J]. China Populati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2005,(2): 20.]

[5]王俊豪等. 中国垄断性产业结构重组分类管制与协调政策[M].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219. [Wang Junhao. Restructuring, Differentiated Regulation and Coordinated Policies in China's Monopoly Industries [M]. Beijing:Commercial Press, 2005.219.]

[6]Amy Halpert. Germany's Solid Waste Disposal System: Shifting the Responsibility [J]. Georgetown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Review, 2001, Fall (14): 151.

[7]Steven P Reynolds. The German Recycling Experiment and Its Lessons for United States Policy [J]. Villanova Environmental Law Journal, 1995, (6): 67.

[8]Noah Sachs. Planning the Funeral at the Birth: 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in the European Union and the United States [J]. Harvard Environmental Law Review, 2006, (30): 68, 81, 74, 82.

[9]徐伟敏. 德国废物管理立法的制度特色与启示[J]. , 2007, (5): 146. [ Xu Weimin. Study of the Institutional Characteristic and Implication of German Circular Economy [J]. China Populati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2007, (5): 146.]

Study on Legal Obligation of Circular Economy Promotion

XU Weimin

篇12

环境艺术设计是一个新兴的跨学科综合性专业,它不仅涉及美术、园林、建筑等多个领域,还是我们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保证。环境艺术设计是指环境艺术工程的规划,艺术构想方案的综合计划,包括环境与设施计划、空间与装饰计划、造型与构造计划、使用功能与审美功能的计划等。

2.环境艺术设计生态理念的基本含义

生态指生物在一定自然条件下生存和发展的状态,生态理念运用到环境艺术设计领域主要强调人与周围环境的和谐发展,其在环境艺术设计中的具体体现在建筑与自然的和谐、人文与建筑的和谐和人文与自然环境的和谐三个方面,我们针对环境艺术设计中的生态理念主要指的是绿色、环保、节能等方面上。

二、生态理念在环境艺术设计应用的重要意义

生态理念在环境艺术中的运用,不仅能起到保护自然环境的作用,更是对我们人类的生存、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人是自然的产物,自然环境的好坏不仅影响到我们的生活状态,更影响着我们的生存质量。自然环境作为一种资源,虽然有着可再生的特点,但自然循环系统中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往往会引起连锁反应,导致整个自然环境发生变化造成严重后果。人在发展经济利用自然的同时,必然会对其造成一定的影响,由于自然环境能够自我修复,微小的影响一般都不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可随着人们对自然的破坏越来越严重,现如今已经产生生诸如温室效应、雾霾等一系列恶劣后果。生态理念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存,是合理开发利用自然环境并不破坏自然环境的重要方法。在对自然环境的开发利用中一定要利用好生态理念在环境艺术设计中的作用,使生产生活能够和自然环境和谐并存发展,在加大对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的同时保护周围的环境。

三、生态理念在环境艺术设计中的应用

运用生态理念是指在传统的艺术设计中增加对环境保护的措施,比如说在建筑设计中增加对能源的回收利用效率或者在园林景观设计中注重保护园区生态小环境等。要做到在艺术设计中对生态理念的合理利用,就要全面的考虑设计和环境之间的关系,从整体上强化景观格局生态服务水平和质量,针对这种设计理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作用延伸和使用拓展

我们身边有许多已经废弃的旧有建筑和设施,这些设施和建筑虽然不能满足原本的使用需求,如果我们从其他角度入手,仍然能够挖掘出其新的应用价值,挖掘这种使用价值,我们可以从当地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综合入手。比方说位于北京朝阳的798艺术区,原本的废弃国营工业老厂区,在艺术家和文艺机构进驻后,成规模的租用和改造了空置厂房,并逐渐发展成画廊、艺术中心、艺术家工作室、设计公司、餐饮酒吧等各种空间的聚合,形成了具有国际化色彩的“SOHO式艺术聚落”和“LOFT生活方式”。798艺术区的成功正是基于对旧有建筑和设施应用潜力的挖掘,不仅开发出了新的应用价值,而且还进一步减少因为大规模拆迁改建对周围环境带来的破坏,这种作用的延伸和使用拓展成功的将生态理念充分运用到环境艺术设计中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2.能源物质的循环利用

回收利用和循环利用作为生态理念的重要体现形式越来越被社会各界所重视,在科技发展的今天,基于先进的科学和技术也有了众多对能源物质循环利用的典型案例,比方说一些建筑会设立雨水回收装置,通过一定的净化手段将回收的雨水直接利用在建筑物日常用水程序中。对雨水的回收不仅降低了用水成本,而且还减少了对城市供水系统的依赖,从生态的角度讲,还保护了当地水资源。然而这种循环利用,一定要建立在对可实施性的充分调查之后才能进行合理设计,比方说雨水回收装置不适用于年降水量低的地区,如果不注意对具体条件的调查和考证,很容易导致“画蛇添足”,不但达不到生态理念的标准,还会造成资源浪费。

篇13

循环经济的产生并不是偶然的。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在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在推进工业化的初期,人类还没有深切体会到自然资源供给和环境容量的有限性。随着人口的持续增加,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传统的生产模式带来的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迫使人类进行深刻反思。1962年,美国生物学家卡逊出版了《寂静的春天》一书,用触目惊心的案例阐述了大量使用杀虫剂对人类的危害,敲响了工业社会环境危机的警钟。同年,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从经济的角度提出了循环经济的概念,他将人类生活的地球比做太空中的宇宙飞船,提出如果不合理地开发自然资源,当超过地球承载能力时就会走向毁灭,只有循环利用资源,才能持续发展下去。这可以看作是循环经济思想的萌芽。

20世纪70年代,发生了两次世界性能源危机。经济增长与资源短缺之间矛盾凸显,引发人们对经济增长方式的深刻反思。1972年,罗马俱乐部发表了题为《增长的极限》的研究报告,首次向世界发出了警告:“如果让世界人口、工业化、污染、粮食生产和资源消耗像现在的趋势继续下去,这个行星上的增长极限将在今后一百年中发生”。尽管这个报告中的观点有些片面和悲观,但提出的资源供给和环境容量无法满足外延式经济增长模式的观点,引起全世界的极大关注。同年,联合国发表了《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了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的同时,也要承担维护自然的责任和义务。

20世纪80年代,人们开始探索走可持续发展道路。1987年,时任挪威首相的布伦特兰夫人在《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里,第一次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新理念,并较系统地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的含义。1989年,美国福罗什在《加工业的战略》一文中,首次提出工业生态学概念,即通过将产业链上游的“废物”或副产品,转变为下游的“营养物”或原料,从而形成一个相互依存、类似于自然生态系统的“工业生态系统”,为生态工业园建设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里约宣言》和《21世纪议程》,正式提出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号召世界各国在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关注发展的数量和速度,更要重视发展的质量和可持续性。环发大会后,世界各国陆续开始积极探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总之,人类在发展过程中,越来越感到自然资源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也不是无限的。人类社会要不断前进,经济要持续发展,客观上要求转变增长方式,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生态系统的破坏。在这种情况下,循环经济便应运而生。

二、西方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践与启示

德国是欧洲国家中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它的循环经济系统正变得越来越成熟。由于政府、企业和国民的密切合作,循环经济已发展成为德国的一个重要行业。官方统计数字表明,德国垃圾再利用行业每年要创造410亿欧元的价值。在德国,所有生产行业产生的垃圾被重新利用的比例平均为50%,其中一些行业如包装生产和玻璃生产行业甚至达到80%。在德国,“垃圾处理”这个词也是指垃圾得到尽可能的重新利用。德国对于垃圾处理的基本政策是:首先,尽量减少垃圾产生;其次,寻求对不可避免产生的垃圾最大限度的再利用;在确定无法再利用的时候才能考虑采取销毁等处理措施,而实施这些措施时必须最大程度地避免污染环境。

日本每年排放出产业废弃物4亿吨,生活垃圾约5000万吨。绝大部分废弃物原来都被用来填海或被焚烧处理,这不仅浪费了大量可再利用资源,还污染了环境。为了节约有限资源,减少浪费,保护环境安全,上世纪末以来日本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大力促进循环型经济社会的形成。日本促进循环经济社会形成的法律主要有《促进循环型社会形成基本法》、《废弃物处理法》、《再生资源利用促进法》等。此外,日本还立法规范了建筑材料、家用电器、汽车、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等的循环利用。日本政府提出的建立循环经济社会的战略方针已经深入人心,得到了广大国民的理解和支持。企业和国民都十分积极地响应,主动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工作。日本理光、松下电器、索尼、丰田汽车、三洋电机、夏普等公司都采取了有效措施,基本上达到了“产业垃圾零排放”标准。

而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多数行业沿用的仍是“高消耗、高产出、高排放”的线型经济模式。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消耗了大量资源,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趋于恶化。从经济体系的整体看,由生产、流通等环节构成的生产系统在经济增长与发展中更占据着主导的地位。因此,在推动循环经济建设中,尤其需要针对在经济系统的物质代谢生命周期全过程的“源头”,即生产、流通等环节大力实施生态化转型,并突出产品这一生产与消费活动基本单元的生态化,这才是能真正落实将资源环境作为基本要素纳入经济体系,从根本上转变传统增长方式与物质代谢模式的不可回避的途径。仅从是否冠以“循环”字眼的内容来引经据典诠释循环经济,很容易一叶障目、以偏概全,误导循环经济的认识与实践。实际上,即使是在德国和日本,也在循环经济立法之外进行了大量的产业生态化实践。

三、我国能源业实践循环经济的初步思路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能源消费翻一番支撑了GDP翻两番。到2020年,要再实现GDP翻两番,即便是按能源再翻一番考虑,要保障能源供给也有很大的困难。本世纪头20年,我国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水泥等高耗能产品的需求量将继续增加,汽车和家用电器大量进入家庭。与此相适应,能源消费会进一步增长。初步测算,在考虑大力节约能源、优化经济结构的前提下,到202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也要达到30亿吨标准煤。仅从满足国内煤炭需求来看,就面临储量不足、生产能力不足、运输能力不足和环境容量不足四大压力。与此同时,一些主要矿产资源的开采难度越来越大,开采成本增加,供给形势相当严峻。而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却极其低下,按现行汇率计算,2003年我国GDP约占世界的4%,但能源消耗占世界的比重却很高,石油为7.4%、原煤31%、消耗每吨标准煤实现的GDP为世界平均水平的30%。

此外,我国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环境污染状况日益严重。大量事实表明,水、大气、固体废弃物污染的大量产生,与资源利用水平密切相关,同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存在内在联系。据测算,我国能源利用率若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400万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若提高1个百分点,每年就可减少约1000万吨废弃物的排放;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若能提高20个百分点,就可以减少排放近4000万吨,这将使环境质量得到极大改善。

综上所述,为了减轻经济增长对资源供给的压力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一)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途径

要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振兴装备制造业,加快高技术产业化,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传统工艺,解决结构性污染,依法淘汰一批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企业,遏制部分地区和行业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特别是严格限制高耗能、浪费资源的产业以及开发区的盲目发展,限制和淘汰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另一方面,要加快低耗能、低排放产业的发展。

(二)调整能源结构,实现产品这一生产与消费活动基本单元的生态化

比如将以煤炭为主要产品的能源结构转变为煤转油、煤转电、煤转型煤的多元化的能源结构,实现能源生产和能源利用的清洁化,大力发展水电、风电,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

(三)提高能源的生产、开发效率和利用效率

加强资源开采管理,健全资源勘察开发准入条件,改进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依靠技术进步提高煤炭、石油等资源的回采率,减少对资源的破坏和浪费,实现资源的保护性开发,依法坚决取缔工艺装备落后、管理粗放、吃肥丢瘦的掠夺式开采企业。鼓励能源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实现资源开采的生态化,加强共生、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实现综合勘察、综合开发、综合利用;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深加工技术的研发,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矿业的优化与升级。开发并完善适合我国矿产资源特点的采、选工艺,提高回采率和综合回收率,降低采矿贫化率,延长矿山寿命,大力推进尾矿、矸石、粉煤灰的综合利用。

(四)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新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有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努力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

友情链接